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水污染治理报告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水污染治理报告范文1
目前浙江省审计厅已经对其境内两大主要水系开展了大规模的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如2009年浙江省审计厅组织杭嘉湖三市及部分县(区)审计机关对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开展的专项审计,2010年组织22个审计机关开展的钱塘江流域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整治审计。根据已有的环境审计理论成果,环境审计理论结构通常包括:环境审计的目标、假设、概念、准则、审计程序和方法、报告等几个方面,结合浙江省审计厅环境审计实务,本文对其环境审计实施情况予以分析如下。环境审计的目标。我国审计体制属于典型的行政管理体制模式,地方审计机关“向同级政府、上级审计部门提交有价值审计信息”,具有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鲜明特色。《浙江审计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到2015年要全面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建立资源环境审计评价体系、资源环境信息化审计体系和现代化的环境审计管理体系,促进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和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深入推进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的提出,明确了浙江省审计部门今后一个阶段的环境审计工作发展目标。环境审计的职能。根据浙江省审计厅的机构部署,环境事项的审计交由审计厅下属的环境资源审计处负责,其职能为:负责环保、国土资源、质监等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由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管理的环保资金、节能减排资金、国土资金的筹集、管理及使用情况的审计;牵头对环境审计开展研究,组织、指导浙江省环境和国土资源的审计业务;负责审计结果的跟踪落实,对相关审计或专项审计展开调查。可以发现,目前浙江省在环境审计方面主要开展的是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责任审计,而对政府环境政策的审查监督等内容则没有涉及。环境审计的内容。按照《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钱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浙江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浙江省审计厅将流域水污染防治基本情况及总体效果、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落实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水污染防治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情况、在线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营情况作为环境审计的主要内容,该内容强调对责任履行、政策执行效果、资金使用、污染治理措施成效的审计,是环境审计目标的细化。环境审计的模式。在审计过程中,浙江省审计厅根据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的要求,围绕审计目标开展环境审计:首先,充分掌握流域所在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业已开展的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整治工作及其成效;其次,了解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突出问题;再次,对比该时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其成效,在此基础上客观评价流域所在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整治的工作绩效,并提出今后的工作方向和要求。环境审计的合作与组织。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不仅涉及环保、农林、水利等多个部门,而且涉及不同区域,时间跨度长,区域间环境投入不均衡。面对这种复杂情况,浙江省审计机关通过纵向、横向联动的方式积极开展审计工作,一方面与审计署联系,争取审计署的指导和帮助,同时通过审前培训、审中交流、审后督查、现场指导等方式对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协调和指导,确保环境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另一方面,除了与兄弟审计机关开展合作审计外,还与环保、水利、农林、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加强沟通合作,要求部门内审机构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环境审计的报告。环境审计报告是环境审计的最终结果,是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程序后,根据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环境治理的整体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书面载体。浙江省审计厅开辟了审计结果公告专栏,所开展的环境审计项目都会将审计结果公之于众。如2013年对世界银行贷款浙江省钱塘江流域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告中,不仅将审计师意见、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公布,而且进一步提出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从实施效果来看,虽然通过环境审计发现流域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城乡面源污染初步得到控制、污水处理能力有较大提高、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并形成了较完善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机制,但流域水环境质量离《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等的要求、离人民群众对水环境质量的期待还有较大距离。
二、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亟待解决的难题
相较于某地区的水污染环境审计,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因其审计区域广、涉及部门多,导致关系错综复杂,责任难以认定,水污染治理效果不理想。当前,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难题亟待解决。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机构的合作体制不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地方政府对流域水污染管理负责,而地方政府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承载着一定的组织利益和成员利益,水污染治理的外部性及现行水污染治理体制未能实现不同行政区之间污染治理的激励相容,使得地方政府在水污染治理过程中往往存在各自为政的情况,污染治理效果大打折扣。同时,由于地方审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在行政管理上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当地党委政府的直接管理,地方政府水污染治理的各自为政加大了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的协作难度,造成各地区审计机关在合作审计中分工大于协作。缺乏审计准则的指导,审计方法不统一。审计准则是审计工作应遵循的技术标准,是对审计行为的约束和引导,也是对审计工作进行评价的依据。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准则的缺失使审计工作难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审计工作质量失去保障。虽然可以借鉴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但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在审计计划、审计对象、审计内容、范围、审计方式方法等方面仍然存有重大差异。由于绝大部分审计人员来源于财经专业,对环境领域比较陌生,导致审计人员对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应该如何开展、应采用什么样的技术规范、达到什么样的要求比较茫然,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的开展困难重重。同时,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地区虽然创造性地开展了环境审计工作,但审计方法缺乏统一规范,也导致审计质量参差不齐。环境审计技术方法落后。环境审计具有跨学科、跨专业、边缘性、应用性的特性,如污水处理项目运行情况的审计内容通常包括:审计已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是否达标、配套设施是否到位、设施运转是否正常,有没有闲置浪费等问题;调查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监测数据是否准确;调查经过处理后的污水和污泥达标情况,是否超标排放污水、污泥的处理方式是否恰当,是否会因重金属含量过高而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这些审计项目是无法通过传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所使用的审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核查、审计抽样、分析性复核等方法来收集审计证据的。参与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的审计人员在开展环境审计工作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也给审计结论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隐患。
三、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的路径选择
开展资源环境审计,维护国家资源环境安全是审计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将资源环境审计列为六大审计类型之一,2009年审计署又进一步了《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应逐步扩大资源环境审计的领域,设立或完善专门从事资源环境审计的工作机构”,同时要求“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审计机关每年应至少开展一项资源审计和一项环境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成为我国未来审计的一个主要发展方向。为推动环境审计在污染治理中更有效地发挥建设性作用,应对当前环境审计管理体制、环境审计主体、环境审计研究等加以改革。建立流域环境审计的权威机构。我国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所出现的种种困境,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国环境审计管理体制不合理。水资源具有流动性的特性,但地方各审计机构往往只负责本区域的审计事项,将一条完整的流域人为分割为几段,水污染治理效果不理想。即使由审计署组织各省审计机关进行联合审计,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往往是先由各审计机关各自审计,最后再将结果汇总。如审计署开展的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审计,在试点阶段采取了联合审计的方式,即由审计署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办、各省审计厅联合组成审计组,共同对天津市进行审计;而在正式审计阶段则实行平行审计的方式,由上述机关组成6个审计组分别开展审计。流域的整体性需要各审计组及时进行沟通协调,但各审计小组由于各不相属,造成审计分工大于合作,审计效果不理想。因此,应建立流域环境审计的权威机构,由其负责领导整个流域水系的审计业务,实现环境审计信息的“共有、共享、共商”,跳出地方利益的条块分割,强化环境审计的整体性和监督效果。探索自愿性的环境审计及信息披露机制。我国地方环境审计机关呈现人员少、项目多、任务重的现状,随着环境审计的不断发展和铺开,单纯以政府为主导的环境审计模式将难以为继,因此,可以借鉴美国政府环境审计的做法,探索开展自愿性的环境审计。
水污染治理报告范文2
摘要: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日渐严重,尤其是水资源的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政府在促进水环境保护中,税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本文旨在通过借鉴国际水污染治理环境税的实践经验,分析国内已有的研究成果,针对湘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问题和特点,从理论上探讨我国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环境税的重要性与可行性,为设计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环境税收政策提供一些理论依据。
关键词:湘江 水污染防治 环境税
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就是环境保护问题。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流域性水问题特别是水环境污染问题尤为突出。至今我国并没有设置专门针对流域保护的环境税,缺乏对环境进行系统的调节与控制。而西方发达国家已有较为成熟的环境税制,值得借鉴。笔者认为,从实际出发,建立合理的环境税制势在必行,现阶段有针对性地对湘江流域污染防治的环境税设计进行个案研究,试点水污染环境税,以获取个案经验得以推广,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一、水污染环境税的税收政策经验与例证
(一)西方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
对于环境保护的研究,早在1972 年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就提出了PPP原则(污染者付费)。荷兰、德国、法国等国家早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税收制度,取得了实现改善环境和降低超额税负的双重功效。
1.早在1969年,荷兰便开征了“地表水污染税”。征税对象为向地表水和水净化厂直接或间接排放的废物和污染物及有毒有害物质。纳税人包括企业、公司以及家庭和个人,以“人口当量”(相当于每年每人排入水域的污染物的数量)为征税标准。排放物质的数量以及对环境的污染程度为“地表水污染税”的征税依据,并且水污染税税率在不同地区各异,同时设立专用基金户。
2.从1981年起德国便开始征收水污染税,1994年11月开征《废水税法》,缴纳废水税的纳税人为直接将废水排入水域(包括地表和地下)的单位和个人。其征收基准为废水的“污染单位”(相当于一个居民1年的污染负荷),采用统一税率,普遍征收。此法同时还规定了减免税,排放废水达到了特定的最低标准以及纳税人用于改善废水设施的投资额,分别可以减免与抵免应缴的税款。
3.法国于1968年开征了水污染税,其纳税人为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水利管理局为征收机关。为了加强征管,将流域委员会和水利管理局设在法国的每一个流域或流域群。按纳税方式水污染税的纳税人分为家庭纳税人和非家庭纳税人。非家庭纳税人以政府权力部门对每个排污口进行测算,按类设计税率级次,根据实际排污量和设计的税率征税;而家庭水污染税以每平方米水费附加的形式计征,由政府权力部门根据每位居民日均排放量、居民人数和城镇污水中的团状物数量计算确定附加额。
各个国家的制度各有优劣,总体来说表现出以下特点:对水污染专门立法,依据“谁污染,谁缴税”原则;计税依据均为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浓度;征税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持和改善水环境,为防治水污染提供资金保障,且专款专用。
(二)我国环境税收政策现状与不足
我国现行税制中与环境保护有着一定关联的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11个税种。对于防治水污染的税收政策包括:对利用废水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实行减免税;对于废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等。上述税制,对我国环境保护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目前,我国政府对于水污染治理主要采取的是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如《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主的水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与此同时,政府也越来越多地采用经济手段来治理水污染,比如:财政补贴、经济处罚、排污权交易方法、排污收费方法、财政直接投资等。但如今环境日益恶化,强制行政手段和一些散见于各税法的措施作用十分有限。我国现行税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缺少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专门税种,因而缺乏环境保护整体调控。二是现有各税种自成体系,相对独立,有关环保的规定散见各法,效率各异,未能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并且对环境保护的调节力度不够。三是考虑环境保护因素的税收优惠形式单一,缺乏系统性。
由此可知,要使环境税制真正产生积极的效果,充分体现税收监督经济,调节经济杠杆作用,必须从整体上制定协调统一的环境保护税制。新环境税迟迟不能推出的原因是开征新税种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其中有避免重复征税的问题,也有考虑到企业、个人能否承受新税种负担的问题。前者是税目设置与征收的技术问题,后者是社会经济利益问题。
二、开征水污染税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一)重要性
我们应当意识到,水污染税的设计与实施对解决水污染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税收与行政法律等相比,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其公平性及调节经济杠杆属性在环保实践中的效果明显。国际水污染税的不断完善及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我国应该根据国情出发,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水污染税法律制度。
湘江纵贯湖南省南北,集生活饮用、生产用水、航运、发电等诸多功能于一体。湘江承载了全省60%以上的污染,以重化工为主的流域工业布局及以现代农业为主的面源污染,使得湘江流域的污染呈现出复杂的局面,直接或间接地对湖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一直以来,流域内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投入大量财力人力,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整治任务仍很艰巨。控制湘江流域污染并提升其污染治理能力,建立一整套运行良好的治理长效机制,离不开税收制度的支撑。长株潭城市群作为“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有条件先行先试环境“费改税”,取得一些经验后向全国推广。针对湘江流域水污染的实际现状与因素,选择湘江流域试点水污染环境税,进行个案研究,以获取个案经验得以推广,将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一湖清水”,实现把湘江打造成“东方莱茵河”添砖加瓦。
(二)可行性
1.良好的政治经济环境。我国从1979年颁布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至今,政府已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保护环境资源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措施。环境保护,特别是水资源的保护始终是近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环境改革。针对湖南,《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于2011年3月正式由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个由国务院批准的重金属治理试点方案。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把湘江打造成“东方莱茵河”,作为我省“两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目前已经将湘江流域污染治理列入“十二五”发展的规划之中。湘江流域的污染整治工作正在进行中。
2.法律制度与法律环境已大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以法律的形式,对环境包括水资源的保护予以规范。198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全面依法治水的新阶段。1984年修订、1996年及2008年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缴纳排污费,同时应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对湘江污染防治,早在上世纪70年代末期就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1979年湖南省便出台了全国首个水污染防治条例。
3.环境税制度设计的理论基本健全。我国推行环境税一直呼声不断,作为一个尚未推行的税种,国内学术界一直进行着大量研究,除了对环境税的价值定位及理论研究之外,在完善环境税的制度设计方面也进行了大量研究,制度设计理论大体健全。
三、湘江流域水污染环境税开征的构想
(一)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遵循“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凡是有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物、污染物和有毒物质对水体造成污染的活动或行为则应缴纳污染环境税。考虑到征收方式的可操作性以及征收效率和征管控制等因素,目前针对湘江流域段试点的水污染税,应以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为纳税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和行政单位暂缓征收。应在保证产业链不断裂的前提下,整合一批微小企业,规范有色金属产业环境准入,设置生产经营门槛。
(二)征税对象及征管机构
征税对象即征税的依据。对于水污染税来说,其征收对象及范围要合理确定,就湘江流域水污染税来说,其征税对象应为污水,即带有废弃物、污染物和有毒物质的废水。行为人只要发生了水污染税法所列举的污染行为,就应该照章缴税。目前,按湘江流域污染源的分布特征,可分为点污染源和面污染源。点污染源包括工矿企业污水废水、城镇区污水。面污染源是指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等。由于湘江流域工矿重金属污染最为严重,因此,宜先从重点污染源即重金属污染入手,首批开征水污染税。等条件成熟后,再扩展到城市污水、生活污水,农业污水。选取在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长沙七宝山、岳阳原桃林铅锌矿七大重点治理行政管辖区域里设独立税务征管所,会同环保、工商等权利机构成立环境治理部,以便于监控与征管工作的开展。
(三)税基与税率
水污染的税率设计是税制设计中的核心要素。在制定税率时要考虑到治理水污染的成本、现时的经济技术条件、纳税人的承受能力、地区的环境差异及水污染的特点等。从理论上讲,水污染税的税率应该至少等于排污活动所造成的边际环境损害或边际污染成本,从而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从湘江的目前状况来说,企事业单位和排放量较大的个体经营者排放的带有废弃物、污染物和有毒物质的工业废水、污水应根据水污染物的数量、浓度的综合体,即根据量化的污染程度(一般污染物、较严重的污染物和严重污染物)浓度、环境污染程度等制定区域差别定额税率,使防治污染的总成本趋于最小化、合理化。
(四)税收优惠及配套措施
开征水污染税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税收手段来保护和改善湘江的水资源环境。即对有利于湘江水资源保护或减少水污染的经济活动给予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对排放污水水平低于规定标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按一定比率给予退税的奖励;鼓励企业进行有关减少污水排放或用水量的新方法、新技术,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技术开发基金(给予税前免除),以此降低因利用新技术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并且对有效实施或取得一定效益的给予正面的税收鼓励、财政援助或政策性表扬;对永清环保、凯天环保、麓南环保等一批环保龙头产业企业加大投资,给予政策支持与财政补贴;更多地利用税收加计与扣除、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间接优惠方式,以充分发挥税收优惠的激励作用。另外,税款实行专款专用,用于水资源的保护和污染的治理。
四、结束语
流域水污染治理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我国环境税的建立已经有了良好的政策基础及理论基础。我们应适时择机出台水污染环境税,运用税收的特有职能与手段,搭好地方政府间区域合作的法律和制度平台,保护生态自然,促进区际跨界间公平,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共赢。在税制设计中,应考虑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和承受能力,由易到难、体现税收的中性与公平性,循序渐进、逐步深化,来进行水污染的综合防治。
参考文献:
1.王金南,葛察忠.环境税收政策及其实施战略[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
2.曾贤刚.从OECD国家经验看我国环境税的建立和完善[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8,(5).
水污染治理报告范文3
委员们围绕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报告立意高、内容实、写法新、接地气,并就土壤污染、水污染等与农业息息相关的问题展开了讨论,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
如今,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农业的健康发展。”省政协委员、省农科院院长张新友表示,农业与环境的关系非常密切,实事求是地讲,农业既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同时也是重要的污染源。很多面源污染问题就是农业造成的,如水污染问题、土壤污染问题,同时,这些问题又反过来使农业受害,因为水的污染、土壤的污染,我们生产不出合格的产品、绿色无公害的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到环境制约。因此,对于环境问题我们要给予充分关注,加大治理环境污染力度,还农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而土壤环境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关于土壤污染治理问题成为此次委员们讨论的热点。
“现在农田重污染非常严重,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全国耕地污染比例接近1/5,这是相当惊人的。而且土壤污染治理成本极高,济源一片50亩的严重污染土地治理成本就高达800余万元,确实应该下大力气从源头上加强治理。”省政协委员、郑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牛河钧表示。
“我们现在的土地治理其实只是解决了平整土地的问题以及打井的问题、修路的问题。但是土壤里面,比如化肥、农药、除草剂以及灌溉水的污染等都非常严重,土壤一旦污染,需要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才能修复治理。对于土地治理只进行平整是不行的,我们需要做的根本问题是解决土壤问题。有好的土壤才能生产出好的粮食。因此,土壤污染治理应该提到议程上。”省政协委员、省国土资源厅老干部处处长彭显文的发言引起全场委员共鸣。
水质保护任重道远。南水北调工程为河南输入大量水资源,促进了河南农业、工业的发展,改善了沿线居民的生活品质。省政协委员、省南水北调办主任刘正才建议,省政协和政协委员要继续关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为南水北调生态廊道建设建言献策。
水污染治理报告范文4
关键词: 江汉平原;水资源;水污染;国外经验
中图分类号:F301.24;X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8-0318-03
0引言
江汉平原水资源的来源由大气降水、地下水以及江河流水3部分构成。处于亚热带季风区的江汉平原,降水量充沛,年降水1100-1300毫米,年均1180毫米,折合平均降水量2193亿立方米。气温较高的4-9月降水量约占年降水总量的65%-75%。汉江是长江中游最大的支流,从陕西省河县进入本省郧西县,流经全省13个县市,在武汉汇入长江。全省每年过境客水资源约6300亿立方米,其中长江干流约为4000亿立方米,洞庭湖水系流入近2000亿立方米,汉水流入300亿立方米,然而,每年平均出境水量则超过7000亿立方米,其中基本都由长江干流出境。具体到平原区,每年平均过境客水资源5500亿立方米,地表径流资源总量1500亿立方米。丰富的水资源为江汉平原区工商业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但在社会经济基础发展的同时,江汉平原水质污染也时有发生。本文试图对国外水污染治理的先进经验进行梳理,来找寻江汉平原水污染治理的措施。
1江汉平原水污染概况
随着江汉平原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的活动使大量的工业、农业和生活废弃物排入水中,水体污染逐渐加剧。通过调查,江汉平原沿江城市江段部分断面水质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岸边污染带严重。长江湖北段沿岸排污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形成多条污染带。其中个别断面的个别项目有超标现象,如天门以下至武汉河口段水质在枯水期多有超标现象。汉江大部分支流受到污染,唐白河、蛮河、小清河等主要支流水质曾一度超过五类标准,连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都达不到。另外,平原区域内70%的湖泊、80%的中小河流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水质日趋富营养化。水污染事故频发,特别是流域性的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污染范围广、危害大,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平原里最常见的水污染是有机污染、富营养污染、重金属污染以及这些污染共存的复合性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污水、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据调查,长江流域每年废污水排放总量达300亿吨,其中生活污水约占l/3,工业废水约占2/3。湖北省长江流域历年来污水排放量如表1所示。
数据来源:2001-2010年湖北省水资源公告.
1.1 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的排放江汉平原企业以乡镇作坊居多。其特点是规模小、布点散、行业杂、发展猛,由于我污水处理厂覆盖率较低,处理力度有限,这些作坊基本没有配套的环保设施,带来了“三废”污染――废水、废气、废渣,乡镇工业对农业环境的污染严重。
废水危害主要来自于造纸、印染、电镀、化工和食品加工业。其污水常呈酸性或碱性,直接排入河流和湖泊,使水资源遭到重金属和氰化物等有毒物质的污染。废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土法炼硫、炼焦、窑业以及小化肥等行业,污染物以二氧化硫和氟最为严重。这些含硫废气排入环境,形成酸雨降落到地面,使地面水体受到污染,造成农业减产,给农业生态环境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废渣污染主要来自于采掘业,由于有的向湖泊、江河、洼地倾倒,对土壤、水体和大气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严重污染。此外,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也是直接排入河流,严重污染了水质环境。
1.2 农业污水的排放农业污染不像工业排污、生活污水一样,不能量化的统计。然而,它却是人类健康的隐形杀手。江汉平原以农业为主,而农作物的生产中使用了大量的农药和化肥。在使用中,凡未被植物吸收利用的都在土壤中积累或转入地下水引起水体污染,最终导致对人体的危害,危害的传播途径如图1所示。
江汉平原区农村大量使用化肥及农药,湖泊和城市内湖富营养化加剧,水污染已经使相当多的地区出现水质型缺水,严重影响到当地居民的生存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污染问题亟待解决。另外一方面,随着南水北调工程的启动,过境水量将会减少,减弱了水系的自身调节能力。我们可以预计在不远的将来,拥有丰富水资源的江汉平原将会面临日益突出的问题。
2国外典型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经验
“先污染后治理”的局面先后在国外两大流域上演。欧美发达国家经过近一个多世纪的努力,其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内容和形式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对于我江汉平原水资源污染防治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1 英国泰晤士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经验泰晤士河位于英国伦敦南部。三个多世纪以前,泰晤士河水产丰富、风景如画,是世界上著名的鲑鱼产地。但是自19世纪60年代工业革命开始,泰晤士河水资源就遭到了严重污染,水质迅速恶化,同时也成为世界上污染最早、后果最严重的城市河流之一。
英国控制水污染主要采用环境质量目标法,即将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染水水质与承纳水体的环境功能相结合,以控制污水不产生水体污染为目的,来制定水质标准。泰晤士河是英国水质管理模式的缩影,1974年英国政府规定了泰晤士河各河段的水质目标和排放标准。目前泰晤士河两岸排放的污废水都经过三级处理,处理后的污泥经管道用泵抽入船中,运至北海倒入海中。
英国政府成立了治理专门委员会和泰晤士河税务局(公司),对泰晤士河流域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提出水污染控制政策法令、标准,有充分的治理保障。在泰晤士河的治理中,高度重视科学技术的作用。尤其是泰晤士河的第二次治理,是在有关科学研究的指导下进行的。科学研究帮助水务局制定合理的、符合生态原理的治理目标,根据水环境容量分配排放指标,及时跟踪监测水质变化。
泰晤士河属于潮汐河流,面临着两方面的污染。一是人为污染(主要是工业和生活污染,首先从近海口的下游开始);二是自然污染(咸潮入侵)。要解决自然污染,目前常用的有效办法是,增加上游水量,使下游有足够的清水径流下泄,以限制咸潮入侵。上游来水多了,也可提高下游水体对污染物的推移、稀释、扩散能力,从而对控制人为污染也是有好处的。
为此,泰晤士河在上、中游大量修建水库,在丰水季节拦蓄清水(兼有防洪作用),在枯水季节调节增加下游逸流,实行“以丰补枯”。泰晤士河全流域有主要水库三十六座,蓄水量达2.5亿立方米,相当于伦敦市九十天的用水量。据泰晤士水管理局统计,目前日开发地下水186万吨,相当于全流域日用水量的百分之41%。但在丰水季节,及时回灌,尽量做到抽用与回灌平衡。为了严格限制咸潮向清水区入侵,泰晤士水管理局在清水与潮水交界处坦丁顿建立堰闸。同时为了充分利用清水资源,在全河建立了六十八个船闸,以节制迁流,防止清水过快流失。
由此可见,英国政府针对泰晤士河的特点,采用环境质量目标法,对工业污染全过程进行控制;同时征收水污染税以及兴修水库的措施对该流域水污染的防治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江汉平原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借鉴作用。
2.2 美国特拉瓦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经验特拉瓦河流域,既有著名的纽约、费城工业区的点污染源,又有来自农业、森林落叶腐植质的非点污染。因此,在本世纪四十年代,水质被严重污染。六十年代开始,花了十年时间治理,现在全流域工业污染负荷已去除百分之九十,城市污染负荷也已去除百分之八十九,因而水质良好1979年,美国环境质量委员会(CEQ)对309个历史较长、资料比较完整的河流水质监测站进行了调查,溶解氧指标等于或大于5毫克/升(适宜鱼类生存繁殖)的,占百分之九十五[1]。
美国的环境保护,都从立法开始,治理河流也不例外。美国从四十年代起陆续颁发了保护水质水源的法规,有净水法,安全饮用水法、海洋保护法、农药法、毒物管理法、水资源回收利用法等。联邦政府控制水污染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99年的《垃圾管理法》,该法是出于防止企业向航运河道倾倒排放大量废物。明确处理常规水污染的第一个联邦立法是1948年的《水污染控制法》,此法授权联邦政府向州和地方政府提供财政资助以解决水污染问题,贷款给各个地方政府建设污水处理厂,鼓励他们去清洁他们的水源。1956年的《联邦水污染控制法修正案》所具有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制定一项由联邦政府直接向地方政府拨款以分担建设污水处理厂费用的规定,份额是联邦政府承担55%。1965年的《水质法》是联邦政府参与水污染控制行动的一个重要体现。但是自1972年《联邦水污染控制法修正案》开始,联邦政府才真正在制定和指导水污染控制计划中担任关键角色,该法的立法目标是恢复和维护国家水域的化学、物理和生物的完整性,它是美国规制向水域排污的基础性架构。1987年的《水质法》要求在1991年以前逐渐淘汰联邦建设拨款计划,由联邦政府提供州管理的周转型水污染控制基金来取代[2]。这些法规的颁发执行,对推动水环境的保护工作起了重大作用。其在实践中已逐步建立起一套健全的法制:涵盖范围全面,目标任务明确具体,且上下形成一个整体法规体系。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各国水污染防治法所普遍采用的一项法律制度,对于水污染的有效控制和水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世界范围看,美国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是极富特色和卓有成效的,在美国水污染防治法律中地位显著,是美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核心,对美国水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在法律地位上,从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法律依据看,美国联邦法律《清洁水法》规定了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第402条规定,任何人从一个点源排放任何污染物进入美国的水域(waters),必须获得“国家污染物排放清除系统”(the National Pollutant Discharge Elimination System,以下简称为NPDES)许可证,否则,即属违法。在规范对象上,NPDES许可证的规范对象包括“污染物”、“点源”和“水域”三个要素,且《清洁水法》对于这三个要素作了明确的界定,清晰明了。且随着时代的发展,NPDES的使用也不断出现新趋势,顺应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美国NPDES许可证的种类分一般许可证和个别许可证两种形式,颁发的根据在于排污设施的排放性质、类型、排放水体的水质要求等因素。一般的许可证主要颁发给具有某种共同性质的特定排污点源设施,而对不具有共性性质的排污者特殊对待,颁发个别许可证,对其使用特殊的条款和要求[3]。
法规制定后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监督执法系统。在美国,联邦环境保护总署,地区分署,流域委员会和州、市等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都在根据法规管理环境。各级环境保护机构还设置了执法处,配备许多律师,监督执行法律,并研究执行法律过程中情况和问题,使法律得以顺利贯彻。
同时,在美国,凡是在人口集中的地方都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每一个污水厂都有明确的服务人口和服务面积的指标。美国的污水处理厂处理的都是工业和生活混合污水,但是工业污水都要经过预处理达到一定标准后才允许送入城市污水厂,否则污水厂是不接受的。预处理的要求,主要是去除重金属和生物难以降解的一些有毒有害物质,在美国有专门预处理法,对各行各业都规定了具体要求。在美国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投资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联邦政府拨款,二是地方财政,三是罚款收入,四是污水收费。凡是排向污水厂的污水,不仅对工厂要收费,对排出污水的居民也要收费。所有污水都处理了,再加上其他一些措施,河流水体的质量,自然就能得到保证。
综上可以看出,美国在流域水污染防治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其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在世界范围内也处于领先地位,值得我国借鉴。美国兴修废水处理厂的办法也深得人心,该方法同样适合处于水污染现象严重的中国。
3江汉平原水污染防治的建议与措施
以上几个流域都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过程。从中可以看出,河流污染后,治理的过程十分漫长,治理费用也十分高昂,这一点并不符合我国国情。国外治理流域水污染的经验对江汉平原目前进行的水污染治理虽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更重要的是要结合江汉平原区的实际情况及其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从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思路出发,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3.1 江汉平原水污染防治的总体思路――保护与利用并举江汉平原水污染防治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江汉平原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制约水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问题,遵循保护与利用并举的原则治理水环境,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基本思路如下:
3.1.1 对水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要制定和完善水法规和政策,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加强对水资源统一开发和管理。
3.1.2 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要做好水资源的保护不仅要保护好水源头的生态环境,加大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力度,控制地下水超采,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资源枯竭;还要尽快实施水功能区划制度,划定水功能区,按照水功能区划进行纳污总量和污染排放总量的控制,建立入河排污口审批制度,保护好饮用水的质量,减少污染,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3.2 江汉平原水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
3.2.1 采用土地处理污水方法的措施目前美国力求采用土地净化法来净化污水,以改变现行的需要耗费大量经费的污水处理方法。日本、荷兰等国也采用了该法。土地处理污水包括低速灌溉法、高速渗透法和地面漫流法,所需经费很低。美国密执安州一座17万人口的城市,采用低速灌溉法处理生活污水,所需费用还不到净化厂三级处理的20%。在低速灌溉法中,为防止农田受污染,先将污水进行二级处理或经氧化塘氧化后再用于灌溉。由于土地处理和氧化塘投资低、耗能少和技术简单易于维护,因此很适合江汉平原现实情况,应大力推广。具体说,就是把污水有控制地投配到土地上,利用土壤-植物-微生物复合系统的物理、化学、生物学和生物化学特征对污水中的水、肥资源加以回收利用,对污水中可降解污染物进行净化的工艺技术。土地处理污水法是污水生态处理技术的基础,是污水土地处理系统的进一步发展。以土壤介质的净化作用为核心,在技术上特别强调在污水污染成分处理过程中植物-微生物共存体系与处理环境或介质的相互关系,特别注意对生态因子的优化与调控,是生态学四大基本原理在水资源领域的具体运用。
3.2.2 实行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英国泰晤士河采用的质量目标分析法对其流域水质管理与治理起到很好的积极效果,江汉平原也应结合其自身特点对当地工业污染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控制。工业污染4个控制途径如源削减、综合利用、净化处理和贮存的综合运用称为全过程控制。它分为3个层次:①低层控制,即从生产组织到储运等生产全过程的污染控制;②中层控制,即从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工业生产以及供销活动的工业再生产过程的全过程控制;③高层控制,即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各领域中的经济再生产全过程控制。
3.2.3 兴建城市废水处理厂,实施废水资源化美国特拉瓦河流域在人口集中区域兴建污水处理厂的措施受到了很好的效果,在江汉平原区水污染治理的过程中也应积极吸取这一经验,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城市废水处理厂的投资力度,城市的排水管网应与废水处理厂同步建设,全面推行征收城市废水处理费,解决城市废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资金问题;对个别水资源短缺的地方,还应将处理后的出水作为稳定的水资源加以利用。
3.2.4 征收水污染税的措施我国在2003年修订并颁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排污收费制度,规范了排污费的征收、使用、管理,但从多年的征收实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
随着水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纷纷采取措施来保护水环境,改善水质。在诸多的保护措施中,征收水污染税已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新举措。在我国,水环境污染已相当严重,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因此,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开征水污染税,在不断完善防止水污染的法律法规的同时,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是我国治理和保护水环境的有效途径。有关行业税率的制定可以借用庇古税的想法,根据污染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排污者进行征税,以弥补排污者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差距,使两者相等。为使全部的社会成本内在化,适应的环境税率应该能够使得污染削减的边际成本等于社会损害,这里用治理相应污染所需费用来衡量排污造成的货币损失[4]。
3.2.5 水污染防治法规应做相应改进中美两国有关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存在较大差异,借鉴美国的经验,建议对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法》做出如下修改:其一,在《水污染防治法》中明确和提高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法律地位,在水污染防治领域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立其在水污染防治法中的核心地位和重要作用。其二,完善排污许可证的规范对象,《水污染防治法》应对“排污者”、“水体”、“污染物”“点源”、“面源”等概念加以明确的法律界定;使用排污许可证规范暴雨排放及颁发以流域控制。其四,完善许可证的形式,突出科学性与灵活性、强调个性与共性的结合;有关许可证的内容,应增加有关被许可人的监测和报告的义务等内容。
4结语
流域水资源污染的防治工作不仅是河水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流域水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重要条件。相对于一些欧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但国外已经成功的水污染防治的经验无疑将对江汉平原水污染的防治工作提供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应该结合江汉平原的现状特点以及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特点,不断探寻行之有效的水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并号召全民参与水环境保护的工作中,为人类美好家园的建设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上海市水质污染治理考察团.英美治理河流污染的经验[J].上海环境科学.1982(1):40-45.
[2]刘晓佳.美国水污染治理公共政策及思考[J].唯实.2005(8),119-123.
[3]陈冬.中美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之比较[J].环境保护.2005(1), 20-22.
[4]陈少英,刘翠萍.征收水污染税的设想[J].生态经济.2001(8):41-43.
[5]郭焕庭.国外流域水污染治理经验及对我们的启示[J].环境保护.2001(8):39-40.
[6]郑春宝,马水庆,沈平伟.浅谈国外流域管理的成功经验及发展趋势[J].人民黄河.1999(1):46-47.
[7]刘宝,廖声萍.水资源的现状、利用与保护[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 2007(6):1-11.
[8]姜瑞强.论千岛湖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05(3):82-85.
[9]陈梅,钱新.公众参与流域水污染控制的机制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0,35(02),5-9.
水污染治理报告范文5
【关键词】地表水;地下水;水污染;环保机构
0.引言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农村水污染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农村水污染问题日益加重,呈现出迅速恶化的趋势。如地表水体富营养化,地下水质逐渐恶化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80%以上的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我国农村有近7亿人的饮用水中大肠杆菌超标,1.7亿人的饮用水受到有机污染,而且,由于农药等化学物质的广泛使用,致使许多地方的地下水已经不适宜饮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据衡水当地一家权威医院的医生介绍,该医院收治的白血病病人70%来自农村水污染地区。因此,保护农村水环境,研究农村水污染防治尤为重要。
1.农村生态环境现状
建设部在2007年的全国部分村庄的调查报告中显示,96%的村庄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系统,89%的村庄将垃圾堆放在房前屋后,坑边路旁,甚至水源地、泄洪道、池塘,无人负责垃圾收集与处理。这与作者走访看到的现象十分吻合。另一方面,乡镇企业或农村家庭作坊排污、工业和生活污水废弃物、养殖业、农业生产等都直接污染地下水,形成时间长、范围广,由于不像河流等地表水污染一样可以看到,是看不到的污染水源,可以说,地下水污染是衡水农村水污染最大的隐患。
2.目前农村水污染问题主要的防治措施
目前农村水污染问题主要有以下两方面防治措施,一是政策法规及教育措施,包括规范乡镇企业排污制度,加强对畜禽排泄污染物的有效处理,加快小城镇基础设计建设,建立简易集中处理污水设施,防治结合,对各类资源开发建设活动进行生态环境监督,教育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农村水污染治理的科研和设施建设。二是技术措施,包括农村水污染调查评价技术,农村水污染防治技术。就上述政策法规教育以及技术措施对农村水污染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很快,农村水污染在一定时间内依然呈现发展趋势,尤其是突发性事件引起的农村水污染问题,农村废弃物和排泄物的随意乱堆乱放问题,农药化肥的超量使用问题,乡镇企业的随意排放污水等等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3.造成衡水农村水污染的原因
3.1从民众的层面有以下三方面
3.1.1乡镇企业和家庭作坊偷排偷放
随着经济的改革开放,农民的思想意识越来越活跃,不仅仅局限于过去的传统模式――种地。很多农民在农闲时候去乡镇企业上班,按日结算,还有些富裕的农民自己买设备,开启了家庭作坊。这些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也让他们忽略了自己生存环境的不断恶化。衡水地区一些乡镇企业比较集中,比如化工,皮毛、乐器等,成为当地水污染的主要原因。这些企业为了逃避缴纳污水处理费,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在未经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向河沟,农田,甚至是径直把污水排入深井,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都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并对当地居民的生活用水造成威胁。
3.1.2养殖场和畜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随着人们对肉类产品的需求的不断增大,在衡水的一些农村,农民开始扩大养殖规模,致使很多的屠宰废物,废水和牲畜的粪便都得不到必要的处理,直接堆放到场房附近,或丢弃到田地或河沟里。导致当地村庄的河流水体变黑,富营养化严重。作者亲眼看到,一些河流,由于扔入了牲畜的内脏或死尸,变得臭气熏天,蚊蝇孳生,病毒更不在话下了。
3.1.3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农村水污染
据作者了解,目前农村的农作物生长过程中,已经很少有人施以农家肥,而是使用氮、磷、钾等化学肥料,农药和地膜的使用也在逐年增加。这种种植的方式不仅使土壤的酸化、板结更为严重,而且更为恶略的是化肥和农药等污染物通过农田排水或地表径流等方式进入地表水体,引起地表水体的富营养化。与此同时,渗入到地下水中,严重影响了地下水的质量。
3.2从政府的层面有如下三方面
3.2.1农村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不足
加强和改善农村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必须有大量的资金作为后盾。而如果这些资金全部由企业承担,势必会降低他们的企业利润或造成负利润。很多的企业负责人表示愿意进行污水处理,但又负担不起,希望政府能够出资,帮助他们整顿污水污染问题。他们愿意在承受范围内进行配合。
3.2.2农村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不足
近几年,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很多乡镇的硬件基础设施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但是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没能跟上,大部分地方只重视建了多少新建筑,而忽略了与环境相配套的防治水污染的基础设施的建设。
3.2.3农村水污染治理技术落后
农村水污染治理工作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系统工程,需要相应的适合于治理农村环境水污染的技术作为支撑。如果一味的套用治理城市污染的方法去解决农村的污染问题。只能是事倍功半,既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又得不到预期的效果。
3.3农村水污染防治政策与建议
3.3.1设立县级及以下的污水处理机构
目前污水处理厂只建到市级,建议设立县级及以下的污水处理机构,并且从中央到地方(省、市、县,镇)垂直管理。当地政府无权干涉所辖地区环保部门所做的处理决定。
3.3.2赋予环保机构强制执法手段,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
新《水污染防治法》增强了强制执行手段,环保部门应当及时拓展思路,合理运用法律法规制定行而有效的方法手段,并积极与当地执法部门及时沟通与联系,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既要抑制环境污染的行为,又要搞好和民众的关系。
3.3.3环境保护工作与当地政府官员的业绩相挂钩
落实地方政府环保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建立相应的环保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积极推进绿色GDP,落实把环境保护纳入政绩考核的范围内。
3.3.4加强农村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教育孩子从小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以此带动家庭、社会;在各乡镇开展环保知识下乡、环保标语上墙活动,采取悬挂警示挂图、举办环保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教授农民施用农药、化肥、节水灌溉等方面的的环保知识、技术和针对农村环境污染所要采取的措施等内容;多利用发生在农民身边的污染案件以案说法,多使用通俗化的语言,以达到全面提高农民环境保护意识的作用。
3.3.5建立严格保密的投诉机制
在各级环保机构中,设置专门接待环境投诉的科室或部门,接受各种形式的投诉,比如电话,邮件,信件等。对于投诉人要严格保密,如有泄密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对所投诉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投诉人进行合理的奖励。
衡水地区农村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是水污染问题。农村水污染的日益恶化,地表水和地下水都不同程度的遭到了污染,不仅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农业的发展,影响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而且对衡水市广大地区的人居环境,城市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制约作用。有效治理水污染问题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科]
水污染治理报告范文6
关键词:供水安全;水污染;污染控制;环境保护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对维系人类生存、保障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发展及生态环境平衡具有中心作用和综合作用。然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加快,水资源短缺、污染严重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在我国,也面临着水污染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持续恶化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证安全供水,提高公共健康水平的要求日益迫切的矛盾。水的问题对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限制、对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潜在威胁越来越明显。
一、我国水污染的状况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量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并且时空分布不均衡,开发利用难度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用水的要求会更高,缺水威胁还可能加重。加之,水污染的问题日益突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
(1)地表水体污染。我国污水的年排放总量已达600多亿吨,其中80%以上是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水域的污水。污水排放量的加快,使地表水体环境质量急剧恶化,江河湖海普遍受到污染,全国7大河流经过的主要大城市的河段,大部分水质污染严重,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有的已经不适宜作为饮用水源。尤其是2007后6月,无锡太湖水源地蓝藻暴发,引发水质污染,导致自来水发臭,给当地城乡居民饮用水造成了严重影响。
(2)地下水体污染。地下水污染的特点“三氮”污染,硬度升高,酚、氰化物、砷、汞、铬、氟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升高。这类物质不易分解,不易沉淀,并且容易被生物体富集转化成毒性更强的有机化合物,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同时,在迁移循环过程中遍布水体、土壤和作物,污染环境,危害生态。
(3)降水酸化日趋突出。全国已有不少地区降落酸雨,并呈由北向南扩展之势。近年来,全国降水年平均PH值低于5.6,导致酸雨地区城市地下水的PH值也明显下降。水质酸化造成地下水总硬度增加、重金属污染和有机物污染加剧。
(4)饮用水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布的《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和国家建设部颁布的行业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我国有近一半的城市居民在使用不合格的饮用水。饮用水安全问题严重威胁到居民身体健康,成为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水污染的影响
水污染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的极为重要的制约因素。日趋严峻的水污染使水质恶化,破坏了水体的正常功能,降低了水的使用价值,加剧了原本匮乏的水资源供给矛盾。水污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工业的影响。绝大多数的工业生产离不开水,水质会直接影响工业产品的质量。如造纸、印染等工业产品,使用不洁净的水会造成产品的色泽晦暗;酿酒、食品等使用不卫生的水会导致饮料和食品的卫生质量不合格,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二是对农业的影响。用污染的水灌溉农田,会造成土壤质量降低,农作物减产、变质,甚至颗粒不收;污水对渔业造成的危害也非常大,可使水生生物缓慢中毒,出现畸形的或是带有怪味的鱼虾,严重时一夜之间成百上千的鱼死亡。三是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水中,当数量超过水体自净能力时,就会造成水体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如甲醛汞中毒(水侯病)、镉中毒、砷中毒、氰化物中毒、农药中毒、多氯联苯中毒等。铅、钡、氟等也可对人体造成危害。这些急性和慢性中毒,是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主要方面。
三、加强水污染控制的对策思考
(1)加强全民的环保教育。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世世代代持续发展的战略工程。应该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水忧患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积极投身防治水污染的伟大实践。特别是政府要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坚持实施节流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发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把污水作为一种稳定可靠的水资源进行再生利用,形成良性循环,努力实现经济建设与水污染控制的协调发展。
(2)加强工业废水的源头治理。按照节能、降耗、减污和提高生产效率的原则,全面推行废水排放量最小化清洁生产。一是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执法力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对工业企业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排污现象。根据污染产生的影响及损失决定处罚及赔偿的金额,提高企业违法排污的成本。二是严格工业项目环保审批。对于新建基本建设项目,严格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放许可证制度,坚持做到生产线设计与污染治理设计、生产线施工与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生产线建成投资与污染治理设备启用“三同时”,严格杜绝对环境产生新的污染。三是调整优化工业结构。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进环保生产工艺,生产绿色产品,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对于污染严重的小制革、小炼焦、小化工、小印染、小造纸警“五小工业”,要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坚决实行关、停、并、转;凡危害城镇饮用水源的企业,必须一律实行关停。四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污染,清洁生产包括合理选择原料和进行产品的生态设计、改革生产工艺和更新生产设备、提高水的循环使用和重复使用率,以及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和杜绝跑冒滴漏。五是提高工业废水处理及利用的水平。引导企业树立工业废水是流失资源的思想,尽量采用有效技术回收利用,在减量化、资源化的基础上使其无害化。
(3)加强城市废水污染的控制。一是科学编制城市水资源利用的整体规划。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好城市的近期、中期、远期水资源综合利用整体规划和水污染控制规划。水污染控制规划应该具有超前性,综合考虑治水、排水、污水处理、污水回用等因素,坚持排渍、减污、分流、净化、再用的原则,按照城市水城功能区的要求和水环境容量,确定水质控制的目标和区域水污染防治的实施方案。二是抓好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我国城市大多数属于综合性城市,居住、商贸、工业混杂在一起,城市建设欠债太多,排水系统不健全,管道质量差,且雨污合流,不利于对污水进行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必须与城市建设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决不能半途而废或打乱总体部署。应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和“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好市政排水管网,并为污水回用预留管网空间。同时,进一步完善城区排水设施建设、逐步实现雨污分流,与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衔接。三是筹划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是水污染控制的骨干工程。应逐步建立面向市场的环境保护融资机制,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和外国资本投资兴建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以最短的时间实现水污染控制阳治理。要根据城市规模和污水水质实际情况,科学论证引进污水处理高效低耗成套工艺、技术和设备,防止出现部分处理建筑物和设备闲置的问题,使有限的建设资金发挥出更大的社会、环境效益。污水处理厂建设也要注重消除自身对环境的影响,成为无污染的绿色工程。
参考文献:
[1]孙希君,水污染及污水处理[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