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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激励分配方案范文1
关键词:创业板;IPO企业;财务审核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9-00-01
针对创业板IPO企业的财务审核中应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概述如下:
一、内部控制调查
发行人企业应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但创业板IPO企业初期,往往存在企业创始人股权较为集中,企业关键管理岗位等人员往往存在家属裙带关系联结,公司治理往往会存在先天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关键岗位未能达到内控要求,关键内部控制程序缺失,会计基础不够规范,财务管理基础薄弱,对合规经营观念淡薄,资产权属关系不清晰,资产管理薄弱,财务不够独立,关联关系未理清,关联交易往来不够规范公允。
故要深入了解企业所处的行业环境和经营特点,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判断企业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内控是否有效,检查有关内控的执行情况,从而判断企业内控的可信赖程度。对审计中发现的内控薄弱环节,审计人员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这三性要求。
二、与发行条件直接相关的调查
1.发行人企业经营一种业务。发行人企业应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对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的判断,指的是一个类别的业务,不用以最终的产品来判断,源自同一核心技术、同一原材料、同一客户的业务等比较宽泛,一个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自然生长的业务,有合理的商业逻辑的业务。若完全没有关系,则辅业的几个指标不能超过30%。一种业务之外经营其他不相关业务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以合并报表计算同时符合以下标准:其他业务(另外一种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不超过一定比例(30%),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不超过一定比例(30%)。
2.成长性。成长性是创业板企业的必要条件,是目前创业板企业市盈率高的支撑。一些企业对外部经济条件、气候条件等依赖较强,因此成长性不确定。故要关注成长类型,成长的驱动因素是什么,市场及收入提升空间,成本费用控制手段,产品结构变化。审核中,为判断成长性,一般每个季度要求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及相关数据,根据财务数据判断经营情况,安排审核进度。
3.持续盈利能力。关注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型的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其最近一年的净利润是否主要来自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特别要关注新增客户和新增项目导致的利润增长,这种增长是否有可持续性。
4.是否存在税收优惠依赖。要关注税收优惠的依据,若依法纳税且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均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法规的税收优惠没有实质,该部分无比例限制,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下一年度应不存在被终止的情形。即关注税收优惠的稳定性、持续性。对于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等,必须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且在非经常性损益扣除后必须仍符合发行条件。其税收优惠比例是否小于净利润的30%。并看是否可持续,趋势上占比是否越来越少,如是,需做风险提示。
5.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或有事项。关注企业是否存在重大承诺事项,有无重大偿债风险,有无诉讼、专利纠纷、责任事故等重大或有事项,并审查企业对外担保、抵押事项,是否存在因此可能导致的重大或有事项。
6.财务独立性。关注企业是否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关注是否存在不符合常理、常情、常态的情况,如是否存在特殊捐赠、多次重组、年末大量大额合同,关联交易是否公允。
7.股利分配问题。对利润分配方案申报时尚未实施完毕的,或者在审核期间提出向现有老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发行人必须实施完现金分配方案后方可提交发审会审核。利润分配方案中包含股票股利或者转增股本的,必须追加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的最近一期审计。
8.关注无形资产占比(但不作为发行条件)。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确实需要的无形资产比例是否偏高,有无存在对企业无用的无形资产投入注册资本的情况,无形资产是否有完备的手续,研发费用资本化比较大的项目要关注其是否存在不合理情形。
9.税收问题。关注企业的税种、税率是否合法合规,近三年内有无税收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过税务部门处罚,有无存在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有无存在虚假增值税发票的问题,因此种情况证监会肯定不通过。
三、对财务报表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审核,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调查公司具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合理,折旧、坏账计提等重要会计政策、估计与同行业横向比较,与企业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关注近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有无重大变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动对企业的经营业绩影响是否重大,同一管理层对同一事项在报告期间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所做的会计估计应前后一致。
2.收入成本的合理性。收入成本的确认方式和核算是否合理,能否反映经济实质。分析收入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审核收入确认时点的合理性,成本确认和计算的正确性。看跨期收入和成本的确认是否有平滑业绩的嫌疑。对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的企业,要重点关注完工百分比确定的依据,关注报告期末是否存在异动情形。分析财务数据是否与销及业务模式符合。分析毛利率的合理性,与真实情况是否吻合。对季节性风险需作重要审查,并要求进行具体、定量的详细披露。
3.股权激励是否属于股份支付。检查企业的股权激励方式和政策,分析其股权激励是否属于股份支付,要充分论证股份支付所适用的条件,审核中高度关注运用股份支付处理操纵利润的情形。
企业股权激励分配方案范文2
[关键词] 股权激励;动态股权制;动态股权激励模型;分配创新;研究框架
[中图分类号] F27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11-0043-03
[基金项目] 江西省社科规划基金课题“对企业动态股权激励机制的研究”(05YJ201)
[作者简介] 郑玉刚,宜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管理;
汤幼平,宜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战略管理。(江西 宜春 336000)
动态股权激励模型(郑玉刚和蔡根女,2005)孕育的是一种全新分配标准和理念,是继动态股权制后一种新的实现股权和分配动态化的激励体系,它将按资分配与按绩分配两种截然不同的激励形式有机融合于同一模型,既有很强短期激励效果,同时通过当年未分配利润转增能自动使股权份额随业绩增减发生相应变化,有利于对员工的长期激励。此外,通过对业绩指标适当定义,还能广泛应用于各行业领域、各管理层级和岗位的考核与分配,以及其他任何存在分配的社会活动,比如家庭财产分割等,真正做到在实务当中的无限制使用。
一、对两种激励模式的分析借鉴
1.岗位津贴转股模式。该模式由复旦大学吴嵋山(2002)设计提出。其运作机理是量化关键人的岗位津贴(额度),用以购买风险收益分配股(虚拟股权)。①岗位津贴(额度)。总额由公司按上年净收益20%暂定,某关键岗位津贴额度为该岗位权重比各关键岗位权重之和再乘以20%。②风险收益股。每个关键人的岗位津贴(额度)转为风险收益股。风险收益股的所有权和盈亏分配权归个人。③分配方式。以企业上一年收益(净利润)为分配基数(100),其中包含所有关键人岗位津贴(额度)转购风险股总额(20)。例如:公司利润500万,某关键人岗位津贴(额度)3%(15万),则利润增长30%、0%、-20%时,该关键人风险(贡献)分配收入为19.5万、15万、12万,分别高于、等于和低于额定的岗位津贴。
对岗位津贴转股模式的分析:第一,此种动态模式实际上是一种浮动年薪制,即按结果与目标的比值确定最终收益的方法,但套用了虚拟股权的激励形式,其实质是将股权淡化为收益分配权,以缓冲现有出资股东对股权再分配的抵触。在此,每个关键人必须把其所担任的关键岗位的津贴额度作为岗位股,与公司当年收益挂钩分配,强化激励,共担风险,构成命运共同体。这表明经理人只有通过持续不断地追求业绩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同步增长,相对固定年薪制,此种模式还是有很强的改善作用。第二,该模式也存在弊端。经理人如亏损100%,其承担的充其量不过是其岗位津贴罢了,而所有者承担的则是全部责任。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人这种有限责任太轻。很显然,这样的模式对人的约束是不够的。从激励效果上看,如经营者认为本身岗位津贴的额度或虚拟股权的比例就不够,那此种机制调控他的积极性亦有限。从可比性来看,甲分公司经理业绩亏损而乙分公司盈利,两人股权相同,则结果是他们将拿一样的风险(贡献)分配收入,如此显然不合理。最后,由于经理层最终的收益是围绕着核定的目标值上下波动,将无可避免地使经理为个人利益最大化谋求考核机构如董事会的特殊支持(串谋),从而使其设置的绩效目标值降低,这样,在经理层取得较丰厚报酬的同时而企业的绩效并不见得就会提高。由此可见,当该模式运用于国有企业时,其考核标准和监控机制(针对全体班子)不容忽视。借鉴思路:动态股权制有一个实行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必须以股份制形式为基础,在此基础上方能进行动态股权制的改革。而吴嵋山的岗位津贴转股模式则给我们的启示是,即使在不实行股份制的组织中,通过采取虚拟股份制的形式我们也可以把工资、资金、岗位津贴等收入的货币形式甚至是工时、工作量等非货币形式转化为一定的“股份”,进而便可进行模拟股份制操作。这种改革思路对许多因条件、环境限制暂不能实行股份制的企业、事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及更广泛意义上的各类盈利性及非盈利性组织其理论指导和实践意义都是深远的。
2.增量奖股模式。该模式三大特点:不动存量动增量、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捆绑、促进产权多元化。这一点与MBO是不同的。MBO动的是股份存量,增量奖股则在保证存量基础上实现对关键人激励。1997年TCL老总李东生与惠州市政府签订了一个为期5年经营协议,核定当时TCL集团净资产为2.43亿元,每年企业净资产增长不得低于10%;如果增长在10%~25%,管理层可获得其中15%的股权奖励;增长25%~40%,管理层可得其中30%;增长40%以上,管理层可得其中的45%。这一措施促使了当时TCL集团的飞速发展。那么,现在的增量奖股制度又将如何规定呢?据新浪网2005年9月3日报导,广东省国资委出台的增量奖股办法较之前对经营者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其考核主要指标是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能进行奖股: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值>本企业前三年指标实际完成平均值×30%+全国同行业同规模企业前3年平均良好标准值×40%+同期银行5年期贷款利率×30%。除了这个主指标,还有一个限制性指标和一个否定性指标。所谓限制性指标,就是经营性现金流指标,看企业的利润是怎么来的,扣除掉一些非经营性的成分。限制性指标还有一个作用,如果企业现金流超过了净利润,则考虑以净利润为主提取。如果现金流净流入低于净利润,则以现金流净流入来衡量了,两者之间取低者。至于否定性指标,则是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如果没有达到预期保值增值率,奖励将被取消,同时,还将按相应比例扣除经营班子预先交付的押金。对于净资产增长超过目标值以上的,则拿出50%作为奖励。其中,公司高管享有50%(法定代表人不超过12%),另外50%分配给企业骨干及普通员工。奖励股在持有者离职时企业不予回购。对此,首都经贸大学刘纪鹏则认为,奖励的计提最好按经营业绩实行累进制,比统一比例更为合理。
对增量奖股模式的分析:第一,关于增量奖股的约束机制。增量奖股动得是股权的增量而非存量(期初的股权计算基数),这一点与动态股权制相同。其约束效力是在于经营者预先交纳的押金会因为业绩不良而扣除,而且,当初实际业绩达不到预定目标时,奖励将被取消,所以经营不善的机会成本还是很大的。另外,增量奖股下关键人离职时股份不予回购,届时关键人所持股份价值的高低取决于其平时的经营效益,由于免除了企业和出资人的保底责任,这一举措无疑对关键人的制约作用会更强。第二,增量奖股下经营者所能取得的收益。在增量奖股下企业经营者能否取得收益取决于三方面因素:净资产收益率、现金流量和资产保值增值率,这一规定较之过去无疑更加严格了。在此考核机制下,管理部门预先设定的目标值便会对经营者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这里面如何设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指标值是至关重要的。借鉴思路:从本质上看,增量奖股与传统动态股权制有很多相通之处。相比之下,最大的不同就是动态股权制在原始股份的设置上分成了岗位股和风险股两块,岗位股是无偿赠予的,其股份所有权与盈亏分配权阶段性分离,即虚拟股份性质,而风险股则是按岗位股数量一般为1:1比例追加资本设立的,其所有权归持有者,最后一块即是引入了股权“动”的因素即按贡献分配的贡献股,而这贡献股则与增量奖股方式同出一脉。但不同的是,增量奖股对于获得股份奖励的考核要求更为严格,相对粗放式的管理也更科学,当然这也是许多经营者对增量奖股方式的犹疑之处,而这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供动态股权制的进一步完善所借鉴。
二、动态股权激励模型的提出
动态股权激励模型借鉴吸收了动态股权制、岗位津贴转股、增量奖股等股权激励模式的优点,在此基础上实现了进一步的创新。动态股权激励模型是指在预先划定每位员工所享有静态股权比例(初始股权比例)基础上,按其所负责业务(项目)给公司带来的税后贡献率超过其初始股权的部分进行奖(罚)股比例(一次性分配权)的直接计算,是一种按资分配与按绩分配有机结合的方法。这种动态股权分配比例每年都根据所有员工当年贡献计算一次,是一种直接对当年业绩的回馈,不能延续到下一年使用。如果用Rn'表示某员工动态股权比例,Rn表示某员工静态股权比例,Pn表示该员工当年负责项目的净利润,∑Pn表示公司当年所有项目的净利润,∑Rn'表示全体员工当年动态股权比例的总和,r表示股东大会通过的当年贡献分配率,则其静态模型的分配公式为:Rn'=[(Pn/∑Pn-Rn)×r+ Rn]/∑Rn',易证∑Rn'和∑Rn 值为常数1,则Rn'=(Pn /∑Pn-Rn)×r+Rn。其中,贡献分配率r也可由全体有表决权股东根据各自不同业绩率和股权比例计算加权系数,然后再将所有股东提出的分配建议值r进行加权,最后得出公允的r值。该模型优点:第一,动态股权激励模型不是作为一个单一模型提出,它是建立在传统按股分红基础上的分配模型,是一种对传统分配模式的改良。它通过对不同部门和人员的业绩进行适当量化定义,从整体上使企业的绩效考核和分配真正统一起来,在组织内部建立一个宽屏全动态化的考核和分配系统,并且可实行自动化管理。在这里,管理者所需要做的只是适时调整指标和权重,控制政策的方向。基于此,动态股权激励模型的应用范围十分宽广。第二,动态股权激励模型克服了传统按股分红不能和员工股东业绩挂钩而带来的激励弱化缺憾,其原因是传统的按股分红实际上是一种待遇而不是激励。股份制能把所有的人凝合成一个群体,但是却并不能保证群体中的每个人都能尽力地去工作。而静态模型则巧妙地将传统按资分配与按绩分配两种截然不同的分配方式有机融合成为一个整体,短期激励效应大大增强。如,“在弟弟当年业绩分别是0万、10万、50万、100万四种情况下,弟弟的股权为3%,假设所有项目净利润∑Pn为100万元,r经兄弟协商为30%,则弟弟、哥哥二人的动态分配比例为如下集合:(2.1%,97.9%),(5.1%,94.9%),(17.1%,82.9%),(32.1%,67.9%)。而此前不论何种情况,即无论弟弟和哥哥是否努力,他们的分配比例始终为(3%,97%)。”可见,采用模型后由于分配能更直接地与员工业绩挂钩,从而较之前对短期激励能产生更显著影响。另外,通过对股东当年未分配收益转增股本的设计,可自动实现企业股权结构的优化和调节,产生长期激励效果,既有利于促进对优秀人才长期激励,对长期业绩不良而不思进取者也起到了一个非常有力鞭策作用。“为了缩小经营者和所有者对合理股权配置认识的差距,在企业利润分配方面,可以构建经营者更高股权比例激励的自动转化机制,……将应分而未分的利润按面值转作员工股本,使其静态股权比例发生改变。”转增后,便得到如下结果:“若经营者业绩率上升(即Pn /∑Pn大于Rn)时,静态股权比例上升;若业绩率下降(Pn /∑Pn小于Rn)时,静态股权比例下降;若业绩率保持应有水平(Rn)不变,则静态股权比例维持不变”。这样的转增结果与当期业绩增减的对应关系无疑等同于在经营者与大股东之间构筑了一条“软约束”机制,使每个人相对其他竞争者其业绩都必须保持在一定水平(相对比例)而不能偷懒,即“不进则退”。
三、模型的整体研究框架
以促进动态股权制完善为出发点,以构建动态股权激励静、动态模型及其配套应用模式(合称新动态股权制)为基本目标,通过深入企业复杂环境的研究,探索出现实环境中应用科学模型来实施人才激励的有效模式,切实促进企业发展。
1.国内相关研究动态和企业应用实践情况概述。包括动态股权制基本内容、动态股权制在企业的实施状况、效益以及学术界对动态股权制探讨的几个方面问题。需要指出,现行动态股权制在激励方面仍然存在制度缺陷,还需要进行新的制度创新加以解决。如果有一种新的激励体系能使企业股权和分配结构真正随业绩不断“动”起来,这无疑是使企业绩效实现持续增长的真正出路。
2.静态模型的构建及其审视分析。静态模型优势:一是将按资分配和按绩分配两种截然不同的分配方式有机集成在同一模型,既克服了传统按资分配和动态股权制下贡献股调节的不足,又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二是股东未分配利润的转增能自动使原股权结构发生动态变化,并且这一变化与个人当期业绩情况的升降是对应的(实际上是建立了隐性的退出机制),较之传统动态股权制能更好地实现股权的动态性和效率;三是适用面广,兼容性强,只要对业绩的定义稍作调整,就能作为各种激励方式的插件,对企业、事业等各种类型和所有制(未实行股份制的按虚拟股份制计,如岗位津贴转股)的组织均适用。但静态模型在应用上仍有一定的弱点,即对企业各方面环境的变化考虑不足,还不能马上就在企业复杂多变的现实环境中得到实践和应用。
3.静态模型的应用研究。虽然现在得出的激励静态模型还不能马上成熟地应用到企业实践当中,但是在假设企业环境是静止不变的条件下,该模型还是能够得到很好的应用。例如,关于该模型在一种企业化的社会服务组织――高校社会服务中心的应用分析和比较。
4.企业多变环境下的应用研究。通过对静态模型引入各种环境变化参数,包括企业人员调整和股权的变动,以及企业内部实施的其他奖励政策等,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得到动态股权激励动态模型,通过对动态模型在实际情境中应用模式的分析,得到分类分层分配和全企业(组织)统一分配两大模式,为组织内部不同部门和层级的个体采用提供借鉴。
5.应用前景分析。静态和动态模型可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组织,当之无愧是一个普适的模型,而且更是一种全新和独立激励方法体系,一种模型化的激励指导思想,一种新的分配标准,它既能独立存在发挥作用,更能与其他激励方法体系实现兼容,这正是这一模型最大魅力和实用价值。
6.应用个案研究。如兄弟公司案例(郑玉刚和蔡根女,2005)、高校服务中心案例(郑玉刚和王红毅,2005)以及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薪资计划研究(宋晓东和张立寒,2006)。此方面的研究方向可进一步拓展,比如可围绕一些传统行业、新兴行业以及某些特定职业类型的分配模式展开,前者如高校、医疗单位、科研院所、公益和行政性组织等;后者如金融保险、交通、电信和高科技企业;特定职业比如直销员(当前许多企业的直销薪酬可说是非常复杂,也存在许多问题)、研发人员、服务工程人员等。
参考文献:
[1]郑玉刚,蔡根女.动态股权激励模型对按股分配缺陷的修正[J].企业经济,2005,(8).
[2]罗辉.再造企业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3]郑玉刚,谢永建.动态股权制再创新的几点思考[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7,(6).
企业股权激励分配方案范文3
关键词:医生奖金;分配方式;按贡献分配;动态股权激励模型
中图分类号:F2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8)11-0078-05
医院的奖金分配涉及各岗位和工种人员,分配如何影响着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合理进行医院奖金分配对提高其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医生激励方法分析
激励不当主要涉及考核与分配两个方面。考核方面主要涉及职称评审指标、聘任管理问题,以及对医生具体的工作业绩评价。对医生的聘任应当讲究人与岗位的匹配性,对业绩优秀的医生应当想方设法更好地保护其积极性,为其努力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提高其各种福利和合理的薪酬待遇,免除其后顾之忧。在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上,要明白学科带头人是技术领导工作而非行政领导工作,评价行政人员能力的评价指标在此并不适用。同时在某种程度上,高职称并不代表高能力和高绩效,因此,确定遴选指标应当从学科发展实际出发,以具体工作业绩为先,其必须是技术方面的业务骨干,并且能体现出长期持续发展的潜力。在合理安排各类人员在合适的岗位上后,考虑到人事工作和考核指标体系不可能尽善尽美,被聘任人员的能力也处在动态的不断发展变化中,其能力和业绩的相对序位可能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改变,所以,人事安排不可能一劳永逸,也绝不可就此固定化,只有动态化的岗位安排和分配调整,才能使人力资源无时无刻处在积极进取的良好状态上,促进单位绩效以及个人能力的不断提升。这里需要强调3个问题:(1)动态化的岗位安排和分配调整取决于相关人员的业绩和能力,即决定于其能做出贡献的可能性和实际贡献的大小。在这两类评价指标的取舍上,能力指标即能做出贡献的可能性应为参考指标,业绩指标即实际贡献的大小为主要指标,有能力应体现在能多出业绩上,把业绩指标作为识别特殊人才的显性信号,这样才能够激发更多的人去争创业绩,实现组织更快更好发展的目标。(2)医生的业绩指标不应当是医生本人所实现的对医院的创收,这将导致三个可怕后果:劣胜优汰,屈杀人才,扼杀医生的职业道德;患者身体、精神和经济利益的受损;社会风气严重败坏。反之,应当在法律和公平公正的框架下,注重医生职业化和对专业精神的追求,体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维护患者利益提升医院的服务水平,做到医患共赢,实现长期发展。在服务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医疗单位出现困难时,政府应当首先考虑支持;对那些管理混乱,欺上瞒下、医管串谋或采取各种手段侵吞医保基金以及医院管理层或明或暗支持收取药品回扣、奖励员工在患者身上不当创收的医院,对不严格按照职业规范要求、吃拿卡要、乱治误诊、借行医牟取私利的医生,必须严格追究所有涉事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或予以降职、就地罢免,或移交司法处理,决不姑息。同时将责任事故记入医生不良信用档案和领导提拔黑名单,实行全国联网管理,在职称评聘、考核选拔诸方面加以限制,直至吊销医生执业资格,终身清除出医疗队伍。(3)按照业绩指标优先同时参考能力指标选择出来的优秀人才,其在聘任岗位上是不是就能继续保持其过去的良好业绩和不断发展其业绩能力呢?当然不一定。为促使他们继续发挥其水平多做贡献,我们提出两项措施:第一是上面已提到的,即保持岗位的动态化和可变性,在聘前评估及考察其能力与将应聘岗位的适配性;在聘后则是通过其在该岗位上的业绩来评估其能力与岗位的适配性,对其进行考核,同时对能力已被证明不适合者进行调整或培训。这样的做法其实是聘前考核的一种验证,能将能力确实不适合者“剔除”,但这只是常规考核性手段并非发展性人才管理,对于本应做出高绩效但实际并没有发挥其潜力的人员并无激励。一种激励体制的改善应当是立足于岗位而使每个人多做贡献和努力工作。所以,对决策者而言,在奖金的分配上应实施以岗位分配为基础,同时将业绩因素考虑进来,让员工都能够更好地立足于岗位做贡献,这是在职位资源有限和固定化薪酬存在缺陷的背景下,全方位促进各岗位和各等级人员努力发挥作用做出贡献的理性出路。
二、医生价值评估
1. 价值异质性。由于不同劳动所需要的技术种类、强度和复杂程度不同,使得我们在比较不同部门和岗位人员的工作业绩时存在困难。即使在一个部门内部,虽然普遍从事的是一种同类的技术活动,每个员工价值的异质性也是客观普遍存在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各人技术水平的差异。假定职称高或学历高或获得其他硬性褒奖条件的人技术水平比平常人更高,那么他所付出的相同工作量的劳动应获得比平常更高的单位薪酬。第二,职责的混合性。虽然医生主要是从事单一的技术工作,但是对科主任而言,他还要承担额外附加在职务上的其他业务、行政与科研管理责任。第三,业绩的差异性。技术好的医生创造出高业绩,在诊疗、科研上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业绩的不同,决定了不同员工个体价值差异性的存在。
2. 价值同一化。即价值标准化,使不同岗位人员的劳动具有可比性。通过将不同岗位人员的实际工作量(工作时数或绩效分数)按岗位重要性、技术职称、工作强度和难度综合加权,得到标准工作量,然后以标准工作量进行比较,排出相对序位(体现在岗位分配比例或价值系数上)并以此为依据关联报酬。对手术科与儿科医生的异质劳动我们可以这样把它们分别标准化后再比较。设以儿科医生的单位劳动时间为标准时间,即1个标准时,则手术科医生的实际工作量1个工作时换算为标准时:标准工作量=实际工作量×(岗位重要性系数×职称系数×强度与难度系数)。对儿科主任,从事诊疗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标准化转化,得出其标准工作时数,对其承担额外的管理职责所付出的工作量,可以进行如下计算:管理工作量=职务月预定标准工作量+本科室医生总标准工作量×管理者分享系数。在这个管理工作量的构成里,前者体现的是管理者从事管理工作所能得的每月固定不变的份额(固定薪),后者则是利润分享思想的转化,使管理者能通过其卓越的管理才能分享到团队贡献的一部分,真正体现出管理者对组织价值创造的价值。
三、医生价值计酬
医院同为事业单位,医生的薪酬体系与教师类似,主要包括:固定工资、岗位津贴和奖金。奖金有超额工作量计件奖励、按人头发的其他奖金(无差异化的全体平均分配或同一等级层次的无差异化分配)、特殊奖励或津贴(比如某某层次人才特别津贴)等。对医生价值计酬,固定工资、岗位津贴部分可引入宽带薪酬或动态股权激励模型等其他更有利于促进在传统体制中揉合按绩分配因素的薪酬方案,以打破传统的固定化分配模式,建立起收入与业绩更紧密关联的机制,在合理定好级差的前提下,员工薪酬的获得是按考核周期内标准业绩的不同来分绩定档。在奖金设计上,平均奖与特殊津贴有其各自特定的颁布思想与实施条件,在此,只讨论超额工作量计件奖励的设计问题,以计件工资制与动态股权激励模型作比较分析。
以北京某民营医院为例,该院共有职工200人,2008年3月份医院决定从上年度盈利中拿出20%计500万元给全体职工发放效益奖,以鼓励他们努力工作创造更好业绩。但是在分配上犯了难。医院各部门各岗位正式职工众多,他们所从事的多是不同性质的工作,即使在同一部门,分工和专长领域也各不相同。如何有效地把优秀员工和普通员工区分开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以什么样的方式支付奖金给员工才是最好的呢?为便于说明,下面假定医院共有A1、A2、A3,B1、B2、B3共6位医生分在A、B两部门(已知条件见表1)。
根据比例计算表1,运用计件工资制与动态股权激励模型两类奖金分配计算方式来计算他们的奖金分配并比较其结果的不同。
(一)计件工资制(包括甘特计件奖励制和泰罗的差别计件制)
1. 甘特计件奖励制,又称为超额计件奖励制。给付工人基本工资,工人在完成相应工作所要求的定额工作量后拿到这部分固定收入,只有对超过定额的部分才给予计件奖励,获得超额工作的奖金。
2. 泰罗差别计件制。这种计件方法所带来的是一种双重的激励与约束效果,对工人超过规定标准即定额(本例设同职级人员的平均业绩占单位或本部门总业绩的比例为定额)的工作量全额按高一级的薪酬计付(本例设超额按原工作量1.2倍,正好达标按1倍计),而对没有达到定额的工作量全额以低薪级支付计件工资(本例按0.8倍)。这样,对于总工作量达到不同考核要求的工人按差别计件制计酬后,在相同工作量的情况下,与以前相比,业绩更优秀的工人更容易获得更好的报酬,而业绩较差的工人的报酬则可能比以前拿的还要少。
(二)动态股权激励模型(用于非股份制企业),又称为模拟股份制分配动态激励理论
1. 理论宗旨。该理论旨在推进组织范围内财务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双赢,构建产权和分配领域的和谐动态管理激励机制。
2. 适用范围。在适用企业和人员对象上,它完全吸收了模拟股份制的操作思路(比如,可以固定工资比例作为模拟初始股权比例来进行股份化操作),设计上面向大众化企业和各种类型的工作岗位各职等人员的计酬,无论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规模或所有制)与岗位均可适用;既可以自成一体独立使用(独立式),也可以与现行激励体系兼容,与现行体制并行,构成双重激励体系(外挂式),或者是嵌入到现行激励体制的内部,改进其具体分配方式与标准的设计,成为旧制度的功能插件(嵌入式)。另外,它还可以随意选择理论的应用范围和对象,既能统制全局,也适合于在局部范围和少数人中使用,便于管理层掌控。
3. 激励思想。第一,通过建立起按资分配或按级分配与按绩分配一体化的激励模型,使得组织对员工分配制度的设计更为科学与公平合理,更有利于通过各阶层的博弈尽最大可能达成他们的共识,凝聚他们的力量,为组织的发展服务。第二,打破传统股份制公司的股权固定化和分配固定化(按股权或按岗位搞等级制)的产权和分配的管理模式,实行产权和分配(产权分配或非产权分配)动态化的更具激励约束双重性的管理机制。
4. 应用性。模型除了包括诸多影响分配因素的定量化的计算公式外,在公式里还自然存有或另行设计许多可供管理层调控的工具杠杆,方便管理层决策。比如贡献分配率及贡献分配率确定的投票权设计、可分配利润比例、可转增职工股本(实股或虚股)中的已分配利润比例(发生实际利益流的实转或未发生实际利益流的虚转,在设置了职工虚拟岗位分配的奖金方式包括岗位股或虚拟岗位分配系数的单位,职工当年所获得的虚拟分红可按实际数额和岗股面值折算成绩股,以绩股的一定比例如50%增加虚拟的岗股,如实行的是岗位分配系数的话,则将所获分配数额折合成个人分配占总分配数额的实际比例,将此分配比例乘以可转化的系数增加岗位分配率),对经营者因经营不善而实施实股转虚股的限制性股权转让规定,等等。
5. 分配计算公式。动态股权激励模型的基本分配公式为:Rn′=Rn+(Pn/∑PnRn)×r,或者是:Rn′=Rn×(1r)+(Pn/∑Pn)×r,其中,Rn′表示某员工动态股权比例(个人分配占单位总分配额的比例),Rn表示某员工静态股权比例(实股或虚股比例即虚拟岗位分配率,或者是由固定工资比例(如表1)、岗位津贴比例等转化而来的初始虚拟股权比例),Pn表示该员工当年业绩,∑Pn表示当年所有员工业绩总和,r为贡献分配率(0≤r≤1)。r可由有投票权股东(或虚拟股东)建议值结合业绩率k(Pn/∑Pn)和静态股权比例Rn进行加权平均计算。若tn为权重系数,则加权计算公式为:r=∑(tn×rn)=∑(α・k+β・Rn)×rn,其中,须满足α+β=1的条件。一般地,可设α=60%,β=40%。本例中设rn为(0.85,0.5,0.5,0.8,1,0.8),结合表1,则r=0.7893。
在按部门分配的流程设计中,部门在分配中应得份额的计算公式为:某部门的分配份额=某部门的分配系数/所有部门的分配系数总和。其中,某部门的分配系数取决于具有重要性的各个指标的相对大小,每个指标值以其占总体的相对比例代表,最后把各指标值相乘再乘以各项附加系数即得到部门的综合分配系数。在本例中,已知A、B两部门学科、技术、服务等系数之积为1.3、1.1,职工编制比例为1∶1,标准工作量比例为40%、60%,则两部门分配系数为0.52、0.66,在单位初次分配中所能获得的份额为44%、56%,之后再按照不同的奖金分配方法在部门内部进行二次分配。以上两部门三种奖金计算方法的应用及差异比较见计算表2。
在表2中,以按部门分配时医生A1在差别计件制下的分配占单位总分配的比例计算为例,其分配率=0.44×[(62.5%×1.2)/(62.5%×1.2+25%×0.8+12.5%×1)]=30.7%;在动态股权激励模型下,A1占单位的分配率=0.44×[(0.22/0.57)×0.2107+62.5%×0.7893]=25.28%。
四、不同分配方案下员工分配结果的比较分析
1. 两种计件制的比较。从上例来看,差别计件制对于业绩达到定额以上员工的激励性更加明显,而业绩在定额以下则会出现报酬比以前计件奖励制分配方式更低的局面。若业绩正好等于定额,则如下所证有大于、等于、小于计件奖励所得三种情况。设A部门医生A1、A2、A3在差别计件制中视定额完成不同其级差系数分别为λ1>1、λ2R1,R2′=λ2x2/(λ1x1+λ2x2+λ3x3)(1-λ2)/(λ1-1),R3′
2. 动态股权激励模型与两种计件制比较。根据动态股权激励模型公式:Rn′=Rn×(1r)+(Pn/∑Pn)×r=Rn+(knRn)×r。易证:当kn>Rn时,Rn
亚当斯的公平理论揭示出维护公平的秘密是要使“每个人劳动回报与其付出业绩相当”,实现这一点就要求员工的分配比例要与其业绩比例成一定同比对应关系。考虑到绝对的公平实际并不存在,因为业绩的标准设定和业绩本身的核定都带有主观性,对业绩的设定与考量的背后,呈现的是不同利益主体通过反复性博弈以求达到双方需求均衡的本质。所以,公平往往是相对性的。公平是一种个人基于自身在整体利益分配格局中所处相对地位的理性感受,实际上就是对表2中员工个人的分配率与业绩率两者是否相等进行的一个判断。这个判断的结果将会对员工的后续行为起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尽管人的需求在某一时刻可能是多层次的,但不可能因为单一层次的需要而满足,也不可能因为单一层次的需要而压抑,从持续的强度和时间来看,影响行为的激励因素也分为短期的和长期的因素。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存侥幸心理而忽视公平。没有一个公平的组织制度建设,也就没有人才存留和发展的相应土壤。在这个意义上,组织公平的建设就尤其必要。公平是相对的,组织目标的多元化以及岗位结构和职责层次的复杂性,也要求有相应有利于促进员工多元化工作业绩的薪酬体系来保障。那么到底是采取分散化的薪酬体系还是集成性的有利于实现多重目标的薪酬体系呢?我们认为,像动态股权激励模型这样的集成性薪酬体系既有利于实现多重目标,减少矛盾,促进各方主体利益博弈均衡,又便于管理层集中掌控,这无疑是有助于提升公平与效率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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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郑玉刚.动态股权激励静态模型[J].上海经济研究,2008,(1).
[3]郑玉刚,王红毅.关于高校社会服务中心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J].皖西学院学报,2005,(4).
企业股权激励分配方案范文4
1.没有形成完善的经理市场,高级经理的职业道德和行为约束较弱。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未形成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完善的经理市场有利于形成对经理行为的有效约束,强化各种激励方案的效果。高管人员存在行政任命制,导致薪酬体系脱离于政府系列,而又缺乏政府监管部门的约束。这就降低了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可比性,另一方面也大大削弱了激励的效果。高管为特定的小圈子制订薪酬,缺乏自律和他律,分配依据缺乏科学性和透明度。目前的状况是,我国企业的高管的薪酬标准,绝大多数是企业自己确定,决定性意见出自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由高层人员构成的董事会。高管自定薪酬,抽取了企业激励机制中“绩效挂钩”的灵魂。
2.货币收入逐步攀高,收入短期变现隐性化比较突出。
就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高管的高薪来自于较高的货币薪酬,与长期业绩挂钩的长期(股权)激励机制在银行业中并不普遍,并且高管的薪酬水平与企业规模、收入和回报等指标相关性还比较弱。尽管政府监管部门一再强调国企高管人员的薪酬必须与绩效挂钩,但是由于缺乏科学的业绩评价机制与公正可信的评估者,实际的绩效评估过程基本上掌握在国企高管自己手中。在长期激励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高管们变通各种方法致使收入隐性化。高管薪酬的数量缺乏透明度。缺乏科学的信息披露机制,高管薪酬到底是多少,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无从掌握执行过程和结果,普通员工更不可能知晓。一方面似乎可以说是人力资本的价值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也是对公共财产的侵蚀。高管薪酬增长与利润增长同时出现是否意味着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还存在很大争议。
3.薪酬结构不合理,激励作用较弱。
发达国家经过长期市场运作已形成了大体相似的较为规范的薪酬结构,即基本工资、年度奖金、长期激励计划和福利计划四个部分。同时,整个薪酬方案透明度高。如美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中属长期激励部分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但即使是这样,发达国家的事实经验表明,薪酬制度仍存在很大缺陷,这也就是g20会议为什么把高管薪酬列为监管的对象之一的原因。我国在高管薪酬中普遍缺乏长期性激励,导致的结果是激励与约束均不到位。
4.内部监督不足,相关市场有效性低。
强有力的内部监督是激励的有效补充,也能提高激励的效度。缺乏有效监管的制度和体系不仅会造成资产的不应有的损失,更造成激励机制的扭曲和公平的丧失。我国对年薪制尚没有比较完善的制度,这使得国企高管的年薪制只包赢不包亏,责权利没有相应配套,激励约束机制只见激励缺少约束,国企高管除了年薪之外,还享有相当多的职务消费,而这些消费消费很容易成为灰色收入。而缺乏这些收入,则容易导致59岁现象。因此,职务消费缺乏透明性,且不容易监督。
5.高管薪酬信息不透明,社会舆论监督不够。
高管薪酬信息不透明,高管们到底多少薪酬缺乏透明度,出资人(社会公众)也无从掌握。上市公司年报也很少提及高管领薪者姓名和数量,以至于在信息披露中,只是披露高管薪酬处于哪个区间。只是公布高管人数、薪酬总额和相关人数,以及董事、经理中前三名薪酬金额。没有说明薪酬与其完成的工作和企业业绩如何相关,即使提及也由于信息披露不完整,导致大家看到的高管薪酬比实际数据要少。更需要指出的是,我国信息资料公开性不够,涉及到上市公司还存在着造假乃至操纵等一系列问题。
6.薪酬管理配套措施建设滞后。
外部环境对企业薪酬管理影响很大,随着经济持续高速度的增长,企业薪酬管理外部环境有了一定改善,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国有企业所有者“虚置”,缺乏一个对经营者强有力的考核激励约束主体。国家至今未出台统一的成熟的年薪制和期权期股的相关规定,各地各企业的做法不一,差距很大,很不平衡。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很不健全,股票市场的表现是缺乏一个成熟、稳健、法制化的股市,期权、期股实行的基础不稳固。企业经营者与党政领导干部界限不清,二者的福利待遇没有明确规定。
二、国有企业高管薪酬问题的解决对策
高管薪酬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薪酬问题的解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当前尤其要高度重视国企高管薪酬出现的种种问题,妥善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带来的种种危害和负面影响。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当前应实施5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努力解决企业高管薪酬问题,构建企业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体系。
1.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进企业薪酬规划设计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性依赖于股权结构、市场环境和内部组织机构设计等多方面的因素,但其核心仍然在于权力的制衡。国企高管薪酬畸高,与企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有关。因此,国企法人治理结构需进一步完善。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是有效防范基于委托关系所产生的国企经营者“道德风险”等问题的根本途径。
要大力推进企业薪酬规划设计工作。企业薪酬设计应当由董事会集体作出决策,并将薪酬设计上报给国资委备案,以实施监控。对国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结构严格界定,可以包括企业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企业的员工代表、独立董事、外部咨询顾问等,但是不应包括管理层人员,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相当高的比例。目前一些国企董事会虽然设立了薪酬委员会,但实质上形同虚设,没有行使监督义务。
2.明确界定高管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绩效考核体系
一是要明确界定高管经营业绩考核内容,使其有章可循。
二是确定科学的评价指标及其体系,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要坚持政治标准与经济标准并重,主要突出经济标准的工作方针:对国企高管的工作绩效考核应该从不同的侧面,使用不同的指标,以保证考核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在高管绩效考核中,要确定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指标,增加对工作业绩方面评价的力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考核方式,对高管进行全面考核,规定各种考核的权重,量化指标定量评分,得出考核成绩;将高管业绩考核结果与薪酬紧密挂钩,严格兑现,提高可信度。
三是企业必须认真执行绩效考评体系,及时兑现与考评结果相联系的薪酬分配方案。
四是加强对高管的经常性考核监督,将政府的监督考核和企业内部的业绩考核联系起来。
3.完善“国企高管薪酬”激励机制,构建适合中国特点的高管薪酬激励机制
(1)正确认识和运用薪酬激励的基本原则,着重用好“成本—收益”法则,合理确定企业薪酬激励政策与薪酬结构。薪酬激励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劳动价值分配原则、柔性化原则、合规原则、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分配原则。国企高层经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的制定,必须遵从“成本—收益”法则。
(2)合理拉大薪酬差距,提高企业经营者薪酬满意度和公平感。在设计薪酬制度时,应采取积极应对人才竞争的措施,逐步加大物质激励力度,根据责任、风险和业绩确定薪酬水平,尽量将经理层非货币收入货币化,发挥货币化收益的显性激励效用。
(3)注重长期激励,建立多元化的薪酬激励模式。既要长短期激励呼应、正负激励结合,又要薪激励实现手段的多样化。
(4)企业高管人员薪酬应当与业绩优劣挂钩。高薪酬必须有企业的业绩作为前提,只有高管的薪酬与企业业绩挂钩,才能真正产生出激励效应。好的薪酬制度的关键是要建立在业绩考核的基础上,把考核结果跟薪酬激励挂钩。同时,高管人员的薪酬结构,可变薪资的比例应适当增加。
(5)增加国企高管薪酬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保持企业薪酬制度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4.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健全薪酬监管法规政策体系
(1)要严格执行现行薪酬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规定,进一步做好国企高管薪酬管理工作。不但要严格执行《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同时还要严格执行《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等法规。
企业股权激励分配方案范文5
国内外企业经营发展的实践证明:企业能否搞好,关键在于人;人有没有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关键在于管理;管理能否搞上去,关键在于企业家的选择、激励与约束机制;而激励机制又是关键之关键。
一、年薪制的理论基础
近年来,企业家收入年薪制逐渐在我国得以推广,是顺应企业改革的需要,也是企业家人力资本价值及其特定功能受到认可和重视的结果。
(一)企业家拥有特殊的人力资本
企业家虽然不是企业物质资本的所有者,但他们拥有优良的管理素质和能力,可以为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提供特殊的人力资本,这种人力资本是现代企业生存和发展最重要,也是最稀缺的资源。企业家是企业发展规划、内部管理制度、投资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者和组织实施者。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家掌握着企业的命运,主宰着企业的兴衰存亡。企业家人力资本的稀缺性在于其自身生存周期较长、培养成本较高,企业经营者很多,但真正能够成为企业家的则为数不多。
企业家为企业提供了最为重要又稀缺的特殊人力资本,使得他们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获得了不同于一般人力资源的权、责、利。他们掌握着企业的经营决策权,担负着企业资本增值的责任,其所得的利益也应该与其权力、责任相对称,这不仅表现在他们的报酬要高于一般职工的报酬,更主要地是表现在企业家应参与企业剩余利润的分享。
(二)企业家拥有对内、对外双重功能
企业家的对内功能是指企业家对企业内部的其他生产要素进行组织协调、通盘配置,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生产要素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企业家决定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制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制定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等。这种组织企业内部资源配置的劳动是一种高级、复杂的劳动,企业家按其劳动的复杂性和强度获取报酬,这部分收入属于一般的按劳分配范畴。
企业家的对外功能是指企业家的对外竞争功能,包括创新功能和风险管理功能。创新功能包括引进新产品、引进新技术、开辟新市场。引进新的企业生产组织和管理组织等。风险管理功能是指企业家在其创新过程中还要考虑和分析其决策的市场风险、社会风险和自然风险等,并在积极避险的同时追求风险收益。企业家的对外功能决定着企业家的创新收入和承担风险收入,这部分收入不属于一般的按劳分配的范畴,我们可称之为“技知分配”。而企业家的创新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可以归结于他们的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知识和管理作为一种特殊劳动参与了企业利润的创造,因此,企业家有理由和权利参与企业利润的分享。
二、企业家年薪制的现实结构
基于上述企业家收入的理论基础,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企业家的年薪收入由薪金收入和利润分享两部分组成,即S=α+βπ,式中α为按劳分配的年固定薪金,π是利润指标,β是分享系数。
α作为按劳分配的收入,其决定机制与一般员工劳动报酬的决定机制是相似的。但由于经营管理劳动是一种更为高级、复杂的劳动,所以,α的确定比较复杂。除了要遵守“最低工资能维持生存及劳动力的再生产”的原则以外,α的大小主要决定于以下因素:第一,受企业家市场的供求状况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家的边际生产力;第二,受企业家机会成本(如接受教育和培训所花费的支出及因此而损失的机会收入)小的影响;第三,受经验管理活动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的影响;第四,还应该考虑到“高薪养廉”的需要。
利润指标π依据企业自身情况主要有三种选择:第一,π指当年实际利润还是当年实际利润超过计划利润的部分?第二,π指利润总额还是指利润与去年相比的增加额?第三,π也可以是相对数,即利润率,这个利润率是资金利润率还是销售收入利润率?
分享系数β的大小决定于企业家对利润的边际贡献。β的确定也有三种选择:第一,由企业所有者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决定;第二,由同行业企业家竞争来决定,在同行业内部实行统一的β;第三,由全社会企业家竞争来决定,这时β就是社会平均的企业家分享系数,决定于企业家的管理劳动对利润的社会平均贡献。
由年薪制的现实结构可以看出,年薪制比较完整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家的工作绩效,在工资关系上突出了企业家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同时,使得企业家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体现了利益、责任与风险的一致性原则。然而,年薪制只考虑了企业的年度收益,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会导致企业家行为短期化,追求短期的高收入后一走了之。另外,年薪制不包含长期报酬,在缺乏动力激的情况下,企业家可能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收入,如通过各种途径“寻租”、在职消费、公款吃喝等。为弥补这一缺陷,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企业实施的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机制,使企业家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三、股票期权激励的内涵及其可行性
所谓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原意是指公司给予企业家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个既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的权利,通过企业家取得该股权的代价与资本市场上该股权的价格差形成的一种对企业家报酬的补充。本文所讨论的股票期权激励则具有特殊的含义,是指将企业家年薪中利润分享报酬的全部或部分转化为股票期权的形式,以达到长期激励的功效。股票期权激励将“报酬激励”与“所有权激励”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一方面对企业家而言,使得企业家的长期行为和利益与企业所有者利益休戚相关,并且使得企业家成为企业的所有者之一,拥有部分所有权;另一方面对企业而言,至少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企业形成开放式股权结构,可以不断吸引和稳定优秀管理人才;二是企业家的股票期权收入由证券市场提供,可以减轻企业支付现金报酬的负担,节省大量营运资金,使企业在不支付资金情况下实现对企业家的激励;三是可以减少非对称信息,降低成本;四是可以矫正企业家的短视心理,使企业家不但关心企业的现在,更关心企业的未来。
在当达国家,企业经理人的报酬结构较以往有了较大变化,以股票期权为主体的报酬制度已经取代了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主体的传统报酬制度。有关统计表明,全球前500家大工业企业中,有90%的企业已向其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了股票期权报酬制度,当然这些企业都是股份制上市公司。在国内,企业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近年来在深圳、上海、武汉等地出现萌芽。1993年,深圳万科制定了严密规范的《职员股份计划规则》,准备分三个阶段实施,然而由于相关法规没跟上,使得第一阶段的“股票期权”1995年转化为职工股后一直没有上市,造成第二阶段计划流产。1999年初,上海工业系统发起“经营者革命”,试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1999年,武汉市以股票期权的形式兑现了6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年薪。其年薪由基薪收入、风险收入和特别年薪奖励等组成。其中风险收入根据企业净利润情况核定,30%以现金兑现,其余70%转化为股票期权。这些试点工作尽管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和规范的股票期权,但毕竟是一种有益的和积极的探索,在很大程度上激励了企业经营者。
四、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设计
上述分析表明,当前的年薪制报酬结构在尚未实施股份制的企业仍有一定的适用性,也为股份制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仅激励奠定了基础。作为年薪制报酬契约的扩展而言,企业所有者可以将企业家利润分享报酬的一部分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企业家,将其余部分转化为股票期权。这种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在于期权股票到期转让时的现值,在企业家的努力下,若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股票价格不断上涨,企业家可以通过股票期权获得高于年薪制时的收益;相反,若公司经营不善,股票不涨反跌,企业家不仅得不到当前的股票期权,而且以前的努力成果(已获得的股票期权价值)也将付之东流。基于上述思想,我们设计股票期权激励机制。
首先在年薪制报酬结构S=α+βπ的基础上,引入相对业绩比较信息——另一个企业的利润指标z。这样,企业家的报酬结构改进为:
其中ε为企业家的收入与另一个企业的利润指标z关系系数:如果ε=0,企业家的收入与z,否则,企业家的收入与z关,也就是说,企业所有者在制定期望利润标准的时候要参照其他相关企业的利润指标。引入相对业绩比较信息的目的在于加强对企业家激励强度的客观性。当然,企业家报酬方案中的利润分享系数和期望利润标准的确定,最终是由企业所有者和企业家要协和平衡的结果,所有者和企业家的初始愿望都不可能得到全面满足。一般而言,愿望满足的程度及各变量的具体取值取决于双方在谈判中的地位,信息占有量越大,地位越高,则愿望越容易满足。
确定企业家利润分事报酬以现金形式支付的比例i,这样企业家所得现金收入为:
其中p为该企业年报公布后一个月的股票平均价格。
此外,企业所有者规定企业家获得的期权股票到期前不得上市流通,但企业家享有期权股票分红、增配股的权利。期权股票到期后,企业家拥有完全所有权,他可以将其变现或以股票形式继续持有。其具体的操作规则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将企业家利润分享报酬的30%以现金兑现,其余70%转化为股票期权,这部分股权的表决机暂时由所有者行使,到第二年返还相当于上年度30%利润分享报酬的期股,第三年再以同样的形式返还30%,剩余的10%累计留存。
五、对我国企业实施股票期权的几点思考
国内外企业报酬制度改革的实践证明,股票期权是协调企业家与股东利益最直接的方式,是对企业家实施长期激励约束的有效手段。然而股票期权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不意味着目前我国每一个企业都要采用,也不意味着所有企业都能获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要想使股票期权得以顺利有效地实施,还需依赖于以下几方面工作的共同发展。
(一)积极推动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试点工作
在我国企业内外部条件都不成熟的情况下,切忌盲目行动,一哄而上,选择一些股份制运行良好、操作规范、近年来无重大不良事件的上市公司,特别是那些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高科技上市公司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以及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再推广之。
(二)抓紧修订和完善证券管理法规
国家应抓紧制定有关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政策法规,包括股票期权的授权主体、激励对象、来源、比例、数量和价格,股票期权的最短保留期、最低保留率和不可转让性,以及企业家中途离职或退休等情况的处理办法等等,以使企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运作规范。
(三)加快建立和完善职业企业家市场
我国企业家的培育、选拔和使用尚缺乏畅通有效的渠道和契约保障,因此,要充分挖掘和发挥企业家市场的功能,完善委托一机制,要对企业家的任期、权责利等建立明确而又严格的契约规定,为股票期权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四)着力培育有效的股票市场
要引导股民调整心态,注重理性投资,切忌盲目投机,要减少机构炒作、大股操纵现象,以形成有效的股票市场,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使企业家的股票期权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具有较高的相关性。
企业股权激励分配方案范文6
一、企业财务制度改革简要回顾
1978年以来,我国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的逐步深入。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财政部先后出台了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利改税以及企业自主经营、股份制改造等一系列财务制度。在此基础上,从1993年开始,相继制定并实施了《企业财务通则》和10大行业企业财务制度,形成了我国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当时形成的行业财务制度,归并了原先按照不同所有制、不同组织形式、不同经营方式和不同行业分别制定的互不通用的企业财务制度,从而改变了企业财务制度散乱状况。1993年实施的企业财务制度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期制定的,虽然还带有一定程度的计划经济色彩,但在许多方面打破了计划经济管理的框框,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创造企业公平竞争环境、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但是,它仍然带着“财务决定税收,财务决定会计”的烙印,其主要内容仍然是对企业交易、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经过10多年之后,其历史局限性已经充分显露出来。如今,国家宏观经济体制和企业微观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除了少数仍然基本按照计划经济体制实施财政管理的军工、农业等企业以外,对多数企业而言,原有的企业财务制度从形式到内容都已经落后于改革的步伐,面临许多问题,迫切要要企业财务制度进行彻底改革。
二、新《企业财务通则》在内容上的变化
新《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新《通则》)的宗旨不再定位于企业经济核算,而是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保护企业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新《通则》提出了财务风险、财务战略、运营资产等新的理念,体现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区别。
1、还原了财务管理的本质。新《通则》不再直接规定具体财务事项,不再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作出规定,也不再为企业纳税扣除项目、标准作出规定,而是侧重于提供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围绕与企业设立、经营、分配、重组过程中伴生的财务活动,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等财务行为进行组织、协调、控制、评价和监督,以实现管理观念的转换。企业财务制度围绕企业的财务实质,对企业财务行为和财务关系作出规范,引导企业实行科学管理。
2、建立了权责分明的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新《通则》立足于政府公共管理目标,着眼于国家监管者、企业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相关能动关系,从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三个层次,构建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围绕企业的财务管理要素,对企业财务行为进行规范,促进企业建立激励规范、约束有效的财务运行机制。
3、建立了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风险贯穿于企业各个财务环节,是各种风险因素在企业财务上的集中体现。它是从企业财务活动的全过程来界定的。控制财务风险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新《通则》中明确了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了经营者、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新《通则》在资金筹集、资产运营、收益分配的有关条款中多处强调了财务风险控制这种管理理念。新《通则》还首次提出了财务预警机制,明确要求企业通过财务危机预警的信息,提出解决财务危机的措施和方案,避免危机的发生,以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新《通则》对财务信息制度的建立、财务信息的管理、财务信息的披露、经济运行监控制度以及财务评价体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新《通则》实现了财务信息管理方法和手段的创新与突破,包括指导、检测、预警、审计、评价评估、信息公开等多种管理手段;新《通则》强调了企业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义务,并依法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及时性、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通则》依法提出了财务信息内部公开的范围、对象和内容,体现了科学、民主的理财思想;新《通则》创新、丰富了财务评价的内容,将财务评价内容概括为偿债能力、营利能力、资产运营能力、发展能力和社会贡献五个方面,首次提出了建立企业内部财务控制有效性评估制度的要求。
4、提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新《通则》明确要求企业承担为实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责任,提取或承担相关经费,并按照规定标准列入相关成本或者当期费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但是,也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资源、就业、环境等问题。企业在致力于发展生产力、资源有效配置的同时,不能单纯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应注意社会责任感,承担对职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途径。
5、构建了企业财务监督体系。新《通则》第九章“财务监督”是全新的内容,从企业经营者、投资者和主管财政机关三个层次构建企业监督体系;明确了企业财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确定了依法追究企业法律责任的具体措施与途径,从而强化了有关财务规定的执行效力,为规范管理企业财务提供了必要手段。企业财务监督体系的建立不仅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6、体现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新《通则》与新修订的《公司法》、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密切结合,体现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一致性,主要体现在:
①投资者出资形式上。新《通则》在保留1993年《企业财务通则》关于投资者可以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出资的基础上,增加了股权和特定债权两种形式,体现了投资者出资形式的多样性,这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另外,结合新《公司法》,新《通则》增加了对投资者出资或增资行为的程序性规定。例如,规定企业承担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的义务。
②职工激励制度方面。新《通则》明确了“职工以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企业对职工激励,包括即期奖励和远期股权激励两大类型。即期奖励,本质上属于工资范畴,新《通则》规定通过调整内部分配制度来解决,或者作为提成而列入管理费用。远期股权激励,本质上是企业现有投资者将既得权益让出一部分给职工,应当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来解决。与新《公司法》的规定相一致,新《通则》对股份回购用于奖励职工的财务问题作出了规定,要求“以回购股份对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实施股权激励的,在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预留回购股份所需利润”。
③职工福利制度方面。新《通则》将原来从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职工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项目统一改为按照规定比例直接从成本中列支,相应取消按工资总额14%提取职工福利费的做法。这与《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相一致。同时,与新《公司法》相衔接,取消了利润分配中提取公益金的制度。
④财政资金的财务处理。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政府补助作为企业利润核算。但在我国,这样处理将会造成以财政拨款给股东分红的结果,有违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目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应当分期计入损益或直接计入取得当期的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