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考核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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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考核细则

文化产业考核细则范文1

一、突出城市建设标准,努力打造城市昆仑。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坚持“一二三”工作思路:“一改”,加快昆仑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升级改造;“二提升”,通过建设,提升昆仑城市建设整体形象和对外影响力;“三抓”,抓好中心城区企业改造搬迁、废旧厂房利用、合村并居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3910万元建设4个道路升级改造项目,完善城乡路网。投资1亿元实施镇区集中供暖改造工程。投资800万元新建污水支网7公里,实现全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加快绿色生态景观带建设。对中心地段进行绿化。加强对垃圾中转站、垃圾池、保洁员日常管理。突出抓好村居环境整治,对村居主次干道的垃圾、白色污染、杂草进行全面清除,对杂物乱堆、设施乱搭进行全面清理。

二、突出招商引资,努力打造工业昆仑。突出政策资源优势招商引资,制定完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和考核细则,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督导、每半年一考核,全面细化分解招商引资任务。利用好现有的闲置土地,通过建新拆旧、旧村改造、土地复垦等方式,将闲置土地连接成片,建立园区,增强招商引资的优势。做大做强优势传统产业。以机械制造、生物医药为发展重点,突出强化科技创新、品牌建设和技术改造,实现链条延伸、产业配套、集群发展。2014年确定工业重点工程28项,总投资19.8亿元,力争年内全部投产达效,努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规划建设新型工业园区。以医药化工产业园区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两大园区为重点,加快产业聚集,着力打造百亿元园区,形成产业特色明显,综合配套能力强的现代装备制造基地。

三、突出昆仑特色,努力打造文化昆仑。发展陶瓷文化产业。把陶瓷文化发展作为提升昆仑形象的名片,科学编制陶瓷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引导重点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进一步扩大昆仑陶瓷的知名度。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全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陶瓷文化旅游品牌。大力发展农产品采摘、农家乐、生态休闲度假为重点的生态旅游,进一步提升昆仑镇知名度。提高城市居民素质,组织文明创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环保志愿者等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种社会志愿服务,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等形式,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四、突出现代农业发展,努力打造生态昆仑。发展特色优势农业。打造万亩苗圃基地和建设万亩核桃基地,积极发展椿芽、花椒、优质核桃的深加工,提高附加值,促进特色农业发展。深入实施美丽昆仑行动。实施“森林昆仑”工程,突出抓好道路绿化、荒山绿化、植树造林等重点工作,加强后期管护,确保绿化成果。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抓好重点企业环保治理,坚决禁止新上各类“土小企业”,始终保持对私开滥挖和违法占地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改善全镇人居环境。

文化产业考核细则范文2

一、当前县级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管理的现状

1.管理落后,硬件设施配备不足。目前,很多县级文化部门并未独立建立艺术档案室,有的都是与办公室的行政档案混合存放。档案管理必备的一些设备设施如档案专用柜、除湿机等缺乏,现存的资料老化、破损严重,许多有价值的资料如果不采取措施来收集或抢救,将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2.重视不够,管理人员配备薄弱。部分县级文化艺术档案室因地理环境、经济发展因素,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以致缺乏专项经费。没有专职档案人员,多数档案员身兼几职,甚至没有接受过专业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3.业务工作参差不齐,无统一标准。基层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指导机构比较薄弱,主要由文化馆承担,没有一个专门机构常年抓指导落实,致使目前艺术档案的归档和收集范围一般以主办重大活动为主的文字资料,鲜有艺术展览和文艺演出等文字材料。照片、音频、视频等多媒体资料收集和归档非常欠缺,更不用说实物资料了。另外,各单位档案资料的整理分类也不统一、不合理、不规范,没有统一标准。

二、加强艺术档案管理的意义

1.群众文化艺术档案记录着文化发展的历史。档案是历史文化的积淀,它最真实可靠地反映时展进程,揭示社会发展特别是文化演进的轨迹,从而能昭示未来文化发展的趋势。保存了当前群众文化活动形态的原始记录,就可以防止特有的文艺形式的流失,为子孙后代留住人类发展史上最基本的记忆。艺术档案是文化艺术传承的重要载体、群众从事文化艺术活动的反映,它真实记录了群众文化艺术产生、形成和发展过程,是群众艺术智慧的结晶。保存好艺术档案,充分利用好艺术档案,并服务于社会和人民,就是传承历史、传承文明。

2.群众文化艺术档案能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必须有当地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的有力支持。群众文化艺术档案是群众文化艺术单位(如:文化馆)和艺术工作者在艺术创作、艺术演出、艺术展览、艺术研究、艺术教育、社会文化等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以美术为例,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素描、速写、壁画、宣传画、年画、挂历、漫画、连环画等)创作形式的草稿、定稿、作品照片等材料。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高质量的艺术产品不断涌现,艺术形式也变得多样化,受群众欢迎的高水平艺术作品,丰富了艺术档案的宝库。反过来,艺术档案精品通过科技手段,可以更好更大程度地超越原创作单位的艺术活动范围,在更广阔的文化艺术工作领域里发挥更大、更长远的作用,丰富人们文化精神生活,服务于市场经济、服务于文化产业。

三、加强艺术档案管理的建议

1.加强行政领导,责任落实。各地区可以成立档案建立监督的主管部门,利用政府的行政手段,督促各街、镇重视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使之成为基层的日常工作之一,保证群众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在政策层面上加以重视。制度里要有档案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年终的工作考核应把档案的收集、归档和立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与年终考核奖惩相挂钩,做到奖罚分明,各司其职。

2.加大资金投入,做好保障工作。目前基层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管理的现状,很大的因素是没有资金和必要条件的支持。因此,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在资金上给予档案专项经费的支出,切实解决档案工作的硬件问题,确保群众文化艺术档案所需的财力、物力等能够得到最基本的保障,为基层群众文化艺术档案工作有效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文化产业考核细则范文3

(一)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含,下同)以上的(其中设备投资额不低于60%),按项目当年设备技术实际投资额给予3%的资助(如2年内完工投产的给予5%的资助,其中当年按3%兑现,其余在完工投产后补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完工投产后,对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再给予前2年全额资助,后3年50%的资助(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委牵头,市发改委参与制订)。对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资助办法。

(二)提升优势特色产业。鼓励纺织、机械电子、节能环保、医药化工、食品饮料、铜加工和珠宝首饰产业提升发展。具体政策按政发〔〕18号、政办发〔〕23号、政办发〔〕2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设备技术实际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新建(或提升改造)项目,按项目当年设备技术实际投资额给予2%的资助(如2年内完工投产的给予3%的资助,其中当年按2%兑现,其余在完工投产后补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50万元。其中,对列为年度市工业重点建设项目及工业企业利用原有土地、厂房实施的产业转型项目,按项目当年设备技术投资额给予3%的资助(如2年内完工投产的给予4%的资助,其中当年按3%兑现,其余在完工投产后补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50万元。

(三)鼓励发展低碳经济。对光伏、风力发电应用基地和绿色建筑、新能源示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成效显著并具有推广价值的,分别给予一定的资助(实施细则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市建管局参与制订)。

(四)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对市外引进的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按企业地方财政贡献额给予80%的资助,并对引进部门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本地产生的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以该企业上年地方财政贡献额为基数,其增长超过10%以上部分给予80%的资助,具体政策按市委发〔〕47号、政办发〔〕3号、政办发〔〕1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对新引进的企业总部,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报经地税部门批准,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五)扶持软件信息化产业。对新获得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含升级)的企业,按照CMMI2级30万元、3级40万元、4级60万元、5级70万元给予一次性的奖励。对通过信息安全管理认证(ISO27001)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每升一级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软件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开发项目,经评审验收,按项目总投资给予20%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万元。

对当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且销售收入增幅超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幅,税收入库总额达到20万元、40万元、2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对实施ERP项目并列入市级企业信息化专项计划的项目,经评审验收,按项目投资额给予10%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六)扶持商贸业提升发展。对注册地在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大型专业市场及其他生产业项目,采用“一事一议”的供地办法。对注册地在市区,且整体经营期在10年以上,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新办或提升改造商贸服务企业(含专业市场),正常营业(或项目完工)后,按新办企业地方财政贡献或提升改造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前2年全额资助,后3年50%的资助;对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新办或提升改造商贸服务企业(含专业市场),正常营业(或项目完工)后,按实际投资额给予2.5%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实际投资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新办或提升改造商贸服务企业(含专业市场),正常营业(或项目完工)后,按实际投资额给予3%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50万元。

鼓励知名企业(品牌)入驻市区。对新引进独立核算的知名商贸服务企业,且整体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其新增地方财政贡献前2年给予全额资助,后3年给予50%的资助。对新引进国际公认高端品牌,且整体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分3年给予引进业主(或产权)单位一定奖励,其中前2年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第3年给予10万元奖励。做大做强“·中国汽车市场城”(实施细则由袍江新区管委会修订完善)。

鼓励早餐饮食服务企业入室规范经营,对符合卫生、节能环保、食品安全等条件的早餐饮食服务企业给予一定资助;对放心早餐定点企业地方财政贡献前3年内给予全额资助(实施细则由市商贸办牵头制订)。

(七)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对成功创建国家文化产业集聚区(基地)的开发区(新区)、浙江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文化产业集聚区(基地)的新增企业,2年内按现行市与开发区财政体制结算市所得部分给予50%的一次性奖励。对荣获国家级、省级以上政府奖项的原创数字动漫和创意作品,分别给予一定的资助;对在中央电视台、省级电视台首播的动画、影视的原创作品给予一定资助(实施细则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牵头制订)。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资助办法。

对各类投资主体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青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范围的,笫一道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创意文化产业基地、困难文化企业,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报经地税部门批准,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积极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或土地资源兴办文化产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可暂不变更。鼓励文化经营单位利用自有土地资源进行产业开发,在确保原有文化设施面积的前提下,文化单位可对现有的土地进行经营性项目开发建设,其土地使用权应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按此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规费后的净收益,经市政府批准后全额用于农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因旧城改造拆迁文化设施的,由拆迁人按拆迁政策规定给予补偿。规划、国土部门根据文化设施建设的需要依法规划、供地异地建设。

(八)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对新建纳入旅游发展规划的重点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不含酒店、饭店、度假村等),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完工后,按实际投资额给予1.5%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50万元;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完工后,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对重大旅游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资助办法。对新评定5A、4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白金五星、五星级饭店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创建特色街区。重点支持创建历史文化、旅游休闲特色商业示范街。对列入发展规划的特色商业示范街区建设的重点项目和符合特色街区产业定位的企业(经营户)给予一定的资助(实施细则由市旅委牵头,市商贸办参与制定)。

利用城市规划区以外的集体农业用地兴办生态旅游项目的,只要不改变农用地权属和性质,集体经济组织可在自愿基础上以农用地租赁或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与投资者合作经营旅游企业。

(九)支持发展现代物流业。对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总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且基地内产生的年运输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自经营之日起物流基地内运输企业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3年内由财政给予基地60%的资助。

对产业集聚区内的物流企业,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荐纳入试点物流企业名单,实行营业税差额征税。对省重点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大型物流企业(投资1亿元以上)可以享受工业用地政策。

(十)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对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资助和对应用成绩突出企业的奖励,以及扶持网络经济发展等(实施细则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商局参与制订)。

加强与网络运营商的合作,积极吸引市外银行向我市中小企业扩大放贷比例,增强我市中小企业获贷能力。鼓励满足条件的企业组成联合主体,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网络联保贷款,进行自助融资,缓解资金瓶颈。

(十一)转型发展服务业。对主辅分离新设立的三产企业,第1年按其经营所得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80%的资助,第2、第3年比上年增长部分给予50%的资助。鼓励制造企业二、三产分离,对分离后的服务企业,其自用生产经营房产缴纳房产税、占地面积较大的服务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设立初期的3年内给予减征。

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重点鼓励重大服务外包项目投资,培育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实施细则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修订完善)。加快实施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具体政策按政发〔〕33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推进企业梯度发展

(十二)扶持工业重点税源企业。对独立纳税工业企业(实施主辅分离企业可按纳入原纳税企业统计)当年实际入库税金2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15%的,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际入库税金5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15%的,给予不低于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际入库税金1亿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15%的,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设立年度工业企业亩产税收奖。对独立纳税工业企业当年实际入库税金1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15%以上、亩产税收贡献排名前10位的,按企业当年实际入库税金一次性分别给予第1至2名1.5%的奖励、第3至6名1.3%的奖励、第7至10名1%的奖励(本款与前款不重复奖励)。

(十三)扶持建筑业重点税源企业。对独立纳税建筑企业(实施主辅分离企业可按纳入原纳税企业统计)当年实际入库税金1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5%的,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际入库税金3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5%的,给予不低于1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际入库税金5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5%的,给予不低于2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四)扶持服务业重点税源企业。对服务业独立纳税企业(实施主辅分离企业可按纳入原纳税企业统计)当年实际入库税金1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10%的,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际入库税金2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10%的,给予不低于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际入库税金3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10%的,给予不低于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际入库税金5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10%的,给予不低于1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五)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对列入重点培育的成长型中小企业,2年内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全额奖励(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旅委、市商贸办、市建管局参与制订)。

金融机构每年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速应超过同期全部贷款增速,其中银行和各农村合作银行应超过5个百分点,市区中小企业专项贷款的承办银行要按每年不低于20%的增长速度扩大规模。各银行有条件的也可设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专业性银行机构,重点支持生产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性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科技型、特色型中小企业,以及处于初创期、种子期的微小型企业。

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在现行执行利率的基础上优惠5%至20%,原已约定的利率不得擅自上浮,更不能巧立名目增加企业负担。对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的贷款,其利率上浮幅度控制在同类企业贷款的80%以内。金融机构应根据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小、频率高的特点,尽量满足其合理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不得设置最低贷款额度限制。

对列入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范围的银行,以上年度该银行的小企业贷款月均余额为基数,按小企业贷款比上年净增额的0.5%以内给予风险补偿(含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同时对小企业贷款增加较多、风险控制较好和追偿债权有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适当奖励。对承办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的银行,发生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损账的,按2%以下部分补贴40%、2%至3%部分补贴30%、3%至5%部分补贴20%的标准给予损帐补贴(对担保机构的损帐补贴参照执行)。

对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对小企业贡献突出、考评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企业利润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3年内可由同级财政予以全额资助。对纳税确有困难的小额贷款公司,地方政府对有权限的税费,经批准后予以减免。

(十六)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和兼并重组。对企业上市融资并实际用于市内生产经营的,按实际融资额给予2‰奖励,其余政策按政发〔〕43号文件精神执行。对企业实行承债式并购重组的,按并购重组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超过上年部分,连续3年给予资助,特别重大的承债式并购重组采取“一事一议”的资助办法。具体政策按政办发〔〕148号文件精神执行。

对企业在合并、分立、兼并等企业重组过程中发生转让企业产权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企业在合并、分立等重组过程中,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分立后的企业承受原企业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凡来投资的市外企业在收购、兼并、重组本市企业过程中涉及存量土地、房产转让,在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前提下,涉及交易的有关费用一律免交(不包括原先优惠的地价应补交的差价)。

(十七)扶持企业做强做优。设立市行业龙头骨干企业100强称号,分别按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确定相应的评比条件和数量,每年开展动态评比活动,并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委牵头,市发改委和市建管局参与制订)

培育工业龙头企业,其当年实缴税收超过市本级平均增幅部分地方所得等额奖励给企业(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牵头制订)。

对建筑企业获得特级资质的,给予企业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建筑企业独立承包创“鲁班奖”、“国优工程”奖项目的,给予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国家级工法的,给予企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独立承包创省级优质工程项目的,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独立设计创国家级优秀设计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建筑企业在市外承揽工程业务的,按企业利润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30%的资助;建筑企业完成境外承包工程营业额比上年每增加100万美元,给予企业5万元的资助。

三、推进自主创新

(十八)创建公共服务平台。对依托产业集群、工业园区或中小企业集聚区建立,满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产品设计、研发试验、检验检测、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服务,经行政认定并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公共服务平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九)鼓励企业推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或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重点支持清洁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当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分别给予2万元、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国外专利加倍奖励。对企业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省专利示范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成功开发省级以上首(台)套先进技术装备项目或对国家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产业化的,投产年度起,按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前2年给予全额资助,后3年给予50%的资助。

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政策(除企业技术研究开发费用财税扶持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和专利资助按本意见规定执行外)继续按市委发〔〕49号文件精神执行。

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积极支持科研体制改革,对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十)鼓励实施品牌战略。对当年行政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出口名牌”、“中华老字号”的,按企业当年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20%的奖励,最高奖励额不超过50万元;对当年行政新认定的“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名牌产品”、“浙江省出口名牌”、“浙江老字号”的,按企业当年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10%的奖励,最高奖励额不超过10万元。对上述品牌企业参加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经贸委、市商贸办组织的境内重点展览会的摊位费给予全额资助(同一展览会每家企业最高资助3只标准摊位)。

(二十一)鼓励企业研制技术标准。对承担组建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组或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政府、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牵头制订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牵头修订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同一编号标准的修订只奖一次,对同一企业制定的同一级别(同一编号系列)多项标准的,按该级别奖励标准的1.5倍奖励,同一内容标准转化为上一级别的标准,不再重复奖励。

(二十二)鼓励引进和培育创新人才。加快引进职业经理、信息软件、国际贸易、现代物流、会展策划、服务外包、建筑设计、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人才居住证制度、市级拔尖人才选拔、租赁人才公寓、享受经济适用房(住房补助)、子女就学、家属安置、科研经费等方面,与引进科技人才享受相同政策。引进人才因公、因私出国(境)证件纳入绿色通道快捷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参加工作的,出国前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对经批准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其中国家级为12万元,省级为8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由市财政给予每人不低于3万元的生活补助费和不低于5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对出站后留工作,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博士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科研补贴。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国外智力,属重点项目的由市财政按国家或省外国专家局提供的资助额度给予1:1配套资助,属一般项目非专家组织推荐项目的给予2.5万元经费资助,属一般项目专家组织推荐项目的给予2万元经费资助。

鼓励企业自主或与高校等各类机构合作开展职工培训,并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至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文化人才引进(含培养费用)由市财政负担部分从市级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对被评为省特级专家或市高级专家的,每年每人给予3万元的科技经费资助;对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的,培养期间每年给予1.5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对被评为国务院特殊津贴、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市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每年根据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对用人单位在职培养各类人才继续实行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每培养1名国民教育系列博士生,资助2万元;每培养1名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生,资助1万元;对培养高技能人才采取分类分级奖励;对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的,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二十三)鼓励人才创业创新。对落户的留学人员和博士学历人员,按规定给予创业资助。对市科创中心和留学生创业园引进的创新型领军人才,根据引进科研项目情况,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可申请100万元创业科研启动资金、100平方米工作用房和100平方米左右的生活用房。带高新技术成果、项目来我市科创中心、创业园实施转化的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科技人才,可申请最高为10万元的创业科研启动资金。列入“市330海外英才计划”的对象,其扶持政策按“市委办发〔〕38号”文件精神执行。

对拥有专利技术、科技项目,来我市企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进行投资合作、技术参股,且合作期限在5年以上,户籍、人事关系不转的市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在实施合作2年以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对其进行考核,对地方贡献较为明显的,给予8至1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和合作单位各负担50%。对被评为“突出贡献人才”的,由市委、市政府给予每人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省特级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市里再给予1:1配套奖励。对市拔尖人才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在其任期内提供不少于1次的疗养休养活动,同时每年为其安排1次高标准体检。

四、推进节约集约发展

(二十四)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对市“循环经济850工程建设计划”的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成效显著并具有推广价值的,按项目设备实际购置额给予20%以内或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以内给予资金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60万元。

(二十五)鼓励企业节能降耗。对企业节能和节水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完工后且效益显著的,分别给予设备实际购置额20%以内和项目实际投资额5%以内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60万元。对实行合同能源管理的企业,也给予相应资助(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委牵头制订)。

严格执行《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核暂行办法》,对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实行年度考核。凡未完成年度节能考核目标的企业,按标煤折算成电量分档收取超能耗资金;对未完成年度节能考核目标且排序处于后20位的企业,加倍收取超能耗资金。所征收的超能耗资金划入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

(二十六)引导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对燃煤热电企业燃煤热电脱硫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按项目总投资给予70%以内的资助,每台热电锅炉最高资助额不超过700万元。具体政策按政办发〔〕29号文件精神执行。

对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实行“奖罚挂钩”的考核机制。对新建污水、废气、噪声等环保治理项目投入,按项目投资额给予5%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对列入省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环境治理项目,经验收合格,给予每家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凡经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减排量,给予一定的资助,对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企业给予处罚(实施细则由市环保局牵头制订)。

(二十七)引导企业清洁生产。对列入省级清洁生产计划的企业,经验收合格,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经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考核认定的绿色企业,再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对上述投资金额较大的企业,以及污水、垃圾、污泥收集和处理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酌情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二十八)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完成拆除属“三高一低”的整体生产线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不含列入市区二环线内“提转搬”计划的企业),以企业(项目)建设批文(核准、备案)核定的生产能力及设备投资额为依据,按评估机构评估的落后生产能力资产净值给予5%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委牵头制订)。

(二十九)推进节约用地。允许建设项目分期实施的企业在审核确认后分割办理土地契证,在足额缴纳已建成投产的建设用地契税,规划部门划定分割地块红线的前提下,允许分割办理已建成投产的建设用地土地权证。

对原出让的工业用地(含优惠出让的工业用地),在土地使用权人及工业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行业类型进行调整,行业类型经工业主管部门认定,并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土地出让价不作新的调整。

(三十)鼓励产业集聚发展。鼓励经济开发区(新区)创建国家特色产业园区(基地)。对成功创建国家特色产业园区(基地)的经济开发区(新区),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2年内根据园区(基地)新增企业按现行市与开发区财政体制结算市所得部分给予50%的一次性奖励。加快培育现代产业集群(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委牵头制订)。

对获得省级以上区域名牌产业集群的产业龙头企业且当年实际入库税金比上年增长超过15%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属于省级产业集聚区内鼓励发展的企业,自新认定之年度起,3年内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照顾。对重点培育发展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用地,可以设置必要条件实行“挂牌、拍卖”供地。

五、推进对外开放

(三十一)鼓励外地企业来投资。对市外企业(含我市企业、个人在外投资设立的企业)在市区投资新办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项目给予本地企业同样的政策扶持;对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独立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获得第一笔应税收入当年起,前2年按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30%的资助,后3年按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15%的资助;对特别重大的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资助办法。

(三十二)鼓励重大外资项目引进。对当年新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注册外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且按期到位的,给予项目实施单位不低于10万元的资助;对注册外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且按期到位的,给予项目实施单位不低于40万元的资助;对注册外资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项目实施单位不低于80万元的资助。其中,在注册外资首期出资额到位当年,按注册外资首期出资额占注册外资的比例和资助档次给予资助,其余部分在项目竣工投产当年给予资助。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资助办法。

(三十三)鼓励出口产品结构优化。对高新技术产品自营生产出口企业,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净出口额比上年每增加100万美元,给予5万元的资助。

对市以上出口名牌企业境外注册商标费用和产品国际认证、社会责任认证等费用给予全额的资助,每家企业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三十四)鼓励开拓国内外市场。对企业参加经市政府批准组织的境内外重点展览会的摊位费给予全额资助(同一展览会每家企业最高资助3只标准摊位,已享受省、中央资助的不再予以资助)。

文化产业考核细则范文4

【关键词】财务战略 内部控制 管理

2012年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与上海文艺出版集团顺利完成合并,表明上海出版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迈开重要的第一步。在集团合并引发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特别要把握好财务战略在集团内部工作中的地位问题。

目前,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下属各出版社内控制度有些已略显陈旧,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出版社中有些人倡导以图书发行为龙头,也有的认为编辑应占主导地位,往往低估了财务在整个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当前,以“财务管理”为核心价值的出版体系,已成必然趋势。充分发挥财务战略,肯定财务战略的重要性,并且使集团下属企业财务战略高度统一,是企业发展战略走向成功的重要基石。

一、财务战略的重要地位

1.推行ERP系统提供连续监测并不断改进的内部控制策略。2008年10月,首先以集团下属古籍出版社作为用友NC系统的试点单位,整个NC系统成功上线与OA系统工资薪酬、人员信息对接,意味着以数字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为核心的财务系统开辟了新纪元。从古籍出版社财务账套系统试点走向成功,及2012年11月少儿出版社ERP系统全流程上马,到今天整个世纪出版集团财务报表UFO统一上报,无不渗透了财务战略这一重要理念。

2.确保集团财务战略与各个子战略紧密结合。集团明确规定:(1)材料供应商(客商)归属于集团资产管理部管理,人员信息归属于集团人力资源部管理;(2)各个子战略紧紧围绕集团财务战略,并密切配合。以少儿出版社为例。作者与出版社签订合同后,已列选题由总编办公室录入版权、稿费;出版科录入发票;财务部门可以在ERP平台上核算稿费、估算成本、生成凭证,通过财务报表分析集团经营情况。

3.为绩效考核提供依据。集团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也是根据集团财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作为评判依据,为集团发展战略提供了合理保证。

二、财务战略具有综合性

财务战略与其他子战略相益得彰,更具综合性。各下属企业在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时,对未来的情况会作出不同的假设,也会对未来经济状况的不确定性所采取的对策作出合理安排、规划,避免业绩大起大落;这时,需要各个子系统战略给予配合。比如预测销售额时,考虑各个部门营销计划、营销费用的需要量,固定资产造价评估,以及各个部门的估算费用(差旅费、出国人员经费),使财务预算不再是财务部门一家的工作。又如下属出版社总编办公室重版书、初版书的出书计划制定后,很大程度上已经对当年出版社的纸张、库存码洋和印制工价甚至包括仓储费、存货跌价准备有了大致框架,那么就需要财务部门对各个时期资金需要量分布,合理安排资金,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良好的税务筹划,适度的资金合理投放,必要的内控监管和科学的财务战略,都为实现企业整体战略提供了合理保证。编印发等出版子系统战略,往往更侧重于本身的业务层面,或是较多考虑市场热点,那么财务战略能够发挥其独特性,从某种角度上看,财务战略更具综合性。

三、财务战略更具前瞻性

1.财务规划是个长期的工作,需要以所蕴含的理念和思路和高瞻远瞩的视角,才能体现管理的价值。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合并上海文艺出版集团后,随着新资产注入,世纪出版集团产业多元化,必将以“财务价值”体现“管理价值”,从而引领出版行业大步发展。特别是在转型期,图书寿命周期、市场占有率、图书周转率、人力资源成本等极为重要的非财务信息为制定财务战略提供了有益的补充。

2.集团合并后,在整体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之前,应考虑财务上的可行性,并提前作出部署。同时,重视修订后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更贴近企业实际运转情况,为财务战略前沿布局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3.财务战略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信息、技术以及核心价值的讨论。实施多元化经营,开展文化创新传播等前瞻性战略布局必将依靠前瞻性的财务战略布局的出色表现,才能真正让中国的文化产业拥有长久持续的生命力和竞争力。

四、落实财务战略的有效途径

1.要将涉及重大的财务事项传递到各管理层级和全体员工,充分尊重和体现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帮助和敦促各编辑室(职能部门)节约成本,倡导开源节流思想。

2.企业管理层和财务部门需要加强对财务重大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监控,定期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

3.执行ERP后,财务人员的工作重心不单是完成核算,更重视对事后成果的分析,加快培养财务报表分析的专业人才,加快培养以德为先的专业技术人员,当是财务工作的重中之重。

4.加快ERP步伐,需要对下属出版社(包括文艺集团)统一会计科目、现金流量代码,以及统一成本核算方法。

文化产业考核细则范文5

实施八项工程: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是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工程;三是农村、社区文艺演出星火工程;四是奥运文化广场活动工程;五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文化活动建设工程;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程;七是文化市场科技监管工程;八是文物保护利用工程。

工作任务

一、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区、镇乡、村(社区)和非农单位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建立政府投入机制和社会投入机制,构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使各个层次人群都有合适的活动场所。

(一)区级:一大一小两个工程建设

1、平谷区博物馆的建设工程。20*年完成部分前期准备工作:制作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专家论证、评估和简单的结构设计等,争取年内开工。

2、影剧院小放映厅建设工程。建筑面积260平米,用于小型放映活动和小型会议。

(二)乡镇级:一个服务中心建设

争取市里资金完成2-3个乡镇、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新建、改造工程。

(三)村级:三个“一”建设:一个文化室、一个图书室、一个舞台

1、积极推进文化大院建设,为50个农村文化室、图书室配置设备。

2、继续推进农村数字化电影厅建设(根据市里补贴额度确定建设数量)。

3、推进村级舞台建设。提升村级舞台的服务功能。

4、加强山区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工作。

二、积极推进全区文化活动建设,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20*年是奥运之年,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我们将以宣传奥运活动、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重点,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主要是搞好九大活动、建设两大工程

九大活动:

1、创新开展农民艺术节活动。组织好第二届“火树银花靓平谷活动”,组织、策划好新春团拜会、秧歌花会进城大拜年等传统活动,使传统活动常办常新。

2、重点策划、组织好奥运文化广场活动。奥运工作为全年重中之重的工作,以“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为主题,在奥运倒计时节点日、国际奥林匹克日、奥运会开幕前期、奥运会举办期间及残奥会举办期间,开展庆祝演出活动、奥运知识图片展览宣传活动、奥运特色工艺品展卖活动、奥组委要求组织的奥运广场活动等四项共32场系列文化活动,营造喜庆氛围,宣传奥林匹克精神,展示平谷区群众期盼奥运、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精神风貌,为20*年北京奥运会造势。

3、层层推进“桃花大舞台”文艺演出活动。延袭“桃花大舞台”活动成功经验,将活动继续推进并深化,以区级桃花大舞台为龙头,依托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桃花大舞台,以区、镇(街道)桃花艺术团为主导,突出十七大精神、“和谐社会”建设、奥运盛事等主题内容,全年演出活动不少于2000场。

4、认真组织好桃花节品牌活动。组织好连续21天的世纪广场桃花大舞台演出活动。

5、继续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根据市文化局统一安排,继续实施文艺演出“星火工程”和“市属专业院团赴京郊边少地区公益性演出活动和周末场演出工程,送戏下乡不少于1000场。图书馆和新华书店送书下乡不少于4万册。

6、继续开展农村电影放映活动。影剧院、电影服务中心继续实施数字化电影放映“2131”工程,送电影下乡不少于5000场。

7、组织业余文艺队伍调演活动。以桃花大舞台活动为抓手,逐步完善全区文艺调演机制,推进以艺术节、桃花节、夏日文化广场、金秋艺术欣赏为主线的四季常规大型文化活动的开展。

8、促进文化展示、交流活动。以平谷精华武术学校为代表,以“北京艺术家庭”为展示基地,以平谷区内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为优势,抓住机遇,继续做好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拓宽文化交流之路。组织好“泃河情”平蓟兴风光摄影展、华北六省市书画影联展、桃文化收藏展等展览活动,促进与周边省市、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

9、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活动。一是民间文学类区级非遗项目相关资料整理、书籍出版工作。编辑出版丫髻山传说、仁义胡同传说、轩辕黄帝传说、平谷区抗日歌谣、平谷村落域名传说等5套书籍。二是重点区级非遗项目传承展示活动,对平谷调等10个项目进行传承展示活动,对各类项目从服装、道具等诸多方面进行装备、扶持,使项目在延袭传统的基础上得以更好的发扬,使项目为公众熟悉与认可。三是市级非遗项目的“标志碑”设立工作,在仁义胡同旧址、轩辕庙旧址分别设立大型立体“标志碑”,对项目情况进行明示。

两大工程:

1、乡镇、社区“十个一”建设工程:包括一次专题会议、一个年度工作计划、一次农民艺术节活动、一项周末桃花大舞台演出活动、一次家庭藏书评选、一次读书体会交流会、一项电影放映工程、一次书画影展评活动、一支镇级桃花艺术团、一支村级新农村文艺宣传队。

2、非农单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五个一”建设工程:建一个图书室、组织一次书、画、影比赛、开展一次歌咏比赛、组织一次联欢会、有条件的单位建一支演出队伍。

三、加强队伍建设,为文化事业发展提供后劲

以培养和建立基层文艺骨干队伍为着眼点,以提高素质、扩大规模为目标,抓好四支队伍建设,达到四个要求。

四支队伍建设:

1、加强管理者队伍建设。社区和乡镇文化干部按原有编制数尽快归位,解决社区和农村文化活动缺乏、文化管理不到位问题。

2、加强桃花艺术团建设。加强24支区、乡镇、街道桃花艺术团建设,三个月内为其配备设施、设备。

3、加强业余团队建设。新发展各类群众性业余文艺队伍30支,使全区群众性业余文艺队伍累计达到480支。

4、加强骨干队伍建设。搞好“千人培训工程”,组织乡镇文化干部、业余剧团骨干、图书室管理员、数字电影放映员、基层文艺骨干等各类培训,全年不少于2000人次,培训艺术骨干不少于700人。

四项要求:

1、队伍建设要以广大群众为主体,使群众既是文化的创造者,又是文化活动的参与者,不断提高群众的文化活动参与率。

2、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业余团队的演出水平,由自娱自乐型向演出型转变。

3、要以培训为重点,提高业余队伍的业务素质。采取外请老师辅导、外出交流、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

4、桃花艺术团每年演出不少于20场,每个团至少要能够组织两套不同的、高水平的、不低于90分钟的节目。

四、加强文化市场建设,营造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

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培育和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抓好三支队伍、一项工程建设,搞好五项专项活动。

三支队伍、一项工程:抓好文化市场执法队、文化市场监督员队伍和行业协会三支队伍,建设文化市场科技监管工程,加强执法力量,加大监管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市场管理的格局。

四项专项整治活动:

1、抓好网吧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网吧的综合检查和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网络监控系统,提高对网吧的科技管理水平,确保网吧不发生严重问题。

2、继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遵纪守法、文明经营活动,严查非法出版物的出版、印刷、销售各个环节,使我区文化市场整体状况有一个较大的改进。

3、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的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市、区安排的安全检查行动,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做好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市广电局《考核细则》的内容和标准,逐项抓好落实和检查验收,确保在市对我区的考核中,不发生任何问题。

五、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科学开发利用文物资源

继续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大执法与宣传力度,全面科学保护、利用文物资源,完成六项任务。

1、重点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野外调查工作,根据文物普查结果,完成3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2、完成全国长城资源调查的野外测绘、数据采集工作,建立健全长城档案;

3、配合区规划委等有关部门,分批做好2至3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

4、积极配合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基建前有关行政审批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确保地下文物安全;

5、根据文物保护资金情况,分期分批做好文物古建的抢险修缮工作;

6、完成上宅文化陈列馆馆藏石刻碑刻丛书编写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进行以服装服饰为主的民俗文物征集工作;对搜集的平谷地区方言资料进行整理。

六、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文化产品

要鼓励和引导非公资本投资建设文化产业;政府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积极配合乡镇政府、企业、个人对文化产业项目进行策划、包装、宣传、推介,打造三个项目。

1、打造丫髻山道教圣地和文化庙会品牌。完善现有文物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帮助丫髻山管委会打造道教文化胜地和品牌传统庙会;有效整合周边资源,整治丫髻山碑刻,编辑丫髻山历史文化丛书,为我区新农村建设和旅游富民服务。

2、打造京东三元文化谷。在黄松峪乡打造京东三元文化艺术谷,帮助当地政府做好前期规划和项目包装,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3、打造东高村镇乐器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帮助东高村镇充分挖掘乐器生产与音乐文化创意文化的资源优势,将该基地建成以乐器生产制造为龙头,集生产、销售、商贸、教育、展览、旅游于一体的新型基地。

保障措施:

1、建机制促发展。坚持公共服务均等原则,建立文化活动的创新机制、大众参与机制、援助机制、配送机制、交流机制和信息传递机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机制,充分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广场文化活动等载体,在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形式中注入现代文艺样式和内容,以多种文艺形式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使农民群众从中受到文化的熏陶和教育。

2、抓保障促发展。做到“四纳入”:切实做到文化部提出的“四纳入”:把文化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文化产业考核细则范文6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按照“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梯次推进、一个不落”的总体思路,全力做好乡村振兴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为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和幸福美好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谋划布局,制定方案(2020年1月—3月)。组织镇政府、包保单位(部门)和行政村乡村振兴召开一次专题对接会议,共同研究制定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职责,列出任务图、进度表,实施“网格化”包保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行政村做好各类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继续推进厕所改造和宣传工作,确保顺利实施并完成目标。各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须报镇政府审核把关后再做实施。杜绝举债建设,各行政村要加强资金管理与使用,经管站做好资金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垃圾中转站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在时效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二)宣传发动,全员参战(2020年4月—6月)。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全员参战开展春季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整治范围覆盖中心村、社屯和庭院。落实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农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实行网格化工作机制,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头。不断推进“三治”体系建设,完善“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等制度。继续提升乡风文明建设,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展演等群众参与性活动。全面建设“一谷一城”,完成种植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完成工作指标。完成春季栽种植花卉和绿化美化工作,提前谋划好种植地块、种植品种和种植设计。各村落实好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产业发展项目落地,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补齐短板,积极推进(2020年7月—9月)。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畅通沟通渠道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查漏补缺分析解决。重点围绕“四好农村路”工作要求,全面完善农村路网建设。开展夏季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实施秋季花卉栽种植工作。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形成“比、赶、超”工作氛围,全镇乡村环境基本达到从“整洁”向“美丽”目标提升。村干部和党员带头引领农户开展“三好一庭院”“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创建活动,院落达到“五净一规范”标准。加强文化建设,结合村屯历史禀赋,发掘文化内涵,将文化融入到乡村振兴工作之中,结合村屯实际建设“村标”。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打造以本村历史典故、传统文化、民俗风情、红色教育、英雄名人等为主题的村史馆。

(四)真抓实干,实现目标(2020年10月—12月)。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开展秋冬季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年终考核工作任务。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环境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保洁与管护工作得以加强,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积极谋划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和各项工作任务筹备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包村领导、包保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村书记要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要及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镇政府工作部暑和要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完成任务。

(三)精心组织实施。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要按照镇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和完成好本实施方案制定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

四、工作内容

(一)人居环境整治

结合省委、省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20条标准开展工作,镇域内环境整治主要包括道路两侧、河道河岸、沿街店铺、农贸集市、景点公园、群众活动场所等公共区域,确保规范有序、应拆尽。各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点(社屯组所在地、农户庭院)—线(道路两侧、河道河岸)—面(中心村所在地、村民居住集中区)相结合原则,做到视野范围内无杂物、垃圾清运及时、日常保洁到位、环卫设施完好外观整洁,边缘地带积存垃圾“清零”。各行政村要落实好辖区内的绿化工作,按照年初定购计划,完成花卉栽种植工作任务。对公路、村路和巷路沿线围墙、栅栏、房屋等进行整修和美化,精心打造图文并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乡村振兴工作内容的文化墙。加强亮化设施的维护保养,行政村要消除街路的照明死角。进一步强化保洁员作业监督,增加环卫设施建设和投入,抓好设施管理、维护和使用。

(二)种植业结构调整

全面加快“一谷一城”建设,因地制宜选择出适合当地特色与资源禀赋的产业发展路径,要结合当地优势,走产业发展道路,多重渠道切实增加村民经济收入。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发展“订单农业”,发挥好农村电商平台作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为种植业结构调整创造条件。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与意识,提高农民群众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集体经济收入

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村级资源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2020年全镇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继续保持在10万元以上。

(四)乡风文明建设

不断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体系建设,使乡村治理取得成效。继续推进党员“双联”工作方式,使农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以家风促民风,以民风带乡风。注重培育新型农村带头人,加强村三委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大力开展“三好一庭院”“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等创建评比活动。结合村民生产生活实际,修订完善通俗易懂、群众认可、易于执行的村规民约。注重村屯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传承,结合村屯实际建设“村标”,打造主题村史馆。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等。推行家风家规家教和文明创建活动等,用文化活动形式承载主旋律、凝聚向心力。开展传统节日文化活动,体现乡村地域特色和农耕文明。

(五)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厕所革命”,2020年整村推进村、村厕所改造。同时,完成乡镇垃圾中转站和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围绕“四好农村路”工作要求,全面完善农村路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各村积极申请资金和项目,加大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使村容村貌得到改善。

(六)绿化美化亮化

推进完成花卉定购工作,充分利用镇村道路两侧空地进行栽种植花草,确保统一协调,实现整镇、整村、整屯绿化美化全覆盖。同时,完成绿美示范村建设工作任务。按照安全、节能、实用和便民原则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强设施管护力度,力争实现街路照明全覆盖。

五、工作职责

(一)镇包村工作组职责内容

实行镇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行政村工作责任制,对所包行政村工作负责。将本年度的工作内容制作图表“挂图作战”进一步夯实“河长制”和“路长制”责任沟通包保单位(部门)和行政村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在常态化整治的基础上,每季度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落实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工作实施方案。帮助包保村谋划、研究好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帮助行政村收集整理好大会战行动时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作为制作全镇乡镇振兴VCR的素材使用。

(二)包保单位(部门)职责内容

包保单位(部门)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好包保责任,完成好包保工作任务。帮扶好包保行政村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每季度开展的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和栽种花卉等日常工作任务。加大资金、项目和物资帮扶投入力度。

(三)行政村职责内容

行政村对辖区整体环境卫生负总责,负责村屯环卫设施建设,对村属垃圾清运车辆及环卫设施日常管养。通过村规民约等有效形式宣传、引导、教育农户做好“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工作。村三委成员和党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从自家做起,庭院环境卫生达到“五净一规范”标准。做好保洁员作业监督巡查工作。谋划和实施好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好产业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六、资金来源

包保单位(部门)积极帮助包保村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各行政村自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的原则,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