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自评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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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自评报告

事业单位改革自评报告范文1

(一)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变分散监管为集中监管。过去政府职能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是各自为政的,例如:人社局负责事业单位的人员调动、招考;编办负责事业单位的用编计划审批及实名制管理;财政局负责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审批等。按照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要求,成立事业单位理事会和监事会后,理事会是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单位的发展规划,行使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权。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分管领导是理事会理事。这样,各职能部门的分散监管就可以通过理事会这一平台实现集中监管。监事会的职责主要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的业务运行、财务、资产以及理事、管理层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为监事会成员。通过理事会、监事会这两个机构,人社、编制、财政、审计和卫生等行政部门强化人事编制、资格准入、规范标准制定、服务监管、绩效评估、财务运作、信息等监督管理职能,着力加强对事业单位服务质量和收费的监管力度。

(二)实行管理层负责制,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原来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常常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政事很难分开,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行政主管部门强化监管职责,弱化并逐步剥离具体运行职责,从而逐步探索完善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让事业单位法人充分行使自,优化单位内部日常运行的管理,健全单位内部决策的执行机制,强化公益属性,扩大公众参与,调动事业人员积极性,确保公众对服务满意。

(三)扩大社会参与面,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增添新视角。在对事业单位的监管中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模式,积极引入社会公众参与,扩大了监管的视角。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事业单位组建理事会时,必须明确1-2名会员为本单位服务对象的代表。事业单位的服务对象对该单位的人员素质、服务质量及日常管理优劣有切身感受,通过服务对象给事业单位打分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

二、探索建立和完善全方位监督管理机制

(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事业单位要对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编制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发生的重要决策、重要活动、预算执行情况;计划与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财务状况、运作中出现的问题;社会公众对本单位服务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年度报告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如社会公众对本单位年度报告内容有异议、认为需要进一步澄清的,该单位应做出解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应主动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对该单位年度报告内容做出质询,该单位应根据其要求作出相应的改进。

(二)重要信息公开制度。为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提高事业单位社会效益,事业单位应通过单位网站、政务网等多种渠道各类信息,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还应在新闻媒体。事业单位应当公开的信息包括:年度工作报告、绩效评估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重大决策和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理事会的组成和理事任免、理事会决议;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及本单位向社会的服务承诺;为民服务的内容、服务价格、服务标准、政策依据、运作状况、发展规划等内容及变化调整情况;其他应公开的信息。信息公开应做到完整、及时、准确、真实,在运行过程中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举措应通过听证会等形式进行论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法人绩效评估制度。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质量和效率并重原则,以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结合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的特点和职责运行情况,登记局制定出台事业单位整体管理和质量评估标准。依据绩效评估标准和要求,事业单位应于次年年初做好自评工作,并连同各项佐证材料以及应由第三方评估或审计的报告报理事会,由理事会对年度工作绩效进行初评,形成绩效评估报告提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举办单位。然后登记局会同举办单位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实施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本单位理事选聘、管理人员任免、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和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四)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为确保理事会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坚持“谁决策,谁负责”为原则,保证理事会权力与责任相一致。对事业单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导致决策失误,致使单位遭受严重损失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参与决策的理事应承担相应责任,但经证实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录在案的,可免除责任。

(五)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接受审计机关对法人实施审计监督,年度财务审计原则上每年一次,由理事会委托审计部门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于第二年1月底前完成。拿启东市中医院来说,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理事会审议批准后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备案,并于次年2月底前通过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布。经审计发现财务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的,由理事会责成行政执行人整改,行政执行人应于30天内提出整改方案,报理事会审议。

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推广监管经验

(一)注重吸收外地先进做法。目前,启东市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架构就是吸取了镇江市的经验。启东市所有医疗机构建立一个管委会,由分管副市长任管委会主任,负责对财政、人事改革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各医疗机构再建立理事会,具体负责日常运行事务决策权及监督权。

(二)区别不同类别明确不同的监管重心。县(市)级事业单位多达数百家,分为不同的类别,隶属于教育、卫生、交通等不同系统。为使监管更具有针对性,可以区分不同的事业单位,确定不同的监管重心。例如对于学校,监督的重心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对于医疗卫生单位,主要看医疗技术的高低、收费的合理性、患者的满意度;对于一些业务关联性大、规模小的事业单位可以采用联合组建理事会的方式进行集中监管。总之,针对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因地制宜地开展多样化监管,促使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事业单位改革自评报告范文2

1.统计基础工作(总分12分—自评分12分)

明确了副局长为组长,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统计工作(2分);配备了、两位同志为兼职的综合统计员(3分);明确了统计工作责任和分工的计(2分);统计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3分);建立了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并上墙(2分)。

2.统计管理工作(总分40分—自评分40分)

(1)本单位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达标,有一间独立办公室作为统计办公场所,有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认真组织实施了本系统管辖范围内承担的常年统计调查任务,并按“六有”标准开展了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基层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化达标率达100%。(8分)

(2)有效落实了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协助县统计局做好了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及时向县统计局提供了本系统增减、变更信息资料,并及时向县统计局报送了有关资料。(3分)

(3)认真做好了本单位的统计联网直报。组织了本系统帮扶的“一套表”企业实施统计联网直报工作,联网直报率达100%。(10分)

(5)如实做好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清理、申报。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了本系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入库工作。(5分)

(6)统计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积极组织本系统的统计从业人员参加统计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持证上岗率和继续教育率达100%。(5分)

(7)会议培训管理到位。按时参加了统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4分)

(8)及时、详尽提供了统计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统计局提供了本单位年度统计资料。(5分)

3.统计调查工作(总分43分—自评分:43分)

(1)协助做好了国家和地方的统计调查。按规定报送了统计报表资料:包括劳动工资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商贸统计、服务业统计、文化产业统计等。(23分)

(2)认真做好了固定资产投资改革试点的报表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时间节点,按时、按质上报了投资报表。(10分)

(3)认真做好了部门统计调查。按要求报送了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部门统计报表、业务资料、行政登记记录以及全县主要经济指标的配备性数据。(5分)

(4)扎实开展了经济普查。协助普查员做好了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入户调查及后期查询和数据评估。(3分)

(5)做好了其它统计调查。全面完成了其它专项统计工作任务。(2分)

4.统计法制建设(总分3分-自评分3分)

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对系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系统管辖范围内没有统计违法行为。(3分)

事业单位改革自评报告范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就规范和加强我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应本着合理配置、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实现国有资产的有效使用。要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6号令)及《*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214号令),统筹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全过程资产监管制度,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配置与政府采购相衔接,收入管理与非税管理相衔接。逐步建立起产权清晰、配置合理、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公正的管理体系。

1、实行资产配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标准、无计划、无资金项目,非生产型重大消费项目(如小汽车、楼堂馆所等)及专项资金项目经财政(国资)部门审核后报政府批准;

2、实行资产出租、出借、抵押、担保、对外投资行为审批管理制度,行政单位不得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实行资产无偿划转、出售、置换、报损、报废审批制度,对符合评估条件的项目必需进行评估,公开处置;

4、行政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取得的收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提供担保取得的收益,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缴入财政专户或者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5、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登记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并由财政(国资)部门核发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6、大力提倡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努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型社会。

二、规范和加强国有产权转让管理

1、严格审批手续。企业在改制重组、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破产、解散中整体或部分国有产权转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的转让、出售、置换等,应当报财政(国资)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其中重大事项应当由财政(国资)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政府批准,严禁未经批准自行处置。

2、规范转让行为。经批准转让的国有产权,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备案后,作为确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产权,严禁私下交易。

三、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发[20*]1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省政府办公厅*政办[20*]68号《关于加强市、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企业改革方案的审批,企业改制要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要严格改制费用的审核,改制方案及改制费用需经体改会同财政(国资)、劳动保障等部门审核,报政府批准后实施。改制企业要按规定认真做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权落实及产权转让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积极推进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大制度建设,有利于规范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完善国有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政[20*]126号)文件精神,按照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相对独立,相互衔接;分级编制、逐步实施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五、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14号令)及《*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省国资委国资产权[20*]147号)等文件精神,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单位发生按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产权转让行为,都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经政府批准的涉及国有产权变动、对外投资等经济行为的重大经济项目,实行核准制;其它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备案制。经财政(国资)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产权交易依据,首次挂牌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如资产处置价格低于资产评估结果90%时,应当报财政(国资)部门批准同意,资产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事业单位改革自评报告范文4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青岛市编办:一是抓好全年工作目标的落实。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和区(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国家、省设定的非许可事项,清理后上报有关部门;我市自行设立的年内一律予以取消。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坚持边清理边规范,做好制度创新。制定印发《青岛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规定》和《青岛市行政审批批后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网上办理、门户网站与部门网站统一管理程序,做好对审批事项的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布我市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服务指南,提高审批服务质量。

三是抓好工作创新。建立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投资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制度、政府服务清单制度等“五项清单”制度。精简和规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8月底前编制我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淄博市编办:一是优化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的要求,加强政府督查,督促各区县全面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公开、高效、规范、可问责的工作机制和标准体系,做到审批行为、办件质量、档案管理、收费监管的标准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便捷水平。逐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行政审批申报材料,无法定依据或者非必要的一律剔除。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力争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压缩30%以上。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通过梳理裁量依据、明确裁量标准、强化裁量监督,进一步缩减自由裁量空间。

二是创新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在市、区县实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区县纵向联动审批机制,重点开展区域化评估评审和“项目主审全程代办”的“柔性管理”模式,开发应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和远程视频联动系统,大幅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实现申报材料电子数据化,尽快实现市、区县、镇办三级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联网,推动政务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

三是放开市场,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坚持“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市场,尽快建立起充满活力且有序竞争的中介服务市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定期市场招标,将服务优、效率高、收费低的中介服务机构纳入信息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评价机制。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评价标准,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时限和服务收费进行全面评价,并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

四是健全体系,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探索行政审批事后监管模式。研究制定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服务的意见,从注重事前审批为主向事前、事中与事后管理为主转变,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重点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行政审批效能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建立行政审批网上举报投诉平台,健全行政审批网上投诉受理、处理和结果反馈制度。强化对审批权力的制约监督。健全部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庸懒散、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强化对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

日照市编办:一是编制完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下步将各部门上报的审批事项列出审核清单,清单将部门审批事项分为行政许可、非许可、非审批事项和初审类事项四类,其中对属审批事项的按照保留、取消、整合、下放、暂停、调整管理方式提出相应的处理方式,将审核清单书面通知部门,征求部门的意见后,对保留和整合的审批事项,形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按程序公示并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向省编办备案。市级目录公布后,对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增加、取消和调整。同时,指导区县完成编制县级审批事项目录工作。

二是承接落实好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咨询委委员提出的意见修改后,将承接和落实目录提交市政府研究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项目及时承接落实到位。

三是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结合市级审批事项目录编制,在与部门沟通一致的基础上,年内按程序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审批事项。加大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力度,从清理上报情况看,我市没有自行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编办将适时会同监察局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四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市级目录保留的审批事项,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监督指导部门负责对组织实施的审批事项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督促指导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完善监测体系、加强后续监管;对下放到区县的审批事项,督促区县编办制定监管措施。市编办会同监察局等部门加强对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五是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市级审批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审批流程图,制定具体的服务标准和办理时限;探索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巩固企业注册“多证联办”成果,探索建立各类证照联办机制;对各审批环节进行监督,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鼓励政务服务创新,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创新奖评选活动。

菏泽市编办:一是建立行政审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目录。

二是发挥牵头作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督促并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建设,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要求,开发联合审批办理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逐步实行审批事项全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防止监管“缺位”。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依法依规实施审批。加强对审批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跟踪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建议渠道。加强投诉数据整理分析,及时对审批事项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动态调整。强化电子监察,市级审批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入网率、系统使用率达到100%,筑牢审批权力“阳光”运行的技术防线。强化立法机关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司法机关监督以及社会力量监督等传统监督方式,也要开辟新的监督途径,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网络舆论监督,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建立网络电子档案,行政审批相对人可匿名对其进行评价、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审批服务履行情况考核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细则。

三是加强指导考核,促工作平衡开展。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强化日常调度和平时考核,既交任务又教方法。市编办从自身工作抓起,高标准,严要求,靠示范引领推动县区审改工作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全面开展。将市级改革形成的文件资料汇编成册,供各县区参考使用。建立网络统一公示平台,确保公示效果。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潍坊市编办:一是严格抓好清单事项的清理审核工作。依据省政府文件要求,调整权力事项分类,扩充工作内容,规范事项格式,坚持做到“三个对照”,即将清理成果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照,确保权力合法;将清理成果与工作实际对照,力求简单明了、客观真实、信息全面、方便监督;将清理结果与上级主管部门对照,保证职权名称统一。

二是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方案。做好部门交叉、管理分散行政权力事项、以及事业单位承担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摸底工作,优化职能配置。成立行政审批制度咨询委员会,畅通社会参与渠道,探索建立倒逼机制,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对需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对保留的各类权力和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实施部门、实施依据和收费标准,编制工作流程图,落实权力事项全公开制度,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全面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办理和模拟审批办法,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按照省里部署要求,积极协调推进“一库四平台”建设,加快形成规范、高效、有序的权力运行动态管理体系。建立权力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修订要求,对权力事项进行及时调整,今后,未纳入清单的权力事项,一律不得实施。探索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落实部门主体责任,促进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泰安市编办:一是抓好改革工作部署。待省委、省政府批复泰安改革方案后,立即起草制定《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拟于9月10日前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各项改革任务。

二是严格时限节点推进。市编办充分发挥改革牵头作用,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同时,加强与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限节点推进。改革动员部署后,1个月内完成涉及机构整合或职能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职能变动小的部门,以编委文件予以明确。

三是推进县市区改革。强化对县市区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9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改革方案,经审核后报省编办备案。待市委、市政府审批后,督促各县市区抓紧铺开,确保全市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莱芜市编办:一是积极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市级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立即制定莱芜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适时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改革任务。改革方案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涉及机构整合或职责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充分发挥改革牵头作用,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统筹推进各区机构改革。督促各区尽快制定改革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和培训,9月底前报市编委审核并报省编办备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

三是同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梯次推进的要求,全市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9月份启动召开全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会议,11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2015年一季度市、区政府公布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

聊城市编办:一是一体化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及时制定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各县(市、区)上报改革实施方案后,报市编委审核并经省编办备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及时批复。

二是完善部门“三定”规定。凡明确职责调整的,必须按上级要求不折不扣调整理顺;凡明确人员编制调整的,必须按“人随职责走、编制随人走”的原则及时划转;凡涉及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核定的,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标准规范操作。对新组建的部门及需要完善职责的部门,认真制定“三定”规定,理顺职责。为彻底杜绝明合暗分现象,将挂牌机构的内设机构整合设置、彻底融合,避免出现新的限额外独立运行的机构。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完善“三定”规定,促进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

三是统筹推进权力清单工作。根据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市县同步推进的原则,全市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明确领导责任、安排专职人员集中办公,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月底前,公布本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

四是完善工商登记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宽进严管”、“先照后证”,完善企业注册“四证一章联办”制度,进一步减少前置审批,整合申报材料,继续推进服务业许可联审联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推广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继续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管理方式,出台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部门,完善制度措施,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德州市编办:一是加快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市级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力争方案批复1个月内,完成发改、国土、卫计、农业、文广新、工商、质监等机构职责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11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抓好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督导。加强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培训,跟进政策指导,9月底前完成县级方案审核报批。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导,督促各县市区将改革方案落到实处,特别是规范政府机构设置、整合职责机构、划转人员编制等事项,坚决杜绝改革、运行“两张皮”的问题。

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将全市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县政府分级管理,落实政府对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活动的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职责,9月底前完成调研,提出改革方案,11月底前将方案落实到位。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试点

枣庄市编办:一是持续扩权放权。对试点镇的赋权实质上就是赋予其部分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权,这点要从立法上予以明确。县级政府应按照权责一致、按需下放的原则,持续向试点镇放权,并多下放有实际业务、含金量高的权限,尤其是项目审批、执法监察、社会管理等试点镇迫切需要的权限。同时,可探索规划权限下移,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方面赋予试点镇一定权限,确保长效发展。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适应试点镇发展需要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相关税费返还比例,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切实增强试点镇的财力。省、市、县有关部门应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适度向试点镇倾斜,并对试点镇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列入各级重点项目,在资金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是注重社会管理。乡镇政府是直接面对百姓的“一线”政府,应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发挥便民服务的示范效应,拓宽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提供形式,形成养事不养人的公益服务提供机制。

四是优化组织结构。围绕提升试点镇党委、政府“抓人促事”的能力,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方面给予更大政策空间,为试点镇配强班子、招才引智等创造条件。目前,我市正在研究推进滨湖镇“大部制”改革,并将抢抓滕州市被确定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的机遇,酝酿相关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滨湖镇政府架构,完善政府职能。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监管

济南市编办:一是做好事业单位分类的收尾工作。对个别暂未分类的单位,进一步调研沟通,研究确定类别,做到应分尽分。对个别与省里相对应的机构,待省里有明确分类意见后,参照省里作相应调整。将分类意见按程序提请有关会议研究并审议通过后,发文明确事业单位类别。

二是研究制定分类改革配套政策。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认真学习研究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结合济南实际,研究制定我市改革配套文件,作为推进改革的政策依据。

三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已报经省编办备案列入行政类的事业单位,按照“能转职能不转机构”的原则,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机构改革,通盘考虑解决,逐步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归行政机关。对列入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转企条件成熟的先行推进转企,并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对不具备转企条件的单位,通过整合或锁定管理、人员只出不进等方式,逐步消化。对公益类单位,区分不同类别,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大清理规范力度,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东营市编办:一是待省备案批复行政类事业单位后,及时按程序研究批复市和县区各部门事业单位分类方案,确保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根据上级改革配套政策,与东营实际和原有改革政策相衔接,制定完善我市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为深化改革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全力推进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探索推进事业单位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行业协会学会与主办机关分离工作,使事业单位回归社会公益属性。

三是加大事业单位整合力度。在去年整合县区检验检测机构和民生热线资源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整合市直涉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和部门单位民生热线资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和措施,进一步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四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完善事业单位设立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通过绩效考核、信用评级、加强法人监管等多种方式,切实履行机构编制部门事业单位监管职责,推动事业单位健康快速发展。

济宁市编办:一是全面推行公益类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组织召开全市绩效考核动员大会,部署绩效考核工作。强化考核工作机制,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全市年度考核统一部署,同步开展,共性指标考核、个性指标考核与年度考核统筹实施。强化市事考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真正形成合力。确定范围分类实施。市直公益类事业单位共有160多个,今年纳入120个,并按类别划分为综合、教育等6大类进行分类考核,另外40多个单位将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政策进行调整规范。完善细化指标体系。调整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分值比例,更加突出工作绩效份量。充实调整指标内容,细化、完善标准,组建评审专家库。加大对县(市、区)的督导。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督导县(市、区)工作。同时,通过召开工作现场会、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提升人员素质,确保县(市、区)绩效考核快速推进。

二是探索多种监管方式有机结合。绩效考核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在绩效考核的实施过程中同时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探索专项监督检查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措施,达到考核与监督检查相互促进的目的。绩效考核与年度报告有机结合。将绩效考核共性指标的绝大部分内容通过年度报告书反映出来,使考核工作更具针对性。统筹年度报告与绩效考核时间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健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监管机制。拟订我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权利、义务、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内容列入管理办法,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加强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监管。

威海市编办:一是改进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环境。通过拓宽新闻媒体宣传渠道、编印发放宣传材料、强化法人业务培训等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服务对象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更好发挥服务窗口作用,优化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电子登记监管效率和档案管理标准化水平。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和年度考核,跟踪抓好各项目标落实。

二是查漏补缺,稳步提升登记水平。坚持依法登记,加大市、县两级登记机关工作力度,自今年四季度起,以基层事业单位为重点,制定有效措施,稳步提高登记率,逐步扫除登记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是强化措施,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特点,加强对个性指标的研究,提高考核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以公益类单位为重点,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台账,按照自评申报、考核预告、现场检查、社会评价、专业评审、确定等次、公示备案等程序开展考核工作,兑现奖优惩劣办法,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

四是积极探索,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结合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小学、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适时在图书馆、博物馆、公立医院、中小学等公益单位和山东船舶技术研究院等有条件的单位探索推进试点。

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烟台市编办:一是健全机构编制总量调控机制。严控行政机构编制增量。在本轮政府机构改革期间,除中央、省有明确规定的外,一律暂停受理和审批党政群部门新设行政机构、机构升格、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机构改革结束后,对确需调整的,在现有总量内统筹研究,确保有增有减,增减平衡。从严审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以后,一律不再审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和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事业编制。确需设立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坚持机构撤一建一、人员编制内部调剂。对按照机构编制标准核编后出现增编的,将一律在本地总量内调剂。对于公立医院等确因事业发展需要增编但暂无编制资源调剂的单位,将实行一次性核编,分步到位。

二是健全存量编制优化配置机制。着眼于用好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实行“三个一批”:结合改革收回一批编制。对已被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从严控制,空余编制逐步收回;对职能弱化、工作任务不饱满、人浮于事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行重点管理,原则上只减不增,空余编制予以收回;对撤销和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编制全部收回;对编制实行专项管理,相关部门因接受干部增加的行政编制,要在该干部退休或调出接收单位时,将所用编制予以收回。清理规范一批编制。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吃空饷”等问题的研究,积极稳妥地改变现行提前离岗做法,彻底清查“吃空饷”人员,对相关人员所占编制进行全面的规范和清理。调剂用好一批编制。对精简压缩收回的编制,将统筹掌握、动态管理,重点用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局性重点工作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行业。精简压缩编制后的超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超编人员随自然减员逐步消化。

三是健全重点工作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机制。深入分析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走势,突出优势产业,体现区域特色,超前提出重点区域的体制调整、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办法。及时跟踪了解重点领域机构设置、职能履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整、加强建议。

四是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每年在全市开展一次专题性的机构编制例行检查,对各部门(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置机构、按职数配备干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协作监督。与人力资源、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无论是考录、调整人员,还是核拨经费、办理保险,都要以编制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为依据。继续开展纠错监督。完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发现问题,严肃查纠。探索评估监督。定期对部门履职情况和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引入社会监督。

临沂市编办:一是加强实名制建设,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积极做好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加大对信息平台建设的探索力度,总结目前与组织、财政部门信息共享的经验做法,探索完善多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名制数据库管理办法,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库信息更新与机构编制使用核准等业务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

二是强化刚性约束,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对精简压缩后收回的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压缩后超编满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再下达用编进人计划,人员只出不进。扎实开展政府部门和重点行业系统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积极探索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结合各类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提升刚性约束的合力。

三是坚持动态调整,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将改革思维贯穿到每个工作领域,统筹考虑各重点行业的发展实际,加强对体制机制创新的研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职能普遍弱化的行业领域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做好机构编制“减”的文章。探索完善机构编制资源分配办法,综合考虑人口、面积、公共财政收入、现有编制数等各种因素,制定科学的量化指标,作为分配依据。

滨州市编办:一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借助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试点工作的有力支撑,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三项重点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责任审计制度。探索会同纪委、组织部、审计局、监察局联合实施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制度,把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市直及县区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机构编制责任审计范围,明确审计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将机构编制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干部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的依据。

三是建立和完善领导职数审核备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职数审核备案管理制度,规范领导职数审核程序和办法,有效防止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等问题的发生,准确掌握市直各部门领导职数的使用动态。

事业单位改革自评报告范文5

课程标准实训考评方式实训基地一、开发课程实训教学标准

为了更好的提高实训课程的教学质量,就必须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易于操作的课程实训教学标准,可以是实训教材、指导书或者实训方案(最好公开出版或经审核批准),同时要确保其充分、适宜,必要时对其进行评审和更新。课程实训教学标准,主要应该包括实训课程基本信息、实训目和意义、实训方法、实训内容(实训原理、主要过程及课时安排情况)、组织设计及设备、实训考核与结果分析等。而《环境管理》课程,目前在教学上依然采用的是传统的教学方法,单纯地讲解课本上的理论知识,缺少实践性的教学内容和方法,这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缺少实践指导书。因此,开发课程实训教学标准势在必行。如针对《环境管理》第一章节(环境与环境问题),可设计一个实训方案――环境问题调查,使学生在进一步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调查、网络调查、文献调查等多种训练方法,学会勘察现场并收集、整理现场资料;能通过多种途径查阅相关资料;会进行资料整理、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撰写环境问题调查报告。项目的实训内容及组织设计如下表1。

二、改革实训教学的考评方式

实训教学的考评是衡量学生学习效果,检验实训项目有效性、合理性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了避免传统的“重结果,轻过程”的考核方式,我们推荐基于工作过程的实训考核方式,便于考核学生在整个实训过程中的整体表现。考评的内容包括学生参与程度、过程表现、创新能力及提交的实训成果;在考核主体上,强调多元性,做到学生评价(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企业评价等多种形式;在考核方式上,强调多样性,可以采用课后作业、实训报告、汇报文稿等形式完成。不同的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各方面的权重,通过加权求和给出实训成绩。而实训成绩所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则是实训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改革考核方式的重点就是解决实训成绩和课程成绩脱节的问题,我们可通过增加实训考核的比例来实现。例如,总成绩=理论成绩(50%)+实训成绩(50%),两部分都以百分制计算,按同等比例折合成最终成绩。

三、建设实训基地

1.校内实训基地建设

校内实训基地主要是依托一些专业实训室,通过工学结合来达到教学实训和对外服务实习的目的。通过加强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环境管理》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文科类课程,重点学习环境方面的理论知识及技术方法(包括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环境规划、环境工程治理等),培养学生运用环保理论及技术方法分析、解决区域环境问题的能力,并撰写相关文件。目前,就课程或专业本身而言,实践教学针对性不强,缺乏能够提供学生实践操作的专业实训室,更没有适用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因此,我们应先从专业实训室出发,建设一个可容纳一个班(50人)的“环境规划与管理”实训室,配套设备:1套多媒体设备、50台电脑,50套座椅等;再慢慢发展成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那就需要与技术服务型企业联系,引入企业的一些项目进行生产性实训,让学生完成基于工作过程的具体任务,如编写环境调查报告、市场调研报告等,实现环保理论及环保技术方法等知识的有效整合,从而真正做到“项目导向、任务驱动、工学结合、能力培养”。

2.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校外实训基地主要有认知型实训基地、专业型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型实训基地。就课程本身而言,主要有认知型实训基地和专业型实训基地两种。认知型实训基地是为了培养学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学习的兴趣,可以通过专业教师与企业的联系建立认知型的校外实训基地。这一模式主要以参观考察的方式完成,如在讲授垃圾处理问题时,可以通过参观垃圾中转站或者垃圾填埋场等企事业单位来完成教学任务,使学生在真实的环境下完成理论知识的学习,这样更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热情。

专业型实训基地,要选一些和专业联系紧密的企事业单位,每年选派学生进入企业,在真实的环境下完成实训任务,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学生可以小组为单位,以项目为导向,根据项目的工作周期,每个小组可在企业实践1~2周的时间。通过实习,实现理论及实践的对接,进一步培养学生的业务能力。而对于专业型实训基地,可以优先考虑对口的企事业单位,如环境监察部门、环境监测部门、环评机构、环保公司、工矿企业环境管理部门等。为此,任课教师或专业教师都要在学期开学之前根据课程实训教学需要,尽量联系好学生专业实训的基地,保障实训任务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张博,雷静.高职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探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3,(1):126-128.

事业单位改革自评报告范文6

机构编制评估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创新性工作,是机构编制管理一项全新的工作内容,对被评估部门来说,有一个认识、理解、重视的过程,加强组织领导是促进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针对省、市对机构编制评估的工作安排,市编办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认真的汇报。市编委为此专门召开编委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形成了思想共识。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机构编制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为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为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评估工作组,建立了精干高效的评估队伍。8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机构编制评估工作会议,进一步阐释了机构编制评估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起了全市上下的高度重视。各被评估部门成立相应的机构编制评估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了评估工作。

其次,扩展评估范围。机构编制评估是厘清政府组成部门机构编制和机制运转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市编委会认为,滕州市委各部委以及人大、政协、审判、检察、群团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于2002年机构改革时确立,已运转十余年时间,其配置合理合规度和发展变化情况更需要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市编委会研究决定,在做好政府组成部门评估的同时,根据《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有关规定,将评估范围延伸扩展到全市党群机关、政法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与政府部门评估同步进行、同步推进。

第三,科学制定评估方案。根据市编委会研究的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通知》,下发了《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明确了全市评估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任务要求,从2013年开始,利用五年时间,对全市党政群机关、政法机关和参公管理80个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今年评估市发改局、住建局、水务局、统计局、安监局等5个政府部门和市委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编办、机关党委等8个党委机关。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2013年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评估的具体内容、方法程序和时间要求。为确保评估内容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结合滕州实际,设计了《滕州市机构编制评估调查统计表》,重点突出职能配置、内部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及人员配备、内部工作机制运行、下属事业单位运转等情况的调查。该《调查统计表》根据党政机关性质的不同,分为适用“党群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和适用“行政机关”两类调查表格,调查内容有所侧重,建立了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

二、紧紧抓住严格程序这一关键要求,做到不走过场

一是严格进行部门自评。部门自评是评估的重要一环。部门能够认真自评,正确填报调查表格,如实反映问题,评估的质量就有了保证。同时,由于评估表格涉及较多方面,有些内容相互印证,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有的部门工作人员并不能完全理解目的要求,难免发生不会填或错填现象。为保证评估质量,在部门自评阶段,评估组不当“甩手客”,市编办作为牵头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部门进行指导。各参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评估内容和要求,认真搞好自查自评,完成自评任务。部门自评完成后,为初步掌握被评估部门的情况,在实地评估之前,评估组对参评单位的自评报告、调查表格,对照“三定”方案等有关材料进行了仔细的分析研究,认真梳理反映出的有关情况,拉出实地评估需重点调查的问题清单,做到有的放矢,为实地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认真组织社会调查。社会满意度调查是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程序。由于滕州市今年被评估的单位分别为市委部门和政府部门,调查的内容和对象并不完全一致,为此,我们采用了两种方式。对市委工作部门的满意度调查,采取信件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主要是部门、镇街的党委负责人和分管党群工作的负责人以及部门、镇街、村居和企业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发出调查问卷200余份。对政府部门的调查全部委托枣庄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谈的形式进行,调查对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中心城区居民等,共电话问询2000余人,形成了有效的样本点。

三是扎实开展实地评估。实地评估是评估工作的关键阶段。在实地评估中,评估组与部门负责人、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分别座谈,深入了解部门职能配置、编制核定及人员配备、内部工作运行机制、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和运行、履行职能情况及成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等情况,全面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三、紧紧抓住客观公正这一核心追求,确保科学评估

机构编制评估的目的是优化机构编制配置,提高机构编制执行水平,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客观公正反映被评估单位实际情况是实现这一任务目标的根本要求。实地评估结束后,评估组成员共同分析掌握的资料,分别发表意见、集思广益,确保形成的报告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为此,我们主要把握了以下三点。

第一,科学分析信息资料。评估资料信息好比法庭证据。信息资料不真实,即使有了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也难以得到真实的评估结果,对收集到的评估信息资料必须综合分析,多方印证,去伪存真。在评估工作中,有的单位反映职能多、任务重、人员少,要求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人员编制;有的单位反映职能交叉,外部协作存有扯皮现象,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注重结合滕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源头上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科学的综合分析研判。

第二,如实反映存在问题。通过评估,我们发现,滕州市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以来,政府组成部门执行“三定”较好、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少,部门职责清晰、职能履行较好。但市委工作部门由于距离上次(2002年)机构改革时间较远,期间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较多,少数单位机构编制实际配置情况与原“三定”方案有不一致的地方。这些事项有的经过了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有的属于自行调整。有的单位承担的任务增多,造成职能加强;有的单位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某项职能并未履行;有的单位个别单位内设机构职责有所交叉,关系不理顺。比如,市委组织部所具有的科级干部因公因私出国政审职责,根据“三定”方案,分别由干部科和组织二科具体负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组织二科并不了解科级干部的信息资料,不便于审查,造成了工作的扯皮现象。对存在的这些问题需要真实反映,实事求是加以解决。

第三,综合考量意见建议。就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而言,不同的部门所存在的问题不尽相同,问题产生的根源也相对复杂。所以,评估一个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必须多角度审视,综合考量,既要看现象,又要看本质;既要看现状,又要看发展看长远。比如,我市的城市排污管理职责问题,市水务局2010年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原市建设局的城市管理中的涉水管理职责划入市水务局。但在实际运行中,城市排污的管理权、排污许可证的办理、排污费的征收划入了市水务局,排污管网的建设、管理、维护职责仍在市住建局,由住建局下属的市政工程处具体负责,出现了职责扯皮问题,为此,我们认真分析其多方面的原因,提出了较为合理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