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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1
一、“十三五”工作成效
农村饮水全覆盖。2016年以来,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总投资共计9824.65万元。解决189个村4803户30421人饮水问题,完成137处水源点蓄水池建设、347.8km供水管道建设,全域全面实现了安全饮水有保障,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水费收缴抓落实。我县积极推进农村供水水费收缴促进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的,制定了并出台了《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河(湖)长制促长效。2017年,我县全面启动河长制工作,成立和长制工作机构,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全县境内纳入河长制管理河流共52条,河流总长1274.73公里,流域面积10259.9平方公里。县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编制了雅砻江在内的52条河流1个湖泊“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并印发执行。各级河长积极开展巡河问河督导工作,水利局紧紧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了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了城市较差水体治理和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了饮用水源地安全保护专项整治工作。
水土保持取成效。2016年至今,全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3平方公里,林草面积增加1221.85hm2,增加率30.28%,由治理前的52.60%增加到82.88%,超州上下达计划的300%。建设完成水土保持项目2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31万元。
采砂管理规范化。县调整充实砂石领导小组,砂石场规范到5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定期、常态化开展巡查工作。完成2016年-2020年县河道采砂规划工作,完成2016、2019、2020年度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正在编制2021年-2025年采砂规划,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目前我县的河道采砂工作已移交县国资公司经营。稳步有序推进小水电清理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河长制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部分群众认为“河长制”推行是政府的事情,企业和群众参与面不广,支持力度不大。二是财力有限。河长制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难度大。县河流总长1274.73公里,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划定管理范围。三是水利局主要承担着全县水利领域发展工作,但随着防汛减灾、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河长制等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技术力量需求越来越强,技术人才紧缺,急需引进人才技术。
村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2
清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保护龙门滩水库水源地水资源环境,提升水库上游水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德政〔2019〕16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1.以保护水资源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为宗旨,结合畜禽养殖土地承载能力,落实禁养区禁养政策,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包括畜禽屠宰点)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50%的清退任务、9月底前完成80%的清退任务、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退工作,促进我县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切实保护水资源环境。
2.流域范围内的非禁养区,散养户生猪养殖数量不超过5头,家禽养殖数量不超过300羽、羊不超过15头,并采取圈养、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结合等生态养殖方式,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沼气池、三化池等环保设施配备建设,实现周边水环境达到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畜禽屠宰点做到污水不直排、废弃物不乱扔。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龙门滩水库上游涉及的龙浔镇、浔中镇、盖德镇、三班镇、龙门滩镇、赤水镇、国宝乡七个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负责辖区内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清退、非禁养区的生态养殖及畜禽屠宰点的规范化工作。
2.环保养殖原则。畜禽养殖实行无污染、无害化的环保养殖,发展“种养结合”农业生产模式,实现以种定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3.权属责任原则。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殖场(户)是污染治理主体,承担治理责任,要切实做好污染治理。
二、职责分工
1.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畜禽养殖场(户)清退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时间节点、推进措施等,并推动清退工作序时推进。清退方案应以正式文件形式,于3月31日前报备至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对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场(户)(包括畜禽屠宰点)清理清退防疫等技术指导;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清退工作。
3.德化生态环境局。对龙门滩水库上游乡镇交界断面及重点入河排污口水质断面进行监测;负责督促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清退工作。
4.县水利局。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河道保护管理范围内乱建畜禽养殖场的现象予以查处。
5.县河长办。联合相关单位对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清退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县城市管理局。对城镇规划区内违法搭建养殖场所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清退工作,集中统一拆除违建养殖场(户)。
7.县自然资源局。对违法占地(林地除外)搭建养殖场所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清退工作,集中统一拆除违法占地(林地除外)建设养殖场(户)。
8.县林业局。对违法占用林地搭建养殖场所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清退工作,集中统一拆除违法占用林地建设养殖场(户)。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调查摸底(2021年3月底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进村入户,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辖区内养殖种类、数量、养殖规模等情况,并建档造册。龙浔镇、浔中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排查,禁止社区养殖畜禽,若有养殖的要及时清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将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清退名单(附件2)于3月31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县河长办。
(二)有序开展畜禽清退(2021年4月-10月)。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清退任务。农业农村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各司其职,联合开展执法行动,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清退工作。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每月25日前将清退进展情况(附件3、4)报送至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县河长办。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门要注意收集畜禽养殖场(户)(包括畜禽屠宰点)清退工作有关资料,建立“一场(户)一档”,于10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至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
(三)开展督查工作(2021年4月1日起)。每月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政府督查室、河长办对畜禽养殖清退工作开展督查。德化生态环境局每月对龙门滩水库上游乡镇交界断面及重点入河排污口水质断面进行监测并通报,若出现劣Ⅴ类水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需在15天内完成整改,第一次经整改不合格的,由流域河长约谈镇流域河长,第二次整改不合格的,由县总河长约谈乡镇总河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畜禽养殖清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靠前指挥,全力做好本辖区畜禽养殖清退工作的组织管理,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推动,确保按时完成清退任务。
(二)扎实推进,确保进度。要树立风险意识,主动、提前分析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应对措施,明确应急预案,高效推进清退,且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畜禽养殖场(户)清退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答疑解惑、解决问题,最大力度争取养殖户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养殖场(户)主动退出。
(四)强化监督,严防反弹。按照《德化县农业局 德化县环境保护局 德化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德农〔2018〕145号)要求,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常态化推进关闭拆除、改造提升、资源化利用和监管执法的长效管理机制,严防复养反弹。
附件:1.德化县龙门滩水库上游涉及村庄汇总表
2.镇(乡)畜禽养殖场(户)清退名单汇总表
3.镇(乡)每月畜禽养殖清退进度情况表
4.镇(乡)畜禽养殖场(户)清退情况图表
附件1
德化县龙门滩水库上游涉及村庄汇总表
乡镇
村
龙浔镇
英山村、丁溪村、丁墘村、大坂村、高阳村、宝美村
浔中镇
浔中村、乐陶村、后所村、凤洋村、龙翰村、石鼓村、仙境村、祖厝村、石山村、土坂村、世科村
盖德镇
盖德村、下寮村、有济村、下坑村、福阳村、大墘村、上地村、吾华村、三福村、上坑村、林地村、仙岭村、凤山村、山坪村
三班镇
三班村、泗滨村、东山洋村、奎斗村、桥内村、儒坑村、龙阙村、蔡径村、锦山村、岭头村
龙门滩镇
硕儒村、苏洋村
国宝乡
国宝村、佛岭村、厚德村、格头村、上洋村
赤水镇
戴云村、东里村、苏坂村、猛虎村、湖岭村、岭边村、福全村
附件2
镇(乡)畜禽养殖场(户)清退名单汇总表
序号
村别
养殖场(户)名称
养殖种类
存栏
附件3
镇(乡)每月畜禽养殖清退进度情况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村别
养殖场(户)名称
养殖种类及存栏
清退措施
完成情况
清栏
拆除
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 填报人:
附件4
镇(乡)畜禽养殖场(户)清退情况图表
村别
养殖场(户)名称
清
退
前
照
片
清
退
后
照
片
县直有关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河长办,德化生态环境局。
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县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
村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3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我区以“生态立区”的战略为指导思想,以水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持续改善和提升辖区内“五湖一河”水环境质量。
一是强规划。近年来,区政府与有关环保公司签订梁子湖流域、斧头湖及金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框架合作协议,区政府明确畜禽养殖的“三区”划定及退养工作任务。江夏与咸宁共同编制《斧头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对斧头湖及水域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二是强方案。区政府制定鲁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计划从水产、畜禽、农业面源、村镇生活污水等污染源着手,开展鲁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拟定拆除湖泊渔业三网设施实施方案,对湖泊渔业三网设施拆除工作作出安排;拟定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设目标。区环委会先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任务分解表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将水污染防治的工作任务及要点逐条分解落实。
二、加大投入,强化项目建设。
一是巩固和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成果。五年来,我区连续实施环梁子湖流域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落实环湖村庄、集镇生态建设的工作任务。
二是大力推进“清水入江”工程实施。经过长期论证和多方面努力,我区以PPP模式实施的“清水入江”工程正式启动。工程总投资51.1亿元,项目建设总周期15年,包含污水处理厂及雨污市政管网、湖泊水利工程、湿地、绿地、市政景观配套等项目,建成后,日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57万立方米。
三是全力保障“三网”拆除工作的开展。全区湖泊“三网”养殖总面积22.26万亩,涉及5个街道办事处,100个经营业主和1家国有企业,全力保障我区梁子湖(南北咀)、斧头湖、鲁湖、汤逊湖、上涉湖等湖区“三网”拆除工作。
三、完善机制,强化日常管理。
一是建立完善的大环保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同部署、同考核,实施了江夏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全区上下形成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考核的大环保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五个一”的大督查机制。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罚,第一时间追责。排查各类企业,督促挂牌督办企业按时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查封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按日计罚。
三是建立健全“湖长制”。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区党政负责人为一级湖长,湖泊(河流)流经区域的街道负责人为二级湖长,环湖(河流)各村负责人为三级湖长。坚持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水污染治理模式,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
四、树立典型,强化亮点打造。
近年来,我区在水污染治理工作中积极探索,树立典型,打造了一批亮点工程。
一是打响了一场生态环境保卫战争。以梁子湖周边村湾环境连片整治为示范点,开展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建设。建立环湖湿地保护区,采取严控、慎批建设项目、禁止新增畜禽养殖项目等措施,保护沿湖周边自然生态环境。推进以清洁生产、清洁养殖为主要内容的产业配套,着力打造有机食品基地,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林果业,构筑生态屏障和生态修复系统。我区共创建省级生态街道3个,省级生态示范村50个;市级生态街道6个,市级生态示范村124个。
二是谋划了一套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我区的“清水入江”工程,是湖北省第一个以PPP模式建设运营的项目,也是首个全收集、全处理、全回用工程。建成后将实现江夏区600平方公里城镇化区域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全回用”的总目标,有效解决污水转输和尾水排放的问题,促进湖泊保护目标实现。
三是打击了一批非法采石采砂码头。区委、区政府成立非法码头、非法堆砂场、非法采砂船综合治理指挥部,42家非法砂石码头全部取缔,原非法砂石码头聚集的江滩全部清理完毕。
村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4
一、成立组织
镇成立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总体目标
围绕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的总要求,建立全镇“统一领导,综合管理”的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新机制,形成镇、村、居以及各单位“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格局,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水平。
三、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完善村居卫生设施
社区和村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所管理的卫生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要保持路面和人行道平整、完好、畅通,道缘石、无障碍设施完好,无坑洼、裂缝、隆起、溢水等。道路下水道等排水、管道应当保持畅通。门窗无破损,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整洁美观,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无乱张贴涂写、乱吊挂堆放等行为。
(二)环境卫生管理
村和社区居(村)民区要按规定放置果壳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设施,配置齐全。无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现象。居(村)民区建城区范围内清扫保洁责任制落实,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渣土、粪便、污水、污迹。建成区和城郊结合部无违章饲养畜禽现象。
(三)河道水面管理
认真落实河长制,所管理的河道要保持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无违章搭建。
(四)违法建设管理
村和社区要加强巡查力度,发现所辖范围内有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园林绿化管理
村、居、各单位要对所管理的草坪、植被及时维护、修剪,确保无露土,无明显病虫危害,要求达到乔木无缺株、无倾斜、无枯枝、无死树、无扣绳挂物、无明显病虫危害,无毁绿种地现象。
(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村、社区居(村)民住宅小区(含单位生活大院)管理服务责任主体明确,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下水道通畅,无积水,无化粪池外溢现象。绿化管理良好,无私自种植蔬菜行为,无未绿化的空地。群众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满意率85%以上。
(七)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
1、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保洁人员,卫生责任制落实,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
2、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无露天粪坑;
3、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村容美观有序。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4、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
5、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八)单位环境卫生管理
各单位要有卫生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内部环境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食堂、公厕符合卫生要求。
四、经费来源与管理
各包片责任区域整治达标,经县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包片部门、单位及我镇镇、社区负责人,共同参加,经严格验收合格后,由87个包片部门每单位每年出资3万元(社区包片管理职能同时移交),交至各社区,用于各社区包片责任部门区域的长效管理,各社区必须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将经费督促催交到位,经费由财政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镇成立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构,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建立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相适应的爱国卫生管理机制、合理的专项整治机制、完善的督查与考核机制,建立规范的档案资料。
(二)专项整治,建立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的监管机制。
1、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旱厕、露天粪坑,确保硬化、绿化到位,无“六乱”现象。
2、全民健康促进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多种有效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促进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综合水平。积极组织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单位、健康企业、健康家庭以及健康促进学校等创建活动,推动全民健康促进工程深入有效实施。
3、舆论氛围营造专项行动。加强长效管理活动的动态宣传,城区原设置的大型创卫宣传标语和社区墙体宣传标语,按照原有的建设分工进行更新;同时利用城区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平台,因地制宜地开展卫生、文明与生态相结合的舆论宣传,不断增强全城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多样化的宣传,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浓厚氛围。
村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5
关键词:供给侧;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2月7日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是增强农业总体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永清县是一个传统农业生产大县,在农业供给侧改革这一大背景下,研究如何采取各项措施,发挥政策作用,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地解决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生产成本过高、农产品销售渠道单一、农户缺乏市场信息、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不足等问题,具有深远影响意义。
一、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自从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永清县委、县政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业生产大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业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促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全县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建立工作小组,摸清和挖掘各村街自身现有条件,了解村街产业发展情况和是否有发展农业产业的潜力。截至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430家,其中被农业部主管部门认定的示范社有15家,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7家,市级示范社15家。合作社入社成员4.6万余人,辐射带动3.5万户农户。注册农产品商标31个,其中“惠民”、“民盛园”、“泽田”、“中冀惠民”等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从事种植业的合作社共有298家,畜牧业72家,林业9家,服务业34家,其他类型17家。
(一)经营规模不断扩张,带动能力持续增强。2009年永清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3家,2011年增加到142家,截至目前,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已经达到430家,比2013年增长了46.2%。其中,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达到420家,占合作社总数量的95%以上。随着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的不断增长与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合作社带动非社员农户的数量也在逐年增长。2012年合作社带动非社员农户2.8万户,到2015年上升到3.3万户,越来越多的农户在合作社的带领下得到了资金、技术和销售等方面的帮助,切实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推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改变了小农户个体经营在大市场中的弱势地位。
(二)合作领域不断丰富,合作层次不断拓展。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初期大多数规模较小,大部分集中在生产领域,且合作层次较低。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合作社的不断壮大,合作社的合作层次也在逐步提升中,合作社从初期的生产领域合作逐渐迈向产加销一体化服务领域的合作,实现了产业链的扩展和农产品的增值,形成了统一的生产技术扶持、统一的生产资料供应、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统一的农产品销售服务等。此外,合作社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大幅度提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水平。
(三)办社主体多样化,合作形式逐渐丰富。2015年永清县43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按牵头人身份划分,由农民牵头组建的合作社数量达到382家,比例达到88.8%,该类合作社大部分是由村组干部、专业生产大户围绕某种农产品自发组建而成的,其中由村组干部牵头的有103家。由企业牵头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21家,该类合作社主要是由实力比较强的乡镇企业引导农户组建或加入合作社,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r户”的生产经营模式,这样可以有效地推动龙头企业和农户通过合作社的形式,建立健全企业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的运行机制,把三者“捆绑”链接在一起,共同经营、共谋发展,统一进入市场,以市场为依托,为农业发展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由基层农技服务组织牵头组建的合作社有15家,这类合作社是由各类推广普及农业生产技术的部门或团体,为农民从生产经营等方面提供信息、技术和设备服务,从而建立的合作社,这样的合作社可以在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得到农技部门的扶持,从而提高为农户服务的质量,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
二、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一)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当前农民增收困难,不仅难在致富渠道上,更难在对新技术的了解、掌握和运用不足上。即使农民有一定的致富门路,而缺乏必要的技术做支撑,最终也会限制其进步,使农民重新陷入增收困难的境地。依此看来,现行的四级农技推广体系存在着很大弊端,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竞争氛围,造成农业科技推广网不完善。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以利益为纽带,实现推广主体的多元化、社会化。
(二)大幅度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力。农村专业合作社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围绕主导产业或优势产品,用利益机制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联结成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实行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的机制。这种经营机制既整合了社会资源特别是农村资源,形成了新的生产力,又通过利益联结,形成了新的生产资料支配方式和利益关系,它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永清县刘街乡小五间坊村是一个有1,300人、2,300亩耕地的中等村,从1997年这个村就有部分人搞棉花运销,1999年村里开始搞棉花加工,并成立了由16家棉花加工企业组成的小五间村棉花合作社。该社起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防止农户间互相倾轧,哄抬棉价,造成不良竞争;二是规划加工区域,集中连片生产形成规模优势。用土地流转的形式,与农户协调50亩土地规划出棉花加工小区,统一规划建厂房、架设线路,仅此一项就节省建筑资金10多万元;三是协调解决与各管理部门的关系,请工商、税务、土管等部门参与合作社的外部管理,保证合作社依法经营,有序竞争。
(三)极大程度地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增收缓慢,除了生产规模小,经营分散外,农民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低也是一个关键因素。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户组织起来发挥主体作用,引导农户进入市场,开辟增收渠道。瓦屋辛庄无公害蔬菜合作社始建于1996年,针对外地菜贩压价收购,本村菜贩欺行霸市,成立之初的瓦屋辛庄蔬菜合作社从销售上入手为社员提供服务:一是合作社收购社员的菜,保本无利经营,帮社员把菜销售出去;二是与北京新发地菜市场建立协作关系,向社员提供市场情况;三是整顿市场秩序,对欺行霸市的进行治安处罚。合作社建立了物资供应站,备齐了建棚物资、化肥、农药、籽种,社员购买生产资料按优惠价,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户的生产资料成本。合作社还建立了劳务服务组织,其他村街冬季农闲时,正是棚菜生产吊架、落秧最繁忙的季节,需要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合作社与周围村街的农户联系登记,保证充足的劳动力供应。合作社还与农业科研部门协作相继推广了黄瓜嫁接高产技术,番茄多次坐果等多种技术。该社还借鉴了银行的担保制度,发明了“无公害蔬菜生产五户操作流程自律法”。温室相邻的五户为一组,互相监督、约束,有一户不按无公害流程操作,其他四户负连带责任,都取消社员资格。合作社的蔬菜经北京农科院和新发地市场检测,都达到了无公害蔬菜标准。
三、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规模相对较小,辐射带动能力较弱,缺乏稳定性。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总量在不断增长,且呈现快速发展之势。然而,在承认不断进步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实际存在的问题。与一些农业发达地区相比,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发展规模相对较小、社员人数不多、自身经济实力不强、辐射带动能力有限等问题。大多数合作社只是起到单一的生产或销售作用,甚至某些合作社只有虚名,没有任何实质性生产活动,这些合作社中的“典型”并不能够推进农业产业化,更难以辐射带动周边农业经济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想要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必须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对内向社员提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降低农户的生产成本,对外积极开阔市场,开拓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品牌知名度,这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质所在。一些合作社由于运作资金有限,融资渠道缺乏,导致其因缺乏资金、资产和技术而无法长期稳定运转,运行质量不高,最终走向解散,这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存的不可忽略的问题之一。
(二)参合农户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管理机制不健全。调查数据显示,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知识水平较低,经营理念落后,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差等问题,缺乏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多数是凭经验、靠运气,缺少科学的管理手段,缺乏开拓市场的能力。而且管理制度上还很不规范,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实行严格的规章制度,缺乏健全的管理机构,也没有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缺少必要的会员决策机制、投入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有的还在实行“家长制”。同时,合作社缺乏系统的培训教育,合作社带头人希望将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农业生产中,从而忽视了对社员的系统培训,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凝聚力不强,使合作社很难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良性轨道。
(三)合作社资金实力不足,融资比较困难。永清县的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自发成立的,村街自身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资金积累能力非常有限,加之入社农户大部分是以土地和劳动力为出资依据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以资金为出资依据的非常少,这就在源头上造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自身运转资金的现状。此外,在资金、税收、信贷等方面也缺乏政策性扶持措施,有的虽然成立了合作社,但是资金缺口比较大,资金运作较为困难。有的乡镇向上级申请并制定了优惠政策,给予合作社信贷优惠,但是贷款额度非常有限,造成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力度偏低。在走访调查过程中也发现,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地方政府虽然一再宣传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扶持力度,但是真正到账投入合作社运作的资金只有一小部分,大多数农户反映合作社融资渠道较为缺乏。
四、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发展思路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培育,形成规模。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提高思想认识,从改革与发展的全局去认识它、把握它,从战略的高度,用超前的眼光,因势利导,树立典型,总结经验,探索路子。要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投身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环境氛围。根据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历史和现状,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县实际。明确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总体思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发挥资源比较优势,培育主导产业,在巩固试点成果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按“先发展、后规范、边壮大、边完善”的原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好的发展环境。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宣传,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识到R岛献骶济组织的重要作用。选准有发展潜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精心培育,积极引导,使之成为跨村街、跨乡镇的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实力在国内外市场上参与竞争,有能力组织货源,创知名品牌,把永清县的农副产品打入国际市场。选准有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农产品加工,在加大农产品增值空间的基础上,使农产品依托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生产,降低农民的市场风险,同时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力。在永清县形成无公害蔬菜、畜牧养殖、优质林果、农产品加工四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二)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整体素质。第一,要积极地从政府专业部门和高校吸收专业人才来兼任合作社的顾问,从生产技术、销售技巧、管理技术等方面对合作社社员展开培训,使得社员自身生产经营技术得以提高,从而使现代意义的科学的合作社得以真正建立;第二,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技人员到合作社任职。由于合作社前期的规模比较小,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要求并不高,合作社的经营过程也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但是这并不代表合作社不需要专业技术人才。因此,在积极对原来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的同时,也应该大力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以便合作社能够长足发展;第三,对于合作社的负责人,理事长也要进行相关的教育培训,以提高领头人的综合素质,以减少合作社在经营决策上的失误,通过培训强化业务能力,扩展视野,促进合作社之间的交流合作,引导更多的农户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来。
(三)提供宽松的环境,加强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强扶持指导,要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搞好经营。多支持、少干预,帮助他们搞好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民主管理、利益分配、风险保障等运行机制;二是强化服务。各级各部门应为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服务,要在信息、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保证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经营,健康发展;三是强化政策保护,确保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切实杜绝乱收费和乱摊派,随意加重合作组织负担的现象,为他们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针对合作社资金实力不足的问题,可以进一步在县级层面上建立健全领导体系,制定相应的金融信贷扶持政策。政府应积极向银行为合作社争取贷款支持,减少合作社在贷款方面的一些障碍,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能力,例如金融部门通过对合作社的考察,对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合作社给予宽松的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
主要参考文献:
[1]孔祥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内涵与政策建议[J].改革,2016.2.
[2]江维国.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