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及消防检测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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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及消防检测报告

电气及消防检测报告范文1

【关键字】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99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由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因此,结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现状,提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发展对策是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内容和形式

根据公安部令第30号《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第8条和第15条的规定,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根据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条的规定,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包括建筑工程竣工后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检测及建筑物投入使用后的定期检测.

三.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的组织形式

根据公安部令第30号第25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人员必须无偿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严禁开办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调试、检测和维修保养等服务企业、机构.”的规定,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必须与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分离独立,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并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必须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企业分离独立经营,检测单位不能承接消防设施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的工程,以保证工程竣工和定期检测的检测结果公正性。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查许可方可开展消防设施的检测工作,其管理人员及检测人员必须通过省级以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行业现状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消防检测是伴随建筑消防设施发展而产生的新兴特殊行业,涵盖通风、给水、电气等多个专业,专业技术性较强。过去消防检测机构一般多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管理正规,检验严格,把关作用十分显著。现阶段消防检测机构大多数是企业性消防检测公司,定位为社会中介组织(机构) ,多为民营企业,开办时首先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到省(市)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检测资质,只要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就可以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业务,行业发展刚刚起步。

五.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检测市场混乱 ,恶性竞争现象普遍

由于检测机构的不断增加,各检测机构所占的检测份额不断减少,导致了检测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主要体现在检测价格上,互相压价,而且存在着回扣现象,必然会影响到检测质量。有的检测机构为了得到项目,故意降低检测标准,减少抽检数量,对一些错误视而不见,出具虚假报告,有的检测机构因为检测费低,就不去现场,向施工单位要来数据,坐在家里直接出报告。

2.专业人才缺乏,队伍素质不高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一项新兴的产业,由于国家没有相对应的学科专业,使得专业的检测人才极度缺乏。消防检测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检测工作主要在现场完成,要求检测人员要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丰富的实际经验,既要能发现问题,还要能知道存在问题的原因并能解决问题。这都需要不断地学习和不断的经验积累。目前,大多数检测机构的人员构成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来自消防工程公司的施工人员和消防部队的转业、复原人员,另一部分是社会招聘的。由于大部分检测人员仅仅接受了简单的培训,不能保证检测的质量,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就出具了检测报告,使被检工程的设施带病运行,人为造成了安全隐患。

3.检测报告格式不统一,原始记录内容不详细

检测报告是检测机构对设施的运行情况给出的合格与否的结论。虽然各个检测机构所依据的检测标准都是相同的,但是检测报告却什么样的都有。有的只罗列出设备的数量,不标注设备的相关参数,有的不管现场有没有设备,全都是合格;有的引用的标准不正确,新标准已经实施,还使用老标准,不注意标准的查新;还有的打错名称、时间等。原始记录是在检测现场进行检测时,对检测数据和结果所做的最初的数字和文字记载,是检测报告生成的依据。大部分检测机构的原始记录上的数据都不够翔实,有的仅有简单的文字描述,也有的只记录一部分。

六.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对策

1.实行专业消防工程监理制度和规范消防检测机构

(1)对一些重大消防工程实行消防工程单独的消防专业监理制度,由专职的消防专业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理。

(2)目前,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介公司在我国尚无统一的行业管理法规,对消防中介准入原则、资质许可、执业制度、奖惩办法等还没有相应的规定。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直接关系到公共消防安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整治该领域内的假“李逵”。对于那些不具备检测资格及检测条件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检测“资质”的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在法律上将不予承认,也不能作为单位建筑消防设施验收的依据。同时要采取措施对这些检测公司予以坚决取缔。要加快立法进程。要加强消防中介资质许可及诚信评价的监督管理,建立法律责任制度,对消防中介机构违规、违法行为采取制裁措施,明确应承担的相应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

2.加强行业指导和管理,提高机构的自律意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起来,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管理,一是把住审批关,提高准入的门槛,使检测机构在人员素质、设备场地等方面加大投入,避免皮包公司的出现;二是做好跟踪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技术专家对检测机构进行检查,查看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开展检测活动,并对一些工程进行技术性复核,查看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报告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杜绝出具虚假报告的现象;三是成立检测机构协会,组织相应的活动,加强技术交流,协调物价部门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和价格浮动空间,并向社会公开,使机构之间形成合理有序的竞争。

3.建立人才储备,加强人员技能培训

针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人才缺乏,检测队伍素质低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建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提高检测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并统一考试,持证上岗。

4.统一报告格式和记录内容

标准的管理部门可以组织专家对检测报告的格式和原始记录的内容进行研究,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特点,制定统一的报告格式,使检测报告能够结论明确,内容严谨。制定合理的

原始记录格式,使记录能够翔实地反映检测现场情况,具有可追溯性。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管理,解决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现状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参考文献:

[1]盛涛; 房林 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安徽建筑2008-12-10期刊

[2]杨淑敏 试析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新安全 东方消防2010-09-25期刊

[3]牛少军; 解学洲 浅析建筑消防设施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1-09-15期刊

电气及消防检测报告范文2

关键字:消防工程 检测 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拟订的《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纲要》提出 “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允许建立一些、服务的中介组织,向业主提供消防产品认证、消防设施维修、消防法律和咨询、企业内部消防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并接受消防监督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在各地消防监督机构的精心指导下,一个新的行业----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行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广大企、事业单位从不了解这个行业到逐渐的接受了这个行业;从被动接受检测到主动联系要求检测。

一、存在的问题

(一) 消防安全检测机构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对隐患判断失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提供的整改措施对受检单位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有可能被受检单位;在检测的过程中,由于检测人员的失职引发事故,对受检单位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一些检测机构的不规范的操作,导致上述风险一旦发生,就有可能使经过各地消防监督机构和电检从业人员长时间培育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工作停滞甚至直接导致这个行业的崩溃。

(二)检测人员不合格

一个检测机构的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作为从事消防安全检测的人员,应该具有比较丰富的基础理论知识和防火的专业知识;同时,作为直接从事检测的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有些检测机构为了降低成本,基本不聘用有丰富专业技术经验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而检测人员招聘的都是一些只具有基础电气知识的人员,根本没有进行系统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技术培训。

(三) 检测仪器不能满足消防安全检测的要求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服务的主要技术特点是对隐患进行“点对点”的检测,如果没有相应的仪器设备,可以说,检测毫无意义。有些检测机构就是在不完全配备或没有配备仪器的情况下开展检测工作的。象这样的检测质量是可想而知的。并且,由于这些检测机构的仪器不配套,投资成本低,检测的服务价格低,使检测市场进入了一种无绪竞争状态,也严重影响着新的检测技术引进和开发工作。

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要进行规范化建设

(一)制度健全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机构必须制定基本的管理制度如仪器收发制度,检定印、证管理制度,数据核验制度,报告签发制度,仪器设备的检定制度,检测规程等。

(二)人员合格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机构的人员的任职资格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如受教育的程度、理论基础、实际的工作能力等。检测机构应明文规定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任职的资格条件,应明确规定高层、中层管理人员必备的资格条件以及从事技术检测的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并按照相应的条件聘用各个岗位的人员。

(三)仪器配套

检测机构的仪器配备,必须能满足现阶段各检测项目的要求,同时提供相应的检测能力的分析报告和实物证据。并且要跟踪和引进新的技术手段。如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主要围绕“过热型”和“放电型”火险隐患开展检测工作,从事消防安全检测的机构配备的仪器应能满足对上述两种类型的火险隐患的检测,配备的基本的检测仪器应包括红外热成像仪和超声波漏电探测仪。

三、关于加强对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行业管理的建议

(一)、规范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单位基本要求

凡从事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成立专门的检测机构,并有上级主管部门出示的机构证明;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有专业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技术队伍及管理人员;具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或关于收费的批复意见;有固定办公地点、房屋设施及通讯工具;检测单位必须在职能、财务、人事等方面与公安消防机构完全脱钩。

(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人员要求

1、从事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单位必须具有满足检测需要的技术队伍和管理人员。其中,安全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不应少于2人,工程师不应少于4人,助理工程师不应少于3人,管理人员不应少于3人。在各地设立的检测分支机构,高级工程师不应少于1人,工程师不应少于2人,助理工程师不应少于2人。

2、从事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专业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其中高压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

3、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单位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和实际检测能力,并不断提高检测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设备要求

从事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单位必须具备如下设施、设备:检测电气线路虚接、松动、过热等早期火灾隐患的红外成像仪、超声波检测仪等必须的检测仪器;对电气线路与设备进行热安全评估检测的测温仪;检测电气线路与设备绝缘、接地状态的仪器设备;为检测建立数据库、为用户建立电气线路及设备安全运行档案的计算机设备;电气检测操作时使用的基本工具;从事电气检测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具用品等。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机构以“体系完善,制度健全,人员合格,仪器配套”为总体要求,不断提高检测质量和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广大企、事业单位防范电气火灾,是可以做出更大的贡献的。

参考文献:

[1] 傅智敏, 黄金印, 屈震. 消防工程教育与课程体系探讨[J].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04, 14(12): 49-56.

[2] 黄金印, 傅智敏, 张兵. 消防专业教学改革探讨[J]. 武警学院学报, 2004, 20(2): 64-67.

电气及消防检测报告范文3

工程建设单位:

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5日内,需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备案手续,同时提供或补充以下文件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结论明确,签字、盖章完备)。有 无

2、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监督站提供]。 有 无

3、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 无

4、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 有 无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有 无

6、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建设工程档案资料(G..0.1-1~G.0.1-4表、原材料和半成品及成品试验汇总清单、回填土密实度检测报告、沉降观测记录、外墙砖粘结强度试验报告、屋面和用水房间的泼水和蓄水试验、地下室防水检查记录、植筋和化学螺栓抗拔试验、钢结构焊接探伤试验、消防通风空调和给排水系统试验和调试记录、电气、避雷系统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节能方面的检测记录等)。 有 无

7、阶段性验收文件(各责任单位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报告、质量问题及处理反馈资料)。有 无

8、专项验收文件(建筑幕墙、防水工程、避雷系统、通风空调、智能化系统、锅炉设备、压力容器等检测验收报告或调试报告)。有 无

9、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报告。有 无

10、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报告。 有 无

11、档案预验收意见、质量问题处理资料,含有关单位对质量问题的抽查通知、整改回复和设计处理资料、处理结果报告。 有 无

12、各责任单位对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报告(建设、设计、地勘、施工、监理)

有 无

13、电梯、消防、防雷、室内空气检测验收或准许使用文件。 有 无

1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有 无

15、商品住宅还应提交《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有无

16、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落实永久性责任标牌制度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546号)文件要求,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 有 无

17、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547号)文件要求,签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若书; 有 无

18、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实行网上办理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565号)文件要求,网上办理或者补录安全监督手续; 有 无

电气及消防检测报告范文4

关键词 电气防火;防火发展;防火检查;火灾

中图分类号X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97-0052-02

0引言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而电气工业也随之高速发展起来,电能已经在社会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但因为对电气安全不够重视,使电能在使用、分配、输送及生产的过程中,由于产品质量、工程使用、维护、安装或者设计等出现问题,从而不断增加电气火灾的发生率,甚至特重大电气火灾事故也会屡屡发生。由此可知,国家经济发达的程度与电气火灾发生率并非成正比。目前,我国政府机关部门尤其是消防部门已经高度关注此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情况,其主要任务便是降低电气火灾发生率,对电气防火管理进行加强监督。

1电气防火发展

因为电气方面的原因(如电弧、电火花、漏电、短路或者过载)而引发的火灾,即为电气火灾。而电气防火就是针对电气火灾的采用各种安全管理措施与技术措施进行避免产生电气火源,其与电气的维护、运行、安装与设计等工程问题密切相关。电气防火是研究在火灾的预防和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以及在火灾发生时将损失降到最低。

电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因素,已经融入到生活和生产的各个方面之中,给人们的生、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和威胁,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在消防工作中,对电气火灾的发生进行控制,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重点,可以有效的降低火灾所造成的损失。电气防火可以提高生产率,确保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对现代化社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电气防火检查

电的广泛应用与发展直接影响着电气火灾的发生率,无论是弱电领域还是强电领域中都存在电气火灾事故。近年来,电气防火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而倍受人们关注,其是伴随着消防科学而共同发展起来的。目前电气防火安全工程较为常用的检测方法为五步诊断法,即望、闻、问、切、技。

2.1望

对配电箱(柜、室)内进行重点检查,如其完好情况或者内部布线排列情况,在进出线管口位置是否进行扩套,箱体接地情况,汇流排有无编号与设置情况;安装电气设施的间距与高度是否与安全要求相符,套管绝缘是否出现破损放电现象,设备连接部位是否出现镕接、烧伤或者锈蚀现象。导线是否,入户线是否有防水弯头,保护装置是否采用铜丝;电线色标与规格是否与要求相符,低压配电线路有无进行漏电、过负载以及断路三重保护,线路是否穿管到位,电气线路是否根据场所要求进行敷设;变配电装置是否按照规范安装,是否出现渗漏油现象,室内孔洞是否进行封堵,插座PE保护线是否正确安装,插座色标是否正确分色,照明灯具与开关插座的规格型号是否与使用场所的相关规定相符。

2.2闻

由于电气设备内部线路在进行高温超负荷运转时会出现烧焦难闻的味道,所以可以通过嗅觉来确定照明灯具、配电箱、电气线路接头、电容器以及变压器的运行情况。

2.3问

与施工或者建设单位索取相关的调整实验记录、安装技术记录、竣工图纸、合格证书、电气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以及安装资料等。严格检查对比原设计是否符合安装情况。并对使用单位询问在使用中所发现的隐患与问题,据此进行问题根源的查找。

2.4切

通过触摸检查接地装置是否出现松动现象,是否规范连接;电表等设施是否固定牢靠,配电箱内部的插座与开关等是否牢固连接。再使用电工仪表对电气系统的接地电阻、负荷电流、电压等数值进行测量,并与正常数值作比较,查找问题根源。

2.5技

使用先进的检查仪器用超声检测和红外线检测的方法对正常运行下的电气系统进行非接触性的快速检查,及时发现系统的火花放电和过热的位置。

2.5.1 超声检测方法

因为局部电场强度的升高、接头接触不良、绝缘发现漏电、导线虚接合高阻接地等的火花放电,会发出超声波。火花放电在电气火灾中既有隐蔽性的特点,如果不能及时进行解决,会是局部过热,将周围的可燃物引燃,发生火灾。使用超声探测仪可以对火花放电所发出的超声波进行扫描,转换成人可听见的声音,可以对火花放电的隐患及时进行诊断。

2.5.2 红外测温仪检测法

使用红外测温仪可以直接对电气装置的过热点温度进行测量,红外热像仪电视可以对大面积的普查电气装置的表面,红外热像仪可以对中药的设备进行精密的测量。

1)红外测温仪

可以将接受到红外辐射能量转换为温度信号,在进行检测时,将红外激光定位测温仪对准电气装置的热表面或者是电接触位置,红外测温仪可以将探测到的红外辐射能量所产生的电信号进行放大、处理、转换,在显示器上将温度值显示出来。

2)红外热电视

热像图的分布是不可见的,红外热电视可以将红外辐射通过热释电摄像管转换成人眼可见的热图像,通过视频显示出来,热图像中的颜色代表电气装置表面的温度差异。

3) 红外热像仪

红外热像仪可以对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扫描检查,具有精度高、测温准确的特点。红外热像仪使用红外成像的技术将电气装置表面的热像图显示在显示器中,通过和打印机、计算机结合,将热图像进行实时的打印、分析和储存,可以在检测现场直接取得检测的结果,通常使用在高要求的精度检测场合。

3结论

电气火灾多为由于电气使用、违章安装与故障等因素而引起火灾事故,而故障包含过热烤燃、火花放电、漏电、接触不良、短路以及过电流等。本文对电子防火的发展以及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方法进行阐述,以期促进我国电气防火技术的发展。

参考文献

[1]Tie-Nan Guo,Zhi-Min Fu.The fire situation and progress in fire safe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China[J].Fire Safety Journal,2006,42(3):171-182.

电气及消防检测报告范文5

【关键词】消防报警系统;安装与调试;监理

消防系统是建筑工程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其判断火灾功能的灵敏性与准确性,并在第一时间发出报警讯号,启动自动灭火系统,是确保居民生命安全、降低财产损失的基础保障。本文将借助于多年的自动消防系统施工监理经验,针对消防报警系统的安装与调试过程,提出监理的重点,以供同行业人员参考!

1、建筑消防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前的监理准备工作

建筑消防系统安装调试前的监理准备工作,是监理人员预控各种影响消防工程质量因素的关键,是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准备工作应从以下几点着手:1)监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理解并掌握消防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做到心中有数,严格落实消防工程监理的法律职责;2)全面掌握图纸的建设内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消防设计方案的规范性,做好查漏补缺工作;3)严格审核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杜绝因施工方便而擅自更改图纸内容、偷工减料等行为,保证消防系统的建设质量;4)认真核查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包括消防设施施工的资质证书和等级、安全施工许可证、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等,确保工程承接对象符合本工程资质要求。

2、消防报警系统安装过程的监理重点

2.1消防设备、材料的进场检验制度

消防产品在进入施工现场时,要严格执行消防产品准入制度。检查其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消防产品,要提供相关证书及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产品生产企业的印章,且证书和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消防产品的表面,要有铭牌、认证标志等清晰的产品身份信息;阻燃制品或耐火电线电缆,要见证取样并送检,在取得检测报告并满足防火性能等级要求后,方可使用。

2.2电气线路敷设质量的监理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敷设,要满足项目设计图纸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其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为大于AC300V/500V的耐火型铜芯绝缘导线,而220V/380V供电和控制线路,则采用大于AC300V/500V的耐火型铜芯绝缘导线。消防自动灭火控制、联动控制、应急照明等线路,要暗敷于非燃烧体结构的内部,并做穿金属管保护,砼保护层应大于30mm。在地下隧道或环境湿度大于90%的场所,线路要做好防水处理工作。不同的防火分区、系统、电压或电流的线路,不可穿入在同一线管或线槽的同一槽孔中。在电气线路敷设完成后,要用500V的兆殴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的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要大于20MΩ。

2.3探测器安装质量的监理

火灾探测器的安装,要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距离墙壁和梁边的水平距离应大于0.5m,并小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其周围0.5m范围内不得有遮挡物。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应小于15m,感温探测器间距小于10m,并保持水平,确有倾斜需要时,其倾斜度应小于45°。当走道顶棚宽度小于3m时,探测器应居中布置。当天棚高度小于2.2m、室内面积小于10m2时,感烟探测器要设置在入口附近。楼梯间或走廊等处的感烟探测器,不可设置在受外部直接风吹的位置,光电感烟探测器要避开日光直射。此外,探测器在安装前,应采取防尘、防潮等保护措施。

2.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在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报警按钮,其安装位置应位于大厅、餐厅等主要出入口处。手动报警按钮的垂直安装高度为1.5m,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距离最近的手动报警按钮应小于25m,并在按钮盒上设置明显的标示和保护装置。

2.5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安装

消防报警控制系统安装位置的定位,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当消防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面时,距离地面的高度应大于1.5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应高出地坪0.1~0.2m,安装应牢固,不可倾斜。控制器的输入导线或电缆应标明编号,不得交叉且要排列整齐,墙子板接线端导线数量要少于两根,并留有20cm余量。

3、消防报警系统调试过程的监理重点

3.1消防联动各系统的功能调试

消防联动各系统调试时,监理人员应按规定要求,先对系统组件、材料型号、安装质量等进行检查,再采取旁站式,监督操作人员的模拟操作试验:1)室内或走廊的两个相邻探测器动作,试验层和相邻层的报警系统和应急广播投入工作;2)消防控制中心与设备间、外接电话“119”,需进行1~3次通话试验,功能正常、语音清楚;3)在消防控制中心、水泵房,进行消防泵启停、主泵与备用泵转换试验1~3次,泵、信号阀及水流指示器工作状态正常,并符合规定要求;4)任一楼层或部位的消防手动控制按钮,均可启动消防泵,并传输至消防控制中心明确报警部位;5)气体灭火系统的喷射试验,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可手动切除声响,消防控制中心有喷放显示,试验1~3次,工作状态显示正常。

3.2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功能调试

在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需在3s内,按照预设的逻辑关系,联动相关的设备开始动作,调试1~2次,并重点监督以下控制设备:1)非消防电源切断后,火层及相邻层的应急灯、诱导灯接通消防电源工作;2)室内或走道探测器报警后,空调机停止,防烟机、排烟阀、正压送风口开始工作,反馈信号显示正常;3))疏散通道的感烟探测器报警后,防火卷帘开始下降,在距地面1.8 m处停止;4)防火卷帘的感温探测器报警,防火卷帘下降至地面;5)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常开防火门应自动关闭,反馈信号显示正常。6)火灾报警信号发生后,消防电梯应具备降至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功能。

3.3系统试运行检测

消防报警系统在调试完成后,需进行规定时间内的试运行,此时,施工方需将施工程序、质量控制及调试记录等相关文件交于监理人员,再由建设方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制定系统检测方案,并组织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系统进行检测,提出处理意见并作出检测结论。

电气及消防检测报告范文6

一、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目标要求

(一)全市建成区现有从事汽油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油气排放污染治理任务,确保汽油油气排放达到《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以下简称“三项标准”)规定的要求,10月31日前通过综合验收,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非建成区加油站须于2013年9月30日完成治理任务,达到“三项标准”规定的要求,2013年10月31日前通过综合验收。

(二)即日起,凡我市新(扩、改)建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新登记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设施,并满足国家油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经综合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方可发放加油站、储油库的营运证和油罐车的道路运输证。

三、责任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基本情况开展调查,负责制定油气污染治理和环保验收方案、油气污染治理的环保审查验收及加油站和储油库的日常环保监管等工作,并按上级规定定期报送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市安监局做好加油站等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质监局负责计量器具和有关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对油气排放检测合格的油罐车给予年度审验;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做好油气污染治理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近期将召开全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和工作分工。尽快召开全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业主单位(下称各业主单位)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传达上级通知要求并部署油气污染治理工作。

(二)制定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各业主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和治理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备案。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的认证。各业主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确认)后方可施工。油气污染治理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给不具有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三)实施油气污染治理工程。各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备案确认的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和治理方案进行施工。市环保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现场指导和监管。各业主单位应在每月底向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计划,要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工程施工。

(四)试运行。各业主单位在油气污染治理工程试运行前要经过防爆电气检验、计量器具检测。市安监局、质监局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在试运行期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治理后的设施符合安监、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加油站、储油库业主单位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油气排放进行检测。油罐车的验收检测,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由业主单位委托经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

(五)综合验收。检测达标后,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业主单位向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表及检测报告等材料。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验收会议,按照国家“三项标准”和《市油气污染治理工程验收工作指南》(青环车字〔2011〕36号)等规定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由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具验收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工商、商务、工信、财政、交通运输、安监、质监、公安消防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指导、协调等。领导小组在市环保局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油气污染治理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加大行政制约。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工程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实施如下保障措施:市环保局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市商务局将不予通过成品油经营资质年度审查;市交通运输局将不予通过油罐车营运审验;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将不予通过相应的审核、认证等。

(三)严格法律处罚。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并由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六、具体要求

(一)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各业主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到发改、安监、消防、环保、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

(二)凡汽油年销售量大于5000吨、距离民宅建筑50米以内的加油站,应预留油气后处理装置接口。

(三)油气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须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油气污染治理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四)各业主单位在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应按照《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系列标准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防爆电气改造,落实好治理过程中的防爆、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