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结算工作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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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结算工作制度

医保结算工作制度范文1

——省市联动开展定点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检查

为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健康运行,查找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风险,全面整治定点医疗服务中的违法违规和欺诈行为,进一步提升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水平,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2012年7月到8月,省、市医保经办结构联合对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伪造医疗文书、冒卡(名)就医、将自费项目修改为医保内项目、空刷社会保障卡套取现金、将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省、市人社部门高度重视,为确保专项检查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省人社厅召集市人社局、省市医保经办机构的有关负责同志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制定了周密的方案,同时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省医保中心、市人社局、福州市医保中心还分别抽调政策熟、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组成3个联合专项检查小组,每天分赴3~5家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目前,省、市联合专项检查组已对福州市区103家省、市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

对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省、市医保中心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和依服务协议进行严肃处理,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触及法律的,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同时要求各点医疗机构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和医疗机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弄虚作假。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也发现一些日常稽核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医保经办机构和卫生管理部门应协同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管理,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推进行业自律,促进医疗服务行为的自我约束和规范,从源头上防范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风险,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有效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福建省医保中心 福州市医保中心)

龙岩市确定2012年度城镇居民商业补充医疗

保险承保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障,龙岩市按照公务采购有关要求,对城镇居民2012年度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进行公开招投标,并于8月14日最终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为承保公司。保费为每人每年14元,城镇居民参保患者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按50%给予赔付,年度最高赔付15万元。

(龙岩市医保中心)

福州市医保中心树立“六个零”依法行政

服务品牌

在2012年依法行政综合监察活动中,福州市医保中心在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创新行政监管模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等方面狠下功夫,全新打造了“六个零”服务品牌:

一是工作流程“零障碍”。对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赋予中心行使的非行政许可等事项进行认真的梳理,并为每一个事项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流程图,明确了每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服务时限,每个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规范操作,不得设置任何障碍,确保每个流程和工作环节通畅无阻。

二是服务群众“零距离”。要求每个工作人员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唯一标准,事事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对群众提出的要求,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要尽一切可能为群众提供便利,让群众满意。

三是履行职责“零缺失”。中心按照工作职责所设定的岗位,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做好服务,决不允许错位、越位,争权、越权的现象发生。同时必须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每一件事,决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与此同时,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

四是行政服务“零差错”。把规范行政行为与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理顺规范业务经办流程,从登记、变更、转移、基数核定、稽核、报销结算各个环节入手,降低出错概率。深入开展效能提速活动,修订了政务公开、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延时服务、AB岗工作、效能考评、勤廉公示等制度,大大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

五是依法行政“零投诉”。中心经办业务项目、行政权力和办事程序都依法在市政府政务网和中心网站上向社会公开,透明运行;依法细化和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处罚案件都公布于众,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六是举报“零门槛”。中心设立主任值班电话、投诉电话,开通腾讯、新浪微博,畅通渠道,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追究制等多项制度。在相关工作中做到办事不拖拉,矛盾不回避,问题不推诿,工作讲原则,及时妥善解决问题,严格杜绝出现越级访现象,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福州市医保中心)

抓控费 严管理 优服务 惠民生

——三明市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缓解看病“难、烦、贵”

“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烦”是近年来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三明市从推进付费方式改革,方便群众就医着手,致力于缓解群众看病难题。

近年来,三明市相继出台《关于转发三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付费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调整三明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政策,强化医药总费用和药品总费用 “双控”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加强监管督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缓解基金支付压力,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回归公益,缓解参保人员看病“难、烦、贵”问题。在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中,三明市坚持把参保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服务的可及性、服务成本和服务质量三者之间取得平衡。

目前,三明市各项控费指标运行良好,医疗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双方都参与到医疗服务行为的管理中来,参保人员就医便利,享受实惠,“医”、“保”、“患”互惠共赢,和谐发展。

(三明市医保中心)

陈成武主任在电力分中心调研医保

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近日,福建省医保中心陈成武主任、康建设副主任携信息管理科、办公室有关同志一行前往省医保中心电力分中心,就如何转变电力医保管理模式,定制开发福建电力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全省医保信息系统统一管理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

截至日前,福建省医保中心电力分中心参保人数3.7万人,赡养比2.67∶1,2011年发生医疗费1.4亿,其中在福州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费0.68亿,约占总费用的一半。2011年根据福建省人社厅就医结算即时化的要求,为转变手工报销医保管理模式,电力分中心在福建省医保中心的指导下,向国家电网公司申报开发福建电力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力求通过实现电力医保与全省医保信息系统平网,方便电力系统参保人员实时刷卡就医。该项目现已完成立项招标,计划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

(福建省医保中心)

宁德市第二批医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迎检单位顺利通过省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