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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依法治市工作总结范文1
1.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代区政府起草了《市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报送市政府、区委和区人大,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以考核为抓手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按照《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对全区各部门、乡镇街进行了考核,评选出先进乡镇街3个,先进区直单位5个,先进个人10名。
2.切实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充分发挥执法协调小组作用,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制定了《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全区裁决事项梳理工作,严格对照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精神,梳理了我区8个部门10项行政裁决事项,印发《区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严格实行全区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截止目前,基本形成我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待市级目录清单公布后及时公布。
4.积极开展案卷评查。采取部门自查和集中评查方式,对全区执法机构2019年度办结的138份行政处罚案卷、113份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重点检查了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和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执法案卷。从检查结果看,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质量逐年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5.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加强法制监督平台运用和管理,积极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更换工作。上半年,年审执法证件967本,办理行政执法证件21本,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12人次。
乡镇依法治市工作总结范文2
20__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推进法治永昌建设进程。
一、围绕科学发展观要求,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和整个过程,使其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满足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权益保护、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3、加强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二、充分利用“法律七进’’这一载体和平台,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
1、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宣传教育。一是以增强依法执政、执政为民意识为重点内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利用好党校等阵地,协调相关部门,对公务员分期分批进行学法培训,切实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团县委、教育局、政法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扩大参与层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四是以推进依法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商局、发改局、劳动保障局、经济局、安检局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要分层次、分行业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力争培训率和考试合格率分别达到60%和90%以上。五是以村(社区)普法骨干为重点,加强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司法所要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培训率和参考率达95%以上,不断提高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社区事务的能力。同时继续深化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2、抓好“法律七进”活动,把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把“法律七进“作为深入推进公民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不断深化和创新“法律七进”活动形式。在“法律进机关“活动( )中,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并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要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切实达到“四个一”的要求,即“每个乡镇有一个法制宣传辅导站,每个村有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每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年内每个社区达到“五个一”标准,即“社区每个月上一堂法制课、有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有一个法制宣传专栏、配一套法律书籍、征订一份法制报刊”;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法制副 校长的作用,切买做到时间、人员、教材、内容“四落实”;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以争创“诚信守法企业”为载体,创新思路、强化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在“法律进单位”活动中,全县各单位要切实担当起自我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法制教育的责任,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涉及有宗教活动的乡镇和管理部门,要认真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工作,切实把《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着力提高信教人员的思想觉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
三、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法治实践活动
1、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着力推动“法治永昌”创建工作。认真贯彻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法治永昌”创建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融入创建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着力解决一些急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要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勇于探索、创新抓手,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让群众感受到法治建设的实际效果。年底将开展法治乡镇、法治单位创建工作总结报依法治县办公室。
2、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各乡镇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认真落实“四民主”、“两公开”的村(居)民自治基本要求,着眼于提高村(居)民的整体素质,着眼于经济的发展,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年内100%村(社区)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切实做好“全国、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推荐申报工作。
3、进一步强化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重点行业及窗口服务单位要大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参与“严打”、“禁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等专项治理,扎实落实执法责任制、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要积极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行业依法治理和诚信服务的水平。
四、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工作,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1、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动员部署。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实施细则和标准,部署检查验收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检查验收力度。以“法律七进”和“法治县”创建为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社区)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学法用法工作情况,检查法治创建各项措施和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3、认真做好“五五”普法自查自评和验收工作。3—4月份,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组织自查。要认真对照县委办发80号文件转发的考评体系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得到落实。并于4月底将自查报告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5—6月份,市、县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文秘站:验收。并迎接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的检查验收。
4、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工作先进经验。在总结、验收基础上,经严格评选,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表彰工作。对“五五”普法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推荐表彰。
乡镇依法治市工作总结范文3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党的十六大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县委、人大、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表彰会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启动动员大会,对“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部门分工,强化了责任,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坚持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确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保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领导形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实职领导专任,从而增强了办事机构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威和效率,促进了县委、县政府总揽作用的发挥。
(二)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关健领域和关健环节,务求实效。
1、抓重点对象学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实现社会法治化奠定思想基础。“五五”普法期间,我县深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素质考查制度、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目前,县人大任命领导干部都实行了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对一般公职人员,继续推进普法合格证制度,并将此与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和提拔使用挂钩。三年来,全县每年统一组织近1XX余名公职人员进行年度学法考试。同时,组织和推动司(执)法人员岗位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XX年至2009年,全县每年都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岗位学法培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进行脱产培训。为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我们在每年的“3.15”、“3.18”、5月综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持续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年来,我县共征订或免费发放《“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习水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农民工维权手册》4万多册,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出动宣传车辆600台次,受教育群众达49万余人次。
2、坚持三项制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第一,坚持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县委建立健全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拟定学习计划,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发言、集中自主学习、开展讨论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依照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做到每年至少2次以上学法活动。第二,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坚持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邀请了重庆市委党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的教授专家多次到习水作了《物权法》、《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依法行政与行业体制改革》、《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等法制讲座,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法制讲座。第三,坚持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由组织部、人事局、依法治县办联合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参加考试合格,在《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上进行注册登记,成绩进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考核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还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任用。
3、深入开展以“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为载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青少年成长和心理特点,实施分类别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各类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制主题班队会、案例剖析、法制讲座、普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青少年学生主动参与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到法庭、看守所等单位观摩体验,组织犯罪犯错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到青少年熟悉的社会生活中,使法制教育变成一种生动直观的生活体验。XX年11月开始至2009年5月,由教育局、县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团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活动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全县每年都有40000多名师生参与听讲和讨论,效果明显。2009年在加强“送法进校园”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县各中小学师生征订《青少年法制教育教学参考》3500多册,荣获遵义市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办表彰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自从二郎乡开展“三关工程”以来,切实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和维权工作.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每年必须完成2至3节法制课时,并且要求有课时安排表及教案,各个学校要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年来,共为青少年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悬挂横幅、宣传标语328条,送法进校园289次,观看法制电影15场次,受教育12万多人次。
4、加强对农民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和农民工面临生产安全、工伤致残、超时劳动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XX年年6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编写了《习水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5000多册发放到农村干部手中;XX年年8月,由依法治县办牵头,县宣传部、县文化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计生局等39家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在县城五星街至新华桥设立咨询台,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读物、宣传资料等形式,使农民工熟悉依法维权的渠道,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适应城市和企业的各项依法管理,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保障和支持;2009年2月,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工会、县妇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二郎乡等六家单位在二郎乡政府开展一场题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大型法制文艺演出宣传活动;2009年1月结合返乡农民工的培训抓好法制培训,增强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为农民工依法维权奠定了基础。2009年5月结合开展法制巡回宣讲活动,组建宣讲组深入乡镇、村开展法制宣讲142次,受教育35000多人次。
5、抓重点领域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XX年以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为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以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引导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内容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执法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2009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上,县畜牧局、工商局、计生局被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各领域发挥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示范作用。
6、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抓热点问题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针对各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我县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近几年来,我县大力开展了矿山安全整治、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9年4月份以来,针对“8.15”案件暴露出来的干部管理和社会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抓好宣传发动、督促检查等工作。一是组建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开展宣传工作。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制作宣传光碟,组建“习水县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围绕工作动态和工作安排布置进行宣传发动,共出动宣传车86台次。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咨询活动。4月18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依法治县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58家235名工作人员在县城开展以法制宣传咨询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XX0余份,宣传手册XX多本,展出展板60多块、挂图与图片达400多张,受教育人数达8000多人次。三是精心安排、指导抓好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书写、制作悬挂永久性标语70多条,制作宣传专栏15块。四是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牵头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创办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栏,并定期公布综合整治工作动态。五是在县城公共汽车和出租车上张贴车身标语200多条,增强宣传效果。六是在县城主要位置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5块400多平方米,在乡镇公路沿线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11块100多平方米,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7、办好“红城法治”栏目,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自XX年年自办法治栏目“红城法治”开播以来,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制作播出22期节目。尤其是2009年在未安排专项经费情况下,还制作播出6期,受到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三)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一是每年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对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二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一票否决”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依法治理专项考核奖惩制度。每年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检查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活力。一是形成合力。以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学校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普法合力;二是专家讲座、邀请省外法学专家教授为科级干部作法制讲座;三是集中培训。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四是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二郎乡、仙源镇等组织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发挥了潜移默化教育的效果;五是法法专题栏目“红城法治”深入群众,效果良好。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每年组建专门工作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活动。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建专门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中期检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三年来,检查组先后到全县24个乡镇和100多家单位检查调研,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质量案件评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通过以上工作的扎实开展,XX年年、2009年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连续两年年终目标考核获全市一类县位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保障措施不够有力,考评机制有待健全。一是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还没有完全突破。二是县级财政体制问题,依法治县办要求落实的按普法对象人均每年0.5元的普法经费一直未落实到位。不少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施差、经费少的问题,少数乡镇还没有将普法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有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单独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2、思想认识有偏差,传统观念亟待更新。有的领导同志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已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制知识,普法工作可搞可不搞。少数领导干部和部分执法人员认为普法的对象主要是老百姓,通过普法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就行。少数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有的单位没有摆正经济建设和普法工作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看成是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软指标”。
3、重点对象学法有待加强,死角盲点仍然存在。一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观念淡薄,导致这两年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呈上升趋势。二是受现有体制的制约,少数学校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导致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三是有的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了法制教育,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劳资纠纷不断上升。四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他们的法制教育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呈上升势头。
4、普法教育轻重失衡,学法用法结合不紧。一是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教育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忽略了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二是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有计划安排,无检查落实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缺乏有力的制约措施。三是重宣传形式,轻实际运用。少数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运用法律手段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和“亮点”还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法律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行业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充实调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2、突出法制宣传,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和方法。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加强法制宣传,迅速形成“大普法”格局和学法对象主动学法用法的浓原氛围。县司法局要结合习水实际制定可行的运作方案,负责办好“红城法治”栏目,确保每月播出2期自办节目,把“红城法治”栏目办成习水“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品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编写农村常用法律知识案例手册;《今日习水》要开设“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各镇乡、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栏,永久性法制宣传栏规格为150厘米*500厘米,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并每月更新法制宣传内容;县依法治县办公室配合县城管局要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统一制作永久性依法治县工作宣传专栏;各乡镇要在县城出入口和镇乡公路沿线明显的地方制作大型法制宣传标语牌,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宣传内容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突出“法律八进”,丰富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法律八进”活动的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法律八进”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各镇乡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完成。结合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送法制文艺下乡活动,将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融为一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法律八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考核方案,并加强检查考核,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
4、突出创建示范,典型推动,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效和水平。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镇乡、企业、学校、村分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作为推进“法治习水”创建的标准,加快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进程。2009年在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镇乡3个,依法治校示范点4个,依法治企示范点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5个,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和督查验收。
乡镇依法治市工作总结范文4
××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自2006年实施以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以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为中心,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党的十六大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县委、人大、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表彰会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启动动员大会,对“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部门分工,强化了责任,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坚持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确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保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领导形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实职领导专任,从而增强了办事机构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威和效率,促进了县委、县政府总揽作用的发挥。
(二)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关健领域和关健环节,务求实效。
2、坚持三项制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第一,坚持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县委建立健全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拟定学习计划,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发言、集中自主学习、开展讨论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依照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做到每年至少2次以上学法活动。第二,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坚持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邀请了重庆市委党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的教授专家多次到××作了《物权法》、《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依法行政与行业体制改革》、《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等法制讲座,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法制讲座。第三,坚持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由组织部、人事局、依法治县办联合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参加考试合格,在《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上进行注册登记,成绩进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考核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还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任用。
5、抓重点领域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2006年以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为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以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引导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内容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执法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2009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上,县畜牧局、工商局、计生局被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各领域发挥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示范作用。
7、办好“红城法治”栏目,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自2007年自办法治栏目“红城法治”开播以来,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制作播出22期节目。尤其是2009年在未安排专项经费情况下,还制作播出6期,受到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三)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一是每年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对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二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一票否决”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依法治理专项考核奖惩制度。每年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检查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活力。一是形成合力。以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学校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普法合力;二是专家讲座、邀请省外法学专家教授为科级干部作法制讲座;三是集中培训。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四是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二郎乡、仙源镇等组织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发挥了潜移默化教育的效果;五是法法专题栏目“红城法治”深入群众,效果良好。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每年组建专门工作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活动。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建专门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中期检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三年来,检查组先后到全县24个乡镇和100多家单位检查调研,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质量案件评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通过以上工作的扎实开展,2007年、2008年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连续两年年终目标考核获全市一类县位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保障措施不够有力,考评机制有待健全。一是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还没有完全突破。二是县级财政体制问题,依法治县办要求落实的按普法对象人均每年0.5元的普法经费一直未落实到位。不少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施差、经费少的问题,少数乡镇还没有将普法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有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单独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2、思想认识有偏差,传统观念亟待更新。有的领导同志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已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制知识,普法工作可搞可不搞。少数领导干部和部分执法人员认为普法的对象主要是老百姓,通过普法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就行。少数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有的单位没有摆正经济建设和普法工作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看成是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软指标”。
3、重点对象学法有待加强,死角盲点仍然存在。一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观念淡薄,导致这两年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呈上升趋势。二是受现有体制的制约,少数学校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导致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三是有的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了法制教育,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劳资纠纷不断上升。四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他们的法制教育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呈上升势头。
4、普法教育轻重失衡,学法用法结合不紧。一是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教育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忽略了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二是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有计划安排,无检查落实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缺乏有力的制约措施。三是重宣传形式,轻实际运用。少数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运用法律手段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和“亮点”还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法律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行业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充实调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3、突出“法律八进”,丰富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法律八进”活动的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法律八进”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各镇乡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完成。结合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送法制文艺下乡活动,将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融为一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法律八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考核方案,并加强检查考核,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
4、突出创建示范,典型推动,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效和水平。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镇乡、企业、学校、村分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作为推进“法治××”创建的标准,加快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进程。2009年在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镇乡3个,依法治校示范点4个,依法治企示范点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5个,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和督查验收。
乡镇依法治市工作总结范文5
1、我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制定“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4分,自评4分)
2、我部门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民政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3分,自评3分)
3、建立健全和完善民政部门机关学法制度,并按照学法制度组织部门机关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共25期,平均每年学习5次,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4分,自评4分)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4分,自评4分)
二、建立健全机构,完善保障机制(15分)
1、建立键全机构,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成立以部门长任组长,副部门长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由于人动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部门老龄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部门普法日常工作,落实了专职法制辅导员具体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制度化,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6分,自评6分)
2、建立和完善以来的普法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学习记录,按时上报民政工作各种信息材料。(6分,自评6分)
3、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有计划地安排相应的普法工作经费。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投入用于打印、复印各种普法宣传资料1.2万元,制作县民政惠民手册15000本2.6万元。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3分,自评3分)
三、加大信息报送工作(4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简报和信息、工作统计表,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5年内共上报送各类民政信息37期。(4分,自评3分)
四、普法教育(44分)
1、突出抓好《宪法》和《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2分,自评2分)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治理念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每年都开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余份。(1分,自评1分)
3、根据《州“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在部门机关中,结合单位实际,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宪法》、《省自治县条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加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敬老节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余份,并把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图片报送县普法办。三是组织部门机关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省自治县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州“五五”普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11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分值7分,自评分7分)
4、积极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每年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利用会议期间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部门干部职工(2分,自评2分)
5、按要求参加全县和部分机关组织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成100%。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和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保障。(4分,自评4分)
6、积极组织和参加“法制专题讲座”。(2分,自评2分)
7、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根据民政工作的实际,我们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定在敬老节当天,将各类法律与《老年法》一同开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分,自评4分)
8、积极做好对民政系统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业务广,涉及到的人民群众广泛,我们采取在工作中宣传法制的方式,对民政工作对象进行相关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下基层的机会走村进户进行法律宣传。(3分,自评3分)
9、积极参加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自评2分)
10、每年大力开展对挂钩联系点的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各科室到挂钩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9次,粘贴标语50条。(2分,自评2分)
11、全面贯彻实施《县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不断配合县普法办开创好民族普法工作亮点。并制定了《县民政部门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分,自评6分)
12、积极配合县普法办在城区、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自评2分)
13、进一步加大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民政工作的公正、公开办公。(1分,自评1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分,自评6分)
五、依法治理(22分)
1、建立健全了民政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及相应配套制度。(4分,自评4分)
2、民政部门不属于执法机构。(4分,自评4分)
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民政工作法治建设。(3分,自评3分)
4、积极开展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分,自评2分)
5、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每年积极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和相关工作情况的上报。(4分,自评3分)
6、围绕“平安和谐”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的依法治理,促进了民政工作依法治理的全面开展。(2分,自评2分)
7、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各项法治工作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分,自评3分)
乡镇依法治市工作总结范文6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为载体,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
各单位特别是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强依法行政理念教育,促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观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完善并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法制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强化公务员学法制度建设,切实落实普法联络员制度,健全完善公务员法律培训、轮训、考核制度,将学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保证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学法阵地建设,营造机关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要加大对各单位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各执法机构负责本门类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门类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法规知识宣传,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同时,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行政执法单位执政为民,服务发展。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提高村民爱路护路和交通安全意识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交通管理站的作用,继续开展“送法下乡”、“法进农家”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和交通安全知识等交通法律法规采取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义务解答法律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强化村民爱路护路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及责任感;引导群众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船,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各单位应根据干部职工家庭分布和办公场地依托所在社区及社区法制宣传阵地,车站、码头等公共活动场所,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特别是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水上安全等交通法规以及道路运政管理投诉举报方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强化法制理念,增强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到合法经营和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并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车辆情况。
(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交通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各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协助民营运输企业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要大力宣传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职工法制学校,定期组织学法活动。要开通“职工维权热线”,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及机构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为提高企业法制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各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各单位应通过公示牌、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车站、码头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活动安排
为推进“深化‘法律五进’服务交通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2014年,将开展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组织人员参加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的交通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有奖征文活动和市、县各项法制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促进交通法制学术交流,活跃交通法制文化,提高交通行业依法行政水平,使交通法制工作更好为全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改革服务。
(二)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及乡镇交管站执法人员开展一次规模比较大的法制培训工作,提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
(三)利用电视、报刊、网络、信息等多渠道对主题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四)分类指导,培育典型,逐步分类建立“法律五进”活动示范点。
(五)县交通运输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法律五进”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启动“法律五进”活动。对各单位开展“法律五进”活动进展情况,县局行政审批股将适时组织人员开展交叉检查。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律五进”活动,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律五进”活动。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量化目标考核,使“法律五进”活动成为“六五”普法期间引导和促进全县交通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