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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措施范文1
在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分散经营为主要特点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已经越来越难适应以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为特征的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各地自发地开展了一系列为了克服家庭分散经营的土地流转创新实践。对这些地区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创新进行剖析,推广可行做法,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与措施,对稳定我国以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促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变革,采取多种形式流转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我国现行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创新的形式
对于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目前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创造出各种不同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比较典型的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
1、农村土地互换
农村土地互换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土地的承包方为了便于耕种或者规模种植的需要,交换自己的承包地,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也进行相应的交换。最具代表性的为重庆江津模式和新疆沙湾模式。
(1)重庆江津模式。重庆江津模式是农村建设用地互换的典型代表。为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化,自2007年9月到2008年8月,江津区在重庆市率先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试点。该试点的鲜明特点是由市场主导实施和指标跨区流转。2007年9月颁发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管理工作试行意见》是指导试点的纲领性文件。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范围包括农民宅基地、废弃的工矿企业用地、公路等。江津区国土局统计数据显示,一期复垦,全区新增农用地面积4160亩,其中耕地面积2781亩。以解决城市建设用地为核心的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市建设用地增加的挂钩做法成为江津推行的重要动力。当然,实现指标跨区流转得益于农村土地交易所的建成。农村土地交易所是重庆进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而向国务院申请的重要政策之一,其主要交易品种是农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村落公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过复垦整理并严格验收,置换出的建设用地指标。江津模式中政府发挥着重要的角色,首先是提供经费支持,政府复垦土地的成本,包括劳动力、安置补偿、新居建设配套设施完善等,每亩花费4-5万元;其次是政府主导了指标流转、定价及收益分配。有利于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有效缓解城镇发展用地的供求矛盾,促进了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进程,改善了农户的生产发展环境。
(2)新疆沙湾模式。新疆沙湾模式是农村土地耕地互换的典型代表。为了推广实施节水滴灌,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实现连片规模种植,自2004年起,新疆沙湾县四道河子镇下八户村率先发起土地互换,将农户原本分散在3—4处的土地集中到2块统一种植,解决土地过于分散的问题,以便于耕种、铺设管道。到2005年,全村所有耕地10368亩全部实现了互换,滴灌、微灌等高新节水技术普及率达到100%。互换完成后,全年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土地利用率提高3%-5%,净增加耕地400亩,增加的耕地可使农民每年人均增收347元。由于土地互换的效益比较明显,四道河子镇下庄子村、中心村等6个村先后完成了土地互换,面积达4.27万亩。通过土地互换,农作物种植实现了相对集中、标准化种植、集约化生产的目的。老沙湾片乡镇棉花生产基地品种进一步统一,品质进一步优化,单产进一步提高,有利的推动了土地规模集约经营,加速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农村土地出租
农村土地出租是指农户签订租赁合同,将其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农村土地租赁给农业生产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土地出租不改变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原来承包土地的农户继续按照原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履行其义务,享受其权利。新参与的土地租赁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对土地承包方履行按其支付租金并不得改变农村土地用途的义务。可以采取现金或者实物的方式按年度支付租金。农村土地处租方式主要有农业公司租赁型、农业大户租赁型及农村反租倒包型等。安徽小岗模式较为典型。
安徽小岗土地流转始于当初的“反包倒租”,就是鼓励土地向种田大户、能手流转,进行适度规模经营,通过组织协调改变土地现转,从而发挥其应有效应,已获得更大的利润。通过新农村规划,加大投入,大力支持中心村的发展,将村民向中心村集中。这样可以节约土地,减少国家财政对公共设施的投入,促进村民素质的提高,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小岗村耕地面积大约2000亩,其中60%目前出租流转被集中起来用于发展蘑菇、花卉、葡萄规模种植及家禽养殖等。采取土地集中利用,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新型合作给当地农户带来巨大的经济实惠和利益。2009年,安徽小岗村的农村人均收入达到6600元,比同期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153.2元高出1446.8元。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措施范文2
Abstract:How to solve the land the size of the family business and decentralized system of land-use conflicts in rural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major issues to be settled urgently. Legitimate rural land is conducive to the orderly flow of rural industrial structure adjustment, the promotion of the rural economy and rural areas, rapid and sound development of harmonious and stable society.
关键词:农业 农村土地流转 对策研究
Key words: Agriculture,Rural Land,Countermeasures
作者简介:黄金文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教师;熊吉陵 中国井冈山学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5-0020-01
一、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土地流转的市场还不够健全。在当前农村,还没有建立专门的土地流转机构。农村土地转让信息的传递方式也很滞后,主要靠亲戚、朋友或村组干部的交流,,经常是要转的转不出去,要租的租不到,信息错位,土地流转交易缺少一个必要的平台,难以形成有效流转。同时,土地流转还涉及土地评估、谈判、签约、公证和登记等诸多环节,而这些并不是农民和村组干部就能够完成的,它还需要各类中介服务组织的参与,才能使土地的流转行为更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目前农村这方面的中介组织几乎为空白。
(二) 土地流转的程序还不够规范。农村土地哪些可以流转,哪些不能流转,怎么流转,要办哪些手续才能合法化,目前还没有明确而统一的规定或可操作性办法。
(三) 土地流转存在违背农民意愿的现象。有的地方政府以加快城市工业化、调整农业产业化为由,动用国家机器,以远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强行将农民的土地征过来,将生地变为熟地,再转手卖给开发商,用于经营,与民争利,激起民愤。对土地流转所得也没有公开透明,没有按标准补偿到位,擅自将资金滞留村级挪作它用,很多村民土地流转后就业、养老保险等问题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四) 土地流转的配套措施滞后。解放后,我国市民的医疗、劳保、丧葬、抚恤、退休金等社会保障制度已逐步建立起来,而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却远未形成。所以很多农民尽管在城市生活多年,仍然觉得根在农村,农村的承包地宁愿抛荒也不放弃或流转,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土地的流转。
二、 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
(一)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土地流转,最直接的效益就是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入股、转让、出租等流转形式,将连片抛荒地集中由少数人来开发经营,既可以防止土地抛荒,又可以达到合理利用土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二)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土地流转,使土地相对集中,部分农民可以耕种更多的土地,有利于解决土地使用权的分散化与土地规模经营的矛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过去主要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生产、产品都形不成规模,市场竞争往往处于劣势,一些有一技之长的种田能手要求扩大规模经营或经营项目,却缺乏土地。土地规模化经营,弥补了土地分散经营的缺陷,有利于大中型机械和高新技术的推广,降低农产品的单位成本,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从而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经营水平,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
(三)有利于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土地的流转使一部分农民可以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到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土地流转还将改变部分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兼业化状态,解除土地对这些农民的束缚,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洗脚上岸,成为彻底的工商业从业人员。
三、 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几点思考
(一)坚持正确的土地流转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前提是必须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原则,允许土地流转,不是对家庭承包经营的否定,而是对家庭承包经营的发展和完善。推进土地流转,要正确处理土地流转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关系,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
(二)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法律法规。中央已经明确允许土地流转,承认农民土地流转的主体地位,但是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必须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这一条款明显与《土地承包法》相悖,《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也与当前中央的精神相悖,建议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修改,将其中有关限制土地流转的内容予以删除。
(三)培育规范的土地交易市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运作,可以使土地流转由地下走向阳光,由无序走向有序,可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减少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空间,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的最优化,从而客观真实地体现土地的实际价值。为此,一要规范流转程序。二要建立土地流转机构。三要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体系。
(四)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改革农村户籍制度,打破农民身份的限制,农民进入城市,只要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居住场所,就可以依法办理城市户口,在就业养老、保险、医疗、小孩上学等方面就享有其他市民同等的待遇。通过政策引导 ,减少农民对土地的直接依赖,鼓励农民离土离乡,进镇入城安家经商。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劳力密集性产业,引导农民就地就业,减少城市吸纳人口的压力。三是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城市化进程,着力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四是培植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提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五是加快建立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等社会保障体系,彻底解决农民依赖承包土地养老防病的保障功能,消除农民离土的后顾之忧。
参考文献: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措施范文3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性
1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提升我国现代化农业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配置农业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更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推进现代农业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有利时机,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积极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并加快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2 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趋势。实践证明,在农村市场经济全面发展、农村的劳力、资金等要素按效益的原则开始配置的情况下,土地的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格局,直接导致农业“兼业化”趋势的加强,给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带来了相当不利的影响:第一,减少了对农业的投入。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使得农业在家庭收入中比重下降,农业也从过去的“主业”变成“副业”,商品生产者的经济行为逐步丧失,农民继续经营土地,只是为了获得自给性口粮,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甚至只是为了继续保持承包地的承包权,对土地的期望值不高。“不可不种田,不愿多种田,不想种好田”,是这些地区大部分农户的真实心理。这就使得农业兼业化的趋势日益严重。兼业农户不仅把资金投到其它高盈利产业,而且不断减少对粮食生产的投入,粗放经营,甚至抛荒。
3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民增加收益、富裕起来的一条康庄大道,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吸收外资,增大农业投入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途径,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的高效的强质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重要方面,发展规模经营已成为我国农业的发展趋势。
二、创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思路,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思路分析
1 搞好“三配套”服务,增强土地的适度规模经济的内在活力。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农业的专业化、集约化水平,从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的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实现集体经济的第二次飞跃,最终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高产栽培技术、农业机械应用、社会化服务体系相配套,是提高其内在活力的一个重要途径,高产栽培技术是提高土地产出率的关键所在,农机化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物质技术保证,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村生产专业化的必然要求。“三配套”在提高农业规模经营的经济效益、巩固现有经营主体以及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效果。
2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农业现代化,就是把建立在感性经验和手工工具基础上的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装备和现代管理方法为基础的现代农业。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贯彻执行的最大优越性是,打破了平均主义,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而对生产的其他要素、劳动对象、劳动工具等来讲,并没有改变,甚至某些方面还有恶化的趋势。因为,目前一家一户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是以土地均分为基础,土地好坏、远近搭配的平等条件进行分配的。这种土地分配办法把一些成片的土地因多户共同承包而划得狭小而零星,使得各农户承包的土地地块分散而零碎,这样就造成农业生产要素或生产手段不论它的先进程度如何、实施发挥的效能如何,它的利用都被规定在一个狭小土地这一层次上。小规模家庭分散经营决定了只能以人力加畜力的手段操作为基础,排斥资金技术集约,阻碍技术进步发展及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增加。因此,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农业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必须建立在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没有农业的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是不可能的。
3 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是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和条件。首先,创新土地流转方式。一是大力推行委托制。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协调和中介服务作用,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由农户签订委托书,授权委托村集体土地流转事宜,提高土地流转效率。二是积极推进上地股份合作制。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统一经营或对外发包、租赁、股份合作经营,土地收益实行按股保底分红。三是积极探索试行土地信托制。有条件的镇(街道),可组建土地银行或土地信托中心,接受农民自愿“存”入的土地(经营权),支付相应“利息”,再将土地(经营权)“贷”给有需求的经营主体。其次,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是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基础和前提。要妥善解决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的遗留问题,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第三,加强土地流转价格指导,保护农民土地收益。各区市要根据不同产业和不同片区制定好指导价,形成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自然增长机制,保护农民土地收益。
4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全面实行流转管理的合同制和备案制,完善流转登记和档案资料的信息化管理。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2011年底前,全国各地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仲裁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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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流转;农业发展;农业现代化
党的“十”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1] “四化”,即有两化是与农业相关的,即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需要集中建居民区、居民点或吸收农民进城,加快城镇化进程,让许多农民既离土又离乡,实现土地大块、集约化经营,这样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建设现代化农业,让离土的农民、创业再起程、再就业。根据黑龙江省现代农业试验的经验,需要当地镇、村领导多想办法,建立再就业服务网点,提供就业机会,推荐就业岗位,联系就业门路,实现农民城市化、社区化,这就需要科学研究制定好如何与城市居民同工同酬的问题。我们知道到2030年要有3亿人进城,城市规模要增加一倍。当然,这几年,我国各个地方已经探索了不少这方面成熟的经验。如,突破城市户籍壁垒,有房有单位可以转户口等。
1 实现土地大块、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
实现土地大块、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优点很多;首先便于种粮大户集中经营,实现科学种田,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种粮大户,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的长效机制;第二,做到旱涝保收,大片的土地由种粮大户经营,为了提高收入、提升生产安全系数,倒逼他要兴修农田水利,使一些先进高效的农机装备,能在耕、耙、播、收,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秸秆打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实现机械化。第三,能够节省许多人力资源,让更多的农民朋友打工创业,做经营、搞服务,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接受现代先进理念,达到放眼世界、拓宽视野的目的。那时,农民不再是“面朝黄土臂朝天”, 便是各行各业的技术骨干,或者成为社会名流、商业精英。在这里要提醒政府的是,农民离土了,但是将这些耕地真正流转吗、如果还是自己掌控着,只不过是出去赚钱而已,土地仍是交给亲戚、邻居耕种,但没有撂荒。这些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如何克服农村这种尴尬局面,一个办法是土地有尝流转;第二,政府、村委会做到自愿、依法、有尝流转。当然这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居住、就业、医保、社保等各项惠民政策、制度、服务落实到位,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2]
那么,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又是如何?各地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不一,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尚不完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还有诸多问题等待规范,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颍州区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2013年制定了《颍州区土地流转规模种植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一要积极开展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土地流转,每个乡镇要新增1个流转土地5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每个村要新增流转土地300亩以上;二要做好秸秆综合利用,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加快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目前,建立了以区农经站为中心,11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为分支中心及96个村居网点的农村土地流转网络服务体系。截至2月底,全区累计流转土地面积14.6万亩,约占42%,其中流转50亩以上的有294户、百亩以上的有171户、500亩以上的有20户。其中,花木种植的面积占20%多,水产养殖及其他养殖的面积占近20%,瓜果、蔬菜种植的面积占近40%。较为典型的有,颍西民强蔬菜生产基地、西湖现代农业示范区、九龙葛浩新小麦高产示范田 。
2 实现农业现代化
这些基本顺利实现,摆在当前议事日程上的就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标志是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化的实质是将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运用到农业生产的经济发展和技术提高的过程,农业机械是科学技术的载体,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农业生产不仅需要适用的农业机械,而且需要有技术、会运用的新型农民。
提出的“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农业机械化” ,并不是一句空洞的政治口号,而是被西方农业发达国家所证明的事实,也是当今农村正在进行的伟大实践。
随着国家对农机化发展扶持、购机补贴力度的加大,近年来,高性能复式农业机械得到迅猛发展,其中以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旋耕施肥复式拖拉机,特种作业加工机械为代表。这些高性能的,复式的,多功能农业机械的投入,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农业装备,快速地提升了农业生产科技水平,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作出了贡献,为美好建设和推进现代农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他们在不断拓展农业作业范围,实现本地机播机收、灌溉喷药、秸秆还田的同时,又进行技术输出、跨区作业。有组织、有序流动,像颍州区申路、孙成贵农机合作社,乃至去年初刚跻身“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 的颍泉区郑洲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2014年的午收征程,几百台机子已从江南到中原,从信阳到河北、天津,几乎走遍黄河两岸。不仅进行收获作业,还能耕种、田间管理等。“只要农户有需要,合作社都能提供农机服务,这远远低于农户自备农机的成本。”郑洲说,由于土地流转工作的推进,规模经营主体不断增加,统一的农机专业化服务为这些大户节约了成本,成为大势所趋。这也是现代农业尝试的可行之路,当然农业现代化要走的路还很长。国外发展前沿:出现了基于数据库的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卫星遥感系统,基于传感器的精确田间管理,农业机器人。
3 我区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破解办法
我区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已经建立起来了,参与流转的主体很少,农民参与流转的积极性不高,缺少农业大户的参与,缺少农业合作组织或者知名农业企业的参与,缺少规模带动效应。缺少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力。其他市场主体没有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农地流转主要由基层政府来推动。(2)从我区各乡镇的土地流转实践发现,农地使用权流转主要是各乡村干部,特别是行政村干部同各农户之间进行交易,还带有政府强制性,甚至虚假的套取政府资金。流转关系不稳定,同时也限制了土地流向边际产出率高的使用者。(3)农地流转市场体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起来了,还不够完善,仍然是制约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和当前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最关键的因素,农民缺乏离开土地之后的安全感,农民有“后顾之忧”,很难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且土地流转后农民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将会对农村社会发展稳定产生不利影响。(4)土地流转以出租为主,乡村干部包租的占全区累计流转土地面积的80%以上。涉及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城镇化、农机化、市场化程度较低。(5)流转后的土地有相当一部分不是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从事花木种植,甚至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及小城镇的小产权房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的城镇建设会议明确指出:农村土地流转用途,必须保证国家十八亿亩耕地的红线,必须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发展城镇化不是“去农村化”。 流转出的土地必须要监督到位,责任到位,惩罚到位。不得用于非农业经营,如建仓库、厂房等,只能用着农业,否则,立即终止流转,并责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面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第一,要加强领导,强化政府职能,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农户的积极性、主动性。第二,由村委会将管辖范围内的土地管理好,不允许乱建房屋,统一听从村委会、村民大会的决定,如流转客体、流转内容、规模。第三,本着“自愿、依法、有尝” 的原则,依市场规律调解每亩地的价格。第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村的村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可自愿申请承包流转的土地,但要经公开竞聘方式,一定的法定程序,再经村委会或其他监督机构严格审查筛选、公示,由人品好、信誉高、懂技术、会经营的种粮能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来耕种、运作、经营。规范合同、照章交费、严格监管,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综上所述,要想将土地流转与现代化农业搞好,不是 “一拍桌子,二瞪眼”就能奏效的,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学习本地、外地成功经验,探索适合本地发展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模式,发挥村民的聪明才智,调动土地流转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政府引导,做好政策扶持,建立市场体系,制定流转体制,加强法律监管。经过年复一年、一代又一代人的热心耕耘、乐于奉献,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群众路线,与现代农业同节拍、与广大农民同心愿,形成共振、共鸣,良性循环,农业现代化的愿景总能实现,“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相信,只要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依法扎实推进;那么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建设,明天会更好!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将会如期实现!
【参考文献】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措施范文5
[关键词] 农村耕地 整合 流转 做法 成效 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2-0002-01
大西渠镇位于昌吉市近郊,为解决土地低产出率和低利用率导致的土地相对紧缺及土地分散经营现状与土地规模化经营趋势之间的矛盾。自2005年大西渠镇政府在坚持土地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大力协调各方资金、争取项目资金,鼓励和引导村民进行土地整合,陆续完成了60%的耕地整合,新增土地整合面积4.2万亩,全镇作物种植面积由2005年的 9.6万亩,增加到2013年的12.9万亩,全镇耕地总面积达到14.83万亩。实现节水滴灌11.4万亩,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4733元,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220741万元。
一、土地整合前现状
1.全镇有七个行政村下辖33个片区,农业人口10025人,农户数2951户,家庭承包经营面积8.75万亩,机动地面积3.57万亩,二轮土地人均经营面积5.8亩。
2.农户耕地经营情况:2005年全镇土地大多为分散经营,只有部分小规模种植,其中经营耕地10-30亩的有2117户,占总户数的94%;经营耕地50-100亩的有20户,占当时总户数的1%;经营耕地10-30亩的有120户占5%。
3.土地资源利用及分配情况:2005年之前,全镇种植的土地只有9.6万亩,耕地利用率45%;在二轮土地分配中,依据土质的差异,基本上采取耕地好坏搭配的做法,农户的承包地被划分在多块条田中。全镇共有大大小小的耕地300多块,大埂子2万多条,全镇平均每户耕地5块,个别地块较多村还有每户分到地块13块的。地块多,埂子多,造成土地浪费,经营成本增加。
4.土地流转情况:只有外出及无力耕作的少数村民参与土地流转,主要方式为自发互换,口头承诺(除个别长期出租的有简单的合同外,其余90%以上的都没有签订任何形式的书面协议)。
二、措施及办法
1.典型引路,示范带动。2005年底,大西渠镇政府确定以龙河村为土地整合试点。龙河村下辖5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1358人276户 ,二轮土地分配中人均占有土地7.2亩,也是全镇二轮土地分配中人均面积较多的一个村,耕地大部分由农户分散经营,每家土地地块都在10块左右,村里的农作物浇水基本上采取大水漫灌方式,夏天农作物灌溉期用水十分紧张,分散的地块造成田间管理、浇水不便。同时村民由于受周边兵团、农场规模经营的影响,对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需求迫切,希望以村委会牵头对分散的家庭承包地进行土地整合互换,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为慎重期间,镇政府首先安排村两委走访入户与村民座谈、召开村民大会,有80%村民愿意实施土地整合方案后又组织村民代表到兵团农场现场观摩,回来后探讨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利弊。前期工作成熟后2006年春天通过规划,完成了三片区2100亩家庭承包地的整合,取消了大埂子60多条,新增播种面积182亩。同时全部安装了节水滴灌,将一家一户8块多分散地块改造成2块大条田,形成大规模的无埂连片地,同时将家庭承包的分散地块通过农户之间土地互换整合,每户集中到一块承包地。
2.积极引导,辐射全镇。借鉴龙河三片区土地整合的成功经验,从2006年开始,全镇开始了大面积土地整合工作,同时结合土地整合积极鼓励村民推广节水滴灌技术,土地整合及高效节水使得土地利用率提高15%,农作物产量增加20%,节水35%以上,这极大地鼓舞了周边村民们要求土地整合的热情。
3.以特色种植、打造基地为引领,依托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加快土地资源整合。通过积极培育万亩葡萄、千亩鲜桃、百座蔬菜大棚等特色种植及打造万亩棉花、小麦、饲草、瓜菜5大种植基地,促进了土地整合及规模化经营;先后成立了18个种植专业合作社、1个协会、1个产业化公司,农牧民入社率达80%以上,将会员、社员分散的土地集中经营,实现土地流转面积35967亩。进一步提升了土地资源整合效益。
4.以集约经营推动了土地流转规范化。由于土地整合大面积开展,全镇规模经营面积迅速增加,至2013年全镇规模经营面积已达117904亩,占全镇耕地的80%,全镇土地流转面积为95167亩,签订流转合同861份,合同签订率达99%。
三、取得的成效
1.增产增效。结合土地整合大西渠镇积极修建完善水利渠道等基础设施,大幅度提高了农业灌溉能力,节约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全镇完成高效节水面积115552亩,占耕地面积78%,当年实现每亩棉花增产籽棉50-80公斤;蕃茄增产1.5-2吨;西瓜增产2吨。实施膜下滴灌后节水30-40%,节约劳动力50%,降低人工费用100元。2006年全村人均收入增加2500元左右。
2.实现了农业机械化连片作业,提高了生产效率。土地整合,实现了农作物连片种植,使得犁地、平地等机械作业较小块地亩节约机械作业费8元。
3.土地流转金收入增加。过去土地没有互换整合时土地流转每亩承包费200-300元,现每亩承包费增加到600元。
4.加快了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土地整合后实现了规模化、机械化种植,转移劳动力2005人,增加农民劳务收入1090万元。
5.土地整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土地整合使全镇作物种植面积由2005年的 万亩,增加到2013年的12.9万亩,实现节水滴灌11.4万亩,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4733元,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220741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整合资金缺乏,影响工作的深度及广度。土地资源整合涉及到集体土地及农户二轮耕地两方面的利益,需要大量的配套资金完善土地整合后的一些公共基础设施,希望各级各部门对开展土地整合流转的先行村和示范片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大力扶持。
2.科学的规划设计层次还不高。土地整合不仅仅是把分散的小块地连片集中,还要有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要和村镇建设结合起来,科学的规划和利用好土地,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庄规划,防止农村环境污染、防止一些基础设施的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造成土地浪费。
3.缺乏土地流转的公共信息平台及有实力的流转主体。土地整合后方便了一些农业大户的种植及承包,土地流转加速,但由于目前各地农村土地流转的公共信息平台及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缺乏,农民信息不畅,形式及程序不规范,村民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土地效益无法更大发挥。建议各地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和鼓励,引导一些有信誉、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农业公司等介入农村土地流转,积极培育土地流转主体,以土地流转的高效益、高保障,推动土地整合.
参考文献
[1]姜福洲,《即墨探行流转定价新法》,农村经营管理,2013-9;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措施范文6
目前,土地流转正逐步向开发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形式多样化、程序合法化的方向发展,具体表现以下三个特点:
1由散户流转转向大户规模流转农村税费改革以前,多数农民觉得很不划算,因此选择将土地交给亲朋好友或邻居代耕代种,自己在外搞副业,这样的散户流转在当时占主导地位。税费改革以后,由于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这样原先散户流转经营的耕地又多数被收回由自己经营,这样,散户流转被大户规模流转取而代之。
2经营主体从单一性转向多元化过去的土地流转主要是农户之间的流转,经营主体大多是单一的农户。而近年来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单位已成为流转土地的受让主体。土地经营主体已从单一性转向多元化。
3潜在待流转土地呈上升趋势一方面,由于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农户不愿作大的投入;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大量输出,劳动力的严重不足,导致土地耕种质量不高,土地效益低。只要流转条件得当,很多农户的土地都愿意流转出来。
2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由于农民对土地流转认识不够,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等,存在以下问题:
1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造成耕地资源流失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土地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承包人打着公益性的名义,擅自将农用耕地转为商业用地。一些乡镇急于招商引资,在与客户签订承包合同时,不规定商家的土地用途,一些商家在耕地上建起了厂房和永久性设施,破坏了耕地的固有属性。还有一些承包人打“球”,将大片成熟耕地挖成鱼塘或开发成观赏性旅游公园。土地在流转中诸如此类“农转非”现象频发,耕地资源遭到破坏,即使到期收回流转地,复耕也非常困难,这使我国耕地保护的红线受到冲击,粮食安全收到威胁。
2对流转土地缺乏科学的农业发展规划各地相关部门对流转集中起来的土地缺乏科学规划,土地流转地多为自发、小规模、随意性流转,尚未达到通过流转实现集约经营、产业化发展的目的,进而影响土地利用效益的提高。
3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存在误区受传统农业思想观念束缚,有的农民恋土情结较重,把土地看作命根子,认为有地就有依靠,生活就会稳稳当当,不会有太大的闪失,加之农业税全面取消,各项惠农政策的出台,增大了农民增收的空间,而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有的农民担心通过村集体长期流转土地会丧失土地承包权,对土地流转持谨慎观望态度。有的地方因个别农户不同意流转,使得土地无法成方连片的流转,从而影响了规模经营。
4个别地方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发生在农户与农户之间、农户与集体之间,农户与企业之间,个别地方土地流转不通过发包方同意,没有到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缺少规范的文字协议或合同。特别是户与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往往是口头协议,自由性和随意性较大,纠纷隐患较多。
5流转价格的制定缺乏动态增长机制主要是缺乏对社会经济增长因素和转出土地农民长远利益的考虑,将来可能影响到农民的合理收入。比如某县土地流转价格一般每亩每年600~1000元,这个价格在当前看是比较合理的,但经营方已取得10年、15年、甚至更长的经营权,如果流转价格始终保持不变,就会影响到农民合理的长远利益。
3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其实质是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建议:
1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协调农民搞好规模流转和规模经营,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农村干部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中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让流转户现身说法、面面算账、入情入理,从而使流转土地的农民和想搞规模经营的人,消除疑虑和担心,增强参与意识。
2正确处理五大关系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要在严格遵循“依法、有偿、自愿、平等协商”原则的前提下,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即被动流转与主动流转的关系、自发流转与依法规范的关系、土地流转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土地流转与农民权益的关系、土地流转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3建立推动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市场推动,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促进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一是尽快出台促进各地农村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配套政策)。从财政补贴、服务平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农业规划、用土审批等各方面制定行之有效的扶持政策体系,解除农户和产业化企业的后顾之忧,消除流转障碍。二是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如搞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和投资环境,完善相关的配套设施;在税收、工商注册、用地、项目支持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加大政策和成功经验的宣传力度等。
4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和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是搞好土地流转的关键,势在必行。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充实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健全完善流转网络,公开流转信息,积极主动为农民提供服务。
5建章立制,依法流转土地流转作为土地延包工作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变自发流转为依法流转。流转双方要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对流转形式、补偿方式、流转期限和权利义务进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并及时报发包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