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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的特点范文1
关键词:农村 金融体系 组织与完善 创新路径
一、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国情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与我国农村经济的增长水平密切相关,现阶段的我国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以提高农村人民生活水平,对农村金融体系的组织与完善工作也越来越重视。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金融机构组成,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这三个金融机构主要面向“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进行金融活动,分别代表了政策金融、商业金融与合作金融三个金融类型的特点。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新格局。
(二)我国现行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弊端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虽然这样三足鼎立并且互相辅助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使得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服务能力与金融状况有了比较大的进步与改善,但是从根本上看,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尚未发展成熟。我国经济正处于改革转型的新时期,农村经济也面临着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的变化,在这种背景下,当前农村金融体系需要继续改革、发展与创新,才能够继续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益处,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
其次,我国地大物博,因此农村经济的发展常常带有地域性强的特点,不同区域的农村经济发展的程度和层次之间都可能存在极大的不平衡性。这种特点使得农村金融体系也必须是灵活可变、适应性强的,而我国现阶段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过于单一,不符合我国农村经济的多样化需求。
再次,我国现行的农村金融体系的金融供给机制不够完善,使得金融供给不能满足农村常规的需要。这种农村金融体系的功能也不够健全,使得国有商业金融在农村金融领域中的影响力越来越低进而让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三大机构中处于主要地位。但农村信用社的金融能力远远不敌国有商业金融,信用社占农村金融主要地位的现象大大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最后,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组织效率低,金融服务能力落后。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很多现代银行的服务功能并未普及,比如我国农村金融实际中仍存在着连接网络的大额支付业务并不能良好地开展以及除了存贷款业务,其他国债基金项目也尚未普及等金融服务空白区域。
二、农村金融体系完善与创新路径探究
要想完善我国现阶段金融体系并加强创新能力使其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科学分析下的总体规划
首先,农业金融管理者应该牢牢把握住农村金融经济的地域性、层次性等特点,从农村金融的这些特点出发,对于农村金融体系的管理与调控进行适宜的总体规划并以此宏观指导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与发展。基于这种总体规划,农业金融管理者应制定和完善普及相应的农村金融体系,比如目前获得很多学者认同的“双重四元体系”说等等,一旦确定,便需要加强管理,把其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组织固定的结构形态。
(二)政策与制度
另外,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政策与制度支持,只有国家进行政策上的支持与制度上的规定,才能够真正提高农业金融改革的效率。现阶段我国的经济体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调控措施中政府的宏观调控也是重要手段之一,农业是我国的弱势产业之一,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业金融政策,即政策性金融。中国农村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由于此农业政策性银行力量薄弱,因此就其发展与改革,我国相关学者关于要不要撤销其职能、彻底改革其现有体制,或使其与其他金融机构合并等问题有着热烈的讨论。各种不同言论都是为了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与发展,都是为了壮大我国政策性金融的力量。因此,我国应重视政策性金融及其相关机构并强化有关制度规定,对这些金融支农力量予以最大的支持与保护。
(三)模式多元化
从我国现阶段农村金融体系的模式构成上来说,我国需要在国家指导下进行金融体系结构的重组和改进以促进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模式的多元化与丰富化发展。从金融种类上来说,应允许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并存,如国有机构和非国有机构的并存,商业金融机构与政策性机构的并存等等。对于其他在农村经济发展中随着现实产生的非正规的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加以规范和管理,作为一种正式编排固定下来以丰富农业金融体系的多元化,如现阶段有些农村金融市场中存在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组织等等。从金融服务上来说,应注重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多元,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
(四)方法与手段
最后,农村金融管理者应当从农村金融服务出发,进行农村金融服务方法与手段上的创新发展。农村金融服务应当紧跟我国农村经济飞速发展的脚步,适应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的转变阶段要求,不断根据农村实情创新,力求推出最适合我国现阶段农村经济的金融服务新品种。比如,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今天,金融机构管理者可抓住网络社会的机遇,在农村经济中普及电子付账、网上转账等服务,促进金融系统支付结算的多元化,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与能力。
参考文献:
[1]李军昌.三门峡市农村金融管理与创新研究工商管理[D].河南大学,2013
农村金融的特点范文2
农村金融的有效性,是指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向农村金融需求主体有效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后者的金融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此过程中提高自身的金融效率。
农村金融有效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农村金融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农村金融机构必须提供有效金融产品,才能使其运行得以继续和深化,如果供给无效,则金融有效性便无从谈起。其二,农村金融机构提品后价值实现的有效性。如果金融需求主体通过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能有效地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则农村金融机构便拥有相应的优质资产,能获取预期的效益,其金融有效性便得到提高;反之,金融需求主体在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后,却因种种原因产生经营失效,甚至出现了亏损,本息逾期难以归还,则金融机构由此多了一份不良资产,其金融有效性便降低。至于金融需求主体逃废债务,则会使金融机构血本无归。
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内在联系、相互依存,因而不能封闭地考察农村金融,也不能孤立地谈论其有效性。农村金融有效性,是同农村经济有效性内在联系的。农村金融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农村进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反过来又为农村金融提供良好的基础和平台。相反,如果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力日趋弱小,农村经济便会因资金制约而难以发展,其结果便会造成农村金融的基础日渐薄弱,农村金融的有效性不断弱化。
当前,农村金融的一个基本特点是低效性,其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机构推出的某些产品难以为客户和中小企业所接受;而农户和中小企业期盼和欢迎的产品,农村金融机构又不推出来。许多农村经济主体对信贷资金的使用缺乏效益,还本付息存在问题,使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较高,农村金融效益远低于城市金融效益。农村金融低效性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一是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原因,主要包括农村金融结构不合理,金融机构管理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强,经营机制不活等。二是农村经济较为落后,农业经济存在较高风险,农民收入总体较少,农村经济实体的规模化经营水平较低,农村制度尤其是土地制度对农村金融产生抑制作用,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很不完善等。
农村金融低效性,给农村经济金融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低效性使得金融机构的生存和发展能力衰弱,导致许多农村信用社陷于资不抵债的困境,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银行纷纷撤离农村金融市场,转而进入城市金融市场,即使是定位于服务农村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也减少了不少支农业务。农村资金供给原本就存在巨大缺口,但低效性使得农村资金大量外流,这对于农村经济无疑是雪上加霜。农村亟待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的金融体系,然而低效性却增加了非公资本进入农村金融业的忧虑。低效性给农村经济实体造成许多困难,农户和中小企业向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困难重重,这迫使他们转向高利率的民间借贷,从而增加了他们的生产成本。农村金融低效性加重了农村经济低效性,而农村经济低效性又使农村金融难以摆脱低效性的困境。
提高农村金融有效性,不仅是农村金融发展的重大课题,而且是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需要。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便是提高农村金融效率,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二
农村金融适应性,是指农村金融供给与农村金融需求相互适应。农村金融适应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总量的适应性,即农村金融供给总量,与农村金融需求总量相互适应;二是结构的适应性,即农村金融供给结构,与农村金融需求结构相互适应。
农村金融有效性与农村金融适应性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农村金融有效性,既是对适应性的检验,又是提高适应性的动力,它反映农村金融适应与否及适应程度,推动适应性的提高。适应性是有效性的基础和前提。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相互适应,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相互适应,才能提高农村金融有效性。农村金融曾出现过一些奇怪而有趣的现象:国家为提高农村金融有效性,设立了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构成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这三类金融机构并未解决农村金融需求的缺口问题,而农村民间借贷在满足农村金融需求方面却表现出了较强的有效性,农户融入资金的70%是通过民间借贷而实现的;大型商业银行出于支农考虑推出了小额农贷产品,但是这一产品却难以做大做强,小额农贷甚至贷不出去,而另一方面农户和中小企业融资心切,农村资金需求缺口呈扩大之势;大型商业银行出于有效性考虑,纷纷撤出农村县以下机构,而民间借贷同样由于有效性原因,反而规模越做越大,形式越来越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大型商业银行的金融供给不适应农户和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的特点;小额信贷虽有创新之名,但其限制太多,要求过严,手续甚繁,因而与农户金融需求特点相背离;民间借贷虽不具备合法地位,但由于其适应农户和中小企业金融需求,因而效率较高,发展较快。由此可见,农村金融适应性是有效性的决定性因素。
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存在许多弊端,然而根本性问题,在于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不相适应,由此派生出许多具体的矛盾和问题。农村金融体制几经改革,但由于未将适应农村金融需求作为基本依据,而是在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下对原有的适应性颇弱的金融供给框架予以小修小补,因而问题未能根治,甚至不相适应的程度有增无减。例如,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陷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相互博弈中,囿于双方对农村信用社修补成本的分摊,而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即农户和中小企业未被纳入其中,适应性原则未被置于应有的位置,致使农村金融的适应性难以提高,有效性自然也就难以增强。
当前,农村金融需求出现了新变化。农村金融需求总量大为增加,据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约为15万亿元,其中大部分由金融机构提供。农户资金需求规模不断扩大,借贷发生率和户均借贷次数也在增加。随着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诸如无公害、绿色、有机作物和优质果品生产,规模化和标准化种养业正加快发展,对资金需求将大大增加。温饱性农户在创业中存在金融需求,而小康型和富裕型农户在扩大经营规模中对资金需求量更大。在经济较为发达农村地区,农户需要更多资金用于发展特色农业和外向型农业。而在经济较为贫困农村地区,农户依靠开发脱贫、项目致富的愿望日益增强,因而生产性借贷的比重在逐步扩大。县域工业园区和农村企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各类经济实体征用土地、构建厂房、添置设备、扩大营销,使农村企业的资金需求随之加大,以往那种较为普遍和分散的小额借贷,正向集中的大额借贷发生转变。农村社会化服务的各类经济组织对资金的需求快速增加,而现代农村物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规模在快速扩大。在农村产业发展的同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尤其是供水、供电、公路和小城镇建设将加快发展,这方面资金需求在农村资金需求总量中的占比将提高。
农村金融需求结构进一步复杂化。当前,广大农户要求农村银行业创新金融产品,渴望无抵押的贷款方式,希望信贷品种和期限能与农业生产特点和周期相适应,贷款手续简便灵活,能快速、就近地获得借款。许多富裕起来的农户手握闲置资金,他们购买国债、企业债券和投资股市的要求日益迫切。在许多种养殖地区,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日益强烈,但这方面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在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结构中,短期借款占绝大部分,但近几年来长期借款的需求越来越大。由于受到信用资源短缺等因素的制约,其长期借款难以得到满足。许多中小企业不得不将短期借款转化为长期借款来使用,他们在短期借款到期后只付息而不还本,使本金转为下一期短期借款而循环使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仅希望农村银行业创新更多产品来满足其间接融资的需求,并且希望通过兼并重组而进一步扩大其经营规模,通过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来更多地实现直接融资。
总之,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推进,不仅农村金融需求总量快速扩大,而且农村金融需求结构日益丰富;不仅现实的金融需求更为强烈,而且潜在的金融需求被不断激活,并加快向现实的金融需求转化。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客观上要求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供给与之相适应。
然而,当前农村金融恰恰存在两种不适应性,即总量的不适应性和结构的不适应性。我们只有提高这两个方面的适应性,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村金融的有效性,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
三
提高农村金融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关键在于构建合理的农村金融结构。
在农村金融研究中,人们较为关注的是农村金融总量增长,尤其是农村信贷总量增长。但是,农村金融结构问题决不能被忽视。农村金融结构,是指农村金融体系中各个组成部分和各种构成要素的数量比例、空间分布、相互作用、相互配合的状态。农村金融发展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金融总量的增长;二是农村金融结构的优化。一般而言,总量指标反映农村金融的总体规模,只具有直观的表征意义。结构指标则能反映总量指标所不能反映的问题,能透视出农村金融深层次的矛盾和弊端,从而帮助人们推进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总量受制于农村金融结构。在农村金融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下,单一的金融总量扩张,必然因其不能解决适应性问题而陷于低效性,这种粗放型的增长势必不具持续性。因此,提高农村金融有效性和适应性,不仅要重视扩大农村信贷总量,而且要大力推进农村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农村金融同农村经济的良性互动,促进农村金融真正实现总量扩张和层面提升。
当前,农村金融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存在许多矛盾。农村金融的结构性缺陷主要表现为: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产品需求越来越呈现多样化趋势,潜在的金融需求被加快激活,而当前农村金融产品供给却十分单一,几十年一贯制的“存贷汇”产品结构,同日趋复杂的金融产品需求不相适应。农村金融行业单一,主要是银行业、非银行金融业缺乏,其供给远不能适应农村金融需求。农村银行业存放类资产占比过高,贷款类资产占比较低,长期贷款类资产比例尤低,证券和保险类资产的比重甚微,投资类资产不断萎缩。农村融资属于银行业占绝对主导的模式,基本上是一种间接融资,不能满足农村企业尤其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直接融资的需要。农村公有金融垄断着农村金融市场,大型商业银行的金融供给难以适应农户和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的特点,而能适应这种需求特点的非公金融,却“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农村金融结构,包括许多具体的子结构。根据农村金融需求当前情况和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应通过构建以下合理的子结构,达到农村金融整体结构的合理状态。一是完善农村金融产品结构,不仅要在资产抵押贷款、关系融资等方面创新产品,而且要在资本市场投资、农业保险等方面推出非银行业金融产品。二是构建合理的农村金融资产结构,农村存款类金融机构应降低存放类资产比重,增加贷款类资产比重,扩大中间业务和投资业务,适当提高投资类资产的占比。三是逐步改善农村融资结构,在继续扩大间接融资量的同时,大力提高农村经济规模化、市场化、股份化和证券化程度,大力培育农村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扩大直接融资的比重。四是构建合理的农村金融行业结构,在农村银行业方面,广泛发展新型的农村社区银行;在非银行金融业方面,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业、农村信用担保业,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村投资银行业,相应发展农副产品期货业、农业资产评估业、产权交易业、信托投资业、租赁业、典当业等。五是构建合理的农村金融所有制结构,在公有金融为主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发展非公金融业,支持非公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
构建合理的农村金融结构,必须坚持明确的目标,这就是提高农村金融效率,为农村经济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实现农村金融同农村经济相互促进和持续发展。实施这一工程,必须坚持适应性这一基本原则,始终将适应农村金融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总量增长的前提下,以增量调整为重点,同时协调存量调整。增量进入能较快确立自己的市场定位,有力改善原有的金融结构。存量的调整一方面要做到强化优势、转化劣势、开拓市场、提高效率。农村金融结构的构建,要以市场力量为主,依靠市场内生力量;另一方面,市场力量和作用也不能代替政府力量和作用。农村经济金融比较落后,市场力量相对弱小,完全依靠市场力量来优化农村金融结构并不现实,会产生一定的盲目行为,同时要历经很长时间。因此,市场力量和政府推动要相互结合,政策推出则应遵循农村金融与经济自身的发展规律。
四
提高农村金融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依靠农村金融自身的改革和创新,而且有赖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了有效推进这一工程,需要系统思考、统筹兼顾,处理好一系列问题。下面仅择其荦荦大端,谈点意见。
1.在金融业拓展对外开放的同时搞好对内开放。在对国外开放的条件下,农村金融结构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会受到国外农村金融结构的影响。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是迟早之事,目前初见端睨。随着外资金融产品、金融业务、金融技术进入农村,农村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必然加快步伐。但是,农村金融业在对国外开放的同时,决不能忽视对内开放。对内开放既包括对农村地区的开放,也包括对城市的开放。金融业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农村金融业必须通过对内开放进一步夯实对外开放的基础,以做到有能力充分利用对外开放带来的机遇,有实力应对对外开放中出现的挑战。进入新世纪以来,农村金融业在对内开放方面进展甚微,金融垄断的思维方式依然存在,农村金融的行政化色彩依然浓重,这无疑给提高农村金融的适应性和有效性造成了障碍。农村金融业对内开放,主要包括金融体制和金融业务的对内开放,这两个方面对内开放,所要达到的目标在于提高农村金融的适应性和有效性。我们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业对内开放,在增强适应性和有效性方面,放宽某些条件,简化审批手续,放松某些行政管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
2.建立农村金融的竞争与合作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是提高农村金融适应性和有效性的必由之路。金融竞争与合作具有共生性。不同的金融行业、同一金融行业中不同的金融企业,各有其不同的特点和作用。竞争能促进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功能交叉和扬长避短,从而推动他们彼此合作、互为补充。金融合作则促进竞争在更高层面上展开,达到互补多赢的效果。
以金融竞争推动金融合作,以金融合作促进金融竞争,实现两者作用的相互转化,必须建立相应的竞合机制:第一,完善农村金融准入机制,充分发挥这一机制促进竞争与合作的功能。准入时应考虑农村金融机构的合理分工,小型金融机构以零售业务为主,以避免同大中型银行的无序竞争。准入时还应考虑在空间布局上的问题,农村新增金融机构应在发达地区、一般地区和贫困地区形成合理的空间结构,以避免一齐挤进发达农村地区而引起恶性竞争。第二,形成产品结构优化机制。如果产品结构雷同,农村金融企业之间的排斥力就会加大,吸引力便会减弱。反之,金融企业的产品各有特色,分别与不同层次、不同主体的金融需求相互适应,他们之间的吸引力就会增强,排斥力就会减弱。因此,应建立农村金融产品优化机制,促进金融机构根据所在区域的不同情况,积极创新和推出适应不同需求的金融产品,以促进金融竞争和合作的健康发展。第三,完善农村资金的价格机制,在农村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在利率未完全放开前,可继续扩大利率浮动范围。这样既可以促进金融竞争,又不致于造成竞争过度。第四,建立竞争合作协调机制。在农村金融企业之间建立对话机制,以及时沟通他们之间的观点,化解利益矛盾和冲突,协调彼此立场,避免恶性竞争发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帮助金融企业提高经营决策能力、风险管理水平和合作自觉性。建立农村金融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一方面他能较好地协调金融企业经济利益关系,维护他们之间的公平竞争,引导他们妥善处理竞争中出现的矛盾;另一方面,又能为他们创造合作机会,提高合作效果。
3.建立退出机制。提高农村金融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必须妥善处理金融机构进入与退出的关系,做到有进有退,能进能退。在农村金融竞争中,优存劣汰、优进劣退现象必然产生。竞争促进金融业务不断向优质金融机构集中,他们将不断扩大资本实力和经营规模,获取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相反,劣质金融机构的业务将不断流失,其生存和发展空间将日益萎缩,如果他们不能扭转落后局面,且达到了退出标准,就只能选择退出。有进有退,才能在合理的流动中增强农村金融的适应性和有效性;无进无退,则会造成农村金融的固化和劣化,增加改革成本,浪费金融资源,甚至引发农村系统金融风险。建立退出机制,应配套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风险救助机制和存款保险机制。
4.创新“农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模式,通过龙头企业的作用,将农户、专业户的融资需求与农村金融供给较紧密地联系起来。农业产业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金融适应性和有效性的重要基础。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利益共同体中的核心和骨干,既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者,又是夯实农村金融发展基础的推动者。既有将万千农户与市场沟通起来的功能,又有将广大农户与金融机构联系起来的作用。龙头企业熟悉农户的金融需求和经济信息,又与金融机构有着较为紧密的业务关系,他们有可能在对自身经济利益关心的基础上,通过信用担保和信用评价等多种方式,提高广大农户金融需求的满足程度。因此,提高农村金融的适应性和有效性,需要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系机制,创新以龙头企业为中间环节的农户与金融机构的融资联系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融资促进功能。
5.繁荣农村经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农村金融的低效性,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于农村的弱位性、农业的弱质性、农民的弱势性。诸如农业经济的高风险、农村微观经济主体的规模不经济、农户和中小企业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农民收入较低等,都是导致农村金融低效性的因素。同时,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农村对经济主体在金融活动中的理性程度不高、农村信用的法律供给不足、失信惩戒机制运用的权威性不够等,也对农村金融的有效性产生了不良影响。在农村金融的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情况下,金融的低效性往往又加剧了金融的不适应性。因此,促进农村经济科学发展,加快完善农村信用体系,从政策、市场、信息、人才等方面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村金融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韩俊,等.中国农村金融调查[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7.
农村金融的特点范文3
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不足
现有农村金融服务不到位,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表现在: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适应农村金融需求,贷款条件苛刻,贷款品种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贷款额度、期限与农民生产消费实际脱节;农村资金流失严重,信贷投入较少;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通过系统上存、资金拆借等方式将大量资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或非农领域,农村金融抑制问题较突出;农村金融业务品种单一,服务手段严重滞后,农村支付结算环境落后;农业保险产品发展滞后,农业保险规模小、参保少、理赔难问题较突出。
农村金融市场制度约束不到位。农村金融市场是弱质市场,其规模效益低于城市金融,因而盈利能力偏低。在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单纯依[文秘站:]靠市场调节势必形成农村资金外流,导致商业性金融机构退出农村金融市场。
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机制转变不到位。部分农村金融机构思想观念落后,仍然沿袭“等客上门”的传统做法,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危机感和客户至上的理念,缺乏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的意识,不能积极转换内部经营机制,大力加强市场营销、开拓农村金融市场。
农村金融市场政策扶持不到位。农业是弱质产业,投入多、产出少,周期长,农村经济货币化程度低,决定了农村金融服务成本高、风险高、收益低,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和需求难以实现高水平的均衡。因此,在扩大农村金融市场规模必须依赖外部力量的扶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对农村金融采取特殊的扶持政策,对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风险予以合理补偿。
农村金融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不到位。农村金融服务对象是众多小规模经营的农户和大量的农村中小企业,贷款对象数量多,地域分散,这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目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农户和农村企业信用信息还没有纳入征信系统,农村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必须花费大量的信息费用搜集农户信息,农村金融市场交易成本的增加必然阻碍农村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大。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强化农村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制度约束和政策引导。依靠法律强制和政策引导推动建立农村信贷稳定增长机制,依托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的特点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建立金融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则。同时,充分重视财政在激励需求和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出台财政补贴、担保或税收优惠等措施,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农村。
完善功能,整合力量,充分发挥金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杠杆作用。基层人民银行要通过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完善对农村金融的再贷款支持,充分利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村经济领域。积极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变农村金融现状,增加低息支农再贷款,加大支农投入量,加强对再贷款投向和使用效果的考核,确保农户贷款稳步增加,支农功能稳步增强。
农村金融机构要转换经营机制,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农村金融机构要积极转变经营观念,增强“三农”服务意识,在加强贷款营销、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额度和降低贷款利率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业务,创新授信和抵押担保贷款管理制度,提高贷款效率。大力开展住房信贷、教育信贷等农村消费信贷业务,根据农村经济特点,创新开发新业务、新产品,逐步推广农民工银行卡、商业汇票、理财、投资咨询等业务,改进和创新支付结算渠道,加快电子化建设,更大范围的满足农村多层次金融需求。
农村金融的特点范文4
一、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服务,能够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加强生产要素流动,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能够丰富金融品种,满足农村的多样化金融需求,是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手段;能够加强对农村金融风险的甄别、预防和控制,是控制农村金融风险、推动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内容。
二、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伴随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建立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系”政策的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的力度不断加深,农村金融服务规模、质量和水平有所提升,为培育农村金融市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受城乡二元分离结构、农村资本流动性差、农业的弱质产业特点、农村金融获利空间小等因素的制约,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在服务机构、品种、资金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服务机构缺乏
从表面看,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包含了各类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银行。但事实上,大部分商业银行伴随商业化进程的加快,逐步撤出农村金融市场,减少了信贷投入,越来越边缘化;农业发展银行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业务逐渐处于萎缩状态,支农功能严重弱化,支农业务单一;邮政储蓄银行主要以吸收存款为准,大量资金外流城市,加剧了农村金融服务的供需矛盾。
(二)金融服务产品单一
目前,与城市中多样化的金融服务相比,农村金融机构仅提供存、贷、转、汇、兑等基础服务,主要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金融产品单一,中间业务品种较少,很少开展保险、担保、证券、委托理财、信托贷款等金融业务品种,难以满足农民多样化的投资需求。同时,伴随乡镇企业的发展,迫切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对票据融资、项目理财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但现有的金融服务难以满足需求。
(三)金融放贷严重供不应求
农业属于弱质产业,资金回笼慢,回报效益低,投资风险大。在利益最大化的驱动和风险管理的实施下,许多农村金融机构减少了农村放贷量,上收信贷审批权,提高了贷款的门槛,有的甚至将贷款投向经济发达的城镇和非农项目集中,加大了农村贷款的难度。同时,由于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抵押,大部分农民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物,不得不放弃贷款。
(四)发展环境不健全
首先,目前农民的信用意识淡薄,信用商品化程度不高,在现实中债务人恶意逃债的现象经常发生,恶化了信用关系,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支农贷款的积极性。同时,农村信用信息开放度不高,征信建设刚刚起步,金融机构和、企业农户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难以掌握真实情况。其次,国家带有政策性色彩的金融支农贷款,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风险由金融机构承担,在风险可控、利益最大的金融经营理念下,金融机构的积极性被严重降低。
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策略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农惠农力度,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也要加强政策对“三农”的倾斜和支持,充分发挥政府、金融机构、农村企业和农户的作用,形成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合力,打造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
(一)调整准入政策,推动服务主体的多元化
进一步落实国家“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决定,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准入条件,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培育成立农村保险和信贷担保组织。同时,积极制定优惠政策,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工商注册、税收优惠和费用减免等方面提供优惠,激发其支农惠农的积极性。
(二)发挥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优势,形成服务的合力
充分发挥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机构的作用,各有业务侧重,拓展延伸功能,全面提升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攻击能力,形成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合力。发挥农业银行的骨干作用,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利用在县域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主力军作用,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品种,提升服务功能。发挥邮政储蓄银行的功能,利用营业网点多、与“三农”联系紧密的特点,丰富业务范围,创新服务品种。
(三)拓展农村金融服务业务,推进服务内容的多元化
针对农村经济的弱质性特点,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金融机构要细分农户和企业的不同特点,实施差异化服务战略,创新金融服务品种,加大保险、担保、、租赁、保管、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新型金融产品的推广力度,为企业和农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内容。同时,伴随土地银行业务的发展,可以探索“土地信托”业务,发行土地债券,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筹措资金。
(四)创新农村信贷方式,推进农村借贷的便利化
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金融支农惠农的政策,在防范借贷风险、保证资产安全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不需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满足农户和企业的资金需求;要改变相对集中的贷款审批制度,适当下放权限,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农户和企业贷款效率;要创新农村担保物范围,探索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担保物,创新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采取多种方式解决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五)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推动金融服务发展的规范化
首先,要按照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由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民间共同注资,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担保公司,建立担保公司的资本补充机制,提高担保公司对农户和乡镇企业借贷的支持能力。最后,政府要快建立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征信重要性的宣传和普及,建立农户和企业信用档案,解决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对称困境。再次,政府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立法,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的秩序。
农村金融的特点范文5
[关键词]:农村金融发展;农民贷款
[正文]: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贷款难的原因以及化解贷款难的政策建议。
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总的看,农村金融仍然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突出表现为农村金融的结构和运作机制存在严重的缺陷,机构网点少,产品和服务单一等。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作出规划,提出要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从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
一、目前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
1、了解农民对资金的需求。农户与城镇居民不同,城镇家庭只是一个消费单位,不从事生产活动,而农户即是消费单位,又是生产单位。因为从事生产,就有资金的流入流出,播种季节需要投入资金,收获季节有资金的流入,而资金的流入流出时间并不统一,如果在需要资金的时候借不到钱,生产就会停顿。
2、农村金融机构单一,金融产品单一,不能满足农户需要。目前,农村金融机构除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外,只有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即存又贷的金融机构,但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以来也存在呆坏帐过多,包袱过重,经营效益低下等问题。同时,农村信贷的小规模、长周期、信息失真、抵押品不足等特点势必造成较高的交易成本和信贷风险,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贷款的积极性,造成了农户等中小经济体的金融需求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得到满足。
3、农民缺少抵押物,农村抵押担保体系不健全。农民缺乏银行认可的抵押担保物――农民最具有价值的土地、房屋和宅基地,均不能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农村房产不能办理符合贷款担保抵押条件的《产权证》,农村土地、荒山、塘堰等承包经营权很难实现交易,加之信用担保体系还没有覆盖到农村市场,在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抵押担保机制的条件下,必然导致农村贷款风险增加。
4、政府的扶持政策还不匹配。农业是弱质产业,受自然灾害和市场影响,风险较大。农民是弱势群体,其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差。但目前农业保险一直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严重落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三农”对风险控制的需求。各级政府也没有建立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农户损失得不到补偿,导致农民贷款没有任何政策性和商业性风险补偿渠道。各种直补等财政扶持力度较弱,农民贷款风险依然较大,增大了农民在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难度。
二、农民贷款难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是农业生产对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缺乏吸引力。目前,农村资金的需求主要集中在扩大生产规模,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以及部分规模生产农户改进生产品种和工艺,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但由于农业生产的弱质性特点,这种资金需求收益能力不确定,潜在风险很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缺乏吸引力。
二是农村中小企业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信贷标准。目前,农村企业信贷需求满足呈现两极分化的不平衡状态。较大规模的龙头企业资金自我满足程度高,却往往成为金融机构竞相争取的客户资源;处于创业期的农村中小企业,因其规模小、发展前景不确定,还款来源不稳定,财务制度不健全等多方面的原因,很难得到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支持。
三是各类新形式的贷款需求还不能成为信贷投放渠道。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消费信贷需求出现了快速增长,但消费需求的非生产性和增值性特点,在现有农村金融体制下,短期看还无法形成有效需求。作为农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由于其较强的流动性,无论是工作地还是在居住地,都不能被金融机构认可而成为其信贷对象。
四是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支农能力弱。农村信用社是服务“三农”的社区性金融机构,一直是农村信贷资金的主要提供者。但是由于长期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以及其他历史原因的影响,农村信用社积累了沉重的历史包袱,严重削弱了其支农实力,支农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三、化解农民贷款难问题的政策建议
要解决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的问题,关键是通过财政、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为农民提供多形式、多种类的金融产品,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资金支持。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从国际经验看,要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平均利润率,不可能依靠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模式来实现,必须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提升生产单位层次和规模。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推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龙头化企业等规模化生产方式,形成经济聚合作用,一方面降低金融资金的交易成本,消除农民信贷畏难情绪;另一方面,降低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积极性。
2.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推广力度,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当前,我国农村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关键和瓶颈阶段,突破这个阶段必须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升级的资金投入具有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性质,投资周期长、收益低,虽然长期看有利于农村金融的整体发展,但现实中这些贷款需求却无法满足商业金融的信贷标准。这一领域要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和政策性金融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投资、政策性金融信贷和商业金融的合作形式来实现。
3.加强农村经济保障体制建设。针对农业的弱质产业特点,要通过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再保险,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实施保护价收购等多种手段,切实降低农业生产风险;通过推广农村合作医疗,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降低农民生活风险。降低农村生产生活的不确定性,在诱发农村经济主体的生产、生活的金融需求的同时,也可以有效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农村金融的特点范文6
关键词:农村;金融风险;改革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3;F832.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8-000-01
一、当前农村金融面临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农业大多数时间内都离不开“靠天吃饭”这一定律,同时也正是由于天气的复杂多变性极大地增强了信用风险的出现。天气条件是一个极大的影响农业生产的因素。虽然新型农村机构相较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有着很多优点,但它主要的服务对象依旧来源于农村,所以天气因素的影响就无法避免。经有关数据统计,我国农民在进行贷款后,大多数农民都将资金投入到了养殖业、种植业以及土畜业中。在这些行业中都极大地依赖自然条件。所以自然条件一旦发生剧烈变化,就会导致农户血本无归。所以这些原因就极大地增加了信用风险的出现概率。
农民缺少抵押品。根据实际情况而言,农民相较于城市居民来讲,符合信用合作社抵押资质的物品较少。据有关数据统计得知,我国农民的核心资产就是宅基地和土地。而依据担保法的有规定,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都不能成为有效的抵押品,这在客观上给农户贷款造成了障碍。我国农村的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投资少、信用资质差等原因,所以很难有符合银行抵押资质的抵押品。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很难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从而使得我国农村中小企业普遍出现了贷款难这一现象。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来讲,存在着农民的信用意识差、外部环境充满不确定性等问题,所以为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就必须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信用环境体系。
(二)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PolicyRisk)的含义就是政府的金融政策以及相关的行政行为对金融机构所造成的风险。政府政策能够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企业经营和经济运行的方向。而在农村金融方面,政策的影响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政府政策具有不连续的特点,所以农村金融机构很难得到持续的、健康的发展与支持;第二,我国很多当地政府会对当地的农村金融机构采取过多的干涉行为,这些行为都很有可能导致当地的农村金融机构不能正常运营。农村合作基金会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地方政府的过度不合理干预。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Liqtlidity Rislt)的意义则是商业银行没办法为相应的企业或这个人进行融资而造成的个人或者企业破产以及损失的风险。就有关数据统计得知,农村金融机构之所以会出现流动性风险主要是因为信贷资金来源与运用的期限不匹配以及乡村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储户的提款需求这两个因素。
农村金融机构相较与其他金融机构而言就像一个新生儿一样,所以大众对其认识并不如其他金融机构一样深刻、透彻,所以农村金融机构在市场上流传出负面信息就会引起相当大的波动。并且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具有规模小、投资小等特点,更是大大加深了流动性风险出现的概率。
二、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主要经验
(一)合作制、股份制、政策性金融机构混合发展
从一些发达国家的农村金融的发展史来讲,政策性金融机构能够从很大程度上引导农村金融体系正确、快速的进行发展。最初各国仅仅把政策性银行当作政府机关的一个部门,但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单纯的政府运作难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职能就是将资本市场中的资金向农村进行引导,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建议改变运作方式,同时在治理框架设置上建立了董事会与管理层、执行者与监督者等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框架,使政府干预成本最小化,服务效率最大化;合作制金融机构应继续深化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加快业务转型,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盈利能力,增强内部积累,积极与地方政府配合,共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股份制的商业银行通常有良好的市场化激励与约束,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就能实现持续发展,但要求以资本市场体系发达,法律机制健全为背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因地制宜。
总的来说,要逐步建立起合作制、股份制、政策性、多种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混合发展的金融体系。合作制、股份制、政策性银行同为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子系统,在公司结构、发展导向上略有不同,但其功能和最终目的都是服务“三农”,三者之间是不是竞争替代关系,而是协同合作的关系,各司其职,共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二)农村金融机构规模以中小机构为主
虽然从大局上来讲我国金融机构大都坐落于发达城市,不过据有关数据统计得知,在经济不是很发达的农村区域,中小金融机构比大型金融机构分布比例高,大型垄断性金融机构往往在农村缺少竞争优势,这也是2003年以来商业银行整体缩小在农村经营网点的深层次原因。中小型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独有的结构特点,不仅能够节约很多成本费用,而且中小型金融由于灵活性高的特点还能够较快的适应农村环境。同时,较低的市场集中度更有利于农户和小企业获得较为优惠利率的贷款。
三、结束语
尽管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取得不错成绩,但是,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农民贷款难等问题依然顽固,而且农村金融市场化、商业化发展趋势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首先就是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国金融领域的最薄弱环节。其次是现代农业及农村新金融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再就是管理体制还未完全理顺,监管与政策扶持需加强协调。面对这一系列的问题,本文给出了具体的建议,希望农村在发展过程中加以引荐,以此来更好的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蔡洋萍,杨杰钦.金融增量改革背景下我国农村金融成长路径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