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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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概念

法医学概念范文1

在比较法上,对行为及其制度的价值存在争议。本文从法学的角度,讨论何以在当时的德国会出现法律行为这一概念。文章认为,法律行为的概念与浪漫主义和精神对“理解”和“意义”的探求有关,而浪漫主义在法学领域推进的结果是法学派。最终创造法律行为的是理性法学派的体系化法学方法。在当时的德国,产生法律行为这一概念有某种必然性,这一根源在法学上,体现为罗马法学派与日耳曼学派的对立,但是更深刻的根源在于当时的、背景。

关键词:法律行为 理性法学派 历史法学派 罗马法学派 日尔曼法学派 理解与意义

人们对逻辑的渴慕,把法学变成了数学,这不仅是错误的认识,而且还会误解法律。生活不因概念而存在,相反,概念因生活而存在。有权存在的,不是逻辑,而是生活、社会关系的需求以及对正义的感知;逻辑的可能或不可能都不是物质的。

--------耶林[1]

一 及其限定

一个比较法上的争议问题

“法律行为”(Rechtgeschaefte)一词是德国学者创造的法律术语。在英美法中找不到相应的词语。[2]法律行为理论在大陆民法的位置极其显赫。它被誉为“民法规则理论化之象征”;[3]“大陆法系民法学中辉煌的成就(the proudest achievement)”。[4]庞德也指出,在罗马法中,决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媒介是“行为”。在大陆法系,这种“行为”主要是指法律行为。而在英美法,决定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是“关系”。[5]

如此重要的一个制度,在部分学者那里却遭到了猛烈的批判。这里以茨威格特和克茨《比较法导论》第2卷为例。在这本书中,他们猛烈地批判了法律行为制度:

学者贡献的法律行为原理的作用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大。在法律行为这一概念中,所有的交易只有一项因素是共同的,即“表示”(declaration)。但是,用法律行为来囊括所有的意思表示,这些意思表示是与物权移转行为(real acts)(比如德国法上的动产交易)、双务(synallagmatic)合同、财产让与行为、家庭身份的行为、有法律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联系在一起的,法律行为这一概念是概括不了的(overstrained)。……德国法的外国学生可能首先就要问:这些不同层次的抽象化之间的差别是不是真的必要。如果不诉诸如此一个整全的特别概念,是不是就不能处理相关材料、叙述相关规则了呢?有必要把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合同和要约(合同的组成部分)区分开吗?……用比较法上的功能方法看,法律行为不是一个有用的工具。

“法律行为”是德国法上的一个人为概念。它虽然有阐释和体系化价值,但作为一个认知工具(a perceptual tool),它对于私法的社会秩序而言,并不是非常有用。[6]

德国法学家乌拉沙克(Wlassak)也意识到,法律行为是一个“真正的灰色理论的产物”(richtiges Geschoepf)。著名民法学家弗卢姆也赞同这种观点。[7]

从立法上看,除了英美法系国家外,很多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也没有规定法律行为制度。同为德国法系的奥地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就没有规定。其他地区如法国民法典、拉美国家的民法典、荷兰民法典、魁北克民法典等都没有规定法律行为。这些法典基本上采取用合同制度代替法律行为制度的立法技术。

在我国,也一直有关于法律行为这一制度的存废之争。据江平先生介绍,在《民法通则》的起草过程中,对采用不采用民事法律行为也有争议。反对的人认为,英美、法国没有法律行为,“日子过得也比较好”,德国民法中的法律行为抽象,难为一般人理解。但最终《民法通则》还是接受了这一概念和制度。[8]在,我国立法机关在拟定民法典的草案时,关于是否规定法律行为,也出现了争议。

问题及其限定

本文的问题是从前文关于法律行为必要性的争议之中引发的。本文并不在一般意义上讨论民法学或者民法典是否需要法律行为,而是讨论何以当时的德国法学家会从大量的法律素材中提炼出“法律行为”这一抽象概念,这种抽象概念的提取与当时德国主流的法学方法有何种关系,以说明在当时的德国,产生法律行为这一概念是否有某种必然性。为此,我将首先通过知识考古学,讨论法律行为这一概念是如何产生的,并通过对法律行为这一概念的语义学分析,揭示法律行为这一术语的独特性。其次,我将结合在法律行为概念出现时的主流法学方法论,讨论法律行为这一概念与当时的法学思潮的关系,并分析产生法律行为概念的两种看似矛盾的方法,是如何共同服务于一个目的的。

法律行为这一概念在大陆法系各国都有一定的影响。在我国,民法学者基本上都接受了德国法中的法律行为理论和制度(建国后是通过原苏联接受的),《民法通则》也直接继受了德国法的立法实践。对于法律行为,我国民法学界以前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民事法律行为这一概念在逻辑上的妥当性。这种争议的实质还是在于,是否要全面继受德国法中法律行为的制度。我的目的在于,考察德国法中产生法律行为这一概念时的社会/政治以及学术背景,揭示这一概念在德国产生的某种必然性,我的切入点是当时的法学方法。我将指出,即使这一概念和制度的价值在今天看起来并不大,在当时的德国出现这一概念是有其合理性的。

二、行为概念在德国法上的源起

法律行为概念的起源

弗卢姆指出,罗马法学家仅仅认识到具体的法律行为,而并没有法律行为这一概念。“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一词,最早出现于18世纪。在18世纪,“法律行为”还没有统一的表述方式,在法律中,人们既用拉丁文表示,也用德文表述,直到18世纪末期,Rechtgeschafte一词才确立。[9]

在德国启蒙时期,法学家丹尼尔。奈特尔布莱特(Daniel Nettblandt,1719-1791),在1748年的著作中借用过拉丁文actus iuridus(可译为法律行为)和delarato voluntatis (自愿表示),表示自愿追求法律效果的行为。他甚至将actus iuridus定义为“设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10]但是,第一次使用这一术语的是法学派的创始人之一的古斯塔夫。胡果(Gustav Hugo)。在《日尔曼的普通法》(1805年)一书中,他使用了Rechtgeschaeft一词代替罗马法中的“适法行为”(negozio giuridico)。但是法律行为一词的真正创始人实际上是海瑟(Heise),在1807年的《供学说汇篡教程所用的普通民法体系概论》(Grundriss eines Syestems des gemeinen Zivilrechts zum Berhuf von Pandekten-Vorlesungen )一书中,他使用了Rechtgeschaeft一词,海瑟的老师胡果(也是哥廷根大学的教授)指出,“在整个法学史中,没有其他一部作品象这部作品一样,起了如此巨大的作用。”[11]在该书中,海瑟提供了一个划分十分严格的目录。第一卷是“总则学说”,紧接着“权利”(Rechts)的是“行为”(Handlungen)。在“行为”下,有“意思表示”一章。该章中有“法律行为专论”。“意思表示”是相对于“侵权行为”(unerlaubten Handlung)使用的。[12]该书第六章详细地讨论了法律行为的一般意义、类型和构成条件,使其成为一般术语。其结构是:

第六章 关于行为

1. 行为的一般规则

(1)

关于意思的确定

……

(3)关于意思的表示

2. 关于法律行为[13]

海瑟第一次揭示了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属性。这里所谓的意思表示,不是生活中普通的意思表示,而是追求私法效果的意欲意思,即法效意思。之后,萨维尼在《罗马法体系》第三卷将法律行为进一步精致化,对海瑟所揭示的意思表示这一本质部分作出了重要的理论。1794年制定的普鲁士普通邦法(Allgemeines Landrecht fuer die Preussischen Staaten)采用了这一概念,它规定了“行为”,但不是“法律行为”。同时它还采取了“意思表示”这一概念。1863年的《萨克森王国民法典》(Buergerliches Gesetzbuch fuer das Koenigreich Sachsen)采用了“法律行为”这一概念,该法第88条规定:“如某行为与法律要求相符,旨在设定、废止、变更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即为法律行为”。这是法典对法律行为这一概念以及制度的首次承认。

“意思表示”是与“法律行为”密切相关的法律术语,它与“法律行为”几乎同时出现,也是德国民法的核心概念之一。格劳秀斯在其著作《战争与和平法(de iure belli ac pacis)》中继承了传统罗马法的“诺言”所表达的思想,极大地促进了18世纪末期法学的发展。[14]之后,在18世纪,沃尔夫(Christian Wolff)首次提出并阐述了意思表示这一概念。在十九世纪,它成为德国民法理论中的基本概念。[15]后来,萨维尼在《当代罗马法体系》中将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作为同义语使用。为了与奥地利民法典的用语有所区别,普鲁士普通邦法开始使用了“意思表示”这一概念(该法第1章第4节)。至此,“法律行为”和“意思表示”的概念终于在法律中形成。

法律行为的语用学考察

“法律行为”的德语是Rechtsgeschaeft.这是一个组合词,它由“法律”(Recht)和“行为”(Geschaeft)这两个词合成。中间加了一个连词符s.

法律行为中的“行为”一词,在海瑟的著作里使用的是“Handlungen”。[16]而在德文中,表示行为最常见的词语也是Handlungen.格尔哈德。瓦瑞格的《德语辞典》中揭示“Geschaft”的意思是“zweckgebundens Beschaetigung, Taetikeit,Arbeit, Gewerbe,Beruf Ergebnis, Abschluss einer mit Geld verbundenen,Taetigkeit,Handel,Absartz,Verkaufen,Aufgabe,Auftrag;Verkaufsstell,Gewerbeuternehmen.”[17]另一本《英德德英辞典》则把“Geschaeft”解释为“shop”和“business”。[18]而在德文中,侵权行为使用的是unerlaubten Handlungen一词。可见,在德文中,“Geschaft”一词主要是指交易,并不是一个关于“行为”最为常用的词。

在德文中,表示“法律行为”的另外一个词语是“Rechtshandlung.”但是,弗卢姆是在与事实行为同一个意义上使用的,认为它是“与法律行为相对应的概念”, Rechtshandlung一共包括三种:事实行为(Relakte),通知(Mittelungen),原宥(Verzeihung)。[19]另外,在德语中,Rechtshandlung一词还有“法律中的行为”的意思,即法律调整的所有行为的总称。

法医学概念范文2

[关键词] 新课改数学 教学方法

1.明确数学教学目的,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

作为数学教师,必须对教学目的有明确的认识,必须全面、深刻地掌握数学教学目的,并在教学过程中,经常以此来检查和评价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从而不断改进数学教学方法。通过激发学习动机,调动其全部心理活动的积极性。让学生意志在克服困难中表现,也在经受挫折、克服困难中发展,逐步养成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学生通过这种方式学会了运用知识解决问题,并从中体验到成功的乐趣,从而产生了进一步学习的愿望。作为教师就应该认真研究学生的这种心理倾向,并通过这种途径培养学生的求知欲望,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意识倾向,要充分相信每一位学生的潜能,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

2.改革课堂教学结构,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

改革课堂教学结构,课堂上多给学生留出一些让他们自主学习和讨论的空间,使他们有机会进行独立思考、相互讨论,并发表各自的意见;利用教师的主导作用,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数学课堂上学生的主要活动是通过动脑、动手、动口参与数学思维活动,在教师的主导下,坚持学生是探究的主体,引导学生对知识的发生、形成、发展全过程进行探究活动。让学生学会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逐步培养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由于长期以来,许多学校的课堂教学存在一个严重问题,即只注重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教”与“学”,而忽视了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从而导致学生自主学习空间萎缩。表现为教师权威高于一切,对学生要求太严太死。课堂气氛紧张、沉闷,缺乏应有的活力。形成了教师教多少,学生学多少,教师“主讲”,学生“主听”的单一教学模式。违背了“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原则。

学生在学习上依赖性增强,缺乏独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导致厌学情绪,致使学习效率普遍降低。因此,要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就必须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就必须做到:创设情境,活跃思维精彩的课堂开头,往往给学生带来新异、亲切的感觉,不仅能使学生迅速地由抑制到兴奋,而且,还会使学生把学习当成一种自我需要,自然地进入学习新知识的情境;进行独立思考和自主探索。鼓励学生合作交流为了促使学生合作交流,在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方法上要变革,由原来单一的班级授课制转向班级授课制、小组合作学习多种教学的自制形式转变。 转贴于

3. 传授一些听课技能,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

数学能力实际上是学生在数学学习活动中听、说、读、写、想等方面的能力,它们是数学课堂学习活动的前提和不可缺少的学习能力,也是提高数学课堂学习效率的保证。在数学教学活动中,“听”就是学生首先要听课,同时也要听同学们对数学知识的理解和课后的感受,这就需要有“听”的技能。因此,教师要随时了解周围学生对数学课知识要点的理解及听课的效果,同时,教师也可以向学生传授一些听课技能。

在教学中,评价应得到重视,评价不仅要重视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还要更多地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在教学中,学生是否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活动,是否能结合具体情境发现并提出数学问题,是否乐于与他人合作,是否能通过独立思考获得解决问题的思路,是否有反思自己思考过程的意识等,都应成为评价学生的重要指标。评价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更多地关注学生已经掌握了什么,有哪些进步,具备了什么能力等,从而使评价结果更有利于学生树立学习数学的自信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总之,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数学教学应紧跟时代的步伐,大力推进课程、教材、教法的改革,教师必须转变教育观念,掌握新的教学基本功,为最终提高新课程的教学而努力。

[参考文献]

法医学概念范文3

1 转化医学概念的提出及其含义

    转化医学是指能够快速有效地将生物医学基础 研究最新成果转化为临床医学应用,以及把临床医 疗的实际情况反馈给实验室并以此来完善相关基础 研究并进一步开展新的研究的医学研究机制,即努 力促进实现‘‘从实验室到临床(bench to bedside ) ” 和‘从临床到实验室(bedside to bench) ”的双向通 道研究[4,。它是一种强调实验室基础研究与临床 应用研究双向转化的医学研究新模式。

1992年,Science杂志首次提出了 “从实验室到 临床”的概念0 ,1996年,Lancet杂志第一次出现转 化医学这一名词&]。2003年,时任美国NIH负责人 的 Zerhouni EA 在NIH路线图计划(NIH roadmap) 中正式提出把转化医学作为NIH未来工作的重要 目标®,它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打破基础医学与临 床医学、药物研发之间固有的屏障,在从事基础科学 发现的研究者和了解病人需求的医生之间建立起更 直接的联系,能将医学生物学基础研究的新发现和新成果迅速有效的转化为临床实际应用。

转化医学核心是推动医学科学研究理念的转 变,即以患者为中心,依据临床医疗的实际需要来指 导整个研究过程,迅速有效地将医学生物学基础研 究成果转化为可在临床实际应用的理论、技术、方法 和药物的医学研究机制6]。其中心内容是试图在 基础研究与临床医疗之间建立更直接的联系,缩短 研究成果从实验室到临床应用的过程。

转化医学研究提倡建立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的 双向、开放的研究平台,倡导实验室与临床研究的双 向转化。为实现实验室和临床之间及时有效的交 流,需要建设强大的、稳定的研究平台。转化医学又 是一个多学科的系统,涉及众多学科领域,强调多学 科交叉性的课题攻关协作,力求实现多学科资源的 整合和共享。

转化医学的实质是理论与实践紧密的联系,它 强调医学研究要“来自临床,服务临床”,将成为现 代和未来医学研究的主要模式。转换医学倡导在临 床工作中发现和提出问题,由基础研究人员进行深 入研究,然后再将基础科研成果快速转向临床应用, 同时,临床上出现的问题又能及时反馈到实验室,进 行更深入的研究,这种良好的双向互动可推动医学 全面、可持续性的发展。通过基础与临床科技工作 者密切合作,以提高医疗总体水平。

2 基础医学教育与转化医学之间的紧密联系

 

     现行的医学教育和研究体制造成了基础医学研 究的直接针对性和应用性不强,而许多临床上有价 值的发现无法准确反馈给基础研究工作者。转化医学研究模式的提出很好的解决了这种临床和基础研 究的割裂状况,顺应了现代医学发展的实际需求,为 医学教育和研究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希望和机遇。

针对性的基础医学教育是转化医学发展的良好 基础。从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开始着手规划,培养出 既懂基础研究又精通临床、有转化医学理念和能力、 能较好结合基础与临床的高水平人才是转化医学研 究开展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2009年9月,在中国 工程院与上海院士中心联合举办的转化医学发展战 略研讨会上,提出了我国转化医学未来的发展战略 重点应放在以医、理、工结合的方式培养临床医学科 学家。

转化医学研究的开展离不开基础医学教育和科 学研究的支持。在医学领域中,教育、研究与实践具 有同等重要的作用,而教育是指导科研与实践的基 础。转化医学以促进科学发现转化为医疗实践并最 终服务于病患为目标,其实现离不开基础医学教育 培养的高素质的转化医学研究队伍。高等医学院校 作为转化医学研究的主体之在基础医学教育阶 段在保持注重学员对知识的掌握和探索、发现和创 新能力培养的同时,更应该有目的、有重点培养学员 以临床实际需求为研究出发点的思维方式和基本科 研能力,让学员在开始就建立基础医学研究来自于 临床、根植于临床、服务于临床的意识,让他们认识 到基础科学必须与临床医学结合,才有生命力。

转化医学所倡导的基础与临床相结合也是未来 基础医学教育改革的方向和更好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如何把握教育、研究和实践三 者的关系及其定位,通过教育弥补研究与实践之间 的差距等问题是值得我们深思和探索的问题,必须 认识到基础医学教育和研究必须与临床医学相结合 才有生命力。只有以转化医学理念作指导,注重培 养临床和基础一体化高水平研究人才,才能更好地 推进基础医学教育和研究的发展。

3  强化基础医学教育,促进转化医学研究发展

     转化医学的发展对医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 传统的医学人才培养模式造成了基础医学研究和临 床医学研究之间的脱节:临床医生不关心也难以理 解相对深奥复杂的基础医学研究,而基础医学研究 者对于临床病人的实际情况缺乏直观的认识和了 解,研究工作难以切合病人的实际需求。在未来基 础医学教育中,我们应该通过完善教学理念,加强学 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加强科研反晡教学,进一步 改善教学条件,大力促进转化医学的发展。

3.1完善基础医学学科建设,适应转化医学的发展

     学科建设是医学院校和医院建设的重点和核心, 建设适合转化医学特点的基础医学学科体系,促进 新型转化医学研究人才的培养,是转化医学研究顺 利开展的根本。完善基础医学学科建设,首先要根 据转化医学发展要求调整基础医学课程教学理念, 我们要以转化医学的思想统领医学学科建设,培养 基础与临床工作紧密合作的意识,鼓励学员培养发 挥各自优势相互协作的学习和研究习惯。其次要建 立适合转化医学特点的基础医学理论课程体系,转 化医学倡导多学科交叉融合推动医学的发展,在基 础医学教学中,我们应注意对多学科知识的整合,增 强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的培养,可有计划的新开设一 些交叉学科前沿领域的新课程。还要建立适合转化 医学特点的实验课程体系,特别是设立打破传统医 学的学科分隔、能够体现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设计性、 综合性实验,加强临床医学生的个人创新意识和实 践能力培养。我校新近综合多个基础医学学科实验 室,融合多学科特点而成立的实验教学中心,正是顺 应这种要求而产生的,未来也将在转化医学人才培 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3.2提高基础医学科研水平,促进转化医学发展

     基础医学研究是转化医学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 证。转化医学的发展离不开基础研究支持,基础医 学研究的水平是转化医学研究能力的重要体现。在 近代医学发展进程中,医学基础研究进展迅速,而临 床医学研究则相对滞后,转化医学概念的提出,搭建 了沟通二者的桥梁,一方面促进医学基础研究的临 床应用,提高临床工作者的科研意识和能力;另一方 面结合临床选题,为解决临床需要提供了迅速有效 的途径。转化医学的发展要求重建注重基础医学研 究的临床医学研究体系,一方面通过针对临床问题 的基础科研水平的提高,实现转化医学的实验室与 临床的双向转化作用;另一方面,建立科研反晡教学 的机制,在基础医学学习过程中开展基于转化医学 思路的课外科研活动,使课堂的理论知识和科学实 践紧密结合,提高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基础医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可以优化先进技术 的运用,充分利用空间及资源,将基础科研与临床紧 密衔接,把医学研究实验室建成转化医学人才培养 教育实践基地,不断培养优秀的青年转化医学人才, 从而促进转化医学的发展。

3.3 改善基础医学教学,培养转化医学人才培养

法医学概念范文4

【关键词】概念教学;定义;数学方法

通过十几年的教学,我深知基本技能教学的核心内容,是要使学生理解和掌握概念,其关键在于引导学生揭示概念的本质特征。定义是概念的主要表现形式,因此,上课前引入概念,给出定义后,引导学生对定义进行认真的剖析,体味其中的内涵,参悟定义的真意所在。剖析定义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对定义中关键字及句子进行剖析

数学定义语言简练,用词准确。把定义中的关键字、词和句子的关系分析透彻,辨别清楚,对理解定义的内涵十分必要。下面举例说明:

例如:在集合运算中,并集的定义是“属于集合A,或者属于集合B的所有元素”。首先我们知道这个定义描述的是两个集合之间的关系,而联系这两个集合的关键字、词、句是什么?显然,是“或者”这个词。“或者”一词在此定义中包含三种含义:1.属于A但不属于B;2.属于B但不属于A;3.属于A且属于B。通过这样的分析,再加上文氏图形更加形象地加以说明:

二、对定义的参差要点的剖析

三、运用模式剖析定义

四、通过类比剖析定义

定义一些名称、形式类似的概念,在理解掌握旧概念本质的基础上,用类比法剖析理解新定义,效果也是很好的。

五、通过正反对比剖析定义

一般地说,教材是从正面阐述概念,这无疑是重要的,而要理解和掌握定义的本质,在从正面认识概念本质属性的基础上,再从反面或侧面去剖析定义,是使学生对概念理解透彻、记得牢固、用的灵活的主要方法。

立体几何中,异面直线的定义首先结合图形从正面讲解,再从反面做这样的对比:

1.异面直线的定义能否这样叙述:分别在某两个平面内的两条直线叫异面直线。

2.异面直线的定义能否这样叙述:没有公共点的两条直线叫异面直线。在学生思考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结合图,分析上面的两种叙述方式与定义的不同点。进而得出结论:上面的两种叙述方式都不能作为异面直线的定义。由此进一步认识到异面直线的定义的实质是:“异面直线是不可能在同一平面内的两条直线。”

六、利用图形剖析定义

法医学概念范文5

高血压是种综合性系统性疾病,病因复杂,而且与许多心脑血管疾病在病理上、病因上互为因果,如动脉硬化可引发高血压,而高血压同样可导致动脉硬化,像中风、冠心病、心肌梗塞等疾病都是与高血压互为因果的。因此,单纯降压,只是控制血压,治标不治本,做的只是表面文章,其最后结果只能是损害身体,延误病情,既不科学,又不安全。

那么,有没有一种科学、有效、安全、全面的康复高血压的方法呢?答案是肯定的——目前在全世界备受推崇的“一氧化氮系统养生法”,便是一种理想的,预防与康复高血压的科学方法。“一氧化氮系统养生法”本着“综合病综合调节,系统病应整体修复”的科学理念,溯本求源,先降血脂血粘,血脂一降,高血压便是无源之水,再清除血管内斑块垃圾,便使原本硬化的血管开始软化,同时“一氧化氮系统养生法”能营养、修复血管的细胞,让血管充分恢复弹性后,使血管放松舒张,柔韧而健康,防止血栓的形成,从而有效地避免了中风、冠心病、心梗的产生,同时把受损害的血液循环系统修复好,把因血压高所损伤的肾脏、心脏、大脑等脏器调整好,防止肾炎、尿毒症、糖尿病等合并症的发生。由于保证了血液循环系统各部分的健康运行,所以,降低血压自然是水到渠成。

新动力一氧化氮胶囊,是1998年诺贝尔生理或医学奖得主穆拉德博士,历时30余年亲自全力研发,新动力已申请获准多项全球国际专利,新动力主要功能有:预防康复高血压冠心病,预防康复动脉硬化,防止血栓形成,营养修复血管细胞,使血管健康柔韧而富有弹性,使血管保持松弛舒张的状态,能有效清除血管内垃圾斑块,能有效防治心梗脑梗,活化脑细胞,帮助睡眠,增加记忆,提高免疫力,消除炎症,营养细胞修复细胞,增强膀胱肌肉运作及促进功能。

法医学概念范文6

1.对概念和规则存在机械记忆

在数学的学习中学生掌握了概念和规则,就能进行学习迁移,以不变应万变,就能做到融会贯通,解决实际问题.可现在的高中生在学习数学时却误将概念和规则的语言描述的机械记忆当作对它们的理解,不会用在实际的解题中.

1.采用探究式教学即发现法

数学概念的引入,应从实际出发,创设情景,提出问题.通过与概念有明显联系、直观性强的例子,使学生在对具体问题的体验中感知概念,形成感性认识,通过对一定数量感性材料的观察、分析,提炼出感性材料的本质属性.如在“ 异面直线”概念的教学中,教师最好先陈述概念产生的背景.如在长方体模型中,让学生观察长方体的各条棱中是否存在两条既不平行又不相交的直线?若存在,请同学找出来.教师接下来告诉学生像这样的两条直线就叫作异面直线.接着提出“什么是异面直线”的问题,让学生相互讨论,尝试叙述,经过反复修改补充后,给出简明、准确、严谨的定义:“我们把不同在任何一个平面上的两条直线叫作异面直线.”经过了学生自己的直观感知、归纳概括的基础上,再让学生找出教室或长方体中的异面直线,进一步深化学生对概念的理解.最后以平面作衬托,引导学生如何画出异面直线的图形.学生经过以上过程对异面直线的概念有了明确的认识,同时也经历了概念发生发展过程的体验,会更有利于学生对概念的把握.探究式教学尤其在新课标教材改革后有明显的体现.

2.采用讲授式教学策略

在教学顺序方面,讲授教学法要比探究方法更早地给出概念的符号和概念的关键特征以及规则的内容.教师应重视对数学概念的讲解,通过讲解向学生全面系统地传授概念知识.但是教师要转变教学观念,要由单一的课程实施者向课程的研究者、建设者和课程资源开发重要力量的角色转变.因此概念教学最好不要囿于课本,应尽量从学生已有的认知结构出发,通过讲解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概念网络,真正在讲上下功夫,力争把数学概念讲透.同时,要将讲和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只要处理好讲与练的关系,对学生掌握数学概念和规则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帮助学生对数学概念和规则的有效学习教师应该从以下几点出发:

1.帮助学生回忆先行知识

一个新概念的引入,无疑是对已有概念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有些概念由于其内涵丰富、外延广泛等原因,很难一步到位,需要分成若干个层次逐步加深提高.如三角函数的定义,经历了以下三个循序渐进、不断深化的过程:用直角三角形边长的比刻画的锐角三角函数的定义,用点的坐标表示的锐角三角函数的定义,任意角的三角函数的定义等等.可见,三角函数的定义在三角函数教学中可谓重中之重,是整个“三角”部分的奠基石,它贯穿于与“三角”有关的各部分内容,并起着关键的作用.而要理解高中阶段的任意角的三角函数的概念的教学中就要先帮助学生回忆以前学过的先行知识,从而引出新知识.更要重视挖掘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这对于学生理解概念和规则显得更加有必要.常言道:磨刀不误砍柴工.

2.给学生提供恰当的样例

在概念和规则的教学中,为了要学生对其有深刻的理解,最好能给学生提供正例和反例使其对概念的应用有深入的认识.

3.给学生提供练习的机会并且及时提供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