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激励的好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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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激励的好处

公司股权激励的好处范文1

热闹过后,“股权激励之门”为谁开启?又该如何打开?成为两个必须回答的问题。

如何激励?

“股权激励”为谁开启?这个问题的答案比较清晰。

随着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转型,民营企业发展出现严重的两级分化,资产资本化为代表的股权投资正逐渐成为财富增长的主要方式。而“新三板”的扩容为创业型、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带来了财富新机遇,战略新兴产业将在这一际遇下呈现爆发式的增长,而股权激励机制和股权激励投资将成为企业成长的关键环节。

股权激励已成为一种常见的企业管理实践。比如,某公司在2012年按照每股5角钱的价格向员工配股,2015年员工按照这一价格行权,此时如果公司经营业绩好,股价可能已经提升至10元,员工就获得了每股9.5元的增值收益。如果公司价值没有提升,员工也可以选择不买。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十分热衷推行股权激励计划。通过Wind资讯统计,今年已有53家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中小板、创业板共计占44家,占比高达83%,主板公司则共计有9家。从行业分布来看,战略新兴产业的公司最爱股权激励。比如,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等行业的上市公司最积极。似乎在一夜之间,股权激励就对于整个资产管理行业都将产生革命性影响。

2007年后,股权激励一直是原本高薪的金融行业的敏感话题。但面对人力依赖性的发展模式以及人才外流的现状,6月1日,新《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并为股权激励正式正名。

修订后的该法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并放开持股5%以下股权转让的行政审批。

民生加银总经理俞岱曦表示,如果政策允许,民生加银也将是第一批实施股权激励的基金公司,大股东对此的态度是鲜明支持的。不过他认为,股权激励方案的难点是激励的同时约束机制如何建立,以及基金公司股权的定价问题等,目前他们还未急于着手制定方案。

南方基金董事长、代总经理吴万善亦有类似表示,另一家小型基金公司天弘基金也是业内公知的股权激励方案的积极筹备者。

在过去的数年中,基金公司高管和基金经理的频繁变动,始终是困扰整个金融行业的一个难题。

就在5月28日,富安达基金公司公告,公司总经理李剑锋因工作调动,华宝兴业同日也人士变更公告,宣布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谢文杰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离职。稍早之前,华夏基金副总经理刘文动亦因个人原因离职。初步统计显示,仅今年以来,至少有24家基金公司发生35起高管变更。其中,总经理变更便达到了8起,其余高管变动多数为增聘副总经理。

与此同时,剔除刚成立的新基金后,今年以来共有126位基金经理发生变动。2012年,按更换基金经理时的人均任职年限来看,任职时间中位数为1.51年。对于基金经理来说,“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明星基金经理—转投私募”似乎已经成了一种固定的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副总经理谢卫的一纸提案,引发了业内的讨论。谢卫说,伴随近几年基金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基金公司人才流失的问题日趋严重。基金公司如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服务于更广大的投资者,成为促进行业进一步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他看来,目前基金公司的股权结构并未体现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国外基金业不乏由个人发起设立或者参股的资产管理公司,而且有限合伙制和股权激励机制的实行也较为普遍。以美国为例,久负盛名的大型基金公司Fidelity的股权结构中,家族持股49%,员工持股51%,而Invesco景顺集团中也有40%的股权为员工持有。

他建议,可以借鉴国外成熟成功的经验设计适合中国国情的基金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如何开启?

那么,激励之门如何开启?答案则复杂很多。

股权激励看似简单,其实有很多地方需要权衡。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邵亦波曾谈到易趣的例子。易趣在这方面走的是硅谷道路,期权发得早,员工过了试用期就发,几乎每人都有。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齐心协力把公司做成功,大家都高兴。坏处是每个人“免费”拿到,很多人不够珍惜,觉得期权不会值很多钱。有家从事网络安全服务的企业,业务进展不佳,为提振士气,老板决定对竞选出的10名核心高管进行1.5%的期权奖励,这让其投资人大为震惊:太少了。显然,该公司激励不足。股权激励如果不到位,等于没激励。

尽管股权激励措施能保留核心骨干人才,不过也有不少公司遭到诟病。比如,4月11日,万润科技股权激励修正草案,遭到流通股东的否决。投资者都明白,所谓的股权激励,应该是鼓励公司高管多为公司创造利润的驱动力。对于全体股东而言,股权激励的惠及面很大,未必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股权激励被冠以“金手铐”的称号,但实际上股权激励就是双刃剑,如果是好的激励方案,或许对稳定公司经营管理具有一定作用,但如果条件过低就会损害股东利益。此外,股权激励还会涉及到行权条件、价格以及费用问题。市场人士则指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成色”参差不齐,只有高行权条件的才能真正促使高管用心去提升公司业绩。

股权激励机制的最大质疑者巴菲特曾经表示,当今的股权激励机制是让高管们去做高股价,而不是公司业绩。从这个角度讲,目前所谓的“金手铐”只发挥了金子的激励作用,并没有将高管利益与公司利益紧紧“铐”在一起。

数据表明,约30%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业绩并不理想,一些上市公司刚完成激励计划,业绩就出现了下滑,高管也没有业绩压力。

公司股权激励的好处范文2

关键词 水电开发企业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模式,对于众多的高管打工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奖励,也是在许多大型企业中屡试不爽的管理方式。对于水电开发企业来说,对于高管的股权激励,是否有效?怎么实行?是公司经营者在实施股权激励前必须好好思考的问题。

一、当前水电开发企业管理的问题

水电开发,是一种新兴行业,最大特点是环保,所以在近几年当中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而快速发展。但同时,水电开发企业也是一种技术型企业,和其他技术类企业一样,在管理上会遇到一些管理难题。一是人才难招,用工难问题不仅体现在农民工的招聘上,技术性人才也是最难招聘的,特别是水电开发企业在发电设备的技术开发商上是重点,必须要有技术人才作为支撑。二是人才难留,具有良好技术和丰富管理经验的高层管理人员是人才市场的香饽饽,而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企业之间的人才更加公开化,职业选择更加自由,这也催生了大大小小的猎头公司,业界精英屡屡被高薪挖角的想象是不断上演。因此,要破解人才这个最大难题,就要求公司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有非常规办法,而股权激励无疑是众多举措中的上上策。

二、高管股权激励的必要性

对于水电开发企业,采用高管股权激励的作用有:一是在经济方面得到更大实惠,通过股权激励,高管们通常能够在经济上得到质的提升,而且,股权的价值有升有降,潜在的升值空间能够给予高管更大的激励。二是在精神上的鼓励。股权激励,是代表着是公司的股东了,是真正公司的一份子。而对于不同形式的股份,对于公司的CEO等还可能因此成为公司的董事之一,在公司的重要决策中有着决定权,这对于精神层面上无疑是巨大的精神鼓励。由于公司的发展、公司的估价决定着自身的收益,这必将激励着高管使出浑身解数,为公司卖力工作。同时,由于是公司的“主人”,高管们也成为了创业者,股权带来的一些限制,高管们也不可能会再另谋高就,猎头公司也很难再高薪挖角。

三、股权激励操作的实施办法

首先,股权的来源应该是由公司董事大会讨论同意之后,由公司通过回购的方式或者是在上市之初预留的方式,不超过公司所有股本总额的10%,同时任何一名高管的持有量不超过股本的1%。个人持有股票的期限应该是10年以下。

其次,股票的种类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通常会有几种:一是期权。由公司与高管约定,在某一特定时期以某个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权利。此种形式的最大特点是,股票是一种期权的形式,即股票的购买价格固定,但是未来的价格不确定,有可能超过,有可能低于购买价格。期权方式对于公司的长处在于:一方面因为股票的最终价格取决于公司的市场表现,作为利益体的公司高管来说,有着巨大的推动力,必然会为了股票能够表现优异而在管理上发挥自身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公司也可以借此考察高管的能力,如果股票表现不力,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高管的管理问题,就可以实现良好的优胜劣汰。当然,也存在一定的缺点,如水电开发企业,受政策影响比较大,有些时候股票的表现很大原因是由于政策的变动造成的,这样就很难对高管的工作能力作出客观评价,公司和高管都有可能因此受益或者受损。二是虚拟股票。顾名思义,虚拟股票是虚拟的,公司经营者根据公司业绩表现给于管理者分红。这种方式适用于没有上市的公司,同时也可以将虚拟股票许给一般的技术人员,受众面较广,所以应用较广,特别是一些处于初期阶段的技术型公司。优点是虚拟股票不影响本身股票的总资本,同时就算公司股票在市场表现不好,但是也可能公司效益好而高管收益更大。缺点是虽然是虚拟的,但是公司在时间节点上需要有资金支付,所以需要有资金保障,支付有压力。三是持股计划,即公司直接通过安排股权的方式给员工,方式可以是无偿赠予或者员工低于市场价、公司补贴的方式进行购买。这种方式的最大特点是,持股人是实实在在公司的主人,而且也能够让一般员工参与其中,甚至可以全员购股,能够极大地激励员工。缺点就是由于受众面大,员工持股量一般较小,激励作用有限。

再次,在进行股权激励方案之前还应该考虑到几个问题,一是要认识到股权激励并不等于实质奖励。股票表现由证卷市场的决定,而公司收益又经营市场决定,两者的表现并不相等。很多时候公司效益好,股票可能低价。所以,有些时候,持有股权的高管并不能从股票中收益。二是要适当决定高管的持有股量。在国内,公司高管的占有股票量过低,那么收益随着股票的表现波动也不会太大,因此股权的激励作用就有限。三是要充分考虑人的因素和市场因素,有些高管的能力素质与公司的表现可以说关联不大,因此,除非高管确实能力出众,才适合用股权激励。同时,国内水电开发行业受政府的干预比较大,所以股票如果因为政策干预而表现不好,那么高管反倒得不到收益,这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总之,股权激励有好处也有缺点,但正面作用更明显。作为水电开发企业来说,特别一些上升期的公司,为了稳定公司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可以考虑采取股权激励的办法,从而使公司能够快速成长。

参考文献:

公司股权激励的好处范文3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他们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法杖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途径,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探索和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已势在必行。

一、股权激励概述

所谓股权激励是指授予公司经营者、雇员股权,使他们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服务的一种激励制度,主要包括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收购等方式。中国证监会在200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将股权激励定义为“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股权激励的本质是通过对人力资本价值及人力资本剩余价值索取权的承认,正确处理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矛盾,形成利益共生共享的机制与制度安排,它是企业基于未来可持续性成长和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人力资源举措,在实际操作中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要持续激励企业高管团队为股东创造更高业绩,二是激励和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专业技术人才,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要始终围绕这两个基本目的而

展开,这就需要在方案设计和实施中充分了解经营团队及核心人才的内在需求结构、激励现状与问题,与股东及董事会成员充分沟通,双方就股权激励的对象、标准、条件、激励水平达成共识,方案的设计既要反映公司核心价值观及人力资源战略的价值取向,又要反映激励对象的内在激励诉求。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分为股东转让股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另外,还有一种以虚拟股票为标准的股权激励方式,称为股票增值权。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适用于上市公司,虽然对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上市公司是股价透明、交易市场活跃,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性公司,具有股价不易认定,转让受限等特定,使得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其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不可能照搬上市公司的规定来实行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计划,必须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因企制宜,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股权激励方案。

二、我公司现状分析

我公司现有注册资本5220万元,股东为陈**、**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及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分别为:1700万元、3300万元、2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32.57%、63.22%、4.21%。从上述股权结构上看,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合计持股95.79%,截止200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46,020,370.63元,负债总额70,855,640.81元,所有者权益175,164,729.82元,按股份公司的折股比例计算,将公司全部净资产折算为5220万股,每股股价为3.35

元。

公司成立至今,经历了中高层频繁流动到相对稳定的阶段,现阶段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逐步暴露企业存在一股独大、员工打工心态严重,公司治理停留在典型民营企业人治特征的弊端,如何激励和留住能将个人使命与公司使命紧密结合,通过实现公司愿景来达成个人愿景的公司高层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紧通过加薪等办法要留住核心人才有时也力不从心,适时实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除可激励员工外,也可改善公司股权结构,现阶段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机已成熟,条件已具备。

三、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

公司在近几年的高速发展过程中,引进了大量的优秀管理、技术人才,也建立了一套工资、奖金收入分配体系。为了适应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构建和巩固企业的核心团队,需要重新界定和确认企业的产权关系,本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不是单纯为分配企业目前的财富,而是为了使公司创业者和核心骨干人员共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增强公司股权结构的包容性,使企业的核心团队更好地为企业发展出力,更具凝聚力和更具效率。为此设计了一套实股+岗位分红+业绩股份期权的多层次长期激励计划。

(一)第一层次:现金出资持股计划

大量实践表明,要实施股权激励,如果全部是由老板来买单,对激励对象而言,只是额外增加了一块收入而已,即使得到了实在的股权,时间久了也会产生股东疲劳症,本方案现金持股计划是由高管层盒管理、技术骨干自愿现金出资持股。因为实实在在掏了钱,所以

更容易与企业结成共同体,当然,让高管和骨干掏钱,可能怨言很大,所以为了鼓励激励对象掏钱,可以采取给出资者配股或价格优惠等措施。

1、现金出资持股股份来源:

包括向激励对象增资扩股、老股东转让股份等方式。

(1)、向激励增资扩股。这种方式可以使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来增加资本金,但在我公司也存在需要股东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准,需要解决股权频繁变动与有限责仟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法律障碍。还有由于公司股本溢价为1:3.36,出资者实际出资与进入注册资本的股权“缩水”问题,激励对象感情上难于接受。当然解决这些问题也是有办法的,将在后面分别阐述。

(2)、实际控制人赠与配送

根据我公司实际,由于前面述及的股本溢价问题,为了调动激励对象现金出资的积极性,实际控制人应当对现金出资者给子一定的股权配送,可以按照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按100%至5%的配送比例对现金出资者配送股份。如国内知名企业家柳传志、任正非、马云、牛根生等,他们都有“散财以聚才”的理念,其中华为的任正非通过转让或配送方式,主动将自己的股份稀释到零点几.没有胆识是很难做到的,当然这些企业家个人魅力很强、很自信、很霸气、很强势、多少也带点专制性,因此不怕把股权让出去以后失去控制权,如果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民营企业家出让股权很容易引起企业的混乱,这也是很多企业有过先例

的。

(3)、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

如果公司不想增资扩股,叫采用实际控制人转让股权方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出资对象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优惠比例。通过转让过程完成买股与配送的过程。

2、激励对象出资的资金来源:

激励对象出资的来源主要通过如下几种方式获得:

(1)完全由激励对象自筹现金解决;

(2)从支付给激励对象的年薪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以认购股份。

(3)从公司公益金中划出一部分作为专项资金,无息贷给激励对象认购股份,然后从激励对象的薪金中定期扣还。

第一种方式则由激励对象州自筹资金购买,后2种方式实际上都属于延后支付奖金的形式,如完全采用第1种方式,则在激励对象自有资金不足时将无法认股,后果可能是激励者因无资金认股而放弃股份.激励效果大打折扣。为保证激励对象有充足的资金认购股份.可考虑几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规定用延后支付奖金的形式认购股份的上限,剩余的部分必须用自有资金认购。

3、激励范围、激励力度

理论上说,现余出资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适用于全体员工,差别只在于股份配送或优惠比例不同,目的是体现股权激励方案公平公正性,让每一位愿意参加股权激励计划的员丁广泛参与进来。体现了公司包容性和一种利益共享的企业文化。但在实践中,因为要考虑确保实际控制

人的控股地位,以及股权管理成本,参与持股计划人数不宜过多,控制在不超过20人较为适宜。

4、出资股份的权利

现金出资者本应当具有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但由于股东会人数过多导致股东会成本增加并降低决策效率,小股东应实行股权或委托制,确定五至十名核心持股成员,其他缴纳现金股份的成员,必须委托这些人行使法律上的股东权利。

5、股份的变更

激励对象出现辞职、职务变更等情况的,已经认购的股份可继续保留,可继承、可转让。但配送的股份未达到行权的条件的,由实际控制人无条件收回

综上所述,现金出资持股方案较适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状况,是整个方案的核心.但也存在两个主要的缺点:一是要激励对象的抵触情绪大,由于大多数人过去在国营企业工作,国营企业用的最多的方案就是现金入股,由于效益不佳,常常无红可分,实质上变成了企业变相筹资掏空员工的钱袋的手段,因此,要让激励对象实实在在看到现金入股的好处,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是推行这个方案的关键。二是激励成本较高,由于实现利润后要年年分红,有可能造成公司支付现金的压力大,同时实际控制人分红所得缴纳个税税负重;

(二)第二层次:岗位分红股

岗位分红股是对特定的岗位员工,授予一定数量的股份,使得该管理人员在这一岗位上任职期间可以享受该股份的分红权。

岗位股的特点是不需要购买,人在特定岗位时拥有,离开该岗位自动失去,由继任者享有。

此方案股权来源,全部由实际控制人提供。实质上就是大股东为完成业绩目标的高管让渡分红权.由于在第一层次的现金持股计划中,缴纳现金入股的激励对象,实际控制人已根据其岗位、职务级别、贡献大小进行了无偿配送,故此方案适用于未参加现金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岗位股实际设置时,要考虑与配送金额的匹配,以及与年薪制的补充。

(三)第三层次:经营业绩股

经营业绩股是指对高管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并为公司服务一定年限后,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该方案的优点是:能够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努力完成业绩目标,具有较强的约束作用。激励对象获得奖励的前提是实现一定的业绩目标并持续服务于公司,并且收入是在将来逐步兑现。实施该方案主要涉及如下几个问题:

1、经营业绩股份来源:①从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增资:②由提取的奖励基金中从实际控制人处回购公司股份。

2、激励范围、激励力度

经营业绩股份的激励范围通常为有业绩目标的高级管理人员,通常公司对高管分配为年薪制,但年薪制必须与一定的经营目标挂钩,在超额完成经营目标的前提下,做为年薪制的一种补充分配方式,可以延缓公司现金分配不足,也可以通过此方案,逐步提高高管层的持股比例,稳定高管队伍。

3、业绩目标的设定

业绩目标是约束激励对象的重要条件.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公司可以选择总产量、总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等绝对数指标为业绩目标,也可选择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等相对盈利指标为业绩目标,还可以以绝对盈利指标和相对盈利指标结合为业绩目标。对超额完成业绩目标的,除兑现基本年薪外,超额部分可在绩效考核办法中规定给予业绩股份的奖励。

4、经营业绩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获得的经营业绩股份,享有分红权。为了避免高管的短期行为,必须规定所有权保留期,在期满后,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公司按持股份额发放股份登记证书。

总之,经营业绩股目的是为了激励高管完成经营目标,经营业绩股份兑现得越多,股东的回报越高,此方案较适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状况,但也存在两个主要的缺点:一是公司的业绩目标确定的科学性很难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会为获得经营业绩股票而弄虚作假:要求公司有健全的审计监督体制;二是由于奖励的是股权,被激励者在公司实现利润后可年年分红,使这个方案的激励成本比年薪分配方式高。

三、在股权激励方案实施中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激励对象范围和人数问题

如前所述,股权激励的重点对象是公司的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但根据我公司的实际,一是成立时间不长,有的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公司时间短,二是部分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偏大,对他们实施股权激励效果并不明显,加之实施后股权不能过与分散。因此我认为,我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重点对象范围应界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

1、在公司担任中高层管理人员者(含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中层干部);

2、由董事会确定的未担任中层的核心骨干、技术人员

3、方案实施时已连续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上;

4、方案实施时年龄限制为男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者;

5、参与股权激励总人数不超过20人。

(二)管理机构的问题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大量股权管理的工作,涉及人力资源、薪酬分配、业绩目标制定、考核等大量日常工作,建议设立专门股权管理机构,来实施股权管理日常工作。

(三)具体实施细节问题

1、为了增加对股权激励对象的约束,实际控制人配送的股权由实际控制人与激励对象签订《公司股权期权协议书》,规定配送的股份只有分红权,必须在服务一定年限或完成一定工作业绩后,可正式办理行权手续,在行权前仍由实际控制人保留所有权:

2、为出资者或拥有股权者发放《股权登记证书》,鼓励建立内部股权交易市场,为股权转让者办理变更登记等提供方便。

四、综述

公司股权激励的好处范文4

关键词:管理层股权激励 薪酬制度 局限性

管理层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

成本理论 公司组织形式能兼得资本聚集和专业化管理的好处。但同时也出现了股东与经理之间由委托――关系带来的成本问题。只要委托关系存在,成本就会存在,人就会有偏离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行动,只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偏离的程度不同。传统的薪酬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激励管理层为提高公司业绩而努力,但这种努力是着眼于短期的业绩而非长期的业绩。如果要激励管理层为公司价值最大化而努力,最好的办法是直接以公司的价值作为考核的目标。对于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连续不断的对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这使得使用直接与公司价值挂钩的激励机制成为可能,股权激励制度正是这样一种激励制度。

人力资本理论 科斯认为,企业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共同订立的特殊市场合约。在工业化时代,决定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主导要素是企业拥有的物质资本,在企业中,物质资本的所有者占据着统治地位。在知识经济下,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人力资本特别是企业经营者的知识、经验、技能,在企业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不可分离的特征决定了对人力资本要进行充分的激励以有利于人力资本能量的释放。而且人力资本的价值是一个隐藏信息,其定价具有间接性特点,所以不能像物质资本那样采用简单的直接的方法。因而,通过经营者股权激励的制度安排,使经营者拥有一定的剩余索取权,既是对经营者人力资本价值的承认,也符合人力资本间接定价的特性。

基于人力资本边际报酬能力的演变,我们可以将人力资本分成创新型人力资本与同质型人力资本。凡是在某个特定历史阶段中具有边际报酬递增生产力形态的人力资本称为创新型人力资本;反之,具有边际报酬递减生产力形态的人力资本称为同质型人力资本。一般说来,创新型人力资本可以划分成这样三个时期:其一,边际报酬递增时期,从边际报酬递增到边际报酬最大值。这个时期属于创新型人力资本开发时期或新生时期。其二,边际报酬递减时期,从边际报酬最大值到边际报酬等于零。在这个时期内,尽管边际报酬下降,但总产值不断逼近最大值。这个时期属于创新型人力资本向同质型人力资本转化的阶段。其三,边际报酬为负数时期,从总报酬最大值到总报酬不断下降。这个阶段是创新型人力资本演化成同质型人力资本的时期。创新型人力资本的同质化,形成经济的均衡性。

中美企业薪酬制度比较

美国高级经理人员的薪酬种类多、激励性强、兼顾了短期和长期利益。这种激励性薪酬制度,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对减少成本和激励公司高级经理层对股东勤勉尽责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了美国经济的繁荣。据统计,2001年美国规模100亿美元以上的大公司,其首席执行官的薪酬构成是:基本年薪占17%,奖金占11%,福利计划占7%,长期激励计划占65%。近二十年来美国企业竞争力的提高,这种长期激励功不可没。

以美国公司CEO最高年薪排行前10名为例,其平均总薪酬2001年为1.73亿美元,其中长期激励部分达93.1%。而我国缺少的恰恰是这种面向未来的股权激励计划,实行股票期权和股票奖励在中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中势在必行。

我国上市公司高管最高年薪排行前10名,平均年薪为162万人民币。但其长期股权激励部分非常少。从表1可以发现,据2001年年报,我国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持股较少。

总之,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报酬结构不合理,形式不具灵活性,股权激励力度不足。我国上市公司总经理最高年薪为同期美国CEO最高年薪的八百分之一;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持股较少,且比例不断下降;上市公司管理层薪酬结构单一,缺乏长期激励手段。另据分析,上市公司业绩指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净利润)同四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秘、独董)薪酬没有明显相关性,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基本上未发挥作用。

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局限性

在我国,实施股权激励有很多的局限性,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公司治理不完善,国有股一股独大 在“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引入股权激励制度,必然出现经营者为自己定薪定股,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的突出表现是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这种结构,加上企业未建立严格的审计、考核体系,国有上市公司内部人不合理的自定薪酬股份的可能性很大。私人或非国有法人控制的上市公司,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也有同样的问题。

资本市场缺乏效率 运作良好的资本市场不仅使认股权流通方便,也为检验公司业绩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客观手段,更能通过市场的监督机制迫使企业经理改善公司经营状态。在中国,二十年来的改革开放,尽管资本市场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上海和深圳股票市场也形成了一定规模。但国内资本市场问题重重,上市公司质量低下、中介机构缺乏独立性与透明度、政府对股票市场的干预,使得资本市场,很难作为企业业绩的晴雨表,更难提供对企业的监督功能。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认股权可能成为公司高层管理者操纵股价的动力。

从资本市场的有效性来看,统计分析表明,我国尚处在接近弱有效市场阶段。从投资者构成来看,我国的投资者构成仍以散户为主,散户占90%,机构投资者占10%,而美国的投资者构成分别是养老基金26%、共同基金16%、个人45%,寿险公司4%,全球其他投资者7%,其他投资者2%。我国这样的投资者构成必然会形成很强的市场投机色彩。股民缺乏长期投资的价值理念,一些股票上市以后的换手率的表现即可看出股民缺乏高质量的后市需求。

经理人市场不发达 根据企业理论,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要是经理人员,要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必须建立有效的经理人市场。经理人市场可以提供良好的市场选择机制,而经理候选人能力和努力程度的显示机制是基于其长期工作业绩建立的职业声誉。在我国经理市场十分不成熟不完善的情况下,企业家的选拔、任用还基本上采用非市场选择的方式而确定,甚至往往是行政命令安排经理人员。经理人市场不发达的直接后果,必将是企业无处选择合适的经理人才,难以对在职的经理人员形成“就职替代压力”和有效的监督。经理人市场的不完善、“声誉机制”的空缺导致经理人员的选拔脱离市场选择,没有合适的激励机制,股权激励制度也就成了空中楼阁。

法律法规不配套 首先,按照国际惯例,公司经理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主要是通过增发新股和回购本公司股票来实现的,但在我国这两个渠道都受到限制,其次,从国际发展趋势来看,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公司和个人,往往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对股票交易行为除了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外,还对个人的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最后,股票期权的会计制度是股票期权计划进入规范实施的一个核心内容。我国在会计制度建设方面还比较滞后,加上股票期权的推行刚刚起步,还没有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企业难以对此类业务进行较为恰当的会计处理,实际上也必然影响到企业的实际损益和股票期权计划的有效实施。

实施多层级股权激励

以股票期权为主的多层级股权激励方式包括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延期支付、储蓄-股票参与计划、股票奖励、业绩股票、业绩单位、内部人收购、帐面价值增值权等多种方式,其中一些方式已在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开始探索和实践。从公开披露及所了解的信息看,目前国内已有80家左右上市公司开展了这项制度创新的实践。从2001年年报看,许多上市公司将激励约束制度的创新作为2002年度的工作重点之一,因此预计今年又将有一大批上市公司开始实质性启动此项工作。

开展股权激励的对策

最近,在股权激励方面,出现了积极的变化。一是由十多个部委联合组成的“中国企业激励与约束课题组”在经过近一年的调研、考察和论证后,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二是十六大报告中,明确了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这为管理层持股等股权激励措施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是以深圳方大、佛塑股份、胜利股份等案例掀起的对MBO问题的空前的关注和讨论,预示着以“经营者持股”来实现“国退民进”的号角已经奏响。

在我国,开展股权激励的主要对策有:

企业家的市场化。企业家资源只能通过市场来配置,才能发挥最佳效用,也只有通过市场来配置,才能不断造就企业家,防止企业家资源枯竭。但是,对于这一问题,我国决策层尚未形成共识。一些经营业绩出色的厂长、经理往往被安排到党政领导岗位任职,党委和政府直接管理和任命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做法仍然盛行,说明了我国决策层对企业家的认识还未跳出“官本位”的圈子。其结果不仅导致企业家资源的浪费,还可能因违反市场经济规律,而导致企业的衰败。

我国企业家职业化应具备如下条件:社会公认经营管理企业是一种专门职业,而企业家则是经营管理企业的专家;企业家具有始终如一的敬业精神,不谋求行政性晋升,即不把经营管理企业的成就当作谋求党政官员职位的资本;党和政府充分认识到企业家人才的重要性,一般不在企业家队伍中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政府建立一整套稳定和发展企业家队伍的制度和机制。仅有职业化的企业家队伍和完备的企业家激励制度,而没有完善的企业家市场,企业家市场化仍然不能实现。企业家市场被认为是人才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家市场专门服务于企业家人才的评聘和流动,在市场构成和市场规范上,比一般人才市场要复杂得多。在形式上,它可以是有形市场,也可以是无形市场,它通常由企业家评聘委员会、“猎头”公司、人力资源评估机构、审计稽核机构等组成。企业家的价格是以企业家可能为企业所创造的利润和带来的效益,并结合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企业家素质和才能的评价在企业家市场上至关重要。

建立企业家合理的激励机制。企业要树立现代企业薪酬理念。全面引入“薪酬”理念,把薪酬扩展到包括工资、奖金、福利计划和股权激励等等。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薪酬”是一个薪酬组合或称薪酬包的组合概念。它通常由基本工资、奖金、福利计划和股权激励组成。企业要重视和发挥薪酬委员会的作用,薪酬委员会已经成为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的法定机构,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薪酬委员会应充分发挥作用,制定有竞争力的激励政策,积极探索将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结合起来,特别是积极探索各种股权激励方案。

公司股权激励的好处范文5

【摘要】随着人力资源在企业运行中的作用日趋重要以及人们对“人力资本”认识的不断深化,以人力资本(尤其是智力资本)为主要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也越来越受到追捧,股权激励的方法也在企业具体的应用中不断创新、发展。本文就股票期权在人才激励方面的应用进行探讨。

【关键词】股票激励;股权激励;人力资本;委托—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对人力资本的拥有水平和对人力资本潜在价值的开发能力上。从理论上讲,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自有性”、使用过程的“自控性”和“质与量的不可测量性”等特征,使得传统的、简单的劳动契约无法保证知识型雇员尽最大努力自觉工作,在管理手段上也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约束。特别是表现日益突出的“委托—”问题迫切要求激励手段和企业制度的创新。

股权激励的方式恰恰可以弥补传统管理方法和激励手段的不足。在管理理念上,它通过雇员对股权的拥有使雇主与雇员的关系由原来简单的雇佣与交换关系变为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在激励与约束的方法上,它通过建立所有者与雇员之间在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收益、企业价值以及事业成就等方面的分享机制,形成所有者、企业与雇员之间的利益共同体;在管理效果上,变外部激励为主为以雇员自身的内在激励为主、变制度性的环境约束为主为以自律性的自我约束为主。结果必然是有利于充分调整知识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为人力资本潜在价值的实现创造了无限的空间。

一、股票期权的涵义

股票期权(stockoptions)是现代企业中剩余索取权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指企业所有者向经营者提供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股份的权利。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股票期权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企业人激励约束相容问题,被普遍认为是一种优化激励机制效应的制度安排,因而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在美国前500强企业中,80%的企业实行了股票期权计划,在上市公司中,有90%的企业采用这种激励方式。

一个完整的股票期权计划包括受益人、行权价、有效期和授予额等几个因素。受益人主要是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长期的激励和权力安排,其有效期一般为3—10年,行权价是指受益人购买股票的价格。授予额是指受益人根据契约可以购买股份的多少。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一般占总股本的1%—10%。

在行权之前,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没有任何的现金收益,行权之后,其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价日市场价之间的差价。企业的经营者可以自行决定在任何时间出售行权所得股票,当行权价一定时,行权人的收益与股票价格成正比,而股票价格是股票内在价值的体现,变动趋势是一致的,股票价值是企业未来收益的体现。于是经营者的个人利益就与企业利益结合在一起,并建立了一种相关的动态关系。

二、股票期权的理论基础

(一)人力资本的重要性

知识经济的兴起使得人力资本作为第一生产要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微观企业来说,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与企业效益具有高度相关性,因而,如何发掘企业员工的潜力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问题。

(二)委托—理论

现代企业是以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彼此分离为特征的,所有者委托经理人从事经营与管理决策,所有者为委托人,经理人为人,二者之间形成一种委托—关系。在通常情况下,在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契约并不完全,所有者无法准确判别企业的经营成果是经理人的努力程度还是由经理人的非控制因素造成的,这样经理人就有可能利用其在信息占有上的优势,通过“隐蔽行为”获取个人利益,而不完全承担其行为的全部后果。股东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股东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行为。

而实施股票期权的内部逻辑在于,企业所有者把股票期权作为激励经营者和高层管理者的一种手段,从而使企业持续发展和价值最大化成为股东和经理人员的共同目标,鉴于期权形式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其激励应具有长期性和持久性,从而可以弥补传统薪酬制度的缺陷,并使经营管理者通过行使期权而获益。

(三)剩余控制权

企业中不同层次的管理者对企业最终剩余的控制权或者说对企业经营业绩的控制力有很大的不同。根据把剩余给予拥有控制力的人,可以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

三、我国实施股票期权的意义

(一)股票期权制可以有效解决经理人长期激励不足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上市公司经理人的报酬激励更注重当期业绩激励,报酬结构主要是工资加奖金,这一方式的基本缺陷是经理人的长期激励不足,容易导致经理人在履行契约的过程中在职期间的行为短期化问题。

按照股票期权制的运作机理,经理人若想执行股票期权的获得收益,其必要条件是企业经营业绩优良,股价不断上涨。只有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管理,使公司资产不断增值、盈利能力不断增强以推动股票市场价格不断提高。因而,以此制度引进来推动经理人报酬激励改革,来解决我国企业经理人长期激励不足问题。

(二)股票期权对经理人而言具有所有权激励功能

按照公司经理人持股激励的一般性分析,经理人在拥有公司的股票期权后,成为公司的准股东,于是经理人便具有双重身份,从而有效解决委托人(股东)与人(经理人)之间目标不一致的问题,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

(三)股票期权制有利于上市公司降低委托—成本

通过股票期权,将经理人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发展业绩或某一长期财务指标紧密联系在一起,所有者就无需密切注视经理人是否努力工作,是否将资金投入到有益的项目,是否存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股东利益,从而有效降低公司的委托—成本。股票期权制度设计,是以预期股权收益诱使经理人努力工作,追求公司市场价值的增大,只有如此,经理人才能从不断上涨的公司价值中分享到应有的期股收益。

(四)股票期权制可以低成本不断吸引并稳定吸引人才

在经理人报酬结构中,股权报酬比现金报酬的激励效果优势更加明显。经理人作为社会的稀缺资源,企业委托人要使用这一资源必须支付高额的成本。而高额的工资与奖金,对企业而言是一笔不小费用。相比之下,股票期权激励方式避免了现金报酬激励的弊端。由于企业支付给经理人的仅仅是一个期权,是一种不确定的未来收入,是将预期财富以期权的方式转移到经理人手中,在期权执行过程中企业始终没有现金流出,而且随经理人期权的行使,公司的资本金会相应增加。同时,股票期权制是以股权为纽带,通过股票期权制的附加条款设计,联结经理人与公司的关系。国外通行的做法是规定股票期权授予一年之后方可行使,并且在未来期权持续期内,按匀速或非匀速分期分批行使。这样,经理人若在期权持续期内离开公司,将丧失部分尚未行使的剩余期权,这无疑加大了经理人离职的机会成本,因而成为稳定与约束公司经理人的“金手铐”。

四、关于股票期权激励的几点建议

(一)适用范围

1.它主要适用于上市公司或准备上市的公司。一种变通方式是通过仿真股票簿记方式,公司将企业的资产净值等额分成股份,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承担资产经营责任的大小划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量化不同的股份。

2.股权激励对象并不只适用于企业经营者。在市场激烈竞争和企业面临复杂经营环境时,除了企业经营者,同样需要其他员工的积极努力,股权激励同样适合于普通员工。国外很多公司已经实施了雇员持股计划(ESOP)。

(二)目前应用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政企不分的情况下不宜实行股权激励。政企不分的情况下很难界定经理人的绩效。当政企不分有利于企业时,经理人获得股权增值收益是不合理的,对公司股东和其他员工也是不公平的;当政企不分不利于企业时,经理人当然也就不会愿意承担股权贬值。

2.股权激励要求实现经理人竞争上岗。目前一些上市国企的问题不是单纯的激励机制的问题,而是经理人本身就不合适。对不合适的经理实施股权激励是没有意义的。经理人的选择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经理人市场的建立健全是真正解决经理人选择机制的关键。

3.确定行权价格的难点与解决思路。(1)在政策上,没有一个统一可执行的“国家标准”。(2)如果把行权价设定为公平市价,则“公平”二字可能被人为的操纵所扭曲。(3)如果把行权价确定为发行价,其合理化程度会受到个体因素的影响:一是发行定价的市场化程度,如果发行价不能按市场原则确定,则偏低的发行价会导致股票期权激励效果的弱化;二是赠与日与发行日一致,要求股票期权设计与改制上市同时进行,股票期权计划应得到政策方面的许可。行权价没有一个统一的确定办法,因为公司价值的计算模型是各种各样的,“公平价格”也很难做到完全的公平。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可能没有任何一种价值评估方法比市场的评价更为客观与准确,因此在确定公司真实价值与确定行权价时,除了依据当时的平均市价外,还应将同类型上市公司的市场价格、市场平均市盈率的变化等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4.股票市场的不完善性。我国股票市场起步较晚,在二级市场上,机构投资者所占比例偏低,投机气氛明显浓于投资气氛,股价高低与公司盈利相关度程度低,庄家操纵行为普遍。这样的市场状况如不改善,推行股票期权后,经营者为了获取高额期权收益,可能会制造种种题材,想方设法把股价推上高位,使股价与公司业绩正常相关性遭到破坏,不仅实现不了激励经营者的初衷,反而会造成对股票市场的破坏力。

5.现行法律法规的障碍。由于股票期权在我国尚无先例,所以要进行股票期权的运作,还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条件,这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与现有部分法律的冲突,二是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这二种情况都对股票期权在我国的操作造成现实的法律障碍。

从与现有部分法律的冲突来看,如《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知悉证券交易信息的知情人员,不得买入或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而股票期权制激励作用的发挥必然通过二级市场,这样就缺乏一个合理的操作空间;同时,现行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作了严格限制,而在实施股票期权过程中存在一个潜在新股增量问题。因此,我国要推进股票期权制,必须从政策上消除期权制的实施障碍,对现行的证券法律法规进行必要修订,从而为股票期权制的发展提供一个适度的制度空间。

从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缺来看,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第一,由股票期权引起的公司注册变更问题;第二,由股票期权引起的公司税务问题和个人所得税问题;第三,由股票期权引起的公司会计问题。具体而言,股票期权引起的公司注册变更,以什么方式进行,证监会和工商管理局还没有相应条款。从税收来看,美国主要是通过税收安排来引导公司对股票期权运用的,根据不同种类的股票期权和不同情况对个人来自股票期权的收入征收普通收入税和资本利得税,由于两种税的税基和税率不同,对实施企业的税务影响也不同,因此,公司一般会根据税法对个人的优惠倾向以及对公司的税收规定来确定实行的股票期权的种类和数量。而国内还没有专门针对股票期的税收规定。从会计问题讲,股票期权的会计制度是期权计划的一个核心内容,不解决会计问题,股票期权计划无法进入规范的实施阶段,股票期权的会计反映,主要包括会计反映时机和会计确认二个问题。美国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主要是跟着税收处理走的,而国内既没有相应的税收规定,也缺乏相应会计制度内容。

(三)局限性

1.股票价格变化受太多因素的影响。股权激励中,经理人的收入与股权的价值变动有关,但是股权价值的变动不仅仅取决于经理人本身努力,同时还受到经济景气、行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国外已经有人对经理人因经济景气而获得的巨额股权增值收益提出质疑。一种改进的方法是采用变动的约定价格(调整系数),其目的同样是确立一种可以得到奖励的业绩标准。但在采用变动的约定价格情况下,业绩标准是依据未来实际的市场状况来确定。

2.股权激励并不能使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完全一致。公司股价与公司长期价值并不一定完全一致,两者的相关性取决于市场的有效程度。而在股权激励中,经理人关心的是其股票出售的价格而不是公司长期价值本身。由于经理人持有股份的数量是有限的,经理人持股时间也是有限的,这些都制约了股权激励的效果。

3.经营者持股不能解决经营者拿“黑钱”的问题。这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对于拿“黑钱”的经营者来说,“黑钱”收入是百分之百,而公司损失落到他头上是千分之几,甚至万分之几。在没有足够的管理约束机制情况下,简单的股权激励并不能解决“黑钱”问题。

4.这会促使公司管理当局冒不必要的风险。得到股票期权之后,可以享受股票价格上升的好处,但对股票价格下跌则可以不负责任,而公司的股东却面临着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从1990年到1995年,美国学者跟踪研究了在标准普尔500股票指数中的250个公司。发现随着股票期权激励的增加,公司越来越多地介入购并等高风险的活动,研究和开发投资及自有资金投资等日趋减少。

五、我国所采用期权激励方式的特点

据了解,中兴通讯、清华同方、风华高科等主板高科技上市公司已经制定了较为完整的股票期权方案,预计在明年上半年,主板上市公司中的股票期权试点将会推出。

到目前为止,上海、武汉、北京等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国资管理机构都出台了关于股权激励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面向国有控股、国有独资企业等。具体有以下特点:

激励对象:一般为总经理、董事长。

购股规定:一般按任期初净资产或股票价格确定购股价格,分期购股,经营者不得放弃购股。购股资金来源于经营者的分红收入和个人资金的投入,股权数量不大。

售股规定:上海规定在任期末,经营者可按每股净资产或股票价格(上市公司)出售所持有股权,也可继续持有。北京规定经营者可在任期满后2年按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出售股权,也可保留适当比例的股权。武汉规定经营者在分期购得股权后,即获得完全的所有权,其出售股票主要受国家有关证券法规的限制。

权利义务:在期股到期购买前,经营者一般只享有分红收益权,没有表决权。经营者同时承担股权贬值的亏损风险。

股权管理:各地都对经营者有过失行为时的股权获得作出惩罚性限制。

操作方式:在操作中一般都发生实际的股权转让关系。股票来源包括从二级市场中购买、大股东提供等,各地还要求企业在实行股权激励时首先进行改制,国企经理必须竞争上岗等。

从我国各种期权激励方案看,目前试点的国有企业往往先让经营者交一笔“出资额”。一般规定,出资额不得少于10万元。这相当于让经营者购买期权,而不是奖励期权。另外,还有规定“以既定价格认购,分期补入的方法获取企业股份。”这似乎又有违期权,“只有权力而没有义务”的特性,从而,使期权设计更接近于一种企业股份“期货”,而不是期权。而且,规定在行权之前,经营者也可取得分红,这有违期权的本质。

从上述两点可以看出,我国的股票期权在更大的意义上是一种约束,而不是激励。而且由于经营者资金有限,所购股份数量必定不多,因而所带来的激励作用也不大,消弱了计划的初衷。因而在今后的实行过程中还应不断改进。

六、小结

股票期权能够在较为公正的基础上(主要体现在以市场价格或接近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在购买前或购买后必须经过一定的等待时期等)保持对经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的长期激励,同时股票期权持有者并不需承担风险,因此相对直接购买股票和无偿赠与等措施,股票期权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有利于引导经理人的长期行为。

因而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措施,值得借鉴。但是应用之前,应该考虑是否其适用的条件,如经营人选择问题,法律问题等。另外,笔者认为把期权作为一种激励副职和中层管理人员的手段并不太好,因为他们很难直接看到个人努力与报酬之间的相互关联性,对他们实行年薪制效果会更好。

此外,股权激励的效率同时受到资本市场、经理市场和其他经营环境的影响,在条件不适合的情况下,股权激励将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而政府应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塑造一个良好的经理人市场。随着国内各种要素市场的不断成熟和企业经营环境的不断改善,相信股权激励将越来越发挥出独特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贤英.股权激励在中国[J].上市公司,1998(5).

[2]深交所.经理人薪酬结构中的股票期权[R].

[3]何维达.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与案例[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公司股权激励的好处范文6

[论文关键词]委托关系 激励约束机制 国企改革

现代企业产权关系的主要特征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随着两权的分离,企业内部就产生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一一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由于委托人和人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双方无可避免地存在着由于目标不一致而产生的利益冲突。冲突产生时,人为追求自身的利益而损害委托人利益,便产生了问题。

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的兴衰存亡起着决定性的影响。但经营者的决策只有部分可以在短期内见效,而更多的决策是长期性的,需要三五年、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见效。当公司对经营者的评价倾向于短期目标时,经营者为了快速突出自己的工作成绩,可能会倾向于那些短期内会带来好处,但不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计划。另外,由于缺乏一个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便不可避免地出现日本学者青木昌彦所称的“内部人控制”。在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企业经营者往往将大量的资源进行非生产性配置,从而扩大自己的控制权收益。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越不健全,人行为偏离委托人(股东)的目标也就越严重。

一、国有企业激励机制现状

1.问题。国有企业从产权上讲,本质上属全体人民所有,具有高度社会性,因而客观上决定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只能由国家政府代表全体人民行使。但国家并非一个人格化代表,国家必须委托特定自然人来经营国有企业,这样就不可避免产生国有企业所有权的虚置情况。从而造成经营权的强化和所有权的弱化。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虽逐步建立,如年薪制和经营者持股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但有效的约束机制却未能同时形成,从而造成了目前国有企业中权利和责任严重不对称的局面。另外,随着近些年来国企改革的不断展开,收益权和控制权逐渐分化。法律上不掌握控制权的具有很大收益权,而掌握控制权的却只有有限的收益权。这就是我国国有企业中问题的现状。

2.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问题。国企改革的基本思路在实质上一直是在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上做文章,无论是以政企分开为导向的承包制,还是以高层激励为主的年薪制和经营者持股制,都是这一思路的体现。但迄今为止,我国国企中,尚未建立良性运转的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导致国有企业委托关系内在动力机制的失灵。在这种情况下,委托关系是否有效,取决于人本身的道德觉悟的高低。而事实,人首先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很难做到“义在利先”,因而国有企业大量存在着“保持中游现象”、“58、59现象”、“穷庙富方丈”等不正常现象。另外,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失灵,也导致了“在职消费”、“隐性收入”等畸形激励的发展。

二、国企效益不佳的主要原因

国企效益不佳的主要原因,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产权理论认为,决定企业经营绩效的治理结构中,产权安排及其结构最为重要。超产权理论则认为,企业产权固然重要,但竞争是企业成败的关键,决定了企业的长期绩效,企业产权机制只有在竞争条件下才能起作用。

其实,产权与竞争都很重要。产权决定的有效治理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首要前提,从企业经营来说,产权是企业内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是内部动力机制;竞争使企业的经营业绩可以对比评价,促使经营者努力工作,从而可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这是外部动力机制。

国企制度运行尽管也是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所有者并不直接经营管理企业,而是委托经理人员代为经营,形成委托关系。但与西方现代企业制度具有本质的差异,主要表现为西方企业产权明晰,其所有者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理性投资者,所面临问题主要是两权分离产生的人问题,为此,委托人设置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不仅包括根据人收益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般原则所确立的年薪、奖励等,主要是经理持股和期股奖励。国有企业则不然,国有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存在着全体公民委托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经营者等多层委托关系。因此,所有者的缺位使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模糊。从委托人来看,政府并不是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国有资产公司作为国资代表,只有控制权而没有剩余索取权,从而没有动力去选择合格的经营者和搜寻信息,导致监管失效、行为扭曲。对人的激励约束机制主要是工资和奖金,不能调动人的经营积极性,监管成本巨大,同时市场竞争不完善、委托人本身无动力以及不存在真正独立行使职责的审计师事物所等中介机构(他们不重视信誉,听命于企业),使问题更加严重,有效激励约束机制难以建立。

激励和约束机制失灵的原因,还包括这几点原因:第一,在观念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被看成是国家干部而不是具有独立利益的经营者,特点是在企业内部,许多人不接受经营者与绩效挂钩的薪酬制度。甚至,在有些国有企业中,管理人员出于多种考虑,不敢拿国企效益增加而奖励给他的奖金。第二,从经营者产生机制来看,企业经理市场只在小范围内存在,还未正式形成统一、开放的经理市场。因而大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营者基本上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导致经营者从经营企业变成“经营领导”,目标和行为严重错位。第三,从内部约束机制看,国有企业内部未能建立有效的经营者约束机制。这表现在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所有者对经营者约束不力,甚至根本无法约束。另外,在实行股份制的许多国有企业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尚未能真正发挥作用,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依然严重。第四,企业的外部约束机制尚未完善,证券市场、经营者市场、企业兼并机制等外部约束机制虽在逐步建立,但力量仍然微弱,约束力度不足。

三、建立健全国企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要建立建全国企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能力,应当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入手。下面就最近的几个热点问题分析产权与激励约束机制。

1.债权转股权。所谓债权转股权就是以商业银行成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资产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也就是所谓的债转股。由此,原来的国企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持股关系,还本付息转为按股分红。这一思路主要针对银行不良资产过高、国企负债过重问题。也有人认为可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其实做到这两点都是很困难的,换言之,债转股对国企改革收益不大。首先,就减轻企业负担而言,并不是国企问题的关键所在。而且也隐含着巨大的风险,即国企负债减轻,但机制不变,资产管理公司成为“坏帐仓库”。近年国企改革中普遍存在的逃债甩债现象已普遍证明了这一点。现在债转股过程中,一些不好的苗头又已出现,表现为许多负债严重的企业和代表他们利益的各级政府部门纷纷跑到北京要额度,都把债转股视为扭亏增盈的最优选择(无息且不用还本的资金)、计划经济“最后的晚餐”。其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加入,不能改进公司治理结构,原因在于管理公司同样不是一个真正的理性投资者。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国有资产代表,搞不好国有企业,原因在于他不是真正的所有者,只有控制权,没有剩余索取权,从而不会真正关心企业经营状况。也未能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市场竞争的不充分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使这一问题更加突出。由此,毫无疑问,债转股战役成败的关键在于债转股之后股权必须在市场上向海内外投资者公开出售,引入新的战略投资人。因为它己触及并要解决国企存在的核心问题。其中,金融公司作为改组企业的交易中介,确保企业转让价值收益最大和不良资产的完整收回。当前的问题仍然是难以建立金融公司积极收回债权,优化企业重组的激励约束机制,以致更大程度上可能是其与企业合谋,捞取债转股的好处,将问题遗留给“战略投资者”。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出于地方利益考虑,他们对符合债转股条件的国企必然惜售,对由金融公司主导的出售重组必然抵制,结果在很大程度下可能是由他们主持的“拉郎配”重组。不能引入真正的投资者,则股权重组的意义也就大打折扣。

2.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就是让投资者有期股,优化激励约束和公司治理结构。国企董事长和总经理可以约定价格购买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其收入在一般年薪、奖金之外,加入股份奖励。股权激励是搞好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对国企制度而言,加入这一制度安排同样重要。经理持股必然改进企业制度安排和公司治理结构,减少政府监控成本,从而提高经营效率。股权激励必将进一步加强对人的激励约束,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当然,这一制度安排没有也不可能解决上述委托人问题,期股奖励作用大小取决于奖惩评价执行标准的客观性。

对委托人问题,只能通过产权改革、资产重组解决,政府退出控股地位、转为社会公众持股和法人持股可能是最优的制度选择。对于期股奖励的依据,中西方差异明显,西方国家在股市发达、竞争充分、审计师事务所等独立条件下,股价和利润等都可作为评价指标,其中股价指标更为常用。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价是可以作为主要指标,与其他指标结合评价的,因为尽管股市尚不规范、股价也并不完全反映企业业绩、存在人为操纵现象,但较之其他指标,仍具有相当大的客观性。

在我国,股权激励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在现有的市场和法律环境基础上,对国有企业实施股权制度还存在一定困难。第一,资本市场的不完善。我国目前国有上市企业数量不多,大部分国企是非股份企业,在这些企业推行股权激励制度还需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第二,目前国内股票市场投机性很大,股价无法完全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和赢利能力。因而如何使股价更好地反映公司的长期发展状况,将经营者的收人与其经营业绩联系起来以达到激励目的,是目前推行股权制度急需解决的问题。第三,现行法律对股权激励中的股票来源和流通都有一定限制,因而推行股权激励要寻找相应的一些方式来解决这类问题。

以上针对产权对委托与的影响,对国企激励、约束机制做了一些论述,但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建立国企经营管理人员的市场激励与约束机制。经营者通过市场进行企业资本的运营,资本市场、产品市场和竞争性的经营者市场等都有利于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但是我国目前存在着市场发育不健全及信息不全等问题,很难保证企业、经营者之间的信息对称、政策平等和公平竞争。因此,我国要健全市场体系,特别是建立经营者市场的联运机制,首先是建立经营者市场、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配套运作,这样才能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其次是形成健全的市场中介组织,它是产权交易、经营评价、关系实现市场化、监督化、公开化的前提。再就是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和信息流通规则。

其二,建立国企经营管理人员的政府激励与约束机制。政府在宏观上、法律规范上、政策环境上对经营者进行激励和约束,是经营者行为和业绩的又一个重要外部条件:政府提供法律规范来建立和调整经营者行为与企业的关系:政府通过行政管理对经营者市场进行规范和社会服务:政府作为市场管理者,把资本市场、产权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及其他产品市场统一管理,使之互相协调和配合,共同发挥对经营者的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