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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度创新范文1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1-0183-03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在活跃城乡经济、吸收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循环经济战略中最重要的微观发展主体之一,现阶段中国中小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过程中,受到众多因素的制约,如企业发展资金不足、企业竞争力差、技术创新能力弱等,中小企业大部分的生产仍停留在生产经营粗放、能源消耗高和污染排放量大的阶段,因此,中小企业如何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中国由传统工业经济向循环经济转型的重大课题。
一、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1.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到201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要在2000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如果继续沿用传统发展模式来带动经济高增长,这就难以保障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经济增长对资源的需求是无限的,国内资源的供需矛盾突显,使得中国资源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进口必然存在市场和价格的风险,运输能力的制约也使中国的发展不可能完全依靠进口,同时全球资源的有限性也决定了资源进口不可能得到无限的满足。中小企业规模小、资金不足也制约了其进口的能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的循环与高效利用,可以减轻经济增长对资源需求的压力,有效缓解资源供需矛盾。
2.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在国民经济中,中小企业在数量上高达95%,所创造的最终产品与服务价值、出口总额和上缴税收,分别占全国的58.5%、68.3%和50.2%,吸纳了75%以上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必然会有力地推动国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因此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
二、中小企业循环经济制度供给与需求现状分析
(一)政府的制度供给不充分
1.循环经济的正式制度供给不充分。正式制度是指用法律条文司法判例和政策法规确立的各种规则和合约以及由这些规则形成的等级结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都是正式的制度,中国的这些制度是在传统工业条件下形成的,不适应循环经济的发展,现以税收政策为例加以说明。企业增值税是中国现行税收制度中的主体税种,在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污水处理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按增值的比例缴纳税收,而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原材料成本中增值部分所占比例较高,所以,按产值计算,企业循环利用资源反而需要缴纳更高比例的税,这不仅不能激励企业节约资源和循环利用资源,反而起了打击抑制的作用。此外,资源税征收范围过窄,仅局限于对煤、石油、天然气等矿藏品的征收,对一大部分非矿藏品资源都没有征税,这样对资源的合理利用起不到明显的调节作用;中国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按销售量或自用量计税,这使企业对开采而没有销售或自用的资源不付任何税收代价,间接鼓励了企业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浪费;企业所得税虽然对利用生产过程中的废渣、废气、废水生产产品等给予了税收优惠,但这些税收优惠措施仅限于减免税,形式单一,缺乏灵活性,这些都不利于循环经济的发展。
2.循环经济的非正式制度供给不足。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等因素,非正式制度相对于正式制度有更大的影响范围。中国经济发展中循环经济的非正式制度供给非常薄弱,生产者为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不断进行产品更新换代、大量的广告宣传,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以及废弃物的大量排放,消费者则采取过度消费、盲目消费甚至奢侈消费的方式,形成“拼命生产,拼命消费,拼命废弃”的模式,对循环利用模式认同不够导致非正式制度供给不足。
3.实施环境供给不力。实施环境由规则的实施环境、实施措施、监督违规的力度和违规的代价等因素构成。
中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对环境保护的高效监督体系,对于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约束,从而难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保护环境。由于经济主体具有追求尽可能大利益的内在特性,在无外力干预下,它总是会不顾社会利益而追求单个利益最大化,从这个角度来说,越来越严重的资源与环境问题是有效制度供给不足的结果。
(二)制度供给影响制度需求
1.预期收益小于预期成本,中小企业缺乏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价格障碍和成本障碍使中小企业不接受循环经济。循环型生产环节有两个效益来源:一是废弃物转化为商品后产生的经济效益;二是节约的排污成本。资源的再生、循环利用和无害处理的发展潜力很大,但短期内中小企业经营者却难以获得社会平均利润。以资源的再生为例,在很多情况下,把废旧产品和废弃物变为有用资源的再生成本远远比购买新资源的价格高,由此构成了推进循环经济的价格障碍;另外,由于目前中国的环境容量尚未作为严格监管的有限资源,企业和大众消费者支付废弃物和排污费不仅远远低于污染损害补偿费用,甚至还明显低于污染治理费用,这就使得循环生产环节的效益来源不能显现,循环生产环节的成本难以回收,以致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循环经济生产方式难以自发产生,特别是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经济规模小,对于改善环境的资金投入更加有限,有限的预期收益小于其投入成本,市场经济的法则是追求最少的成本投入和最多的投资效益,而发展社会化循环经济中的资源循环使用和环境保护等项目往往投入巨大、收效期长,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这种投入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2.中小企业循环经济主体意识薄弱。中小企业经营者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甚了解,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较差,对“什么是循环经济”、“怎样发展循环经济”等问题认识比较模糊,导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缺乏积极参与意识。有的对循环经济的理解存在偏差,将循环经济简单化为废弃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或将发展循环经济认为与本企业无关,认为环境污染、资源短缺是政府的责任。
3.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外部压力小。由于循环经济存在着实施和监督管理的困难,政府对企业滥用环境资源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有效的制度,这样使违约者的成本仍小于其违约收益。
三、制度供给不足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一)GDP考核体系影响制度供给主体的决策,导致循环经济制度供给较弱
循环经济要求使经济主体的负外部成本内部化,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时间范围内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指标,从而会影响GDP统计数据,最终影响政府的政绩。在GDP的考核体系下,政府在制定各项政策、发展规划、投资规划等方面势必会忽视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导致循环经济的非正式制度供给不足;同时由于现实、客观的经济发展趋势传达出的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信号,从而使循环经济的非正式制度的供给缺乏现实基础,非正式制度供给也较弱。此外,为保证GDP指标的完成,对于企业外部性的监督也势必力度不够。由以上分析可见,现有的GDP政绩考核体系是导致循环经济制度供给不足的根本原因。
(二)循环经济的交易基石――产权界定不清
产权不仅对经济效率有重要影响,而且构成了市场制度以及其他许多制度安排的基础。由于产权意味着对资源的排他性占有和使用,产权界定与否、以及如何界定直接影响到人们成本和收益;将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强加给他人,使其利益受到损失的事情时有发生,这是违背等价交换原则的,其根本原因在于环境损失在公共产权的情况下无从追究责任或者存在较高的追究成本,使得废弃物排放难以形成有效的制度安排,资源与环境的产权公共性引发了经济的产权障碍。
目前中国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没有明确的产权关系。就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来看,虽然中国自然资源法规定,国家和集体是自然资源的所有者,但没有界定由谁代表国家和集体统一行使资源所有权,也没有明确中央、地方、部门、企业及个人的经济关系,使所有权主体形同虚设;同时,自然资源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受控于行政权,缺乏可转让性,这使得自然资源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属性,最终导致自然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和低效率开发。由于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资源产权不明晰即具有多重产权,其无效率或低效率使用便在所难免。如果政府能够以适当的制度安排以建立或支持自然资源或环境容量资源的产权,那么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资源的开采和使用将不再免费。经济主体将会根据“成本―收益”的原则来贯彻实施循环经济的“3R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方针,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四、推进中小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思路
(一)进一步明晰环境产权
按照“环境有价”的理念,应尽快建立现代环境产权制度,进一步明晰环境产权,以平衡环境外部经济的贡献者、受益者以及相关方面之间的利益关系。做好环境产权的贡献界定和损害界定工作,凡是为创造良好的环境作出贡献的地区、企业或个人,应该获得环境产权的收益,把权利和利益明确界定下来;凡是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地区、企业或个人也应把其责任明确界定下来,要科学界定,不能因其是经济增长的拉动力量而予以放松。
促进环境产权的公平交易,凡是享受了环境外部经济的地区、企业或个人,应该向环境产权所有者支付相应的费用。这里的关键是要确立相应的环境产权利益补偿机制,包括环境外部经济的贡献者和受益者之间直接的“横向利益补偿机制”以及以国家为主体的间接的“纵向利益补偿机制”,实施环境产权严格保护,凡是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地区、企业或个人,特别是那些高污染、高耗能产业,除促进其进行整改外,应该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或行政处罚。
(二)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标体系
对于循环经济,应该采用哪些指标来衡量,采用怎样的统计方法和调查体系来搜集数据,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方面都还很薄弱,在中国尤其如此。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关键是要抓紧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实用的循环经济指标体系,切实做好有关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工作,定期公布结果,为宏观管理及决策提供翔实的数据依据,以便比较全面准确地对循环经济的发展情况作出描述,有效地进行监测、检查和督促。
此外,要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标,还要改革现行的经济核算体系,放弃GDP至上的政策目标,扭转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政绩观,用生态审计的标准来衡量地方领导的政绩,促使地方政府放弃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选择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模式。把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标体系上升为法律、法规,使其达到合法、有序、广泛的执行,这样才能确保循环经济的有序进行 。
明确地将循环经济纳入政府决策者政绩的考核体系,把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作为评价各级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建立新的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各级政府自上而下应该层层制定循环经济建设目标责任制,督促其行使循环经济职能,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三)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循环经济发展制度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政府的监督力度
政府应采取有效手段,使企业对社会的污染成本内化于其生产成本中,促使企业选择对社会来说最佳的生产方法和产量。循环经济法律的调整方法应体现经济法调整方法的特点,即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提倡性规范相结合,既规定经济法责任,又注重采用肯定性的法律后果形式。具体来说,应当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利用各种经济和法律手段,包括完善税收调节制度,对企业参与循环经济予以鼓励、在财政信贷制度上实行优惠、扩大生产者责任、实行政府绿色采购等,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法》,扩大生产者责任,在生产阶段就建立循环经济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健全循环经济实施和监管制度,以维护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使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加大对企业滥用环境资源行为的惩罚力度,除高额的经济处罚和法律处罚以外,对政府决策者还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使违约者的成本大于违约收益,从而迫使其放弃违约。要较大幅度地提高排污费收取标准和违规排污处罚标准,促使企业在高昂的污染代价和清洁生产、循环再生利用增值之间作出正确的选择,自觉走循环经济之路。
五、小结
市场机制不能直接引领中小企业自发地发展循环经济,直接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缺乏成本―收益驱动机制。循环经济的有效实施需要各环节主体的通力合作,作为经济性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政府都需要在成本收益比较后的经济利益作为激励,才有可能将循环经济推行下去。在效率的基础上,一种制度安排能够使提供具有正效益的公共物品或产生正的外部性的供给者得到适当的补偿(因为这些正的效益或正外部性无法在市场交易中自动反映),但是,这并不表示政府可以取代市场,在某种意义上说,市场仍然是最为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市场作为纽带,将循环经济各环节的利益主体有机地联系起来,既没有损害自己(生产者/消费者)和他人的利益,并且公众的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同时也使各种资源使用更加趋于有效合理。政府的作用则更多地表现为辅助和调节,因为政府供给的产品主要是制度,通过政府调节与市场协同作用,理顺产权关系,降低交易成本,最终达到循环经济自身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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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度创新范文2
【关键词】制度创新 技术创新 经济发展
关于创新的理论基本上沿着两条主线展开:一条是以新增长理论为基础的“内生技术论”;另一条是以制度经济学为基础的“制度决定论”。很显然,这两种理论分别侧重与自己所支持的那一方面。新增长理论片面强调技术创新的决定性作用,却忽视了制度创新因素对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则完全颠倒了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主次关系,认为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总的来讲,技术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决定因素,制度创新取决于技术创新的状况及其发展变化,制度创新通过促进技术创新影响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辨证关系。
一、技术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决定因素
创新理论的创始人雄彼特认为,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密不可分,创新实现的过程就是经济增长的过程。从以下事例种可以看出技术创新与经济增长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以来的新产业革命中,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使一系列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崛起。20世纪40年代后期以来全球性的经济增长,远远超过此前自有人类以来的经济增长总量。目前,在一些工业发达国家,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特征的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已达到50%以上。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技术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应该在各个领域里,重视技术创新。
二、制度创新通过促进技术创新影响经济发展
技术创新的变化必然要求制度上做出相应的变革,制度因素对技术创新的促进或阻碍作用表现在现行制度与技术创新是否相容。当一项制度适应技术创新要求时,必然会推动技术创新的发展。
人们对制度创新的研究有多种方式:一种方式是从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两方面讨论;另一种方式是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来讨论。宏观层面包括确定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产权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科研体制改革及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微观层面涉及企业内部如何适应技术创新的需要对企业组织机构和管理的变革。当前我国制度改革还存在着不适应技术创新的方面,我们必须进行有效的制度创新才能更快地促进技术创新。
三、从创新体系看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关系
如果将创新看作一个系统,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是两个不可或缺的部分,惟有整合在一起,才形成推动经济增长的力量。技术创新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部分,因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人,而人具有积极能动性,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力的发展,迟早会冲破旧制度的束缚,导致制度变迁,而制度变迁又为新的技术创新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创新空间和宽松的创新条件。由于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此起彼伏的矛盾运动,构成了创新系统的不断发展,创新系统的螺旋式上升导致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水平不断上升。
如果说“知识和技术确立了制度创新的上限,进一步的制度创新则需要知识、技术的增长”,可以说制度确立了知识和技术进步的上限,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内,技术创新总有受阻的时候,此时制度创新又成为矛盾运动的主要方面,制度成为技术创新的“瓶颈”,制度创新成为技术创新的前提。当一种制度处于比较发达和完善的状态时,技术创新占主流,对经济增长起着主导作用,此时制度创新显得并不那么重要;当完善的制度尚未建立起来,制度变迁显得相当重要,技术进步的水平及其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则取决于相应的制度安排。
四、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关系的理论指导我们创新实践
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为了“解放”生产力,为什么是“解放”生产力而不是“发展”生产力,是为了区别于技术创新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而言的。当企业制度不适应企业技术创新的要求时,企业制度成为技术创新的羁绊,不解除这种束缚,就不可能有技术创新,就不可能有生产力的发展,所以说制度变革是解放生产力。这种“解放”就是为技术创新提供活动的空间和激励的机制,当企业制度严重束缚企业技术创新时,企业制度创新对技术创新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此时,制度创新成为创新体系矛盾运动的主要方面,正是当前我们为什么迫切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生产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加上世界范围内的新技术浪潮兴起,技术创新异常活跃,旧的传统的企业体制已远远不能适应技术创新的需要,企业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不进行企业制度创新,企业技术创新是“纸上谈兵”。如何在实践中探索适合我国企业技术创新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企业改革的关键,也是理论界探讨的热点问题。
(1)加快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步伐,建立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是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方向与重点是:以市场为导向,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提高效益和扩大出口,加强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不失时机地加速发展有市场需求和前景的高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带动和促进新兴产业的崛起。
(2)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企分开,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实现政企分开是企业制度创新的保证,政府职能转变后,政府主要在以下方面起作用:第一,界定和保持产权;第二,培育市场;第三,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第四,重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第五,构建宏观间接调控系统。
参考文献:
经济制度创新范文3
关键词:循环经济;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
作者简介:李英东(1973-),男,陕西延安人,经济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制度经济学和城市经济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7)02-0020-04 收稿日期:2006-11-08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可以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者互相补充。正式制度包括政治(与司法)规则、经济规则以及契约。非正式制度包括习俗、传统、禁忌等非成文的规则。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以及执行的形式与成效共同决定经济活动的性质。特定的制度构成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和约束结构,制度透过其安排之日常生活的结构而减少不确定性。对于具有最大化自身利益的主体――企业、政府官员等来说,特定的制度结构就是这些主体进行私人成本和收益核算的外部环境或约束条件。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能源相对短缺,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利用水平低下,污染日益严重,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是一种线性的经济发展方式。这与我国市场体系不健全、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制度结构有关。根据我国国情和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将“资源-产品-废物”的线性物质流动方式转变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与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内在要求。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而实现从粗放式经济增长转向集约式经济增长,有赖于制度重构和制度创新。
一、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正式制度安排的建构与创新
(一)以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为基础推动循环经济各项制度创新
1.政府管理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的扭曲
对于非市场环境、资源产品和服务以及循环经济的其他领域,纯粹的市场机制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因为很多环境与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不能反映生产这些产品所消耗的所有资源的价值,社会成本和私人成本不相等,所以不能有效配置资源,因此,往往需要政府干预。
然而,长期以来,中国存在国家管辖范围宽泛与国家实际渗透社会能力软弱的矛盾,即国家专制权力过大,国家提供基础的能力却相对不足,公共产品的供给赶不上公共产品需求的日益增长。国家的各项有关资源与环境的正式制度安排和政策往往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与支持,经常出现有法不依的现象,政府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国家治理机制的缺陷制约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制约着循环经济模式的广泛推广。对于企业排污、环境污染等问题,政府监督和惩处制度不严格,企业往往可以不为排污承担应有的责任;官员的腐败行为使较为普遍,使环保与循环经济的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2.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制度前提
在改善国家治理机制方面,应当从动态的社会演变中来不断地修正和调整政府职能,有效地界定政府的权力边界,建构权力平衡机制。法治是防止政府行为失范、保障其发挥基本职能的最重要的手段,确立法治秩序有利于约束政府的任意权力,实现政府治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循环经济的各项具体激励措施和程序改革只有在良好的政府治理和制度环境中才能有效运作和贯彻。
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才能转变政府主导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政府法律与政策实施的有效性,防止腐败、政府不作为造成的政策与法律执行效率低下的问题;才能既发挥政府在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税收调节等方面的必要职能,又防止其行为的变异对市场资源配置机制的损害,使政府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方面充当至关重要的角色,制定一系列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制度并执行这些制度。
3.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制度与政策创新
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基础上,各项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法律与政策措施才能更有成效。
(1)我国应抓紧制定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循环经济的法规体系应在三个层面进行构建:第一层面是基础法,例如日本的《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德国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等。这些法律一般包含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责任、权利、义务的规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等。第二层面是综合性领域的法律,例如日本的《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和《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等。第三层面是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的具体法律法规,如日本的《促进容器与包装分类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法》、《食品回收法》及《绿色采购法》等。这类法规主要是对每种产品的生产、回收制定具体的技术、目标要求(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2005)。
在制定循环经济法规的同时,当前我们应抓好有关法律和配套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如制定能源法;修改节约能源法、煤炭法、电力法;制定节约用水的法规、节约原材料的法规、促进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法规、节约石油的法规、建筑节能的法规、促进墙体材料革新的法规、包装物和废旧轮胎回收等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具体规定等(盛华仁,2006)。
(2)在控制污染和环境问题上,应采取政府规制与市场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在如何控制污染问题上,主要存在两种思路,一是控制(command-and-control)或直接控制方法(direct regulatory approach);二是市场激励方法(market-based incentive approach)。前者指设定环境质量指标,通过立法手段强制执行;后者指利用修正的市场机制保护环境。
通常考虑的可能方案有庇古税、排污权交易、命令和控制措施。庇古税即为污染税,是由Pigou(1920)提出的。它既可以对污染直接征税,也可以对减少污染行为进行补贴。可交易的排污权可以由政府发给厂商,厂商间可以一定价格交易,政府也可以通过拍卖出售。命令和控制措施是政府直接管制污染,方式可以是设立工厂的排放标准,也可以要求工厂达到某种技术标准。
经济学家认为,市场激励方法比指令控制方法更有效率。指令控制方法至少有以下低效率问题:管理者需要消耗资源以得到排污者的有关信息,需要知道各个企业不同技术和不同的污染控制成本,而市场激励方法使排污者可以选择采取
什么方式减少排污,如何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对排污标准作出反应。例如,在收取排污费的情况下,排污成本低的排污者愿意安装污染处理设备,而排污成本高的排污者则宁愿支付排污费。这样,污染处理的工作就会由控制成本低的企业来做,整个社会的控制成本就会降低。因此,一般来说(假定排放的是非持续性污染物(non-persistent pollutants),命令控制方法比市场激励方法的控制成本要高。
(二)产权制度改革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条件
产权是具有节约功能的主要制度,它能内化外部性(Al-chain,1959,1965;Demsetz,1967)。保护私人产权的制度通常会诱导所有者节约资源。当人们拥有资产时,会避免耗尽资产,并尽可能对其所拥有的稀缺资源进行最佳的长期应用。经验研究表明,现代大众社会里,保护资产,包括保护自然资源,在很大程度上要借助于清晰界定的产权。在可行的场合,允许私人所有者就稀缺的自然资源索取排他性产权有助于对这些自然资源进行明智的看管。在许多情况下,如果使交易自然资源的产权变得可交易,从而使希望在物质资源上进行长期投资的人能有机会赚取长期的物质回报,自然就较可能得到保护(柯武刚等,2000)。
1.我国循环经济发展中关键的问题是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存在环境资源的产权不明晰或多重产权问题。例如,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草地资源名义上属于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但在环境产权没有明晰的情况下,所有的企业和个人都有使用环境资源的自由。这造成的结果是能够产生正外部性的环境资源(如树木、草坪、环境基础设施等)会出现供给不足,而接纳负外部性的环境资源(如大气、水体、土壤等)则会被过度污染。一方面,投资者没有为其付出的成本得到全部收益;另一方面,污染者没有为其产生的负外部付费,也没有对环境资源进行补偿性的投入,结果可能是环境资源由于投入不足和过度使用而产生破坏、退化甚至衰竭现象。资源浪费问题往往在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中表现更突出。一些浪费或污染行为也与企业的产权不明晰有关。例如,一些大学和事业单位办的或挂靠在其名下的企业,用着这些单位的水、电等资源,企业却独立核算,它不会节约水、电等资源,因为其部分使用成本是外部化的。
2.通过明晰产权与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产权学派认为,治理环境的关键是明确环境资源产权,让市场来决定环境资源的配置,以实现最优资源配置,从而达到发展循环经济的最终目的。科斯的产权解,是明晰地界定产权,并在完美市场下交易产权,产权可以赋予污染者,也可以赋予“受害者”。科斯认为,在资源的产权有保障的前提下,应当由排污者和该污染的受害者谈判,通过贿赂或补偿来自行解决污染问题。
首先,继续推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将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民营化,是解决资源浪费问题的重要途径。目前出现的资源浪费的现象,在相当程度上与产权改革不到位有关。由于所有者缺位,企业经营者的权利与责任不对称,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阶层疏于对资源的节约,造成资源浪费和非效率配置。
其次,应改革和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我国实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制,在资源开发利用以及资源转化为资产的过程中,资源的占有、使用、处置、经营均由国家来决定。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国家所有的代表主体不明晰,从而造成了对资源占有、使用上的矛盾。例如,国家有关部委、省、市、县、乡各级政府争夺油田、煤矿的开发权,在资源的保护上又互相推诿,致使大量的矿产资源型城市和地区产业结构单一,生态环境恶化,持续经济增长难以为继。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和个人对自然资源的产权关系,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在推动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还需要大力保护和实施产权。产权保护的有效性是国家能力强弱的重要标志,是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节约资源的前提与基本保障。比如,那些小造纸、小炼油之类的“十五小”工业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政府没有有力地保护附近居民、农民拥有不受污染的权利。如果政府明令受害者可按单位排污量得到赔偿,居民的“维权”行为就足以对抗地方保护主义和环保部门的不负责任的行为。
(三)价格制度改革
当前,一些基础性资源和能源的价格制度不合理,定价权依然掌握在政府与垄断国企手中。例如,水、电、气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太低,浪费严重。在环境资源稀缺程度不断提高的状态下,环境资源的零价格制度导致了环境资源的过度消费,导致了能源危机、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一系列严重问题。
当前,应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1.自然资源政府指导价格的制定
学术界产生了影子价格模型、边际社会成本模型、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市场估价模型等多种定价理论和模型。采用边际机会成本法确定自然资源的政府指导价是比较合适的。边际机会成本法能够将资源的有效使用和“代际公平、合理补偿”原则有机结合起来,能够度量出使用资源所付出的全部代价。自然资源的边际机会成本不仅包括生产者开采自然资源所花费的财务成本,而且还包括生产者从事生产应该得到的利润,包括因开采自然资源对他人、社会和未来造成的损失,并反映了自然资源稀缺程度变化的影响。
2.自然垄断性资源价格的制定
对于具有自然垄断性的资源,如电力、天然气等,可以参照加拿大、美国的经验,采用投资回报率法或限价法来予以定价。投资回报率法的主要特点是,以确定利润为主,允许生产者收回投资并有一个合理的利润。这个利润通常由政府确定,一般为投资成本的15%左右。这种方法保证生产者有合理的利润,能保持资源领域有足够的投资规模,但不利于刺激生产者提高效率,因为效率提高获得的利润会在下一次定价时失去。限价法以确定价格为主,即允许资源产品价格达到某一水平,与消费物价指数(CPI)相关联,每年按一定比例增长。资源监管部门定期检查价格增长变化百分比。这种方法有利于刺激生产者提高效率,也减轻了资源监管部门的工作量。综合以上两种定价方法的特点,我们可以限价法为主,辅之以投资回报率法来对自然垄断性资源进行定价(谢地、邵波,2005)。
(四)构建充分竞争的市场制度
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市场领域是各个经济主体活动的主要舞台。在市场中,各个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收益和成本、激励和约束是明确的和对应的。因而,市场比政府更能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既能提供适当的激励,也能处理当地获得的信息,还能利用分散于无数个个人习惯和倾向中的实践性知识。有效率的市场运作是社会经济平稳运行和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光,1998)。
要降低消耗,节约资源、能源、土地等生产要素,不仅需要
企业自身具有良好的机制,更需要有外部竞争压力,迫使企业提高综合要素生产率。外部的压力来自于竞争性的市场环境。企业之间竞争越充分,越要求企业降低成本,节约资源。垄断企业可以依靠垄断地位制定垄断高价,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从而缺少节约资源、降低成本的动力和压力。中国家用电器行业开放得较早,国家保护也很少,市场竞争激烈,结果成为中国效率最高和成本最节约的行业。要构建充分竞争的市场制度,就需要消除行业壁垒,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就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和规章消除垄断,保护公平竞争。
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非正式制度安排
一般来说,非正式制度包括社会公认的行为规则和内部实施的行为规则。非正式制度主要由意识形态、文化传统、伦理道德规范、价值观念、习俗习惯等构成。非正式制度减少了衡量和实施成本,通过伦理道德的软约束,激发人们内心理念来实施一定的经济行为,从而达到一定的目标。确立循环经济的价值观与社会共识,树立和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一系列非正式制度安排,对建立循环经济运行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一)确立循环经济的价值观与社会共识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居民财富积累不断提高,勤俭节约的传统的生活习惯和美德逐渐被人们淡忘,出现了忽视成本控制、资源利用率低下、浪费严重的现象。在生活方面,许多人过分追求高消费、超前消费的生活方式,忽视资源供给条件,忘记了资源往往具有不可再生性。
循环经济是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它要求按照生态规律组织整个生产、消费和废物处理过程,其本质是一种生态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对于人口众多、人均资源贫乏、生态环境脆弱的中国来说,发展循环经济,树立循环经济的理念,是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唯一理性选择。
确立循环经济的新的发展观,从资源紧缺、环境污染的国情出发,不仅要重视经济指标,而且要关注社会发展指标、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不仅要增加经济增长的投入,还要增加社会发展、保护资源和环境的投入,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要将资源与生态环境纳入经济增长的价值体系中,要求人们认识人类自身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是一个生态系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需要维持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这一价值观念的变化,将引起政府对市场经济运行模式和目标的调整,对实现经济的循环发展和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张玉春、李宗植,2005)。我们还要实现生产体系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技术体系的融合,从技术层面推进循环经济。
我们应确立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参照的新的政绩观。近年来,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为实现GDP的高速增长,片面追求重化工业超常规发展,使各种资源与能源消耗全面上升。有的地方政府为实现本地短期经济增长,不惜默认或支持本地企业排污。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和片面注重GDP增长的现象与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评价制度有关。这种评价制度使他们过度追求短期GDP增长彰显其政绩,而不顾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在片面追求GDP增长的干部考核制度下,许多领导干部过分注重经济增长,忽视环境问题和生态问题,这是造成我国目前循环经济与环保工作进展不利的重要原因。应将循环经济发展目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使各级干部都能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树立保护和改善环境、节约资源是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必要条件的思想,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
我们应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宣传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在全社会树立可持续发展、永续利用的观念,增强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与忧患意识,把节约资源、回收利用废弃物等活动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二)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及公众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循环经济既依赖于严格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的调节,也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鼓励公民和企业参与有关自然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决策活动,以及鼓励发展诸如环境保护协会等非政府组织(NGO)或非营利组织(NPO)等,可以有效地促进循环经济模式的形成。公众出于对自身权益的考虑,会通过舆论等特定机制自发地监督生产者的生产行为,促使生产者自觉遵守环境法规,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公众自发形成的NGO是其实现环境权益的机制之一。NGO通过影响国家的资源与环境政策、开展针对公众的环境教育等途径,促进循环经济模式的形成。NGO可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行为实施监督,并利用专业知识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治理中的问题(樊根耀等,2005)
非政府组织由于具有信息的优势,它对企业的监督成本往往小于政府管制。政府只要规范和激励非政府组织,就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节约管制成本。非政府组织作为非正式制度约束,其约束力不像正式制度那样具有强制性,但它仍然具有一定的强制力,能起到正式制度无法替代的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运行往往过多地依赖于政府,由公众自发参与而形成的自主治理制度严重不足。如何引导公众的消费行为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调动公众监督生产者的积极性,培育中国式的NGO,是我国当前循环经济制度创新中的重要课题。
三、小结: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交互作用发展循环经济
正式制度能够降低讯息、监督和执行成本,非正式制度是正式制度发挥作用的人文、社会环境和土壤。例如,一些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行之有效的循环经济法规在我国实施的过程中会变形,缺乏与之适应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缺乏良好的非正式制度会使正式制度的实施成本大幅上升。
正式制度往往靠政府机制强制实施,一系列正式制度安排是发展循环经济的规范与准则。但仅靠正式制度安排不可能解决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习俗惯例、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宗教等,通过对交易主体激励和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通过提高主观自省与自觉,会对形成节约资源的社会风气、提高市场效率产生很大影响。只有将正式制度创新与非正式制度的渐进演化结合起来,改变我国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提高能源与资源的利用水平,更加重视环境保护以及人类经济活动与环境的协调,我国循环经济事业的发展才会获得有效的制度保障与支持。
经济制度创新范文4
【关键词】西部循环经济制度创新
一、问题的提出
可持续发展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课题,也是我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十一五”是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面对人口不断增加、资源约束突出、环境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应成为今后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西部地区是我国的生态屏障,亦是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瓶颈所在。西部开发不仅仅是生态环境的治理恢复和建设过程,也是经济发展过程,更是制度创新过程,如何在西部大开发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两者兼顾、法规建设与制度创新齐头并进,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长期以来西部地区所沿用的以大量消耗资源为特征的粗放型工业发展模式,非但投入和产出效率不尽人意,而且带来了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使工业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累积性问题日益严峻,极大地制约着西部地区循环经济的发展。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制度障碍的长期存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因此要解决西部循环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加大循环经济的发展力度,必须分析循环经济的制度因素,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问题,进行制度建设和创新是西部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西部发展循环经济的制度分析基础
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是调解人的关系、规范人的行为而自发形成或人为设计的社会交往行为规则。制度是经济发展中一项不可忽视的要素,甚至是最重要的要素,它决定了人类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分配和利益分配形式。经济系统是一个包含制度的复杂系统,发展经济并不仅仅只需要考虑资本、劳动、技术等要素,更需要一系列制度支持。因此必须将制度因素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对象,并将其纳入经济分析模型中,才能有效地解释各种经济现象。现在,人们研究任何一种经济现象或经济行为都必须分析与其相关的制度问题。而像发展循环经济这样一个实践性、政策性很强的经济发展问题,当然更不可能忽视对其进行制度层面地分析研究。
从根本上说,制度是为经济提供服务的。循环经济不仅仅是旨在改变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而应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规范和引导经济运行的路径。因此制度因素在循环经济的发展中主要发挥以下功能:
第一,协调和整合循环经济运行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们为了各自的利益追求,必然会形成一定利益集团,如果不对不同的利益关系加以合理协调和平衡,就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发展循环经济必然导致不同人群或团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变更,它要求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其中包括不同区域、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以及协调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利益关系,这都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支持。制度能在一定范围内将社会资源和财富进行比较合理的配置,因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协调和平衡人们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把人们的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控制在各方可接受的范围内。
第二,规范和约束人的经济行为,使其符合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行为追求是多种多样的,如果不加以必要的规范和约束,就势必导致负外部的泛滥,不仅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也必然会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们以往所熟悉和适应的经济行为模式,是在与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相适应的制度下所形成的,这些行为模式有相当一部分与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背道而驰。要改变这些行为模式,使其适应发展循环经济要求,需要利用制度作为一种律令产生强制力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
第三,制度对人们符合发展循环经济要求的行为具有激励和导向功能。制度是一种持续性、规范化的激励机制。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制度的激励作用主要是通过将外部利益内部化来实现的。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社会收益率较高的社会活动,但在目前的制度下,发展循环经济的个人收益率却不高。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应该使循环经济中的个人收益率不断接近社会收益率。建立起了这样的制度,人们就会自觉选择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行为。
三、西部发展循环经济的制度障碍
(一)有效制度供给不足
有效制度供给不足是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源。西部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对环境保护不力,而环境保护不力的重要根源就在于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给,从而难以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保护环境。由于经济主体具有追求尽可能大的利益的内在特性,在无外力干预下,它总是会不顾社会利益而追求单个利益最大化。从这个角度来说,西部越来越严重的资源与环境问题是有效制度供给不足的结果。
改革开放20多年来,西部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同时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矛盾日益突出。和东部相比,国家对西部地区在基础制度供给、产权制度供给等多方面无论在广度、密度或深度上都明显不足。西部地区由于自然地理环境与区位劣势、经济基础薄弱、市场经济意识淡薄等因素导致投资软硬环境欠佳,通过自主需求创造供给的动力缺乏,再加上政府支持和政策供给上的不足,经济主体行为长期徘徊在国家严格划定的行为准则圈内。使得要素配置效率低下,核心制度和配套制度相互脱节,严重阻碍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制度变迁不均衡
制度供给不均衡会导致制度变迁不均衡,进而会对西部循环经济发展产生深刻影响。一个经济体中不合理的制度变迁会弱化对资金、技术、人力资本投资的激励。西部地区变革长期在国家自下而上的强制推行下进行,主观能动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制度变迁不属于内生的、由下而上的诱致性变迁,无法与市场经济充分融合,因而其变革具有更多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特征。
西部目前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阶段,这也是产生废物污染最多的阶段,因此为了发展本地经济,政府、企业很有可能选择急功近利的经济政策来解决政绩压力、经济增长、就业压力等,往往把经济增长作为首要目标,环境问题被置于边缘地位,片面追求“集体”局部经济利益,很可能导致全局生态环境被破坏的结果,从而阻碍循环经济发展。并且政府自身利益与市场经济之间的联系并未成为促进西部地区经济成长不可或缺的要素。因此西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其市场经济特性并不明显。
(三)制度效率比较低
微观经济主体的竞争力主要由要素成本和交易成本决定。西部尽管存在要素成本优势,但制度因素造成循环经济的交易成本过高,制度经济绩效比较低,制约了经济竞争力的提高。这主要源于不同制度演进格局所产生的制度本身。作为一种能够有效解决稀缺性问题的制度安排,市场经济具有更高的经济绩效。虽然西部正朝着市场经济体制方向迈进,但其演进的效率、速率以及配套的各种制度的建立、发展程度较东部具有较大的差异,从而表现在循环经济发展中资源配置效率、经济发展绩效上比较低。
(四)制度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弱化
现有的资源环境制度主要侧重于环境污染的治理方面,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方面的制度仍不健全,漏洞较多。首先,环境保护制度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弱不够,管理关系不顺,没有足够的权威,因而不能保证有效地贯彻实施,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其次,政府依旧还存在着部门分割,如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就有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环保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分部门的多头管理不仅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制度间缺乏协调、配套和整合,而且容易出现政出多门、政策冲突或政策盲区。再次,我国在法律中未能明确公民的环境权益,从而使得公民不能维护自身权益,导致政府在监督污染排放方面成本过大。在很大程度上起着纵容环境污染行为的负面作用。
(五)环境产权界定困难
为了使外部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成本与利益内部化,十分有必要明确界定环境产权。但是,由于环境资源具有弥散性与流动性的特点,不具有明确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使得环境产权的界定非常困难,如江河、大气等自然资源就十分难以界定产权。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关于环境产权的概念还未明确界定。使得环境产权的界定非常困难,另外环境属于公共物品,环境产权的主体应是国家,所以要研究环境产权如何进行转让和交易、如何才能对厂商产生刺激等难题;由于环境产权交易是以排污权的需求与环境产权和排污权的供给为特征的,还要研究如何分配排污权、如何评价排污权的使用、对富余排污权如何处理等难题。
(六)现存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的冲击
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在西部更为明显。在这种二元制结构体系下,形成了城乡两大相互独立而又悬殊巨大的经济板块。城乡二元结构以及特有的城乡分割和城乡壁垒,给西部的循环经济制度建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了巨大影响和严重障碍,对经济、社会、政治和生态造成多种危害。
由于西部城乡企业自成系统,乡镇工业布局分散,同时对乡镇工业缺乏科学规划,使得城乡经济发展严重失衡,不少污染的项目从城市扩散到了乡村,乡村成了污染工业的避难所。城乡二元结构下,城乡在经济结构、思想观生活水平等各方面存在着相当的差距,许多行之有效的政策在乡村中无法正常开展,这也成了建立循环经济制度不可回避而且难以逾越的障碍。
(七)非正式制度方面缺位严重。
非正式制度是人类在长期交往中所形成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的总和。非正式制度通过思想意识、伦理道德等方面的软约束,激发人们的内心理念来实施一定的经济行为,从而影响经济发展。西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粗放经济模式以及较低经济生活水平,导致了整个社会对资源环境问题严重性的认识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战略意义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缺乏正式制度实施的文化环境。首先,西部长期以来存在两种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倾向:一是把经济增长等同于经济发展,把发展单纯看成是一个经济问题,并把经济增长率作为衡量发展的唯一指标;二是片面地理解“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资源、环境问题就可随经济的增长而自然解决。其次,缺乏一种人与自然、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往往把自然当作为生产所利用和支配的对象。这种片面的自然观是与循环经济思想格格不入的。自然界在人类无休止的的破坏下所呈现的报复性反应,已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传统的自然观,开始认识到人类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但是要让人们彻底转变长期以来形成的自然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再次,长期以来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的伦理观大行其道,其局限性就在于只考虑眼前的功利与实用,不顾及长远利益,和西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背道而驰。
四、西部发展循环经济的制度保障
西部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改变现有利益格局,重新构建一种新的制度框架,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类社会生产关系进行新的制度安排。这种新的制度框架的核心是要将生态环境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进行新的规制管理,纳入市场运行机制之中。明确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的产权关系,并规定其交易和补偿机制。这必将重新构造社会价格形成机制,从而重新调整社会利益分配关系。
(一)西部发展循环经济的产权制度安排
从长期来看,西部发展循环经济需要解决的制度问题的重点,首先是资源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西部资源耗竭和环境恶化的根源在于产权不明晰和产权配置不当,只有明晰的产权才能对滥用资源和污染环境构成阻隔屏障。我国法律规定的资源绝大部分属国家所有,但由于政府管理能力的限制,国家对国有资源产权的实现难以完全落实。因此,西部资源产权制度创新的重点是,突出所有权管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强调国家的资源收益权,使国有资源的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充分体现,以提高资源使用成本,遏制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行为。
构建明晰的产权制度,就需要把经济活动的责、权、利结合起来,使外部影响内部化,统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如在西部地区沙漠化的治理中采用拍卖土地使用权的做法,即明确规定谁购买、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可继承、可转让,在国家拥有最终所有权的同时,治理主体(经济个体)得到土地的占有权、经营权、受益权,从而调动其投资的积极性。
明确环境产权,实施环境容量的有偿使用。对产权难以界定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如空气、河流,可以划分各地区一定的责任范围,如合理分摊环境治理费用和严格法制约束,制定出明确的奖惩规则。对无法避免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可以通过政府作为维护生态环境的代表与污染者之间进行环境产权与排污权的付费许可污染的交易以及排污权的产权交易,充分运用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和无节制使用自然资源及由内部经济导致的外部非经济。
(二)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对循环经济发展的障碍
缓解城乡差别愈来愈严重的趋势,实现城乡均衡协调发展是西部当前面临的一大社会难题。这个问题不妥善解决,确立循环经济制度就将成为空谈。在努力消除城乡差别,建立循环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尽快进行循环经济立法,明确消费者、企业、各级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把生态环境作为资源纳入政府的公共管理范畴之内。鉴于西部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环境意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政府迫于经济增长和就业压力忽视环境保护,甚至对污染企业提供保护的现状,应改革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防范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创造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新的环境保护机制,提高管理的权威性和环境管理的效率。
第二,要有预防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制度安排。乡镇企业在西部经济发展和加速城乡差别的缩小过程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然而,掠夺式经营引起资源破坏和环境恶化已经成了西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由于人们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当,不少地方单纯追求资源开发带来的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当一部分农村地区的生态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恶化。要克服这个问题就必须有预防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制度安排。要坚决杜绝已为城市淘汰的污染型工业进入农村,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第三,积极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目前西部的环境保护基本上采取的是一种政府主导型模式。在推行循环经济,消除城乡差别过程中,政府仍然肩负着历史性的重任。为此,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特别是生态农业转变。对于西部这样一个农业发展滞后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又占据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区域来说,发展生态农业,政府的政策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切实落实中央财政对西部的转移支付制度。生态补偿机制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手段,这对改进西部生态与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生态补偿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国家应该尽快对西部生态脆弱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式实行严格的控制;通过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补偿,坚定不移地加大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可考虑开征西部生态环境建设补偿税,并将征收范围限定在资源开发类企业或者污染企业,将税收的适当比例用于西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剩余的归中央统一调配。国家应该对现有的环境污染费、矿产资源使用费等地方性收费项目,以环境保护税的法定形式固定下来,同时扩大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并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将环境保护税收入做为西部地方政府综合治理的专项基金。国家应该对有利于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或治理,恢复生态环境的项目给予大力度的税收优惠,鼓励西部发展生态环境整治、污染治理、资源综合利用、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剔除现行税制规定中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规定。同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应当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给予坚决制止。对于一些亏损或微利的废旧物品回收利用产业,对于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产业,可以通过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政策,使其能够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在增加环境(污染排放)税、资源使用税的同时可以对于企业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实行税收抵扣。通过专门设立环境技术开发基金,重点支持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促进西部环境综合治理等公用性事业方面适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四)加强循环经济的监管机制。制定法律和政策是重要的,落实和监督执行更重要。西部应考虑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门领导和管理机构,赋予更大的执法权限,加大执法力度,使循环经济建设真正有组织保障。要改变过去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方法,明确将循环经济纳入政府决策者政绩的考核体系,建立新的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各级政府自上而下应该层层签订循环经济建设目标责任制,督促其行使循环经济职能,抑制地方保护主义。要规定各级领导必须在任期内实现辖区内环境和资源的循环性"保值增值",对未完成目标者要依法查处。同时积极发挥中介服务(技术咨询)组织的监督和服务作用,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及时提供国内外的相关信息和服务;为政府制定相关法规政策和企业制定环境管理策略等提供决策依据和服务;协助督促政府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等,以促进循环经济的制度建设和发展。
(五)积极培育循环经济主体意识
发展循环经济的非正式制度建设的目标,主要是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人类社会的发展观、自然观、价值观、伦理观以及由这些社会观念意识决定的风俗习惯。建立正确的发展观,首先需要全面正确地理解发展的涵义,提高对统筹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自然观,就要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人的行为与自然的协调,道德理性与自然理性的一致,从而实现自然界与人的和谐共存。
建立正确的资源价值观对西部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一直以来西部缺乏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资源价值观的意识形态基础和制度环境。现在虽然人们的经济价值观念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只是强调物质资本的积累,强调物质资本和金融资本的保值增值,仍然缺乏自然资本的概念。由于缺乏自然资本的概念,资源无价或价格很低,使人们认为自然资源是可以无限供给的,造成了资源的无偿占有、掠夺性开发和浪费性使用。因此要使人们从观念上彻底改变资源无价和资源可无限供给的想法。现阶段,西部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逐步使广大群众理解、认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并通过改变自身一些落后的观念来配合并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积极培育循环经济主体意识,使公民明确自己具有的环境权益,使公民在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实践中,彻底转变环境行为,并树立牢固的循环经济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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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保平《制度演变、制度约束与可持续发展》,《经济评论》2004年第4期
【3】冯之俊《循环经济导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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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西部发展循环经济调查》新华网2005年7月7日
【6】解振华《关于循环经济理论与政策的思考》,《光明日报》2003年11月3日
【7】李京晔,黄为《我国东西部资金流动的制度供给约束及其消除》《当代经济研究》2006年2期
经济制度创新范文5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从简单交换到非个人的交换形式的一个重要转折是,分工及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使生产费用(PC)下降,但另一方面,又会使市场的交易费用增加,其中交易成本是指交易行为发生时,伴随产生的信息搜索、交易条件谈判与交易实施成本;交易费用的提高有时会抵消专业化程度提高带来的好处。
从企业生存环境角度看,中小企业在专业化生产降低了生产费用的同时,伴随着交易费用的增加。当交易费用的增加远大于专业化程度提高所带来的生产费用降低时,所有的生产与交换活动都会被整合到企业内部以达到成本的最低化。这样一来,我们所熟悉的“大而全,小而全”的“全能工厂、通用企业”就会应运而生。
产业集群的形成可以有效地改善由于专业化程度提高所引起的交易费用的增加。中小企业通过结盟与其他相关企业建立良好的分工协作关系,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在获得专业化程度提高生产费用降低的同时,通过集群降低了交易费用,则企业就不会将所有的生产环节内部化,而是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外部化,自己则专注于最具竞争力的价值活动,以实现规模经济与专业化利益。
二、产业集群降低了企业道德风险发生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的“有限理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环境是复杂的,在非个人交换形式中,由于参加者很多,同一项交易很少进行,所以人们面临的是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而且交易越多,不确定性越大,信息越不完全。二是人对环境的计算能力和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关于“有限理性”的预设表明,人拥有的知识能力和决策能力是有限的,不仅受到物质因素和环境不确定的影响与限制,还受到诸如记忆容量、判断准确程度、计算能力有限性的限制。这一预设的逻辑结论是:必须通过制度设计与制度创新,来预防和弥补人理性的不足。制度的存在匡定了交易者的行为界限,能够减少(虽然不能彻底消除)预期的不确定性,尤其是那种有利于交易重复进行的制度安排。产业集群制度的出现通过设定一系列规则能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提高人们认识环境的能力并规范人自身的决策行为,从而提高决策的质量。
产业集群的形成有效地抑制了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了道德风险的发生,在通常情况下,人们以及企业之间的高度信任关系是难以建立和维持的,因为信息不对称往往是一个经济社会的常态,企业间的交易很容易陷入一次性的交易的囚徒困境博弈之中。假定在市场上有任意两家非集群企业A和B,在交易中企业A的策略空间为(守信、不守信),企业B的策略空间为(守信,不守信)由于非集群企业交往可能是一次性的,同时对机会主义的惩罚机制只能是个人实施的一次性惩罚。在这个博弈中双方都存在占优策略,就是不守信。企业间交易往往陷入一次性信任博弈的囚徒困境。
而在集群组织中存在着信任的自律机制,假定企业A分别为产业链中的一个下游生产厂商,企业B、C、D、E、都为产业链中的上游供应商。企业A和B、C、D、E之间的关系是委托关系,因此同样存在着诸如侵吞欺诈和质量控制等道德风险的机会主义行为。所不同的是与一般企业间的关系相比,集群区内的企业间对于不讲信用的惩罚机制发生了变化。
三、产业集群提高了企业创新能力
集群制度有利于知识的传播,增强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在整个技术创新网络资源体系中,知识被认为是最有价值的战略性资源。知识已经替代劳动力、物资、资金、信息而成为第一生产要素,只有知识才是企业维持长久竞争优势的一切来源,技术创新正是通过企业内外知识的识别、获取、流动转化形成的。
制度经济学认为:知识分为可言传知识(显性知识)和不可言传知识(隐性知识),技术创新源于隐性和显性两类知识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而隐性知识流动转化是企业技术创新的起点和关键。显性知识很容易通过文字和数字表达,容易被理解、传播和共享。而隐性知识是高度专有,很难确切表达,它由理念、信念、心智和组织文化组成,不易被模仿。隐性知识由非可言传知识构成非正规的、琐碎的知识,往往高度复杂并特定于地点、环境和时间---非可言传知识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恰当地获得(边干边学),产业集群企业中的成员基于互信原则,来自不同企业的雇员能够经常地坐到一起,进行各种非正式的相互学习、交流和讨论,在同产业和相关产业的企业之间,以及同一企业内的不同班组之间也会通过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交流与合作,相互传递信息和学习技术、技巧。增强了隐性知识的交叉传播,提高了创新能力,增强了集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总之,产业集群作为一种制度形式,通过交易网络、技术网络、社会网络所构成的集群内复杂而紧密的网络,模糊了企业的边界,提高了集群内企业间的相互信任,降低了交易费用,减少了道德风险的发生,通过知识与人才的流动,使创新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共享,增强了企业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李惠斌、杨雪东,《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2]张范洲,《企业集群与技术创新》[J],《价值工程》,2004年第6期。
[3]进,《产业集群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
经济制度创新范文6
关键词:国有经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自主创新;主导作用
目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为基本转型期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以国有经济作为主导力量,对中国现阶段经济转型发展中,要努力做大、做强,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时候成为主要力量。我国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国有经济在有一般的经济作用,还有在转型中呈现的特殊作用。
一、经济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1.转变经济发展观念:在现代化经济中,我国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当前首要的前提。经济增长情况与经济发展道路和发展基本观念是相辅相成的。只追求物质财富,并且忽视对环境资源和成本投入,使国内的生产总值出现不和谐因素,不能只考虑现阶段人类生存物质质量,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道路,将人力资源与环境资源相结合,共同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经济社会达到又好又快的发展,更好的促进经济协调。
2.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制度保障,从而能够更好的形成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体制机制。第一,根据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对其进行宏观调控政策,更好的节约资源能源、生态环境方面进行保护,并且对经济效益进行宏观调控,形成有效管理的机制,对投资方向、产业结构升级、经营规模和技术等方面协调,政府发挥其宏观调控的导向作用。第二,努力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其日益完善,并且能够更好的推进公平竞争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市场监管机制。将具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进行调整,使生态平衡加快发展,出现污水和垃圾,在处理过程中要进行必要的收费,更好的体现出金钱在能源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中的重要的作用。第三,对财税体制进行改革,并且根据新颁布实施的增值税转型方案,对资源税制度不断进行深化改革,通过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从而能够更好的完善社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第四,金融体制改革进程加快,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是关系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重要任务,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体制保障。第五,更好的完善市场主体结构,牢牢把握事关全局的战略形势,降低能源不必要的消耗、合理节约资源、使企业经营机制与管理体制的效益明显上升。
二、经济体制发展的途径
1.优化经济结构:出现增长成本过大、增长方式粗放等情况,其主要原因就是经济结构不合理所导致的。现阶段,在国内的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中,其中工业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占比重最大,在进行工业发展的过程中,会经常呈现出能耗较高、物耗较高,使我国的重工业部分经济出现增长迅速现象,我国资源能源消耗比重过高,导致环境压力加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紧密联系。我国对经济结构不断进行优化,第一,要促进三次产业结构进行科学合理调整,首先要发展的是第三产业--服务业,使经济迅速增长,加强工业带动向三次产业并且协同带动其快速发展。根据工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促进资源能源大力的发展,使能源保持消耗资源低、减少对资源环境污染、加大经济效益迅速发展的创新技术产业,并且通过采用创新技术,调整传统、落后的产业,从根本上能够提高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速度日益加快。产业政策以及引导、准入门槛进行科学合理的限制,对产能过剩有效的进行控制,行业发展方式要进行科学合理改变,并且将落后的技术、严重污染的生产方式进行淘汰。第二,将投资结构进行科学调整。节能减排工作要大力推广实施,减少高耗能、污染较高的企业在社会上发展,加强节能环保产业推动其完善并且快速发展。我国现阶段重点建设项目即为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并且建立低碳经济科学方面的试点,将环境中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控制;促进循环经济不断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积极开展能源、资源再生以及回收再利用,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以及科学治理,加强建设经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化社会;对产能过剩行业的投资和贷款进行严格的控制,杜绝出现产能过剩行业开发新项目。
2.促进科技进步:在我国促进科技进步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是转变增长方式的本质,确保少投入多收益。加强能源资源科学合理协调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可持续发展是社会主义科技一项进步。并且要尽快完善、加强技术创新和科技创新的成果产业化等基本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条例,促进全社会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断增加企业的创新能力;共同推动国家在建设创新等方面的基本体系,从根本上能够支持基础性的调查与技术方面的研究;将企业作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进行科学结合,使科技创新基本体系加快建立,更快的使科技成果开发并且迅速向现实生产力方向转变。
三、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环节
1.创新管理方式:分为宏观管理方面以及企业管理方面。宏观管理方面,主要是要改变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方式以及考核指标,现在创新管理主要考核标准是国内生产的总产值,由于发展中受到限制,未能够及时的反映出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后果,导致污染环境以及破坏生态系统等情况发生,并且也不能够反映出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和效率,就是单位所产出资源和能源消耗比重;企业管理方面,管理者要学习并且适当的借鉴先进的管理生产方式,将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体系不断的建立完善,并且要充分的调动企业及其内部人员在各方面工作中的积极性,从根本上使企业管理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2.加强劳动者自身素质:我国通过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自身素质这一重要条件,从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促进生产力发展,劳动者作为积极、活跃的因素,要转变其思想观念、深化劳动者体制改革、不断将组织结构进行优化、在当前日益进步的科学技术力量和管理组织机构不断创新的条件下,劳动者的素质起到根本决定。劳动者、经营者以及技术和管理人才的素质较高,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的经济效益、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因素。现阶段,我国需要大力发展人力资源管理,不断加强教育,并且政府在对劳动者教育方面加大投入,适当的降低大学的门槛,提升大学入学几率,专业性教育日益加强,更好的为国家的新型人才进行技术创新方面的培养、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具有高素质的劳动力,将全社会的智慧集思广益,更好的增强经济方式迅速发展。
四、结论
自经济体制以及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逐渐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其目的是为了更好提出实现国民经济增长方式,由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向生产集约型转变,这样能够有效的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呈现出有利情况。由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所处的整体阶段受到了先进技术水平的制约,提高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是增加生产要素投入和物质消耗等方面,通过粗放型增长的方式完成目标。总而言之,随着国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开始逐渐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基本转变。
自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重大的成绩。与之相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方式与其协调发展,产生历史性的转变。随着经济时代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强、新兴工业化进程在逐步兴起、科技革命推动所带来的机遇,由于环境资源成本在不断上升、资源环境质量压力增大、收入差距拉大、不平衡发展情况严重以及世界经济运行风险不断变化等大部分情况的挑战,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基本方式,促进科学性转变,共同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结束语
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以及社会化进程进行不断的探索和研究,我国对未来的经济发展确立了基本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能够加快国民经济的进程。综上所述,我国在进行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等方面需要调整并且创新,对基本经济制度进行及时科学调整,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对宏观和微观经济制度的变革和创新,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是在不断的调整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完善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程必定.泛长江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及政府管理创新[J]安徽大学学报,2009:(05):7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