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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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范文1

2006年以来,舞阳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把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同步实施,创新举措抓推进,真心实意搞帮扶,开创了计生工作与新农村建设互促互动、共同发展的崭新局面。

2006年4月,河南省委、省政府两办转发了《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幸福家庭行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后,舞阳的决策者迅速确定了“幸福家庭行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幸福家庭行动”为载体,以“小康工程、优惠政策、婚育新风、生殖健康、政策法规”五进户为重点,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无论是落实上级政策,还是制定县内政策,舞阳都力求量化、细化、具体化,使广大计生户看得明明白白。具体工作推进过程中,始终坚持做到三点:

分文不欠落实奖励政策。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累计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3.4万元;对56户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家庭每户一次性发放奖励金2000元;对32户独生子女死亡、意外伤残家庭每户一次性发放困难救助金3000元;减免农村计生家庭新型合作医疗费21.9万元。

认真出台奖励优惠政策。围绕“幸福家庭行动”出台相关扶持政策,79个部门共制定了276条优惠政策,确保农村计生户充分得到实惠。

公开透明深入宣传政策。各类奖励优惠政策经过认真梳理,汇编成册,分发到每个计生家庭,使他们既了解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要求和程序,又成了各项优惠政策的明白人和政策落实的监督员、裁判员。同时,还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召开群众座谈会、设立幸福家庭热线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开辟电视专栏,并在各乡镇交通要道口、各行政村显要位置统一设立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项优惠政策的透明度、知晓率和影响面。

服务定性、以人为本理念贯穿幸福家庭行动。推进“幸福家庭行动”,搞好优质服务是关键。他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理念,倡树文明乡风,促进民主管理,提升健康水平。

由于舞阳县始终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近几年,舞阳先后荣获全国文化先进县、绿化模范县、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县、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县、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县、工作十佳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等全国、全省荣誉40多项。

2005年11月,省委书记徐光春同志来该县视察时指出:“舞阳发展速度超乎想像,照这样发展下去,舞阳很快就会由贫困县变成富裕县,如果其他县市都像舞阳这样的发展速度,中原崛起必将指日可待。”

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范文2

北山口镇白窑村村民刘大喜、王芳夫妇是享受国家奖扶政策的双女户,老两口每次领取奖扶金时都动情地说:“俺双女户在过去被人看不起,现在政府每年给俺发奖扶金安度晚年,没想到双女户也光荣,感谢党的好政策。”

本来国家的奖扶政策是“年满六十领补助”,巩义市把应享受奖扶政策的对象年龄提前到50周岁。为此,鲁庄镇赵城村等15名村民作为新享受奖扶政策的计生户代表,为表示对国家计生奖扶政策的感谢,特地从山区跋涉了30多公里,敲锣打鼓为巩义市人口计生委送去了一面“帮扶政策好,情暖计生户”的锦旗。

在巩义市,“奖扶花开春满园,计生家庭笑开颜”的动人场面不胜枚举。

调研重基层政策暖人心

参谋到位,争取支持。巩义市人口计生委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收集育龄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信息,并写出奖扶工作可行性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市人口计生委经常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提出建设性意见,争取市领导的支持。由于参谋到位,市领导做到了计生奖扶活动必到、奖扶难题必解、奖扶经费必拨,确保了奖扶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三到位,为奖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200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还先后出台了建立利益导向新机制等四个文件,整合了多项奖励政策。

强化宣传,计生光荣。为了使计生奖扶政策家喻户晓,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的基础上,每年的1月和8月,巩义市两次召开全市计划生育奖励兑现大会,大张旗鼓地宣传优惠政策,表彰计划生育模范户,发放奖励金。与此同时,他们还把奖扶政策印在挂历、扑克、文化衫和围裙等用品上,免费发放。群众反映说,这叫“进客厅看日历,进厨房有围裙,看电视知奖扶,玩扑克学政策”。实行计划生育光荣,几乎成为当地每个家庭自愿身体力行的计生观念。

真诚做帮扶效果看评估

严格确认,事后监督。每年组织两次镇、村干部培训,让基层计生干部吃透优惠政策精神,掌握资格确认标准,提高上报准确率;对各类奖扶对象在各村公示,让群众监督;对把关不严,错报误报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些措施增强了基层计生干部的责任心,提高了确认对象的准确性。

统一管理,加大投入。为确保资金及时投入到位,市、镇两级奖扶资金于每年5月10日前划拨到市人口计生委奖励费专用账户,由市人口计生委再统一划入市邮政储蓄所;每年新增户由金融机构免费打印存折,市邮政储蓄所出具奖励费对账单交人口计生委存档。

为保证奖励费100%兑现,巩义市建立了计生奖励经费保障机制,市政府将计生部门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优先保障足额拨付。2008年全市此项预算资金为987万元,目前用于利益导向政策的奖励金已达379万元。

真诚帮扶,入户评估。有关局委大力开展计生户帮扶活动,投入帮扶资金达75.2万元。在抓重点帮扶的基础上,采取多渠道争取资金为计生户多办实事:在全市21个镇和街道办事处,投资1390余万元资金,建成计划生育家庭种植和养殖业示范基地、示范村75个,吸纳帮扶计划生育困难家庭2795户;全市开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绿色通道”,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证通”,凭独生子女证可以享受10多项优惠。市属相关部门还制作计划生育优惠卡5种14230份,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的落实。

工作新突破 连年当百强

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范文3

一、继续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一)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

为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做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兑现率低等问题及原因,提出破解难题的具体措施。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法律依据、征收程序、征收标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违法生育公民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应履行的一项义务意识,增强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三是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对于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足额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家庭可以采取缓征措施,对于无故拖延不按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家庭征收滞纳金的措施等。四是加大对有缴纳能力却故意逃避或不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家庭征缴力度。通过抓典型案例,必要时通过媒体曝光或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提高征收兑现率。五是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自由裁量权,避免人口计生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随意减免或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

(二)进一步做好方便群众办证工作

一是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流程,提高效能。二是落实限时办结等制度。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在政务大厅(办证窗口)和网上公布。三是进一步推广一孩《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网上申请办理工作,给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途径。

待省人大修订《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后,全面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三)全面开展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2014年在全县进行一次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推进全县依法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建设。通过对基层人口计生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内容填写、使用法律法规、整理归档顺序等方面进行一次评查检验,通过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全面提升我县行政执法行为、执法文书、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整体水平。

(四)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

2014年要继续做好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工作,县、乡、村(社区、居委)对已上墙公开的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凡是与现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内容有不相符的全部进行清除和更换,确保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

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全覆盖

一是继续做好“4+2”奖励对象的资格审核确认工作。按照奖励对象资格确认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严格政策界线,严把审核质量,确保奖励对象符合资格确认条件率达到100%。市省四项奖励对象资格确认工作要在3月底前完成县级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名单返回乡镇(街道)进行网上录入,保证奖励个案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100%。

二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退休时一次性奖励的发放。

三是力争落实城镇无业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

三、严格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工作

一是规范个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建档工作。二是2014年凡是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工作。

四、全面提升诚信计生工作水平

按国家人口计生委规定的《县级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的评估标准》要求,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提升诚信计生工作水平。

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范文4

一、建立计划生育利导机制的必要性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计划生育管理模式也逐渐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建立以“奖励少生”为主要内容的利导机制成为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建立利导机制是提高行政能力,营造诚信政府的需要。对实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给予适当补偿,即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大计,更是建立诚信政府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群众的生育需求主要以获取经济利益和养儿防老保障为目标,因此,政府的政策导向也应该从这一点出发,把利益导向摆在计划生育工作的突出地位,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推动机制,用利导机制调节利益分配关系,从制度和机制上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保障。目前国家正在实行的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既能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利益,更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政府诚信形象,群众更加支持拥护政府的决策,提高了政府的执政能力。

(二)建立利导机制是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的需要。由于受现实生产生活条件的限制以及相应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不但没能实现“少生快富”的目标,个别的甚至成为新的弱势群体。尤其是一些计划生育家庭由于子女伤残及家庭种种因素影响,陷入生活贫困,养老无着的状况,成为困难群体。这部分人群的困难能否得到党和政府的妥善解决直接影响目前尚在婚育期内的育龄夫妇的生育观念,究竟是“多子多福”好还是“少生优生”好?,利导机制将起到一个较好的关键作用。

(三)建立利导机制是融洽干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在当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还存在一定差距的情况下,如果只依靠强硬的行政手段和严厉的处罚措施来限制生育数量,降低生育水平,势必会恶化党群干群关系,给社会稳定带来新的问题。尤其是在“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已成为时代要求的今天,建立计划生育利导机制必须摆上重要的位置。让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在政治上感到光荣,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在生活上获得保障”。

二、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导机制

计划生育利导机制的完善要和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结合起来,经济状况是利导机制的前提和基础。

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我市初步建立了融奖励、优先优惠、救助扶持、补充社会保障四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导机制。

(一)完善奖励政策。一是城镇职工晚婚晚育享受晚婚晚育假期,二是独生子女父母享受每月13元奖励费,三是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加发本人工资的5%,企业职工一次性发放30%的养老补助,四是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育龄夫妇享受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五是对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六是有关育龄妇女享受四项手术免费,七是对农村晚婚晚育的育龄夫妇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现金或物质奖励,八是农村独生子女入托,教育部门对其减免30%的入托费;义务教育阶段,有经济条件的村可报销杂费,高中可报销学费。独生子女升入大学的由所在村委会发放不低于600元的一次性奖励,九是农村独生子女及父母就医,免收挂号费,住院床位费减免50%,ct、彩超、核磁共振检查费减免费30%。

(二)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政策。一是组织、妇联部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好媳妇评先树优活动中体现优先政策,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户、晚婚晚育户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入选,二是民政部门在提供社会救济时体现优惠,同等条件下,社会救济款、物首先发放给独生子女户、晚婚晚育户和双女户。其中,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多出平常户10%的救济,农村自觉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终身只要一个女孩的,享受多出平常户20%的救济,三是金融部门在安排生产经营贷款时体现优先。同等条件下,生产经营贷款优先发放给独生子女户、晚婚晚育户和双女户,四是土地管理部门协调村(居)民委员会,在宅基地划分方面体现优先优惠。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户、双女户、晚婚晚育户优先安排宅基地。

(三)对实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行救助扶持政策。一是开展结对帮扶。每年年初,统一安排市直有关部门同计划生育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各镇(街道办事处)也要同计划生育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同时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和农村致富能人的作用,吸引他们加入计生协会,在鼓励他们做好计划生育的同时,实行先富帮后富,带动广大计划生育户共同走向致富路。二是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市成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基金会,在市财政局设立专门账户,共筹集基金100万元,基金来源采取市财政投入、社会、企业捐助及乡镇统筹的办法解决。现已累计为15户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2万余元。

(四)丰富和补充社会保障政策。积极建立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村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采取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办法,逐步建立健全父母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我市已经在6个镇(街道办事处)12个村中开展了这项工作,累计投入保险金8万余元,受益群众38人。

在全市建立了统一的利导机制内容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办事处在确保落实全市规定的政策之外,还结合各自经济状况创造性地制定了一些措施,如中云街道办事处河头源村对60岁以上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夫妇在落实国家奖励扶助每年每人6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600元,对14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学费、医疗费由村级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凡考入大中专院校的独生子女一次奖励3000元,毕业后帮助安排工作等,南关街道办事处自筹资金10余万元,为有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实施救助,营海镇由镇财政出资为新婚育龄夫妇免费健康查体等。

自实施利导机制以来,我市先后有971对育龄夫妇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女性平均初育年龄较以前提高了0.8岁,育龄妇女综合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且总体呈下降趋势。

三、创新思路,抓好计划生育利导机制的落实

落实计划生育利导机制有两个关键环节,一是利导机制的内容和标准要符合实际,二是资金筹集和落实渠道要畅通,经过几年工作的实践,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计划生育利导机制的落实。

一是建立计划生育利导机制领导责任制。计划生育利导机制建设,涉及社会各部门,涉及到财力、人力、物力的投入,领导的作用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必须有正确的认识;要认识到计划生育利导机制有利于缩小群众生育意愿同国家政策要求之间的差距,有利于促进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通过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把落实计划生育利导机制作为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重要内容。

二是强化宣传效果,切实发挥好利导机制的作用。通过调查发现,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利益导向措施和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的具体奖励优惠措施在广大育龄群众中的知晓度并不高,因为群众的不了解导致利益导向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因此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宣传明白纸等形式,让群众了解实行计划生育在政治上、经济上能够得到的好处和利益,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生育者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让群众知道多生孩子在经济上应负有的法律责任,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对比,引导群众自觉转变生育观念,实行计划生育,达到利益导向的作用。

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范文5

【关键词】人口和计划生育 利益导向机制 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视度不够。

我国目前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重视度不足,甚至有些地方并没有真正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我国规定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城市职工依照单位情况自行发放,这就给有些单位造成了一些机会少发放奖励资金甚至不发放,现实中很多单位、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没有真正实施过随工资发放独生子女家庭奖励金。由于独生子女家庭并没有在社会中享受到特别的福利,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作用大打折扣。

(二)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重点不明确。

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施过程中,许多计生工作人员并不明确知道利益导向机制的重点是什么、利益导向政策应该向哪些群体倾斜。具体来说,就是不明确计划生育家庭和非计划生育家庭相比得到的利益和非计划生育家庭收到的损失,以及计划生育家庭最需要的补偿是什么。

(三) 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机制缺失。

中国的人口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和思想,国人“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反哺”式的养老方式延续至今。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减轻了人炸的风险,但是也为一些家庭增大了风险。独生子女家庭一旦子女不幸夭折,父母将面临老无所依的风险,养老问题严峻。政府虽然对失独家庭持续关注,但是只是停留在一些具体政策的细枝末节上的修改,难以彻底解决失独家庭的多重性的生活难题。而且现行的国家计生特别扶助政策,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每月每人给予一至两百元补贴,但在年龄方面要求女方年满49周岁时,夫妻双方才能同时纳入扶助范围。而这样的经济救助和年龄门槛对于数量庞大的失独家庭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

二、构建利益导向机制的建议

(一) 加大计划生育政策导向的覆盖面。

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政策导向计划生育的覆盖面不足,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应积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基层计生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加强与卫生部门和保险部门的合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把民生普惠政策和计生优惠政策链接起来,扩大政策覆盖面。

(二) 提高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力度。

对独生子女的奖励要实时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人们工资水平对独生子女家庭的补助程度进行调整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否则,利益导向政策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例如,我国现在实施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制度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定下的,其标准是按照当时的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准定下的。然而时隔30多年,物价和工资水平早已上涨几倍,但是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费却基本上维持当时的水准,这对大多数家庭来说,奖励力度太小,该项政策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力度要随着社会发展水平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加强,使计划生育经济利益导向政策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 从人们的现实经济利益出发。

计划生育的经济利益导向机制要想真正发挥作用,就要认识到家庭的迫切需求所在,政策的“惠民”奖励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比如,当前对于一个家庭很重要的现实问题就是住宅问题,房价过高是很多家庭面临的难题之一。政府可以借鉴韩国1978年对拥有两个子女并接受手术的家庭给予有限分配住宅的权利的做法,对独生子女家庭或者晚婚晚育家庭在购买房子时给予一定的补助;当前家庭越来越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加,孩子升学问题成为一个家庭面临的难题之一,我国在这方面可以适当借鉴新加坡的做法,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享有新生入学报名优先权,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确保其受高等教育。此外,政府还可以在就医、就业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加大扶持和救助力度。类似于这样的比较实际的经济优惠政策,可能比每个月随工资发放的对独生子女家庭的现金奖励发挥的作用要大得多,人们对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也会提高很多。

(四) 健全养老保障机制。

首先,要发展社会性的养老,包括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养老,我国提倡家庭养老,但家庭养老体系中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困境重重,尤其是失独家庭。社会养老能够为家庭养老提供一定的补偿。在医疗保障制度和养老制度上,对失独家庭要做出适当调整,比如,在医疗救助方面给予失独家庭患者比一般患者优越的制度性保障;为失独家庭单独建立养老院等。此外,为减轻独生子女伤亡或伤残给独生子女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独生子女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国家或地方政府可以出资为独生子女办理平安健康保险,为独生子女家庭带来经济保障,保障独生子女家庭父母老年的生活质量。此类政策能够让人们享受到实行计划生育带来的优惠,而没有万一失独之后沦为弱势群体的风险,使人们自觉实施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发挥作用。

三、总结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主要通过制定和实施倾斜的政策和法律,为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带来奖励和补助,使其得到比没有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更多的经济利益,分享到“人口红利”,从而引导人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本文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探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改进建议,希望对有关部门能够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李娜.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理论基础探析[J].西安社会科学,2013,(2).

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决定》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技术服务规范管理为重点,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与增进群众生殖健康和家庭幸福结合起来,建立融宣传教育、科学管理、优质服务于一体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重点建立完善计生工作新机制,突出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突出法律法规规定的优惠政策落实,突出计划生育各项经费的到位,突出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各乡镇要紧紧围绕“六个好”(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目标,继续开展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和优质服务示范所创建工作,做到县、乡、村三级联创,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通过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评估验收。

三、工作要求:

1、实现“两个转变”,稳定低生育水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条例》的规定及“依法行政、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常抓不懈”24字工作方针要求,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实施“关爱女孩”工程,综合治理性别比。建立以县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人口问题实施有效的综合治理。

2、满足群众需求,公民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尊重。群众享受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的主要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得到落实,一孩独生子女费发放达到100%,放弃二孩生育一次性兑现奖励到位100%以上,已婚育龄夫妇100%免费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服务;90%以上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并开展规范的避孕知情选择;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将群众需求纳入决策依据,并实行定期收集、分析群众需求信息制度,使群众对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态度满意度达85%。

3、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计生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案卷规范齐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杜绝乱收费行为,依法做好流入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加强基层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落到实处,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社区)一级能独立地完成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信息收报、药具发送、孕情监测等活动。

4、认真开展生殖健康和出生缺陷干预活动。育龄妇女每两年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保健服务落实率大于80%,男性参与占接受服务人群的20%以上。加强计划生育随访工作,降低意外妊娠发生率、大月份引产率,加强术前规范咨询、术后随访,以及药具随访服务工作,服务率不低于95%,无节育手术事故,并发症发生率小于0.5‰。

5、继续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站、所创建活动。服务机构的技术人员规范执业,严格执行技术常规,要对照《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指南》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从“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等方面找准薄弱环节,进行补缺补差。达到装备符合要求,服务项目依法开展,并质量保证,制度健全,积极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和出生缺陷干预工作。

力争通过3个优质服务示范所的评估验收。各乡镇要认真对照优质服务示范所评估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在基础设施、医疗设备、队伍建设、技术服务、服务环境等方面做好工作。县计生委要加强培训和督导,不断提高技术人员“想服务、会服务、服好务”的能力。

6、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和优质服务村创建活动。各乡镇要重视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六个好”创建目标,对照《黄山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评估标准》,层层发动,抓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和优质服务村创建活动。创建过程中要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知情选择、信息化管理、宣传教育、生殖保健等方面内容,创新工作机制,要按照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六个方面将资料汇编成册。

7、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建立新型生育文化。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各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要层层培养计生宣传的师资力量,充分利用人口学校等计生宣传阵地,加大计生政策及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温馨化、个性化、面对面、典型性的宣教工作方针,在乡村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药具宣传咨询活动,在校园开展计生政策、青春期教育及性心理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晚婚晚育优生观念,促进群众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群众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

利用活动开展浓厚创建氛围,积极开展救助贫困女孩活动、幸福家庭活动;进一步加强协会工作,乡、村经常开展协会活动,村协会定期评议计生工作,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

8、改进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县以下不下达人口计划,按政策生育,简化办证、再生育审批手续。县级建立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运用信息系统引导服务,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四、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