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重要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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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重要性

社区养老重要性范文1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以政府购买服务和资源整合为手段,通过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形式,向居家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形成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组织为平台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与社会各界兴办相结合。

2.福利服务、有偿服务与公益服务相结合。

3.家庭为核心与社区为依托相结合。

4.社会化运作与专业化服务相结合。

二、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在我区居住的区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需要服务的居家老年人(以下简称老人)。

(二)服务内容:由专业服务人员和志愿者队伍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籍、法律维权、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日托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形式:对符合条件的老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福利服务;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人,通过“个人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有偿服务;积极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为老人提供无偿

的公益服务。

(四)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及补贴标准:

1.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老人,可以申请享受每人每月35小时的日常照料服务时间:

⑴未进机构养老的城市社会孤老;

⑵享受城市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其直系亲属无赡养扶养能力的;

⑶重点优抚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其直系亲属无赡养扶养能力的;

⑷市级以上劳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

2.具有本区户籍的城市低收入空巢老人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申请享受每人每月30小时的政府购买服务时间。以上政府购买服务按每小时10元予以补贴。

3.以上老人还可申请享受政府购买的每人每年不超过60日的生病住院护理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区成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办事处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二)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将居家养老服务列入社会公益性岗位,街道和社区应逐步配备专人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由本级自行调剂解决。精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150平方米,“四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100平方米,“特色”及其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8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包括工作用房、向老年人提供的日间照料室、文体娱乐活动室等。

(四)落实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社区助老服务站运行经费区财政每年将给予资助。居家养老服务各项费用开支应专款专用,规范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组织、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人提供各种公益,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为老志愿服务。要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和管理,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社会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三)强化管理考核。要尽快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人资格评估机制、享受政府扶持的老年服务机构资格评估机制、以及服务机构的质量评估和监管机制等。要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入“精品”、“四优”、特色社区建设考核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对各责任部门的考核。

社区养老重要性范文2

【关键词】社区养老服务;特点;问题;对策

本质上“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是由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逐步建立以家庭养老为核心,社区服务为依托,专业化服务为支撑,为社区里生活的老年人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社区养老模式是功能弱化的家庭养老模式和理想的机构养老模式之间的一个最佳结合点,既为老人提供了相应的照顾,又充分利用了老人家庭的资源,是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

一、社区养老服务的特点

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是在政府的支持下,由基层组织单位区、街道、居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的社区养老服务计划,服务目标对象以社区老年居民为主,为其提供能够满足基本养老需求的社区服务。社区养老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福利性与服务性并存。社区养老主要目的是向社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它是非营利机构组织。通常情况下是组织机构内部的工作人员无偿或低偿向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以最小的成本运营,有很强的公益性。

(二)组织形式灵活,社会参与广泛。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不是正式的政府社会保障机构,其组织形式较为灵活,可以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调整结构,提供多层次、差异化的社区福利,可以根据老年人的具体经济情况、家庭结构及其身体素质等各方面考虑,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在其运营资金来源方面,社会资金来源广泛,社会参与程度较深。有政府资金补贴、商业捐赠、慈善组织捐赠、社会公益基金等。

(三)综合性。在社区养老服务具体运作过程中呈现出多种社会力量综合参与。其服务的内容也是在不同程度上弥补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些不足,为其提供了有益补充。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这就使社区养老服务能够为居家老人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在不断完善中呈现出鲜明的文化性和综合性的特点。

二、城镇社区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现阶段,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缺乏相应的扶持政策法规。目前我国关于城市社区养老的相关政策法规仍停留在建设层面上,而对于具体运作过程和扶持非营利组织、吸收民间资本投入的相关政策法规依据仍然缺失,阻碍了社区养老的发展。

(二)社区养老资金缺乏。社区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以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拨款为主,社会资助和收费服务为辅。然而政府的财政资金有限,很难支撑社区养老建设发展;社区养老是一个长期的发展项目,庞大的资金数目也是社会公益组织不能长期支付的。资金上的短缺使社区养老的硬件设备和服务水平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制约了社区养老的发展。

(三)社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乏。目前,社区提供的老年服务需要相当数量的专职服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但是由于这一行业社会地位和经济收益都不高,对就业人群并不具有太大的吸引,尤其是专业人员。

三、完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对策

(一)发挥政府作用,健全法律政策体系。社区养老能够有效解决我国养老问题,政府应该充分认识到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并给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政府要立法规范养老服务行业,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同时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的监管和管理力度,制定合理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监管,保证社区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同时需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保护法,把一些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社区养老服务有法可依。

(二)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方式。构建社区养老模式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资金,资金是社区养老保障制度运行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首先,以财政补贴为基础。一是继续发挥政府在建设社区养老的主导作用,加大政府的财政拨款,为养老服务提供资金支持。确保对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能够为社区养老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建立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培养机制。做好社区养老工作需要有一支能够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的专业化的社区服务队伍,而我国目前的社区养老服务恰好缺乏这样的专业队伍。所以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社区养老管理以及服务人员的培养机制。首先应该加大专业队伍人员的招募,目前中国养老服务人员缺口高达1000万,人员招聘数量可根据老人的数量按一定比例配置。其次,应该在各大高校开设相应的专业,培养养老服务方面的高级服务与管理人才,为我国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持续的智力支持。

四、结语

目前我国也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社会人口年龄结构逐渐向老龄化社会过渡,社会养老负担越来越沉重,因此必须认清楚我国社会养老目前的现状,大胆创新新的养老模式。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是我国养老模式必须做出的改变,它是适应老龄化社会的,也符合养老模式转型的规律。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社区养老服务,也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 王倩.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问题及对策探究[J].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02).

[2] 石德华,等.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构建研究[J].现代城市研究,2014(09).

[3] 柳博会.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举措[J].城市开发,2014(14).

社区养老重要性范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民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建设厅(委、局)、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地方税务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老年人养老服务已经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但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比重偏低、质量不高,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任务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普遍展开,同时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国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力争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3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地研究制定本地城乡社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并把它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各级政府应转变职能,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各级政府要统筹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运营管理等问题,合理配置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性地设立专项资金,开设资助项目,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三)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四)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按照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资源,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五)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要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认真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吸纳与培养。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等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紧密结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实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落实相应的物质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六)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团分离的原则,对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各级政府应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

社区养老重要性范文4

关键词:城市养老模式;老龄化

家庭养老、社会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是我国城市目前存在的三种基本养老模式。家庭养老是传统的养老模式,养老院等机构社会养老是社会化的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新兴的、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有机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模式,三种基本养老模式的优劣不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社会人口老龄化加剧,三种基本养老模式优劣变化及发展趋势也不同。

一、家庭养老模式

中国是崇信儒家文化的国家,长期以来形成了"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养儿防老、家长的主导地位、几代同堂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模式具有很强的生命力,直到今天我国城市大多数老年人仍然延用这种模式养老。选择家庭养老的人们,他们生活在家庭中,感到"熟悉"和"自由",经济上也比较划算,从社会的角度考虑,家庭养老的社会硬件设施成本几乎为零。而且其最大好处是家庭养老能使老年人与家人尽享孝道和天伦之乐。

但家庭养老在新形势下的脆弱性显示出其历史的局限性。传统家庭养老不足之处在于,老年人一般难以在家庭中得到专业细致的照料护理、医疗保健及精神文化等服务;在"四二一结构"家庭成为城市社会主流以及社会竞争加剧、生活节奏加快的背景下,社会人力成本与人们工作负担普遍加重,家庭成员与子女们不可能有足够精力照顾家中老人,家庭养老面临严峻的挑战,传统家庭养老模式越来越难以保持与发挥其社会功能与作用,城市家庭养老出现逐渐削弱和社会化变化的趋势。

不过虽然经受工业化及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多层面冲击,城市家庭养老功能只是弱化而不是消失,家庭仍然是老年人经济供养和精神慰藉的最重要来源,家庭养老方式仍然是我国城市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因此家庭养老不是可否坚持的问题,而是在坚持的基础上如何用社区社会化养老服务深入挖掘和丰富"家庭养老"时代内涵与功能,使城市家庭养老逐步向社区居家养老过渡,焕发更强生命力与作用的问题,

二、社会机构养老模式

社会机构养老的特征是集中养老,其优势在于服务专业化,即细致专业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居住环境好,无障碍设计;休闲时间多,集体生活能排解孤独;减轻子女负担;满足老人独立生活的尊严感甚至再婚生活的需要。机构养老劣势在于, 社会养老需要老年人重新适应环境、重建人际关系,容易与他人(同住老人)发生冲突;生活成本高,额外支付基本生活设施租赁费用;缺少来自家人的精神慰籍。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家庭养老是一种适应较低生产力水平和落后生产方式的养老模式,而建立在社会养老保险、退休金制度、医疗保险等"现代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础上的社会养老模式是适应现代工业社会发展要求的养老模式,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是社会发展及养老模式演进的必然趋势。

养老院、老年公寓式等社会养老模式虽然被认为是现代社会养老模式发展的方向。但从现阶段中国国情和发展趋势看,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社会机构养老模式仍不可能成为目前中国城市养老的主要模式。目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第一,社会成本巨大。修建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包括居住、就餐、起居、活动等在内的硬件设施是必不可少的,必需进行巨额基建投资;而社会养老不仅要有投资巨大的硬件设施,而且还要有相应的专职养护人员队伍和配套的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专业化水平要求比较高,这些都将加大城市建设和社会资源的负担。第二,现有资源的浪费。老人原来都有自己的住所和完善的生活设施,老人进到养老院以后,这些都将闲置,而养老院要重新占用土地资源和水电资源,造成浪费。第三,养老院的收费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并非多数家庭能够承受得了,而且,越来越庞大的老年人口规模也是养老院难以容纳的。第四,最关键的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目前并不愿意去养老院。老人离开了自己熟悉的家庭环境,来到相对陌生的地方,和原来并不熟知的人朝夕相处,这将增加他们的失落感。

三、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近几年来兴起的,其基本做法是:在城市各社区建立养老护理服务中心,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专业养老护理员为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做饭、照料及护理等养老家政、医疗护理及心理咨询服务,以及社区日托、短期照料护理等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与社会机构养老的有机结合,兼有两者的长处又避免了两者的短处,是一种扬长避短的理想养老模式。其优越之处主要有:第一,社会成本低,不需要进行专门的基建投资,社区现的有几间房屋略加改造即可设立养老护理服务中心。第二,原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老人居家养老,饮食起居的一切物品都可继续发挥作用,但通过社区养老服务一定程度上使老人家居住房变成了"家庭养老院"。第三,社区居家养老所需费用较低,服务内容及方式可自由灵活选择,适合城市社区绝大多数老年人。

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还只是刚刚起步,各项服务职能还不十分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设施不够完善,在硬件设施中不能满足于老年人的各种需求。第二,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低,服务内容过于简单现花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专职服务人员主要面向小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中招聘。这些人员虽然有较强的责任心,但针对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比较缺乏,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第三,资金有限,后续服务受到制约。政府部门为高龄、特困、低保等老人每月提供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解决了一部分老人的困难,但若要提供较为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这些资金是远远不够的。第四,居家养老观念落后,服务力量薄弱。许多老年人及其子女对居家养老服务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对这个贴合实际的新型养老模式还有待进一步认同和了解。一些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观念落后,没有积极开展和鼓励相关企业加入到时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中来。社区服务能力有限,服务力量薄弱,缺乏服务的多样性,没有专业的服务企业加入,难以有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总之,社会居家养老能有效节约社会资源,减轻机构养老服务的压力,而且投资少、成本低、收费少、服务广、效益佳,是一种很受老年人欢迎、很有发展前途的城市养老模式。中外社会化养老的历史经验表明,社区居家养老是城市大多数老年人安度晚年的主要方式。政府挑头,集体努力,家庭保障,社会支援,相信有我们共同努力,中国的养老问题一定可以解决的圆满成功。

参考文献:

[1]张奇林、赵青.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展探析[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

社区养老重要性范文5

中国自从1999年年底进入中国老龄化社会之后,先后出现了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三种养老模式,其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一种新的养老模式,有效地结合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优势。但是,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供给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仍然问题重重,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缺乏专业的人才队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不完善,财务管理不健全等,其中,以财务管理不健全的问题体现地尤其严重,这些问题严重制约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发展,因此,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一步发展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并且过份依赖于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及自身经营收入所占比例较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供给严重不足,导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投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人员等培训工作投入有限。

2、缺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有效监督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督,在财务监督的方式上面,主要以内部监督为主,缺乏外部监督,尤其是媒体监督、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家属、财务捐赠人监督方面;在监督的力量方面,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督并没有全面地深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内部,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缺乏专项监督,也没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财务监督的内容和监督做出明确要求与规定,内部监督层面,缺乏内部监督与岗位监督。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不完善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不完善,这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组织管理不完善;第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正是由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财务管理组织与制度上的缺陷,导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现金、物质、人等方面管理混乱。

4、缺乏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缺乏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这些工作人员并不具备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相关财务工作的基本职业技能,如不能准确地编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相关财务报表等;另一方面,这些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不高,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等并不能完全准确、真实地反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情况。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财务管理的优化对策

1、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

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资金来源渠道的构建工作与经费的基本保障工作,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实现资金筹集的社会化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财务管理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第一个资金来源渠道,也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财政拨款应该在各级财政中单独列项,设置科目,注明使用方向,并依据当年的经济法发展情况,建立逐年增长的机制,财政拨款的资金主要应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训以及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等。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第二个资金来源渠道来自于社会筹集,其主要形式是寻求社会各方力量的捐赠,这也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融资的重要途径。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捐赠的数量,可以从二方面着手:第一,应当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公众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认可,以及作为社会公众的责任感,增加其捐赠的意识;第二,捐赠的形式多样化,一方面,可以通过一定的渠道与形式,定时、定地点的组织公共捐赠,也可以设立专门的社会捐赠账户,并接受捐赠人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提高公信力。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第三个资金来源渠道是自身的经营收入,它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围绕其使命所开展的一系列的业务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如组织老年人开展的商业汇演、为部分老年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营所得,或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可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承受能力,形成不同档次的服务标准,实行一定的有偿服务和低偿服务。由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非营利性,因此,这部分的资金来源有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实现其社会使命的同时,可以适当地进行一些经营活动,如商业汇演,增加部分收费项目,以获取更多的资金来支持其更好地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但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经营性活动开展,务必把握两个基本原则:这些经营性活动的开展的根本目的是为更好地实现其社会公益服务性质的宗旨,其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及其组织章程的,是不会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本身是不会造成声誉上的损失;加强对经营所得的管理,其经营所得最终必须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修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等非营利活动,不得用于组织内部分配。

2、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监督力度

要保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以及资金使用的专款专用和透明化等,就必须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的监管力度,通常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监督来源于内部监督、外部监督两种。

第一种监督形式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内部监督。首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自身必须严格遵循DADS原则,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财务公开工作,定时、定期地向社会公众全面、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资金运营管理纳入大众的监督之下;其次,岗位监督,依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会计岗位与出纳岗位相分离;最后,畅通内部财务信息监督通道,赋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利,并设立内部奖励制度。

第二种监督形式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外部监督。通常,外部监督包括政府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其中,社会监督又包括媒体监督、捐赠人监督、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家属监督等。在政府部门层面,政府部门要深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财务监督的内容和监督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预算编制以及预算编制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在财务监督与审查的过程中,一旦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进行及时地提醒与纠正,令其限期整改,坚决杜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出现私自挪用、截留等严重问题,对于违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相关财务规定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养奸。在社会监督层面,既要提高媒体、捐赠人、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家属的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信息监督的意识,又要赋予其监督的合法性权利。

3、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

首先,要完善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组织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主管领导对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会计工作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其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方面的各种制度,包括财务预算制度、固定资金管理制度、流动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以及财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等,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这些财务管理制度得以顺利执行。

4、培养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

做好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引导工作,引导财务工作人员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在处理各项会计事务时,做到科目准确,数目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账及时,及时、正确地编制各类会计报表,保证对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准确、及时与完整,对违反相关财务制度的收付凭证,拒绝登帐,并及时向领导反映,管好会计档案。

四、结语

社区养老重要性范文6

关键词: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老年人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3198(2013)13003602

创建于社区,旨在为社区的老年人提供综合、优质、便捷服务的为老服务中心,汲取了在家养老与在养老机构养老的优点,这使得老年人在不离开家庭成员的前提下可以在社区的为老服务中心得到很好的照料。因而,依托于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等机构的社区养老可以有效地促进养老方式选择的多样化,并且可以促进老年人事业的蓬勃发展。笔者通过分析发展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重要性引出探究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发展现状的意义;其次,结合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发展现状的了解,尽可能深入、细致地分析呼和浩特市的为老服务中心的发展现状;希望能为老年人及其家人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提供一定的决策依据,也希望能为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进一步发展做一点贡献。

1 促进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发展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经济的进步,生活在城市社区的居民越来越关注社区综合服务功能的发展。社区为老服务中心这一新兴机构的出现对于进一步完善社区的服务功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社会人口老龄化、家庭结构小型化、核心化等具体问题的存在,客观上推动了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发展。所以说,发展社区为老服务中心有很大的必要性。

1.1 人口老年化问题突出

依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全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全国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与2000年的人口普查进行对比可以发现,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293%,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191%。这些数据表明,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还在继续,对于如何满足不断增加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问题日益突出。

1.2 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依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我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仅为3.10人,相比2000年的人口普查结果每户人口从3.44人减少了0.34人。这就意味着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发展,我国家庭规模也在不断朝着小型化、核心化发展,逐步形成了4-2-1式的家庭结构。因而,对于目前存在的一对夫妇赡养四个老人的现象会越来越普遍,而这些老人们如果单纯依靠家庭养老不仅会加重孩子的负担而且也得不到很全面的照料。从年轻人的角度思考,我们会发现当他们为父母进行养老方式的选择决策时,他们不仅要考虑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还要考虑给老人更多的精神慰藉。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社区为老服务中心既可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也可以满足老年人对于家庭依赖的需求。因而,发展社区为老服务中心有其很大的紧迫性。

1.3 社区文化发展的内在要求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人们在努力、辛勤工作之余会更加关注他们所在的生活区域的环境与质量。随着时间的推移,社区不仅仅是居民的日常居住地,更是居民们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依赖的家园,人们在社区居住的同时,还需要在社区获得更高质量的服务与精神情感上满足。

目前,在社区内有为居民提供的日常活动的场所如:小公园,还有与居民息息相关的营业厅如:移动联通大厅、银行服务大厅等,更有社区菜市场、服装店、社区餐厅等,这些既体现了便捷的社区服务,更体现出浓厚的社区的文化,可以说社区的服务会越来越综合、越来越完善。

社区为老服务中心作为社区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的是对老年人的关注与尊敬,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同时,更体现出社区对于老年人深切关怀,是社区文化不断发展的象征。因而不断地发展与完善社区为老服务中心,是社区文化发展的内在需要。

1.4 老年人事业发展的要求

国家发展的“十二五”规划指出:要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全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对于老年人事业发展的这一目标,依赖于社区服务功能的不断完善。因而,社区为老服务中心不断发展,在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同时,也会促进我国老年人事业的不断发展和繁荣。

2 分析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发展现状的意义

目前,老年人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更倾向于在家养老和在养老院养老,而许多新兴的养老方式如:以房养老、社区养老等,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其中的主要原因有:人们对于这些新兴的养老方式并不了解;人们的思想观念没有转变,依然依赖于在家养老;这些新的养老方式发展并不完善,所提供的养老服务的质量处于较低层次。

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当大多数老年人还在依赖于在家养老时,家庭结构却发生了变化,家庭养老的功能正在弱化和向外转移,老年人无法得到家庭成员的全面、细致的照料,子女的家庭负担也越来越沉重。

综合以上的两个问题,可以看出,社区为老服务中心作为一种新型的社区养老机构,是充分开发利用社区资源的有效形式,对于发展社区养老至关重要。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发展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社区养老的发展状况。因而,了解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发展现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而且不断促进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发展可以满足不断增加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3 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发展现状

3.1 政府的宏观政策导向

“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的基本原则;“大力发展社区照料事物,把日间照料中心、 托老所、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养老机构,纳入小区配套建设规划中的老龄服务,开展全托、日托、临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笔者和其他成员在呼和浩特市桥华社区的为老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调研时了解到,管理者并不知晓关于经营社区为老服务中心这一机构,政府具体有什么优惠政策,例如租金、水电费的收取等优惠。

目前,政府的宏观政策导向是综合而且全面的,但是在实施上效果并不明显,养老机构并没有完全享受到政府政策的支持,这是社区养老机构发展缓慢的一个原因。

3.2 机构建设

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情况主要体现在数量和质量的建设上。从数量上来看,社区内一般只设有一种类型的养老机构,例如在呼和浩特市桥华社区只设有为老服务中心的老年人日间照料室,房屋规模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从质量上看来,社区为老服务中心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处于低层次,首先,并没有专业的护理人员来照顾老人,这就导致为老服务中心不能接受没有自理能力的老人;其次,目前的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只是一个简单的老年人进行娱乐的场所,并没有专业的人员对其进行健康管理。

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建设的低水平是目前的现状,这就使得有能力自理的老年人没有必要入住,而没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又不适合入住,这样不仅会造成已建成的部分资源的浪费也会使得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和养老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不匹配。

3.3 老年人养老需求的满足程度

社区居民们所期待的当然是质量好且数量、种类比较多的社区养老机构。例如:社区内应该包含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临时托管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机构,但是目前的养老机构形式比较单一,并不能满足所有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社区养老机构建立最普遍的形式是对于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 的日间照料。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大多数社区,并没有建立多种形式的养老机构,而主要以为老服务中心为主,而为老服务中心只设有简单的日间照料室,面向对象也只是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入住的老年人如果晚上也住在日间照料室并没有专职的服务人员来照料他们。在桥华社区的为老服务中心,笔者了解到目前的为老服务中心(不包括在建工程)的期间照料室有20个床位,但是入住的只有不到一半的老年人,闲置的床位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目前,呼和浩特市户籍总人口为229.6万人(公安统计年报户籍人口),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34.6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1%。这些数据表明为老服务中心的发展前景是好的,但是养老需求与服务供给并没有很好的结合起来,需求与供给的不匹配造成大量资源浪费的同时,无法满足没有自理能力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3.4 社会各界的支持

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类群体的支持。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发展需要在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下,不断地开发利用社区资源;需要医生、专业的护理人员等志愿者的加入来提高为老服务中心服务的专业化水平;需要社会团体和爱心企业的自愿资助来拓宽机构运行的资金来源渠道;更需要居民的加入和支持。

目前,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并没有有效地引入志愿者活动以及企业的参与。例如:如果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可以给大学校园里的志愿者社团提供一个有效地参与途径,大学生通过参加志愿者活动可以帮助老人干一些活儿,如果是护理专业的志愿者大学生还可以为老人作简单的护理,这样不仅为老人提供一些日常的服务,还可以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可谓一举多得。

居民也没有有效地参与途径。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发展可以充分挖掘社区内部的资源,例如:社区居民在闲时可以作为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志愿者到为老服务中心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样不仅可以提高社区中尊老爱幼的文化氛围,也可以促进居民间的情感交流。

4 结语

建立于社区、旨在为社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发展不仅会促进社区养老的不断完善,更有利于丰富社区服务功能和发展社区文化。对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发展现状的了解是明确以后发展方向的前提和动力,希望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之下,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可以为更多的老人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