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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管控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城区道路扬尘整治、餐饮油烟整治、VOCS污染整治,及各类工地建筑渣土运输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遏制大气污染,为确保完成全县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领导组织
此行动方案成立专项工作专班,组长由同志担任,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同志为副组长,组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同时,为推进工作落实,强化督导检查特成立专项督导组,由同志负责,成员、。
三、工作时限
时间: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31日。
四、管控区域。
示范区的整治范围为主城区。
五、管控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道路扬尘整治。
(1)开展集中清洗行动。4月26日前集中现有的冲洗、洗扫车辆对示范区严管区主次干道的快、慢车道、便道和小街巷开展“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的集中清洗行动。
(责任科室:环卫大队责任人:)
(2)道路清洗作业常态化。集中清洗行动结束后,要坚持对扬尘严重、受污染路段开展常态化清洗作业。对所有施工工地路段进行管控,对运输车辆较多的工地,要安排力量重点保障,抢扫、抢洗,确保路面干净。雨天应及时开展“借雨洗城”作业。
(责任科室:环卫大队执法大队责任人:)
(3)保证道路清扫保洁质量。示范区严管区主次道路清扫保洁质量通过集中治理和常态化作业,应实现“双五双十”标准,即:主次干道每平米积土含量不超过5克,废弃物滞留时间不超过5分钟,支路、小街巷每平米积土含量不超过10克,废弃物滞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达到“道牙无尘,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
(责任科室:环卫大队责任人:)
(4)开展道路雾炮作业。优良天气时,雾炮车应围绕示范区严管区周边道路不间断进行雾炮喷雾作业,严控二次扬尘。当PM10>150微克/立方米或中度以上污染天气,接受空保专家组应急调度进行作业,当环境空气湿度<100%和>60%时,应停止雾炮作业。
(责任科室:环卫大队责任人:)
(二)餐饮油烟整治。
(1)对示范区内依法清理取缔餐饮门店占道经营,杜绝店外炒菜做饭或无净化设施排放油烟等各类行为。(责任科队:执法大队责任人:)
(2)严格杜绝露天烧烤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做到城区无违规露天烧烤冒烟行为。(责任科队:执法大队责任人:)
(三)VOCs污染整治。
(1)VOCs工序实行错时作业。示范区内严禁在上午9时-下午19时之间进行室外喷涂、电气焊作业;
(2)敏感点周边VOCs单位退出搬迁。空气站点周边500米范围内,表面喷涂、电焊等产生VOCs的门店全部退出、外迁。
(责任科队:执法大队责任人:)
(四)扬尘治理专项行动。
1.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城区道路网格化保洁严格落实“双五双十”和“六无六净”标准。坚持常态化“机扫+人扫”规范作业情况,加大机扫车辆投入,按时按任务次数作业。每周对重点路段进行“深层次”冲洗,采取“双车并排冲洗+人工刷洗+湿扫收尾”的人机结合方式。
(责任科室:环卫大队责任人:、)
2.拆迁工程扬尘治理。拆除前要搭建围挡,制定详细施工和垃圾建筑垃圾清运计划。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确保车辆苫盖完全,运输过程中不产生扬尘、确保车辆规范清运,严禁私拉乱倒。
(责任科队:执法大队责任人:)
3.运输车辆扬尘治理。渣土运输车辆“四必查一停运”执行到位,各检查站执法检查到位。运输车辆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并采取完全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滴漏或者扬散。车辆必须经过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并保持车体整洁。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加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号牌清晰。对未取得渣土运输证的而从事渣土运输的“黑车”移交至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严厉查处、顶格处罚。
(责任科队:执法大队责任人:)
4.市政施工扬尘治理。实施路面挖掘、切割、破碎等作业时采取洒水、喷雾等防尘措施,绿化施工过程产生的种植土、弃土、余土等,工程位于主要路段的是否立即清运,位于一般路段的当天清运。种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四十八小时内不能栽植的,对种植土和树穴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责任科队:执法大队责任人:)
六、实施步骤
(一)排查整治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各相关科室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对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治清单、责任清单、成效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网格监管人。4月底前,各责任科室要完成整改问题数90%以上,取得明显效果,确保各类整治问题无反弹。
(二)攻坚整治阶段(5月1日-5月20日)。各相关科室对剩余10%的不能立行立改的攻坚问题,必须在5月19前完成整改,局市容科、办公室要明确专人盯办,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表,确保整改效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巩固提升阶段(5月21日-5月31日)。对排查整治成效进行全面“回头看”,补短板、强弱项,巩固深化排查整治成管能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同时,由局督导组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检查,对重视不够、排查不全、整改不力、敷衍应付,攻坚效果不明显的有关网格监管人员,由局督导组提出问责建议,开展追责问责。
七、保障措施
大气污染管控方案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环境管理;措施;技术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的技术措施
1.1废水的管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废水污染来源广泛,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外排和渗漏;一个是施工现场工人及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水污染的管理可以从废水的处理和排放两个角度来加以控制:施工产生的废水不要任其自然流放,而要建立污水管道导污;对施工中需要用到的化学溶剂、油料等设置专用的库房,并对墙面和地面做相应的防渗处理,防止化学溶剂的滴、漏、冒、跑而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施工场地附近设置污水收集池,池内的水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之后可以用以喷洒降尘或排入地表水体。
1.2噪声的管理措施
噪声污染是建筑施工另一个无法避免的环境影响内容,施工设备、运输车辆等都会产生令人不适的声音。噪声的管理措施可以根据施工环境从以下方法中寻找解决手段:若施工场地位于人口密集、敏感点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那么施工的时间就要严格安排,晚 22 时至次日早 6 时不能作业,若对周围的声音影响不能控制在国家、地方的规定标准以下,或者必须保持 24 小时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施工需用的车辆在夜间行驶时,严禁鸣笛或故意强力轰油门,装卸物料时要轻拿缓放;施工现场内,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人员在施工场地内不得高声喧哗、鸣哨,更严禁使用高音喇叭,对机械的修理或移动要使用专用车辆工具,不得在施工场地内对设备进行大规模的整修,减轻噪声扰民;为机械设备以及车辆的相应维护要及时,避免由于机械或损坏运作成为噪声声源。对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可以采取如下的措施降低或转移声源:使用噪声产生量小的设备及施工工艺,例如将柴油空压机换为电动空压机;在声源产生处如鼓风机、排气装置等内安装消声器;建筑使用的物料的成品、半成品尽量在生产车间内完成,转移施工现场的噪声;同时在施工厂房或附属设施的建筑时,选择吸声材料或隔声效果好的材料。
1.3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措施
建筑施工时产生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以及建筑材料的消耗过程,为降低建筑施工中废弃物带来的污染,可以采取如下措施:施工场地范围内设置专门的废弃物堆、池,并进行相应类别的废弃物处理,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则进行回收再利用,节约资源;废弃物在运输时要实行密封覆盖,并运至当地政府制定的场所进行科学处理;施工材料多采用环保型物料且尽量做到物尽其用;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避免因为质量不合格导致第二次建筑造成的物料浪费。
1.4 大气污染的管理措施
建筑施工过程中所有项目都难以避免产生大气污染,污染类型分为废气、粉尘以及扬尘等。形成这些大气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杂物、施工现场堆土、物料存放、施工运输过程中的扬尘等。针对不同的污染源,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施工现场杂物在清理过程中,尽量采取桶装或设置永久性垃圾道,避免将杂物扬起或抛洒;施工堆土位置的选取要谨慎,不能选在附近敏感点的上风向,堆场适当进行苫盖;运输水泥、珍珠岩、白灰等易飞扬的小颗粒物料时,需要进行严密的覆盖,存放时,也尽量避免露天存放;施工作业现场扬尘处根据需要设置安全网密闭,并定期清洗;车辆在行驶之前,避免轮胎携带大量泥沙,在施工场地进出口处可以通过铺设石子路或洗刷等方式去除车轮车身的泥沙,车辆行驶过程中,尽量减少急刹车,车身安装净化器及消声器,降低废气、噪声的产生量;施工现场严禁焚烧产生有毒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建筑施工需要搅拌时,要建立集中搅拌站,并设置除尘器,有效降低扬尘产生量。
1.5光污染管理措施
夜间施工所需的施工照明灯具类,若使用不当,会对附近的居民或敏感点(医院、学校等)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因此,在施工时,照射光线不能对着居民区或敏感点,并采用光隔离屏障降低光污染;同时电焊类的工作尽量安排在生产车间或施工厂房内进行,避免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2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的组织措施
对各类的施工污染进行分类采取措施之后,要保证上述的管理措施能够严格执行,并取得相应的环境保护成果,则必须要更严格的控制施工现场管理的组织工作。施工现场的组织是环境影响评价中管理专项方案中的主要内容,是明确的环境保护指导性文件,便于施工管理监理单位遵循并对日常的施工做出组织协调的任务。具体的组织管理内容如下。
2.1 建立施工现场全面的环境控制系统
施工管理的全面控制需要从责任和制度上完善各个体系,施工环境管理工作设置总指挥,负责管理工作的全面统筹,施工的技术方面、人员调控方面、设备的分配方面等,面面俱到,但要层层分解,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人尽其职,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施工管理的总指挥可以是项目经理或同等级领导层的相关负责人,这个总指挥必须要对施工管理的全方面负责任;施工技术的总工程师要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相关技术进行统筹管理;接下来一层的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质量检验员、施工安全员以及仓库原料管理员等,都要各尽其职。为保证环境保护措施能够贯彻实施到位,可以在施工现场设置大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光污染五个污染防治组,安排五个不同的管理员任组长,对分配负责管理的施工现场严格监控。
2.2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的综合治理
施工过程对环境的保护不仅要设置严格的管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理人员,更要将环境保护的观念普及至每一个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可以选择使用企业的内部宣传手段,比如宣传栏、施工场地的标语、民工学校等处作为思想工作开展的平台,做好施工人员的纪律教育、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以及法制教育。与此同时,对施工场地的环境保护控制若在采取相应措施之后仍然达不到当地政府对环境控制的水平时,要在施工场地附近的居民区与居民(村)委会、相关管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当地的环保部门进行沟通,提前做好污染防治的准备工作,对待各级领导部门的来信、来访,要积极配合,解决问题,一旦问题解决出现歧义,要能够及时进行经济补偿和礼貌的解释工作,在取得周围居民的谅解和支持之后,对相关的施工部门进行整改。
2.3搞好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措施方案编制
在建筑工程施工之前,就要对施工的组织设计进行初步的规划,在规划阶段时就要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有一定的预见,对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段要编制相应的管理专项方案。编制专项管理方案前,要对施工路段周围的地质环境、天气情况、原有环境条件进行详细的了解。在编制时,在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保证施工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范围和程度在施工管理的掌握之中。专项方案编制后,要在施工单位的技术工程师以及监理单位的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参考文献:
[1]周功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J].建筑安全,2009(1).
[2]曾平.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J].科学之友,2010(2)
大气污染管控方案范文3
一、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抓住省委提出的“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精神为契机,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为载体,扎实有效推进创建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创建原则,把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作为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统筹规划、科学创建、彰显特色、量质兼顾,全面提高县城园林绿化水平。
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目标
严格按照《标准》和《评价标准》,在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卫生县城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继续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县城品味,改善人居环境;创新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改善县城市容环境面貌;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改善生态环境;力争通过全县人民2-3年共同努力,到2015年3月份以前县城形成综合管理到位、绿地建设规范合理、建设管理得力、生态环境优美、节能减排达标;配套设施齐全,市政设施完善的建设格局,各项指标位于全省领先行列,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三、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主要思路和任务
(一)创建工作的思路
1、对标找出优势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
2、确保否决项全部达标或高于标准。
3、基本项评定不丢分,加分项最大限度加分。
4、现已达标项巩固提高;未达标项制定分步实施方案,直至验收前达标。
5、定性指标提供资料必须齐全、充分;定量指标提供准确、真实的数据,并出具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通过创建活动的过程,真正实现提高县城载体功能、提升县城品味、改善人居环境的目的。
(二)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1、园林绿化综合管理方面。一是具有完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独立的管理机构,其编制、人员、经费、职能真正落实;二是园林绿化法规和制度齐全配套,能够依照法律法规授权有效行使管理职能审批;三是园林绿化专项资金有保障,县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维护专项资金投入满足城市各类绿地的正常维护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并逐年增加;四是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健全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构,近三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五是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政府批准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之相协调,城市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六是严格实施城市绿线、蓝线管理;七是具有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绿线管理制度、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制度、养护管理制度、园林绿化公示制度、控制大树移栽制度、外来物种入侵制度、义务植树制度等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八是建立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九是开展民意调查,强调园林绿化的公众性,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85%。
2、园林绿地建设方面。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合理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谋划项目,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二公园绿地建设中建成至少有两座公园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的综合性公园,公园绿地率达到70%以上,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7;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三附属绿地建设中道路绿化普及率为95%以上、道路绿地达标率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60%以上;四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建设中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和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2%以上;五其他绿地建设中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达到80%以上;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以上、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5%以上。
3、建设管控方面。严格执法,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经批准的绿地系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园林绿化规范管理;二是大树移植、行道树树种更换等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管理;三是县城已建成公园规范化管理,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达到70%以上;四是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工作能够较好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五是大力提倡节约型绿地建设,推广立体绿化和透水技术的应用,城区山体公园、风景林地、城区绿化隔离带等城市“其他绿地”得到有效控制和利用;六是县城历史风貌、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及规范管理。七是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50%以上;八是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80%以上。
4、生态环境方面。科学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县城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县城水体生态保护良好,水体岸线绿化遵循生态学原则;二是加大对城区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治理力度,抓好生产性、生活性、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工作,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55天以上;确保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60%以上;控制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00dB(A)以下;三是做好生物多样性和城市湿地资源普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城市湿地资源;四是积极推广应用乡土植物,本地木本植物指数达到0.7以上。
5、节能减排方面。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节能建筑比例超过35%;二是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超过25%;三是非常规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四是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6、市政设施方面。把市政基础建设作为创建园林县城的主要内容,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服务功能,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城市环境整洁有序,建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违章私搭乱建现象,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落实,无乱丢弃、乱张贴、乱排放等行为,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管理规范,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二是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三是城镇污水处理率、污泥处理处置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40%以上,四是确保垃圾处理设施高效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五是城镇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六是道路完好率95%以上;七是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确保县城安全运行得到保障;八是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使用与管理情况良好。
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时间要求
创建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2013年6月至2013年7月)
(一)制定《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机构,抽调人员组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小组办公室。
(二)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创建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上报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
(一)各责任单位高标准、高品位、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方案中的各项任务。
(二)做好“创园”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并完成创建活动技术报告和宣传画册。
(三)做好创建的申报工作及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和对接。
第三阶段:初审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
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目标任务,邀请省、市专家检查指导,召开全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推进会,明确阶段职责任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整改。
第四阶段:攻坚阶段(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
认真核实定性、定量指标,对未实现完成的项目攻坚。
第五阶段:迎检阶段(2015年8月至2015年9月)
(一)开展全县创建工作模拟验收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二)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创建成果。
(三)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
五、保障措施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程量大,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建立“创园”工作运行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根据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创园”实施方案,研究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创建任务,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模式,真抓实干,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