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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事迹材料范文1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自成立以来,注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轨道。目前,全市336个事业单位,没有纳入登记范围的60个,已登记238个,登记率为87%,比上年同期增加19%。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机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奠定工作基础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挂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依法登记、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同时,配备2名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干部专职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事业单位公务印章的管理,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年初出台了《**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阿政办发〔2005〕17本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号),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守则、办事流程、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做到对外公开上墙、对内责任到人,各项规章制度的逐步完善,有力促进了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培训,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一)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为使全社会普遍了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程序、目的、意义,提高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登记氛围,提高登记管理工作的知名度,我局开通了**市机构编制网,并利用网站对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检工作进行网上公告。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基本知识、登记须知也在网站上进行了,这种宣传形式,具有时效长、范围大、效果好的特点。另外,每年运用报刊、专刊、政务中心窗口等宣传舆论工具,有力的推进了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强化培训,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为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资质管理,自2003年以来,我局每年采取集中培训、与市委党校联合办班(讲课)、下到乡镇站所现场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法通则》中相关法律知识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领导干部任前培训时,均将上述内容作为必读篇目,通过培训,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领导干部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增强了法人意识,强化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有力的推动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立足实际,抓住重点,创造性的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工作
(一)克服点多面广的困难,全力做好登记工作。我市事业单位多分布在基层乡镇,点多面广,给登记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我们深入全市八乡三镇所有的基层事业单位,详细调查、摸底,掌握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严格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操作程序,建立了事业单位档案库,积累了基础资料。对报审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及时发证公告,确保了法人登记工作的真实性与严肃性,维护了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部门横向联合,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在工作中,加强与各行政主管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局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把事业单位完成登记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国资、土地、房产、档案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为申请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办理相关证件,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减少事业单位申报的往来次数,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各事业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做好证书使用互访工作,全力推行“凭证办事”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制度,我局与相关部门加强业务联系,共同营造使用证书的“硬”环境,使法人证书真正成为事业单位进入市场的“身份证”、“通行证”。我局于2002年9月开始,定期组织全市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门开展证书使用互访活动。及时了解各单位到有关部门购买汽车、房屋产权登记、进行诉讼活动时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情况,部门间交流了经验、发现了不足、形成了共识,探索出了部门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好办法,强化了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个别事业单位未办理法人登记,但在银行开户、办理了组织代码证,或是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同时又在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造成“双重法人”等问题,我局主动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金融等部门沟通配合,建立相互监督、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今年5月,结合我市五保合一社会保险管理系统的启动,与市社保局联系,系统录入过程中,事业单位必须输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已办证的事业单位,必须出具当年年检过的法人证书,通过“凭证办事”制度的强力推进,极大的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法人证书的作用和使用价值,强化依法登记和监督管理措施,促进登记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建立档案制度,强化规范管理。为了使登记管理工作积极健康的向前发展,我局先后筹集1.5万元配备了档案柜、档案盒,完善了档案设施,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分类方案,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照区分全宗、分类、组卷的要求,整理卷内文件、编写案卷封面、排列案卷、编制案卷目录,对于在材料校勘检查过程中,印章不清晰的补盖印章;缺年少月的经核实,准确地写明年月日;残损不清,字迹模糊或签发手续不完备的加以弥补和查注清楚。截至目前,已归档组卷211卷、备案197卷。此外,为更好地完成档案管理工作,工作人员潜心钻研,结合实际编写了《浅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创新》的论文,对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具有借鉴意义的建议,为今后工作的更好开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五)严把审核关,确保顺利完成年检工作。为保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建立了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重点把好“五关”。一是材料关。严格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要齐全,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并做到“三看”:一看数量,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要求,审查事业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俱全;二看质量,对申请登记单位提供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严格审核,不走过场,确保登记执法的严肃性;三看时限,对已领取登记资料的单位,严格时限要求,确保登记工作在法定时间内有效进行。二是审核关。在审核中,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着重对事业单位开展的业务工作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改;对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发证关。对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印发证书,统一编号,由领证人签字,有关资料由事业单位和我市事登局各留一份存档。四是公告关。将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的有关登记事项通过《**报》和《**市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示,加强监督。五是收费关。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统一的收费标准。今年,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46个事业单位办理了设立登记,目前,我市登记率已达87%。对43个事业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及经费来源进行了变更登记。对192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验,年检合格率达100%。
四、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
“打铁还须自身硬”,作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经常性的组织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相关法规,以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业务水平。我们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契机,结合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知识学习,强化登记管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坚持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树立了登记管理机关的良好形象。
几年来,**市事业单位管理登记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领导重视、主管部门强化指导和各事业单位规范运作的结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01年7月、2004年8月分别两次被评为自治区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度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支部”。
今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勇于实践、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努力工作,力争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夯实基础求实创新
谱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新篇章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自成立以来,注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轨道。目前,全市336个事业单位,没有纳入登记范围的60个,已登记238个,登记率为87%,比上年同期增加19%。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机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奠定工作基础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挂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依法登记、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同时,配备2名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干部专职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事业单位公务印章的管理,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年初出台了《**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阿政办发〔2005〕17号),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守则、办事流程、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做到对外公开上墙、对内责任到人,各项规章制度的逐步完善,有力促进了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培训,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一)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为使全社会普遍了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程序、目的、意义,提高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登记氛围,提高登记管理工作的知名度,我局开通了**市机构编制网,并利用网站对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检工作进行网上公告。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基本知识、登记须知也在网站上进行了,这种宣传形式,具有时效长、范围大、效果好的特点。另外,每年运用报刊、专刊、政务中心窗口等宣传舆论工具,有力的推进了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强化培训,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为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资质管理,自2003年以来,我局每年采取集中培训、与市委党校联合办班(讲课)、下到乡镇站所现场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法通则》中相关法律知识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领导干部任前培训时,均将上述内容作为必读篇目,通过培训,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领导干部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增强了法人意识,强化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有力的推动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立足实际,抓住重点,创造性的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工作
(一)克服点多面广的困难,全力做好登记工作。我市事业单位多分布在基层乡镇,点多面广,给登记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我们深入全市八乡三镇所有的基层事业单位,详细调查、摸底,掌握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严格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操作程序,建立了事业单位档案库,积累了基础资料。对报审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及时发证公告,确保了法人登记工作的真实性与严肃性,维护了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部门横向联合,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在工作中,加强与各行政主管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局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把事业单位完成登记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国资、土地、房产、档案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为申请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办理相关证件,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减少事业单位申报的往来次数,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各事业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做好证书使用互访工作,全力推行“凭证办事”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制度,我局与相关部门加强业务联系,共同营造使用证书的“硬”环境,使法人证书真正成为事业单位进入市场的“身份证”、“通行证”。我局于2002年9月开始,定期组织全市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门开展证书使用互访活动。及时了解各单位到有关部门购买汽车、房屋产权登记、进行诉讼活动时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情况,部门间交流了经验、发现了不足、形成了共识,探索出了部门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好办法,强化了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个别事业单位未办理法人登记,但在银行开户、办理了组织代码证,或是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同时又在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造成“双重法人”等问题,我局主动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金融等部门沟通配合,建立相互监督、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今年5月,结合我市五保合一社会保险管理系统的启动,与市社保局联系,系统录入过程中,事业单位必须输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已办证的事业单位,必须出具当年年检过的法人证书,通过“凭证办事”制度的强力推进,极大的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法人证书的作用和使用价值,强化依法登记和监督管理措施,促进登记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建立档案制度,强化规范管理。为了使登记管理工作积极健康的向前发展,我局先后筹集1.5万元配备了档案柜、档案盒,完善了档案设施,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分类方案,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照区分全宗、分类、组卷的要求,整理卷内文件、编写案卷封面、排列案卷、编制案卷目录,对于在材料校勘检查过程中,印章不清晰的补盖印章;缺年少月的经核实,准确地写明年月日;残损不清,字迹模糊或签发手续不完备的加以弥补和查注清楚。截至目前,已归档组卷211卷、备案197卷。此外,为更好地完成档案管理工作,工作人员潜心钻研,结合实际编写了《浅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创新》的论文,对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具有借鉴意义的建议,为今后工作的更好开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五)严把审核关,确保顺利完成年检工作。为保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建立了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重点把好“五关”。一是材料关。严格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要齐全,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并做到“三看”:一看数量,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要求,审查事业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俱全;二看质量,对申请登记单位提供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严格审核,不走过场,确保登记执法的严肃性;三看时限,对已领取登记资料的单位,严格时限要求,确保登记工作在法定时间内有效进行。二是审核关。在审核中,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着重对事业单位开展的业务工作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改;对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发证关。对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印发证书,统一编号,由领证人签字,有关资料由事业单位和我市事登局各留一份存档。四是公告关。将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的有关登记事项通过《**报》和《**市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示,加强监督。五是收费关。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统一的收费标准。今年,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46个事业单位办理了设立登记,目前,我市登记率已达87%。对43个事业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及经费来源进行了变更登记。对192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验,年检合格率达100%。
四、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
“打铁还须自身硬”,作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经常性的组织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相关法规,以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业务水平。我们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契机,结合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知识学习,强化登记管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坚持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树立了登记管理机关的良好形象。
机关单位事迹材料范文2
(1)要拟定恰当的标题。先进事迹材料的标题,有两部分内容必不可少,一是要写明先进个人姓名和先进集体的名称,使人一眼便看出是哪个人或哪个集体、哪个单位的先进事迹。二是要概括标明先进事迹的主要内容或材料的用途。例如《王××同志端正党风的先进事迹》、《关于评选张××同志为全国新突击手的材料》、《关于评选××处党支部为省直机关先进党支部的材料》等o
(2)正文。正文的开头,要写明先进个人的简要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是否党团员等。此外,还要写明有关单位准备授予他(她)什么荣誉称号,或给予哪种形式的奖励。对先进集体、先进单位,要根据其先进事迹的主要内容,寥寥数语即应写明,不须用更多的文字。
然后,要写先进人物或先进集体的主要事迹。这部分内容是全篇材料的主体,要下功夫写好,关键是要写得既具体,又不繁琐;既概括,又不抽象;既生动形象,又很实在。总之,就是要写得很有说服力,让人一看便可得出够得上先进的结论。比如,写一位端正党风先进人物的事迹材料,就应当着重写这位同志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方面都有哪些突出的先进事迹,在同不正之风作斗争中有哪些突出的表现。又如,写一位搞改革的先进人物的事迹材料,就应当着力写这位同志是从哪些方面进行改革的,已经取得了哪些突出的成果,特别是改革前后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都有了哪些明显的变化。在写这些先进事迹时,无论是先进个人还是先进集体的,都应选取那些具有代表性的具体事实来说明。必要时还可运用一些数字,以增强先进事迹材料的说服力。
为了使先进事迹的内容眉目清晰、更加条理化,在文字表述上还可分成若干自然段来写,特别是对那些涉及较多方面的先进事迹材料,采取这种写法尤为必要。如果将各方面内容材料都混在一起,是不易写明的。在分段写时,最好在每段之前根据内容标出小标题,或以明确的观点加以概括,使标题或观点与内容浑然一体。
最后,是先进事迹材料的署名。一般说,整理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材料,都是以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的名义;是代表组织意见的。因此,材料整理完后,应经有关领导同志审定,以相应一级组织正式署名上报。这类材料不宜以个人名义署名。
写作典型经验材料-般包括以下几部分:
(1)标题。有多种写法,通常是把典型经验高度集中地概括出来,一般不采用公文标题的写法。这种集中概括出来的标题,既包含正文中各部分典型经验的内容,又不是这些内容的简单重复,可以说就是典型经验的主题
(2)开头。一般是展示典型经验的背景材料和突出的成果。背景材料包括典型的自然情况、社会背景等,既要写出典型经验出现的环境,又不要冗长、罗唆。成果,要概括写出最为突出之点,并尽可能与背景材料相映衬。有的也把成果放在材料的尾部来写,这要根据具体材料安排。
(3)主体。对典型经验的具体展开,是典型经验材料的核心部分。写作这部分内容,一般是从总体上把典型经验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分成几个部分。几部分都是紧紧围绕标题,服务于标题,说明标题;各部分之间要有内在联系,但不能互相重复,互相包含,要相对独立地处在一个统一体内。
一般来说,这部分内容的表述,应当既要有思想,又应有具体做法或实例,既要有面上的综合,又应有点上的说明,最好还要有一些必要的数字。
写作先进典型材料,应当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事实必须真实、可靠。先进典型材料的先进事迹是否真实,直接关系到先进典型的生命力。只有绝对真实才能使先进典型真正具有教育人、鼓舞人的作用。因此,凡是材料中反映的先进思想、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一定要认真核对清楚,不允许有半点虚假、拔高或拼凑及张冠李戴的情况,不能把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写入材料。如果确实一时难以搞清楚,宁可暂时不写,也不能勉强凑数。
机关单位事迹材料范文3
第一条为弘扬社会正气,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并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和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第四条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提供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建立县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县综治委牵头,公安、民政、人劳社保、财政、卫生、教育、宣传媒体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综治办,负责协调有关见义勇为人员的举荐、确认、奖励、保障、宣传等工作。
第二章确认
第六条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由县公安局负责。
见义勇为人员可以向县公安局申请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有关单位或个人也可以向县公安局举荐见义勇为人员。向县公安局申请或者举荐见义勇为行为,应当提供有关情况或者材料。
第七条县公安局在接到申请或者举荐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审核并予以确认,下发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送达申请人或者举荐人;对不符合条件而不能确认的申请或举荐,应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举荐人。
见义勇为人员未提出申请,也未被有关单位或个人举荐的,公安机关根据调查,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直接予以确认。
第八条见义勇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公安局应当予以确认:
(一)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二)主动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脱逃犯,事迹突出的;
(三)在排除治安灾害事故中,事迹突出的;
(四)在与自然灾害作斗争中,事迹突出的;
(五)其他见义勇为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第三章奖励
第九条对见义勇为人员应当根据其事迹和贡献,分别给予奖励:
(一)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通报嘉奖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嘉奖证书,并发给00元的奖金;
(二)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记三等功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记功证书,并发给2000元的奖金;
(三)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记二等功、一等功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由县人民政府分别上报金华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四)对见义勇为行为尚不够嘉奖以上奖励的,由协调小组评定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500元至800元的奖金;
(五)在见义勇为行为过程中受到伤害而住院治疗的,由协调小组组织人员前往探望,并发给200元至500元的慰问金。
第十条县公安局应当将见义勇为人员的事迹材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和表彰建议意见,及时提请协调小组审核,报县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见义勇为的表彰奖励原则上一年一次。对个别见义勇为人员事迹非常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可视情及时组织表彰。
第十二条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公开进行,奖励人员要求保密或者有关部门认为应该为其保密的除外。
第四章保障
第十三条县人民政府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专户,基金主要用于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有关保障。见义勇为基金采取财政拨款、慈善基金捐助、企业及个人捐款等多种渠道筹集,实行独立建帐,民主管理。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每年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一次,并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县各级医疗单位对见义勇为受伤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者拖延。
在抢救和治疗过程中,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证明或签署意见;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四)项至第(五)项的,由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或签署意见。
第十五条见义勇为伤亡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及丧葬费等费用,由行为发生地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监督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及时支付;不能及时支付的由协调小组帮助见义勇为伤亡人员或亲属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有关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参加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的,县公安局可以根据情况书面通知社会保险机构先行支付有关费用。
无加害人、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确实无力支付有关费用,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按照规定支付后仍不足以支付的,剩余费用经协调小组审核,县政府批准后,在见义勇为专项基金中列支。
第十七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因见义勇为而误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发给其工资、奖金以及其它福利待遇。其他人员因见义勇为而误工的,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解决后,可以给予适当补助,其经费在见义勇为专项基金中列支。
第十八条见义勇为人员受伤致残的应给予伤残等级鉴定,见义勇为人员待伤势基本稳定后,可凭县公安局出具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或介绍信,直接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要及时出具伤残等级证明。
第十九条见义勇为受伤致残或者牺牲人员的待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有关工(公)伤规定办理;其他人员,由县民政局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受到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和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享有就业、入学等方面的优先待遇。
第二十一条县公安、司法机关对需要保护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保护。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推诿、拒绝或者拖延救治见义勇为受伤人员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有关人员未予保密或者保护,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确认、奖励、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工作中,推诿、拖延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弄虚作假、的;
(四)打击、报复、诬陷见义勇为人员的。
第二十三条负有维护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职责的人员坐视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遭受重大损害威胁,不予救援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关单位事迹材料范文4
统揽全局一线指挥
今年以来,____县__镇冬旱连着春旱,使全镇9个村(社区)受灾,受灾人口达9820人,饮水困难人口9820人;受灾农作物面积1486公顷,大牲畜饮水困难3255头;有8座山塘干涸,12山塘、水库不能灌溉;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农业经济损失170万元。旱情就是命令,旱情就是总动员命,作为镇长,他始终战斗在第一线,指挥和带领全镇干部职工,协调上下,身先士卒,为打赢这场抗旱救灾的持久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沉着应对冷静决策
严重的旱情牵动着镇党政领导一班人的心,陈镇长充分认识到旱情形势的严峻性性,连夜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措施,成立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抗旱救灾应急预案》文件,明确21个单位的职责任务,紧急下拨抗旱救灾资金16万元,及时投入抗灾救灾中。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保饮水、保民生、保春耕,防森林火灾的要求”,发动全镇219名机关、村(居)党员干部,深入全镇受灾的128个村民小组,全面开展抗旱救灾工作。陈镇长更是带领广大干部顶烈日、战酷暑、斗旱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旱情,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动、组织群众全面开展生产(来源:文秘站 )自救。
协调上下把握全局
为把旱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他首先把争取县委、政府以及各科局的支持放在第一位,及时协调相关科局解决了森林扑火工具设备2万元,受灾重严重的新寨村、民同村抗旱救灾资金2万元,争取到了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资金3万元。其次,科学合理安排全镇抗旱救灾工作,镇党委班子三天一调度,镇机关单位每两天汇报一次到村民组工作情况,村(居)实行24小时值班,每天下午汇报旱情,随时掌控灾情。对灾情严重的,他要求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倾斜,使干部力量、物资、资金优先保证重灾区。
身先士卒靠前指挥
把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做好春耕生产放在重中之重,陈镇长带着水利站、农技站、产业办、林业站等职能部门负责人,跑遍灾区,亲临一线,指导抗旱救灾。针对新寨、大龙、民同村的群众饮水困难,他带着水利站的负责人,为群众找水源,安管线,打“水窖”;组织抗旱服务队,为老弱病残送去急需的饮用水。同时,要求综治办、队保所,做好水资源协调工作,维护好饮用水秩序,化解水事纠纷,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监督,确保大旱无大疫和用水安全。针对旱情对春耕生产的影响,镇农业服务中心围绕陈镇长的要求,加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力度,千方百计抗旱保墒、保苗、保产,指导农民使用双层地膜覆盖技术达1200亩;针对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陈镇长要求林业站加强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确保了全镇森林防火安全。连续高强度的抗旱救灾,陈镇长尽管身心非常疲惫,但其抗旱的斗志非常高昂,决不言苦、决不言累的精神感染了身边的每一个人。旱情不除,抗旱不止,在他的带领下,全镇干部职工每天早出晚归,放弃了每个休假日,全身心投入到了抗旱救灾工作中。
体恤民情以民为重
机关单位事迹材料范文5
近年来,我镇党委、政府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海岛实际,紧紧围绕建设管理科学,社会和谐,环境独特,居民富裕的现代化海上新市镇的总体目标,深入扎实地开展构建和谐文明乡镇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的整体素质和全镇的文明程度,有力地推动了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加强班子建设,形成创建整体合力。
创建和谐文明乡镇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党委、政府按照市、区有关指示要求,成立了镇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创建和谐文明乡镇活动领导小组,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坚持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实行“管一线,包一片,抓一点”的责任体制,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党委成员和干部身上。定期召开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和谐文明乡镇创建工作会议,了解创建进度,解决存在问题。同时,以村级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拔一批年纪轻、作风正、能力强的群众党员充实进两委班子,健全了村级配套组织,降低了年龄,提高了学历,为全镇和谐文明乡镇创建活动的开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全镇构建和谐文明乡镇动员大会,对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图板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大力营造创建氛围。三是镇党委、政府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效能建设作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切入点。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镇、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狠抓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规范办事程序,实行政务、村务公开,推进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着力树立政府新形象。200*年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期间开展的群众对镇党委及机关干部“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到100%。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开展创建活动以来,我镇切实以提高人民群众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以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学习型社会”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各项学习制度,确保做到“六有”(有学习机构、集中学习讨论记录、学习出勤登记、个人学习专用笔记、学习体会文章、年度学结),充分发挥中心组的示范和龙头作用。同时,通过党委成员到挂钩村支部上党课,举办辅导讲座、渔业技术培训班等形式向干部职工、广大渔民群众宣传党的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参与意识。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工作中,我镇注重联系各部门实际,开展“道德新风与你同行”、“当公仆、办实事”和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堡垒工程”(即讲一讲方针,传一传致富经验,带一带科学技术,访一访天灾病热,抓一抓计划生育,管一管迷信赌博,劝一劝邻里纠纷,帮一帮贫困家庭,督一督安全生产,议一议村里大事),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三是大力开展移风易谷活动。重点突出“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这一主题,深入揭批各种伪科学和各种歪理邪说,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自觉革除封建迷信等陋习。同时通过举办科技知识讲座,加强宣传教育等形式,将群众的注意力转移到“学知识、增素质”的轨道上来,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文明新风的树立。
三、创建平安xx,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给构建和谐乡镇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社会秩序保障,在工作中,我镇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内容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村级综治网络建设,健全了以村支部书记为主任,治保调解主任为成员的村级综合办工作机构,形成了级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针对我镇流动人员多,周边环境复杂多变的特点,200*年镇政府出资15万元建立了电脑监控系统,对全镇各交通路段,主要建筑,重点目标实施全天候监控,取得良好成效。近年来,全镇没有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黄、赌、毒现象,无集体上访事件。连续两年被评为“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先进单位”。
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营造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
整治镇容镇貌,改善海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是我镇开展构建文明乡镇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大力发展旅游事业的前提条件。工作中,我们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xx镇关于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使全镇渔村环境卫生得到较大改善。一是创新市政管理体制,不遗余力地加大对市政建设的投入,通过培训市政管理人员,增设环卫设施,张贴环保宣传画等措施加强了城镇功能建设。二是协调各部门解决镇村街道卫生管理问题。以镇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了各部门责任,成立了保洁队,建设垃圾堆放场1处,定期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三是规范卫生秩序。对镇机关单位、个体经营户和居民户全部实行门前“三包”制,签订保洁责任书。四是以“创卫”工作为契机,全民参与,集中整治环境卫生。200*年,我镇在争创省级卫生镇活动期间,镇党委成员亲自动手,组织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集中清扫环境卫生,搬迁厂房,整治码头,使得镇容镇貌大力改观,被评为广东省“卫生镇”。由于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镇容镇貌的改观使得我镇旅游形象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200*年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4万余人,旅游综合收入1800万元。
五、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