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农村经济模式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农村经济模式范文1
[关键词] 循环经济理论 农村经济 发展模式
一、循环经济理论
循环经济一词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旨在解决资源枯竭、环境恶化和经济发展的矛盾,实现经济增长与自然资源的和谐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含义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线性增加的粗放链式经济,转变为依附于自然生态良性循环发展的集约闭环经济,形成“自然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过程,实现低投入、高效率和低排放的经济发展。
二、我国农村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运行良好,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但是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土地、植被、水资源等浪费严重,农村污染、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农业的安全问题也没有彻底解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期,要解决长期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就必须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1.发展循环经济是实施资源战略,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保障经济安全的重大战略措施。我国是农业大国,一方面人均资源量、资源总量相对不足;另一方面资源开采和利用方式粗放、综合利用水平低、浪费严重,实践证明,这种较低的资源利用水平,已经成为我国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的重要障碍。发展循环经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的资源问题。
2.发展循环经济是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环境污染状况日益严重。发展循环经济要求实施清洁生产,这可以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是保护环境的根本措施。另外,各种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也大大地减少了固体污染物的排放。
3.发展循环经济是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传统的高消耗的增长方式,导致环境污染严重,给人类的健康带来了极大地损害。要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三、我国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模式选择
1.农村城镇化模式是指通过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缩减农村住宅用地,使农民住宅向城镇集中,大力发展小城镇的模式。这种模式可以节约大量的住宅用地和道路用地,从而使更多的土地能够用于农业生产,也体现了我们循环经济理论中的减量化原则。
2.农村庭院型发展模型,该模式是利用农村庭院这一特殊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资源条件,建立高效农户生态系统,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辅之以加工业,通过立体经营的种植业、链式循环的养殖业和技术密集的加工业,进行综合发展,多次增值利用,独立地形成一个无废弃物的循环式结构。
3.农业生态园循环模式。农业生态园是把种植业和林业、牧业、渔业以及相关加工业有机结合起来,互利循环、协调发展,实现资源、能量、物质等在一个区域内聚集、分布、循环。农业生态园可以是种植内部的生态循环、养殖业内部的简单生态循环,也可以是种养结合的复合式生态循环。
四、我国农村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建议
1.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和引导作用。政府是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的责任主体,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研究制定一个简明、切实、可操作性强的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的专项规划,为我国农村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一个指导框架。要强化政策导向,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扩大农业补贴范围,向发展循环型农村经济方面倾斜。
2.加强技术创新。技术支撑体系是构建循环型农村经济的物质基础,因此应该关注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与模式的研究与投入,尤其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技术和农业高新技术,促使资源得到高效利用。要积极推动学术界、产业界和政府部门在循环技术开发方面的协作,突破阻碍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制约。
3.加强法制建设。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发展循环型农村经济的有力保障。从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以看出,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循环型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后,先后制定了4部环境法律,8部资源管理法律、20多项环境资源管理行政法规、260多项环境标准,初步形成了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框架。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环保法律对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环境破坏认识不够。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建设,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4.加强农村循环经济的宣传。循环型农村经济是一种新的发展观念和模式,涉及到农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尽管我国很多地区已经或正在进行循环型农村经济模式的探索和实践,但目前人们对其认识不够,应运用各种手段和舆论传媒加强对循环型农村经济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资源意识和环保意识,提倡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促使农民自觉参与农村循环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农村经济模式范文2
关键词:农村经济合作社;发展模式;现状;解决的措施
在过去的农村家庭承包中主要是以农民专业合作为基础,相同类型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是相关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使用者、帮助者,相互融合共同管理这些互的经济组织。早在2014年,全国针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进行调查,其中的数目高达88.4万个,和去年相比增加了39.5%。合作社所提供的实际经营服务价值就达到了9135亿元,相关类别的合作社经营收入就有4453.2亿元,分摊到各个合作社中就有50.4万元,该年的可支出盈余额就达到了767.4亿元,分摊到各个合作社就有8.7万元。这也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帮助。
1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合作社的发展力量
加强政府的支持力度,相关政府机关和部门要深入贯彻和执行国家所给出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税收方面的帮助,尽量的进行税收的减免,通过减免和降低起征点的方式来实现税收方面的帮扶;财政支助,设立专项资金,不断加强帮扶力度,主要资助一些具有产业基础、人们欢迎的、能够其带头作用的合作社;健全和我国的农村土地政策,以自愿有偿为基础,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采取多种模式的规模经营;健全配套的政策办法,强化指导工作、脚踏实地进行服务,做好服务工作,像是在用地、用典、交通、记录、办证等方面给予帮助。
2健全治理框架,完善合作社管理模式
健全合作社制度,合作社要根据农业部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以实际情况为基础,完善相关的岗位责任、生产经营、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保存等方面的制度;完善管理机制,构建社会(代表)大会、监事会和理事会等组织管理机构,加强内部化管理;完善财务管理,独立建账,严谨地进行会计核算工作,按时向社会公布相关的财务状况,并且敢于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完善运行模式,对于合作社的负责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进行内部管理,按照相关标准来实行;完善生产经营行为,使用统一化的模式进行采购、生产、包装、营销和销售,不断规范生产技术的过程、产品质量水准和监管程序,提高生产经营的效率性。
3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合作社人员的专业素养
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就需要培养出更多的具有专业素养的管理和经营人才。利用多种媒体设备对合作社推动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作用进行大力的宣传,并且针对其中的典型代表进行表扬,让更多的人关注到合作社,以及合作社给农民经济和社会经济带来的重要作用,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4增加融资道路,加强对于合作社的资金帮助
各个地方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和合作社构建相互帮扶的制度,不断推进合作社的大力发展。加强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加强农村金融政策的帮助力度,加强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到农村金融服务行业中去,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相互帮扶制度,增加合作社的融资道路;加强对合作社的资金帮扶,主要是增加财政资金的帮助,针对具有代表性、规范化和典型性的专业合作社进行资金的帮助,对其中的设备和教育经费进行帮助。
5融合科学技术,提升合作社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在合作社中引入更多的科学技术,让合作社和科研院进行对接,更好地引入新种类、新技术,拓宽道路。指导和帮助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合作社,进行深入的改造和加工,通过构建品牌、创建营销的方式促进初级农产品向更加高端的方向发展。在拓展合作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效用,使得专业合作社的呈现出勃勃生机;加强合作社的竞争水平,主要是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健全的农业科技推广系统,不断地推出更多的科技成果和技术产品;利用其优势,建立品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构建品牌经营。可以申请商标注册,推出更多的无公害的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借鉴外国合作社构建的有关经验,结合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情况,把合作社构建成为真正为农民服务的经济团体,为农业的发展和增加农民的收入,提供有效的帮助。
作者:王丽娟 单位:吉林省前郭县长山镇农经站
参考文献:
农村经济模式范文3
一、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
(一)内部审计模式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较早出现了以农村经管部门(或称“经管站”)为审计主体,以村集体经济活动为审计对象的农村内部审计。这种模式主要是依据1992年5月农业部第11号令《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规定》和部分省区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而设置。经过多年的发展,这种审计模式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至今仍被大量采用。另外有些农村地区出现以乡镇政府成员临时组成的审计机构对农村财务进行审计的模式(即“乡镇政府内部审计”),这种模式从其隶属关系和设置的形式来看,也属于内部审计性质,但由于受到经费和人员编制等因素的限制,在实践中这种模式比较少见。目前以“经管站”为审计主体的内部审计模式实质上就是让经管站既充当经营管理者又充当监督人,违背审计独立性原则,其审计结论严重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其次“经管站”日常经管工作繁重,必然冲击审计业务的开展。而乡镇政府内部审计成员由于是乡镇领导干部组成,其专业技术水平有限,很难适应“两型”社会的审计要求。
(二)国家审计机关派驻审计模式 国家审计机关派驻审计模式是在县(市)级审计机关下设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其工作直接对县(市)级审计机关负责,性质属于国家审计。不足的是这种审计监督范围比较有限,与乡(镇)政府脱离,不能适时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开展,属于事后监督;其次审计工作过于偏重对经济案件的查处,忽略了其在乡镇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和调控中的作用;然后由于县(市)级审计人员有限,导致审计工作覆盖面窄、连续性差,不能及时全面地反映乡(镇)的经济运行情况。而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范围较广,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农民承担费用、农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等。因此国家审计机关派驻审计模式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但其权威较大,独立性和审计专业性强,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模式 出于探索和创新角度考虑,在一些乡镇(街道)出现委托注册会计师(简称CPA)进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这是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得以实现的一种有益尝试。但这种模式暂时不适应农村集体经济这一特殊的领域。首先从委托理论角度看,由于农村集体经济与村“两委”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破坏了典型的CPA审计的三角关系,独立就失衡,有碍审计的开展;其次从成本上来看,委托方难以支付相对昂贵的CPA审计费用,或者觉得农村财务管理水平较低,乡镇(村)经济业务相对简单,没有必要请专业技术和独立性较高的CPA来进行审计;从操作层面来看,CPA审计农村集体经济虽然是一块新的领域,但由于没有具体相关准则或制度可供CPA参考,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审计的质量难以保证。
二、“两型社会”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创新
(一)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模式的建立 为建设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权威性,根据2006年2月新修改《审计法》第十条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之规定,可以设想在各县(市)国家审计机关专门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中心”(具体机构体系设置如图1),该中心垂直隶属于县(市)国家机关,主要职责是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财务审计监督。其优势和相关要求表现在:
(1)审计主体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中心是接受县(市)级审计机关的垂直领导,意味着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纳入国家审计体系范畴,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审计机关是实施新的审计模式的主体,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中心的层次和独立性得到提升,审计监督的力度得到加强。县(市)国家审计机关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授权该中心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审计分中心直接履行对乡镇(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日常审计任务。
(2)审计范围更加明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任务重,执行难度大,针对性强,中心可根据审计业务需要设置相关部门:一是农村财政财务审计,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乡镇的村级财务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二是农村专项资金审计,主要是对土地出让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村干部报酬补贴发放、救济(扶贫)资金、其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三是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审计,集中对所有农村建设中达到一定资金规模的项目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四是农村资源环保审计,主要对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浪费情况和环境污染情况进行专题审计,以达到符合“两型社会”建设的具体要求;五是农村经济责任审计,对乡镇(村)主要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以保证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该中心相应部门和分中心接受纪检监察室和司法部门的监管。
(3)相关审计准则和程序的制定要求。为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权威,保障整体审计质量,政府需尽快制定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准则、审计人员行为规范、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报告规范等相关审计准则或制度,使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有章可循。对于农村经济审计的基本程序可以从审计工作方案、发出审计通知书、实施就地审计、调查取证归纳问题、评审内部控制、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复审异议等问题进行考虑。
(4)审计人员录用和队伍建设要求。新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中心可根据授权的审计范围和任务,来设定审计岗位和编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该中心负责人应由县审计机关任免,并向县审计机关报告工作;其他审计人员由县人事局、审计局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乡镇(街道)审计分中心机构人员编制由县级政府负责解决,可以是公务员编制或事业编制,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纳入预算,统一提供。业绩考核和业务技能由县审计机关负责。
(二)倡导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充实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力量 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采用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虽然存在诸多困惑,但在今后 “两型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农村市场化的逐步深化,特别是城郊结合的农村,其经济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农民民主意识会不断增强,政府审计出于成本效益考虑,可将部分业务委托给注册会计师审计。因此,在由国家审计机关为主导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之外,注册会计师审计将会成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必要补充力量,这既是农村集体经济受托经济责任扩展的需要,也是注册会计师自身行业发展的契机。该模式的优点在于:一是作为社会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其审计结论的公信度较高;二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之间只是委托受托关系,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受审计准则的约束,其审计结果的公正性较强;三是注册会计师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审计执业经验,能利用专业优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审计执业过程规范,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结论,审计质量较高;四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受托审计,其业务范围不受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当前的经济发展条件和审计环境的约束,农村集体经济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急需解决以下五个问题: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和鼓励将部分农村集体经济业务委托给注册会计师予以审计;二是政府尽快出台与完善有关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准则或制度,为注册会计师审计进入此领域提供法律依据;三是明确审计委托人范围,特别应明确全体村民以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身份充当审计委托人的地位;四是注册会计师应充分考虑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的风险,委派熟悉农村实际情况,通晓国家农村政策与法规、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工作;五是针对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问题,政府应科学引导,可以考虑给予承担了经济实力较弱乡镇(村)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应比例补偿。
参考文献:
农村经济模式范文4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宅基地流转;流转模式.
中图分类号:V55文献标识码: A
Abstract: through the horizontal comparative analysis, concluded: China's rural land circulation management system defects, backward village planning, basic regulation lack and so on. After the empirical research to the rural land circulation in China, sums up the mode of rural land circulation in our country mainly include the village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internal transfer, external free transfer, farmers, local governments, leading a transfer several types, such as on the basis of this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promote rural land circulation.
Key words: rural homestead; Land circulation; Flow pattern.
中图分类号:F301.1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引起了一系列重大的社会经济变迁,其中最重要的变迁之一是农村人口与土地关系的变化以及农村正在进行根本性的结构变革。寻找建立新型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创新性办法和途径,对于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村宅基地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是农民从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取得的财产。不同地区、不同地段的宅基地价值具有很大的不同,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村宅基地主要用于满足农户的居住需要;而在经济发达地区或城市郊区,宅基地除了满足农户其自身居住需要外,绝大多数农户将其用于商业用途或房屋租赁,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已经成为农户家庭收入来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城市郊区、城中村是城市化推进与改造的主要地区,也是农民房屋拆迁的主要发生地。在实践中往往存在农户宅基地权利受损或个别农户抵制拆迁、漫天要价的情况。因此,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提升城市功能和改善城市整体福利的同时,引导农户有序流转农村宅基地,保障其合法权益,使其分享城市发展和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平衡地方政府利益、公共利益、村集体利益与农民宅基地权益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宅基地管理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一直是农村基层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中央及地方政府都在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措施,农村宅基地管理逐步走向规范,秩序得到明显好转。2004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及此前公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体现了各地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探索实践,与此相对应,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如河北、山东、浙江等都制订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办法与细则。但是,目前我国在农村宅基地用地与管理上,仍然存在非法占地、非法转让、超面积占地、一户多宅、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管理粗放等现象。
二、农村宅基地流转的模式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模式
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模式是存续时间最长,发生地域最广的一种宅基地流转方式,是发生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一般是邻居或者亲戚进行见证,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仅凭口头协议。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转让或者出售房屋后,房屋随附的土地使用权也一同流转。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外部转让模式
村集体经济组织外部转让模式在农村也较常见,农民将自己多余的房屋或者自己不需要使用的房屋卖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外部的农户或者城镇居民,其动力在于其可以获得比卖给本村村民更多的收益。但是此种宅基地流转模式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房屋买卖,发生宅基地流转只能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否则认定为无效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三)、农户主导自由租赁模式
农户主导自由租赁模式是指农户将自己的余房自由租赁给求租者而不加以任何限制,出租房屋的农户直接与求租者就租期、租金达成书面或者口头协议。这种模式在各地普遍存在,但是租赁比例各地存在很大差别。经济活跃地区或者城市郊区、城中村,自由租赁比较频繁,农户出租房屋的比例普遍较高,不发达地区或者偏远地区农户出租房屋的比例较低。这种模式的求租者主要是城市中低收
入群体,居住对象主要为城市农民工。在经济利益驱使下,此种模式容易导致多占、抢占宅基地,搭建违章建筑获取更多的租金收入,进而造成布局无序、建筑混乱、治安条件差、居住环境差、居住安全难以得到充分保障等。
(四)、地方政府主导转让模式
为了缓解建设用地的矛盾,提高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效益,增加地方政府收入,同时为了提升区域形象,一些地方政府对宅基地流转进行了有益探索,采取旧村改造、宅基地换住房、两分两换等方式,有地方政策出台规定,引导宅基地有序流转,形成一些颇具地域特色的流转模式。
三、促进农村宅基地流转的政策建议
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在坚持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实行农村宅基地的有偿和有限流转,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市化进程,保障农户权益,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
(一)、健全农村宅基地法律保障体系建设
健全完善《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及权益的规定,进一步提高该法的地位和作用,使其成为我国土地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进一步制订与完善同《土地管理法》相配套的各种单行法律、法规、实施细则等。如关于土地管理部门权责的规定,关于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登记、使用、估计、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等,制订《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及《土地登记条例》等,减少土地管理、开发利用过程的人为干扰因素,有法可依,有效遏制土地开发违法案件高发的态势。
(二)、建立农村宅基地有限流转制度
在不违背《土地管理法》、《继承法》、《物权法》等现有法律法规的制度框架内,
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限流转制度,调整农村宅基地的产权设置,建立健康有序的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据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城乡新建住宅面积和居民住房情况表显示,城市和农村人均住房面积都呈逐年增长态势,且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条件的改善,增长幅度提高的趋势非常明显,2009年城镇和农村新建住宅面积分别为8.21亿平方米和10.21亿平方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与此同时,大量农民进城成为市民将导致农村空置住宅不断增加。因此,推动农村宅基地的有限流转,有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促进城市化进程,允许农村宅基地采取买卖、租赁、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
(三)、实行无偿与有偿并存的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
实行无偿与有偿并存的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就是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颁布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对农户宅基地的使用标准执行两种制度:一是无偿的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对于初次取得农村宅基地或是在法律法规限定范围内
的农村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制度;鼓励满足农户的合理需求,提高宅基地的利用效率,减少土地资源浪费;二是实行有偿使用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对于一户多宅及超标占用宅基地农户,对其超出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宅基地部分实行有偿使用。农村宅基地无偿取得,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成本为零,对多占、滥占缺乏经济约束,农民在申请宅基地和建房时存在少批多占、人为分户的现象随处可见,导致农村宅基地浪费现象严重。实行农村宅基地收费有利于农村土地产权的建立,加快农村土地资源的市场化进程,推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引导农户建房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参考文献:
[1]李文谦,董祚继.质疑限制宅基地流转的正当性[J].农村工作通讯,2009(12):16-17.
[2]周宏霞.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9.
农村经济模式范文5
【关键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融资困境 模式
一、引言及文献回顾
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共计39万余个,成员总数已经达到3970余万户,其中农民成员3630余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3.8%,带动非成员农户5512余万户,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年均增收20%左右,增幅比普通农户高出一倍[1]。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新农村建设以及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对创新农业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起了促进作用。目前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现在还处于融资的初级水平,家庭联产承包制度下的小农户与大生产、小规模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成为融资的约束条件,是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上的绊脚石,资金短缺仍然是当前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2]。
合作经济组织并不产生于任何情况,只有在有优势的领域才会出现,比如营销合作社在农业一体化中有降低交易成本的优势,所以才发展比较迅速[3](Szabo,2002)。在创办前期,社员强烈的合作欲望和支持会削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面临的部分问题,但是随着发展周期的推进,其内部问题就会渐渐暴露,比如搭便车问题,控制问题和财务问题[4](Fulton,2000)。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一定程度能解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融资理财问题,但是由于外生合作金融异化与内生合作金融的滞后,农村合作金融出现了有效供给不足以及供给与需求的结构性断裂,并陷入了长期的锁定状况,没能很好的发挥扶持“三农”的作用[5](候利文,2012)。学者们也发现用企业融资理论框架分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理财问题,是忽略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种组织形式的特殊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融资时不应该把门槛设得过高,应该将一些小户、散户和小模经营农户列入融资合作考虑对象[6](张龙耀,2012)。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需要政策性银行、非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及民间金融组织等主体的支持[7](康涌泉,2009),不同层次的金融机构应相互配合,以形成一个全方位、全产业链、互补互惠的农村金融体系[8](吕思杨,2013)。非正规金融机构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货币经济的膨胀在农村金融市场逐渐活跃起来,目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获得融资的主要来源仍然是非正规渠道[9](贾健等,2011)。但是非正规金融机构在规模扩展和持续发展上都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应该要促进制度创新,不断完善非正规金融机构[10](Hans D.Seibel,2001)。本文在分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困境及原因基础上,通过对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目前融资理财创新现状的整合归纳,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的困境
(一)起步资金严重不足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早期资金来源于成员缴纳的会费和股金,但成员加入组织的目的是为了寻求改善自己经济情况,一般无力提供大量的资金,并且成员在退出组织时享有股金的取回权,加剧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的不稳定状态。小额资金不足以解决组织发展的问题,所以许多农村经济组织通过公积金制度和红利、盈余挂账等办法筹集资金,然而这些办法只能短时期内解决资金缺乏的部分问题,做为一种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其发展的主要制约瓶颈仍然是资金不足。
(二)招商引入资金困难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既是农民生产的联合协会,带有经营的属性。在组织内部治理方面,它贯彻“社员每人一票”的民主参与原则,在收益分配上,并非按照入股金的比例进行分配,而是严格按照交易量进行分配。对于一个非组织机构的投资者,组织管理及投资收益的机制缺陷不能刺激其投资欲望的产生[11]。
(三)农村金融机构缺乏
自农业银行恢复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经历了5轮改革[12],然而受部门利益、认识等因素影响,对农村金融改革成败的核心问题缺乏整体性改革思路和措施,从而导致农村金融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银行在资金的投放对象上注重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更加倾向于向龙头企业借贷,而农发行只是承担着农业政策性支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比例虽然有较大的提高,但仅凭农信社一己之力在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方面作用也十分有限。
(四)民间融资受到抑制
农村资金需求量迅速增长和有限金融资金向外流失并存,使得农村资金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可监管部门仍然采取严格的贷款措施和较高的门槛,也逐步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措施。然而,一些新兴的民间金融在许多领域,如地下银行、共同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典当行等出现。但是,由于政策的限制,民营金融机构受制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缓慢发展,不能给予很好的财政支持[13]。
(五)抵押担保有限
金融机构一般会要求贷款人提供有效的抵押物,以防在贷款期间贷款人发生意外还款困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很多财产不能作为商业银行可以接受的标准抵押物,而合作社成员缺乏最常见的资产,比如进行产权抵押登记的机械设备,用于贷款的办公场所,最主要的原因是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仍处于生产和管理改革的初期阶段,很难适应社会生产的需要,制约了对农村经济组织发展规模经济。
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对策建议
(一)创新投资形式,提升内源性融资能力
在准许农合组织有权发行投资股票的前提下,允许投资者投资形式的多样化。只要符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需求及投资者可以使用生产资料的形式,如农业机械、长途运输等,并可用于劳动。例如,合作经济组织要建立办公、营业场所及加工和销售的企业,为组织成员的建设可以承接的项。此外,如果投资者有先进的农业生产管理技术或营销渠道和可靠、准确的市场供求信息,也是弥补贡献的基础。总的来说,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和经营的所有因素都可以被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章程形式或协议形式所接受的投资份额。
(二)加快发展正规和非正规金融,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正规金融供给不足,使得中国的私人信贷市场并未消失,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在我国,农村民间借贷的形式主要是民间借贷。目前,农村民间借贷的主体不限于家庭和朋友,贷款主体逐渐集中到民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甚至是养殖专家、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因为必要的立法缺失,市场无序混乱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对农村非正规金融形式,必要的贷款对象、运行机制和监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规范其行为,以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作用的非正规金融。
(三)发挥农业保险作用,完善农业保障体系
第一,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政府的关注促使了一系列农业保险条例的出台,农业保险补贴的扩大,增加补贴额度,降低责任风险,保险公司更多地投资于农业保险资金,增加相关涉农部门和保险公司有一定程度的合作,开发出更多更好的农业保险政策。第二,完善担保制度。目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保障体系不够完善,需加快担保机构的建设,加强担保机构的实力,扩大担保机构的业务。第三,建立完善的财政支农风险补偿机制。将支付模式由补偿费用直接付给农户转换为成立支农风险补偿基金,完善操作流程加强监管。
(四)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力度
财政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组织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政府对合作组织相关政策的实施,为公益事业建立了重要保证。各级政府要列出专项资金支持的操作流程,提升业务驱动能力,宣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作用,此外,还应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优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融资环境,加强农村金融的立法工作,使他们的法律对于健康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有序发展的保护下。
参考文献
[1]2015年全国市场主体发展报告[R].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5.1.
[2]贾健,徐展峰,葛正灿,陈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融资功能拓展问题[J].金融改革,2011(6):24-29.
[3]Szabo.The Structural Characteristics of Farmer CooperTIVES and Their Behavioral Consequences[J].Royer J. Cooperative Theory,2002:10-30.
[4]Fulton.Gibbing.Respone and adoption:Canadian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 in the 21ST century[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l Economics,2000:6-34.
[5]Hands.Mainstreaming Indormal Finance Institutions[M].Journal of Developmental Entrepreneurship Periodical,2001:16-79.
[6]侯利文.农村合作金融供求失衡研究[J].改革c战略,2012(225):102-112.
[7]张龙耀,程恩江.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融资问题研究[J].金融发展评论,2012(2):56-77.
[8]康涌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融资问题研究[J].农业经济,2009(8):81-83.
[9]吕思杨.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金融支持的改进途径[J].学术交流,2013(8):131-135
[10]Potts.Hartley.Social Network Markets:A New Definition of the Creative Industries[J].J Cult,2008(5):1-19.
[11]于华江,魏玮,于志娜.试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短缺的解决途径[J].中国农村经济,2006,6.
[12]曹军新.当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功能的异化与综合治理[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4).
[13]康涌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融资问题研究[J].农业经济,2009,8.
农村经济模式范文6
1. 黑龙江农村的早期的境况
在改革开放前,农村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政府与农村合作社相结合的经济发展体制,这样的体制下发展的农村经济,会对经济产生阻碍作用,农村人民生活在这样的经济体制中,只能是降低了农村的经济发展活力,使农村经济得不到发展,甚至是出现负增长。这样的计划经济体制,会降低农民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生产效率也会降低,导致降低粮食产量,从而会影响到地区经济的发展,再者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个人私有经济得不到高效的发展,使人民生活艰难困苦。
2. 黑龙江农村经济的发展
实行改革开放后,国家对农村经济的政策进行了重新调整,我国农村经济逐渐进入了正轨,也慢慢得到了发展,人民的生活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城乡经济差距也在逐渐缩小,从原先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走出农村,到学习先进知识后纷纷返乡,振兴发展农村经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变得越来越乐观。从最初打破了我国农村计划经济体制,废除了,到开始建立以的经济体制,到后期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和土地承包关系相结合,全面的发展了农村农产品发展的市场,就此走出了一条农村经济市场化的改革道路。
二、黑龙江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 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高技术人才缺乏
对于传统农村来说,人们的文化素质水平相对偏低,没有很好的技术水平支持,很难让农村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很有可能会出现,投入较高的成本却得不到较高的收入的情况。因为人们普遍缺乏具体细致的科学技术,然后则是留在农村中的人们都是只会传统种植的人们,一些懂得技术的人们不甘埋没在农业生产中,而外出务工。所以在物价上涨的今天,土地种植的成本也在提高,可农民的技术产量没有提高,就会降低收入,国家的补贴的又少,所以农民的压力也就越来越大。
2. 现行的土地政策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的发展
现行农村的土地政策,成为了制约农村发展的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应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形式,改变土地政策变成了当务之急。那些机制不完善、流转行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是其主要困难问题。这些问题下又包括以下几个具体的问题:
2.1 农产品的价格相比较生产所花销的费用来说相对较低,农民对农产品的贩卖上得不到利润,而土地的附加值又偏低,这时农民就想将土地承包出去,可是这样赔本的生产方式,又会导致土地转包困难变大。
2.2 土地就算被承包下来,可是经济压力大,又让人难以承受,所以承包关系也是很难稳定下来的,土地转租现象严重,频繁的转租使土地的肥力下降,大型水利设施应用量也会降低,抗灾能力也就变差。
2.3 土地承包时间太短,多次这样的短期承包,会对土地肥力质量造成严重的影响,从而对土地的资源产生一种掠夺式的经营方式。这样的行为,既不利于农业生产,也不利于土地的使用年限,对自然资源在相对情况下也是一种破坏。
3. 农业生产结构不合理,经济效益及产值降低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条件的发展,人们对农业产品的需求格局也发生了变化,同时市场需求也就变得更加多样化,需要向高品质方向转型,所以农产品的生产也就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
3.1 农产品过于单一,农业总体结构单一,大多以传统种植业为主,这样的生产方式会导致产品的附加值不高,效益低下,难以提高综合的收益。
3.2 农业结构与地区区域经济结构不相适应,农业经营没有产生一定的规模性,所以农业的经济发展也难以出现协调发展的效果,因此农业规模化发展也就不会得到充分的发展。
3.3 农业与其所服务的市场不能很好的适应,也就是说,农业的资源不能与市场的配置相适应。从农业内部的结构分配上来看,市场在农业发展的资源配置上,几乎没有发挥到任何作用。这样会影响农业的经济发展模式,也不会利于农业对市场经济建设上的作用。
三、针对黑龙江农村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具体措施
1. 对于高技术人才的问题
为农村专门引进高技术人才,对农村的发展提供高技术人才的帮持工作,同时在农村设立新兴技术培训基地,对于一些新兴的高新技术的操作对农民们进行手把手的教学,让他们对于新兴技术能够更快的适应,才能够让高新技术更好、更快的进入农村,让大部分农民所接受和运用。
同时,对于高新技术人才进农村政策,在大部分大学内进行推广,让当代大学生了解农村的状况,从而更好的进入农村,来帮助农村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再而,要对于从农村走出去的大学生们进行教育,让他们认识到回到家乡建设家乡的好处,从而才会有更多的大学生大学毕业以后返乡,来为自己的家乡的建设尽一份力量,提高自己家乡的技术水平。
2. 对于现行土地政策的问题
对于现行的土地政策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的问题,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方法去解决,也就导致了农村的经济落后。因此,解决现行的土地政策才能够更好的使得农村得到更好的发展,才能进一步的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
在这一方面上,开始是取消计划经济下的土地政策,从土地公有转变成为私有,农民自己开始拥有土地的使用和所有权,再到后来的的出现,更加进一步的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再到现在高新技术应用到土地当中,更加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3. 对于农村生产结构的问题
农村的生产结构方面是对农村经济发展阻碍最大的方面,倘若农村不能拥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结构方面 ,农村的经济就不能稳步快速的发展,永远就只能停留在落后的生产结构当中了。
所以,对于农村生产结构方面,要在注意传统农业的种植上,更应该注重农业的转型,不能只埋头种植而不利用高新技术,去发展新型的农业产品,从而吸引消费者的目光,这样才能提高农业收入,提升消费者的购买力度。
三、有效发展黑龙江农村经济的途径
1. 改革需要践行创新
农村的改革是充满实践的创新、理论的创新、体制的创新、组织的创新和制度的创新。其实说到底就是要将农村的发展推到一个科学的发展的道路上,要以正确的科学发展观来引领人们来建设处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农村,也就成了在新形势下推动的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
2. 注重经济的发展过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注意且要突出的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注重科学发展观中的第一要义——发展。只有农业事业不断发展,才可以在根本上推动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维护国家的安全等,才能够在作为改革创新最重要的方式,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才能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成长的新农村经济体制,才会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充满活力。
3. 重视全面协调工作
要注意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农村经济发展机制,兼顾农村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的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