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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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成果奖励办法

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范文1

第一条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软科学研究成果奖是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奖励办法》设置的。对全省计委系统的集体或者个人为主完成的属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管理学科范畴内的,在国内及省内同类问题研究中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对提高各级计委工作水平和各级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设置的。

第二条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软科学研究成果奖的奖励工作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评审的原则;坚持重点奖励具有开拓性、创新性、前瞻性,对各级政府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的原则,以及当事人回避的原则。

第三条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软科学研究成果奖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第四条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软科学研究成果奖的评奖工作。

第五条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及各地州市计委是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软科学研究成果的推荐单位。

第六条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设立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负责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软科学研究成果奖的受理、评审和批准工作。学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根据有关规定,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每个年度的评奖工作结束后,从获一、二等奖成果中,确定报送参加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评审的成果。

第八条凡申报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软科学研究成果奖的成果,都需按下列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1.学术水平。按照理论水平、创新程度、研究难度、研究方法先进程度四项标准,综合评定成果学术水平的高低。

2.实用价值。按照对决策影响程度、社会反响程度、可操作性和应用范围四项指标,综合评定成果研究实用价值的大小。

第九条对上述标准采用合理的定量评价方法和标准确定获奖成果等级。

第十条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可根据申报成果的情况组成专家评审组。专家组负责对申报成果的专业评审工作,其职责是按照授奖标准确定落选项目,初定三等奖项目,并提名一、二等奖项目,报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审定。

第十一条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审定批准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软科学研究成果奖。学术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召开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生效的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到会委员多数通过的原则,确定获奖项目及其等级。

第十二条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学术委员会通过的获奖成果须先公告,无异议后,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

第十三条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软科学研究成果奖由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授予,并颁发奖状、证书和奖金。

第十四条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软科学研究成果奖的奖励,可作为主要完成人业绩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范文2

关键词:教研一体;创新教育;模式

教研一体育人是军校创新教育的重要内容,既是个理论问题,又是个实践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实际操作中也会遇到很多困难。当前,应认真研究解决以下问题:

一、确立教研一体育人的思想观念

克服“重教学轻科研”倾向,树立“教研并重”观。军校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军事人才。围绕这一目标,军队院校这些年进行了全面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但距上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传统的“重教轻研”思想仍占主导地位,单纯强调“知识育人”和“教学育人”,忽视了科学研究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导致军事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不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明显不够,难以适应军事科学技术发展和军事斗争准备需要。《军队院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科学研究是军队院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新时期军事创新教育,必须克服“重教轻研”倾向,树立“教研并重”思想,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充分发挥教学与科研在培养创新型人才中的不同功能。

克服“重教员轻学员”倾向,树立“师生等同”观。教学是一个双边活动。学员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不仅取决于教员的教学和科研水平,而且取决于学员自身努力。军校实施创新教育,必须正确处理好学员的学习与科研的关系,克服重教员科研轻学员科研的倾向。教员在科研中要发挥“传”“帮”“带”作用,努力把学员引入科学研究的大门,使其在科学研究中运用和转化知识,开展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现教员教学科研水平与学员科研能力的同步提高。

克服“重用脑轻动手”倾向,树立“手脑齐全”观。大量事实证明,人的才能是在获取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实践环节逐步形成的,“用脑”和“动手”必须统一。军校教学的基本功能之一是传授知识,通过“启发式”、“研讨式”等新型教学方法教会学员正确“用脑”。但只讲“用脑”不讲“动手”,或者只有传承没有创新,都是不够的。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军事科学技术发展对军事人才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理论创新与技术创新成为新型军事人才培养的双重任务。军校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创新型军事人才,必须搞好“用脑”与“动手”的协调,以“用脑”指导“动手”,以“动手”促进“用脑”,达到“手脑齐全”。

二、建立教研一体育人的组织体系

教研一体育人活动繁多,组织复杂,要求院校机关、教学单位和管理单位通力合作,密切协同。建立院校主管部门、系(大队、学员旅)、学员队和教研室四位一体的组织体系,是实施创新教育的必要条件。

院校主管部门是教研一体育人的领导机关,负责创新教育的顶层设计,制定实施计划和政策制度,组织和协调创新教育的有关教学和科研活动;指导各系、教研室建立创新教育指导小组,帮助学员队建立各种创新活动小组;组织创新教育研讨和讲座;组织创新成果的评审、交流和展示;组织创新教育质量的评估,实施创新成果奖励和推广。教学活动有关事宜由训练部门负责,科学研究有关事宜由科研部门负责。

各系(大队、学员旅)是创新教育的中层管理组织,应成立创新教育指导小组,负责对教研室和学员队的教学科研计划进行审查;制定本单位创新教育实施方案,指导教研室和学员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审查和推荐本单位先进经验和科研学术成果;组织成果交流,指导学员队搞好成果展示。

教研室是创新教育具体实施单位,负责组织教员开展创造性教学,指导和辅导学员开展科研学术等创新实践活动;参与创新成果评审。

学员队是创新教育的基层管理单位,在系(大队、学员旅)领导和教研室指导下制定本队创新活动实施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组织本队科研小组开展科研学术研究;管理本队科研学术成果;组织成果申报和展示。

三、制定教研一体育人的政策制度

全程辅导制度。教员是军校创新教育的直接承担者,学员的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离不开高素质创新型教员的指导和帮助。为充分发挥教员在创新教育中主导作用,军校应建立全方位、全过程辅导制度。学员的学习和科研学术辅导,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深和科研能力强的教员担任。教员应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教会学员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实施个性化指导,激发学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潜能。另一方面,教员还应教会学员创新理论、机理、方法和发明创造技巧,帮助学员结合课程学习明确研究领域,选好研究课题,并在科研学术研究中给予具体指导。

评审答辩制度。为使学员的创造性成果得到公正、客观评价,提高成果质量,军校应建立一套正规、严格的科研成果评审答辩制度。成果评审,按照个人申请、学员队筛选、系(大队、学员旅)会同有关教研室初审、院校主管部门终审的程序进行。根据终审结果,由系(大队、学员旅)组织答辩。院校主管部门依据答辩情况,最后确定成果等级。学员的课程论文、毕业设计等教学性成果也应参加评审和答辩。

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范文3

为了贯彻“科研兴校”的办学思想,激励我校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活动,使我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迈上新台阶,对在教学科研中取得成绩的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设立如下奖项:

(一)教学论文奖:

1、受奖论文的界定:

(1)发表在编有全国发行统一代号(以每年书刊目录为准)的有关教学研究和教育管理的专业刊物上的论文。如《中学xx教学参考》、《学校管理》、《班*主任工作》等等。在报纸发表的文章按区级发表的论文获奖,在非法报刊发表的论文不列入奖励范围。被辑录在有关论文集的论文,按在区级杂志发放奖金。

(2)在国家、省、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论文竞赛获奖的论文。如佛山市、禅城区教研室举办的教学论文评比获奖的论文。在民间学术机构团体或学科学会举办的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奖的论文按区级论文评比相应等级颁发奖金。

2、奖励办法

(1)、已发表的论文凭登载论文的刊物原件或复印件按等级标准发奖。

(2)、获国家、省、市、区奖的论文,凭获奖证书按等级标准发奖。

3、等级和奖励标准

(1)

级别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2)获奖论文

级别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二等奖 80元 120元 200元 300元

(二)、优质课奖励

参加各类型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课件、说课、网站评比获奖奖励标准

级别 校级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二等奖 50元 80元 120元 200元 300元二、学科竞赛辅导奖励方案

1、目的:学科竞赛成绩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组织学科竞赛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体现。为鼓励教师积极辅导训练学生,在各类学科

竞赛中为学校争取荣誉,现制定此方案,对辅导的老师给予适当奖励。

一、参与学科:

1、由教育部门组织进行的全国各类学科竞赛(数、理、化、英等中考可加分的)

2、各级科技、艺术、体育类竞赛等

二、辅导要求及考核办法:

各科组要将学科竞赛(或第二课堂活动)辅导纳入学期科组计划,并能安排实施,发挥科组全体教师的智慧。对于所参加的学科竞赛或第二课堂的相关成绩将成为评选优秀科组的参数之一。

三、辅导补贴及奖励办法:

1、活动辅导补贴:*提前将辅导计划及时间安排报到教导处,辅导结束将辅导教案交教导处,按每节课10元进行补贴。(要有辅导的具体内容,对学生有知识性的辅导)

2、活动训练补贴:对于体育竞赛和艺术类竞赛提前将训练计划及时间安排报到教导处,训练结束将实际训练记录交教导处,按每次(45分钟计)10元进行补贴。

3、获奖奖励办法:对于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有学生获奖的,辅导教师将按照获奖等级进行不同级别的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1)文化课竞赛奖励标准(数、理、化、英等全国学科竞赛)

获奖级别 禅城区 佛山市 广东省 国家级 备注

一等奖 50 70 100 1000 全国类可累加

二等奖 40 60 80 300 不累加

三等奖 30 50 70 200 不累加

(2)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奖励标准

获奖级别 禅城区(每分*奖励金额) 佛山市(每分奖励金额)

教师 学生 教师 学生

第一名 80 40 100 50

第二名 60 30 80 40

第三名 50 25 60 30

第四名 40 20 50 25第六名 20 10 30 15(3)集体文化科、体育和艺术项目奖励标准(团体奖)

获奖级别 禅城*区 佛山市 广东省 国家级 等同级别

一等奖 500 700 1000 3000 第一、二名

二等奖 400 600 800 2000 第三、四名

三等奖 300 500 700 1000 第五-八名

(4)文化科、体育和艺术项目奖励标准(个人奖)

获奖级别 禅城区 佛山市 广东省 国家级 等同级别 备注二等奖 30 50 70 100 第三、四名 不累加

三等奖 20 40 60 80 第五-八名 不累加

(5)参加由非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奖的一等奖奖30元,二等奖奖20元,三等奖奖10元。

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范文4

关键词 广东;高职院校;教学成果奖;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5)30-0053-06

2014年9月4日教育部公布《关于批准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教师[2014]8号),广东省获得高等职业教育类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9项,获奖总数合计31项,居全国第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与国家自然科学三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比肩的国家级奖励,高校获奖成果被社会各界视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水平与最高荣誉,每四年评选一次。广东省高职院校在本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取得优异成绩,是对广东省高职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充分肯定,是广东省高校长期以来坚持教学改革创新的结果[1][2]。

根据《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广东省级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审一次,2014年6月30日广东省教育厅颁布了《关于公布第七届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获奖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93号),此次共评选出第七届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获奖项目300项,其中高职领域97项,一等奖28项,二等奖69项,本次评选出的97项高职类教学成果奖也涵盖2014年广东省3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大部分,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类型,在教学成果奖中所占的比重及其选题方向在相当程度上体现其在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与自身改革方向[3]。

本文选择广东省第七届教学成果奖的97个项目和2014年广东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1个项目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这些项目的梳理,分析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

一、获奖院校分布情况

截至2014年底,广东有141所普通高校,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62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79所,其中公办52所,民办院校27所;国家示范性院校4所,国家骨干院校7所,省级示范院校25所(含上述4所国家示范院校和第一批国家骨干校3所),合计省级以上示范校29所,其他院校50所。

(一)第七届广东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院校分布

第七届广东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一等奖本专科院校获奖总数128项,其中高职院校获奖28项,占一等奖比例的22%;二等奖获奖总数172项,其中高职院校获奖69项,占二等奖比例的40%,分布情况见图1和图2。这种状况大体与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相对应,也反映当地高职教学改革的进度。见图3。

第七届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合计有36个高职院校获奖,占全省79所高职院校的45.57%,具体获奖学校和数量见表1。

从表1我们可以看到,29所省级以上示范校中有28所院校获奖,这类院校代表了广东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最高水平。同时,央属和省级教育部门直属院校办学水平较高,2所央属院校(民航和农工商)均有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12所省直教育部门办学的院校,其中有10所院校获得,未获得奖项的两所(其中含省示范建设校1所)院校分别是2013年12月和2014年6月才整体划入省直教育部门,之前都是隶属省直非教育部门,详见图4。

图5是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7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16所省示范校和9所其他类型院校分别获得教学成果奖的情况。其中番职院、深职院、轻工职院和民航职院4所国家示范校合计获得33项,占34.02%;顺职院、交通职院、水利职院、铁路职院、科学职院、深信息职院和火炬职院7所获得24项,占27.84%;农工商职院等16所省示范院校合计获得30项,占30.93%;剩下9所院校合计获得10项,占10.31%。

图6是四类院校校均获得教学成果奖的情况,从表中可以看到,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校均获得8项成果奖,遥遥领先其他三类院校,表明这类院校教学改革力度比较大,成果丰富。

从图7可以看到只占全省高职院校总数比例36.71%的28所省级以上示范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占到所有奖项的90%。

(二)2014年广东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获奖院校分布

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1个高职获奖项目,分别由18所院校获得,包含2所本科院校。广州航海学院(2013年4月由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升格),广东警官学院(与广东轻工和顺德职院合作申报,成果内容属于高职领域),各获得一项。其他29项由16所高职院校获得,其中4所国家示范校合计获取14项,占48%;6所国家骨干校合计获取8项,占28%;其余7项由6所省示范校获得,占24%。

二、获奖院校区域分布情况

(一)第七届广东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获奖院校区域分布

广东省共有11个地市高等职业院校获得此次教学成果奖。获奖比例依次为:广州(58.76%)、深圳(13.4%)、佛山(11.34%)、珠海(6.19%)、中山(4.12%)、江门(1.03%)、阳江(1.03%)、清远(1.03%)、揭阳(1.03%)、肇庆(1.03%)、河源(1.03%)。这种状况大体与广东高等职业教育分布水平相对应,也反映当地高职教学改革的进度。

(二)2014年广东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获奖院校区域分布

广东共有6个地市获得2014国家级高职教学成果奖,其中广州21项(67.74%),深圳5项(16.13%),中山2项(6.45%),珠海1项(3.22%),顺德1项(3.22%),清远1项(3.22%)。珠三角地区合计占30项,占96.77%,奖项区域分布与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分布基本吻合。

三、获奖项目类型构成情况

(一)第七届广东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获奖项目类型分布

从获奖成果的类型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所占比例最高,为32%;课程改革与建设项目获奖比例为22%;专业建设与改革项目获奖比例为19%;办学体制机制创新获奖比例为8%;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获奖比例为6%;创业教育与素质教育项目获奖比例为5%;教学管理获奖比例为3%;教师发展获奖比例3%;校企合作获奖比例2%,见图10、图11。

从图10、图11可以看出,广东高职教学的改革有一条清晰的发展思路,那就是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目标,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为平台,以专业、课程改革与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为抓手,努力提高教师专业水平,通过校企合作,严格教学管理,突出创业教育和素质教学,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与发展。

(二)2014年广东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获奖类型分布

从2014年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获奖类型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所占比例最高,为36%;课程改革与建设项目获奖比例为23%;专业建设与改革项目获奖比例为16%;创业教育与素质教育项目获奖比例为13%;教学管理获奖比例为3%;教师发展获奖比例6%;办学机制体制创新获奖比例3%,见图12、图13。

从图10、图11与图12、图13的对比来看,国家教学成果类型和省级教学成果类型覆盖范围基本吻合。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民办院校发展问题

截至2014年底,广东省民办高职院校共27所,2014全日制专科招生达到7.77万人,占当年全省高职招生的31.42%;在校生21.5万人,占全省高职的30.38%,无论是学校数量还是在校生规模都已经占广东高等职业教育的1/3,但是从表1和图4可以看到,民办院校只有2所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没有1所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这与广东省27所民办院校的办学规模和地位很不相称,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努力提升其办学水平。

2.省直非教育部门发展问题

从图4我们可以看到,广东目前省直非教育部门办学合计12所,占全省院校总数的15.19%。仅有3所获得7项省级成果奖项,占获奖比例的7.22%;仅有1所获得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占获奖比例的3.22%,以上表明省直非教育部门隶属的院校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3.地方院校发展问题

珠三角地区地方政府办院校水平较高,共有14个学校获省级教学成果奖,占获奖学校比例的38.89%,获奖数量共计47项,占48.35%;8所院校获2014国家教学成果奖16个奖项,分别占到获奖院校和获奖总数的44.44%和51.61%。良好经济发展水平为高职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投入,由于广东经济发展不平衡,非珠三角地区的办学相对较弱,省级教学成果奖只有5个非珠三角地区院校获得,每个学校只获得1项,与珠三角地区校均3.36项的差距较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只有1个地方院校获得1个奖项,与珠三角地区的校均2项,差距明显。

4.不同类型院校发展问题

从获奖的院校情况来看,各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占省级获奖总数的90%;除去2所本科院校,国家级教学成果29项全部由省级以上示范校获得,其中11所国家示范(骨干)院校获得24项,占获奖总数的82.76%,其他院校需要进一步迎头赶上。

(二)建议

1. 加强一般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的首要功能,广东高等职业教育近年来虽获得较快发展,但质量结构问题仍较为突出,为此广东在全省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全面推行“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随着质量工程的推行,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已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主题。为了切实将提高质量落到实处,各学校首先应在思想上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教学工作的价值与意义,在政策制定上以及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教学人员与科研人员同等对待、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同等对待、教研奖励与科研奖励同等标准。只有这样,教学研究才能深入持久开展下去,才会有越来越多的教师积极投身其中,教学研究工作才能结出丰硕成果。

从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区域分布看,广东省31项获奖,总数排名全国第二。但是我们也看到,特等奖缺失、一等奖数量较少,其中一等奖2项只占一等奖总数29项获奖的6.9%,而获奖总数全国排名第一位的35项江苏省,一等奖获得6项,占获奖比例的20.69%,排名第三的浙江省一等奖获奖7项,占获奖比例的24.14%,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仍缺乏高水平的教学成果,今后需进一步加强研究,找准突破点,力争使广东省高职院校教学研究水平能够在短时间内有一个质的提升。

2.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人才培养特色

根据统计,在国家级获奖和省级获奖成果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类型的成果占较大比重。这就要求广东省高职院校要将实践与创新结合起来,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通过实践探索修正理论、完善理论、创新理论,要将职业教育教学的实践与理论研究、理论创新结合起来,提高职业教育发展的科学性。通过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人才培养特色既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获得高水平教学成果的一个重要途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要体现教育为社会服务的理念,体现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精神,体现统筹规划科学发展的意愿。

3.发挥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的示范带动作用

从历届评选情况看,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一直是国家教学成果奖最主要的获得者。与全国相比,从数据对比来看,番禺职院、深圳职院、广东轻工职院、顺德职院等省内一批国家示范(骨干)院校对广东省获得高职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贡献率更高。因此,在广东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支持这些高校开展教育改革与创新工作,以确保广东在全国高职教育改革与创新中的优势地位。要发挥这些国家示范(骨干)院校的带头引领作用,以促进全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提高。教育主管部门应创造条件促进省内其他院校与这些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国家示范(骨干)院校应在确保自身较高教学研究水平的同时给予省内其他院校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4.重视发挥专家在教学成果培育、提升中的指导帮扶作用

重视发挥专家在教学成果培育、提升中的指导帮扶作用对于参加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在本届高职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高校中,广东有多所高职院校取得了零的突破,这与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划、组织工作有一定的关系。2014年广东省在规划、组织这项工作时,专门设立了专家组对有关高校的申请成果进行评审、指导,帮助总结经验,优化组织材料,突出重点、亮点、特色,许多高职院校认为通过这一工作,对提高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未来的工作中,应进行更有针对性的规划、引导、扶持工作,使广东省更多高等学校的教育改革与创新活动都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5.职业教育发展的区域差异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各级政府要从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出发,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的区域差异。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绝大部分获奖成果来自珠三角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职业教育发展的区域差异。因此,应采取措施,通过政策引导、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增加投入等方式,加大对粤东西北部地区职业教育扶持力度,促进职业教育整体均衡发展。同时,还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重点扶持一批与当地产业关联度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高职院校或相关专业,在推进粤东西北部地区职业教育整体发展同时,实现部分学校或专业的优先发展,以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同时,还要重视同一区域内职业院校之间存在的差异。

6.院校需要加强对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

通过对获奖项目主持人的职务和职称的统计,发现承担人的“双高”现象明显。一是职务较高、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中的36%、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中的48.39%由院校党政领导主持;二是职称较高。在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持人都拥有副高以上职称(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而副高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基本上为零。这反映出高职院校对教学成果非常关注,学校主要领导、高级职称教师能积极参与一线教学工作,有助于推动职业院校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但需要指出的是,院校办学水平的提升既需要领导靠行政力量推动,也需要更了解人才培养实践的专业带头人的努力;需要高级职称教师的带动,也需要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支持和配合。因此,院校应该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加强对专业带头人的培养,更多地发挥专业带头人推动教学改革实践的作用;适当增加中青年骨干教师承担教学改革项目的比例,通过让他们在不断面临新环境、解决新问题、产生新思想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素养。

参 考 文 献

[1]国务院.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Z].国务院令第151号.

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范文5

摘 要:近几年高职院校科研水平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科研管理的激励机制导向性不够明确,科研人员的应用性成果较少,而且研究内容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脱节等。这一系列问题导致科研难以服务社会。如何引导高职院校科研朝着有利于为地方社会服务的方向发展,是当下高职院校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本文从完善科研激励机制的角度出发,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为个案,就高职院校如何引导科研人员积极服务社会、扎根地方、服务地方,如何适应地方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高职院校 科研激励 服务社会

历年来,高职院校以教学和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对科研重视不够。近年来,由于高校体制改革进程加快,高校科研人员饱和,充实到高职院校,使得高职院校科研实力显著提升。高职院校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队伍中的新生力量、地方创新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各地创造、积累和传播知识的重要基地,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是建设地方创新体系的骨干力量,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和技术支撑。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提高高职院校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发挥科研人员的潜力,如何运用激励机制促进科研服务社会成为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发展的关键问题。

随着办学条件的逐步发展,高职院校的科研能力以及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以往教学型的高职院校逐步向教学科研综合发展转变。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围绕为学科建设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为教学工作服务的特点,要求高职院校科研管理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提高高职院校自身的科研水平,才能在为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本文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为例,介绍其如何运用激励机制引导科研服务社会。

一、高职院校科研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高职院校的科研激励机制都是借鉴比较好的本科院校的经验,但由于针对性不强,普遍存在激励不力的现象。此外,大多数高职院校把科研激励的重点放在项目申报、成果获奖、高质量论文等纵向成果和理论成果上,对横向项目或者服务地方社会这块工作的激励重视程度远远不够。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均是高等教育的三大社会职能之一。好的科研激励机制对高职院校科研事业的发展有着导向和促进作用,而完善科研激励措施是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激励方式具有阶段性和时效性[1],激励机制缺乏系统性,激励手段单一,注重物质激励,缺乏精神激励[2],且激励机制不能与时俱进,存在不公平现象等等,制约着高职院校的发展。

二、高职院校科研激励机制遵循的基本原则

高职院校科研激励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

激励机制的实施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按劳所得、按知分配的思想,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2.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并重的原则

在对科研人员进行物质奖励的同时,还要与精神奖励相结合。

3.定性奖励与定量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除了有明确具有导向性的定性奖励以外,还必须科学地对成果进行量化统计,并在此基础上予以奖励。既要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又要保护其他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3]。

4.激励约束机制并举的原则

科研管理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对实现科研活动的任务和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与此同时,要制定必要的相应的惩处制度,惩罚、警告那些对科研工作消极怠慢、违背科研职业道德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个人或部门。

总之,激励必须起到鼓励先进、惩治落后的作用,要奖得合理、惩得合法,奖惩均要起到激励作用[4]。

三、我院科研激励机制现状

为了推进科研服务社会和地方经济,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出台了津贴分配办法(科研业绩计分办法)、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科技奖励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及科研团队建设试行办法等方面的制度,努力做到科研激励机制与时俱进及公平化。

具体激励机制及实施办法如下:

1.科研津贴分配办法(科研业绩计分办法)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的《科研业绩计分办法》是2009年12月制定出台,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在科研激励政策上是最受人关注的,有较好科研成果的老师都对这个文件有所了解。学校以半学年为单位,在每年的七月和次年的一月对全院教师在过去半年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并根据审核结果发放过去半年的科研业绩津贴。此管理办法将科研业绩大致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立项、成果获奖、经费和专利等部分。根据办法,凡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在公开刊物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科研业绩分,学术期刊定级标准主要参照的是浙江大学,按照SCI、EI、一级、二级标准,给予不同的科研业绩分;凡我校教师为第一著者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按出版社的等级不同,学校给予科研业绩分;凡在科研处登记的市、厅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学校给与科研业绩分;凡学校教师获得厅、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学校给予科研业绩分;凡有科研经费进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按照经费性质不同给予科研业绩分;凡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为第一单位的我院教师为专利权人的知识产权,学校给予科研业绩分。全院科研业绩分经过审核、计算完毕后,视学校当年的财务情况规定一个业绩分的津贴额度,发给科研人员业绩津贴,大大鼓舞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2.科技奖励办法和科研经费配套管理办法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的《科技奖励办法》是对优秀的科研成绩再次进行奖励,以激励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科技奖励办法是以季度为单位,对优秀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凡获准省(部)级以上立项课题,奖励0.5-20万元不等;凡获市级以上成果获奖,奖励0.3-200万元不等;凡通过新品种审定或获得新专利,奖励0.3-2万元不等;凡争取到各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挂牌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凡争取到区域试验站、测试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挂牌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凡争取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挂牌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等;此外,对成果推广、论文、著作等也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政策。而科研经费配套管理办法主要是对没有科研经费的科研项目进行经费配套资助的政策规范。

科研项目经费配套规定:一、对立项文件规定配套的课题,按文件要求配套。二、对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资助的科研项目,实行1∶0.5或1∶1的经费配套。三、对未有资助的项目视具体情况配套3000-10000元不等。

3.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

本办法是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帮扶促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精神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发挥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作用,加强高职院校与企业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力争在3-5年内,按照“解决困难、推动发展、培养人才、注重实效”的原则,派遣16名科技人员奔赴温州各乡镇担任科技特派员,通过与企业开展合作加快成果物化,培养一批能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专业人才和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型成果。

近年来,我院共与县(市、区)农业局和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农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土壤肥料等农业技术培训班;送科技下乡300多次,技术培训100多次,培训宣传近12000人次,分发资料20000多份;选送优良种子下乡……起到了很好的科技示范作用,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引进了新项目,增加了农民收入。

4.科研团队建设试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科研团队在提高我院科技综合实力中的关键性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根据浙委办[2008]50号《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开展了我院科研团队建设。通过优秀科研团队的评选,引领和带动我院科研团队的建设,力争形成一批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研究骨干为主体,方向明确、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综合竞争力强的科研团队,并以年度考核的方式,考核指标为省部级课题立项一项或到位经费100万(文科折半),每年对考核通过的团队,颁发优秀科研团队证书,并奖励5000元。 转贴于

四、我院运用激励机制促进科研服务社会的成效

我院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学校的办学理念,将社会服务工作纳入学院的总体规划,立足地方特色和行业基础,突出优势,通过上述激励机制的制定、出台、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我院科研服务社会的成效,深化了高职院校社会服务的职能。近年来,我院与当地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彼此间合作产生的社会优势效应也越来越明显。

近五年来,我院科研经费突破2300万元,省部级项目立项25项,以我院为第一单位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46项,通过省级以上品种审定24个。科研项目中直接面向市场,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应用性课题超过50%,先后与瑞安市、苍南县、平阳县等签订了院地科技合作协议,主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

1.形成与地方经济社会相适应的学科专业

学院根据地方经济和产业结构的特征需要来规划学科建设,确定专业设置和课程开发,以地方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区域经济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为依据,依托区域产业发展,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促进学科交叉,适时进行现有专业的调整改造和新专业建设,在农业经济、设施蔬菜、园林花卉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和地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紧密相连、优势互动的学科专业。

2.搭建院政企共同建立的科研合作平台

近年来,学院以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发展为服务方向,积极开展平台建设,以地方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的需要为依据,依托自身师资、专业和学科优势,积极搭建了一批政产学研合作平台,包括浙江省浙南作物育种重点实验室、国家大宗蔬菜产业技术体系温州综合试验站、浙江现代农业中小企业研究基地、温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温州市农产品加工重点实验室和温州市设施蔬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这些平台的构建,为我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了良好的运行载体和合作通道。

我院与温州各市县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校地合作项目,进一步巩固了瑞安阁下榨菜生产基地、苍南的番茄生产基地、平阳的水稻示范基地等5万亩的农村科技示范基地。以苍南、平阳、瑞安、市郊等四大番茄基地为基础,积极推动番茄生产“扩面、增产、提质”,努力提高番茄在蔬菜产业中的比重。成立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为主体的番茄重大项目科技联合攻关组,切实为我市番茄产业的提质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与瑞安科技局共建的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针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亟需解决的问题,开展校企合作、联合攻关,在国家863、省、市重大课题等立项方面取得了突破和进展,同时还承担瑞安市课题9项。

3.培育具有良好合作前景的重大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

近年来,我院承担了国家十一五支撑项目“农林入侵物种区域减灾与持续治理技术”,国家基金子课题“白叶枯病菌条斑病菌小种与寄主品种抗性鉴定”,国家一级子课题“水花生区域减灾与持续治理技术”,国家二级子课题“Q/B烟型粉风的区域减灾与持续治理”和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小麦、水稻重要农艺性状的分子设计及新品种培育推广”。通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合作和开展,拓宽了我院科研方向和研究思路,开阔了研究人员的研究视野,为进一步开展高层次的科学研究奠定了基础。 围绕浙江农业特色、推动省内农业发展为中心,我院科研人员对水稻、甜玉米、花椰菜、番茄、草莓、榨菜和盘菜等作物开展了高层次的研究,承担主持了20余项省级项目,如“番茄种质资源创新和高品质、抗TLCV新品种选育”、“番茄黄化曲叶病毒(TYLCV)抗源材料鉴定、创新与利用”、“花椰菜雄性不育系的选育与利用研究”、“ 花椰菜细胞工程育种技术及其新组合的开发利用”、“早籼稻新品种选育”、“甜玉米新品种金玉甜1号高产栽培技术和推广应用研究”、“鲜食型榨菜种质创新及新品种选育技术研究”和省基金项目“水杨酸诱导草莓抗白粉病害及其诱抗机理的研究”等。通过这些课题的研究,推动了我省粮食、特色蔬菜等作物的快速发展,为我省特色农业发展作出了不小的贡献。

此外,通过联合开发和技术推广应用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的物化,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如水稻“K优117”转让后,2006-2008年3年累计推广面积68万亩,产生经济效益3392万;主持项目“水稻生态高效栽培技术研究”增加经济效益24907.8万元;主持项目“水稻种质资源征集、鉴定、评价、保存和开发利用研究”产生经济效益51852.3万元。2010年与浙江农科种业签定“Y两优689”合作开发协议收入45万(技术转让费总额100万,分期支付,后按每公斤种子提成0.9元收取);综合防控技术体系“清洁田园+50目防虫网覆盖+黄板预警+适时用药”在全国幅射推广10万亩次,产生了极其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之,我院浙南作物重点实验室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稻、麦、玉米、花椰菜等品种年推广面积在100万亩以上,新增经济效益在4000万以上,深化了科技创造能力,为推动浙江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辐射作用。

4.培养出扎根企业、服务地方的学术科研骨干

通过近年来的校企合作和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我院逐渐培养了如吴振旺、许立奎、宰文珊、张永鑫、潘彬荣、成宇等一大批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在地方支柱行业享有盛誉的学者、专家和农艺师。通过积极开放实验室和试验基地,与企业开展合作,为地方经济服务,同时也派生出一批优秀的科技特派员。他们与县(市、区)农业局和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农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等农业技术培训,将专业知识运用于实践,很好地服务地方;科技特派员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省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肯定和好评,2010年我院获得省优秀特派员7名,市优秀特派员6名。

五、展望

总之,高职院校科研管理要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就要从全方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科研激励机制,充分挖掘高职院校科研人员的科研潜力,并且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这样才能使科研激励机制真正发挥其激励效果,同时推动高职院校科技事业的发展。地方高职院校的发展离不开地方经济的支持,如何使高职院校的科研服务地方社会是以后仍需继续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李滨江 高校科研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进步理论与管理.2004,21(7):111-112。

[2]何倩 地方高校科研管理激励机制现状与问题研究[J].山东文学.2009(4):173-174。

[3]田野 正负激励机制在科研管理中的运用[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0,17(8):71-72。

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范文6

1 社会力量设奖是我国科学技术奖励体系的组成部分,在鼓励科技创新,激励科研人员、推动学科发展、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日益受到重视,社会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为主体的社会力量设奖的不断完善,有效弥补了政府设立科技奖励资源不足的问题,更好的适应了科技人员对不同层次科技奖励的需求,对激励不同行业和领域科技人员,促进其学科和行业的科技进步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这些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与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共同组成了我国的科学技术奖励体系。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有其特点:

1.1 不受属地、推荐单位等客观条件的限制

社会力量设奖往往是纵向设置的,面向全国、全行业,不受成果完成单位属地的限制,属于跨区域的科学技术奖。地方政府奖只受理所辖地域内的成果完成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而且政府奖设有申报名额,需要推荐单位择优推荐,这些推荐单位往往是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而社会力量设奖一般不需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

1.2 有严格的行业领域划分,评审更显科学、公平

社会力量设奖是按照行业领域设置的,而地方政府的设奖不受行业的限制,只要是本行政区域内产生的科技成果均可向当地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范围广。通常一项科技成果在本专业范围内比较优秀,但是与当地的众多行业科技成果一起来评审,由于行业、领域间研究对象、整体科研水平等的差异,在客观上造成了影响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尽管政府设奖考虑细化了评审小组,但是不可能具体到一个行业、一个领域设置一个小组。所以,行业性的社会力量奖会得到相对公平的评价。

1.3 奖励经费来源多样

社会力量设奖的经费来源于社会,如基金和企业赞助,地方政府奖的所需资金来自地方财政。对于科技奖的申报单位来说,社会力量设奖与政府设奖是互为补充的,既可以申报与所属行业对口的社会力量设奖,也可以申报当地的政府设奖。这就为申报单位增加了申报渠道,提高了获奖机会,这些获奖成果均可以申报国家科技奖。社会力量奖的奖金数额多少不一,行业协会、学会设立的奖项奖金一般不高,有些没有奖金,企业或个人设立的奖项奖金稍高一些。

1.4 奖励主体和周期灵活

从奖项设立者来看,主要可分为行业协会学会、个人、企业等,其中以行业协会、学会设奖为主。奖励周期以一年、两年的居多,政府的设奖一般每年一次,申报、评审的时间都相对固定。

2 武汉大学近年来的获社会力量奖情况分析

2010~2014年,武汉大学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等同省部级政府设奖的社会力量奖共计28项。获得测绘科技进步奖23项,其中一等奖10项;大禹水利奖2项;电力科技奖2项;中华医学奖1项。此外,还获得其他社会力量奖14项,其中大北农科技奖特等奖1项;农业节水科技奖一等奖1项;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中国计算机学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地理信息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优秀项目奖2项;华夏医学科技奖科普奖1项;中华口腔医学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国际水文科技奖1项以及英国皇家工程院国际合作研究奖1项。

2010~2014年,武汉大学以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等同省部级政府设奖的社会力量奖项共计59项。其中获得测绘科技进步奖42项,特等奖3项;大禹水利奖7项;电力科技奖10项。此外,还获得其他社会力量奖21项,其中水力发电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地理信息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中国航海科技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三等奖1项;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中国铁道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二等奖1项以及中国南方电网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

3 武汉大学社会力量奖管理方面的存在的问题

3.1 对社会力量奖申报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重视程度不够,获奖数量偏少

各类社会力量科技奖励对促进学科建设上水平、支撑优秀人才团队脱颖而出、完善科研基地申报验收条件、提高学校综合实力等方面均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十二五”期间,学校的科研规模不断扩大,科研经费、重大项目数量迅猛增长,按照规律,高水平科研成果的数量上应该呈上升的趋势。但是就现实申报,尤其是社会力量奖,在申报数量上没有大的突破,这与目前的科研规模和基础条件是不相适应的。

近几年学校申报各类社会力量科技奖励的项目数量一直不多,获奖情况,尤其是一等奖数量不尽人意。这与我们部分教师和管理人员没有充分认识社会力量科技奖励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学校管理部门对申报社会力量科技奖励工作不重视有着直接的关系。

3.2 学校现行相关政策不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申报社会力量科技奖的积极性,导向作用不明显,效果不理想

目前,学校关于在职称评聘、重点岗位评聘和配套奖励办法中,对获社会力量奖成果的认定范围仍存在不合理的方面,有关社会力量科技奖励的政策不能充分的调动广大教师申报的积极性。对社会力量科技奖励认定的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对社会力量科技奖励配套奖励的强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学校还需要对社会力量科技奖励申报的组织策划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和关注。

3.3 部分院系组织力度和规划性不够,学科间发展不平衡

从近几年的获奖情况看,由于学科的局限性,高水平的科技奖励主要产出在传统的优势领域,工科领域依托原有行业优势的情况十分明显,而自然科学等基础学科领域整体产出偏弱。

奖励的获得受诸多因素的制约,除过硬的研究成果外,报奖材料的整合、时机的把握等都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大部分院系的报奖工作处于自由申报的无序状况,缺乏集体组织和统一规划,导致同一年度部分学科报奖项目过于集中,部分学科没有项目申报,也影响了获奖的等级和数量。

4 加强和改进武汉大学社会力量奖申报管理工作的建议

社会力量设奖与省部级政府设奖都是我国科学技术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奖励效应。一个科技成果获得的国家级学会设置的社会力量设奖,应视同于省部级奖。因此,社会力量设奖也是评价一个单位的成果产出水平,考核科研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4.1 广泛宣传引导,进一步营造重视社会力量科技奖励工作的氛围

科技奖励制度已经成为党和政府落实“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具体体现。学校争取各级科技奖励的目的是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技事业的发展,提高学校科研实力和综合影响力。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途径和平台,营造重视科技奖励工作的氛围,加大对获奖成果及完成人的宣传力度,定期召开学校科技奖励大会、科技奖励工作总结会议,提高科技奖励工作的显示度。

4.2 打通申报渠道,积极推荐社会力量奖获奖成果申报国家奖

当前,学校主要通过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获得申报国家奖的指标,申报成果原则上应是获得过这些部门的一等奖才有资格被推荐申报国家奖。在同一部门,学校面临的同领域成果、校内成果的竞争都十分激烈,而部门推荐国家奖的指标又十分有限。所以积极组织科学技术协会、学会设置的社会力量科技奖励的申报,争取获得高等级奖励,是争取国家奖申报指标、拓宽申报渠道的重要途径。

4.3 出台相关政策,强化社会力量奖在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考核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