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范文1
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文一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
户代表数: 户
2、负责人: 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1、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坐落:
面积: 亩(大写)
四至界限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详细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 元,共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大写: )。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 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
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 、 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甲方:乙方:日期:
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文二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转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附着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集体所有的闲置非农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经民主决议通过受让于乙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权转让期限共____年,甲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条: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共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需征用上述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3、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不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可单方无故解除合同。
5、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后有权在受让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甲方无权干涉,合同期满后,乙方同等条件下有续订合同的优先权。
3、乙方有权转让受让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
4、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用、甲方单方收回使用权、合同期满后,乙方建筑物或设施仍能够使用,甲方应折价补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与甲方协议解除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书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用并不得违法使用上述使用权。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土地管理部门留档备查一份。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 月日
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文三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所有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受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包括甲方原有的老宅基地及周边有植被、树木的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受让给乙方,土地转让范围和面积以测量为准,并绘有测量平面图,其土地上附着物及固定资产转移以清点为准,并附盘点清单。测量平面图、测量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固定资产盘点清单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详见附件)。
第二条 使用权转让期限共____年,甲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土地一经转让,此块土地的所有权益全部转至乙方名下,甲方对此块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权益,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
第三条 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将土地转让、交付给乙方。本土地转让费用总共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土地转让乙方前,甲方享有对本土地全部权益,保证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和各种费用的拖欠。转让后第三方向乙方主张本土地权利和有关费用的,甲方直接与第三方妥善协商处理,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双倍赔偿。
第五条 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须对原有老宅进行拆除运走,对老宅基地进行平整,老宅周边树木及植被保留原状。
第六条 土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对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处置权利,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需征用上述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3、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不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可单方无故解除合同。
5、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后有权在受让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甲方无权干涉,合同期满后,乙方同等条件下有续订合同的优先权。
3、乙方有权转让受让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
4、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用、甲方单方收回使用权、合同期满后,乙方建筑物或设施仍能够使用,甲方应折价补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与甲方协议解除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书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用并不得违法使用上述使用权。
第九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或者反悔,如有违反或反悔,违反或反悔一方必须承担对方投入、以及日后发展及可预期收益等一切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范文2
关键词:森林资源;更新改造
中图分类号: 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4-0231-1
1 现有森林状态
英额布镇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长白山脉中部,该镇四面环山,群山起伏,地形复杂,总面积17133hm2,总人口10022人,集体林地面积15087hm2,国有林面积1124hm2。
耕地面积2413hm2,以生产水稻、玉米、大豆为主,年人均收入4760元,用林和集体林承包到户,初步实现了“山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全镇农民吃了定心丸,极大地调动了群众护林造林和发展林业经济的积极性,为农民尽快脱贫致富创造有利条件,林改档案资料完备、齐全、规范。
2 目前存在问题
(1)林权改制之后,林业干部、职工有松口气的思想,对改制后自己的责任不清楚,只想当好森林的守护神,对如何有效发展森林资源开发及有效利用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2)集体林都是次生林、品种杂、高低不齐、树木畸型、不成材、材质差、利用率低,加上乱砍盗伐,森林千窗百孔,严重影响森林的有序发展,山上有树,半山以下光秃秃浪费资源。
(3)农户现得利的思想严重,总想砍树换钱,不想长远发展新生林,不舍得花钱投入更新森林,对林改为促进林业发展的目地不明确,资源白白浪费。
3 几点建议
3.1 建立发展绿色银行的理念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手抓支柱产业富民,一手抓森林资源开发富镇,英额布镇耕地对全镇经济格局至关重要,保护有限土地资源更是十分重要,要想保护土地资源的根本是大力发展森林资源,循环更新现有的森林,在用柴林荒山,荒地上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速推进森林资源循环开发利用,调动林农开发森林资源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建设绿色银行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绿化荒山荒地、保护耕地、保护生态。
3.2 加强基层林业队伍的建设
积极探索林改后基层林业服务管理体制,加大林改后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林业队伍的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依法治林水平,为林农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技术服务,促进林业科技与生产结合;加大林改政策宣传和林农培训力度,鼓励和引导林农组建社会化中介服务组织,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要切实加强森林管理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森林资源“三防”工作。
3.3 培养高科技管理人才
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必须学会测土质,掌握适应本地土质需求的树种苗木,建立本地苗木基地,推广科技植树造林,加速林业产业化的发展,立足市场需求,充分利用荒山荒地资源,发展经济林,药材林,要研究制定林权抵押贷款操作办法,实行林权抵押小额贷款业务服务林农,支持林农发展林业产业化,促进林业科学合理有序发展。
3.4 建立林木采伐管理机制
科学编制采伐限额计划,确定采伐限额分配指标,实行分区施策,分类管理,确保合理采伐,利用好森林资源,针对原森林树质差,布局不合理做到采一片,栽一片,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更新改造,提高森林的质量。
3.5 建立林权服务平台
要加强林权管理,建立林权服务机构,做好林权确权登记,森林资产评估林业科技法律咨询服务,为实现林业规模化经营提供中介服务,把森林经营权流转到有开发经营能力的人员手中,大力开发林业产业化体系当中去。
3.6 建立林业专业组织
立足森林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要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组织,林业专业协会为林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7 建立完善林业政策和法规体系
支持鼓励林农充分利太阳能、沼气、煤气、烧火做饭,把用柴林进行更新改造成市场需求的经济林,扩大森林面积,鼓励林农充分利用房前屋后,荒地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坚持谁造归谁有的政策,根据实际面积颁发林照,调动一切积极性,开展绿化荒山、荒地的人民战争。
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范文3
一、__镇“五荒”资源现状
__镇位于__东北部,东经123°30′——124°01′,北纬48°1′——48°27′,距__政府所在地那吉镇40公里,东临莫旗,南以金界壕为界与黑龙江省甘南县毗邻,西接霍尔奇镇,北靠亚东镇。__镇辖30个行政村,161个村民小组,130个自然屯。总面积878.0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78525亩。五荒资源(即荒山、荒坡、荒地、荒滩、荒水)共29076.17亩,占全镇土地面积的2.2%。其中荒山14545.57亩,荒地1371.5亩,荒滩1083.1亩,荒沟242亩,荒水134亩。
二、存在的问题
1、五荒资源数量较少。由于__镇是__老区,时期就成立“努图克”,开发历史较早。过去盲目开荒种地,片面追求粮食产量,促使大量资源都被开发成耕地。现在全镇土地面积878.0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678525亩,五荒资源29076.17亩,五荒资源只占全镇土地面积的2.2%。因此五荒资源较少,可供开发利用的不多。
2、五荒资源质量不高。过去山地开荒到顶,甸子地过度放牧,河川水土流失严重,河道改道,泥沙淤积,土壤肥力下降,山上侵蚀沟多,土层薄,多处地区岩石,甸子上草木稀少,因此五荒资源质量不高,具有开发价值的也不多。
3、次等五荒资源存在销售难问题。由于受传统经营意识及家庭承受能力的影响,农民购买五荒只热衷于甸子地、蚕场和榛子山,因为这些可以在短时期内带来回报,可以减少投资风险。农民缺乏中长期投资意识,即使手中有余钱,也没人愿意买短期内无法带来经济效益的荒山、荒坡等。因此,低等次的五荒资源,即使价格低也无人问津。
4、农民的购买力有限。受今年经济危机影响,农民手中余粮无法售出变现,农民缺少足够资金去购买五荒资源,而一些具有经济实力的人还持观望态度,短时期内缺乏足够动力去购买荒山。
三、对策及建议
“五荒”资源治理开发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的工作,必须站得高、看得远。为了更加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五荒”资源,发挥应有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建议采取以下举措:
(一)制定激励机制,调动购荒者的积极性。
群众中蕴含着极大的开发利用“五荒”资源的积极性,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积极性还未有效的发挥出来。为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五荒”治理开发工作的激励机制:
1、制定配套的优惠政策。例如对中标者在资金上进行扶持,优先提供货款;优先提供苗木、种籽、肥料等生产资料;优先提供技术指导、培训、信息、产品收购、加工等服务;并且对于难出售的荒山、荒沟,从长远上看,政府应该给与更加优惠的政策。
2、鼓励“公农联盟”共同开发。机关干部(公务员)在我旗是较高的收入群体,他们手中有余钱,而且思想活跃,尤其是一些乡镇的机关干部,购荒的积极性很高,但是他们普遍的顾虑是:购到手后谁去经营管理?农民就生活在五荒周边,发家致富的积极性也很迫切,但手中没有余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干部与农民以共同出资入股的方式合伙购荒,不失为较好的途径和方式,公务员有钱可以多出一些资金,多占一点股份,农民钱少可以多出一些力,稍微少占一点股份,甚至可以平分股份。我们可以找亲属,觅朋友,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公农联盟”“商农联盟”,城乡互补,共同开发。
3、加大宣传力度,搞好思想发动。要运用多种形式,各种宣传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五荒”拍卖的依据、必要性、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和拍卖办法,加强政策导向,搞好思想发动,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还应在全旗大力宣传购荒、治荒致富的典型,甚至可以让典型在电视现身说法,让群众从实践中看到这一条生财之道、致富之路。从而消除思想障碍,调动广大农民购荒、治荒的积极性。
(二)加强配套服务,为购荒者免除后顾之忧。
1、搞好规划服务。镇里要充分发挥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帮助购荒人员搞好开发利用规划。使开发工作实现良性循环、确保开发成功。
2、提供资金,技术服务。“五荒”的开发是一次投入大,周期长的工作,不少购荒户由于资金困难影响开发。对“五荒”开发者,特别是专业大户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是加快“五荒”开发的重要措施。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搞好技术咨询、培训,开展技术指导承包,对栽种、饲养、防疫、管理等提供技术服务。
3、抓好生产、销售、法律服务。如准确、及时地提供市场信息,帮助联系购买种苗、饲料、农药等生产资料;统一进行已拍卖“五荒”的通路、通电、通水等基础设施;统一组织产品推销、储存、运输。
(三)科学规划,合理定价,从长计议。
通过拍卖实现对“五荒”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可以大大改善生态环境。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土地资源破坏严重,土地生态环境恶化。近3亿亩土地受“三废”和农药污染,有2亿亩土地因各种人为原因而废弃,只有通过合理开发才能有效的治理和保护。生态农业观点认为,土地资源利用好坏一直接影响着生态系统以及它的平衡,通过对“五荒”资源的全面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以积极的科学态度建立人工生态系统,给系统加入新的能动因素,从而大大改善原有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
1、五荒资源由于面积大,单位面积生产效益低,因此必须对其进行规模开发,从量上要效益。单个拍卖单位要因荒而异,尽量定得大些。通过规模拍卖和连片开放,可以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实行规模拍卖后,由于有完整的产权界定,当事人替代政府成为开发治理的投资主体,有利于增 加投入实行集约经营。
2、合理确定各类“五荒”拍卖的底价和使用权出让的期限。确定各类土地拍卖时的底价,必须考虑多种因素诸如土地的位置和质量、土地的使用方向和期限,自然环境条件,开发的难易程度,比照以往有关土地拍卖的价格水平来确定。对经济当事人来说,较长时期的“五荒”使用权,可杜绝他们的短期化行为,农民对 “五荒”地有了稳定的权属观念和主人翁感。在耕地承包经营时是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用权受到多种限制。而通过拍卖所购买的使用权更加完善,实质上是把“五荒”资源的一部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长期地交给了农户,这是农民愿意投入、肯下力气治理“五荒”根本原因所在。
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范文4
关键词:四荒 资源 水土流失 治理 开发
通过“四荒”资源的出让,有效地吸引了社会,个体户和群众的投资,对水土流失治理资金短缺是一个补充,有力地促进水土流失治理,充分开发利用了土地资源,培养了很多的再生资源,改善了生态环境,森林覆盖率大幅度提高,使昔日的荒山披上了绿装,增加植被涵养水源,减少了自然灾害,取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部分“四荒”承包者利用出让土地资源栽上了经济林、用材林和薪炭林,进过辛勤劳动,不但水土流失得到治理,而且增加了收入,使水土保持产业成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改善了生活条件,为农村开辟了一条脱贫致富的好门路。
1、“四荒”资源基本情况
全市总土地面积10271.67km2,现有水土流失面积5280.8km2,“四荒”界定面积1654.4km2,占总面积的16.1%,其中:荒山面积1039.27km2,荒丘面积514.67km2,荒地面积91.53km2,荒水面积8.93km2;集体所有1394.93km2,国有259.47km2。目前,全市“四荒”出让面积737.53km2,其中承包349km2,股份3.86km2,租赁6.67km2,拍卖378km2,出让资金1510.11万元,出让户数70489户,其中城市20户,其他70469户,开发治理面积381.93km2,治理投入资金6844.89万元,发放“四荒”使用权证2930本。
2、“四荒资源”拍卖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的乡村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拍卖过程中将有林地作为“四荒”拍卖掉。
(2)个别乡村干部独断专行,不民主、不公开招标竞标,利用职权之便将好的地块优先卖给自己的亲属、子女,引起群众纠纷。有的群众搞家族观念,拉帮结伙,搞欺诈行为,引起纠纷。
(3)拍卖“四荒”资金管理不当,有的村将拍卖“四荒”资金用于村招待费支出,还有的分给群众,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
(4)全市各地开展“四荒”出让工作不平衡,宣传力度不够,存在死角。个别乡镇在“四荒”拍卖政策上对群众交待不清楚,群众存在疑虑心理,群众的积极性没能得到充分发挥。
(5)我市的“四荒”大部分座落在高山、远山、石质山,土地条件恶劣,自然条件差,治理难度大,虽然有部分农民已承包购买,几经治理收效甚微。
(6)缺乏治理开发资金。农民承包、购买的荒山面积较小的现已得到治理开发,并收到很好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而面积超过500亩的,在治理开发中因自有资金不足而停止治理。主要原因是受治理开发“四荒”周期长、投资大、见效慢的特点制约,大户“四荒”占有者不愿筹集资金开发治理,从而影响了开发治理进程。
(7)部分承包者在“四荒”治理上仍走传统老路子,缺乏经营意识,治理标准和质量跟不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大。还有个别的农户没有按合同及时按年度治理。
(8)有的地区没有统一规划,承包“四荒”的农户分散,治理零散,没有形成规模,各自为战,很难形成整体生态和社会效益。
3、拍卖“四荒”资源,实行“七化”
(1)产权关系明晰化。过去,治山责、权、利分离。这种分离状态严重地制约了治理荒山的积极性。我市拍卖“四荒”注重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使用权和造林的所有权一致的产权关系.这样使购买者的投入和效益所得密切相连,极大地调动农民买山治山的积极性。
(2)权益关系稳定化。过去由于生产责任制形成对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界限,缺少严格的界定,一些使用者的收益和经营权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治理荒山普遍存在怕政策变的心理,这次拍卖“四荒”使用权,明确规定最少50年不变,从政策上排除了治荒者怕变的心理,促使他们大胆投入,放心治理。
(3)治理荒山社会化。取得荒山使用权的农民为尽快绿化和见到效益,除组织全家和亲友开发治理外,有的雇工或请帮工治理。实行了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打破地域界限,允许外地人购买荒山,实行谁购买、谁治理、谁受益的招标办法,从而扩大了治荒的主体范围,提高了治荒的质量和速度。
(4)开发投入多元化。过去由于两权不明晰,治理荒山农民不愿大量投入,而投入者是国家和集体,其中重点治理流域全部是国家和集体的投入及农民义务工,荒山拍卖后,明确了投入的主体是荒山使用者,表现为购买者敢于投入、舍得投入。
(5)荒山拍卖公开化。荒山是集体的,拍卖必须坚持公开的、平等的、透明度高的竞争。严防仗权和其他的不正当行为。
(6)经营方式产业化。随着“四荒”的拍卖及开发,经营方式开始向产业化的商品生产发展。购买“四荒”的名米可根据地域条件及市场供求,宜林则林,宜果则果,综合治理,综合开发,弥补传统的林种单一,生产周期长的不足,使一家一户由薪炭林发展开始进入发展经济林的商品轨道。
(7)管理办法制度化。各乡村根据合同的规定,及时按规定检查、验收、督促、推进治理进程。
4、结语
各级政府要加大“四荒”出让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及省市有关“四荒”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定、办法等,制定完善地方优惠政策,对治理水土流失效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协调好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处理好群众纠纷,保护好“四荒”界定工作成果,弄清权属,完善合同,以保证“四荒”出让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争取资金投入,加大治理开发进度,以促进“四荒”开发利用工作的开展。
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范文5
私营林业是林业经营体制中基础性成份之一,它对于合理配置森林资源,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林业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加快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具有重要的意义。自**全会以来,我县发放山林权证42万亩,农民拥有了山场经营的自,以农民为主的私营林业已有了较好的基础。
在新的形势下,发展私营林业,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分类经营、分区突破的指导思想,盘活山场资源,增加经营者收入,支持多种造林主体一起上,鼓励大户造林、联户造林和个体造林,推进全县林业实现新的快速发展。今年,计划全县私营林地面积在现有8.6万亩的基础上达到12万亩,五年内发展达到30万亩,到**年,私营林地面积发展到80万亩。初步建成“乔灌草搭配,点线面协调,带网片结合”的格局,形成功能多、用途广的林业生态网络和产业体系。在发展布局上,要充分发挥自然优势,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在保护生态,防止水土流失和涵养水源的前提下,扩大高效经济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建设规模,大力发展以林产品加工利用为主的第二产业和与之相配套的服务业,总体推进私营林业的快速发展。
二、明确林地流转范围和经营方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坚持“自愿、公开、公正、公平”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切实做好采伐迹地、火
烧迹地、宜林荒山、荒滩、荒地等无立木林地、未成林地、用材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经济林地、薪炭林地流转工作。要以经济利益为纽
带,建立多元化主体投资机制,通过森林、林地的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依法进行森林、林地的有偿转让、股份合作、租赁经营、定向培育,促进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吸引单位、个人和外资参与经营开发。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界定和相关服务协调工作,防止国家集体近成过熟林、重点生态林、特种用途林、禁止采伐林、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林地进入流转市场。对丹江库区海拔175米以下的消落地和荒地,统一由县政府收管,按竞标方式,有偿转让给有经营能力的国营、集体或个人造林绿化,禁止农户和集体耕种,以防水土流失。林业部门要依法换发林权证书,积极引导经营者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完成造林、营林和开发利用任务。
三、积极扶持私营林业的发展。
对造林难度大的难以造林地实行公开招标、无偿转让给有经营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开发经营,或由村组集体统一组织造林后再转让;对开发
宜林荒山荒地营造经济林、用材林和生态防护林的给予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先扶持;凡有开发能力的农户、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居民和外来投资者,均可单独、合伙购买或者投资入股进行林业开发,允许跨地域购买林地(在同等条件下,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和本单位职工离享有优先购买权);对原承包和划给农户的责任山、自留山已得到开发的,应继续执行承包合同,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承包双方愿意改变经营方式,允许按其他方式转让林地使用权(同等条件下,原承包户拥有优先权)。无论哪种方式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在同等条件下,都享受国家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的扶持政策。林地使用权转
让期限一般为50年,在本《决定》下发前已转让的林地超过50年的,仍维持原合同的规定。
林地使用权允许继承,林地使用权转让后,转让方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应同时无价转让,受让方采伐林木按照林地使用权的有关规定执行。农民在对其房前屋后、自留山的林木采伐时,只办理采伐证,不征收税费。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也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支持农民和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租赁、联营、买断林地,兴办绿色经营基地。
为提高私营林业的发展积极性,突出宜林荒山荒地的造林绿化,县、乡将按照“以奖代补”的办法对私营林业进行奖励。
四、加强对私营林业的服务。
一是要抓好基础服务。县、乡林业主管部门要围绕私营林业生产发民展的需要,切实搞好林地界定、规划设计、造林技术、优质种苗等服务工作,及时解决私营林业生产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简化林地流转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标准。二是要抓好技术服务。在抓好本地优良品种选育的同时,要系统地引进一批国内外优良林木新品种和新品系,采用试点、示范的方式进行推广。各乡镇要抓好科技兴林示范经营户建设,以点带面,提高私营林业的经营水平。鼓励和支持林业技术人员领办、承包私营林业技术服务项目,加强私营业主和林农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私营劳动者的素质。三是要抓好管理服务。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加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地宣传力度,依法加强私营林地、森林、林木地保护
,落实森林防火的各种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私营林业发展的各种违法行为,全面维护私营林业的建设秩序和经济利益,为私营林业的发展和全县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范文6
为加快荒山荒滩和道路绿化,促进经济林产业发展,圆满完成全市造林绿化任务,现就2012年度全市造林绿化和果树开发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全面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以新农村建设为切入点,以荒山绿化为重点,以林业工程项目建设为载体,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果树开发,提高林地产出效益和规模效益,促进全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市造林绿化指导计划是:完成植树造林3万亩,四旁植树150万株,林业苗木花卉0.15万亩,中幼林抚育3万亩,建设绿色家园示范镇1个。主要干道造林0.26万亩,补植11.6万株。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开展荒山造林果树开发和玫瑰花种植。目前,我市开发利用的荒山面积比较大,有的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荒山荒坡,有的是近几年砍伐、火灾等原因形成的荒山,有的是近几年由于干旱导致造林失败或成活率偏低形成的荒山荒地。各地要摸清底子,搞好规划,突出重点,落实任务,对农户承包的荒山,镇、村要统一组织,统一规划,分户开发、经营;对一家一户无力投资开发的荒山大片,要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通过公开拍卖流转给公司、企业、社会大户等进行融资开发,各地要把绿化荒山和果树开发结合起来,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对土壤条件差和坡度大的地方,栽植或点播橡子、刺槐等耐干旱瘠薄的先锋树种和松杉丰产林;对土壤条件好、地势轻缓、有灌溉条件的地方要大力发展桃子、核桃、木瓜、石榴、油茶、金银花、玫瑰等高产高效经济林,提高林业开发产出效益。今冬明春全市将重点抓好六个千亩片荒山开发:一是熊集的毛榨、李湾、九龙的优质桃片;二是平林清水店杉木、湿地松速生丰产林片;三是王城李桥、王桥优质桃片;四是王城桃子、湿地松片;五是新市前湾、孟子坪、付家湾以点播栎树籽为主的生态林片;六是车河、平林、熊集万亩玫瑰基地片。
(二)认真抓好道路绿化工作。各地要将近几年建设的农田防护林乡镇道路绿化查漏补缺,搞好绿化补植。特别是汉十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是省委、省政府“鄂西生态旅游经济圈”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认真抓、抓落实。沿线需新栽长度28公里,每侧按3米株距,4米行距栽10行树,需占地宽40米,共折合需造林2520亩,涉及到的王城、兴隆、南城、吴店、琚湾等镇(办)要及早做好土地调剂,落实造林任务和地块;316国道、寺沙和枣桐省道主要是搞好补植补造工作,见缝插绿,宜绿皆绿。
(三)坚持不懈地抓好重点工程建设。认真抓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工程、荒山造林、低产林改造等一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2012年的低产林改造工程集中安排荒山开发,重点投资丰产用材林和桃子等高效经济林建设。工程造林做到造林标准高、质量好、苗木成活率高、管护措施落实。
(四)继续推进“绿色新家园”建设活动。在进一步抓好鹿头镇绿色家园示范区建设的同时,突出抓好村庄、庭院、道渠绿化,以村庄四旁植树、环村林、“三荒”绿化为重点,大力植树造绿,主街道绿化率要达到90%以上,村庄绿化率达到40%,实现“以绿净村、以绿美村、以绿兴村、以绿富民”。
(五)全面开展义务植树运动。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植树造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好、落实好,广泛动员适龄公民积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履行法定义务。市直各部门继续实行义务植树联系点制度,通过对所联系的村提供资金、项目、种苗、物资、劳动,多形式履行义务。各镇、办、场要组织政府机关、镇直部门建立义务植树绿化点、示范片,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促进义务植树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植树造林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各镇(办)、场要发挥主体作用,把植树造林作为今冬明春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在工作中要深入实际,及时协调解决好用地、用苗、用工等方面问题;要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制定责任制,将任务落实到地块,责任落实到人。
(二)统筹安排,确保进度。植树造林工作季节性强,任务重,要站在全局高度,大打今冬明春造林攻坚战,早行动、早部署,分步骤、分阶段实施,确保在2012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挖窝整地任务,3月20日前完成全年造林任务。
(三)搞好服务,科学造林。林业部门和各乡镇要以工程建设质量为抓手,安排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全过程指导和服务造林工作,严格按照工程造林技术和标准要求,强化整地和造林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把整地挖窝、用苗、栽植、浇水、管护等各环节的质量关,保证造林质量和成活率。各地要根据植树造林任务大小,及早动手,提前做好种苗余缺调剂工作,备足、备好优良种苗。要坚决杜绝假种假苗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