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考核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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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考核细则

部门考核细则范文1

根据《**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绩效考核办法》)和《**县科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领导班子考核细则》)、《**县科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领导干部考核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县委同意,现就**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今年纳入考核的科级领导班子共计131个,其中乡镇22个,县直单位73个,县人大、县政协委室11个、市管单位25个(名单见附件一)。纳入今年绩效考核的科级领导干部,由单位党组(党委)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和《领导班子考核细则》、《领导干部考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年度科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花名册》(见附件二),经考核组审核后确定。

二、时间步骤

**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从**年元月开始,至**年2月底完成。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年元月1日至4月30日)。

1、召开全县**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会议,部署绩效考核工作;

2、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要求;

3、各单位召开党组(党委)会和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4、填写《考核花名册》并于4月10日前上报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5、各单位根据《绩效考核办法》第八条、《领导班子考核细则》第三、四、五、六条规定,提出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建议方案,填写《**年度**县科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考核表》(见附件三),于4月10日前报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考核阶段(**年12月1日至**年1月20日)。

1、组织培训。

从有关部门抽调考核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集中培训。

2、考察组考核。

考核组考核的方法和基本程序:

(1)、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参加人员范围与参加测评人员相同),对纳入考核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听取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汇报;

(3)、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单位工作目标项目、自身建设的考核内容逐项进行考核,必要时对有关单位情况和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4)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对被考核单位的工作目标项目、自身建设的考核内容提出考核意见,填写《**年度**县科级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情况统计汇总表》、《**年度**县科级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考核计分表》、《**年度**县科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考核计分表》。考核组还应逐个单位形成工作目标考核情况汇报,简要说明被考核单位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考核组提出考核档次意见的理由。

3、有关部门考核提供情况。

(1)、工作目标中的数量指标,单位自查上报县统计局,由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等相关单位部门审核,其中相关统计指标报县政府审定,审定统计数据的工作要求在**年1月20日前完成;

(2)、工作目标中的重点工程项目,由县重点工程办组织进行考核,于**年1月15日前完成;

(3)、县纪委、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综治办)、监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相关部门根据考核组对各被考核单位自身建设的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书面提出考核意见并于**年1月15日前报县绩效考核办;

(4)、县纪委、县委办、宣传部、政法委(综治办)、县政府办、监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绩效考核办法》第十五条所列七种情形,《领导班子考核细则》第十条所列四种情形,书面提出意见并于**年1月15日前报县绩效考核办。

4、领导班子正职对班子其它成员的考核。

单位领导班子正职进行考核计分后,填写《单位领导班子正职考核班子其它成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计分表》,在考核组考核时一并上报。

5、县级领导对领导班子正职进行测评。

(三)、审定考核结果阶段(**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1、征求分管县领导的意见;

2、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考核情况;

3、县委常委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运用阶段(**年2月中旬)。

1、对诫勉、免职人选进行考察;

2、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提出考核结果运用意见;

3、县委常委会议审定考核结果运用情况,作出奖惩和诫勉、免职决定;

4、县委召开**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讲评大会,进行讲评,宣布结果。

三、要求和纪律

1、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对**年度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自身建设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工作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不面面俱到,不搞形式主义,重点是县委、县政府下达给各单位的工作目标项目的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形成的书面总结材料(不超过3000字),在考核组考核时一并上报。

2、负责审核认定统计数据和提供考核情况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负责地书面提供相关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3、实行考核预告制。考核组到各单位考核时,在醒目位置张贴考核预告,公布考核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等;

4、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组成员要在形成的书面材料、表册上签名,对考核情况负责,由考核组组长负总责;

5、各战线、各部门组织的其他工作考核,原则上应纳入绩效考核一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考核;

6、为了保证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考核工作并进行监督,在县绩效考核办设立举报电话(5222539),受理绩效考核有关问题的举报,对违反《绩效考核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绩效考核办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调查核实。

四、其他有关问题

1、今年乡镇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工作目标与县政府考核乡镇的主要经济目标相同,县政府考核的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排名的依据,情况由县统计局提供。乡镇的领导干部,县委委托乡镇党委考核,考核结果于**年1月20日前交县绩效考核办汇总,报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和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2、县人大党组、政协党组负责对各委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于**年1月20日前交县绩效考核办汇总,报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和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3、已经纳入今年绩效考核的领导干部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由县绩效考核办按《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考核结果直接确定。未纳入今年绩效考核的领导干部,县委委托单位党组(党委)考核,提出其考核等次意见,县直单位这类人员的优秀等次和嘉奖以上奖励人员比例不再单列;

4、绩效考核机关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奖金的发放办法另行规定。

部门考核细则范文2

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准确掌握各乡镇、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食品安全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舞发〔2018〕9号)要求,县政府食安委将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开展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评议考核,准确掌握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情况,客观分析研判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二、督察考核时间

7月督察、12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

《***2019年食品安全目标考核标准(试行)》、《***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自评。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按照《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进行自我评价,并向县政府食安办报送自评报告。

(二)现场考核。县政府食安办牵头,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进行现场考核。

(三)综合评议。县政府食安办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计分,得出考核评议最终结果,形成考核报告,报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县政府食安委对本次考核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二)确保考核质量。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严格按照本通知所附考核标准和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如实整理上报相关材料、数据,积极迎接考核工作。

(三)严肃考核纪律。建立考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平衡照顾和形式主义,确保考核工作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取得实效。

联系人:***   电 话:*******

附 件:

1、***2019年食品安全目标考核标准(试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试行)(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019年3月26日

附件一:

***2019年食品安全目标考核标准(试行)

乡镇政府(100分)

考核项目

细则分值

评分标准

材料

得分

备注

工作部署

30

1、制定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力度,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整治措施,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开展突出问题整治(20分)。

2、与行政村和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10分)

有文件、综合考核部署、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工作部署

10

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高度重视舆情监测,增强分析处置能力。2.加强对农村聚餐的监管。3.加强对养老院、福利院食堂的食品安全教育.

报送信息材料

能力建设

30

1、乡镇食安委、食安办规范化建设,责任到人,安排专人具体承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15分)。

2、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建立档案并定期培训,全面构建覆盖农村、城镇社区的基层一线食品安全协管员网络(15分)

有牌子、有文件。

有文件。

能力建设

20

1、制定完善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5)。

2、组织应急演练(以学校为重点)(15分)。

有方案,活动,照片,总结

能力建设

10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查看2018、2019两年度财政预算

加分及

否决项

加分项

由县食安委、食安办掌握日常工作评估

否决项

对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乡镇,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

***2019年食品安全目标考核标准(试行)

食安委职能部门(100分)

考核项目

细则分值

评分标准

材料

得分

备注

工作部署

20

1、制定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要点,召开专门会议(10分)。

2、与下级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10分)。

有文件、台账。

能力建设

20

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对本监管环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能有效控制,及时处置,查明原因,按时上报,反馈信息,防止将食品安全信息人为放大(应急处置方案10分、措施10分)。

有方案、措施。

能力建设

60

按照县政府食安委要求,认真履行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健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根据各单位职责不同,按附件二执行)

有工作方案,工作总结。

加分及

否决项

加分项

由县食安委、食安办掌握日常工作评估

部门考核细则范文3

基层规范化管理是基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近年来省、市局的重点工作之一。自去年以来,市局经过对基层所三次验收,两次督导,共检查基层所(分局)146个。总的看,通过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基层单位在工作制度、征收管理、环境设施建设、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74个局、所被评为市局级文明单位,有29个局、所被评为省局级文明单位。我们在基层规范化管理验收中,经过调查研究,对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现状也有了一定的认识和思考,现提出与大家共同研讨。

一、基层规范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有的单位认为规范化管理是搞形式主义,对规范化管理验收存在应付心理,检查前猛规范,检查后松一半。有的单位重硬件建设,轻日常管理;有的注重形式,仅仅按考核项目建立档案盒,里面没有内容或内容过时、也不全。

(二)考核落实不到位。有的县级税务机关对基层所(分局)的考核不到位,没有充分发挥政工部门牵头,有关职能科室齐抓共管的合力作用,考核流于形式,造成部分基层所的税收执法错误没有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部分单位的基层规范化考核不够严格,考核的项目不全。个别基层所考核流于形式,考核记录为满分,考勤记录为全勤,考核不够认真细致,没有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的单位没有将考核目标分解落实到人,与奖惩挂钩,定期考评并兑现奖励。

(三)要求不严,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没有按规定建立和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没有将规范化管理考核目标分解落实到人,与奖惩挂钩,定期考评并兑现奖励。有的单位政治思想工作制度不健全,缺少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和文明单位创建目标、计划和措施,没有按规定开展政治业务学习,部分人员的学习笔记不认真。

(四)征管资料设置、填写和保存不规范。有的税务文书填写不规范,应填写的栏次空白,有些文书没有加盖税务登记专用章;部分企业纳税户固定档案和个体固定档案资料不健全;有的单位重点税源档案不健全,管理方面存在不到位的现象。

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个别单位,但也造成全市地税系统基层规范化管理发展不平衡,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整改,以达到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

二、对进一步做好基层规范化管理的思考

(一)务必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规范化管理是行政管理学的重要内容,随着形势的发展其内容也不断丰富。地税系统的规范化管理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工作制度规范、征收管理规范、环境设施规范和内部管理规范。其中,征收管理规范是核心,工作制度规范是基础,环境设施和内部管理规范是保障,各个要素并不是并列或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在明确部门总体管理目标的前提下,科学配置内部管理资源,细化管理标准,合理减化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面、公正、效率地履行管理职责。规范化管理是由人治向法制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行政机关管理职能的重要途径。

地税系统成立十年来,在规范化管理方面一直进行着积极而有效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地税事业的不断发展,系统推行规范化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执法水平、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因此,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要大力宣传基层实行规范化管理的重大意义和价值,特别要结合我们过去规范化管理的成效,让基层同志认识到规范化管理不是“穷讲究”,不是“花架子”,而是推动地税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二次创业”目标的必由之路。使广大地税人员、特别是基层领导同志,认识到规范化不是繁琐化,规范化不是形式主义。使一些对规范化管理持观望态度、有抵触情绪的领导和同志,真正从思想上转变过来,实现被动应付到积极落实的转变,由“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从根本上奠定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基础。

(二)务必在齐抓共管上下功夫。基层规范化管理不单是教育部门的工作,而是全局性的重要工作,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到以教育部门为主,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有效开展。为了确保实现征管规范这一核心内容,进一步强化基层征管工作,要加大基层征管部门的责任力度,发挥基层主管领导以及征管法规科室人员的主导作用,让他们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发现和解决基层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在深化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切实加强人事、教育、监察、征管、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积极研究探索把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基础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基层规范化管理的方式和方法,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全面落实基层规范化管理的各项任务。

(三)务必在结合实际制定标准上下功夫。根据地税工作发展不断修订规范化管理的内容和标准,是基层建设有效的工作方法。各基层单位关于规范化管理考评标准是根据省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地税工作实际制定的。从总体上看,符合我市地税事业发展的方向和要求,对全市地税基层规范化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但是,省局《考评细则》出台后,地税机构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都有了不同的调整和变化。现行《考评细则》未能明确划分全职能税务所、基层稽查局、征收计会科以及管理科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在一些硬件建设、日常管理方面的规定刚性过强,没有充分考虑城乡差别的具体情况,有些要求难以落实,容易使基层同志产生抵触情况,使考核流于形式。另外省局修订了《税收业务规程》,推广使用了征管软件,规范了办税程序,规定了办税时限,因此《考评细则》应根据规程、征管软件和微机使用等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增强考核的针对性。为此应明确牵头单位,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进行细致地调查研究,根据地税工作实际进行修订完善。

(四)务必在严格日常管理,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基层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是我市地税系统基层规范化上水平的基础,要提高我市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必须要把《考评细则》落到实处。《考评细则》能不能得到落实,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能不能上水平,关键在管理者,在管理者的工作责任心,即关键在基层税务机关的领导和各税务所长的决心和责任心。因此,各级领导,特别是基层局领导和所长,不但要在宏观上重视规范化管理工作,而且要在具体工作中把带头执行规范化管理的规定,严格按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谋划工作、开展工作。特别是在管理中,要真正发挥“怕得罪人就不当官”的精神,敢于负责,敢于严格按制度,按标准开展管理工作。

部门考核细则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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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评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Q/BW·G0802-04

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 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

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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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

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

+(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 ×部门绩效系数

=∑部门员工工资

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 =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

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

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

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

4.2.4.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

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

4.2.6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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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

4.3.1 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4.3.1.1 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

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3.1.3遇到非常,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 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4.3.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

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

4.3.2.1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

4.3.3员工处罚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

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

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

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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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

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

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

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

4.3.4.1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3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

Q/BW·G0802-04

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

4.3.7各类专项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Q/BW·G0205-04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Q/BW·G0305-04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Q/BW·G0306-04环境保护奖惩条例

Q/BW·G0702-04成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Q/BW·G0801-04员工聘用管理规程

Q/BW·G0803-04员工薪酬方案

Q/BW·G0805-04考勤管理制度

6.记录文件

GJ0802/01绩效考核表(员工)

GJ0802/02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GJ0802/03绩效考核表(部门)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编制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日期: 04 年 5 月 30 日

版本号: G-A

受控(编号/章):

Q/BW·G0802-04

附录1、绩效考核表(员工)

编号:GJ0802/01-

(样表)

年 月 日

姓名:

部门:

职务:

考核时间

考核人:

考核人职务: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加减分标准

该项扣分

考核得分

厂纪厂规

1、迟到、早退

-1分/次

2、中途外出(未经请假)

-1分/次

3、串岗、脱岗

-1分/次

4、其它违纪被公司扣罚或通报批评

-3分/次

5、会议迟到、早退、旷会

-0.5分/次

工作主动性

1、不服从安排(包括临时性抽调)

-3分/次

2、遇到困难不想办法、不协调、不反映或反映不及时

-2分/次

3、服务态度差、有投诉

-4分/次

4、与其它部门缺少沟通,不能很好协调

-2分/次

专业水平

1、进、销、存信息反映不完全

-2分/次

2、储存信息和实物不相合

-4分/次

3、保证24小时手机畅通,发现联系不上

-4分/次

4、错发、不按计划收货

-5分/次

5、帐、卡、物记录不完全、不完整

-3分/次

6、专业水平欠佳,其它部门有抱怨(技术状态)

-2分/次

7、不按工作程序办事

-2分/次

8、每月大件盘存表不按时交纳

-2分/天

9、每月积压不合格明细表不按时交纳

-2分/天

10、货物摆放不整齐

-2分/次

职业素养

1、思想不端正,有投诉(查情况属实)

-10分/次

扣 分 合 计

奖励情况

1、为改进部门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3分/次

2、为公司工作提供建设性建议并采纳

+5分/次

3、公司级奖励

+5分/次

4、经评议服务态度好

+3分/次

5、在公司《博盈园地》上发表文章

+4分/次

加 分 合 计

部门考核细则范文5

按照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国网恩施供电公司绩效管理工作相关部署,咸丰公司以全面开展绩效考核为抓手,有效推动了管理的提档升级。但是,由于基层站所工作点多面广,工作岗位职责繁杂,考核指标很难用一个标准及尺度进行量化,如何有效的进行绩效考核,提高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及合理性,是值得我们探索的问题。

(一)员工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部分干部职工认为绩效考核是一种惩罚,没有正确认识到考核是企业改造和强化员工行为的一种激励方法,导致思想上产生抵触情绪,考核成为了一种消极的管理行为。一方面,各单位考核者普遍存在当“老好人”的思想,部分考核者考核目的不明确,考核中怕得罪人,甚至采取“送人情”、“轮流转”等办法,不能客观公正的评价被考核者,致使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执行大打折扣。另一方面,绩效面谈流于形式,被考核者很少主动参与考核过程,多为被动接受,内心不认可绩效考核结果。

(二)考核指标体系不健全

基层供电单位涉及到安全、生产、营销、项目建设等繁琐工作,部分工作内容不易于量化考核,导致各专业、各岗位考核尺度很难把握一致,也就很难建立统一的考核指标体系,即使健立了考核标准,往往是大而全,但实际考核中很难定性考核操作。绩效管理中的一个突出的难题是对职能部门如: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财务部等部门的绩效考核,这些部门所从事的业务对公司核心生产流程起辅助作用,绩效目标很难进行量化,工作结果也很难进行评价,往往是采用简单的评议方法,从行为态度方面进行评价,这样的绩效管理很粗糙。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一)解决问题的思路

根据岗位工作实际,强化全员绩效考核过程管控,按照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现实表现、存在问题等严格绩效考核,细化量化考核指标,让绩效考核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有效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杠杆作用,促进管理水平提升。

(二)解决问题的实践过程

1.完善制度对绩效考核操作细则进行了全面梳理,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特点及要求,结合政策,并多方征求意见,确保绩效考核工作有据可依。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讨论,最终确定以积分制量化考核和自主申报考核等方式加大员工自主参与,提高考核的活力。

2.严格量化考评对各单位的考核由各职能部门依据考核操作细则,按月考核评价;个人考核分由单位考核分和个人部分考核得分所决定;个人部分考核分由工作出勤、工作日记、工作计划、学习积分、建言献策等部分组成;每月由绩效办公室根据上报的各职能部门考评分、个人部分考核分加权得出各单位考核分和个人考核分进行公示。绩效办公室加大对各单位考核执行力度的检查及督办,对有制不依、有章不循、考核不作为的现象进行查办,并每月形成考核通报,以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公正性。

3.采用科学手段考核量化最难把控的是评价尺度、标准的一致性,通过引入第三方考核评价机制,使考核过程更加公平、公正,杜绝考核过程中出现的“人情”现象。同时,创新使用“微信企业号”移动办公平台管理模式,也就是借助员工智能手机为工作移动终端,通过目前使用最为广泛和流行的微信为入口,在微信企业号中集成第三方应用,进行考勤管理、工作日记、流程审批、任务协作、学习培训、新闻公告、企业用车等,满足了所有工作场景精准收集考核资料的需求,为考核提供的依据更加充分、有力。

4.结果应用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让绩效考核看得见,摸得着,员工绩效考核意识及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得到提升。为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作用,绩效考核办公室将每月考核结果及时与部门负责人沟通,以便各部门及时找准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努力改进,不断提高。本着“持续改进”的原则,结合工作变化以及考核发现的漏洞,及时对考核操作细则进行修订完善,考核工作更加公平合理。同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工资分配、评先表模、岗位晋升等有机结合,让绩效结果起到了杠杆的作用。

三、对实践过程的思考和对效果的评价

(一)高度重视,是绩效考核成功的前提。县级供电公司及其各基层站所要将绩效考核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各项工作都要以绩效考核为评价,并强化结果的应用。

(二)创新方式,是绩效考核成功的关键。一是考核的结果必须易于量化,可结合工分制,实行工作积分制考核,进一步完善工作积分制考核办法,细化指标,便于操作。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员工的自我认知、自主管理、自强不息意识,让其主动参与绩效考核工作,自主申报考核。

部门考核细则范文6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以“龙头酒业强镇,特色农业兴村,乡村旅游富民”为发展思路,以“树立三种精神、突出五个提升,实现率先翻番”为机制,以推动农村工作目标管理为目的,最大限度地调动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全镇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考核的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的对象

各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

1.重点工作。具体内容和目标见奇委办<2013>2号文件。

2.党的建设工作。包括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防邪、人大、政协、和群众工作、群团、武装、统战、保密、合格村的创建等。

3.经济工作(发展目标)。包括农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村级财务管理、计划生育、国土、招商引资、安全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日常工作和突发性工作。

4.业务工作。包括村级档案管理、资料报送、计划总结、会议出勤等。

三、考核办法

(一)镇村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二)镇党委、政府根据考核内容,将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实行百分制考核,党建工作占48%,经济工作占48%,业务工作4%。具体目标任务见《镇2013年综合目标任务考核细则》)。

(三)依据各村(社区)所得综合目标考核分进行奖惩。

(四)综合目标考核以镇党委、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考核文件和各村(社区)与镇党委、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依据。由相关部门制定考核细则,年终由镇目标办牵头、与相关部门组成综合检查组对村进行检查。

(五)协助镇重点工作和项目建设完成好的加1分(镇村重点工作项互相重叠的不加分),出现一起本村村民阻碍重点项目实施,村处理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扣2分。村级重点工作实行分类加减分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实事(单项)目标实行倒扣分,完成下达目标任务60%以下的,每项扣5分;完成60%以上,100%以下的以每项5分计算,按未完成比例扣分;全面完成的不扣分。

(七)半年或年终目标考核迎县上检查合格并经目标考核组认定的加0.5分,检查不合格的扣1分。

(八)被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其他新闻媒体反面曝光的实行倒扣分,每发生一次扣2分。

(九)因本村(社区)工作不力而导致镇综合目标被扣分的,按镇被扣分数的10倍扣分。

(十)发生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含集体和个人)事件的实行倒扣分,发生到省的一次倒扣1分,发生进京的一次倒扣2分。

(十一)工作创新实行加分,凡被镇认可并在全镇推广应用的,每项加5分,但创新资料须于本年度12月15日前上报镇目标督查办。

(十二)突发性工作实行倒扣分,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扣0.5分/次。

(十三)因国家宏观政策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工作目标的,经镇目标办调查认可后,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可不扣分,但不加分(含重点工作)。

(十四)业务工作实行扣分,扣完为止。村级档案管理不规范扣1分;未按时准确完成相关工作表册资料报送扣0.5分/次;年初计划,半年、年终总结每少1项扣0.5分;镇级会议或县调训每迟到、早退1人次扣0.5分,缺席1人次扣1分。

(十五)经申报镇目标办领导组认定,年终迎接资料规范、齐全且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村(社区)加1分。

(十六)对未完成要求的工作事项且被一票否决的村(社区),在原有考核等次的基础上降低一个考核等次。

四、奖惩办法

(一)目标考核总分为100分,考评得分达90分及其以上的单位,视为完成目标任务,对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社区)按年终考核实际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位,设一、二、三等奖。排位在第一名至四名的村(社区)为一等奖,第五名至十一名的村(社区)为二等奖,第十二名至十五名的村(社区)为三等奖,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经费由镇财政承担。

(二)年终考核未达到90分的村(社区),视为未完成目标任务,取消评奖资格。

(三)年终对获奖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综合目标所涉及部门制定的相应考核办法或考核细则打分表于2013年7月1日以前报镇目标办备案,年终按照考核办法严格打分,不得随意更改,以保证考核的严肃性。年终综合检查组根据考核细则打分表严格考核各村(社区),实行奖惩逗硬,并与工作政绩挂钩。综合检查组成员在检查中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对该同志及所在的部门和该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