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安全内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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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安全内涵

经济安全内涵范文1

(一)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内涵变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商法中更加注重安全和效益。然而,以往的民商法中,安全和效益的地位相对较低,并未得到充分重视。例如:以往的民商法中安全原则所涉及的范围相对较为狭窄,仅局限于安全支付等方面,由最为简单的信息组成。但是,随着民商法的不断完善,其内涵发生了较大变化。首先,伴随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民商法的主体范围更加广泛,主体可以借助互联网等高科技工具而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与人进行信息传递活动。其次,人们信息的获取方式更加多样化,市场的网络化,其开放性更加高度化,人们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有用的信息。最后,人们信息更加便捷,提高了民商主体的交易自由程度。就民商法而言,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但仍然以自由为根基,发生变化的只是民商法中平等、安全等内涵。民商法在经济发展中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是适应时展需求的重要表现,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民商法与人们生活的密切联系,更为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二)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原则变化

1.民商法安全原则的一系列变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商法的安全原则被赋予了更深的内涵。安全原则是市场的民商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确保民商事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目前,民商事活动的开展不仅要体现着安全,而且要将安全作为实施的目的之一。就电子网络而言,从事民商活动时,必须确保安全,才能有效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电子网络中的民商活动,更具高效性和快捷性,其虚拟度相对较高,因而存在着较多的不安全隐患,需要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制,以维护民商活动秩序,确保民商事活动在安全的基础上进行。

2.民商法平等原则的一系列变化

中立平等是全球性的民商法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民商法的中立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维护交易双方主体的利益,使双方的条件、技术、交易平台等都保持着平等,这是有效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民商事活动中存在着一些不平等现象,扰乱市场秩序,对民商法的完善和市场的有序交易十分不利。经济发展中的民商法在平等原则方面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技术平等。基于信息技术基础上的民商事活动,其交易中所涉及的加密等技术都必须平等,充分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不平等现象发生。第二,媒介平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媒介越趋多样化,民商法的中立平等原则更加体现在媒介平等方面。民商事活动的主体双方无论选择任何媒介进行交易,都必须一视同仁,不可有所懈怠。第三,实施平等。民商事活动的主体双方可能来自不同的国家,既要对国人进行保护,又要充分维护国外消费者的权益,促使实施的平等。

3.民商法效益原则的一系列变化

纵观法律发展历史,公平和效益的兼顾问题是长期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难题之一。公平与效益在民商法中存在一定的矛盾,所以经济发展中的民商法必须对二者进行充分阐释,以实现公平和效益的统筹兼顾。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民商法在注重公平的基础上,注重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我国经济的更好发展,以适应时展的需求。民商法在经济发展中,只有不断进行自我完善,才能对经济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更能做到与时俱进,与人们生活联系更为密切。

二、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界形成一个经济整体,牵一发而动全身。在此背景下,民商法的发展势必将趋于全球化,在各国中大同小异。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加强了世界各国的密切往来,使世界形成有机整体,经济全球化势不可挡,各国要想更好发展,只有牢牢抓住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机遇而发展。由于各国的风土人情存在较大的差异,因而在民商法的制定与完善中存在一定的差异。然而,全球人们的价值观和法律观念都是趋于统一的,因而在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发展必然经历着由小同大异向着大同小异的过渡阶段。

(一)民商法应用范围的发展就民商法而言

其建立伊始就具有内在的完善性,但伴随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民商法被赋予了更多深刻的内涵,使得其法律体系相对不够完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然而,社会在发展和进步,民商法亦在完善过程中,其应用范围有了明显的扩大。首先,在信息时代条件下,民商法应用于信息库中。民商法发展过程中,民商事信息作为一个重要因素,对民商事活动的成功与否有着直接影响。为此,在信息库建立中,民商法必须对有贡献者给予一定的权利,维护其劳动成果,使其得到应有的回报。但是,就目前我国民商法的信息库应用范围而言,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其次,民商法应用于域名中。域名是信息时代的产物,作为虚拟地址可以提供信息的联络和传递。在信息时代背景下,域名成为更多商家竞争的筹码,因而民商法应该对其给予相应的保护,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二)民商法调整对象的发展经济发展中

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信息传递更加方便,为信息交流双方提供充足的交流空间。但是,信息交流过程中,可能涉及到隐私或利益,对信息所有者有着重要影响,所以民商法对其发挥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另外,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交流对象与日俱增,因而民商法需要对对象加以有效调整,以规范更多对象的信息交流行为,使民商法在信息交流中充分发挥作用。

三、结论

经济安全内涵范文2

关键词:审计;粮食安全;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政府审计维护粮食安全的依据及路径选择

收录日期:2012年2月22日

一、政府审计维护粮食安全的基本依据

粮食安全是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理所当然包括粮食安全。我们认为,审计维护粮食安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依据:从理论上分析,政府审计维护粮食安全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拓展的现实需要;从法律上的要求,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政府审计的法定职责;从现实层面而言,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是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必然要求。

(一)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拓展的现实需要。按照“受托经济责任观”这一审计学说,审计是随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并随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而发展的。政府审计产生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确立,其首要或根本目标就是促进政府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切实有效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拓展要求政府承担保障和维护国民吃饭的责任。政府审计作为促进政府全面有效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一种监控机制,其功能也随着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拓展而不断拓展。因此,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拓展的现实需要。

(二)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政府审计法定职责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2006年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在第一章第一条中将立法的目的规定为:“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粮食安全是“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与“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两项目标的重要基础;“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关系到国家成本与国家效能,对国家经济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就是国家经济安全。因此,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政府审计法定职责的基本要求。

(三)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必然要求。2008年刘家义提出了“国家审计免疫系统论”这一重要观点,指出“应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在“国家审计免疫系统论”这一观点下,政府审计的功能就是通过发挥经济监控作用,使国家机器能够健康有效运行,而粮食安全是“国家机器能够健康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理所当然是政府审计的重要保护对象。因此,政府审计维护粮食安全是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必然要求。

二、政府审计如何维护粮食安全

政府审计要有效发挥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中的监测、预防、预警、纠偏及修复作用,必须依赖于一定的途径;此种途径是联系国家粮食安全与政府审计工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结合当前国家粮食安全形势,政府审计可以通过以下路径充分发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作用:

(一)明确粮食安全审计的目标、对象和内容

1、完善政府审计目标。政府审计目标是政府审计行为活动意欲达到的理想境地或状态。政府审计目标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而变化,随着审计职能的发展而发展。当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拓展,要求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成为政府审计的基本职能时,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就理应成为政府审计的基础目标。

2、深化政府审计对象。政府审计部门通过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可以在不同的领域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当前,我国政府审计在维护资源环境安全、制度与政策安全等方面的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因此,通过深化政府审计对象,大力推行资源环境审计、制度合理性审计、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横向拓宽审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领域,能够有效发挥政府审计在上述领域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作用。

(二)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实现机制

1、建设粮食安全审计预警机制

(1)构建粮食安全审计预警系统。粮食安全审计预警系统的构建可以综合利用政府审计各项工作所收集到的信息,纵向深化政府审计工作成果的利用,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系统与事前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功能。

信息收集系统通过审计活动,负责归集各种经济安全信息;信息评估系统利用收集到的粮食安全信息,对国家粮食安全运行中的风险进行评估;信息分析系统,通过评估出来的风险级别,对国家粮食安全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结果发出粮食安全警报;信息处理系统利用特别审计权,负责对发现的国家粮食安全风险因素进行处理。

(2)设计粮食安全审计预警指标体系,构建粮食安全审计综合指数。我们认为,可以设计一套粮食安全审计预警指标体系,包括生产、储存、流通和消费四大领域。上述四大领域之下,分别设计一些主要指标。各领域主要指标的选取以政府审计科学研究与实践经验,设置各指标相应的安全值范围,并赋予相应的权重。通过比较审计工作中所收集到的各项指标实际值与安全值范围,就可以识别威胁国家粮食安全的风险因素。

通过计算粮食安全审计综合指数,并与预先设定的安全值范围进行比较,就可以对国家粮食安全进行评价,并根据情况进行预警。

2、完善调控、协调机制。国家粮食安全是在粮食生产、流通与消费之间进行有效平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因素众多。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要建立与国家其他政府部门的协调机制,充分利用财政、农业、央行和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信息,这实际上是一种调控与协调机制的体现。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家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审计工作全面发展[J].审计研究,2008.3.

[2]刘英来.审计是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研讨会综述[J].审计研究,2008.5.

经济安全内涵范文3

关键词:现代社会;民商法;创新;均衡问题;法律制度

21世纪,是一个崭新的时代,是信息技术的时代,我们在享受着新时代的各种成果的同时也在承受着新时代带来的各种挑战。像是随着社会的贫富差距逐渐加大,社会成员之间出现了经济失衡的问题,新时代出现的种种问题,旧的民商法已经失去了一定的效益和功能。所以,民商法也应做出相应的改变,做到能够够适现代社会的要求,解决当下的新问题,更好地服务于人民,为人民和新时代创造出更大更多的利益,充分发挥民商法保证均衡性的作用,创新和改善民商法成为了我们目前的首要任务。

一、新时代背景下民商法发挥其均衡作用的必要性

(一)安全是一切行为的基础

交易应该是安全可靠的,即使过去有一些特殊交易案例中,出现了类似违约、钱财诈骗等现象,但是交易双方都可以通过一些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安全与利息,并追究过错方的责任与违约情况,形成了一种有效保护。与此同时,在当时的情况下,民商法就可以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利益与安全。可是随着社会进步,交易方式不断增多,传统的民商法已经无法保证财产的安全与可靠,产生了一些巨大的隐形漏洞。而不法分子也会有效利用这些漏洞,实施网络诈骗。面对互联网时代网上交易这一主流交易方式,其较强的虚拟性与开放性这两大特征成为了交易风险较大的重要因素。因为高科技不安全的发展,所以必然地安全性成为了民商法中的基础性。也因此,为了能够保证全社会人民的财产交易的安全、公平以及均衡,民商法应该做出相应的改变。

(二)新时代的来临打破了民商法价值体系的安全、公平以及均衡

安全、公平、平等以及均衡属于民商法体系中不变的守则。不管时代怎样的发展演变,均衡应该都始终代表着民商法价值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根本性以及终极性的目标和发展方向。即使这样,新时代背景下的民商法与过去的民商法也是存在差异,各自有不同的意义和目的。效益是新时代来临之际的民商法的最为基础的目标和价值实现。效益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民商法的各个价值体系中所占据的位置不容小觑。这个时候,安全性与均衡成为首要问题。效益与均衡和安全在一定的程度上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二、新时代背景下民商法的均衡问题的解决策略

(一)认识民商法中均衡原则的真实内涵

不能明确地认识到法律中规定的民商法中均衡原则的真正内涵,概念的不清晰,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法官正确判断某种行为方式是否合法。因此,在学术界法律界市场经济中,明确统一民商法均衡原则的具体内涵,改变当前对均衡原则概念模糊混乱复杂的局面是当务之急。只有当大家都明确了该原则的统一内涵和拓展含义,才能真实有效且充分地发挥出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和效益。

(二)对市场经济主体行为加强防范、监督和管理

市场经济主体复杂多样,行为也是千奇百怪,没有一定的监督和管理必定会导致市场上一片混乱,这是时候就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出其职能,行使对于市场经济主体行为的监督权利和管理管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规整,促进其安全健康的发展下去。而政府为了确保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能够落实应该做到:首先确定要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的经济主体,并引导其遵循该原则,另外还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对其进行监督;其次是,将监管制度和引导方式公开化、透明化,既要建立出个人的信用管理制度也要建立企业的诚实信用管理机制;最后就是,为了使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得到进一步的落实和发展,政府应鼓励个人诚实信用机制和企业诚实信用机制建立的公开和透明。

(三)加强民商法均衡原则的落实范围和执行力度

尽管在相关的法律中已明确规定和确定了民商法均衡原则的积极意义和作用,但是落实该原则并认真执行的市场主体却并不多。首先是因为并不能明确理解均衡原则的具体内涵和具体范围,其次是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是没有遵循此原则的行为,以及处置办法,因此民商法均衡原则就难以落实和执行。规律规则的建立就是为了广大主体能够确实执行起来,否则就失去了建立相关原则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民商法均衡原则的落实范围和执行力度。首要任务就是确立一定的衡量标准,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梳理清楚对于不遵循该规则的市场主体的处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出台一些对于不遵守均衡原则的市场主体一定要进行罚款、教育等相关的制约手段。

三、结语

民商法中添加从均衡出发的原则是为了给经济主体提供一个更加良好的发展平台,从而双方能够平等的进行协商与享用经济资源。当然,民商法的均衡性能够得到实现,还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我们共同期待着法律能够早日与时俱进,法律与社会一起进步。

[参考文献]

[1]李维.关于现代民商法中的均衡应用分析[J].法制博览,2016(29):180+179.

经济安全内涵范文4

【关键词】意识形态 文化话语权 安全视野

现代社会世界各国的竞争方式越来越多样,信息时代给人们带来的机遇和竞争也在此时充分体现出来,在信息科技的指引下,文化思想相互混杂、糅合和竞争。尤其是在现代计算机网络空间下的竞争更是激烈,从世界范围来看,由于许多的欧美国家掌握着先进的技术,同时利用自身发展的经验,在世界文化话语权的竞争中已经处于优先的地位,而我国由于国家发展时间短、技术能力有限,在近期的发展中处于较为被动的境地。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提升,文化竞争力概念的提出,国家对于文化话语权的倡导也越来越重要。

一、倡导意识形态安全视野下文化话语权的意义

文化话语权就是通过交流、传播的方式影响他人或者其他地域的公民,进而形成思想的认同感,其在维护国家的安全、利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从具体的实践来看,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保障国家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的发展不仅仅依靠经济,经济实力的提升主要是一种外在实力的体现,而文化实力则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真正具有凝聚力、创造力的保障。随着世界各国文化的大量传入,其与我国文化之间的碰撞也更加激烈,在这种碰撞、竞争中必然会对我国文化的发展和传承形成冲击,文化的内涵、精神和所具有的独特之处都会受到其他国家文化的影响。针对这一状况,我国倡导意识形态安全视野下的文化话语权,能够切实提高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增强我国文化的内在实力,维护文化安全。

2.对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主导权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话语权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对它所服从服务的社会经济基础具有重要能动作用,不但可以运用文化话语生动概括、反映社会经济基础,提高经济、政治、法律制度的合理性与说服力,引导人们自愿地维护社会秩序,巩固和发展社会的经济基础;而且可以用主流价值观整合个体意识、群体意识与社会意识,推动自发的、感性的和不系统的社会心理稳固化、持久化,并上升为自觉的、理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形成并增强与社会主流经济基础相适应的立场、主张、价值观念体系,引领多样社会思潮,整合社会认同,从而维护主流社会意识形态的主导权。

3.对于青年人思想品格的塑造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国家未来建设的重点,青年人思想的教育是一项重大的工程,在我国发展的任何阶段,都不能忽视青年人思想品格的塑造。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而且改革开放已经有近四十年的时间,国外的一些文化在我国已经开始占据重要的空间。因此,在此时我国倡导意识形态安全视野下的文化话语权能够将我国文化更好地推进到青年人的生活之中,并通过优秀的思想文化促使青年人正确认识文化内涵,自觉抵制一些劣质文化。

二、提升我国文化话语权的策略

针对日益激烈的世界文化之间的碰撞和竞争,我国应当如何倡导文化话语权,将我国的声音传播给世界,并被世界接受,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笔者从研究的角度分析认为,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实践:

1.注重文化内容的整合优化

文化的魅力在其能发挥无穷的力量,这种力量的出现是以具有优秀文化内涵作为前提的。针对国家文化之间的竞争,为了保障我国文化话语权,首先就是对我国现存的和发展中的文化进行整合优化:对优秀的传统文化进行吸收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传统文化的魅力充分挖掘出来。其次是对现代文化内容进行优化,对于一些优秀的、国家发展需要的重要文化内容作为现代人学习和教育的重点,进行分析、整理、归纳和融合,使文化传播和主导话语权的过程中集中最大的力量。

2.保障文化话语权竞争中的优势

文化话语权的竞争随着军事竞争的冷却而日渐激烈,因此国家要切实重视文化话语权的竞争,并不断创新竞争优势,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是要充分认识到话语权竞争的特点,当前文化话语权的竞争与经济和军事的竞争不同,其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其次是做好随时竞争的准备,文化话语权的竞争不是约定时间、地点的面对面的竞争,而是具有随时性,因此国家要时刻做好准备,打好文化话语权竞争之战。

3.注重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

中国网民队伍之庞大,网络信息流速之快,数量之多,类型之杂,影响之广,网络与现实生活联系与互动之密切,无一不加剧着掌握和提升网络文化话语权的度。除此之外,一些西方国家凭借强大技术优势及其在互联网领域的有利地位,将互联网打造成实现政治目的,增强其全球领导力的工具,我国也要充分重视信息技术的作用,进而保障国家文化话语权。

经济安全内涵范文5

 

一、国际经济法价值概述

 

价值论是关于价值的性质、构成、标准和评价的哲学学说。它主要从主体的需要和客体能否满足及如何满足主体需要的角度,考察和评价各种物质的、精神的现象及人们的行为对个人、阶级、社会的意义。某种事物或现象具有价值,就是该事物或现象对个人、阶级或社会具有积极意义,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成为人们的兴趣、目的所追求的对象。就客体的属性满足主体的不同需要而言,价值可分为物质的、经济的、科学的、道德的、美学的、法律的、政治的、文化的和历史的价值等等。法的价值,有的学者也称法律价值,是哲学中的价值论在法学领域的具体化。法的价值和法律价值虽然有所区别,也就是法的外延要大于法律,我们在这里不做深究。对于法的价值的概念,我国学者也进行过争鸣,提出过不同的主张,比如,卓泽渊认为,“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为基础的,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是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也是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谢鹏程认为,“法律价值是指法律的存在、作用、及其发展变化对一定主体需要及其发展的适合、接近或一致。”

 

一般而言,国际经济法的价值指国际经济法(价值客体)对于人(价值主体)的意义,包括“国际经济法对人的需要的满足”以及“人关于国际经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两个方面。就第一个方面而言,由于价值立足于主体的需要,没有主体的需要就无所谓价值,因而满足人的需要是国际经济法最基本的使命,是国际经济法对于人的首要意义。在现实中,这一“满足人的需要”的过程分为两步:首先是人将自己的特定需要如秩序、正义等法律化,使其为法律所保护;其次是将已被法律化的需要现实化。前者依靠立法来完成,后者依靠执法、守法以及法律监督来实现。就国际经济法价值含义的第二个方面而言,由于人的需要是永无止境的,因而法的价值必然具有对现实的超越性,成为人们对自己理想与信仰的一种表达方式。据此,法的价值总是高于法和法的价值的实现状况,法和法的价值的实现状况只能无限地接近于理想状况,一旦二者完全同一,法本身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可以说法的价值的超越性为国际经济法价值的崇高和神圣奠定了基础。总结这两个方面可以看出,国际经济法的价值这一概念突显出了人的主体地位,融入了人们对国际经济法的期望。它关注的焦点不再是国际经济法在现实中的存在形式、运作规律等具体法律现象,而是国际经济法的理想状态以及以此为参照对现实中国际经济法的反思、评价与指引。换言之,国际经济法的价值概念关注的是“应然”而非“实然”的国际经济法。

 

二、国际经济法的价值目标

 

价值一词的复杂内涵使我们在作特定的论述时须加倍谨慎,有时不得不加上相关的词语才能表达特定的含义,如“价值”本身就含有人的判断与选择这种“动态”内涵,但我们往往用“价值判断”、“价值选择”这样的词来表达这一内涵以求于理解与行文方便。同样,“价值”也含有“目标”、“标准”的“静态”内涵,基于同样考虑,我们也使用“价值目标”、“价值标准”来加以表达。其实,英语“vaule”一词本身就既有名词性又有动词性。本文拟用“价值目标”一词来表述其动态内涵。由于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部门,因此国际经济法至少包括以下价值目标:秩序、正义、主权、安全、自由、效率、发展、合作、理性、人权等,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国际经济法价值体系。在论述之前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这些概念本身的模糊性导致一些概念的外延相互交叉,如正义与平等、秩序与安全,效率与发展。鉴于此,为论述方便,本文将“平等”纳入“正义”加以论述,同时在论述某一价值时会涉及相近的价值。

 

(一)秩序目标

 

相对于国内经济秩序而言,国际经济发展中更需要确立明确秩序,而且其秩序的确立难度也更大。因为在国际社会中,各国首要考虑的都是如何保障自己在经济活动中的利益。其利益和意志不同,在利益的划分和调整方面就会存在差异,有时甚至会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造成国际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确立国际经济秩序就是国际经济法首要的价值目标。

 

(二)正义目标

 

相对国际经济新秩序来说,国际经济法的旧序的构建基础主要是霸权主义和国家民族间的歧视,所谓的正义性就非常的欠缺。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强调法律外在的平等性与统一性逐步向内在发展,实现实质正义,确立国际新秩序,这是国际经济法价值的正义目标的体现。

 

(三)主权目标

 

国际社会的主体是国际和民族,所以在国际经济秩序中没有经济主权保护,那么国际经济法的发展所追求的价值也是很难实现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主权平等的体现。

 

(四)效率目标

 

国际经济法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寻求国际间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产生的。国际经济法追求的效率是,有一个顺畅的法律环境方便国际经济行为的发展。另外,当国际经济争端出现时,有一个快速便捷且有效公正的解决方法出现。

 

(五)安全

 

安全与正义、秩序密切相关,一种正义的秩序必然是安全的秩序,“安全被视为一种实质性价值,亦即社会关系中的正义所必须设法增进的东西。因此在这种视角下,安全同法律规范的内容紧密相关,它们所关注的乃是如何保护人们免受侵略,抢劫和掠夺等行为的侵害。安全对于国际经济法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在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投资三个重要领域,安全价值尤其值得关注。

 

三、研究国际经济法价值目标的重要意义

 

与法的现象研究相比,法的价值研究因价值本身的复杂性与模糊性而困难重重,将其引入国际经济法学这门年轻且注重实证的部门法学更加重了这种困难性。但正如美国学者庞德所说“价值问题虽然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却是任何法律科学所不能回避的”。法理应是美好、善良和正义的,是合乎一切价值理想的,但现实又难免陷于严酷、邪恶和偏私,往往与价值目标背道而驰。

 

人们究竟为什么要创设国际经济法?它究竟能在哪些方面、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的需要?它怎样才能远离邪恶而趋向正义,有利于全人类的共同发展?面对现实中的国际经济法多是强国意愿的体现这一事实,面对弱国在不合理的国际经济交往规则下的反抗与无奈,我们才有必要对其进行应有的反思,有必要在实然与应然的巨大鸿沟前认清国际经济法的历史使命与最终走向。自然法之对于人类有如北极星之对于航海家,它存在的意义在于“引导”,同样国际经济法的价值研究的意义不在于从微观方面解决国际经济交往中的具体问题,而在于复杂而不断变化的国际经济环境中,为国际经济法的发展指明航向,提醒并保证其始终朝着有益于全人类的目标前进,而不至于褪变为某个国家或国家集团主宰世界的工具。

经济安全内涵范文6

【关键词】负荷精度 电力系统 运行 关系 内涵

在电力系统的实际调度管理中,负荷预测的具体精度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特别是电力市场的逐渐兴起,对预测精度进行有效的提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及经济性,同时为相关的供电企业科学合理调度来有效提供科学合理的理论依据。因此,简单分析电力负荷预测的基本内涵及具体特点,电力负荷预测的精度对电力系统经济运行造成的一些影响进行分析,并给出了有效的措施,进而实现电力负荷预测经济的有效提高。

1 对电力预测的基本内涵以及具体特点进行分析

在电力企业的发电规划中,电力负荷预测属于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根据目标及时间能够具体分为四类:长期预测、中期预测、短期预测及超短期预测。长期负荷预测通常指的是十几年,能够用于建设新电厂及改建的过程中;中期负荷预测主要是指在一年之内的负荷预测,主要是水库调度计划及机组维修技术的基本前提;短期预测是时间为一天到一周的电力负荷预测,通常是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及经济性的有效控制;而超短期预测指的主要是一小时之内的预测,一般是对电能的质量水平及稳定性进行有效的控制,实现实时的监控,进而有效防止发生危险事故。总的来讲,电力负荷预测在实际的生产过程当中,预测的结果会很大程度上影响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所以,对电力负荷预测精度进行有效的增强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常情况下,电力负荷预测有着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条件性,因为电力负荷预测会影响电力的未来需求的相关推测,所以,由于环境因素的相关影响,导致负荷发展有着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应该在实际的预测过程当中会假设不确定的一些条件。

(2)周期性,在实际的电力生产过程当中,工作人员已经有了具体的生产方式,所以,电力负荷所具有的变化有着一定规律。

(3)不确定性,现阶段,市场需求极其的复杂以及多变,外界很多的环境因素会影响电力负荷的预测精度。

因为提到的因素极其的不确定,会造成预测结果的不准确性以及多方案性,通常情况下,按照预测的最终结果,运用的预测方案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导致电力负荷方案有着一定的连续性以及方案性,在相对比较短的时间之内,负荷的增加以及减少,变化量会呈现出连续变化的一种状况,所以,负荷表现出连续性。

2 对负荷预测精度对电力系统经济运行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

现阶段,对于设计规划部门及调度部门来讲,电力负荷预测能够有效提供决策依据,同时成为电力系统经济安全运行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内容,特别是电力事业的快速发展,用电量正在逐渐增加,电力负荷预测已经成为了企业面临的非常艰巨的任务。除此之外,电力负荷预测精度还是衡量电力企业水平的一个非常关键的标志,预测精度能够有效保证决策的正确性,运用科学合理的预测方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预测精度。现阶段,市场经济改革已经逐渐深入,电力企业已经向着市场化进行发展,具体的经营模式也发生了改变,由之前的垄断经营已经变为了市场竞争。所以,在企业的实际发展过程中,电力负荷预测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报价过程中,电力负荷预测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价格发生变化,有效保证电网系统的经济安全运行。另外,预测精度会直接影响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电力系统的有效改善。

3 对提高电力系统负荷预测精度的措施进行分析

因为对电力系统负荷预测精度进行影响的因素极其多,所以,应该在下面几点来对电力负荷预测的精度进行有效提高:

(1)历史数据所具有的正确性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电力负荷预测最终结果的正确性。在电力负荷预测的实际过程当中,应该对大量历史数据进行一定的分析,然而,不可以有效保证历史数据的准确性,会造成预测结果和实际存在着一定的误差。因此,对历史数据所具有的质量水平进行充分利用,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对相关操作人员的道德修养以及理论知识进行逐渐的提高,进而保证其有着相对比较专业的预测技能。因为气象会一定程度上影响电力负荷,同时存在着非常多的影响气象的因素,因此,在电力负荷预测的实际过程当中,应该有效增强和气象部门之间的沟通关系,进而有效保证天气预测的正确性,有效提升预测的准确度,尽量防止出现双重误差。除此之外,需要建立用户中心,实时监控相对较大的用户。对严重影响负荷预测的因素进行有效的处理,进而有效提升电力负荷预测的准确率。另外,能够实现高度共享电网管理的信息,尤其是在特殊的环境之下,利用应急体系来对预测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误差进行及时适当的调整。

(2)应该实现负荷预测的资金投入进行有效的增加,利用全新的理论方法以及科学技术来对电力负荷预测模型进行建立以及完善,科学合理的开展电力负荷预测工作。总的来讲,使用正确的历史数据,依据科学合理的理论方法,建立完善电力负荷预测模型,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电力负荷预测精度。

4 总结

通常来讲,在电力系统的实际运行中,电力负荷预测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预测精度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因此,对电力负荷预测的实际精度的有效提高能够保证电力系统经济的运行,同时还能够保证供电的实际质量水平。在之后的预测过程中,应该利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来对基础的数据进行有效的处理,另外,还应该对电力负荷预测的全新方向进行积极的探索,实现电力负荷预测精度的提高,对其精确度进行改善,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以及经济性。

参考文献

[1]刘春方.负荷预测精度对电力系统经济运行的影响[J].通讯世界,2015,1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