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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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

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前提,加快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连片、有序流转,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产业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全面提高,加快我区都市型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制、分权、搞活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要在稳定家庭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坚持不改变土地所有权、不改变农业用途、不损害农民利益。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土地使用权分离,创新流转机制,探索有效形式,搞活土地使用权。

(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和手续进行,要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三)坚持集中、规模、高效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和产业发展要立足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实行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并注重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四)坚持管理、规范、有序的原则。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过程中,要加强管理、指导和引导,健全和完善土地流转的各项制度,强化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充分利用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及时土地流转信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正确使用各类规范合同文本,尽快适应网上办理相关手续。严格做到程序合法,文本规范,网上信息及时准确。及时调解或仲裁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三、工作目标

紧紧抓住现代新市镇和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契机,充分调动各镇、街道的工作积极性和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的工作主动性,正确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对连片集中流转,推动整组、整村流转工作;加大力度引进各类资本投入农业,优化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推进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进程。2011年新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1万亩以上,土地流转总面积达12万亩。到2015年,全区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17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面积的60%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整体水平位居市前列。

四、工作方法与措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以完善家庭土地承包关系为前提,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引导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一)继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农村工作的基石。通过近几年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不断完善,很多二轮尾欠问题得到解决。但土地承包工作面广量大,工作难度较高,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组界不清,权属不明,承包关系不落实;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收益偏低等问题,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二)进一步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组织。各镇、街道要配强镇(街道)、村二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组织,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通过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熟练掌握业务技能,积极开展土地流转的摸底调查、登记,信息、政策咨询,运用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平台信息,开展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做好土地流转信息储备、土地承包管理等服务,不断拓展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各镇(街道)、村要积极引导农户连片集中委托村经济合作社代为流转。鼓励整组、整村推进土地连片流转,实行集中开发、连片种植,兴建农业产业基地。个别不愿流转的农户允许通过土地互换等方式,在集中连片统一规划的地块内,种植部分承包田。

(三)推进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土地入股”就是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份,按“股份分红”、“土地保底租金+股份分红”等模式,委托流转给具有资金、技术优势明显的合作社或公司经营。合作社或公司将集中的资金和土地统一进行管理和农业开发,并以合同形式加以确认,实现土地规模开发、集约经营。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既可做农业工人领取工资,又可作为股东按股分红,实现农民和业主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既可参股分红,又可通过入股流转土地的运作,取得一定收益。各镇镇级国有投资开发公司、有条件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受让主体开展流转土地储备,既可通过流转土地的收储,为招商引资准备土地资源;也可通过收储流转土地的规范高效运作,获得较高的收益。

(四)规范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是规范完善土地流转合同,须使用全区统一的规范文本,并尽快运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网上签订流转合同。二是规范完善土地流转行为和程序。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承包户委托村经济合作社代为流转的,村经济合作社必须在同承包户(流出方)签订委托流转协议后,方可代为签订委托流转合同,并报镇、街道经营管理部门备案或鉴证;户与户之间流转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村经济合作社审核后,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转包)合同,并报村经济合作社备案;以入股方式流转的土地应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互换、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应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等手续。

(五)实施产业布局规划,引进各类经营主体。一是按照“依托资源、突出特色、连片开发”的要求,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组织和专业大户通过土地流转,着重发展一批优势产业园区、农业生态园等特色园区,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和社会化服务水平。二是鼓励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等投资高效农业,单独兴办或与农民联办农业企业。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等参与农村土地流转领办或与农民合办的经济组织同等享受支持农村发展和农业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科学合理地规划、引进、发展一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经济关联度大的农业开发项目,及时进行申报,争取上级财政的扶持。

(六)加大土地流转政策扶持。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市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补助和奖励。一是凡新增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亩100元的配套补助,整组、整村流转的,区财政再一次性分别增加每亩50元和200元补助。二是三大综合园区内新增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期限5年以上的,区财政一次性增加每亩50元补助。上述二大项补助资金25%作为镇、街道土地流转工作经费,75%作为村级土地流转工作经费。三是对规模经营主体流入土地300亩以上流转年限在10年以上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亩50元的配套补助;对规模经营主体流入土地100亩以上,并有50%以上的土地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的,按照粮食作物的面积给予每年每亩50元的配套补助(上述土地流转需经过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办理手续)。四是对新建且入股面积300亩以上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年度新增土地流转面积500亩以上的镇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在市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配套给予一定补助。五是各镇镇级国有投资开发公司作为受让主体开展流转土地储备,并建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储备量大且时间长的给予一定补助。六是对各镇、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组织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前三名的镇和前10名的村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同时评选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给予一定奖励。

五、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土地流转有序进行

(一)加强领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做好此项工作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党的政策能否在农村得到贯彻执行,事关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区政府调整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委农办、区财政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规划与建设局、区农经局、区国土分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经局。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同时将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列入对各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镇、街道要把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土地流转工作放上议事日程,有目标、有措施、有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2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农村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得以发育和发展。为培育农地使用权市场,推动农地流转,优化农地资源配置,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许多法规和政策。然而,这些政策的实施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大量的农地流转并没有随之到来。20世纪90年代末直至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地流转有进一步加快的趋势,但是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农地流转率仍然偏低,农户超小规模经营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局部地区的农地撂荒现象依旧存在。因此,如何培育农地市场,加快农地流转,减少农地撂荒,提高农地使用效率,建立现代农业,是当前中国农业面临的重大课题。迄今为止,国内外学者已经对中国农地流转率偏低和农地市场发育缓慢的原因做了大量研究。然而,关于如何推动我国农地流转,学界并没有达成一致。因此,有必要重新梳理已有的研究,特别是总结和借鉴国外学者关于农地流转的研究成果和国外农地流转实践经验,对于实行农地制度创新、制定政策、推动中国农地流转以及进一步培育农地市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国外关于农地流转的研究

在国外,学术界虽然也用农地流转这个概念,但更多的是用农地交易。国外关于农地交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地交易的状况、农地规模与绩效关系、农地交易方式以及农地交易的影响因素等领域。

(一)关于农地流转状况

从已有的研究看,国外学者关于农地流转状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前苏联、中东欧以及发展中国家。在俄罗斯,自1990年实行土地私有化改革以来,农地交易市场迅速发展,农地流转非常活跃。1995年,统计资料显示,大约有四分之一的乡村农户从事了农地交易。同样,中东欧国家的土地私有化改革并没有带来有效的土地市场的建立,土地所有权被分割成细碎化,土地难以有效地集中经营。例如,1997年斯洛伐克的私人土地租赁仅占11%,是东欧国家中土地流转率最低的国家。在印度,20世纪70年代政府实行了,使得无地和少地的农户获得了土地。但是,印度土地买卖并不活跃。调查数据显示,在1977―1999年,印度被买卖的农地仅占0.19%―1.23%。大约有20%的农户是作为佃农耕种土地,土地租赁市场比较活跃。在中国,1995年,农地流转率仅为3%。在非农产业发展较快的经济发达地区,土地流转率也没有超过7%―8%。直到二十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农地流转率偏低。最近几年中国农地流转有加快的趋势,但农地市场并不活跃。

(二)关于农地流转、土地规模经营与农业绩效研究

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提出了运用货币和土地相互交换,以满足个人致富的需要。亚当・斯密则极力主张废除限制土地买卖的各种规定,实行土地自由买卖。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产权的清晰界定和自愿交易将会带来交易效率的提高,因此,农地产权自愿交易有利于农地资源利用和交易效率提高。Caner and Yaot对中国农地流转的研究表明,土地流转具有边际拉平效应和交易收益效应。TerryVan Dijk通过对中欧国家土地私营化过程中农地细碎化问题的研究认为,解决土地细碎化离不开土地流转市场。

关于土地规模效率,20世纪60―70年代大量的实证研究证实了小农户的土地产出率要高于大农户的土地产出率,农地经营规模与土地产出率成反比的关系,这种反向关系可能是由于不完善的信贷市场和农民技能的差异所导致的。更多的学者认为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从而带来规模经济和效率的提高。

(三)农地交易方式与农业绩效

在商品经济社会里,农地所有权的买卖是土地交易的最基本的方式,是实现农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财富增长的方式之一。威廉・配第和亚当・斯密很早就提出了土地自由买卖,可以满足个人致富的需要。产权经济学家认为产权自愿交易将会带来交易效率的提高。尽管如此,古往今来,由于农地所有权的买卖,导致了农地所有权过度集中,从而使得许多农户沦为无地耕种的悲惨境地,最终走上暴力革命道路。因此,许多国家基于政治和社会稳定等原因无不对农地的买卖采取了各种干预和限制措施。这些干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地流转,影响了农地资源优化配置。但是,从微观的层面上看,农户进行农地所有权买卖,并不仅仅是基于绩效的考量,而是试图在利润和安全之间找到一个平衡;不仅仅是考虑单一的经济因素,而是考虑许多因素。例如,谋取一个好的财产价值,满足自己个性需要,这些因素使得很多农户不愿意卖出土地。

关于农地租赁市场。Arnab K.Basu指出,在土地资源配置过程中,土地的利用开发的最普通方式是土地租赁。在不少发展中国家,由于农村金融和保险市场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农地买卖市场不但无法满足贫穷和无地的农户获得土地,反而可能使其失去土地。二战以后进行的国家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绝大多数出现了土地集中和两极分化,从而导致了经济效率和社会稳定的丧失。在此情况下,土地租赁被认为是带来土地资源分配效率的有效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认为比土地买卖市场更有效率,它所引致信贷市场的风险要远远小于农地买卖市场,对农地资源的社会平等分配和整个社会稳定的冲击要远远小于后者。从世界各地实际情况看,农地租赁方式已成为农地交易的最主要方式,甚至比农地买卖市场更有效。

(四)关于农地流转影响因素

关于农地流转影响因素,国外学者主要是从农地产权制度、交易费用、制度环境等方面予以研究。

1,农地产权制度

清晰的土地产权是农地交易的前提。在前苏联东欧国家,农地产权私有化并没有创造出有效的农地市场,原因部分是因为被分配的财产权是不完整的。Dale和Baldwin通过对这些地区的研究指出,有效的土地市场不但要求有清晰的产权界定,而且还需要具备相应的制度环境。例如,必须具备有效的资本和借贷市场。这些国家土地私有化过程中出现的另一个问题是高细碎化、低价值、广泛分配的土地产权,由于没有有效的土地市场,这些完全分散的农地产权并不天生地带来一致的经济效率。由此可见,私有化的土地产权并不必然创造出有效的土地市场。Xiao―Yuan Dong认为,中国农村开放农地所有权买卖市场不大可能增进土地等要素的流动和提高分配效率,农地集体所有制不是问题的原因。

2,交易费用

众多国外研究显示,交易费用是阻碍农地流转的一个因素。中东欧国家20世纪90年代初的土地私有化导致了大量的土地细碎化,而大量的交易费用阻碍了土地交易所带来的福利的增进。政府的市场干预政策(例如一些税收政策)也增加了土地买卖之间的交易费用。Bogaerts et al研究指出,中欧国家的制度因素增加了农地交易费用,阻碍了农地交易。Xiao―Yuan Dong的研究认为,交易成本抑制了中国农户流转农地的需求。

3,宏观经济和制度环境

有效的土地市场不但要求有清晰的产权界定,而且还需要具备与之相匹配的制度环境。例如,必须

具备有效的资本和借贷市场,而且这些市场活动是透明的。必须有相应的政府规制,例如,土地登记、评估和金融服务。这些被认为是创造有效农地市场的关键条件。另外,土地交易效率的获得还依赖于政治进程的支持。规避风险和追求安全的需求也是影响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许多持有小地块的农户为了将来的安全而不愿意卖出农地。农户对农地租赁的需求还取决于农户非农就业的发展和劳动力转移。

4,影响农地流转的其它因素

农户家庭劳动力状况、家庭财富、家庭持有的土地、户主的性别等特征变量也是影响农地流转的因素。例如,农户家庭非农工作成员越多,租出农地的可能性越大;农户租人农地与从农民协会分配的土地和女性户主成负相关。而年龄和教育对农地流转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土地所有者决定买卖土地是基于理性的考虑。土地的买卖不是基于单一的经济,而是基于许多因素的考虑。农户谋取土地价值财产,作为享受家庭财产的一个手段,实现和张扬个人个性。

三、结论与启示

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3

一、影响贫穷山区土地适度规划运营的首要缘由

要指导和规范贫穷山区土地适度规划运营,必需充分明确现期间的土地流转方法,深条理分析其影响土地适度规划运营的缘由,才干科学指导其有序流转、快速流转。据查询计算,年湘西州乡村土地运营权流转面积达18.2万亩,占总承包面积的9.2%;触及农户7.36万户,占家庭承包农户总数的13.8%。个中以转包11.8万亩、让渡1.2、租赁3.3万亩、交换1.3万亩、代耕等方式0.6万亩。为什么会呈现如斯项目繁复、内容纷歧的流转方法呢?究其缘由,首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土地流转政策机制不明。自1981年施行以来,贫穷山区大局部土地山林均按那时人口数分派给农民治理运营,留成于集体归村组治理的地块为数不多。加之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的出台,而且将土地承包期直接延伸30年不变,林地和“四荒”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50至70年不变,土地材料进一步被相对固定下来。而当前,乡村鼓舞土地流转的政策尚未出台,规范流转的机制不明,指导农民自在流转、健康流转的气氛不浓,可以借鉴的流转模本没有构成,多数农民担忧土地流转后难以回收运营权,甚至会损失土地,因此宁可土地撂荒也不肯意流转,致使乡村真正土地流转的户数不多、范围不广、比例不大。

二是土地行权人认同感分歧。农民是享有土地材料运营治理权的详细行权人,分歧的农民本质凹凸各不一样,对土地材料的认同感也各不一样,然后所发生的行为、采取的办法也不尽一样。恋土情结严厉的则宁可土地疏弃也不肯流转;恋土情结较重的则将土地材料交给邻里治理或请人代耕;恋土情结普通的则转包、租赁给别人治理,而思想相对解放的则盼望将土地材料质押给别人,作为异地经商从业的本钱。如斯一来,分歧的情结繁殖分歧的流转方法,进而构成当前乡村土地流转的转包、租赁、代耕、交换、出让等多种方式。

三是土地规划运作能力不强。贫穷山区土地材料多属丘陵坡地,平洼纷歧,不方便于机械化耕种治理,且栽种业所需的生产周期长,短时间难以奏效益。加之受交通、区位等瓶颈制约,运营土地的生产本钱偏高,综合效益偏低,与房地产等贸易性开发比较,个人或公司规划运营土地开展栽种业获利空间不大,农产物加工企业情愿前来投资落户的不多,无法产业化运作、规划化运营、集成化治理、高效化应用土地材料,致使土地流转工作滞后、速度迟缓。

四是土地撂荒糜费约束不力。乡村土地治理部分和村居委会因为对土地流转工作注重水平不够,当前整个工作基本上处于查询计算、数据分析的较低层面,对弃耕撂荒的土地没有开展本质性地指导和监管,征收荒凉费和依法回收运营权等工作流于方式,农民对节省用地、顾惜土地、正当用地的观念淡漠,对弃耕撂荒、不合法用地的司法律例习认为常,土地材料流转和应用与否无所谓,私自弃耕、撂荒、闲置土地和不肯流转、随意流转、肆意糜费的景象非常遍及。另一方面,参加土地流转的当事人不恪守商定,不按章做事,擅自更改合同、窜改和谈,私自改动土地农业用处的行为急剧增多,曾经危及到乡村的土地安全。

五是土地无序流转隐患不少。现期间,贫穷山区土地流转基本上以农民自觉流转为主,农户之间交换代耕所进行的流转,首要是口头商定,绝多数没有签署流转合同,少量农户既使签署了,最多也只是一些简略和谈,合同内容和条目极不规范。还,参与流转的农户由于土地流转的正当性注重不够,怕费事,基本上没有严厉实行请求、注销和审核等司法顺序,和谈恍惚、合同不清、责任不明等景象遍及存在,合同文本司法效能极低,潜在矛盾非常突出。特殊是近年来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移民后扶等“以地获补”惠农政策的施行,土地维权案件分明增多,恰是无序流转土地埋没矛盾爆发的详细表现。

二、指导贫穷山区土地流转适度规划运营的实际意义

一是缓解乡村用地矛盾,指导土地健康流转。随着乡村土地第二轮承包、林权准则改革的深化推进,乡村土地承包运营权权再延伸30年不变、林地承包运营权再延伸30年至70年,整个乡村土地山林自1981年施行今后,其承包运营权相对不变,一些乡村“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矛盾日愈突出,土地运营权亟待流转予以均衡。还农民受后代入学、经商、婚嫁等要素的影响,构成无人运营的充裕土地急需流转。因而,必需实时指导,削减土地资源闲置、糜费和撂荒,保证健康、有序、规范流转。

二是优化装备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效能。随着党中心、国务院对“三农”政策的不断调整,乡村经济体系体例改革的不断深化,乡村产物、产业构造的不断优化和农业组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加速规范乡村土地承包流转,加快土地资源优化装备,为高效益的农产物加工企业和产物供应宽松的发展情况,促进乡村土地规划化运营、集约化、高效化运作,然后最大限制地提高其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

三是加快乡村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据计算,年湘西地域有50余万人外出务工,以人平1亩土地核算,至少会有50万亩土地参与流转。假如科学指导这些可以参加流转的土地资源健康有序流转,妥善处理外出农民的后顾之忧,给农民让出空间、余出精神,解脱了土地的约束,安心外出就业经商,甩手大干,既可以支持城镇化建立,又可以到更宽广的空间获取更高的价值,为社会发明更多的财富。

四是加速产业构造调整,促进农业规划运营。积极开展“县政府指导、企业运作、农户参加”的土地流转新机制,可以有用集中土地资源,加快充裕土地资源流转和集聚,支持栽种大户和农产物加工企业运营土地,引进和推行高新技能和高效种类,有方案调整农业产业构造,积极运用农业机械设备替代人力,迅速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三、指导贫穷山区土地流转规划运营的有用路子

一是增强土地依法流回心识。增强土地依法流转,优化装备土地资源,科学指导农业生产要素合理活动,是顺应新期间贫穷山区发展现代农业适度规划运营的客观需求,也是综合提高土地应用效率,促进乡村经济不变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主要行动。只要真正派过正当流转的土地资源,企业或个人才勇于勇敢地投资,甩手大干,安心运营。只要依法流转土地,规范流转土地的期限、条目等内容,才干从源头上遏制和削减乡村土地流转能够激发的一系列矛盾。因而,各级各部分要尽快改变思想,提高认识,站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科学发展的高度,把规范土地流转工作作为关怀民生、关喜欢农民、关注乡村的大事来抓好抓落实。一直把依法流转放在工作的首位,坚持在“自愿、有偿、公道、公平”的准则下开展流转工作,切实维护好土地流转当事人的正当权益,避免强租、骗租等侵权行为发生。

二是健全土地流转治理机制。要规范乡村承包土地流转,必需成立以县乡乡村经管部分为中间的土地流转治理机构,并按土地资源总量执行定性、定编、定岗、定人、定经费,层层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治理机制。负责土地流转的机构要增强对乡村土地流转状况的查询研讨,把握乡村土地流转变态,分乡镇坚持土地流转台帐,搜集土地流转供需信息,规范流转合同文本,改变土地运营权证,查询和处置土地承包、流转纠纷等工作,而且组建好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认真搞好土地流转进程中的供求注销、信息、项目推介、中介协调、指导鉴证、跟踪服务和调处纠纷等服务工作,指导乡村土地正当、健康、有序流转。

三是规范土地流转律例系统。在遵照《乡村土地承包法》和《乡村土地承包运营权流转治理方法》等政策律例的基本上,结合完善乡村土地第二轮承包、林权准则改革等惠农政策,研讨和出台一系列有利于本区域土地流转的政策律例系统,确立响应的法律主体和步队。一方面,要在尊敬农民志愿的准则下,科学编制乡村土地施行流转方案,鼓舞、指导农户依法流转土地承包运营权。在流转进程中采取花样统一、内容规范,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及当事人两边的权益和任务相对明确的流转合同文本,进一步细化土地流转的范围、顺序和方法,促进乡村土地流转工作准则化、规范化。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糜费、闲置和撂荒土地要停发粮食直补、粮种补助等一切政策性的补助,并按规范收取必然金额的闲置费;延续二年未运用的丘块,要依法回收其运营权。对骗租、强租、倒包等不合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对不按流转合同履约、私自改动土地农业用处行为的依法告状,终止流转合同。

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4

1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土地流转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市、县两级均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协调小组。2009年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现场会议,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市、县农业部门在坚持农民自愿原则的前提下,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内容,每年进行目标责任考核。

2 制定政策措施,推动土地流转

近年来,天水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扶持政策,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09年以来,市政府出台了《天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关于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对流转行为、扶持政策等进一步进行明确和细化。麦积区政府出台了《三新阳片区高效农田和畜禽规模养殖建设奖励扶持暂行办法》,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五百亩以上的,由区财政按照退耕还林标准连续补助3年。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实现土地集约化、适度规模化经营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3 健全服务体系,促进土地流转

天水市把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作为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的关键,组建机构,健全制度,确定人员,明确职责,初步形成了市、县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四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重点开展土地流转的管理指导、供求登记、合同签定及鉴证、咨询评估、纠纷调处等服务。截至目前,市级及7个县区均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全市有65个乡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525个村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点,分别占全市乡镇和村数的57.50 %和21.10 %。麦积区于2008年率先成立了全省首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以此为依托建立了土地流转交易市场,为土地流转提供周到服务和规范管理。

4 开展试点示范,带动土地流转

天水市坚持先行试点、树立典型、示范带动、群众自愿的方式推进全市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市上首先在麦积区进行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通过培育经营主体、制定优惠政策、完善管理服务等一系列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了一大批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合作社和农户参与到土地流转中,探索和总结出了以山东威龙集团、沃丰果品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为代表的龙头企业拉动、合作社推动、专业大户带动、股份合作等多种土地流转模式并在全市进行推广。2011年全市又以土地流转规范化建设为重点,选择秦州区为全市土地流转试点县,其他县区确定2~5个乡镇开展了试点工作,为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结经验,探索做法。

5 强化管理服务,规范土地流转

天水市不断强化管理与服务,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指导各县区建立健全信息、备案登记、政策咨询、合同管理、合同鉴证、档案管理等6项工作制度。全面推行了省上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文本,严把土地流转对象核实、合同签订程序、合同内容完备“三关”,形成了流转双方有合同、村有台账、乡有档案、县区有备案登记的“四有”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流转行为和程序。

6 构建调处机制,助推土地流转

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5

一是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挥好市场配置农地资源的作用,必须健全稳定、明晰的农地产权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落实这一要求,当前最紧迫的是开展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农户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健全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按照中央关于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在今明两年扩大试点的基础上,后三年全面推开。

二是落实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重大政策。只有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充分的权能,才能使承包土地以更丰富的形式流转发展农业生产,充分发挥资源效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其中关于抵押、担保、入股的规定,都属于重大的政策创新。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融资的具体办法。

三是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市场体系。农地资源要顺畅流转,必须建立健全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培育流转服务组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流转。为此,要加快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等服务。探索建立土地流转价格监测体系,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流转价格形成机制。

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6

十七届三中全会深刻把握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明确提出要加快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建立现代化大农业。十报告对“三农”工作进行了系统论述,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并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山东寿光是中国蔬菜之乡,农业产业化起步较早地区之一,是全国改革开放30周年18个重大典型之一,是同志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联系点。为了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发展,寿光市在实践中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力度,既保护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又拓宽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新路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6.7万农户参与了土地流转

寿光市文家街道桑家庄村是蔬菜种植专业村,但20多年下来,已经有2/5的大棚由于设施老化遭到闲置,不仅产生不了效益,还浪费土地。因此,村里决定实施土地流转,统一规划大棚种植园区,每户农民掏10万元的建设费用,便可入驻这个种植园区。集中种植后,大棚数量从1000多个变为200多个,倒腾出来的土地可以搞花卉种植等其他产业,大棚数量虽然少了,但是农民的收益却增多了。“采光、通风,现在比以前强太多了。原先种两个棚,效益也不如现在一个的好。”村民桑显宾说。据了解,同样的面积,新大棚的产量要高50%。

寿光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中心,发挥蔬菜产业优势,做大培强特色农业,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全市共有农户23.1万户,承包土地面积119.6万亩,土地流转面积15.2万亩,占承包地总面积的12.67%,其中去年新增2.6万亩。通过积极引导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全市建立500亩以上的高端农业园区86个,60亩以上畜牧业园区380多个。全市有6.7万户参与了土地流转,签订土地流转合同6.2万份。

二、土地流转必须依法有序

土地是农民最主要的生产要素,进行流转,必须依法有序进行。从寿光工作实际来看,在规范土地流转方面,政府必须发挥好主导作用,这样才能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切实保护他们的权益。

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一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跟合同。一般按照提出申请、签订合同、备案登记(变更)和收益兑现的流程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都要签订书面合同;二是规范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对全市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机动地承包和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全面登记,建立台账72万份,一式三份,市镇村各存一份,并将信息录入微机,全市联网,实行了动态管理;三是规范确定土地流转收益。根据位置、等级、设施配套等情况,合理确定流转价格,切实保障农民流转土地的收益。充分发挥经管部门的作用,强化指导服务,依托镇经管站建立了土地流转交易大厅,及时为流转土地的农民和项目开发商提供政策咨询和帮助,并协调各方关系,处理相关矛盾。

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一是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去年以来,我市在“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为目标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寿政办发[2011]26号),以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中心,发挥蔬菜产业优势,做大培强特色农业,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土地流转模式得到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二是强化了金融信贷支持,培养重点种植、养殖产业基地,促进土地的连片开发和规模化经营。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切实解决群众贷款难题。去年寿光市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蔬菜大棚所有权”和“养殖大棚所有权”证书抵押向372个大棚种植户和农圣庄园、中慧养殖集团等31家规模经营大户发放贷款2.14亿元。

积极调解流转纠纷。市、镇两级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局专门设立了来信来访接待室,由一名同志具体靠上负责接访工作。在寿光民声网上开通了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政策咨询和纠纷投诉窗口,多渠道了解群众的呼声。镇级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室。坚持逐级调解、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当事人协商、乡村调解和市级仲裁等三种不同手段的特点和优势,因事制宜、综合运用,以求得最佳解决效果。

三、土地流转三大成效

增加了农民和集体收入。上口镇付吴邵村通过土地流转,全力推进股份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合作社、村“两委”与88户村民签订了土地租赁使用合同,共流转土地300亩,按每年每亩1200斤小麦的保底标准对村民进行补偿,赚钱收益共享,赔本补偿照付,保证了村民利益不受损失。“以前村民承包土地多分散化,而我们要做大做强。通过土地调整流转,村里进行规模化经营。原先每亩土地承包费200元,现在则到了每亩800元,这样在集体土地没增加、村民多分了地的情况下,集体收入反而得到增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派驻洛城街道南庄村“第一书记”田清科告诉记者。欣航蔬菜专业合作社所得收益除支付每年的土地承包费外,利润部分按村集体占20%、种植大户占70%、流出土地的村民占10%的比例“分红”。从而实现了村集体、村民和种植大户三方合作共赢。今年4月20日,欣航合作社一次性兑付村民土地租赁费22.5万元,村集体分红40万元。

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土地流转催生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了市场风险。目前,我市已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4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842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8家,土地股份合作社7家。带动蔬菜基地40万亩,80%的农户进入产业化经营体系。

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十报告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经过土地流转,一些生产要素向生产大户、龙头企业集中。同时,大量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他们到企业打工或经商,实现了由农民到工人和市民的转变,有利于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寿光是从实际出发,推行了迁村并点,大力建设新型社区,为消除城乡差别、破解二元结构、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四、当前土地流转存在困难和问题

土地流转总体规模偏小。目前土地流转面积仅占承包地面积的12.67%。

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土地流转大部分是以农户之间的出租、转包为主,以农户的自发和自愿为主,通过村集体或其他中介组织流转的比例仍然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