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调发展的现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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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调发展的现状

区域协调发展的现状范文1

[关键词] 发达国家和地区;区域协调发展;区域经济

[中图分类号] D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5)06-11-3

The Enlightenment and Experiences on Promoting Regional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European Union

Qin Changjiang

(Department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Party School of Henan Committee of CPC, Zhengzhou Henan 451000)

Abstract:Regional harmonious development is conducive to the optimization of spatial resources configuration, to changing the pattern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accomplishing rational distribution of regional economy, to narrowing the gap among regions, to realizing the common prosperity, and to creat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Lessons from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on promoting regional harmonious development, in our country it can be done from making clear strategic targets and planning, building multi-level regional development coordination system and legal system, well dealing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overnment and market in regional coordination and so on.

Keywords:developed countries and regions, regional harmonious development, regional economy

近年来,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我国政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大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然而,目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仍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特别是在经济新常态下,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研究,欧盟的经验能够为我国的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理性借鉴。

1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

1.1 推动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区域经济的合理布局

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区域之间在产业布局、产能布置、资源配置等方面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缺少统一规划,区域之间产业分工协作机制和体制不完善;传统行政区经济色彩浓厚,行政干预严重,阻碍了生产要素和资源在各区域之间的自由流动,交易成本居高不下,部分产业产能严重过剩,区域内优势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并且带来巨大的资源浪费,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空间资源的配置不够合理,其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区域发展不协调和区域政策滞后。近年来,在东部经济产业升级和中西部产业承接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整体性的战略规划和协调,忽视本地区实际,盲目照搬经济发展经验和模式,造成区域间的产业同化现象严重,低水平重复建设突出。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和体制机制,有助于在我国整个国土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发展均衡的区域经济体系。

1.2 改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经济运行提供新动力

经济新常态下,中央政府创新了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调整了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到中高速,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必须寻找新的动力,以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区域协调发展追求的不是区域经济总量的简单增长,而是在保证增长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区域的经济结构优化、民生得以改善、环境更加美好、社会更加公平和谐等科学的发展理念。这对于我国经济发展转变而言,可谓恰逢其时,在传统经济动力逐渐疲软的形势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在政策层面提供指导,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新的经济增长极。珠三角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长江流域经济带、中原经济区构成我国区域发展的传统着力点,而国家最近陆续实施的上海自贸区、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协调发展新战略,都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和动力源。

1.3 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创建和谐社会目标

与我国的地理地势“西高东低”完全相反,全国区域经济地图呈现明显的“东高西低”,西部地区明显落后于东部地区和沿海地区。同时我国还存在大量的连片特困地区,这些地区生产条件恶劣、经济发展乏力,亟须国家政策性支持,需要通过上层推动减少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只有通过政策支持,发挥地方优势,才能让欠发达地区经济尽快发展起来,群众生活不断好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创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区域间发展失衡势必减缓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只有落实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才能有力地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2 欧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做法与经验

2.1 明确的政策目标和区域发展战略规划

由于欧盟内部的各国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为了提升欧盟的整体实力,欧盟采取了相当多的区域协调政策。欧盟区域协调政策的第一个特点就是确定明确的政策目标,根据欧盟内部不同的区域状况,将欧盟整体划分为七大类区域,针对不同类型的区域采取不同的区域政策,并进行严格的战略规划,通过规划安排资金和项目,并且将这种做法形成制度。到目前为止,欧盟先后实施了1994-1999年的“六年规划”、2000-2006年的“七年规划”和2007-2013年的“七年支出计划”[1]。

2.2 多层次的区域政策协调体系

欧盟为了保证其区域政策得以有效贯彻落实,构建了“多层次的区域政策协调体系”[2]。所谓多层次,是在纵向上形成了超国家、国家、次国家、地方等多个层次的区域协调体系,并通过体制机制的完善实现了各个层次之间信息和利益的平衡。在超国家层面,除了有欧盟委员会、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等三个重要机构,还针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问题设置了专门的职能机构和顾问机构;在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有欧盟各个国家内部的区域协调机构及大量的区域和地方性政府,它们之间通过不同的渠道建立广泛的联系和紧密的合作,不仅在欧盟总部有派出的协调机构,而且彼此之间组成不同类型的区域间协调组织,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横向上设立了众多的区域协调组织,不仅仅是政府的独角戏,更是公共部门、私营机构和第三部门组成的协力关系,包括区域间的组织、银行、利益团体、政策联盟、媒体等。

2.3 及时有效的区域协调法律体系

欧盟从最初的自由贸易一体化开始,就非常重视制度性一体化建设,在欧盟一体化过程的每个阶段都制定相关法律,通过法律的形式要求成员国实施一致的对外政策,同时对欧盟内部的合作提供制度保障。欧盟的最初设立是为了促进欧洲的经济一体化发展,所以欧盟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更是不遗余力地通过颁布各种法律巩固谈判结果。其中,《巴黎条约》《罗马条约》《单一欧洲法案》《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等条约的逐步建立,也是欧盟逐步迈向完全的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并在此过程中对各种经济政策通过超国家机构进行统一规划部署和协调实施。

2.4 完备灵活的区域发展金融工具

欧盟区域政策之所以能够得以贯彻落实,离不开其完备灵活的区域政策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基金工具和贷款工具两个方面。其一,基金工具方面:一是结构基金,由各成员国按照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定比例缴纳,并纳入欧盟财政预算统一管理,近年来其额度一直占欧盟总预算的1/3。结构基金中1/4用于缩小地区差距、支持工业地区的发展;二是聚合基金,该基金覆盖的国家主要是人均GDP低于欧盟均值90%的成员国,用于这些国家的环境保护和跨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是欧盟团结基金,主要用于成员国的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四是预备接纳基金,专门针对准备加入欧盟但尚未被正式接纳的国家。其二,在贷款工具方面,主要措施是通过成立欧洲投资银行,为欧洲经济一体化提供资金支持。欧洲投资银行成立之初就把支持落后地区经济发展,促进欧洲经济和社会的融合作为其优先考虑的重要目标,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多边优惠贷款提供者。正是借助于以上金融工具的组合使用,欧盟有效地实施了区域协调政策,扶持了落后地区的发展,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

2.5 规范科学的区域协调运行机制

规范的运作机制、完善的工序流程构成了欧盟区域政策的一大亮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通过强有力的立法,明确规定欧盟的预算收入和支出的范围、用途,为区域发展基金的筹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为了避免区域政策影响竞争公平,欧盟制定了严格的区域援助规制。三是严格的项目报批程序,每个欲申请资助项目的国家或地区都要提交一份申请计划,对所需资助的理由进行充分论证。四是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每项区域援助计划需要经过区域总司、欧盟专门委员会、欧盟理事会、欧盟会议等多个机构的论证和批准,最后由欧盟委员会执行。决策、执行和监督进行了有效的分工和相互制约,形成合理的治理结构。

3 对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启示

通过与欧盟的区域政策比较,可以发现我国区域政策在发展目标、法律基础、组织结构、政策工具、区域发展理念、监督和评估机制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3.1 坚持全国统筹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制定要坚持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大、人口多,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件差异大,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区域协调政策不能够一刀切,全国一个标准。而应该根据地区之间的实际条件和现状,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坚持合理分工、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进而提高区域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要注意全国区域政策的统筹性,在主体功能区的制定上,要考虑国家整体意志,考虑国际竞争形势,把握国家战略方向和执行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的前提。

3.2 制定合理可行的区域协调发展规划

首先,制定的发展规划要符合当地实际。确定区域发展规划,必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本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体现出明显的独特性和唯一性,避免重复雷同和资源浪费。其次,增强区域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有力的保障体系,加强区域规划和政策的评估,把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评价和干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协调促进作用。

3.3 立足主体功能区战略,精细化区域发展目标

目前我国主体功能区虽然确定了,但是在国家层面的规划下地方层面的细化做得不到位,同时主体功能区的落实措施和执行方法不到位。下一步的重点工作,首先应该放在完善区域协调发展衡量标准体系的设计上。在现有的衡量区域协调发展的标准基础上,考虑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体系相衔接,提升其全面性、分阶段性和计量性;其次,增强区域政策精准性和整体性,进一步把握好不同地区区域规划间的整体联系;再次,更加注重政策组合和空间优化,在细化区域政策的空间尺度的过程中。

3.4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构建促发展长效机制

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缺乏全国性的法律法规,管理机构上存在部门的碎片化现象,决策体系、管理体系和利益协调机制等不健全。首先,要加强相关立法,特别是全国性的立法;其次,成立权威的全国统一的协调机构,专门负责区域协调发展事宜;第三,健全横向协调与合作机制,区域间协商制度和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第四,完善监督机制,对区域发展进行跟踪评估与监督检查,确保相关法规、政策文件、规划方案等得到有效落实。第五,加强区域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推动行政区和经济区融合,促进资源要素在跨行政区范围调动、配置和流动。

3.5 正确处理区域发展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也是区域协调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我国目前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存在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过度干预区域内的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结果导致区域内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或无效率,甚至使区域间的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因此,各地政府应切实转变职能,发挥政府在统筹规划、宏观调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而不是直接干预区域内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加强立法工作,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从宏观层面制定区域发展规划,发挥协调功能,为跨区域的交流协作搭建平台;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开展经济活动;提高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保障和改进民生等。

参考文献:

区域协调发展的现状范文2

[关键词] 城市群 都市经济圈 协调发展法

一、长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机制的现状及问题

城市群是在具有发达的交通条件的特定区域内,由一个或几个大型或特大型中心城市率领的若干个不同等级、不同规模的城市构成的城市群体。长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长三角)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早在1976年法国学者戈特曼的《世界上的城市群体系》一文中就将其列为世界六大城市群(纽约、北美五大湖、东京、巴黎、伦敦、长三角)之一。但这只是从地理、人口等方面的评价,事实上长三角城市群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仍远落后于其他五大城市群。近年来我国逐渐认识到城市群建设的重要性,党的“十七大”报告及“十一五”规划纲要均明确指出:要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2008年,国务院更是专门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把长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国家政策层面已明确长三角城市群的建设发展规划,但城市群的建设涉及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必然需要国家、城市群、城市、产业等多层面的协调与合作,因此协调机制的建立是城市群建设发展的一个首要问题。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具体的长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制度,仅在政策性文件中提及原则性的指导意见。实践中,长三角城市群虽已形成一套多元化的协调机制,即副省(市)长级别、城市市长级别和各城市政府部门级别的多种协调会。但这种自发“倡导”或称“联谊”的磋商模式缺乏效率,无法达到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要求。

城市群的建设发展是一个长期复杂过程,需要协调多方利益关系。我国现今的行政区划模式,城市首先是省(直辖市)的组成单位,然后才是城市群中的成员,一种是上下级的行政隶属关系,一种是平等的合作关系,两种身份利益产生冲突的情况下必然优先满足前者。这就导致城市群内部各城市之间出现一堵看不见的墙,阻碍经济自由交流。因此要实现各方利益的均衡发展,必须建立相对稳定和强有力的协调制度,只有法律的稳定性和强制性才能满足这一要求,因此须尽快将长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政策通过立法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强制执行。

二、国外城市群协调发展法制的经验借鉴

综观世界各大城市群发展的经验,城市群的协调发展离不开法律的建设和支持。各国城市群协调发展法制在立法结构上主要由纵向调控法律制度、横向合作法律制度和特别区域促进法律制度三部分构成;立法内容上主要包括城市群开发建设、协调机构、产业政策、公共服务制度等方面。具体而言,以下几个方面可供我国借鉴。

第一,世界级城市群所在国家大都制定了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基本法。这种基本法又分为两种立法模式。其一为制定综合的国土开发法,在其中规定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制度。如日本的《国土综合开发法》、法国的《领土整治与开发指导法》、英国的《城乡规划法》等。其二为制定专门的区域协调发展法,如美国的《示范城市和大都市发展法》、德国的《改善区域经济结构(共同任务)法》等。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在《国土综合开发法》的基础上,2003年又实施了一部《构造改革特别区域法》,也是专门的区域协调发展法,可见两种立法模式在日本并存。在这些基本法中一般均对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基本任务、组织、管理进行界定,作为编制城市群建设和发展规划的依据,并在实施中制定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作为保障。

第二,一些世界级城市群所在的国家或地区还制定了某个特定区域协调发展的专门法律。这些特定区域有些是经济发达的城市群,有些是经济欠发达的贫困地区。如日本的《首都圈整治法》、英国的《新城法》、《内城法》、法国的《巴黎大区总体规划》(议会通过的法律文件)等。这类法律往往是城市群协调发展最重要的制度保障,规定了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各项制度,内容广泛而具体,是城市群协调发展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第三,很多国家都建立了专门的城市群协调管理机构。如法国的巴黎城市群建立了“地区整顿委员会”,英国的伦敦城市群则创建了“大伦敦管理局”,北美五大湖区城市群也成立了“五湖联盟”等。这些机构都是依法设立的专门性独立机构,就城市群内部的开发建设、产业竞争、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重大问题协调各方利益,确保各方实现共赢,促进城市群整体经济的发展。

三、长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法制的构建

长三角城市群的协调发展机制亟待法制化,可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构建长三角城市群乃至整个中国城市群协调发展普适性的法制体系。

首先,完善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法律,虽然我国已制定《国土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等国土开发建设方面的基本法,但在这些法律中没有体现区域(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任务、组织、管理等基本制度,应尽快修改补充。在条件成熟时,制定专门的“区域(或城市群)协调发展法”,将更加有利于城市群的发展。

其次,尽快出台《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纲要》,并在此基础上由国务院制定“长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条例”,将长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各方面具体制度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其中应当包含协调机构、议事规程、权利义务、成果分享、责任承担等核心制度。

最后,依法成立“长三角城市群管理委员会”。该组织应属独立的专门性政府机构,而不能下挂于国家某个部委。我国早已有类似区域协调机构,如“西部办”、“中部办”等,但均属国家发改委的内设机构,导致有名无实,效果不明显。该机构应由一名国务委员(以上)负责,各部委、城市群内各省市主要负责人兼任成员,下设专门机构,有独立的工作人员和经费来源,对长三角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项具体事务进行协调管理。

区域协调发展的现状范文3

一、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宏观调控的作用

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是要靠市场经济的运作,通过市场机制进行基础性的调节,使各运行机构效率得到提升。宏观调控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处于整合的角色,是对市场机制的再次调节,主要目的是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公平性。对于经济发展来说,资源配置可按照市场运行规律自行调节,但是,如果仅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会造成资源的严重失衡,导致区域间发展差距扩大,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而且,无法达到国家集中开发区域的任务,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在调控过程中,如果政府不遵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一味的追求公平和资源平衡配置,也会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资源的利用效率。同理,如果只是追求发展的速度和效率,忽略资源的平衡配置,也会导致区域发展差距的不断扩大,进而引发各种社会问题,不利于整体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在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域内,政府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作用,运用各种手段,两方面共同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问题,达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从而达到社会的相对公平,实现相对的共同富裕目标。

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通过必要的宏观调控是十分重要的,但必须要认清二者的互补关系,共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方面是遵行市场机制的运行规律,一方面是积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对区域内相对薄弱地区进行帮扶,使区域内资源配置达到均衡,逐步缩小区域差距,使区域内经济能够整体快速提升。

二、宏观调控在区域经济中运行模式

1.区域经济中宏观调控对象

区域从概念上说相对比较模糊,现阶段我国主要以行政管理为基础的区域,如省级经济区域。而对于区域经济中宏观调控对象来说,应该是全国内的经济区域。一方面,从我国国家性质来定,在经济决策中,政府占据决定权。以省级为经济区域与行政划分相对符合,在调控中具有集中优势;另一方面,是由我国财政体制所决定,各省级政府都有一定财政支配权,使省级政府具有很强的调控能力,对于区域经济发展能够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最后,省级经济区有很完整的基础设施和经济规模。

2.区域经济中宏观调控主体。

区域经济的宏观调控主体,在我国基本上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中央政府,而是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宏观调控中,中央政府作为主导地位,地方政府是区域经济宏观调控中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实际的执行者。这主要是由于中央政府相对于地方政府具有更高的权威性,从资源和政策上都能给与区域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源,这是地方政府所不可匹配的。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地方政府要在与中央政府的区域宏观调控的前提下,积极完成地方应尽的权责,从而才能达到宏观调控的效果最大化。但实际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局部利益,与中央方针相违背,在宏观调控中,地方政府即是执行者,又是被调控者,所以,必须重新对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宏观调控中的角色定位。

3.区域经济中宏观调控目标。

区域经济中宏观调控目标与整体的宏观调控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保证经济的平稳增长,保证公众分配的公平性,促进就业达到共同富裕。但从区域经济宏观调控来说,它直接所要达到的目标,是实现是协调区域分工与协作配合,达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区域分工与协作配合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也是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是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安排的主要根据。在我国近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很多区域产业结构雷同,区域内分工不明晰,区域经济保护严重等问题,这些都造成了资源的重复浪费,不利于区域经济的长久发展。只有通过实际考察分析,确定各区域所具有的优势,明确在整体分工中所处于的位置和作用,才能突出区域特色,提升发展速度,达到区域资源的宏观配置效益,实现经济的协调发展。

4.区域经济中宏观调控手段

对于区域经济宏观调控手段,主要以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等经济杠杆来调控,能够直接影响经济主体,并直接作用于宏观调控的对象,达到宏观调控目标。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通过开设调整财政、金融政策,并开展产业规划,已经能够很好地做好宏观调控工作。其中,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将产生重要的作用,而规划的制定,主要隐居区域经济现状及其未来发展趋势来定,并辅助于政策手段加以实现。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盲目开发、重复浪费等一系列问题,给区域统筹发展带来很多问题。因此,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要对各区域的经济、社会、自然等各方面进行系统、科学、全面的考察研究,使各区域产业发展规划不仅满足与本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也满足与整体经济发展规划,使每个区域都有自身的定位于功能,使生产力得到最优化,推动各区域协调有序共进。

三、提高区域协调发展的宏观调控策略

1.各种调控手段共同推进。

区域协调发展的宏观调控,需要各方面的支持,不仅包括国家的产业结构规划,还有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等多种调控手段的结合,达成一个调控体系,才能使调控效果更为明显和有效。

2.协调互动共同发展。

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各区域协调互动,充分发挥政府在区域宏观调控的职能,统筹各区域协调发展,打破区域间的壁垒,是市场统一建设,建立市场合作、互助、扶持机制,实现区域发展资源的优化配置。

区域协调发展的现状范文4

【关键词】基层干部;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基层干部所在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基层干部只有加大统筹协调的力度,缩小各地的发展差距,才能实现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为此,在坚持统筹兼顾之时,必须强化基层干部城乡统筹意识,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并以此产生长效机制。

一、强化基层干部全面统筹理念,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统筹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进行科学的战略设计,并制定和执行相关的政策措施。

1、树立丰富的社会保障统筹理念。社会保障理念的出现,是为了确保社会安全,是为了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与安全。科学发展观的实施与实现,基本目标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科学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的发展,应该是多功能的、全方位的发展模式,而不是单足的发展模式。基层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可通过老弱病残孕等的生活保障、对生活设施的提供以提升科学发展而凸显出来,这本身即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地道的科学发展观。

而且这种社会保障的实施,是应对所有的关于社会保障的持续有效进行,即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前提之下,要着力于提高相应的生活水准,以确保弱势群体的生活之需,这才是我们真正意义上的统筹兼顾,这才合乎社会主义的本质与目标。同时针对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科学应对:即在科学应对的前提之下,也要有相应的科学应对之策,因为我们的社会结构模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2、展扶贫帮困,扶助贫困群体。基层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期间一个很大的方面,即要不断地实现对贫困群体生活上的关照,并在生活方面予以倾斜。在我们看来,贫困群体的贫困不是科学发展观的内蕴。为此,我们只有在科学发展的基础之上,不断调整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改变贫困地区的生产环境与生产条件,以改善贫困群体的生产条件而改善贫困群体的生活现状。当然,改善贫困还有一个基本的条件,即通过提升劳动者的素养,以方便贫困劳动者适应多样化的劳动需求,增强致富的各种途径。再次,还要进一步改善下岗职工的生活条件,预防城市贫困人口的上升,以实现我们所说的城市人口的财富的增长,实现脱困,进而实现科学发展。

3、坚持多管齐下,促进社会就业。要保持投入、消费、出口的持续增长,使经济增长保持一定水平,特别是后发地区,必须实现更高的增长率,才能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就业机会的创新是必不可少的。因之,我们充分调动各阶层、各方面的生产积极性,努力开创就业门路,最大限度创造与创新就业机会。要尽可能地调动积极性,使就业门路广开。

如是,要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创造性,将就业机会最大限度地落实。在我们的基业机会的落实中,要注重第三产业的就业成分,使之成为就业的主战场,注重非公有制经济对就业市场的影响,如是则能真正实现我们所说充分就业。同时,还要注重民间组织、中小企业等能吸纳转移劳动力的需求,不断推动就业就会的获得,最大限度地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与创造性。

4、建设学习型社会,提高国民素质。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政府应在教育资金的投入方面加大力度,以促使国民素质的全面提高。基层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的投入要用在刀刃上,如此方能实现我们所说的民本,实现科学发展。基层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之时,要以积极的态势对待教育,要以义务教育为主,对百姓实施以提升国民素质为主的义务教育。只有国民素质提高了,才能有效实施科学发展观,将科学发展观践行下去。基层干部关于科学发展的践行,不是简单地基层干部本身的事情,同时也是关涉到所有国民的问题,也是基层干部关于农民工的基本问题。然而,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农民的素养关涉到科学发展的基本问题,因之,教育的问题必然要提上日程。要将教育落实到位,进一步增强教育的基本经费,使之在教育的经费上向基层倾斜。同时对民办教育也要同等对待,民办教育也是提升国民素养非常重要的一环。只有提升教育水平,才能有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升华机制的实施与落实到位。

5、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大收入调节力度,防止各阶层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消除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所引起的社会不公现象,要对百姓积极倡导科学理性,使之在科学的氛围之中产生关于科学理想以求得人之内心世界的和谐,避免因非科学的东西主宰自己的理性而失去内息世界的和谐。因之,在科学精神的关爱之下,使人之内心世界处于和谐之境地。同时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与研究,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不断得以升华,用积极、健康地价值观主导人之内心世界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同时,还要注重以伦理道德的方式主宰人际和谐,同时还注重以法律的外在形式打击犯罪、催生和谐。

二、强化基层干部区域统筹观念,推进区域内外互补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呈现出由南往北、由东到西,再向中部推进的格局。

纵向对比,各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横向对比,在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区域之间发展不协调性非常突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理性运筹区域协调发展这盘棋,必须要转换思路,协调发展;经济增长也应该要向质量、效益和科技方面转换;要打破区域垄断,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实现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和产业转移转换。可见,推进区域内外互补协调发展是基层干部科学发展观实践升华机制的内在要素,

其一,区域协调发展的理念必不可少,在区域协调的基础之上,要发展优势产业。在践行科学发展模式之时,要注意科学发展的模式与态势,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科学发展的模式,注重因势、因时、因地发展优势产业。注重环境的承载能力与发展之潜力,进行重点定位、重点支持、重点突出,直面科学发展、践行科学发展,不断推行科学发展之路。在区域发展的问题之上,要优势突出、重点突出、不断实现科学发展、科学规划。将区域协调这篇文章做大做强,如此,方能实现我们所说的区域协调,实现科学发展,走践行科学发展之路。

其次,区域协调发展还要关注市场的联动,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调配资源,使之能得以合理的运用,使商品的调配达到合理、自由的优化配置,使商品得以充分的运用,服务得以充分的展示。如是,则能顺利实现我们说的区域协调,加快科学发展的步伐。

在科学发展之路上,创新并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非常必要。在以往机制之中,各基层领导、基层单位均是各自为政,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谓是泾渭分明,不利于科学发展。实践科学发展机制之时,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科学机制的创新,有必要进一步认识科学发展态势,那么就必然要进行体制、机制创新。

各地区均要打破壁垒,实施交流与合作,基层地区均要实施基层帮扶机制,并在基层帮扶的基础之上实施交流与合作,如此,方能实现区域内部、区域之间的交流与发展,从而推进区域之间的深入发展。在提升实践转化机制的同时,还有必要进一步实施对老、少、边、穷地区的协调发展,并对这些地区实施区域政策倾斜、资金倾斜。因为只有这些区域发展了,才能催生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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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牛志伟.构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J].军队政工理论研究,2008(6).

[3]高鹏.着力构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研究与实践[J].研究,2010(5).

[4]李智勇.关于构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思考[J].党史博览,2009(12).

区域协调发展的现状范文5

关键词:河北省;京津冀协同发展;现状;问题

一、区域协同发展的背景

关于区域协同发展的研究,国内外尚没有建立起一个完整、公认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框架。涉及到区域协同发展的研究多从产业与区域经济协同、集群与区域经济协同,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协同发展等一系列的角度进行研究。区域协调发展是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理论界提出的解决区域发展差异问题的新概念。但是,究竟什么是协同发展,却很少有人进行科学的界定,多数情况下,对于协同发展只是一种模糊的理解。

从现有的区域协同发展的研究看,学者们大多数将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认为是区域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开放,共同发展,且区域之间差距缩小并保持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是区域协同发展是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等诸因素的协调发展。如陈耀(2006)从区域协调发展目标的角度认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是实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使居住在不同区域的人民都能享受到大致相同的公共服务,分享国家快速发展带来的成果和实惠。

我们认为,协同发展与均衡发展所强调的缩小差距相比,协同发展强调区域主体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动态过程,体现为区域竞合从无序走向有序的共赢,过程协同是发展的手段,发展是协同的目的。

二、河北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的背景及意义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其核心是京津冀三地作为一个整体协同发展,调整优化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构建现代化交通网络系统,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推进产业升级转移,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快市场一体化进程,打造现代化新型“大首都圈”,努力形成京津冀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

京津冀地区是二十一世纪中国的重要经济增长点,是推动全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京津冀协同发展已确定为国家发展战略。

从协同发展背景看,北京市、天津市拥有丰富的科技、文化和教育资源,但是也都面临着人口过度聚集、交通拥堵、空气污染严重等“大城市病”。进入新世纪,北京虽然开始弱化经济中心功能,但目前仍集聚有一批有重要影响的产业,依然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交通、金融、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和企业总部集聚中心。天津虽然着力打造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力图提升其功能地位和产业层次,在京津冀乃至中国北方经济发展中发挥龙头作用,但目前仍集聚有大量的中低端加工制造业和原材料工业。因此京津冀协同发展无论是对北京还是天津、河北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河北省全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步伐,实现绿色崛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有利于发展交通网络

与京津实现交通设施的全面对接,打造京津冀“一小时经济圈”,从而带动物流、金融等相关产业及人才的发展与转移,缩小与京津的贫富差距,缓解边缘化问题。

2.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

通过京津冀三地综合治理,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有利于实现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通过承接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协同发展中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在转型升级中实现绿色崛起。

4.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必将促进河北省人口的快速聚集,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程。

三、河北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现状

河北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受三地需求与利益共享、三地区域发展程度、三地政府的支持和管理以及同周边保定、衡水、沧州如何协调等因素的限制。因此要针对以上影响因素,比较分析河北省的发展现状及问题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中,河北省的动力最大,将全面承接京津产业和人口转移。作为河北省省会的石家庄总面积1.58万平方公里,截止到2014年底,生产总值突破5000亿,全部财政收入超过680亿,自我发展能力在不断地提升。2014年9月,国务院批复了石家庄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和石家庄国家级综合保税区的项目。城区面积由原来的469平方公里扩大到了2206平方公里。这些重要的举措,都为加快推进区域合作,更好地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和产业的协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河北省在交通基础设施,与京津产业对接、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一定进展。按照中央提出的“三个领域率先突破”的要求,积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京津产业项目对接,大力优化生态环境,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1.多项产业项目对接成功

河北省积极与北京、天津及驻京央企进行产业对接,在交通、能源、教育、医疗、旅游、金融、科技等方面引进了一批项目。石家庄、涿州、保定等地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截止到去年年底仅石家庄市就有京津协同发展产业项目103项,总投资1508.4 亿元。在产业项目对接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2.科技创新合作良性互动

在科技创新合作中,与京津形成了良性的交流互动。面向京津的科技创新和成果交易平台建设等取得了初步成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京津部分科研院所等多家家工作机构入住河北。科技部火炬中心、北京市科委、中关村产权交易所也与之开展了深层次的战略合作。

为促进科技成果在河北省孵化、转化、产业化,打造区域经济合作和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与北大、清华、南开等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形成了研发在京津、生产在河北的良性互动。

3.生态环境保护初见成效

在生态环保上也取得明显成效,大气污染治理的防治工作中全力做好压煤、抑尘、控车、迁企、减排六项工作并完成“十二五”的节能减排目标。

四、面临的问题

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同样也面临着一定问题和挑战。

1.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

河北省虽然靠近北京,但是长期以来更多的是服务于北京和天津,省内城市发展不均衡。例如唐山、沧州和保定,近年发展的很快,但省会石家庄在各方面都比较滞后。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涉及河北最多的是环京的保定、廊坊,或者沿海的唐山。体量上和经济总量上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很尴尬,被边缘化问题也很突出,河北省城市发展需要进一步将其省会建设。

2.转型升级和生态治理矛盾突出

河北省资源消耗型、投资拉动型增长模式尚未改变,从产业结构看,一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程度较低,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二产原材料和初级产品比重大,精深加工、高附加值、整机整车产品少,特色产业链不长,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仍然偏低;三产还是以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为主,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高端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

由此可以看出,河北省仍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比重较大,生态环境治理压力较重,面临着调整结构和治理大气污染的双重压力。在一定时期内,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的矛盾、结构调整与社会稳定的矛盾、老产业退出和新产业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

3.对外开放和市场化程度较低

河北省开放水平仍然偏低,与周边省相比,利用外资的总量仍明显偏低,除此之外,区域内部分工、错位发展、协同联动的局面也尚未形成。但在市场环节,由于省民营企业的影响力不够,在促进与京津之间的产业合作中尚不能发挥主导作用,依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推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基础十分薄弱,市场化程度也很低。

4.机制体制不健全

但在思想观念上与沿海先进城市相比差距较大,创新意识不强,开放思维不够,制约了全市在更高层次、更高领域上的开放合作,导致体制机制与政策领域还存在一些不利于协同发展的障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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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薄文广,陈飞.京津冀协同发展:挑战与困境[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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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覃成林.论区际经济关系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J].经济纵横,1996(01).

区域协调发展的现状范文6

关键词: 区域协调区域一体化大喀什“一市两县”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以城市群/城镇群为载体的区域协调发展日益受到重视,整合与优化资源、促进区域整体发展已成为国家和地方的重要战略。本文通过总结珠三角区域一体化的规划经验,以新疆喀什地区“一市两县”(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协调发展规划为例,在区域一体化的视角下分析西北部欠发达地区城镇协调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1 珠三角地区区域协调发展

近年来,东部沿海地区通过开放促进经济一体化发展,并通过规划引导区域内城市协调发展,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其中珠三角已形成比较系统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思路与方法。

新时期珠三角面临产业同质、环境污染、城乡失衡等突出问题,在区域发展“量的扩张”完成以后,亟需通过区域一体化实现发展“质的提升”。为此,国家颁布并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明确提出推进珠三角区域一体化。为落实《纲要》要求,广东省围绕产业布局、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五大支撑体系分别编制了一体化规划。其中,产业要求通过优化产业分工和区域布局,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资源高效配置的区域产业发展格局;空间规划要求通过建设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城市群,整合空间资源提升区域城市竞争力;生态环保要求强化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共治,构筑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环境质量;公共服务要求加强十类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配置优化,实现服务均等化、保障制度化等目标;基础设施要求优化交通、能源等设施布局与对接,实现区域设施的共建共享。

目前珠三角产业经济已高度发达、城镇群连绵发展,一体化战略较好地回应了区域转型发展的迫切需求。珠三角的实践经验能否给我国西北部欠发达地区的城镇协调发展一些启示?在不同的区域发展背景下,西北城镇应如何把握关键问题,借鉴珠三角经验,制定合理的协调策略以响应区域发展需求?

2 西北城镇协调发展研究

本节以新疆喀什“一市两县”协调发展规划为例,探索西北城镇协调发展的思路与策略。

2.1 新疆喀什“一市两县”基本情况

新疆喀什“一市两县”是指位于喀什地区的喀什市(一市)、与喀什市相邻的疏附县和疏勒县(两县)。喀什市是喀什地区的中心城市,相对发达;疏附县是以农业为主导的城镇,疏勒县是新兴的工业化城镇。根据国家和新疆的战略部署,南疆三地州要打造“大喀什”经济圈,喀什要成为全疆副中心城市。联合喀什市和周边疏附、疏勒两县协调发展,能有效扩大城市的经济规模、成长空间和设施容量,响应构建全疆副中心城市的发展需求。

2.2协调发展思路

在协调发展的思路上,珠三角面临工业化后期发展难以为继,今后的发展重点是“优化提升”;喀什除面临一般欠发达地区存在的载体容量不足、规模不够等问题外,更要考虑严峻的资源制约和生态脆弱等核心问题,首先应通过区域一体化实现“优化提升”,对关键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夯实发展基础,其次才是做大总量。在发展的基本取向上,珠三角和喀什有部分相似之处。

规划按照“问题诊断——统筹完善——协调提升”的方法进行研究分析。首先,针对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四个方面,对“一市两县”现状和规划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协调问题,提出优化调整的方向与策略;其次,结合上述产业等四个方面的协调内容,提出“一市两县”协调发展的空间战略、空间结构与实施路径,形成目标蓝图;最后,提出相应协调建议,反馈到发展思路和规划编制之中。

2.3协调发展策略

(1)产业协调发展。“一市两县”处于工业化启动时期,以项目带动为重点,做大规模是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同时也要避免珠三角产业同构化导致城市间过度竞争的局面。规划提出以下协调策略:第一,进一步明确各县市的产业发展重点,明确喀什市发展高新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疏附县发展轻工业、疏勒县发展钢铁和化工等重工业的发展定位;第二,优化各园区分工协调,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

(2)公共设施协调发展。为构建全疆副中心城市,一方面要加强公共中心建设,形成与产业发展相配套、综合服务功能完善、辐射力较强的区域公共服务核心;另一方面要针对城乡发展差异较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不全的现状,在区域层面统筹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

(3)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第一,“一市两县”地处西北,水资源是城市发展的最大制约要素,因而推进区域水资源基础设施协调建设,形成开发利用和调度管理一体化发展,有利于保障区域供水安全、提高用水效率。经研究分析,“一市两县”存在优质水源总量不足、供水管网与设施一体化建设滞后、中水回用系统建设区域协调不足等问题,相应提出选择优质水源合理分水、区域供水联网加快水厂整合、建设再生水厂加强中水回用等建议;第二,交通协调发展,通过加强城镇间交通联系增强区域竞争力,促进要素高效流动。目前“一市两县”存在路网结构不完善、重点组团间联系不足、规划道路对接错位联系不畅等问题,相应提出调整城市环路布局、做好县市行政边界处的道路对接、调整部分衔接道路等级等建议。

(4)生态建设协调发展。“一市两县”存在区域生态安全建设协调不足、生态廊道规划建设相对滞后等协调问题,可借鉴广东推进区域绿地、区域绿道建设构筑区域生态安全网络的经验,统筹完善区域性绿地建设,协调共建城市绿道、河流生态带等重点生态廊道,并将“一市两县”的河流廊道纳入“三区六线”的整体框架内进行保护。

(5)空间布局协调发展。综合上述产业等四个协调研究,根据城市空间联系与发展动力,提出“一核三极,两轴三带”的区域空间发展结构。依托快速交通廊道重点构筑产业发展轴和新城发展轴,通过轴线强化联系,实现组团间的功能互补与对接。

3 结语

区域协调、区域一体化是目前地区和城市发展的重要课题。珠三角先行先试,在探索中形成了以产业布局、城乡空间、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五个方面为重点的一体化协调发展思路,较有效地指导了喀什“一市两县”的协调规划实践,为我国西北部城镇协调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开拓了新的视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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