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创业股权激励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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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创业股权激励方案

公司创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1

彭毓蓉(1968-),女,汉,云南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方向:中小企业管理。

摘要:自创业板开板以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有122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本文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并以2011年和2012年实施股权激励的制造业公司为样本,取其2011-2013年的业绩指标对实施当年和下一年的激励效果进行对比分析。分析结果发现,股权激励的效果并不明显。仍需完善创业板的激励体制,促使其能更好的发挥作用。

关键词:创业板;股权激励;公司绩效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

我国为了给创新型企业及高科技产业企业等提供融资渠道和成长空间,于2009年10月成立了创业板。这些公司多数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成立时间短,资本规模小的特点,这也就决定了其对人才的依赖相对更大于主板的上市公司。因此许多创业板公司在上市前股改时就已经实施了股权激励。而上市后提高了企业股份的流动性,再加上创业板上市公司中95%是民营企业,更便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于是大量创业板上市公司相继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这之中大部分都是制造企业。

截止2013年底,创业板已有356家上市公司。其中累计有122家公司先后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撤销或撤回股权激励草案的有10家,剩余有10家未授予未行权,98家股权激励方案已经进入实施阶段,还有4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终止了股权激励方案。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年份来,公司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2010年有2家,2011年有21家,2012年有42家,2013年有43家。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中有65家为制造企业,占六成以上。全部所属行业分布见图1。可知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较为集中于制造业与服务业,这些企业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成长的特点,因此更倾向于用股权激励的方式来长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其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表1是实施股权激励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所属地域分布。由表可以看出,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主要集中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占有半壁江山。究其原因,一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在发达省份城市较多,二是股权激励在沿海城市及发达地区也较早引入,受到重视。如今随着创业板的蓬勃发展,股权激励也会推行的愈加广泛。

表1股权激励地域分布

表2是实施股权激励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采用的模式统计。可以看出占总数61.11%的公司采用了股票期权的股权激励方式,占总数22.22%的公司采用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方式。剩余有16家采用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占到了总数的14.81%。还有两家实施的两期股权激励采用了不同的方式,即神州泰岳(300002)和探路者(300005)均是首期采用股票期权模式,第二期采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来看,绝大多数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采用了股票期权模式。这是由于,一: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增发,容易实施,且对激励对象来讲风险较小,行权价高于市价时可以放弃行权,不产生损失。二:股票期权对企业现金流和规模要求较小,更符合创业板公司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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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分析

本文使用spss20.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采用独立样本检验的方法来研究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后是否提高了公司业绩。

2.1样本公司的选择和数据来源

由于截至到2013年底,创业板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大部分为制造企业,其他各行业分布较为分散。为了保证数据的相关性和一致性,遂将这些数量较小的企业排除,只以制造业为样本,共65家公司。又2010年仅两家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样本较少,不具普遍性,予以剔除。再者2014年的公司年报尚未公布,无法取得数据,不能同2013年开始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做纵向比较,也剔除。剩余36家为样本公司,选择这些公司2011-2013年之间的财务数据来分析股权激励效果。相关数据来自于深交所网站创业板块。

2.3变量选择和对比评价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业绩,取净资产收益率(ROE)和每股收益(EPS)两项作为业绩指标来研究。进行纵向比较分析,探求实施股权激励当年和下年的公司业绩差异。

2011年有10家样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可得表3、4、5、6。

表4独立样本检验

由表3、4可知,样本公司2011年和2012年的净资产收益率(ROE)均值分别是0.096700和0.088430,均值之差为0.008270,差值的标准误差为0.0126472,说明样本公司2012年的ROE比2011年的ROE低0.008270。方程方差齐性检验的统计量F=0.987,相应的显著性概率Sig.F=0.334>0.05,不能拒绝原假设,说明前后两年ROE的方差是齐性的。t=0.654,相应的双侧显著性概率Sig.=0.521>0.05,不能通过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股权激励过程中实施当年和实施后一年的ROE虽然存在差异,但并不显著。

表5组统计量

由表5、6可知,样本公司2011年和2012年的每股收益(EPS)均值分别是0374990和0385620,均值之差为001063,差值的标准误差为00598474,说明样本公司2012年的EPS比2011年的EPS高00598474。方程方差齐性检验的统计量F=2179,相应的显著性概率SigF=0157>005,不能拒绝原假设,说明前后两年EPS的方差是齐性的。t=0178,相应的双侧显著性概率Sig=0861>005,不能通过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股权激励过程中实施当年和实施后一年的EPS差异也不显著。

2012年有26家样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可得表7、8、9、10。

表7组统计量

表8独立样本检验

由表7、8可知,2012年实施股权激励的样本公司的2012和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ROE)均值分别是0065281和0084785,均值之差为0019504,标准误差为00208559,即样本公司2013年的ROE比2012年高0019504。F=0166,相应的显著性概率SigF=0685>005,因此没有理由拒绝方差相等,认为方差没有显著性差异。第一行t=0935,相应的双侧显著性概率Sig=0354>005,说明实施股权激励当年和后一年的ROE没有显著性差异。

表9组统计量

表10独立样本检验

由表9、10可知,2012年实施股权激励的样本公司的2012和2013年每股收益(EPS)均值分别是0311100和0403781,均值之差为0092681,标准误差为00883191,即样本公司2013年的EPS比2012年高0092681。F=0351,相应的显著性概率SigF=0556>005,因此没有理由拒绝方差相等,认为方差没有显著性差异。第一行t=-1049,相应的双侧显著性概率Sig=0299>005,说明实施股权激励当年和后一年的EPS没有显著性差异。

三、结论

公司创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2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模式选择

综观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模式通常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股票增值权和虚拟股票等等,其中,业绩股票和虚拟股票主要是在2006年以前我国股权激励制度不完善时期采用的变通办法,股票增值权则激励效果较差同时需要大量现金支出,因此这三种都不是常用工具。目前实践中比较成熟的激励工具主要是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为《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可见法律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这两种发展较为成熟的工具也是非常认可的。应该来说,我国自2006年以来,上市公司主要采用的也多为这两种激励模式,详见表1。

2010年17家进行股权激励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也都无一例外的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当中选择,其中采用股票期权的13家,限制性股票的3家,混合方式的1家。可以看出股票期权也是是创业板上市股权激励模式的主流,但限制性股票也不可忽视。因此,本文主要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这两种模式进行分析,试图得出各自对于企业特别是创业板企业的优劣势。

(一)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股票期权的特点是高风险高回报,特别适合处于成长初期或者扩张期的企业,如高科技等风险较高企业。由于企业处于成长期,自身运营和发展对于现金的需求很大,在资金紧张时可能无法拿出现金实行激励,同时企业未来成长潜力有很大,因此通过发行股票期权,将激励对象的未来收益和未来市场联系起来。因此股票期权从理论上来看应该是符合创业板要求的激励方式,实践当中,这一模式也占据主流地位。

(二)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为了实现某一个特定目标,无偿将一定数量的股票赠予或者以较低价格售与激励对象。股票抛售收到限制,只有当实现预定目标后,激励对象才可将限制性股票抛售并从中获利。《管理办法》规定:“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上市公司获得的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禁售期限。”

(三)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特点 了解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概念之后,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是企业如何在二者之间取舍。应该说,对于一个企业,股权激励模式选择当中重点考虑的因素无外乎激励成本、激励效果、激励计划的实施风险。在这些方面,这两个模式各自有不同的特点。

首先,从企业成本的角度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都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授予日,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确定公允价值(即上述评估价值)。但是,二者公允价值确定的方式是不同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估值相对较为简单,为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市场价格同股票授予价格的差额(每股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日股票价格-授予价格)。而对于股票期权,由于其主要采用BS模型估值,BS模型基本思想是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是股票在期权授予日市场价格和其在行权日市场价格现值加上风险调整后的差额,其中涉及到众多参数的确定,因此估值空间比限制性股票要大。

总体来说,如果相同份额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相比,目前在创业板的实践上来看,是限制性股票会远高于股票期权,原因是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比行权日市场价格现值要低很多,这也就是为什么大部分企业会选择股票期权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由于股票期权估值的复杂性,因此其准确性也往往不容易确定。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采用股票期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虽然基本情况相差不大,但其最后对股票期权的价值评估却大相径庭。对于某些估值极低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也必须警惕其中的利润操作嫌疑。毕竟,无论是股票期权还是限制性股票,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其公允价值一般都是在激励有效期内摊销到费用当中,而利润大幅降低对于刚刚上市的公司来说是非常忌讳的。

其次,再看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从企业的角度看,股权激励的效果主要是能否实现企业的预定目标。如果企业目标在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话,股票期权则是更为合适的选择,因为股票期权直接将股权激励和市场价值联系起来,会驱动激励对象为提高企业价值努力。如果企业的目标是提高企业利润的话,则限制性股票会是更为合适的激励手段,可以让员工全心关注于利润创造而不受证券市场的干扰。

就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风险而言,股票期权是未来预期收益的权利,而限制性股票是已现实持有的,归属受到限制的收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一般接近公布激励计划方案时期的市场价格,因此如果目前股价高涨的情况下,则存在着未来不能行权,股权激励无法实施而失败的风险。而限制性股票一般仅同公司业绩相关,只要公司达到业绩要求并对激励对象合格则可以授予股票,同市场价格无关,因此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实施风险相对较小,成功的可能性会更大。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要点

确定了股权激励计划的模式之后,接下来是制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及确认相关要素。一个股权激励计划的要素除了激励对象外,主要涉及行权价格、股票来源、时间和条件等问题,这些要素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计划中都大同小异,因此本文对于相同部分都以股票期权为代表,有差异的地方会重点指出。下面结合创业板17家已经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对这些问题逐一进行分析:

(一)行权价格 在股票期权计划中,最重要的是行权价格的确定。行权价格是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行权价格越高,期权的价值将下降,对激励对象的吸引力降低,而现有股东所承担的激励成本则相对较低;行权价格越低,则股票期权的价值就越高,对激励对象的激励性就越大,但意味着股东将来承担较高的激励成本。但行权价格的确定并不是随意的,中国证监会在《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考虑到行权价格对于激励成本确定的重要性,应当综合公司股价目前的表现以及对后期股价的判断,选择合适的时机来公布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目前创业板市场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主流区间在20~40元左右,限制性股票都是以草案公布前20日市场均价的50%确定,目前三家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都在20元左右。目前的主流价格应当是比较适中的,因为对于存在高风险的创业板市场,过高的行权价格意味着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风险也很大。

(二)股票来源 对于股票来源,《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或回购本公司股份来解决标的股票来源。这里的定向增发在程序上只需要股权激励计划获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核准,即获得定向增发额度。同时,在增发额度上,企业可以结合未来发展和吸引人才需要,预留部分额度待以后发行。这一部分预留额度,根据中国证监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规定,确有需要预留股份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10%,创业板上市公司在实践中,该比例一般在9%以上。

股票来源的另一方式是回购公司股票。但是《公司法》对公司回购自身股票有限制性规定,将本公司股票回购奖励给本公司员工的,所收购公司股票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回购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优点是可以避免大股东股权稀释,往往被国有企业所采纳。但是这一做法的弊端是会给公司带来现金流量压力,同时如果采用信托方式,还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目前创业板无论是股票期权还是限制性股票,无一例外采用了定向增发的方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明细表》),这一方式也符合创业板公司的特点,因此实践中我们也建议采用定向增发方式为股权激励股票的来源。

(三)激励期限 同股权激励相关的期限主要有授予日、有效期、等待期、行权期。授予日是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授权日后,股权激励进入有效期,股票期权的行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解锁都必须在有效期内进行。但是股票期权授予之后,一般不能立即行权,会进入一个等待期,《管理办法》规定,股票期权授予日与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一年,限制性股票也有类似的锁定期规定。根据目前创业板实践来看,大部分股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锁定期)都为12个月,也有为数不少的选择大于12个月。一般选择大于12个月的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期往往都比较短,因此增加等待期摊销激励成本,减少对净利润的额影响。从整个股票期权的有效期来看,17家创业板公司中,有6家是5年,5家是4年,3家是4.5年,因此4-5年是比较正常的激励期限。当然,具体激励期限长短还要结合未来股市走向,对激励对象的激励效果以及激励成本摊销等诸多因素综合考量。

(四)成本摊销 关于激励成本的问题,前面已经有所述及。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需要摊销的成本均为其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成本应当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但是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摊销方式有所不同。

股票期权在采用BS模型计算出公允价值后,根据不同份额期权在行权之前的等待期不同,从而将其在不同的时间内分摊,例如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一年,然后在三年内分为三期行权,则将对应份额股票期权按照不同的行权时间,分别在二、三、四年内摊销。而限制性股票的摊销则是在计算出公允价值后,可以按照各限制性股票解锁前的等待期不同,采用和股票期权类似的摊销方式;当每年解锁份额相同时,也可以采用匀速摊销方式,如目前创业板两家采用限制性股票公司所采用的。总的来说,成本摊销要考虑的前提因素是当年企业的利润情况,股权激励不能以牺牲企业的业绩和发展前景为代价。在进行股权激励时,需要结合对本年利润以及以后期间利润的预计,合理的安排激励模式、等待期、行权期、激励份额以及激励时的市场价格。这些因素的选择,都会对成本摊销产生很大影响。

(五)授予数量 确定股权激励的授予数量时,一般是按照职位来确定相应的授予数量,一般职位相同的,授予数量也应相当。对于职位因素并不明显的激励对象,则可考虑其工资水平来分配授予数量。另外,公司也综合各种因素,可把股权分为职位股、绩效股和工龄股等,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划分等级和数额。换句话说,根据虚拟股权激励对象所处的职位、工龄长短以及绩效情况,来确定其当年应持有的虚拟股权数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遇到特殊情况,如对公司有特别重大贡献者,其具体授予数量的确定可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上报,交由公司最高管理层或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决定。

总的说来,创业板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充分成熟地考虑以上这些因素,会有利于其选择正确的股权激励模式并提高股权激励计划成功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公司创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3

【关键词】 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公司绩效

一、研究背景

股权激励是二十世纪中叶出现的一种激励制度,通过一定形式给予经营者部分公司股权,并有效解决委托问题的一种长期性激励制度,使经营者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能够起到实现人力资本价值、降低委托成本等作用,有利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归根结底,即能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从而减少管理者的短期行为,提高管理效率,最终有利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

自2005年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以来,仅2011年度,主板上市公司有52家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截至2011年2月28日,沪深两市已有249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0%,在这些方案中,获批并进入实施阶段的公司只有95家。纵观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文献,对于股权激励的效果,仍存在争议。有些学者指出,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正相关。有些学者认为,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存在负相关或者相关性微弱。本文将对股权激励和公司业绩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二、样本的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主要研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选择2010年沪深两市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剔除ST公司以及缺少相关数据的公司,最终选取54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2010年年报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作为样本数据,各指标来源于锐思数据库及巨潮咨询网,并运用SPSS17.0完成数据的分析。

三、研究设计

1、研究假设的提出

假设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呈正相关关系。根据利益聚集假说,公司业绩会随着经营者所持股份的增加而上升,即提高管理者的持股比例,可以使经营者有足够的动力来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

假设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呈负相关关系。当管理者持股比例增加时,会使管理者有更多的权利控制企业,外界对管理层的约束力下降,管理者会更多地以牺牲其他股东的利益为代价,通过追求自利目标而不是公司价值目标来实现自身福利最大化。

假设3: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对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关系有显著影响。在有效率的资本市场上,公司成长性越强,投资者对其未来经营预期越好,从而公司的市场价值表现就越好;相反,公司风险越大,未来收益越不确定,投资者对其价值判断也就越低,公司的市场价值表现也越差。

假设4:上市公司的规模与公司业绩有显著关系。公司规模越大,高层管理者控制的资源越多,涉及的经营管理问题也就越复杂,因而对经理能力的要求越高,管理者的报酬及激励程度就会相应增加,管理者有充足的动力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因此公司规模越大,公司业绩相应增加。

2、变量的选取

(1)公司业绩变量的选取。本文选取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评价公司业绩的变量。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 指标值越高, 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净资产收益率可衡量公司对股东投入资本的利用效率, 它弥补了每股税后利润指标的不足。同时,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对经营者的考核指标大多采用净资产收益率(ROE)。

(2)股权激励变量的选取。根据统计,在全部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中,其中对管理层的激励有77% 是采用股票期权的方式。因此,本文采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授予的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MR)来衡量股权激励的实施水平。

(3)控制变量的选取。公司规模的大小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以及行业地位等,以用公司账面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来衡量公司规模(SIZE);反映公司成长的控制变量用公司每股收益增长率(GROW)表示。表1详细描述了各变量的性质、名称、符号和定义等内容。

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的回归分析

1、描述性分析

通过对样本数据进行整理,利用SPSS17.0软件对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描述性分析。表2描述了变量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和标准差。

由上表可以看出,目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激励股本占总股本最大值为0.0968,已接近总股本的一成,说明股权激励在上市公司中的激励程度较高。

2、单变量相关性分析

单变量相关性分析是对模型中的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两两分析,一方面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即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之间是否存在相关关系,另一方面检验被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高度的自相关。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由上表可以看出,被解释变量公司业绩和股权激励水平及公司规模均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说明股权激励的加强和公司规模的扩大均会提升公司业绩水平。同时,公司业绩和公司成长性之间也存在正相关关系,但是相关系数仅为0.015,相关性较为微弱,并只是通过了10%的显著性检验。两个控制变量公司成长与公司规模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股权激励程度与公司规模的相关系数为负,二者存在负的相关关系,说明公司规模的扩大,管理成本相应增加,股权激励水而降低。

3、多变量相关性分析

建立线性回归模型ROE=?琢?茁1MR+?茁2SIZE+?茁3GROW+?着。利用SPSS17.0进行线性回归分析,得出结果如表4所示。

由上表可知,线性回归模型中的股权激励股本比例和公司规模的t值分别为2.256和4.782,相应的显著性水平分别为0.048和0.021,均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并且回归系数均为正值,表明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公司规模与公司业绩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因此接受本文的研究假设1和假设4,并否定假设2。同时,回归模型中公司成长的t值为1.451,相应的显著性水平为0.151,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公司成长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甚微,因此拒绝假设3。

4、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将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被解释变量,以股权激励对象的股本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MR)作为解释变量,公司规模(SIZE)和公司成长性(GROW)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后,得出以下结论。

(1)股权激励股本比例与公司规模和公司业绩存在正相关关系。通过单变量相关性分析,可知公司业绩与股权激励股本比例、公司业绩与公司规模之间均存在正的相关性关系。再通过对线性回归模型的多变量回归分析得出股权激励股本比例和公司规模的t值分别为2.256和4.782,相应的显著性水平分别为0.048和0.021,均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再次验证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公司规模与公司业绩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说明股权激励股本所占总股本的比例越大,公司业绩越高;公司规模越大,公司的业绩提升越快。

(2)公司成长与公司业绩之间不存在相关性关系。单变量相关性分析表明,公司业绩与公司成长之间的相关性微弱,相关系数为0.015,且显著性水平未通过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再进一步进行多变量回归分析后,回归模型中公司成长的t值为1.451,相应的显著性水平为0.151,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公司成长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甚微。

五、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建议

1、加快资本市场建设,使股价正确反映公司价值

股权激励的产生是以股票市场为前提条件的,资本市场的有效性直接影响到管理者经营业绩的评价。股权激励制度因其股票来源、行权价格等原因与资本市场有密切的联系,因而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对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效果产生了巨大影响。证券监督部门要为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市场监督,减少操纵市场的行为,使公司的股票价格能够真实地反映其经营信息和经营者的经营成果。同时,要倡导理性投资的理念,使资本市场向稳定、高效的方向发展,使公司的股票价格能够真实地反映其经营信息和经营者的经营成果。

2、完善经理人市场及法人治理结构

股权激励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理人市场的健全,只有在合适的条件下,股权激励才能发挥其引导经理人长期行为的积极作用。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刚刚形成,还不成熟,不能形成对在职经理的有效外部约束。所以必须加大培育力度,扶植职业经理人市场快速发展,保证经理人员在竞争性的人才市场选拔中产生,保证经理人员具备管理好上市公司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在于减少成本,让管理层和股东目标一致,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为保证股权激励的有效实行,需改变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减少“两权合一”现象,优化股权结构,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3、企业应设计适合其自身发展阶段的股权激励方案

股权激励方案应适合企业及行业特点,对于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的企业来说,股权激励方案应有较大的差别。在具体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中,应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各个设计因素的调节来组合不同效果的方案,企业处于不同的阶段,管理者的目标要求就不同。对于处于成熟期的企业,获得比较稳定的市场份额和持续的现金流是头等大事。而对于创业期的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更为重要。因此,企业要针对自身不同的发展阶段,制订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才能充分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以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4、制定合理的业绩考核制度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行,关键在于制定一套完整合理的业绩考核制度。要结合上市公司各行业的成长特点及所处的不同阶段进行评定,评价指标的选取不仅要考虑财务指标,更要注重非财务指标的合理运用。同时可以结合EVA(经济增加值)等财务指标,从而增加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参考文献】

[1] 李增泉:激励机制与企业绩效[J].会计研究,2000(1).

[2] 徐文新: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的分类比较研究[J].华东经济理,2003(12).

公司创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4

关键词:事业单位 科技人员 激励计划

《意见》指出,为推进众创需重点抓住方面,其中第三点就是“鼓励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加快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机制。”这其实是在响应财教[2014]233号――《关于开展深化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该通知就曾指出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制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分配和股权激励方案。可以看出,面对经济新常态及种种下行压力,国家目前十分重视科研和创新,也十分重视通过股权激励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一、我国科技人员股权激励现状

股权激励制度起源于19世纪50年代的美国,现今已经发展得很完善,对科技人员实施股权激励机制,西方国家也早已有之。而我国对于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机制,虽然发展较晚,但在2010年,国务院已开始在中关村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开展了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的试点工作,在此以后,该试点政策又陆续推广到了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安徽合芜蚌等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这一政策的实施贯彻了国家的创新趋动发展战略,发挥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作用,激发了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有利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而且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联合印发的财资〔2016〕4号:《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决定从2016年3月1日起,将试点政策推向全国。《暂行办法》提出,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可以采用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股权激励方式来对企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可见,我国在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方面,首先是从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始的,并通过试点的办法逐步将其推至全国。那么对于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央级事业单位,其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机制应如何建立?我国目前还未有相关试点或相关经验,而中央级事业单位作为国家科技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很有必要调动其研发积极性,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为此,研究事业单位科技人员股权激励计划显得十分迫切。

二、南京试点的经验借鉴

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的试点和经验,仅在2012南京市政府的《深化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南京九条”),中曾提到要“在高校、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国有控股的院所转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企业股权激励以及分红激励试点”。故可将其作为参考,对其存在的经验教训加以吸收借鉴。

该条例虽然提到了高校、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入股的企业需要实施股权激励或分激励,但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相关调研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试点企业中真正落实该政策,对科技人员做出股权激励的企业少之又少;其次,即使采取了股权激励的企业,其奖励额度也非常小,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持股比例多在5%以下;第三,由于国家还没有专门制定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企业大多是根据自身情况来制定激励政策,激励内容较难确定;第四,法律监督约束机制缺乏,这会带来一定的风险。由于股权激励机制在我国运用较晚,还属于新兴事物,相关法律法规还较为缺乏,这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加之我国企业的内部治理问题一直广受诟病,因此股权激励政策的制定、实施以及监督方面难免问题重重,表现出不规范、无监督和有风险等特征;第五,政府科技政策较难落实,主要是因为科技人员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不了解。这一方面可能与科技人员潜心钻研,无心世事有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政府相关政策的宣传不到位。

三、相关建议

基于上文对南京市试点问题的分析,针对事业单位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本文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股权只能存在于股份制企业之中,事业单位因其特殊性质是不可能有股权存在的。要实现对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股份公司这样一个平台就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国资、科技等相关政府部门应牵头成立并鼓励高等院校、研究院所成立相应的科技公司,为科技成果转化和对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提供必要的前提;

二是上述科技公司在成立时的企业愿景、股权结构及公司治理结构顶层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科技人员股权激励的需要。同时,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政策时,应明确股权激励的内容,如指标设计、价格设定、行权时间限制等,并要结合自身不同情况和科技人员特点制定出区别于管理人员股权激励的政策;

三是政府应完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应用指南等,以消除有关企业的顾虑,并能够使其在实施激励时有据可循,此外公司也应不断完善自身的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建设,为股权激励计划营造良好内外部环境;同时,政府对于相关文件的出台,应做好充分的宣传工作,确保相关人员都能够了解,并应简化申请、审批流程,使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而不仅仅是一纸空文。

四是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乃至科技人员本身都应全面深入地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方面的经验和模式,共同推动企业运用多种激励手段和途径去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研发积极性。

参考文献:

[1]陈艳艳.股权激励的研究评述与未来展望[N].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2(03)

[2]贺海峰.中关村股权激励观察[J].决策,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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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成因

中图分类号:F27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01

一、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发展

股权激励源于美国,在中国的实践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而且是在没有国家法律保障,甚至没有任何政府规章指引的情况下自发兴起的。2005年以后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不断上升,从统计数据来看,到目前为止在我国深沪两市上市的公司中有239家实施了股权激励,从2006年1月1日到2012年7月31日以来,已经有459家上市公司先后公布股权激励方案,占2012年7月31日上市公司总量的18.94%。从近7年的实践来看,股权激励在中小板特别是创业板得到大面积推广,提高了管理层的积极性,吸引了人才,公司的业绩增长了,股价有所上涨,投资者收益了,但是这种繁华的背后也存在大量的问题,部分公司的股权激励被扭曲为公司管理层谋取暴利的工具,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的“猫腻”实际上也反映了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的诸多问题。本文在查阅了几个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后分析总结如下几点问题。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股权激励方式方面

我国上市公司大多实施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这两种方式,结合案例来看,万科在2006年实施的股权激励就是限制性股票期权,2011年再次实施的就是股票期权模式,招商局银行在2008年实施的是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其中以股票期权方式最为普遍。而在发达国家,各种激励方式都在使用。这种单一的方式会使公司高管人员更多地关心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化,但是我们都知道股票价格的变化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的业绩水平、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整体发展水平都会影响股票价格。因此,目前股票期权行权价的确定模式难以真实反映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关系。

(二)股权激励对象范围方面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三类:一是董事,二是高级管理人员,三是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其中,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不得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例如招商银行2008年的激励对象范围为董事会确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专业人才和管理骨干;新华都2009年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核心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但是公司整体的发展不仅仅局限于部分员工,而是依赖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这种激励方式会使员工之间的贫富差距拉大,例如格力电器的董事长董明珠持股数2114.88万股,按照最近收盘价计算市值约为228000万元,这种现状会使得部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得不到提高,同时也会造成部分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

(三)股权激励期限方面

根据美国公司的统计数据显示,期权为10年的有83%,低于10年的有13%,超过10年的有4%,但是我国大多数公司的行权期为4到5年。例如万科2011年的股票期权激励行权有效期为5年,新华都2009年的行权计划期限为5年零6个月。一般来看行权的期限越长,激励对象越难以操纵行权的指标,但是行权期限较短的情况下,会导致一些激励对象解锁即抛出套现。

(四)行权的条件方面

大多数公司的行权条件较低,或者说行权的指标比较容易达到,大多数公司的业绩评价指标都是净利润增长率、资产增长率这样的易于获取的指标,例如万科2011年的行权条件就是ROE不低于14%,2011年较T2010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再比如招商银行的业绩指标中关键的指标是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净利润增长率为15%。因此低门槛的指标使得高管很容易获得和行使股权激励,那么股权激励原本要带来的业绩提升最终可能变成是高管谋取高福利的一种手段。

三、成因分析

股权激励在我国上市公司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是从一个侧面暴露了我国资本市场所存在的问题。思考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不够成熟和健全,对股权激励的监管方面没有成熟的法律体制。第二,美国是股权激励推行的发源地,这是和美国资本市场相匹配的一个激励制度,美国是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产权结构及科技类企业比较高的行业结构,而我国是以国有控股为主体的上市公司产权结构和以传统产业、周期性产业为主的行业结构。第三,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严重地缺乏职业经理人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来对公司的治理起到一个公平公正的作用,大多数高管都是公司直接任命,难以避免暗箱操作,由于聘用标准的不透明,在这样情况下推行股权激励,难以避免经营者道德风险,并且会造成经营者为了博取最大的自身利益,不顾及股东利益,而出现“冒险”行为。第四,这些问题的产生也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家族式的上市公司股权过度集中,这给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带来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比较严重,外部独立董事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同时监事会对公司的监督力度很小,股权激励的实施很难保证对其他股东的利益不构成侵害。

四、总结

因此,我国应该提高资本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切实改善上市公司治理,建立诚信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事要结合公司现状和特点,不应该生搬硬套国外的模式。

参考文献:

[1]阳劲.上市公司高管层股权激励问题研究[D].长沙:长沙理工大学,2007.

[2]陈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分析及完善对策[J].经济管理者,2010(18):79.

公司创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6

[关键词]企业高管;股权激励;治理结构;股权结构

中图分类号:F832.51;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6-0270-01

一.引言

由于管理层和股东二者的目标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需要借助股权激励制度来限制、约束以及引导管理者的行为。但是最早采用股权激励制度的并非我国,美国辉瑞制药公司与20世纪中期对股权激励进行了最早的探索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此之后,股权激励制度席卷欧美成熟市场。相比之下,在对外开放的环境下,我国也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引入国外的这种股权激励制度,以图解决部分公司由不完善的治理结构以及严重的问题而产生困扰。自2006年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来,我国采用股权激励的公司也不断增加。不同的公司采用了不同的股权激励模式,但是从实施的效果来看,并不是所有采用的股权激励模式的公司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海南海药与凯迪电力就出现了负面效果这就激发了我们对高管股权激励的进一步研究。

中国实施股权激励以来哪些因素影响激励结果的形成,本文针对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背景试图对影响股权激励实施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影响因素。

二.已有的研究分析

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当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时,高管的态度对企业产生重大的的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绩效,因此对高管的激励政策成为重中之重,而股权激励政策不乏为其中最有影响的高管激励政策。关于影响企业是否采取高管股权激励措施的决策因素,已有的研究在这方面展开了一定的研究。

Berle 、Means和Jensen、Meckling分别在1932年及1976年从理论的角度对当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得出当恰当的激励方式使高管与股东利益一致时,可以降低成本,即适合公司高管股权激励方式可以促进公司的发展。2001年Core和Guay发现当公司实行高管股权激励政策时,可以明显缓解企业的资本需求,促进资金周转,并且缓解财务紧张的状况。2002年Rosenberg从公司治理特征与结果的角度阐述其自身对高管股权激励决策的影响。David Aboody、Nicole Bastain Johnson 和Ron Kasznik于2010年研究指出,高管的持股比例对高管股权激励具有重要影响,与公司的业绩有着显著的相关性。

在我国也有很多相关的研究。彭慧斌通过对2009-2011.6最新股权激励数据的研究,指出了影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的因素并利用回归模型分析与独立样本T检验的方式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与说明。赵磊以2009-201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171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方式对股权结构与高管激励进行探讨,对回归方程的参数进行了估计,定量研究了个各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杨松彬以沪市实施高管股权激励的1581家上市公司为样本,于2006-2009年间,运用描述性统计和多元线性回归的方式,讨论了公司治理结构对高管股权激励的影响。

三.中国情境下高管股权激励的影响因素及影响机理分析

(一)公司治理结构对高管股权决策的影响

国外学者研究表明,国外公司的治理结构对高管股权激励具有影响,那么,中国情境下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否对高管股权激励具有影响。基于我国特殊情况,国内上市公司存在许多管理上的漏洞,外国成熟市场的理论对我国市场并不能完全适用,通过分析杨松彬所论证的《治理结构对高管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影响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国情境下专业和独立的董事会、公平合理的股权结构相比于其他普通的董事会以及股权结构,更有助于高管激励机制的制定和实施,对高管股权激励决策具有重要影响。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高管股权激励所带来的效果越明显,公司的绩效水平越高。非国有上市公司比国有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对高管股权激励的影响更大,欠发达地区比发达地区的治理结构对高管股权激励的影响更大。

(二)公司股权结构对高管股权决策的影响

企业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境下股权结构的集中度对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决策具有重要的影响。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少,股权越分散,对高管的制约能力越弱,高管具有较大的自我发挥空间,有利于实现高管股权的激励政策;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股权集中度越高,对高管的制约能力越强,容易导致其他股东难以与第一大股东抗衡,表明公司内部结构不完善,对高管的控制程度过高,导致高管发挥的空间有限,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无法正确贯彻实施,不利于高管股权激励的发挥。因此,我们认为股权集中度越高,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积极性越低。

(三)公司特征对高管股权决策的影响

公司的特征对高管股权激励具有影响。一方面,公司自身规模大,发展空间与成长空间较强的公司,管理体系比较复杂,很容易产生监管不力的问题,为降低委托成本,更容易采用高管股权的激励方式进行管理。反之,规模小,公司的发展空间较小的公司,管理系统简单,很容易形成对高管人员的监督,一般很少采用高管股权激励的方式。另一个方面如果在公司内部高管人员具有较大的盈余控制空间,高管可以轻松利用盈余管理等手段进行寻租行为,就会降低股权激励的有效性,反而不利于高管股权激励。若高管人员的盈余空间较小,反而提高了股权激励的有效性,促进股权激励决策。

(四)高管特征对高管股权激励决策的影响

不同的公司采用的激励方式不同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的激励方式,对于年龄较大的高管,他们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并不太关心,对于股权报酬的激励方式并不是太认可,尤其对于临近退休的管理者更是倾向于现金报酬而不愿获取股权报酬。相对于于年轻的高管人员,在公司的发展空间较大时,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一方面,对于高管人员来说,具有较高的发展上升空间,对于公司来说不仅可以留住人才,同时也可以是高管为了自己获得更高的利益而变 相考虑公司的长远利益,避免高管只注重短期利益的行为的出现

(五)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对高管股权激励决策的影响

不同的激励方案获得的激励效果不同,这里的激励方案包括激励对象,激励方法,激励期限以及激励条件等。其中,对股权激励产生重大影响的激励为激励条件与激励的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激励的条件越丰厚,高管股权激励决策的效果越明显,反之,激励的条件越没有吸引力,高管股权激励决策越没有效果。另一方面对于激励的有效期而言,激励的有效期与高管股权激励具有相关关系,综合来说,股权激励的有效期越长,股权激励的效果越明显。

(六)行业环境对高管股权激励决策的影响

不同的行业环境对股权激励的程度需求也不同,对于竞争性的行业而言,采用高管股权激励的激励方式更有利于调动企业高管的积极性,使高管为了获得更高的利益,不断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Konari Uchida. Determinants of stock option use by Japanese companies.Review of Financial Economies,2006;15.

[2] John E. Core, Wayne R. Guay. Stock Option Plans for Non executive Employee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11.

[3] 李秉祥,《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财会月刊 2013.4.

[4] 谭小红,《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效果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西南财经大学 2010.

[5] 赵磊,《股权结构、高管激励对公司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山东大学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