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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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范文1

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激励高管、骨干人员等为提升上市公司业绩不懈地努力,也是上市公司回报激励对象的一种方式。当然,如果激励的门槛太低,条件过于宽松,在激励对象领受巨额“红包”的同时,一方面会打击上市公司其他员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将对二级市场投资者的信心形成冲击,所谓的股权激励,将会变成裸的利益输送,因此激励对象与时机如何选择、激励门槛如何设定,将关系到股权激励的效果。

根据以往的经验分析,股市周期低点、股价低估或者所属行业处于周期低点时,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最为积极,此时也最有利于激励对象实现利益最大化。

这样的例子有很多。2013年9月18日,创业板公司安诺其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条件为:2013-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60%、80%、100%;2013-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4.5%、5%和5.5%。仅从数字上分析,相对于2012年,三年之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将实现翻番,但2013-2015年安诺其的逐年增长率则分别为60%、12.5%和11%。因此,安诺其激励方案在业绩的成长性方面明显“后劲不足”。也正因为如此,股权激励方案公布的当天,安诺其遭遇投资者的用“脚”投票,尾盘报跌1.76%。

其实,对于股权激励行权指标设定问题,监管部门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规定,上市公司设定的行权指标须考虑公司的业绩情况,原则上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如: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不低于历史水平。2008-2012年五年间,安诺其实现的净利润呈现出上下跳跃的态势,2009年-2012年其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38.13%、-41.47%、17.97%、-28.40%。因此,公司设定的考核指标符合规定。但是,合规并不意味着合理,也不意味着会被市场接受。特别是,在其行权条件如此宽松的情形下,更难逃以股权激励方式实施利益输送的嫌疑。

据统计,截至9月底,2013年以来有高达136家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数量与公布激励方案最多的2011年基本持平。如果四季度仍然保持这一趋势,则今年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的家数将创出新高。然而值得注意的是,136家公司中,2012年度业绩同比下滑的达到90家,显然这些公司今后行权的难度会降低。

一些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并非是为了“激励”业绩的提升,更不是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而是为了“激励”其高管与技术骨干等,进而实施利益输送,最终导致股权激励变了味。鉴于股权激励推出以来频频出现的弊端,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范文2

关键词: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管理层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制度保障,上市公司难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机制,以达到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同发展的目的。2005年以后,随着公司法、证券法的重大修改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试行办法》等政策的陆续出台,为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之路扫清了障碍。从2005年截止到2007年,沪深两市共有60家上市公司正式公告了其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其中有22家上市公司已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发展阶段分析

(一)起步探索阶段2005年以前由于受当时法律法规的限制,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非常艰难。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首家实施股票期权的上市公司,其计划只实施了第一阶段(1993-1995年)就告终止。随后,有些上市公司采用了一些创新和变通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都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期权。

(二)发展完善阶段2005年我国开始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其实质是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再调整,通过调整使得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同年公司法、证券法也做大重大修改,这些举措为管理层引入长期激励机制成为可能,当年有5家上市公司正式公告股权激励计划。2006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相继颁布实施。为股权激励的顺利推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属于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中捷股份成为首家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期权,同年有42家上市公司公告了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出现了加快发展的势头。但2007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开始降温,全年仅有13家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原因:一是2007年3月中国证监会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要求上市公司只有完成公司治理整改报告后才能报送股权激励材料,从而造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暂缓实施;二是2007年的牛市造成沪深两市股价的大幅攀升,股票的市价已严重透支着企业的业绩,意味着激励对象的收益空间不断萎缩,故许多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开始持观望态度。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状况及特点分析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整体状况主要表现为:一是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较为积极。以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国有股或者国有法人股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统计标准,在公告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中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39家,占65%,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21家,占35%。这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工作难度高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一定关系。二是行业分布较广。60家具有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共涉及14个行业(见表1),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共有33家,占55%,其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共有5家,占8.3%,计算机应用服务业和医药行业分别有4家,分别占6.7%。暂时没有如能源之类的垄断性行业的上市公司公告其股权激励计划,可能与此类上市公司的业绩与管理层关系不大,所以对是否需要采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选取何种激励方式都显得比较谨慎。三是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所占比例较小。60家公告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上市公司中,属于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公司有12家,仅占20%。一方面与股权激励所要求的门槛较高相关,另一方面与许多中小板上市公司中的高管已经是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对股权激励计划要求不迫切相关。四是具有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表现良好。2007年沪深两市1574家公司平均摊薄每股收益0.4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0.38元,亏损比例27.91%,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5%。而60家具有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87元,扣除非经静睦损益后每股收益0.83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14%,远高于两市平均水平,呈现了较好的盈利能力。同时60家上市公司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亏损公司仅有3家,分别是伊利股份,海南海药和士兰微,亏损比例仅为5%(伊利股份和海南海药是由于股权激励费用化处理导致其亏损,士兰微是由于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导致其亏损)。五是具有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表现不尽人意。据统计,上市公司首次公告股权激励计划后,次日公司股价涨幅在8%以上的有17家,占28.33%;涨幅4%-7%的有9家,占15%;涨幅在0-4%的有23家,占38.33%;此外有11家不涨反跌。可见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股权激励计划的反应不是很热烈,同时市场对部分上市公司到底实行的是股权激励计划还是福利计划也存在很多争议。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特点比较分析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激励力度较大。如(表2)所示,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整体涉及总金额较高,在60家上市公司中,股权激励计划总金额过亿元的上市公司共有28家,占46.7%,1000万元-6000万元的仅有8家,占13.3%。而激励计划的股份数额占当时总股本比例在5%以上的有28家,占46.7%,在1%-3%的仅有9家,占15%,可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份数额也较多。

(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较窄。如(表3)所示,在22家已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中,授予人数在60人以下(包括60人)的有10家,占45%。事实上公司业绩的提高不能仅局限于管理层,还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激励范围过窄,会导致公司内部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严重的还会激化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矛盾,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

(3)行权价格的确定基本以股票市价为基础。如(表4)所示,有38家上市公司的期权行权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本期激励计划摘要草案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本期激励计划摘要草案公布前30个交易日的股票平均收盘价格。有5家上市公司采用在上述价格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的方式,一般上浮比例为5%或8%,其中泸州老窖上浮比例最高达到115%。仅有2家上市公司以每股净资产作为行权价格。

(4)实现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较为单一。如(表5)所示,60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主要围绕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这两个指标。有32家上市公司采用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这两个指标,占53%,有13家上市公司仅采用净资产收益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一项考核。也有部分上市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设计得较为全面严谨。如海油工程增加股价过高时候的调控计算方法;烽火通信在同时采用了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的基础上,还增加了科技投入和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等要求;宝钢

股份更是设计了个性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同时以境内、境外优秀的同类上市公司标准作为考核指标的目标值。

(5)行权的业绩考核指标较容易完成。一是业绩考核目标值设定较低。如2007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4.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也达到13.5%,而大部分上市公司将净资产收益率这一指标的目标值设定为12%以下,普遍低于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二是部分上市公司在设计业绩考核指标时未明确考核结果是否需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因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发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容易成为管理层操纵业绩考核指标的工具。但是仍然有27家上市公司明确提出了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指标作为考核结果见(表6),消除了管理层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操纵利润的隐患。

(6)激励方式以股票期权为主。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股票增值权等四种激励方式中,限制性股票需要企业支出回购股票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资金,股票增值权需支出差价的收益,而股票期权和业绩股票基本无需企业支出。根据统计,如(表7)所示,有49家上市公司采用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占81.6%,仅有8家上市公司采用了限制性票的激励方式,占13.4%,可见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需要管理层自己支付一定的成本。

(7)部分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限售条件约束不足。如(表8)所示,有17家上市公司明确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另有14家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增加了高管人员离职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的规定。但是仍然有14家在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中未提到高管因主动辞职而离职的处理办法,有8家对高管辞职后的期权股票限售条件规定不严格,高管辞职后仍然可以行权。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高管为行权而辞职的现象发生,使得上市公司虽然付出了代价,但没有起到相应的约束作用。

(8)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较短。如(表9)所示,根据统计,期权有效期在5年以下的共有43家,占71.7%,而8家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没有一家有效期超过5年。这种现象折射出部分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追求短期利益的心态,管理层在较短时间内就可以行权完毕,容易产生后续激励不足的问题。

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当前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设计欠严谨。一是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相似程度高。从上市公司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来看,许多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格,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激励方式,约束条件等条款的设计上基本类似。而结合本身上市公司的特点、发展阶段、所处行业和未来所要达到的发展目标等具体情况而进行个性化设计的上市公司却不多。二是对影响股权激励方案执行的因素考虑不全面。成熟的资本市场是保证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的必要客观环境,市场的剧烈波动将影响对股权收益做出明确的预期,消弱股权激励作用。从这些方案中可以看出,大部分上市公司既未披露当股价偏离股票价值时的处理方式,也未披露本次激励完毕后,公司的后续激励问题。(2)股权激励加大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难度。一是上市公司更容易操纵股价。由于股权激励计划的主导者是上市公司,所以容易加剧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股票市值作为实施股权激励的重要条件,上市公司管理层在利益驱动下也可能会扭曲股权激励的初衷,为了谋取更大利润,利用信息披露操纵公司股价,让公司股价配合其行权节奏而涨跌。如在准备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时,披露利空信息,压制股价,造成低的行权价,在正式行权前,披露利好信息,拉高股价,尽可能扩大期权股票的利润空间。二是会计报表“变脸”显得更加随意。2007年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期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要按其内含价值,从授权日起计入等待期的公司成本费用中,但这一规定却成为一些上市公司随意变更会计报表的手段。上市公司利用期权费用的会计处理,随意调整会计报表的做法不利于投资者对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做出正确的判断,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形象。(3)股权激励方案激励有余,约束不足。一是激励力度较大。由于股权激励对象较窄,涉及金额较大,股权激励计划使得上市公司在短短几年内就可以诞生一批“千万打工富豪”。若已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19家上市公司高管按照2007年4月25日的收盘价来行权,这19家公司的股权激励带给高管的总收益约71.7亿元,这一数额是非常惊人的。二是行权的业绩考核指标较容易完成。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设计较为简单,尤其是一些上市公司在设计考核指标时,故意避开是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问题,为公司高管的顺利行权留有余地。三是退出机制及相关限制条件的设计较为宽松。部分上市公司对高管的约束性不强,尤其是一些上市公司对高管因辞职而离职问题考虑欠妥。同时股权激励的有效期限也较短,高管在短期内就能通过行权获得大量收益,这种现象与股权激励机制的长期性相违背。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范文3

关键词:股权激励;约束机制;评价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4-0135-02

1引言

随着公司股权的日益分散和管理技术的日益复杂,世界各国公司为了合理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创新激励方式,纷纷推行了股票期权等形式的股权激励机制。股权激励,指通过一定形式(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收购等)使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职员获得公司一部分股权的长期激励制度。股权激励的愿景是使被激励人员与公司利润共享、风险共担,从而达到激励他们积极的为公司提供长期尽责的服务。

2HR药业背景简介及其股权激励实施分析

2.1HR药业背景简介

HR药业是一家以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等医疗器械生产与销售为主营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20日,其前身为青岛HR药业有限公司,2001年8月23日,青岛HR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青岛HR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10万元。HR药业2010年8月11日在深交所采用网下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数量不超过5360万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13.99元/股。2010年8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在创业板4288万股,在深交所上市流通。截止到目前,公司总股本21360.00万股,流通股5359.95万股。

2.2HR药业实施股权激励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HR药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必要性分析。

HR药业目前主要实行的是经营者年薪制,年薪包括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两部分。基本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效益收入则依据企业综合指标考核评分乘以每分收入值计算得出。若当年,企业发生亏损,则取消经营者的效益收入,只发放基本收入。且不提HR药业的工资薪金水平与同行相比偏低,HR药业这种薪酬激励方案存在较为严重的短期化问题,效益收入仅与公司现期或上期经营业绩挂钩,与公司未来没有一丝关系,这种薪酬激励制度很容易导致经营者的短视,对HR药业的长远发展造成一定伤害。

另外,HR药业现行薪酬制度不利于该公司引进优秀人才,且公司本身所拥有的优秀人才的稳定性也受到一定威胁。严重短期化的激励措施无法形成机制优势来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并使他们为公司努力工作。但若不加选择的、一味的抬高经营者薪酬水平,又会带来人力资源过于昂贵,脱离经营者现实水平的弊端,最后只会给企业造成沉重的负担,并使员工形成懒散消极的工作态度。

股权激励则可以将经营者利益与公司利益有效结合起来,并充分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使得员工对公司产生强烈的归属感,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公司优秀员工被竞争对手挖走的可能性,更能吸引大批实力派优秀员工为公司服务。因此,HR药业有十分的必要性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2)HR药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目前有关股权激励的政策法规主要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对实施股权激励主要有以下规定:①只有上市公司具有实施股权激励的资格;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必须在股权分置改革6个月之后才允许实施;③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等情况;④按照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HR药业均符合以上规定,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基本条件。

股权激励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成长为一种较为成熟的激励制度,股权激励在长期激励、降低成本、提升企业价值方面具有传统薪金无法替代的作用,并已经在发达国家中得到广泛应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近几年也如火如荼的发展了起来,虽然有部分公司推出的股权激励方案问题重重,甚至成为管理层盈余管理动机之一,但无论是股权激励的政策法规还是股权激励的市场条件都在不断的完善,并且国内已经有部分公司有成功实施股权激励的经验,表明HR药业具备实行股权激励方案的可行性。

3HR药业现行股权激励方案及存在的问题

3.1HR药业现行股权激励方案

HR药业于2011年07月10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由HR药业董事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激励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HR药业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HR药业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计划授予给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累计不超过600万股,占HR药业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81%。其中首次授予580万份,预留20万份。

(2)解锁条件。激励对象每一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条件为:(1)以2010年合并报表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1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2012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2013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2%;(2)解锁日上一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3)行权价格。HR药业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125元,为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4.25元的50%,激励对象在获授限制性股票时,应按授予价格支付股票认购款。

(4)激励对象。HR药业激励对象包括:①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②公司核心技术人员;③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2HR药业现行股权激励方案存在的缺陷分析

(1)未充分考虑激励对象差异性。

从HR药业公布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以及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名单来看,激励对象上至董事长、总经理,下至车间主任、带班主管、验证员、化验员、发运人员、仓储人员甚至十年老员工,可谓是全民激励方案。但笔者认为HR药业这种激励计划欠缺科学合理性,没有突出重点。股权激励并不是要全员持股,而是对为公司做出贡献较大且贡献上升空间较大的员工进行激励,被激励员工所持股份应该具有奖赏与激励的双重效用,并将激励股份落实到“核心技术”人员身上。具体来说,应对不懂专业技术和管理的员工持股行为加以限制,对做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企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员工以及具有发展潜力,公司重点培养的后备人才增加激励力度,避免激励资源的浪费。

(2)行权条件过于宽松。

HR药业股权激励行权条件设定过于宽松,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激励效果。HR药业低至7.125元/股的授予价格,接近当初新股发行价(13.99元/股)的一半、历史高价(24.18元/股)的三分之一不到。解锁的业绩条件为以2010年合并报表利润为固定基数,2011~2013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增长率不得低于15%、32%和52%。但从HR药业2008~2010年净利润35.99%、30.87%及25.59%的同比增长幅度来看,未来达到业绩解锁条件较为容易。较低的业绩条件和授予价格,使得部分投资者怀疑HR药业的股权激励方案有“送红包”之嫌,并且还是全员范围的“送红包”。不管HR药业有没有“送红包”,如此低的业绩条件和授予价格都会影响到股权激励的效果,起不到激发经营者努力提高企业绩效的作用。

3.3缺乏监督约束机制和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

虽然股权激励在将经营者利益与公司利益有效结合起来,充分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方面具有传统激励方式无法达到的效果,但是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和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势必会大打折扣。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外部监督机构(如新闻媒体、审计部门)的监督约束作用有限,常常不能客观公正的评价企业。再加上股权激励本身就容易成为管理层进行盈余操控的强烈动机之一,若企业内部不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则股权激励机制反而会变成管理层自利的新手段。

另外,HR药业也没有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缺乏一套科学的评价机制,激励的效果肯定是不理想的。科学的评价不仅仅是为了正确的激励,评价本身也是一种激励。如果评价不当,不仅会使激励结果产生偏差,也可能会影响到被激励者的心态及行为,从而不利于企业上下同心同力的健康发展。

4HR药业股权激励方案改进建议

4.1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

HR药业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不然再优秀的激励方案的激励效果也会大打折扣。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至少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要注意考虑不同岗位、不同技术含量,并将指标分为主次两类,这样才能较为全面的反映经营者的经营业绩。第二,建立科学的考核方法,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定量指标要尽量精确,尽可能地将定性指标转化为定量指标,考核方法既要坚持原则也要灵活运用。第三,健全考核机构,通常公司实施业绩考核的机构是公司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这两大机构需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保证其秉公办事,消除特权主义。

4.2提高激励的行权条件

股权激励计划目的在于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利益与公司的长期业绩绑定,旨在促进公司长期的稳定发展,但如果股权激励行权条件的挑战性不够、对业绩压力不大,那么就失去了激发员工积极性的作用,反而容易使他们产生消极怠工的心态。另外,行权条件过低容易使股权激励变成新的利益输送渠道,使管理层的自利行为有了正当借口。因此,HR药业有必要提高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对高级管理层及核心技术员工施加一定程度的压力,让股权激励发挥出激励作用,激发员工积极努力工作,不断创新不断前进,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与进步。

4.3对激励对象差异化处理

HR药业在确定激励对象时应事先充分考虑激励效果。对不同层次员工采用同一激励模式,则激励效果会受到削弱。通常而言,对一般员工的激励手段与对高级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方法是不一样的,对高管及核心技术员工而言,传统激励方法的效果会随着权力、地位及收入增加而递减,激励效果不明显,因此,对他们采用股权激励方式有助于激发他们的斗志,并使他们通过提升企业价值的方式来获取自身利益,实现经理人目标与股东目标达到一致的目的。对专业技术性较弱的员工及行政人员应尽量避免采取股权激励的方式,以免造成激励资源的浪费。

4.4采取多元化的激励方式

马斯若曾提出人的需求是多层次的,如果仅使用单一的激励方式,无论是奖金激励还是期权激励,都难以很好的调动员工积极性,也无法达到激励最好的效果。因此,HR药业可以实施建立多元化的激励方案,如将物质激励、情感激励及精神激励相结合、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等。企业在建立多元化的激励机制时,也要注意选择多元化的激励指标,静态指标与动态指标将结合、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等,例如对企业经营状况可以采用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相结合来衡量。股权激励并不是唯一的激励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符合自己的多元化激励方式。

5结语

股权激励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尚未积累起丰富的经验,但很多企业已经意识到股权激励在协调经营者利益与股东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并在实践中运用实施。然而HR药业实施的激励方案中存在的诸如行权条件过低、激励对象考虑不周等问题并不是特例,而是普遍存在于其他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另外,股权激励的效果同样也受到资本市场有效性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因此政府应努力塑造一个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并不断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使股权激励这一先进的管理工具充分发挥出其独特的作用。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范文4

至于《试行办法》的背景要追溯的5年前,当时国务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一个课题组,出了一个成果,但由于综合条件不成熟,学术研究并没有转化为实际的政策。而2005年5月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为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创造了条件。股权分置改革解决的是大小股东利益一致的问题,而股权激励则是为了解决股东和经营者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之后的委托问题,这两个问题是相辅相成的。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把股权激励看成是另外一种股改。随着股改的顺利进行,以及今年1月实施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国资委即将颁布的《试行办法》,这些都标志着国内上市公司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已经迈出了很大一步。

激励幅度:不超过薪酬30%

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的目的,是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此前由于缺乏相关法规的约束,少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存在过度激励的倾向,违背了股权激励的初衷。为此,《试行办法》规定,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应控制在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的期权或股权收益)的30%以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试行办法》同时规定,授予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人员的股权数量比照高级管理人员的办法确定。各激励对象薪酬总水平和预期股权激励收益占薪酬总水平的比例应根据上市公司岗位分析、岗位测评和岗位职责按岗位序定。相比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激励幅度相对略低,境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激励上限是薪酬总水平的40%。

除了单个激励对象的激励幅度外,《试行办法》还对整体激励幅度进行了明确。按规定,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总量,应结合上市公司股本规模的大小和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股权激励水平等因素,在0.1%至10%之间合理确定。上市公司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权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以内。

虽然条件比较苛刻,但毕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从上市公司治理角度看,相关办法的完善对于公司业绩的提升具有间接利好效应。这将从整体上,有利于上市公司尽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从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前进步伐。

重点范围:两类公司方案需调整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共有17家上市公司推出了具体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已经有4家通过了证监会的备案,分别是G万科A、G华侨城、G成大、G老窖,这些公司是国资委《试行办法》颁布以前,中国证监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审核无异议的,他们不可能调整方案。

但是有两类公司方案可能会重来,一类是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抢跑”的,它们的方案由于不符合国资委的精神,在交易所的登记得不到法律确认,这一类方案肯定要进行调整。第二类,是在今年1月份以后,按照证监会的办法设计的,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未获得审核通过。如果在国资委颁布《试行办法》前,仍未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备案,那么方案将面临调整,因为届时中国证监会在审核时会参照国资委的新规。

比如,在今年上半年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17家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已经有6家。在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权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单个激励对象的激励幅度等方面,这6家公司与《试行办法》都有较大的出入。如一家公司今年4月推出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5000万份股票期权,标的股票占总股本的比例为9.681%,其中总裁一人独得1500万份期权,标的股票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9%。该方案至今未得到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的答复。

调整亮点:董事会成员大变动

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如果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那么,这就意味着,对于900多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来说,其董事会的人员构成很可能面临重大调整。

《试行办法》中首次引入了外部董事概念,其主要是指国有控股股东依法提名推荐、由任职公司或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从目前上市公司董事会现状来看,大多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会构成尚不符合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的要求,也就是说,如果这些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必须对其董事会人员构成进行重大调整。

以国内某著名的石化类国有上市公司为例,公司董事会成员13名,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其余9名董事中,除两名在银行任职的董事外,7名董事皆来自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大股东。如果该公司想实施股权激励,则至少在董事会中要有7名外部董事,即使将目前4名独立董事以及2名来自银行的董事皆视为外部董事,则该公司还需将1名非外部董事替换成外部董事。

事实上,由于这家石化类上市公司还同时在海外上市,因此其董事会成员结构较之绝大多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多元化。在近900家纯A股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很大一部分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都是非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也就是说,除独立董事外,董事会成员皆在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处任职。

不难看出,相当一部分国有上市公司若想实施股权激励,都要对董事会进行调整,引入外部董事。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范文5

关键词:股权激励 管理层 影响 积极 局限

股权激励是指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让企业的员工拥有本企业的股权或者股票,让员工享受到企业发展的利益,从而在公司的所有者和员工之间建立一种激励和约束的机制。它是一种让经营者等获得公司股权,赋予经营者得以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的决策、分享企业发展的利润、承担企业发展的风险,从而让员工和经营层得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而努力。目前国内很多公司都开展了股权激励方案,国家也非常重视规范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法,例如中国证监会在2006年1月4日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同年9月30日,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当然股权激励方法有明显的优势,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也要了解它的风险,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推动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法。

一、股权激励模式和内在机制分析

股权激励方案在国外非常流行,在美国有2万家以上的企业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涉及到300万的员工,世界前500强的工业公司有90%以上都采取了股权激励方案。这些企业的所有者希望能够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将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统一结合在一起,防止经理人员短视行为以减少内部人对股东利益的侵害。

(一)股权激励模式的简要介绍

常见的股权激励方式有虚拟股票模式、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期股模式。下面本文对这三种模式进行简要的介绍。虚拟股票模式是指以股票期权为基础的虚拟股票激励方式,企业通过设计一个内部价格型的虚拟股票作为依据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该期权是员工在将来的一定期间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员工在这个期间内可以行使或者放弃这个权利,虚拟股票可以让员工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和股票升值,但是员工没有股票的所有权,没有相应的表决权,在员工离开公司的时候该股权自动失效。股票增值权是所有者授予员工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权利,员工不必为这部分股权支付现金,行权后员工可以获得现金或者等值的公司股票。公司会在期末定期计算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以此乘以名义股份的数量向员工支付相应的收益,员工可以获得相应的现金或者股票。限制性期股模式是指所有者和员工约定在将来的某一个期间内员工可以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内部股权,购买价格一般以股权的目前价格为参照,一般员工需要完成特定的目标后才可以抛售手中的股票并从中获益,它对股票的来源、出售的期限、抛售方式等有一定的限制。

(二)股权激励的内在机制分析

公司的股权激励是通过决定是否授予股权、授予对象的选择、授予程度多少的选择、授予后的制约安排等激励公司员工行为的一种制度安排。在现代企业中,公司的内部结构和股权激励是有相互反馈的机制。公司的内在结构,如治理结构会影响股权激励的效果,公司治理结构会影响公司的决策机制、交易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从而影响公司的行为,同时影响公司管理层的行为。而股权激励对公司的影响则主要是建立在委托和人力资本理论之上。委托理论认为公司管理层和所有者有矛盾,通过实施员工的股权激励,可以让企业的员工,特别是让管理层拥有企业一定比例的索取权,从而将管理层和所有者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在实践中进行自我约束,实现公司激励和约束的统一。而人力资本理论的观点则认为,企业的股权激励是员工以其智力资本让资本的所有者给予一定的股权激励,并根据股权激励的效应传导机制对自身利益的影响来决定自己的决策和行为,从而影响自己的行为效果,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决策和业绩。

二、股权激励给企业带来的优势分析

尽管国内的股权激励方案并不成熟,也不尽科学,但是国内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热情持续高涨,股权激励也得到了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的青睐。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而言有众多的好处,笔者主要从员工心态、企业发展、人才挽留和业绩提升等角度进行分析。

第一,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可以让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相结合,它是通过将经营者的报酬和公司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将二者的利益联系起来从而调节管理层和所有者之间的矛盾,通过赋予优秀员工参与企业利益分配的权利,有效地降低经营层发生道德问题的概率,把对员工的外部激励和约束转化成员工自身的激励和自我的约束,从而争取实现企业的双赢。在这种激励模式下,员工的工作心态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端正,公司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提升。员工的身份发生了一定的转变,这种转变带动了员工工作心态的变化,员工自己成为小老板让员工更加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极力抵制一些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二,实施股权激励让经营者更加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股权激励模式是通过将持有者的收益和公司的经营好坏进行挂钩,希望企业的经营者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经营好企业,完成股东大会所规定的预定目标,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传统的激励方式如年度奖金容易让经理人员将自己的精力集中于短期的财务数据,这种指标难以反映长期投资的效益,这种激励方式客观上刺激了管理层的短期行为,而股权激励方式则是更为关注公司的未来价值创造能力,有些股权激励方式是会让经营者在卸任后还可以获取收益,这就会引导管理层如何通过自身的努力让企业获得长远的发展,这样才能够保证其延期收入,这样就会提升企业的长期价值创造能力和竞争力。

第三,实施股权激励模式可以降低企业的激励成本,留住有用人才。如果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合理,持有人的收益分配和定期行权都是建立在收益增值的基础之上,这样的配比原则可以保证企业的收益高于支出。同时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可以提升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企业的稳定,留住优秀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让员工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从而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外一方面,当员工考虑离开企业的时候他必须综合考虑股权的收益,从而提升了员工离开公司的成本,实现了企业留住人才、稳定人才的目的。对于未加入公司的优秀人才,股权激励方案也是一种吸引人才的优秀武器,这种承诺对新员工带来了很强的利益预期,有较强的吸引力,从而可以让企业聚集大批的优秀人才。

第四,实施股权激励可以实现对员工的业绩激励。作为一种长效的激励方案,股权激励让员工所享受到的认同感是其他短期激励工具无法比拟的,它也可以降低企业的即期成本支出。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后,企业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成为了企业的股东,他们可以享有企业的利润,经营者也可以因为企业业绩的好坏而得到相应的奖惩,它可以提升关键员工如管理层和技术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主动去为企业创造价值,激发其潜力的发挥。这种激励可以激发员工的创造力,从而优化企业的商务模式、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等,进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创造性。

三、股权激励实施存在的障碍和风险分析

由于国内资本市场和产权转化市场的不发达,国内企业实施股权激励都是属于初创型实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种种的局限,这种局限也容易影响股权激励方案给企业带来的优势发挥,从而造成股权激励方案的风险。

(一)股权激励模式容易面临较大的股市变化风险

股权激励在推动的时候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股市的变化,企业的股价高低并不能够由经理层控制,它取决于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的共同影响。我国的资本市场投机性强,很多时候公司的股价并不是公司业绩基本面的反映,这样以股价或者净资产的高低决定激励对象的收益升值基础存在较大的风险,这种定价基础容易造成价值失真,股权激励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都存在较大的问题,这样股权激励就无法起到应有的长期激励效果。

另外,这种股市风险还会造成企业和经营层过多地支付了没必要的成本。由于股市的不确定性较大,这种不确定性容易造成股票的价格波动较大,致使企业的股票真实价值和价格不一致,在牛市的时候,企业有可能需要为高层支付高额的费用;在熊市的时候,期权的持有者到了规定的时间但是尚没有出售时股价就跌到了行权价之下,持有人就需要同时承担行权后的税收和股价下跌等损失。这种不确定性对所有者和经营者都有风险。

(二)股权激励中实际操作存在的问题

这种问题主要有员工进退机制、员工购买股权的资金筹措、公司价值的评估等,由于国内的企业在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上考虑不周,容易出现一定的问题。

首先是员工作为股东进退机制的问题。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和员工是不断发生变化,在一些行业员工流动性较高的时候企业经常需要面临管理层变动、员工变动的问题。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设计,离开公司的员工需要退出股份,新进的员工要持有相应的股份,但是在一些非上市公司中,这种进退机制较难理顺。一些公司的性质不同也会影响股东进出的设计,在具体的操作上会较为复杂,容易出现问题。

其次,我国企业的员工在行权的时候需要提供一定的财务支持,特别是在一些国有企业,难以以非现金的形式完成行权,企业员工难以实现行权也导致股权激励效果不明显。企业为了解决这种问题一般会采用借款融资的方式解决员工行权的难题,这种借款方式一般是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这就需要公司内部的股东同意,也需要银行的支持,如果缺少这些条件就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再次,公司价值的评估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和产权转化市场并不完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价值难以评估,很多公司是以净资产作为评价的标准,净资产的处理容易受到会计处理方法和其他人为的影响,从而不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长期价值,这样也就难以对经营者的业绩作出合理的评价。

当然,公司的股权激励本身是有很好的优势,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需要企业克服障碍,这样才能够真正发挥好股权激励的优势,从而推动企业和经营者的良性互动,推动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笔者以此为探讨对象,希望能够对相关的行业和企业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徐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及其倾向性选择――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范文6

公司的产生,经营权与所有权相分离使得公司的规模能够不断的扩大,但是,这种机制在给公司带来机遇和发展的同时,也渐渐隔离了股东和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从而产生了委托问题。为了使得管理层和股东利益相一致,股权激励机制应运而生。这种机制最早产生于s美国,出现行业属于高新技术行业,目的是吸引人才,后来发现其能够产生将管理层利益和股东利益粘在一起的效果,至此,股权激励为后来许多企业所采纳。现阶段我国国企正在进行一次改革,在现在重新审视股权激励也能够为我国国企的改革在实践上提供借鉴意义。

二、股权激励概述

(一)股权激励的概念

股权激励通常是公司股东即公司的所有者为了使得管理层能够更好的服务企业,将企业的股票通过一定的方式授予管理层,使管理层的利益与企业股东的利益相一致。股权激励是众多激励手段的一种,与其他激励手段不同的是,其能够让管理层从自身利益出发,为企业“真心”服务。

(二)股权激励的模式

股权激励的模式通常有以下几种:⑴限制性股票,该种模式下,管理层只需要在企业工作一定的期限或者达到企业某种设定的目标即可获得企业授予的一定股票,实际的股票授予时管理层付出的对价较小。⑵股票期权,该种模式实际是授予管理层一种权利,即享有一定时期以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的权利,管理层在可以行权的期间内,自行选择是否购买。⑶虚拟股票期权,该种模式下管理层并未获得的真实的股票,而是“虚拟”的形式存在。管理者在企业工作时候,持有股票,离开企业后股票相关的权利自动失效,但是管理层在企业工作的年限内,可以获得股票一定的收益和分红,该种模式并不改变企业的股权结构。⑷股票增值权,该模式下,管理层获得的仅仅是股票价格上涨的差价,其行权的时候无需付出对价,只对其差价行权,当然其也无股票的所有权。当然除了上述以外还有员工持股计划等,本文研究主要着眼于管理层上的股权激励,故对其不再探讨。

(三)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

(1)委托理论。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不断促使着社会分工,加之企业的规模不断的扩大,尤其是在资本主义产生以后,社会生产力急剧增大,原有的企业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经营的需要,股东完全靠自己经营企业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这就使得职业经理人得以产生,股东渐渐退出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按照经济学中理性人的假设,每一位职业经理人都是,其必然也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股东由于其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使得职业经理人可以实现其“利益”,如此以来,必然对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两者必然产生冲突,这就是委托问题。怎样避免这种问题的产生?怎样使得两者的利益相一致?股权激励机制能够实现上述问题的解决,通过授予职业经理人一定的股票,这样就将其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利益相捆绑,减少了两者冲突带来的损失。

(2)激励理论。在日益激烈的企业竞争中,企业越来也重视人才,如何招揽人才、留住人才、使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的发挥,成为企业增强竞争力的关键。激励理论分为以下三种:⑴内容型激励理论,该理论主要是从企业内部员工的需求上来尽力满足员工需求的角度来实施激励的措施。(2)过程型激励理论该中理论认为应当从员工的需求和产生的行为的关系角度出发。例如员工会在需求的满足和付出代价进行衡量,故应当关注需求和行为之间的关系,而不仅仅关注员工的需求。(3)强化型激励理论,主要针对员工对企业有利的行为进行强化,使之反复在企业出现。不论何种理论都是强调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重要性以及其如何被调动。股权激励作为众多激励手段的一种必然以激励理论为其理论基础。

三、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的问题

(一)内部问题

首先,经理人操控股权激励方案。国有上市公司与民营上市公司不同,其控股的股东并非自然人,其多为政府或者国资委代表国家行使权利,通常其日常管理,都是有政府或者国资委直接任命的经理人所控制,在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时,多为实际的经理人所控制。故与民营企业相比,由于政府或者国资委的授权,国有企业股权激励通常都是行权价格低、股权数量多,这必然使得国有上市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

其次,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存在缺陷。股权激励的实施目的是让企业管理层能够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其股权激励方案行权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通常最为常见的是业绩、股价等,这些设定是管理层工作的目标,也是其获得激励的门槛,对于行权限制条件的设定显然十分重要,股权激励能够达到预定的实施效果,行权限制条件的合理性必然是其重要的影响因素。

业绩的考核通常是企业常见的标准,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对企业业绩的衡量,通常选定的标准是净利润的增长、资产收益率的增加、每股收益的增加等。这种考核比较直观,也相对能够反映管理层的努力程度,但是其缺陷也必须考虑,以净利润而言,其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会计政策就是其中一个,管理层可以通过调整企业的会计政策等,来达到预定的行权条件,例如,通过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资产减值的计提等方式。故该评价指标作为行权条件,存在管理层操控的可能性,加上国有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又很少受到政府或者国资委的有效监督,故其操纵的可能性与民营企业相对比可能性更大。股票价格作为行权条件,也有不适当之处,其受到市场的影响较大,加之我国证券市场建立的时间较短,资本市场并非完善,股票价格波动较大,采用此标准显然不十分合适。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现有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的设定存在缺陷。

最后,内部监督机制的不健全。股权激励实施除了考核指标的合理以外,必然也需要强有力的内部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应当靠董事会和监事会来履行相应的职责,在企业内部构建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但是在上市公司中,监事会通常虚有其表,其应该具备的功能并未完全发挥,国有上市公司更是如此,加之,国有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多为直接任命,很容易产生相互关联关系,使得国有上市公司对与股权激励的实施缺乏、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

(二)外部问题

我国缺乏竞争性的职业经理人市场。股权激励的实施除了依赖激励方案的合理性以外,职业经理人的素质即管理层的素质也是其实施成败的关键,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建立的时间较晚,虽然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市场仍然存在不完善之处。其中与股权激励相联系的就是职业经理人市场的缺失。在正常情况下,职业经理人市场存在时,职业经理人之间的竞争上岗,必然使得其愿意且真心为企业服务,企业实施的股权激励也必然更能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但是现实是,我国不但缺乏充满竞争的职业经理人市场,而且职业经理人相对比较缺乏,由于我国经济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企业的数量不断的增加,对于职业经理人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这使得公司管理者不缺乏工作的机会,这样的股权激励的实施的效果就大打折扣。对于国有上市公司而言,其公司的高管又大都为政府和国资委任命,由于任命之人可选择空间相对更小,这就更加剧了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层人才的缺乏,政府和国资委的筛选机制,很容易使得管理人员独揽大权。

四、完善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建议

首先,健全相关的法律保障。对于股权激励方案本身的审查,尤其是对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审查上尽量进行明确而且细致的条款规定,保障审查工作的顺利实施,避免股权方案本身存在缺陷。对于国有上市公司管理人员的选拔要有健全的选举条款,这样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国有上市公司经理人独揽大权的局面,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提高国有上市公司管理人的素质。对于国有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审核虽然近些年来不断完善,但是仍有不足,如何让已经设立的机构正常的运作,也需要国家强制法律调控。

其次,设立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是股权激励效果能否达到的关键影响因素,我国现有的评价指标体系正如上文中提及的一样,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也存在相应的缺陷。现存的评价指标体系侧重考察财务指标,不能全面考察管理层的贡献且容易控。所以建立完善的股权激励的考核指标体系显得非常重要,在该指标体系中除了传统的财务指标以外,更要加入考核公司长远发展的指标,这样才能真正使得股权激励目的的实现。关于此方面的设定,可以借鉴西方已有的指标体系,例如平衡积分卡等,既要考虑财务又要兼顾其他方面。

再次,建设经理人市场。建立健全经理人市场不单单是对国有上市公司有帮助,对其其它类型的公司也会起到促进作用。我国目前的现状是缺乏这样的市场,国有上市公司的直接任命方式更是如此。关于此项措施需要国家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国家可以在职业经理人标准上进行质量上的控制,在职业经理人就业任职方面应带按照市场化的标准进行,在政策上进行扶持,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从而激活这一市场,国有上市公司的管理者的选拔,亦可有直接任命的方式改为,有职业经理人市场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