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家养老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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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家养老方案

农村居家养老方案范文1

【关键词】农村养老;现状;问题;建议

党的十报告提出:“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在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老龄化这样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已成为社会养老保障的一个突出问题,尤其是农村养老问题,具有老年群体规模大、比例高、增长快的特点,农村老年人面临着生活水平低下、健康状况不佳、自理能力下降、经济来源匮乏等诸多困难和问题。截至2011年底,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85亿,占总人口的13.7%。而安宁市到2012年末,60周岁以上老年人46121人,占户籍人口的17.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以每年3.5%的速度递增,其中农村老年人口16972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37%。由此可见,农村养老问题是不容忽视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关注的。

一、安宁市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状况

安宁市98.6%的农村老年人实行家庭养老,家庭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照料,在老年人患病时提供经济方面的补贴,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已覆盖到全市农村老年人,2013年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二为一,真正实现“同城同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均比以前提高,城镇居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6万元,门诊统筹医疗费报销由原来20%提高到50%;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每月可以领到65元的养老金,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生病住院仅靠这一点养老金是不够的,仍需要子女的接济。家庭为老年人提供物质生活满足的同时,也给予老人精神和情感上的慰籍,使老年人有了精神上的依靠,提高了归属感和认同感,心理上得到安慰。另外,农村还有1.4%老年人是要集中到敬老院养老或其它养老机构养老,现有敬老院4所,入住老年人241人,这些老人都是无依无靠的“五保”老人,他们的生活费、医疗费、丧葬费等均由集体承担,统筹解决。全市还有2所民办的老年公寓,接受老人174人,在入住的老年人中只有极少是农村老人。

2012年6月安宁市出台《安宁市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实施方案》,建立了“一奖、一补、一贴息、二优惠”的五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方案规定,对新建养老机构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每个床位一次性奖励1600元;改扩建养老机构床位数达100个以上,且服务期达5年以上的,给予每个床位一次性奖励500元;对具有一定规模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站、托老所),给予一次性5~10万元补助,并按实际服务的老年人人数,给予服务机构每月、每人100元的服务补助。此外,在投资奖励的基础上,如养老机构通过信贷融资用于扩大养老规模或提升档次的,由财政给予适当贴息扶持,同时对税费和土地给予优惠。

二、安宁市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

安宁市对老年人的养老问题都比较重视 ,也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但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当前,安宁市农村养老受传统文化影响以及主客观因素的限制,主要采取家庭养老的方式。自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农村的大部分青壮年都外出打工,在家的部分老年人实际上是“自救”养老,他们在家还要耕种部分责任田就,同时照管留守在家的孙子孙女的生活及上学,整天起早贪黑,并承担着较重的负担,在外打工的人大多数平时也无多余的钱寄回家,只有在过年过节时才寄点钱回家。老年人在身体好的前提下,还能继续耕种责任田、照看 “留守儿童”。但随着年龄的增大加,身体状况的下滑,老年人的生活就只能依靠子女了,这时儿女们已各自成立了独自的家庭,有的老年人(多为夫妻双方健在者)不愿意与子女过,而选择自己单过,平时的生活由子女们共同承担;有的老年夫妻却被子女们私自拆分,一个养父亲,另一个养母亲,父母亲形同被宣判了“离婚”一样;而有的老年人(多为丧偶的)成为多个子女家庭中的过客,一年中老人轮流到子女家中养老。

(二)空巢老人增加

目前,我国农村老年人空巢率也达到38.3%,上升速度快于城市,安宁市同全国的情况也一样。空巢老人中有的虽然吃喝无忧,但活动空间十分狭小,普遍存在着不程度的孤独感,有事无人帮,有话无处说;有的还要为一日三餐而奔忙,背负着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压力;有的老年人成了独居老人,因体弱多病没有能力完成自己的一日三餐,那种孤独感是常人无法忍受的。这些空巢老人,在心理上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焦虑、不安、孤独、失落、抑郁等情绪,长此以往,将逐渐形成多疑、自卑、忧郁、怕病惧死等不良心态,甚至产生厌世念头,与病痛等肉体上的伤害相比,缺乏精神慰藉对许多“空巢老人”来说则是一种更大的伤害。

(三)养老保障偏低

安宁市已实现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并建立了老年人生活补助机制:80岁以上不满90岁的老年人每月发100元的保健补助;90周岁以上不满100周岁的老年人每月发150元的保健补助;给予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发200元的长寿补助(2012年下半年提高到300元)。但是,能享受到这一待遇的毕竟是极少数老年人,有时如果遇到老人生大病就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四)社会养老机构不足

现在安宁市只有两家社会养老机构,现有床位236张,但入住的只有174人,可见入住率并不高。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机构收费高,想进去的人并没有这个经济条件。

(五)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现有养老服务人员一般都是城市4050人员和农村女工,他们文化水平不高, 基本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由于经费不足,服务人员待遇较低,有的甚至没有报酬。而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人员比较短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养老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六)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普遍偏低

人不仅有物质生活需求,也有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农村老年人亦如此。如今有的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大,也不再需要辛苦劳作,空闲时间很多,如果整日无所事事,不喜欢或受条件限制无法学习新知识、接触新事物,就会感到寂寞空虚;有的老年人虽有一点兴趣爱好,但也是比较单一的,每天仅限于看电视、聊天、打牌等,报纸几乎看不到,绝大部分村没有体育健身设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更是少之又少,文化生活极其单调。

三、安宁市农村养老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养老宣传力度,提高养老意识

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把老年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真正抓好抓实,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栏、宣传资料、文娱活动等形式,宣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中华传统美德,营造养老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的养老意识,让全民有养“老”眼光,在思想上“懂”老,在宣传上“有”老,在言行上“尊”老,在工作上“为”老,在创新上“益”老,让亿万老年人不仅在经济上得到不断保障,而且在精神慰籍上得到充实,使他们的晚年生活过得更幸福、更美满。

(二)加强养老制度建设,推进养老事业

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所以首先要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性作用,保护包括广大老年人在内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这一项规定能很好的保障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的晚年基本生活,使得他们在垂暮之年依然可以享有基本的土地收益,同时可以明确土地所有关系,避免这部分的财产纠纷。然而,安宁市正处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时期,农民的土地难免被征用,因此在征地时要把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考虑在内,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对于子女不愿赡养老人的问题,应提倡父母与子女签订“家庭赡养协议”,把子女的赡养责任用协议书的形式固定下来,规范赡养内容和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或有关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明确子女应尽的义务及享有的权利,以保障老年人切实地享受到赡养扶助权利。

(三)建立多元养老模式,满足不同需求

由于老年人各自的条件的不一样,所以老年人对养老的需求也不一致。因此,应建立多元的养老模式,才能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要。

1、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我国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可见居家养老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重要养老方式,这一方式也同样适用于农村养老。农村居家养老是指以农村家庭为基础,以农村社区为依托,以农村老年人日常照料、生活护理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并引入专业化为老人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它既可以发挥家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辅之以一定的社区服务,对于农村的空巢老人来说是一种较好的养老方式。使老年人不离开家庭、不脱离儿女、不脱离熟悉的生活环境,就能享受到社区提供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既符合农村传统养老观念,也符合老年人的生活和情感需要,保持了代际间的交换与互助,促进了家庭的稳定、和谐与健康发展,避免了老人因住在福利院带来的不适应、不自由等情况的发生,是破解当前农村养老难题一种非常实用的养老方式。

2、提倡农村互助养老:农村互助养老是依托农村老年协会将老人组织起来,年龄较小者帮助高龄者的一种相互帮扶形式。这一方式也可由农民自发组织,可充分发挥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将性格脾气、兴趣爱好、生活习惯等方面接近的老人,特别是空巢老人组织起来,使老人在相互照料中能多一份理解,多一些默契。这是一种老年人自我管理、互助服务的新模式,是介于纯社会化养老和居家养老之间相互帮扶与慰藉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既有敬老院等社会化养老的特征,又符合中国传统家庭养老习俗。

3、办好敬老院养老:敬老院养老经过十几年的运作已经基本规范,但各级主管部门还应加强资金投入,提高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素质,进一度加强管理,保证养老资金真正落实到“五保”老人身上。

4、支持社会化机构养老:机构养老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专业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如老年公寓),为非家庭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养老形式。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补助贴息和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这种养老模式是解决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后,由政府单独承担养老转向全社会共同解决养老问题的另一条有效途径。一般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合资合作等方式运营,在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财政补助等方面给予更大的优惠政策,把无偿服务、抵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农村养老事业中来。

(四)多渠道筹集养老资金,保证养老事业发展

农民养老资金的不足,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造成的。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不仅是农民增收,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更是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的重要保障,各地要把农民增收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引导农民以市场为主导,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逐步提高农民收入。同时,政府要建立养老财政投入机制,将其列入财政预算,以保证农村敬老院的正常运行,以及各种养老机构补助资金的按时到位;加大对村集体实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以拓宽居家养老和互助养老的资金来源渠道,也可弥补助当前养老金标准低所带来的养老困难;发动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市慈善会捐款,将所捐款项专门用于养老支出,实行专款专用,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坚持阳光操作,广泛接受捐款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提高服务人员素质,保证服务质量

做好居家养老工作关键是要有一支有爱心、业务精、素质好的服务队伍。为此,国家要鼓励和支持相关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专业和课程,培养专门人才;加强与大专院校、卫生院校的联合协作,对现有养老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不断提高其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水平;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有计划地对志愿者进行必要培训。从而,规范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推行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持证上岗

(六)发展老年文化活动,提高生活品质

农村老年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从农村老年人的需要和实际出发开展各类活动,开设养生保健、时事政治、法律法规、歌咏舞蹈等方面的课程和讲座,培养老年人正确的精神追求、价值观念、审美情趣与思维方式,以及辨别真假美丑的能力,让老年人体会到参与文化建设的益处,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到文化建设中来;加强文体娱乐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使农村老年人文化活动多出文艺精品;各新闻媒体要做好农村老年文化建设的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各界关心、理解和支持农村老年文化建设,实现老年人“老有所乐”的目标。

农村养老问题的最终解决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要全社会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在城乡一体化及“三农”各项政策的指引下,紧紧围绕农村养老这一难题,真抓实干,以破解农村养老问题为切入点,加强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效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实现安宁市在农村老龄化高峰到达之前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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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规范。根据上级城市低保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年根据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目前,全镇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4户198人,月人均补差170元,全年发放城镇低保金37万元。

2、农村低保工作运行良好。按照省市的要求,对农村低保进行了全面审核审批,自查自纠。目前全镇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93户1352人,平均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105元,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70万元。

3、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开始实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形成目前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制度,救助工作逐步得到规范。目前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平台已基本建立,困难群众在本市范围内看病可直接在医院结算救助金额。

4、灾民救助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积极争取上级损房补助资金1.8万元,6户危房改造得到资助。

5、落实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补助,从7月起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目前我镇享受重度残疾人补助的人数达410人。

(二)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

完成了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认真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提高村(居)民自治能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对新当选的村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了培训,认真落实社区实险全覆盖工作,农村社区均成立了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治安调解服务站、民政工作站、计生服务站、社区志愿者协会、居家养老服务站等。

(三)进一步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春节期间,积极做好现役义务兵的优抚慰问工作,早做方案,早安排,优抚费、立功受奖人员奖励、春节慰问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了义务兵家庭的思想稳定。

制定了全镇双拥创建工作三年计划,深化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着力创新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努力打造军地构建和谐社会新平台。进一步健全烈士家属、牺牲及病故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病退军人、参战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复退军人得到妥善安置,发放优抚金约245万元。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建成具有敬老院、老年公寓、爱心超市、老年活动中心、社会救助工作站、救灾物资贮备站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向上积极争取“关爱工程”补助资金23万元,新增敬老院床位30张。推动社会化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13个村居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农村五保供养,严格按规定确定供养对象,我镇目前五保供养人员有255人,供养标准集中供养3920元人/年,分散供养3320元/年。镇敬老院被评为江苏省文明敬老院。

(五)积极做好慈善工作。宣传发动,建立组织,组织募捐,募集慈善基金32余万元。严格把关,配合市慈善基金会为低保户学生、孤儿实行慈善助学,为低收入尿毒症、恶性肿瘤等患者进行慈善助医。

民政工作打算

继续认真贯彻五保供养条例,不断改善五保老人居住条件和护理、娱乐条件,强化院内建设和管理,提高入院率。

认真做好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发放。

进一步落实优待优抚政策,认真做好双拥工作,争创双拥模范乡镇,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生活略高于当地群众。

加强查灾报灾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查灾、报灾、核灾程序,做到发现灾情现象及时报灾,做到报灾准确,信息畅通。

巩固村民自治模范镇工作,争创省级村民自治模范镇。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殡葬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杜绝骨灰装棺重葬现象,完善村级公益公墓(骨灰堂),保证火化率达100%,进一步提高骨灰入墓率。

认真做好老龄工作,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站软硬件建设,热情为老年人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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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先进、找短板、理思路、定目标

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发展再攀升”大讨论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和这次培训班具体安排,认真学习了方针书记在赴海安考察学习交流会上的讲话摘要和在会商“三再”大讨论活动方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重点围绕“十直面、十直言”展开讨论,结合工作实际,深化思想认识,寻找自身短板,探寻发展路径,把准奋斗目标。

一、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要敢想敢试,苦干实干。因此,要敢于正视自身发展短板,要走出去学先进,学标杆,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奋斗目标和发展方向。

二、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领导下的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充分发挥村两委会的基层社会管理职能,实施“党建+治理模式”,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立足现有特色和基础,创新思维,主动出击。找政策,找项目,充分发挥村社合一,万企联万村的合作模式,寻找村级经济增长点和村民增收的新途径。

四、科学认识民生问题。用发展的眼光来审视民生问题,从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环境、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居家养老、文化娱乐等需求问题着手,让人民群众的生活随着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得到持续的改善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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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实施“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制定了《县民政局脱贫攻坚社会救助支持计划》、《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县民政局关于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农村低保核查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民发〔2020〕45号),按省政府确定的“两线合一”指导标准,将我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300元。

2、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继续提高。2020年4月,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440元提高到月人均5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2900元提高到年人均3300元,按省财政建议数配套低保资金357万元。

3、全面落实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出台《县医疗救助实施意见》,重点对象资助参保参合100%,重点对象重特大疾病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70%,低收入家庭救助比例为30%。截至9月底,累计救助22719人次,支出598万元。继续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设立了临时救助专户,解决了一些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救助问题,发挥了救急难功能。

(二)救灾减灾工作

4、做好冬春救助各项工作。对因灾缺少衣被和缺少口粮的受灾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济救助,并做好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受灾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互助互济活动和余粮户帮扶缺粮户、冬借秋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劳务输出、以工补农等多种形式的生产自救活动,解决部分灾民生活困难。并积极开展乡(镇)村党员干部包户活动,把包保责任落实到人头,帮助灾民安排好生活,帮助他们安排好冬季副业生产和明年春耕生产。

5、做好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及紧急调运工作。为应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积极筹划和储备救灾应急物资并建立救灾物资紧急调运机制。今年与县内两家规模较大的仓储超市签订了《县自然灾害应急物资供应协议》,与县交通运输局签订了《县自然灾害应急物资运输协议》,确保突发灾害后救灾物资能及时运抵灾区,保障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6、开展农房保险工作。积极协调县安华保险公司,调研农房保险工作的具体险种和办理、理赔程序等相关事宜,初步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下步全面落实好农房保险有关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五保供养和养老服务工作

7、五保供养情况。我县已纳入农村供养范围的五保老人有659人,其中:分散供养461人,集中供养188人。县内有七所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总床位731张。集中供养标准为5600元/年/人,分散供养标准为3850元/年/人。

8、养老服务情况。县社区爱心助老协会及县镇心连心互助协会获得中央拨付的100万启动资金,这项目主要内容就是居家养老服务。现项目运行了6个月得到了居民的好评。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工作人员和各类涉老组织或自愿者组织中有意愿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了养老护理员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四)残疾人福利情况

9、积极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县现有残疾人10240人,困难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残疾等级四级及以上、并享受低保的残疾人群;重度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残疾等级二级及以上、需要护理的残疾人群。困难生活补贴标准80元/人/月,重度护理补贴标准80元/人/月,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双项补贴,截止到10月底,符合申领条件的残疾人数量为3986人,实际领取的残疾人数量为3885人。共发放困难生活补贴2,208,240元,重度护理补贴978,480元。

(五)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10、圆满完成全县村民委员会第十次换届选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我县自1月25日起至4月30日截止,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共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589名,其中主任180名(女性9人),委员438人(女性197人),实行“一肩挑”的村100个,达到了全县村党支部总数的56%,村委会成员中党员239名,占村委会成员总人数的41%,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47岁、村主任平均年龄46岁,35岁以下村“两委”委员比例达100%。

11、城乡社区协商全面推进。出台了(关于成立县城乡社区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县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通知》(安民发[2020]2号)、《关于进一步确定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等六个规范性文件、一个协商目录、一个协商工作流程和十项协商工作管理制度,确保了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在全县180个行政村和10个城乡社区建立和完善了议事协商机构,并将基层民主协商工作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考核项目。选择了九龙、、瓮声、兴华社区、亮兵镇新胜村五个单位为试点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工作。

(六)社区建设工作

12、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我县新建和改扩建了48个农村社区,并将、五个村作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按照试点现行、节约资源、科学配置的原则,分别在48个农村社区内设置了“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多功能室,并制定了工作职责和相应的社区服务和协商工作制度;在室外设立了文化健身活动广场。并按要求统一制作悬挂了印有“中国社区”标识的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标牌。48个试点社区依托各种会议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农村社区协商和服务活动。

13、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2020年我县社区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大胆实践,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升基层自治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主要任务,制定出台了《县社区公章管理办法》、《县关于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政策的落实》、《县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在明晰权责基础上,以《县社区工作准入审批表》方式,明确委托社区事务的项目内容、经费保障和违约责任,正确处理了社区党工委与自治组织、自治组织履行法定职责与协助政府管理、居民民主管理与社区干部自行管理三者的关系。从机制上保证“居民自治”,改变了政府采取行政手段干预自治事务、以行政命令下达指标任务的工作方式进一步理清了政府和社区的职能边界,重点加强了社区党工委的监督考评,建立了评估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的有效机制,初步探索出了新型城乡社区治理模式,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七)社会组织工作

14、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2020年在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当中对2所未登记营业的民办养老院下达了取缔通知书。符合评估条件有5家社会团体及5家民办非企业,暂时未完成评估工作。

(八)优抚安置工作

15、优抚对象档案信息规范管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任务100%完成、身份证信息和电子档案采集工作100%完成,优抚对象纸质档案一人一卷,归档材料齐全,有专门档案室集中管理。

16、圆满完成烈士公祭日活动。9月28日,县委办公室下发《关于举行烈士公祭活动的通知》,9月30日9时,在县烈士陵园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县委书记韩长发、县人大主席金斗河、县政协主席马革新、县人武部部长张亚忠、县政府副县长等县级领导参加活动向烈士敬献花篮,县电视台进行了相关报道,得到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17、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制定了《县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共接收81名退役士兵,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75名。2020年3月21日县民政局开展了2015年秋冬季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宣传动员大会,向退役士兵传达了省和县里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100%,县民政局与省退役士兵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县东远驾校、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签订培训协议,开设了汽车驾驶、SIYB创业实用技能培训班,共有3名退役士兵参加省退役士兵中等职业教育,32名退役士兵参加了汽车驾驶专业的培训,17名退役士兵参加参SIYB创业实用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67%。

(九)社会工作

18、社会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我县承接了省“三区”计划项目。制定了《县“三区”计划项目书》、《县“三区”计划社会工作服务总体实施方案》。选派了8名德能勤绩素质高的持证社工,到受援社区开展为期1年的社会工作服务,根据目标任务和实际需求确定了4名培养人员,设立了“阳光守护”服务项目。为了保证本年度“三区”社会工作计划目标的全面实施,我县加强了对受援单位和被选派人员的管理,研究制订了相应的考核评估制度,达到了量化管理和绩效考核。截止目前,我县承接的2020年度“三区”计划项目已经开展完成了6个个案、5个小组和18场大型活动,受益人群1000多人。按项目计划目标任务要求,完成了3名人才培养任务,培育完成了1家社会工作民办社工机构。

(十)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9、做好节地生态安葬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拟定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施办法》,制定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十一)民政法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20、统筹安排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工作。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相应职责和任务,积极配合落实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把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基本法律、民政法律制度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取得学习实效。

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制度专题培训。参加县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参加人数22人。参加机关法律知识问卷作答,参考率100%。

(十二)民政安全监管工作

2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全县民政系统7所民政社会福利中心、4所民办养老院及3所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全部录入了省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平台,并做到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各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公示版已全部制作并上墙。全年多次联合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共成立15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70余人次,对全县民政系统各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省、州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养老机构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今年,在检查中累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81项,其中公办福利中心51项,民办养老院30项,现已整改53项,正在整改28项,已投入22.7万元整改资金。

组织开展了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班,共培训安全管理人员20人次。及时要求各单位制定更新了2020年度应急预案。在县内主要街路口进行安全生产咨询宣传工作,印发了《县民政局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十三)工作

22、认真做好维稳工作。开放民政局热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同时安排专人答复百姓热线平台问题,力争做到24小时内完成答复。将矛盾消灭在基层,全年无进京访、进省访。

(十四)福利企业管理工作

23、做好福利企业管理和规范化建设。2020全县共有3户企业、共有职工98人,安置残疾职工41人,福利企业上半年总产值964万元,销售收入1026万元,利税总额48.7万元,其中:利润-30.7万元,减免税额79.4万元。残疾职工的均工资由1120元提到1280元,残疾职工均“四险”由6400元提到8400元。明确了各福利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对各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存在的隐患均进行了普查、分类,并由消防队及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制定了隐患整改措施: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了及时更新或配备,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协助残联对福利企业39名残工进行逐一审核,建立了规范档案,提高福利企业规范化管理。对企业的残疾职工上岗、工资发放、福利待遇、养老保险、劳动合同、一人一档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和核算,了解他们在企业的工资、福利待遇上的实际情况,对个别未能按规定及时为残疾职工购买保险、通过银行工资的福利企业,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后再次进行现场检查时已达标,确保了残疾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和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五)亮点加分工作

24、全年民政工作获得多项国家和省级表彰。

2020年3月,我县社会救助工作顺利通过民政部、财政部低保绩效评价考核组对评价考核。社区协商工作代表省通过中央改革办督察组验收。8月,县获得“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2020年5月30日,在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做了题为《抓实家计调查细化分类施保推进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的典型发言。应省厅推荐,向来我县学习的市、市、市铁东区民政局介绍经验做法。

县救助工作积极申报民政部2020年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工作,救助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院到参加中国红十字会养老培训交流会,交流了我县“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并且光荣院和东北师范大学达成“共建教育实习基地”协议。光荣二院主体工程竣工,建成后将是全州首家收住失能半失能人员的养老院。

县民政局被中国社会报评选为2020年度民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孙志强同志荣获十佳通讯员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基层民政队伍人员少、力量薄弱、基层交通工具缺乏,民政工作领域拓宽工作量加大,加之党委政府的党建工作、扶贫攻坚等一系列中心工作的任务加重,基层工作存在严重超负荷想象。特别是基层从事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力、物力明显不足。

二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出台后,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建立了由27个部门组成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工作发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还处于碎片化阶段,不能有效的结合,各执其责,如何将其进行整合,是今后的难题,光靠民政牵头办事,遇到很多棘手的问题。

三、2017年工作安排

(一)实施脱贫攻坚计划,不断提高幸福指数。巩固农村“补差式”救助成果,开展城乡低保统筹发展试点工作,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30%,实现“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加大对“三无”、“五保”、“支出型贫困”、“尿毒症”以及“因灾致贫”等重点群体的救助力度,开展“千人白内障民政救助项目”公益活动,实现“应救尽救,综合施救”。扩大慈善募捐渠道,借助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推动脱贫攻坚活动的开展。全面建立、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强化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推进扶贫政策和低保政策“合力”脱贫,对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无法实现脱贫、并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保障;对实现脱贫致富的,及时有序退出低保。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的80%”的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

(二)拓展优化救助平台,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结算系统,争取实现医疗救助与医保无缝对接,提高结算的准确率。深入开展“阳光救助”活动,实施社会救助服务大厅(窗口)规范化建设,抓好“社会救助智能服务平台”救助模式和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全面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居住地申请低保相关措施。完善和规范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大力推进阳光福彩,多方争取福彩公益金支持,不断增强救助能力和水平。

(三)着眼规范与提升,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确保县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二院)养老服务综合楼投入使用,积极筹划县第六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落实好扶持优惠政策,对新建机构要严格按规定审批准入,推动民办养老机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采取多种形式引入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广泛推广委托经营、延伸服务、资源共享等服务方式,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县农村福利中心管理实施细则》,统一规范农村福利中心财务管理,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加大农村福利中心维修改造力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实行“公建民营”、“公办民营”、“医养结合”管理模式。

(四)完善应急保障机制,提高紧急救助能力。修订完善《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出台《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县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加救灾物资数量和种类,全面提升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救灾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各类灾情的应对和管理,认真做好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

(五)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地名管理,继续推动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县活动,在全省率先开展全国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在全县选择5个以上社区(村)进行基层民主协商示范点建设。认真落实社区减负工作,执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完成第十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做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和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前的准备工作,积极推进直接登记、一业多会。培育15个以上“名牌”协会。深入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年检和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处理社会组织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创新流浪乞讨救助、婚姻登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工作方式。认真抓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落实职称待遇。加强福利企业监管,继续做好政策引导和政策扶持,想方设法安置更多残疾人就业。

农村居家养老方案范文5

关键词:制度;发展趋势

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中国旧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植于计划经济土壤之上,有如下基本特征:一是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分城镇、集体企业或职工中的固定工,小集体企业、私营、三资企业职工及个体户业主都没有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养老基金来源渠道分两个部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金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企业职工的养老费用来源于企业生产性收益,并在企业营业外列支。其实质都是来自国家预算。三是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实行代际之间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工作的人供养已退休人员。基金的筹资保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留积累,易于管理。四是以单位为“单位”封闭运行。每个单位只对本单位的退休者负责,表现出显著的单位化特征。五是管理制度分立的非统一的制度安排。国家机关与企业职工两个系统并行,分割管理、分割实施,离休、退休制度并行。

二、中国现行养老金筹资模式及养老保险的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运动在20世纪70-80年代的逐步蔓延,尤其是在智利私有化改革所带来的巨大震撼效应所导致的世界各国养老保险体系纷纷开始进行变革趋势的影响下,中国养老保险体系也进入了改革的行列。改革开放以后,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91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的文件确定了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样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障体系。1997年2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试点的结晶,养老保险制度由过去的现收现付制转变为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提出了全国统一的改革方案: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金的比例不超过企业总工资的20%,个人1997年缴纳工资的4%,从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另外规定按本人工资的11%建立个人账户,不足的从企业缴费中划拨。但新的部分积累制的创新模式并不是一帆风顺,由转制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尤其是自从70年代初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使中国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人口转变的过程,很快进入老龄社会,它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成为又一次改革的契机。

2000年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规定:个人账户基金不再用于当期养老金的发放,而是全部用于积累,存入银行,购买国债,以保值增值;同时规定个人账户基金积累由个人缴费构成,规模由原来的11%减少到8%;确定了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营的原则。养老保险制度变迁路径表明中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经历了从单位保障到国家保障再到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模式的演变。所谓部分积累制的筹资模式,兼具了现收现付筹资模式和基金积累筹资模式的优点,同时又避免了二者的缺点和不足,这是中国政府为避免老龄化危机到来时所作的政策改革和调整,是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上的创举,也是特殊人口政策的必然产物。

第一,中国现行养老金筹资模式。一般来讲,养老金的筹资模式有三种:一是现收现付制,即用年轻在职一代人的收入来支付当代退休人员的养老费用,其实质是收入在代际之间重新分配。二是完全积累制,即把当代人收入中的一部分强制储存起来,放入个人账户,为将来的养老之需做储备,当代人供养当代人,其实质是个人生命周期内资产的时序转移。三是部分积累制,即将当代人养老费用的一部分由社会统筹即代际转移来支付,一部分由当代人工资的部分储蓄来支付,其实质是代际转移的“横向分配”和代内转移的“纵向分配”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有利于调整国家、企业、个人三个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三者责任共担的机制。责任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由企业和个人分担保险费,政府承担社保机构的管理和运营费用,在基金不足的情况下由财政拨款加以补贴,分散了原来只有企业养老的国家包揽过多,企业负担过重,个人自保意识淡薄的现状。另外,强化了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不缴费者不受益,多缴费者多受益,增强了人们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促进了公平和效率的共同发展,以及多层次社保体系的形成。

第二,养老保险的形式。目前,中国养老保险的形式主要有: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暂没开始缴费);事业单位人员(含财政全额拨款的、部分拨款的和自收自支的,简称事业单位);企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简称新农保),2009年9月1日,国务院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

三、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足

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在实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和矛盾,这对即将进入老龄人口增长高峰期,同时又正值工业化发展阶段的中国来说,必然要求尽快完善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完成由旧制度向新制度转移的过程,将养老保险推向高效、快速、健康发展的轨迹。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足表现如下:

第一,覆盖面小。与养老保险在大多数国家的发展历程相类似,中国的养老保险也呈现先城镇后农村、先城镇正式单位职工(职业人群)后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的推进趋势。目前,养老保险主要是在城镇,覆盖2亿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占人口半数以上的广大农民没有被纳入养老保险。即使在城镇,一部分困难集体企业和多数非公经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仍游离于养老保险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尚待改革。城乡无收入老年居民老年保障缺乏制度安排。

第二,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尽管中国明确了统账结合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但由于未支付改革成本,导致统筹基金挪用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的缴费没有实际积累下来,不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统筹层次低。由于养老保险改革从县级统筹起步,加之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统筹层次长期以县(市)为主,各地费率高低不一,基金难以调剂。目前,全国各省市已经不同程度地实现了省级统筹,但从长远发展方向上看,应向全国统筹迈进。

第四,不同类型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同,且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养老待遇差距大。以广东省2009年度(2009年7月-2010年6月)不同类型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以广东2008年度社平工资2759元/月为缴费基数)(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一是不同类型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不大及差距之大。二是企业相对于机关和事业单位来说,负担单位缴费比例之重,这样加大了企业的成本支出,不利于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三是中国目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每年有大批的毕业生难以就业,再加上城镇待业人员的不断增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太高,不利于大学生创业和自由职业者的发展。

另外,由于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同步,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办法不同,导致退休人员待遇差距大,目前平均相差1倍。以1959年出生的A、B两人分别在企业和事业单位2009年退休为例,A的退休待遇约1600元/月,B的退休待遇约3100元/月。一些具有可比性的人群差距更大一些。

第五,退休年龄偏低,且男女性别在退休年龄上差距太大。退休年龄的高低决定着领取养老金时间的长短,退休年龄越高意味着领取养老金的时间越短,即用于支付养老金的基金需求就会越少。而退休年龄越低,则意味着领取养老金的时间越长,即用于支付养老金的基金需求就会越多。所以退休年龄这一变量也是关系到养老保险制度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因素。中国规定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干部为55岁,女性工人为55岁。偏低的退休年龄是导致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收支不平衡的主要原因,加上生活和医疗健康水平的提高造成中国人口的老年抚养比不断攀升。另外,由于女性的平均寿命要明显高于男性,而且在老龄人口中女性占的比例也远远大于男性,在中国,女性要比男性起码早5年退休,这不仅导致中国养老金支付压力加重,而且也不利于妇女权益的保障。

四、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体制和机制。实现保障对象全民化保障方式多样化筹资渠道多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和谐稳定的保障网。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人人有保障。劳动年龄段有工作有收入的人,绝大多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可承受的比例缴费直到退休,退休后能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没有收入来源或收入过低无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居民,由政府出资建立养老补贴制度,按月发放。截至2020年,中国城乡从业人员近8亿人,其中90%以上的从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制度;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2.34亿人,老年人口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第二,待遇适中。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达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左右,农村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达到当地农民纯收入的50%左右,城乡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分别为当地城镇家庭人均可分配收入和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20%左右,在农村地区逐步推行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每一个老年人可以维持体面生活。同时,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使城乡老年居民能得到适当的社会服务。

第三,加快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与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体系相适应的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网络,落实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转续政策,使得各项养老制度能够有机地衔接,做到“跟踪一生、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真正实现参保人员“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解决参保人员因就业地的变换和间断性就业而丧失养老保险权益的问题,从根本上维护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Z].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Z].

3、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Z].

4、社会保险业务教材[Z].2010.

农村居家养老方案范文6

一、项目建设工作。一是新增固定资产入库项目1个,入库总投资5277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0%。新增储备项目4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75%,其中1个重大项目,计划总投资5304.4万元,3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2575.66万元。二是县烈士陵园建设完成工程进度的80%,完成了广场、梯步、园区主通道黑化、墓地平整等建设任务,完成投资4200万元。三是完成了县幸福家园孤儿综合楼前期手续,已经挂网招标。四是包装形成养老服务招商项目2个,目前正在积极洽谈。五是落实了赶场敬老院建设资金来源,着手办理赶场镇敬老院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利用民政厅领导来南调研的机会,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000万元拟建乡示范养老院。六是建成了位于镇民主村二社的占地50多亩、建筑面积3200多平方米、拥有6幢房屋、配套设施齐全、设备先进的新殡仪馆,6月初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七是4月中旬建成了占地60多亩、设计墓穴3万多个、环境优美的新公墓区,搬迁原公墓骨灰墓400多座,壁墓100多个,骨灰盒800多个。

二、社会救助工作。城乡低保方面。大力宣传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城乡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等,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至6月底,城乡低保共计保障32417户,当月保障67332人次,半年累计保障404938人次,累计支出保障资金5429.67万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15.38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7.6%,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100.56元,完成目标的100.6%。开展低保年审和低保对象清理核定工作,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妥善处理年审和清理工作中的问题,保持了总体稳定。医疗救助方面。城乡医疗救助大幅提标,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分别达到55.46%和55.03%。分别完成目标的106.4%和105.8%。农村五保方面。完成五保对象年审工作,全额兑现五保供养金。召开了敬老院院长培训会,进一步落实了管理责任,细化了管理制度。为各敬老院共发放了衣服每人2套、大米10吨、菜油500多斤,进一步提高了供养质量。

三、福利慈善事业。一是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提高孤儿养育水平。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由1000元/人月提高至1130元/人月,散居供养孤儿由600元/人月提高到678元/人月。指导发展福利彩票销售点3个,完成福利彩票销售1150万元以上,完成目标的105%。二是大力宣传贯彻《市“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三是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9个,已完成20个,占目标任务的60%。四是认真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深入开展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创建工作,积极创建全国敬老模范先进单位。五是积极研究制定方案和落实服务机构,努力推进为60岁以上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四、救灾救济工作。一是及时救助了遭受火灾的43户群众,每户发放慰问金3000元,大米200斤,棉被10床,菜油10斤,衣服20件,受灾特别严重的,加大救助力度,解决了受灾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问题。二是向省厅争取春荒救助资金126万元,并及时拨付各乡镇,保障了春荒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发放临时救助和灾害救助资金291.46万元。三是启动了正直镇清花江社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开展了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四是培训灾害信息员200名,完成目标的100%。五是对2012年和2013年的救灾、低保等民政惠农资金进行清理,对乡镇在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优抚安置工作。一是优抚政策公开面达100%,及时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按时按标准及时兑现抚恤补助经费,全面兑现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直发率100%。二是完成了优抚数据库更新工作。三是完成了去年冬季240名退役士兵接收工作,退役士兵安置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已发放90%。四是收到申报评(调)残材料2份、襄渝铁路西段患矽肺病材料32份,完成换发《残疾军人证》各项基础工作。五是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政策知晓率100%开展培训228人次,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培训率95%。六是建成优抚对象档案管理系统,完成优抚数据信息采集录入6680人,完成率73%。七是烈士褒扬工作切实加强,整理上报换发《烈士证明书》材料27份。八是是全面启动了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以“突破发展,创业创富,拥军优属,创模争先”为目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双拥创建活动。

六、基层政权工作。一是完成了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522个村一次性选举成功517个,剩余5个8月初可全部完成。组织40个新当选的村居委会主任参加了县委党校组织的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积极稳妥处理选举后问题,有效化解各类矛盾50余起,处置率100%,积极组织中心乡镇中心村新任村居委会21名干部参加市民政局组织的集中培训。二是全面启动了19个农村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建成10个,建好社区服务站1个。三是启动了春场坝和社区规范化社区服务站建设。

七、人事社会工作。组织12名民政干部报名参考社工职业水平考试,40岁以下人员报考率达90%,参考率70%以上。做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应用推广和志愿者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以开展党员“双报到”活动为契机,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义工日活动,积极参与扶弱济困、交通执勤、关爱陪护等志愿服务活动。

八、社会事务工作。一是全面清洗和维修了主干道和县城的街名牌和路名牌。二是完成了“恩—南”边界勘界前期协调联系工作,完成了“旺—南”边界界碑补植或修复或重新勾画标示,召开了第三届“旺—南”边界联检及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会议,签订了平安创建协议。三是完成了乡、乡、乡、乡撤乡设镇的资料准备和上报工作。四是组织救助站全体人员参加了全市救助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和日常工作测试。五是积极开展“传递温暖.关爱救助”主题宣传月活动和“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主动开展街面巡查、劝导救助活动50次,累计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423人次。六是落实了精神病医院对流浪精神病人的救助管理机制,救助无主精神病人10多人次。七是加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未发生任何事故,加强殡葬执法,有效遏制了遗体乱埋葬、墓地乱买卖、灵堂乱搭设“三乱”现象。八是将县婚姻登记处从租用的南磷路社区搬迁到军休所,配齐了配套设施,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上半年办理结婚登记3216对、不补发2714,离婚登记366对,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254份,登记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