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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的概念范文1
一、网络商业银行的涵义
网上银行,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一个是机构概念,指通过信息网络开办业务的银行;另一个是业务概念,指银行通过信息网络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传统银行业务和因信息技术应用带来的新兴业务。当前,我们提及的网上银行,主要是指网上银行服务的概念,是基于信息技术应用,将传统银行产品简单从网上的转移,虽然会导致银行服务方式和内涵发生变化,但就其内在意义来看,还仅仅是一种有别于传统业务的银行业务新品种,即传统银行利用互联网作为新的服务手段为客户提供在线服务,是传统业务的补充以及传统服务手段的延伸,这是目前网上银行存在的主要形式,也是绝大多数商业银行采取的网上银行发展模式。
所谓网络商业银行,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开户、销户、查询、对帐、行内转帐、跨行转帐、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使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够安全便捷地管理活期和定期存款、支票、信用卡及个人投资等。可以说,网络商业银行是建立在互联网上的虚拟银行。理论上,网络商业银行可以提供全功能的服务模式,几乎可以满足除现金业务以外的所谓客户金融服务需求。
网络商业银行的特征可概括为5W:实现为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与任何账户用任何方式的安全支付和结算,具有以下五大优点: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有利于提供更多金融服务项目和支付手段、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建立我国网络商业银行势在必行
(一)有助于加速变革我国传统商业银行的组织体系、管理模式,形成齐全的金融服务功能。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组织体系大而全,管理链条长且成本高昂;业务流程复杂,效率低下等,一直饱受诟病。建立我国网络商业银行,以简单的管理模式、简短的管理链条、简捷的业务流程参与市场竞争,低成本、高效率服务客户,能极大促进我国传统银行业组织和管理模式的积极变革,推动我国商业银行从组织管理到业务流程的一系列全面改革。
(二)有助于改变我国商业银行过分依赖存贷利差的现实状况,大力拓展中间业务、非利息收入,优化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结构。发达国家实践表明,网络商业银行之所以能取得成功,除低廉的经营管理成本外,主要是利用网络优势,积极拓展中间业务、非利息收入等,这有别于我国商业银行过份依靠存贷利差的现状,不仅会挑战我国银行业的传统经营模式,也会加速推进我国商业银行新型业务的发展。
(三)有助于增强我国商业银行个性化服务特色,有效提升竞争能力。当前,经营模式相仿、产品业务同质化是我国商业银行的通病,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凸显我国银行业核心竞争力不足,大而不强的现实状况。建立我国网络商业银行,突破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向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从而实现在低成本下的一对一服务,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差异,能以此促进我国金融业形成各自鲜明的个性化服务特色,更好满足不同客户群体不同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打造核心竞争力,真正做大与做强。
(四)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走向混业经营,实现金融资产多元化,适应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目前,我国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系。建立我国网络商业银行,能使金融业在现有的政策基础上尝试混业经营。通过、合作等形式,开展证券投资、外汇买卖、基金交易、保险、在线担保等业务,并以此作为网络商业银行的主要盈利来源和竞争优势。可以预见的是,网络商业银行服务形式的创新与发展,将加快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的突破。
三、建立我国网络商业银行的条件业已具备
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转型发展的现实状况来看,不论是客观条件还是主观要求,建立我国网络商业银行的条件业已具备。这是因为:
(一)零售银行战略对传统营销渠道的新要求是建立我国网络商业银行的驱动力。实践证明,我国商业银行想在经营转型上有大的突破,较为现实的选择就是大力发展零售银行业务。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和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一些新的金融服务正脱离传统网点的概念,家庭银行、随身银行等一些离柜金融服务不断出现,传统的网点概念正逐步淡化,大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历史上形成的网点和机构优势日益削弱,建立我国网络商业银行,全新、高效的营销渠道,能极大满足当前我国金融业零售银行战略的需求。
(二)现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发展为建立我国网络商业银行创造了条件。建立我国网络商业银行最关键的因素是安全,安全性是网络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核心及基础,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我国网络商业银行,其前提条件是必须安全性有保证、客户能够接受。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高安全级的web应用服务器、完善的身份认证和CA认证系统的建立以及高级别的安全信息技术的逐渐普及运用,网上银行的安全性越来越高,这为我国建立网络商业银行提供了技术安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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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创新;发展;金融行业
一、金融的概念界定
(一)在国内金融概念的发展历程
对于金融的概念界定,有的学者如高翔、陈东将“金融通常解释为货币资金的融通,或指货币资金的流通和周转,它是在货币资金盈余者和短缺者之间调剂货币资金余缺。由于这种货币的融通,往往同信用联系在一起,因此金融又是货币流通的调节和信用活动的总称。”
“而在我国近代金融一词的概念及发展如下,‘金融’一词产生于近代,由日本传入我国。我国古代没有‘金融’这个词,但货币、信用及其有关活动则起源很早,没有‘金融’的词汇,而有‘金融’的实际。在近代,中国银号、钱庄常有金融融通之说,其意义与金融相近,但正式用‘金融’一词来表达事物的是在我国近代银行业(1897年5月27日,中国通商银行成立,标志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开端)兴起以后。民国元年(1912年),北京政府财政部文件中曾有‘自去秋以来,金融机关一切停滞’之语,那时‘金融’这个词的含义仍不明确,也没有在社会上广泛使用;1915年编写的《辞源》中收有这个词条,解释为‘今谓金钱之融通曰金融,旧称银根。各种银行、票号、钱庄曰金融机关。’那时‘金融’还是个新鲜的词。1920年,北洋政府发行‘整顿金融公债’用以解决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停止兑换的风潮,以后‘金融’一词就与银行业务活动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与“财政”相区别的概念,被广泛地运用。”我们接下来看一下金融一词在西方国家的演绎,在17世纪,金融从物质生产部门中分离出来,初步形成独立的产业。它的发展以物质生产规模和水平为基础。因为本文主要是针对国内的金融w系的研究,因此在此就不对国外金融进行过多的介绍。
我们再来看一下,陈东学者对金融这一词发展历程的介绍,在他的《金融概念的传统规范及其发展》一文中这样写道:“‘金融’一词产生于近代,由日本传入我国。我国古代没有‘金融’这个词,但货币、信用极其有关活动则起源很早,没有‘金融’的词汇,而有‘金融’的实际。1915年编写的《辞源》中收有这个词条,解释为今谓金钱之融通曰金融,旧称银根。”
二、金融创新的发展
关于“金融创新”理论的发展,大多数都是以奥地利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熊・彼特在1912年出版的《The THeory of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一书中的关于企业“创新”的定义为理论基础。同时,北京大学陈岱孙、厉以宁主编的《国际金融学说史》根据熊彼得经济创新的定义将金融创新定义为:金融创新就是在金融领域内建立“新的生产函数”,“是各种金融要素的新的结合、是为了追求利润机会而形成的市场改革。金融创新浪潮的兴起与迅猛发展,给整个金融体制、金融宏观调节等经济发展乃至世界经济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我国近年来的金融创新,无论实在品种上、工具上还是在制度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三、金融创新理论对金融行业的影响
对于金融创新对金融行业的影响,我主要想从杜莉、张云学者在《吉林省金融创新效应及其提升》的文章中所提出的金融创新动因方面进行论述,主要包括:“第一,顺应需求的动因,是为了顺应人们财富增长后对金融投资品的需求、防范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等需求而催生金融创新;第二,顺应供给的动因,是指在出现新交易技术、新产品、新经营管理理念的背景下,金融部门出于维持自身可持续发展、追逐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而推出创新;第三,规避管制的动因,主要是金融部门为了回避或摆脱内部和外部制约而催生的创新,其中,内部制约分别包括金融机构内部传统的增长率、流动资产比率、资本率等管理目标,制约包括金融当局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金融市场的一些约束。”接下来我们逐一看一下每个金融创新得动力因素对金融行业的影响:
1.二位学者在文章中提及的第一个动力因素就是也就是说金融创新是时代的产物,顺应金融行业发展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运用而生。它的产生对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使金融行业在早先的基础上发生了由量到质的变化,为这个行业增添了新的色彩和发展动力。
2.第二动力因素,这一点是金融行业为了让自己在社会这个大的网络中更好的发展,而实现的自我突破。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社会就相当于一个网络一样,但是这个网络是无形的、确真是存在着,在网络中,存在着不同的节点,每个节点就相当于一个社会位置。我们都生活其中,利用位置上所赋予的权利和资源去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时,我们又受限于其中,无法逃避这个网络对我们社会活动的限制,这时,我们只能在不违背“网络”所制定的规则下,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网络中占据最佳位置,实现对利益的追求。金融创新理论的提出、建立与发展其实就是如此,只有这样,金融行业才能不断发展与进步,实现自身价值,为社会和国家做出贡献。
3.金融创新动力因素的最后一点,主要是为了规避金融在发展中的限制所采取的措施和方案。正如我们所知事物都是螺旋上升从而不断发展的,那为什么不是直线上升从而发展呢?其一,是因为事物的发展,都存在着一定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其二,在事物从量变实现质变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阻碍,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断地改变进步的方法,提升进步的思维等才能实现事物的发展。因此,快速、直线的发展可能暂时是有效的,但是必当收到阻碍,从长远的角度看来是不科学的、不合理的,不能够长期的适用。
四、小结
金融创新的动力因素促进了金融创新理论的不断升华与进步,金融创新对金融行业的发展是起到推动作用的。通过金融创新理论实现不断地突破,通过实践不断验证与修正理论的不足从而也实现金融领域的创新。因此,在金融领域我们应该坚持创新,不断创新。为我国的经济作为贡献,为我国的发展填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参考文献:
[1]高翔,陈东.金融概念的定义演变[J].兰州学刊,2005(3).
[2]陈东.金融概念的传统规范及其发展[J]. 金融教学与研究,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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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3-0-01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是近几年被人们提出,而且讨论热度非常高的词汇。正由于近年来互联网行业、金融行业与电子商务行业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耳闻,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在“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刚被提出时,不同领域的人士对其界定有所不同。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蓬勃发展,人们对其概念的认识也在逐渐变得成熟。实际上,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行业逐渐渗透传统金融行业的表现,它是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这种模式依托于现代信息科学技术,比如互联网技术以及移动通信技术等,且充分利用大数据与云计算作为技术支持,来实现资金融通,使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这开启了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新的革命。
二、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
1.法律定位不明
由于互联网金融目前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还不算长,基本还属于初级阶段,我国现有的法律还没有明确界定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属性,以至于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可能随时会面临超越界限、触碰法律底线的危险,甚至稍不留意就很有可能构成“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犯罪行为。以P2P网络借贷为例,目前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活动进行行之有效的规范,不少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财务公司、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或者咨询中介公司等形式成立的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的企业,所开展的业务“名不副实”,超越了业务范畴。此外,活跃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以及众筹融资平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特别是一些理财产品,它们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区域,甚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
2.监管不足
我国传统的金融行业具有明确的监管机构,比如银行业由银监会监管,证券、基金、期货等行业由证监会监管,保险业由保监会监管,各部门权责清晰,各司其职。然而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兴起的时间较短,其经营规模还不够大,影响也比较小,互联网金融风险也刚刚开始崭露头角,虽然政府与社会各界都给与了比较高的关注度,但是在具体监管层面还没有针对风险出台相应的应对措施,导致违法违规经营现象在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中泛滥。由于监管主体不明导致的监管缺失,使得P2P网络借贷行业的门槛非常低,甚至人们简单注册一个公司,随便开发一个网页就可以营业了。于是,没有准入门槛、没有行业标准、没有监管机构的P2P网络借贷行业谁都想进来,谁都可以进来,这就很难避免一些人的浑水摸鱼行为,部分从业人员不够自律,他们为虎作伥,帮助他人从中捞取不当利益甚至协助集资诈骗,导致行业乱象出现频繁,严重损害市场秩序。
3.客户信息安全存在风险
互联网金融企业中存在客户信息泄露或者被滥用的风险,比如互联网金融企业中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不但掌握了大量客户真实的身份信息,如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而且还掌握了大量银行卡敏感信息,如银行卡号、卡片验证码、个人标识码等,但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保护客户信息安全性方面所做的工作却明显大大薄弱于银行监管体系,致使存在极大的客户信息暴露隐患,少数企业甚至以出售客户信息来牟利。其次,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用“大数据”可以获得个人与企业的信息,但是目前尚没有明确的规定来确定到底哪些信息可以获取哪些是不可以获得的,这会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肆意收集、窃取个人信息的现象,严重侵犯个人隐私。
三、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1.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虽然现阶段国家总体应支持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发展,但是毕竟互联网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任其野蛮生长必然导致风险积聚,最终难以控制。因此,国家必须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相关基础性法律法规,明确网络借贷机构的性质以及法律地位,对其组织形式、资格条件、经营模式等作出明确规范,使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防止打球。
2.构建有效的监管体系
根据互联网金融所涉及的领域,应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分工。我国金融监管主体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可以在坚持分类监管的大原则下,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制度法规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来实施延伸监管。一是要明确网络借贷企业监管主体。由于网络借贷具有跨地域的特征,人民银行在支付清算以及征信体系方面又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可由人民银行牵头监管。二是要加强准入门槛和资金管理。严格限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提高其准入门槛,避免浑水摸鱼乱象发生。建立网络借贷登记平台,规定借贷双方必须进行实名登记,从而保障资金交易的真实性,对资金发放、客户使用、还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检测风险趋势。
3.保障网络系统与客户信息安全
互网金融企业的网络系统具有开放性,是计算机病毒和网络黑客的攻击目标,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对网络系统安全高度重视,可以通过系统备份、完善密钥管理等手段来保障网络系统正常运行。此外,由于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掌握大量客户真实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的现象存在,互联网金融企业有义务保护其客户的信息安全,防止客户信息泄露或者被滥用,更不能为了牟取利益而将客户信息透漏给第三方。对刻意滥用、泄露客户信息的从业人员要给与严厉打击,从而保障客户信息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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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交换技术助推
Fintech 1.0时代
科技推动世界进步,Fintech作为金融行业的科技解决方案,正在悄无声息地改变着金融业的方方面面。Fintech的首次应用可以追溯到币的发行年代,公元960年,后周将领赵匡胤在陈桥发动兵变,经过长年征战建立北宋朝代。从公元105年蔡伦发明造纸术到北宋年间,造纸技术已足够成熟。到了1024年,交子作为全球第一张纸币由北宋政府官方在四川发行。在1041年,毕N发明的活字印刷技术为纸币在全国范围内发行和普及奠定了基础。无独有偶,在世界另一端的英国也诞生了纸币金融。1712年,南安普敦的一家造纸小作坊承接了英格兰银行印制纸质钞票的订单,作坊主人亨利・珀图未曾料到由此开启了纸币发行的时代。印刷术在金融行业的应用后来拓展到票据、存单等,印刷术为社会提供了可流通的货币源,彻底改变了全人类几千年的金融交易方式。由此,纸币开启信用金融时代。
电报金融缘起于电报技术的发明。从1918年开始,电报逐渐成为美国联邦电子资金转账服务系统的重要基础设备。联邦电子资金转账服务系统是一个专用通信系统,旨在为联邦储备银行处理12个储备银行间的资金转账服务。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早期,该系统一直利用电报处理银行转账业务。1973年,全球银行业开始建立跨银行支付清算系统SWIFT(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s,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其架构是基于全球电报通信网和1969年的第一代互联网ARPANET(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 Agency Network,高级研究计划署网络),从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电报金融的发展。
20世纪50年代,信用卡的出现预示着电子交易技术在金融领域的首次应用,和纸币的发行有异曲同工之妙,其目的都是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交易服务,其缘起于1952年美国富国银行在全球发行的第一张信用卡。20世纪60年代,银行通过自助取款机替代了部分柜员和出纳员的工作,进一步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和降低了人工成本。1969年是全球证券业电子金融元年,全球第一个金融交易系统――奥特斯(AutEx)旨在处理机构投资者的大宗交易,通过电话线进行连接。在1998年更新的Best电子交易系统架构成为世界主要证券交易所采用的电子交易解决方案。与百慕大证券交易所同年成立的纳斯达克交易所,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其电子交易系统――美国证券交易商自动报价系统。1975年,美国为了将美国证券交易所、波士顿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以及纳斯达克市场等9个市场相互连接在一起,开发了跨市场交易系统(Intermarket Trading System,简称ITS)。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美国只剩下两个证券交易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交易所。此外,电子和网络系统作为信息与价值传递的相似载体,预示着电子金融时代与网络金融时代势必将紧密联系在一起。
数字价值网络打造
Fintech 2.0时代
进入20世纪,以网络金融和移动金融为代表的信息与价值的数字传输网络化标志着Fintech 2.0时代已然来临。计算机和移动设备作为网络金融的传输载体,其发明年代可追溯至20世纪30年代末期。金融是资金融通的商业经济活动,资金信息和价值的传递除了传输设备外,还需要网络传输技术来保障。1970年,全球第一台数字程控电话交换机在法国的巴黎开通,也成为名义上的第一个网络传输系统。另外,1984年,美国开通了第一个公用移动通信系统,让移动金融的实现具备了可能。
20世纪80年代,大型计算机、超复杂数据处理电子系统的崛起预示着Fintech 1.0时代与2.0时代实现了无缝对接。1982年,Fintech真正意义上见诸公众得益于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和网络支付使得电子交易系统对个人投资者开放。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使网络证券经纪业务、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成为了现实,网上银行、网络券商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在个人消费者中成功普及。而网上银行、网络券商业务是由Fintech服务提供商精心打造、别具匠心的个人投资者服务,它们的出现逐渐替代了以电话、柜台驱动的传统零售银行和券商业务模式。
严格地说,直到2015年,Fintech概念才被传入中国,被国人所熟知。无独有偶,2015年是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元年,网络基础设备和智能设备的普及、信息技术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让Fintech和互联网金融成长在相似的金融生态圈中,两者聚合了越来越多的共同点。虽然两者从本质上看,存在着显著的概念边界,Fintech是金融领域科技的创新,互联网金融是金融领域商业模式的创新,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监管者,也明确了两者概念的不同。但是随着金融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和数字共享生态圈的逐步形成,Fintech和互联网金融必将从商业模式上衍生出更多相同的业务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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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金融概念特色
(1)概念
网络金融,又称电子金融(e-finance),是1种通过个人电脑、通讯终端或者其他智能装备,借助国际互联网以及通讯技术无境域限制的联结客户与金融机构,以实现及时获取经济金融信息、享受网上金融服务、展开网上金融交易的金融流动。网络金融包含在线银行、网上保险、网上证券、网上期货、网上支付、网上结算等金融业务。
网络金融安全,是指金融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遭到维护,不受偶然的或者者歹意的缘由而受到损坏、更改、泄漏,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畅通快捷。网络金融安全包含系统安全以及信息安全两个部份,系统安全主要指网络装备的硬件、操作系统和利用软件的安全,信息安全主要指各种信息的存储、传输以及走访的安全。
(2)特色
世界第1家网络银行——美国安全第1网络银行(SFNB)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八日开业以来,国际金融界掀起了1股网络银行浪潮。这1金融立异正彻底了金融业以及金融市场的业态,银行由实体化向虚拟化发展,金融服务的时空界线再也不显明。与传统金融相比,网络金融拥有下列1些特色:
一、虚拟化。网络金融市场是1个信息市场,同时也是1个虚拟化的市场。网络金融虚拟化主要表现在金融实务虚拟化、服务机构虚拟化、交易进程虚拟化以及交易货泉虚拟化。
二、无界性。网络金融的无界性主要是指金融流动无时空局限,打破传统的金融服务时间、境域、空间、方式等限制。网络经营企业只要开通网络金融业务,世界各地的上网用户皆可能在任1时间、任1地点、以任1方式成为其客户,并以商家愿意接受的任1电子货泉支付,交易地域隐约性给计量造成难题。
三、低本钱。虚拟形态的网络银行交易本钱远小于物理形态的金融机构经营本钱,而且服务效力患上到提高、服务质量没有降低。这是网络金融患上以呈现并迅速发展的最主要缘由。
四、加密性。传统金融下交易进程依赖于物理设置以及现场办公,而网络金融下交易进程采用技术上加密算法或者认证系统的变更或者认证来实现。
五、信誉性。电子货泉以及网络金融的发展,使患上1些电子商务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涉足短时间电子商业信贷、中介支付、投资理财参谋等金融或者准金融业务,而金融交易信息传输保留的安全性、客户个人信息、交易信息以及财务信息的维护日趋遭到公家的关注。无疑,人的信誉价值和游戏规则的固化是网络金融快速发展基石。
2、网络金融安全现状
网络金融安全伴同着网上交易的整个进程。主要有两个方面:1是来自金融机构内部,网络系统本身的安全和本身的管理水祥和内控能力。如因为软硬件配置不匹配、系统设计不公道、运行不不乱等构成的安全隐患;2是来自于金融机构外部,取决于选择的开发商、供应商、咨询或者评估公司的水平,和其他各种外来因素如黑客袭击、自然灾难侵袭等所酿成的安全问题。
有关调查表明,目前国内八%的网站都存在安全隐患,其中有二%网站的安全问题还10分严重。安全问题已经日趋成为困扰网上金融交易的最大问题,影响我国网上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网络金融流动中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一、金融设备后进。我国金融电子装备的核心技术大部份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国产化率低、立异自主知识产权少,在金融电子化进程中,整个金融系统内的操作平台,和电子支付系统等核心技术,都对于国外技术的依赖性愈来愈大,因为平台软件源代码末公然,致使我国金融安全的基础至关薄弱。因计算机硬件故障造成系统停机、磁盘列阵损坏等事件,成为网络金融业务的安全隐患。
二、网络系统漏洞。互联网自身固有的技术体制存在缺点。基于远程通讯的便利,互联网并未斟酌安全性问题,因此基于信任主机之间的通讯而设计的TCP/IP协定缺少安全机制,树立在互联网络为基础的金融网络系统存在安全漏洞,防毒软件功能不强,造成网络运行不不乱,被病毒入侵、被黑客袭击,轻者数据毁坏丢失,重者销毁硬件。目前全世界的黑
客袭击事件,四%是针对于金融系统的,我国则高达六%以上。
三、交易系统缺点。依照我国有关规定,金融机构的网上业务要到达3级安全标准,但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的安全状态都未到达这1请求,其自行开发、利用的网上交易系统大多未经由权威部门的检测认证,存在安全节制技术后进、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抗袭击能力不强、响应滞后、走访授权凌乱、客户地址及邮箱等资源维护不力等情况。呈现系统虚假信息泛滥;账户密码被黑客破译,数据资料、交易指令被篡改,资金被窃取,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被盗卖;信息传递的私密性、真实性、完全性、不可否认性缺少保障等等现象。
网络金融的概念范文6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人们对其概念的认识也在逐渐加深并成熟,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依然离不开金融。从本质上讲,互联网金融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随着阿里推出的余额宝上线,互联网金融被迅速引爆。跨界,成为互联网金融的特性,跟金融毫无关系的各行各业都涉足其中,做搜索引擎的百度推出了百度钱包,做电商的京东推出了京东金融,做互联网综合服务的腾讯推出了理财通,连做快递的顺丰也推出了“顺手赚”项目。
互联网金融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一大批互联网金融平台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平台业务落地,抢占用户市场就成为各家工作的重中之重。那么,如何做好互联网金融营销?如何在大浪淘沙的市场中存活下来并不断发展壮大,从而分得金融市场一杯羹?这是摆在所有互联网金融平台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
互联网金融营销模式综述
随着互联网媒体和广告技术的发展,网络营销方式的多样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金融行业作为传统行业的代表,也逐渐参与到网络营销中来。金融行业的网络营销与金融行业的发展历程紧密相关,沿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可以将金融行业营销的经历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3年左右,中国金融市场开始启动,此阶段为中国金融行业营销的起点,营销多为传统的纸媒和平面广告,注重金融机构职能的基本宣传;
第二阶段:1994-2006年左右,中国金融机构营销在走向国际竞争的背景下,开始走向市场整合营销的阶段。这一阶段注重金融机构的品牌宣传,多以电视广告为主;
第三阶段:2006至2013年左右,中国金融市场开放,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加剧。金融机构的营销目的兼具品牌与效果,营销方式更加专业化与多样化。这一阶段开始全媒体投放,热点事件营销尤其突出;
第四阶段:2013年至今,中国金融行业与互联网进一步融合,金融产品互联网化趋势明显。互联网成为金融产品特性中的一部分,金融广告主更加注重网络营销渠道。品牌与效果兼而有之。在此阶段,金融广告主采用的网络营销方式更加丰富,除了展示广告外,互动性和服务型的网络营销手段受到重视。
2014年中国金融行业互联网广告投放规模为45.4亿元,同比增长43.0%。预计到2018年,投放规模将超过100亿元,具体预测信息见图1。其中,展示广告占比为55%,搜索广告为40%,其他广告形式为5%。以银行、基金等行业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投放以展示广告为主,保险类和互联网金融类广告主更多偏重搜索广告。
互联网金融营销方法
1.搜索引擎营销(SEM)
SEM即搜索引擎营销,它包含搜索引擎优化(SEO)和付费排名两个内容。搜索引擎是互联网的入口,是用户进入网站的首要路径,因此SEM是互联网公司必须做的工作,互联网金融公司也不例外。
1)搜索引擎优化(SEO)
SEO是免费的搜索引擎营销方式,是根据搜索引擎的收录及排名机制,通过站内优化及站外信息覆盖两个工作,来提升网站在搜索引擎中的自然排名,从而从搜索引擎上获得更多的免费流量及销售订单。优点是费用低,排名相对稳定,缺点是见效慢。
1)站内优化
站内优化包含关键词定位、META信息设置、代码优化、图片优化、导航栏目优化、URL优化、Robots规则、首选域设置、404页面、网站地图、内链优化、网站更新、专题制作、友情链接交换及检测等方面。
2)站外推广
SEO站外推广的主要工作是站外互联网信息的覆盖,而站外互联网信息的主要目的就是关键词建设和外链投放。站外推广首先要做好文案优化工作,选择品牌关键词或长尾关键词来进行关键词优化,热度相对低,优化难度小,可以在短期内达到很好的效果。撰写的新闻或软文中要合理的布局关键词,理论上关键词的密度为3%至8%。文案准备好后,在互联网上主流的推广平台进行信息覆盖及外链建设,从而提高网站的权重,加强搜索引擎对网站的友好度。
所有外发的信息都要基于搜索引擎优化的基础来进行,根据搜索引擎收录、排名机制,对所的信息进行优化,对投放的平台进行筛选,覆盖信息面要广,平台权重要高,用最少投入达到最好的回报。
2.付费排名
搜索引擎付费排名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品牌专区,一种是普通竞价排名。优点是效果快,费用支出后立马见效,缺点费用高,不稳定,费用停止后,网站立马消失。
客户推广信息具体出现在何处,是由用户出价和关键词质量度共同决定的。高质量、高度吻合网民搜索需求的推广结果,将优先展示在首页左侧,余下的结果将依次展现在首页及翻页后的右侧。
3.新媒体营销
新媒体营销是基于特定产品的概念诉求与问题分析,对消费者进行针对性心理引导的一种营销模式,从本质上来说,它是企业软性渗透的商业策略在新媒体形式上的实现,通常借助媒体表达与舆论传播使消费者认同某种概念、观点和分析思路,从而达到企业品牌宣传、产品销售的目的。
新媒体营销的渠道,或称新媒体营销的平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门户、搜索引擎、微博、SNS、博客、播客、BBS、RSS、WIKI、手机、移动设备、APP等。新媒体营销并不是单一地通过上面的渠道中的一种进行营销,而是需要多种渠道整合营销,甚至在营销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可以与传统媒介营销相结合,形成全方位立体式营销。
4.活动营销
以目前最受关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P2P网贷为例,活动营销是每个平台必有的营销方式。P2P平台营销,首先是获客,其次是转化,再是老用户重复投资。2014年至2015年,P2P行业还处于跑马圈地的阶段,因此,获得大量新用户是平台最主要的营销目的。
在P2P营销活动中,针对“获客”的活动常用的有注册送体验金、注册送红包等。
5.广告投放
目前广告的形式多种多样,既有覆盖面极广的电视广告,又有目标顾客覆盖更加精确的高端杂志广告,还有新兴的网络媒体,网络媒体的计费方式和展现形式也是多样化的。就金融行业来说,伴随着入世后的全面开放,我国金融行业的广告投放量自2005年开始每年以超过30%的速度在增长,媒体的投放量很大,反映出国内金融业急切地想要通过广告来打造品牌,树立良好形象的迫切愿望。
实际上,任何有效的广告必须基于两条前提条件:一是对目标客户的精确细分;二是对广告媒体的正确选择。我们知道,金融行业的主要产品类别大致可以划分为个人业务类、投资理财类、消费信贷类和保险产品类。这些产品类别甚至类别之内的具体品种都是针对不同人群设计,而这些人群又都具有不同的特征和需求,需要企业有针对性地加以区分。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的目标群体,金融企业应慎重地选择广告媒体,以便实现“精确打击”。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