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奖励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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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奖励办法范文1

一、考核原则

(一)确保目标,力争多超。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咬定“保5争8”的目标,紧紧围绕确保本地区全年外贸工作目标任务,在立足确保完成外贸增长5%的基础上,力争多超。

(二)明确导向,突出重点。突出外贸进出口增长和外贸企业引进导向,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效应,努力提高考核资金使用绩效。

(三)落实配套,大力扶持。落实区级配套,进一步加大对外贸的扶持力度,切实发挥政策效应,形成市、区、镇(开发区、街道)齐抓共促的政策合力。

二、考核内容

(一)规模奖:考核资金用于达到一定进出口规模的重点外贸企业。

(二)增量奖:考核资金用于在一定出口量以上并有明显增长的外贸企业。

(三)引企奖:考核资金用于年内新引进无基数转移至我区并注册在我区,且形成一定进出口规模的引企人员。

(四)考核奖:考核资金用于激励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增长在5%(含5%)以上的板块。

三、考核奖励办法

(一)企业进出口额满500万美元及以上,每100万美元给予800元人民币奖励。

(二)企业出口100万美元以上,且年增长5%以上,每增长1%奖励500元;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且增长5%以上,每增长1%,奖励1000元;出口2000万美元以上,且增长3%以上,每增长1%,奖励1500元。企业出口增幅超过20%,最高按20%增幅加奖。

(三)对当年新引进企业进出口额达2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1亿美元以上,对引企人员一次性分别奖励0.5万、1万、2万、3万、4万人民币。

(四)企业满足上述(一)、(二)条件的可合并计奖。

(五)蠡园经济开发区完成外贸出口年度考核目标,奖励50000元,增幅5%及以上,每增长1%加奖3000元;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山水城、太湖城、太湖街道完成外贸出口年度考核目标,奖励30000元,增幅5%及以上,每增长1%加奖2000元;胡埭镇、河埒街道、荣巷街道、蠡湖街道完成外贸出口年度考核目标,奖励20000元,增幅5%及以上,每增长1%加奖1000元。增幅加奖不封顶。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资金按市、区分担机制落实扶持资金190万元(其中市级95万元,区级配套95万元),专款专用。

(二)对各板块的考核,根据“双过半”完成情况将考核资金预兑付50%,完成目标年底再兑付50%。

(三)外贸企业的奖励,根据各企业完成的海关数据测算奖励金额,年底兑现。

年度考核奖励办法范文2

第二条本办法适于县区政府和承担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市直部门及重点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

第四条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主体,应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年度削减计划和完成措施,落实考核奖惩。

第五条市直有关部门依职能履行污染减排工作责任。

环保部门负责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污染减排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拟定污染减排规划、计划,建立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并抓好监督实施。

发改、住建部门负责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生活污染减排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削减生活污染物排放。

工信部门负责落后产能、工艺的淘汰,按年度制定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快粘土砖厂、小石灰窑、小水泥、小冶炼、小化工、100吨以下皂素等高污染、高排放企业淘汰关停。

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污染源的调查统计,组织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

公安车管部门负责限制低排放标准机动车准入,按规定报废淘汰更新机动车辆,建立健全机动车新注册、转入、转出和报废等分类管理和统计分析资料,达到减排考核要求。配合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

统计部门负责污染减排有关社会经济发展数据的提供和审核。

电力、工商、国土、财政、商务等部门按职责落实污染减排工作有关决定和措施。

第六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指标以市政府下达的削减量和排放量下降比率为准。

第七条污染减排工作年度完成情况依据减排项目实施情况,按照污染减排统计办法、监测办法和核算细则予以核定。

第八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由市环保局组织,会同发改、统计、公安、农业、住管、财政等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九条考核按照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自查、市政府组织考核组核查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减排工作考核包括日常和定期考核。日常考核重点是污染减排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工程治理减排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结构减排项目实施情况和减排管理等。定期考核采用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为半年核查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作为半年核查和年度考核的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每半年对本辖区、业务工作范围内的污染减排指标任务完成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报告与相关资料一并报市环保局。

第十二条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1月,市政府组织对年度污染减排工作进行实地评估和年度考核。

第十三条各县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均按百分制计分考核,指标任务完成得100分,按以下方法加减分: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各单项减排指标削减量低于市政府下达削减任务量的50%(不含)且核算期该项污染物排放量较上年不降反升的,该项得0分。单项减排指标任务完成率超过50%,或完成率低于50%但核算期该项污染物排放量较上年下降的,按完成百分比得分。单项指标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削减量任务的,每超1%加1分。四项指标合计最高加120分,其中氨氮、氮氧化物单项最高加20分。

第十四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考核结果纳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以市委、市政府下达指标任务和赋分为基准计算考核得分。

第十五条市政府对县区污染减排工作进行年度专项考核奖惩,年度污染减排专项考核以各县区四项减排指标考核得分并结合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确定位次。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且位次居全市前三位的县区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年度任务,或严重影响全市任务完成的县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区域限批”、直至“一票否决”。

第十六条市直有关部门没有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污染减排工作,严重影响全市减排任务完成的,向市政府报送检查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年度考核奖励办法范文3

1、考核对象

(1)重点对象。15个乡镇、3个街道、BB**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和14个市直部门(同2007年)组成20个作战单位,下达工作指标见(2008年**市招商引资暨工业固投指标分解表)。

(2)其他对象。其他市直部门及垂直管理部门不下达具体考核指标,以招商引资500万元为奖励起始指标。

2、考核范围

(1)落户**经济开发区的固定资产(土地、厂房、设备等,下同)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2000万元的项目。

(2)落户**工业集中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1500万元的项目。

(3)进入两区孵化器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项目。

(4)落户各乡镇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资产盘活及新建工业项目。

(5)落户各乡镇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及旅游开发类项目。

(6)续建项目固投5000万元以下的跨1个年度考核;5000万元至1亿元的跨2个年度考核;1亿元以上的跨3个年度考核。

(7)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超1000万元的其它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

(8)已交土地款,尚未摘牌,未开工的项目不考核。

3、计分标准

重点对象计分标准:

(1)基础分:完成市里下达指标数的得基础分100分;完成指标数在60%-100%的按百分比得基础分;完成指标数低于60%的不得基础分。

(2)成果分:符合考核范围要求的项目,固定资产每到位100万元得1分,上不封顶。

(3)各项加分:

①新建大项目加分:新建1个固投3000-5000(含3000)万元的项目,另加25分;新建1个当年固投到位5000万-1亿(含5000万元)的项目,另加50分;新建1个当年固投到位1亿元以上的项目,另加100分。每到位1000万元另加50分,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②续建大项目加分:续建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到位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另加2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另加10分,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③外资项目加分:外资项目固定资产到位资金经换算后按同比增加20%计;

④规模以上工业加分:新增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统计局认定为准)加5分,上不封顶。

其它对象计分标准:

完成招商引资500万元奖励起始指标的基础分为10分,其余各项计分标准比照重点对象计分标准计算。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现场实际踏查与查验相关证明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看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各相关部门要对所考核项目出具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土地出让缴款凭证(租赁协议)。

(2)基本建设完税凭证。

(3)设备购置发票、生产性车辆购置发票及行车证。

(4)考核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5)联合引进项目双方单位出具的分成比例协议书。

没有上述凭证的固定资产投资,以考核组现场认定或经有资质的中介部门评估为准。

三、结果运用

1、2008年市财政列支250万元作为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奖金,按分计奖,分值为:总奖金×全市平均完成率÷全市总得分。如果奖金节余,滚入下年。

2、设立特大项目奖,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1亿元)至2亿元的项目,每一个项目另奖2.5万元,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项目,每一个项目另奖5万元。

3、重点考核对象实行一票否决制,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其它各项目工作不得分,不排序,不能评为各类先进,并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2:

2008年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方案

根据我市促进民营经济三年腾飞计划和实施“小老板”创业工程目标,制定我市2008年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全市15个乡镇、3个街道及包保部门。

二、考核内容

1、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任务分配原则:①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②全市18个乡镇、街道按经济发展水平分三类,按10:8:6的比例确定任务)。

2、向省、市微机统计系统准确上报民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三、考核标准(基础分100分)

完成年度任务数得80分,准确上报民营经济7项指标得20分。

1、任务完成低于60%不得分,完成任务得基础分80分,每超1户加5分。

2、准确上报民营经济7项指标得20分,按月、季、年完成情况记分,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四、考核条件

1、2008年度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建档的各类民营企业(重新登记注册的除外)。

2、当年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当年竣工、投产、见效的企业。

3、安置下岗就业人员8人以上。

4、已纳入牧业小区考核的企业除外。

五、考核办法

由市考核组按照考核内容、考核条件逐户考核验收。

年度考核奖励办法范文4

一、考核对象及要求

(一)市社或市社直属企业参控股的涉农项目;

(二)县(区)社或基层社参控股的企业新组建的“新

网工程”网点;

(三)县(区)社或基层社领办、创办的新组建的农

民专业合作社;

(四)市社、县(区)社或基层社新登记的涉农行业

协会;

(五)已建成的“新网工程”项目、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以及已登记的行业协会组织。

上述对象必须纳入供销社系统统计范围并按时上报统计报表,而且有一定的利润收入,否则一律不予参加评比验收;对于涉及农民入股的合作经济组织等项目,必须有农户花名册且农户从中得到了受益,否则一律不予参加评比验收。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全面考核、突出重点,简便易行、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审标准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日用工业品销售网点、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网点和农产品收购网点考核验收评分标准(见附件)。评比验收分为两个部分实施:考核评比是对2009年度以前(2008年已奖励的项目不再参加评比)依法成立或依法登记、并已开展工作或经营的“新网工程”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考核验收是指本年度新成立的“新网工程”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实行百分制考核验收。分别从设立登记(15分)、管理制度(25分)、经营服务(35分)合作绩效或经济效益(25分)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审,每项考评指标按不同比例量化成分值。

三、考核内容

坚持:“四有”标准,即:(1)有登记注册和固定的办公或服务场所;(2)有规范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3)有经营服务手段和组织带动能力;(4)有一定的合作经营绩效或经济效益。

四、奖励办法

对每类项目经考核验收后,根据最后考核验收评比总分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从中筛选出一定比例考核成绩突出的项目,对评选优良以上者给予不同等级资金数额的奖励;对新设立登记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新网工程”网点等项目,按照最后考核验收总分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对验收合格以上者予以不同等级资金数额的奖补。

五、考核组织

考核验收评比工作由市供销社“服务‘三农’考核验收评比领导小组”负责。“服务‘三农’考核验收评比领导小组”由市社分管领导、经济指导处、财务、监察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六、考核验收步骤、方法

年度考核奖励办法范文5

20xx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范文1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是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关键,也是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切实调动各校尤其是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过中心小学研究通过,特制定该奖惩办法

考评科目:一、二年级考评语文、数学两科;三、四、五、六年级考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

二、奖惩办法:

在镇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按同年级同学科班数的7:2设奖。

(一)教师奖惩:

一至五年级、六年级科学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及以下150元。

六年级语数英三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班级平均分不及格的,全镇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单科教学成绩: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内,中心校在全镇通报批评;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每低一分扣绩效工资50元,任课教师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平均分超过80分,不予处罚;二、三年级进步五名,四、五、六年级进步三名不予处罚。)。

教干质量检测成绩位于全镇后三名的,免去其所任职务。

(二)学校奖惩。

1、学校成绩与学校领导的职务任免、奖惩相挂钩。

(1)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中心小学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四次(两学年)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免去学校校长职务。(按学校平均分排名,定点校和教学点分别考核,从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算起)

(2)定点校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1000元,第二名奖校长800元,第三名奖校长600元。

教学点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500元,第二名奖校长400元,第三、四名奖校长300元。

(3)班级平均分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的学科超过三分之一罚校长600元,超过二分之一罚校长800元,。

2、学校不得隐瞒学生人数,隐瞒一名学生罚学校100元,全校隐瞒学生超过10人,除经济处罚外,对校长通报批评,取消学校考试成绩。

3、考试时,如发现教师有作弊行为,任课教师成绩按0分处理,扣绩效工资1000元。学校质量检测成绩按该科最后一名成绩降10分计算,每作弊一科扣学校综合考评分2分。

本办法经全体校长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20xx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范文2一、指导思想

为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江宁区20XX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特制定《东山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

二、评估方法

按照区教育局教研室要求,由区教研室统一命题,阅卷,考核成绩按检测中的合格率、优分率、均分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综合得分=合格率40+优分率30+均分30%

三、奖励办法

(一)毕业班最终考核奖(区级考核)

1、以学校为单位,根据综合总得分奖励任课教师

(1)1~3名,奖励1200元。

(2)4~5名,奖励800元。

(3)6~7名,奖励600元。

(4)8~10名,奖励400元。

2、相关教师奖励:

(1)对相应学科的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进行奖励,奖金分别为教师奖金的25%。

(2)对未考核的学科教师进行奖励,奖金为考核学科教师的二分之一。

3、进步奖

以五年级最后一次考试为依据,名次每上升一名,奖励一百元,依次类推,保持第一名的,奖励二百元。

(二)调研抽测奖

1、区级抽测(此项奖励完全按照区考核奖励办法制定,执行时以区下发的文件为准)

以学校为单位,根据抽测学科综合得分:

(1)1~3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20XX元。

(2)4~8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1500元。

(3)9~12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800元。

2、校级抽测

达校平均综合得分奖励100元,每超均综合得分一分奖励20元,依次类推,如有任教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的,以任教班级平均综合得分奖励,奖励金额班级数。

四、备注:

1、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2、本考核方案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20xx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范文3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教育理念,引领学校教学质量文化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狠抓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使我校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奖励组织机构组长:肖昌明

副组长:姚本前、陈明海

成员:肖昌茂、肖昌明(小)、蒋世锦、田昌万、全胜

二、奖励分类

1、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2、各类竞赛奖。

3、抽考成绩奖。

三、奖励方式

实行等级奖,取消原来的目标管理奖。

四、资金来源

按学生人数在公用经费中向各校抽取。

五、具体奖励细则

(一)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1、优胜奖设置(按均分),取录名次原则上如下,但可按注解中的情况变动。

注:

①、一等奖内均分相差5分者,降为二等奖,二等奖增加个数;二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10分者,降为三等奖,三等奖增加个数。三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20分者取消奖励。等次下降的差价加到一等奖上。

②、无考试成绩人员按人平数发放。

2、成绩进步奖:(当前名次-该班产生后的最高名次)100元(或本期均分差与该班产生后最高一次的均分差缩小5分的按提高一个名次计算)

(二)竞赛奖

1、全能竞赛类

①、县级:一等奖每生奖200元,二等奖每生奖180元,三等奖160元。

②、镇级:各年级各层次奖励人数: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7人。

2、才艺表演类

①、表演类(奖励对象:原则上是班主任和音乐教师):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②、手工制作(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③、书法类(奖励对象:语文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④、绘画类(奖励对象:美术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3、运动会:

县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县里取到哪一名,学校奖励到哪一名。单项第

一名:100元,单项第二名90元,后面依次类推。

区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设人才贡献奖:每人次40元。

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班主任及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奖120元,第四名奖100元,第五名奖80元,第六名奖60元,第七至十名奖50元。

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按班主任与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150元,第二名奖120元,第三名奖100元,第四名奖80元,第五名奖60元,第六至八名奖50元。

(上母片可另外制定)。

4、县三独竞赛(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后面的奖励依次类推。

年度考核奖励办法范文6

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度的推行,绩效管理已成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管理机制。但不可否认的是,许多单位在执行绩效管理过程中,由于受到种种原因的限制,确实还存在许多实际问题,主要表现在:

1、绩效考核标准难以制定。绩效考核若要充分发挥其考核工作绩效的职能,就应当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较为明确的、可量化的考核标准。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不难看出,事业单位工作的出发点是社会公益类,大多岗位工作内容难以如企业工作一样被明确量化。同时,事业单位对各类岗位的职能分工、目标任务模糊不清,未对部门内部的任务进行标准的职位分析,甚至因人设岗,而不是因事设岗。这都导致了考核标准难以制定,事业单位的工作难以达到具体、有挑战性,且能通过努力实现的效果。于是绩效考核就走向了两个极端:一是没有考核指标,只有完全统一的考核表,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全部变成了定性描述;二是考核指标赘述,却毫无侧重,考核标准亦未结合实际体现出差异化。最终绩效考核逐渐沦为形式化,走过场,失去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设计初衷。久而久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绩效考核也不再关注,失去了兴趣。

2、奖励机制效果欠佳。奖励机制是对工作人员物质和精神上的激励,是绩效考核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奖励机制效果相对较差,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事业单位对绩效考核奖励机制不重视,几乎没有运作,事业单位薪酬中绩效工资部分一直按照固定模式发放,从根本上未起到激励的作用;二是奖励机制激励性差,主要表现在绩效考核近因效应及奖励力度单薄等。目前事业单位在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中,大都遵循年度考核,部分单位会精细到季度考核或月度考核,考核期越长,近因效应越明显,造成部分工作人员对考核办法失去信任,平时工作的积极性降低。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薪酬基本固定,大多单位不会额外支付“奖励资金”,所谓的“奖励资金”全部来自被惩罚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由于考核结果没有拉开档次,所以惩罚的资金与奖励的资金都不大,这种内部得失平衡的绩效考核奖励机制本身就值得商榷,效果也可想而知。

3、绩效考核操作过程不合理。据了解,目前大多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主要依靠的还是简单考核登记表,工作人员填好后,由各层领导根据工作总结及平时考核进行年度考核,甚至有的领导会凭其本身印象,或者直接就是一个老好人的形象给出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这个的考核方法优点是简单易操作,但考核不全面,考核主体比较单一,考核所进行的具体标准内容也不够细致和系统,考核过程缺乏更多相关人的参与,考核结果失真。此外,针对考核内容只有“合格”、“优秀”、“不合格”等笼统的评价方式,且考核结果集中在“合格”等次上,“优秀”考核结果甚至会出现轮流坐庄的现象,如此既不能体现工作内容重要性的层次,也不能表现出工作人员的真实能力。

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改进措施

1、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首先,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的考核制度,包括考核指标、考核流程制度、考核结果公开制度以及绩效奖励制度等,使各项考核项目均有章可依。其次,结合事业单位特性以及各岗位具体职责与权益范围,抓住关键事件、提炼关键绩效指标,测算绩效标准,重点是要找出能够真正评价工作人员业绩的绩效指标,加以量化;再次,根据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选择恰当且具有一定可信度与有效性的考核方式,及时、准确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相应人员及部门领导,在帮助工作人员认识到自身不足,并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的同时,也提供了岗位调整与薪资调整的依据;最后,在实施绩效考核过程中,需对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单位内个人绩效与整体绩效的动态管理进行实时监督,以此推进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2、强化绩效考核效果。绩效考核效果是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长久实施的支柱。绩效考核结果只有紧密地配合薪资发放、职务晋升以及技能培训,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在奖励机制方面,应适当改变绩效薪酬来源,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扩大绩效工资总额,以提高现行绩效考核结果的奖励力度;或者多元化奖励办法,如提供精神文化建设的奖励等。同时,以部门为考核主体,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部门,给予奖励,这样每个部门就有动力去考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也有积极性去主动提高部门效能,以个人为考核主体是同样的道理。

3、完善绩效考核方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需要采取精细化、多样化的考核方法。首先,需要区别管理、技术及工勤等岗位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和考核。其次,增加考核次数,降低考核周期,并根据工作内容重要性进行分层次考核,如完成每月工作内容共计10分,由个人分配重要任务占7分,其他不重要或日常事务占3分,直属领导审核是否分配妥当,直至月度考核时,可分别评分;最后,强化沟通交流,保证考核反馈的有效性,及时完善考核方法及考核体系。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