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可研报告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公共交通可研报告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公共交通可研报告

公共交通可研报告范文1

我国的线网规划起步早,受重视程度高,因此规划水平居世界先进行列。

土地控制规划是对线网规划成果的深化和落实。土地控制规划是在线网规划完成之后,对线路、车站、车场、附属设施的用地进行控制

1.概述

自从1860年伦敦出现世界上第一条地铁以来,城市快速轨道已经为人类提供高效客运交通服务200余年,在实践中突出显示出以下技术优势:

l由于采用集约化列车编组高密度运行,客运能力十分强大,系统效率高。

l采用独立专用轨道的封闭运营系统,因此速度高、系统稳定受天气等外界因素干扰小、安全性高。

l开发立体交通空间,可以不占用宝贵的地面道路空间。

l清洁、绿色、环保,符合人们对环境质量不断增长的要求。

l含量高,技术空间大。

即便是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依然没有开发出任何可以代替轨道交通独特优势的新交通方式。因此,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将建设轨道交通作为通过提高交通供给水平解决城市交通的根本手段,而且在1994年4月新加坡召开的国际市长会议上明确为化城市标志。我国早在1985年的《技术政策》蓝皮书中,基本确定了百万人口以上大城市的综合交通运输系统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主干的发展方向。在1995年实施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中也强调指出了“规划城市人口超过200万人的城市,应控制预留快速轨道交通用地”。

近十年来轨道交通的发展在国内大城市中得到了普遍关注,先后有接近30个城市展开了轨道交通和建设准备。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重庆、大连、长春、武汉、天津已开工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我国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发展,正经历着一个前所未有的。随着我国的高速发展,将会有更多的城市将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纳入计划,这也为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城市客运体系的骨干和城市最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的建设不但决定了城市交通发展的水平和方向,而且还对城市结构、土地利用和经济生活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我国轨道交通项目研究是一个从前期研究到后期设计的详细过程,体现了由宏观到微观,从全面到具体的研究特点。前期研究偏重宏观性、整体性、策略性的,因此掌握着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战略性问题,因此进行、全面、深入的前期研究,不但对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的运作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对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都要产生深远的影响。随着近年轨道交通建设的迅猛发展,我国在轨道交通前期研究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基本建立起完整的和体系,并且在丰富的实践中得到完善和发展。但是,不能否认目前的前期研究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争议并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如何正确审视我国轨道交通前期研究改进完善的空间,是本行业广大同仁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2.我国快轨前期研究的工作体系

前期研究特指总体设计之前的各阶段研究,对比设计阶段(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工作,前期研究体现出宏观性、整体性、决策性的研究特点。我国快轨前期研究的工作体系如下:

1)综合交通规划

综合交通规划是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的宏观研究。通过综合交通规划,将明确轨道交通在本城市中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机会,具体来讲就是要回答城市“是否需要建设轨道交通、什么时候建设轨道交通,轨道交通扮演什么角色”这些战略问题。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我国基本上所有大中城市都完成了综合交通规划工作。

2)线网规划和土地控制规划

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就是要根据城市现状条件和规划目标,在详细分析交通发展和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确定适应未来城市交通要求的轨道交通线网结构和保证可实施性的专业要求。线网规划的具体目标主要包括下述方面:

l分析轨道交通线网建设各项前提条件和边界条件

l确定轨道交通线网的规模和可能的变化范围

l规划科学的线网构架方案和走廊位置。

l进行一定深度和广度的专业研究,保证必要的工程可实施条件

l制定修建计划并分析影响因素

l协调轨道交通与城市其它交通系统的关系

目前我国的线网规划方法内容体系呈现以下特点:交通分析为主导;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静态和动态相结合;近期规划与远景方案相结合;稳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应该看到,我国的线网规划起步早,受重视程度高,因此规划水平居世界先进行列。

土地控制规划是对线网规划成果的深化和落实。土地控制规划是在线网规划完成之后,对线路、车站、车场、附属设施的用地进行控制,保证未来的建设条件。同时对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利用性质进行调整,适应大容量交通方式引入后对周边土地发展的刺激和引导作用。

从目前掌握的资料看,全国约25座区域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都进行了不同深度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但完成土地控制规划的不到其中的三分之一。

3)客流预测

客流预测通过交通预测模型,在分析现状交通情况基础上,对各年限内轨道交通线路的客流规模、分布、特征、规律进行预测。客流预测是进行轨道交通建设必要性、系统规模选择、系统建设效益分析,各项专业设计的基础和前提依据,因此客流预测工作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前期研究体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目前基本采用“出行产生—出行分布—方式划分—交通量分配”四阶段预测法,理论发展和运用水平基本与世界同步。

4)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

工程可行性研究是设计前期研究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步工作,是项目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在这个工程中,主要是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结合城市具体情况,研究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内容研究内容如下:

l明确重大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

l根据客流预测结果,框定系统设计规模

l选定线路走向、三维空间位置以及车站位置和基本形式

l选择土建结构形式和施工方法

l制定行车组织方案

l车辆选择、运营保障和环境保障机电系统集成,以及对应的国产化安排

l车辆基地选址、功能分配和布局

l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l资金筹措和经济效益评价

进行“预可”的主要目的实际上是希望在“可研”之前,回答“项目是否可行?工程是否可行?经济是否可行?”这三方面问题,为编制《项目建议书》和项目立项评估提供依据。从目前编制情况看,“预可”和“可研”除工作深度差异外,二者在工作目标和研究内容上并无明显区别,因此这两个阶段可以近似看作是一个阶段。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约约15条线路的预可或可研报告,已报请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评估。

3.前期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思路

3.1改变局限于轨道交通系统本身的思路,建立交通一体化思想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土地功能布局的发展,未来中国大城市客运交通系统,一般会采用以下模式:以快速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个体交通为补充。应该看到,未来城市客运的交通的主要矛盾,是如何构筑对于私人激动化交通有竞争力的公共交通,而不是如何处理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的竞争关系。因此快速轨道交通和地面常规公交构成的公交系统,是一个相互支撑的协作体系。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骨干系统,在未来的城市公共交通交通系统中将占据主导地位。由于在服务水平、服务范围、建设投资、交通可达性、行为习惯等几个方面与地面交通的区别,快速轨道不能替代地面常规公共交通和个体交通。快速轨道交通骨干客运地位的实现需要其它交通方式配合和衔接。它与地面交通衔接的合理性对整个城市交通的正常运营起决定作用。因此,在线网规划完成后,应及早开展快轨与其它交通方式的一体化研究,由于这项规划非常复杂,非本项规划所能解决,必须以专项形式进行研究。在此只列出规划要点,对其作出框架性的分析。

3.1.1交通一体化规划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地面交通和快轨交通的合理衔接,处理好城市客运系统的不同层次、不同功能、不同服务水平的交通模式之间的关系,使客运系统中线与面有机结合,相互补充,共同发展,形成统一的城市客运体系。

2)地面交通与快轨交通的良好衔接,可以在充分发挥各客运子系统的作用基础上,加强子系统之间的相互渗透和互补,减少不必要的竞争,从而提高整个城市客运网络的运行效益,提高公共交通在客运市场中的比例,确立以公共交通为城市交通主导地位。

3)地面交通与快轨交通的良好衔接,可以缩短人们的出行时间、提高舒适度,从而可大大提高公交系统的服务水平,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刺激城市公交的发展,优化城市居民出行结构。

4)促进城市公交系统规划的完善,尤其是完善线路和枢纽的分布、规模和建设计划以及对应道路、用地的配套规划。

3.1.2交通一体化应达到的目标:

1)从宏观的角度把握城市的公共交通客运供需体系,使该体系供需平衡、层次分明、各要素搭配得当,系统运行通畅。

2)指导快轨站点周围土地规划,使建筑发展与交通发展协调一致

3)收费、票制和各交通公司财政运做一体

4)提出具体规划方案,建立以快速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共电、汽车为主体,中小巴、出租车为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以满足城市现代化运输需求。

5)对地面交通与快轨交通的衔接体系进行层次分析,从而为确定公交体系的主骨架、优化城市内部公共交通线路、枢纽和站点布置。

6)提供良好的换乘空间和设施,通过对站点综合规划设计,合理组织换乘客流和集散人流的空间转移,达到系统衔接的整体化。

3.2避免以道路网规划思路进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重视轨道交通专业性研究

l从交通系统通道上讲:道路是开放性的、直接互通的网络系统;轨道交通是封闭性的,间接互通的网络系统。

l从交通系统载体上讲:道路上的交通载体是汽车,汽车运行的特点是方向灵活、彼此干扰、客货混杂;快轨系统上的交通载体是列车,运行的特点是方向一定、干扰较少,客运为主。

正是由于其系统管道和交通载体的不同,这两大交通系统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网络形态、网络节点、中心区网络影响、环线功能、对沿线土地发展影响等多个方面。由于道路网络建设发展较早,规划理论和经验比较成熟,因此在快轨规划的起步阶段,比较多地借鉴了道路网络规划经验。随着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理论的逐步完善,业内人士应逐渐认识到与道路网络规划的区别。由于这些区别的存在,就必须注意在规划和建设阶段,协调二者的关系。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是技术非常复杂和专业的系统,而规划的可实施性受多方面技术因素的制约,比如修建计划、车辆基地配置、运营组织可行性、三维的线路方案、换乘站形式、联络线建设等许多因素均能直接决定规划能否实施,因此线网规划可实施性的研究是专业要求非常高的规划。目前一些线网规划由于种种原因,专业研究非常欠缺,甚至只进行所谓概念规划不进行起码的专业可行性研究,这样的规划是否具有价值是值得怀疑的。

3.3客流预测工作中的

客流预测是线网规划中进行定量的主要手段,因此客流预测工作的好坏直接线网规划的效果。但从线网归划中的客流预测情况看,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主要表现在:

1)城市模型还未完善建立:

建立完善的交通预测模型有三个基本条件:

l对现状交通情况长时间、大范围的调查资料,并且这些资料能够不断得到更新,同时这些资料应是真实的。

l具有、先进的交通预测模型,并且得到长时间调教和运用,各项预测结果能够大体符合城市交通。

l具备既熟悉交通预测模型,又熟悉城市实际情况,同时对城市交通发展顾虑有深刻理解的模型操作人员。由此可见,以上基础数据采集、模型建立、模型师队伍建设三项工作,都需要长期的、扎实的基础工作,这需要获得城市相关政府部门足够的重视和投入,还需要专职的机构运做和维护。但应该承认,除国内几个特大城市比较重视这方面的基础工作外,多数城市还停留在购买模型或提升模型算法的水平上,现状交通调查工作非常欠缺(大多数城市只有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的全民OD调查资料),这实际上是目前建立交通模型工作最大的误区。

2)我国正处在经济飞跃式发展阶段,对未来交通发展规律确实难以把握

交通预测的基本原理,是通过对现状交通规律的分析,推演未来交通发展规律。欧美发达国家的城市发展已经趋于稳定,其交通发展曲线比较平滑,未来交通规律把握相对容易。我国正处在经济飞跃式发展阶段,交通发展曲线呈阶跃形态,发展规律曲线离散较大,且影响条件中的不定因素很多,因此在进行模型参数标定时十分困难。改进这方面的问题将对模型操作人员素质提出较高的要求,不但要具备模型分析扎实的基础知识,还需要家的眼光和家的感觉,因此模型师应特别注意扩大和丰富自身的知识结构和思路。

3)难以建立土地发展和交通预测的动态联系

土地利用和交通之间有明显的互动联系,但是目前的客流预测工作对土地开发强度影响基本不能作出动态的反映。尽管土地发展和交通预测方面都有各自领域内的分析模型,但由于两类模型的理论和数学语言差异很大,而且从事土地发展和交通预测的人员对彼此领域研究甚少,因此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现在实际工作中将这两个方面的研究联系,并实现模型兼容,因此对彼此的考虑只能是定性分析或静态层次的。这实际上是整个规划领域存在的一个突出的技术瓶颈,但这个问题不解决,客流预测工作就很难保证可信性。

4)缺乏交通影响分析研究

客流预测的工作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轨道交通内部客流增长及特征进行预测,二是对轨道交通对于城市综合交通影响进行分析。现在,对轨道交通自身的客流预测工作进行得比较深入,但对外部交通影响的工作进行得不够充分,难以回答“轨道交通建设后,城市交通的变化是什么”这样的问题。

3.4由工程可行性研究向项目可行性研究发展

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回答三方面问题“项目是否可行、工程是否可行、经济是否可行”。但从前文谈到的研究和侧重点上看,目前可研的重点是回答“工程是否可行”,而且工作越来越深,已经涉及到许多后期设计过程的研究内容。而在国家或城市相关部门决策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时,实际是进行项目上马与否的宏观决策,最关心的研究依据应该首先是“项目是否可行和经济是否可行”,既影响城市格局、交通发展、国民经济、人民生活等宏观方面,而工程问题实际上是可以放在设计阶段详细研究的。因此目前的可研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而作为一部回答项目是否可行的研究报告,应主要研究以下几个方面:

l城市土地规划发展目标与项目的协调性

l城市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与项目的协调性

l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对城市交通的改善和影响

l项目与城市综合交通一体化研究。

l项目主要技术原则和几种可能的工程方案

l项目建设的国民经济评价

l项目运营公司财政分析和预测

l环境评价

3.5进行科学的系统规模决策

系统规模的确定简单来说就是根据诸多影响因素,确定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各年限内的车辆类型、车辆编组、运行间隔、旅行速度等重要参数,明确系统客运能力。由于系统规模直接影响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周期和客运效果,因此系统规模问题是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长期以来,国内对系统规模的决策完全依靠客流预测,这种做法已经被《地铁规范》等国家技术标准明确作为设计规范。其实,这个决策过程值得商榷。

1)客流是交通需求和交通供给之间的动态平衡

客流是由众多不定因素影响下的动态行为结果,如将这些因素简化,则可以这样描述:客流规模是交通需求和交通供给之间的动态平衡状态。因此科学的观点是一定的需求决定一定的供给,而一定的供给也影响着需求。目前客流预测工作为计算客流,实际上将交通供给静态化:假设轨道交通系统是一个能力无限大的系统,有多大的客流需求都可以运输。即便这样,其它影响因素如土地发展风险、票价、城市道路能力、人们的行为习惯性和不确定性还是会对客流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客流应是一个范围而不是一个定值。其实,不同的交通供给也决定了客流需求。比如需求预测要求修建一条客运能力4万(单向高峰小时)的系统,但如果只修建一个客运能力2万的系统,实际客流需求肯定就要降低。那么需求减少是如何产生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需求被抑制,部分需求转化到其它时间或其它方式。因此,客流是动态的。

2)轨道通运输服务对象

城市交通方式应服务于决大多数人在决大多数时交通需要。不同的服务对象范围的框定,直接决定了系统的规模和系统效益的风险。但目前轨道交通系统能力是针对高峰小时最高客流断面。而多数情况这个断面出现时机不到线路长度的1/10以及日客运时间的1/10。因此系统能力的浪费是显而易见的。

3)运营效益和风险是轨道交通生命力的根本

世界轨道交通发展经验说明,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轨道交通运营部门的运营效益(运营成本覆盖率),而除去人为因素,决定运营成本最重要的因素是系统规模和客流风险。

4.结束语

总之,轨道交通前期研究是宏观性、战略性研究,决定着轨道交通发展方向性问题,为城市相关领导部门提供科学、全面的决策依据。因此轨道交通建设者在继承发展前期研究取得的成果时,应以科学的精神,保持一定的否定思维,推动前期研究的学术完善,这将对轨道交通的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1]《城市轨道交通》——毛保华、姜帆、刘迁等著,科学出版社2001年

[2]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与快速路——刘迁,《地铁与轻轨》2000-3

[3]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可行性研究——施仲衡、王策民,《地铁与轻轨》1998-4

公共交通可研报告范文2

关键词:会展场馆 规划 选址 建设

一个城市新建会馆的选址,对区域内会展经济的发展可谓举足轻重。这其中的道理很简单,会展中心是由政府巨资建设的一个大型建筑、公益设施,其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而体积庞大的会展中心毫无疑问地对周边环境产生着重要影响。

虽然会展产业是高效益、无污染、高收益的产业,但其在区域环保(会展中心所举办的会展活动期间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噪声、有害气体等污染)、制造交通拥堵(会展中心举办展会活动的布展、车展期间需要交通管制,甚至在参展期间也要进行交通疏导)、资源浪费(由于城市新建会展中心多被赋予“标志性建筑”,在展览淡季甚至要面向社会开放参观其展厅,对超大空间使用的空调、人力资源等都会造成巨额费用增加)等方面有着不可回避的弊端,这些弊端甚至对大环境起着“引导性决定作用”。

会展场馆一旦落成,也就决定了会展业借以发展的空间地理区域,这一区域内各种基础设施,包括它的相关配套设施、道路交通状况等,这成为会展业的宏观运行环境,环境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会展中心甚至整个会展行业本身的发展。正因为如此,会展场馆的选址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认为,会展场馆的选址必须考虑以下因素:

1.城市边缘与瞬间聚集大量人流

一个成功的主题展会活动,例如房展、车展,在衡量其规模时,常引用“十万人大型展会概念”,一般而言,这是一个大型展会的标尺。

人们首先会担心会展场馆所带来的交通问题,于是会展场馆的选址是在CBD还是远离市中心又成为一种争议,如何平衡规划和发展之间的冲突已经成为必须思考的重要问题。

为缓解城市尤其是市中心日益加重的交通压力,目前国内一些大城市在制定规划时,通常采用“薄弱市中心”的发展模式,类似会展场馆这种可以预见将会给城市交通带来较大负效应的建筑设施,通常会被考虑安排在相对的区域内。有关资料显示,每次大型展会可以为举办地及其附近区域每天增加约10万至15万人次的人流量,而解决这些人流需要数百台大中小型车辆,每隔5-10分钟一趟不断循环往复运载客人。可以想象,如果是在市中心举办这样的展会并非易事。

在理论上,新建会展中心应考虑在城市边缘相对开阔的区域里,但也不尽然,会展场馆选址需要考虑的是功能是否单一。如果会展场馆只是作为传统展会的功能使用,经营比较单一,那么占地面积庞大的设施会给周边的影响将是片区活力不足、昂贵的土地价值无法充分体现、土地资源使用浪费等问题。

那么,会展场馆的选址究竟应该从什么角度做取舍呢?

我们应该理性地做出判断:一个地区在是否配备顺畅交通网络的同时,是否有完备的公共交通系统。

在自然发展状况下,城市交通的建设永远无法满通需求的增长,即使会展场馆不在城市的CBD,也不能说就不会产生交通拥堵。当越来越多的人驾驶私人车辆进入会展场馆时,城市中心的道路会“供不应求”,交通压力得到缓解的前提是道路的保障。

我们知道,路网密度可以减少出行的距离(去某个方向不必非走一条路,而是有多条道路可供选择),这从本质上减轻了交通的负载。并且,加大路网密度可以增加城市临街地块的数量和各地块的临街面,也是提升土地价值的重要途径。美国纽约的路网密度是平均每60米就有一条路――在体现商业价值的同时,规避了交通运力的紧张,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多赢的高明举措。

2.交通和城市接待能力

在我国大部分城市,交通需求的大幅度增长已远远超过了交通供给的增长,市区道路网以及城市运输服务系统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行状态,已逐渐失去了应有的整体调节能力。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大规模的会展活动给一个城市带来沉重压力。

然而,城市交通问题并不是无法解决的。要改善城市交通状况,缓解由于展会、节庆、赛事等大型活动给城市带来的压力,重视如下环节有利于我们对问题的解决:

(1)轨道交通建设。实现人的快速移动,轨道交通(包括地铁、轻轨和市郊铁路)是有效的手段,城市轨道交通具有运输量大、速度快、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等优势。在新建的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主人口,已经预留了城市轻轨汇合天桥,以方便后续建设的通道衔接。

(2)发展公共交通。将完整的轨道交通网和公共汽车运输网相结合,市内公交站设计合理,站距短、换乘方便,更主要的是要有鼓励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来保障。我们仍以郑州会展中心为例,其主人口的外广场,规划为多路城市公共交通汽车的调度总结,其体量足以满足大型活动的要求。

(3)城市规划督导。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及城市建设的严格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要以可持续发展为方向,统一规划并监督管理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当然,作为会展产业宏观环境之一的城市交通问题,仅仅靠改善城市结构和交通状况来解决问题还是不够的,作为会展行业本身也应该从自身着手解决它为城市带来的负面效应,扫清会展业发展的障碍。会展场馆的选址无疑是制约城市交通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其对展馆效益和城市会展业的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大型会展活动的特点,是在会展活动举行的周期内,伴随着参展、观展、布展、撤展等人群的到来,城市的综合接待能力也上升到一个阶段性的极致。除交通运力外,食宿等均会面临巨大的考验。

一个城市建设会展场馆,不仅取决于政府的经济导向,也应该客观地分析综合接待能力。例如,一个城市具备多少住宿接待床位,这其中包括多少个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低,包括多少个在会展场馆辐射半径4公里之内的,都决定了其接待与交通双重问题的综合因素。

3.新城区建设的拉动作用

将会展场馆建在新区CBD,在新城市的开发之初,是最好的选择――这是因为开发初始的新城区几乎是一片空地,空空荡荡的。而政府除了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还需要说服包括房地产投资商、行政事业单位等在内的机构迁入,这就需要有一个强大的吸引力。于是,会展经济与会展场馆独特的拉动作用显现出来了。

一个城市要发展会展经济,应该先对城市的会展发展进行规划,然后考虑建设会展场馆的具体建设。在规划设计会展场馆之初,就要准确定位在这个城市、这个会展场馆,将来合适举办什么展会,什么条件可以满足流动性展会的要求,等等。

由于每一个展览会的参展商不同,使得每个展览所要求的举办条件不尽相同。从对会展场馆场地的要求,到对整个城市的要求,不仅是交通、食宿等基本问题,甚至还包括开放街区广告权等个案条件。由于很多条件只能由政府协调解决,所以这里也凸显了会展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这只无形的手。

1.周边配套

作为一个中规中矩发展会展经济的城市,一般而言其会展场馆的建筑面积总量在10万-20万平方米的规模,其销售情况是较为乐观的。由此,拥有同比例面积的服务类别建筑物、宽阔的室外展场、足够的停车空间等,技术史会展场馆的共同特征,即规划要素。

作为会展场馆所服务的对象――大规模的展会活动,除了展会所必须的场地设施以外,在会展场馆内部还需要规划包括诸如信息咨询、新闻转播、快餐休闲、纪念品销售和不同等级住宿等配套的服务设施。而对于周边的会展活动配套,则需要地铁、轻轨、公共交通、商住酒店和餐饮等方面的城市功能设施。

(1)信息咨询

到达展会现场的人群希望了解展会本身的资讯,以及举办展会活动的城市所在地及周边的旅游景区、城市交通、气候天气、商业购物等情况。因此提供完备的信息咨询设施是非常必要的。

(2)新闻传播

举办展会开幕式、会等,参会媒体都需要新闻中心的支持;参会的展商同样有使用现代通信设施的要求。而一些现代展会,更包括视频转播等要求。

(3)快餐休闲

无论布展还是撤展亦或展览会举办期间,现场所汇聚的人群都有着“快速简餐”的消费需求。当然,对于一些商务活动,包括较高级别的餐饮、会务及休闲场所,也需要在适当的位置安排快餐服务。

(4)纪念品销售

参展商、参观的专业观众等都会对展会纪念品以及举办展会城市的旅游工艺品感兴趣。在这方面,这个群体更像是游客,所以其购买力也是不可低估的。

(5)展览服务机构

邮政、快递、商务中心、广告制作、物流、机械租赁、日用品零售、通信、物品寄存、鲜花租售、翻译、票务、rr服务等都是展会活动当中随时需要的服务,这些在会展场馆的内部规划中都必须预留位置。

(6)其他城市功能配套设施

多重城市交通运力、紧邻酒店接待能力,都需要有6-10万人的容积消化能力。另外,大型会展场馆还留有用地进行绿化和环境处理。它们共同的特点是在会展场馆各展厅之间或主要的轴线上设置绿化休闲场地,供参展、参观者使用,并可适度变更用途,开展多种室外展示活动。国内目前通行的做法包括“浅草砖”处理,不仅使绿化率得到大幅度提高,更满足了多种功能的使用。在场馆,特别是主要人口周边进行大规模的景观设计,如大片的人工湖,对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改善小气候及消防都很有好处。

2.应急疏散与导视系统

国外成熟的会展场馆多以适当的单体展馆建筑以连片开发的“队列式营房系列”,并预留后续开发的规划用地的设计构想。为避免会展场馆周围的瞬间拥堵,以“放射状道路框架”进行规划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一般展馆群体架构呈狭长分散型,而非集中聚集型,这是为了避免因展馆过分集中而带来的车辆拥堵,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集散。这样既可以使观众有效参展,又能发挥展馆优势,举办品牌展会。在会展举办旺季(一般而言,每年的3月底起至6月,以及9月、10月均是会展旺季),有时会出现两个以上的展会同期召开,或是会期交替(即一个展会的布展及开放期与另一个或多个展览会的开放及撤展周期相重叠)的现象。这时,独立的展馆与狭长结构,相对分散的规划就会显露出优越性。包括我们前文所提及的“十万人大型展会活动”,对人流、车流的交通协管都有着很高的要求。

会展场馆有着等同于机场、火车站等公共设施的重要地位。从应急疏散到科学导视(参加展会的车辆、人员,大多是第一次到达一个城市,且时间短暂,来不及熟悉与适应),都需要引导系统。从城市的高速公路出口开始,一直到城市的主要道路,并延伸至会展场馆所在地,均应设有大量的指引会展场馆的标志或以醒目的logo(即会展场馆标志)指引道路。几乎所有的会展场馆都拥有一个地标性的高塔或建筑,这些塔楼一方面在整个城市当中可以起到地标的作用,另一方面在会展场馆内部它们也是视觉中心,是定位的最佳坐标。

由于会展场馆的规模庞大,因此在展馆内外及周边均应拥有明确、清晰、高效率的标志系统。这对于来访者方便地到达会展场馆所在地,寻找停车场、主入口,乃至在场馆内高效地到达目的地都极为重要。为避免人行走在大体量的建筑群中产生渺小感、陌生感、迷失感,进而引起疲劳、焦虑等不良感受,简约易懂的标识指引非常重要。

通常的建筑手段是采用矩形的空间或明确的轴线来进行方向指引。同时,单元化的展厅设计能够加快人们熟悉陌生环境的速度,各种服务设施的规整布局也更加便于寻找。而利用标志指引方向则更是所有会展场馆必须使用的方法,通过数字、字母、图案、色彩等鲜明的形象来清楚地表明各个场地和建筑物的性质和方位。另外,展位的布局也必须将正对各展厅入口的通道留出,从而达到容易识别的目的。

3.交通道路运力保障、停车设施

前边讲到的会展场馆的周边交通规划,是为了应急疏散之需;那么在交通运力保障上,同样要进行合理的规划。

(1)交通方式的选择分析

一个大型的展会活动,对于参展商及参观的专业观众来说,可选择的交通手段包括公路、轨道、航空、水运等方式。一般而言,在城市中可乘坐公交车、城市轨道或自驾车;来自临近地区的可选择铁路交通或长途汽车;来自周边国家的可供选择高速公路、航空或游船,部分也可以自驾车;路程相距较远的宾客则首选乘飞机,再选择城市公共交通。因此,会展场馆可以根据宾客的性质、数量及来去方向估计各种交通方式的流量,进行合理规划布局,缓解局部交通压力,并可以计算出静态交通量需求。

(2)主人口的布局

大型会展场馆往往需要设多个主人口,分布于几个主要的方向,既利于大量人流货流的集散,也有利于同时举办多个展会而互不影响。主要的人行人口和货物入口也要分别布置,即“人车分离”。

需考虑会展场馆的各入口与主要道路、停车场、轨道交通及公共交通站点的关系,这是会展场馆与外界高效联系的关键。主入口一般可设于轴线的各个端头或均匀在整个场地的四周,而对于“分散布局”的会展场馆,主入口也可分地块进行布置。

会展场馆往往需要建设大面积的停车场或停车楼。根据国际数据统计可以看出,大型会展场馆的停车量一般达到不低于每千平方米展览面积70辆的标准。

(3)停车场的布局

会展场馆都会在不同的人口附近规划并提供多个停车场。其中有一两个大的集中停车场,这些停车场还可以同时兼做室外战场使用。

以处于世界会展发展领先地位的德国为例,科隆会展场馆共有22个停车场,可停车场到主人口一般不超过两三百米。个别大的停车场远离主入口,则会在这些停车场和场馆之间设专用穿梭巴士。如杜塞尔多夫会展场馆的1、2号停车场距会展场馆达1公里以上,它就用穿梭巴士来取得联系。

(4)轨道交通站点的布局

会展场馆的交通规划都应该包括地铁、轻轨和城市铁路在内的轨道交通的直达站点。

轨道交通运力大、效率高,是会展场馆集散人流最便捷的交通方式之一。在各会展场馆主入口附近设置的地铁或城市轨道交通站点,距离一般也不会超过300米。

(5)公共交通站点的布局

在中国的多数城市,城市交通的主要形式还是以公交车为主。会展场馆主入口附近应该设有公共汽车、区间穿梭巴士和出租车停靠站。可根据会展场馆的规模设计公交线路,一般都有直接通往飞机场和城市场馆的线路。

需要强调的是,会展场馆在公共交通的服务上应该做的更加出色,在所有与展览相关的印刷品、场馆中张贴的平面图以及多媒体信息点,均须提供交通方面的信息和详细的交通示意图。

要避免庞大的会展活动所带来的周边交通问题,对展会的明确定位和对专业观众的区分,也是加强对展会控制、减少观众流动量以及提高展会质量的有效途径,在展馆的规划工作中应多加重视。

会展场馆最为基本的功能设置,是满足展会活动的组织、举办。而由于主办方的不同,加之展会活动发展的专业化特点,其个性要求越来越显特殊。像“展厅吊点承重”、“展厅地面地下管沟设施当中的压缩空气接口”等非标准配置,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规划为“亚标准配置”。

1.展厅与室外展场

会展场馆室内展厅的主要硬件要求是展厅的地面承重和展厅层高。

就会展场馆举办的展会活动而言,地面承重与展厅层高都是对硬件的要求,如对展厅承重能力的要求最高的重型机械展、对展厅层高要求最高的帆船展,都属特例。就目前国内外先进场馆的设计而言,单层(展厅仅为一层结构)每平方米承重5吨,基本上能够满足大型机械展览的需求。若建有二层,则每平方米承重1.5吨即属配置到位。展厅层高的上限,一般以13-16米为标准配置。

当然,这些参数都是相对的,一个新建会展场馆的建设依据,主要来自自身经营的定位即服务于什么样的对象。

我们知道,规模巨大的会展场馆一经建成,硬件方面的条件是很难改变的,因此只能在建设规划阶段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由于会展场馆大多有开阔的室外场地,分别可用作开幕式、临时停车场等。对于一些大型车辆或机械展览,可作为室外场地进行出租。可以说,室外展场的应用在我国是非常广泛的。

2.吊点承重

“吊点承重”远不如“地面承重”为业界人士所重视。但由于现今展会活动的多样化,参展群体宣传的多样化,使得展厅空间的利用率升高,由此而引起的吊点悬挂成为一种新兴的展会活动需求。

由于会展场馆多为大空间室内建筑,屋顶形状多为弧形,吊点距离地面一般最大净高度为20-30米,最小净高度为14米。加之吊点均匀分布在屋顶钢梁的次梁下部,纵横间距均为符合标准展位的区间划分,即6米×6米。根据多数会展场馆提供吊点服务的规定,一般只能在吊点上悬挂物品。单个吊点允许悬挂的重量为100公斤,单件悬挂的物品重量超过20公斤的视为重物悬挂。超过100公斤以上的悬挂物品多不被接受。

展会举办期间,由于参展观众人数众多,且吊点下方常聚有人群,因此会展场馆对于吊点的管理应该严格、规范。

悬挂吊点服务的注意事项包括:

(1)预租申请:悬挂作业因受到展厅地面展位搭建和布展时间的限制,需要对预租进行报批,一般可由主场承建商提前向展馆提出申请。

(2)申请资料:包括拟悬挂物品的名称、尺寸大小、材质、重量和内容,以及准确标明拟悬挂物品的平面及高度位置的图纸。

(3)物品提供:一般需在开展1-3天向展馆提供拟悬挂的物品以备审核。

(4)现场申请:因为特殊原因必须在现场提出悬挂申请的,可到现场服务台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5)收费:展馆悬挂的作业为有偿服务,价格根据不同展馆、不同展会而不同。

(6)现场配合:因悬挂作业难度大,不易调整,因此除需要提供准确的悬挂点定位说明外,还需要安排专人在现场配合展馆工作人员进行悬挂作业。一旦悬挂到位再提出悬挂调整的,将按二次悬挂作业处理并收费;因展厅内的悬挂作业受难度要求的限制,尤其受消防监控(各展厅一般均设有双波段火灾探测器和红外光束图像烟感探测器)的限制,不可能在任意点。任意高度提供悬挂作业服务,定点也不可能达到完全精确,因此左右、前后、上下偏差在半径为2米范围内的,将视为正常偏差,不予校正。

3.地下管沟设施

无论是“标准展位”还是“特殊展位”,在布展、参展期间均有多种需求,如强弱电力、压缩空气等。展位的配套设施按国际惯例,由PDS综合布线,强电、弱电、信息、给水、排水、压缩空气等必须经地下管沟到达各个展位。这就要求地下有预埋的管线、管井设施。

地下管沟也称综合管沟,也就是“会展场馆展厅内部管道综合走廊”,把电力、通信、燃气、供水等统一规划、统一布线,各种管线集中铺设和集中布局,从而避免管线地下分别直埋造成的混乱。减少因铺设和维修各种管线对道路、绿地重复开挖,不会影响展厅内地表平整。

地下管沟来自于“城市地下管道综合管廊”,在国外称之为“共同沟”,英文名称为“u-tilitytunnel”,是指将设置在地面、地下或架空的各类公用管线集中容纳于一体,并留有供检查人员行走的隧道结构。欧洲是地下管道综合管廊的发源地,早在1833年,法国巴黎就在系统规划排水网络的同时兴建共同沟。

以北京新国展为例,每组展厅地下沿建筑四周,建有总长5公里、占地面积3.4万平方米的地下管廊,供电、供水、排水、压缩空气等各种机电管线从管廊上方走过并送至各个展位。管廊中设有计量表,以方便各类能源的分展位计量。

这种在地下修建管廊的设计方法,十分便于设备管线的排布、管理、维修以及调整,适应现代化展会的需求,有效地利用了地下空间。

4.通道与人车分流、配套区域

会展场馆的通道设置非常严格,从人口的长、宽、高,到单个展厅设置出入口的数量,相隔多远设一个出入口,车流与人流通道怎么样布局等。

一般而言,观众入口的高度不应低于2米,宽为5-7米;展品入口不应低于4米,宽不应小于8米;均应有多级次的步梯、直梯及楼梯可便捷的通达各处。

此外,会展场馆在接待展会过程中,除了对主办方、参展商等有服务的义务之外,也需要对参展观众提供相应的服务。

会展中心整体所需要的配套内容较多,因此对配套区域的规定,以及在功能设置上予以相应的呼应,都是非常必要的。

在会展场馆的主入口,需要考虑设置的配套区域包括:主办方服务中心、观众登录厅、行李寄存处、信息栏、广告位等。

由于要考虑多个展会同时举办的人流趋势,在展厅多个次要入口要设置卫生间、休息厅、参展观众电子扫描检索处、残疾人通道。

人流通道视整体结构而定,而车辆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8-10米,转弯半径不小于21米。尽量考虑人车分流,所谓人车分流,是车行与步行完全独立的道路系统,即在道路上将人流与车流完全隔开,互不相干地各行其道。包括车辆专属通道区域、人行天桥、人行过街地道,以及步行街、步行区等措施。

这种分流体系很好地解决了会展场馆功能使用上的安全隐患。其路网布局应遵循以下几条基本原则:

(1)进入会展场馆后,步行道路与汽车道路在空间上分开,设置步行路与车行路两个独立的路网系统。

(2)车行路应分级明确,可采取围绕会展中心或周边配套区域布置的方式,并以枝状尽端或球状、u型状尽端路的形式伸入各车辆入口。

(3)在车行路周围或尽端,应设置适当数量的停车位,在车行路端头应设回车场地。

(4)步行路端应贯穿于会展场馆各展厅区域,并将绿地、室外展场、公共服务设施区域串联起来,并伸入到会展场馆正面入口,起到连接会展场馆各部分的作用。

5.智能化和导视系统

会展场馆对智能化技术的要求非常高,会展场馆的内部导视系统,也应是非常细致与讲究的。一个设施庞大的会展场馆,会让人感到空间巨大。而展会活动本身所吸引的参展商、专业观众,大多也并不是经常在这样的环境中进行活动。于是,一套必要、清晰的导视系统就显得格外重要。会展场馆的导视系统设计,一般的分类主要包括:主要为到达会展场馆的观众提供的导视标识,为管理者以管理为目的的区域标志和设施标识,以及通常所规定的标识类导视内容。

凡涉及在整个活动区域当中的人流、货运,均需要有翔实的导向标识。会展场馆当中的展览通道、出入口等,均应铺以导视牌、问讯处、垃圾投入点等。会展场馆众多的出入口和紧急通道,是供特殊情况下人流疏散使用的。在国外,对于举办大型活动的会展场地,强制要求展馆有能力在5分钟内将所有人员全部安全疏散完毕。

在国外,会展场馆等大型建筑物内部,还普遍采用一种“夜光指示牌”,即使在夜间熄灯后或是遇到突发事件断电时,也不影响其功能。

6.会展场馆建设可行性研究

一个城市发展会展经济之前,必须要有准确的定位,即通过科学的可研究报告为城市会展产业定位――“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会展场馆”,以及“这个会展场馆是什么样的会展项目服务”等。一般而言,这样的可研究报告包括如下一些基本要素:

(1)城市发展会展产业的优劣条件。包括地域因素、城市配套因素、经济及产业因素、城市定位因素等。

(2)规划、经营的总体定位。如举办展会的规模、类别等。

公共交通可研报告范文3

2方法

为避免项目社会评价因国内经验不足而流于形式,充分采纳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在设计阶段即聘请社会专家和专业社会调查队于2008年10月在四个项目市展开公众参与评价的实地调查。调查中针对各利益相关者的不同特点充分运用了以下方法:(1)文献法:收集项目区交通路网的资料,以及交通部门和市政部门的相关资料。(2)座谈会:包括居民座谈和机构座谈,旨在了解目前的交通现状和其对本项目的需求、意见和建议。(3)深入访谈:重点考察包括弱势群体在内市民的交通需求和建议。(4)参与观察:公众参与评价前,对城市交通状况,特别是项目所涉及的地段进行实地勘察,掌握交通现状,并针对座谈会与访谈所提的问题地段进行勘察和核实。(5)问卷调查:问卷内容涉及项目区和非项目区居民出行基本情况、对交通路网、道路基础设施、交通综合管理和安全方面的满意度及需求等方面。其中,本次问卷调查采用目的抽样的方式,每个项目市抽取3~4个项目区的社区与1个非项目区社区进行问卷调查。在每个社区,由经过培训的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配合,随机选取调查样本。四个项目城市共发放问卷1100份,经问卷鉴别和逻辑筛查,回收有效问卷840份,有效回收率为76.36%。其中项目区有效问卷677份,非项目区有效问卷163份。

3芜湖为215份,占问卷总数的25.6%;淮北为168份,占20.0%;安庆为253份,占问卷总数的30.1%;六安为204份,占总数的24.3%。问卷数据库的建立和分析采用SPSS16.0统计分析软件。经过统计,样本基本详细情况如表1所示:3参与实施参与式社会评价,旨在应用参与式工具,识别、分析和评估项目的各种社会影响,促进各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优化项目规划设计并评估项目的可持续性,规避项目社会风险。为提高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课题组首先对本项目的利益相关者进行了识别,具体包括:(1)项目实施机构(业主):包括市建设委员会、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两类;(2)与交通相关的各政府部门:交通管理局、交警大队等;(3)交通运输部门:公交公司和出租汽车公司;(4)城市居民:包括有车居民、无车居民、妇女、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其中,项目区城市居民是该项目最主要的受益者。为保证各利益相关者的建议与行动融入到项目中来,实施中课题组针对各利益相关者的特点综合采用了与其相适应的多元的方法来保证他们的参与,具体如表2所示:

4主要发现

4.1项目的主客观需求首先,城市居民的出行方式,是判断该项目规划是否合理的客观依据之一。城市居民有着怎样的出行习惯,选择怎样的交通工具,将影响各条道路的规划。经问卷调查发现:项目区城市居民的出行方式以步行、公交和自行车为主,上班和购物为排名前二的出行目的。然而作为出行首选的公交却存在着诸如车辆配置不合理、线路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将起到促进交通系统改善便利市民出行的效果。其次,为保证项目能切实解决市民出行问题,本项目针对路网、基础设施、交通安全与管理的不同特点,通过问卷和访谈对居民的社会需求进行了第三,弱势群体因其自身的特点,在交通项目中往往有其特殊的需求,如:因机动车乱停乱放和占道经营,造成占用盲道的现象多,给残疾人出行带来不便;公交线路不畅、站牌信息不全、停站时间短等公交服务的欠缺则给老年人出行带来麻烦;而市区普遍存在的人行横道信号灯间隔太短的问题则对老年人、儿童的安全形成隐患。因对特殊群体对交通项目的敏感需求,本项目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和分析(表3),为满足其需求及项目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参考依据。

4.2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通过广泛的参与评价,本次调查发现了集中在路网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管理和交通安全四方面的问题,但本项目不可能解决全部问题,因而需要通过原因探析、识别能融入项目中的问题(表4),为社会行动计划的制定提供客观依据。学放学学生均从地面横穿公路,影响交通和行人安全,建议专门设置过街天桥,减少安全隐患。对于绿化隔离带的设置,市民们普遍认为:“整个城市面积小,许多的住宅区靠近公路,所以噪音影响比较大。整个城市的绿化也较差,市中心的一些老城区基本没有绿化带,新规划的道路应着重考虑绿化问题。这些问题都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如不加以重视,极易导致项目社会目标难以实现。”第三,在交通综合管理和安全管理方面,主要问题来自于道路设施管理维护和公交服务两方面。在道路清洁维护上,硬件设施和管理均存在漏洞。如安庆市市民多反映:道路缺少洒水,洒水车主干道上能看到,其他地方就没有了,道路上经常出现垃圾袋漫天飞的情况,早点店前满是餐巾纸,盒子,泔水等垃圾;而在道路保洁上也存在环卫人员打扫卫生的时间与居民上班时间相冲突的情况。另一方面,在备受关注的公交服务上,收到的问题和建议非常普遍,安庆市民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公交服务商业化,有市民指出:“现在老年人70岁以上的都免费乘车,但如果司机看到只有老年人在那等车时,他连车都不停。”二是公交线路不合理,市民白先生反映公交车的早晚时间不合理:“15路晚班车10点以后没有了,12路8点就没有了,去火车站就需要打的。而且调度有时不合理,有的两辆一起来,有的半天还不来。”三是缺少公交车站,公交公司负责人表示公交线网重复率较高,区间时间较长,线网覆盖率不高,有些新建的小区、新修的道路,公交站点比较少,停车场建好以后就方便了市民。希望项目能赶快落实。

5社会行动计划

为尽可能解决识别的问题并规避项目风险,应积极将这些问题融入项目建设之中。首先,在项目设计阶段,通过与可研单位、政府相关部门、社区、学校等机构充分的协调和合作,针对能融入项目的问题提出可行解决建议。其次,在符合交通规划的前提下,应以项目区居民的需求,特别是弱势群体的需求为核心,并将其融入到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中。基于此,本项目公众参与评价提供了由业主、居民、施工单位共同完成的行动建议(表5),为问题解决提供了可行且有效的实施方案。如上文所述的芜湖路网建设项目,针对交通拥堵的状况,居民们针对本项目均有提出建设性意见,如:弋江区马塘街道办居民建议尽快对三环路施工以解决弋江路、九华山路的拥堵问题,最好能一次修宽些,短期内不要复工。同时,加快部分城市在建主要道路的施工进度,以免造成施工带来的拥堵问题。据此,调查组与业主、设计单位积极协调,提出了落实诸如:拓宽九华路至6或8车道,在空间允许的前提下,横截面布置为双向机动车8车道+辅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解决过境交通问题的行动建议。在基础设施上,为满足各方需求,特别是弱势群体的需求,芜湖市三环路新建工程的配套基础设施将作出如下充分考虑:沿线铺设排水设施;增加公交站台,交通信号灯、人行信号灯;增加交通警察与监控设施,增加无障碍设施,人行护栏等,设置路灯。增加盲道、路牌等设施设置;延长人行信号灯时间,方便老年人过街。增加垃圾箱、流动厕所等设施。增加交叉口的天桥或地下通道的设置。在交通综合管理和安全管理方面上,安庆市部分子项采纳了居民的意见,如:人多的地方增加协管来管理交通,加强设立交通安全指示牌等。针对道路清洁维护方面的问题:安庆市将利用市政设备购置项目购置洒水设备,净化城市交通环境。而对于居民普遍关心的公交服务的改善,安庆市将通过公交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线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完善候车棚、站牌、候车椅等公交设施;在管理上,公交线路进行合理调整,特别是通往火车站的首末班车时间;改善其服务态度;在安全上公交场站建成后,及时合理的调整公交车的停靠,改善公交车占道停靠现象。

公共交通可研报告范文4

这里召开市低碳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今天。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低碳发展工作,安排布置明年和今后一段时期低碳发展工作,进一步增强信心,强化措施,扎实推动低碳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最后,罗强书记、马华市长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先讲两点意见。

一、2010年工作回顾

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灾后恢复重建机遇,以实施资源转化战略为突破口,以能源结构低碳化、产业发展低碳化和生态建设为主线,大力推动低碳发展,取得了显著效果。市先后荣获“2009低碳中国贡献乡村”2010全国低碳发展突出贡献乡村”称号。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效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业发展低碳化取得突破。坚持产业低碳化发展方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先发展电子机械、农副产品、纺织服装、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以及旅游等低碳产业;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激进产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严格市场准入和产业政策,加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为新兴产业腾出发展空间。全年对外推介低碳招商项目47个,占目标任务的156.67%引进实施了海螺水泥余热发电、五神娃太阳能热水器、能士智能港、晶都单晶硅、元泰达泡沫铝、思达电动汽车等低碳产业招商项目141个。全市已有20家企业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证,每年利用各种固体废弃物100多万吨。完成了省上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节约标煤14万吨;关停了广旺建材、代池小火电机组,爆破撤除了4家落后水泥企业,淘汰落后水泥产能37万吨,年节约标煤4.4万吨。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业节能减排试点工作,全市有5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了省经信委组织的专家评审,年节约用电1000余万度、节能约1.2万吨标煤。

(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加大。一是大力发展水电。全力推进装机110万千瓦的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推进了东河流域梯级开发,建成了东溪、鲤口等一批小水电站。二是积极推广农村沼气。年内建成农村沼气28.7万口,入户率达44.3%新建养殖场沼气工程19处、3840立方米,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54处、2830立方米,推广沼气综合利用农户21万户,推广沼液浸种面积33.7万亩,新增生态家园模式1.18万户。苍溪县被授予“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三是加快推进“气化”进程。目前,全市新发展天然气用户18365户,城镇气化率达72%完成锅炉煤改气用户25户,企业煤改气示范工程4户。宝轮CNG加气站已开工建设,下寺、朝天、元坝CNG加气站已完成规划选址,正积极协调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落实用气指标。四是着力推广利用新能源。与成都理工大学合作,完成了地热资源的勘查论证,初步形成了可研报告。积极做好太阳能、风能综合开发利用的前期工作,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市人民政府签订了风能资源开发协议,并在朝天区建立测风塔4座。

(三)交通和建筑节能扎实推进。积极树立绿色交通理念。全市共发展CNG汽车1773辆,其中客运班车434辆、公共汽车197辆、出租汽车794辆、教练车348辆。市城区人流量大的地方和主要交通节点设立站点33个,投放便民自行车1000辆,积极建议市民低碳出行。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公用建筑严格按节能50%规范进行设计,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均采用了保温隔热技术,使用了加气混凝土砌块、煤渣砖等新型墙体资料和气密性强的塑钢门窗、中空窗或双层窗、节能灯具、节水器具等。市城区安装LED灯31743盏,装置普通节能灯6423盏。110月全市共审查建筑节能272个项目,建筑面积达269.5万多平方米。

(四)生态建设效果显著。紧密结合国家森林乡村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快实施绿色通道和城周绿化工程。全市累计完成营造林50万亩,市主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9.5%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3%生态系统年固碳能力达到1200多万吨。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技术等新技术,减少化肥污染。大力发展低碳旅游产业,景区亮化工程、建筑尽量使用节能产品,重建后的剑门关景区每张门票款有2元用于生态造林专项经费。大力推进碳资源交易,新实施“世博绿色出行”公交卡碳中和、亚运会绿色出行羊城通低碳卡”碳中和项目2个,全市申报和已被受理的碳交易项目总额达1.75亿元人民币。

(五)科研合作得到加强。不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完成了低碳重建与发展研究”项目,完成了低碳重建与发展的挑战与途径研究》市低碳乡村发展规划研究》等一批课题研究。与中国社科院联合申请了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城镇碳排放清单编制方法与决策支持系统研究、开发与示范”课题。与省气候中心、林科院、成都理工大学、中科院成都分院等合作,形成了市风能、太阳能资源调查评估》低碳经济—林业发展潜力评估演讲》生物治理小河流污染》雪峰养生园区、绿色通廊规划》利州区地热资源利用勘查演讲》等一批研究成果。

(六)试点示范深入开展。年初。对全市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工作进行了安排安排,各县区、经济开发区以及市级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了低碳发展试点集镇、低碳重建示范村、低碳生活示范社区、低碳示范学校等创建工作。如,青川县低碳发展示范村--东河口村,全村178户,户户住上了节能环保的新房,用上了太阳能热水器,建起了一口沼气池,并且家家都有致富项目。通过推广沼气、太阳能,该村每年节约用电可减排CO2213吨,节省烧煤可减排CO2356吨,维护森林近700亩。利州区与中国社科院合作进行低碳示范社区创立的课题研究,着力推进上河街社区、雪峰寺社区低碳示范点建设,并为110户示范户更换了节能灯具、装置了太阳能热水器,让其体验到低碳生活带来的实惠。

(七)社会氛围日渐浓厚。一是认真开展低碳日系列活动。今年首个“低碳日”组织开展了建议低碳生活。命名了首批26家低碳示范单位,全省率先成立了低碳经济发展研究会,低碳生活、低碳婚礼成为新时尚,低碳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二是积极参与各种推介活动。胜利参与了北京举行的低碳中国论坛首届年会”低碳发展效果交流暨低碳中国突出贡献乡村颁奖仪式”上海举办的世博绿色出行低碳交通卡仪式暨绿色出行合作伙伴圆桌论坛”世博绿色出行中秋之夜”年度盛典,由省政协在遂宁市主办的绿色发展”研讨会等活动,向外界充分展示了低碳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三是不时强化舆论宣传。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中央电视台、电视台、日报、电视台等众多新闻媒体对我市低碳发展进行了深入宣传报道,特别是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的以“老李的低碳帐本”为题的新闻,充分展示了走低碳重建、低碳发展之路的信心、决心和推进低碳发展取得的显著效果。电视台播出的低碳发展专访等节目,进一步统一和深化了市民对我市低碳发展的思想认识。同时,举办了作家看低碳重建创作笔会”低碳杯市优秀广播电视主持人大赛”等主题宣传活动,印发了2009低碳经济在行动》等知识手册、宣传画册,出版发行了首部地震灾区低碳重建专著《低碳重建:地震灾区的最优选择—来自重灾区市的实践之音》等刊物。

今年以来,总之。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市的低碳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肯定成果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市低碳发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和部门对低碳发展的认识还不到位,对低碳发展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二是少数单位和部门对低碳发展的投入缺乏,导致一些工作难以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全市还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低碳发展工作考核体系。四是CDM项目申报实施进展缓慢,工作明显滞后。对于这些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1年工作安排

也是全面推进低碳发展的关键之年。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以清洁能源优势为支撑,以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生态建设为重点,以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为载体,以技术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从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全民参与三大主体着手,努力推进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服务业低碳化,全力打造低碳投资“洼地”努力把建成“全国低碳发展示范乡村”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继续支持中石油、中石化在市境内的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一是加快“气化”进程。大力推进天然气勘探、开发和综合利用。扎实推进九龙山气田净化厂、元坝气田净化厂等项目,年内新增探明天然气储量1千亿立方米以上,争取形成日产天然气300万立方米的产能。优先发展城镇民用生活用气,大力调整工业用能结构,加快CNG汽车推广、气化”以气代煤”工程推进进程,完成5户规模以上企业煤改气,力争年内全市气化率达到75%以上。二是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扎实抓好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沼气技术,加快农村户用沼气发展,积极推进养殖场沼气工程和城镇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建设,年内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万口,农村沼气入户率达到47%以上。三是积极发展新兴能源。依托五神娃太阳能热水器、晶都单晶硅等新能源项目,加大太阳能光热和光伏技术应用,鼓励推广使用太阳能利用产品。加强与成都理工大学等高校院所的合作,切实做好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前期工作,积极探索地热地温在民用建筑中的利用,重点抓好利州区、旺苍县、剑阁县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大力支持大唐集团在市的风能开发项目工作,积极推动风电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认真实施“山桐子优良品种选育和试点项目”和“无患子良种树种植技术推广示范”国家科技项目,大力发展山桐子等生物质能源林,积极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开发利用。四是继续发展水电产业。强力推进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加快建设步伐,实施以电代燃料工程,认真做好东河、白龙江、青江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加快羊木寺、碑沱、青溪、昭化、文江口等一批小水电站的建设步伐。

(二)加快产业优化升级。

立足我市市情和科技、产业基础,一是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抓住国家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机遇。优化提升激进产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电子机械、农副产品加工等低碳激进优势特色产业的同时,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能士智能港、亿思达光电、晶都单晶硅、五神娃太阳能、元泰达泡沫铝、飞亚新资料等信息智能、新能源、新资料重点企业的发展,加强企业产品在外地市场的推广应用。要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年内引进1-2家纯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落户,并尽快建成投产。加快发展以旅游、商贸物流为重点的第三产业,运用节能环保低碳技术改造提升商贸、物流、旅游等激进服务业,加速发展金融、信息中介等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生态养殖小区、现代畜牧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不时培育开发以“七绝”为龙头的特色优势农产品。二是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激进产业。积极鼓励企业运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采用低碳技术、节能技术和减排技术,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污染物排放的最小化。结合我市产业特点,煤炭、冶金、化工、电力、建材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要广泛开展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全面提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艺技术、管理和装备水平,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努力使我市高耗能产业与国内同行业相比,工艺和装备水平要高,能耗和排放要低,逐步使我市高能耗产业低碳化。三是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要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目的延伸产业链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培育循环经济型企业,实现资源消耗最少,环境污染最小,经济效益最大的目标,努力将资源“吃干榨尽”变废为宝。工业领域要继续推进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炉渣、焦炉煤气等大宗废弃资源以及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工作,2011年要重点在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狠下功夫,不时延伸煤焦化、煤电冶、煤电建材等循环产业链条。农业领域要大力提高秸杆、森林资源和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水平。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要依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淘汰不符合低碳要求的落后产能,重点淘汰机立窑水泥、小煤炭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坚决取缔关闭国家明令淘汰的十五小”新五小”等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全市原定用三年时间淘汰小机立窑水泥的计划要提前到2011年全面完成。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特别是将国家差别电价这一政策执行到位。要不断探索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对非法开办或节能低碳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和项目,要依法强制淘汰关闭。对过去经政府合法批准,手续完备,但根据目前产业政策规定需要淘汰的企业和项目,要引导协助企业搞好转产工作,确保企业稳定。

(三)加快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

工业等重点领域固然重要,低碳经济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但其它领域也不能留下死角,必需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推进,才干有效控制我市能耗和排放总量。要在建筑节能低碳领域取得突破。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公共建筑节能低碳设计标准》积极推行节能低碳省地型住宅小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和材料,推广太阳能照明、供热、供电设施和产品,推进乡村路灯改造和现有建筑节能改造。要大力发展节能低碳交通运输工具,推广清洁燃料汽车,优先发展节能低碳型公共交通。要大力推广CNG液态轻烃和电动汽车,年内力争建成CNG加气站2座、液态轻烃加注站1座,引进纯电动公交车。要推动党政机关、社会公共场所、商业和民用节能。党政机关要带头节能降耗,重点抓好建筑物的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低碳产品的推广应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应用高效节电照明器具等节能低碳产品。全社会倡导文明、环保、节约的生活方式,建议节约用电用水,鼓励节能灯、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产品的使用,提倡低碳消费,遏制奢侈消费,引导合理消费。

(四)加快生态建设。

积极创建国家森林乡村,一是积极创建国家森林乡村。大力实施天然林维护、退耕还林、通道绿化、城周绿化、水系绿化工程。进一步完善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生态系统维护体系。2011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3.5%以上,森林碳汇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动小区环保、垃圾利用等,努力减少城乡面源污染。切实加强与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合作,加快推进生物治理小河流水环境工程。三是认真实施碳汇项目。进一步加强国际国内合作,拓宽农村碳减排领域,重点围绕农村温室气体减排、森林碳汇、农村沼气、天然气、农村小水电等,积极包装、申报碳汇项目,力争年内申报实施CDM项目3至5项。

公共交通可研报告范文5

一、关于市场准入和注册登记政策

第一条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限制的外,市场经营领域和投资领域均欢迎国(境)内、外企业、自然人投资者进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将经营范围核准为"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准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条凡申办企业,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经营项目需前置审批而暂未取得批准文件的,可核发有效期一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允许其在银行开户和刻制公章、财务专用章,经营范围可核"筹建",待企业完备前置审批手续后,再核定其经营范围。

第三条放宽注册资本缴付期限。对新设立内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允许其首期缴付额达到注册资本额的10%,其余部分可在1-2年内分期到位。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明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

第四条放宽企业集团设立条件。企业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拥有3个控股子公司的可登记为企业集团。

第五条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注册资本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申请企业名称中可冠以"*"、"*回族自治区"字样。坚持在不重名、不混同的原则下,按照规定程序核准。

第六条凡来*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资金全部自筹,不需要平衡资源条件的,不再由有关部门进行立项审批,实行项目备案制。环保部门依据企业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介文件依法进行审批。工商、商务等部门依据企业提供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等材料,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凡来*投资的地方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简化程序,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实行核准制。其他部门做好相应配套服务。

二、关于税收政策

(一)内资企业优惠政策

第七条凡来*新办的工业企业,从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的商贸和服务型企业,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3年。

第八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在2010年以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15%优惠税率的企业,在减半征收所得税时,按15%税率计算出应纳所得税后,减半执行。

第九条在南部山区(包括固原市的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江源县、彭阳县,吴忠市的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中卫市的海原县)新办的工业企业,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加工农副产品的企业,在免税5年期满后,再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在川区移民吊庄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可参照本款执行。

第十条经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协调领导小组上报国家农业部等部委认定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暂免征所得税。

第十一条现有企业(不包括金融保险、邮电通讯、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商贸企业中的批发和批零兼营和其他非零售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待业人员超过原企业从业人员50%(含50%)的,免征所得税3年,超过30%(含30%)的,免征所得税2年。

第十二条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服务于企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得,免征所得税。其他专门从事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咨询、培训的经济实体取得的技术收入,从其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免税期满后,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继续免征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十三条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和进入企业的科研机构,在2006年底以前,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和从事四技服务的营业税。对上述科研机构以及承担中试的企业,其中试产品在试销期内免征所得税。

第十四条科技特派员的创业企业和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企业,其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免征所得税。

第十五条外省、区、市的内资企业收购、兼并我区资不抵债和长期亏损企业,从收购、兼并的次年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再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区内企业兼并、收购比照执行。

第十六条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在70%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免征所得税5年。

第十七条经国家和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从认定年度起,免征所得税5年。

第十八条鼓励企业提高技术开发经费的开支比重。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或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国产化研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其费用比上年实际增长10%以上(含10%)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九条来*兴办畜牧业项目的,从受益年度起5年内免征牧业税和草原使用费。

第二十条企业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所列的废弃资源作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利用率在30%以上的,免征所得税5年。

(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所有来*兴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免征3%的地方所得税。

第二十二条在银川市辖区内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三条设在国家级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含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四条外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期较长的项目;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经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五条来*设立的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10年以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外商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法免税、减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值达到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按15%(银川市的企业按12%)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银)1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已经执行15%税率的产品出口企业,符合出口产值比重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七条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除依法从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外,对其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在3年内由同级财政列支支持企业。

第二十八条来*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自治区商务、科技等部门认定属于先进技术企业的,依法免征和减征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税率延长三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第二十九条外商投资企业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所列资源进行生产的所得,在作为生产性企业享受两年免征所得税、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后,对其缴纳的所得税中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返还2年的照顾。

第三十条经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享受两年免征所得税、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后,对其缴纳的所得税中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退还3年的照顾。

第三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当年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十二条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家明确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三十三条来*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的国产设备,凡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税发[1997〕37号)中规定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限制乙类的投资项目,除国发[1997〕37号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的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比设备购置的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延续抵免,但延续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该条款适用内资企业)

第三十四条鼓励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到*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外资比例不低于25%(实际投资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第三十五条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中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的,应当交回已退税款。

第三十六条外商投资企业(含区外投资者)来*投资兴办的企业,技术先进,投资额大(2亿元以上),投资期长(20年以上),对我区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支撑和带动作用的项目,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以上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作为个案给予财政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

第三十七条外资企业中的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税前免除项目,参照*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通知》(宁政发〔1999〕86号)相关条款标准的5-10倍执行。

(三)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三十八条生产销售除农膜、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铰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国家允许生产销售的农药和饲料等产品,免征增值税。

第三十九条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歼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建材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第四十条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第四十一条在2010年以前,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的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第四十二条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减半征收增值税。

第四十三条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增值税的起征点按国家增值税起征点上限执行,即:增值税销售货物的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第四十四条国家级新产品从投产之日起3年内,自治区级新产品从投产之日起两年内,将其新增增值税地方部分列支返还给企业,继续用于科技成果转化。

第四十五条独资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资合作兴办农林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等农林牧畜产业化项目的,除享受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外,自生产经营之日起3年内,由当地财政按年度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地方部分列支支持企业。

第四十六条对自治区重点培育的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中试产品、发展潜力大、带动力强的产品,在生产初期,经营困难的,经地方政府批准,可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增值税地方部分列支支持照顾。

第四十七条内外资企业涉及区、市、县共享税列支支持的,按照预算收入入库级次分别由区、市、县财政列支支持。

三、关于引进技术和引进人才政策

第四十八条允许技术、管理资本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鼓励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引进科技和经营管理人才,企业用于奖励引进人才的奖励经费可以列入成本。专利、商标及其他科研成果等各类知识产权均可作价入股或参与收益分配,入股或参与收益分配的比例,由知识产权所有人与企业自行商定。

第四十九条以科技成果作价出资的,一般科技成果的入股金额可占总投资的20%,高新技术成果的入股金额可占35%。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形成较大产业规模的高新技术成果,其出资总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以及合作各方另有约定的,可不受35%的限制。

第五十条高新技术成果作为股权投资的,其成果完成人可获得与之相当的股权收益。凡属政府全额资助的项目,从项目成果实施之日起3年内,根据成果折价入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该比例60%的股权收益;3年后可享有不低于40%的股权收益。凡属企业自主开发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为股权投资的,成果完成人根据成果价值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前3年可享有不低于30%的股权收益,后3年可享有不低于该比例20%的股权收益。

第五十一条在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要依法对研究开发该项技术成果的完成人和为技术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者给予奖励。其中,以技术转让方式将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转化的,可从技术转让取得的税后净收入中提取25%用于一次性奖励;自行实施转化或与他人合作方式实施转化的,在项目成功投产后的连续5年内,从实施该项成果的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不低于8%的比例用于奖励。在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所奖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第五十二条鼓励和吸引留学归国人员和区外科研人员来*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研究开发,携带高新技术成果来*转化和创业。经有关部门认证后,由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园区给予科研经费和项目贷款贴息的支持。各级政府参股的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要优先予以贷款担保支持。

第五十三条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自治区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所得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创全国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企业或有突出贡献人员200万元以内的奖励。

第五十四条吸引国内外市场营销策划专业人才为我区企业服务。自然人所得收入应缴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3年内由所在地财政先征收,全额列支予以奖励。

第五十五条向我区生产企业提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转让科技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受益单位除按合同一次性付给转让费外,在项目投产后3-5年内,每年按新增税后利润的10%给予奖励。引进高新技术、名牌产品的,可根据先进程度、产品知名度、经济效益情况,受益方可按年度新增税后利润1-3%给予中介人一次性奖励;其它方式的协作如果效益较好,受益方按年度新增税后利润1-2%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可以计入企业成

本。受奖人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先征收,后由地方财政列支奖励。

第五十六条对引进国内外资金或项目的中介人(非本区公务人员),在资金到位、项目建成后,同级政府或受益方视引资项目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办法由各地制定。四、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和土地使用政策第五十七条凡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在自治区审批权限范围内,除国家规定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外,可通过依法申请批准的方式有偿取得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人可优先依法获得采矿权。

第五十八条允许企业将自我出资的勘查费用计入递延资产,在开采阶段分期摊销。

第五十九条勘查开采国家和自治区鼓励类的矿产资源,可以减缴或免缴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使用费,第一个勘查年度可以免交,第M至第三个勘查年度可以减缴50%,

第四至第七个勘查年度可以减缴25%。采矿权使用费,矿山基建期和矿山投产第一年可以免缴,矿山投产第二至第三年可以减缴50%,第四至第七年可减缴25%,矿山闭坑当年可免缴。

第六十条生产性投资项目征用国有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使用权。

第六十一条根据投资新办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使用权。

第六十二条生产性项目用地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对于占用未利用土地的投资企业,可先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上缴中央的30%,对自治区收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70%予以缓缴。

第六十三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垦区域内进行土地综合开发的,免征农业税和土地使用费。

五、关于基础性、公益性、服务性投资的政策

第六十四条鼓励国内外企业和个人以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形式参与交通、水利、邮政运营、广播电视运营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供水、供热、供气、环保、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投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参与服务业的发展,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多式联运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的发展;鼓励发展经纪和中介服务,鼓励设立多种形式的企业贷款担保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鼓励开发旅游资源,兴办旅游和酒店业;鼓励兴办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垃圾、污水处理行业实行特许经营许可制度,由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经营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第六十五条新建和收购重组的上述领域项目中,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由同级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收费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制定的价格执行。其余一律放开经营,市场定价。

第六十六条欢迎区外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组织经批准来*独立或与联合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开办存款、贷款、结算、信托、股票交易、投资基金等有关金融业务。

第六十七条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等,依照国家规定可以使用国有划拨土地的,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方式供地。

第六十八条鼓励区内外有识之士深度发掘我区历史文化、风景名胜等旅游资源,用新的理念去开发经营文化旅游项目,承认其无形资产,经有关部门认定后批准立项,允许其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参与收益分配。分配的比例由知识产权所有人与投资方自行商定。

第六十九条在宁南山区(含红寺堡)开发旅游资源、新建三星级以上酒店的,在川区投资重点旅游开发项目、新建四星级以上酒店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并给予营业税、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支持。

六、其他优惠扶持政策

第七十条属国家和自治区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内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机器设备,综合开发利用资源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经批准可以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外商投资企业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也可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

第七十一条工业投资项目,原则上要求布局在经批准的各类工业园区内。归类进入特色园区方能享受区别性优惠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七十二条积极支持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机电产品生产企业不低于100万元)的生产企业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第七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和东西部合作生产性企业,实施机电出口产品、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支柱出口商品,出口产品创汇额占总销售收入50%以上的,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出口一美元补贴一般不超过人民币005元。

第七十四条进入自治区确定的高载能工业园区的企业,可享受自治区定期公布的电力优惠扶持政策。实施节能环保项目的,给予节能技术改造部分贴息的支持;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给予倾斜支持。支持园区项目申请国家、地方环保补助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工程。

第七十五条鼓励区外有规模、有实力企业参与自治区国有企业改制改组。改制企业对留用职工要依法重新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对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的职工要依法一次性缴足社会保险费,所需资金从改组前被改组企业净资产抵扣,或从国有产权持有人转让国有产权收益中优先支付。对支付不足部分,各级财政部门给与一定补贴。

第七十六条对民族贸易网点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技改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利息补贴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各承担50%。

第七十七条凡来*投资从事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的企业,执行流动资金优惠利率政策。流动资金贷款由主贷银行审核,l年期贷款实行比正常的1年期贷款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

优惠利率,利差补贴银行按季返还企业,用于补充自有流动资金。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定点企业,由自治区民委审查报国家民委批准。

第七十八条为外籍投资者、高科技人才、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入境、居留便利。符合国家规定的人员,如需多次临时入境,可根据实际需要发给有效期1年以上、最长不超过5年的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需在华常住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发给1年以上、最长不超过5年的外国人居留证,如需要多次入境的同时发给与外国人居留证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签证。对外籍来*长期工作人员配偶择业、子女就读给予优先特殊照顾。

七、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第七十九条各行政审批机关应明确承诺办事的服务标准和时限,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

第八十条由一个行政机关负责的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式服务,审批内容单一,报送材料齐全的,行政机关应即时办理;内容复杂,不能即时办理的,应在2个月内答复。

第八十一条实行"一条龙"式服务。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应建立联合办证大厅,集中办理由多个行政机关负责的多项审批,凡手续齐备、材料齐全的审批事项,应即时办理。

第八十二条建立"并联"审批制度,审批由多个行政机关负责的,可由最终审批的机关接受申请,并负责与其他审批机关协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审批程序。最终审批的机关与其他审批机关协调时,其他审批机关逾期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八十三条法律、法规对审批时限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和自治区宏观调控措施有阶段性要求的从其要求。重大事项审批相关部门不能达成一致的,报自治区招商引资协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八十四条本政策规定自之日起施行。凡我区以前制定的优惠政策与本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一律停止执行,对本政策规定施行前已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期限未满的,仍按原政策执行。本政策规定未涉及的内容,按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重大项目,可按一事一议的办法,报自治区招商引资协议领导小组研究,给予个案特殊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