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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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范文1

一、思路举措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企业和群众对政府简政放权的获得感不高,其根本原因之一是政府部门“端菜”与服务对象“点菜”之间的供需对接存有较大偏差,企业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跑腿多、跑路远、办事难”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近年来,各地普遍建立完善了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但其布局普遍依据科层制设计,一方面服务功能同质化严重,不同层级之间、相同层级部门之间政务服务资源没有优化整合,普遍存在“忙闲不一”的现象;另一方面,政务服务平台的服务半径逐级而大,而目前许多涉企涉民事项的审批权和受理权集中在县级以上,基层群众办事经常需要“踮起脚来摘桃子”。因此,围绕推进政府更好履行公共服务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已成为落实简政放权要求的当务之急。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建设智慧政府为目标,将“淘宝式”和“银行柜员式”等商业运作模式引入政务服务领域,运用互联网+,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办事流程的优化重组,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新模式、服务新产品已成为可能。

通过充分调研论证,我们把改革重点放在“四个改造”上:

(一)改造机制,对接基层群众需求。改造机制的基本思路是下沉服务重心,拉近政群距离。一是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探索开展“一窗式”改革,研究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设立咨询导办、综合受理和统一发证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二是在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探索开展“一门式”改革,今年在所辖4个区市和3个国家级开发区分别选择1个镇街开展试点,推行县级统筹、平台统一、业务统办的服务模式,实现柜员化服务,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异地办理、全城通办。三是健全完善效能监察机制,根据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下制度建设,严把入口关和出口关,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

(二)改造平台,优化服务资源配置。改造平台的基本目标是实现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错位布局、分级分类服务。采取的基本思路,一是坚持做实村居,把那些手续便捷、直接面向群众的事项落到村居代办点,主要通过政策宣传、组织发动和提供24小时自助终端服务等形式落实一线服务,目前一期已投入自助服务终端800多台;二是坚持做大镇街,进一步加大对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的扩容改造,把便民服务的工作重心下沉镇街,将其办成服务基层群众的主阵地;三是坚持做强区市,发挥好区市政务服务机构承上启下作用,加强对基层便民服务的业务指导,主要面向法人及其他组织开展一般;四是坚持做优市级,把市级从一般性、事务中解放出来,腾出精力把服务重点放在研究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市场主体设立联审联批、贸易通关等重点、难点领域上,放在强化对全市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运行的实时监管上。

(三)改造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改造流程的基本方向是单动改联动,单办改通办。一是全面简化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在规范完善行政许可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及办事指南的基础上,6月份在市、县、镇三级启动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工作中,一方面注意落实中央和省的改革要求,在框架设计和技术指标方面保持一致;另一方面注意结合威海改革实际,要求部门在梳理事项时,进一步根据服务对象按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进行分类,一并提出委托下放意见;在编制服务指南时,对同一服务事项视情节、要素等予以细化写实,为下步深化改革预留接口。在清理证明和盖章材料时,将备案事项清理一并纳入,坚决砍掉繁文缛节。二是探索实施受理与审批分离。按照“市县保留事项少而精,基层可办事项多而简”的基本思路,打破层层把关、逐级审批的传统管理模式,在完成事项标准化的基础上,把面向自然人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权或受理权逐步下放到镇街以下基层,通过线上传递、远程视频、现代物流等技术,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改造技术,拓宽便民利企渠道。改造技术基本目标是实现政务服务“一号通、一网通、一卡通”。一是建设全市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以居民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唯一申办号码,联通整合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大厅、政府网站、市民网、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建立全市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线上、线下的用户互认,做到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二是建设以网上政务大厅和政务服务平台为支撑的一网通办。市政府7月份转发了市编办、政务服务管理办《威海市推行网上审批深度办理工作实施方案》,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不适合网上办理的事项外,年底前将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纳入网上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我市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目前正在抓紧研究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三是全面启动“市民卡”工程。将居民健康信息记录、惠民补贴发放等政务服务,公共交通、水电暖气等公共事业服务、小额支付和银行存贷转账等商业金融服务集成于一卡,目前已发卡25万张,为群众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

二、初步成效

运用这一改革思路,威海市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领域创新开展了一体化改革,2015年10月率先在全国完成了组织机构扁平化、征缴发放社会化、基金运行无币化、业务档案数字化、服务渠道多样化、经办模式标准化、数据管理全程化、业务监控透明化、业务平台同城化和服务提醒主动化等“十化”改革,实现了重心下沉、贴近服务、异地网办、全市通办,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极大方便,《人民日报》、《新华社内参》等刊发了工作经验,郭树清省长作出重要批示,并得到了国家人社部的高度肯定。

目前,威海市“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改革已经全面启动,正在抓紧开展服务事项信息标准化梳理填报和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计划安排,将于今年年底实现“一号”申请,2017年全面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三、意见建议

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范文2

一、长远规划,整合资源,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重点是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整个系统建设的基础和运行的载体,起到了承接系统运行的关键作用。随着政府职能不断向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转变,要求将更多的行政权力进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实时监察,二期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行政给予、行政复议等功能的拓展,审批服务中心的职能不断扩大,在原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设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成为大势所趋,因此各县区要长远规划,尽快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

(一)一步到位,制定长远建设规划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更名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各县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建设、组织、管理工作。目前没有建设新中心的县区在原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以保证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使用。同时制定长远规划,参照平泉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规模,将全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事项和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产权出让等需要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公开运行、统一管理。

(二)完善机构设置,充分发挥监察监管作用

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与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密不可分,当前我市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服务中心仍处于建设期间,组织协调任务很重。县级服务中心应该设立正科级机构,在领导体制上可借鉴兴隆县作法,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挂任监察局副职,加大行政服务中心及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监察监管力度。

(三)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顺畅运行

加强制度建设,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行。继续执行以下几项制度:首问首办负责制,对咨询和办事的企业、群众,要认真履行告知、领办、导办、承办、回复办理结果、跟踪负责等义务。一次告知制,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办理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相关手续等。并联审批制,对需多环节审批的事项,推行一门受理、抄报相关、信息共享、同步审查的并联审批模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限时办结制,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即时办结率,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送达,严禁超时限许可和审批。超时默认制,对超过规定时限而没有出具办理意见的审批事项,按照超时默认的方式予以准予许可认定,法律责任由办理方承担。统一收费制,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收费窗口,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使用财政统一机打票据,由收费窗口统一代收,各窗口不得直接收取费用。同时制定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制度,电子监察绩效考核制度,行政服务网站管理制度等系统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系统管理。

二、借鉴经验,科学谋划,推进系统建设

各县区要充分借鉴兴隆县的经验,科学谋划,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适合本县区的系统建设规划方案,在市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加快实施,破解系统运行中的难题,保证系统的顺畅运行。

(一)拓展大厅使用空间,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审批项目应尽必进

各县区审批中心大厅使用面积大小不一,基本都高于兴隆县的大厅面积,在窗口设置上要科学编排,统一调剂,必要时可以改变原来的空间隔断,重新安排台位。对相对审批事项较少的单位,向审批中心大厅充分授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指派大厅工作人员统一受理多个单位的审批事项,将受理材料统一电子化上传,经系统自动流转到本局办理,根据批准结果由大厅统一办结。

(二)增设登记验证窗口,保证流程闭环流转,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在大厅设立登记验证窗口,由大厅工作人员对每一项入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统一登记,登记后自动流转到相应委办局受理,由委办局受理窗口负责将审批材料初审后电子化上传,进入本局审批流程,局领导批准后由受理窗口负责收费和证照打印,全部办结后再由登记验证窗口统一验证,实现全部流程闭环流转,结合电子签章和统一加密证照打印技术,完全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三)实施统一收费管理,方便群众缴费

大厅内设立统一收费窗口,对入厅办理的全部审批事项的收费采用全市统一的机打票据,实施统一管理,使用刷卡机缴费,方便办事群众,实现票款分离。有条件的县区可以设立银行窗口,实行即时收费。

(四)采用ca认证电子签章和加密证照打印技术,实现统一证照打印管理

采用ca认证技术,为每一个审批工作人员配置用户名和专用密码,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权限,严格电子签章管理,实现真正意义的网上审批。大厅设置统一证照打印窗口,由专用打印设备对全部出证事项实现统一证照打印管理。

(五)全部审批材料电子化上传并存档,保证流程网上流转

由大厅受理窗口对全部审批原始材料通过扫描、拍照等形式实行电子存档并上传系统,保证流程网上流转,实现网上审批。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高速扫描仪、高拍仪等相关设备,以保证网上审批。

(六)采用“一厅双网”、部分监控模式,解决垂管部门进入系统平台问题

针对垂管部门具有比较严格的本部门系统,且多数具有本部门窗口大厅,在联网技术还不成熟的情况下,采用“一厅双网”模式,在垂管部门大厅设立登记验证窗口,原则上由中心派人负责对入厅办理的全部审批事项进行统一的登记验证,将审批事项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中间环节仍由本部门使用部门自有系统进行审批,既不影响本部门系统运行,又可对部门审批事项进行部分监控。其它分中心和本部门系统相对比较成熟的部门可参照此方法管理。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系统建设顺利实施提供保证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快建设速度,联通政务外网

政务外网工程是全市政务信息化的基础平台,也是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和数字城管系统等多套政务系统的运行基础,网络不畅通严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联通公司是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的政务外网承建单位,各县区要尽快与联通公司协商签订政务外网建设协议,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联通政务外网,以保证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保证系统建设的正常进行。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员保证

行政服务中心是实施行政权力的重要机构,随着中心建设的推进和系统功能的逐步完善,将使更多的行政权力入驻中心运行,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为中心建设提供人员保证。

入驻中心的各部门工作人员要选派各部门的业务骨干,熟悉本部门业务流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中心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建设一支强有力的行政服务队伍,参照外地经验,对入驻工作人员可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并适当提高待遇。

各县区要对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拟定详细规划,确定工作时间表,明确主要负责人员,将需要办理的所有工作分配到日,责任到人,限期完成,由市县纪委监察局督导此项工作,强化责任追究。

(三)筹措专项资金,提供财政保证

各县区要制定行政服务中心整体规划,确定建设方案,安排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当前审批服务中心改造提供财政支持。各部门也要对本部门的相应设备配备提供保证。

(四)精简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根据市政府消减及下放后保留审批事项目录,以及体制改革涉及到的行政职能的调整,市直各部门重新审核本部门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流程、压缩时限,对不适应网上运行的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各县区将本单位上报件与市保留事项对照,达到一一对应,差异部分与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结合县区机构改革,于9月1日前将全部审批事项重新清理后统一上报到市监控中心。

四、创新监察,强化督导,推进电子政务工作跨越发展

电子政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从根本上创新监察方式,改革监察手段,提高监察效率,促进政务公开,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督查力度,保证系统功能,发挥监管作用。

(一)完善系统功能,充分发挥系统作用

通过系统试运行,结合各部门实际,通过充分的走访调研,不断发现和总结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逐步取代部门自有系统,解决二次录入的难题。逐步将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成功能最全、效果最优、应用最广的办公系统和监察平台。

(二)加大监察力度,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监察局要强化监察作用,充分发挥系统功能,变原来单独“事后监察”为“事前预警监察、事中实时监察、事后整改监察”的全方位监察,要指派专人,对全部网上审批事项进行抽查,对异常及预警事项进行重点监察,及时督办,通过电话回访、实际调查等方式直接询问办事人,核实办件实际和工作人员的态度表现,发现线索及时处理,对音视频监控系统发现的违规违纪事件,核实后在政务外网上予以公开曝光,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办事人通过网上投诉和电话投诉的违规事件及时核实处理并在政务外网上通报。通过系统定期对各部门的行政行为实行绩效考核,责令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考核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范文3

2014年1月,国务院批复设立贵安新区,成为全国第八个国家级新区。

贵安新区创立之时,便明确三大战略目标: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

2015年6月17日,在贵安新区视察时强调:“新区的规划和建设,一定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不能降格以求。项目要科学论证,经得起历史检验。新区要有一个好的组织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从一开始就大力营造务实、廉洁、高效的环境。”

高点定位、高端起i、高质建设,贵安新区笃志力行。

速度:

白手起家、快速发展,成为贵州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2015年1月12日,作为贵州开放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之一,贵安综合保税区获国务院批复正式设立。在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招商的基础上,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贵安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了省级、国家级验收,创造了当年获批、当年建成、当年通过验收的“贵安速度”。2016年3月30日,贵安综合保税区正式封关运行。

贵安综合保税区的“快速度”并非孤例。自贵安新区设立以来,新区各项工作加速推进,不断创造着新的“贵安速度”:90天快速组建管理机构;6个月时间实现社会事务正式托管;400天高起点编制完成总体规划和26个专项规划;400天建成新区城市道路框架;富士康(贵州)第四代产业园在同样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建成投产;致力于“互联网+”的亿象网络科技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完成了企业落户、管理运营等诸多环节,其“互联网+汽配”平台积累了500家汽配商户、1万家线下修理厂资源,业务范围覆盖贵州大部分县市……

新区建设,离不开必要的速度支撑。2015年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国家级新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国家级新区应保持经济增长速度在比较长的时期内快于所在省(区、市)的总体水平。

贵安新区地处黔中经济区的核心区,规划面积1795平方公里,直管区面积470平方公里。三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落后的农村山区,基础设施滞后,产业基础薄弱,可谓“白纸一张”。

“越是白纸,越可以绘出最美好的图景。”贵州省委、省政府充满期待,贵安新区的干部信心满满。

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同步小康工作紧锣密鼓;产业发展如火如荼、创新创业蔚然成风;生态文明先行先试、改革示范可圈可点。三年时间,贵安新区发生了覆天翻地的变化。

――三年里,贵安新区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以平均每天1个多亿的投资速度,建成了560公里的城市路网,建立起“一环四线”铁路网、“两横两纵一射”高速公路网、“三横四纵”骨架道路网、核心区“两横两纵”城市轨道网。

――三年里,贵安新区招商项目总投资累计超过3000亿元。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大健康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五大绿色新兴产业强势发力。

――三年里,贵安新区推进全域旅游化、全域景观化、全域生态化,投入47亿元在中心区启动海绵城市8大类67个项目建设,率先全面推进低冲击开发模式,精心保护山、水、田、园、林等绿色资源,规划建设了5个生态保护区、8个绿廊以及94个公园。

……

三年时间,贵安新区从一个襁褓中的婴儿,变成了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年。昔日落后的偏僻山区,如今改头换面,变成了朝气蓬勃的大学城、高端大气的旅游小镇、宜居宜业的山水新城。

自成立以来,贵安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国、高于全省,后劲十足。“一年有框架、两年有效果、三年有形象”的既定目标基本实现。

根据《贵州贵安新区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方案》,贵安新区将按照“三年有形象、五年大发展、十年建新城”的目标执行任务。十年后,贵安新区将拥有120万人口,建成区面积150平方公里,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500亿元,城镇化率达65%。

品质:

瞄准高端、科学论证,建设一流城市新区

5月25日,在“2016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暨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期间,高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正式落户贵州贵安新区。

作为世界500强企业,全球3G、4G与下一代无线技术和移动行业的领军企业,美国高通公司与贵安新区的合作引起广泛关注。

贵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贵安新区党工委第一书记秦如培说,贵州和高通的合作与我国加快建设数据强国和我省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高度契合,这是将高通的技术和品牌优势与贵州的政府和市场优势实现最大程度的叠加,双方的合作是结高贵之和,必将行高贵之势,最终结出高贵之果。

2014年贵安新区成立时,中国经济已迈入新常态。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与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这些跨过产业培育阶段的国家级新区不同,贵安新区建设面临着更大的发展压力。

新常态也是新机遇。从一开始,贵安新区就把大数据作为弯道取直的核心产业竞争力,瞄准了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道路,瞄准建设一流城市新区的目标,瞄准世界知名企业、高成长性企业。

“不是什么样的项目都能进来,首先看是不是符合我们的产业发展定位、是否具有行业影响力、成长性。”贵安新区招商局副局长陈艳芳表示。

贵安新区引进的企业、项目,首先必须了解企业的基本信息、在行业中的位置、市场竞争力,如果引进企业是上市公司,还需认真研究其财务报表。“我们成立了专门的产业研究部,任务就是对引进企业进行专门的分析研究,为招商引资提供科学依据。”陈艳芳说。

对于引进企业,分析基本资料只是第一步。在此基础上,贵安新区的金融投资公司会对引进企业进行净值调查,环保局会对引进企业尤其是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专门的检测。在通过净值调查和环保监测后,双方确定合作意向、提交项目计划书,管委会还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最后的评审评估,确保引进企业符合新区定位。

作为国务院明确唯一以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率先探索“低冲击开发”建设模式,注重保护自然山水、历史人文脉络,着力打造产、城、景、文融合互动的现代山水田园城市。

目前,贵安新区已经建成900多公里的市政管网,大学城、职教城、产业城、生态城、旅游城初具规模,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大健康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五大新兴产业高端起步,一批生态环境工程高标准推进。

从2013年成功引进三大运营商和富士康绿色数据中心,到华为云数据及研发中心、浪潮大数据创新中心、亿象云商、腾讯互联网+、阿里巴巴农村电商试点、IBM跨境电子商务、泰豪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北斗卫星产业园、中印IT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陆续建成投产或落户新区;再到与五龙集团签约,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与美国高通公司合作,成立高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贵安新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世界知名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入驻。

2015年,贵安新区完成大数据信息产业规模总量超过142亿元,同比增加60%,注册大数据及关联企业超过400家,就业人数超过1.2万人,以绿色数据中心为代表的核心业态,以集成电路和智能终端为代表的关联业态,以智慧城市应用为代表的衔生业态正在催生大数据全产业链、全治理链、全服务链的三链融合的贵安模式加速形成。

认同贵安、看好贵安、投资贵安,因为贵安新区坚守国家战略定位,矢志于建立一个高品质的产业发展平台。贵安新区代表的是未来、是希望。

“我深深地被这块热土感动了,贵安,我认为现在是中国最有吸引力的地方。”一番考察洽谈之后,五龙电动车(集团)有限公司与贵安新区签订了年产15万辆纯电动汽车的项目合作协议。

活力:

改革创新、只争朝夕,形成干事创业的发展氛围

2013年8月,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欧阳武来到贵安新区,挂职两年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那个时候,贵安新区建设正如火如荼地推进,千头万绪,任务繁重。从北京来到贵州,欧阳武没把自己当外人,一头扎进了新区建设中。挂职不到一年,因为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欧阳武挂职改任职,留在了贵安。

在贵安新区,因为挂职留下来的干部有不少。他们大多来自东部地区,在参与贵安新区的建设中,重新定位了人生的价值,看着新区一天天的变化,他们也收获了成功的喜悦。

“新区任务重,是压力;新区发展快,是激励;新区未来的美好愿景,是动力。”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主任吴雁俊谈到,有时候,他也会思考,何以贵安新区的干部在工作强度如此之大,工作条件如此艰苦、且薪资待遇不高的情况还乐此不疲、孜孜不倦。“或许,这就是贵安精神吧!”

“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有多大劲就使多大力”……新区的工作人员只争朝夕地忙碌着。

贵安新区,是一片干事创业的热土,也是改革创新的试验田。从试验田到示范田,贵安新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许多有价值的探索。

虽然贵安新区是正厅级机构,贵州省委、省政府也明文规定其行使市州一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但为了减少环节、高效开展工作,贵安新区突破常规,取消市县区一级,管委会直管乡镇,下放了179项审批权到乡镇。

减少管理环节,带来了政府的务实廉洁高效,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贵安新区,内设机构只有11个,每一个机构对应着众多省委、省政府部门、省直厅局的业务,比如贵安新区政治部,对应着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省直机关工委、机构编制办、公务员管理局等41个部门。

“这样的体制机制,干部必然非常辛苦,但也必然非常务实高效,事情那么多,拖不得也虚不得。”吴雁俊说,由于部门职能集中,以前若干部门协调的工作,现在一个部门就解决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改革创新无止境,新区建设的高压工作状态,催生了一系列体制创新。

――推行雇员制。贵安新区打破常规,实行雇员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给予雇员政治待遇、晋升空间,既破除了体制束缚,带来了鲶鱼效应,激发了干部的积极性,又解决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

――试点组建“行政审批局”。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局,与原来的单位脱钩,形成一个独立的规范的大循环,实现“一个窗口流转、一颗印章审批”,促进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探索“六个一批”证照分离改革模式。为解决“办证多”“办证难”问题,贵安新区在全国率先探索取消办证一批、改为备案一批、自主办证一批、承诺办证一批、证照合发一批、严格准入一批等“六个一批”证照分离改革模式,推进“重审批轻监管”向“轻审批重监管”转变、推动“严进宽管轻服务”向“宽进严管重服务”转变。

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范文4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打造便利的市场环境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优化开办企业服务。简化住所登记要求,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完善企业名称筛查规则,提升自主申报系统智能化水平。加强企业名称权利保护,建立争议行政裁决机制。对不涉及许可的一般经营项目企业设立登记试行登记确认制。建立健全成渝地区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准入机制。

2.增强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功能。依托“渝快办”平台推出电脑端实名身份认证、手机端开办企业“E企办”,实现“一个终端”全办结。提升“一网通”平台智能化水平,商业银行实时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员工参保自动办理,引导企业通过“一网通”平台首次办理税务和社保事项,实现“一个平台”全覆盖。

3.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及电子印章应用。企业设立即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拓宽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场景,并逐步扩大到公共事业、商务活动等领域。

4.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对接,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应减尽减。推动行政审批改为行政备案的事项有序纳入“多证合一”范围,试点开展“一企一证”改革,探索“一照通”登记许可服务新模式,实现“一网受理、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标核准、一窗发照”。

5.完善企业退出制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试点企业强制退出制度,探索简化普通注销程序。优化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功能,将企业注销信息实时与公安、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单位共享,便于企业快捷办理公章注销、银行账户注销、公积金账户注销等事项。

(二)优化水电气接入服务(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国网市电力公司、重庆燃气集团)。

6.压减接入时间。获得用水一般项目用户全流程总用时不超过9个工作日。获得用电低压小微用户全流程总用时不超过8个工作日,10千伏城镇用户全流程平均用时不超过30个工作日。获得用气用户办理总用时不超过13个工作日。

7.实现外线工程“零投资”。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8.优化办理方式。推行全流程“一站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精简受理材料,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坚持政企协同,通过“渝快办”平动推送开办企业、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信息,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三)有效提升融资便利度(牵头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9.提升企业融资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率,运用科技手段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完善贷款标准、优化放贷流程,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服务。继续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惠企政策。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优先为小微企业“首贷户”提供贷款担保。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开展直接融资。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发行符合国家战略的绿色债、乡村振兴债、双创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10.依托信用建设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推动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银税互动”扩面放量。建成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重庆站),提供信用查询、融资对接等服务。鼓励税务、社保、公共服务机构与金融机构数据信息共享,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用贷款规模。提升地方征信机构服务能力,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支持,推动信用产品和服务创新,逐步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比重。

11.完善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全面推进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建设,组织商业银行集中入驻办公,打造金融服务“直通车”。持续开展银企对接专项活动,完善融资信息供需平台。优化“渝快融”功能,持续丰富企业融资主题数据库数据。持续拓展“渝企金服”平台功能,深化普惠金融服务。

(四)促进政府采购规范有序(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2.完善电子采购平台。健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APP功能,提升用户使用便利度。推进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加快实现远程电子开标、异地电子评审和在线信用评价。

13.优化采购流程。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便利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加强招标机构管理,建立完善政府采购机构基本信息数据库。压减签约等待时间,采购单位原则上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

14.强化合同管理。不定期开展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合同备案监督检查,推动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及时、规范。合同执行完毕,采购单位或采购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15.加强支付和交付监管。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单位原则上应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提高预付款比例,推动实现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30%(中小企业不低于50%),减轻中标企业资金压力。

(五)推动招标投标开放公平(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16.深入推进“互联网+招标投标”。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推进“不见面开标”。完善招标投标平台体系,推动实现招标投标信息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互联共享,提高招标投标活动便利度、透明度。

17.降低招标投标参与成本。鼓励以电子保函形式进行投标担保、低价风险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减轻市场主体资金占用压力。加快制定并推行覆盖所有行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招标文件编制效率,促进招标投标行为公平、公正。

18.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修订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严控回复办理时限。畅通投标人质疑投诉渠道,为投标人提供更加高效快捷的维权服务。探索将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并予以公示。

19.优化低风险简易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管理。推进低风险简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实现中标通知书网上推送、合同签订网上办理。强化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加强全过程监管。

(六)强化包容普惠创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0.重点围绕科技创新、人才流动、市场开放、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交通出行等领域,全面提升城市的承载力和竞争力,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培育国家级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优化市场化引才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推动“互联网+人才服务”,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深化加工贸易示范区建设,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升级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出台外商投资投诉协调管理办法。

二、打造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21.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减证便民措施,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覆盖度。完善“渝快办”平台移动端“亮证”“扫码”功能,加强高频电子证照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社保、卫生、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民政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一次办”。

22.加快推进“跨省通办”。推动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今年内实现“跨省通办”。加快推动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落地见效,今年10月底前实现同一事项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行政审批结果互认。积极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建立西南五省(区、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协作机制。

23.提升“渝快办”平台服务效能。优化“渝快办”平台技术架构,规范系统对接标准,持续提升平台安全性、稳定性。大力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推动非涉密业务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对接整合,提升网络承载能力,提高全程网办事项运行速度。开展“渝快办”平台使用体验评估,大幅度提升界面友好度。

24.健全“渝快办”平台管理机制。制定“渝快办”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事项、数据资源、运行维护、安全保障等。研究建立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体系,构建大数据交易平台和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加快数据共享交换体制机制建设,持续提高数据共享交换效率、完善数据资源目录。积极探索建立“渝快办”平台专业化运营体系。

(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25.深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小低项目)全流程改革。探索扩大小低项目政策覆盖范围,逐步推行小低项目办理建筑许可告知承诺制。小低项目免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过程中的放验线手续。强化小低项目供排水接入“三零”服务,进一步优化供排水接入办理流程,加强供排水部门协同合作,实现供排水一次性查勘、一次性接入。全面落实小低项目简易验收制度,优化竣工规划核实、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

26.加强建筑质量控制。全面落实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根据风险等级确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频次和内容,小低项目只进行1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完善小低项目施工后用途控制,超出规定用途范围的必须取得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许可。完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建立建设工程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工程质量。

27.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审批事项、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投资项目在线监管服务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协同平台等业务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加快落实区域评估,明确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水资源论证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的区域整体评价评估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要求,对区域内建设项目可采取直接准入、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方式简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进“多测合一”,深化规划核实测量、绿地核实测量、人防工程核实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等5个测绘事项标准制定和流程再造,实现一次委托、一次完成,出具一份测绘报告。

(三)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28.深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即办即取”改革。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安装电子签批屏,提升身份核验办理体验。完善电子完税证明和电子票据应用流程,推进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在线办理。加大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证明等推广力度,推动部门间协同互认,扩大电子权证应用场景。提供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邮寄服务。

29.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运用。健全第三方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测绘独立投诉机制,开通线上投诉专栏。建立单一入口的不动产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分阶段整合加入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企业经营状况信息、完税信息等,免费提供尽职调查所涉及的全部信息。探索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经产权人授权即可查询。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与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共享,探索同步过户。

(四)推行优质高效税费服务(牵头单位:重庆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30.压减税费缴纳次数和时间。推行“十一税合一”,实现财产和行为税、资源和环境税、企业所得税跨税种合并申报。提升办税服务大厅服务水平,优化预约服务,试点推广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和智能税务机器人,提高窗口使用效率,缩短办税等候时间。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加快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

31.改进办税缴费方式。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所有涉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可办。扩大财税一体化功能覆盖面,便利纳税人通过财务软件系统直接申报、纳税。优化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辅助功能,实现小规模纳税人申报“零材料”。

32.优化报税后流程。优化电子税务局申请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功能,推行增值税“报退合一”,纳税人填报留抵退税申请即实现退税申请基础信息自动填入,压减留抵退税办理时间。

(五)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33.深入推进通关模式改革。深化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改革模式,持续试点推广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进一步优化“离港确认”模式。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模式,提高非侵入式检查比例,扩大“智能审图”等覆盖范围。推动查验模式改革,实行预约查验、货主可不到场查验(收发货人可以委托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等到场查验)。

34.持续优化物流运营组织模式。稳定高效开行“沪渝直达快线”,提升“沪渝直达快线”运行品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建设智慧长江物流工程(重庆水运口岸营商环境优化系统二期工程),推动船舶快速有序过闸。

35.引导和规范口岸收费行为。指导口岸收费主体及时通过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动态维护进出口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持续加强口岸收费监管,规范口岸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口岸违法违规行为。

36.推进区域跨境贸易便利化协作。健全川渝大通关合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口岸集疏运效能,促进川渝港口联动发展。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联合开行“沪渝川直达快线”,在确保航行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川渝水运物流效率,降低进出口企业负担。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合作共建,与周边国家共同推进跨境运输便利化,探索与新加坡开展中国—东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试点。

三、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7.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作用,逐步扩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联合抽查检查的覆盖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统筹制定市级和区县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加快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38.加强信用监管。制定《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建立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机制,健全电子商务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和交易信用评估制度,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制定广告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信用修复方式和程序,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及时终止失信信息共享公开。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清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不兑现政策、未履行承诺等情况,持续开展涉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积极探索川渝两地信用平台对接互通,推进重点领域跨区域联合奖惩。

39.强化“互联网+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推动行业监管事项应上尽上、动态管理。加强监管数据归集整合,实时汇聚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重点监管领域数据,同步接入社会咨询投诉、互联网等第三方信息。强化对监管数据的分析和运用,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风险预警、线索推送等功能。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规范“互联网+监管”平台使用,推动实现行业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完成率、监管信息归集率、投诉举报处理率、协同监管响应率达100%。

40.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数据纳入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合理划分裁量阶次,明确适用不同阶次的具体情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41.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无事不扰”“无举报不实地核查”等监管创新。完善“免罚清单”制度,逐步扩大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范围,符合条件的可免予行政处罚。探索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42.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健全知识产权制度政策体系,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推动修订《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开通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实现我市专利、商标业务“一窗通办”。健全知识产权协作机制,构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执法保护机构、支持机构沟通渠道,增强机构间联合办公频次。

43.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推广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各类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衍生品创新。将专利机构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的监管。举办西部(重庆)科学城第二届双高赛,推动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高质量成果转化落地。

44.加强知识产权全面保护。筹建中国(重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推动实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新一批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

(三)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牵头单位:重庆证监局)。

45.推动完善公司治理。充分发挥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自律服务职能,深化协作机制,加强对股东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提高股东权益保护意识和公司治理能力。

46.创新多元化纠纷化解。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利用调解、诉讼等方式有效化解金融纠纷。强化法院典型案例示范引导,建立典型案例库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证券期货纠纷示范判决机制作出明确、可执行的指引与规定,推动形成实践案例。

(四)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47.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体系,对创建达标企业开展正向激励。加强企业用工合规监管,建立劳动纠纷预警防范机制,探索劳动纠纷就近、简易化解,及时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培育、选树工作,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探索设立劳动仲裁派出庭,提高争议处理效率。启动“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今年内评选AAA级和谐企业100家,培育金牌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员100名。

48.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推动失业保险关系接续、失业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等就业事项即办即结,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不超过1个工作日。加大企业稳岗留工支持力度,实施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落实一次性留工补贴、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开发消杀防疫、社区服务等临时公益性岗位过渡安置困难员工。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广泛开展职业指导、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

(五)强化民商事案件司法保障(牵头单位:市高法院)。

49.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广运用电子诉讼平台,强化系统培训提升使用频率。推进诉讼服务电子化,凡在线提供有效电子资料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全面推行电子送达,扩大电子送达适用率。完善企业送达地址承诺制,全面录入存量企业信息,提高法律文书送达效率。

50.提高审判效率。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提高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减少开庭次数。完善审判管理系统,优化“数智说”平台,提升时间节点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压减数次开庭之间、开庭到作出判决之间的间隔时间。

51.提高执行效率。强化生效判决自动生成查询机制,确保当事人申请执行不再需要纸质生效证明。制定动产执行流程管理规定,优化动产处置执行准备、执行立案、首次拍卖、二次拍卖等流程,减少执行耗时。加快财产查控,提高财产保全工作效率。加强案款管理,及时分配执行案款。

(六)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牵头单位:市高法院)。

52.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推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细化快速审理案件适用范围,扩大适用快速审理案件的比例,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优化破产清算和重整之间的程序转换,合并同类环节,缩短案件审理时间。

53.降低破产企业处置成本。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以市场化方式降低破产管理费用。推广以网络拍卖方式处置债务人财产,规范破产管理人处置行为,提高财产处置效率。落实破产案件财产处置税费减免政策,规范破产程序中的涉税事宜。

54.完善办理破产配套机制。持续巩固“府院”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企业破产过程中信息共享、信用修复、财产处置、企业注销、涉税办理、风险防范等事项。推动建立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协调解决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接转等事项,保证职工合法权益。制定具体保障措施,推动和保障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

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市、区县两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形成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小组分工牵头、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营商环境专班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高位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任务。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应及时清理或提出修改意见,按程序报请修订或废止。

(二)狠抓措施落实。各指标牵头单位应建立改革工作台账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逐条逐项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清单化打表推进。各区县政府要主动与市级有关部门对接,同向发力、同步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加快设置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大力推行线下“一窗综办”、线上“一网通办”。高标准编制办事指南,强化窗口服务人员培训,提升政务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评估督导。加强日常跟踪督查,重点对政策落实情况、窗口运行情况及宣传培训情况等开展督查督办。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予以通报。抓好总结评估,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复制推广,对落实不力的予以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推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集中展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效。依托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拓展传播渠道,推动营商环境宣传进园区、进企业,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范文5

一、全民创业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充分认识全民创业的重大意义。

1、实施全民创业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决不能离开发展这一主题,核心和关键是统筹社会资源,统筹城乡发展,以资源的合理配置、社会力量的充分参与、城乡等各个方面的协调进步,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全面、快速、可持续发展。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全民参与、多业并举,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形成人人参与创业、各业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水平。

2、实施全民创业工程,是增加群众收入,加快富民步伐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先进发达地区仍有较大的差距,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速度加快并存,就业需求增长和就业渠道狭窄的矛盾日益突出等,已成为影响全局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就是要营造城乡平等的就业环境,激活城乡人力资源,激发全体劳动者的致富欲望和创业热情,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增收,不断拓宽城乡居民的收入来源,提高收入水平,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3、实施全民创业工程,是增强经济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根本举措。经济总量小,结构单一,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不足,是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就是要通过采取全面放活的政策,充分挖掘内力,广借外力,推动私营个体经济快速发展,促进民营经济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形成更多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带动经济结构调整,扩充经济总量,增强经济活力,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推动全民创业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省、市党代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以改善创业环境、激发创业潜能、增加收入为目标,进一步放宽政策、改善环境,努力构建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和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撑体系,使各类创业主体在创业中各显其能、各展其才,最大限度地凝聚和激活全民的创业热情和创业能量,以创业促发展,以创业促创新,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和谐。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全民创业的先进典型和扶持政策,积极营造全民创业的舆论环境和氛围。在全县树立“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理念,使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合法致富成为新时期的社会风尚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追求。进一步消除嫉能妒富等消极心态,大力倡导与人为善、关爱宽容、和衷共济、发展共赢的社会风尚,充分理解创业的艰辛和曲折,正确看待和处理创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营造崇尚创造、褒奖成功、宽容失败、善待他人的和谐创业环境,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在全县形成人人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努力培育各类创业主体和平台

(四)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退转军人自主创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者,经审核后提供创业贷款。在本县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经审核后,可由县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和档案托管,其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计算为工作年限,同时可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人事期间工龄连续计算,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进入人才库。

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件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经营的干部、随军家属,3年内免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企业,根据安置人数比例,3年内按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新办的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凡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并达到有关要求的,按规定扣减企业所得税。建立军队转业干部创业鼓励资金,对自主创业的干部给予扶持和奖励。

(五)鼓励机关干部带头创业。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离职、辞职创办企业。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提前离岗,从事创业活动。创业期间,3年内职级和工资正常晋升发放;3年后愿回机关工作的,由原单位安排相应工作岗位;愿意辞去公职的,经批准按工资发放渠道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企业需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帮办实业的,采取组织选派、挂职帮扶、自愿申请等形式,支持其到企业工作。鼓励支持离退休人员(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后领办创办企业按有关规定办理)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专长,积极参与创业。尽快建立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市场、专家服务机构、信息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开。

(六)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从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件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领取低保金人员创业的,可享受低保渐退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和中小企业通过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除政策规定的行业之外,给予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期限最长为3年。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政策规定的行业之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除政策规定的行业之外),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3年内免缴所得税。

(七)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创业。突破体制和机制障碍,打破“画地为牢”的界限,放开放活科技人员,充分调动科技人员自主创业和服务全民创业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以资金、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入股参与经营和收益分配;允许其兼职兼业,从事第二职业;扶持其创办科技型、中介型企业,使科技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科技人员经单位批准,可到民营企业兼职,以技术参与分配。民营企业中的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鼓励各类专业人才创办教育培训、律师、咨询、会计、审计等中介组织或机构。

(八)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在农村大力开展“农民创家业、能人创产业、乡村干部创事业”的创业活动,推动新农村建设。以建设“一村一品”为抓手,加快发展都市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进一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工程、信福工程,加快建设农村流通网络,搞好市场信息服务,发展农村商贸流通服务业。在旅游景区周边、沿山公路等有条件的地方,在政府统一规划指导下,鼓励支持农民开办农家乐。积极培育发展劳务派遣公司、劳务经纪人等劳务中介组织,扩大劳务输出,同时,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投资创业。

三、加大全民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九)拓展投资创业领域。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投资领域外,非公有制经济都可平等进入。向社会公布我县招商引资项目,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股、联合、购并、独资等方式,参与水利、交通、能源、城建、环保以及文化、教育、卫生、信息服务、体育等领域的投资建设;支持民营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及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造、改组和改制,并可参照国企改革相关优惠政策。建立民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除法律法规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地区、所有制、行业经历、从业年限等限制条件。

(十)加大财政引导和扶持力度。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扶持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积极争取“青年人才创业计划专项资金”,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海外归来人才科技创业。逐步提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资金、乡镇企业贴息专用资金等在支持农村创业发展资金中的比例。进一步加大对现有各类创业扶持资金的整合力度,公开办事程序,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充分利用财政现有支持科技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体系建设,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积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补贴制度,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工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对担保机构为我县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注册地和纳税渠道在县的中小企业新增的担保金额,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探索建立县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代偿损失补偿机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使更多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财政政策的支持。

积极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中小企业争创国家和省、市品牌,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按照我县有关规定,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省乡镇企业名优产品”、“市名牌产品”或“市著名商标”的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由县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1—5万元的奖励。

(十一)放宽工商管理登记,简化办事程序。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继承、接受赠予成为公司股东。对筹建时间长且前置审批较为复杂的企业,实行经营范围暂定为“经营项目筹建”,可先行确认市场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待完成审批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资金数额申报制。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投资人首期注册资本到位10%,即可先行登记注册,3年内全部到位。放宽大中专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本限制,3万元即可申办公司,注册资本一步到位有困难的,可分期到位。

开辟“绿色通道”,对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退转军人、残疾人就业、辞职办企业的干部,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登记,同时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免予工商登记。农民申请办理农业专业合作社登记,符合条件的实行资金数额自行申报制,优先登记,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税收优惠政策责任落实制度,及时公布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并按县级税务机关的审批权限在20个工作日内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办理减免税收手续。对新办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工业企业、加工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或小型加工企业实体,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减免。对个人转让著作权、个人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国家鼓励类创业项目,按照国家西部开发有关政策,为其积极办理税收减免手续。

(十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扶持力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的,由县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建立县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机构。加强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加大对创业项目和就业实体的扶持力度。简化小额贷款担保手续,实行人事劳动、担保、银行联合调查,“三审合一”。为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大中专毕业生、退转军人提供小额贷款担保,贷款额度个人单笔最高为5万元、就业实体单笔最高为10万元。积极拓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覆盖面,借鉴户县小额信贷试点经验,加大对农民创业的金融扶持力度。

鼓励各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企业建立稳定的银企关系,降低信贷门槛,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项目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授信额度。积极引进并大力发展各类风险投资企业。支持保险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更多的保险服务。

(十四)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政府信用为主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整合金融、工商、税务、法院、人事劳动等有关部门覆盖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信息,建立诚信评价体系和信用档案库。建立信用登记、信用评估、风险预警、风险管理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机制和管理制度,改进信用评级办法,完善信用指标体系,提高其信用透明度,引导诚信经营,为推动全民创业提供良好的信用运行机制。加快建设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

(十五)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增加政府对创业培训的投入,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创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农民“阳光工程”培训。加强企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建立职称评聘和职业资格鉴定制度。提倡城乡志愿者开展面对城乡居民的免费培训。企业用于员工培训的经费,可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税前扣除。持《再就业优惠证》、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培训费用低于900元的,按实际数额给予补贴。加强农民培训,实施全市百万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到年使每个农户至少有1人接受1-2门实用技术或职业技能培训。

(十六)鼓励城乡居民获取财产性收益,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工资性收入增长机制。对城乡居民获取的红利、房租等财产性收益予以支持和保护,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用于居住的居民住房,对个人兴办的学校、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及敬老院、养老院等自有自用的房屋,按规定给予有关税收的减免。积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并依法严格执行。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规范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十七)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全民创业。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资源。积极鼓励支持开发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推广节水节能技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进行创业的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不搞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考核机制。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推进全民创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的,对各乡镇、各部门推进全民创业进行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机构,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全面推进。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起,深入基层,大力宣讲关于推进全民创业决策的重大意义,宣讲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支持创业的具体措施。要组织各类创业成功典型,对大中专毕业学生、干部、机关干部、下岗职工、农民举办不同类型的报告会;工商、税务、农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各金融机构都要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宣讲本部门支持创业的具体措施,开展创业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的活动。

要建立健全高效、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创业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为推进全民创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各部门要明确责任,抓紧制订支持推动全民创业的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并尽快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确保各项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从今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创业项目洽谈会,为创业项目、创业者、合作伙伴、资金和市场等资源的对接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