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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农业发展报告范文1
政策体系及其特征
(一)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发达国家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纵观发达国家近几十年来在有效均衡环境保护与促进农业生产的关系时,均把规范法规、完善制度放在首位。美国近些年农业发展在吸取生态失衡的教训之后,面对农业生产和开发给资源、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逐渐转而采用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对农业环境污染、生态保护等方面进行立法,强调农业资源的再利用,把农药、化肥、石油的投放量控制在适合的水准,维护自然资源的自然繁殖性。美国联邦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注重与农业生产、开发相关的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耕地、水等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的法规和长期计划。1983年美国制定了有机农业法规,对有机农业进行界定,并要求所有农药都必须在联邦农业部登记,在使用的州注册,使用者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方可领证。州农业厅每年对农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投诉违法的案件加以处理。对生产、使用农药、化肥造成环境污染者,采用投资课税的方式,征收农药税和化学肥料税。特别是美国联邦政府于1985年修订的《农业法》中制定的“农地保护计划”,大规模地实施退耕还草、退耕植树或休耕,到1990年共将1.18亿英亩的农地纳入计划,发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已经成为美国农业发展最快的领域之一。1990年美国政府制定了《有机食品生产法》,成立了国家“有机标准委员会”。1991年在原来《有机食品生产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有机食品证书管理法》。1996年,美国政府修改《农业法案》,增加了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办法。2000年12月,隶属于美国联邦农业部(USDA)的农业市场服务处制定了美国有机农业条例(NOP),对有机农产品的定义、适用性、有机农作物等作了详细的界定。2002年,美国出台《2002年农场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该法案授权:“农业部通过实施生态保护补贴计划,以现金补贴或技术援助等方式把资金直接分发到农民手中或用于各种生态保护补贴项目”。2010年美国政府颁布《健康、无饥饿儿童行动》法令,该法令提出有机贸易协会将提供10亿美元的资金用于进行有机食品的试验计划,用于学校食品计划中有机食品的提供。2011年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使该法案成为美国第111届国会第353号法律。《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不仅有助于加强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督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还有助于保护有机农业生产者(丁溪等)。根据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和有机农业研究所(FiBL)2011年联合的数据,2010年,美国有机产业产值达286亿美元,2000-2010年有机食品年增长速度为16.5%,远高于食品行业3.2%的年增速,有机食品占食品行业的份额呈增加趋势,2010年达到4.0%。
1991年6月欧共体就制定了首个欧共体生态农业条例,它明确规定了那些被确定为生态产品的农产品和食品应该或者说必须如何被生产出来,它不但对生产者如何生产和在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的物质做了具体规定,而且也对加工者如何加工和再加工过程中允许使用的物质做了明确规定,并明确说明那些未在肯定可以使用的物质单列中出现的物质即为不允许使用的物质,这同样适用于那些非农产品的食品配料。所采用的附加料,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则允许部分附加料来自传统农产品,但不得高于25%。一旦使用了传统农业附加料就应在产品中标明使用的比例。只有95%以上的附加料来自生态的,才可作为纯生态产品出售。这一条对于那些向德国等欧盟国家出口农产品的国家和地区非常重要,因为德国已经明确规定,只允许进口生态农产品和生态食品,而这些商品要进入其国内市场,就必须经得起严格的检验,不得出现任何德方认为可疑或不明的成分。
欧盟各国在发展生态农业时,都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强对生态农业的领导、管理,通过制定支持生态农业建设的政策、法规,为生态农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瑞典政府早在1969年就制定了环境保护法规,上世纪80年代,又相继出台了15个单项法规,在此基础上,1999年颁布了一部完整的《农业保护法》,对农药、化肥、水等的使用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明确了污染者补偿原则,节约原材料与能源的生态环境原则等,并在法律别强调了政府的监督作用。欧共体于1988年规定,为控制生产和保护环境,实行20%的农地不耕作,对恢复自然植被的农户损失进行直接补偿,农户有义务按一定比例将低产农地转为生态用地,用于野生生物栖息地,保护生物多样性。政府就此与农户立下契约,最低期限5年,长期自愿者为20年。德国在2003年根据欧盟的《欧共体生态农业条例》制定了本国的《生态农业法》,对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都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涉及水、土壤、大气、耕作制度、生物多样性、农产品质量等各个方面。
英国的“控制公害法”,将污染物流入水中视为犯罪,实行严厉的污染者负担制。2000年以来,WTO贸易谈判形成的新的农业协定,促使欧盟诸国要强化以促进生态农业发展为主导的绿箱补贴政策,以代替原有的直接补贴政策。以可持续发展、食物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为目标指向的生态农业发展政策正在逐渐成为德国最主要的农业保护手段。
亚洲的日本在生态农业发展方面也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规。日本生态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四部,分别是《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可持续农业法》《堆肥品质管理法》《食品废弃物循环利用法》。其中,1999年7月12日颁布的《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是在对1961年实施的《农业基本法》进行评估后制定的具有新理念的政策法规,该法规的核心在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与农村振兴,确保食物的稳定供应,发挥农业与农村的多种功能,是21世纪日本发展生态农业的基本方针。
(二)完备的财政扶持体系为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2003年6月,欧盟确定农业补贴与环境保护完全挂钩,形成以环境保护为核心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农业补贴的环境保护功能改造完成。2003年欧盟出台农业生态环境的最低标准体系,并以此作为指导欧盟成员进行农业生态环境补贴的纲领性文件。欧盟各成员国依据农业生态环境的最低指标体系并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制订出符合本国国情的农业生态环境最低指标体系。构建确保农业生态环境标准指标体系实施的激励机制,首先设置奖励机制,补贴标准以农业生态建设的投入额度为参照系,其次设立惩罚措施,农业生产经营者申请农业生态补贴项目必须承诺预期成果和保证措施,若不能达到最低标准要求则不能获得全的农业补贴甚至不能获得农业补贴,最后,设置评估监督机制,成员国每年对本国农业生态建设进行绩效评价并向欧盟监测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欧盟监测委员会综合各成员国的评估报告形成欧盟农业生态建设绩效评估报告,通过农业生态建设绩效评估报告对欧盟农业生态建设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
法国是欧洲第一农业生产大国,其农业产值占欧盟农业总产值的22%,农产品出口长期位居欧洲首位。法国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制定实施了生态农业发展计划,目前,法国生态作物种植面积约为100万公顷,从事生态农业的单位或农户达2.5万个。近年来,法国生态农产品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为进一步鼓励生态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法国政府于2008年再次颁布了“生态农业2012年规划”,旨在提高生态农业产量,同时将生态农业面积扩大3倍,力争达到占可耕地面积的6%。这一规划提出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生态农业结构调整,形成产品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的渠道;第二,对从非生态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的农户提供免税等优惠待遇;第三,加强对生产部门的技术支持和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第四,在制定农业法规时,充分考虑生态农业的特性和要求,从政策层面上放宽限制;第五,在生态农产品消费方面,政府加强引导,目标是到2012年,使生态农产品的消费比重超过20%。法国用于农业环境的资金,1992年为800万欧元,1993年上升到1.5亿欧元,增长近20倍,到2001年已高达3.7亿欧元。现在法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国和出口国。欧盟各国所有的资助项目都规定,农民必须按照生态农业标准耕种5年才能得到资助,否则必须退还所领款项。除了生态经营以外被要求实施额外环境措施的,相关费用由财政另行拨付。
德国政府对生态农业的扶持政策有三大方面:一是对生产的扶持,1999年德国对生态农产品生产的补贴达1亿马克,在生态农业的范围内,转型企业每公顷农田和绿草地可得到300马克的补贴;在蔬菜栽培的土地上,转型中的生产实体每公顷可得到700马克的补贴,已从事生态农业的生产实体每公顷可得到350马克的补贴;参加州生态法案监控操作程序的生产实体,还将另外获得每公顷60马克的补贴。二是对营销的扶持。德国为帮助其生态农业尽快实现产业化,培育和发展市场,启动了《有机农业联邦计划》,动用7000万欧元作为专项基金,用于生态农业的宣传、信息服务、职业培训、科技研究与推广;三是对生产合作社的扶持、启动扶持补贴用于生态生产者合作社,最高可达建立生态生产者合作社费用的50%,最高限额为7.5万马克。
瑞士支持将生态保护的费用支付问题综合纳入全面的税收改革计划,包括激励性税收应该与财政和公共开支的规定相一致、重要的环境目标应该被这些税收措施所支持、各类新旧补贴都不得与生态系统保护目标相冲突等政策。
针对农业发展中由于依赖高投入、高增产伴生的环境污染而导致的一系列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韩国政府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着手促进亲环境农业发展,从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大幅扩充和完善促进政策,制定和实施一系列亲环境农业政策促进计划,在政策建设与实践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补偿实践亲环境农业的农民可能遭受的收入减少,奖励农业、农村的环境保护和安全农产品生产,1999年韩国政府开始引进并实施亲环境农业直接补贴制度。亲环境农业直接补贴制度是指政府向亲环境农产品生产者即获得亲环境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农民,直接支付补助金的一种支援收入的政策,与提高价格收购政策等形成对比。与亲环境农业直接支付制度相配套,韩国政府为了通过发展亲环境畜产业改善农村景观、减轻环境负担等,构筑可持续畜产基础,从2004年开始尝试亲环境畜产直接支付制度即政府向参与政府的亲环境畜产发展计划的农民补偿因参与而导致的收入减少,或支援所需追加费用。亲环境畜产直接支付制度支援对象应在最近2年内没有因违反《家畜传染病预防法》、《有关污水、粪尿及畜产废水处理法律》而受到行政机关等部门的行政处分,没有因畜舍内及周边环境不清洁而发生民事纠纷,并且满足亲环境畜产业发展要求,即基础项目条件和激励项目条件。其中,基础项目条件为,以养猪和鸡为例,降低饲养密度,保证粪尿产生量比通常(允许)标准低20%~30%,同时把产生的粪尿按相关规定全部堆肥化和液肥化。另外,不论饲养何种家畜,都要在一定期间禁止使用抗生素类药,参加并完成专门机构举办的环境、防疫教育。激励项目条件为在畜舍及粪尿处理设施周边栽植景观树。
国际生态农业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一)相关法律法规为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西方国家在发展生态农业时,都会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农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制度支持。例如美国各地农地、水等自然资源保护的实践证明,生态农业发展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各项法律和计划的实施使生态保护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特别是美国联邦政府于1985年修订的《农业法》中制定的“农地保护计划”,大规模地实施退耕还草、退耕植树、或休耕;到1990年共将1.18亿英亩的农地纳入,发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而我国的立法落后于生产实践,虽然改革开放30余年来,我国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农业生态环境法制建设得到逐步的完善和加强,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农业部门先后起草和实施了《农业法》、《草原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主要法律、法规,并制定了一系列部门管理规章,法制建设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但是目前促进我国生态农业发展的政策仍主要出现在各级政府的红头文件、工作报告和会议文件中,还以行政规范和管理引导为主,缺乏一部促进我国生态农业发展的基本法;尚未在国家层面上建立起包括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经济激励措施等在内的政策和法律体系,对新的生态问题和生态保护方式缺乏有效地法律支持。
(二)农业补贴政策与环境保护功能紧密结合是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在支持生态农业发展过程中,始终将其财政支持政策与环境保护功能紧密结合,例如,韩国政府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倡导的亲环境农业发展,从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大幅扩充和完善促进政策,制定和实施一系列亲环境农业政策促进计划,在政策建设与实践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而我国在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实践中,出现了农业补贴与环境保护功能相背离的状况,一方面国家对化肥、农业、除草剂等重要农资实行价格管制,对生产农资的厂商进行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提高厂商的供给意愿,另一方面,对种田农民给予农资综合补贴,在降低农民生产成本的同时提高农民购买化肥、农药、除草剂等重要农资的能力,这在某种程度上背离了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动态平衡。
完善我国生态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生态农业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在农业生产、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建立了初步的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体系,截至目前,国家制定和完善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近20余部。同时,国务院还制定颁布了有关环境与资源方面的行政法规30余部,许多法规和政策文件中都明确规定了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扶持、补偿的要求及操作方法,但总体说来,我国关于生态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还相对薄弱,对各利益相关者权利义务责任的界定、对扶持内容、方式和标准的规定不明确。立法落后于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发展,部分法规条例已经难以适应新的体制变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新的生态问题和生态保护方式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持。一些重要的法规对生态保护和补偿的规范不到位。根据美国、日本、欧盟成员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生态农业发展法律法规的建设,我国应根据生态农业的发展需要适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农业法》,作为我国发展生态农业的基本法,并在《全国生态农业发展纲要》已制定的我国生态农业建设的近期规划和中长期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将生态农业发展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纳入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中,指导具体实践。
(二)逐步加强与完善产品认证与监管体系
在生态农产品认证方面,我国目前实行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位一体的认证体系,分别由国家农业部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的下设机构承担认证职能。该认证体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三类认证标准界限不十分清晰,不利于生产者和消费者认知和区分。并且目前在生产实践中,存在着重认证、轻监管的现象,此外,对认证机构的认证服务和结果缺少必要的评估和管理,容易造成有机认证机构执法不严和收费不合理现象。因此,要规范绿色、有机认证市场,加强认监委等相关部门对相关认证机构的监管,采取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认证机构的权威性,通过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降低认证的成本和费用。完善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种植的监管体系,形成认证机构、当地管理部门监管和农户自我约束的多重监督体系。
(三)完善生态农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
生态农业发展报告范文2
政策体系及其特征
完善的政策体系为发达国家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纵观发达国家近几十年来在有效均衡环境保护与促进农业生产的关系时,均把规范法规、完善制度放在首位。美国近些年农业发展在吸取生态失衡的教训之后,面对农业生产和开发给资源、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逐渐转向采用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对农业环境污染、生态保护等方面进行立法,强调农业资源的再利用,把农药、化肥、石油的投放量控制在适合的水准,维护自然资源的自然繁殖性。美国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注重与农业生产、开发相关的资源、生态和环境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耕地、水等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的法规和长期计划。1983年美国政府制定了有机农业法规,对有机农业进行界定,并要求所有农药都必须在农业部登记,在使用的州注册,使用者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方可领证。州农业厅每年对农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投诉违法的案件加以处理。对生产、使用农药、化肥造成环境污染者,采用投资课税的方式,征收农药税和化肥税。特别是美国政府于1985年修订的《农业法案》中制定的农地保护计划,大规模地实施退耕还草、退耕植树或休耕,到1990年共将7.16亿hm2的农地纳入计划,发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20世纪90年代以来,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已经成为美国农业发展最快的领域之一。1990年美国政府制定了《有机食品生产法》,成立了国家有机标准委员会。1991年在原来《有机食品生产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有机食品证书管理法》。1996年,美国政府修改《农业法案》,增加了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办法。2000年12月,隶属于美国农业部(USDA)的农业市场服务处制定了美国《有机农业条例》(NOP),对有机农产品的定义、适用性、有机农作物等作了详细的界定。2002年,美国出台《2002年农场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该法案规定,“农业部通过实施生态保护补贴计划,以现金补贴或技术援助等方式把资金直接分发到农民手中或用于各种生态保护补贴项目”。2010年美国政府颁布《健康、无饥饿儿童行动》法令,该法令提出有机贸易协会将提供10亿美元的资金用于进行有机食品的试验计划,用于学校食品计划中有机食品的提供。2011年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使该法案成为美国第111届国会第353号法律。《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不仅有助于加强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督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还有助于保护有机农业生产者(丁溪,2012)。1991年6月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就制定了首个《欧共体生态农业条例》,它明确规定了那些被确定为生态产品的农产品和食品应该或者说必须如何被生产出来,它不但对生产者如何生产和在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的物质作了具体规定,而且也对加工者如何加工和在加工过程中允许使用的物质作了明确规定,并明确说明那些未在肯定可以使用的物质单列中出现的物质即为不允许使用的物质,这同样适用于那些非农产品的食品配料。所采用的附加料,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则允许部分附加料来自传统农产品,但不得高于25%。一旦使用了传统农业附加料就应在产品中标明使用的比例。只有95%以上的附加料来自生态的,才可作为纯生态产品出售。这一条对于那些向德国等欧盟国家出口农产品的国家和地区非常重要,因为德国已经明确规定,只允许进口生态农产品和生态食品,而这些商品要进入其国内市场,就必须经得起严格的检验,不得出现任何德方认为可疑或不明的成分。欧盟各国在发展生态农业时,都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强对生态农业的管理,通过制定支持生态农业建设的政策和法规,为生态农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瑞典政府早在1969年就制定了环境保护法规,20世纪80年代,又相继出台了15个单项法规,在此基础上,1999年颁布了一部完整的《农业保护法》,对农药、化肥、水等的使用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明确了污染者补偿原则,节约原材料与能源的生态环境原则等,并在法律别强调了政府的监督作用。欧共体于1988年规定,为控制生产和保护环境,实行20%的农地不耕作,对恢复自然植被的农户损失进行直接补偿,农户有义务按一定比例将低产农地转为生态用地,用于野生生物栖息,保护生物多样性。政府就此与农户立下契约,最低期限5年,长期自愿者为20年。德国在2003年根据欧盟的《欧共体生态农业条例》制定了本国的《生态农业法》,对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都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涉及水、土壤、大气、耕作制度、生物多样性、农产品质量等各个方面。英国的《控制公害法》,将污染物流入水中视为犯罪,实行严格的污染者负担制。2000年以来,WTO贸易谈判形成的新的《农业协定》,促使欧盟诸国要强化以促进生态农业发展为主导的绿箱补贴政策,以代替原有的直接补贴政策。以可持续发展、食物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为目标指向的生态农业发展政策正在逐渐成为德国最主要的农业保护手段。亚洲的在生态农业发展方面也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规。生态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有4部,分别是《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可持续农业法》、《堆肥品质管理法》、《食品废弃物循环利用法》。其中,1999年7月12日颁布的《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是在对1961年实施的《农业基本法》进行评估后制定的具有新理念的政策法规,该法规的核心在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与农村振兴,确保食物的稳定供应,发挥农业与农村的多种功能,是21世纪发展生态农业的基本方针。
完备的财政扶持体系为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有效支撑2003年6月,欧盟确定农业补贴与环境保护完全挂钩,形成以环境保护为核心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农业补贴的环境保护功能改造完成。2003年欧盟出台农业生态环境的最低标准体系,并以此作为指导欧盟成员国进行农业生态环境补贴的纲领性文件。欧盟各成员国依据农业生态环境的最低指标体系并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国国情的农业生态环境最低指标体系。构建确保农业生态环境标准指标体系实施的激励机制,首先设置奖励机制,补贴标准以农业生态建设的投入额度为参照系。其次设立惩罚措施,农业生产经营者申请农业生态补贴项目是必须承诺预期成果和保证措施,若不能达到最低标准要求则不能获得农业补贴。欧盟各国所有的资助项目都规定,农民必须按照生态农业标准耕种5年才能得到资助,否则必须退还所领款项。最后,设置评估监督机制,成员国每年对本国农业生态建设进行绩效评价并向欧盟监测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欧盟监测委员会综合各成员国过的评估报告形成欧盟农业生态建设绩效评估报告,通过农业生态建设绩效评估报告对欧盟农业生态建设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法国是欧洲第一农业生产大国,其农业产值占欧盟农业总产值的22%,农产品出口长期位居欧洲首位。法国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制定实施了生态农业发展计划,目前,法国生态作物种植面积约为100万hm2,从事生态农业的单位或农户达2.5万个。近年来,法国生态农产品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为进一步鼓励生态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法国政府于2008年再次颁布了生态农业2012年规划,旨在提高生态农业产量,同时将生态农业面积扩大3倍,力争达到占可耕地面积的6%。这一规划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生态农业结构调整,形成产品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的渠道;第二,对从非生态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的农户提供免税等优惠待遇;第三,加强对生产部门的技术支持和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第四,在制定农业法规时,充分考虑生态农业的特性和要求,从政策层面上放宽限制;第五,在生态农产品消费方面,政府加强引导,目标是到2012年,使生态农产品的消费比重超过20%。法国用于农业环境的资金,1992年为800万欧元,1993年上升到1.5亿欧元,增长近20倍,到2001年已高达3.7亿欧元。现在法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国和出口国。德国政府对生态农业的扶持政策有3大方面:一是对生产的扶持,1999年德国对生态农产品生产的补贴达1亿马克(1马克约合5元人民币,1999),在生态农业的范围内,转型企业每公顷农田和绿草地可得到300马克的补贴;在蔬菜栽培的土地上,转型中的生产实体每公顷可得到700马克的补贴,已从事生态农业的生产实体每公顷可得到350马克的补贴;参加州生态法案监控操作程序的生产实体,还将另外获得每公顷60马克。二是对
生态农业发展报告范文3
关键词:生态农业 农业发展 障碍探讨
Abstract: At present, although our country in aspects and so on ecological agriculture's fundamental research, experimental demonstration, promoted popularization had already made the very big progress, but cannot deny, but also has some problems. These questions are becoming the barrier which the limit ecological agriculture further develops.
key word: Ecological agriculture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barrier discussion
前言
理论基础尚不完备生态农业是一种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包括农学、林学、畜牧学、水产养殖、生态学、资源科学、环境科学、加工技术以及社会科学在内的多种学科的支持。
以前的研究,往往是单一学科的,因此可能对这一复杂系统中的某一方面有了一定的、甚至是比较深入的了解,但是对于这些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还知之甚少。因此,需要进一步从系统、综合的角度,对生态农业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特别是要素之间的耦合规律、结构的优化设计、科学的分类体系、客观的评价方法方面。这种研究应当建立在对现有生态农业模式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基础上,必须超越生物学、生态学、社会科学和经济学之间的界限,应当是多学科的交叉与综合,需要多种学科专家的共同参与,需要建立生态农业的自身的理论体系。
政策方面存在着需要完善的地方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就不可能使生态农业得到真正的普及和发展。而政府的支持,最重要的就是建立有效的政策激励机制与保障体系。虽然目前中国农村经济改革是非常成功的,但是对于生态农业政策的贯彻,还有许多值得完善的地方。在有些地方,由于政策方面的原因,使得农民不能对土地、水等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
技术体系不够完善在一个生态农业系统中,往往包含了多种组成成分,这些成分之间具有非常复杂的关系。例如,为了在鱼塘中饲养鸭子,就要考虑鸭子的饲养数量,而鸭子的数量将受到水的交换速度、水塘容积、水体质量、鱼的品种类型和数量、水温、鸭子的年龄和大小等众多条件的制约。在一般情况下,农民们并没有足够的理论知识和经验对这一复合系统进行科学的设计,而简单地照搬另一个地方的经验,也是非常困难的,往往并不能取得成功。但目前在生态农业的实践中,还缺乏技术措施的研究,既包括传统技术如何发展,也包括高新技术如何引进等问题。
而农产品价格方面的因素,有时也成为生态农业发展的一个限制因素。因为对于比较贫困的人口来说,食物安全保障可能更为重要;但对于那些境况较好的农民来说,较高的经济效益,可能会成为刺激他们从事生态农业的基本动力。
服务水平和能力建设不能适应要求对于生态农业的发展,服务与技术是同等重要的。
但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的服务体系,在一些地方,还无法向农民们提供优质品种、幼苗、肥料、技术支撑、信贷与信息服务。例如,信贷服务对于许多地方生态农业的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对于从事生态农业的农民们来说,盈利可能往往在项目实施几年之后才能得到,在这种情况下,信贷服务自然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以外,信息服务也是当前制约生态农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因为有效的信息服务将十分有益于农民及时调整生产结构,以满足市场要求,并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另外,尽管必要的激励机制是十分必要的,但生态农业应当更趋向于开发一种机制,以使农民们自愿参与这一活动。要想动员广大的农民自觉自愿、并能够自力更生地通过生态农业发展经济,能力建设自然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建立比较有效的能力建设机制,对于更为重要的基层农民来说,很少得到高水平的培训与学习的机会。
农业的产业化水平不高发展生态农业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但在中国的许多农村地区,促进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仍然是一项紧迫的任务。目前生态农业的实际情况还不能满足这一需求,因为在一些地方,仅仅依靠种植业的发展,难以获得比较高的经济收益。中国加入WTO,既为中国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使之面临着新的挑战。为适应这一新的形势,生态农业的发展还有许多的问题有待解决,而其中,农业的产业化无疑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人口问题一直是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之一。据估计,到2030年前后,中国人口将达到16亿。土地资源相对短缺,耕地面积还在不断减少,而人口在继续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也已经成为困扰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也必须通过在生态农业中延长产业链、促进农业的产业化水平来实现。
推广力度不够虽然生态农业有着悠久的历史,政府也较为重视,但仍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101个国家级生态农业县与全国相比是一个非常小的数字。因为从总体而言,沉重的人口压力,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农业的面源污染在许多地方还十分严重。水土流失、土地退化、荒漠化、水体和大气污染、森林和草地生态功能退化等,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的生态农业试点,还只不过是“星星之火”。
生态农业发展报告范文4
生态农业旅游是建立在农业发展基础之上的生态旅游,能促进农业和旅游业的协调发展。生态文明视角下针对桂林资源县生态农业旅游项目体验性缺乏、时空分布不均匀、民俗文化挖掘不足和环保意识差等问题,提出要注重体验性项目开发、加强区域间合作、产品融入民俗文化和提高环保意识等发展策略。
【关键词】
生态文明;生态农业旅游;可持续发展
告别悠久的农业文明和充满智慧的工业文明之后,世界慢慢在向生态文明社会转型,旅游业也在向“绿色”、“生态”方向发展,生态农业旅游逐渐成为旅游界新宠儿。农业旅游开始兴起于19世纪30年代欧洲,而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在深圳举办荔枝节,标志着我国生态农业旅游的开始。近年来广西的生态农业旅游发展快,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沼气-养殖-种植-加工-旅游”五位一体的现代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南宁上林县澄泰乡形成了“春赏油菜冬看葵,夏秋烧烤乐漂流”的特色观光农业旅游;生态文明是我国文明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建设已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对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有指导意义。因此在生态文明视角下,资源县如何利用优越的生态农业资源发展生态农业旅游,打造一张具有区域特色,旅游与农业生产两不误的生态农业旅游的新名片,是今后值得探讨的课题。
一、生态农业旅游及发展意义
(一)生态农业旅游阐述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律的前提下,推动社会文化经济发展取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党的十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放在突出地位,为生态农业旅游指明了发展方向,并要求与生态农业旅游齐头并进,即必须建立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新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而生态农业旅游是指以生态保护为背景,以农事活动为主题,结合农业资源和农村生活方式,满足城市居民追求农村生活体验的需求的一种体验性旅游。生态农业旅游也可以理解为“生态文明+农业+旅游”,生态文明作为生态农业旅游发展的标杆方向,对生态农业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二)桂林资源县发展生态农业旅游的意义
1.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辅相成。资源县农业主要以种植业为主,发展生态农业旅游,将转变农村增产方式,调整农业发展结构,把农村生活与农业劳动过程作为一种旅游资源进行开发,打造成具有特色的生态农业旅游产品推向市场。同时,生态农业旅游发展会带动交通、建筑、社会设施、等一系列相关行业的发展,把城市最新信息、理念等带到农村,增强农村与城市之间的沟通,从而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改善农村面貌,使资源县成为兴业、富民、美景的生态乡村。
2.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产水平
通过发展生态农业旅游,可以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并解决农村问题。生态农业旅游改变以往死板的经济增长方式,具有灵活性和稳定性,使封闭的农村走向开发的道路。资源县生态农业旅游发展有助于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提高传统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村村民的经济收益,改善农村的生存环境,解决农民隐性失业问题,并向高附加值产业转移,为资源县建设“幸福资源”新生活。
3.丰富旅游者的体验内容,提供旅游者新型的旅行感受
生态农业旅游涉及农村独特的自然风光、田园风光、农村生活方式、农产品制作、农业高新技术、民族风情、节日庆典等,游客还能从中获得游览阅历、农业技术和生态农业知识。生态农业旅游使游客身心亲近自然,了解当地农村和农业发展历史的风土人情,感受不同城市的简单生活,深入了解农业生产技术的新颖,体会科技带来的社会改造魅力,获得丰富的旅游阅历和活动经验,使旅游者产生了新型的旅行感受。4.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事实证明,旅游发展与生态环境充斥着矛盾,而生态农业旅游的出现恰好是解决矛盾的最好方式。生态农业旅游是以保护生态资源为前提,开发农村生态资源,发展生态农业文明的一种旅游方式。在生态农业旅游发展过程中要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并仔细酌量生态旅游资源的承载力与保护措施,结合生态农业生产,开发绿色产品,融合农业、服务业等产业,保证有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人与自然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桂林资源县生态农业旅游发展条件分析
资源县位于桂林北部,为广西西北大门,全县气候温和,四季宜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为农业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非常适合发展生态农业旅游。
(一)生态农业旅游资源有特色
基于番茄、猕猴桃、金银花、红提等生态特色农产品,资源县生态农业旅游已具规模化。已建成毛竹生产基地260000亩、药材生产基地100000亩;资江流域有优质粮食生产基地60000亩;瓜田乡建立水稻高产示范田12000亩;车田乡、两水乡、梅溪乡和瓜里乡建成无公害高山夏秋蔬菜基地518000亩,无公害红提生产基地总共10000余亩;以中峰乡、资源镇为主的无公害水果生产基地38000亩,从而建成以中峰乡为中心的大庄田红提生态长廊和花果山农业生态旅游景区;并实现“一乡一景”、“一乡多景”的发展布局。
(二)生态农业旅游发展势头好
资源县在农业发展扎实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旅游,已荣获“中国最美生态休闲旅游名县、中国十佳最美乡村”等称号。资源镇梅溪乡梅溪村民族农家山庄和修睦村曹家冲自然屯桂圆农家乐获得“广西三星级农家乐”称号。2013年资源县共接待游客105.69万人次,同比增长48.9%;旅游总收入10.34亿元,同比增长38.61%。
(三)可借助桂林旅游业知名度高的优势
桂林是国际旅游胜地,入选“最美中国榜”、“中国十大休闲城市”等榜单,旅游业发展势头较好。资源县位于桂林北部,其发展与桂林旅游业的发展密切相关。资源县拥有丰富的生态农业资源,兼有特色的喀斯特地貌和丹霞地貌,可充分利用桂林这张王牌,加快发展生态农业旅游。(四)政府扶持力度较大资源县被列入《桂林西部山区特色效益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中,着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产业,确立走“生态立县、旅游兴县”的发展道路。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的背景下,资源县加快旅游项目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旅游交通体系建设,已建立具有一定规模、档次较高的农业生态旅游景区14个,建立农家乐旅游点、休闲农庄、农业观光采摘园21(处)。
三、桂林资源县发展生态农业旅游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体验性旅游项目缺乏
目前资源县旅游经销商大部分是个体经营户,缺少正确科学发展指导,生态农业旅游主题不够突出,展示不强,体验性项目存在模仿误区,没有就地取材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生态农业旅游突出的项目,大多数是采取观光的形式发展。除此之外,生态农业旅游缺乏参与性。资源县中峰乡的红提以“自然红、原生态”的独特品质而著名,尽管建立了集种植、观光、旅游、休闲为一体的两公里红提观光大长廊,但从生态农业的特点来看,游客没有参与红提的种植和收获的过程,走马观花,旅游经济效益不高。
(二)游客时空分布不均匀
一是旅游旺季和淡季差别大。一年中第三季度因天气较为凉爽,红提冠梨等特色的农产品丰收,客流量接近60%,而第一季度只有10%。二是客源市场有局限性。据调查,资源县旅游客源主要来自广西及其周边省市。游客游玩时间大约为一天,并未留宿,逗留时间短,经济效益微薄,不能充分利用周边城市的客源市场;再加上宣传不到位导致客源市场狭小,好的品牌打不出去,先进项目进不来,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三)生态农业文化内涵挖掘不足
因景区经营者大多数为本地农民,文化素质较低,所以只会照搬,只顾眼前利益不顾生态发展,鼠目寸光急功近利的经营商变形包装,乔装打扮成为所谓的特色生态农业旅游产品,虽数量比较多,但不具特色,农家乐、农庄、观光园相互模仿,没有意识到生态农业旅游产品中的农业文化,文化内涵挖掘力度不够。
(四)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较差
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差主要表现在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旅游经营者并未有意识保护生态环境,只是一味地认为旅游资源是获取利润的一个工具。一方面生态农业旅游带来大量的人流,产生各种生活污水的排放和固体垃圾,但经营者却没有对垃圾进行处理,景点卫生越来越差,不利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另一方面旅游者在生态农业旅游的过程中,产生“道德感弱化”,出现乱涂乱画,乱扔垃圾,践踏草坪等不文明行为。
四、桂林资源县生态农业旅游发展策略
(一)注重体验性项目的开发
应该坚持旅游产品的独特性。资源县可利用中峰乡花果山农业生态旅游景区、中峰乡大庄田红提生态长廊等的农产品大产量,建立具有资源县特色的“五彩田园”现代农业示范区,通过展览的形式,把猕猴桃、番茄、红提、金银花等具有代表性的资源县农产品展现给游客。应坚持旅游产品的参与性。应多开发参与性强的体验性旅游项目,构建挖笋区、采藕区、垂钓区等生态区;生态农庄建风车、踩水车、牛棚、猪舍、农家院等,开展让游客学习编织手工艺品具有生态农业特色的旅游活动。红提长廊除了采摘葡萄以外,还可以建立葡萄酒品尝区和以葡萄和农家菜为主打菜式的特色餐厅,并让游客学习参与制作葡萄酒的过程,从而提升项目的层次,让游客充分感受生态农业旅游带来的新型魅力。
(二)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合作
充分利用桂林旅游的知名度,将客源市场带到资源县,丰富客源结构,稳固客源基础。首先要打出“畅游资源生态农业园,感受自然恩泽”的口号,积极参与到桂林生态农业旅游联合路线中来,让游客感受各个地方不同文化的旅游,从而丰富淡季旅游活动内容。其次要细分旅游市场,分析淡季和旺季主要市场人群,针对不同的市场做出相应的旅游项目调整和宣传策略,加强淡季和旺季市场宣传的有效性。三要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客源互补,加强与龙胜各族自治县、阳朔县、恭城瑶族自治县的合作,形成桂林生态农业旅游圈;加强与柳州三江的联系,形成资源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少数民族旅游文化圈;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和“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拉长游客停留时间,有利于增加旅游收入,缩小淡旺季的差距,解决时空分布不均匀的问题。
(三)产品融入地方文化内涵
首先深入挖掘地方民俗文化。利用资源县的“罢果节”、“挂社青”、舞狮舞龙等是具有民俗特色的节日与民间体育活动,引导帮助游客更好了解当地民俗文化和风土人情,生态农业的内涵,并加深对生态农业旅游的理解,从而打造出生态农业文化旅游精品。其次要提升生态文化魅力。创造制作具有资源县民俗文化特色的旅游宣传片,并大力宣传和传播其独特的民俗文化,吸引更多外来游客,提高资源县生态农业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还应注重培养文化魅力的形象代表,引导农民做好生态农业旅游服务工作。
(四)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首先,资源县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对生态农业旅游经营者进行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宣传,注意引导提高农民的生态环保意识,从被环境养着转变为主动养着环境,走生态保护的道路。其次,旅游经营者应树立正确科学的环境伦理道德观,推出环保主题的旅游产品。生态环境保护得越好,旅游产品的竞争力就会提高,既为经营者提高经济效益,又给生态环境带来进一步的效益。再次,旅游者应明确自身保护环境的责任,约束自己的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提升自己的消费品味。最后,提升生态农业旅游的科技含量。坚持创新发展的原则,不断引进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先进的技术,实现节水、节能和环境保护,使资源得到集约利用、环境得到不断优化、生态质量稳步提高。
【参考文献】
[1]曲格平.生态文明理念和发展方略[J].人民论坛,2010,(2):11-13.
[2]牟晓娟,阚如良.生态文明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J].学习月刊.2012,(10):76-77.
[3]张东祥,董丽媛.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与对策探析[J].农业经济,2014,(12):26-27.
[4]易忠应.资源县生态农业发展态势良好[EB/OL].
[5]唐琮沅.桂林市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EB/OL].
[6]庄盈.去年桂林旅游业交出漂亮成绩单[N].桂林晚报,2014-2-23(8).
[7]陈张.桂林西部山区特色效益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出台[N].桂林日报,2012-1-03(1).
生态农业发展报告范文5
理论基础尚不完备生态农业是一种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包括农学、林学、畜牧学、水产养殖、生态学、资源科学、环境科学、加工技术以及社会科学在内的多种学科的支持。
以前的研究,往往是单一学科的,因此可能对这一复杂系统中的某一方面有了一定的、甚至是比较深入的了解,但是对于这些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还知之甚少。因此,需要进一步从系统、综合的角度,对生态农业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特别是要素之间的耦合规律、结构的优化设计、科学的分类体系、客观的评价方法方面。这种研究应当建立在对现有生态农业模式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基础上,必须超越生物学、生态学、社会科学和经济学之间的界限,应当是多学科的交叉与综合,需要多种学科专家的共同参与,需要建立生态农业的自身的理论体系。
技术体系不够完善在一个生态农业系统中,往往包含了多种组成成分,这些成分之间具有非常复杂的关系。例如,为了在鱼塘中饲养鸭子,就要考虑鸭子的饲养数量,而鸭子的数量将受到水的交换速度、水塘容积、水体质量、鱼的品种类型和数量、水温、鸭子的年龄和大小等众多条件的制约。在一般情况下,农民们并没有足够的理论知识和经验对这一复合系统进行科学的设计,而简单地照搬另一个地方的经验,也是非常困难的,往往并不能取得成功。但目前在生态农业的实践中,还缺乏技术措施的研究,既包括传统技术如何发展,也包括高新技术如何引进等问题。
政策方面存在着需要完善的地方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就不可能使生态农业得到真正的普及和发展。而政府的支持,最重要的就是建立有效的政策激励机制与保障体系。虽然目前中国农村经济改革是非常成功的,但是对于生态农业政策的贯彻,还有许多值得完善的地方。在有些地方,由于政策方面的原因,使得农民不能对土地、水等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
而农产品价格方面的因素,有时也成为生态农业发展的一个限制因素。因为对于比较贫困的人口来说,食物安全保障可能更为重要;但对于那些境况较好的农民来说,较高的经济效益,可能会成为刺激他们从事生态农业的基本动力。
服务水平和能力建设不能适应要求对于生态农业的发展,服务与技术是同等重要的。
但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的服务体系,在一些地方,还无法向农民们提供优质品种、幼苗、肥料、技术支撑、信贷与信息服务。例如,信贷服务对于许多地方生态农业的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对于从事生态农业的农民们来说,盈利可能往往在项目实施几年之后才能得到,在这种情况下,信贷服务自然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以外,信息服务也是当前制约生态农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因为有效的信息服务将十分有益于农民及时调整生产结构,以满足市场要求,并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
另外,尽管必要的激励机制是十分必要的,但生态农业应当更趋向于开发一种机制,以使农民们自愿参与这一活动。要想动员广大的农民自觉自愿、并能够自力更生地通过生态农业发展经济,能力建设自然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建立比较有效的能力建设机制,对于更为重要的基层农民来说,很少得到高水平的培训与学习的机会。
农业的产业化水平不高发展生态农业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但在中国的许多农村地区,促进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仍然是一项紧迫的任务。目前生态农业的实际情况还不能满足这一需求,因为在一些地方,仅仅依靠种植业的发展,难以获得比较高的经济收益。中国加入WTO,既为中国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使之面临着新的挑战。为适应这一新的形势,生态农业的发展还有许多的问题有待解决,而其中,农业的产业化无疑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人口问题一直是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之一。据估计,到2030年前后,中国人口将达到16亿。土地资源相对短缺,耕地面积还在不断减少,而人口在继续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也已经成为困扰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也必须通过在生态农业中延长产业链、促进农业的产业化水平来实现。
组织建设存在着不足在生态农业的发展过程中,组织建设是一个重要方面。正如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所指出的那样,新的挑战和问题的综合与相互依赖的特征,与当前的组织机构的特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这些机构往往是独立而片面,与某些狭隘决策过程密切相关。中国当前的生态农业,也同样存在这种组织建设的不足。
生态农业发展报告范文6
理论基础尚不完备生态农业是一种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包括农学、林学、畜牧学、水产养殖、生态学、资源科学、环境科学、加工技术以及社会科学在内的多种学科的支持。
以前的研究,往往是单一学科的,因此可能对这一复杂系统中的某一方面有了一定的、甚至是比较深入的了解,但是对于这些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还知之甚少。因此,需要进一步从系统、综合的角度,对生态农业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特别是要素之间的耦合规律、结构的优化设计、科学的分类体系、客观的评价方法方面。这种研究应当建立在对现有生态农业模式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基础上,必须超越生物学、生态学、社会科学和经济学之间的界限,应当是多学科的交叉与综合,需要多种学科专家的共同参与,需要建立生态农业的自身的理论体系。
技术体系不够完善在一个生态农业系统中,往往包含了多种组成成分,这些成分之间具有非常复杂的关系。例如,为了在鱼塘中饲养鸭子,就要考虑鸭子的饲养数量,而鸭子的数量将受到水的交换速度、水塘容积、水体质量、鱼的品种类型和数量、水温、鸭子的年龄和大小等众多条件的制约。在一般情况下,农民们并没有足够的理论知识和经验对这一复合系统进行科学的设计,而简单地照搬另一个地方的经验,也是非常困难的,往往并不能取得成功。但目前在生态农业的实践中,还缺乏技术措施的研究,既包括传统技术如何发展,也包括高新技术如何引进等问题。
政策方面存在着需要完善的地方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就不可能使生态农业得到真正的普及和发展。而政府的支持,最重要的就是建立有效的政策激励机制与保障体系。虽然目前中国农村经济改革是非常成功的,但是对于生态农业政策的贯彻,还有许多值得完善的地方。在有些地方,由于政策方面的原因,使得农民不能对土地、水等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
而农产品价格方面的因素,有时也成为生态农业发展的一个限制因素。因为对于比较贫困的人口来说,食物安全保障可能更为重要;但对于那些境况较好的农民来说,较高的经济效益,可能会成为刺激他们从事生态农业的基本动力。
服务水平和能力建设不能适应要求对于生态农业的发展,服务与技术是同等重要的。
但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的服务体系,在一些地方,还无法向农民们提供优质品种、幼苗、肥料、技术支撑、信贷与信息服务。例如,信贷服务对于许多地方生态农业的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对于从事生态农业的农民们来说,盈利可能往往在项目实施几年之后才能得到,在这种情况下,信贷服务自然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以外,信息服务也是当前制约生态农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因为有效的信息服务将十分有益于农民及时调整生产结构,以满足市场要求,并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
另外,尽管必要的激励机制是十分必要的,但生态农业应当更趋向于开发一种机制,以使农民们自愿参与这一活动。要想动员广大的农民自觉自愿、并能够自力更生地通过生态农业发展经济,能力建设自然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建立比较有效的能力建设机制,对于更为重要的基层农民来说,很少得到高水平的培训与学习的机会。
农业的产业化水平不高发展生态农业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但在中国的许多农村地区,促进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仍然是一项紧迫的任务。目前生态农业的实际情况还不能满足这一需求,因为在一些地方,仅仅依靠种植业的发展,难以获得比较高的经济收益。中国加入WTO,既为中国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使之面临着新的挑战。为适应这一新的形势,生态农业的发展还有许多的问题有待解决,而其中,农业的产业化无疑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人口问题一直是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之一。据估计,到2030年前后,中国人口将达到16亿。土地资源相对短缺,耕地面积还在不断减少,而人口在继续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也已经成为困扰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也必须通过在生态农业中延长产业链、促进农业的产业化水平来实现。
组织建设存在着不足在生态农业的发展过程中,组织建设是一个重要方面。正如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所指出的那样,新的挑战和问题的综合与相互依赖的特征,与当前的组织机构的特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这些机构往往是独立而片面,与某些狭隘决策过程密切相关。中国当前的生态农业,也同样存在这种组织建设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