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发展趋势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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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发展趋势

政治发展趋势范文1

 

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移民便成为一股全球性的力量。当前,随着全球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强,全球资本要素及人力资源跨国界流动更为频繁与迅速,因而国际移民数量巨大,而且流动方式出现了许多新变化,对国际政治经济产生重要影响,对移民输出国、输入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转型起着促进作用。

 

现阶段国际移民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一)国际移民的主要类型

 

当今国际移民呈现不同类型,以国际移民目的为标准,将其划分为以下四类:

 

工作性移民,指为改善个人和家庭的命运而跨国迁移,为了获得更高收益或更优良工作环境而离开其祖籍国前往另一国家工作,构成当今国际移民的一大重要迁移类型。其中又可以分为技术移民、合同移民、季节性移民、非固定移民。

 

学习性移民,指前往外国求学的留学生,是学习性迁移的主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人在被求学的国家正式教学机构接纳之后,即可申请以学生身份在该国求学。另一类比较特殊的“学习性迁移”是到外国的企事业单位接受技术培训类型,即通过办理相关手续后,到另一国家接受在岗职业培训(李明欢,2009)。

 

家庭团聚性移民,指为了和已经迁居国外的人员团聚而迁移的人员。许多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及欧盟大多数成员国,都在原则上承认合法移民享有和家庭成员团聚的权利。而在那些否认这一权利的国家,有关的家庭成员可能会设法非法入境(李芳田,2009)。

 

托庇性移民。托庇指依靠别人的庇护,而托庇性迁移指通过迁移以获得另一国的保护。此类迁移情况相对较为复杂,我国学者将之分为主动与被动两大类型。被动的托庇性迁移主要包括因原居地遭受严重自然灾害而跨国寻求救济、保护,或者遭受种族或政治性迫害而不得不逃离本国、寻求他国庇护的难民。

 

(二)国际移民的特点

 

从流动趋向看。国际劳工移民地区化特点日益凸显,作为一个地区性问题日益被关注。从外部环境分析,如随着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国际移民劳工的流动由向地区外流动转向地区内部流动,或者转向欧洲等发达国家。如今经济开始复苏,一定程度上又促进国际移民回流。

 

从流动总量看。金融危机后国际劳工移民流量日渐稳定,移民输入国对移民劳工由暂时依赖转为结构性依赖。如日韩移民劳工市场在金融危机期间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并流失了大量来自东亚的移民技术人员。许多国家又不得不调整本国的移民劳工政策,开放本国的劳动力市场,吸收更多的移民劳工。

 

从内部流动循环看。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国际劳工移民内部流动呈现地区层次性,出现阶梯式的不均衡发展。比如东亚国际移民劳工的流向主要可分为东南亚与东北亚之间以及东南亚国家之间两个迁移层次,即从欠发达的东南亚国家向东北亚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迁移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国际劳工迁移。

 

从人才类型看。国际移民数量呈不断增长的趋势,并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随着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长和贸易联系日益紧密,产业结构开始不断升级,专业技术型人才的重要性也在逐步增强,虽然高技能人才在整个移民总量中的比例还相对较少,但呈现增长趋势。

 

国际移民产生的动因分析

 

(一)全球化的后果

 

大规模的跨国移民是世界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共有的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但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国际移民不论是规模、范围、影响等都有了许多新变化。詹姆斯H.米尔特曼(2002)指出,全球的生产重组已经加剧了在接收国和派出国之间的差别,造成了主要从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吸收大量的进口劳动力到发达资本主义地区的趋势。另外,现代化的信息网络使人们极为直观、迅速地目睹富裕和安全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快捷安全的交通工具为人们的跨国流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

 

(二)经济原因

 

新经济学理论认为,国际移民的动机往往出自于个人,人们要使自己的收入最大化,就会想方设法从低工资国家移入高工资国家。研究资料表明,发展中国家的中等收入人群最可能外迁,而随着国内收入的增长,移民数量往往下降(斯蒂芬卡斯尔斯,2001)。

 

(三)自身经济体制内的原因

 

发达国家自身经济体制最大的特征是双重劳动市场的存在,即同时存在资本密集的主要部门与劳动力密集、低效率的次要部门。而发达国家员工迫于多种原因,往往不愿意从事低报酬、不稳定的工作岗位,但相关法律法规又不容许妇女和童工来满足对初级劳工的需求。这种结构性的劳动力短缺,存在永久性的对外国劳工的需求,导致国际移民的不断涌入。而对于移民,即使工资极低,也总比在国内挣得多,甚至有些属于非法移民,不得不从事这类工作。

 

(四)政治原因

 

政治层面造成了规模巨大的难民潮,主要包括国家领土的变更、政权的更迭、种族或民族矛盾冲突、外敌侵入以及宗教迫害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虽然冷战结束,世界不稳定地区依然不断增多,部族、种族冲突频繁,人们被迫跨国迁移。

 

(五)跨国移民网络的原因

 

除了理性个人的愿望驱动之外,国际移民很大程度取决于迁移费用。基于宗族、语言、血缘等共同性而形成的各种移民网络,使得移民过程较为安全、稳妥和连续,同时对增进新移民对移居国的了解及适应新环境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根据国际移民组织(IOM)的估计,截至2005年全世界约有1.91亿移民,其中4000万属于跨国移民网络移民。

 

国际移民对国际政治经济的影响

 

(一)国际移民促进了经济全球化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经济全球化定义为跨国商品与服务交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经济全球化是各种经济要素全球化的统一体,它包括贸易全球化、生产全球化、对外直接投资全球化、金融全球化和人力资源全球化等方面。有学者指出,人力资源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发展,离不开人力资源的全球化,亦即人力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人力资源世界范围的流动,促进人力资源的全球化。

 

(二)国际移民有利于国际对话与合作

 

世界各国都在加强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国际对话与合作,国际移民有利于促进世界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促进交流,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国际移民政策在促进对外开放,推动世界全球化进程中,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移民将祖籍国的先进文化和科学技术传播到其居留国,有利于传播民族文化;国际移民可以作为国际民间外交的重要形式;国际移民关系输出国和输入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问题,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国的交流。

 

(三)国际移民加剧了南北分化

 

世界经济的不平衡,南北分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国际移民加剧了南北双方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随着技术产业的加速发展,外国移民将成为美国经济的主力。预计到2015年,移民将占到美国全部新劳动力的一半。一方面,大量的国际移民为发达国家提供了人力资源,对发达国家的快速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而且也成为发展中国家重要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这种国际移民却使南方国家更加边缘化、贫困化,恶化“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弱者愈弱,强者愈强”状况。

 

另外,国际移民在其他方面也带来了许多消极的影响。这些影响主要表现为:非法移民的不断增多,给非法移民居留国带来巨大压力,同时移民造成的民族冲突,成为影响地区及世界和平与稳定的危险因素;国际移民对民族国家管理控制其领土事务提出了挑战,大量的非法移民通过各种非正规途径逃避国家的控制,进行跨国流动;形成多元文化及多重认同,对民族国家的社会及政治稳定造成危害;国际移民加剧了环境的恶化和疾病的蔓延;国际移民造成国际关系的紧张等。

政治发展趋势范文2

这次全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是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掀起百强攻坚新的形势下召开的。刚才xx书记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对我区去年的政法综治工作作了实事求是的总结和回顾,客观分析了我区政法综治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综治工作。同时,表彰了一批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会议开得很好。

过去的一年,政法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帮助指导下,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区“12345”经济发展战略,努力实施打造平安城区工程,深入开展“三打三防三创”活动,抓创新、争一流,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可以说,去年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能够健康快速发展,社会政治大局能够保持持续稳定,与政法机关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与大家的辛勤工作是分不开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向今天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区广大政法干警和奋战在政法综治一线的各级领导干部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经济要发展,稳定是前提。做好新一年的政法综治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关于政法综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xx同志已经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

全面加强政法工作,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是贯彻十六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每一项工作,都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密切相关。通过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就能有力地推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通过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抵制腐朽思想文化,不断铲除其借以滋生的土壤,就能有效地促进先进文化的传播;通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切实保护人民生产财产安全,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就能更好地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政法综治部门要自觉而坚定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到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中去,进一步增强做好政法综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具体来讲,必须增强“三种意识”。

一是增强忧患意识

去年,我区的政法综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热点问题较多,一些地方社会治安面临的压力还相当大。特别是要实现创建平安城区这个总体目标,还有许许多多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对此,我们要居安思危,增强敏锐性、警惕性和前瞻性,确实做到警钟长鸣,有备无患。广大干部一定要坚决克服松懈情绪,克服工作一般化倾向,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只争朝夕、刻不容缓的紧迫感,用创新的思路、坚定的决心、坚强的毅力、过硬的措施,加大“打防”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增强大局意识

政法综治工作职能多、战线长、任务重。只有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协同作战,才能形成整体优势,取得最大的工作效能。要强化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政法委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党对政法工作实施领导的具体组织形式和工作渠道,代表党委领导政法各部门。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和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自觉接受领导。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政法工作也不例外。政法部门要围绕“三干会”和“两会”确定的目标创优服务,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同时,政法委要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为他们搞好服务。

三是增强执法为民意识

政法机关必须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强化“宗旨”意识,在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上下功夫、见成效。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法工作,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保证各种执法规范的进一步落实,进而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二、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进一步树立政法综治工作新理念

2004年我区的政法综治工作要始终体现与时俱进的要求,重点做好三个“创新”。

一是思想观念的创新

稳定工作具有全局性、广泛性,必须克服狭隘的、片面的稳定观,树立全面的、整体的稳定观,把维护稳定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之中,有效地改善社会治安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文化环境,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工作方式的创新

政法综治工作是一项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动态性很强的系统性工作。做好此项工作,必须在工作手段和方式上有所创新,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要予以继承和发扬,对不适应形势的工作方法要及时改进,同时积极探索新的方法、途径和经验。要强化对现代化手段的开发和运用,加大对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和使用力度。比如,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要在人防、物防的基础上,提高技防的科技含量,逐步建立现代化的防范体系。

三是机制的创新

刚才,国斌同志在工作报告中讲到,今年要建立、完善和实施“六大机制”。我们说,一个好的工作想法、好的工作方式,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制度或机制作保证,那么,再好的想法和工作方式也只能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失去实际意义。为此,要紧紧围绕今年全区政法综治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全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要求,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建立能够保持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工作机制。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不断实现政法综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进一步推进政法综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我们提出要进一步打造“平安城区”。同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政法综治工作也提出了新的目标和新的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是提高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要把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工作的重点,克服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一般化的工作态度,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政法干警既要到决策落实好、工作成效大、群众评价高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勇于到群众意见大、决策落实难、工作进展慢的地方去打开局面。只有这样,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才能不断跃上新的台阶。

二是坚持打防并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要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城区”工程这一目标,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对敌斗争,严厉打击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继续深化与“”组织的斗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积极预防,妥善认真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多种实现形式;依法打击经济犯罪,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围绕创建平安城区,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稳定社会治安的根本措施,是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今年,我们要力争在建立健全基层综治组织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三种机制。

基层创安的长效机制:就是要加强街道综治力量,健全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城乡的稳定防范工作做深做细。

目标管理的责任机制:就是要求各级党政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的重任,按照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全面落实综治各项措施,广泛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就是各单位、各部门在抓好共同责任的基础上,要结合自己行业特点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责要求,落实好部门责任,做到综合治理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同时,还要提高防范意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矛盾自己化解,漏洞自己堵塞,防止发生刑事犯罪和重大治安问题,共同把我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抓紧抓好。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政治发展趋势范文3

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

(一)对外直接投资总体实现跨越发展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规模由2002年的27亿美元增至2011年的746.5亿美元,年均增长达到26.9%。2008年之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保持高速发展,此后呈现震荡型恢复增长。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增速明显下滑至1.1%。增速下滑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全球经济复苏步伐放缓,一些主要的发达经济体,比如美国、欧盟经济增长乏力,企业投资决策更加谨慎造成的。2010年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基本恢复增长,2012年增速明显提升,上半年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下同)354.2亿美元,同比增长48.2%。总体上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受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负面影响有所显现,但并不严重。

当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已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成为全球重要的海外投资者。在对外直接投资初期,项目主要集中在能源原材料和贸易促进领域。随着宏观经济调整(如人民币升值)以及企业能力的增强,更多国内企业正在转变观念,到海外寻找机会,更深入地参与市场、提供服务、寻找能给予他们竞争优势的技术技能。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组织估计,按照以往典型新兴经济体崛起的发展模式来看,到2020年中国向海外输出的直接投资总规模将达到一万亿至两万亿美元。

(二)对发达国家直接投资显著上升

1、我国对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增速明显,比重上升

到2011年末我国对发达国家(地区)的直接投资存量达到466.4亿美元,占全部投资存量的11%,较2010年提高了2%,较2009年提高4%,呈现上升趋势。

从国别看,近年来我国对发达国家直接投资增速普遍在两位数以上。2011年中国对欧盟的投资75.61亿美元,同比增长26.8%,2010年为59.63亿美元,增长101%;对美国投资18.11亿美元,同比增长38.5%,2010年为13.08亿美元,增长44%;2011年我国对对澳大利亚直接投资达31.65亿美元,同比增长86%。

2、制造业在我国对发达国家投资中占有重要地位

我国对发达国家的制造业投资近年来比重明显上升。以美国为例,从投资存量看制造业已成为我国对美国直接投资金额最多的行业,2010年投资存量占比重达27%,超过四分之一。从2011年的情况看,我国对美国制造业投资流量达7.8亿美元,同比增长1.4倍,比重由2010年的25.4%上升到43.1%。

中国在美国制造业投资的大型投资(超过20亿美元)都是在国内已有相对竞争优势的领域、发展历史较长的工业产品。2012年我国进一步对发达国家制造业增加投资。

3、我国对美国等发达国家直接投资以并购方式为主

根据亚洲协会美中关系中心提供的数据,2003—2010年我国对美国直接投资额为117亿美元,其中并购投资为90亿美元,绿地投资为27亿美元,并购方式占直接投资总量的77%。并购投资中,我国企业一般采用控股收购。2003年以来我国在美国的的121项并购投资中,有100项控股在50%以上。

近年来我国在美国绿地投资的比例有所提高,多数绿地投资是独资拥有,少数绿地投资是与美国国内伙伴合资共有。目前已完成了一些在复杂产业进行的绿地投资,包括通讯器材、可再生能源、生物科技、航天和制药业等。总体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中对传统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投资以绿地投资为主,对高技术领域、研发及销售网络等投资以并购为主。

4、发达国家的态度逐步转向欢迎,但依然有诸多障碍

国际金融危机后,美欧等发达国家对于就业以及经济增长方面的关注,对外资的需求有所增加,使得其对外国直接投资持相对欢迎的态度。但障碍依然存在,这一点在美国最为突出。

我国部分直接投资项目因美方的“国家安全”理由而受阻体现了美国对我国直接投资的矛盾态度。由于金融危机,美国关于外国投资的争论在2007—2009年之间有所缓和。但近年来我国对美国直接投资的大幅增长也引发了不安情绪。在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中,部分商业特殊利益集团可能为了避免来自中国公司的竞争,而挑动政客阻止其对美的投资。国会议员们虽然不直接介入外资委的审批程序,也没有权力来启动外资委的审议,但是他们有监督权,有权召开听证和传唤证人证据,能通过决议和修正案,在极端情况下有能力修改相关法律(如《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因此政府执行部门对国会要求外资委采取行动的呼吁不会无动于衷。

5、我国对发达国家投资的未来趋势

随着中国整体经济实力的增强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将逐步更多地向发达国家转移。在中国企业对于美国投资领域相关的法律规则进一步熟悉的基础上,制造业的绿地投资将以成熟的、有较长发展历史的普通工业产品为主,且主要投资于价值链下游的环节。由于基本不受安全审查制度的影响,绿地投资将以比较稳定的速度增长,且私人投资将逐步占主导位置。我国在美国的并购投资的重点仍在高技术领域,以及技术研发和销售网络等环节。在并购方式下,最大的负面影响来自于美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总体上讲,受国际金融危机后就业压力严重的影响,未来我国对发达国家的投资将出现较大空间。

(三)对发展中国家投资仍是主体

近年来,我国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均保持全部对外直接投资的八成以上,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是目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流方向。

1、我国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增速明显

2011年,我国直接流向发展中国家(地区)的投资流量为612.3亿美元,占82%。到2011年末,我国对发展中国家(地区)的投资存量为3781.4亿美元,占89%。我国对发展中国家投资以亚洲、非洲和拉美为主要目的地。近年来以上三个地区的投资都出现快速增长。

我国对主要发展中国家投资的存量均出现了几何级的增长,10年来增长倍数多数达到了几十倍乃至上百倍。从投资流量看,近年来增长显著的国家主要有缅甸、巴基斯坦、柬埔寨、印度尼西亚、伊朗、越南、南非、刚果(金)、古巴、尼日尔、巴西、秘鲁、古巴、墨西哥等国家。另外部分国家的流量变化呈现跳跃性特点,在某一年突然大幅上升,如哈萨克斯坦、苏丹、毛里求斯、津巴布韦、阿尔及利亚、尼日尔等。这主要受到当年某项能矿、基础设施等大项目的显著影响。

2、能源矿产资源与基础设施仍是我国对发展中国家投资的最主要领域,同时制造业、农业等领域的投资正在逐步增长

从我国对东盟投资情况看,基础设施、制造业以及采矿业为主要领域。2011年我国对东盟十国的投资流量是59.1亿美元,同比增长34.1%,在东盟设立直接投资企业2400多家,雇佣当地雇员11.8万人。

从我国对非洲直接投资情况看,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底中国对非直接投资已达到162.4亿美元,比2008年增长了1.1倍。逾2000家中国企业在非投资兴业。能矿、建筑、制造等行业的项目数量保持增长,金融、航空、农业、旅游等产业的投资合作方兴未艾。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成为非洲国家希望优先投资的领域,许多国家都把新建或改善公路、铁路、机场、码头、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作为振兴经济的优先领域。

从我国对拉美直接投资情况看,双方在资源能源、基础设施、高科技、农业等领域合作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对于拉美地区石油、矿产品、农产品以及制造业的投资成为最活跃的投资领域,为了能源供应而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也在迅速增加。

3、我国对发展中国家投资的未来趋势

在未来中长期,我国对发展中国家投资仍将以能源矿产和基础设施为主要领域,这两类投资的项目金额大,从项目金额统计看占较大比重。基础设施投资在一段时期内将有明显增长,因发展中国家普遍欢迎我国在交通、通讯、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投资,而基础设施配合能源矿产投资也成为我国对发展中国家投资的一项特色。我国对发展中国家投资中的民营企业比重将逐步增加,投资领域主要是与当地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我国技术成熟的工业制成品包括纺织、轻工、机械、电子等。在此类制造业中我国有技术优势,而发展中国家有技术需求与市场需求,可以形成良好的投资合作。此外,我国对发展中国家农业领域的投资,特别是其特色农产品的种植与加工业将有良好的增长前景。

(四)民营企业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中快速崛起

近年来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经营主体结构不断优化,成为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新亮点。我国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一是有明显比较优势并成功转化为竞争优势行业的民营企业。二是对外依存度较高、国内需求旺盛的行业。三是具有一定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的民营企业。四是从事贸易、综合物流和供应链管理、分销和售后服务、资讯和咨询等服务型民营企业,通过对外投资实现跨境服务的“商业存在”。

(五)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的社会责任将进一步提升

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必过的一关。由于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面临经验不足,人才缺乏,语言不适应等众多障碍,也使得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企业跨国经营时快速融入当地环境的“捷径”。

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中国企业仍有许多不足。首先,企业观念问题。一些中资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没有上升到企业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也有的企业认为在创业的初始阶段没有必要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耗费人力和物力。其次,一些企业对所在国的基本情况缺乏了解,影响了其履行社会责任。个别中国企业将国内的工作模式(如劳动时间、待遇与工作条件等)复制到所在国,造成了不良影响。第三,整体来说,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大中型国有企业做得比较出色,中小型民营企业还有差距,它们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缺乏完善的理念和计划,具有很大的随机性。第四,中资企业在对自身履行社会责任的正面宣传上还比较落后,缺乏这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和宣传计划。

未来中长期,我国企业对外直接中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将成为影响投资成败的战略性问题,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层面都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目前亚非拉发展中国家环境保护及劳动保护等意识正在日益增强,环境标准正在跟国际主流靠拢,中国投资者的行为将受到东道国的严厉约束和监管。

二、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展望

(一)进一步引导和提升民营企业扩大对外直接投资

民营企业是最具活力的经济实体。从德国等发达国家对外投资的经验看,具有优良历史和产品技术优势的私营企业始终是其对外直接投资的主导力量。

我国民营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仍需要相关政策更多地引导与支持。未来应对我国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制定更具操作性的规则和标准制度要求。重点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把产品价值链、供应链、资本链延伸扩展到境外,在海外建立加工组装基地,同时构建企业的境外分销、售后服务和全球维修体系,全球综合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体系,研发、设计及创新中心,境外能源和资源储备和供应保障体系等。

加强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提供更具政策支持性的国家风险评估提示和相关信息。此外在教育和培训安排、项目前期投入的资金支持等方面,辅以相对具体可操作的配套措施。

在金融支持方面,拓展民营企业“走出去”的融资来源和渠道;鼓励政策性金融“走出去”,通过货币互换、人民币优惠贷款、出口信贷、对外人民币援助等方式为民营企业服务,试点以人民币贷款扩大中国技术设备、日用消费品和劳务的出口。

(二)进一步引导企业更好地承担在对外直接投资项目中的社会责任

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对外直接投资项目中的社会责任问题,将其作为企业积极融入东道国的有效渠道。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于2010年底编制了《中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社会责任指引》。未来有必要将“社会责任指引”拓展到对外直接投资领域,尤其是对民营企业,应当制定相关的指引与规范,促使企业树立高度社会责任感,承担社会责任。对于在东道国没有尽到应尽的社会责任,甚至对当地的员工权益或环境保护造成不利影响的企业,应当制定明确的惩罚机制。

(三)积极推进海外产业园区发展,发挥其桥头堡作用

目前我国海外产业园区建设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园区的形式、内涵和功能均在不断探索与发展中。未来可适度扩大海外科技园的规模和地域分布。除在发达国家布点外,也可逐步推进在东欧、泰国、越南、巴西、南非、埃及等国布点。深入调查总结现有海外园区经验,完善运作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在提供物业服务基础服务的基础上,服务内容逐步向经营管理服务、技术支持服务、投融资服务等纵深领域拓展,多方位促进中小企业海外成长。

(四)加强与重点东道国的双边投资保护协议谈判

目前我国已经签署了130多个双边投资保护协议,主要集中在亚洲、非洲与拉美的发展中国家。从发达国家看,我国已经与欧盟的德、法、英等主要国家以及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议。

政治发展趋势范文4

一、用大局眼光看待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自治区党委始终强调要在全国发展的大格局中谋划内蒙古的发展,我们也应在自治区发展的大格局中审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从推动富民强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大局来看,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任务重要而且急迫。

就重要性而言,自治区富民强区事业的几个“短板”,都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非公有制经济是就业的重要领域。我区就业增长率偏低。2000-2012年,全区GDP年均增长16.6%,城乡从业人员数量年均增长1.7%。据统计,GDP每增加1亿元,仅增加就业197人。就业结构偏差。2012年全区就业人口占常住人口的52%,比全国平均水平低约10个百分点,一产业就业人口占就业总人口的比例长期超过50%,2011年降到45.9%,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1个百分点。失业率偏高。2010年全区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区16周岁以上经济活动人口处在失业或暂无工作状态的占10.2%(城镇为7.5%,农村牧区为12.7%),其中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高达20%以上。城镇16周岁以上经济活动人口处于绝对失业状态的占4.8%,比同期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高出0.9个百分点。就业稳定程度偏弱。按人口普查数据计算,全区已就业人员每百人中有7.7人随时需要重新寻找工作,其中城镇就业人员每百人中有1.5人、农牧民工每百人中有11.9人随时需要重找工作。新世纪以来,城镇国有和集体单位累计损失岗位44万个,2011年的城镇就业人员中,国有、集体和混合所有制单位只提供了就业岗位的48.3%,个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就业岗位的51.7%,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对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贡献率达到95%。全区2012年新设私营企业2.1万户,雇工16.3万人,平均每户企业创业成功可带动就业7.7人;新设个体工商户18.6万户,从业人员47万人,平均每1人创业成功可额外带动就业1.5人。非公有制经济吸收就业的潜力非常大,目前自治区正在制定促进就业和创业的意见,也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

非公有制经济是居民增收的重要依托。相较经济增长、居民增收是我区发展中的“短腿”。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是我区长期追求、尚未实现的奋斗目标。自治区四届党委三项近期奋斗目标中提出,城乡人民生活水平要达到全国中等以上水平。自治区五届党委提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自治区六届党委提出要逐步缩小同全国发展水平的差距,包括居民收入差距。自治区七届党委提出到2010年前人均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自治区八届党委提出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总量进入全国中等行列、人均主要经济指标力争进入前列。自治区九届党委提出坚持“两个同步”、确保“两个达到”,即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从2000-2012年情况看,我区城乡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比例上在逐步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占全国平均水平的比例由81.7%提高到94.2%,农牧民收入占比由90.4%提高到96.1%),但差距绝对数有所拉大(城镇居民收入由相差1151元拉大到1415元;农牧民收入由相差215元拉大到306元)。增收是富民的主要指标,富与不富还要放在全国大盘子里衡量。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居第8位(山东25755元)和第9位(辽宁23223元)之间,我区23150元,居第10位;农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居第12位(河北8081元)和第13位(湖北7852元)之间,我区7611元,居第15位。“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召开以来,国家和各省区都在提收入倍增计划,我区如果不能尽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就很难实现走进前列或进入发达省区行列的总体目标,也很难讲实现了富民的目标。我区公有制企业,相对集中在大能源、大冶金、大化工和一些垄断性公用行业,强区的效果大于富民。我区城乡居民收入长期达不到全国平均水平,与非公有制经济不发达、居民收入来源结构单一有关。2011年我区城镇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高达67.5%,居全国第9位;人均得自经营活动的净收入2320元,比非公有制经济发达的浙江、广东、江苏、福建分别少2064元、715元、706元和671元,比宁夏都少47元。农牧民收入中,务农收入比重高达63.5%,仅次于新疆、和吉林;人均得自务工的收入仅1311元,仅高于云南、和新疆。我区农牧民收入与非公有制经济发达的浙江、广东、江苏、福建的差距分别为6429元、2730元、4163元和2137元,其中工资性收入造成的差距就达到5410元、4544元、4659元和2578元,收入差距主要表现在务工收入上。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可以直接提高城镇居民的经营性收入和农牧民的务工收入,间接提高城乡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对我区实现富民目标意义重大。

非公有制经济是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第三产业与居民收入、对外开放并称我区经济发展的“三大软肋”。自治区把第三产业作为调结构、转方式、扩就业、增效益的重要抓手,2002年召开推进工业化会议,2004年即召开全区第三产业工作会议,要求像推进工业化一样推进第三产业发展。其后又数次出台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提出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三大目标。2000-2012年,全区第三产业年平均增长15.1%,比20世纪90年代年均增速提高1.6个百分点,发展提速的目标部分达到,但比同期GDP年均增速低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不增反降,由“十五”期间的41.9%降至2012年的34.5%,比重提高的目标没有达到,目前比全国平均比重还低10.1个百分点;2000-2011年,我区第三产业中,传统的交通邮电运输业和批零餐饮业比重由55.9%降至52.6%,金融、房地产、居民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比重由17.2%上升至24.1%,结构提升的目标有所体现。第三产业的增长与第三产业市场主体属性密切相关。2012年底,全区登记注册的117.14万户市场主体中,90.1%从事第三产业;从事第三产业的105.5万户市场主体中,97.7%属非公有制性质;同时,111.8万户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中,92.2%从事第三产业。单从市场主体分布上看,第三产业的主体主要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第三产业相当程度上要依靠非公有制经济。

就急迫性而言,自治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明显“先天不足”,亟待“后天努力”。

从区位上看,我区地处内陆边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未得沿海侨乡地利、人和之便,也未得对外开放风气之先。从观念上看,干部群众对待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始终不如沿海发达地区开明开放。一些领导干部看待不同所有制企业眼光不同,多以发展公有制经济为政绩,以扶持国有企业为己任,对非公有制企业则任其自生自灭。发达地区人才推崇创业,浙江全省5460多万人口,除在本省发展外,有600万人在外地办企业,400万人在外地从事个体经营,其中120万人把生意做到了海外,带动其他省区就业2000多万人,形成影响力巨大的“浙商经济”。我区人才分布不尽合理,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全区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口中,22.4%在金融行业,20.8%在党政机关团体,17.4%在教育部门,20%在文化卫生体育科技水利等事业部门以及铁路民航电力等垄断企业,只有18.8%投身农牧业、工业、商贸等市场竞争性行业。从传统上看,“一五”时期国家就开始在内蒙古布局重点项目,使我区从起点上就有较高的公有制经济比重。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的能源产业、基础原材料产业、冶金机械工业等曾经都是国家重点控制的行业,公有制主导的局面长期没有改变。从过程上看,我区既没有赶上改革开放之初第一波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潮流,也对上世纪90年代第二轮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机遇反应滞后,“南巡讲话”10多年之后的2003年,非公有制经济仅占全区GDP的25%,纳税仅占全区税收总额的14.5%,全区私营企业仅3.5万户,个体工商业者仅55.6万人,同期广东已有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75万户。“南巡讲话”20年之后的2012年,全区私营企业户数占全国的1.4%,个体工商户占全国的2.4%,注册资金占全国的2.4%和2.1%。从行业上看,自治区工业经济增长最快,同时又以资源开发和重化工产业见长,这些产业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门槛高等特点,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个体私营资本进入工业领域,全区111.8万户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中,只有6.3%选择进入第二产业。

不足体现着差距,也意味着潜力。大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挖掘非公有制经济潜力,非常有利于自治区推动科学发展、建成全面小康。

二、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正当其时

当前我区非公有制的发展,既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又有广阔的用武之地,还能享有丰厚的经济红利。

从发展基础看,“创业版内蒙古”已基本形成。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尤其是新世纪以来的快速发展,我区的综合实力明显提高。2012年以占全国1.8%的人口创造了全国3.07%的经济总量和3.99%的工业增加值,生产了占全国4.3%的粮食、22.1%的羊肉和24.3%的牛奶,形成每年150亿斤商品粮供应能力(外调110亿斤),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区和5个粮食净调出省区之一,成为国家粮食和农畜产品安全的重要支柱。2012年我区生产了10.6亿吨煤炭,占全国的29.1%;生产了259亿立方米天然气,占全国的24.2%;生产了3116.9亿度电力,占全国的6.3%;生产了243.9万吨有色金属,占全国的6.6%,其中电解铝179.4万吨,占全国的9%;出区煤炭6.55亿吨,占全国跨省交易量的一半以上,外送电量1337.4亿度,占全国跨省送电量的18.5%。自治区经济发展已进入快车道,抗风险能力明显提高,为各类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从发展空间看,“加强版内蒙古”正在推进。我区经济发展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坚持扬长补短,自治区经济实力就会在现有基础上得到明显增强。比如,所有制结构中,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足。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市场主体结构中,中小企业发展较弱。强化这些领域的发展,都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别是工业内部不平衡,能源工业占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增加值的48.6%,冶金工业占18.2%,农畜产品加工业占13.4%,化学工业占7%,高新技术产业占6.8%,装备制造工业占5%,一煤独大的局面需要进一步改变,化工、装备和高新技术产业需要大力加强。按照目前的产能建设规划,“十二五”后三年不少产业还将实现翻番增长。“加强版内蒙古”蕴含着重大商机,为非公有制主体参与经济活动创造了巨大空间。

从发展导向看,“升级版内蒙古”开始启动。我区经济中还存在一些质量和效益问题,坚持转型升级,自治区的经济层次就会在现有基础上得到新的提升。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提出建设五大基地目标,指引自治区相应行业的转型升级。其中,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意味着自治区不仅要输出火电,更要开发并输出风电、光伏等无污染能源。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意味着自治区煤化工产业终极产品不再是传统的甲醇,还要开发气、油、烯烃、二甲醚、乙二醇等新一代产品。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现代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基地建设,意味着自治区煤、电、冶金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形成,以及特种装备、汽车整车和零部件等产业的壮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意味着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的深入推进,以及绿色农畜产品品质的进一步提高。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建设,意味着自治区服务业要有新的发展,旅游业在千亿元规模基础上会有新提升。“升级版内蒙古”体现着明确的导向,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和转型升级。

从发展环境看,“红利版内蒙古”优势明显。西部大开发以来,我区充分利用了资源红利,靠大型企业等带来的资金、技术,面向全国市场,结合丰富的能源矿产,发展资源型产业,实现了超常增长。近年来,全区每年招商引资规模达到3000亿元,占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的近1/4。“十一五”时期,全区工业投资构成中,区外企业和中央企业投资已经占到1/2。依靠引进的企业、资金和技术,新世纪以来,煤炭开发规模从7000万吨扩大到10亿吨,电力装机从1000万千瓦增加到7800万千瓦,全区各地依煤而电、依煤而冶、依煤而化,资源型产业在自治区经济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全区12个首台(套)工业技术和装备,以及37个国际国内最大项目,大多集中在能源、冶金、化工、机械领域。随着大规模资源能源开发,自治区电力供应充足,能够实施优惠电价,形成了新的成本优势,煤—电—用发展模式在资源型和非资源型产业中广泛应用。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资源丰富、低电价等优势还在延续,还可以给各类投资者持续带来要素红利。

三、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关键在环境。党的十要求“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但在现实中,非公有制经济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居多,既缺乏大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也较少得到政府的行政保护,对环境非常敏感,环境决定非公有制经济的存亡兴衰。

政治发展趋势范文5

关键词:政府 区域发展 必要性 途径

目前,我国地区间的差距愈来愈大,这一现象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注意。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区域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贯彻的一条重要方针。

1.市场体制下政府协调区域发展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高速发展,呈现一派繁荣兴旺的景象。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却发展缓慢,与东部地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如果这种区域发展的格局继续持续下去,对实现全国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维持国家稳定和民族团结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何在保持东部地区增长势头不减的情况下,合理调节东西部之间资源配置与利益配置的关系,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是中国未来发展的大局。因此,政府有必要也完全有可能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1.1市场的作用不是万能的,在某些情况下,它必须借助政府的力量。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市场竞争和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因此,在市场力量的作用下,资金、劳动力、商品等生产要素通常会从不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经济增长缓慢的落后地区流向经济增长迅速的繁荣地区,导致落后地区愈益落后,繁荣地区愈益繁荣。因此,运用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来协调区域间的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

1.2区域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我国地域辽阔,经济资源的地理分布很不平衡,各地区经济有着很大的互补性。西部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是水能、天然气、有色金属、石油、旅游资源的主要蕴藏地,同时拥有庞大劳动力资源。而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基础较好,聚集了大量的资金、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地理上又具有对外开放的前沿优势,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龙头。在这种情况下,将西部的资源优势与东部的经济、技术优势相结合,不仅可以使东部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势头长期保持下去,还可以加快西部地区的开发,改变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状况,促使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

1.3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从地域分布上看,汉族人口大部分居住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而少数民族人口则大多聚集在比较偏僻落后的西部地区。这些地区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经济发展滞后,人民的生活水平低。如果这种状况不尽早改变,将不利于社会稳定与民族团结。因此,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助于处理好少数民族聚集地区与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发展关系问题,逐步缩小它们之间的差距。

2.政府协调区域发展的途径

为了全方位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政府应综合采取多方面的途径,充分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2.1财政手段。实行规范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各国中央政府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缩小地区差异的重要手段之一。一般来说,财政转移支付包括横向平衡和纵向平衡。我国长期以来一直采取的是单一的自上而下的纵向财政平衡,即上级政府通过特定的财政体制把各地区创造的财政收入集中起来,再根据各地区财政收支平衡状况和实施宏观政策的需要,将集中起来的财政收入分配给各地区,以此实现各地区间的财力配制的相互均等。但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均衡的国家,因此非常有必要采用横向转移支付的办法,将财力由较富裕的地区向贫困地区转移,以缓解不发达地区的财政困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此外,政府还可以采用税收调节机制,按照分税制要求,运用地方税种和税率调节地区经济发展。

2.2金融手段。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金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如何发挥金融区域政策在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府应提供相应的政策性优惠贷款。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政策性优惠贷款不仅可以缓解落后地区的资金短缺状况,而且可以减少企业投资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其次,银行业要积极支持经济不发达地区企业的资金需求。第三,政府应制定相关的金融政策,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到经济不发达地区投资,进一步扩大与国外的经济贸易合作。

2.3政府间合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政府与各级政府在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合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合作。中央可以与地方共同出资建立区域开发委员会,或者合资建设一些大型的基础设施项目,帮助落后地区改善投资环境,缩小区域差异。第二,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政府间的合作。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区域合作原则,经济发达地区提供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经济不发达地区则提供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共同促进落后地区的开发。第三,落后地区各政府之间的合作。落后地区应加强联合与协作,充分利用各方资源,让各方在联合与协作中受益,形成“双赢”或“多赢”的局面。

2.4行政手段。由于我国目前宏观调控机制尚不健全,市场发育尚不充分,中央政府应采取政治动员的办法,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民间机构,在资金、技术、信息和物资等方面,帮助贫困落后地区发展经济。同时,进一步将政府职能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如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和规范办事程序,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依法行政,在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之间建立干部交流制度等,都将有利于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

2.5法律手段。为了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持续、稳定地发展下去,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纳入到法制轨道之中,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在这方面,许多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例如美国为了促进落后地区发展,相继颁发了《麻梭浅滩与田纳西流域开发法》(1933年)、《地区再开发法》(1961年)、《阿巴拉契亚区域开发法》(1965年);英国政府为了加快落后地区经济开发,也曾先后颁布了《特别地区法》(1934年)、《工业分布法》(1945年)、《地方就业法》(1960年)、《工业发展法》(1966年)等。因此,针对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保障区域政策的权威性和连续性,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参考文献:

1.李清泉.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M].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

2.周国富.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地区差距问题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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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rank A G.Capitalism and underdevelopment in Latin America[J].New York:Monthly Review Press,1969

政治发展趋势范文6

关键词:信息披露;证券监管;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4-0072-02

公司治理结构的中心内容是如何处理好公司所有者对公司各项事务的监管,因此信息披露是其中的核心环节之一。信息披露制度是世界主要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基石,这一理念无论是在崇尚公开信息披露监管哲学还是在崇尚实质性审查监管哲学的国家同样受到尊重和认可。而这两种监管哲学同时在世界范围内采用着不同的形式来实现信息披露制度这一核心内容,即当前现存的两种主要监管模式:完全信息披露方式和实质性审查方式,又被分别成为申报制和核准制,也就延伸出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两种理论根据:完全信息披露主义和实质性审核主义。

一、完全信息披露主义

1.完全信息披露主义的含义。完全信息披露主义是指“为使有价证券之发行公司完全公开有关其证券为投资判断所必要之情报,而投资决定之本身则委托诸投资人之自由判断及其责任者” [1]。依规定发行者在向主管机关申报并公开有关资料后,如果经过一定期间后主管机关对申报没有提出异议,申报者就可以取得发行证券的资格,无须主管机关核准,因而又被成为申报制或是注册登记制。

2.完全信息披露主义的历史发展。依靠完全信息披露制度作为保障投资者的工具已经有很长的历史,而完全信息披露主义思想的经典阐述体现于美国大法官布兰代斯在 1967 年的《他人的金钱》一书中,他认为,公开制度作为现代社会与产业弊病的矫正政策而被推崇,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有效的警察。完全信息披露制度在证券监管中的集中表现在 1933 年美国联邦《证券法》。美国 1933 年证券法起草时,第一次草案采用实质审查原则,规定股票如不符合一定标准,联邦政府有权禁止其公开发行。但这一立法原则与罗斯福总统的想法大相径庭,他本人崇尚布兰代斯的理论。这一理论体现了对“买者自慎”原则的修正,而朝着“卖者审慎”原则倾斜。而这一理论也成了主张完全信息披露主义的写照。在这一理念指引下的制度必然是朝着寻求最低程度政府主动介入的方向设计和发展。

3.完全信息披露制度的评价。以美国为代表的完全信息披露制度在证券市场中充当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但也必须明确这一制度中的优缺点。(1)优点:第一,由于证券机构只是对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作形式审查,而并不涉及审核发行申请人及其发行的证券的实质条件,也不对证券及其发行行为作任何价值判断,因此证券机构在各方面的投入就减少了很多。第二,该制度由于对公司发行证券行为仅仅设定了信息披露完全真实的要求,因此,这种制度事实上没有对公司进入证券市场的筹资行为设定严格或是苛刻的市场准入规则。第三,该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政府对于市场运作的干预,从而减少了因政府不当干预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同时由于市场价格本身作为判断证券投资价值的参照物,因而市场力量也成为制约政府滥用权力的有效工具。第四,该制度的存在有助于形成完善的有效信息传送途径,有助于培育市场的理性和投资者接收信息、分析信息并且从事理性投资的能力,这对一个国家证券市场的理性具有潜移默化但却是巨大推动作用。(2)缺陷:第一,该制度假定由于法律制度的存在,发行人能对与发行人和其发行证券有关的所有信息进行全面、真实、自愿、及时的披露;第二,该制度假定已经有一种或是集中可以有效传递所需要的信息的有效途径的存在,能将发行人所披露的上述信息及时地传递给每一个投资者;第三,该制度认为每一个投资者在获得上述信息后,都能够借助自身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对信息进行一系列的理性处理,从而作出有助于自己的投资决策;第四,该制度假定全面、真实地公开关于发行人本身和其证券地信息能够及时迅速地反映在证券市场的最新交易价格上,即证券价格与信息之间具有相互影响的因果关系,也就是所说的“有效资本市场”假说 [2]。作为对证券市场有一定了解的人都不能看出上述假设并不是在任何证券市场中都能完全具备的。即使在相当完备的证券市场中也并不意味着这些假设畅通无阻。因此,仅仅基于信息完全、充分披露便可以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假定是存在疑问的。而只要这些疑问存在,完全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效性和普遍适用性就将受到挑战。也正是处于上述疑惑的考虑,在美国这样一个证券市场高度发达的国度中,一些州的“蓝天法”采取了与联邦证券法完全不同的原则,从而相互补充来最大化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二、实质性审核主义

1.实质性审核主义的含义。实质性审核主义意味着证券之发行,必须先经过主管机关之核准。主管机关就发行人之实质条件予以审查,发行人必须符合一定之发行条件,主管机关始予核准。故又被成为核准制。核准制为欧陆国家及美国多数州的证券法所采取。实质性审核对于证券发行,不仅仅限于对发行人全面真实地、公开地披露其或是其发行证券的信息,而且还通过公司法或是证券法对证券的发行作出相关实质性的要求,设定统一的规范标准。证券管理机关不但要审查发行人所公开披露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而且要更关心发行证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投资标准。由此可以看出,实质性审核更重视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而不是以行为个体的自由权为本位,其表达的是政府对证券发行人及其证券本身投资价值的深切关注,并且实现了在公众与个体选择权、效益与公平、市场自由与国家干预等这些相互对立的概念之间为寻求和谐而不得不作出的艰难抉择和权衡。

2.实质性审核主义的评价:(1)实质性审核主义并没有摒弃完全披露主义的基本要求,即对发行证券的形式审查,相反该制度是建立在完全披露制度的基础上的。由于实质性审核制度吸收了完全披露制度的合理内核,从而使投资者获得了双重保护。一方面,投资者可以像在完全信息披露制度下一样依照获得的信息作出投资判断;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在此之前的实质性审核,保障提供给投资者的证券具备法律要求的投资价值。(2)实质性审核主义的不足之处:第一,与完全信息披露主义相反,实质性审核主义的完成需要耗费证券管理机构大量的精力与财力以及时间。这样以来就在证券发行的最初阶段便影响了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同时也挫伤了因为时间延误而失去最佳融资时机的申请人的积极性,而证券管理机构也必然陷入了决定日常经济事务和管理琐事的低效工作圈子中。第二,实质性审查的前提是证券管理机构的审核以及该审核是正确的。而在实际操作中,审核的准确性影响了企业经营并且给投资者权利造成负面效应。而当企业或是投资者基于此而对证券管理机构的能力失去信心时,实质性审查制度便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第三,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规模不同的公司采取同一的发行标准,显得该制度过于机械,灵活度不够。第四,由于有了证券管理机构的事先核准,从而使得投资者产生了依赖心理,误认为只要是证券管理机构核准发行的证券,其相关的信息就是完全的、真实的、准确的,因而在进行投资时就可以不再对其进行自我判断和理性分析。这样一来,不利于培育投资者成熟理性的投资心理与投资经验。另一方面,但发行人利用欺诈等手段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核准后,由于投资者的依赖心理,有时又有管理机构的失误,从而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是非常严重的。

三、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趋势

面对两种信息披露制度,笔者认为此两者之间,并非完全相互排斥,有时亦可互为补充。在过去的十几年年间,信息披露制度无论是作为一种单纯的独立管理模式,还是作为实质性审查制度的基础,其与实质性审查制度的发展轨迹出现不断兼容的迹象。从证券管理的立场上,两种管理制度在功能上是具有许多殊途同归之处的,而且它们的最原始动机在于保障投资权益也是共同的,只是所表现出的实现目标的手段和方式存在差异而已,可见他们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可包容可兼容性质。对于这种兼容的可能性的实证,我们可以从美国联邦证券立法与各州蓝天法之间的关系中窥见一斑。美国联邦证券法采用完全信息披露制度,而各州蓝天法则采用实质性审核制度。虽然 SEC 是美国证券法的主要执法者,但每个州都有自己的证券管理机构。许多州把反欺诈任务留给了 SEC 和许多相关机构,但是至少它们还握有要求证券注册和报告的权力。无论如何,这两种管理制度共存并和谐配合运行的例子存在着,它与其他因素结合在一起造就了美国证券市场的繁荣与声誉,使之成为最富有影响力和透明度的证券市场。

中国证券市场是一个不断完善的新兴市场,分析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实施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以变“审批制”为“核准制”更具有与计划经济时代彻底决裂的意味。新实施的《管理办法》第37、58条规定体现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趋势。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交易品种、交易主体、交易规则的不断的丰富将会使得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断向前发展。而政府相关部门不仅需要在相关法规制度方面要求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样可以依靠股市的发展,通过市场这个无形的手的力量来推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发展。 改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不仅需要从监管部门的法规开始,同时也需要从内部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能力,此外,整个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成熟,也会客观要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