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培训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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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培训计划

食品安全培训计划范文1

一、宣传主题

规范生产,依法经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及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和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保障源头农产品食品安全

二、主要内容

1、开展农产品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结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宣传。特别是针对当前生产主体道德滑坡、诚信缺失等现状,重点宣传不同的责任主体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法律后果,突出强调农产品生产主体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以增强法律的震慑力。

2、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消费者的标准化意识。结合农产品品种和农时季节,举办各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区,通过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普及。加强农药安全间隔期的宣传和技术指导,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规定,避免农产品中药残超量而危害生命健康。

3、开展打击生产经营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违禁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非法添加违法行为专题宣传。努力提高生产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生产者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假劣农资识别能力,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工作培训和快速检测技术培训等。

4、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以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为主题,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科学合理使用农资和识假辩假农资知识,送法律下乡进村,送科技入户到地。查处并曝光一批假劣农资产品和违规违法行动。积极推介一批诚信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放心农资产品,正确引导广大农民合理选购农资,科学使用农资,安全从事农业生产。

三、宣传培训途径或方式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科技下乡、生产技术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机会和方式大力开展农产品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

四、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项

1、依照法律法规宣传。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时,要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通过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布平台信息。

食品安全培训计划范文2

1国内研究现状

1.1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状况研究

许多研究认为,我国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状况不佳。食品从业人员的整体卫生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2,3],对文化程度较低和从业时间较短的人员,要提高他们的卫生知识水平和规范他们的卫生行为[2];不同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民族的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的知识、态度、行为均不够理想,对他们进行卫生培训很有必要[4]。

1.2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影响因素研究

大部分研究认为,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是影响其食品安全行为的主要因素,是改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的重要手段。开展食品卫生法知识培训,对食品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具有较大的影响;食品企业管理人员的守法知识(K)、意识(C)、行为(P)对守法观念的形成,具有较大的能动作用;食品企业管理人员守法KCP水平与企业的食品卫生状况达标率有关[5]。健康教育是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树立良好卫生行为的有效措施[6]。有研究表明,实施健康教育干预后的人群卫生知识知晓率、卫生行为形成状况明显提高,提高有关知识知晓水平是改变不良行为的基础[7]。根据健康教育的KAP模型,知识是基础,行为是目标,态度是动力,要实现知识-态度-行为的转变,首先应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3]。

1.3培训教育和日常监督的关系研究

预防食物中毒是食品卫生工作的核心之一,要杜绝食物中毒,一靠健康教育,二靠监督监测,前者是先导,后者是保障。目前在监督监测上所做较多,在健康教育上所做较少,而要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必须使健康教育的先导作用与监督监测的保障作用并重[7]。健康教育和卫生监督应相互促进[6],要把询问从业人员掌握基本卫生知识、法律法规情况,实地查看从业人员具体操作情况列入日常监督内容中去,使培训工作在加大卫生监督力度的基础上得以巩固和提高[8]。

1.4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

多项研究认为,目前在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中存在一定问题,包括:①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和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知识培训重视不够[9~11];② 学用脱节,考试形式比较单一[9];③ 无法根据受培训人员工作种类的不同传授不同岗位的专业知识[12];④ 受训者年龄、工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接受能力差别较大[12];⑤ 培训方式主要采取课堂授课、观看录像等,内容枯燥、形式单一[12];⑥ 为降低成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愿意雇佣农民和临时人员,这些人员流动性大,受教育程度低,卫生知识缺乏,卫生意识淡漠,多数食品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较低[11];⑦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成倍增长,基层食品卫生监督监测任务也成倍增长,为完成这些任务,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就排不上应有位置,使工作不深不实,只图数量,忽视质量的现象时有发生[11];⑧ 师资缺乏、教材不足并且未能补充进新的内容[10]。

提出的有关对策有:① 卫生监督执法机关在日常性监督中,应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卫生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情况[11];② 培训机构资质认定是依法开展培训工作的组织保证[11];③ 设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建立公共卫生基础知识培训中心[10];④ 针对各行业的不同特点,侧重选择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培训内容[13];⑤ 培训工作要做到程序化和规范化[8]。

1.5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技术研究

对于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技术的研究包括:① 因地制宜地利用可行的培训方法,如培训班、讲座、录像、小组讨论、参观等[13];② 培训应强调效果,不流于形式,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因材施教[8,14];③ 建立不同类别不同层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知应会考试题库[11];④ 将讲授教材法和声像材料法有机结合起来,是最受欢迎的预防食物中毒教育的有效干预模式[7];⑤ 健康教育干预贯穿于卫生监督的全过程,健康教育工作无论运用人际传播还是大众传播方式,都应确保其科学性与正确性,避免形式单一[14];⑥ 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广泛开展教育[8];⑦ 健康行为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反复性,需要多次培训干预以加强和巩固效果[7]。

2国外研究现状

2.1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和知识关系研究

对于培训在改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作用方面,国外研究较多。有研究发现,食品安全培训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有积极的影响,但同时也有研究认为,即使从业人员具有很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他们也不都是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的[15]。仅取得培训证书并不能保证从业人员良好地执行和保持食品安全行为,没有良好管理的从业人员在培训、知识和行为之间并没有简单的联系[16]。除了知识和培训以外的其他因素也同样影响着他们的行为,我们需要更进一步地确认和理解这些因素[15]。

2.2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影响因素研究

传统的食品卫生培训是运用KAP模式来开展,假设提供教育和知识会刺激行为的改变[17,18],但有研究认为这一理论在改变食品安全行为方面是过时的[18]。研究表明,在培训以后一些至关紧要的食品安全行为(诸如交叉污染)没有得到明显改变,几乎没有证据证明培训对食品安全行为的总体情况会带来任何影响。对于食品卫生规范积极的反应和良好的知识,并不会直接转换为积极的行为[17]。在一些研究中,食品企业认为缺乏时间、人员流动频繁、加工场所条件、费用、学习困难、培训的组织、太多的信息等都能影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行为[16,19]。

2.3运用行为改变理论改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研究

食品卫生培训只有在运用行为改变理论,并考虑从业人员行为的动机以及其他资源和约束环境时,才有可能使从业人员的行为得以改变[18]。通过应用行为改变理论,食品安全教育的效果可得以提高,存在问题的食品安全行为可得到矫正,并可使食品安全达到持续改进。可以运用的理论包括健康信念理论、消费者信息处理理论、社会学习理论、社会认知理论等[20]。

应采用考虑社会和环境因素对食品安全影响的方法[18]。如果设定一个经过需求评估的、可被理解的、明确的目标行为,保证食品安全的规范程序则就能够得到良好的执行,其重点在于提供适当的食品操作方法。行为改变理论提供了关于个体行为为什么发生、如何发生和怎样发生,以及行为个体对于食品操作行为考虑因素的指南[20]。

仅有培训不会导致行为的改变,只有给予充分的资源和适当的管理文化,食品安全规范才能得以较好地执行。食品安全培训需要将食品安全“风险”的概念具体化,以便向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那些管理人员)强调与他们企业有关的风险水平。培训计划的有效与否有赖于管理者的态度和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文化[19]。文化是由贯穿于企业的传统、价值、政策、信念和态度等所形成的[21]。

食品卫生培训不是为制造证书而进行的孤立行为,而是整个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基础的一部分。要达到行为改变的目标,至关重要的是企业应把培训作为食品安全控制策略的一部分,并基于HACCP系统的原则[17]。

2.4食品企业培训状况研究

研究表明,大多数的管理者都对培训表现出积极的态度,但同时他们也表示出对培训的费用、时间等方面的考虑[17]。许多餐饮单位认识到了食物中毒发生的危险,并对食品安全法规显示出积极和守法的态度[22]。但大多数的餐饮企业都缺乏食品卫生管理体系,缺乏卫生操作程序文件,对于培训内容更新很少,相当部分管理者本身未经过师资培训,甚至是基本的卫生要素也未经培训[21]。

发展培训方法来改变工作场所的行为,被证明与传授知识同样重要。培训必须确保质量,不正确的培训给食品安全带来的危害甚至比不培训更甚[17]。管理者的态度对于培训的实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是建立良好的加工环境和便利条件以及合适的文化,有利于从业人员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行为[22]。

WHO收集了大量各国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的研究结果,对此作出总结:① 知识十分重要,但有时仅有知识是不够的;② 健康教育经常建立在“知识能导致正确的态度,然后产生安全健康的行为”这一假设的基础上,但很不幸这是一个错误的假设;③ 要改变行为,理解行为后面的原因及其社会文化影响因素是十分重要的[23]。

食品安全培训计划范文3

一、农村食品市场现状

为进一步摸清农村食品市场现状,我们利用一个月时间,先后深入我市17个乡(镇)和42个行政村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和调研,在农村我们发现食品市场仍然存在“三多三少”现象。“三多”:一是“三无”食品多。在农村,商店及小卖部是农民主要生活用品的来源地,这些占据农村食品流通环节主流的小卖部虽然经营地点不同,但其所售的商品都大同小异。他们的进货渠道基本是相同的,大都选择一些价格便宜而且送货上门的货,而其中有很多食品是那些在城市中失去市场的劣质、将要过期“三无”食品,尤其是针对儿童消费群体的桔子水、饼干、方便面、棒冰等许多小食品随处可见。这些食品有的加入色素、防腐剂和甜味剂等添加剂,做工简单,卫生指标严重超标,极大地危害农民的身心健康。二是卫生环境不合格的食品企业多。在农村,农民食品安全意识普遍较差,农村食品企业业主管理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卫生改造资金,在经济效益不景气的前提下,农村食品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愿投入资金改造食品企业环境,造成农村食品企业卫生环境较差,尤其是小型食品生产加工厂,小食杂店和小餐馆卫生环境令人担忧,这些食品企业由于规模小,市场占有率低,有的食品企业属季节性开工开业企业,小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厂房和居住区不分;食杂店商品、食品混放与生活用品存放不分,小餐饮企业无消毒灭菌设备,居住区与消费区不分,餐饮区和灶房不分;极易使生产、经营和消费的食品产生二次污染,造成新的污染源。三是食品安全知识匮乏的农民多。在农村,由于受传统的自给自足生产生活方式影响,除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外,农民关注食品安全的并不多,部分农民不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农村人买食品往往只看重价格,忽略质量,更很少有人考虑食品安全等因素,对买到的食品一般很少有人注意食品的商标、厂名、厂址,甚至生产日期等内容,部分农民抱有“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心理,即使吃出了问题也很少有人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假劣食品在农村的泛滥。“三少”:一是食品企业从业人员拥有健康证的少。在调研中,我们随机对农村餐饮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证抽查,发现农村一些餐饮企业从业人员根本拿不出健康证。尤其是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也很少,一旦这些人患有传染病,就餐的农民将成为直接的受害者。制约健康证办理和发放的主要因素是:农村尤其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给农民到卫生防疫部门体检造成不便,加之农村的经济状况不好,农民获得健康证检查又需一定费用,农民不愿意办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二是职能监管部门监管频次少。在农村除工商部门在基层有工商所外,卫生部门在农村有兼职的防疫大夫外,其余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在乡(镇)级基本没有人员和机构。在目前监管体制下,多数职能部门由于农村监管成本高等诸多原因,使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次数远远少于城市的监管次数。三是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的少。农村是最大的食品市场,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一旦出现了食品安全事故,后果将十分严重。虽然各职能部门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农村进行了阶段性的宣传,但总体看,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较小、覆盖面不足,还未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二、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民以食为天”,目前我国的国情是农民占多数,农村仍是最大的食品市场,保证农民饮食安全对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实现农村的全面奔小康有着重要而现实的意义,是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践行“三个代表”的直接体现,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应整合监管资源,形成长效监管体系。按着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决定》的要求,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则,各职能部门按分段监管的原则监管。这就要求在现行的监管体制下,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为指导,在纵向上应建立市、县、乡、村层级领导的工作体系,保证食品安全监管政合畅通。在横上向应建立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为平台的各职能部门工作体系,在动态上应建立行业组织、协会、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为补充的监督体系,最大化地利用和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纵向齐动、横向联动、动态互动的监管网络,有利于增强监管效能,保证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到位。

2、应建立“四个模式”,构筑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质量是食品的生命,要加强食品产品质量监管,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上应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保证农民饮食安全。一是应推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综合督导考评模式。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应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政府督导机制,由各级政府专门机构对食品安全工作跟踪督办;建立日常工作部门交流机制,由各职能部门专项推进;建立上门服务机制,对农村食品企业所需的健康证等,可上门体检、发证,减少农民开支。建立现场推进机制,对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由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各职能部门现场指导、规范和推进。建立年终考核机制,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应由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各职能

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达标验收。二是应推行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在农村食品企业规范管理上,可结合农村实际,综合考虑农村生产力水平,从业人员文化知识,自身素质等因素,简化农村食品各环节各链条管理规范,突出重点规范指标,形成简洁易懂、操作性强的农村食品企业统一管理规范,便于农村食品企业实现规范管理。三是应推行电子动态监管模式。由于农村食品企业点多、面广、线长,为降低监管成本、增强行政效能,可充分利用消费者网络、卫生监督网络等资源收集农村食品市场信息,倡导各职能部门建立农村食品企业电子监管档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动态监管。四是应推行培育基地和现代物流管理模式。农村食品市场混乱的重点环节是流通环节,从源头抓起,培育基地和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是保证农村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发展绿色食品,推广国家“绿标”食品企业为龙头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培育绿色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有利于规范源头,保证食品安全。在农村食品流通环节上,应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部门规范、市场运作”的方针,把城市的现代物流管理方式引入农村,在乡(镇)建立连锁超市,加快农村小型标准化超市改造进程,切实规范农村食品流通秩序。

食品安全培训计划范文4

为了切实保证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和第十一届全国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西安赛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辖区区实际情况,我局以确保两个“零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零发生”、食源性兴奋剂事件“零发生”)为目标,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工作方面

一是基础筹备阶段。依据市局方案精神,认真制定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方案及相关培训计划和通知,今年2月24日,组织召开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培训工作会议,共同学习省局录制的十四运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视频及市场局十四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各监管所及各相关科室在3月10日前,已对辖区内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餐饮企业及药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式培训,并将学习资料发放至各监管群内,要求企业自主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此阶段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培训对食品药品监管干部261人次,行业从业人员8156人次,第三方承检机构83人次,共计8500人次进行了培训。

二是在测试运行阶段。3月份根据市局下发的十四运测试赛保障方案,结合辖区特点,制定了辖区十四运测试赛保障方案,制定并下发区十四运期间清真类食品工作方案。

三是在日常监管工作方面,围绕食品生产及流通安全工作,重点从经营者证照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环境卫生,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供货来源合法性,食品及食材的贮存条件,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监管二维码公示、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况进行了查验,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对车站、景区、商圈区域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美食街区、食品批发市场、商超、农贸市场等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频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餐馆、酒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全辖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

围绕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加强农家乐及农村集体用餐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及检查,积极向辖区7个养老院食堂从业人员普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重点区域经营户已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全覆盖。在辖区群众和餐饮单位中大力推广“文明餐桌行动”,通过张贴文明餐桌海报、发放文明餐桌桌牌等形式,让消费者在就餐的同时,潜移默化的了解并参与到文明餐桌行动中。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方面,严格按照“陕冷链”追溯系统要求,以“应赋尽赋、应扫尽扫”为原则,做好当前进口冷链食品首站、首岸信息录入、出入库登记、扫码、赋码工作,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目前,我区“陕冷链”系统首站录入xx批次,首岸录入xx批次。组织辖区内餐饮经营户涉及冷冻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累计3749人次,重点行业人群疫苗接种1781人,接种率99.5%。此外,区局利用微信公众号以政策和措施宣传为抓手,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知识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和冷链食品经营者重视并参与进口冷链食品防控工作,强调冷链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防控措施;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营造全民参与的防控氛围。

二、药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一企一档”,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完善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一企一档”建设,药品零售企业建档xx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建档xx家;化妆品零售企业建档xx家;药品使用单位建档xx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建档xx家。同时,通过企业自查、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的风险点进行了排查。

二是狠抓专项落实,确保辖区药械化安全。严把疫苗质量安全。对全区23家(除5家部队单位)疫苗使用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督促各疫苗接种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规范管理。对辖区内药源性兴奋剂经营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通过“一贴二查三建立”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以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动为抓手,对辖区中药材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督导检查。指导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全面自查,共检查无菌与植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57家(总数346家),医疗机构155家(总数240家),其中二级医疗机构9家,做到了二级医疗机构全覆盖。对2家诊所因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予以立案警告。对辖区346家药店(自2021年1月起移交xx区部分企业后剩余药品零售企业234家)开展排查,对全区10家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的购进和使用情况及处方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行刑衔接。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严守药械安全底线。将严格制度落实、统一防控标准作为疫情防控防线的重中之重。在开业门店签订并张贴有关承诺和防控措施等,严格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接受群众监督;制订《开业药店每日情况汇总表》,严格落实全省药品零售药店购买“退烧类、止咳类、抗病毒类、抗生素类”药物实名登记报送制度,对购药人员信息进行核查,确保“陕药通”上报购药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监督告诫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建立“区药店监管群”提升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和沟通效率。从2021年3月份至今共上报购买“四类药品人员353949人,其中购买退烧药品39473人、止咳药品54455人、抗病毒药品162560人、抗菌素药品97468人。截至6月30日上午10:00,辖区233家药品零售企业,全部上报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情况。共有从业人员954人,应接种人员860人,已完成接种人员682人;已接种智飞第二针97人。只接种第一针29人(北京科兴20人,智飞9人),没按时进行第二针接种12人。

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特种机电设备专项整治。先后开展校园及周边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治理等6项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区、局两级《十四运特种设备保障工作方案及专项应急预案》;印发《xx区电梯隐患综合治理任务清单》,在春节、五一节等重大节日前在xx景区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演练;截止目前,共检查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9家,出动执法人员318余人次,排查安全隐患8个,下发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8份,已整改隐患8个,隐患消除率100%。上半年共处理特种机电设备类投诉59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配合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建设局等单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 、“群众满意度”、“法规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印发电梯警示标识5000套,对电梯安全知识和创文、满意度调查的宣传。争取xx市特检院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电梯的信息化建设。

二是扎实开展特种承压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特种承压设备工作规范化建设。召集辖区18家气体充装单位召开了2020年度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会议,邀请专家针对企业自查自改的7项13条问题进行验收。完成所有计划检查的气瓶充装单位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年度检查工作,11家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及复核工作。为确保“十四运”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平稳有序运行,于4月份召集辖区4家CNG、3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和1家车用气瓶安装检测机构相关负责人召开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各单位就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好隐患事故排查等进行了书面承诺,现场签订《十四运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承诺书》。截止6月底,共开展检查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0家次,联合区城市执法局开展行政约谈1次,科室组织召开行政约谈会2次,通过工作群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节日检查12家次。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各集中供暖站、学校、企业等单位对2家供暖企业及各企业供暖锅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了供暖期间锅炉均能安全运行,保障辖区居民度过了一个安全、温暖的冬季。先后开展电站锅炉检验情况及风险提示自查整改、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一级二级风险点直接研判、车用气瓶检验机构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全区承压类特种设备基础数据普查工作,共检查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0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9个,下发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隐患消除率100%。

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信息化。通过主动上门指导、视频通话等形式,快速帮助企业将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长管拖车和管束式集装箱计划接入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追溯平台,实现了设备高效运转、在最短时间内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保障了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利益的“双赢双促进”。

食品安全培训计划范文5

(一)抓质量建设。充分发挥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质量兴镇(街道)”、“品牌兴镇(街道)”、“品牌兴业”活动,推动各镇(街道)切实加强辖区内质量工作。按有准入标准、有管理机构、有产业提升政策、有保护机制的要求,开展区域名牌培育,全面实施《*市“十一五”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引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计量检测、质量保证“三大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开展质量赶超、实质性采标为内容的块状产业质量提升试点工作,开展名牌产品培育调研,开辟技术咨询、资料整理、申报推荐等品牌争创“绿色通道”。完善市名优产品展示厅功能,扩大我市优质产品的美誉度和公信度。

(二)抓安全监察。要牢牢抓住食品、特种设备、健康安全类产品的安全不放松,真正把这“三个安全”由“民心工程”变成“放心工程”,推进“平安*”建设。一是确保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坚持巩固长效,继续发挥好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按照“两个链条、一个体系、一个网络”的要求,努力建立健全覆盖生产源头到最终消费全过程,包括质量投诉、质量监管、追溯、召回和责任追究在内,多部门联合,全社会参与的产品质量监管新机制,特别是要通过完善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巡查记录、检验记录、产品流向记录等制度,建立较为全面的原辅材料和产品销售溯源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应对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食品放心镇(街道)”创建活动,提高各镇(街道)政府食品安全整治的积极性和针对性。坚持科学监管,对获证的企业,加强证后监管,努力提高获证企业的自检能力;对列入小作坊监管的生产单位,严格控制其产品的流通范围,并引导其走挂靠、兼并、联合取证之路;对“三无”食品生产加工点,采用打扶结合、堵疏结合的策略,开展全面整治。坚持突出重点,针对水产品,在巩固和深化水产品整治的基础上,积极推广石塘经验,鼓励生产加工单位按照五种模式进行整合提升,并及时总结成效,确保全省水产品专项整治现场会如期在我市召开;针对农村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建材店、小农资店、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书店、小菜场、小修理店的产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十小”质量安全整治行动;针对“两豆”产品,加大整治力度,力争在城区范围内实现“放心豆腐”、“放心豆芽”市场全覆盖;针对桶装饮用水、茶叶、米面制品等食品,强化整治措施,务求整治实效。二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第一责任的责任体系,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快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步伐。以“隐患排查年”活动为载体,突出冷冻制冰行业、起重机械两项整治活动,确保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和预警制度,重新调整确认特种设备重点监管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加大安全监察执法力度,按照逢节必查的原则,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各类游乐设施、电梯、压力管道、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实施“万人安全培训计划”,加强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提高人员持证上岗率。三是狠抓健康安全类产品安全。按照上级局的部署,统筹安排好玩具、服装、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家具、五金饰品、涂料、油漆、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10类产品的集中整治。深入开展电动工具专项整治。加大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证后监管力度,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和一致性。推进“金质工程建设”,重点抓好企业的电子监管网入网、企业质量信用电子档案建设等工作。确保全市主导产业、重点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涉及的9大类69种产品100%入网。实施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将质量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曝光,提高质量失信成本。建立完善监督抽检体系,提高抽检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大区域性质量问题倾向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重点安排与人民安全健康密切相关的电器、建材、农资、电机、节能、环保、能源、原材料和自主知识产权等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强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督促不合格企业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抓打假查处。针对辖区内制假售假违法活动的特点,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铺开相结合,分工负责与联合行动相结合,始终保持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做到维护安全抓执法,重点加大对食品、特种设备和健康安全类产品安全“三个安全”的执法力度;促进调整抓执法,重点加大对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品的查处力度;守望民生抓执法,重点加大对农资、建材、3C认证产品、许可证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民生计量领域重点监管等产品的打假力度;消费维权抓执法,重点加大对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和热销产品的检查力度。要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完善举报奖励、大要案溯源追及、举报投诉电话值班制度,加强县际打假协作网、名优企业打假协作网、媒体打假协作网的建设,发动全社会力量,提高打假治劣震慑力。

(四)抓监督检查。认真制订并执行各级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对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国计民生、消费者反映强烈、用于我市大型工程的产品,实施重点监督抽查。巩固水泵区域性质量整治成果,严防回潮。对鞋类、空压机、刀量具、轴承、电机、发电机、弧焊变压器、机械配件等列入长效监管的行业,建立重点监管机制,实施质量预警,通过跟踪检查、分析评估、风险预测等形式,及时发现区域性产品质量苗头,实现早发现、早整治、早控制,防止发生新的区域性质量问题,杜绝出现列入省级预警事件。继续推进以质量指数为核心的区域产品质量分析评价机制,及时向市政府通报质量形势。加强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督促不合格企业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抓好名牌和免检产品的监管,并通过质量跟踪、质量评价等方式有效防范优势企业产品质量下滑。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从源头抓质量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关于建设“平安*”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整体推进,进一步明确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任务,提高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明确从基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开创质监工作新局面,为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新贡献。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镇(街道)走访调研。结合年度质量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由局领导带队,走访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就各镇(街道)辖区内企业在产品质量、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

(二)召开重点监管行业座谈会。主要是食品、水泵、刀量具、空压机、电动工具、特种设备等涉及质量安全问题的重点行业生产企业,分析当前质量安全形势,征求加强监管与服务的意见与建议。

(三)加强镇(街道)质监工作队伍建设。举办联络员业务培训会,就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质量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量信息宣传等业务进行强化培训,提高质监员的业务能力。同时抓好质监员的年度考核,切实调动质监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建立质量安全分片监管责任制度。在建立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按照专职监管与全员共管、稽查大队牵头与各科室分片式定责相结合的原则,划分5个监管责任小组。同时,结合*产业分布及发生在生产、加工、藏匿等领域制售假冒伪劣活动的特点,划定5个分片监管责任区,各责任区的打假责任分别由上述5个监管责任小组具体负责。

(五)制订落实应急预案和综合整治措施。根据全市质量安全状况,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监督与服务、治劣与扶优相结合的方针,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重点镇(街道)或行业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指导与监管。按照《*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反应预案》,对出现预警即时实施整治行动,并对现场应急处理、应急求援、应急装备、立案、结案等均作具体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步调。全体干部职工要从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认清当前各类涉及人身健康和生产财产安全质量问题严峻的形势,切实提高对强化责任狠抓生产源头质量监管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从源头抓质量、提高工作有效性上来,切实把工作着力点放到从基层抓落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上来,做到全局上下“一盘棋”,口径一致,步调一致,行动一致。

(二)立足自身,查找问题。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突出强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以为人民掌好权、把好关、执好法来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查找自身思想行为上存在的问题;按照从严治政、依法行政的要求,突出强调有权必有责、执法受监督、侵权受赔偿、违规要追究,认真检查纠正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通过查找问题,认清自身差距与不足,并加强自律意识,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改正和提高。

食品安全培训计划范文6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决定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专项整治。下面,就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着力推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6月底,针对全县正常生产建设和整改煤矿开展14项专项整治。分别为:

(一)对动工煤矿开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煤矿企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两个清单”照抄照搬现象,未按要求实现动态更新完善等问题。

(二)对煤矿安全系统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等系统底图未及时更新、图实不符;井口未设有视频监控等问题。

(三)对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开展专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煤矿有线调度通讯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

(四)对煤矿基础管理资料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煤矿井下永久密闭、临时密闭未实施台账管理等问题。

(五)对煤矿自救器管理使用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自救器超期使用、备用数量不足等问题。

(六)对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煤矿“三网融合”上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和应急广播系统有效的实现瓦斯、一氧化炭、风量等24小时自动超限预警。

(七)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煤矿企业未按照清单制管理要求,未建立清单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制度等问题。

(八)对煤矿管理团队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煤矿“五长、五科、五队”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履职能力差、不履职等问题。

(九)对打非治违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煤矿证照过期、被暂扣、注销继续组织生产建设;被责令停产整顿、停产期间组织生产建设;未取得齐全的建设手续、建设手续被撤销或超过建设工期继续组织建设施工等问题

(十)对水害防治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未按期开展水害现状调查,未执行“三专两探一撤”制度等问题。

(十一)对顶板管理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支护设计不符合规程和矿井实际,规程措施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十二)对机电运输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矿井主要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未实现真正意义“双回路”供电;设备设施不符合规定、管理维护不到位等问题。

(十三)对安全培训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煤矿没有培训计划,没有按规定实现全员培训,培训不认真走过场,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问题。

(十四)对安全风险研判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煤矿企业未开展生产建设、作业情况、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等问题。

二、煤矿瓦斯超限报警整治工作

2020年,我县煤矿累计发生瓦斯超限报警18次,其中三级报警6次、二级报警0次、一级报警12次。2021年1月份,煤矿又发生瓦斯超限报警3次。为有效管控瓦斯超限报警,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从2月起至年底,针对矿井停电停风、瓦斯源头治理不到位、瓦斯防治和监控系统日常管理不力、停工煤矿系统缺乏维护四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针对矿井停电停风问题。一是督促煤矿企业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煤矿供电安全专项整治通知》(川应急〔2019〕84号)要求,完成问题整改并通过验收。二是督促煤矿企业配备相应设备,落实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演练,在双回路同时停电情况下确保矿井安全供电;三是开展煤矿供电外网的排查和问题治理,避免无计划停电;四是建立供电部门与煤矿联动机制,做好停电信息沟通和应急处置。

(二)针对瓦斯源头治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完善并落实“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瓦斯治理措施,高瓦斯矿井务必做到先抽后采、先抽后掘、应抽尽抽,对瓦斯抽采设计“回头看、回头改”,按抽采设计实施瓦斯抽采工程,确保抽采工程质量。二是紧盯高瓦斯矿井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测定,确保抽采达标评判报告不失真,瓦斯抽采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面不得批准生产。三是加强瓦斯抽采动态检验和效果评估,完善落实瓦斯抽采绩效考核,促进矿井抽采瓦斯量。

(三)针对瓦斯防治和监控系统日常管理不力问题。一是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配备人员,充实治灾队伍,不断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技能、安全意识,增强爱岗敬业。二是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瓦斯抽采设备检查维护、采煤工作面、放炮、井下动火管理。三是逐矿开展新型瓦斯监控系统性能论证,提高系统稳定性避免误报警,落实瓦斯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制度。

(四)针对停工煤矿系统缺乏维护问题。一是加强现有瓦斯监控系统维护,并开展升级改造;二是落实瓦斯监控系统定期检测检定、调校和日常巡检维护工作,促使瓦斯监控系统持续稳定。

针对以上煤矿安全14项专项整治及4项煤矿瓦斯超限报警整治工作,各煤矿安全工作专班、煤矿监管专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责任明确到位,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整治工作。要将专项整治纳入复工复产验收,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煤矿企业,把握关键环节,切实将专项整治内容压实到企业生产作业一线,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县应急管理局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治到位。要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对监控平台发出的一级及以上瓦斯报警信息,无论时间,无论真假,立即按真实情况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督促报警煤矿全矿井停产撤人,及时严肃追查,追查结果不论真报误报,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顶格处罚;煤矿瓦斯超限仍继续生产作业的,瓦斯抽采系统运行不能正常运行导致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作业导致瓦斯超限的,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导致瓦斯超限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责任;对30天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报警的,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并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瓦斯监控系统人为作假造成瓦斯监控数据失真或上传中断的,人为故意破坏通风设备设施的,瓦斯检查空班漏检或检查数据弄虚作假的,移送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瓦斯防治不力年度内瓦斯真实超限报警3次的煤矿,引导关闭退出;对造成严重瓦斯事故的煤矿,直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