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制度的内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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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度的内涵

经济制度的内涵范文1

关键词:民族经济体制 国家经济体制 关系

一、民族经济体制特点

民族经济制度的具体存在就是民族经济体制,其也是展开的民族经济制度与阶段性形式。民族经济制度在社会形态中规定了民族经济关系的整体性质,民族经济体制集中体现出民族经济阶段性的矛盾,规定了社会形态中各阶段的民族经济的特殊关系性质。

民族经济制度往往具有很长的存在时间,虽然生产资料在存续期间其所有制不会改变,也不会变动民族总体生产关系,但是伴随着不断变化的劳动者素质技能以及调整的生产力水平与经济关系,不同历史阶段发展的民族经济制度,民族经济体制也会发生变化,进一步在延续的民族经济制度中民族经济体制发生了质变。民族经济制度量变的重要体现就是民族经济体制的质变,也是民族经济体制阶段性矛盾产生变化的结果。当转变民族经济体制时,并不表示否定了民族经济制度,民族经济体制转变的基本前提就是民族经济制度的一般性原则与本质,同时在转化民族经济体制过程中不断坚持并和提升。

二、国家经济体制内涵

国家经济体制是指根据宪法与法律对将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核心的各类基本经济关系的政策与原则进行的总称。我们当前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经济制度就是将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主体,共同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在生产过程中充分体现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以及他们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同时根据劳动的质量与数量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制度总合。宪法与经济制度存在着紧密的关联,宪法的基础是经济制度,宪法的重要任务就是对统计阶级的经济制度进行确认与保护。资本主义宪法一般对私有制基础的私有财产权进行确认,而社会主义宪法则是对各个方面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进行全面规定。

三、民族经济体制与国家经济体制的关系

(一)民族经济体制是国家经济体制发展的产物

民族经济体制的出现要比国家经济体制晚。国家与民族都属于历史范畴,可是民族与国家比较来说,其对经济的内合性、政治集中性与文化同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是在人类历史上式伴随着社会阶级的形成而产生的,即便是这个国家内部成员缺少内在的密切联系,成员共同体仅处于氏族阶段,但是只要统一政治公权力,就能够认为是国家的产生。民族产生的形式就是国家。在国家发展时期,国家发展的初级时期是城邦式国家,此后,西方国家依次经历了马其顿、罗马等军事帝国。最终,英国与法国在13世纪开始逐渐孕育了民族,进一步产生了将民族作为根本的现代民族国家。西方民族国家的典型性就是在王权与教权之间的斗争过程中逐步提升地位,伴随着不断下降的教权地位,原本被赋予了主宰世俗地位的国王的神圣性也逐步出现了丧失,国民将对国王的忠诚逐步转变为具备相同特点,内在联系共同生存的忠诚,随着这一改变,也就产生了具有更强内在聚合性以及稳定的民族。通过对美洲、欧洲以及中国民族进行分析可知,民族就是国家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只有国家孕育了民族以后,才能产生民族经济体制。

(二)国家利用民族凝聚力促进民族国家发展

民族经济体制是民族共同生存体系积极作用的结果。在民族内部,达到各地域之间的整体需求,个体势必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关系,进一步产生经济的整体联系。

对于民族国家来讲,一旦形成民族经济体制并且获得良性发展,就会极大提升国家的稳定性与内合性。并且,一般来讲,国家拥有越高的发展程度,民族也会具有越深的国族化程度;国家的发展程度越低,情况则会相反,这已经是一种规律。主要原因,就是国家发育程度越高,政府行政能力与责任感也会越强,国家也会具有极大的建设规模与开发力度,国家整合经济力度与社会信息的穿透力也就更加犀利,国民教育系统与传播大众文化网络也就更加发达,基于繁荣的社会参与和国民文化的理性思维,其越具有影响力。这些对国内民族来讲都表现出极为有利的促进与深入。近些年来,国家通常会借助于民族的凝聚力对自身的稳定性建设积极加强,利用国族的塑造推动民族国家自身的发展。民族国家的国家结构,已经被作为了近现代国家发展的重要潮流。20世纪之前已经形成了典型的民族国家,20世纪之后又产生了民族国家的发展浪潮。

(三)在民众外延上民族与国家体的同一关系

针对现代国家来讲,不管行使哪一种职能,都需要促使自己具备普遍的民族形式。虽然在阶级属性上各国的统治级具有不同的属性,国家的阶级内容具有本质差异,可是都凭借民族外观进行体现,通过民族代表的身份在世界舞台上进行活跃,每个民族都需要对国家形态进行依附,因此,每个民族的发展都与其所依附的国家产生了紧密的联系。正是这种国家与民族互相依附的关系,促使在外延上民族经济体制与国家经济体制产生重合。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民族经济体制与国家经济体制存在着紧密的联系,由于国家经济体制与民族经济体制长期混淆,简单的应用国家经济体制代替民族经济体制,造成了我国这方面的研究理论非常稀少,对民族经济体制的运动特点缺乏充足认识,这不但对改革与发展民族经济体制造成了制约,对于国家经济体制来讲也是一种限制。

参考文献:

经济制度的内涵范文2

关键词: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范式

从经济学范式特征看,新制度经济学同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在其价值观、分析框架和基本方法等“硬核”方面基本上是一致的。受主流经济学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一般均衡方法、个体理性分析方法、经典物理学与现代数学方法来研究经济问题,把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放在制度变迁的演化中,通过制度的供给需求来分析制度的演化。在研究对象(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和历史分析方法等具体分析方法方面,新制度经济学受到了经济学的影响,同经济学有相通之处。这样,就决定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之间是既相互区别、对立,又相互联系、统一的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在对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继承与坚持经济学的基本“硬核”,借鉴与吸收新制度经济学的某些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进行经济学的科学综合,进而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制度经济学范式。

一、经济学范式实质上是制度分析范式

经济学范式主要具有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指世界观,另一方面是指方法论。从世界观的意义上讲,经济学范式所表明的是经济学家们共同的基本信念和价值标准等。从方法论的意义上看,经济学范式是指被经济学家所共同接受、使用并作为交流思想的一套概念体系和分析方法。从经济学的基本特征来看,它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经济学范式。其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本信念与价值观,二是以唯物辩证法为核心的科学方法与具体分析方法,三是以生产方式范畴为核心的概念体系,四是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原理与具体结论。从其基本内容看,经济理论本质上是制度经济理论,马克思采用的是制度分析方法,是较早地把制度纳入经济分析中的理论家。马克思明确地将生产方式及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定义为社会经济结构或经济基础,并将立足于经济基础之上的法律的、政治的及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视为真正的社会制度。因此,制度范畴在经济学说中包含着作为经济制度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和作为上层建筑的与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制度体系两个层面。前者可以看作是一种仅限于经济关系领域内的狭义的制度,后者则可以被视为一种广义的制度。以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的政治经济学必然涉及并从本质上剖析作为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固定化和规范化表现形态的一个社会的各种经济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的制度体系。

在经济学说中,制度范畴的内涵就是社会形态的“生理学结构”,它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作为社会生产方式即生产的社会形式的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这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作为生产关系主要内容的生产过程的管理制度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制度,这是由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所决定的派生制度。三是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法律等制度,这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所产生并决定的上层建筑。在经济学中,“制度”分为狭义的制度和广义的制度,狭义的制度是指经济制度,即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管理制度与分配制度,这是仅限于经济领域内的制度;广义的制度是指包括上层建筑在内的整个社会制度,即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这是存在于经济、政治领域的社会制度。的制度结构细致缜密,涵盖并详细界定了各种制度内容,科学地揭示了它们之间内在的本质联系,以一种层层递进的结构探讨了各种因素之间的辩证关系。

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突出特征和最大贡献就是它以生产方式、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的内部矛盾为根据阐明制度变迁的动力。经济学阐明了制度的“内核”与“外壳”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制度结构中,制度的“内核”是以一定物质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制度的“外壳”是体现一定生产关系的管理制度与分配制度;在社会制度的总体结构中,制度的“内核”是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及相应的生产关系,制度的“外壳”是政治法律制度等社会上层建筑。从二者关系来看,制度的“内核”是基础和内容,制度的“外壳”是结果和形式,前者决定后者,后者反映与包含前者。制度的“内核”与“外壳”之间的矛盾作为制度体系的内在矛盾是制度发展变革的决定力量,当一定的制度的外壳能够容纳并适应其内核的发展时,它就能存在与发展:当一定的制度的外壳不能容纳与适应其内核的发展时,它就要被炸毁并被新制度的外壳所取代。马克思正是运用了“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框架论述了人类社会制度的历史更替,向我们展现了一幅社会制度变迁的浩大历史画面。马克思还具体地分析了生产方式发展引起社会制度变迁的机理:生产方式变化(物质生产方式变化——社会生产方式变化)——生产关系变化——上层建筑变化。诺思认为,马克思的分析力量在于强调了结构变迁和社会生产潜力与产权结构问的矛盾。这实际上是指马克思的物质生产方式与其社会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的原理。因此,可以在某种意义上将经济学视为一种制度经济学,或一种关于社会制度分析的理论体系。经济学不仅科学地确定了以社会制度为内容的研究对象,而且建立了以各种社会制度为基础的经济学基本范畴与概念体系;不仅具体分析了各种制度因素之间的唯物主义的辩证联系,而且科学地阐述了社会制度的矛盾运动过程及客观规律。今天,我们要实现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就必须继承经济学的科学传统,在继承经济学经典范式的基础上吸收当代经济学的科学成果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成果,进行科学综合,实现理论创新,努力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制度经济学范式。

经济制度的内涵范文3

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软实力;机制;改革红利;规则秩序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7-0003-03

近年来,提升软实力成为学界、政界及社会热点话题。软实力的核心体现乃制度。制度软实力的提升与体制改革分不开。以来,改革开放政策的施行、农村联产承包、企业责任承包、零售商业自由化、外贸权力下放、外资开放、金融多元化,以及中央地方财税包干等等改革举措,让我们摆脱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靠拢,从而使得市场经济体制软实力得以逐步培育和发挥功效,由此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令世人瞩目的发展成就(所谓改革红利)。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近20年来我国在改革方面进展迟缓,一度丰厚的改革红利已坐吃山空,经济发展遭遇严重瓶颈。当然从正面意义上讲,这表明未来尚有很大的改革红利潜能可待挖掘。十报告强调“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我国下一步谋求的新一轮制度改革,必须继续紧抓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放松,培育、发挥市场经济体制软实力,并与国际主流经济制度接轨,开创经济发展新局面。

我国从来在市场经济制度领域根浅苗稀、遭遇坎坷。市场经济制度一度在中国大陆掘地三尺、根除净尽。尽管几经波折,我们将“市场经济体制”请进了改革目标模式,但我们对市场经济体制的认识,依然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扭曲、误解、怀疑乃至敌意,以至于我们的改革常常方向模糊、步子摇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加深对市场经济体制软实力的认识,能帮助我们擦亮眼睛,辨明、把握今后改革的方向,避免误入歧途,并洞察现存体制的缺陷而有的放矢对症施治,以使我们尽快扭转改革与发展困局,谋取改革新红利。

为此,笔者试图从以下5个方面论述市场经济体制软实力内涵,抛砖引玉,就教于方家。

一、动力机制

能否保护、培育、焕发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活力,是制度软实力的主要体现。

正如爱因斯坦揭示了自然界神奇力量蕴藏在构成每一物质的原子内部,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也深藏在每一个个人的里面——个人的需求、欲望,说白了就是人的私利。人们为满足自身多样化的需求而付出努力所结出的成果构成了人类文明的主要内容。私利、自利,乃是社会生活中一个无可置疑、难以违逆的“自然律”。

近现代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率先揭示了在市场经济制度下,人的自利动机与行为是如何与社会公共福利相洽,从而使得个人追逐财富的自利行为得以合理化而畅行无阻的。下面是他的经典表述:

“我们的晚餐不是来自于屠夫、酿酒商人或面包师的仁慈心,而是来自于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关切。我们不依赖于他们的仁慈,而是诉诸于他们的自利之心,我们从来不向他们谈论自己的需求,而是谈论他们自己的利益。”

“很多时候,一个人需要兄弟朋友的帮助,但假如他真的要依靠他们的仁慈之心,将会失望。倘若在需求中他能引起对方的利己之心,使对方知道帮助他人是对自己有益的事,那么这个人的成功机会较大。”

“所以,每个人都会尽其所能,运用自己的资本来争取最大的利益。一般而言,他不会意图为公众服务,也不自知对社会有什么贡献。他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安全、自己的利益。但如此一来,他就好像被一只无形之手引领,在不自觉中对社会的改进尽力而为。在一般的情形下,一个人为求私利而无心对社会作出贡献,其对社会的贡献远比有意图作出的大。”

市场经济制度里面有一只“化腐朽为神奇”的“无形之手”将人固有的自利心与公共福利调和起来,并使个人的自利行为成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私有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制度的核心与根基,它为经济发展原动力提供坚强的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风可进,雨可进,国王的军队不可以进。”

经济发展原动力理论有一个重要推论:经济是私人、民间的事务,而非公共事务,非政府的本职。政府的本职乃是保障个人的财产与人身安全,或承担一定的仲裁职责。政府干预经济越深,对经济伤害越大。

二、价值评价(实现)机制

劳动、价值能否得到合理评价与实现,这是经济制度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在前资本主义的强权、威权社会,劳动的价值评判与分配,乃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纵向的评判和分配体系,上层统治者把持着话语权,价值评判与分配难以合理化。

在所谓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下,名义上高举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用所谓“一般人类劳动”或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评判劳动与价值,但是,由于劳动是如此复杂多样、变动不居,要找到当下的社会必要时间这个“一般人类劳动”的标准衡量单位是不可能的,于是马克思构想的所谓客观价值评判标准无法落实,最后只得退回到前资本主义制度即威权社会的老招数——由上层领导说了算,最后变成劳动好,不如(与领导)关系好。“关系就是生产力”!劳动价值评判、分配体系沦为当权者玩弄的把戏,成为扼杀劳动积极性、窒息经济活力的桎梏。

而市场制度巧妙解决了这个难题。买卖、交易这一看似短暂、简单的过程实则几乎蕴涵了价值形成、市场运行的所有奥秘。市场经济秩序下,价值评判分散在万千个别交易之中,供方、需方都是价值的评判官,参与价值评价与实现过程。交易中,参与交易各方是权力平等、自由自愿的,没有其他人迫使他们接受一个什么客观的价值标准。他们之所以最后能达成交易——即价值(比价)评价上的共识,乃完全出于他们自己的“主观”认定。交易之前,他们手中的物品对于他们并无价值,不然他们干吗要竭力拿出去交换呢?他们之所以会给交易之前的物品“定价”,乃是他们对该物品在交易之后能够实现的价值的预期。只要这物品仍在他们自己手里,便永远没有价值。交易之后,交易双方均获得超乎原物对于他们各自的价值的价值。故此,是交易,给交易者带来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交易产生(创造)价值的说法比劳动创造价值的说法更符合事实。而且,“超价交易”比“等价交换”的说法更恰当,因为每一次交易,都令交易双方获得价值增加。

成功完成的个别交易(价值评判契约或协议),对于第三方或整个市场来说是一个客观事实,可以成为类似交易的“客观”参考。无数的基于主观价值评价的个别交易,汇聚而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给交易者们以“客观”参考的价格现象。而这给交易者以“客观”参考的价格现象,并没有废弃市场交易中价值评判的主观性原则。

市场制度提供的这种主观价值评价机制,既公平(不公平的话,个别交易就不可能达成)又高效,可谓举重若轻,的确鬼斧神工。难怪亚当·斯密惊叹为“看不见的手”或“上帝之手”!因为这种价值机制绝非人的理性能够设计、构建出来的。

三、资源配置机制

能否人尽其能、物尽其用,让资源配置达到最高效益,使人、物发挥最大效用,获得最大产出,产生最大价值,是经济制度软实力的又一重要体现。不同经济制度下,资源配置方式与效果不同。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机制,是迄今最便利高效的。

前市场经济制度下,高高在上的君王、领主利用不受约束的强权,干预民间经济资源的配置,以服从其利益,背离资源配置的价值导向原则、伤害实际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而在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下,一切资源更被集中统一占有、配置,配置者与生产、劳动者同样脱节,受少数所谓精英(权贵)之知识信息、私利自然律的制约,也很难做到资源配置效益优化。

而在市场制度下,在微观领域,私有制确保生产经营者与生产资料、劳动对象有比较紧密、稳定的结合,确保了生产经营者知识、能力的积累并发挥功效。李嘉图揭示了专业分工合作产生的比较利益具有普遍性,分工具有强劲的扩展力。劳动分工、专业分工、知识分工日益精细,人可以更好地利用有限的时间精力,提升劳动特长与效率。包括企业、公司、银行等各形式的经济资源、要素组合型态,乃是各资源、要素所有人之间平等互惠的合作。一项资源、要素合作协议的达成,融入了合作各方的利益考量、相关知识信息交汇、观念个性的碰撞、信用责任的建立等各种因素,具有相当的有效性与稳定性。

市场制度为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了天然的方向标和衡量尺度——价格和利润。经济学家巴斯巴德说:“利润是一个指标,证明经济失调(即对资源的低效利用)正被创造利润的企业家所发现并制止。”另一位经济学家柯兰纳说:“企业家寻求利润实际上是在搜寻资源被错误配置的状况。”萨伊揭示的“供给创造需求”律以及李嘉图揭示的储蓄等于投资法则,则表明市场制度具备使宏观经济自动趋于平衡的功效。

四、社会公共治理机制

近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始自于公共治理机制的革命。17世纪后期英国“光荣革命”,国会权力战胜皇权,法律超越王命,完成了人类历史上首个其权力基础由国王转到平民的公共治理机制转轨。这一新的公共治理机制即民主。只有在新的公共治理模式下,近现代市场制度才能够生根、开花、结果。反过来说,没有公共治理机制的如此转轨,市场制度则难以起步,更无法修成正果。可以说民主乃市场制度之应有之义。

民主的公共治理机制乃是这样的:自上而下、等级森严的集权系统被自下而上、平等分散的民权系统替代,君权神授的公共治理观念被契约委托式公共治理观念替代,不可挑战之绝对权威政府被“民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 ”)的受制衡的有限政府所取代。法治、全民选举制、多党竞争制、三权分立制、议会代表制、自由舆论制等为其主要内容。

市场制度下公共治理模式的另一重要特征是作为公共治理架构之基础的市民社会之形成。政府绝对权威以及等级制度废除之后,普遍平等的民权方得以确立。政府作为一个公共的强制性机构被宪法法律严格限制在规定范围内行事,再也不能用集体、国家、民族的名义任意干涉私人、民间生活。集体主义让位于个人主义,确保了每一个个人在社会上自行活动的广阔空间。如此,以平等自愿契约、民间自治为主要特征的自组织民间社会便形成壮大起来,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运行模式得以形成,社会的稳定和谐有了坚实基础。

而反观我们一度泥沼深陷、如今正挣扎摆脱的所谓传统计划经济社会主义社会之公共治理模式,则与上述这一公共治理文明背道而驰。资源、权力高度集中毫无制约,法治废弛人治横行,自组织的公民社会被铲除净尽,公民权力、自由无法体现。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没有理性没有节制的群氓运动对社会经济文化的良性发展造成极大伤害。当下我们锁定的市场制度转轨,若不配套以公共治理模式的转轨,完成以民主为核心的内容的社会治理机制近现代化,必将盲人瞎马、不得其门、缘木求鱼、枉费工夫。

五、制度演进机制

制度本身是否具有自我演进、改良的内在机制与活力,这又是制度软实力另一个重要体现。

市场经济体制之所以生生不息活力不竭,其重要原因是它内含一个良性的制度演进机制。对此,发源于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现代制度经济学派贡献良多、成果瞩目,从亚当·斯密的“无形之手”,到米塞斯的人类行为研究,再到哈耶克的“规则秩序”(“自生秩序”或“扩展秩序”),对市场经济体制软实力做了令人信服的揭示。

哈耶克将人类社会的秩序分为两类:规则秩序(nomocracy)和目标秩序(telecracy)。

规则秩序,也可称为自生秩序或扩展秩序,是类似于自然规律的无目标(即不服从于、不受制于人的目标)自在秩序,或自组织系统,其形成及演进并非人的理性设计创造的结果,而是人必须通过学习、体验、适应,才能对之有所了解、把握,故哈耶克又认为是逐步习成的。这类秩序包括道德伦理、语言文字、货币、价格等等,是社会基础秩序。它似乎是无所不在,自在永在,不可或缺。它持续不断地在发挥着功效,以所谓“看不见的手”的隐而不显(所谓“盲目地”)却一视同仁毫不妥协的方式规范着人类行为。这种秩序迫使人们被动地去认识、接纳、适应它。人们常常对它无知又无奈,甚至反感、抵触、敌视,因为它跟人的所谓“本能”的性向不一致,也往往跟人的意志、愿望、目标乃至“理性”不一致。

目标秩序是由人的目标、利益所控制、左右的较为封闭的制度安排或组织,此类制度安排或机构组织一般都是人所建立并能够被人改造、重构甚至取缔的,如社团、企业、政府机构等的内部秩序。这种秩序一般是局部、封闭性的,并常常因着人的意志、目标、理性、喜好而调整。这是人类比较熟习、且往往只认识或只接受的秩序形式。

规则秩序为本、为主,目标秩序是末、是次。规则秩序一如自然规律,其运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不因目标秩序的样式而更改。目标秩序必须服从规则秩序。规则秩序可以以目标秩序来体现。规则秩序犹如规律、真理一样,是外在于人的,不是人设计的,也不可被人废除、重构。它自行其是,规范、左右、利用着人类的目标秩序。

人们对社会的两种秩序的性质、功能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由此导致人们对社会治理模式的探寻、选择也是逐步进化的。人们对这两种秩序的性质、功能的认识不同,对这两种秩序自觉不自觉的对待、处理的方式不同,从而造成不同的社会运行模式或社会治理模式。前资本主义时期,人们对规则秩序(自生秩序)并不认识,以集体主义为特征的目标秩序成为那时期社会制度、人类组织的指导原则,人类按照理性构建的目标秩序与规则秩序渐行渐远,规则秩序与目标秩序之间的冲突常常难以调和,社会制度变迁常常以非和平方式达成,以至于造成社会灾难人间悲剧。而一度自诩超越资本主义的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则属于目标秩序登峰造极的形式,是企图将目标秩序全然替代规则秩序的人类理性的致命自负。最终,规则秩序必然为自己开辟道路,令人类的目标秩序臣服于己。人类为学会、接纳、利用规则秩序,而付出了极其昂贵的学费。

由自治市民社会和以民主公共治理架构两个层面构成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运行模式是迄今为止规则秩序与目标秩序之间最为协调的一种制度模式。此乃得益于人们对这种超乎人类理性、意志至上的规则秩序(自生秩序)的认识与接纳。人们逐步学会了如何适应“上帝之手”(规则秩序)的调节,而将“人类之手”(目标秩序——法治、政府作为、企业组织、社团机构、群体行动等等)置于“上帝之手”这一基础规则的指导之下。

作为社会秩序之基础的市民自治秩序最能体现规则秩序(自生秩序)之原则。市民自治秩序乃是基于每一个公民个人的意愿、意志、偏好、利益,通过自由民之间的互动、磋商、认可、合作以及连续不断的试错行为,逐渐形成。他们自愿达成协议、组织安排或交往模式,仅仅是出于各自利益,并非刻意要为整个社会或他人设计、建立一个通用、普适的制度、组织架构或交往范式。他们并不在乎其个别的、局部的协议、组织、交往模式到底能否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首肯、审批,也不在意在何种程度上能被他人接纳、效仿,他们归根结底只在乎自己的利益在其中的体现。同样,他们也决不希望外人、政府的插手、干预(当然政府、他人也无权插手)。这种市民自治秩序,反对自上而下的强行推广,反对政府、精英人士对市民生活作出安排。而主张每个人都有权、有必要自己选择生活方式,只要他的行为不危及他人的自由(法律的宗旨乃保障这种个人自由)。

市民社会自治秩序具有极其丰富的多样性、创新性。事实上,我们也看到资本主义市场制度的蓬勃不息的演进、改良,往往是从个别、局部、小范围的行动开始,逐步展开,最后成为流行的惯例通则。泰罗制、流水线、责任公司、股份制等生产组织管理创新,股市债市期货期指基金保险等花样翻新的金融工具,层出不穷的中介服务,工会、慈善、福利、NGO等各种民间或半官方组织、协会、机构,乃至国际性的制度安排如WTO等,无一不是从个别、局部开始的,逐步成为市场惯例。市场经济体制内涵的制度演进机制不仅具有蓬勃的内在活力、创造力,还具有和平、稳定的特性,基本上避免了以往社会形态存在的制度变迁、演进之激烈冲突。

参考文献:

[1] 大卫 鲍兹.古典自由主义——入门读本[M].北京:同心出版社,2009.

[2] 亚当 斯密.国富论[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1.

经济制度的内涵范文4

[关键词]经济和谐;社会和谐;经济伦理;实然;应然

若从理论与思辨的角度看,经济伦理的核心是对经济发展与人类存在方式的关系的深入思考和系统审视,关注的问题是经济制度、经济行为自身存在的道德性、公正性、正义性、合理性。在许多关于经济伦理的探讨中,有“利益中介说”、“道德立法说”、“经济内生说”等观点,但是考察人类文明发展史可知,伦理的形成发展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人的本性是经济伦理产生的前提,人类从事的经济活动蕴涵着丰富的经济伦理要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市场机制伦理、市场秩序伦理、市场规则伦理等经济制度伦理。过去我们对市场经济体制所固有的消极方面关注不够,防范和救治措施不够得力,市场经济体制在给我国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的同时,其负面影响不断显现。目前,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强社会主义经济伦理体系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作为后天生成的一种伦理复合体,就其形成要素而论,有些是市场经济本身所具有的,有些则是市场经济所呼唤和所要求的。而从理论上讲,市场经济所呼唤和所要求的伦理,至少是市场经济在原初状态所未占有或拥有的伦理,这种伦理的来源只能是社会伦理中有助于市场经济发育、发展的那些伦理……由此看来,市场经济伦理只能是也应该是内引与外灌的有机统一”。本文认为,构建社会主义经济伦理体系,既要借鉴、吸收和挖掘市场经济所蕴涵的传统经济伦理要素精华,即“实然”的经济伦理要素,也要发挥国家制定适应市场机制、市场秩序、市场主体伦理要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作用,即要加强“应然”的经济制度伦理建设。

一、人的本性是伦理产生的前提

人类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产物。人有自然属性,是饮食男女,有的冲动,人又是一种社会存在,没有孤立于社会之外的人。作为自然存在物,人首先具有维持生存和延续生命的自然本能和生理需要,需要的满足离不开经济活动,而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群体中以一定的社会方式进行的。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人们认识到,要使经济活动能够正常进行并持续下去,需要认识和处理好参与经济活动的人们之间的关系。原始人在面对变幻奠测的自然力量时惊恐不安,求生的本能使他们联合起来共同采集或渔猎,在获得了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的同时形成了原始朴素的互助合作观念。“通过考察‘经济’的词源学意义,我们可以发现经济行为的原初意义是一种道德行为,是满足人的正当的具有内在目的需要的道德行为,因而是与伦理相关联的。”

古今中外的许多思想家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和分析了人之本性。荀子说过:“目欲綦色,耳欲豢声,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荀子・王霸》)。“人生而有欲,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荀子・荣辱篇》)。荀子认为,欲望是人的本性,是自然的欲求,为此人们必然孜孜以求欲望的满足。因此尊重并且设法满足人们的欲望需求,只有“从人之性,顺人之情”(《荀子・性恶》)。

在西方,18世纪时以唯物主义者为代表的感性主义人性论从感觉出发说明人的本性,认为人是自然的产物,人的本性是满足感官的需要,趋乐避苦这种人的本性是永恒的。人又是社会的人,为了满足感官的需要必然追求物质利益。以唯心主义者为代表的唯理主义人性论则强调入的理性和社会性,康德就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作为感性的存在,受自然的欲望的支配,受自然界规律的支配,人作为理性存在者,按照自身规定的道德原则去行动,有意志自由。人的本性就在于人能够按照理性的原则自由行动。大卫・休谟认为,趋利避害、追求快乐是人的本性,但是人也同时具有同情心和比较的能力,使人能够与其他追求快乐的人的行为相互调适,人们便依凭同情心和比较能力在彼此之间形成财物占有的稳定、根据同意的转让、允诺的践履这些正义的规则。亚当・斯密作出了进一步推论,认为经济本身蕴涵着伦理道德的价值取向,人有自利心和同情心,追求自利是道德的,无可厚非,正是那些本不为共同目的而奋斗的个人仿佛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所引导,不知不觉中促进了社会的整体利益。 历史上,“任何社会思想体系都以一定的人性论为基石,而且每一种社会形态的制度的架构、机制的运行、文化的变迁、价值的选择和理想的建构等社会活动最深刻的根源和背后的根本依托都是一定的人性论”。

二、市场经济的发展蕴涵着丰富的经济伦理要素

市场经济是人类经济活动的一种方式,包括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商品是劳动过程的产物,进行商品交换时,卖者只有出让使用价值才能得到价值,买者只有让渡价值才能得到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对立才成为现实。从买卖双方的关心所在看,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都有逐利性质,然而商品生产者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时候,必须能够提供市场需要的使用价值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商品生产和交换又有利他的性质。商品经济所具有的伦理二重性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决定的,“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在世代不断的市场交易中经济伦理道德形成并且逐渐被人们认同,才维持了经济的长期发展,推动了人类文明进程。

(一)市场经济蕴涵的传统个体经济伦理精华的主要表现

1 诚信。在我国,诚信深深植根于古代宗法社会的土壤中,是观念文化也是历史传统,至今仍深刻影响着民族的心理和思维习惯。在西方,诚信观念萌发于古代希腊罗马时期,在市场中进行交易的各方为了实现各自的预期目的,主要是通过契约的方式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由交易的,而契约得以缔结的基本前提就是诚实信用。长期的交易实践使人们认识到,只有恪守诚实守信的原则,才能使交易关系建立和顺利完成,从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诚信观念起着对契约关系进行调整的作用,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19世纪时诚实信用被确认为法律规范。现代社会诚信作为法律基本原则得到人们广泛认同,成为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和主要特征。

2 互利互惠意识。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交易双方能够互惠互利是交易成功的重要前提。如果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及对方的利益甚至想采取损人利己的方法

牟利,交易关系就难以建立。只有双方持互利双赢的态度,能够彼此尊重,承认对方的权益、地位、尊严、人格,交易关系才能够如愿建立和完成,才能实现理性预期,得到双赢的结果。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任何自利目标的实现都必须以利他为条件,交换中保持互利互惠性是市场交换成功的基础,也是市场活动参与者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必要条件。

3 等价交换。等价交换是价值规律的重要内容。参与交易活动的双方都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并享有一定的权利,都有利己的一面,参与交易时必然是认真算计后才作出选择,遵守等价交换原则,实行等量劳动相交换,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预期。尽管市场中也有通过贱买贵卖得利的现象,但从总体上看商品的交换价值总是以价值为基础,不会偏离价值太远,这也是交换方式能够成为人们满足需要的普遍化方式延续至今的原因之一。等价交换原则为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关系提供了客观的价值尺度和评判标准,本身具有伦理的性质。

4 独立自主。市场活动的参与者都是利益主体,都享有权利和尊严,有独立的人格,在市场活动中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只有独立地做出判断和选择,才能使市场主体利益最大化目标得到实现。市场经济就是能够充分彰显个体主动性的经济活动方式,在市场竞争中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它为个性的张扬、潜能的挖掘提供了广阔的平台。西方文化肯定个人作为宇宙间一个独立的实体,独立的个人是社会的基本的单元,在各种关系中人是第一位的。“独立与自由的意志是人的最根本的动力之一,我们必须维护它并且每天更新加固。如果有人自暴自弃地把自己的未来都托付给组织机构,我相信他也不会感到幸福。”

另外,受法律制度制约的自由、平等、竞争、功利等也具有伦理道德价值意义。

(二)市场经济蕴涵的经济制度伦理要素

市场经济制度伦理本质上是一种体制制度伦理,是指经济政策、经济制度的伦理评价和经济政策、经济制度本身所包含的对某些伦理观、价值观的追求和蕴涵的道德准则。作为实体形态的市场经济制度伦理与根本的经济制度伦理和具体的经济制度伦理共同作用,影响和维护市场经济的发展。

1 市场机制伦理。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通过市场机制作用来体现的。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构成了市场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体现着价值规律对市场的自发调控作用。市场体系是市场机制能够发挥作用的场所,市场机制伦理是指市场体系的建立应该符合伦理道德的要求,并且能够按照一定的伦理道德规范来运行,它反映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2 市场秩序伦理。市场秩序是指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经济活动,使其经济行为合理化、有序化、契约化而形成的市场形势和市场状况。市场主体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交易时既有互利互惠的一面,又有发生矛盾或冲突的可能,因此都希望有一种正常的市场秩序和一种能够依靠的力量,以保证他们参与市场活动能够实现预期目的,内在要求市场保持正常秩序。价值规律客观上要求市场主体按照一定的规则参与市场活动,进行交换时要符合等价交换的原则。市场规则得到普遍的遵循才能维持市场秩序,良好的市场秩序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而任何经济规则都蕴涵着特定的伦理价值。市场秩序伦理主要包括市场主体进出市场的伦理、市场交易的伦理、市场竞争伦理和流通伦理。

3 市场规则伦理。人类社会产生以来,人们从事经济活动就涉及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利益的关系以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问题,因此,经济活动就具有价值的内涵。市场规则伦理是市场秩序伦理的组成部分,是指国家按照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要求规定的供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共同遵循的市场规范和市场行为准则。国家通过制度、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颁布,整顿、治理、维护和建设市场秩序。市场规则伦理一般有两大类,一类是承认和维护财产所有权的制度,一类是国家根据市场活动情况制定的一套市场法则和条例。它要求每个市场主体只能在不损害、不妨碍他人的自由和利益的前提下追求和实现自己的利益。“市场是道德秩序的体现,它是要求互相尊重保证实现权利和执行契约的法律。”伦理的功能就在于对人的本能以及对人的行为进行引导和提升,使经济活动成为人类追求人性完善发展目的的有价值意义的活动。

三、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需要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伦理建设

(一)实现经济的和谐发展需要加强经济制度伦理建设

市场经济本身是一种制度的规定,即一个市场社会人与人交往时所遵循的一套行为规则,制度规则包括以法制、法规为核心的正式制度和以道德信用为核心的非正式制度的安排。国家制定的正式制度要满足人们的正当需求,协调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适应市场机制和市场秩序的需要,还要合乎人性,考虑公正,蕴涵着特定的伦理价值。即使是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也曾一度出现过市场秩序混乱的局面,为了维护公民权利,稳定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繁荣,资本主义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目前我国经济实力逐步增强,但低水平不全面的小康仍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仍然需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因此,国家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既要反映市场主体自主参与市场竞争,恪守诚信、互利互惠原则,通过等价交换获得财富的增加和利益的增进的要求,还要完善市场体系,为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创造条件,规范市场主体经济行为,使人们有序地参与竞争,能够履行承诺,按合同办事,合理合法地实现自身的利益追求。当前我国市场失信行为泛滥的重要原因,就是一些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主体进入市场,他们为追求短期的利益势必要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扰乱市场秩序。经济和谐发展需要稳定的市场秩序,市场秩序的稳定离不开法制,离不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伦理的建设。

(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加强经济制度伦理建设

经济制度的内涵范文5

[关键词]马克思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都以制度为研究对象,它们之间存在着某些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着许多根本性的区别。研究两种理论的异同,在坚持马克思经济学的同时,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合理因素,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理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理论体系比较

(一)逻辑起点和起始范畴

任何经济学理论体系都有其逻辑起点和相应的起始范畴或概念。

1《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商品理论,其起始范畴既不是资本,也不是产权,而是“商品”。当然,这个“商品”是资本主义的商品,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存在过的商品。马克思认为,“商品”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一般的形式,“商品”范畴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最一般的范畴,在其中包含了能够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矛盾的各种矛盾或矛盾的萌芽。

这一逻辑起点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演变顺序一致的。商品既是马克思资本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资本关系发展、演变的现实起点。资本并非一开始就表现为资本,它经过劳动力的购买并实现了货币的增殖,才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也是由商品所有权规律演变而来的。所以,商品关系是资本关系的历史演变的现实起点。

马克思分析了商品的二重性和决定商品二重性的劳动二重性,揭示了蕴涵在商品中的矛盾: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从而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而资本的一切矛盾,也在商品分析中得到初步的揭示。这些矛盾正是资本内在矛盾的胚芽,是资本矛盾最抽象和最一般的形式。

2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

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对企业性质和存在原因的分析,“企业”是其起始范畴。

“企业”是一种组织,是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的微观主体或经济细胞。正统微观经济学对企业的研究构成了其厂商理论,但它把企业视为一个既定的主体,一个既定的存在,一个与其他个体一样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者来看待,它所分析的是企业如何运行以达到利润最大化。至于企业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如何?正统经济学没有回答。科斯的理论构建,则从探讨企业的本质及产生原因开始。

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是交易费用理论,“交易”是其对经济活动分析的基本单元,又是现实经济活动中最普遍、最一般的活动。科斯从企业分析开始切入,对企业本质、产生及规模变动原因的逻辑追问,直接引出了“交易费用”的存在,从而修正或否定了正统经济学的“零交易费用假设”,也开始了交易费用理论的构建。“交易费用”理论是整个制度经济学的基础,后面的分析都是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交易及其成本展开的。科斯认为,市场交易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优的或最有效的。因为市场交易本身是有代价的,即存在交易费用。然而,为什么不能把所有交易都纳入企业内部呢?因为企业内部交易也是有成本的。于是,在二者之间就有选择的必要,企业规模与市场交易就有一个边际均衡点。这样就进入了交易方式或交易规则的选择问题,也就是制度选择问题了。

科斯在分析“企业本质”、“企业存在及规模变动原因”等问题时,已经将“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框架建立起来了,后继的其他产权经济学家无非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要么补充和完善交易费用理论,要么是将这一理论作为分析工具,运用到其他具体领域。

(二)核心范畴

马克思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资本”与“剩余价值”。它们本质上是一个范畴。因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剩余价值体现的关系就是资本关系。而对“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分析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即对资本产权制度的分析。

产权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交易”与“交易费用”。不过,与“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关系不一样,“交易费用”并非是“交易”的本质,“交易”是人们从事的活动,“交易费用”是人们在活动中消耗的资源或代价。“交易费用”只是揭示了“交易”中有成本这一事实而已。

(三)理论主线

所谓理论主线是指贯穿一个理论体系的逻辑主线,它将各个理论构件或组成部分串成一个整体。

《资本论》的逻辑主线是对剩余价值或资本增殖的分析,剩余价值理论是贯穿整个体系的主线。整个《资本论》,从头到尾,都以剩余价值的分析为核心。从总体框架看,《资本论》第一卷研究资本如何增殖或剩余价值如何产生;第二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通过流通,使其增殖部分得以实现;第三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在不同的资本家阶层之间分配;第四卷研究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史。其不同卷、篇、章、节中的具体理论,也都贯穿这一主线。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主线是产权的交易费用分析,交易费用理论贯穿在其理论体系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

两条主线各自在其理论体系中发生作用的方式或把理论构件联系起来的方式是有差异的。

剩余价值理论是作为马克思经济学一切理论构件的内核而存在的,它是任何一个理论组成部分的实质。例如,劳动价值论是为剩余价值理论奠基的,揭示商品价值的源泉,其真正目的和作用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对资本生产过程的考察,实际上是研究剩余价值生产的理论;对资本循环、周转,对资本再生产的分析,是为了研究剩余价值实现的规律;对利息、利润、地租等的分析,是研究剩余价值在资本家阶层分享的转化形式。

“交易费用”并非每个理论构件的实际内容,而是其中的方法或工具。用它分析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企业产权理论;分析制度变迁,构建制度变迁理论,等等。

(四)主要理论组成部分

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组成有两种划分意见:一是按《资本论》四卷的逻辑顺序,分成剩余价值生产理论、剩余价值流通或实现理论、剩余价值分配或分割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史;另一种则超越四卷的先后顺序,将其划分为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再生产理论、资本积累理论、经济周期和经济危机理论、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理论等。两种划分都能成立,而且不矛盾。

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构件是松散的。“交易费用理论”是其核心部分。以交易费用理论作为工具分析的理论,包括:(1)企业性质理论;(2)企业产权结构理论;(3)制度变迁理论;(4)法律经济学等。

二、方法论比较

从整体上看,两种理论范式建立在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基础上,有着不同的分析方法、概念和理论逻辑。

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含义和内容一般概括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化都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具有必然性,最终的决定因素是生产力,人类社会的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状况不同,生产关系和支配分配、交换关系的规律也不同。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和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哲学基础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三者合一,本质是自由地追求个人功利。它遵循的是古典主义的个体分析方法。这种方法认为,一切社会现象都应追索到它们的个人行为基础,都必须从个人的角度来分析阐发;个人的目的或偏好是经济学分析的出发点和基石,必须把个人的有目的性放在首位。因为,个人根据他们自己的利益采取行动,个人的有目的性乃是一切社会行为的起因。

三、产权理论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的产权与新制度经济学定义的产权有许多共同之处。(1)它们都认为产权是财产权,不是单一的权利,而是一系列权利的组合体;(2)它们都认为产权可以分解;(3)它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法权。尽管如此,通过比较,我们还会发现二者有许多不同之处(一)产权的本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的归属是所有制的本质规定,财产权利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决定法律上的财产权利。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是一种私有权。产权是其制度理论的核心范畴,并认为法权(产权)关系决定经济关系。

(二)产权的形成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所有制及所有权(产权)的形成与发展同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变化相联系。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出现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

(三)产权的功能

马克思经济学强调所有制对社会制度的性质以及社会公平的影响。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强调产权的激励功能与效率功能。

四、制度变迁理论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仍然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1)经济人是制度变迁理论的基点,只有个人才进行选择和行动,集体是无法选择和行动的;(2)与经济人相联系的成本一收益法是“标准经济学方法”,也是制度变迁理论的核心分析方法;(3)制度变迁取决于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平衡,是制度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是经济人在成本约束下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趋利过程;(4)国家拥有利用暴力“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它以提供“保护”和“公正”的服务换取统治者的收益,一旦制度创新会使统治者私人收益超过私人成本,制度调整就势必发生;(5)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有利于克服搭便车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源的非市场配置及降低社会经济运转的费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1)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因此,人类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迁,主要应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迁来解释;(2)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与激化,从而引起社会经济制度乃至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与革命;(3)人类社会的两大基本矛盾,在社会经济关系中,主要体现在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或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不同社会制度变革的性质、方式和程度;(4)制度变迁的主体是代表生产力的社会集团或阶级,阶级斗争在制度变迁中起着杠杆作用;(5)制度变迁的动力源泉在于现有的各种法权关系或社会制度不能适应潜在生产力的实现和发展,致使掌握新的生产力的社会集团为获取自己所能控制的、潜在的、新的收益而推动制度的变革;(6)由于社会基本矛盾和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矛盾的性质不同,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式是不同的;(7)尽管国家、社会意识形态对制度变迁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并且不同的民族文化差异会影响到制度变迁的模式与方式,但起决定性作用的仍是社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的差异是世界各民族文化差别与制度变迁模式差别的客观根据与决定因素。

五、几点结论

1马克思经济学从人类社会历史变迁的宽广角度,研究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发展与灭亡的规律,着重分析资本与雇佣劳动、资本家与工人阶级的对立,指明社会制度变迁的方向,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提供思想武器;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是在肯定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如何修补、完善私有产权制度,以减少制度的磨擦,提高经济绩效。前者是宏观的、整体的、深刻的,对人类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变迁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后者是微观的、个体的、精细的,对调整企业、个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马克思经济学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引入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范畴,分析了人们在历史形成的生产方式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分析了由这种关系所决定的不同的利益集团或阶级,揭示这些集团和阶级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相互关系的变化,从而较好地解释了人类历史上重大社会制度的变动。

但由于它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内部矛盾、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上,而对资本家之间、资本家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像个人的心理活动、行为选择等微观个体的行动特征的揭示,没有列入自己的分析框架内,或者没有作为自己研究的重点,因而,它对基本经济制度相对稳定条件下的、日常的、微观的企业制度变迁缺少针对性较强的分析。

3新制度经济学以个体主义的分析方法来解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释制度变迁的原因与机制,强调个人理性与个人选择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把制度变迁归结为个人之间相互博弈与相互交易的结果;但它没有分析决定个人理性与个人选择的社会经济条件,以为个人可以随意地进行选择,这就难免陷入唯心主义泥坑,无法解释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因与实现条件。

不过,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人心理、行为特征及其对制度选择和制度变迁的影响的分析,对于在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相对稳定情况下的企业制度和产权结构的微调,仍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经济制度的内涵范文6

关键词:劳动价值 制度价值 本质 辩证关系

中图分类号:F014.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0-026-03

科技发展史清晰地展现了经济社会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是导致生产关系变革的主要原因。从制度经济学视角看,经济社会的生产关系属于制度因素,时间序列的社会制度因素(或者叫制度因素的发展程度)是导致经济社会生产实践活动变革的内生变量。社会经济制度的存续性(或称生命力)与社会全体居民推选出的制度管理与监督执行机构的执行者(政府公务员)执政水平紧密关联。这是关于国家职能的真正要义所在。因此,劳动价值与制度价值之间存在必然的关联性,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于把握经济社会运行规律并解决市场失灵问题,至关重要。

一、劳动价值论的本质

深入研究中西方经济思想史可以发现,劳动价值论本质是关于经济社会财富总量增加,商品生产、流通、交换及其分配的社会经济历史理论。科技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导致了劳动的内涵与外延在不断地丰富与拓展,因此,单纯地把劳动这一概念置于历史范畴,把价值这一概念置于商品经济的范畴去解析,都不能客观全面地诠释劳动价值。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一切商品交易活动都是以国家垄断发行的法定货币为媒介与结算工具,这其实是一种市场经济活动的制度规则。为什么要制定这种制度规则?原因就在于劳动价值与制度价值二者之间存在必然的逻辑关联性。

1.重商主义与重农主义时期的价值论。人类认知能力的局限性导致了重商主义与重农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局限性。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重商主义把贵金属视为社会财富的唯一财富形式,把贵金属货币积累等同于财富增加,把贸易顺差与金银等贵金属的流入作为政府政策目标的唯一价值取向。早期重农主义者在自然秩序的基础上,推理出特定历史阶段人类社会经济规律同样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进而推理出了“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是自然秩序所规定的人类的基本权利。于是后期重农主义学派在边沁的“利己主义”哲学价值观的基础上,通过论证遵循人类社会经济规律的理性经济人的经济行为,能够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统一,最终引伸出“经济自由主义”。但是,它却忽视了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不一致时政府制度协调的作用――制度价值。

2.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时期的劳动价值论。在西方经济思想史中,一个被现代主流经济学理论与实践届普遍接受的观点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论由威廉・配第创立,到亚当・斯密集大成,最终又由大卫・李嘉图解体。原因在于所有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者,在研究讨论“劳动价值论”时,都没有严格遵循劳动价值论是关于经济社会财富总量增加,商品生产、流通、交换及分配的社会经济历史理论逻辑路径。因此,都不能严格遵循一般逻辑构图“劳动价值价格”:旨在确立生成规定上的对象运动的连续性假说。

虽然马克思以他创立的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石,系统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及其市场经济活动,并且明确指出了劳动是一个历史范畴,价值是一个商品经济范畴;但是,马克思在揭示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内在矛盾后,与大卫・李嘉图在发现“两个不对等”矛盾后一样,都没有继续朝着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路径去架构理论体系,没有把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国家职能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抽象、概括、上升为“制度价值”这一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内容。

因此,从现代主流经济学理论视角看,重商主义与重农主义、英国前马克思古典经济学等理论因其所处历史时代的认知能力和阶级立场的局限性,都存在理论上的短视。

二、制度价值概论

1.制度价值内涵。制度价值论(institution theory of value)的本源最早可以追溯到法国重农学派的自然秩序观。由于经济社会与农业生产的自然界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一样,它同样存在着人为秩序:这种人为秩序表现为经济社会的各种政治、经济制度和法律法规。在任何经济社会,经济主体的生产实践活动都必须遵循人为秩序与自然秩序的辩证统一关系,即经济规律;否则,就会违背经济规律,并遭受经济规律的惩罚。国家的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有必要据此制定、颁布一套科学的经济制度,一切经济活动主体都必须遵守这一经济制度。这样经济社会整体就能免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经济价值的最大化。

国内学者徐晋(2014)首次明确界定了制度价值论内涵。他指出制度是价值的源泉,劳动是价值的手段。制度价值论是劳动价值论的逻辑前提,制度价值决定劳动价值。制度的重要功能之一,是社会价值空间的构建。制度确定商品交易规则,赋予商品交换机制,创造稀缺序列和稀缺范式。因此,制度价值论是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本源与核心内容。

2.货币发行权垄断与制度价值衍生。随着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的兴起,科学技术的扩散效应使得全球经济社会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由此导致了商品交易种类、数量剧增;显然,贵金属(黄金与白银)货币的供应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商品交易数量的要求。于是,以贵金属货币作为交易工具的交易规则就必须改写。随着人类认知能力的不断提升,最终找到了其替代品:纸币。只要在国家法制前提下制定一套严密的制度规则,由社会全体成员认可的、经济社会最权威的国家货币管理机构――中央银行来管理印制发行纸币,就可以真正解决以往经济生活中的两大难题“等量资本不能获得等量利润、等量劳动不能获得等量价值”。但是,货币发行权由国家垄断后,在如何有效监督的问题上却出现了另一难题:国家在营运部分公共资本(包括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时,如何保证其管理执行者不徇私利?因为纸币发行与银行信贷资本扩张过程中都会产生铸币税与类铸币税的问题,这实际上就会涉及到货币价值尺度的恒定问题,于是最初的经济社会的制度价值由此而生。如果说贵金属货币年代,一国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职能只是体现在监督贵金属铸造时的纯度与重量上,制度价值还不那么明显。那么纸币产生后,在信用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经济社会中,制度价值就十分凸显,并由此进入人类经济生活的视野中,它与市场经济活动如影随形。

3.完全的私人资本所有权制度与制度价值理论缺失。要解决社会经济运行中的“等量资本不能获得等量利润、等量劳动不能获得等量价值”这两大矛盾,并且架构的经济理论能够指导社会生产实践,就必须合理扬弃古典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论,采用一套全新的逻辑分析方法,重构经济理论体系。仔细分析马克思《资本论》中的假设前提与逻辑路径,可以发现,他深刻意识到了大卫・李嘉图指出的的两大矛盾。他发现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所有权制度――资本主义社会中机械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形式的矛盾,以及由此导致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行中其他种种矛盾的表现形式。因此,马克思力图创立了一种全新的经济理论,用它解决大卫・李嘉图提出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行中“等量资本不能获得等量利润和等量劳动不能获得等量价值”(学界称其为“两个不对等”)的两大矛盾。在对“两个不对等”的矛盾分析中,他指出,虽然社会的绝大多数劳动者――无产阶级有表象上的人身自由,但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机械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形式即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存在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以及最终金融寡头的出现,形成了实质意义上完全的私人资本所有权制度。由此导致资本主义国家的真正职能与执政党最初的良好治国理政纲领不可能实施,并且开始异化:上层建筑被少数资本所有权利益集团控制,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政府不能公平、公正地履行其法律职责与义务――公平、合理地分配全社会专业化分工体系下的劳动成果。据此,马克思指出,只有改变资本主义完全的私人资本所有权制度,才能实现“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等量劳动获得等量价值”。

4.制度价值理论萌芽与资本主义社会上层建筑变革。从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路径上看,古典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论,因“两个不对等”矛盾在大卫・李嘉图那里解体;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未来资本主义经济社会能否顺利发展进行论证时,指出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在于其基本经济制度:完全的私人资本所有权制度。如果要解决李嘉图指出的“两个不对等”矛盾和马克思指出的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基本矛盾,就必须对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产权制度体系进行彻底的变革或革命。从国外早期关于制度价值论的文献看,大卫・李嘉图与马克思两人的上述观点,实质上表明了制度价值论在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解体之时就已经开始萌芽。

新古典经济学对以劳动与资本这两类主要生产要素架构的古典经济学理论不能从动态的制度价值理论结构上进行创新。因此,在早期新古典经济学经典教科书――马歇尔(1890)的《经济学原理》中,制度价值只是零散地见于通货膨胀的经济效应等文献中,并且没有体现制度价值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架构中的应有地位。在1936年凯恩斯《通论》问世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因为制度价值的重要性未被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各类经济主体充分认知并达成共识,于是经济社会的制度价值对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约束不力;所以,市场经济运行中才会出现市场失灵的不良现象。

诚然,从本质上看,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税收、财政预算支出、适量公有资本(包括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公私混合资本营运就是对完全的私人资本所有权演化出的收益权、处置权(包括分配权)的调适。只要法制健全、监督到位,市场经济社会就可以较好地解决公平、合理分配全社会专业化分工体系下的劳动成果这一关乎民生、民权、民主的首要问题。从这一逻辑轨迹推断:大卫・李嘉图与马克思二者是一致的,都主张对资本主义经济社会中完全的私人资本产权制度进行革命,只是马克思比大卫・李嘉图更加旗帜鲜明,更加立场坚定。

三、劳动价值与制度价值的辩证关系

1.制度确定商品交易规则,赋予商品交换机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完全的私人资本所有权制度及其资本收益权、资本处置权(分配权),在政府金融财税、收入分配制度价值监管无效时,特别是企业工资协商制度(法律制度)监管无效时,科技进步导致的社会分工体系下,劳动者共同劳动所形成的劳动产品在市场成功交换后,以货币计量值表示的企业产品的销售收入,在扣除生产成本与政府税收后的净利润(严格意义上的剩余价值)在雇主与雇员(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分配自然就不可能实现公平。这时等量劳动就当然不可能获得等量价值(劳动报酬即工资)。这具体表现在同一工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中不同行业的不同企业工作时(社会分工),获得的工资不同,同一企业不同工作岗位(企业内分工)不同工人的工资不同。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货币超量发行、信贷资本无限扩张、股票市场大股东高价套现的金融制度会使经济过于“繁荣”。如果政府宏观财政金融制度监管无效,就必定会导致经济社会的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导致货币贬值,货币贬值会导致经济社会的货币价值尺度发生改变,这实质上在无形中改变着市场经济活动的制度规则。从数理上可以严格证明:货币贬值,价值尺度发生改变时,对于不同的经济主体,其经济效应不同,从而等量资本就自然不可能获得等量利润。

同时,由古典的货币数量论公式k×y=v×p×m可以推知,它最终必定会改变劳动产品的名义市场价值量。在这种“内生的货币机制”中,政府凭借其货币发行垄断权、商业银行凭借其货币特许经营权、政府专营的国有资本企业凭借其与商业银行之间凸显的利益相关者优势可以悄然获得“铸币税财政收入与亚铸币税信贷资本利息收入”。这些制度价值实际上已经在全面、深入地影响着经济社会以货币计量的劳动价值与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劳动价值论不能解决的“两个不对等”矛盾,在制度价值论这里得到了很好的诠释。

2.制度价值决定劳动价值。从国家的起源与职能看,代表经济社会全体居民利益的政府只有通过税收、财政预算支出、适量公有资本(全社会居民共同或公共所有资本)的运营来不断调节全社会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努力实现公平、合理地分配全社会专业化分工体系下的劳动成果,国家的职能才能真正得以实现。据此,可以认为制度价值最终主要体现在市场经济社会的金融财税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对GDP与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影响上。

再仔细考量凯恩斯(1936)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的政府必须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的政策主张:非挤出效应的扩张性财政与货币政策可以增加就业,进而增加国民收入与增加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最终必然增加经济社会的有效需求,这就可以使经济社会走出萧条,迈向复苏;反之,就可以抑制经济过热。这正是制度价值之所在!可以说,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叶,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界,凯恩斯是自大卫・李嘉图、马克思之后,从宏观视角论述经济社会的制度价值的第一人,正是由于凯恩斯主义和后凯恩斯主义在理论与实践界对制度价值的不断强化,才使得人类可以自如地应对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

综上所述,劳动价值与制度价值之间存在内在的逻辑关联性,二者密不可分。

(基金项目:课题立项编号:YKJ-2014-3-10,广东省教育厅重点项目;GDJY-2014-D-a001,广东教育科学研究院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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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广东科技学院 广东广州 5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