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培训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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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培训

社区养老培训范文1

关键词: 大学生;志愿服务;社区养老;平台;保障机制

随着国家对社区养老的重视,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逐渐完善,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成为已大学生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平台。与此同时,国家正在加大力度逐步实现养老服务的产业化和定制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成为当前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社区居家养老作为未来养老的主要模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也成为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平台。

为此,我们将借助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这两个平台,建立保障机制,让大学生能够长期有效的参与社区进养老志愿服务。大学生参与社区养老志愿服务所涉及的主体广泛,制度的有效运转需要多方主体的共同保障。

一、信息平台建设

信息平台建设的目的在于信息共享,在实际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制约大学生参与社区养老志愿服务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信息的缺乏。为此,我们建议由政府发起,联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高校和志愿者组织共同建立起一个信息平台,建设网站,政府相关部门对网站进行管理,汇总共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高校志愿者组织的基本情况,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以在平台上养老服务需求的内容、要求等来招募志愿者,高校志愿者组织可以通过这样一个平台与社区和居家养老中心进行联系洽谈。这样一个平台的建设,能够有效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高校、志愿者组织的高效对接。

二、政府方面

政府是大学生参与社区养老志愿服务的综合调控者。政府制定养老服务规划,由社区负责具体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居家养老机构进行财政补贴;政府也为大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提供立法和制度保障等等。

此外,为了保证志愿服务的长期性、持续性,政府应鼓励高校志愿者组织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取得共同的信任后,签订合作协议,双方按照规定履行各自的任务,政府敦促双方按照协议行事。同时鼓励志愿者组织与邻近的社区协定,协商建立大学生参与为老服务的合作关系,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三、高校方面

志愿活动作为一种自愿性的活动,不应当强制学生去参与,因此不能强制的与学分、评奖评优相挂钩。但是学校可以鼓励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培育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提高大学生对志愿服务的价值的认识水平。为此,可以有以下方面的建设。

第一,课程安排上,可以开设与志愿服务相关的选修课程,为对志愿服务有兴趣的同学提供学习和了解的平台;第二,在管理上,学校团委应重视大学生参与社区养老志愿服务方面,动员高校的志愿者组织成立“志愿养老服务”的相关社团或部门,团委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作的开展由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具体负责,对志愿组织的发展和服务情况进行监督;第三,奖励制度的设立,对于高质量参与社区养老志愿服务的学生,可由高校发放“志愿服务”证书,给与精神上的奖励;同时为了鼓励大学生参与社区养老志愿服务,选取表现优秀的学生发放奖学金。第四,学校可以通过志愿者组织对参与社区养老志愿服务的志愿者们进行培训,即建立志愿者的培训制度,在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培训方面,既有通用项目的培训,比如聊天读报、家务劳动等,也可以发挥学校的特色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培训,比如师范类院校可以为“老年人大学”服务,教老人学习外语、计算机等,医学类院校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养生知识普及等相关服务,艺术类院校可以为老年人提供音乐、绘画、舞蹈等方面的指导。

四、志愿者组织方面

针对社区养老志愿服务的项目,既可以依托已有的志愿者组织,也可以根据其特俗组建新的专门组织。志愿者组织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开展。

首先,志愿者组织应建立良好的志愿者管理系统,对组织中的每一位志愿者服务的相关信息进行录入和管理,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并在每一次志愿服务之后对志愿者的表现进行相应的成绩评定(评定可由服务对象评价、服务组织评价、志愿者组织评价等多方结合),以此为奖惩的依据。对于优秀的志愿服务学生进行精神或物质的奖励,并以此激励更多的志愿者,并对于表现较差的学生予以指导和劝诫。发挥优秀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让优秀志愿者带领志愿者进行服务,并进行经验传授。

其次,大学生作为养老志愿服务提供的一方,需要真正了解老年人的需求,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开展服务项目的设置和培训。因此,我们建议志愿者组织在开展活动前事先通过发放问卷或者对老年人、社区工作人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访谈之后,对老年人的需求有了相应的了解,再去安排志愿服务的具体内容。再就是需要在信息平台上关注和养老服务信息,了解服务的需求情况。

最后,志愿者组织也可注重吸纳来自各个专业,具有特长的志愿者,发挥他们自身的专业和特长优势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形式更多类型的服务。

五、社区和居家服务中心

社区和居家服务中心作为大学生参与社区养老志愿服务的平台,自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中重要的有两点,一是要注重对老年人服务需求的收集,并在信息平台上针对志愿者的服务需求信息,与高校志愿者组织进行联系;二是为了规范志愿服务,让大学生群体能够持续有效的参与到服务中来,可以与高校志愿者组织共同签署合作协议,提出对志愿者服务的相关要求和责任承担,也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按照约定规范养老志愿服务。同时对大学生服务的质量及时向志愿者组织进行反馈,便于志愿者组织不断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为了提高服务的效率,在一些先进社区也进行了“预约养老服务”的尝试,值得借鉴。社区为居民制定了服务预约手册,老年人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网络平台,也可以运用社区的“一键式智能机”直接向附近高校志愿者组织预约服务,志愿者组织及时予以答复,以最快的速度为老人解决难题。

[参考文献]

[1]大学生参与社区居家养老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构建路径探究_魏彤儒,郭牧琦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12-4-15.

[2]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_刘伟 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 2009-12-28.

[3]沈阳市居家养老志愿服务研究_单超 东北大学 2012-6-1.

社区养老培训范文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xxxx服务中心为依托,以义务(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网点为服务资源,以上门服务和日托护理为主要形式,使在家的老年人获得社会化的养老方式,是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一项得民心、恤民情的新举措。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造了条件。根据xxxxx号文关于印发《xxx市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xx社区孤、老、困、残较多的特点,制定《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xx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长”为目标,结合xx实际情况和社区再就业工程,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互助参与;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化服务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立足长效的发展思路推进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工作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与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原则;

(三)为老服务与推动再就业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先对特殊群体后逐步扩大的原则;

(五)坚持根据不同需求,提供相应养老服务原则;

(六)坚持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科,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同志、xx同志兼任,成员由x个社区居委会xx专干组成,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四、工作机构

建立x、xx两级工作机构:

(一)成立xx居家养老服务站。

人员由xx科、xx社区服务中心有关人员组成xx居家养老服务站协助民政局确定该站的承办形式,并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接受服务申请,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服务的对象进行评估和资格初审,协助开展服务技能培训,组织服务队伍开展上门服务。

(二)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小组。

主要由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出租屋管理员组成。根据社区服务对象的分布,确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小组的设置。该小组协助受理政府资助对象的服务申请,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监督、反馈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的情况,负责对服务员日常工作进行评估、协调和指导。

五、服务对象

xx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求户籍与居住地均在xxx辖内,根据规定,目前暂定三大类9种人员:

a类:享受免费服务(每月可享受折合价值xx元的服务时间)

1、在册救济的“三无”孤老;

2、低保户里60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3、优抚孤老;

4、一等以上伤残军人;

5、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获得全国单项先进荣誉称号的);

6、百岁老人。

b类:享受补贴服务(每月可享受折合价值xx元的服务时间)

1、低收入困难户里x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2、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中月退休金x元以下,x岁以上的独居及生活自理困难的老人。

c类:享受补贴服务(每月可享受折合价值x元的服务时间)

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中月退休金x元以下,x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除上述对象外,其他本辖区内的老人经自愿报名后,均可以“就近便利”的原则,享受有偿或低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六、服务方式

主要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组织,对服务对象提供如下服务:

1、全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起居、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康复理疗、精神文化服务。分为全护理、半护理、一般护理。

2、日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不住宿的日间护理照顾服务。

3、上门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为主。

结合xx的实际情况,首先在x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上门服务,待下一步各方面条件成熟,再逐步开展日托和全托服务工作.

七、服务内容

从xx的实际出发,调动社会力量,构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倡导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社区照料服务为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1、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

依托xx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建服务队伍,对特殊并需要生活照料的救济对象老人、独居老人、特困家庭老人、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老人等,依照特定评估程序提供数额不等的政府购买服务,对其他老人提供自费购买服务。

2、提供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社区生活照料服务。

一是对高龄和不能自理生活的老人,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家务等全方位服务;二是对生活能基本自理的中高龄老人,运用日托中心、康复站等形式开展服务;三是对救济对象、特困、独居、高龄和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等特殊老人,提供低保救助、政府购买服务、义务服务、互助服务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服务;四是为低龄、健康老人,特别是“空巢”家庭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家务料理等社区服务,并鼓励支持他们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3、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辅助,积极协助和鼓励家庭成员承担对老年人的照料责任。

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为老年人家庭成员进行护理等方面的相关培训和指导,提供方便家庭照料使用的设施。通过帮助家庭成员来满足老年人在家庭的照料需求,巩固和加强家庭养老功能。

4、有效利用、整合现有社区服务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养老服务作用。

xx社区服务中心必须设置为养老服务窗口;有条件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要为老年人开设日托、上门照料、送餐、陪护等服务项目,强化文娱、保健等服务功能,并搭建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义务工作基地。

八、实施步骤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重点地稳步推进,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着力于建立长效机制。

(一)调查确定服务对象。组织专门调查人员开展对居家养老对象的摸查、归类、审核、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库。

(二)服务内容评估。由评估队伍确定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三)组建服务队伍。

1、组织服务评估队伍。评估队伍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与xx中医院医生共同组成,负责上门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居家环境进行评估,确定老人需要护理的等级并确定需要服务的项目,建立老人个人居家档案。

2、组织服务员队伍。服务员队伍由各社区提供,xx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筛选、录用。结合xx再就业工作,重点吸纳社区下岗职工,尤其是40—50岁的下岗职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上,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有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之具有职业责任感和组织归属感,形成专业化队伍,持证上岗。

九、所需资金及来源

着力开展以政府购买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xx需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有110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老龄人口的比例不断增长,为使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健康运作,现所需启动经费约xx万元。主要来源有: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启动和运作经费主要由市、区政府资助。

2、低偿收取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年人除补贴外(政府购买部分养老服务)自负部分费用。

3、少部分由社会募集方式筹集的资金。

社区养老培训范文3

一、我国的养老现状

20世纪70年代以来,老龄化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形成普遍趋势,至今已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最新数据公布,我国已步入老龄社会,并且我国老龄化不同于其他发达国家,它具有“增速快”“基数大”以及“未富先老”的特点,使我国社会养老的负担不断增加。中国向来是一个重礼节、重孝道的传统文明大国,赡养则是中国孝道文化组成的重要部分,使家庭养老成为老年人的最佳选择。然而,随着计划生育国策实施、人口流动加快、家庭小型化和子女工作负担加重等情况的出现,家庭养老功能开始逐渐弱化。机构养老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方面发挥的作用也是不可否认的,但其服务成本相对较高、受众性较弱,而且大多数老年人受传统观念束缚并不愿意去养老院养老。我国采用的两种基本养老方式在发展过程中相继受到挑战,急需一种合适的养老模式来平衡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各方面的利弊。

二、居家养老与社会支持

(一)居家养老的界定

居家养老是我国政府目前大力提倡的养老方式,也是老年人最首选的养老模式。我将从养老资金来源、地点和服务供给三个维度来对居家养老进行概念界定。从经济来源角度来看,既可以来源自我提供如劳动所得、储蓄、财产、投资收益和退休金等方式,也可以由家庭子女提供。从地点来界定,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有着明显的区分,居家养老是老年人居住在家中,而不是入住社会养老机构。从服务来源角度考察,居家养老的服务来源具有社会化、多元化的特征。社会化即养老所需服务可由社会提供,如社区、机构购买服务。多元化即服务主体不仅由社会承担,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都能够承担。所以,居家养老是一种资源提供主体多元化、服务提供社会化、养老地点不脱离熟悉环境的新型养老模式。有些学者则认为,居家养老实际就是“居家养老”与“社区照顾”两者的结合。

(二)社会支持的界定

社会支持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兴起的一个热门研究领域,国内社会学界对于社会支持的界定众说纷纭,可简述有以下几种理解:1.社会支持的方向视角。蔡禾认为社会支持只是一个客体单向的受助过程或行为,把社会支持称之为社会支援,是人们在社会中所得到的、来自他人的各种帮助。其他学者认为社会支持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受助过程或行为,而是一个互助的过程,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需要相互支持。2.社会支持的客体视角。陈成文认为,社会支持是社会网络运用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对社会弱者进行无偿帮助的一种选择性行为。而张文宏认为,社会支持的客体并不仅仅局限于弱势群体,而是应面向全体人群。本文比较赞同陈成文从社会学意义上来解释的社会支持。

三、居家养老所面临的困境

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的服务方式,其发展关键就在于如何在社会适应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将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与提高。

(一)传统养老观念的束缚

中国向来都是一个重礼节、重孝道等传统文化的文明古国。传统的中国社会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在这种文化影响下,使老年人晚年在经济、物质、情感与日常生活照料等方面的支持在社会经济、文化和历史等领域与其他国家有着不同的传承。我国老年人晚年的生活主要由家庭来照顾,追崇“养儿防老”而“孝”则是调节家庭成员赡养行为的重要准则。古人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老年人根深蒂固的“孝”文化一定程度地阻碍了多元养老模式与养老事业的发展,同时对空巢、独居的弱势老人增加了边缘化的危机,为其生命安全增添堪忧。

(二)居家养老功能的弱化

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传统社会的家庭具有养老服务功能,老年人在家庭中可以得到生活的照料和情感的寄托。但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后,家庭结构和家庭养老功能都发生了显著变化。家庭小型化、核心化,使传统的大家庭逐渐解体,取而代之的是“家庭”导致家庭养老功能开始弱化。当前的年轻人由于竞争压力大、生活节奏快,他们将更多的时间和主要的精力放到了工作和学习上,对老年人的照顾显得力不从心,导致家庭的高龄化、空巢化比较明显。

(三)服务人员专业性缺乏

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与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密切相关。按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衣食住行基本物质生活照料是最低层的需求。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到,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安全需求、自我实现需求等更高层次的需求不断攀升,最凸显的是情感需求。目前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发展滞后,大部分服务人员均为本社区低保户和下岗人员、社区工作者或志愿者无偿提供服务,专业化水平较低,对服务人员只进行一些必要的家政服务培训之外,很少进行专业性质的培训。加之服务人员社会地位较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服务质量。

(四)社区服务平台组织管理不健全

社区服务是居家养老模式中重要的社会支持系统,从目前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提供的政策支持、资金供给、资源配置等仍难以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日益增长多元需求。社区服务平台的制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社区提供的养老设施不完善,规模较小,只能停留在简单的生活活动层面上;行政化的社区管理方式不能满足老人个体化、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在健康护理、安全防范、精神慰藉等方面有所忽略。

四、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完善居家养老社会支持系统

居家养老的社区支持符合我国老年人养老实情,使老年人不脱离亲切、熟知的人文环境,受得更多的社会支持(亲人、邻居、社区工作者等)利于精神生活的丰富;受众性较强,满足无经济能力的特殊老年人(低保户、空巢、独居者等)平等享受社区养老服务等优势。因此,居家养老的社区有效社会支持能够完善传统居家养老的弊端,具有可行性。

(一)加强社区对养老服务管理创新

社区养老服务是社区复杂、综合管理之中的一项核心工作,切实搞好社区养老服务,不仅是对社区居民中弱势群体的一种基本保障,也是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凝聚力、社区威望建立的一个关键途径。社区对养老服务的不断管理与创新,能满足广大居民的多样化和多层次的需求,同时也是社区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1.建立数字信息化网格管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治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第一次把网格化管理提高到了国家层面。首先,社区要对管辖内的老年群体细分类型,便于提供精准化监控、服务。其次,社区要建立一个电子个人信息库,便于平时收集个人信息备档,可以在意外应急事故下提高办事效率;建立社会化联络网,不仅可随时了解老年人生活动态,针对老年人需求提供服务,并且加强了空巢、独居的特殊弱势老年人安全保障;在每户居民家安装隐私防护预警设施,直接可以联络到社区工作人员,提高老年人人身安全预防作用。

2.加强社区养老管理的社会化。在社区管理中,要遵循社会化,注意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逐步改善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加大社区管理的社会化强度,特别是在提供养老服务这项核心工作,使社区提供的服务更有活力。转变政府主导地位,“下放”社区管理项目,转变政府角色“服务”,而不是“掌舵”。使更多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组织、队伍加入到管理之中,既能壮大社区养老服务管理队伍,又能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管理效率。

3.构建社区文化,加强教育宣传。社区养老服务不仅仅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物质服务,更重要是老年人的情感需求服务,依靠情感力量可以调动社区老年人参与热情和积极性。首先要对老年人进行教育和情感疏导,建立主人翁意识,能够真正参与融入社会,使老人得到真正的社会化。其次,社区构建新时代孝德文化理念,举办宣传教育活动,满足老年精神需求,从而改变老年人传统养老观念,以文化融合促进老年人的参与,增强社会归属感,找到自我实现价值。

(二)建设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社区的建设需要大批的专业工作者,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直接影响到社区的工作质量与服务水平,关系到居民对社区的归属程度。因此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是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的必要条件。

1.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管理人员。从目前看,社区管理人员多数是本社区的退休和下岗人员,本身并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不具备就职者的专业素养,不能适应社区发展的需要。首要措施就是向社会广纳专业人士,进行开放式选拔,壮大社区人员队伍,把优秀的才干、专业的职业情感倾注到岗位上来,领导、参与社区建设,必然提高社区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强化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专业素养。社区的蓬勃发展、创新突破是需要社区工作者通过先进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服务水平来到达到的。为了更好地解决新问题和新情况,社区工作者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所学专业知识,提升专业素质。所以,应该规划社区工作者定期培训、定期调研,进修专业知识,学习引荐成功经验。

社区养老培训范文4

【关键词】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对策;淄博市淄川区

按照国家60岁及以上人口占10%以上即达到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淄博市早在2000年就进入老龄化社会。淄川区是淄博市的人口大区,也是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截至2014年底,淄博市淄川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2.5万,占全区人口总数的19.31%。解决老龄化问题,社会养老是关键所在。因此,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发展,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一、淄博市淄川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近年来,淄川区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参与,逐渐形成了“以区福利中心为龙头、以养老机构为支撑、以社区日间照料为依托、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养老医疗保险为保障、以高龄优待为补充、社会各界多方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框架,淄川区养老事业呈现出了全面化、特色化、快速化发展的特点,为全区老年人安享晚年、老有所养提供了基础性的设施和制度保障。

1、加强养老机构多元化建设

(1)加大政府投入。今年淄川区在开展“项目建设年”中,积极筹建了淄川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建筑面积近6000平方米,提供床位200张,均超过了省里要求的50-100万人口的县(市)建设标准,是唯一由政府全额投资,集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孤老供养、流浪乞讨救助为一体的综合利中心。该项目自2014年9月份运营以来,正逐渐发挥养老机构的龙头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现在淄川区有依托乡镇敬老院的开发区老年公寓、威通集团企业投资兴办的天伦老年公寓、个人投资兴办的康寿、恩泽、孟子山等老年公寓,特别是今年5月份投入使用的留仙湖养生中心,是由西关一社区投资4000余万元兴建,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可提供养老服务床位400张,是目前全市规模大、标准高、设施先进的养老机构之一。目前,全区各类养老机构拥有床位数3255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约28张。

2、完善居家养老服务

在鼓励发展机构养老的同时,大力发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并逐步呈现出其养老的基础性作用。自2012年开始,组织城市社区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建设幸福院,为老年人提供集中活动、休闲、就餐场所,免费为社区、农村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目前全区共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处,在农村初步规划了幸福院28处。2009年淄川区出台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暂行办法》,重点为城区“三无”老人、城市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中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60岁以上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探视、精神慰藉等内容的免费服务,目前已服务2700余人次。淄川区志愿者协会不定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全区登记注册志愿者队伍21支、2万余人,免费为老年人提供理发、看病、法律咨询、清理卫生、维修房屋等服务。

3、加强社会保障和政府优待

(1)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民覆盖。2013年10月,随着全市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险正式合并,淄川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统一参保、统一待遇;2014年1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并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实行统一管理,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全部纳入社会保险统筹范围。2014年,淄川区共为12.4万名老年人,支付养老保险待遇9.49亿元,支付医疗保险待遇4.16亿元。

(2)建立高龄人员政府补贴制度。淄川区自2013年7月份起,将90-99岁高龄老人的长寿补贴调整到每人每月80元,新增百岁老人每人每月120元长寿补贴和免费乘车优待。全区农村集体发放养老补助的村居达到80%。开展了“银龄安康工程”,为全区15.3万名老年人办理了近31万余份意外伤害保险,为700余名老年人赔付120余万元。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淄川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社会养老需求不相适应的诸多难点和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

经对部分老年人养老需求调查,70%的老人选择家庭养老,10%的老人选择社区日间托老,10%的老人希望机构养老服务,10%的老人希望村(居)统一建设集中养老。因此,老年人在养老需求方式上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倾向,但目前淄川区的养老服务形式仍主要以机构养老为主,在养老服务方式供给多元化上明显欠缺。从机构养老服务供给数量来看,尽管淄川区目前已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8张的水平,但31家养老机构中有18家为公办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以收养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为主,扣除这部分床位,淄川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养老床位,距离淄川区提出的“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2张”的目标还差距甚大。

2、养老机构发展不平衡

目前,淄川区除区社会福利中心、西关一留仙湖老年养生中心外,其他的养老机构规模都相对较小,山区养老机构数量更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面较低,农村幸福院建设尚处在摸索阶段。养老机构基础设施不完善,投入大、回收周期长、利润低、风险大,全区6家民办养老机构在基础设施上参差不齐。因社会养老观念、媒体宣传及家庭经济条件等因素制约,多数群众和老年人并不了解养老机构情况,导致大部分养老机构入住率并不够高。

3、养老扶持政策不够完善

养老服务业投入大、收益低、投资回收期长、经营风险高。尽管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养老服务业被称为“朝阳产业”,吸引社会资本的关注,但太多投资意向者仍然呈现试探、观望状况,实际投入的不多,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机构热情还不能充分激发。加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量大、面宽的社会化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个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扶持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4、服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

护理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护理技能。同时,护理人员待遇不高,工作难做,养老机构护理员不断流失或频繁换人,造成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居家养老服务面较窄,政府购买服务的只限于城镇“三无”、低保、孤寡等特定人员,服务内容也比较单一,不能满足家庭需求。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仅限于提供清理卫生、做饭等基本服务内容,精神慰藉、特殊护理等服务还不能满足家庭养老的需求。

三、加快推进淄博市淄川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针对目前淄川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加大公共财政投入

养老服务行业是微利行业。因此,政府应切实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和资金投入,不论兴办主体是政府、集体还是个人,都应纳入支持系统,并探索建立长效资助机制,保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的积极性,满足不断增长的老年人养老需求。对公办养老机构保障所需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对民办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补贴;对农村“五保”老人、城镇“三无”老人、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能和空巢老人等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以发放服务券的方式资助困难老人养老。制定对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对养老机构星级化奖补和财政奖补资金的分配,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补助和运行补助等,确保资金保障到位,提高养老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

2、把养老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城乡社区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将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针对社会养老供需矛盾突出、总量不足的问题,通过置换、改扩建或新建等方式,尽快规划建设一批养老服务设施。一是在居家养老层面,大力扶持居家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引导其进一步开发和完善服务内容和项目,为居家养老提供便利服务。二是在社区养老层面,城区重点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等设施,对社区人数3000人以上的社区应配套建设一处养老机构;农村重点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集中建设老年房,实现农村互助养老,妥善解决大量空巢老人养老问题。三是在机构养老层面,政府重点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设施建设,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同时为社会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示范和培训。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根据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为不同类型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3、落实完善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各相关部门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税费减免、财政补助、社会融资、供水供电供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行细化,制定出台标准明确、切实可行的落实办法。制定建设用地扶持政策,对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的企业在购地价格上给予优惠标准,并将养老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纳入绿色审批通道,优先保障;制定税费减免扶持政策,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税费减免实施细则,明确减免标准;制定金融及保险扶持政策,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等间接投入办法,使更多信贷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行业。

4、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1)对养老护理员实行统一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尽快联合制定出台养老护理员免费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意见,建议大中专院校和社会福利院为培训基地,由财政对培训费用进行补助,民政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对所有养老护理员分期分批进行免费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人社部门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和从业资格证书,实现持证上岗。各级新增护理员招聘上岗前一律进行培训,视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社区养老培训范文5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统筹城乡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使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认真履行规划指导、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职责,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

2.坚持因地制宜与统筹发展相结合。立足实际,科学制订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整合各类资源,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养老事业全面科学发展。

3.坚持突出重点与适度普惠相结合。在重点保障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为老服务范围,推动养老服务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4.坚持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着力巩固家庭养老地位,促进代际和谐。多举措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探索并实行具有蛟河特色的养老模式。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底,中心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8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全面推进中心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养老大院建设,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中心城区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完善城乡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0张。到2015年12月底全市拥有养老床位数20__张,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1.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2015年底,建立覆盖中心城区、乡镇街区和社区 (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中心城区街道和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80%以上的乡镇街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掌握老年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等信息,推进信息平台与居家养老服务实体的有效连接,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2.大力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引导吸收社会各种服务资源和经济实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有效聚合功能区域内的服务资源,重点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居家养老服务,形成体现居家养老特点、需求与服务对接、各类服务资源配置相对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使居家老年人遇到的实际困难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生活和医疗服务得到基本保障。

3.加强特殊群体的居家养老服务。针对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老年群体的特点和需求,采取低偿和有偿服务的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家庭陪护、基本生活照料、特殊护理、紧急援助等服务。同时,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探索建立特殊养老群体分级分类服务办法,满足其多样性的服务需求。

4.探索老年宜居社区建设。不断改善老年人基本居住条件,实物配租应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老年人家庭。在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城区住宅开发建设中,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居住、上下楼和出行等方面的需求。同时,结合城镇化建设和商品住宅开发,探索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齐全、满足老年人集中居住的老年宜居社区。

(二)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

1.推进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在每个城镇社区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养老服务站为载体,全面掌握老年人服务信息,整合服务资源,组织为老服务活动,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政策保障和帮助,形成全方位、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

2.推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建设。结合农村社区建设,依托建制村或有条件的自然屯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大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室内外活动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结对帮扶、邻里守望等方式,推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提高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3.加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设施建设。采取新建、改扩建和租赁等形式,建设一批多功能的中心城区社区日间照料示范中心。在试点的基础上,推广到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结合养老服务大院建设,向农村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探索互助养老的模式。

(三)加大养老机构建设改造力度。

1.建设专业性养老护理机构。充分利用并整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改造成专业性养老护理院,重点收养收治失能老人、身患大病需专业护理服务的老年人。以市福利中心和新站康医为依托建立养护院或医护院;扶持发展集医疗、康复、看护、临终关怀等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化民办养老机构。

2.新建扩建供养型养老服务机构。坚持政府主导,以保基本、扶贫弱为重点,推进各级供养型养老服务机构的新建扩建。

3.改造整合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发挥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在农村养老服务中的核心作用,在保证“五保”老人入住的基础上,改造一批具备收养条件和规模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提高对社会老人的收养能力;对入住率低、运营困难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进行合理整合,空余床位用于收养社会老人。

4.大力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坚持市场导向,以满足社会养老需求为目标,加大“民办公助”的扶持力度,到2015年底,力争新建民办养老机构5所,新增床位660张。支持现有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改、扩建,适当扩大规模,增强民办养老机构对老年人提供养护的能力。

(四)规范养老服务管理。

1.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从我市实际出发,制订出台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范、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规范等政策规定,促进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依照政策规定,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的社会养老服务,切实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

2.加强养老服务的监管。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准入、退出与监管制度,加大饮食卫生、 消防安全和疾病预防等监管力度。对服务质量差、群众反响强烈、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限期退出。注重发挥养老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的作用,健全完善有关评估、监管制度,加强各类养老机构的行业自律和监管。

3.创新养老服务运营方式。在公办养老机构尝试公建民营模式,进行改组、改制,使之与行政管理部门脱钩,委托民间组织或社会力量管理和运作。加大民办公助的力度,对规模比较大、服务和管理比较规范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必要扶持和资助。探索小型民办养老机构依托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连锁管理的模式,加强规范运作,提高养老服务管理水平。

4.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与司法援助。健全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务与司法援助保障体系,结合法律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做到每个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养老大院都有一名法律志愿者,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与司法援助活动,并重点为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和行为能力不健全老人提供房产、财产、土地、子女赡养等方面的维权服务和社会保护,禁止歧视、虐待老年人。

5.探索建立老年人商业保险制度。逐步开设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在养老机构中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同时,参照省里“以房养老”的融资模式,利用老年人已有住房资源,将房屋作价并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拓宽老年人养老的资金筹措渠道。

(五)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1.培养专业化管理队伍。注重选拔一批素质好、有爱心、善管理的人员,充实到各级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支持乡镇街区工作人员和社区主任采取专、兼职的方式,承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养老大院的管理职责。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聘用符合条件的就业援助对象和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经过岗前培训,充实到养老服务管理队伍。

2.积极开展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大力开发社工人才岗位。积极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中小学生、大学毕业生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发展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组织,鼓励低龄健康老人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力争使城乡养老服务志愿者占整个养老服务队伍人数的20%以上。

3.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制度。按照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加强养老队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再就业培训体系,满足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的需求。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制度,2015年底全面实现持证上岗。支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三、优惠政策

(一)优先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纳入规划。

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制订各相关专项规划中,将养老服务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并在养老服务项目的立项、审批上给予支持。将新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对老年人居住小区、道路交通、医疗保健等服务保障设施,给予统筹安排。城镇居民小区开发要预留足够的社区老年人活动和日间照料服务场所;在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可采取置换、租赁等方式,保证社区养老服务场所需求。

(二)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税费扶持力度。

对新建、改扩建的各类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同时免征养老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残疾人保障金、人防工程建设费。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营业税,免征自用房产和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已运营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在用电、用水、供暖、管道燃气等方面享受居民使用价格;使用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居民用户的70%收取;使用宽带互联网,安装费、使用费等按70%收取。

(三)加大对养老服务资金投入和补贴力度。

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凡纳入省年度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计划的新建、改 (扩)建养老机构按核定的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公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贴30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一次性安排。自建或购买的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贴20__元,分4年补贴,每年500元;租用的> ,!财政分年度安排。对新建、符合标准的示范性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省财政给予*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给予困难老人入住机构补贴。对于入住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城市 “三无”人员、农村 “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家庭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户家庭生活困难老年人将按照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具体的分类补助标准和资金筹措办法。

实行居家养老服务和意外伤害保险补贴。鼓励、支持各乡镇街区从养老服务的实际出发,设立专项补贴资金,根据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情况,给予一定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根据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困难程度,承担必要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资金。

(四)加大老年人医疗卫生保障力度。

全面实施以老年人慢性病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统筹。对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重点做好生活贫困的高龄、独居、失能老人的医疗卫生服务,对大病救治费用给予适当减免。采取协作、合作、设立小型门诊等方式,派驻医护人员到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必要服务。加强对养老院和医院转为专业性养老护理院的指导和衔接,对符合资质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优先内设医疗站所,并优先将养老服务机构的内设医疗站所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

(五)扶持老年用品和产品市场开发。

逐步将老年用品和产品纳入市扶持行业目录,制订引导和扶持发展的信贷、投资等政策。突出做好老年人的医疗卫生、康复辅具、信息服务、文化产业等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的开发,给予必要的资金补助和投资担保,拓展适合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特色护理、家庭服务、健身休养、文化娱乐、金融理财等服务项目,形成一批生产老年用品和提供老年服务产品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养老产业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区要进一步强化对养老服务业的领导责任,将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各项社会事业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推进落实,同步检查督导并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考核重点。

社区养老培训范文6

【关键词】非盈利组织;社区养老;优化

一、相关背景

人口老龄化是亚洲国家正在面临和即将面临的严峻问题,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凸显,政府、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关注程度也在不断加强。一般情况下,65岁以上人口占到了总人口比例的7%,则被称为“老龄化”社会,而2012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数量已经达到了12714万,占到了总人口的9.5%,已经远远超过了7%的红线。四川省作为人口大省,也已经进入了老龄化,截止2013年年底四川省60岁以上人口数量达到了1653.3万,占四川省人口比例的18%,养老问题逐渐成为关系到四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社会事务,如何优化资源配置,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开展养老服务成为各界关注的重点。

二、核心概念

(一)非盈利组织

非盈利组织也被称作“非政府组织”也即NGO,上世纪80年代开始逐渐在我国兴起,是区别于政府、市场的第三方社会组织。世界银行将非盈利组织概念界定为“以非政府的方式参与的本应由政府关注的公益事业的组织”。在我国,非盈利组织主要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三类组织都有非盈利性、出资人不参与资金分配等特点。非盈利组织在具体服务形式上有直接提供服务、志愿者组织、基金会等形式,本文重点关注的是服务提供类非盈利组织。

(二)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的相关研究在我国主要从70年代开始,当前成都社区养老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在家居住,社区提供日常照料服务;第二种是由社区提供居住场所,进行全方位照料,两种方式都将养老对象的活动范围限定在社区范围内。也正是由于社区养老这种形式的出现,给非盈利组织提供了非常广阔的参与空间,社区可以通过整合社区工作者,非盈利组织志愿者等来进行更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三、成都市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现状

(一)成都市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现状

成都市在社区居家养老和非盈利组织参与养老服务方面开始较早,早在2006年成都市就提出了“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助”的新型养老服务思路,在成都市的大力倡导下,社区居家养老形式在成都市各区县得到了快速落实。为了更大范围的利用社会资本,扩宽社区养老的服务宽度,成都市提出了“公建民营”的社区养建思路,在政策的大力引导下,成都市锦江区、成华区、金牛区、高新区、龙泉驿区等十个区县都纷纷开展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试点工作。在这些地区的社区养老服务过程中,非盈利组织起到了重要作用,先后建立起了近百个微型养老服务站点,并且全部都由非盈利机构在组织和实施管理。

(二)成都市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面临的困境

虽然成都市的非盈利组织在社区养老方面作用巨大,涉及范围也不断扩展,也涌现出了一大批运作良好的非盈利组织,但是目前在提供社区养老服务方面仍然面临着几大困境。

1.政策支持不到位引发的场地限制

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非盈利机构要开展活动,首先需要的就是满足场地需求,但是城区的土地是稀缺资源,社区本身所拥有的场地也十分有限,因此非盈利组织想要开展活动就只能另择场地,这样的结果就是养老服务供给方和受众分离,难以发挥良好的效果。出现这种问题的根源在于社区规划用地不科学,社区活动用地不充分,需要社区街道等组织机构从现有社区用地进行综合协调规划,满足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

2.资金短缺严重

当前我国非盈利机构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政府的支持,尤其是在财力上对政府资金的依赖程度更高,有研究显示非盈利组织的收入成分中,有50%是来自公共财政的支持,在成都这种情况也同样存在。在成都市的养老服务中,政府对非盈利组织的政策激励主要是通过初期建设的资金补贴,并没有长效机制保障的资金支持。同时当前成都大量存在的非盈利机构在组织架构以及经营方式上的落后使得基金会、企业等重要资金来源不愿意投入和捐赠,即使获得少量捐赠也往往是物资形式,不能解决非盈利机构的现实问题。

3.专业人员短缺

国际上优秀的非盈利组织大都由优秀的专业人士构成,无论在相关专业领域还是在其他社会资源方面都有非常坚实的基础。而我国的非盈利组织发展较晚,因此无论从团队建设还是专业培训上看都缺乏专业高度,很难吸引和培养出优秀的专业人才,同时资金的匮乏使得社区养老服务成为一种准纯粹的义务劳动,直接限制了服务人员的薪资水平,因此也影响服务效果和持续性。

四、成都市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优化对策

(一)实现政府与非盈利组织的高效合作

我国政府正在尝试将一部分社会工作真正的下方给社会,实现社会的自治,责任的下放需要投入机制的跟进,因此政府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渠道作用,为非盈利组织提供充分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吸引更多的非盈利组织进入到社区养老过程中来。政府的支持除了前期支持外,还需要提供持续的物质支持和保障,可以通过长期的床位补助、房屋租赁补贴、水电气费用减免等方式实现。

(二)丰富资金来源

非盈利组织的资金是困扰其发展的重要因素,要解除资金问题,就需要多渠道寻求解决方案。除了政府之外最现实的对象就是基金会,成熟的非盈利组织可以通过与基金会的合作实现个案和项目合作,以个案和项目的方式获取基金会的支持。个案也就是一对一帮扶,基金会为需要服务的个体老人提供资金,由社区非盈利机构来提供照料服务;项目合作则是通过基金会资助社区养老项目,支持基地建设,员工培训等。

(三)加快自身专业化建设

非盈利组织的专业化问题是造成组织发展困境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加强专业化建设。专业化建设首先是组织架构、组织管理上的专业化建设,必须在机构、人员、财务方面实现专业和透明;其次是人员素质的专业化培训,积极切实的提高非盈利组织成员的职业素养,为更好的社区养老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胡宏伟,严晏,时媛媛.中国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与政策思考[J].天府新论,2011,09

[2]杨维琴.我国社区老年服务体系中的问题分析[J].北方经贸,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