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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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总结

乡镇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总结范文1

关键词:乡镇 财政风险 成因 防范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的乡镇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各方面都获得了飞速的发展。但是,在乡镇财政方面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简析乡镇财政风险

乡镇财政风险是指乡镇政府为实现其职能,在乡镇财政收支集中性分配的过程中,由于财政制度的不完善和分配手段的不规范,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乡镇财政收入不稳定和财政支付困难的局面。乡镇财政风险的直接体现就是乡镇财政收入不稳定,财政支出出现财政困窘的现象,甚至出现财政债务现象。乡镇财政风险有经济系统中不稳定的因素所引起的,也有在乡镇财政管理过程中的不当人为行为而引起的。无论那种因素,政府必须要有责任意识和财政管理的风险意识,自觉从大局出发,化解和防止乡镇财政风险的发生。

乡镇财政风险相对于一般经济风险,具有自身的危害性,也更具有潜伏性和危害性。乡镇财政在整个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运行中,居于宏观调控的关键地位,对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意义,所以,如果乡镇财政风险得不到有效的化解,轻则会降低政府威信,影响政府形象;重则会加剧社会经济矛盾,酿成政府危机,导致严重的政治危机和经济危机。乡镇财政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财政,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必须了解它出现的原因及面对财政风险所要采取的一些有效化解的措施。

二、产生乡镇财政风险的原因分析

(一)乡镇财政管理人员的官德缺失

“官德,主要是指为官者在其领导或管理活动以及权力运用的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人格素养、思想道德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要素的总和。”显然,乡镇财政管理人员素养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乡镇财政管理活动的成效和自身行为的规范化程度。在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由于进口的把关不严,一些不合格的缺乏官德的公务人员还滞留在队伍中。乡镇领导和乡镇财政的直管人员,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置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国家的法度而不顾,,徇私枉法。

(二)乡镇财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不健全

我国高度集权式的管理体制使得权力过分集中,由此造成权力无限制、无制约地使用。如果不加以有力的监督与制约,则更容易导致权力滥用,不可避免地产生政府行为的失范。从体制上来看,当前我国乡镇的监督体系是齐全的,但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有些监督机构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流于形式。对于乡镇财政的管理出现了“不监”、“漏监”、“弱监”和“滞监”的现象。部分领导好大喜功,为了做些形象工程,为了所谓的业绩,在自己任期内,尽可能的做些上级看得到的成果,这些工作,只要乡镇领导拍了板,财政就必须买单。这就加大了财政支付的风险。

除此之外,乡镇财政风险产生的原因还有一些我国政治、经济方面的客观因素,也有一些人为因素。

三、化解乡镇财政风险的对策分析

乡镇财政风险具有形式多样性、后果影响巨大,如果不及时防范和化解,就会引起一系列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因此,针对出现的乡镇财政风险,我们必须提出针对性的化解对策。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官员职业素养

乡镇财政风险的产生更多的是人为因素引起的,特别是乡镇领导和财政的直管人员的不当行为引起的。要想在源头上有效化解乡镇财政风险,就必须先从公务员队伍建设开始,提高其职业素养,努力实现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建立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从而打造一个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勤政高效和清正廉洁的政府。这样,乡镇财政的运转就会规范化、法制化,也就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乡镇财政风险的出现了。

(二)强化监督机制,完善相关法律

由于乡镇政府的公职人员最容易因缺乏制约和监督机制而导致腐败,因此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是规范乡镇政府工作人员行为的重要保证。要使监督机制发挥实效,我们必须进一步精确各类监督机构的功能。在乡镇财政管理过程中,对乡镇财政的收支都要严把质量关,并且要发挥党内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实效,让乡镇财政在阳光下运作,这样就会减少乡镇财政不必要的支出,做好收入工作。对于乡镇财政中仍然存在的法律监管漏洞,我们要及时查缺,及时制定相关的法律来规范乡镇财政的管理和运作。

(三)实行官员问责机制,提升乡镇财政风险的重视程度

所谓官员问责制,是指对政府及其官员的一切行为和后果都必须而且能够追究责任的制度。其实质是通过各种形式的责任约束,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和官员行为,最终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目的。对于乡镇出现的财政风险,很大程度上是乡镇领导和财政直管人员不够重视,没有责任意识造成的,实行问责机制,必然会引起相关人员的高度重视,实行奖惩分明的原则,那乡镇财政的危机也会得到化解。

(四)大力发展乡镇经济,增加乡镇财政收入

出现乡镇财政风险的主要表现就是乡镇财政无钱可支,这就要求乡镇领导必须加强乡镇财政收入,增强造血功能,拓宽财源渠道,增强财政发展后劲。充分发挥乡镇自身的优势,大力发展乡镇的经济,加快乡镇的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发展高效农业,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努力发展第三产业,为乡镇财政的收入打良好的基础,保障财政有钱可支。

参考文献:

[1]王磊.我国乡镇财政风险的成因及防范措施[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3(6)

乡镇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总结范文2

一、注重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党员干部自律意识

加强教育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环节。通过集中学习、知识讲座、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系列讲话,学习了新《》《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累计开展专题学习教育30余次。通过学习教育,从根本上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队伍素质,规范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别与全乡12个村党支部签订责任书,聘请了退休老干部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并在12个村安排专门人员担任纪检员和工作信息员,负责本村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制度工作情况和工作的及时上报。

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乡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立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做到自觉述职述廉。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制度。继续严格按照《乡机关干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机关干职工实行指纹签到制度,并不定期进行临时检查,形成积极良好的工作氛围。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考勤情况进行全乡通报,严格机关工作人员请假销假制度,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把不良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落实八项规定,构筑监督围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

我乡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为目标,将学习贯彻中央精神与做好当前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紧密结合起来,由主要领导牵头,副职领导分片包村,机关干部与基层群从结对服务并及时突出问题,真正将中央精神落到实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公开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压缩文件、简报、宣传资料、会议、接待等“三公”经费开支,实行公务接待三单制,按照接待标准执行,规范报销手续;严格车辆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压缩车辆费用开支。

四、抓好基层建设,突出工作重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我镇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突出工作重点,强抓工作落实情况。

打造亮点典型示范,提升廉政水平。山后和薛港两个村党支部已打造出各具特色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亮点。山后村扎实推进农村“五要”工程建设,通过一事一议,推进本村的环村道路扩建和硬化工作。薛港村以示范点为典型,将分期分批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公园建设。前王村以文化强村,发挥侨乡优势,通过典型示范引路的方式,以村官勤廉讲坛为契机,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项目建设、“三资”管理、村务监督为主要内容,每月邀请离退休党干部以及当地村民开办村官勤廉讲坛,讲述身边人的勤廉故事和为民之道。作为今年我镇新示范点玉楼村将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工作,打造出本村特色,进一步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乡镇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总结范文3

坚持工作原则,奠定依法执纪的防控基础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针对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将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决策之中。

二是坚持防控在先、协调联动的原则。坚持以引导和规范为主,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县、乡镇和县直(驻县)单位党委(总支)、村和县直(驻县)单位下属单位党支部三级上下监控和各级纪检组织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移送和会商制度,形成互相协作、齐抓共管的廉政防控新格局。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用权的原则。工作中我们注重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方法,促进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公正用权、阳光操作。

四是坚持依靠群众、发扬民主的原则。我们采取大力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行“六员监控”机制,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明确工作目标,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控格局

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县、乡镇和县直(驻县)单位、行政村三级纪检组织的作用,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的工作职能,狠抓宣传教育引导、权力运行监控、群众利益维护、违纪违法惩戒、工作运行保障,实行“三防六控”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为领导,以乡镇和县直单位为主体,以行政村为基础,以群众监督为依托的纪检监察监督网络,实现反腐倡廉建设县域网络全覆盖。逐步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完善工作方法,构建科学合理的防控机制

一是形成廉政防控“三级防治”领导体系。建立县、乡镇和县直(驻县)单位、行政村三级协调完善、通力配合、全面防控的三级防治体系,形成全面统筹、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县级发挥指导协调惩处职能,县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全县“三防六控”防控工作机制运行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牵头开展“三防六控”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县直各有关单位从各自业务侧重出发,从不同的角度搞好监督、检查和预防。乡镇和县直(驻县)单位发挥组织实施职能。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乡镇、村两级“三防六控”工作机制的组织实施,同时督促和检查所属各基层站所、行政村的具体工作。县直和驻县各单位按照全县统一要求,逐步形成制度健全完善,机制运行顺畅,制度执行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发生。行政村发挥参与监督职能。各村要健全完善监督机构,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对本村(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村(政)务、政务和党务公开、“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实施监督管理。

二是构建廉政防控“六员监控”工作机制。特邀监察员参与纠风专项治理、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源头治腐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了解并反映本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政风行风评议员负责了解本县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各级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存在的问题,收集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综合分析和评价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状况,提出整改建议,监督整改效果。财务监督员负责各乡镇、村和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各类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纪委委员负责本乡镇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落实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监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助接待、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举报,参与对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调查。村级纪检员负责协助村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排查和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村务监督员负责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实施监督,行使村民理财小组职权,对村级事务、村级重要事项履行决策监督权,参与村务管理及决策活动,审查村委会的工作情况及财务单据,对面向群众收取的各类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督查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实施。

三是构建廉政防控“四个网络”(宣传教育网、便民服务网、廉政监督网、督查惩处网)格局。构建宣传教育网:建立健全县、乡镇和县直(驻县)单位、行政村三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网络,把乡镇(县直及驻县单位)和村两级的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培育一批廉政文化团队,建设一批廉政文化阵地,打造一批廉政文化精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公开栏等各种平台和载体宣传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和廉政典型。构建便民服务网:初步形成县有政务中心,完善“一窗受理、规范审批”的办理方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乡镇有政务服务大厅,统一规划,科学利用,按照“便民利民,应进必进”的原则,乡镇计生、司法、土地、民政等基层站所要全部进入大厅办公,建立功能完善的便民服务区,实现现有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村(社区)有便民服务代办点、社有代办员的四级便民服务网络。通过构建便民服务网,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廉政监督网:进一步加强县、乡镇和县直(驻县)单位、行政村三级监督力量,构建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网络,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大全县党员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等的监督力度,严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发挥基层纪检组织和“六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做到传播廉政文化、宣传廉政知识、开展廉政教育、反馈廉政动态、监督从政行为。构建督查惩处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树立腐败案件无大小的观念,坚决惩处逾越制度“红线”、突破道德“底线”、碰及纪律“警戒线”、触犯法律“高压线”的人和事。

强化工作要求,提供强有力的防控保障

一是强化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3+6”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切实增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明确“三防六控”工作机制的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积极支持,全面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的深入开展。各乡镇、各单位和各级纪检组织要按照责任分工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落实。

二是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各乡镇、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把“三防六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与加强业务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结合起来,与深化政务事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结合起来,与深化廉政教育、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组织推动和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行“三防六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三防六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运行机制,同时纳入全县总体宣传工作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总体部署, 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是突出重点,开展业务培训。突出“三防六控”廉政风险工作运行机制的重点内容,以关键促整体,以廉政促勤政,努力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不断推动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向纵深发展,务求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对各级纪检组织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三级风险防控组织和人员业务水平,保障“三防六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的长效运行。

乡镇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总结范文4

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广泛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专题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制定专门学习计划,纳入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要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学习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切实增强忧患意识,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红线,坚定以新的发展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以“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大宣传力度,精心制作宣传方案,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体宣讲活动,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做到深入学、系统学、跟进学,形成浓厚的学习宣贯氛围,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有力有效防风险保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严格落实党委(党工委)委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党委(党工委)每季度、政府(办事处)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按照本行政区域产业结构和监管实际,配足配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以清单制管理为措施,进一步将安全生产责任向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延伸,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在实处,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政一方,保一方平安。〔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厘清监管责任,细化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在安全风险防控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工作职责,强化职能部门的行业管理、专业管理及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机制,拧紧“防救相承”的责任链条,努力消除责任盲区和监管漏洞,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合力。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各行业各部门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着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运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年度述职制度,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两书一函”(即《约谈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推动监管责任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做到主体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分析和安全管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健全员工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机制,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开展演练,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探索建立中、省、市在安企业和县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发挥中、省、市在安企业和县属重点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协调指导中、省、市在安企业和县属重点企业加强与当地政府(办事处)和应急管理、行业主管等部门的工作沟通协调,共同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压紧压实基层安委会责任。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明确安委会职能定位、工作规则和组织架构,健全完善统筹协调制度,落实专职人员,确保安委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织密县、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网络,夯实基层的安全基础。定期研判安全形势,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挂牌督办等“组合拳”,督促指导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重视安全生产和抓好风险防控及问题隐患的限期整改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完成,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将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和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重点,继续对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将考核作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城重大安全风险的有效举措。〔县安办牵头,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以“执行落实年”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一)扎实推动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标《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推动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切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落实。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及其相关子规划,进一步推动出台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为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为巩固成效,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从2021年起,各有关部门、企业结合实际,针对制定和推行清单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清单内容,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落实,进一步构建和夯实安全生产各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责任体系,采取“行业共性+企业个性”的模式不断完善清单参考模板,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和“清单制+信息化”等信息化建设,强化事故防控,固化经验做法,并形成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继续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国、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部署,继续抓好“学习贯彻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个专题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农村安全和烟花爆竹及石油天然气开发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结合全县“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排查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危险源、危险区域,紧盯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行动攻坚力度,要及时消除一批、彻底根治一批“老大难”问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健全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推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长效机制,综合使用“人防+物防+技防”的措施,抓好2021年度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加快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落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要求,按照《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安委办〔2021〕4号)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综合施策、分步实施推动县城建成区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区域按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标准加快完善城市安全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我县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岳阳镇、思贤镇、文化镇人民政府,岳城、石桥街道办事处,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强化巡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岁末年初、全国全省全市全县“两会”、“国庆”“清明”“五一”及“大运会”“汛期”等关键时间节点,周密部署,强化举措,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抓紧抓实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2021年下半年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展1次安全生产巡查,重点解剖巡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紧盯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消防等高危行业领域,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政府(办事处)和部门履责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措施和整治未落实的企业,给予严罚重处。抓住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矛盾问题,举一反三,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和短板,做到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坚持标本兼治,推进长效管理,全面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一)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贯彻《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加强“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强化高危工艺和特别管控危化品、LNG、CNG、油气储存设施等风险管控,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个环节全主题、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油气输送管线的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力度,严格落实“一企一策”,全面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精准掌控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推进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规定,严格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严把经营安全准入关。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规定,全面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利用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充分实现对企业安全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和分析,突出清明节、春节等重点时段,紧盯非法经营、禁燃禁放禁售重点地区,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场所进行定期排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重点防范夏季高温雷雨、自然灾害多发季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等时段和日常生产作业现场“三超一改”引发烟花爆竹燃烧爆炸事故。畅通群众举报途径,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推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非煤矿山越界开采、无证开采和私挖滥采行为,推动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开采合一”、“三合一”有序进行,坚决杜绝凹式开采,加大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力度,强化督促含硫天然气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程和规范进行开采作业,重点防范含硫天然气开采井喷、硫化氢中毒、高处坠落、边坡失稳、坍塌与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风险。加强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落实停产关闭整顿非煤矿山企业管控措施,严防严控重大安全风险。〔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撑、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工程等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强化“两违”、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坚决查处盲目抢工期、抢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深入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对全县所有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开展全方位“体检”,彻底清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清零、监管常态化、衔接无缝隙,坚决筑牢城乡房屋领域安全生产防线。严厉打击房屋市政、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市场。加强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和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全面彻底消除建筑施工领域内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以及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专项治理,加强“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和运营企业安全监管,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百吨王”、“大吨小标”等违法行为,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问题,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形拖拉机、危险货物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深入推进公路交通秩序整治,强化车辆联网联控,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营运行为。加强对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隧道桥梁等重点部位的排查监管,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加强渔业船舶、乡镇船舶、景区游船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整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超载运输、水上水下违规作业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渔船碰撞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从严管住船、管住人,坚决避免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聚焦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烤酒坊等高风险场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全面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按“一区一策”落实维护管理职责,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完善停车供给优化,并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惩戒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式持续向好发展。加强微型消防站及消防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七)推进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增设完善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等基础设施,做好重点林区防火巡山守卡,严控野外用火。加强对高陡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房屋和工程建设的监测,实施精准治理。集中整治河道行洪隐患,积极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抓紧修复受损的水利设施和堤防,加强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的巡查排产,密切关注大风寒潮、雨雪冰冻、团雾地震等极端天气变化及自然灾害,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坚决防止各类自然灾害发生。〔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八)推进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工贸行业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防范高后果区安全风险以及油气泄露燃烧、油气泄露爆炸等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持续抓好高速沿线安全隐患治理,加大特种设备、电力、旅游、农机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以科技兴安为支撑,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

(一)实施科技强安行动。探索建立全县“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和应急值守与应急指挥调度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健全信息采集调度机制,强化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高应急指挥、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水平,加强信息化网络安全防护,确保网络运行安全,逐步实现条块之间、上下之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形成“防”与“救”的合力。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及时做好预警信息,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扩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覆盖面,加大前端监测源建设力度,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四级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的接入,推进建设城市生命线以及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依照有关规定,继续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专项行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推行智慧工地建设,探索推广升降机、塔吊、龙口吊、架桥机等起重机械安装智能安全监控系统,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快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规范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结果运用,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落实事故挂牌督办、预警通报、一票否决、整改评估等一系列措施,运用制度化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准确进行事故定性,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提出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定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评估,确保将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作用,建立健全“吹哨人”奖励制度,全面畅通“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鼓励社会各界、企业职工和员工家属检举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瞒报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进举报奖励制度的落实。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厘清行业监管边界,强化应急预案和演练。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实际,紧贴实战要求,科学制定和完善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精心布置应急预案演练,积极开展“短平快、效率高”的桌面推演和实战型拉练,每年要组织不少于1次的应急预案综合演练;县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应急演练,规范应急救援现场运行规则。〔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建设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以高安全风险行业领域、关键生产环节为重点,紧盯重大事故隐患、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精准确定、高效建设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重点建设智慧监管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及事故预警工程,有限空间和粉尘作业安全防护工程等,采用物防技术预防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实施好民生工程。〔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以强化安全支撑为目的,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充实配齐配强县级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使之适应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进一步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做好资金装备保障。〔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制度。推动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坚持以铁肩担硬责,当好守护安全发展的“战士”“勇士”“斗士”,做到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扎实开展“创安2021”专项执法行动,重点聚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开展全方位安全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应急管理大数据平台,探索进行“清单制+执法”,有针对性地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持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同时将清单制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形成安全生产信息化的“智慧大脑”,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乡镇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总结范文5

一、强化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粮食安全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要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首先要稳住粮食生产,确保不出现滑坡。我县作为全国680个粮食生产核心县之一,又是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建设县,肩负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战略高度,对发展粮食生产再认识、再提高,全力推进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年全县粮食生产的总体目标是:粮食播种面积74.3万亩以上,总产27万吨以上,流转耕地1.5万亩以上。其中:水稻面积47.5万亩(早稻23万亩、中稻1.5万亩、晚稻23万亩),总产18万吨以上;玉米面积20.3万亩,总产8万吨以上;其他粮食作物6.5万亩,总产1万吨以上。继续保持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县地位,争创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

二、加强耕地监管,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一)深入开展耕地抛荒专项治理。要加强调查,摸清全县耕地抛荒情况,建立档案,分类治理。要强化督查督办,在3月、6月、9月分别开展1次耕地抛荒专项治理督查。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出现耕地抛荒现象的乡镇,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大力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要加快中低产田改良步伐。涉农各部门要充分抓住我县列为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罗霄山区)扶贫攻坚县机遇,切实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良步伐,加强标准良田建设,力争全县高产田提高到50%以上,低产田控制在5%以下。要加强土壤有机质提升。推行作物秸杆还田,大力发展种植绿肥、油菜,实现稻田秸杆还田80%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5%,杜绝稻田焚烧秸杆现象。要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应用测土配方肥,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要加强农田环境治理,严禁生活垃圾废渣、工厂废水、废气“三废”下田。

(三)进一步加大耕地流转力度,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要进一步创新耕地流转模式,推进耕地向种粮大户集中,促进粮食规模化生产。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及时调解耕地纠纷,促进耕地健康有序流转。要进一步完善耕地流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农户和种粮大户耕地流转的积极性。要严厉打击炒作提高土地流转价格、扰乱土地流转市场秩序、赚取土地流转差价的投机行为,使真正的土地承包经营者享受到惠农政策。要通过耕地流转,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与经营,提高种粮效益。年,全县耕地流转面积要达到1.5万亩以上,在上年的基础上再发展面积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60户以上,粮食规模化生产面积增加1万亩。

三、推进科技创新,强化科技兴粮

(一)积极开展适应性栽培试验,加大良种示范推广力度。着力抓好国家玉米湖南长沙高桥试验站宜章示范县项目建设,建设玉米观察点,建立一六和五岭两个新品种展示基地,积极开展适应性栽培试验,创新良种推广机制,大力推广粮食作物良种。年,全县要引进水稻、玉米品种100个以上进行适应性栽培试验,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组织实施“种三产四”工程,大力发展优质稻、超级稻,优质稻种植面积要达到39.2万亩(早稻18万亩、中稻1.2万亩、晚稻20万亩),超级稻种植面积要达到22万亩(早稻10万亩、中稻1万亩、晚稻11万亩)。

(二)落实水稻三项关键增产技术。突出抓好水稻集中育秧、合理密植和安全齐穗三项关键增产技术的推广与普及。每个乡镇要办1个以上的水稻集中育秧示范点,全县水稻集中育秧示范面积要达到1万亩以上。黄沙镇、白沙圩乡等有关乡镇要充分利用烤烟育苗大棚资源,大力推进大棚集中育秧试点工作,为全县提供大棚集中育秧经验与技术,确保全县年水稻抛插密度和基本苗平均提高15%以上,晚稻在9月20日以前安全齐穗。

(三)继续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要以承担农业部粮食高产创建为契机,着力办好“848”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即:一六镇、栗源镇、岩泉镇、黄沙镇、玉溪镇、里田乡、五岭乡、梅田镇8个早稻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天塘乡、栗源镇、白沙圩乡、平和乡4个玉米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一六镇、栗源镇、岩泉镇、黄沙镇、玉溪镇、里田乡、赤石乡、白沙圩乡8个晚稻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促进全县粮食生产全面稳定发展,实现亩产比上年提高5%以上。

(四)加大粮食科技示范村建设力度。各乡镇要在交通要道、示范作用大的区域创办2个以上水稻、玉米科技示范村,辐射带动本乡镇粮食生产发展。在水稻科技示范村推行水稻关键技术“八统一”,即:双季稻区统一双季稻(晚稻缺水区域发展早稻——秋大豆等旱粮模式);统一优良品种、合理品种搭配、确保晚稻安全齐穗;统一集中育秧;统一播种、合理密植;统一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管水;统一机耕、机插、机收。在玉米科技示范村推行玉米关键技术“五统一”,即:统一宽窄行种植模式;统一优良品种;统一播种、合理密植;统一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统一测土配方施肥。

(五)全力抓好防灾减损工作。重点抓好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强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建设,强化统防统治机防手培训,推进全程统防统治服务,全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18万亩,确保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要突出抓好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和“三虫三病”防控工作,严防检疫性病害侵入和蔓延。认真落实水稻、玉米种子救灾备荒储备和水稻、油菜等农作物保险工作,降低生产风险,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六)实施湘米优化工程,推进粮食产业化开发。着力抓好里田乡、瑶岗仙镇、赤石乡、平和乡、杨梅山镇、黄沙镇、迎春镇、莽山乡、白沙圩乡、关溪乡、玉溪镇、五岭乡等乡镇高档优质稻示范基地建设,建立高档优质稻生产基地5万亩。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粮食收购加工销售龙头企业来我县投资兴业,发展粮食加工,延长产业链,促进全县粮食生产增产增效。鼓励科技人员创办领办粮食科技实体,做好品种筛选、品牌创立、基地建设等前期工作。

四、落实措施,强化粮食生产保障

(一)坚持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宜章县年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欧阳锋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丁邦柱,县政府副县长李定邦,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王力争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委农村工作部、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开发办、县农经局、县农机局、县粮食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农业发展银行宜章支行、宜章农村商业银行、宜章长行村镇银行、郴电国际宜章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粮食生产的指挥协调和督查督办考核工作。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乡镇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人大主席、政协联络组长、分管副职为责任人。继续推行粮食生产“四包”制度,即县级领导包乡镇、县直部门包村、乡镇领导包种植大户、涉农部门包服务。继续实行粮食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县委书记、县长每人交粮食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3000元,其他县级领导每人2000元,联系乡镇的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1500元,分管粮食生产的乡镇副职和驻点工作队员每人1000元。粮食生产风险抵押金统一存入县粮食生产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年终奖罚兑现。

(二)切实加大粮食生产资金投入。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在去年500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0万元用于粮食生产。建立粮食科技项目专项基金和粮食生产奖励基金,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30%以上的资金建立粮食科技项目专项基金,用于粮食科技项目试验示范推广;上级粮食生产先进县或粮食生产标兵县奖励资金,以及补贴结余等有关种粮大户奖励资金建立粮食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奖励粮食生产先进乡镇、粮食生产模范村、粮食生产协会、种粮大户及对粮食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要整合涉农部门各类项目资金发展粮食生产,加大金融部门对粮食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加强乡镇财政投入,促进农村耕地流转和种粮大户发展。要加强粮食生产投入资金监管,提高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

乡镇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总结范文6

关键词:县乡财政;运行风险;财政职责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政收入总体上迅速增长。但处于基层的县乡两级财政的运行质量却每况愈下,财政风险日渐显化。这一状况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影响了部分地方的社会稳定和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行。为此,改进县乡财政运行质量,化解财政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成为财政理论与实践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县乡财政运行风险的基本态势

(一)财政支出超常增长,收支矛盾突出,公用经费难以为继,事业发展能力低下

县乡两级政府作为我国基层政权组织形式,负有县、乡区域内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职责。但近年来,我国一些省、市所属的县、乡财政甚至难以维持“吃饭”水平,用来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能力已非常有限。

据统计,1994—2001年间,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平均占全国财政支出总额的70.33%,而同期地方财政收入平均仅占全国财政收入总额的48.63%.超常增长的支出吞噬着增加的财力,财力的窘困必然制约地方公共事业及地方经济的发展。这在县乡层面表现更为明显。2000年,全国2074个县的46%需要财政补助。而且绝大多数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挤占专款、拖欠工资、医疗费、差旅费等现象。如2001年,安徽省30多个县拖欠工资总额14.44亿元。农村税费改革后,县乡财政的收支矛盾则更加尖锐。比如,现行村办公费、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费主要来源于农业税附加,而农业税附加只有改革前村提留的二分之一。在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有限的条件下,乡村两级公用经费难以为继,县乡社会事业发展欠账严重。

(二)财政赤字规模巨大,债务负担沉重,基层财政风险不断累积

在我国省、地(市)、县、乡四级政府中,处于基层的县乡财政因回旋余地小,遇有风险往往难以外化释放。因而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累积了大量赤字与债务。虽然其总体规模目前尚未作出精准的官方统计,但据专家预测,地方财政最终负担的债务很可能是以万亿计的天文数字,并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继续放大。这一预测源于债务不同侧面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近40%的县一般预算呈赤字状态,部分县虽账面无赤字,却普遍存在巨大的隐性赤字,即以当年应付未付的各种支出拖欠,或以负债、寅吃卯粮等形式存在的赤字。所以,实际发生赤字县、乡的数量和赤字规模可能会更大。在财政赤字不断累积的同时,地方政府负债也日益加重。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以下各级政府均不同程度地负有不同形式的各种债务,而且地方政府的层级越低负债规模越大,债务负担越重。如乡镇基层债务额已超过5000亿元,其中乡镇一级净负债超过2300亿元,村级负债则超过2500亿元。不仅如此,乡镇政府的债务每年尚以200多亿元的速度在递增。

(三)财政收入质量低劣,财政支出刚性增强

依托于税法征收的税收是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确保了财政收入质量。但近年来,地方政府的非税收入增加不仅快于税收,而且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税收的正常增长。而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基金等非税收入形式具有“列收列支”的性质,具有专项用途,难以形成地方政府正常支配的财力。另外,我国现行地方税收体系中,不仅多为与经济发展相关性较弱的零星小额税种,而且在地方预算自求平衡的约束下,收过头税、不规范举债、寅吃卯粮、“空转”收入等现象大量存在,财政收入“虚增”严重。

低劣的财政收入质量,伴随着刚性的财政支出,使基层财政背负了沉重的负担。在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进程中,陆续推出一系列“政策性增资”项目,需要地方提供配套资金。如由地方自筹配套的粮食风险基金,按《农业法》、《教育法》要求高于收入增长比例的支出安排等,这些硬性规定强化了地方财政支出的压力。另外,虽然财政每年增收达1000亿元之多,但同期财政供养人员也是大量增加,加之工资制度改革,一些地区新增财力的80%用于人员经费的增加,县、乡等基层的比例更高。

(四)地区间财政能力差距日益扩大,区域间的不平衡态势加剧

分税制体制实施以后,虽然转移支付制度在不断完善,但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应,地区间财政能力差距却日益扩大。如中西部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长期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能力明显低于东部地区,而西部地区又低于中部地区。资料显示,全国县级财政收支占地方财政收支的比重呈“反向”变动的趋势。与全国情况不同的是,西部地区县级财政收支占地方财政收支的比重则是“同向”下降,呈现县级财政萎缩趋向。

总之,我国县乡等基层财政运行质量堪忧,已经积聚并隐含了巨大的财政风险。

二、县乡财政运行风险的诱导因素分析

(一)经济运行质量低下,县乡财政运行缺乏强有力的经济支撑

经济决定财政,财政运行质量取决于总体经济运行质量。近年来,由于社会有效需求不足的影响,地方经济发展遇到前所未有的矛盾和问题:经济结构失调、下岗职工增多、再就业压力增大、农民增收速度减缓、企业亏损增加、财政增收难度加大等。而这一时期,正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每项改革最终都要财政兜底。各级财政不得不承受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多重压力。所以,拖欠工资、赤字增多、债务累积形式上是财政问题,实质却是地方经济发展滞后在财政上的综合反映,是经济未能充分发展导致的。譬如,我国除沿海地区和地处大中城市市郊的县乡外,大部分县乡经济以传统农业为主,财源结构单一。而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增产不增收,农民因缺乏务农积极性而弃田抛荒,农业税税源萎缩,难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县乡财政运行失去了强有力的经济支撑。

(二)地方政府短期行为,人为加重财政负担

中国现行政治制度一般依据政府官员的短期“政绩”对其予以考核、晋职提升。浓厚的功利思想和政绩意识,常常导致地方政府官员为追求短期政绩而牺牲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比如一些县乡政府为了谋求主导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城镇化、开发市场、招商引资等“政绩”,推出了一系列形象工程、献礼工程、达标升级工程,因缺乏调查研究,这些工程常常不得不中途进行调整,浪费了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使捉襟见肘的基层财政雪上加霜。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造成了地方财政的人为负担。地方政府官员对政绩的追求还体现在同级政府间、上下级政府间的竞争、攀比行为中。竞争一方面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则由于缺乏统一规划与引导及竞争中的急功近利行为,出现了大量简单粗放的盲目投资行为,进一步加剧了资源的浪费与基层财政的困难。

(三)政府间职责划分粗糙,地方政府职责与财力矛盾突出

与依据具体的法律划分政府间事权的国家相比,我国宪法对各级政府的支出范围与责任只是作了原则性规定,具体事务上的划分及各级政府的职责权限并不明确,经济性事务的划分更为模糊,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1994年推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对于省、市、县、乡各级的财权与事权,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客观上迫使省市级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加强对财政资金的集中力度。根据权威资料调查,省级政府所集中的资金自1994年至2003年年均提高两个百分点。市一级政府也在设法提高集中程度。不仅如此,不甚明晰的事权还在不确定地上划下移,致使事权与财力偏离,尤其是地方政府职责与财力矛盾突出。如,消防、预备役费用支出在分税制形成时属于省级财政负担,但1999年,支出下划到区、县;教育经费的承担责任也是逐级下划,越到基层可支配财力越薄弱,财政负担比例越重。加之一些基层政府在鼓励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同时,过分夸大税收优惠作用,为税源流失打开缺口,导致财政虚收,形成风险隐患。

(四)政府间转移支付形式庞杂,地区均衡效果不理想

规范化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一般由以基本公共服务的地区均等化为目标的均衡拨款及旨在实现特定目标的专项拨款组成,并以前者为主体。但我国现行政府间转移支付形式过于庞杂,体现为体制补助、税收返还、专项补助、结算补助等多种形式,并且均衡拨款的转移支付力度过小,而专项拨款的转移支付不仅规模庞大,且采用非规范的“基数法”安排转移支付量。其结果不但未能缩小地区收人水平差距,反而直接推动了这种差距的进一步扩大。1995年推出“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尽管在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有了明显进展,但相对于规模庞大的、“基数法”色彩明显的其他形式而言,过度期转移支付的作用力度显得极其微弱。而县乡基层财政间转移支付甚至未能形成制度,区域间财政能力失衡是必然的。

三、县乡财政风险的化解与防范对策

对策之一: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改善县乡经济运行环境

我国县乡财政的经济基础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化解地方财政风险、改善县乡财政运行质量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经济发展,增强财政实力,走出“三农”困境。因此,从全局着眼,国家必须调整经济发展思路与政策,调整农业结构,减轻农民负担,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强化国家对农业、农民的投入支持,改革农村管理体制。譬如,通过有条件地减免及至逐步取消农业税,涵养农业财源;通过增加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扩大农业公共品(如乡村道路、电网改造等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供给范围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通过增加对农业科研、教学、新产品培育的财力支持,以无偿方式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对高科技农业及农业深加工项目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提升农产品质量及国际竞争力。

对策之二:重新界定县乡两级政府职能,明确划分两级政府事权及财政职责

目前,尽管法律未对县、乡政府的职责作统一、具体的规定,但从县级财政支出结构看,其主要职能是承担行政管理、法律与秩序维护费用支出,文教卫生等事业支出以及农村的道路、救灾、扶贫、社会保障等支出;而缺乏自、区域差异大的乡镇政府也要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服务、基础教育、医疗、灾害救济、法律与秩序的维护等事务等。这种模糊的事权范围和财政责任必须重新界定。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县乡机构改革以及财政改革的要求,事权的重新界定应侧重于县乡在教育、卫生、社保、公务员队伍建设等事业发展方面的责任,以充分发挥县乡各自优势。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主要将原乡镇的教育、卫生、公务员、离退休人员经费和优抚对象优抚金等社会保障事业职责划归区县级管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事权,原则上按受益范围确定管理对象,其中跨乡镇项目事权主要划归县市管理,乡镇范围内项目事权主要划归乡镇管理。从而明确区县本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强化区县经济发展、财源建设责任,减轻乡镇建设支出和财源培植等方面压力。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乡村政权正常运转,以及除教育卫生外的乡镇事业发展及辖区内的公共公益事业发展等。事权划清之后,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卫生、科学文化、民政等事业费,其人头经费原则上由县级财政管理,非人头经费则由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按比例分摊支付。

对策之三,完善县乡财政体制,理顺县级财政对乡镇财政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县乡财政体制的完善与确定,应以财权和事权相对称、有利于县乡两级财源建设并强化财政管理为原则,因地制宜地建立起激励与约束并重,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分灶吃饭”机制。首先,在划分税种、核定基数、确定分成比例或结算比例上,应县乡统筹兼顾,既有利于县级适度集中财力、增强调控能力,又要考虑乡镇行使事权的财力需要,调动乡镇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其次,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等补助形式应与其共享收入基数完成情况挂钩,乡镇公用经费节余部分留用,保证财政体制良性运转;第三,理顺乡镇财税机构体制,增强财税合力、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第四,推进行政机构改革。在合理界定县乡政府职能的基础上,通过合并方式,适度扩大乡镇规模,获得资源规模和集聚效益;最后,强化宏观管理,理顺县级财政对乡镇财政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在分灶吃饭条件下,乡镇财政的一些重大的财政决策如大项支出、举债、担保、投资等原则上必须与县级财政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才能付诸行动。

对策之四,建立财政偿债基金与风险预警制度,化解与防范财政风险

首先,根据债务形成机制以及各级政府承担的支付责任,消化现有债务;其次,建立财政偿债基金,完善债务偿还机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财政结余资金等形式建立财政偿债基金,并将政府融资项目投资额及项目投资收益的一定比例划转入偿债基金,专项用于地方政府债务的偿还;最后,建立有效的地方财政风险预警系统。根据地方债务特点建立一套既符合地方财政债务状况,又能反映地方财政风险程度及其变化发展趋势的风险预警系统,监测和预防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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