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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污染产生的原因范文1
【关键词】农药危害;发展;控制
1.农药的发展概况
农药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即天然药物时代(约19世纪70年代以前)、无机合成农药时代(约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40年代中期)和有机合成农药时代。
2.我国化学农药污染的现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药使用品种多、用量人,其中70%~80%的农药直接渗透到环境中,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农产品造成污染,并进一步进入生物链,对所有环境生物和人类健康都具有严重的、长期的和潜在的危害性。
在我国杀虫剂化学农药的70%以上,而其中高毒害杀虫剂有机磷又占70%以上。
3.农药的危害
3.1 农药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农药既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又是对生物体有害作用的化学物质,即具有毒物的属性。农药可经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三条途径进入人体而引起中毒,其中包括急性中毒、慢性中毒等。由于人们的生活方式不同,有误服、误食、食用不卫生的水果,蔬菜和不注重个人的清洁卫生的情况而引起药物性中毒,而有些农药能溶解在人体的脂肪和汗液中,特别是有机磷农药,可以通过皮肤进入人体,危害人体的健康。
3.2 农药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1)农药污染对水环境的危害
有时为防治蚊子幼虫施敌敌畏,敌百虫和其他杀虫剂于水面;为消灭渠道、水库和湖泊中的杂草而使用水生型除草剂等造成水中的农药浓度过高,大量的鱼和虾类的水生动物死亡。还在一些农药药夜配制点有不少药瓶和其他包装物,降雨后会产生径流污染,施药工具的随意清洁也造成水质污染
(2)农药对农作物和土壤生物的影响
土壤农药对农作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农作物生长的影响和农作物从土壤中吸收农药而降低农产品质量。
(3)农药对大气的污染
由于农药污染的地理位置和空间距离的不同,空气中农药的量分布为三个带。第一带是导致农药进入空气的药源带。在这一带的空气中农药的浓度最高,之后由于空气流动,使空气中农药逐渐发生扩散和稀释,并迁离使用带。此外,由于蒸发和挥发作用被处理目标上的和土壤中的农药向空气中扩散。
4.农药污染的特点
化学农药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是毒化大气、水系和土壤,造成对自然的污染,影响生活在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 引起生物相的改变,敏感种的减少与消失,污染种的增多与加强。
5.实施持续植保,控制农药污染
尽管我国实施“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来,在病虫害防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控制化学农药对环境污染的任务仍相当艰巨,我们必需实施持续植保,针对整个农田生态系统,研究生态种群动态和相关联的环境,采用尽可能相互协调的有效防治措施,充分发挥自然抑制因素的作用,将有害生物种群控制在经济损害水平下,使防治措施对农田生态系统的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以获得最佳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5.1 建立有害生物防治新思想体系
生物防治是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生物防治作用来调节有害生物的种群密度,通过生物防治维持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传统有害生物控制主要是通过抗病、虫品种植物检疫,耕作栽培制度以及物理化学防治等措施。
5.2 大力发展植物源农药
植物源农药具有在环境中生物降解快,对人畜及非靶标生物毒性低,虫害不易产生抗性,成本低,易得等优点,在克服害虫的抗约性及减少环境污染方面,植物源农药具有独特的优势。
5.3 研究开发有害生物监测新技术
要在植物病原体常规监测方法中的孢子捕捉、诱饵植株利用、血清学鉴定基础上开展病原物分子监测技术的研究,采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监测病原物的种、小种的遗传组成的消长变化规律,为病害长期、超长期预测提供基础资料。
5.4 建立有害生物的超长期预测和宏观控制
为适应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预测、预报应对有害生物的消长变化作出科学的判断,也就是要对有害生物消长动态实施数年乃至十年的超长期预测。要在更人的时空尺度内进行,其理论依据不单单只是与有害生物种群消长密切相关的气候因子,亦包括种植结构、环保要求、植保政策以及国家为实现农业生产持久稳定发展所制定的政策措施。
5.5 建立控制有害生物的长期性和反复性思想
自有人类栽培农作物历史以来,植物病、虫、草害无时无刻不制约着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而品种抗病性的丧失、有害生物抗药性的产生、有害生物演替规律难以预料,以及病虫防治要求作物遗传多样化和生产栽培、商贸要求的品种单一化的矛盾等技术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同时一部分已被控制的有害生物在放松防治或环境条件改变后又会回升。交替变化的趋势说明了植物病、虫、草害防治具有长期性和反复性,因此植保工作要适应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环保要求等的改变而变化,要树立持续的思想,在新形势下控制有害生物的危害。同时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与持续农业发展方向相适应的植保技术支持体系和稳定的植保科技队伍,为在更高水平上保证农业生产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做贡献。
参考文献
[1]国家环保总局.我国农药污染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药污染产生的原因范文2
关键词:农业 环境保护 农药 措施
一、我国化学农药对环境的污染现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大量使用农药,造成了对环境的严重污染。其中70%80%的农药直接渗透到环境中,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农产品造成污染,并进一步进入生物链,对所有环境生物和人类健康都具有严重的、长期的和潜在的危害性。在科学发展的今天,农药对生态环境的污染较为严重。
二、农药与环境
化学农药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是通过直接喷洒、挥发扩散、药具清洗、雨淋冲刷等途径进入大气、水系和土壤,造成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并影响生活在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敏感物种的减少与消失、染种的增多与加强。
1、农药对空气的污染。
大气中农药的污染主要来自为达到各种目的,而喷洒农药时所产生的药剂飘浮物和来自农作物表面、土壤表面及水中残留农药的蒸发、挥发扩散。此外,农药厂排出的废气,也是农药污染大气的原因之一。
2、农药对水体的污染。
农药对水体的污染,水体中的农药主要来自农田施药和土壤中的农药被水流冲刷及农药厂废水排放进入水体。水体产生农药污染,最终影响到其他生物。
3、农药对土壤的污染。
土壤是污染物的汇,也是污染物的源。农药对土壤的污染,土壤中的农药主要来自:①直接的施用;②通过浸种、拌种等施药方式进入土壤;③漂浮在大气中的农药随降雨和降尘落到地面进入土壤。
4、农药的毒性。
现在全世界每年因杀虫剂中毒者近百万人、死亡者数万人。化学农药可能导致人和动物的致畸、致癌,甚至还可能损害生物体的遗传机制,引起基因突变。
5、农药还能对水生生物、飞禽、动物和植物等造成污染和危害。
三、农药环境保护措施
(一)推广生物农药,减少化学农药。
生物农药主要包括微生物农药、农用抗生素和生化农药三种类型。生物农药的主要特点为:高效、对人畜无毒、不污染环境;具有专一性;对植物无毒害,保证产品质量;不易产生抗性。在使用生物制剂农药时对气象条件要求很严格,必须注意:温度、湿度、阳光及雨水条件。
(二)控制农药包装废弃物。
1、农约包装废弃物内的残留物。
2、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与破坏的对策
(1)有关部门应广泛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是再生资源,以加强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2)加大农药包装容量,降低了包装成本,利于企业,同时也利于农户。
(3)对粉尘剂农药的包装,应用可降解的纸包装。
(4)将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相互结合,以减少了污染源,节省了能源和原材料。
(5)政府增大干涉与扶持,为阻止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能够起到最为关键的作用。
(三)减少农药残留。
减少农药残留的方法主要有:大力开展综合防治;禁止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及无公害新型农药;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加强农药残留监测;也可以使用生物降解,生物降解是有机农药在水体环境中有效环保的治理途径,就是通过生物的作用将大分子有机物分解成小分子化合物的过程。其中,微生物是有机化合物生物降解的第一因素,具有降解和转化有机农药的巨大潜能。生物降解包括动物降解、植物降解、微生物降解等。
(四)以实施持续植保为重点,多措并举,控制农药污染。
我国实施“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来,针对整个农田生态系统,研究生态种群动态和相关联的环境,充分发挥自然抑制因素的作用,将有害生物种群控制在经济损害水平之下。
(五)其它防治措施
在农业生产中,应该充分发挥农田生态系统中已存在的害虫自然控制机制,综合运用农业防治、物理机械防治、生物防治和其他有效的生态防治手段,尽可能地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1、综合防治病虫草害,减少化学农药使用
农业防治:轮作或间套作,控制植物被覆盖度,及时清除枯枝落叶,及时翻耕,合理施肥管理,选用抗性强的品种。生物防治:利用天敌,生物农药。物理机械防治:人工捕杀,人工除草,灯光诱杀等。
2、选择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要有安全性。
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农药的使用应遵循经济、安全、有效、简便的原则,避免盲目施药、乱施药、滥施药。
3、合理施用农药。
(1)合理施用农药的一般措施。
预测预报,适时防治;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指标》《农药合理使用指标》《农药管理条例》。不得在市场上销售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的混配制剂,停止批准杀鼠剂分装登记,已批准的杀鼠剂分装登记不再批准续展登记,农药在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安全,防止中毒。科学防治,控制病、虫害抗药性。
(2)防治作物农药污染的对策和措施。
不使用“三致”农药。“三致”就是致畸、致突变和致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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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污染 生态农业 影响 对策
资源和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人类要生存就离不开水、空气、阳光、土地等资源,社会要发展更离不开资源和能源。丰富的自然资源将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源环境。
1.污染
1.1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1.1.1化肥污染
我国是化肥使用大国,化肥使用量居世界第一位,单位面积使用量居世界中等水平,平均利用率只有30%~50%,其中氮肥损失率最高。梨树县化肥的利用率比较低,过量的使用化肥会进入一种“过量施用化肥化肥流失污染环境土壤结构破坏、地力下降继续追加化肥的施用量”的恶性循环当中,不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产生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由于氮肥的损失率较高,雨季形成的地面径流,大量氮离子进入地下和河流,这也是河水氨氮严重超标的主要原因。
1.1.2农药污染
不少农药本身对人、畜有剧毒,使用不慎会引起急性中毒。同时,长期使用农药,还会引起多方面的环境问题,导致农业生态系统的恶性循环。农业污染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
1.1.2.1污染空气农药颗粒和蒸汽散发空中,随风飘散,污染全球。如敌敌畏能随着水气共同蒸发,到处流传,使整个生物圈都受到污染。
1.1.2.2污染水体农药对水体的污染普遍,过量使用农药会使农药残留随着气候的变化等进入水体,污染江河湖泊造成水体恶化。
1.1.2.3污染土壤由于农药长期在土壤中积累,污染农作物。农药污染可通过两个途径污染食品,一是残留在作物上直接污染人体。二是通过食物链的作用间接污染食物,最终为害人体。
1.1.2.4污染益虫农药是害虫的天敌,但农药在杀虫的同时,也杀害了大量的以虫、鼠为食物的益鸟或益虫。由于农药的污染,我国食品农药残留物的检出率几乎是100%,这些都直接危害着人体的健康。
1.2其他污染问题
1.2.1畜禽养殖污染
梨树县畜禽养殖非常普遍,农村养殖户多以散养为主,畜禽养殖排放的废渣、粪便四处堆放,产生的污水对水体和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破坏。
1.2.2白色污染
“白色污染”是指农村在农副业生产中使用塑料地膜,生活中使用塑料制品,由于这些塑料制品不透水,不透气,进入土壤后难以自然降解,造成土壤的渗水及保水、保气性能下降,最终造成作物减产。
2.小城镇发展中的环境问题
2.1城镇建设缺少环境意识 规划布局不合理,城镇基础设施严重滞后,致使小城镇建设中环保意识差,综合环境质量较低。
2.2小城镇环境管理相对较差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任意排放,垃圾、废物随意倾倒,废气、烟尘无组织排放,加剧了小城镇及周边环境的污染。
2.3乡镇企业污染不断加剧随着梨树县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加之缺乏环境保护意识,一些存在严重污染的项目被引进来,严重增强了环境污染。
3.对策
3.1控制与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3.1.1化肥污染的控制与防治
3.1.1.1有机肥与无机肥配合使用有机肥是农作物营养的主要来源,农作物吸收的大部分氮,1/5~1/2的磷和大部分钾营养元素都是由土壤有机质分解矿化之后提供的,同时有机质也是农作物碳素物质和各种微量元素的源泉,是土壤微生物的“粮食”。此外,有机质能够促进土壤团粒结构的形成和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有机肥具有养分全、肥效稳定、性能好、后效长等优点,有助于作物稳定高产。当然,在一定条件下,有的土地还需要有机肥和无机肥配合使用,但要科学配方和施用。大力提倡科学施肥,改革传统的农田耕作方式,通过合理的轮作,促进种地、养地相结合。
3.1.1.2加大科技投入和科技开发 加强微生物肥料的开发研制和推广应用,如根瘤菌、固氮菌、磷细菌等,这种生物肥对促进土壤的改良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在乡镇农村,大力提倡秸秆还田,还田的方法有整株还田技术、粉碎还田技术、堆沤肥还田技术和过腹还田综合利用技术。由于农作物的秸秆中碳是主要成分,其次为钾、硅、氮、钙等,秸秆的有机成分以纤维素、半纤维素为主,所以秸秆还田可以增加养分,改善土壤。同时还要积极开发推广垃圾堆肥和垃圾复合肥,其主要原料是城市生活垃圾,经过处理后形成肥料,这项技术也是我国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技术。
3.1.1.3加强管理目前国家对化肥安全施用的上限作了相应的规定,例如在一定地区“全面禁磷”,并抓紧研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与此同时在广大农村开展建立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提倡绿色消费。
3.1.2农药污染控制与防治
3.1.2.1综合防治 不断开发和研制新的低毒杀虫防治途径,交替使用化学、物理、生物和其它有效方法,克服单纯依靠化学农药的作法。如选育和推广抗病虫的优良品种,使用微生物农药,以菌治虫,以虫治虫以及推广冬季灭虫、诱杀、辐射处理等办法,以减少农药的使用量。
3.1.2.2合理使用现有的农药 开展调查各种病虫害的起因和发生条件,做到病虫害情的准确预报和预测,对症下药,以减少农药的盲目、过量使用。
3.1.2.3加大科技的投入组织科技人员研制开发或引进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技术,开发农药新品种,加快发展绿色农业所必需的生物农药研发。
3.1.2.4加强管理加强农药的科学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农药使用的技术指导。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经常深入村屯进行指导,实现安全用药。
3.1.3其他污染的控制与防治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策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止管理办法》,实行综合利用优先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把畜禽养殖纳入各乡镇的环保规划中,对大型的养殖场(如常年存栏500头以上的猪,3万羽以上的鸡,100头以上的牛),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管理。对畜禽养殖的废弃物要进行综合利用,禁止向水体倾倒养殖废渣。
3.2小城镇环境管理
3.2.1认真组织编制小城镇环境规划
环境规划是小城镇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对于小城镇建设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2.2健全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相对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而言,小城镇环境保护工作尚属起步阶段,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乡镇环境保护责任书,组织部门也把环境保护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的考核中,这些对小城镇环境保护的发展都起到了推动作用。所以各乡镇政府要认真组织乡镇环保人员尽快进入角色,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用于指导本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
3.2.3加大科技投入,推进产业开发
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中要重视科技,特别是高新技术的开发。只有借助科技手段,才能逐步搞清小城镇建设中环境问题的现状和规律,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在这方面要做好以下几点。大力推广已有的科技成果,搞好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大力开发适合小城镇特点、经济实用的工业污染防治,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置,秸秆与农膜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方法与技术;乡镇工业发展要选好项目,走产业化开发的路子,不要盲目引进。
3.2.4加强资金投入,健全小城镇的基础设施
各乡镇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环境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这些问题除了认识上的原因,主要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转变观念,多渠道筹措资金。坚持“污染者付费,开发者保护,受益者负担”的原则,采取国家、集体、个人、外资多元资金投资方式;积极引进市场机制,特别是鼓励个体出资参与小城镇的建设,同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效益补偿机制,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推动各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政策引导,在金融、信贷等方面对乡镇的污水治理、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项目给予支持。
农药污染产生的原因范文4
[关键词]土壤污染,农产品安全,管理现状
中图分类号:X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5-0219-01
1农田土壤質量现状
1.1土壤污染的概念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土壤污染物大致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两大类。
无机污染物主要包括酸、碱、重金属,盐类、放射性元素铯、锶的化合物、含砷、硒、氟的化合物等。
有机污染物主要包括有机农药、酚类、氰化物、石油、合成洗涤剂、3,4-苯并芘以及由城市污水、污泥及厩肥带来的有害微生物等。
1.2农田土壤污染现状
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严峻,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在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呈现出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土壤污染途径多,原因复杂,控制难度大。土壤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不足,全社会防治意识不强。由土壤污染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我国农田土壤遭受有机物、重金属和化肥等污染物质的污染较为严重。据调查,我国农田受有机污染物(农药、多环芳烃等)污染的面积已达3600万hm2,其中农药污染面积约1600万hm2。农药是毒性高、环境释放率大、影响面广的有机污染物,在有效防治病虫草危害的同时也污染环境和农产品。农药在土壤环境中的行为归宿,主要是迁移、滞留、转化。化学农药施于农田后,约有40%-60%落入土壤中。
2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2.1农产品的化学污染严重
近几年来我国蔬菜污染问题严重,其中化学农药、重金属、化肥和硝酸盐的污染最为突出。
2.1.1化学农药污染
在蔬菜生产过程中,通过使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保证蔬菜的高产和稳产。但与此同时,蔬菜产品遭受着严重的化学农药污染。目前,化学农药污染问题在我国受到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2.1.2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污染
我国污水灌溉农田面积超过330万hm2。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含有氮、磷、钾等许多植物所需要的养分,所以合理地使用污水灌溉农田,有增产效果。未经处理或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工业污水中含有重金属、酚、氰化物等许多有毒有害的物质,会将污水中有毒有害的物质带至农田,在灌溉渠系两侧形成污染带。
2.1.3化肥与硝酸盐污染
化肥对蔬菜生产影响最大的是氮肥,氮肥施用过多造成蔬菜的品质和耐贮性下降。氮肥分解过程中产生的硝酸盐、亚硝酸盐等致病、致癌物质,在蔬菜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影响人体健康。由一些文献报道可知,我国大部分地区蔬菜中化肥与硝酸盐污染已相当严重。无论是沿海地区还是内陆,叶菜类和根菜类蔬菜中硝酸盐含量超标最严重,厦门、广东省6个典型地区、长沙、哈尔滨四地区叶菜类蔬菜中硝酸盐含量分别已达1019mg/kg、3180mg/kg、3130mg/kg、3432mg/kg,根菜类蔬菜中硝酸盐含量于厦门、长沙、哈尔滨三城市分别为669mg/kg、1682mg/kg、2107mg/kg。
2.2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管理现状分析
2.2.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依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国外发达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已成为最基本的要求和最低的限制性标准。我国国家农业部、省、市、自治区针对日益增多的食品中毒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蔬菜质量安全标准,对蔬菜安全生产起了积极作用。最近几年,通过对蔬菜安全生产的逐步重视,蔬菜质量标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目前,国家农业部已颁布了13蔬菜产品标准,其中白菜类蔬菜、茄果类蔬菜和甘蓝类蔬菜,其余是单个蔬菜如韭菜、芹菜、黄瓜等标准。另外,还制定了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及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我国各个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地情况,在参照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出台了一些标准,如浙江省和天津市制定的无公害蔬菜系列标准包括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不同行业也制定了自己的行业标准,一般而言,先实行行业标准,其次是省、市、自治区标准,最后才考虑国家标准。
2.2.2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分析
随着生活质量和健康意识的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日益增强。为减轻农产品生产中可能遭受到的工业“三废”以及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的污染,提高安全农产品的供给水平,中国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在开展全国农畜产品药物残留调查的基础上,于1990年开始发展绿色食品产业,2001年启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2005年4月1日起实施有机食品的国家标准,稳步推进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产业发展。
截止到2007年底,中国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8600个,认证面积达到2107万公顷;认证绿色农产品14339个,认证产地面积达到1000万公顷;认证有机农产品2647个,认证面积达到311万公顷(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7)。
3建议与展望
3.1建议
3.3.1加强检测能力建设
农产品是人们饮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食物,其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当今人们谈论的主要话题。因而必须采取科学的、现代化的检测手段,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
首先,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监测和检测,以保证种植地的环境达标,进而保证消费者食用的是健康安全农产品。其监测与检测项目具体包括:⑴环境空气质量,主要监测和检测空气中的有害成分,如二氧化硫、氟化物、一氧化碳等;⑵灌溉水质量,重点检测pH、氰化物、重金属;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检测,重点为重金属。
其次,监测和检测农业投入品,即要对化肥和农药种类进行控制,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中规定的限量、种类进行控制。
除此之外,还要对农产品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其检测内容有农药残留、化肥残留、重金属、卫生指标等。
3.2从源头防范
我国农田土壤和农产品污染日益严重,对这方面的相关研究报道较多。针对此种情况,建议今后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⑴结合农业土壤污染特点,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治治理措施以改善受污染的土壤。
(2)积极选育、引进和推广新品种。产前要挑选遗传品质好、遗传性状稳定、适合本地环境的品种进行种植或饲养。依照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依照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⑶加快对长效肥、缓效肥等低污染、低消耗肥料的研究开发、加大在生物农药研究方面的科技投入。
⑷继续推广建立农产品安全质量追溯系统。
参考文献
[1]徐月珍.防止土壤污染和地下水污染的措施[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1989(1):29-31
[2]任旭喜.土壤重金属污染及防治对策研究[J].环境保护科学,1999,25(5):31-33
[3]陈晶中,陈杰,谢学俭,等.土壤污染及其环境效应[J].土壤,2003,35(4):298-303.
农药污染产生的原因范文5
工业布局对城市化进程的影响
在上述工业化与城市化同步发展过程中,武汉工业用地结构的调整呈现典型的圈层化特征,城市化发展也呈现圈层化。1993年为止,大面积工业用地基本退至二环外,尤其是靠近中心区的工业用地,场地置换速度更加迅速。至2004年,位于城市中心的工业用地均转化为第三产业发展区,二环线内剩余的一类工业屈指可数。第三产业的发展带动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工业用地转化为第三产业发展区也增强了工业化与城市化之间的联系,有利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平衡。但是,原中心城区的工业用地往往会由于之前的企业生产遭到不同程度、不同污染物的污染,如重金属污染、多环芳烃污染及有机氯污染等。这些工业污染若不经治理会给人们带来极大危害,转化为第三产业发展区的工业用地大部分都被用作房地产开发,场地直接暴露于人们日常生活中,若场地不经修复而直接投入生产则会给居民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对这些退役工业企业污染土地的确定、修复等,某种程度上减缓了城市化的发展,影响了两型社会的建设。据凤凰财经网报道,2006年,武汉就曾经发生过由于赫山农药厂退役场地农药化学污染未经治理而出现施工人员中毒现象,导致该退役场地房地产开发被迫中止,影响了城市化进程。
热线房产网也有过报道,在曾经长江化工厂的退役场地上,未经环评便获得国土、规划部门审批就开工建设,待2009年3月环评报告中指出该地块存在金属锑污染和局部有机物污染时,长江明珠小区已经建成,虽然采取了补救修复措施可确保居民的健康安全,但即将入住的居民仍然担心风险存在,对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有一定的影响。
同时,工业区迁移至二环外必然会对城市周围的农业产生影响,主要是减少耕地面积,城市蔓延现象发生,新的城市化发展问题产生,如中心城区过于密集,而城市边缘区的发展过于分散,造成土地大量浪费,城市空间的产业密度与居住密度结构特征表现为明显的间断圈层;随着城市蔓延还会出现地下水资源减少、能源浪费、固废处理等多种环境问题。
城市化进程中土地资源的问题
1城市化对土地资源利用的影响
城市化过程是一种经济发展的过程,它主要表现为非农业用地或农业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也使得一部分农村人口转为城市人口。在这个过程中,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都需要对土地资源重新分配,城市化对土地资源产生了重大影响。武汉市城市化进程对土地资源的影响也表现出同样的特征,大量耕地被占用,导致土壤资源总量缩减。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至2020年全市形成“5大10中15小”共30个工业区,包括5个大型工业区用地为107km2,10个中型工业区用地为61km2,15个小型工业区用地为40km2,其它工业点用地为52km2,合计工业用地面积260km2,这些工业区的建设必将影响到武汉城市的耕地状况。
据国土资源部资料分析,2000—2009年间,武汉市耕地资源总体急剧减少,耕地保护形势十分紧迫,武汉市耕地面积减少情况如表2所示。从表2可见,武汉市耕地面积自2000年到2009年减少了6840hm2,尤其是2003年,武汉城市圈区域发展政策实施后,武汉市耕地面积减少速度达到最高,为4.27%;2003年以后,武汉实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战略,耕地面积持续下降的状况渐渐回暖,由2003年到2009年年均增长面积为750hm2。随着武汉市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大量的耕地将被建设用地和交通用地所占用,未来武汉市人地矛盾将会更加突出,这将严重制约着武汉市乃至整个城市圈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2城市化对土地资源的污染
由于土地城市化的需要,武汉市许多工业企业从市内迁至别处以让出场地实施城市建设,而这些场地往往会由于之前的企业生产遭到不同程度、不同污染物的污染。污染土壤的调查、评价、修复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对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有阻碍作用,尤其是中心城区。经费、修复和再建设这三者对建设优美的城市环境和保护城市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1重金属污染土地
重金属污染是工业退役场地中较常见的一种污染,会给人们的生活、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重金属污染主要来源于冶炼行业、电镀行业及大型企业中的电镀工艺。由于生产原料及产品贮存使用不当,排水管泄漏以及工业固废不合理处置等原因,使得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Hg、Cd、Pb、Cr、Zn、Cu、Co、Ni、Sn、Ba、Sb、As、Be、Li、Se、B、Al等通常被作为环境污染领域中重金属污染指标。
有关研究成果表明,中国一些工业发达城市重金属污染土地资源问题较为严重,如宁夏武宁市东镇马莲台电厂周围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指出,电厂周围土壤重金属污染主要为Cu、Pb、Cr以及Zn,以背景土壤为标准这4种重金属的单项污染指数值和综合污染指数都>1,表示已被污染;成都区域环境承受着高污染负荷,成都市区土壤重金属污染以Hg、Cd和Pb为主,其中Hg污染尤为严重,比全区背景值高10倍,从平面分布上看,由城郊向市中心土壤Hg污染越来越严重;而从垂直角度看,成都市区浅层土壤中的Hg含量是深层土壤的25倍。武汉市作为一个重工业城市也存在重金属污染问题,如武汉市某化工厂退役场地锑污染导致城市极为紧缺的土地资源不能得到开发利用,武钢、铁塔厂等企业具有潜在重金属污染威胁,因此加强对其重金属污染的调查研究、评价与修复工作迫在眉睫,这对有效推进城市化发展至关重要。
2.2多环芳烃类污染土地
多环芳烃是煤、石油、木材、烟草、有机高分子化合物等有机物不完全燃烧时产生的挥发性碳氢化合物(百度百科),石油石化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石油类有机污染物中亦含有多环芳烃。多环芳烃是重要的环境和食品污染物,对水、土壤及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威胁。在对多环芳烃污染场地及周围土壤和地下水中PAHs的赋存和分布做的相关研究表明,高环PAHs主要富集在表层和次层土中,不易迁移,而低环PAHs迁移性能相对较大,能迁移到深层土壤中。这也说明,对于被多环芳烃污染的场地,仅仅修复表、中层土壤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需要对深层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修复。否则,深层土壤中蕴含的低环PAHs迁移回到表层土壤会对直接暴露于污染场地的人类造成危害。因此,在对曾经用作石油石化生产的工业退役场地,有必要进行多环芳烃的风险评价。因此,对武汉市退役场地,尤其是石油化工产品生产、利用、销售等场地,要加强调查与跟踪管理,确保对多环芳烃类污染土地的合理利用。
2.3有机氯农药类污染土地
有机氯作为一种重要的有机溶剂和产品中间体,在很多工业中得以广泛使用。同时,由于六六六、DDT等有机氯毒性较强,也一度成为倍受广大农民青睐的农药产品。过去,人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药喷洒造成的农田土壤有机氯农药污染问题;现在,退役场地有机氯农药污染的研究与报道成为新的环境科学研究问题。曾有报道指出,在化工区土壤表层的有机氯浓度要远远高于土壤背景值,有些点位甚至超过国家土壤三级标准。在对某农药企业退役场地土壤中有机氯的垂直分布进行的研究中,发现有机氯污染深度超过农田土壤有机氯农药污染常作参比的1m深度,并且深层土壤的污染情况更为严重。武汉市曾有上百家农药厂,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是原武汉市赫山农药厂,在不清楚土壤污染程度的情况下,工人在桩基作业时发现了土壤污染的事实,被媒体称为全国最大的“毒地”。经过详细调查,该土地受到六六六、DDT污染,从发现该土地污染到2010年的修复,已历时5年多时间;待修复完毕投入开发使用、居民入住,城市化进程被延缓约10年。对于武汉市其它有机农药退役场地,其污染状况、开发利用程度、已开发后污染土壤的去向等等,均需纳入环境管理、土地管理工作中,为武汉市两型社会的建设、推进武汉市城市化进程服务。
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利用的对策
在城市化进程中,会存在上述如土地资源破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等问题,正确解决这些问题成为现在武汉市城市化进程中亟待处理的事件。
1严格执行土地规划
土地规划是指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对各类用地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或配置的长期计划;是根据土地开发利用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历史基础和现状特点,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等,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的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经济措施。土地规划可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之间的关系,协调城乡用地之间的关系,协调耕地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因此,一定要保证土地规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土地规划。在城市化进程中同时实现两型社会的建设,就要保证城市化持续、快速向前推进和保护土地资源两者齐头并进,因此,我们需要利用城市化达到集约利用土地的目的。通过对土地利用前的规划,做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协调发展,规范城市化中土地利用来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保证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合理利用,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土地问题问责机制,加速完善土地储备法律制度。根据制定的法制法规,对于普通土地违法现象予以行政处理,而对构成犯罪的严重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强化对耕地的保护;完善征地制度和土地市场体系;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政策;改革土地利用制度,实现成交土地价值最大化。做到规范土地储备的内涵、性质、范围以及土地储备机构的性质和权责利;规范与约束土地收购、拆迁、储备、出让的操作方法与管理模式;规范土地储备资金的运作与管理办法。
3企业场地环境管理
城市化进程中企业退役场地的环境管理,可有效保证土地的合理利用、快速推荐城市化进程。建议对退役企业场地环境管理分步骤推进,第一步,对拟将退役企业进行档案编录,并根据污染可能性进行分别对待;第二步,企业搬迁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查明环境污染情况。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两步缺失严重;第三步,科学合理拆迁,避免拆迁过程产生污染加剧与扩散问题,这一步非常重要也很关键,管理与实施起来也有很多实际问题,就目前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很多是因鲁莽拆迁而导致污染范围扩大;第四步,企业退役场地启动调查、风险评估与修复工作,直到地块土壤环境质量适合商、住开发条件,方可纳入土地储备、土地流转与开发,加速推进土地功能转型,顺利推进城市化发展。除上述退役企业场地要加强环境管理外,正在服役的企业场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一样要列入企业管理中,避免重蹈覆辙。
4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
加强社会监督、杜绝腐败产生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通过媒体在群众和地方政府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桥梁,促使行政者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在城市化进程中加强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不仅可以促进城市化发展和实现土地资源保护,还可以将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矛盾降到最低。
5做好新建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
农药污染产生的原因范文6
摘要分析了现行农田治虫模式与蚕作安全的矛盾,总结了现行秋蚕布局存在的问题和农药的危害途径,并提出秋蚕布局设想及预防农药污染的对策,以期为秋蚕养殖提供参考。
关键词秋蚕;饲养布局;矛盾;存在问题;预防对策
随着农田耕作方式的变化和气候条件的变暖,现行的秋蚕饲养布局出现了许多弊端,制约了蚕桑生产水平的提高。通过对基层农田治虫次数、时间、对象的调查,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对秋季养蚕布局的调整进行探讨。
1现行农田治虫模式与蚕作安全的矛盾
据农业植保部门介绍:农田水稻治虫主要集中在7~9月,通常每年主要治虫5次,第1次为7月3~5日,主要防治第1代二化螟和部分迁飞早的第2代稻纵卷叶螟;第2次为7月20~22日,主要防治第2代稻纵卷叶螟、稻飞虱,兼治第1代二化螟;第3次为8月5~10日,主要防治第3代稻纵卷叶螟主峰(一峰);笫4次为8月15~20日,主要防治第3代稻纵卷叶螟尾峰和稻飞虱;第5次为8月底至9月初,这次药又称“破口药”,主要防治第2代二化螟、稻飞虱。就农业治虫的角度讲,防治二化螟的农药以有机磷为主,在高毒农药禁用前用50%甲胺磷乳剂,现在用20%稻螟特乳剂;防治稻纵卷叶螟的特效药是沙蚕毒素类农药,一般以50%虫杀手可湿性粉剂为主,也可用有机磷农药,但成本高,效果差;防治稻飞虱的农药有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或25%扑虱灵可湿性粉剂。从养蚕角度讲,对蚕桑影响最大的农药是沙蚕毒素类农药,这类农药具有胃毒、触杀、熏蒸作用,对养蚕生产危害大、残毒期长[1]。经常发生5龄蚕中毒,最初症状体色正常、食蚕不旺、行动迟钝,未引起蚕农重视,最后导致乱吐丝不成茧形。与养蚕生产矛盾主要是第2~4次农田治虫,原因是这3次农田治虫都可使用沙蚕毒素类农药,正好与8月初发种的早秋蚕饲养相矛盾[2]。据了解,虫杀手的防治对象主要是稻纵卷叶螟,重点是在第2~3次的农田治虫中使用,一般第4次的农田治虫较少用虫杀手,经常用有机磷农药替代。对于防治稻纵卷叶螟来说,虫杀手是特效药,成本低、效果好,深受农民欢迎。如果第2次治虫效果好(即7月20~22日防治第2代稻纵卷叶螟),基数压低了,1年用1次虫杀手即可。第3~4次治虫都可用有机磷农药替代(即防治第3代稻纵卷叶螟)。如果全年不用虫杀手,则不仅防治稻纵卷叶螟次数要增加,而且成本大,防治难度也大。因此,综合考虑每年用1次虫杀手比较合理,时间应放在第2次农田治虫,其余都用有机磷农药替代。对于养蚕生产来说,早秋养蚕布局不宜提早,应适当推迟发种时间。
2现行秋蚕布局存在的问题和农药的危害途径
2.1现行秋蚕布局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秋季布局为早、晚秋2次养蚕,是20世纪70年代为适应农田耕作以种植双季稻为主而推行的养蚕布局,当时主要是叉开农忙与蚕忙的劳力矛盾。进入80年代中叶,农田耕作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改双季稻为单季稻,农忙与蚕忙的劳力矛盾得到充分的缓和。相继产生的是农田治虫与蚕作安全矛盾突出,主要是单季稻防治二化螟和稻纵卷叶螟的时间正值早秋蚕饲养阶段,农田治虫影响养蚕安全。尤其是进入90年代,大面积推广高效性杀虫剂沙蚕毒素类农药(如杀虫双、虫杀手等),靠近稻田周围的桑树因飘落农药雾点或桑根吸收稻田流过来的污染水后,桑叶便微量带毒,早秋蚕吃后发生积累性微量农药中毒,导致不结茧,严重影响早秋蚕的产量和质量。
2.2农药危害途径
目前虫杀手对养蚕生产的危害途径主要有4种:一是农户与农户之间喷药不注意,相邻的桑田与稻田不是同一户,喷药时不考虑桑田的安全;二是有不少农户稻田治虫与桑田治虫混用药水桶,往往无意识地把虫杀手随药水桶喷到桑树上;三是部分稻田里的水流入桑田,被桑根吸收污染桑叶;四是桑田治虫误用农田里的水,7~8月正值桑田治虫的季节,绝大多数农户为了取水方便,往往从渠道里取水,而这些水正好是农田里流出来的污染水[3]。
3秋蚕布局设想及预防农药污染对策
3.1坚持合理采养原则,秋季养蚕以两秋布局为宜
桑树的旺盛生长,需要有合理的收获过程,只有通过采摘桑树枝条的下部叶,才能促进顶端桑叶旺盛生长,这就是合理采养原则。根据这个原则,秋季的养蚕布局应定为早、中、晚秋3次养蚕,但由于受生产条件和生产规模的限制,秋季饲养3次蚕,不仅形成不了规模,而且往往大小蚕套养,对养蚕防病和桑园治虫都不利。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减少秋季的养蚕次数。目前秋季的养蚕布局为早、晚秋2次养蚕,发种时间分别为8月初和9月上旬,与农田治虫的矛盾主要是早秋蚕。为了减轻农田治虫对养秋蚕的影响,苏北绝大多数地区采用秋季只饲养1次蚕,发种时间为9月。秋季只饲养1次蚕,弊多利少。虽然从理论讲养1次蚕可以养足养多,形成规模,但在实际生产中因桑叶生长速度和叶质的变化,饲养量不可能达到养2次蚕的数量,特别是苏南地区夏秋天容易出现高温干旱的天气,桑叶老化速度快。如果不养早秋蚕,下部桑叶不能及时利用,顶端桑叶生长缓慢,留在枝条上的桑叶生长期长、叶质老,到晚秋养蚕不仅不能增加饲养量,反而影响单产水平的提高。不养早秋蚕还容易给农田治虫带来错觉,虫杀手重复使用,对晚秋蚕造成危害,因此秋季养蚕布局应以饲养早、晚秋2次蚕为宜[4]。
3.2合理安排两秋发种时间,避免农药污染
权衡农业生产与蚕桑生产的利弊关系,7月20日前后农田使用沙蚕毒素类农药是不可避免的。这就意味着早秋发种时间越早,危害越大。因此,考虑到蚕作安全,合理安排两秋蚕发种时间是关键。如果只从桑树生长角度考虑,早秋发种时间宜在7月25日前后,比现行的早秋发种时间提前7d左右。这样的早秋布局正好与7月20日前后的第2次治虫使用沙蚕毒素类农药相矛盾,不宜采用。通过对农田治虫的了解,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认为,早秋蚕不能提前,只能推迟,合理的两秋布局应为:早秋蚕发种时间在8月10日之后,饲养量为春蚕发种量的70%~80%;晚秋蚕发种时间在9月15日前后,饲养量为春蚕发种量的100%~110%。这样的布局既可协调好农田治虫只在7月20日前后用1次沙蚕毒素类农药,又可合理采养桑叶,提高桑叶质量,特别是有利于晚秋蚕品种的饲养和单产水平的提高。
3.3加大宣传力度,控制污染途径
根据沙蚕毒素类农药对养蚕生产的影响途径,在农业生产上,应加大用药方法和用药时间的宣传力度。县(市)蚕桑主管部门要积极与植保部门协调,确立蚕桑区农田治虫与养蚕安全两不误的“双赢”指导思想,号召镇村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宣传口径,再三强调蚕桑区只能在7月20日前后使用1次沙蚕毒素类农药,必须远离桑园80m以上,尽量减轻对桑叶的污染。在养蚕生产上,应加大桑园治虫时药水桶、取水源的管理宣传力度,教育广大蚕农增强防范意识。要提倡采用桑园治虫专用药水桶和治虫取用无毒水源,防止桑园治虫时因药水桶混用或误用虫杀手污染水,而造成桑叶带毒。
3.4其他辅助措施
合理安排两秋布局的前提是早秋蚕要养足,否则推迟晚秋蚕发种会起反作用。目前,早秋蚕发种量很少,几乎所有桑户都不养,影响了桑树的生长和桑叶质量的提高。晚秋蚕的产质量(包括9月初发种的只养1次秋蚕)取决于桑叶质量,而桑叶的质量也与早秋期的合理用叶关系很大。因此,发动蚕农多养早秋蚕,合理安排两秋布局,以多采用枝条下部叶促进顶端桑叶的生长。即使不养早秋蚕,秋季只养1次蚕,也要采用人工方法适当采去枝条下部叶。如果枝条下部叶不采掉,顶端桑叶的生长会受到抑制,留在枝条上的桑叶因叶龄长而老化,给晚秋蚕吃后易发生蚕病。应优化管理结构,适当推迟或增施秋季长条肥。对于只养1次秋蚕(9月初发种),要适当推迟秋季长条肥的施肥时间,让秋季桑叶的旺盛生长期与秋蚕用叶同步。对于饲养早、晚秋2次秋蚕,要在养足早秋蚕的基础上适当增施秋季长条肥,以增施肥料促桑叶增产。积极培育推广应用适用于秋季使用的蚕品种,提高抗性,增强蚕作安全。
4参考文献
[1] 梅克权,朱敏华.桑蚕农药危害与防治对策[J].广西蚕业,2004,41(1):41-42.
[2] 钱祥明.秋蚕饲养布局与农田治虫关联性探讨[J].江苏蚕业,2003,25(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