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整治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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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整治方案

河道整治方案范文1

河道采砂关系河道安全、防洪安全、社会稳定,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保障河势稳定和行洪及堤防安全,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促进我县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河道采砂的实际情况,经县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为使活动收到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范围

专项整治活动自2013年7月至12月止。整治范围为全县水域,重点是赣江县辖区段和禾水县城城区河段。

二、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宣传河道采砂的相关法规、政策,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新建上砂码头的违规行为,强化可采区现场管理,保障良好的采砂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采砂、运砂行为,积极推动非法采砂入刑工作,保持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杜绝非法采砂(淘金)行为发生,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防洪和堤防安全。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新建上砂码头的违规行为。

(二)、对全县规划、拍卖的采区、采区范围、砂石开采与管理活动等情况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针对采砂权人、采砂人员超越采区范围采砂、在内采砂等违规行为和影响河势稳定及行洪和堤防安全的行为,除说服、宣传教育、制止外,还要依据法规给予处罚。以促进采砂权人、采砂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范围、生产方式和规模进行采砂作业活动。

(三)、依法查处全县境内超载运砂车辆,使堤防安全和乡(村)道路免遭损害,对抛撒在路面的砂石,各采区采砂权人要安排人员及时清扫干净,使当地群众出行没有安全隐患。正常运砂车辆,必须用篷布遮盖,防止砂石抛撒在公路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抓好禁采区、禁采期和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集中停靠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可采区现场监督管理。

(五)、抓好永和防洪堤锦源段设墩禁止运砂车辆通行工作。落实通过防洪堤公路限重15吨以内,通过其他公路限重20吨以内(均含车辆自重)的查处工作。调查落实砂石运输车辆如损坏堤防道路,其修复赔偿事宜由采砂业主与县堤管所及当地村民协商解决的执行情况。

(六)、组织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了能顺利开展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海事处、县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电力局、有关乡(镇)为成员的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具体由县采砂办负责做好河道采砂管理的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确保河道采砂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部门职责分工

1、县水利局: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河道管理权限,编制河道采砂规划,采砂权招标拍卖许可方案,采区现场监管工作;负责合理确定可采区和禁采区、可采期和禁采期,年度采砂总量、开采方式和采砂船数量,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河势稳定和行洪及堤防安全。

2、县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维护河道采砂秩序,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并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履行采砂监督管理职责。(县交警大队:负责对超载运砂车辆有关手续的检查工作,对有关堤防、乡(村)道路警示标志的合理配制、设置的建议工作)。

3、县海事处:负责采砂、运砂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证书不全的采、运砂船只;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4、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航运管理、砂石码头的安全生产管理,取缔非法砂场码头;制定砂场码头规划;严格控制新建、私建砂场准入,扶持现有规划合理砂场合法经营;设置、管理采区标志;禁止采、运砂船只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停泊。监督砂场安全生产,维护砂场生产秩序;源头治理“滴撒漏”现象,保证干砂上路运输,对没有储砂能力、现采现卖、带水上车的小规模砂场予以整合或取缔。(路政大队:负责依法实施监管超载运砂车辆的查处工作)。

5、县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砂业主,一律责令停止采砂活动。

6、县国土局:负责对赣江县辖区内非法淘金船只的查处工作。

7、县供电公司:负责对非法采砂场停止供电的工作(注:从源头治理非法采砂。今后,全县河道采砂有新建砂场、码头需供电的,县供电公司应先具有县采砂办开据的《请求供电证明》后,才给予办理供电手续,否则,相应后果应由公司承担)。

8、各有关乡(镇):负责做好河道采砂拍卖所涉及辖区内采砂户、砂场业主及沿江(河)村民的思想工作,及时处理采砂业主与当地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并协助县采砂办联合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

9、渔业、环保、工商、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全县专项整治活动,从7月开始,到12月结束,共分准备动员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巩固成果阶段,依次开展,稳步推进。

1、准备动员阶段(7月)。认真研究部署,并召开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组建工作机构和抽调有关人员;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和保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维护社会稳定。

2、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月)。分组认真对全县境内所有河道采砂(淘金)情况,全面进行检查和调查,并将检查发现的情况做好汇总、汇报工作,适时组织2~3次专项执法行动。专项执法行动要制定周密方案,充分考虑安全、稳定因素,确保动则胜,提高行动效果。

3、巩固成果阶段(12月)。对照专项整治活动提出的目标任务,从实际、规范的角度出发,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工作,使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成果日益加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立联合执法工作小组,全面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活动,是依法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和对乡(村)道路依法保护的重要举措,是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防洪安全,解决当地群众和采砂业主纠纷矛盾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是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大事,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样工作的重要性的紧迫性,以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为契机,切实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加强领导。这次联合执法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统一、规范、效能的原则,科学确定执法机构、执法岗位的职责,并将各项工作分解到位,明确完成标准和时限。

河道整治方案范文2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实现河道内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偿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和泥石流沟道整治工作的通知》(陇政办发电〔2011〕55号),结合“3.22”《水法》宣传和汛前河道检查,对现有河道沟道内采砂取石点及铁路、水电站建设弃渣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河道沟道内砂石粘土的开采行为,制止乱占、乱采、乱挖和乱堆、乱倒砂石废料和弃渣行为,确保河道畅通和防汛安全。

二、整治的内容

1、对现有河道内采砂和乱堆乱放砂石、废料点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办理了挂牌转让手续的采砂点,指导规范其开采行为,改进和完善防洪措施,纠正在河道内乱堆乱放砂石废料行为,督其平整河道,进行依法、有序、合理开采,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2、全面清理采砂权转让情况,收缴所欠的转让费和河道采砂保证金,办理相关开采手续。对持证开采点在河道沟道内乱堆乱放、乱采乱挖行为严重的,进行处罚,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措施,停产进行限期整改,做到以销定产,整平河道,整改不达标,不准恢复生产。

3、对抢占河道,不按县上规定办理采砂权转让手续,私自乱采乱挖砂石粘土的非法采砂点,依法取缔关停,下发拆除通知书,限期业主拆除设施,恢复河道畅通。

4、铁路、水电站建设过程中在河道沟道堆放废渣废料点进行全面检查,对符合要求的,办理河道占用许可证;对占河道严重,影响行洪安全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河道治理,并视情节进行一定的处罚。

三、整治的步骤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和掌握情况阶段。结合《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宣传,进行汛前河道沟道检查,全面掌握情况。此阶段工作由县水利局领导带队,带领县防汛办、水政监察大队人员进行。

第二阶段:清理整顿阶段。此阶段工作由抽调的县联合专项整顿治理工作组进行实施。联合整顿治理工作组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公安局、国土局、乡企局、环保局、水保局、电力局、安监局等部门组成。

第三阶段:巩固整顿成果阶段。在联合清理整顿结束后进行。此阶段由县水政监察大队负责,定期对河道进行检查,并解决联合整顿时留下的其它问题,加强对河道沟道的管理,确保整顿成果。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整治工作结束后,有关单位要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县上将对河道沟道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上成立河道采砂整顿治理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国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公安局、乡企局、环保局、水保局、电力局、安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河道沟道整治工作,依法对现有采砂点和铁路、水电站弃渣点进行整顿治理。

河道整治方案范文3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中小河道堤防管理,切实提高我县河道行洪、渡汛能力,使水利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清查、制止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违法违规现象,并形成中小河道管护的长效机制,达到堤防完好、河道畅通的目标,确保中小河道行洪安全。

三、清理整治的范围及内容

(一)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清查、制止我县南小陵河、西马莲河、东马莲河、利民河、李家河、蚂螂河、公河、八家子河以及其它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一切违法违规现象。

(二)清理、解除涉及上述河道的各类违法违规合同。县级中小河道的所有权归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所有;各乡镇(开发区)及其所属单位和他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凡涉及河道行洪区的合同,均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许可,全部为违法违规合同。

四、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自2008年3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就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乱栽的作物面积、作物种类、涉及农户、承包合同等相关情况以及乱挖、乱采等破坏河道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详细调查,对相关情况进行分类归档,做好记录,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二)宣传教育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中国水周”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加强河道管理的重要意义。各乡镇(开发区)和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专门印制清理整治行动的宣传单,印发到各管辖区,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使群众详细了解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步骤等,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做好调查摸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在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现象,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任何农作物、栽植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和擅自取土。各乡镇(开发区)要做好各类违法违规合同的清理和解除工作。在行洪区内,曾经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滩地,责令违垦农户限期恢复其原貌;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栽植的树木,确有影响河道行洪及对河势稳定造成影响的,要责令栽植者限期清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恢复滩地原貌或拒不清除树木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乡镇(开发区)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强行恢复原貌或清除,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检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县政府组成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开发区)对各中小河道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问题尚未解决、违法行为尚未纠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研究措施,建立定期巡查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李鸿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水利局局长李振英担任,成员由县政法委、公安局、法院主管领导和县局、林业局、农村经济管理局、农村经济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及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李振英兼任。各乡镇(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在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共同负责中小河道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现象的清理整治及违法违规合同的清理解除工作。清理整治期间,各乡镇(开发区)要确定专人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河道整治方案范文4

以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推进城市化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城市道路载体功能为重点,以抓好民心工程以崭新面貌迎接奥运会为契机,结合卫生城区、园林城区创建工作,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共建”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实施津塘公路道路综合整治工作,打造优美、洁净的市容环境,为实现“拼搏五年百亿强区”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和景观建设工作的开展,解决道路及沿线地区卫生脏、秩序乱和市容市貌差的问题,使津塘公路成为环境优美的交通走廊,同时,使相关责任部门的责任意识得到提高、管理工作得到强化,实现环境管理和环境质量共同提高的良性循环。

三、工作任务

综合整治工作包括道路沿线绿化景观建设、占地和拆迁、沿线街景立面整修和夜景灯光设置、沿线广告、牌匾的规范、整治交通环境和秩序5个主要项目。景观建设总面积约164万平方米,占地面积2459亩。

(一)道路绿化景观建设:道路景观建设包括外环线——中心庄段18.6公里道路两侧路缘石以外各30米宽范围内(含轻轨桥下)的绿化及6米宽的辅道(或农田沟),工程总面积约164万平方米。

1.道路两侧景观采取最外侧植高大乔木,由外至内植物高度逐步降低,形成错落有致、色彩丰富的景观。沿线主要道路路口设计为景观节点,在有条件的地段建设小型绿化广场,增添整体景观的节奏感和生动效果;现有与津塘路相连的土路均实施100米长的路面硬化,河道进行200米长护砌;景观带外侧的村居地段建6米宽的辅道,农田部分修建6米宽排水沟。

2.轻轨车站、居民区作为景观节点,采取公共活动区铺装、园林小品点缀和特色植物绿化的方式,建成道路沿线的亮点。轻轨沿线其他地段绿化要按照带电交通工具通行和维护要求,选用低矮植物培植的方式,形成美观、流畅的道路绿带。

(二)占地拆迁:对道路沿线36米范围内的两层(含两层)以下16.5万平方米的建筑进行拆迁,彻底清理景观规划线内各类违法占地、违章建筑。

(三)沿线街景立面整修:做好街景立面和夜景灯光的统一规划,尤其是对景观规划线内保留的三层(含三层)以上合法建筑进行立面的全面整修。

(四)沿线广告、牌匾的规范:对沿线的广告、牌匾进行清理,规范、更新。重点对违章设置和影响景观的广告和牌匾进行彻底清理;对沿线破损的广告进行更新、规范;今后广告、牌匾和夜景设置要做到规范设置、提高档次,实现设置规范化、路段特色化,效果景观化。

(五)整治交通环境和秩序:对沿线机动车、自行车的乱停乱放进行规范治理,设置停车场、划定停车线、设立停车标志;治理道路沿线的乱摆乱卖、市场外溢,避免影响交通和环境。

四、责任主体

(一)沿线各镇街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对治理范围内应拆除的各类建筑物进行调查和产权的核准;按期完成各自辖区内、拆迁及乱搭乱建的清理工作,负责落实景观用地、实施土方工程,并做好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期间的各项协调工作。

(二)区建委负责组织各相关镇街完成需拆迁的建筑物的调查和汇总工作,并做好占地拆迁补偿费核算和审查工作;负责制定拆迁、占地和还迁安置工作方案;负责土方工程实施前的标高测量、土方量核定和工程验收;负责绿化景观工程建设。

(三)区市容委负责街景立面整修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沿线广告、牌匾的规范清理。

(四)沿线各类管线权属单位负责提供各自单位的管线情况,制定工程设计方案,并负责管线切改入地和低压线规范工程的实施。

(五)区水利局负责实施沿线河道护砌工程的组织和实施,并做好河道卫生清理和监管工作。

(六)交管部门负责做好沿线交通秩序管理和停车场、停车标志和交通标志设立等工作。

(七)区公路分局负责做好道路整修和所辖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

(八)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负责做好综合整治期间各项工作的配合及执法保障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主要是完成拆迁、占地、上土和施工设计等工作。时间要求:**年10月15日前。

1.完成全线拆迁量的调查、核准和汇总工作。此项工作已于**年8月5日前完成。

2.完成全部拆迁、退线和清理工程。时间要求:**年9月30日前。

3.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景观工程设计,完成工程设计和设计审查工作。时间要求:**年9月底前。

4.分阶段组织土方填垫工程,各镇街可在没有拆迁的地段先行组织土方填垫,其他拆迁地段的土方工程可随拆迁工程的完成跟进实施。时间要求:**年10月15日前。

(二)工程实施阶段:完成绿化景观、管线规范、交通秩序规范和街景立面整修等工程。时间要求:**年12月15日前。

1.景观建设工程在施工设计完成后在有条件的地段要立即进场施工,其他地段可随拆迁进程进行跟进式施工。时间要求:**年9月1日—12月15日。

2.管线入地和规范工程应与其他工程实施相结合,要预先做好工程实施计划,必须在拆迁完成后和景观工程实施前完成。时间要求:**年10月15日前。

3.广告、牌匾的规范和清理工作随沿线拆迁、景观工程的实施进行规范和清理工作。时间要求:**年12月15日前。

4.区公路分局负责做好道路整修和所辖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时间要求:**年12月15日前。

5.区水利局负责实施沿线河道护砌工程的组织和实施,并做好河道卫生清理和监管工作。时间要求:**年12月15日前。

6.交管部门负责做好沿线交通秩序管理和停车场、停车标志和交通标志设立等工作。时间要求:**年12月15日前。

六、资金平衡

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估算约104160万元,其中:景观绿化及土方工程投资估算38328万元,拆迁费约59400万元,占地费2459万元,道路设施改造费3000万元,街景立面整修工程费960万元。

建设资金分为区筹和市投两部分,区投资金以财政先期投入为主,根据工程的特点主要靠以下5个方面来筹集和回笼建设资金:

(一)投资主体和资金来源

第一,本项目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司)作为融资、投资和管理的主体。城司是区政府所属国有独资企业,将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其经营范围,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融资、投资,同时为保证项目实施效果,注重强化项目管理和节约、集约措施,积极做到就地平衡、项目平衡和综合平衡。

第二,资金来源:

1.银行贷款。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目前急需的建设资金。按惯例基础设施的前期投入主要靠银行贷款来解决,然后政府再通过市场化的运作偿还贷款。本项目计划以城司作为本项目的融资平台贷款3亿元。

2.泰达西区借款。根据开发区与我区合作协议,可适时从泰达西区借款5亿元,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

3.协调沿线企业、园区出资建设。津塘公路沿线分布着钢管公司、军粮城电厂、天钢等大企业和**开发区、军粮城产业园区,这些企业和园区是津塘公路环境建设工程的直接受益者,因此可以协调沿线企业、园区为环境建设工程解决部分资金。

4.协调公路局、轻轨建设单位和水利局等单位出资建设。轻轨贯穿全程,本工程的一个重点工作就是对轻轨占地范围内环境的建设,因此可与轻轨管理公司协调,由其出资建设轻轨占地范围内的建设工作,同时也可协调公路局、水利局等相关单位解决部分建设资金。

5.争取市里相关政策补贴。可以争取市里的补贴资金,例如市里对拆迁的补贴以及绿化、水利和铺装等设施建设的补贴。

(二)资金回笼措施

1.从泰达西区的借款可根据协议在每年**区应得的税收分成中抵扣。

2.沿线资源的经营。沿线企业林的建设、节点公园冠名权的出让,加油站的特许经营权出让以及沿线广告牌、候车亭等广告经营权的出让都可产生一定的收益。

3.对沿线土地的开发。市地铁项目的建设就是在地铁沿线由政府给地铁公司一定的土地用于开发建设,获得收益后再用于地铁建设。参照地铁项目的建设模式,在津塘公路沿线由区政府给城司一定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或通过新建服务区并将经营权出让获得收益。

4.**区范围内土地的开发。银行贷款的偿还主要靠城司在**区范围内进行土地一级市场开发。

通过土地开发解决本项目的建设资金,以及建设“六路一广场”等基础设施项目的贷款,最重要的是为**区以后的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了一个良性循环的模式。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资金、加大投入。该工程整治项目较多,资金投入高,解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资金是保证工程实施和效果的关键。

(二)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主要领导挂帅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便于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和推进,保证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尽快确定专业施工队伍。鉴于工期异常紧张,且施工可能因拆迁进度等原因,工程无法整体推进,整体工期较长,为能够在施工设计完成后抓紧进场施工,采取简易程序确定施工队伍,争取工期。

1.选择专业资质、施工技术和信誉良好的本区绿化施工单位,采取邀标的方式确定绿化施工队伍。

河道整治方案范文5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交通安全管理,通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达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目的,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目的,以整治道路交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整顿、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交通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明确相关部门道路交通管理职责,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安全设施得到完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交通事故发生率及伤亡人数明显下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工作重点:

一是交通安全进农村。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村创建示范活动。由各乡镇区办组织村民,邀请民警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培训;播放“铁骑下的思考”典型案例光盘;张贴交通安全标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配合电影公司组织村民观看交通安全电影专场;充分利用农村多媒体阵地和高音喇叭搞好农村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二是交通安全进学校。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积极开展安全文明学校创建示范活动;组织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观看“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典型交通事故展板和光盘,让学生写观后感;在学校开学之际,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组织学生上好一堂交通安全课;特别是省道沿线的中小学校必须做到逢校必进;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征文、演讲比赛。

三是交通安全进企业。积极组织各有车单位,开展争创交通安全示范企业活动。以永通、公汽公司等企业作为重点,组织广大驾驶员利用出车前的时间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指导企业制定驾驶员安全行车制度;与企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他们逐级签订落实到每个驾驶员身上;组织观看“典型事故光盘”,用血淋淋的事实教育和警示驾驶员。

工作措施:

宣传部门要建立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免费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制度,督促媒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集中宣传活动。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开学后、放假前讲授交通安全课程制度,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专题培训。司法部门要将交通安全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范畴,开展普法教育。安监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的主要内容,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运输企业的舆论监督力度。

(二)深入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工作重点:

一是查处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专用接送学生车辆未按规定粘贴接送学生车辆统一标识、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驾驶员酒后驾驶,以及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搭载学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监控重点时段。主要是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

三是维护重点路段。主要是校园周边道路、接送学生车辆运行路线。

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排查、加强安检,切实整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各地要会同本地中心学校、交警中队及派出所深入中小学和幼儿园,对每一个学生上、放学出行方式进行调查,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要特别重视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的排查,确保无一遗漏。要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按照“三个掌握”的原则(即掌握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掌握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掌握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逐一登记。对底册上有而现在不从事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查清去处,摸清情况;对新增的接送学生车辆要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在排查的基础上,各交警中队在各乡镇区办、各学校的配合下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和驾驶人资格审查。对于车辆未参加定期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驾驶人无相应驾驶资格,未办理驾驶证年检、或一年驾车违章、记满12分的,收存行驶证和驾驶证,并责令停驶。对于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接送学生车辆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各地要结合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档案。所有接送学生车辆(正常线路的公交车除外)需经市公安交警审核确认,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交警组织喷涂接送学生专用车辆标识后,方可从事接送学生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注重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通过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乘超员车、不乘非法客运车辆,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接送学生,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公安局、教育局要各设立1部举报电话(公安局:110,教育局:2422525),接受对接送学生车辆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举报投诉。

三是加强监管、明确职能,落实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资格审验及安全教育,接送学生车辆车体外观标识喷涂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部门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地派出所要协助交警部门抓好接送学生车辆各项整治工作;交通部门按照公路分级管理职责和权限,保证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线路的路况完好,做好学校门前及村镇公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和维护工作,依法及时高效地受理并审批接送学生车辆乘降站牌的设置申请,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接送学生车辆运营以及接送学生车辆非法从事班车客运等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掌握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数量、乘车学生数量等情况,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汇总分析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情况信息;农机部门要加大对农用车辆违规接送学生行为的查处力度;财政、工商、税务、物价、保险等部门负责落实对接送学生车辆相关税费减免补贴等扶持政策,进一步降低接送学生车辆运营成本,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集中整治期间,交警大队会同教育部门于每周一、周五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附表:1、*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及学生出行方式摸排情况统计表;

2、*市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周报表;

3、*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台帐。

(三)不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工作重点:

今年12月底以前,要完成“平交道口安防工程”建设,安装减速板1658米,让行标志61块,路口提示标志61块,警示桩654根,太阳能指示灯61盏,悬式警示牌47块,逐步完善其他路段、路口的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在省道安装5处道路电子监控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

工作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市区城市道路平交道口安防设施由建设部门负责落实;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设施由交警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施工,各乡镇区办、交通、公路部门配合;省道平交道口违章建设的拆除和遮挡视线树木的砍伐由各乡镇场、交通、公路、林业等相关部门落实;安监部门负责协调督导和检查,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综治办负责将安防工程设施长效管理纳入对各乡镇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各地要明确对平安路口安防设施的维护保管责任人,严防人为破坏。

二是严格设置标准。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等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科学、规范设置省道平交道口减速板和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对所有未实行交通信号控制的省道平交道口的支路道口上,都必须安装减速板;对所有与省道平面交叉的6米以上支路道口上,必须在支路道口上设置减速让行标志或停车让行标志,在省道道口上设置交叉口预告标志或慢行标志;对所有与省道平面交叉的3.5米以上6米以下的支路道口上,必须在支路道口上设置减速让行标志或停车让行标志;其它条件的省道平交道口,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具体设置可参照《湖北省实施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式样图》;所有与省道平面交叉的路口,有障碍安全视线的建筑物、树木、草堆等一律清除;在省道安装5处道路电子监控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户外广告等媒体,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要加强对实施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电子监控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认知度,增强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强化检查督导。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适时开展对全市实施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的检查、督办和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建立、管理台账,包括省道平交道口的具置、交通安全设施情况、交通事故情况、分析评估情况以及相关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凡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及维护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工作步骤:

全市实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底阶段(2009年7月中旬-8月底)

以市交警大队为主抓单位,在2008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逐线逐路实地踏勘、全面清查和调查核实,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于2009年7月中旬前报市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治理阶段(2009年9月中旬-10月底)

加强领导,组织力量,筹措经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有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集中治理本地省道平交道通安全隐患。

3、检查提高阶段(2009年11月)

对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工作、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查目标完成情况,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迅速整改到位。

4、验收巩固阶段(2009年12月)

对全市所有的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市两级检查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配合,大力协作,确保全面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河道整治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号召,针对我镇实际情况及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教育引导,城乡群众提高卫生、环保、文明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优化投资发

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整治范围

新港大道沿线两侧、环城路沿线外侧、235省道沿线两侧、新张新沿线两侧、新花线沿线两侧和临时指定的重点镇村道路。

三、整治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长效保洁”的原则,各村(社区)实行集中突击整治,集中突击整治后,转入常态化管理,建立起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四、整治内容与标准

在继续做好生活垃圾整治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整治工作(详见附件一),在3月20日前,主要干道两侧达到“四无”标准。

(一)无暴露垃圾。道路两侧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无积存垃圾,水面无漂浮白色垃圾。

(二)无乱堆乱放。道路两侧柴草、木板、建筑垃圾等乱堆乱放物品,通过整治要达到摆放整齐有序。

(三)无乱搭乱建。凡违章搭建的厕所、围墙、猪圈、鸡舍等一律拆除。破损、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及时修复。

(四)无卫生死角。道路两侧实行划段包干,落实到户,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重点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义重大,沿线村(社区)的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摆在重要位置,大处着眼,细部着手,迅速启动,落实人员,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镇直部门为包段部门,包段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精干人员参与环境整治,形成镇村和镇直部门合力推进的局面。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广泛宣传重点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意义,提高沿线群众主动参与整治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镇城管所、规建所、国土所等部门要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对违章搭建、恶意破坏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