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宣传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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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宣传制度

公众号宣传制度范文1

开展存款保险宣传情况的报告

****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结合自身业务特色、服务特点和网点分布状况,因地制宜的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渠道的宣传,多角度、多形式地向社会公众普及存款保险制度的相关金融知识。为确保宣传取得实效,我行印制存款保险宣传折页及明白卡各3500张,存款保险宣横幅二十一幅。宣传活动如下:

(一)

营业网点宣传

我行各营业网点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存款保险,保护您珍贵的存款”、“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促进银行业稳健发展”等相关字样的宣传标语,并在营业网点内开辟存款保险制度宣传展示区,摆放存款保险制度相关宣传折页,在醒目位置摆放存款保险标示,对存款保险制度相关内容进行充分宣传揭示。

(二)充分运用新媒体宣传

为有效增强广大群众对存款保险的认知,我行利用“***村镇银行”公众号刊载存款保险知识介绍,并进行信息推送,每天阅读量400余人次。

(三)多渠道发送“存款保险明白卡”

我行各营业网点配备保安、大堂经理,在储户办理存款、取款业务时,保安、大堂经理主动对储户进行存款保险知识宣传、讲解,并发放“存款保险明白卡”。在自助设备醒目位置张贴存款保险宣传标语。

(四)

推动存款保险进村入户

我行各网点将存款保险宣传活动,与普惠金融活动结合,利用普惠金融走乡入户的机会,积极进行存款保险宣传活动,主要通过村室大喇叭播放存款保险制度、面对面向客户进行一问一答讲解,对村民发放存款保险宣传折页,让群众明白“存款有保险

安全有保障”,进一步加强了广大居民对存款保险的认识。

我行通过丰富多彩的方式开展存款保险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页和明白卡2000余张,受益2000余人,受到了金融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让公众对存款保险有了一定的认识,强化了公众对银行业金融系统的信心。今后我行将加大对存款保险知识的培训宣传力度,持续性、制度化地开展存款保险制度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客户群的金融知识及安全意识。

公众号宣传制度范文2

摘要:文章通过对河南省高校图书馆微信平台应用现状的调查,分析了微信平台的总体应用情况、微信类型、互动模式、信息更新速度及服务内容,发现高校图书馆在应用微信服务平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中图分类号:G258.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88(2017)03-0061-05

1背景

自2011年腾讯公司推出微信平台以来,迅速受到企业、媒体、个人等用户的追捧。公众号是微信的主要服务之一,用户关注公众号的目的是为了获取资讯、方便生活或学习知识。据腾讯调查发现,近80%的用户关注微信公众号,其中关注企业和媒体的公众账号者居多[1],而高校图书馆公众号的关注度并不高,可见高校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应用推广尚不成熟。笔者选取河南省高校图书馆作为调查对象,从微信平台总体应用情况、微信类型、互动模式、信息更新速度、服务内容五个方面进行分析,并针对高校图书馆应用微信平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2微信服务平台应用现状

2.1调查过程及统计结果

笔者从教育部官网得知,河南普通高校共计129所(不含成人高校),其中本科高校学校(含民办)52所,专科高校77所。笔者考虑到本科高校的基础设施和电子资源条件比专科院校更有优势,因此,本次调查对象是针对52所本科高校,调查时间为2016年4―6月,调查方法为利用手机微信平台,通过“查找公众账号”,以“院校名称+图书馆”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如“郑州大学图书馆”,若检索结果出现多个时,只取该校图书馆官方微信公众号。搜索结果有21所本科高校图书馆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占河南省本科高校总数的40.39%。为了分析其互动模式,笔者针对每个图书馆微信公众号采取实时留言方式进行咨询,以调查该校图书馆微信平台服务情况,相关调查结果见表1。

2.2总体应用情况分析

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图书馆订阅号否是自定义导航菜单咨询和预设代码回复我的(账号绑定、账号解绑、研讨间预约、座位预约等);资源搜索(博看微刊、图书查询、数据库导航等);读者服务(在线咨询、微社区)通知公告、活动宣传、新闻资讯、图书借阅提醒服务、借阅排行榜等

河南大学河南大学图书馆订阅号否否实时互动咨询无自助式咨询服务。微信功能介绍:推送咨询、新书推荐、资源介绍、名家讲座等通知公告、新书推荐、资源介绍等

河南师范大学河师大图书馆李怀亮订阅号否否实时互动咨询无自助式咨询服务。微信功能介绍:分享百科全书,充实大学生活读书知识、文化百科

郑州科技学院郑州科技学院图书馆订阅号是否自定义导航菜单咨询个人中心(书目检索、图书续借等);资讯服务;云阅读(博看微刊、网络学堂等)通知公告、好书推荐、论文写作指导、读书百科等

铁道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图书馆服务号否否预设代码回复无菜单服务,提供代码回复:开馆时间、馆藏分布、图书借阅规定等通知公告、活动宣传、馆藏资源、图书推荐等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图书馆订阅号否否实时互动咨询无自助式咨询服务。微信功能介绍:主要负责本馆与读者之间的交流互动,最新通知及信息通知公告、新闻资讯、活动宣传等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万方科技学院图书馆订阅号是否自定义导航菜单咨询读者服务;学习专栏(考研交流、专升本交流);影视快讯(本周影视、影视公告、影视推荐交流)影视资讯信息等

熟。对于没有开通图书馆微信平台的高校100%都开通了学校的官方微信,说明高校对微信平台的应用已经非常重视,但对图书馆开通微信服务平台还不够重视。对于已经开通图书馆微信平台的高校,目前仅有23.81%的高校在图书馆主页中提供了二维码支持,仅有4所高校申请了加V认证,可见高校图书馆对开通微信服务平台的宣传力度不大,微信公众号的权威性有待提高。

2.3微信类型分析微信公众平台类型有订阅号和服务号之分。其中,服务号每月只能发送4次信息,订阅号每天可以发送1次信息。表1显示使用订阅号的高校有14所,占比66.67%;使用服务号的高校有7所,占比33.33%。由此可见,河南省高校图书馆普遍使用订阅号服务模式,不会受到每月只能发送4次信息的限制,每天都可以及时为用户推送信息。2.4互动模式分析微信公众平台提供的互动模式主要有实时互动咨询和自助式咨询两种模式。实时互动咨询是根据用户输入的问题请求,系统自动进行回复,其优势在于能够满足不同用户的个性化、专指度高的服务需求。但多数高校自动回复均较滞后,并没有真正达到实时互动的服务效果。自助式咨询包括自定义导航菜单和特殊代码预设回复两种模式。其中,自定义导航菜单服务是图书馆通过预先设定多层级自主导航菜单,例如我的图书馆、活动资讯、好书导读等一级或二级菜单,用户根据服务需求直接点击导航菜单进行查询,其优点是系统基本实现了实时回复,缺点是无法满足用舾鲂曰的服务需求。特殊代码预设回复是指图书馆针对特定的服务类型预先设定特殊指令,用户在访问某项服务的时候,输入关键词即可查询指定内容,其显著缺点是规范性差、指令复杂,增加了用户访问的难度[2]。例如:河南理工大学图书馆预设回复是汉字、拼音缩写、数字组合查询,即回复“1”查询图书馆动态及常用信息,然后再回复“新闻”或“xw”查询新闻。笔者调查显示,在21所已开通图书馆微信服务平台的高校中,仅有6所提供实时互动咨询,占28.57%;13所提供自定义导航菜单服务,占61.91%;4所设置了代码预设回复,占19.05%。其中,郑州大学图书馆和河南理工大学图书馆同时提供了两种自助式咨询服务模式。

从微信开通时间来看,21所高校图书馆中2013年开通的仅有1所,2014年有7所,2015年则多达11所,可见开通微信平台已成为河南省高校图书馆发展的必然趋势。从次数和条数来看,一次1条信息的次数占45.39%,一次多条信息的次数占52.77%。可见,一次多条信息的方式已倍受高效图书馆青睐,21所正常信息的高校中采取这种方式的多达18所,其优势在于可以为用户推送内容更丰富的信息;一次1条信息的方式也较普遍,其优势是简洁明了、便于用户阅读。从微信频率来看,调查期间频率在10条以上信息的有12所高校图书馆,占57.14%;每月信息数少于5条的高校图书馆有7所,占33.33%。其中河南师范大学图书馆、黄河科技大学图书馆、郑州科技学院图书馆在调查期间频率都在50条以上。从整体情况来看,21所高校图书馆中信息总数少于10条的高校图书馆有7所,占33.33%,可见微信账号闲置、推送信息量小、推送不及时等问题相当突出。

2.6服务内容分析

从表4可以看出,目前图书馆微信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活动宣传、新闻公告、资源推荐、书目查询、个人信息查询、座位预约、虚拟咨询、科技查新等。其中,活动宣传和新闻公告信息推送服务是微信平台提供的主要内容,实现了图书馆线上的宣传推广。资源推荐服务也是微信平台提供的重要服务,通过新书通报、好书推荐、数据库导航等形式推荐给用户,以提高图书馆资源的利用率。书目查询、用户信息查询等是图书馆的基础服务,在微信平台中的应用效果一般,调查显示仅有48%的高校提供此类服务。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虚拟咨询服务已成为国内图书馆的核心服务内容之一[3],利用微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是一种趋势。笔者调查发现仅有6所高校图书馆提供该服务,服务形式包括预设代码回复和实时咨询回复,服务效果不理想。另外,郑州大学图书馆和河南工业大学图书馆提供了座位预约服务,郑州大学图书馆还提供借阅信息提醒服务,河南理工大学图书馆提供的科技查询服务创新了传统图书馆的服务营销方式。

3对策和建议

3.1创新服务模式

河南省52所本科高校中100%都开通了学校微信公众号,但仅有40.39%的高校开通了图书馆微信账号。由此可见,微信平台应用的技术和管理模式已经成熟,但多数高校图书馆管理者在思想上不重视,观念没有与时俱进,尚未跟上微信推广应用的步伐。对此,各高校图书馆应积极转变思想,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借助新技术创新图书馆服务模式,打造“掌上图书馆”。

3.2强化宣传推广

河南省本科高校图书馆应用微信平台过程中存在着一所学校多个账号、账号名称不规范、账号权威性有待提高及二维码支持率低等问题。对此,笔者认为,各高校图书馆首先应规范账号设置,建议采用“学校名称+图书馆”组合方式,便于读者搜索、查找和记忆;其次应及时申请加V认证,提高账号权威性,避免他人申请同名账号不良信息;最后应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读者关注微信平台,发挥“群聚效应”。微信平台宣传可以从线下和线上两个角度考虑,协同互补,强化宣传效果,具体宣传推广模式见图1。

3.3重视互动咨询

调查结果显示,有61.91%的河南省高校图书馆设置了自定义导航菜单,基本满足了用户服务需求的快速定位。但笔者发现一些高校图书馆虽然设置了导航菜单,点击进入后却无法提供相应服务,或者点击进入网站链接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微信服务,用户体验较差。相比简明清晰的自定义导航菜单来说,预设代码回复模式增加了操作难度,提供的服务内容较少。另外,实时互动咨询可以满足用户的个性化服务,是三种模式中最理想的服务模式,但目前很难实现。经笔者咨询及体验后发现,除了河南工业大学图书馆能够实现实时咨询服务,郑州大学图书馆回复了图书馆的联系方式外,其他高校没有回复,严重影响了用户的体验感受。因此,笔者建议图书馆微信服务应采用“自定义导航菜单为主,在线咨询模式为辅”的模式。对此,各高校图书馆一方面要做好自定义导航菜单的规划,另一方面要加强微信维护团队的建设,切实提高互动咨询的效率。清华大学图书馆微信平台提供“自定义导航菜单+小图咨询”服务模式,可供河南省各高校借鉴学习[4]。

3.4挖掘服务内容

微信平台界面是否美观、微信内容是否丰富、信息推送是否及时,直接影响着读者对公众号的好感,从而影响账号粉丝的数量。笔者认为河南省各高校图书馆提供的微信服务内容有待完善,建议微信平台通过自定义导航菜单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我的(账号绑定、账号解绑、座位预约、借阅信息、图书续借等)、资源(图书查询、数字资源、新书上架、每周推荐等)、服务(本馆指南、新闻公告、精彩活动、在线咨询、常见问题等)。鉴于微信平台年轻群体用户较多,推送内容可以适当倾向“年轻化”。图书馆可以借助微信平台提供更多服务于师生的主题内容,如考研、就业、出国、学科前沿等学术类信息以及天气预报、影视资讯等生活服务类信息,并通过图文并茂、音视频等形式及时推送给用户,以提高用户的阅读体验和参与度。但也应注意推送的频率与信息质量,因为太过频繁且内容质量不高的信息会干扰用户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引起读者的反感[5]。

3.5重视管理机制

为了充分调动用户的参与积极性,管理机制问题在整个微信平台建设过程中就显得尤为关键。图书馆一方面要加强用户的权利制度约束,通过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来约束用户的参与行为;另一方面需要进行组织环境约束,对用户参与微信平台建设的组织结构环境进行约束性干预。组织环境约束主要分为组织结构和组织制度两个方面。①在组织结构方面,设计以有利于用户参与微信平台建设为导向的组织结构体系,约束组织结构体系外的建设行为。从内部组织来看,要建立起“创建―评价―审核―整合―服务”的扁平化单向组织结构体系,形成畅通的用户参与微信平台建设通道。②在组织制度方面,对组织结构的每一环节进行制度规范化约束,对用户参与微信平台建设的结构流程的功能、权限进行制度规范。

3.6合理控制|量

合适的资源评价、审核和绩效评估标准是控制微信资源质量的主要举措,控制微信质量需要重点解决三个问题:①如何利用标准有效地过滤和筛选用户创建的微信资源,为师生对微信资源的查找、获取和使用提供便利支持。②标准对微信资源描述准确性的影响,师生可以对创建的微信资源进行分类管理和协作学习交流。③标准如何规范高质量微信资源的准入,团体用户应把好资源的审核关,确保最终创建的微信资源的质量。总之,用户评价、审核和后期绩效评估标准应以信息质量为导向,做到不断优化,在实际操作中可依据对资源内容、形式、时效和质量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及其对资源质量的影响程度,将上述标准的一级指标赋予不同的权值,最终得出综合考评结果。

参考文献:

[1]2015微信用户数据报告:已覆盖中国90%以上的智能手机\[EB/OL].\[2015-06-03].http:///a/20150601/41096795_0.shtml.

[2]刘婷婷,任淑红,马崴.“211工程”高校图书馆微信公众账号应用调查与分析[J].图书馆学刊,2015(2):68-71.

[3]吴杨.对虚拟咨询服务发展的思考:基于中俄国家图书馆虚拟咨询服务比较的视角[J].当代图书馆,2015(1):14-17.

[4]张骏毅,杨九龙,邓媛.“211工程”高校图书馆微信应用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2014(6):29-34.

公众号宣传制度范文3

一、主动公开海关信息的情况

2009年,*海关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1条,人事任免信息7条,政府采购信息7条,动态信息260条,统计类信息110条,答复关长信箱、网上留言、政策咨询等250余条次。主要做法:

(一)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海关网上服务大厅”建设,逐步健全信息、在线办事、网上查询和交流互动功能。公布海关执法依据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程序、期限以及办理情况,印发《业务现场办事指南》和业务宣传手册;在各业务现场公布相应机构和部门名称、职责、权限、关员具体工作岗位、工号以及走私举报、廉政监督和值班电话;坚持开展关领导接待日,每月初在门户网上提前公布时间、地点和负责接待的关领导姓名。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务员考试、报关员考试等信息,接受公众网上投诉和举报,及时反馈公众反映的问题。

(二)创新公开方式。开发运行*海关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网上答疑”、“外网受理、内网办理”、“网上考核”等功能,推进政务综合管理信息化、集约化、透明化。设置电子信息公开系统,公布业务操作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落实“首问负责制”,设立咨询台和咨询窗口、投诉电话和意见箱;在门户网上开展在线访谈、网上直播、网上答疑等栏目,进行政策解读、实时报道海关重大活动。

(三)加大主动宣传力度。利用为“AA类企业”授牌之机大力宣传海关政策,共建“关企合作伙伴关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守法自律;针对与相对人利益联系密切的政策、制度的出台,集中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对查获的走私象牙案件集中报道,重在引导民众对有关进出境政策的了解。加强媒体宣传,全面介绍海关为地方发展所做的工作,促进社会公众加强对海关的了解。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宣传海关相关政策法规,答疑解惑。举办“机关开放日”、“关史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市民和媒体记者参观海关报关服务厅、监管点、关史室,拉近海关与社会的距离。

(四)推行阳光管理。制订《*海关招标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招标工程监督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敏感事项规范化管理,大额采购项目均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操作。重要人事任免、年度总结和计划、招投标等事项均在海关门户网上予以公布。

二、海关依申请公开海关信息和不予公开海关信息的情况

2009年,*海关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答复5件。申请信息均按相关规定在时限内予以回复。我关在研究答复内容时,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合法的知情权,又严格加以保密审查,确保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三、海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海关未对信息公开项目收取费用。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海关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事。

公众号宣传制度范文4

摘 要 通过对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实施的必要性进行理论探讨,提出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意义和实现途径。当前土地利用规划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参与过程,但总体上说尚处于起步阶段,问题较多。公众参与作为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尽快建立和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增加规划透明度和公开性,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改进和完善参与方法,重视公众的监督修改意见,实现土地利用规划由静态规划向动态规划的转移,保障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土地利用规划 公众参与 必要性 实现途径

一、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意义

公众参与是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布局,保障社会经济环境的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的持续高效有序利用目标的重要一环,只有建立在公众参与基础上的土地利用规划,才能正确的反映规划区域的客观实际,才能针对规划区域的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做出合理的用地布局。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实施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和意义主要表现在:

(一)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在要求

土地利用规划不单是消极的管理,还包含了积极的引导。土地利用规划涉及面广,包括社会经济环境的各个方面,涉及规划区内的每一个人。编制一个好的土地利用规划,应使社会福利有所增进,经济有所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和区域环境承载力的增强。这些仅靠政府官员的政治抱负、规划专家的精英谋略而缺乏公众的积极参与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土地利用规划只有充分吸收公众参与,在此基础上编制的规划才是切合实际的,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合理保护各阶层利益

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对土地资源状况、潜力和各业用地需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土地利用、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多方面发展所作的统筹安排和综合部署。土地利用规划具有强制性、整体性、战略性和长远性等特点。其规划效应涉及规划区内的每一个人。只有通过公众参与,反映各个利益主体的相关利益,才能实现规划的有效性,达到预期效果。尤其是对规划过程中的弱势利益主体(如农民阶层)的利益保护,更是需要通过公众参与到规划中来才可能实现。

(三)协调社会目标和部门/个人目标的关系

土地利用规划具有超前性,它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合理调配和土地利用社会目标、部门/个人目标之间的综合部署。在规划协调过程中,这就涉及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权利和利益的问题,所以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都需要所有权益相关主体的积极参与,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公众参与。

在规划中存在不同利益主体的现有利益和所期望的规划利益,而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由于存在着所处地位、关注对象、既得利益、社会偏好等多方面的差异,这种差异只有通过公众参与才能得以更为完整的体现;也只有通过公众参与才能了解到这种差异,这样才能使土地利用规划发挥更大的协调和调控作用,以实现符合客观的规划预期,协调社会目标和部门/个人目标之间的关系。

(四)优化规划方案的拟订,完善规划内容

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使得社会各个利益主体均参与到规划中来,这样有利于促使规划过程中调查研究的深入、实现对有关建设项目选址的合理布局和土地利用方式的优化配置,弥补规划专家在规划过程中难以发现的规划问题,如人文景观保护使得规划方案的拟订和规划的内容更为完善,切合区域客观实际。通过公众的积极参与,公务员、多学科专家、不同层次的社会人员,与土地利用规划专家的质疑探讨等双向或多向交流,能促使土地利用规划更加合理和完善,更具有指导意义。

(五)对自然与社会系统复杂性简化处理的补充

系统论认为,自然系统内部是一个和谐联系的统一整体。土地利用规划的对象是区域土地自然综合体,其作为复杂的自然巨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同样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土地利用方式影响着人类的生存方式,同时人类的生存方式也反作用于土地利用,这种互动表现出土地利用规划的社会性。而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组成的复合系统仍然是一个和谐联系的统一整体。

土地子系统不仅与其他自然子系统之间存在着的联系,与社会、经济等人文系统之间的联系也十分紧密。因此,土地利用规划不仅属于自然科学范畴,同时也属于人文科学的范畴。土地利用规划的社会性揭示了以纯粹的技术手段来处理作为社会问题的土地利用规划必然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也很难明确哪些因素由于忽视社会因素而损失了,更谈不上将这些损失的因素重新纳入到规划过程中进行考虑,这将为规划的后续问题埋下隐患。正是在这种情景下,公众参与规划才能正确的反映出土地利用规划的社会特性,才能对忽略的社会因素和社会价值加以补充。

(六)监督规划实施的重要前提

公众参与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不应该仅仅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这是片面的,也是不科学的。只有在广大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下,规划内容的实施过程才可能避免违背、破坏规划的行为;也只有在公众参与的条件下实现监督规划的实施,才能使公众更能维护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威性,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性。

(七)时展、社会进步的要求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已经由计划经济时代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变。人们的思想意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以前一直存在规划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情,管也没有用的思想,到如今有更多的公众希望参与到规划中来,尤其是对规划过程中涉及到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规划内容,则愿意倾注更大的精力去关注并提出相关建议。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如何适应市场的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吸取更广泛的社会公众也成为一种必然。

综上所述,公众参与是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完善和保障,是客观地反映规划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体现各个利益群体的用地需求和利益,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手段。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为实现规划整体目标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二、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的实现途径

(一)提高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认识

土地利用规划是一项事关全社会发展前途的公共事业,必须让全社会认知规划、理解规划,进而支持规划和最大限度地参与规划。长期以来,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基本上局限在由专家、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形成的一个小圈子里,土地利用规划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做得很不够,致使广大人民群众对规划知之甚少,甚至连规划是何物都不知晓,更不用说积极主动地参与规划了。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宣传,可以解决公众对规划的认知不足,使公众了解到规划与自身的密切关系,了解到规划对自身生活的重要影响。加强规划的宣传,首先规划部门要了解公众参与的优势,进而才能够主动积极地进行宣传。公众参与规划的优势,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额外资源优化决策;②增强民主意识;③易筹集到资金;④可以促进全民素质提高;⑤有利于专业人士的再教育;⑥满足公众的需要;⑦建立良好的反馈机制加速规划进度;⑧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其次,规划部门要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和善于运用多样的方式来进行规划的宣传,提高规划宣传的效力。具体来讲,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①通过电视宣传,这种方式是规划部门加强宣传,实现公众参与良好的方式之一;②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公众会议进行宣传,并印制手册提供给公众;③在报纸上开辟土地利用规划专栏,介绍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知识;④设立土地利用规划服务中心;⑤经由展览会和展示会的方法,宣传土地利用规划的目的和精神。

(二)构建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度体系

制度是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载体,忽视制度建设是我国目前土地规划中公众参与低下的主要原因。为此,要加强相关制度的建设,构建一个科学有效的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度体系,努力推进公众的全过程参与。一是要打破规划行政部门对规划制定的垄断权,建立公众参与程度较高的规划审批机构。这样一种机构不仅要保证有关职能部门及各领域专家的参与,而且还要确保受影响的利益集团以及个人的参与,确保规划编制审批成为政府、专家、公众等的研究、磋商与讨论的互动过程,使规划成为上至政府、下至社会公众均能接受和遵守的“契约”。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决策的公开制度。公开和透明是公众参与的前提条件,只有真正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公众才能了解规划的编制、审批、决策、实施和管理等各个阶段的情况,进而积极有效地参与其中。三是要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特别是应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法,建立健全规划的立法管理体系,并逐步将公众参与纳入到立法体系中,明确政府作为土地利用规划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吸收公众参与的责任和义务,用法律来保障公众参与规划的权利得以实现。

(三)组建合理的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组织形式

国外的经验表明,真正富有成效的公众参与不是个人层次上的参与,而是非赢利机构、企业、社区等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并且这种参与规划的组织实力越大,参与的成效越明显。而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公民社会萎缩不振,规划中公众参与多是一种个体化、非制度化的偶发现象,很少有非赢利机构、企业、社区的参与,因而很难发挥实质性的作用。为此,要积极组建独立于行政组织之外,拥有一定的决策和管理权限并受到法律保护,由具有相当的规划知识基础的成熟的行业代表、有关利益集团、个体公众组成的非政府的、多层次的团体。该团体应当是固定性的,类似于我国的消费者协会,可以代表公众直接参与规划的制定和监督规划的实施,也可以直接受理公众的维权要求,负责代表公众这种特殊的消费者与开发商甚至主管部门交涉,进而可以为公众提供法律援助。此外,也要允许和积极支持利益相关群体组成各种合法的临时性公众团体参与到规划的制定和管理的过程中,反映其利益要求,从而最大限度地拓宽公众参与的范围提高公众参与的效力。

参考文献:

[1]周文昊.现阶段我国城市规划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商业文化(学术版).2009.11.

[2]曹峰.国土规划中公众参与机制的初步探讨.法制与社会. 2008.18.

公众号宣传制度范文5

[关键词]“阳光高校”

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知情权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1-0070-05

新闻发言人制度肇始于西方发达国家,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当前,全面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已成为促进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建立透明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高等学校走出象牙塔并迅速地融入社会的中心,公众对高校信息公开的制度期待和“阳光高校”的实践热情日趋高涨,对事关高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其他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的关注程度不断提升,他们希望知情、出力,企盼公平、公正。在此语境下,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日渐进入公众视野。

一、“阳光高校”与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契合性

(一)“阳光高校”内涵阐释

在一个以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多元化为时代标签的现代社会,公开的原则几乎被推及于所有的社会生活领域。在这样的背景下,“阳光高校”这一概念的提出便是势所必然,并逐步成为我国高校建设所追求的一种模式。“阳光高校”,意指作为社会公共教育机构的高校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其办学行为应如同冬日里的阳光一般,能够给公众以透明清新、温暖亲切的感觉。透明,决定了高校必须在“阳光”下办学,使公众充分享有对高校办学信息的获取权、对高校教育管理的参与权和对高校行使教育公权力的监督权;温暖,决定了高校必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全力维护和发展人民的根本利益,真正体现教育为民的本质。“阳光高校”的最大特点在于办学信息的可获取性,即把高校的办学活动置于社会公众的“众目睽睽”之下,消除不必要的所谓“信息保密”。作为一种学校建设与发展的理念,“阳光高校”意味着高校组织与社会公众之间是没有鸿沟的,彼此开放互动,高校通过切实推进信息公开,主动释放办学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集思广益,吸纳民智,真正落实“问需于民、问智于民、问计于民”,提升高校决策的质量和公信度,为高校发展寻求新的“突破点”。而且,“阳光高校”也是制约高校教育公权力腐败与滥用的有效路径。建立“阳光高校”,把高校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才能提高高校工作透明度,防范和杜绝高校在基建、采购、招生等领域滋生腐败。

(二)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界定

高校新闻发言人,指的是高校任命或指定的新闻人员。其职责就是就高校重要的办学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约见记者或举行新闻会,向新闻界发表有关信息和意见,有关新闻或阐述学校的立场观点,并代表学校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指以高校为传播主体,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为传播客体,通过新闻发言人、传播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办学信息和重要新闻来实现高校与社会之间有效沟通的一种制度。作为相对稳定和规范的公共信息传播窗口,高校新闻发言人是学校最权威的一级信息人,是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也是学校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有效载体。

(三)“阳光高校”与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逻辑关联

“阳光高校”是民主法治时代基于高校的“公共性”,即办学资金来源的公共性和高等教育产品与服务的公共性而萌发的一种办学理念,是对高校公权力和办学行为进行民主监督的制度安排。作为一种民主理念,“阳光高校”与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存在着重要的逻辑关联:“阳光高校”是新闻发言人制度发展的现实动因;新闻发言人制度是“阳光高校”的一种必要制度设计,是打造“阳光高校”的重要路径,将促使高校在高等教育服务中做出更为开放透明的、更有社会回应性的、更具社会责任感的行为。“高校新闻发言人作为学校最权威的信息人,可以第一时间向外界宣传学校发展规划、招生政策、人才培养、就业等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校外新闻媒体向社会传达这些信息。这样借助媒体的力量,学校就可以很好地把自己的形象展现给社会。”正因如此,有学者明确指出,“高校新闻制度有利于建立‘阳光’高校”,可以充分展现“阳光高校”自信、民主、开放、廉洁、务实、负责的姿态。

二、我国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实践的理性审视

早在2000年,武汉大学就率先实行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为了使社会及时、准确地了解武汉大学的学术动态、教学及科研等有关方面的信息,该校自2000年3月14日起,每隔一周在固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新闻会,由该校新闻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在此之后,全国各地一些高校纷纷效仿,每年定期组织召开新闻会。2006年10月25日,教育部举行新闻会,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教育部认为该制度能够有针对性地解惑释疑,澄清事实以消除偏见和隔阂,避免误解和谣传,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树立学校良好形象。与此同时,40位来自各地高校的有关人员,接受了中国教育协会举办的新闻发言人培训班,我国高校新闻发言人群体由此浮出水面④。此后,北大、清华、中国石油大学等高校相继建立并推行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近年来,一些省份的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行工作开始迈出了大步子,如江苏省的大部分高校都已设立新闻发言人并配备了新闻助理⑤。2010年,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会,推出10所在汉高校的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还指出,湖北110多所高校将全部设立新闻发言人,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建设高等教育强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毋庸置疑,近年来我国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打造“阳光高校”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助推作用。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当前,我国高校的新闻制度尚处在探索发展阶段”,从“阳光高校”的视阈进行考察,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实践还存在如下明显的不足。

(一)制度规范的缺失

规范化的高校新闻必须依托于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指群体和组织的社会生活从特殊的、不固定的方式向被普遍认可的固定化模式的转化过程。制度化也是整个社会生活规范化、有序化的变迁过程。当前我国各地虽然纷纷开始高校新闻发言人的制度实践,力图将新闻发言人作为高校信息公开的窗口,保证信息释放的及时性和权威性,但是,由于国家及地方层面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的普遍缺失,导致制度施行的实际效果难以有效保证。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尚未对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运行的基本要素,如高校新闻的人员机构、核心内容、基本程序、主要方式等做出明确的规范,尚未建立规程化、准则化的高校新闻、重大主题宣传、重点活动报道、突发事件、舆情收集反馈、失实信息澄清等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制度体系,致使高校新闻欠缺步入规范运行轨道的制度之基。

(二)话语权的垄断

高校新闻应当追求信息的客观、真实和准确。由于制度规范的缺失,现实中我国高校新闻发言人的新闻呈现出形式化、随意化、非规范化的特点,信息系统性不强、涉及面不广、深入性不足,新闻内容零散、信息质量不高。有些高校新闻发言人的发言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自说白话”,的新闻信息内容不全面、不具体,搞“缩水”,让公众“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有些高校实施所谓“屏蔽阴暗信息、规避敏感问题”的新闻,对敏感、棘手或阴暗的话题实行信息屏蔽,如近年来高校学术、招生、基建、就业、后勤等领域层出不穷的“负面事件”;对公众真正关心的话题较少涉及,如高校庞大的固定资产构成及使用情况,巨额贷款的使用及还本付息情况,应收学费总额和欠费金额,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生均教育成本等;致使高校信息沦为“美丽的花瓶”,成为单向度的“独白”,形式重于内容,话语权基本掌控在高校手中,无法保证高校新闻做到“坚持新闻真实性,把握事物客观性、注重信息准确性、讲究工作时效性、保证评判公正性”。

(三)互动与反馈的梗阻

公众信息反馈既是高校信息传播的一种社会回应,也是高校信息传播能够连续运行的基石,更是考量信息传播效应的重要根据。这种回应“总是存在的,即使是沉默,也可以将其视为一种回应。一个完整的传播过程是一个有回路的循环往复的互动过程”。新闻发言人是高校信息传播系统的重要环节,担当着体察公众诉求、塑造高校形象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任。因此,新闻发言人不能仅仅重视向媒体信息,还应当积极关注公众回应。就当前我国高校的新闻行为看,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只倾向于单向地对公众信息,而缺少和公众的互动反馈与双向交流,难以达到传受协同的效果。一些高校对于媒体的,可能影响校园安定和社会稳定的不实报道,不能及时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对于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所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调查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对于社会热点信息,不能及时回应公众舆论、新闻媒体的采访诉求并及时组织新闻。例如,2006年12月7日,北京某高校召开新闻会,向媒体隆重推出该校年仅21岁的“少女总裁”吴莹莹。该校对吴莹莹的宣传本意是要树立正面典型,不想事与愿违,新闻一经刊发,公众对于她的质疑随即蔓延开来,称其“专利技术含量低”、“学术头衔能买到”、“背景和学历混乱”等,该校也因此成了众矢之的…虚假炒作、道德缺失、学术造假……。当“吴莹莹事件”的负面新闻扑面而来时,高调推出吴莹莹的学校却沉默了。面对突如其来的非议,该校并没有立即采取有效行动,以主动的姿态与媒体和公众沟通,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而是采取了回避的态度,结果直接导致了学校美誉度的受损。

(四)面对突发事件的习惯性“失语”

在高校突发事件发生后,面对公众的质疑缺乏应有的诚恳回应,保持沉默、回避媒体已经成为一些高校条件反射式的“自觉行为”。笔者搜索全国已经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高校,发现这些高校在突发事件面前鲜有新闻发言人出面新闻,“发言人不发言”的现象还相当普遍。但在传播手段多样化的今天,这种紧要关头的“失语”必然丧失引导舆论的主动权,造成谣言在公众中肆意传播、在网络中“漫天飞舞”,并致高校一些突发性事件演变升级为,这既增加了平息事态的难度,还严重损害了高校形象。如2010年河北某大学在“李刚事件”中的集体“失语”便是典型例证。如果说一开始肇事犯罪者李启铭“我爸是李刚”的狂嚣让人心痛的话,那么其后校方的“失语”则如一场秋雪,寒意破骨,直刺心灵。因为此时此刻,谁都可以沉默,唯校方不可沉默,难怪乎公众发出“‘学校沉默’比‘我爸李刚’更让人寒心”的慨叹!

三、“阳光高校”视阈下我国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构理路

打造“阳光高校”是信息公开时代高校的必然选择。“阳光高校”与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契合性要求高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理性地认识到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价值意义,明确制度建构的基本理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和推进制度实践。以“阳光高校”的视角观之,我国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构应围绕如下核心问题展开:

(一)重塑制度理念:通过制度践行实现公众知情权

以提升办学透明度为核心,进而实现“阳光高校”的范式建构依附于社会公众一项重要权利的实现——对高校办学活动的知情权。这项权利是“阳光高校”建设的基石,如果公众对高校信息的获取权与知情权无法得到保障,那么“阳光高校”将成为一句空话。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设立,表明了高校的角色由宣传控制者转变为信息提供者,为营造一个实现公众知情权的自由空间创设了平台。因此,通过制度践行实现公众知情权应是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建构的基本理念,能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是评判这一制度优劣的根本准则。

(二)完善制度体系:保障高校新闻的规范有序

应当看到,2010年教育部以第29号令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其后颁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是规范和完善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体系的重要推手。在这两个法律文本中。明确指出“高校要通过新闻会等方式公开办学信息”,明确要求“进一步健全高校新闻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高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同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对高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作了明确的界定,为提升高校新闻的透明度提供了可操作的框架。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体系的完善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共同努力,即由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建立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主导性意见,如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要求、组织领导等,再由高校根据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或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体系的完善需要着力构建如下的基本制度:高校新闻制度、重大主题宣传制度、重点活动报道制度、突发事件制度、舆情收集反馈制度、失实信息澄清制度等高校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此外,高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还需明确规范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运行的如下基本要素:(1)高校新闻的人员和机构。高校应当授权确定新闻发言人,配备新闻发言人助理,明确新闻职能处室。新闻发言人根据学校主要负责人授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外新闻,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其言论代表学校立场。(2)高校新闻的核心内容。新闻发言人要紧紧抓住“阳光高校”应主动向社会公众释放的重要办学信息进行新闻,如: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进展、新成就;涉及广大师生、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或向社会公众通报的重大决定的制定与出台;舆论已经或可能广泛关注的校园重大活动、公共事务、社会热点;在学校公报、公告等形式之外需要进一步解释和说明的情况等。(3)高校新闻的基本程序。日常新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为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新闻方案、内容及对外宣传口径一般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审定。内容涉及其他单位或部门的,应事先进行沟通,并共同确认。需要批准的,应当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4)高校新闻的主要方式。现实中高校新闻发言人可以通过多元化的新闻渠道信息,如:定期举行的新闻会,由新闻发言人新闻信息,并接受记者的提问;举行记者招待会,重大信息;充分利用校园网站等新兴媒体,登载有关信息或请新闻发言人举行在线互动访谈信息,实时回答网民问题;此外,还可采取向社会媒体新闻通稿、接受媒体记者采访、举行背景吹风会、发表声明等方式信息。

(三)坚守制度之魂:秉承严谨态度提供可靠的信息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新闻发言人制度存在与发展之魂。为此,高校新闻发言人应坚守制度之魂,秉承严谨态度提供可靠的信息。新闻之前,发言人应对即将的新闻内容进行全面核实,鉴别验证发言内容及其所涉事件的真实性,尤其要对一些关键性问题追根溯源,防止夸大事实、故意隐瞒新闻背景,甚至虚假事实的情况出现。高校新闻发言人应通过对信息的充分验证和有效过滤,保证真实、可靠、有信誉的信息。高校新闻发言人应以一种开放性的姿态,不规避不屏蔽公众真正关心的话题和所谓“阴暗”、“敏感”信息,破除校方话语权的垄断,切实尊重媒体和公众的知情权,充分展现“阳光高校”的应有形象。

(四)疏通制度梗阻:加强高校新闻的互动反馈

高校新闻发言人应当加强舆情分析、建立反馈机制以彰显“阳光高校”的互动回应性。新闻发言人在新闻之前需要做好应对准备,对学校内外的各种群体成员进行“心理模拟”,预测公众舆论可能的走向,避免陷入被动之境。新闻后的信息交流是一个多向反馈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新闻发言人应该积极动用各种有效资源,快速地把与新闻相关的信息汇集在一起,获知会受关注的情况。其间,高校可以利用座谈会、网上调查、报道数量统计、报道质量评估等渠道,加强舆情跟踪和分析,并及时采取对策,有针对性地回应不同立场的媒体和受众。在新闻后出现负面舆论的情况下,高校应即刻启动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一方面,解答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澄清模棱两可的传闻,缓解已造成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敢于承认校方的过失,以积极、坦诚、友善、负责任的态度与媒体沟通,争取把舆论的焦点引导到有利于高校的轨道上来。在加强高校新闻的互动反馈性方面,黄石理工学院于2008年颁行的《新闻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细则》颇有值得称道和借鉴之处。该细则的第14条明确指出,“院新闻工作办公室建立新闻后的评估制度,通过分析报道和反响,跟踪研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五)提升制度魅力:善用时机展示新闻发言人风采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新闻发言人则是此项制度中最具能动性的要素,也是制度运行的关键性力量。要想真正提升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魅力,成为打造“阳光高校”的重要平台,高校新闻发言人应当善于把握和创造发言时机,充分展示新闻发言人的独特风采。特别是要改变过去面对突发事件的习惯性“失语”,通过“快说”,第一时间抢占先机,赢得话语权;通过“敢说”,表现高校直面问题的态度,争取公众理解;通过“会说”,掌控处置节奏,推动问题的妥善解决。高校新闻发言人要有“打主动仗、下先手棋”的传播思维,要让高校的声音成为焦点议题的“一传手”而非“二传手”。为此,高校新闻发言人应保持“在任何时候都能面对媒体”的姿态,要经常性地处于倚马可待的状态之中,善于抓住巧妙的时机新闻,善于运用精当的语言传递信息,使高校新闻发言人的新闻成为型塑“阳光高校”的最佳契初。

公众号宣传制度范文6

一、突出政治站位,持续深化学习宣传

1.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切实将学习宣传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首要任务,持之以恒抓好学习宣传,强化教育培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关注“中国普法”、“普法”微信公众号的学习专栏,进一步拓宽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平台,带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推动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制度建设,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深化“宪法七进”。开展好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在了解民法典、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促进民法典实施。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抓好对和准则、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建党100周年,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5.深入开展专题普法。围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着力服务保障“三重四创五优化”、“三基”建设年;围绕突发事件应对、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国家安全、消防安全、交通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普法。

二、突出重点群体,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6.组织和落实交通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刚性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确保交通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旁听庭审活动;同时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组织交通工作人员实地参加庭审活动,不断提升交通工作人员敬畏法纪、依法行政的法治素养。

三、突出智慧普法,不断提升普法成效

7.大力推进“互联网+普法”。充分运用“智慧普法”模式,提升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科技化水平。发挥好今日头条、普法微信公众号、交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载体的作用,总结推广新媒体普法工作典型经验,培树新媒体交通普法品牌,巩固和扩大新媒体普法成果,。

8.全员关注“中国普法”、“普法”微信公众号,并指导和鼓励广大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关注,以法律服务人民为中心,充分利用这两个平台丰富的普法资源,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文化引领,建设交通法治文化

9.广泛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交通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引导、支持各类文化作品创作、文艺节目编演、微信视频传播等等,扩大交通法治文化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10.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宣传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五、突出普治并举,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11.有序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专项行动,不断夯实普法与依法治理的基础。

1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分业、分类、分众普法宣传工作,在执法全过程中开展好“以案释法”。认真研究创新普法宣传新机制新方法,积极培育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13.全面启动“八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宣传树立“七五”普法先进典型,制定全局“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召开“八五”普法启动大会,确保“八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