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融合发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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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融合发展

农村融合发展范文1

一、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的互动发展

(一)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的关系

1、新农村建设为乡村的生态旅游提供了发展的平台和机会。

新农村的建设从2005年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开始提出这个概念,到2012年十对新农村建设的深化,说明新农村的建设一直深受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因此我国对新农村的建设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地增大,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政府一直给予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对于新农村建设中的紧张局面得到了有效地缓解作用。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乡村的基础设施的完善为幸存的生态旅游提供了有利的环境条件。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地深入为乡村的生态旅游提供了有力地科学技术和制度上的保障,在乡村的旅游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乡村生态旅游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乡村发展生态旅游可以有效地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生态旅游的发展直接受益的是当地农民,在发展生态旅游中农民可以通过推销生态农产品,加盟生态旅游项目等方式增加收入。在发展生态旅游的过程中,可有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文化水平。乡村的生态旅游建设可以把生态文明的先进理念传递给农民,提高农民对生态旅游的认知能力,从而提高农民的整体素养。乡村的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可以有效的改变农民以土地为生的传统理念,促使农民产业的变革,增加农业经济的增长方式,也可以在农民中形成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

3、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融合发展

我国广泛的群众基础条件为新农村和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条件。乡村的生态旅游的发展成为了我国未来旅游业的发展方向,它为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经济建设。农村的旅游资源将丰富,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源支持,也有效地调整了农村的产业结构,有效地减缓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问题,为农民致富增加了新的途径和发展的契机。

4、乡村生态旅游开发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旅游业的本质是服务产业,是文化产业的分支。乡村旅游业的发展需要文化基础的有力的支撑,农村文化的开发有利于推动乡村文化的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文化建设方面的支撑,而且也有利于农村形成新的文明风尚。发展生态旅游也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民的经济意识和服务意识,进而成为文明卫生的公民。乡村的生态旅游的建设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村生存环境的改善以及村容村貌的改变。旅游对于环境卫生的要求有利于改变乡村的风貌,建设文明的新农村形象,推动卫生条件的改善以及整个村庄的建设和发展。所以发展乡村的生态旅游业、改变了新农村建设中千村一面的传统面貌。

(二)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的理论基础

1、系统理论。

在新农村建设和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过程中,有着系统的指导理论,它们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系统理论将新农村建设和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融为一体,强调两者的平衡与协调,注重两者之间的整体发展。第二个方面是把握两者而发展之间的切合点,强调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建设中相互之间相互调节。第三个方面是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建都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因此必须注意两者发展过程中的变化,要根据不同的环境和发展的条件进行因地制宜的改变。

2、城乡一体化理论。

该理论要求从整体上看待新农村建设和乡村生态旅游的建设,并从整体上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发展的结果。在发展的过程总,逐渐的缩小城乡之间的差异,努力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以及居住条件,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进程,推进农村在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向城市一体化进程方面发展的进度,实现农村的城市化进程。

3、乘数效应理论。

该理论在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建设中出现了乘数效应。乡村生态旅游的乘数效应的出现使得产业之间的结构合理化发展,并且能够在新农村建设和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过程中,增加新的产业的发展,这种带动作用让新农村建设中的产业出现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二、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融合发展模式分析

(一)构建理念

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都以可持续发展观为基础理念。乡村生态旅游建设将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融入其中,充分利用农村的生态环境,开发农村的生态资源的建设。开发生态的体验和教育的功能,保证游客的各种生态需求。乡村的生态旅游的发展推动了新农村的建设,把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贯彻在新农村的建设当中,为新农村的乡村的生态旅游的发展占到了一个有力的切合点。

(二)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的方法

1、生态旅游建设要惠及所在社区的农民。

发展生态旅游和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是要惠及当地的农民,以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使得农民得到最大的利益。在这一过程中,要将农民作为建设的主体,作为服务的主体以及开发的主体,最后发展为利益的主体,享受发展的成果。在发展乡村旅游的同时要兼顾农村的现实条件:农村的生产结构单一,剩余劳动力多等方面的问题,推动旅游业的发展让广大农民通过参与乡村旅游业的建设过程中,实现有效的就业。要保证农民参与旅游发展的报酬的保障,直接增加农民的收入,让农民充分参与到生态旅游的建设当中,让农民可以利用生活资料来通过旅游经济来转化为生产资本,进而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在旅游业和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不断地加强农民的思想的引导,丰富农民的精神生活。提升农民的精神境界,利用本土的风俗文化为生态旅游和新农村的建设注入新的观念和良好的风尚。

2、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突出地方的特色。

乡村的生态旅游可以满足人们的文化活动和精神审美活动,提高农民的文化品位。我国农村的旅游资源丰富,规模宏大,而且品种多样。因此在发展生态旅游的过程中应当突出乡村的自然风光的优势和特点,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生态旅游业,从而满足旅客的审美需求。以生态旅游为发展的中心,结合乡村的生态旅游资源,达到两者之间的充分的整合,以旅游业的发展引领当地的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乡村生态旅游中环境的重要作用,构建具有当地特色的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模式,建设乡村的旅游品牌,发展品牌效应,从而提高生态旅游的知名度。

(三)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的模式

在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的过程中,往往出现乡村的旅游资源单一,开发力度不够导致地区相对贫困的状态,因此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把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带动企业的发展,让村民参与其中,建立起新农村建与乡村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的模式。

三、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建设融合发展的保障

(一)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

在新农村建设和乡村生态旅游的融合发展过程中,政府起着重要的决策作用。政府在发展的过程中为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旅游的发展提供相应的配套政策,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规范化的市场和规范化的制度管理。政府要协调好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两者之间的关系,引导旅游业向精品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也要保障新农村的建设稳步前进。

(二)做好科学的规划

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要遵循一定的环境规律,在开发农民村旅游资源的过程中应当做好合理的规划和设,处理好两者发展之间的规划,同时也要满足农民的发展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发展规划,发挥当地的特色,推动农村的建设在合理化的轨道上向前迈进。在对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要尊重地区的差异以及发展的规律,对产业进行民缺德定位,对当地的旅游资源进行设计开发的同行,应当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结合市场的需求以及市场的发展趋势,增强开发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使得乡村的生态旅游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三)做好环境建设

农村融合发展范文2

一、政府支持,构建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一)找准结合点

近年来,随着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大量民生投入向农村倾斜,大量公共服务走向农村。如何保障各项公共服务政策的落实,对公共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在深入总结推广寿光、诸城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潍坊市提出了以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为载体,推进农村金融财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大力推进实施农村金融财政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并在安丘市先行试点,探索建立起了“两个融合、三个全部、四个结合”的农村金融财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潍坊模式”。

(二)实行政策引导

潍坊市政府在将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列入2010—2012年20项金融重点工作和全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项目的基础上,2012年4月份又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出台财政扶持政策,对参与金融机构3年内新发放的5—10万元农户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等额补贴,并按该利息收入的10%计算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初步测算3年补贴将达1.4亿元,为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加强协调督导

推动市县两级政府成立以分管金融工作的领导任组长,人民银行、银监局、金融办、财政局等18个部门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先后召开现场会、调度会20余次,加强沟通协调,研究工作措施,推动建设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进行。

二、金融财政资源有效融合,实现“三个全部”

(一)财政补贴项目全部纳入,扩大服务范围

加强与财政、民政、社保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组织对全市涉及农民的补贴项目全面摸底调查,并根据涉农银行机构的业务特点、网点布局和设施布放等情况,将各类涉农公共支出、财政补贴资金清理规范,将新农保、新农合等惠农资金统筹调剂分配,并全部通过“惠农卡”或“惠农一本通”拨付发放,涉及项目种类20项。

(二)银行机构全部参与,增强服务功能

各银行机构根据业务范围特点制定详细规划、落实措施。涉农银行重点加大设施投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村镇银行通过在乡镇设立网点、布放离行ATM、发行特色银行卡、开通转账电话和网上银行等方式积极参与。近3年来,县域新增银行机构网点42家,有力支持了建设工作。

(三)金融设施全部覆盖,拓宽服务渠道

按照“行政引导、适度竞争、资源节约”原则,对于人口数量少、经济相对落后的行政村,指定一家金融机构提供助农取款服务;对于人口数量多、经济相对发达的行政村,要求农行、农商行、邮储银行全部介入,让老百姓自主选择服务好、使用便捷的金融支付工具,通过竞争提高服务效率。

三、因地制宜,满足农村地区多样化的支付需求

(一)与农村公共服务相结合,实现一站式金融服务

依托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及乡镇行政服务大厅,选定一家银行机构作为主服务银行,为农民提供业务咨询、小额取现、转账汇款等一站式金融服务,推动了金融服务与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对接。诸城市在208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成立金融服务站,建立起了“社区支付网”,实现了社区支付网络全覆盖;安丘市涉农银行机构派驻人员入驻安丘市13个乡镇(街道)行政服务大厅,为农民提供多功能金融服务。

(二)与落实惠农政策相结合,确保惠农补贴便捷发放

引导涉农银行机构依托三农服务站、农村超市、卫生室等建立助农取款服务点,大力布设POS机、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以“惠农一卡通”、“惠农一本通”为载体,为农民领取惠农补贴提供取款、转账、查询等10多项金融服务。惠农补贴资金能够及时足额转到农民账户中,实现农民“不出村、无风险、方便快捷”支取。诸城市着力开展“去折换卡”工作,完成对辖内25万户涉农补贴集中批量开立银行卡。2013年上半年,全市有20多项惠农补贴、21.2亿元惠农资金实现直接支付。

(三)与新型经营主体相结合,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求

根据各类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和经营方式的业务特点和需求差异,综合运用多种支付工具,积极拓展支付服务领域。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交易频繁的特点,采取“惠农卡+转账电话+网上银行”模式;针对农业龙头企业在农资及农产品运营各环节的需求,推出支付结算服务“一条龙”服务模式;从大型商贸批发市场客户上下游结算渠道入手,积极推广转账电话、“银行卡+电子银行”等市场类非现金支付工具。

(四)与普及金融知识相结合,引导农民转变支付观念

农村融合发展范文3

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山东省德州市,调研组与当地政府、农业、财政、税务、国土、电力、金融等部门,企业、合作社等进行了两次座谈。总体上看,当地政府对农产品加工业十分重视,整体发展形势较好。以加工业为引领,带动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相关服务业联动发展,延长了产业链、提升了价值链、拓宽了增收链,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方面,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代表的二产促进农业一产通过二产链接上三产。石家庄市围绕小麦、优质玉米、蔬菜、梨果、大枣、奶业、禽蛋、优质型猪等8个主导产业,积极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2014年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量达到779.8亿元,居河北省首位;规模生产加工基地68个,销售产值355亿元;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95家;每年新完成加工项目投资40亿元以上;建设有藁城市、鹿泉市、栾城县3个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加工园区入驻企业380家。德州市立足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优势,重点培植了粮油、功能糖、果蔬、调味品、畜产品等10大优势特色加工产业集群,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770家,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1767亿元,比上年增长9.7%;乐陵星光糖液集团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7家企业超过20亿元。

另一方面,以休闲农业为代表的三产促进一产直接链接三产带动二产。石家庄市已建成休闲观光农业园54个,总投资15.5亿元,园区功能由采摘、观光向休闲、体验、垂钓、农家乐等多功能逐步丰富;德州市共有休闲农业经营主体94个,从业人员400余人,营业收入7.6亿元;两市已初步呈现“发展加快、布局优化、质量提升、领域拓展”的良好态势,成为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体、农民利益的共同体、农耕文化的传承体。

以农民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推进农业一产向二三产业自然延伸,使农户分享融合发展的成果。座谈中了解到,河北省固安县天绿食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吸纳6000多名社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社,将土地集中起来,由3家企业带动,开展规模化、现代化种植并进行初加工,使农民在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议价上有了话语权,提高了种植和初加工水平,增加了收入,把增值收益留在了农村、留给了农民。合作社创办者村支书李俊田介绍,通过分红,每家两位60多岁的老人,每人每年可以得到8000元的收入,实现老有所养。德州市临邑县永益合作社集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于一体,吸纳全村带地入社,加工的小磨香油、石磨面粉、杂粮面条等产品供不应求,整体提升了全村农民的收入水平。

创新金融支持为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融资环境。座谈中了解到,2013年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金财通”农业产业化企业融资办法的通知》。市政府每年拿出1亿元资金,要求县级政府出资不低于500万元,按照1s1比例配套,向邯郸银行存入“金财通”贷款增信保证金,银行以不低于保证金8倍贷款规模,向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贷款。这样,企业不需要抵押和担保,可获得一年期内不超过500万元的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30%。据邯郸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闫明海主任介绍,这项创新金融政策实施以来,银行共向208家企业放贷9.151亿元,未出现骗贷、欠息、未按时还贷等现象。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稳定健康发展

调研中,企业和合作社反映了很多问题和困难,主要集中在融资、用地、企业负担等方面。调研组针对这些问题,与政府部门和企业进行了交流探讨,提出应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化认识,把农产品加工业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产品加工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内容和统计指标体系;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形成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合力。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农业部门可以整合现有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等涉农资金和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等用于扶持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前产后环节同步规划、建设和实施。也可以设立农产品加工业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原料基地、物流配送和技术改造,奖补加工大市、大县和园区。

二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加工企业平均税负约占销售收入的8%~10%,而利润仅为销售收入的3%~5%。加工企业增值税“高征抵扣”,进项税为13%,销项税为17%,4个点不能抵扣,如河北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在这4个点上每年多交8000多万元的增值税。应加快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完善抵扣办法,按销项折算抵扣额度,免除进项税发票核对环节。可以将加工企业所得税实行减半征收,并扩大农产品初加工范围。

三是强化金融服务。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多是一次性收购原料常年加工,流动资金压得多,贷款需求迫切;但是由于抵押物有限,企业、合作社贷款特别是季节性收购资金贷款很困难。座谈中了解到,河北省晋州市长城经贸有限公司自建的冷库等设施、定兴县兴达蔬菜合作社自建的交易市场都是由于没有房产证不能抵押,跑了多家银行都没有获得贷款。因此,应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设立农产品收购资金专项贷款,对风险可控、综合回报较高的龙头企业用于季节性收购农产品所需贷款,纳入政策性银行支持范围;商业性贷款在贷款利率方面应给予优惠;扩大抵押物范围,发展以农产品仓单、出口定单、土地经营权、山林权、经济作物和饲养物作为抵押品等多种抵质押方式。

四是完善用地用电用水政策。加工用地是农用地、工用地两不靠,加工企业用地税收少、投资少,一般很难拿到用地指标。初加工享受不到农用电优惠,河北省初加工执行工业用电,长城经贸有限公司储藏保险用电为工业用电,每度0.8元多;水费高,企业反映既是按照要求上马了节水设备仍无法享受用水优惠。因此,必须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在确保“基本农田不能动”的前提下,可以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方法提高土地利用率。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加工企业和加工合作社。建立农产品加工园区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区,引导企业进入园区发展。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的价格政策,对于初加工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参照农用价格执行。

调研组对河北省农业厅成立农产品加工局、山东省农业厅农产品加工局即将挂牌给予了高度肯定,希望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自身整体实力

实地走访和座谈中,调研组与20多家企业、合作社进行了交流。宗锦耀提出,今后和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方向,应从生产导向转向消费导向,实现“三个转变”,即从规模扩张向转型升级、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产业集群的转变。企业和合作社作为农产品加工业重要的经营主体,应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要在利益分配、产品生产、技术创新、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不断提高自身整体实力,创造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第一,产权清晰化。企业可以通过兼并、重组、参股、联合等方式,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整合,与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建立产业联盟,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农户结成风险共担、效益共享,机制灵活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河北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都是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持股,产权清晰,利益直接,激发了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释放了活力,使企业发展拥有恒久动力。

第二,生产标准化。一流企业定标准,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手段和必要条件,是合理发展产品品种、组织专业化生产的前提,是提高产品质量保证安全的有效途径,是让民众吃得放心、吃得营养、吃得健康的唯一选择。石家庄洛杉奇食品有限公司牵头制定柴鸡生态养殖等3项国家标准,建有国家柴鸡生态养殖综合标准化示范园,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2.5亿元。

第三,技术集成化。技术创新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适应知识经济、智能化、信息化发展的关键。农产品加工企业尤其是食品类加工企业,要以营养、安全、美味、方便、实惠为方向,推动现代生物技术、环境控制技术、工程技术的集成应用,加快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同时,在副产物综合利用上,要研发推广一批实用技术,实现节能、减排、清洁、安全、可持续生产。河北纽康恩食品有限公司注重技术创新,生产以紫米、南瓜等多种口味的彩色主食产品,与西北农林大学合作,研发适用于传统主食的专用酵母,留住传统主食“小时候的味道”。临邑禹王植物蛋白有限公司在大豆蛋白生产过程中,利用工业废水制备沼气发电,实现废弃物循环利用;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玉米芯为原料加工木糖产品,实现副产物高值化利用。

第四,管理科学化。企业要加快推进生产管理、销售管理、物流管理、质量管理、供应链管理、研发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上水平、上台阶,切实提质、保量、降本、增效,特别是要采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推行扁平化管理,全面提升科学管理水平。石家庄绿杰食品有限公司主营馒头、方便粥等主食产品,建立了连锁配送的网络化经营模式,设立1260个销售点,降低人、财、物运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年增产值7000多万元。

农村融合发展范文4

关键词:农村经济增长;金融发展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经济和农村金融都有了质的飞跃。农业作为我国第一产业,有必要立足于当前金融发展形势,改变农村金融现状,更快更好地推进相关农业经济的建设工程。

1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

1.1农村金融发展理论概述

以及发展过程在20世纪80年代农村金融主要推行的政策是传统的农村信贷补贴政策。其主要以政府干预为主要方式,主张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进行补贴的理论。还有1种理论就是农村金融市场理论,它完全否定了农村信贷补贴这种手段,认为只有采取金融市场的方式才能够推动农村金融发展。为适应我国当前发展的环境形势,不完全竞争理论应运而生,这种理论认为政府不起主导作用,而是通过引导和规范农村金融市场来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其反对政府进行市场利率定价,支持政府采取相关政策辅助协调来保证其他银行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实现低息融资。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主要经过了4个时期。1979—1993年,农村金融的发展方向主要是建立新的农村金融机构,1993—1996年这段时间,其方向主要是完善服务性的农村金融体系,而1997—2005年这段时间,则强调了对农村金融风险进行预测和控制,提出要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导能力,2006年—现在,实行的是农村金融改革,提出创新金融机构来适应新环境的变化。

1.2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我国目前仍然处于农村金融改革关键期,虽然近年来农村金融发展的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但依然存在农村的金融机构规模小、数量少、金融机制不健全、发展速度慢等问题。在现代化发展大环境下,流入第2和第3产业的贷款越来越多,而在农业方面的贷款额度都比较小,农业经济发展在基础上就没有其他产业牢固。目前,我国也正创立新型金融机构,比如村镇银行、农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这些都能够称得上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成功典范。

2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关系分析

提到农村金融的发展,可能大家第1个都会想到农业贷款,但金融机构进行的农业贷款对农业的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的增长作用不大。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2者之间的关系,其实主要体现在农村金融的发展可以影响农业经济增长机制。虽然储蓄率的上升下降是极不稳定的,但不能够否认金融发展可以给储蓄率带来不小的影响,金融的发展可以很大程度上分散金融风险。有效地开发农村金融资源,可以促进农村储蓄率的提升,也给农业经济增长带来影响。农业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产生多大的影响主要取决于金融储蓄向金融投资的转化率高低。目前有部分金融资源是不能够转换为投资的,他们多数都以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的形式流入了金融中介机构。金融机构从分散的储蓄户那里吸收储蓄时带来交易成本,而金融机构为了能够让储蓄户放弃积蓄控制时会付出的信息成本。不能否定这种机构的存在,但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一定要让手续费用或者佣金费用得到降低,才能够极大地提高金融运作效率,让农村金融市场走向市场化的道路。农村的经济增长并不能够改善农村金融规模以及结构,但农村的经济发展的确能够提高农村金融转化率。

3搞好农村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建议

要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效率,就要合理化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立足于新媒体时代,合理应用网络化建设,把握农业经济实际状况和农业需要,从技术上确保金融机构效率的提高。也要加强内部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金融管理手段,进一步提升整个金融机构的效率。肯定以及重视非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存在,积极引导其与国有金融资源进行合作,促进经济结构和金融机构的合理化。继续合理建设与运营操作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推动全面农村金融机构与经济结构建设。加快改革和创新的脚步,构建科学化干预政策和现代化金融体系。顺应形势发展,政府应该减弱其控制力,促进非正式金融资本融入到整个金融市场领域,以活化金融资本为主要目的进行适当性干预,实现现代化金融体系的构建。面对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现象,应该要完善农村金融机制,促进国有和民有资本的融合,保证其推动农业经济增长。

4结束语

要正确的认识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金融发展与之间的关系,就必须要对农村金融行业的发展予以高度的扶持,这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消费水平的提升都有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参考文献

农村融合发展范文5

[关键词]农村金融;问题;建议

[DOI]1013939/jcnkizgsc201643207

1概述

合作金融就是聚集众多力量薄弱的劳动人民尤其是农民的力量,提供互助融资的金融创新组织模式。合作金融在各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合作金融的发展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一方面金融供给不足、贷款难;另一方面又有金融资源外流的问题,金融发展的滞后和金融支持的缺乏将阻碍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合作金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经营战略定位落后

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合作机构仍然保留之前的传统的经营模式,经营范围还是原始的存、贷款业务,存款上以定期储蓄存款为主,活期储蓄存款和单位存款相对较少。大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地处县域经济和农村金融市场,这些农村金融合作机构缺乏创新的金融工具,例如新的负债类产品以及理财投资性的工具。而反观国有五大行基本上都积极开发创新业务去吸收更多的资金。长此发展,农村合作机构缺乏创新性,使一些比较优质的客户更加容易把资金撤离到其他金融机构,这对农村合作金融C构来说是十分不利的。

22组织体系不完善及功能缺失严重

近年来,伴随着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的推行,国有商业银行大规模收缩县城机构营业规模,许多银行网点都从县域农村撤出。这使得基层金融机构的贷款规模不断萎缩,支农功能弱化。一方面,农业政策性金融支农功能缺失导致难以承担农村政策性金融重任。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其业务主要是收购、储备、流通粮棉油等农产品。长此以来,农业银行的经营功能就变成“粮食银行”,导致了其政策性金融支农功能弱化。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为追求盈利最大化的目标,也加快自身商业化的进程,将大部分资金投向收益率较高的城市地区和非农产业。种种压力之下,农民以及农村其他经济主体便难以得到贷款。

23资金外流趋向明显

在经济浪潮的席卷之下,许多农村合作机构都将城市化和商业化作为其战略定位,普遍都缺乏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量。加上农业保险相对滞后,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完善,造成农村经济社会无法全面健康地发展。金融服务方式传统且落后,造成的后果就是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民贷款不足。

24金融工具不够丰富

金融工具在大型的金融机构特别是一些证券公司以及大型商业银行之中十分流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农村大部分金融机构不具备发展多种金融工具的条件,分布十分不平衡。现在农村最多的金融机构就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即农村信用社。单一的金融工具是农村信用社的一大弊病,这使得可供农户选择的贷款方式十分有限,也造成农村金融机构在扶持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被大大削弱。

25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欠佳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也存在许多问题。第一,法制体系不完善。农村地区法制体系不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无法较好地规范农村金融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缺乏震慑性的惩罚机制。第二,信用体系不完善,阻碍金融机构对该农村地区和乡镇企业的信贷投入,进而影响经济发展和降低农民收入,造成恶性循环。第三,农村担保体系不完善。由于农村担保机构的数量和规模偏小,担保范围和对象相对狭窄以及农户和农村企业可供担保物有限,导致农村贷款难问题极具复杂性。

3对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几点建议

31完善法制建设

首先,应从人大立法的角度给予合作金融组织合法地位,承认其法律主体地位和法人地位,这有利于合作金融组织完善及规范发展。其次,国家也应加强对合作金融监管组织的构建、运作及发展的监管力度,在充分发挥农民自愿、自主性的基础之上,积极引导农民合作金融组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风险综合评价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能力,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风险综合评价体系,协助农民合作金融组织制定规范的民主管理体制,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32创新和完善组织体系

随着农信社商业化改革的不断推行,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十分重要,并且要注重弥补一直以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体缺失的缺陷。再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合群众的智慧,根据各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发展互助金融组织,将有效解决弱势群体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

33建立资金回流机制

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能有效增加农村金融的资金供给,为农村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政府可以通过相应的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引导农村信贷资金回流。首先,建立商业银行、邮政储蓄资金回流机制。其次,制定农村合作机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农村合作机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资金的存放比例及投放比例,限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将大部分资金投放于农村以外地区或非农产业,将有效保障农村资金的供给。

3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政府介入合作金融是农村合作金融走向规范发展的关键因素。首先,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法律体系:一方面,政府可以制定减免财政税收或降低利率等优惠政策、利用税收和信贷等杠杆工具等手段促进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应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改革,完善相关服务业和业务指导,推进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规范、健康运行。其次,政府要积极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政府应在农村范围内加大力度开展诚信教育和普及金融知识活动,教导农民群众和乡镇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35深化内部组织管理

第一,全力推进营业网点转型,提高综合服务能力。通过细分市场需求,加强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产品的营销力度,提升电子银行金融易占比。通过扩大自助设备使用,加强自助设备的日常维护,提升客户的用户体验。第二,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切实提升业务经营活力。研究同业竞争措施,建立与完善以绩效为核心的考核体系,通过考核引导网点与员工的经营行为,激发网点和员工的营销积极性。第三,扎实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构建良性互动机制。深化职工民主管理,建立与基层员工定期沟通制度,正面引导员工安心本职岗位工作。

36发展农业保险及完善风险保障机制

l展农业保险,完善农业风险保障机制能为农村建设提供保障。发展农业保险有利于分散和降低农业风险,调动农村金融合作机构支持“三农”发展的积极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一方面,政府要加快步伐,建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分散和降低农业风险,增强农业抵抗各种灾害的能力;另一方面,政府应对开展涉农保险的商业性保险公司给予一些政策扶持。另外,积极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的种类,有利于活跃涉农贷款。

总之,现阶段农村合作金融的市场战略选择应是以“农事至上”的市场战略原则,在管理上应该要真正做到放权减少政府干预。以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农业种养户、农民储户为主要市场定位对象,不断地向外拓展服务对象,提高服务对象的质量,扩大市场占有率。通过大力推进金融服务创新,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实现互利双赢,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合作金融组织。

参考文献:

[1]褚保金中国农村信用社运行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以苏北地区为例[J].中国农村观察,2007(1): 3233

[2]杨德玲我国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创新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1

[3]欧阳建湘关于面向“三农”推进武陵地区区域金融合作发展的研究报告[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10(5):45-48

[4]臧景范关于农村合作金融的改革、监管与发展问题[J].经合论坛,2010(3)

农村融合发展范文6

目前,国内理论界对非正规金融并没有统一的界定。有的学者认为农村非正规金融就是为民间经济融通资金的所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资金运动;另有学者认为农村非正规金融是指相对于官方正规金融而言自发形成的民间信用;还有的从研究范围的大小来给农村非正规金融下定义,把农村非正规金融分为传统互助型的民间借贷和面向个人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有组织的金融活动两大类;有的则从金融监管的角度来划分正规金融和农村非正规金融,把正式的、未登记的、未被管制的农村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称为农村非正规金融。世界银行把非正规金融定义为那些没有被中央银行监管当局所控制的金融活动。在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更多地表现为农村居民个人之间、个人(含私营企业主)与民间金融组织之间的货币型借款融资。活跃在农村中的非正规金融中介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合会、钱庄、农业合作基金会、民间借贷等。在发展中国家里,作为金融体系主力和政策关注焦点的正规金融往往面临着市场和政府的双重约束。

除正规金融外,发展中国家还存在着大量的非正规金融,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信贷市场失灵,尤其是为农村地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非正规金融却在农村蓬勃发展起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非正规金融是一种在世界各地存在的金融现象,但理论界对其发挥的作用并没有达成一致。基于此,本文从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现状出发,侧重研究非正规金融对我国农村发展的社会经济效应、存在的内在缺陷和引导与规范非正规金融健康发展的对策。非正规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的关系,非正规金融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理想途径之一,成为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农村经济可以通过非正规金融更好地提高经济效益。首先,非正规金融对我国农村发展天然地具有较强的市场亲和力,它的存在和适度发展有利于弥补农村地区正规金融供给的不足。其次,非正规金融能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多样化竞争格局。再次,非正规金融的存在和发展属民间自发性制度创新,这种创新若经过政府的合理引导,对我国金融制度的积极演进将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现状

2.1发展规模

改革开放之初,非正规金融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不明显。从1986年,非正规金融的规模开始超过正规金融的规模,1999年农村合作基金会关闭后,农村非正规金融更加活跃。农业部农业经济研究中心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294个农户的常规调查表明,2000年农户贷款来源中,有68.4%来自私人借贷。2002年,这一比例上升到72.3%。从地区分布看,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户从非正规金融借贷的比重越高;从融资用途看,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非正规金融主要用于非生产方面,而东部较发达地区则主要用于生产和经营活动。

2.2趋势特征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我国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主要表现在:

(1)公开化。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政府对非正规金融活动的打击措施比较严厉,处于萌芽期的非正规金融活动较为隐蔽,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盈利性质的非正规金融活动逐渐被人们接受。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开始认识到农村民间借贷对地方经济的积极作用,并逐渐放松对民间借贷的打压措施,使得农村非正规金融由隐蔽逐步转向一定程度的公开。

(2)组织化。过去,农村非正规金融借贷的主体绝大多数是个人,现在一些村镇集体和企业也参与到非正规金融的借贷活动中。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借贷主体由传统的个人行为向组织结构发展。

(3)规范化。以往的农村非正规金融多以口头信用约定为主,符合人们文化水平较低的现实。现在,随着人们风险意识的加强,出现了以存单、债券、房地产等抵押、质押的情况。农村非正规金融交易活动逐步规范化。

3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虽然在弥补正规金融不足和促进金融机构改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其自身内在缺陷的存在,使得它存在诸多问题。

3.1规模和范围上存在劣势

农村非正规金融只能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才有效率,这导致了农村非正规金融在规模和范围上的劣势。农村非正规金融在活动范围和规模上的劣势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范围和规模的狭小使得小范围内的经济主体面临的风险无法通过多样化进行有效分散,导致了较高的关联风险;其次,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范围狭小,资金的转移只能在小范围内实现,不利于资金在更广阔的空间进行有效配置,造成了效率的损失;再次,金融是一个特别追求规模效益的行业,然而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小规模经营会使得单笔金融业务的运作成本无法通过规模的扩大进行分摊。

3.2内部经营管理混乱,经营风险较大

由于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制度不规范,内部经营管理较为混乱,大部分非正规金融机构没有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及审计稽核制度,其筹资、征信、信用审核、授信、风险承担等能力低下。同时,由于大多不提取存款准备金和呆帐准备金以抵御风险,经营风险较大。

3.3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由于农村非正规金融是一种自发、盲目、分散的信贷活动,交易方式相对简单,借款手续不规范,极易引起债权债务纠纷和集资欺诈等问题,严重时甚至引起暴力犯罪。在欠债不还的情况下,不少债权人通过暴力收回借款,民间也因此出现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追债公司,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3.4不利于国家对农村经济的宏观调控

农村非正规金融分流了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能力,从而削弱了正规金融贷款的能力,进而影响金融的宏观调控效果。一些不符合农村经济宏观政策的项目由非正规金融为其融资,结果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4规范发展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对策

4.1赋予农村非正规金融合法地位

国家应正式承认民间借贷的合理性,让其获得与正规金融同样的发展空间。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曾通过使民间金融“合法化”的方式来规范民间金融,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当前,应引导私人钱庄、民间合会等组织走向前台,向规范化、合法化金融转变。目前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开始正视并肯定民间金融的作用。2005年4月,央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能为小企业和小额贷款需求者提供最好服务的还是非正式金融,政府不应该对民间的合法的金融行为进行过度的干预。2005年5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明确指出“要正确认识民间融资的补充作用”,这被普遍看做是央行首次对流行于中国农村的民间借贷的正面的积极的评价。最高监管机构对民间金融的肯定态度加快了民间金融的规范化进程,2005年央行选择山西平遥、贵州江口、四川广汉和陕西进行民间小额信贷的试点工作,引导民间金融的融资活动走向正轨,并将民间融资纳入金融监管机构的正式监管之下。

4.2加强对非正规金融的规范与管理

政府应允许非正规金融组织注册登记,按正规金融的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对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要求持有一定的资本金数额,但不能强求一致,可按地域做出不同的规定,发达地区适当要求高一些,欠发达地区低一些。规定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的资格。对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的资历作出限定。限定非正规金融组织的业务范围,不容许其经营风险大的股票交易、黄金交易、外汇交易等金融业务。从上述各方面加以严格监管,健全市场契约制度,使非正规金融组织合法规范运作。除此之外,政府及有关部门还要加强对非正规金融的监测。建立监测系统,掌握资金来源、去向、运行情况、利率水平等等。随时监测风险,随时警报,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非正规金融带来的金融风险。

4.3改革农村正规金融,替代部分农村非正规金融要大力发展和完善正规金融机构

首先,拓展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采取有力措施以保证资金能真正用于农业领域。改造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推进信用合作社改制。财政支持商业银行农贷业务,引导商业性金融对农业的投入。改革邮政储蓄业务,防止资金流人城市。其次,鼓励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例如,正规金融机构对农业龙头企业提供贷款,农业龙头企业可对农户采取生产资料赊销,发放农业生产预付款等商业信用的方式使农户得到资金融通。还可通过证券市场,如农村龙头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方式拓宽筹资渠道。

对农村新技术新成果的研发推行也可试行风险资本投资业务。商业银行还可通过创新信托业务为农户提供服务,如委托贷款,为民间借贷双方牵线搭桥。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完善健全非正规金融及相关法律制度国家通过立法制定规范农村非正规金融借贷行为的法规条例,对农村非正规金融借贷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契约要件、利率管制、税务征收、违约责任、权益保障等方面加以明确。

首先,为合会形式立法,解决农民融资难的问题。可在法规中规定合会人数、标金、利率,不允许会套会等,可借鉴日本或中国台湾的经验,给予非正规金融基本的法律规范框架,以防范化解倒会风险。其次,为民间借贷立法,要针对民间借贷特征,制定管理法规。准确界定民间借贷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推动民间借贷的正规化运作。

最后,制定反垄断法和合作金融法,打破金融业的国有垄断局面,创造一个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国家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而我国反垄断法仍然缺位。长期以来合作金融在我国就以不同形式存在,如自发形成的合会、信用合作社等,但由于合作金融法制的缺位使得农村信用合作社功能异化,未能很好地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对此应尽快制定《合作金融法》,体现合作制的思想原则和法律导向,对现有的合作金融形式加以引导、规范,将一些金融形式办成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

4.4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

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利率管制,利率的生成机制不能正确反映资金供求关系。而非正规金融机构的一个最大特点是经营灵活、方便,具有较强竞争力。这得益于其实行的是市场化的利率,根据资金供求及客户借款的风险不同确定利率,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利率的要求。因此,为了给非正规金融提供一个良好环境,应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使非正规金融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人民银行要加快存款利率的改革步伐,实行存款浮动利率。同时,以市场利率为导向,通过市场化,在同等条件下让资金在正规金融与民间非正规金融之间合理分布。用市场手段优化资金这一稀缺资源的配置,扩大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的范围。同时应配合贷款浮动利率,增强放贷能力,加大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信用中介管理组织,加强农村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多种类型的信用中介机构管理公司,如征信公司、贷款信用担保公司等,为非正规金融提供个人征信法律咨询和信用担保服务,支持和引导对非正规金融借贷的规范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