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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奖励办法范文1
一、绩效工资考核
每名职工每月个人工资的200元作为绩效工资,按月挂钩考核个人重点业务计划,按个人完成月计划比例发放。
二、月生产奖金考核
(一)每名职工月生产奖金200元,奖金与重点业务计划、业务收入、资金票款安全、服务按月挂钩考核发放,具体为:
1、非营业网点职工个人(含综合营业、行政管理、__、__)在月重点业务计划全部完成的前提下,月奖金按重点业务60%、收入30%、资金票款安全10%(没有收入的部门月奖30%挂全局收入)的比例发放。
2、县城营业网点职工在个人季度重点业务计划全部完成的前提下,按重点业务50%、余额增长20%、定活比例20%、资金票款安全10%的比例发放。
3、区乡营业网点职工在重点业务计划全部完成的前提下,按重点业务20%、余额增长50%、定活比例20%、资金票款安全10%的比例发放。
4、如果本人本季度重点业务全部完成,但发生因个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经查实)造成用户有理由申告的,取消当季评奖资格。
(二)行政人员、班组(支局、所)长每月管理奖(行政每月200元,班组支局、所长每月工资100元)、按季考评发放,具体为:
1、营业网点管理奖与单位余额、保险计划挂钩,在余额、定活比完成前提下,按余额净增长70%,保险30%的比例发放。
2、县局综合营业管理按新业务计划30%和收入计划70%全面完成后发放。
3、其它部门管理奖挂钩全局净增余额和全局收入完成,全局未完成余额净增和收入计划取消管理奖。
三、重点业务和新业务的其它奖励按07年的相关奖励办法执行。
四、根据全局完成业务收入的情况,半年奖按500—1000元,年终奖按1000—3000元发放。
五、设立全勤奖600元,除婚丧假而外,全年未发生病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的职工给以一次性奖励。
年终奖奖励办法范文2
目前,汽车物流业是我县的重要产业。为切实加强对汽车物流业的引导、扶持,促进全县汽车物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根据国家相关税费政策的调整,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继续坚持把汽车物流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来培植,以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操作市场化、营运组织公司集团化、营运信息网络化为发展方向,积极应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着力改善汽车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强引导,促进全县汽车物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二、目标任务
做大做强物流公司,组建汽车物流产业协会(集团),提高物流公司与地方产业的关联度;加大车辆外挂经营整顿力度,引导外挂经营车辆转回登记;规范低速货车发展,实行公司化管理,透明度发展危物流输,力争全年新增物流车辆500辆以上(其中回流车辆100辆以上),新增税收1000万元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汽车物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调整县汽车物流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刘毓名,副组长:苏仕彼、张梅生、陈鑫,成员由县政府办、县交通、县财政、县物价、县监察、县工商、县地税、县公安交警、县法院、县金融、县保险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县汽车物流业发展规划,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行为,协调处理汽车物流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汽车物流业发展办公室,归口县交通局,由县交通局和县交警大队分别抽调3名和1名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其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全县汽车物流业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制定物流产业发展办法,抓好汽车物流业发展的具体日常工作,加强对各汽车物流公司和车主的教育和管理。
(二)完善物流车辆税费缴交优惠政策
1、根据上级政策规定和我县实际情况,对物流车辆应缴税费项目和标准明确如下:
①车辆税(含营业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全年按10个月,每月每吨81.2元的标准计征。车辆吨位按车辆行驶证核实的吨位计算。
按照上述标准,车主实际税负按每月每吨81.2元,全年按6个月计征。对多缴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由各物流公司先行垫付,每半年由县财政给予即征即奖。
②车辆检测费,新车入户技术性能等级评定检测150元/辆,年度审验检测150元/辆,二级维护检测全年二次每车次40元。
③调减副食品调节基金,大型货车按100元/辆、低速货车按30元/辆收取。
④车辆办理各种证件及年审等均按物价部门核实的标准收取。
⑤车辆保险费,除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保险外,均由车主自由选择,自愿参保。各险种的保费由汽车物流业发展办公室牵头组织在本县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好,且有纳税实绩的保险机构中通过招标予以确定。
⑥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费(含停车费),凡县境内发生的(外籍车辆除外)一律全免。
⑦合同公证费,车辆未转出本县户籍的购买合同公证,其收费一律全免。
⑧全面取消一切向车辆的集资或摊派。
2、上述税费项目和标准从2009年4月1日起执行,如遇上级政策规范或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对于回流的车辆和外地转户过来的车辆,一律不追缴转入户以前所欠税费,已在外地提前缴交的,抵扣缴交任务。
3、除上述税费项目外,凡向车辆征缴其他税费,必须报经县发展汽车物流业领导小组同意,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征收。
4、上述税费优惠只有挂靠县内物流公司经营的车辆才可以享受,社会个体车辆和外挂车辆不得享受。
(三)进一步规范部门涉运行为
各涉运部门要按照“时间从短、手续从简、收费从低、教育从严、处罚从轻”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1、车辆的证件、牌照办理和年审事项,交警、运管等部门应指派专人协助服务到位,确保2个工作日内办结。
2、办理车辆交通事故理赔,只要符合赔付条件的,保险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足额支付理赔保金,10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应预先支付60%的理赔保金,结案后及时付清。
3、车辆按规定应缴交的税费,由各物流公司统一代缴,严禁涉运单位对司机进行检查收费。对有下列情形的,由县汽车物流业发展办公室、效能办、财政局、物价局按规定予以处罚:
①对证照有效齐全的车辆,凡拒办规定事项和违章处罚的,责成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②对超标准收费或擅自设立项目收费,以及搭车收取各种费用的,没收违规收费并退还司机,并处2倍以上金额的罚款。
③各涉运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中,如擅自降低收取标准,致使应缴税费流失的,责成经办人补交。
4、车辆二级维护检测,不合格重新复检不得收取复检费,违者没收退还司机,并处2倍以上金额的罚款。
5、加强工作协调。县交警大队要积极向上一级交警部门争取政策,将农用车辆的挂牌手续下放,所收挂牌费用不能高于周边县市。运管、交警每月应将新增车辆情况报送县汽车物流业发展办公室和地税部门。地税部门要加强税收征缴工作,并委托县运管所在对社会个体车辆营运证年审时代征车辆税,县地税局派员协助,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县汽车物流业发展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督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对扰乱汽车物流业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要从严处理。
6、强化农村物流市场管理,加大税费征管力度。对按汽车物流公司经营模式组建成立的经营公司(农用低速货车)除享受物流车辆税费缴交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与各物流公司相同的税收奖励政策。
7、加大物流车辆外挂经营清理整顿力度。年内组织交通、公安、工商、地税、交警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外挂物流车辆和社会车辆税收征缴工作。下达单位车辆回流目标任务,严禁车辆外挂过户,对外挂过户车辆交警、运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过户手续。
(四)实行汽车物流业发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将全县年度发展汽车物流业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并列入全县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具体任务另行下达)。
(五)不断改善优化信用环境
1、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提升公司服务水平。实行公司税费收取明白卡制度,由县物价部门督促各公司制作物流车辆税费公示牌悬挂到各公司办公室,并监督各公司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提高公司的诚信度。
2、加强对司机、车主的教育和管理,引导他们增强诚信意识,按期偿还汽车物流消费贷款。对司机不守诚信,无故不按期履行汽车消费贷款合同还贷的,由县汽车物流业发展办公室责成交警、运管等部门对其停办车辆证件年审、补办、过户、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审验等业务事项,并由县法院依法协助物流公司扣押车辆,及时处理,积极支持汽车消费贷款资金回笼。
3、县法院要加大物流公司汽车消费贷款清偿案件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拖欠贷款行为,切实保护物流公司的利益。
4、县公安局要依法打击司机自盗自卸货物等不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重树新干物流业诚信品牌。
(六)鼓励扶持物流营运企业做强做大
1、为充分调动各物流公司的发展积极性,鼓励各贷运公司开展对外物流运输业务。对各公司缴纳的税收,按照存量车辆和新增车辆分档给予奖励。对达到前一年货运车辆数量的,按其缴纳税额地方所得部分的20%奖励,未达到前一年数量的按地方所得部分的18%奖励。新增车辆按下达的目标任务数分等次奖励,即完成任务数80%以下的,按照其缴纳额地方所得部分的25%奖励;完成任务数80%—100%的,按照其缴纳额地方所得部分的27%奖励;超额完成任务的,按照其缴纳额地方所得部分的30%奖励。对超核定税收基数缴纳运输业务的物流税收一律按其缴纳额地方所得部分的60%予以奖励。对纳税大户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奖励对象为县内现有和年内新注册的各物流公司(含农用低速货车)。奖励第一、二季度到半年结算一次,第三、四季按季度结算,奖金由各受益财政负担,县财政统一按体制结算划分。
各公司税收奖励在年终时由县汽车物流业发展办公室组织财政、地税、保险共同审核后,报县政府最后审批。
2、对县内个体物流汽车,鼓励和动员其车主自愿选择挂靠到县内各物流公司托管营运。各物流公司对挂靠的车辆托管费全年按300元收取,享受与其他车辆同等条件的服务。
3、各物流公司车辆保险必须到县招标确定的保险机构参保,对年内没有在招标确定的保险机构参保的车辆缴纳的车辆税县财政在年终奖励时不予奖励。各公司年内新增车辆奖励费凭县汽车物流业发展办公室开具的证明由承保的保险机构按每辆400元(农用低速货车100元)标准在车辆参保时奖励给公司。
4、招标确定的保险机构每年按其物流车辆保险费收入的1%提取汽车物流业发展工作经费给汽车物流业发展办公室,扶持全县汽车物流业发展。
5、组建汽车物流业协会(集团),加强协会(集团)与县内各产业企业的联系,扶持1—2家公司发展危货品运输业务,积极协助办理相关证照,以顺应盐化工业城发展需要。
(七)建立汽车物流业发展奖励机制
1、为加大汽车物流业发展力度,参照产业办公经费安排办法,县财政每年按照物流产业年内实交税收0.5%的比例安排工作经费。
年终奖奖励办法范文3
截止9月底,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198391万元,完成预算87%,增长26.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7775万元,完成预算85%,增长30.1%。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完成进度分别超过序时进度12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实现财政支出87331万元,完成预算72%,增长20.1%。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高增幅,财政运行态势良好。
一、前三季度财政运行基本特点
(一)经济的良性运行确保了税收的稳定增长。今年以来,全市经济保持了稳健发展的态势。1-8月,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21.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增长2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10.7%,工业用电12.15亿千瓦时,增长31.6%。在此拉动下,财政收入在上年高速增长基础上仍实现较快增长,剔除计划亏损退库和上年同期一次性土地罚没入库等不可比因素,1-9月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6.6%。版权所有!
(二)制造业和商贸服务业的税收快速增长。今年以来,我市加快推进产业提升,积极调整经济结构,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实现了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较快发展,从而促进了相关税收收入的增长。1-8月,制造业实现税收96272万元,增长24.5%。商贸服务业实现税收36918万元,增长23.7%。
(三)地方小税种增收贡献增强。按照建立“三个三”财税工作措施长效机制的要求,在促进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同时,抓大不放小,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地方小税种保持了快速增长,增收贡献进一步增强。1—9月地方小税种实现15658万元,增加5497万元,增长54.1%,财政收入增收贡献率为13.2%,比去年同期提高了3个百分点。
(四)外资企业税收增长快于内资企业,非公制经济仍是增收的绝对主力。1-8月,外资企业入库税收36184万元,增收8583万元,增长31.1%,较内资企业税收增长快13.4个百分点,但外资企业入库总量相对较小,占税收总量的20.9%,因此对总量增长的推动作用不十分明显。非公制企业入库152879万元,增长25.6%,增收31170万元,占税收增收总额的95.4%,仍担当着税收增收的绝对主力,非公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具有强大的发展活力。
(五)区域经济发展势头良好。1-9月,铜管、劳保、伞件三大块状行业发展迅速。铜管行业:汤浦的铜管业由于铜价的快速上涨带动了销售收入快速增长,1-9月实现销售收入22.9亿元,增长66%,入库税收收入万元,增长%。但从产量上看今年的铜管产量反而比去年有所减少,铜管业正面临重新洗牌的阶段,一些大型企业纷纷增加技改投入,而一些小型粗加工企业不得不寻求行业转移。劳保行业:丰惠镇近300家劳保用品生产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5亿元,增长20%,入库税收收入万元。伞件行业:崧厦320多家伞件企业产业链已日趋完善,国际市场日益拓展,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外向程度较高,尽管近期受汇率波动和原材料涨价影响,盈利能力不强,但仍取得一定发展,实现销售收入5.3亿元,增长31%,入库税收收入1278万元,增长13.4%。化工园区:由于企业投入期逐步转入产出期,虽然受原材料涨价、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下调的影响,但其发展仍然迅猛,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普遍效益较好。1-6月实现销售收入31.1亿元,增长30.83%,销售超5000万的企业已达7家,其中外资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3.2亿元,增长35.28%;入库税收收入11287万元,增长57.2%,其中外资企业入库地方税收523.7万元,增长234.82%。外资企业地税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云涛化工、三丰化工等企业内资转外资后,股权转让资本溢价等因素一次性入库个所税337万元。边界经济发展各有特色。五夫工业园区:五夫工业区依托优越的地理位置,边界经济发展迅速,目前已有正常生产企业70户,其中外资企业6户。1-9月实现销售5.3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2%,入库税收收入164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9.9%。永和工业园区:主要投资者来自余姚,目前正在发展之中,实现销售收入4040万元,增长57.2%,实现税收收入万元,增长%,占永和镇税收收入总量的比重仅为%。
(六)财政支出向更优的方向发展。今年以来,财政部门认真落实“控、压、保”的要求,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取得成效。1-9月,我市保障机构运转类支出(包括行政管理费、工交商事业费、其他部门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25.6%降低为24%。在确保机构运转的前提下,农业、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项目支出保持了较高增幅,分别为27.2%、29.3%、76.5%、26.9%,分别高于平均支出增长7.1、9.2、56.4、6.8个百分点。
二、1-9月份主要工作
(一)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切实增强地方财政实力
全面落实“三个三”工作措施,进一步做大收入蛋糕,切实优化收入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地方可用财力。一是大力组织地方税收。加强经济税源分析,实行国地税联合分析,开展大财政运行分析,建立财、税、企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增强财税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感知预应把握能力;建立国地税联动机制,扩大重点税源和一次性税源监控范围,强化对建筑、房地产、化工三大行业税收征管和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开展2006年度个人出租房税收集中征收,调节社会分配,公平税收负担,维护税收秩序。1-9月,地税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84331万元,完成预算87%,增长18.3%。二是积极组织非税收入。强化非税收入基础管理,建立非税收入收支执行情况报表体系,全面推行“以票管费”和“票款分离”,规范非税收入收支行为;健全财政土地出让金专户核算体系,强化对违法用地土地出让金征收工作,杜绝拖欠,确保及时足额入库;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切实抓好市民中心搬迁实物处置,盘活闲置资产,发挥国有存量资产的最大效用。1-9月份,累计征缴非税收入176258万元,确保了应收尽收。三是精心组织农业“两税”。动态跟踪项目用地、土地拍卖、二手房等房产销售等税源情况,全面摸清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家底;加大政策清理力度,适时取消部分契税减免政策,加强对经营性土地契税催报催缴工作,确保契税收入稳步增长。
(二)完善政策调控体系,大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以转化落实政府重点课题调研成果为抓手,积极发挥财税职能,丰富和完善财税调控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量。完善农业产业化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大力支持高效农业、休闲农庄发展,推行农业政策性保险,提升农业产业层次。积极投身企业创新服务年活动,制订完善标准厂房招商激励政策,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培育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完善开放型经济政策,继续鼓励招商引资和自营出口,着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鼓励社会力量组建担保公司,到9月底担保公司已达20余家,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资金要素制约。调整金融信贷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激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出台商贸服务业、旅游业、总部经济发展政策,支持第三产业发展,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出台重大社会性投资项目有关规费减免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化建设。落实教育费附加调整政策,实行农村教附改征城镇教附,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兑现财政奖励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增强企业发展后劲。针对“国五条”及“国六条”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市的影响,提出积极的对策措施,努力确保经济平稳增长。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推进公共财政建设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转变理财思路,调整存量,集中增量,腾出资金空间,重点确保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公共财政支出。继续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重点做好专业渔民社保、新型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提标、安全体系建设、环境整治和保护等资金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力度,确保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和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事业、“三市”创建等重点项目支出,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制定行政村规模调整后村级组织运转的经费保障机制,出台中心镇财政激励政策,及时拨付行政村规模调整、农村宅基地整治、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十百工程”、粮食直补、油料补贴等专项资金,切实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力保障城市化推进的资金需求,主攻融资、抓好转贷、保障项目进度,确保资金链不断裂,推动城市早出形象。
(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
调整税源管理模式,取消管理员制度,建立起“人对事、事对户”的日常税源间接控管模式,维护税收安全。按照“统一规划、精简效能、监督制约、分类设置”的原则,完善征管、稽查、法规协作机制,建立立体化管理体系,提高税收效能。分步实施社保费“五费合征”方案,全面启动养老、工伤、基本医疗三费合征,实现征管机构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基数统一、征缴流程统一。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全国第十五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大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良好氛围。继续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收收入及征管质量考核,实行与公安、工商、国税、房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堵塞税收漏洞。优化纳税服务,扩大网上申报范围,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税企沟通渠道。加强税务稽查,实行大案审理、案件移送、案件曝光三项制度,维护税收秩序。
(五)强化财政基础管理,努力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推进“大财政”建设,建立政府财力综合报表体系,组织开展政府财力执行情况专题分析,实时掌握资金、资源、资产运作情况。继续按照“四要素”打通原则,加强项目前期管理,从严控紧政府项目投资,增强投资的计划性和科学性。搭建融资平台,做好政府投资项目企业债券发行试点工作。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行专家组评审,扩大审议范围,实行重点部门决算情况和预算安排情况报人大审议,增强预算约束力。完成市级财务结算中心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并轨工作,加快乡镇财务核算分中心建设,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构建绩效评价考评体系,成立绩效评价专家库,组织开展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资金、科技三项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专项资金绩、再就业资金、城北新区项目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组织召开全市会计大会,夯实会计管理基础。出台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着力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等重点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
三、当前财政运行中需要关注的突出问题
1-9月份,我市财政运行平稳,总体上呈良性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受宏观经济影响,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难度加大;部门既得利益调整难,预算约束不强;专项资金量大、面广、点散,使用绩效亟待提高;财税执法环境不容乐观,依法治税理财任重而道远。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地加以研究和克服。当前,财税工作面临主要困难:
(一)所得税增长乏力。今年以来,企业所得税一直处在9%以下的低增幅,三季度仅增长6.8%,比去年同期回落21.9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回落19.5个百分点。最主要的原因是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安全生产和环保成本上升以及部分化工产品出口退税率大幅下调影响,企业盈利水平下降引起的。同时,房地产征收政策调整也是影响企业所得税增长的又一重要因素。1-8月,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比去年同期下降35.5%,减收2613万元。今年在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内资企业计税工资上调等等情况下,企业所得税获得较快增长的空间很小。
个人所得税自4月份来,增幅一直在15%左右徘徊。政策性调整是个人所得税增长缓慢的主要因素。1-9月,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出现负增长。今年在个人所得税提高扣除标准、调整年终奖计征办法、个体工商户预征率调低等政策影响下,个人所得税也难出现高幅增长。版权所有!
(二)出口退税超基数影响地方可用财力。今年以来,我市外贸出口稳步增长,1-8月份自营出口额达到7.7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7%。与之对应,1-9月,我市实现出口退税67259万元,增长29.8%,免抵调库仅占出口退税总量的36.6%,地方财政负担额已达3133万元。预计全年实现出口退税超过8亿元,快速增长的出口退税对地方可用财力的影响日渐加大。
(三)新增支出增长迅猛。年初预算安排时,考虑到可用财力状况,盘子安排相对较紧,如在职人员住房改革补助、教育费附加政策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免收等政策均未考虑,减少的可用财力或增加的支出因素只能通过税收超收来解决。1-9月,已发生追加4870万元,四季度明确要追加的,如失海渔民3000万元、教师接送车1200万元、新农村建设2753万元、政府搬迁1700万元,此外还有科技节、老年人免费乘车、安全专项资金、消防车辆更新,工商、环境投诉中心和纪委信息网络建设、经济普查、五市创建等经费,地方财政的支出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贯彻年初市委十二届十三次会议、市两代会和全市科技会议精神,始终保持“清醒、坚定、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应对各种困难,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在地税收入组织上,进一步加强小税种征管,做好城建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地方小税种征收范围和标准的调整工作,积极挖掘增收潜力;扩大个所税全员全额申报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税源管理,确保主体税种持续稳定增长;坚持税费并重原则,扎实推进社保基金“五费合征”工作,壮大政府财力。在非税收入组织上,密切关注宏观形势,摸清土地资源家底,加快土地出让,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统揽政府资产,盘活资产存量,加快闲置资产处置,尽快回笼资金。在农业“两税”组织上,切实加强违法用地“两税”征管,继续清理地方性契税优惠政策,确保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以“企业创新服务年”活动为载体,积极发挥财税职能,为企业发展助推加力。细化完善自主创新财税扶持政策,大力支持产学研结合、循环经济、高新技术、名牌名品、信息化提升,鼓励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进一步推进政府重点调研课题涉及财税工作的成果转化,重点支持标准厂房推介、重点技改项目投入、招商引资等工作,加快政府各项决策落实;严格把好总部经济、标准厂房等政策执行关,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细化操作办法,研究政策绩效评价体系,发挥政策效应。继续抓好担保公司的管理工作,引导担保公司积极开展担保业务,缓解市内企业融资难矛盾。及时兑现2005年度各类财税激励政策,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体现政府诚信。加强财政资金服务和财税政策服务,加快财税政务提速,切实帮助乡镇和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强化资金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严格预算执行,合理调度好资金,确保年初预算安排的各项资金及足额到位,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发挥财政调控投资作用,根据前三季度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情况,及时落实盘子调整计划,确保各项工程顺利推进。加大融资力度,开辟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缓解城市化建设资金支出压力。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专业渔民等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全力保障安保、环保、社保的支出需求。进一步创新理财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扎实做好农村综合改革、中心镇培育、中心村建设等资金保障工作,积极开展“百村联百企”活动,推进“强龙兴农”工程,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积极应对教育费附加政策性减收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免收的双重压力,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化步伐,减轻财政压力。加大向上推介项目力度,争取专项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