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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基本制度范文1
【关键词】珍视生命 食品安全 规章制度 管理 培训
人以“食”为天,饮食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关系党计民生。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关系着全校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是各级领导最重视的工作之一,也是社会、家长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还是广大教师、学生最关心的事情之一。
一、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向“制度”要安全
要建立学校食堂各种管理制度,首先要深入学习、掌握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它是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是制定食品安全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级各类规章制度的主要依据。它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同时,要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作为学校食堂,就要对加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学校负责,对教师和学生的饮食安全负责,就要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监督,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学校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各种管理制度。如学校食堂组织管理机构制度,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食品原料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饮用具洗涤、消毒制度,操作间冷热、生熟食品加工流程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档案建设及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应急演练制度等等。学校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督查,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项制度的正确执行和全面落实,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日常管理,向“管理”要安全
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学校在依法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外,首先要成立一个由学校法人、家长代表、社会公众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合理配置一名懂得法律法规、受过专业培训、会经营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次要配置适量从业人员,即从事食品原材料的采购、保管、加工、清洗消毒、记录建档等的工作人员。再次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配置便于操作、坚固、易清洗、通风利水的基础设施。
只有建立有效的管理链条,才能达到有效的管理效果,才能实现食品安全事故的零发生。要达到有效的管理效果,就要从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着手。科学的管理方法、严格的管理手段是食品安全的有力保障。
1、及时清理整顿。对操作间或库房要及时清理,有用的或无用的,耐久的或易变质的,过期的或有效的,该上架的上架,该归位的归位,该处理的处理。做到定位、定量、明确标志、摆放整齐、一目了然。解决一个“乱”字。
2、每餐清洁、消毒。包括对环境、物品、仪器、设备、实施的清洁消毒,还包括用餐器具的清洁消毒。做到时刻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个人卫生和设施器具的干净卫生。解决一个“脏”字。
3、坚持事不过夜。当天的事情当天处理完成,绝不推后。包括出入库记录,消毒、留样记录,废品剩渣处理、票据归档等。解决一个“拖”字。
4、加强督导检查。在要求工作人员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把规范操作变成自觉行为,并养成良好习惯的同时,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迫使每个工作人员加强自身的约束,克服不良习惯,摒弃工作随意性,从而提升工作人员素质,杜绝操作事故发生,保障食品安全。解决一个“差”字。
5、发扬团队精神。学校食堂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每个工作人员在按照日常分工,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应牢固树立集体意识。只有保持良好的操作习惯和行为规范,改善人际关系,加强团队意识,才能更好的发挥自我,更好的保证食品安全。解决一个“散”字。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向“人”要安全
学校食堂的安全管理,无外乎是对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场所和设施、加工过程的管理等几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人的管理。
1、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学校食堂安全管理人员具备:身体健康、有安全管理工作经历、合格的培训证必须明等。因为他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如采购进货、卫生、设施设备及餐具的清洗消毒、留样、加工过程、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餐厨垃圾处理、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等具有全面性和多样性,这就决定了他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食品安全的基本制度范文2
【关键词】经济法;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管理策略
一、现阶段食品安全的基本特点
在我国市场经济取得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市场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也不断完善。从理论上来讲,经济法隶属于社会本位法律体系,其在维持社会经济活动,约束社会经济主体,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目前经济体制下的食品安全却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1.市场自律性调节制度不健全
自由化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对于社会资源进行满足的同时,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但是我国目前的市场自律性调解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很多时候市场执行调节机制难以运行,使得社会资源分布呈现出不均匀的状态,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部分商人以经营劣质食品在市场中牟取暴利,使得消费者的利益遭受损失,形成正规产品严重滞销的局面。
2.食品商家社会责任意识缺乏
在政府相关干预力度不足的情况下,商家作为市场主体,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采用不法手段去生产,经营伪劣产品,对于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伤害。从长远角度来讲,这对于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是不利的,但是多数的经营者将注意力放在短期利益上,忽视自身作为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仍然无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着各种劣质产品的经营活动。
3.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
一方面,消费者对于自己购买的商品的具体信息不是很清楚,商品的知情权也难以实现,也就是说通过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保护的方式是行不通的;另外一方面,即使消费者发现食品存在诸多安全问题,很少与消费者会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多数情况下,只要商品进行了更换就可以了事,这样的消费者维权方式极大的纵容了不法行为。
二、经济法视角下的食品安全问题原因探析
从经济法视角下去探析食品安全问题形成的原因,将有利于我们更加深刻的去理解食品安全深层次的利益链条,这对于解决实际食品安全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讲,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析:其一,缺乏有效的经济法律制度约束,难以保证食品经营者做到自律。对于社会来讲,假冒伪劣的食品会对于人民的生命造成威胁,使得社会利益遭受损失。其二,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不全,治理手段不科学。目前我国虽然具备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但是其执行强度严重不足,有的甚至出现了权力寻租的现象,最终利益损失者还是老百姓。其三,食品市场失灵,市场信息出现了严重的不对称的情况。从理论上来讲,商品的价格是有质量好坏来决定的,在市场资源配置出现不均衡的情况下,消费者难以对于繁杂的信息作出辨别,使得各种食品欺诈行为不断出现。
三、如何保证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尤其在信息时代背景下,人们可以从各种渠道获得各种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为人民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是国家,社会,商家,消费者需要不断探析的话题。具体来讲,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政府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和控制
市场主体的自律体制难以起作用的情况下,就要依靠国家行政力量的宏观调控,以保证食品安全处于良好的管理和控制之中。具体来讲,政府机构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其一,树立正确的执政观念,明确自身在食品安全管理和控制工作中的身份,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法律依据;其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机制的建立,保证相关部门切实的将食品安全工作执行到位,避免出现有法不依的情况;其三,以岗位责任制度去确定区域食品安全职权,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的要求其进行整治,加大对于不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2.注重培养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现代化企业要想在未来得以生存和发展,就要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观念,争取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讲,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经营,安全销售的重要环节,其对于食品的安全性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其需要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其一,树立食品安全观念,保证严格控制生产环节,做到食品的安全性,将食品安全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其二,积极融入到食品安全管理和控制中去,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于假冒自身品牌的不法行为进行打击和追究,以法律手段去保护自己食品品牌的信誉;其三,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专门对于食品的安全性进行检验,保证销售出去的食品都是安全的,健康的。
3.高度关注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培养
从不良食品进入市场,从销售市场到消费者的环节中,看似消费者一直处于被动的地位,不仅仅难以行使自己的知情权,还导致自身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对此,我们应该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切身参与到食品安全维权活动中去。具体来讲:其一,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要做到心中有数,实现自我维权意识的不断觉醒;其二,一旦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在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其三,积极培养自己辨别伪劣产品的能力,避免因为图便宜而上当购买不良的食品。
四、结束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饮食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无论在何种时期,食品的安全性是最基本的要求。针对于目前我国食品市场混乱状态,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担心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使得原本正常的市场秩序变得混乱,还对于国民幸福感的提高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针对于目前食品安全的现状,积极探析出现各种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去解决问题,以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食品安全的基本制度范文3
[关键词]地沟油 食品安全 法律监管
一、 食品安全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食品安全法》第99条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品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高度物质享受的追求也越发凸显,社会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空前增强。然而近年来,我国屡屡发生“地沟油”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不仅严重影响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导致消费者对监管机构不信任和不满随之明显;严重影响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稳定,而且给相关行业带来难以估量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食品无小事,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因此,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的、彻底的、有效的法律监管刻不容缓,公众渴求的监管时代应该提前到来。
二、 从“地沟油”事件中看现有食品法律监管机制
(1)食品安全法律监管机制缺乏系统性、协调性
尽管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监管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为基本框架,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关司法解释为补充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法规虽然数目众多,也几乎涵盖了食品链的所有环节,但由于制定部门的级别不同、制定时间不同,导致整个食品安全法律冲突现象严重、体系缺乏统一协调性,笔者认为难以有效形成系统合力,此外《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以来,施行时间短暂,缺乏系统完善,由于执法部门的执法惯性,对新法适用难以策应。
(2)检验检测标准滞后
一方面我国食品安全的标准制定的时间早,已无法适应食品行业发展的新要求。大部分行业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都在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前,而随着我国食品行业的发展,过早的食品质量标准已不能涵盖新型的化学制剂,一些有毒有害食品可以顺畅地流入市场。如“地沟油”事件发生后,地沟油的检测方法确迟迟未出台。
另一方面国内食品的标准普遍低于国际标准。我国出口食品的安全标准一般严于国内食品的安全标准,截止到2010 年统计中国出口食品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基本与国际接轨。但国内的食品安全现状却不容乐观,因而在制定严格的出口食品质量标准和许可证制度的同时,还必须制定与国际市场相统一的内销产品质量标准与之相符。
三、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构想
(1)调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指国家安全行政管理机构为确保食品安全,对食品的生产、流通、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的法律制度。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从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合理分工、行业协会的作用发挥、全民食品安全教育等三方面来完善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最终建立一个科学的风险评价和食品安全评价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各负其责,各监管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能够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2)健全严格的问责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制。即对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行为时的考察制度,对不执行或乱执行的结果承担各种责任的追究制度。包括问责主体、问责客体、问责内容、问责程序、问责方式等几部分。
合理配置责任形式。《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违法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种责任形式,总体上偏重了政府处罚的行政责任,以民事责任手段强化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的规定偏少,而对刑事责任则只笼统地规定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因而,须对责任形式进行合理配置,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3)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优化检测体系
系统完善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不仅是监管部门的执法依据,更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行为的指引。在我国,一种食品通常会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四项标准,而四项标准通常又差距较大。对这些标准应进一步进行整合、改进,统一食品质量检验标准,从检验程序、检验方式等多个方面来优化整个检测体系,从而保障健康的消费市场。
参考文献:
[1]戚建刚.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模式之转型[J].法学研究,2011
[2]张奇志,邓欢英.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措施[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6
食品安全的基本制度范文4
关键词: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F203;D6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2-0184-02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无数人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问题。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以后,食品安全问题仍然频频出现,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不仅危害人们的健康,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且还影响到我国所生产食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出口。为了防治病虫害,有人使用有毒农药喷洒蔬菜,致使水果、蔬菜农药残留严重超标;为了提高生产产量,有人盲目使用激素;为了让猪的瘦肉出栏率提高,有人竟在饲料中掺上“瘦肉精”;为了使粉丝和面粉看起来白一些,有人胆敢把对身体有毒害的化学品“吊白块”掺进其中;为了赚取高额利润,有人把含有黄曲霉素的霉变陈大米抛光冒充新大米到市场上出售,食品安全问题种种乱象令人忧心忡忡。在我国,食品的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人民群众关心,政府也格外的关注。国家重大会议上多次强调指出,我们要加大行政监管的力度,切实把好食品安全关。自从食品安全法颁布、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之后,在国家层面,食品的安全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总是不那么尽人意,在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表现出“一头弱、一头强,一头热、一头凉”的状况,即食品产业弱、地方保护强,高层热、基层凉[1]问题的频繁出现,肯定有它内在的必然原因,食品安全问题也不例外。
1.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
纵观世界历史的发展,在推进工业化和市场化的过程中,任何国家都曾出现食品安全的问题。从我国产业和企业的发展阶段上看,食品安全问题源于不健全的企业行业自我约束机制,源于较低的企业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能力,以及较低的规范化、组织化、规模化生产[2]。从饮食结构与消费结构上来看,饮食结构、消费结构的转变,是食品安全的新问题产生点。
2.诚信机制缺失,安全意识薄弱
在我国,食品生产的总体水平不高。消费者和食品生产者是食品安全频发问题的两个方面。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缺失,致使很难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只有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了才会引起普遍关注。而矛盾的主要方面是食品生产者。生产者道德滑坡、诚信缺失,为了牟取不正当暴利不顾人民群众的健康,认为只要不出事就没问题,结果食品安全问题“此起彼伏”。
3.食品安全监管的配套机制不完善
一是我国现有的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一个市场经济体制从初步到成熟总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二是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缺乏配套机制。三是问责制实行不力,不能从切身利益上进行督促。这就是国内国外企业失信现象严重的主要原因[3]。
二、我国公安机关介入食品安全监管的现实意义
(一)公安机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最后防线
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即使我们行政机关就案办案,还是恶根难除。食品安全不是小事,它关系到千家万户,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犯罪,必须要有公安机关对食品安全案件进行严厉打击。人民民主的重要工具正是公安机关的性质所在,这是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4],是强力的体现。在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这个问题上公安机关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公安机关在我国政治体制中所占据的特殊位置,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需要的就是一个强力机关来保障其各个流程的安全[5]。
(二)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是有效的预防手段
发现、打击、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经成为了公安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行政工作倡导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因此,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就是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的最基本的要求。公安工作向来讲究朴实高效,有独特的打击犯罪能力,将之应用到食品安全问题查处中,这无疑是让强制性权力更好地发挥到为人民干实事中去。公安机关对于各类隐藏的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查处,对于震慑唯利是图的食品生产者,预防食品安全犯罪具有重要作用要想真正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不能仅仅依靠食药监部门的查处,更要遏制食品安全犯罪的发生,这是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中最基本的作用。
(三)公安机关介入是现行法制的基本要求
由于公安机关的职责范不断被盲目扩大,让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失去了原有的信赖,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而公安机关介入食品安全监管,却是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刑法》中明确规定了食品安全类的犯罪行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公安机关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职责,为了妥善履行公安机关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职责,公安部就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进行了明确分工,食品安全犯罪由治安部门管辖。自2013年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内部先后成立了食药环侦查大队、支队和总队,有效地打击了食品安全犯罪,重塑了公安“执法为民”的形象。
三、公安机关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尴尬
(一)呼声高,发现难的尴尬
食品安全是在社会上有着强烈的保障食品安全呼声。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但是,公安机关在其日常工作中却难以主动发现食品安全犯罪,绝大部分依赖于群众举报,还有一部分依赖于食药监部门的案件移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是获得群众线索的主要途径。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群众的积极性总体上较高,但是有的群众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公安机关的工作开展是不利的。同时,由于群众对违法犯罪的认识与辨别能力有限,公安机关获取的有效线索往往并不乐观。对于食药监部门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对现有的证据材料存在一个再认识的过程,案件来源极具依赖性。
(二)有规定,却无所适从的尴尬
《食品安全法》的新旧规定中,对相关制度对接不协调,使法律缺乏一定的稳定性,从而导致新法虽严,却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众人旁观的态势。而且,《食品安全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协调关系还处于停滞状态。不论新旧《食品安全法》都明确规定,危害食品安全行为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食品生产者、销售者的刑事责任,但对于食品安全犯罪的界定、犯罪主体和犯罪对象的界定,在规定犯罪和刑罚的《刑法》中都没有详细规范。这都导致了公安机关执行中无所适从的尴尬局面。
(三)有责任,但“外行”的尴尬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的主要监管单位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卫生行政机关。而现实是,因为公安机关是所有行政机关中的唯一暴力机关,可以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单位。但由于专业所限,不能且不会对食品进行安全检测,对食品安全标准把握不准,在食品安全标准的认定上主要依赖食药监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这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由公安机关“外行”管理的尴尬。
四、公安机关介入食品安全监管尴尬的制度原因
(一)监管制度“先天不足”
食品安全这个名词由于是近些年才兴起的,以往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问题没有相对完整的概念,所以在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认识上难免有不足之处,或是不重视、或是没有全面的认识。自从我们国家建立以来,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部门就极多,仅仅正式确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就由13个,部门如此之多,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的责任重复、管理脱节,还带来了相互扯皮、推诿等问题,极大地限制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正常监管,成为制约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桎梏。
(二)权责不明确
在我国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下,多头监管和重复监管的问题严重。哪里出产就由哪里负责检测,却淡化了具体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因为按部门分环节这样的体制会导致标准缺失和法律空白现象,还会导致监督管理的重复与滞后。这些其实最终导致执行标准难以统一,浪费行政执法资源。如出口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是出口目的国的标准,而在国内销售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是国内食品安全执行标准,两个标准之间的差距是存在的。这样就给了不法商贩以可乘之机,也给公安机关的查处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与挑战。既然不能加强跨地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那么,变重复交叉为专门负责制,在法律上确定管理机制[6],避免冲突。
(三)缺乏重视、宣传教育不到位
食品安全观念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较为欠缺,在日常生活中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大都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之后才会意识到。公安机关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现阶段也是处在一个摸索时期,各种情况的发生都在逐步地寻找着良好的解决方式。制度也正是需要这样的摸索才能走向成熟,在这样的态势下,公安机关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所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尤为重要,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都能够有意识的去关注食品安全,加强他们对食品安全的认知与识别。这样,会使公安机关减少工作量,可以及时处理隐藏的食品安全犯罪问题,使人民群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左袖阳.美国食品安全警察制度及借鉴[J].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学报,2013,(4).
[2] 刘畅.日本食品安全规制改革及启示[J].求索,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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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食品打假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Z].法律法规网.2002,(4).
食品安全的基本制度范文5
关键词: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后勤服务社会化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R15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7484(2011)10-0141-03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集体就餐的学校和学生人数不断增加;随着市场经济化进程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学校后勤服务亦逐步实现社会化。但随之而来的便是学校食物中毒和各种食源性疾患不断上升的报道。因此,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是当前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新的课题。为此,我们对全市八所学校的食品安全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对策供大家探讨:
1基本情况
参加调查的全市8所初中以上学校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6个,其中学校食堂9个,学校速食店(含咖啡厅馆、米线馆)10个,校门口供餐点(系指学校门口50米以内的校外供餐点)27个,食品从业人员136人。
2 食品安全现状分析
2.1 组织上不重视,制度上不落实
2.1.1 校方重视应试教育而轻视的是素质教育: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措施实施以后,学校更是借此口号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当成一种负担推向社会搞承包制,而对承包以后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却疏于管理,实行简单粗放的市场化。
2.1.2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调查显示8所学校的10个速食店中均未见到卫生管理制度,9个食堂中也只有4所学校有较为完善的卫生领导小组和卫生管理制度。且这些组织制度都是在学校食堂未实行承包改革以前由学校“一统”时期建立的。现在有的负责人或成员已经更换,但组织制度并未修改,有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如检查制度、奖惩制度在学校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以后,已基本流于形式,未得到真正有效的落实。
2.2 持证率低
8所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为66.1%(30/46),其中食堂88.8%(8/9),速食店70%(7/10),校门口供餐点22.2%(6/27);健康证持证率为53.7%(73/136),其中食堂77.7%(56/72),速食店50%(5/10),校门口供餐点22.2%(12/54)。
2.3 食品从业人员成分复杂,法制观念淡薄,难以管理
136名从业人员中,农民占63.9%(86),教职工家属占30.9%(42),职业炊事员占10.3%(14),无业人员占11.7%(16),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70.6%(96)。其中大部分人员对《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知之甚少,缺乏简单的安全常识,素质低下,很难管理。
2.4 经费上无保证,导致基本安全设施不完善
调查发现,在“四防一消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腐、食饮具及用具消毒)设施设备及使用中,无专用食饮具消毒设施的竟占到86%,而在有消毒设施的6家单位中,有2家也是消毒器已损坏未及时更换或维修。防尘设施不正常使用的(如玻璃窗损坏等)占28%,防蝇设施不齐全的占32%,防鼠设施不齐全的占64.4%。此外还有垃圾桶不加盖,排气扇不加网,灶台瓷砖损坏不补,洗刷池与洗菜池混用,墙壁不用防霉涂料,排烟罩不留排油沟等现象。
2.5 素质低下导致食品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主要表现在生熟刀具不分,容器无标记使用,食品用工具设备不定期清洗消毒,地面垃圾不入桶,下水管网不及时疏通,从业人员不着工作衣帽上岗,个人卫生不洁,经营熟食不用售货工具,加工间及餐厅用敌敌畏等禁用药物灭蝇等。
2.6 学校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薄弱
参与调查的9个食堂的建设进度远滞后于校舍改造。在建设食堂前,卫生部门未接到一所学校的食堂设计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报告,学校在这方面也基本上沿用了高、阔、简的传统模式,导致设计布局不合理,功能分配不完整,各工序不能严格按流程分开,必须的食品安全设施无法安装,落实卫生措施难度大,效果差。
2.7 速食店内有“三无”产品
即不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及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3对策探讨
针对调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供大家探讨:
3.1 对食品安全的直接管理
条件不成熟时,不能实行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不能搞承包制,将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简单地推向市场。任何情况下,学校均不应放弃对食品安全的直接管理。
3.2 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组织建设
建议由食品安全部门牵头,食品安全与教育部门联合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各学校应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3.3 经营者成分越复杂,食品安全质量越难以保障
建议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教育部门联合工商综合执法。公安部门对学校门口(特别是学校周围50米以内)的供餐点严格管理,最好取缔,并用行政手段制定相应规定下发,使学校食品安全范围相对固定,便于食品安全监督及事故处理。
3.4逐步改善食堂卫生经营条件
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应依法重点开展对学校食品安全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和指导,教育部门应配合食品安全部门将设计布局不合理的学校食堂列入校舍改造计划,学校应舍得投资,齐全相应的硬件设施,逐步改善食堂卫生经营条件。
3.5 进行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有计划地进行卫生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及体检合格,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常识后,持证上岗,从源头上做好预防。
3.6 对学校食品安全实行准入制
对“三无”(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坚决抵制流向学校,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的基本制度范文6
【关键词】食品安全; 安全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R136.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2)09-0013-02
1构建食品安全的现状
俗语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响群众的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是关系到我国经济是否能够健康发展的关键。如果不能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必然会影响到国家和政府在世界舞台的形象。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体系建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不规范的食品流通环节管理秩序。食品流通环节的管理秩序的不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相当多的食品经营企业都有小而乱的特点,导致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及其难,对食品的包装水平也很低下,有些小企业甚至不顾法律的规定使用未经检验的合格包装物;(2)一些小的企业在食品的收购、运输和存储过程,还存在滥用保鲜剂和防腐剂的问题;(3)一些经营者不顾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牟取利润,销售的产品是变质的产品或者假冒伪劣食品。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和校园周边甚至还有兜售无出厂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的假冒伪劣食品和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严重影响到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和生命安全。
1.2由于新技术、新资源应用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食品工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大量的新添加剂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的食品资源、新工艺等资源出现,加上酶制剂和现代生物技术等新技术的涌现,导致了能够直接应用在食品上的和间接与食品接触的人工化学物质不断增多。
1.3随着食品研发出现的新问题。食品安全科技在不断地发展,由传统工艺制造出来的食品也不断地被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发现有安全隐患问题,例如:油条中会有铝的残留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不被人知晓的,但是当检验结果出现时,不得不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消费者对能否迟到安全食品的信心。
2食品科学与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思考
2.1引入ISO22000标准帮助食品企业提高食品质量。 ISO22000标准在不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下,基于本标准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可以通过对其有效性的自我声明和来自组织的评定结果,向社会证实其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能力,持续、稳定地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终产品,满足顾客对食品安全要求;使组织将其食品安全要求与其经营目的有机地统一。因此ISO22000提供了一种帮助生产企业制定有效的食品安全制度,有效履行其主题的责任有着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基本构成,但是相对发达国家而言相当滞后。我国已经有企业、地方、行业和国家等不同等级的食品标准,总共的数目已经超过了前项之多,其中国家标准又可能分为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这样就使得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基础标准为本、产业标准和行为标准为辅,以检验的方法标准为主要依据的国家级食品标准体系。
2.2提高检测水平。当前我国的检测水平任然较低,不能满足大众对食品安全检验的需求。由于卫生部、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结是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机构主要分布的政府部门,这些部门的管理方式大同小异,这就是本来就缺少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捉襟见肘,比较严重地影响到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所能取得的震慑威力和监督能力。对于由于新技术、新资源应用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国较为先进的、灵敏的检测方法有多聚酶链反应、基因探针等法师已经被应用在食源性病原体的检验,但是这种检测还是主要用于研究单位,没有在食品安全上进行推广使用。因此提高检测水平对于构建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具有重大的意义。对于检测手段的选择可以依据分级原理进行。国家的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要进行广泛而全面的检测能力的掌握,对于地方检测机构和企业而言就要正对地方生产的食品或者企业的产品,统计其品种,正对这些产品的特性和长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检测能力的提升,各地部门不能轻视此事,每年要投入部门资金进行此项工作的研究。
2.3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进行食品安全的检验。 根据襄阳市的食品相关企业进行检验,可以从中看到中国当下普遍存在的产生食品安全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差。根据对襄阳市的3000余家的小作坊加工点和食品加工企业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到的数据结果是:襄阳市有5家大型食品加工厂家,主要生产大米、食用油和面粉等食品,生产设备比较完善,生产的条件也满足,而且都进行了生产功能的区分,还有良好的生产环境,各种生产场所也相当齐全;而28%的食品加工企业是中小型的食品加工企业,这些企业仅仅获得政府出台的食品安全法规的基本要求,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是管理基础相当薄弱,也没有建立科学的管理系统,另外还有60%的任然采用传统的以家庭生产为主要方式的小作坊,这些小作坊的工作条件差,生产工艺也很简单,为了降低成本,这些企业往往不重视食品安全。因此对于检测监督的人员而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检验标准,对于不合格的企业要发出警告或者惩罚,并且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
3小结
本文从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的不足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基于这些导致食品科学与安全管理体系很难构成的因素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了要通过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检验制度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毕竟食品安全问题紧靠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呼吁是不够,最主要的还是食品生产企业意识到食品安全制度的重要性,在引进规范的标准后就需要进行分级式地提高检测水平,从实际出发,统计自己需要的食品检测方法,然后进行引进相关技术,这样就可以保证在保证食品检验的基础上不会出现资源的浪费,从而构建成科学而合理的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