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文书事迹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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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文书事迹材料

村文书事迹材料范文1

司法系统先进事迹材料

将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

近两年来,倪邱司法所在王士方所长的带领下,以务实创新的精神按上级要求落实完成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从一无所有、工作较为落后的旧所逐步发展成为太和县一流的规范化司法所,目前倪邱司法所180平方米的办公楼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电脑、摩托车、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等办公设施齐全,在太和县司法局和倪邱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倪邱镇的中心工作,结合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帮教安置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全所干警团结协作、清廉自律、锐意进取、依法行政,有效地维护倪邱镇的社会稳定。主要绩效是:

一、树立形象、锐意进取、争创一流、无私奉献在“五化”达标以及省级示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中积极争取倪邱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支持,在全县率先联接了宽带上网,制作了倪邱司法所政务网页,政法专用网开通并已使用,努力提高信息输入质量,进一步增强信息化管理水平,基本实现了省厅、市局、县局、司法所四级联网。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和帮教安置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启用。在2006年基层司法所信息化建设中获得市、县司法局表彰。 在2012年创建省级示范化司法所活动中,全所干警以昂扬的精神面貌,熟练的业务技能,保证了辖区内纠纷调解率达100%,辖区内调解纠纷成功率达98%,“六统一”规范化调委会达到95%以上,以司法所为依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严格实行三级帮教制度,健全完善了帮教组织和登记、走访、工作考核等制度。在所里实行以包教育、包管理、包改好为主要内容的包片帮教责任制。确保帮教安置对象有路可走、有事可干、有业可就、有钱生活,近年来无一例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发生。 事迹材料网 二、真抓实干,深入开展各项司法行政工作 2、建立健全镇村四级调解网络,严格评选高素质人民调解员,每月认真开展一次调委主任培训,深入组织各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倪邱镇结合实际成立了人民调解庭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及时调整充实高素质人民调解员,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场所固定,人员落实,工作到位。目前全镇13个村委会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村调委会基本做到了标牌、标识、印章、制度、程序、文书六统一。13个村调委会共有调解小组147个,纠纷调解员295人,纠纷信息员309人,形成了严密的村三级调解网络,各种信息反馈及时。及时了解辖区内民间纠纷动向,利用纠纷信息员及时上报信息,利用调委主任例会,相互交流沟通纠纷信息,及时提供矛盾线索,共同调处矛盾纠纷,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根据排查梳理出的各类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采取一案一表的形式进行统计汇总,建立重大纠纷登记及时上报制度,制定防范和调处工作措施,认真分析倪邱镇主要民间纠纷根源,将大量的矛盾纠纷调处在萌芽状态。两年来,我镇共集中排查出67起一般纠纷,不稳定因素隐患11起,并及时主动与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对梳理排查出的各类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由司法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边排查、边治理”的原则,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重点纠纷解决在本镇,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纠纷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跟踪调处,稳住民心,落实调处单位和责任人。两年来,司法所直接参与基层单位调解村民建房、邻里、婚姻、家庭、赡养、借贷、赔偿等引发的纠纷69起,纠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100%。通过培训逐步调解委员的业务技能和法律素质,从而提高其解决具体纠纷的能力。保证了近年来无一例违法调解案件发生,无一起当事人认为调解不合理上访事件发生,无一例民转型案件发生,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要务。

村文书事迹材料范文2

市区司法局现有干部20人,主要担负着地区262平方公里,60万人口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任务。

近年来,区司法行政系统有55项工作受到上级的表彰奖励。先后荣获司法部基层司“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先进单位、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省司法行政系统“创佳评差”优秀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市“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区综合目标考评“优秀单位”等荣誉。

一、创新思路,着力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区司法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唱响“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建设法治、平安”主旋律,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责任问责、班子议事和决策、工作督办督察、党风廉政建设等长效制度,全力打造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通过建立学习园地,悬挂名人名言、警示标语,成立年轻干部读书社,每月举办“司法行政工作论坛”,邀请专家辅导,干部结对帮读、以案析理等形式,切实增强全体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在全局倡导“讲学习、比奉献”精神,树立“认真第一、聪明第二”工作理念。创新干部管理机制,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在全区首创了公开招聘办公室主任的先河,在局机关推行了干部工作岗位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机制,为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不惹事的干部提供舞台;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发放问卷调查、上门征求意见、跟踪回访等形式,强化外部监督,严格管理,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

二、创新载体,实现法治区县创建工作全市领先

区司法局积极探索法治创建工作,在全市实现了“三个率先”,率先出台了《关于推进依法治区创建法治的意见》;率先启动“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率先将法治创建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综合考评。成功打造了“法治平安商业街”,设立法治平安商业街标志石、法律服务宣传工作站、60米法治平安宣传长廊,悬挂180块法制宣传提示牌,出台了《商户学法制度》,增设了治安岗亭、4辆巡逻警车及24小时治安联防队伍等。通过动态的社会宣传和定期的商户培训,“法治平安商业街”已成为全区强化“法治”阵地建设一道靓丽的风景线。6月4日,省司法厅厅长路志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健亲自为“法治平安商业街”揭幕,丁健书记等省市领导在参观时指出,区法治建设很有特色,法律服务宣传站是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加油站和连心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群众服务。8月18日,在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市区)创建活动交流大会上,全省仅有五个城市做交流发言,区司法局代表市介绍了创建工作经验,受到与会领导的高度肯定。

三、创新形式,全力开创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区司法局善于更新观念、大胆创新,认为只有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这个关键,找准服务的准确点、切入点,才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号召力。结合区大拆迁、大建设、大发展的实际,创新思维,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一条龙”法律服务的保障工作站,按照“重点项目未动,法制宣传先行”的原则,整合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职能,采取免费安装法律服务告示牌,发放便民服务卡、走村入户进工地等措施,把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渗透到重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面对面提供法律服务。在遗址改造过程中,在孙家湾村、炕底寨村现场设立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站,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的解释、咨询,实现了拆迁工作的“零拒签、零上访”,创造了市政重点项目建设的第一速度。

四、创新举措,着力构建地区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