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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股权激励协议范文1
关键词:股权激励;研究;建议
一、股权激励的定义与原理
1、股权激励的定义
股权激励是指企业通过在一定条件下,以特定的方式(股票)对经营者拥有一定数量的企业股权,从而进行激励的一种制度,它能够将企业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效结合起来使经营者站在所有者的立场思考问题达到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收益共同发展的双赢目的。公司变得更加分散和管理技术的越来越复杂,世界各地的大公司以合理的激励高管,创新激励机制,这些都是已在股票期权和其他股权激励机制的方式进行的,所以他们可以在公司决策股东身份,分享利润,风险,所以为履行职责,他们努力为公司的一种激励方法的服务来进行长远的发展。总之,股权激励,是指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通过股票的形式,来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的激励行为。
2、股权激励的原则
管理者和股东之间也是一定存在关系的,股东是管理者的委托人。不过,在这种关系中,股东与管理者是不一样的,他们所签订的合同也是分开的,对于股东来说他们希望自己的价值实现最大,但是管理者则是更希望自己在公司的价值能够最大化。
在企业中始终是利益最大,所以要使为了使管理者把股东的利益当成自己的利益,就必须要双方制定一些协议并且也要达成一定的协议。所以在此时股权激励就运营而生了。通过这种机制,就可以使管理者更加的关心股东的利益,因为游客这种机制,股东和管理者的利益就会连在一起,也增强了管理者自我性,自己既是管理者也是股东。这样也可以把管理者长期的留在公司,也可以有好的约束的作用。
第二、优点和缺点的主要股权激励模式
1、股票的表现
是指确定今年年初合理的绩效目标,如果到今年年底实现这一目标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的股份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股票的流通性能清算,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
(2)、股票期权
由公司激励对象授予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决定购买一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也可以放弃权利。股票期权也有时间和数量,并采取现金奖励的权利。在我们的一些虚拟股票期权的,股票上市公司的股票目前是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组合,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虚拟股票期权它是激励对的象,是一种虚拟的股票。
(3)、虚拟股票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根据享受分红和股票价格升值来获得利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离开本公司将自动失效。
(4)、股票增值权
由公司激励对象授予的权利,如果公司的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以通过在线来获得增值收益的股票相应的金额是正确的,做后,在公司获得的现金或股票。
(5)、限制性股票
是指之前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的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如贩卖一些特殊的限制,通常只有当激励对象执行一个特定的目标,激励对象只能从股票的增长来从中受益。
(6)、延期支付
指的是工资收入激励对象设计包装公司的计划,包括股权激励的一部分收入,股权激励收入是没有问题的,但根据公司的公平市场价值的股票,以减少库存,在一定时期内,公司的股票,或以现金支付的形式来激励对象。
(7)、经营者/员工持股
指的是公司股票让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免费的礼物,或一个企业的补贴,鼓励,或融资购买激励对象。激励对象的收益,股票的上涨带来的好处,股票价值减少时会有损失。
(8)、管理/员工收购
指的是杠杆收购公司的股份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与其他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改变企业的所有权结构,拥有管理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等。
(9)、帐面价值增值权
具体可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类型是指根据每股净资产购买一定数量股票,然后基于每股净资产的价值,向公司出售。虚拟模型是指激励对象不需要花钱,在公司开始授予激励对象的一定数量股份名称,根据该公司的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股票的数量,最后计算激励对象的利益,激励对象以现金支付。
结论
目前股权激励在国内越来越受到重视,不仅有理论上的探讨,而且去多高科企业、民营企业和一些国有控股企业等都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甚至有不少企业把它当作搞活企业的“灵丹妙药”。但这必须建立在多方面充分了解股权激励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的合理运用,而且要知道股权激励并不能和股东的利益完全一致,过小的持股数量起不到激励的效果。我们应该有信心,在国内得到市场逐渐成熟和不断完善的时候,股权激励是会越来越来好的展现出它的用处。(作者单位: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
参考文献
[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第27卷1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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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 股票期权
一、股权激励的定义
股权激励制度是一项公司与被激励者达成的合同或协议,在这一合同或协议下,通过特定的权益安排,将被激励者的报酬和公司的经营绩效挂钩,只有达到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条件才能履行协议,予以奖励。股权激励的核心是将经营者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使经营者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将公司的长远发展放在第一位,对防止经营者短期行为,对引导其长期行为从而最大化股东价值具有较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是现代公司中剩余索取权的一种制度安排。
二、股权激励的实施方式
主要包括如下方式:
业绩股票。是指在董事会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在年末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股票期权。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某段时间以既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股票期权的实施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当股票市场价格高于行权价格时,激励对象才会行权获得收益,反之,激励对象将放弃行权。股票在未来时间的市价和行权价格之间的差就是激励对象能够获得的收益。
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量分红权和股票价格升值收益,无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的股票。
股票增值权。是股票期权的衍生形式,与股票期权不同之处在于,股票增值权模式下激励对象不需要在行权时支付现金,相应的激励对象也只能以现金形式获得股价上涨带来的收益,而无所有权和表决权。
限制性股票。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激励对象只有满足规定的服务年限,并且业绩达到了事先规定的水平才能抛售股票获得收益。
延期支付。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涉及的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折合成一定数量的股票,在一定期限之后以公司股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给激励对象。延期支付带给激励对象的收益来自于一定期间内股票价格的上升,如果上升,激励对象将获得股价差额部分的收益,如果不升反而下降,损失也由激励对象独自承担。
经营者/员工持股。是指让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这些股票可以是公司无偿赠与激励对象的、或者是公司补贴激励对象购买的、或者是激励对象自行出资购买的。
管理层/员工收购。是指公司管理层或全体员工利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股份,从而成为公司的所有者,与其他股东共担风向、共享利益,实现持股经营的激励模式。
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
科学的业绩考核标准是股权激励机制作用发挥的基础。我国目前大部分上市公司还没有构建一套科学完备的绩效考核体系,因此出现不公平的现象,从而使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下降。目前上市公司业绩考核主要以会计业绩为主,而在其中以净资产收益率单一指标作为考评依据的占了绝大部分比例,这种评价体系通常会导致经理人操纵会计利润。以股票市场业绩作为考评依据的公司并不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可能会出现绩优公司的股票价值低,股票期权不能获利或获利很少,而亏损或薄利公司的股价反而由于投机炒作等各种因素的存在处于很高的价位股票期权获利丰厚的不合理现象。
(二)缺乏相应的会计准则
企业应用股票期权激励方式,涉及到股票期权价值确认、期权价值或有成本的计量与摊销、期权行权或弃权、行权股票的来源等许多方面的会计处理问题。这些会计问题需要有相应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范和指导。我国在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l1号――股份支付》,这为我国专门的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面尚不完善,在信息披露方面也缺乏相应制度和监管。这些问题会影响到股票期权制度的有效实施,成为股权激励发挥作用的障碍。
(三)经理人市场普遍缺失
目前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尚未确立,在经理人的选拔中市场的作用较小,上市公司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经理不是由市场来筛选,而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大股东任命,经理人只对上级或大股东负责,市场竞争的压力较小。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的职业经理人。具有很强的政治因素,从而使经理人的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淡薄。
四、对上市公司完善股权激励的思考
(一)建立综合的评价体系
使用经济增加值(EVA)评价经理人的经营绩效。传统的财务指标受现行会计准则的影响,对权益资本成本的考虑不足,经济附加值作为一种新型的公司价值评价指标,不但克服了传统指标未能考虑机会成本的缺陷,而且纠正了会计指标对经济现实所创造的真实业绩的扭曲,更准确反映了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为股东创造的价值,也更能引导企业经理人为企业长远价值的增长而努力。
(二)完善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监管
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在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面,制定详尽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操作指南,这样有利于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另外要强化股票期权的会计监督与管理。实施股票期权容易使股票期权持有者产生逐利偏好而引发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强化监督管理以防止为行权而操纵会计信息侵害股东的行为发生。在报表的审计方面,注册会计师应以谨慎的职业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经营状况,重点加强对股票期权的会计披露。
企业员工股权激励协议范文3
实践中,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措施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中短期激励措施,另一种是长期激励措施。
一、中短期激励措施
该措施中公司将设置一定的业绩目标,如果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达到了约定的业绩目标,公司将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奖励。此种措施通常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业绩目标设置时间不长,一般是年度目标;二是奖励方式通常为现金奖励。
在具体的操作方面,公司可以制定 “中短期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办法”,通过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方式对奖励政策进行固定,该方式适用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还可以就具体的奖励方式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协商,由双方签订激励协议,该种方式适用个别激励。
二、长期激励措施
长期激励措施是指实行“持股计划”,我们又可将其称之为“股权激励”(Stockholder’s rights drive)措施,该措施的最大优点在于可以将公司治理绩效与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利
益结合起来,使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常见的股权激励分为以下几种:
1)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指一个公司授予其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如3-10年),按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的权利。行使期权时,享有期权的员工只需支付期权价格,而不管当日股票的交易价是多少,因此员工就可得到期权项下的股票。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3)虚拟股票
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如果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则被授予者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但必须注意的是,虚拟股票所对应的股票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
除了以上三种模式以外,股权激励模式还有“业绩股票”“股票增值权”等等。
我国目前的股权激励,绝大部分是在上市公司内实施。一些有限责任公司,尤其是高科技企业,也开始考虑采用股权激励的模式来激励管理层员工,但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不可能完全参照上市公司的做法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例如:
1)关于激励人数的问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故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范围较窄,实施后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则比较容易操作;如果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范围广泛,大量的员工都要参与,则需要考虑间接持股模式或者委托给信托机构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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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层架构;股权激励机制;研究
一、引言
在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的股权类型主要有流通股、法人股和国家股三种。其中,法人股与国家股现阶段还没有在我国市场上流通,国家股产权主体主要是各级主管和政府部门。但作为孔子国家股的各级政府机关和官员,其在使用控股权的过程中,会因为受到自身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影响,造成较为严重的现金流和控制权这两项权利分布不对称的情况。因此,对当前我国股权控制高层的架构展开细致分析,并制定出与之相应的股权激励机制,对于提升我国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市场经济稳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层架构分析和设计
在对我国上市公司的高层架构进行设计前,相关人员需要对我国上市公司基本的股权结构有明确的了解,知道在设计高层股权架构时,不能够从简单的投资比例和股权比例入手,而是要以企业内的股东的股权比例为依据,通过对股东会、股东权利、董事会的职权、以及企业内部现有的表决程序等展开一系列的优化调整,使得企业中所有股东的权利结构体系都可以满足高层架构合理性设计要求。对此,在对高层架构进行设计时,设计人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高层股权比例、公司决策和管理。对于上市公司来讲,股权属于公司高层决策者通过参与投资活动而获得的对企业股份的所有权;而企业的决策则来源于其股份权利,管理权是以股权授权为基础。因此,只要公司的股东有投资薪给,就会拥有与之相应的决策权,而这种决策权大小的差异性主要是由其本身参与投资决策的程度,以及对投资决策产生的影响力所决定的。
第二,控股股东。从法律上来讲,拥有决策权的股东就是企业的控股股东。当前我国上市企业高层取得控股权利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出资数量达到了企业总股份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是虽然直接出资值未到百分之五十,但在众多股东中占据着最大的股权比例,且在参与公司决策期间通过吸收朋友股东、近亲股东和关联公司股东的方式,通过形成联盟的形式从而在公司内形成控股的局势。
第三,表决权取得方式。如果上市公司的股东没有通过以上两种手段获得公司控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那么其据需要借助公司管理章程的方式,获得表决权。
(二)股权激励机制的分析设计
通过对上文股权结构设计的分析可以发现,公司股权投资机构主要是相对于投资人而言的,这也是投资人在参与到投资决策活动后所应有的一项权利。当上市公司步入正轨,并逐渐发展壮大之后,才会涉及到人才资源紧缺的问题。因此,如何稳定企业内部各个岗位的员工、吸引到更多的优秀人员,变成为了现阶段上市企业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而股权激励机制作为可以提升企业人才吸引力的重要手段,对其展开研究十分必要。
一般情况下,要想确保股权激励方案的成功性,企业管理者需要从企业发展周期出发,结合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要求选择合适的设计方法,从而展开激励机制的设计。与此同时,要想确保激励机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其在设计相关方案时,要从以下几大因素入手:
一是激励对象。所谓的激励对象,指的就是股权受益者,其主要是以三种模式存在的。第一种是全员参与,这种受益者主要会在创业初期出现;第二种是大部分企业员工都持有公司的股份,这种类型适用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的企业,这种激励方式可以帮助企业留住更多的人才;第三种是企业关键员工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股权的受益者主要是掌握关键技能的员工和企业管理人员[1]。上市公司高层在选择激励对象时,一定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不宜将股权激励变为股权奖励和福利。二是激励方式。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常用的中期和长期激励方式主要被分为期权类、股权类和利益分享类。其中,每一类激励方式都具有自己的优势和缺陷,以及具体的使用前提条件。但无论公司领导者选择哪种激励方式,都需要将其同企业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有效结合起来,将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出来。三是员工持股分配和总额。此种激励机制主要是为了解决每一位收益人掌握的股权激励数量、股权激励总量和用于解决后期激励预留股票数量[2]。而如何确定选择哪一种分配方式,管理者需要按照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来确定,从大体上来看,每一位收益人掌握的股权数量基本都是按照员工的个人价值、岗位工作能力来确定的。四是股票的来源。由于上市公司股票的来源追溯相对较为麻烦,所以,在分配股票时,需要经过证监会审核与股东大会的审批。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的股票来源主要有股市回购、库存股票、大股东出让和定向发行等渠道。其中,库存股票指的主要是一个上市公司将自己发行到市场上的股票回购一部分,以其他长期激励机制和股票期权的需要为根据,在未来某一个时间将预留出的股票出售出去。五是资金来源。所谓的购股就是购买股票资源来源。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购股方式主要有福利基金、公司理念累积的公益金、员工的现金出资、员工利用股权向银行获得的抵押贷款、大股东或者是公司提供的融资等方式[3]。这些方式相对来讲虽然操作都比较简便,但其在购股过程中会出现财务支出,需要公司重复交税。当前大部分公司都会使用员工出现金购买股权的方式,直接按比例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掉相应的资金,这样方便企业管理者控制员工。六是退出机制。所谓的退出机制,其指的是企业针对员工的退出行为,在股权激励制度中提出的一些约定,从而强化对员工的管理[4]。当前,员工退出行为主要有三种:其一是正常离职。员工使用此种退出方式时,企业需要按照劳务和股权合同的要去,继续让退出的员工享受公司的期权或者是股权;其二是非正常离职。如果使用此种退出机制的员工未对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且没有违反保密协议,公司可以在自身允许的范围内授予员工一定的股权收益;其三是开除。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这种员工是需要被取消掉享受股权收益的权利。
二、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多的今天,高层架构和股权机制的重要性也随之不断的提升。对于上市公司来讲,拥有科学合理的高层架构与股权激励机制,对于提升其本身的核心竞争力,为自己创造出可持续发展的机遇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当前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内部基本的高层架构和企业股权激励机制的建设现状,以及我国股权类型进行细致的分析,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和上市企业未来基本发展需要,制定出符合我国市场经济与上市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的股权激励机制,从而更好的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和上市公司可持续稳步发展。(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徐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授予对象的选择与动态分布――基于中国上市公司数据的实证研究[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2,03:25-30.
[2] 梁磊.中高层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的构建[J].施工企业管理,2012,06: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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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的原理
经理人和股东实际上是一个委托的关系,股东委托经理人经营管理资产。但事实上,在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契约并不完全,需要依赖经理人的“道德自律”。股东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股东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行为。
在不同的激励方式中,工资主要根据经理人的资历条件和公司情况预先确定,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因此与公司的业绩的关系并不非常密切。奖金一般以财务指标的考核来确定经理人的收入,因此与公司的短期业绩表现关系密切,但与公司的长期价值关系不明显,经理人有可能为了短期的财务指标而牺牲公司的长期利益。但是从股东投资角度来说,他关心的是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尤其是对于成长型的公司来说,经理人的价值更多地在于实现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而不仅仅是短期财务指标的实现。
为了使经理人关心股东利益,需要使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追求尽可能趋于一致。对此,股权激励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通过使经理人在一定时期内持有股权,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可以使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更多地关心公司的长期价值。股权激励对防止经理的短期行为,引导其长期行为具有较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二、股权激励的不同类型
1.三种类型的划分
按照基本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股权激励方式可分为三种类型:现股激励、期股激励、期权激励。
l现股激励:通过公司奖励或参照股权当前市场价值向经理人出售的方式,使经理人即时地直接获得股权。同时规定经理人在一定时期内必须持有股票,不得出售。
l期股激励:公司和经理人约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权,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理人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
l期权激励:公司给予经理人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经理人到期可以行使或放弃这个权利,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理人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
不同股权激励模式的权利义务是不同的,在表1中对各个方面作了比较。三种激励一般都能使经理人获得股权的增值收益权,其中包括分红收益、股权本身的增值。但是在持有风险、股票表决权、资金即期投入和享受贴息方面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l现股和期股激励都在预先购买了股权或确定了股权购买的协议,经理人一旦接受这种激励方式,就必须购买股权,当股权贬值时,经理人需承担相应的损失。因此,经理人持有现股或期股购买协议时,实际上是承担了风险的。在期权激励中,当股权贬值时,经理人可以放弃期权,从而避免承担股权贬值的风险。
l现股激励中,由于股权已经发生了转移,因此持有股权的经理人一般都具有股权相应的表决权。在期股和期权激励中,在股权尚未发生转移时,经理人一般不具有股权对应的表决权。l现股激励中,不管是奖励还是购买,经理人实际上都在即期投入了资金。(所谓的股权奖励实际上以经理人的奖金的一部分购买了股权。)而期股和期权都是约定在将来的某一时期经理人投入资金。
l在期股和期权激励中,经理人在远期支付购买股权的资金,但购买价格参照即期价格确定,同时从即期起就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权,因此,实际上相当于经理人获得了购股资金的贴息优惠。
其他股权激励方法,如股票增值收益权、岗位股、技术入股、管理入股等,由于其“享受股权增值收益,而不承担购买风险”的特点,与期权激励类似,具体的可根据其要求的权利义务不同分别归入以上三种类型的股权激励模式。
2.不同类型股权激励的价值分析
不同的股权激励方式对受激励的经理人来说,权利义务不同,其价值也就不同。
l现股激励和期股激励中有亏损区存在,即被激励的经理人需要承担亏损风险。而期权激励中,不存在经理人承担亏损风险的问题。
l现股激励和期股激励的区别在于:在同样条件下,期股激励使经理人享受了贴息优惠,使其可能承担的亏损减小,收益增大。
图1:现股激励的价值分析。ob0是经理人获得股权时支付的价款,ob1是考虑资金成本后经理人的持股成本。a1c1是到期收益线,当到期股权价值(对应上市公司即为股票价格)大于ob1时,经理人开始获益,小于ob1即为亏损。在公司破产或资不低债时,股权价值为0,经理人最大亏损为oa1=ob1,即为经理人的持股成本。
图2:期股激励的价值分析。由于远期付款的约定,经理人获得股权的实际持股成本为ob2,a2c2是到期收益线。根据支付协议的不同,ob2的大小在ob0和ob1之间,到期收益线a2c2在a0c0和a1c1之间移动。当到期股权价值(对应上市公司即为股票价格)大于ob2时,经理人开始获益,小于ob2即为亏损。经理人最大亏损为oa2=ob2。由于贴息优惠的存在,ob2〈ob1,即在同样条件下,期股方案中经理人的损失要小于现股方案。是否享受贴息优惠是期股激励和现股激励的主要区别。
图3:期权激励的价值分析。ob0是经理人获得股权需要支付的价款,b0c0是到期收益线,当到期股权价值(对应上市公司即为股票价格)大于ob0时,经理人开始获益,小于ob0经理人将放弃股权,因此其最大亏损为0。也就是说经理人不承担股权贬值的亏损风险,这是期权激励与现股激励和期股激励的主要区别。
3.不同股权激励的导向
从不同股权激励的价值分析中可以看到,现股和期股激励的基本特征是“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即经理在获得股权增值收益的同时,也承担了股权贬值的风险,因此这种激励方式将引导经理人努力工作,并以较为稳健的方式管理企业,避免过度的冒险。由于受经理人承担风险能力和实际投资能力的限制,这种股权激励形式下股权的数量不可能很大,相应地可能会影响激励的效果。
期权激励方式中,经理人不承担风险,因此期权数量设计中不受其风险承担能力的限制。通过增加期权的数量,可以产生很大的杠杆激励作用。这种激励方式将鼓励经理人“创新和冒险”,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使经理人过度冒险。
由于激励特点的不同,不同股权激励的适用场合也不同。企业规模大小、业务成长性高低、行业特点、环境不确定性大小、经理人作用大小、经理人自身特点的不同和公司对经理人的要求不同,都对是否适用股权激励和适用何种股权激励产生影响。
三、股权激励设计和实践
1.股权激励的设计因素
在具体的股权激励设计中,可以通过各个设计因素的调节,来组合不同效果的方案。这些设计因素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具体如图4所示。
l激励对象:传统的股权激励对象一般以企业经营者(如ceo)为主,但是,由于股权激励的良好效果,在国外股权激励的范围正在扩大,其中包括普通雇员的持股计划、以股票支付董事报酬、以股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报酬等。国内企业的主要激励对象是董事长、总经理等,一些企业也有员工持股会,但这种员工持股更多地带有福利性质。
l购股规定:即对经理人购买股权的相关规定,包括购买价格、期限、数量及是否允许放弃购股等。上市公司的购股价格一般参照签约当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确定,其他公司的购股价格则参照当时股权价值确定。购股期限包括即期和远期。购股数量的大小影响股权激励的力度,一般根据具体情况而定。l售股规定:即对经理人出售股权的相关规定,包括出售价格、数量、期限的规定。出售价格按出售日的股权市场价值确定,其中上市公司参照股票的市场价格,其他公司则一般根据预先确定的方法计算出售价格。为了使经理人更多地关心股东的长期利益,一般规定经理人在一定的期限后方可出售其持有股票,并对出售数量作出限制。大部分公司允许经理人在离任后继续持有公司的股权。国内企业一般要求在经理人任期结束一定时间后,方可出售股权,一些企业则要求经理人分期出售。l权利义务:股权激励中,需要对经理人是否享有分红收益权、股票表决权和如何承担股权贬值风险等权利义务作出规定。不同的规定对应的激励效果是不同的。
l股权管理:包括管理方式、股权获得原因和股权激励占总收入的比例等。比如在期权激励中,国外一般规定期权一旦发出,即为持有人完全所有,公司或股东不会因为持有人的重大错误、违法违规行为而作出任何扣罚;国内的一些地方的规定中,则认为企业经营者经营不力或弄虚作假时,公司的股东大会或主管部门可以对其所持期权作扣减处罚。股权获得来源包括经理人购买、奖励获得、技术入股、管理入股、岗位持股等方式,公司给予经理人的股权激励一般是从经理人的薪金收入的一部分转化而来。股权激励在经理人的总收入中占的比例不同,其激励的效果也不同。l操作方式:包括是否发生股权的实际转让关系、股票来源等。一些情况下为了回避法律障碍或其他操作上的原因,在股权激励中,实际上不发生股权的实际转让关系,一般称之为虚拟股权激励。在激励股权的来源方面,有股票回购、增发新股、库存股票等,具体的运用与证券法规和税法有关。
2.目前国内采用的主要股权激励方式及特点
到目前为止,上海、武汉、北京等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国资管理机构都出台了关于股权激励的规定③,这些规定主要面向国有控股、国有独资企业,涉及行业包括纺织、冶金、电子、商业、房地产等,具体有以下特点:
l激励对象:一般为总经理、董事长,
l购股规定:一般按任期初净资产或股票价格确定购股价格,分期购股,经营者不得放弃购股。购股资金来源于经营者的奖励收入和个人资金的投入,股权数量不大。
l售股规定:上海规定在任期末经营者可按每股净资产或股票价格(上市公司)出售所持有股权,也可继续持有。北京规定按经营者可在任期满后2年按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出售股权,也可保留适当比例的股权。武汉规定经营者在分期购得股权后,即获得完全的所有权,其出售股票主要受国家有关证券法规的限制。
l权利义务:在期股到期购买前,经营者一般只享有分红收益权,没有表决权。经营者同时承担股权贬值的亏损风险。
l股权管理:各地都对经营者有过失行为时的股权获得作出惩罚性限制。l操作方式:在操作中一般都发生实际的股权转让关系。股票来源包括从二级市场中购买、大股东提供等,各地还要求企业在实行股权激励时首先进行改制,国企经理必须竞争上岗等。
从以上的特点看,各地实施的股权激励实质上是期股激励,并对期股的出售和获得资格等作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各地在股权激励的尝试方面态度比较谨慎。但是,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一些地方的期股激励并不顺利,近日北京市一些企业退出期股激励试点,经营者宁拿年薪不要期股④。实际上也说明股权激励并不是一厢情愿就能实施的事情,这种激励方式必须根据企业状况、环境和业务特点等具体而定。
3.高科技企业和红筹股公司的期权激励
一些高科技企业和红筹股公司则是按照国际惯例制定了期权激励计划,这些做法可以为国内其他企业借鉴。香港联想公司在1998年9月授予6位执行董事820万股认股期权,方正(香港)公司也在1998年授予6位董事5700万公司普通股认股股权,其他如上海实业、北京控股等都制定了认股期权计划。⑤
四、股权激励与经理人市场
股权激励手段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与经理人市场的建立健全,只有在合适的条件下,股权激励才能发挥其引导经理人长期行为的积极作用。经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股东的长期利益,除了其内在的利益驱动以外,同时受到各种外在机制的影响,经理人的行为最终是其内在利益驱动和外在影响的平衡结果。股权激励只是各种外在因素的一部分,它的适用需要有各种机制环境的支持,这些机制可以归纳为市场选择机制、市场评价机制、控制约束机制、综合激励机制和政府提供的政策法律环境,具体如图5所示。
1.市场选择机制:
充分的市场选择机制可以保证经理人的素质,并对经理人行为产生长期的约束引导作用。以行政任命或其他非市场选择的方法确定的经理人,很难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很难使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作用。对这样的经理人提供股权激励是没有依据的,也不符合股东的利益。职业经理市场提供了很好的市场选择机制,良好的市场竞争状态将淘汰不合格的经理人,在这种机制下经理人的价值是市场确定的,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会考虑自身在经理市场中的价值定位而避免采取投机、偷懒等行为。在这种环境下股权激励才可能是经济和有效的。
2.市场评价机制:
没有客观有效的市场评价,很难对公司的价值和经理人的业绩作出合理评价。在市场过度操纵、政府的过多干预和社会审计体系不能保证客观公正的情况下,资本市场是缺乏效率的,很难通过股价来确定公司的长期价值,也就很难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来评价和激励经理人。没有合理公正的市场评价机制,经理人的市场选择和激励约束就无从谈起。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激励手段当然也就不可能发挥作用。3.控制约束机制:
控制约束机制是对经理人行为的限制,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公司规定、公司控制管理系统。良好的控制约束机制,能防止经理人的不利于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约束机制的作用是激励机制无法替代的。国内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问题,不仅仅是激励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约束的问题,加强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将有助于提高约束机制的效率。
4.综合激励机制:
综合激励机制是通过综合的手段对经理人行为进行引导,具体包括工资、奖金、股权激励、晋升、培训、福利、良好工作环境等。不同的激励方式其激励导向和效果是不同的,不同的企业、不同的经理人、不同的环境和不同的业务对应的最佳激励方法也是不同的。公司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设计激励组合。其中股权激励的形式、大小均取决于关于激励成本和收益的综合考虑。
5.政策环境:
政府有义务通过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等形式为各项机制的形成和强化提供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不合适的政策将妨碍各种机制发挥作用。目前国内的股权激励中,在操作方面主要面临股票来源、股票出售途径等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在市场环境方面,政府也需要通过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消除不合理的垄断保护、政企分开、改革经营者任用方式等手段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关于股权激励的几点讨论
1.股权激励并不能使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完全一致。
公司股价与公司长期价值并不一定完全一致,两者的相关性取决于市场的有效程度。而在股权激励中,经理人关心的是其股票出售的价格而不是公司长期价值本身。由于激励成本的限制和经理人投资能力的限制,经理人持有股份的数量是有限的,经理人持股时间也是有限的,这些都制约了股权激励的效果。股权激励中,经理人的收入与股权的价值变动有关,但是股权价值的变动不仅仅取决于经理人本身努力,同时还受到经济景气、行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国外已经有人对经理人因经济景气而获得的巨额股权增值收益提出质疑。
2.过小的持股数量起不到激励效果。
有人对沪深两地上市公司作了实证分析⑥,发现中国上市公司的经营者持股占总股本的比例普遍偏低,并且经理的持股情况与公司业绩并不存在明显的相关性,从而认为过低的持股比例并不具有激励作用。但是如何确定合适的持股数量,一种观点是提高经理人持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目前国内企业经理人的风险承担能力和投资能力的限制,不可能大量购股,从激励成本考虑,也不可能给予过多的奖励股份。而期权激励不需要经理人承担风险,所以相对来说,可以通过提高期权数量使经营者的利益与公司价值增加更多地结合起来。另一种观点认为,经理人持股不在于占总股本的比例大小,也不在于持股多少,关键在于经理人在公司的投资占其自身总收入和自身总财产的比例,但实际上这是一厢情愿的想法。经理人不会愿意接受过多的风险,而且即使经理人将其有限的资产投入企业,由于其持有股份在公司总股本所占的比例极小,使得公司的收益损失落实到经理人的份额很小,过小的影响当然也就不可能具有足够的激励作用。3.政企不分的情况下不宜实行股权激励。
政企不分的情况下很难界定经理人的绩效。当政企不分有利于企业时,经理人获得股权增值收益是不合理的,对公司股东和其他员工也是不公平的;当政企不分不利于企业时,经理人当然也就不会愿意承担股权贬值的风险。
4.股权激励并没有解决经理人的选择机制问题目前一些国企的问题不是单纯的激励机制的问题,而是经理人本身就不合适。对不合适的经理实施股权激励是没有意义的。经理人的选择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经理人市场的建立健全是真正解决经理人选择机制的关键。
5.经营者持股不能解决经营者拿“黑钱”的问题,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
对于拿“黑钱”的经营者来说,“黑钱”收入是百分之百,而公司损失落到他头上是千分之几,甚至万分之几。只要没有足够的管理约束机制情况下,简单的股权激励并不能解决“黑钱”问题。目前有些地方在讨论关于国企经营者与其他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差距问题(包括在讨论“59岁现象”)时,常常强调的是国企经营者收入过低的问题。然而却忽略了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些国企经营者很多本身就是行政任命出来的,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他所在企业的业绩很大程度上也是靠政府扶植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国企经营者的身价是不可能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理人的身价进行比较的。实际上很多国企经营者的腐败不仅仅是激励机制的问题,更大程度上是一个约束机制的问题。在所有者主体不明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政企不分的情况下,国企经营者的约束机制是非常薄弱的。简单的给予这些经营者股权激励,不仅不能引导经营者的长期行为,而且在管理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有可能变成一种不平等的福利,甚至演化成一种新的腐败。
6.政府的作用
股权激励本质上是企业所有者与经理人的市场交换关系,政府的作用在于提供建立健全经理人市场的政策法律环境,而不是具体规定激励条款。各个企业的情况不同,政府“一刀切”的规定,将破坏股权激励的使用效果。
7.股权激励并不只适用于企业经营者。
在市场激烈竞争和企业面临复杂经营环境时,除了企业经营者,同样需要其他员工的积极努力,股权激励同样适合于普通员工。国外很多公司已经实施了雇员持股计划(esop)。
8.股权激励是有成本的,而并不是“公司请客,市场买单”。
公司给予经理人的期权、远期贴息或股票增值收益权都是有成本的,公司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必须考虑投入产出的平衡和公司内不同成员的利益平衡。
六、小结
股权激励有利于引导经理人的长期行为。按照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股权激励可以分为现股、期股、期权三种类型,不同的类型对经理人的权利义务要求不同,其激励指向也不同。在具体的股权激励设计中,可以通过六个方面因素的调节来组合不同效果的激励方案。
股权激励的适用是有条件的,应该把股权激励作为引导经理人行为的手段来使用,要根据公司的不同情况来设计激励组合,提高激励效率,同时不能忽视约束的作用,不能把激励手段当作约束手段来使用。股权激励的效率同时受到资本市场、经理市场和其他经营环境的影响,在条件不适合的情况下,股权激励将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政府的作用在于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塑造一个良好的经理人市场。
随着国内各种要素市场的不断成熟和企业经营环境的不断改善,股权激励将越来越发挥出独特的作用。
参考文献:
①股权激励走近上市公司.朗朗.上海证券报99.8.17
②国企高层经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的调查.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课题组.经济管理99.10
③地方政府对管理人员采取的股权激励措施.葛洪伟等.上市公司99.11
企业员工股权激励协议范文6
[关键词] 股票期权 激励 虚拟股票期权
一、中国的股票期权实践和虚拟股票期权的提出
2006年,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国资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分别于年初和9月正式颁行,两办法消除了经理股票期权(Incentive Stock Options,简称ISO)的部分制度障碍,截止2008年5月6日,A股市场共有67家上市公司实行了股权激励。经理股票期权制度对我国的国企改革以及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各个方面: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公司人的长期激励不足问题;有助于公司降低成本并以较低的成本引进高级人才;可以促使公司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目标趋向一致;可以激励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必要的风险;可以较大地激发经营者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并可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等等。
由于我国的股权激励制度实施的时间还不长,现阶段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在外部环境、内在因素及操作技术等方面还面临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股权激励制度的有效推行和健康发展。
一是内部人控制问题仍较严重。内部人控制是指我国许多上市公司的真正控制者或掌握实际控制权者不是股东,而是公司的实际执行者或经营管理者。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转变而来,国家股所占比重相当高,股东大会职能弱化、国有股所有者缺位。股权激励机制必须是建立在股东利益最大化基础上,而在真正股东缺位的情形下,公司经理人既可以作为国有股的代表不理会中小股东的意见,又可以作为内部人不理会国家这个大股东的意见。目前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董事会中董事的构成主要为内部人,内部人通过控制董事会影响甚至操纵股东大会。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和存在内部人控制的背景下实施股权激励制度,那只能是自己激励自己,或者说股权激励的决策最终受“内部人”控制。如果激励计划不能代表股东的真实意图,就可能被公司管理层所滥用,而管理者在制定激励计划时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就难于避免。国内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中内部人控制度(即内部董事人数/董事会成员总数)为100%的占样本数的20.4%,为50%以上的公司占78.2%;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兼任的占样本总数的47.7%,表明内部人控制现象确实较为严重。内部人控制下的股权激励不仅达不到所有者通过股权激励促进公司持续增长的目的,还可能引发公司管理层在实施激励计划前刻意降低公司收益率,进而压低股价,甚至利空以打压股价;而在实施股权激励后,释放隐性收益,驱使股价回升,人为加大股价波动,从而获得超额收益;严重者甚至直接进行“会计造假”,虚报利润或者隐瞒成本,以求获得并兑现巨额的激励股权收益。这不仅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增长,甚至有可能给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市场风险。
二是证券市场的弱有效性特征明显。股权激励就是要建立经营者和股东一样都关心股价的机制。股权激励机制实现的基本逻辑是:提供股权激励方案―――管理层积极工作――公司业绩上升――公司股价上涨――实现股权激励目标。从理论上说,股票价格应当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这也是股权激励制度的一个核心假设。
但是,这个“核心假设”在股票市场上往往很难得到印证。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经营业绩很难通过股票市价得到体现,可能出现公司业绩并未下滑而公司的股价却大幅下跌的情况,也可能出现业绩下滑而股价大幅上涨的情形。从而出现绩优公司的股票期权不能获利,而亏损公司的股票期权获利丰厚的不合理现象,进而大大削弱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
三是公司绩效考核体系还不够健全。绩效考核是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内容。从实践和发展来看,绩效考核体系应当包括考核上市公司的生存能力、盈利能力、创值能力、成长能力以及竞争能力等方面,尤其以创值能力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愈来愈重要。创值能力是指一个公司创造价值的能力,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经营者为公司创造的价值,二是经营者为股东创造的财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多以创利能力为主要考核指标(净资产收益率是最常使用的业绩考核指标,但资本市场中的估价主要依其未来潜在的盈利能力和未来收益的现金流来预期),而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则多以创值能力作为考核指标,并把创值能力作为衡量上市公司经营者业绩的主要指标。在股权分置情况下,当非流通股价格无法以流通价衡量时,非流通股股东倾向于以净资产最大化为目标。股改完成后,由于所有股票都能够在二级市场上流动,伴随着股票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恢复,股票市场中的市值表现将真正成为公司、行业、乃至整个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的反映。国资委规定:股权分置问题解决后,应当考虑将市值指标引入国有股股东的业绩考核体系。证监会也提出,要研究制定关于将股票市值纳入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体系的相关规定。将市值纳入业绩考核体系,不仅是“资本市场一个全新课题”,而且是正确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关键措施。
鉴于以上各种问题,综合各方面经验,本文提出虚拟股票期权制度(Phantom Stock Systems,简称PSOS)。
二、虚拟股票期权(PSO)的技术设计
1.激励基金的提取
公司的激励基金是公司开展整个PSOP计划的基础和资金保障。公司全体股东是本计划实施的最终受益者,所以在公司准备实施PSOP计划前,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从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中以比例f0提取并设立公司的首期激励启动基金F0,有
F0=Z0×f0
式中各符号的含义为:
F0:首期激励启动基金;
Z0:首次实施该计划时企业的EVA值;
f0:首次激励基金的提取比例。
(注:EVA是在扣除了包括权益资本成本和债务资本成本在内的全部资本成本的经营回报。公式为:EVA二税后净营业利润一资本成本(债权资本成本+股权资本成本))
以后每年从其当年创造的价值EVA中按一定比例fi提取第r年的激励基金Fi,进行虚拟股票期权的奖励。
公司第i年(i≥1)激励基金的提取数额可由下述公式确定:
式中各符号含义为:
Fi:公司第i年提取激励基金的数额
Zi:公司第i年的EVA值
fi-1:公司第i-1年的激励基金提取比例
gi:公司第i年的超额EVA增长率,其中,
式中各符号含义为:
EVAi:业在第i年所创造的经济增加值的大小;
EVAi-1:企业在第i-1年所创造的经济增加值的大小。
将EVA作为期权有效期内业绩的评价基础,只有当EVA >0时,企业的价值才真正增加了。
2.确定公司虚拟股票(PS)的内部市场价格
用于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的虚拟股票,应该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紧密联系,并将其价格高低作为公司业绩的评价指标。那么,如何合理确定虚拟股票的内部市场价格实际上就变成了如何合理地评价一个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只有与公司经营业绩紧密联系的虚拟股票内部市场价格,才可能有效的发挥虚拟股票期权计划的长期激励作用。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是弱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的,公司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与公司业绩的关联程度不高。因此,以股票价格作为业绩评价指标是不合理的,比较合理的指标是EVA。
公司虚拟股票的内部市场价格pi 的确定方法如下:
(1)在公司准备实施PSOP计划时(即i=0时),明确规定公司虚拟股票的基础价格p0为每股净资产值;
(2)假设以后各年的虚拟股票价格在上年的基础上增长率为gi,即
pi=pi-1×(1+gi) (i≥1)
其中,gi的确定方法如下:gi=[EVAi- EVAi-1]/ EVAi
式中各符号含义为:
EVAi:公司第i年的经济增加值
EVAi-1:公司第i-1年的经济增加值
3.虚拟股票期权的授予
(1)授予对象
虚拟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包括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同时应兼顾企业的优秀员工和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的人。
(2)授予时机
对公司高管人员的授予时机一般在受聘、升职和每年一次的业绩评定的情况下,而针对公司科技人员的授予时机一般在每年一次的业绩评定和科技人员在科研方面有重大成果的情况下。针对公司的其他人员,只有当其对公司有重大突出贡献时,作为特殊情况处理可以对其进行一次性的期权奖励。
(3)授予条件
只有当虚拟股票期权的获受人通过考核后,才能授予。
针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考核应着重考察公司内部各项财务指标及高管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等进行考核;
针对公司科技人员的考核应着重考察年度考核情况和对公司的经济贡献情况进行考核;针对公司中其他员工对公司有重大突出贡献的,应由公司对其贡献大小进行评定。
(4)虚拟股票授予数量的确定
①根据公司首期激励启动基金F0和基础价格P0,共同确定公司初始发放PS的总数量。以后每年发放PS的总股权数为:
式中Ni为第1年发放PS的总数量。
②在每年发放PS前,应从从中提取一定比例n%的数量作为公司实施PS的积累股权,主要用于对公司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员工的PS发放余下的部分(1-n%)Ni即作为在第1年结束后对关键员工发放PS的基数。
③根据第i年参与PS的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比例划分上述基数(1-n%)Ni为:
管理人员发放总数:Mi=(1-n%)Ni×mi/(mi+si)(i≥0)
科技人员发放总数:Si=(1-n%)Ni一Mi (i≥0)
式中各符号含义为:
Mi:公司第i年结束后对参与PS的高层管理人员的PS授予总数;
Si:公司第i年结束后对参与PS的科技人员的PS授予总数;
mi:公司第i年参与PS的高层管理人员的人数;
si:公司第i年参与PS的科技人员的人数
④确定管理人员的个人发放数量。将管理人员的PS总数中的x%作为第i年结束后公司对管理人员的实际授予数量,剩下的作为积累,用于管理人员受聘或升职时的授予。则管理人员个人发放PS数量为:
式中各符号的含义为:
Qij:第i年结束后,第j个参与公司PS的管理人员被授予的PS数量;
uij:第i年结束后,第j个参与公司PS的管理人员的PS分配比例系数
⑤确定科技人员的个人发放数量。将科技人员的PS总数中的y%作为第i年结束后公司对科技人员的实际授予数量,剩下的作为积累,用于科技人员有重大科研成果时的授予。
则科技人员个人发放PS数量为:
式中各符号的含义为:
Qij':第i年结束后,第j个参与公司PS的科技人员被授予的PS数量;
rij:第i年结束后,第j个参与公司PS的科技人员的PS分配比例系数
4.虚拟股票期权(PSO)的行使
(1)PSO的授予期和授予时间表
PSO的获受人只有在PSO的授予期(Vesting Period)结束以后,才能获得行权权。PSO的行权也应按照其授予时间表(Vesting Schedule)进行。授予时间表可以为匀速的,也可以是加速的,还可以是二者相结合的,可以针对不同公司、不同人员具体制定。
(2)PSO的行权价格
由于公司的虚拟股票的内部市场价格每年只确定一次,故以每年确定的内部市场价格为标准来确定当年公司新发放的PSO将来的行权价格。
(3)PSO的行权方式
PSO的行权方式包括现金行权、无现金行权、无现金行权并出售三种。
①现金行权――PSO获受人在行权时,按事先约定的行权价格向公司支付行权费用,购买公司的虚拟股票(PS),并由公司将虚拟股票划入行权人在公司内部的虚拟股票账户;
②无现金行权――PSO获受人在行权时,行权人用其行权后所拥有的公司虚拟股票(PS)来支付行权费用,并由公司将余下的PS划入行权人在公司内部的虚拟股票账户;
③无现金行权并出售――PSO获受人在行权时,行权人将可以行权的PSO行权后立刻向公司出售所得的PS,以获取行权价与当年售出价之间的差价所带来的利润。
(4)PSO行权后虚拟股票(PS)的售出
PSO获受人行权以后所获得的虚拟股票,可以自由选择时间向公司售出,售出价格为售出当年最新确定的PS内部价格;也可以在公司内部同其他员工协议转让,其转让价格可以是当年最新确定的PS内部价格,也可以是以PS内部价格为参考的双方协议价格。
参考文献:
[1]王芳:让股权激励为资本市场保驾护航[N].中国信息报.200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