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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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社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1

为建立健全本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反应行动,控制应急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事故分级

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食品)在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有科学依据证明将对社会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事件。

1.3.1根据《市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①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②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③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④国务院认为需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理的。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①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本市2个以上区县的;

②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③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④市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①事故影响在本市1个区县内,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较重危害的;

②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③市食药监局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①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市1个区县内2个以上街道(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危害的;

②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③区县级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3.2为适应本区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处置要求,按照《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实施报告和开展应急处置。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各有关单位协同应对,有效开展应急救援,搞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

(4)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努力实现事先预防与应急处置的有机结合;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区公安分局,作为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工作机构

2.3.1区食药监分局

区食药监分局承担本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常态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编制本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收集信息、分析动态,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培训;

(3)负责对本区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可疑食品的溯源工作,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对病人开展个案调查;

(4)对可疑食品等相关样品进行采样并及时送检;

(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3.2区应急处置指挥部

2.3.2.1一旦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区政府根据区食药监分局的建议和应急处置需要,视情成立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区重、特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区领导确定,成员由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确定。

2.3.2.2区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为:

(1)组织、指挥、协调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2)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统一事故的相关信息。

2.3.2.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可视情成立事故调查与评估、事故处置、医疗救治、新闻报道等专业组,各专业组在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行动。应急处置行动结束,在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应急处置指挥部解散,转入常态管理。

2.3.3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

(略)

2.3.4现场指挥部

根据突发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实际控制需要,事发地街道、镇政府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必要时也可由区食药监分局组织有关专业机构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

2.4专家机构

建立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组,主要由食品药品、疫病防治、检验检疫、质量监督、环境保护、安全管理、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并与其他相关的专家机构建立联络机制,负责提供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3预警预防机制

3.1预测预警系统

3.1.1本区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3.1.2区食药监分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建立短期和中长期预测、预报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

3.2信息报告与通报

3.2.1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各应急机构、事发地街道、镇政府、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在组织调查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分别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口头报告,并在1小时内分别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书面报告。报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应同时或先行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3.2.2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市食药监局和区政府报告。

3.2.3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与毗邻区域加强协作,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等信息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影响范围超出本区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3.2.4信息报告应明确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各阶段报告和报告时限要求等。

3.2.5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3预测预警信息

3.3.1区食药监分局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开展食品中污染物的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预警信息;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并负责预警信息的汇总。

3.3.2区经委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监测信息;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监、工商部门等联合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

3.3.3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存、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3.4预警信息分级与

3.4.1根据各相关单位的监测信息,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将预警信息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并依次用红、橙、黄、蓝四色表示。

3.4.2区食药监分局根据本市各级食品药品监测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测信息,按其运作规程对预警级别适时进行。预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单位等。

3.4.3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学校等特殊场所以及警报盲区,采用其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5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区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为。区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4.1.1事故发生单位和所在社区负有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即时进行处置,组织群众展开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并向上级报告。

4.1.2区应急联动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先期处理,并确定事故等级,上报现场动态信息。区食品药品监管、公安、质量技监、经委、卫生等部门以及各街道、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联动处置。

4.1.3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先期处置。

4.1.4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区应急联动中心等报请区政府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

4.2应急响应

4.2.1分级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Ⅰ级应急响应

(略)

(2)Ⅱ级应急响应

(略)

(3)Ⅲ级应急响应

(略)

(4)Ⅳ级应急响应

(略)

4.2.2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发展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或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逐级上报,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等级;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也应逐级报请上级部门,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3应急指挥与协调

4.3.1进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后,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4.3.2区应急指挥部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和处置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应急队伍和事发地街道、镇政府应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4.3.3现场指挥部成立前,先期到达的各应急救援机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力量应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发地街道、镇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危害链。

4.3.4发生在一些特殊领域或者跨领域、跨地区、影响特别严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

4.4应急结束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结束,应急队伍撤离现场。区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终止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各级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项善后处置,包括人员的安置和补偿,征用物资的补偿,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5.1.2区食药监分局可根据汇总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进行监督,及时根据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1.3卫生部门要做好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的监控工作;市容环卫等部门组织实施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

5.1.4区政府和各街道、镇政府认真组织和切实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消除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安抚群众,保证社区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灾害补偿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员给予赔偿和补偿。

5.3保险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4调查与评估

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区政府报告。

5.5信息

(略)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区信息委、区府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确保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6.2队伍保障

建立由食品药品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三部分组成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动队伍,作为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专业力量,随时能够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参与和指导基层相关机构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食品安全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2)协助和指导食品安全事件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其他各有关职能部门应设相关分管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6.3经费保障

本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由区财政按有关预案和规定予以安排。

6.4物资保障

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由区经委牵头会同区发改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6.5医疗卫生保障

6.5.1区政府、区卫生局和有关单位根据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建立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和保障系统,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分局等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及时为受害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

6.5.2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立即启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区卫生局组织相关医疗机构急救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抢救。

6.6交通运输保障

区建交委、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通道。依法建立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必要时,对现场及相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顺利开展。

6.7治安保障

区公安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参与现场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由武装部动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6.8科技支撑

社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2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制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张家口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尚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对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县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1)对包括我县在内2个以上县区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的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出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但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全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跨乡镇区域的,或超出事发地乡镇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县政府负责处置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县政府是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成立尚义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宗教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2.2 办事机构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组建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修订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配套措施,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收集、报送。

2.3 成员单位职责

县食安办承担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助乡镇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依法对食物中毒事件组织调查处理;做好相关信息。

县教育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全县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公安派出机构相关工作。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受伤人员的疏散。

县农牧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对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产销假冒伪劣酒类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依法开展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生产、加工各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检验和事件原因的调查处理等监管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所必需的经费支持。

县文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相关技术鉴定、查处、规范等工作。

县宗教局负责清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对工作。

2.4 乡镇机构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相关单位组成的应急指挥体系。

2.5 专家组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直接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6 应急处理小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和综合组。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按照职能界定,由相应部门牵头开展工作。其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违法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其职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案件查办组: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牵头组成。其职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溯源,查处违法当事人。

综合组:由县食安委办负责。其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有关情况。

3 运行机制

各乡镇、社区、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3.1 预测与预警

建立预测预警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及时向社会和公众作出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测预警系统

依托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综合系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预警系统。

3.1.2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与县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相一致,一般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1.3 预警

当食品安全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所在乡镇要Ⅳ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Ⅲ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Ⅲ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Ⅱ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Ⅱ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Ⅱ级标准,县政府要Ⅰ级预警信息。

社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3

为做好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进一步强化应急知识科普宣传和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各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广泛地组织开展好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灾害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5月9日—5月15日

活动内容:

(一)开展应急教育活动。各社区、各单位要结合《防震减灾法》的宣传和“5•12”纪念日,认真布置防灾减灾科普活动宣传周活动;各学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技能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好学校防灾减灾教育的普及工作;各企业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安全隐患事故警示教育,提高预防和整治安全隐患的自觉性。

(二)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由各社区、各单位自行组织,在5月12日当天组织人员到广场、车站、商场、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进行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地质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应急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挂图、开展科普咨询等形式,向公众宣传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三)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在5月12日前后,各社区、各单位要结合“防灾减灾日”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社区、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应急预案,科学制定应急疏散演练方案,明确演练路线和场所,确保参加演练人员安全。

有关要求

1、各社区、各单位要把此次活动作为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演练活动安全、有序、有效。

社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4

(一)重点加强婴幼儿主辅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继续落实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制度,做好农村家宴食品卫生指导服务,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率达90%。

(三)做好白酒、肉及肉制品、“大桶水”等大宗食品食材,以及食品包装等相关材料的监督检查,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

(四)全面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强化小卖铺、小商铺、小餐馆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五)强化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一是开展“违禁超限”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白酒、酱油、醋中塑化剂、鲜乳中黄曲霉毒素M1、调味料中苏丹红和罗丹明B、婴幼儿奶粉中阪崎肠杆菌等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

二是开展“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密排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领域,严厉打击过期食品、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组织开展好清剿“黑窝点”攻坚战。

三是加强农村家宴管理。集中整治农村家宴中的不规范行为,落实5桌以上聚餐申报制度,对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对农村流动厨师实行备案管理,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督促实行亮证经营。重点强化许可准入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

四是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实施期间,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加强各监管部门和监管环节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进一步落实报告、通报、交办、督办和联系会议制度,真正形成监管合力。

严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药械质量监管,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提升药品稽查工作效能。加强药品广告监管。

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对缓解体力疲劳、减肥和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和宣称美白、祛痘、祛斑、染发类等化妆品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加大对假冒伪劣保化产品的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秩序。

加大《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力度,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素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组织集中培训,加强舆情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修订完善《__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__镇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研判和应急处置,加大正面引导力度。

一是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及食安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完善制度,明确监管责任。

社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5

尊敬的____副厅长、尊敬的省食品安全目标考核组的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各位领导到__*检查指导工作。先简要汇报一下__*的基本情况。__*

市地处____,现辖*区、*市和*县及*个省级经济开发区,____个乡镇(办事处)。总面积____平方公里,总人口____万人。今年全市预计可实现生产总值____亿元,比去年增长__。_-__月份,实现税收收入__*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实现__*亿元,同比增长__*。

____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时研究解决各种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着力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创新监管工作模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日益好转。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____年是食品安全实现综合监管的第二年。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__*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__*市食品安全事故督察督办制度》、《__*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___年__*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__*市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工作规划(____—____年)》、《__*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__*市小麦粉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文件,在广饶劣质奶粉、福寿螺等紧急事件期间,做到了快速反映,措施果断,确保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安定局面。完善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机制。按照《国家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定的原则和要求,在市长常务会议研究制定的《__*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了《__*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建立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告文秘站 制度,完善了我市突发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立了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做到了及时分析预测食品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逐步完善了信用征集制度、评价制度和信用信息制度。坚持以点带面、抓好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了经验,查找了不足,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县(市)都启动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确保了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今年以来,我们在不同层面上加大了宣传力度。相继开展了产品质量月、拒绝假劣保健食品、“_____”进农村、进社区等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全市共印发、张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普法宣传材料__万多份,出动宣传车__多台次,印发各类工作简报__*多期。食品监管工作做到了“三进”和“三结合”,“三进”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三结合”即“普法教育与普及科学知识相结合,宣传教育活动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集中宣传与长效推进相结合”。我们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在__*日报、__*晚报、__*电视台刊登和播发专项整治内容信息和报道五十余篇。针对不同季节易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和食源性疾患及时向社会了预警公告,对全国各地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了通报。

三、强化全程监管,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加强了种养殖环节监管。农业部门积极组织编写了相应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在生产基地搞好生产示范,严格监管,确保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目前全市共编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__*项,逐步建立健 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制度、定期抽检制度,构建起了一套部门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快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和产地和产品认证步伐,从源头上控制食品污染。目前我市已认证绿色食品__个,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面积__万亩;无公害农产品__个,基地面积__*万亩。组织具备检测条件县市定期或不定期对蔬菜瓜果农产品的药残情况进行检测,____年全市共检测农产品样品____*个。加大了农资打假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____人(次),检查企业__*次,立案查处__*起,结案__*起,捣毁制假窝点*个,共查获假冒伪劣产品__*吨,货值__*万元。二是加强了生产环节监管。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管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保证发证质量。截至目前,我市共有___家企业获得___张食品生产许可证。重点开展了以节假日、中考和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乳制品、含乳饮料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和即食海产品、含辣椒制品、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__*家,食品加工点__处。积极组织开展了小麦粉专项整治,实地核查了__*家获证企业。加大了对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力度,确保它们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通过了验收。三是加强了流通环节监管。开展了儿童食品、夏季饮品、奶制品、中秋节食品等多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重点查处了无照经营和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的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办案件____起,查扣假冒伪劣乳制品__*箱、注水肉____公斤、过期变质食品____公斤;查处食品商标侵权案件__*余件,收缴、销毁商标标识*万余件(套),罚没款__万元。四是加强了消费环节监管。相继开展了以“打击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保障群众食品卫生安全”为主题的“卫生监督执法_号行动”,以“关注百姓饮食安全,整顿小型餐饮单位”为主题的“卫生监督执法_号行动”,以“加强集体用餐卫生监管,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卫生监督执法_号”行动,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为主题的“卫生监督执法_号行动”。卫生、教育、建设部门联合对所辖的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食堂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__余份,并责令限期整改。全市共检查馒头加工点__家,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家,处罚_*家,取缔*家,罚款____*元。在“公共卫生强化执法月”活动中,共检查餐饮业、学校(集体)食堂、副食超市等各类单位____家,当场处罚__家,取缔__家,下达监督意见____条,对*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__.*万元。

四、规范定点屠宰工作,保障市民畜禽肉消费安全。为确保市民能吃上放心安全的猪肉和鸡肉,市里规定市区内的生猪屠宰和活鸡宰杀都必须到规定市场的指定地点统一宰杀,对每天上市的猪肉和鸡肉,市定点屠宰稽查大队每天逐一核查卫生检验印记和交纳税费单据。农贸市场猪肉经营商户、专卖店和饭店、宾馆、食堂等用肉单位全部做到从定点厂(场)进货或由定点厂(场)代宰。通过每日定期巡查,突击检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稽查,对一些中小饭店、流动摊点和城乡结合部的销肉摊点存在的销售和使用病死猪肉、非法屠宰肉等情况,派专人进行了重点监管。____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屠宰病死畜禽的非法屠宰户__户,一次最多查处病死猪__头、病死鸡近__*只,都及时对当事人进行了依法处罚。今年__月份,根据群众举报,市稽查队在__县集中开展了整治活动,共没收非法屠宰生猪__*头,有力地制止了非法私宰,取缔了无证经营,维护了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为守法经营者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推动了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加强农村监管,切实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农村食品安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城乡食品产业协调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农村作为重点,各级各部门也围绕农村食品安全做了大量工作。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农村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年”活动,把农村食品安全摆在整个食品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疏、堵、监、帮”相结合的工作方针,采取一系列综合监管和整治措施,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积极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下移监管重心和工作重点,在所有乡镇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全部乡镇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的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同时,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在农村发展了__家连锁超市、__*多家便民连锁店,有力地促进了农村食品市场的规范管理和诚信经营。建立完善了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网”。在现有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广辟食品安全信息渠道,形成了统一的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各行政村设置了食品安全信息员,充分发挥“_____、_____”投诉举报网络和农村消费者维权组织的作用,逐步实现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力量对全市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治理。重点抓好了农村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学校食堂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提高了食品、餐具消毒合格率。

六、认真组织综合评价,促进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为了摸清全市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促进工作,今年__月份,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利用__天的时间对各县(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按照“三统一”的方法进行。一是统一组织领导。本次综合评价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评价小组,在开展工作期间不更换评价人员,实行一把尺子量到底。二是统一评价标准。严格按照《某省省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 试行)》的要求,结合__*的实际,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评价办法和细则,对综合评价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综合评价采取推磨考评的方式,即由市农业部门检查各县(市)质监部门,市质监部门检查县(市)工商部门,市工商部门检查县(市)卫生部门,市卫生部门检查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县(市)农业部门,打破了建制,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评价工作还将“群众满意度”作为重点指标纳入考评范围。明确规定:“消费者满意度”作为一级评价指标,并且其样本总数不低于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五,其中,社区居民、政府公务员、在校学生、企事业单位员工各不得低于总数的__。三是统一考评方式。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工商、质监、卫生五部门抽调的评价人员采取深入基层走访、听汇报、查资料、搞座谈、看现场、发问卷等形式,调查了__多个食品安全环节监管部门、__*多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__*多名市民,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了科学合理的统计和分析,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县(市)立即进行了整改,达到了以评价促工作,以评价促管理的目的。

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们毫不放松地抓,坚持不懈地打,但受利益驱动,制假售假案件仍时有发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特别是食品安全工作,面宽、量大、战线长,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农业初级品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大量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加工工艺落后,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经营条件差、进货渠道混乱。中小餐饮单位和街头食品摊点分布广、流动大,卫生条件差,各类集体食堂经营成分复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在自身工作方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仍然不够顺畅,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重复执法、重复检验以及监管空白的问题,有的执法装备差、检测手段落后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下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继续强化食品安全的源头治理,大力实施名牌产品、名优企业带动战略,推动食品质量的提高。强化日常监管,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市场准入。加强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管。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食品放心工程向纵深发展。

二是大力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力度,重点抓好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城乡集贸市场、机关和学校食堂、医院、学校和旅游景点的周边食品摊点等重点部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不法行为。

三是多措并举,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加强培训、巩固机制、发挥作用上来,进一步理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和完善食品监管网络和信息网络,从根本上解决监管空白问题。继续实施超市进乡村,检验检测进市场、进连锁店,监督举报电话进农村的“四进工程”,切实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是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制,形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协作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预警机制和救援机制,健全全市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因故应急演练,做到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能够拉得出、动得快、打得赢,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

社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6

一、充分肯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

(一)食品药品监管组织领导全面加强。

市政府于20*年建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放在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也相应建立了工作机构。去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了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下设农产品、食品和消费品、流通领域商品、餐饮业、药品、肉品、进出口产品和新闻信息、公安等九个工作组;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也都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区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市区各乡镇建立了公共安全监管“一中心六站”,其中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在行政村聘请“多元合一”信息监督员,整合资源,理顺体制,明确职责,就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积极的创新探索。

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将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和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加强农村公共安全监管、食品小作坊违规生产和社会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化管理列入市领导“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活动,有力地推动和加强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一规范”不断深化。

食品安全“三网”基本覆盖。各级各有关部门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了覆盖全市、落实到行政村(居委会)和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现代流通网”建设质量不断提升,“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实现全覆盖,“放心店”平均食品品种配送率达到80.58%;“群众监督网”不断拓展深化,共建立消保分会20个、消费维权监督站49个、监督点1*5个。特别是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建立后,吴兴、南浔两区依托监管站对各村的信息员进行了整合,形成了区、镇、村三级监督网络。

药品“两网一规范”深入推进。在巩固农村药品“监管网”与“供应网”覆盖率均达到100%的基础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站)药品配送率达到100%,农村连锁超市、放心店设立乙类非处方药柜,提高药品供应集中度和效率。把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全面纳入新型农村卫生合作体系,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全部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同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较好地解决了社会医疗机构药品的长效管理问题。

(三)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深入实施。

深入实施《湖州市食品放心工程20*—20*实施规划》,前年开始开展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去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监管整治,取得预期成效。《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3个重点、8项整治任务、12个100%量化指标和24个工作目标全面完成,通过了省政府的检查验收。据市城调队调查,去年85%的城镇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表示满意。

农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85万亩,占全市可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50%以上;市对基地抽样检测,蔬菜合格率为99.8%,省两次例行检测,蔬菜、生猪合格率均达到100%。

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35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8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加工企业中4家取得生产许可证;19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落实了目录监管、申报登记、限区域销售等制度,并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33家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生产加工白酒、大米等16类食品全部持证生产;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基本解决了食品生产加工的“三无”问题;食品行业14种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7%。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合格率为90.9%,批发市场和200个固定摊位以上农贸市场农药残留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8.5%;试行重点食品定点分类监测和危险性评价新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预警防范;所有大型商场超市和主要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的食品进货实行了索票索证制度;有8403家农村食品小商店实施了商品准入备案制度。

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单位达到5130户,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100%,并创新建立“1+1”长效监管模式;建立乡村厨师档案,对百人以上就餐申报的家庭宴席进行上门指导;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纳入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评审,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完成对城区现有流动食品小摊贩的登记造册,各县区中心城区都实施了放心早餐工程。

猪肉质量安全。去年,全市县城以上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为100%,乡镇为97%;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肉类定点屠宰加工厂生猪尿样检测合格率为99.7%;实行屠宰生猪和肉品台账管理和可追溯制度,严把生猪进场关、屠宰关、检验关和出场关;湖州中心城区14个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各县区首位镇50%的农贸市场实施家禽集中屠宰。

药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药品品种现场核查、药品文号清查、药品生产企业检查、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注射剂类药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大容量注射类生产企业工艺及处方核查、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核查清理、重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突击检查等八项均达到100%;91.5%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建成了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了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了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全部进行了清查,出口食品、出口玩具、出口全地形车等生产企业全部进行了整治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全部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未发现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

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348家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的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和分布图,并建立了原料进厂检验、验收、产品检验和产品销售记录;制定实施人造板、食品、电线电缆、强制性认证产品等四个行业的长效监管办法;完成国家质检总局挂牌督办的南浔区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和省质监局挂牌督办的吴兴区织里童装专项整治,织里童装和南浔电线电缆产业的质量提升效果明显。

(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有效推进。

围绕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去年,全市有36个乡镇(含2个开发区)被列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占全市乡镇总数(含4个开发区)的58%,其中德清、吴兴和南浔在全部乡镇中推进。德清县作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实施“示范乡镇创建指导工作日”制度,由县食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的示范创建工作进行指导;长兴县把“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建设列为县委、县政府十大“民心工程”;安吉县以启动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卫生项目—“农家乐”规范化管理试点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五)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和应急体系初步建立。

制定实施《湖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选取了饮用水、粮油、肉类、水产品4个行业和36家单位进行试点。德清县完成试点企业评价和试点工作总结,并探索制定水产品、卤制品、肉制品、豆制品“四品”长效整治方案;安吉县对3个行业的8家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加强粮油、水产品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力地推动地方特色产品的升级换代和企业整合。同时,在药品企业推行诚信体系建设,按品种质量风险等级分别与23家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质量承诺书,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全市食品药品信息体系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出台了信息管理制度,市、县区相继开通了食品安全信息网,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网上、网上查询;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正常运行,对全市所有特殊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实现实时监控。

全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简本、操作手册,开展了Ⅲ级食品安全事故演练;10家药品生产企业完成了本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不断增强。去年7月份,药品“甲氨蝶呤”不良事件发生后,我市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查明该企业生产的原料药无质量问题。全市药品日常监管状况良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数列全省第一。各县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乡镇等基层组织和单位是隐患排查监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形成乡镇、村、组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确保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反应、正确决策、妥善处理。

(六)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以培育负责的管理者、诚信的经营者和成熟的消费者为目标,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法规知识。出台了信息宣传教育制度,提出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三贴近”原则和“五进”工作要求,明确了宣传的主体、宣传的内容,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整合各部门的宣传教育资源,突出主题,创新载体,强化重要时段和专项整治成果的宣传。

去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宣传《特别规定》等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加大对伪劣产品和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公众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据统计,各级报刊和电视新闻媒体相关新闻报道和专题428篇(次),发放宣传资料9600余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累计编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14期、1750余份;市政府举行了新闻会,并在《湖州政报》上刊发专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为主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启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万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组织“食品安全宣传系列行”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市工商局以“倡导新消费,共谋新发展,构建新和谐”为主题,开展“新消费运动”进企业活动;市卫生局以“关注餐饮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为主题,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市质监局、农业、教育、贸粮、建设等部门充分利用广告、电视、报纸、网络、短信、文艺活动、图板展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报道。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80000余册(份),光盘400余张,在各类报刊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刊30期。

(七)食品药品安全督查考评落实到位。

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价,并以综合评价为载体,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年终综合评价与平时督导检查相结合、综合考核与部门自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督察、督导、督办和跟踪问效机制,实现了“以评促管”的预期目标,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同时,组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暗查暗访组,建立暗察暗访工作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保障,常年开展工作,直接了解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跟踪检查各地重点工作实施和重大事件查处整治情况,督促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不断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巩固深化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不断改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

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一是完善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制,建立基层组织食品安全责任制。通过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努力构建政府、部门、企业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特别是要加大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力度,将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列入县区考核内容,在吴兴、南浔两区有效运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市推广。二是加大农村“放心店”增量提质扩面力度。扩大流通龙头企业的农村连锁便利店的覆盖面,不断提高“放心店”的统一配送面和商品配送比例,大的行政村放心店实现超市化。同时加快学校、景区、社区“放心店”的扩面步伐,学校“放心店”覆盖面达到100%;提高农村非“放心店”的规范化程度,使25%的农村商店达到“放心店”标准。三是在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中心的统一安排下,充分发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组织和服务作用,抓好村(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和整合工作,探索建立统一的举报平台和奖惩办法。

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监督网络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加大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力度,增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的工作能力。建设药品连锁配送网络,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药,要实行统一配送。继续鼓励在农村食品“放心店”中新增乙类非处方药柜。把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规范化管理全面纳入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中,统一规划,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特别要进一步加强个体诊所、城镇社区服务站和厂矿、学校医务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规范化管理,到年底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达到95%以上。

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一是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县,再新增2个以上县区新进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行列。二是在全市所有乡镇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32个乡镇达到创建标准。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和示范街道的创建工作。四是在全市全面推进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建设,到年底各个县区都要努力达到示范县标准。

(二)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

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细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坚持抓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并重,规范与整治相结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形成“一镇一品”、“一乡一特”,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二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及时发现问题,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业主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及消费警示工作,全面实施重点商品准入制度,推行食品定点分类监测和危险性评价机制。四是加强对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等休闲观光用餐场所的监管,落实家庭宴席申报制度,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五是以农村、校园周边和城乡结合部“十小”整治为重点,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明查暗访频次和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六是按照药品安全监管“四不放过”要求,开展“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医疗器械注册清查、兴奋剂市场整顿、药品流通票据管理、药品冒充非药品”等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有效遏制制假售劣违法行为。七是强化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整治,坚决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人证明疗效等违法药品广告,对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坚决采取行政措施予以下架。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制定实施湖州市食品药品安全规划(20*-2010),不断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长效监管。一是健全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二是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职能部门监管档案,建立食品药品召回和企业红黑榜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和鼓励诚信、严惩失信的信用机制。三是建立食品安全例行监测体系,把食品安全纳入全市公共安全信息的总体规划之中,构建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同时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测,逐步实现对重点食品企业点对点的实时监控。四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实现检验检测资源的有效整合与综合利用。五是健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乡镇基层应急能力,严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防止瞒报、滥报。六是完善药品市场准入机制,严格准入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肃责任追究,从制度上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同时,研究对严重违法企业主“资格罚”措施,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注册文号或许可证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七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分工负责、分口把关和市、县区、乡镇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管。八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教育机构、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广泛深入开展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常态化、阵地化和工作化,增强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消费信心,促进食品药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努力确保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今年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的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解,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要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整治监管工作逐级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有效推进、取得实效。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失职渎职人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监管失职责任,造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