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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制度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整合培训资源和资金,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发挥最大的效益,结合*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为更好地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成立*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第三条职业技能培训是指由*市直劳动、教育、农牧、妇联、团委、残联、扶贫办等部门组织的培训时间在1个月(或培训时间在140学时)以上的,以促进劳动者掌握专业操作技能为目的的就业能力培训或创业培训。
第四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的学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补助,或对培训机构因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而给予的补助。
第五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自治区专项支付资金、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及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的培训费、社会捐助等各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六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以培训对象直接受益为原则,以培训代金券等形式直接发放给培训对象,或者直接对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培训机构给予补助。
第七条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只对*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特定培训对象给予补助,不包括其他人员培训。
第八条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由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具体培训任务和项目的特点提出方案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第二章培训机构的确定及要求
第九条每年年初,根据*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及劳动等培训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培训项目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中进行政府采购。对中标的培训机构确定为*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定培训机构。
第十条以后年度培训机构的确定,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及劳动等主管部门对上一年度*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定机构进行考核,合格达标的培训机构可继续保留资格;或根据当年培训计划等情况按照公开招标程序重新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由于残疾人培训具有特殊性,对其培训机构的确定,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残联在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等开设适合残疾人特点的专业(工种)培训机构中公开招标确定。
第十二条承担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要紧紧围绕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就业需求,提高培训对象的专业操作技能,科学设置课程,精心编制培训方案,选用劳动部门规定的教材或开发适合培训对象专业技能要求和就业特点的教材,注重操作技能,严格培训管理,加强就业衔接,提高培训就业率。
第十三条经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要向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报送以下教学管理资料:专业设置、开设课程、选用教材、教学计划;学校章程、学籍和学校以及教学管理制度;招生简章和广告以及学校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推荐就业等资料实行备案制。
第十四条经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要在每期培训班开学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册及教学计划安排报培训主管部门备案,做为培训主管部门审查、监督培训计划执行,考核培训机构及其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培训时间在1个月(或培训学时在140学时)以上,或经*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特殊性短期培训,由培训机构根据不同培训专业(工种)所需培训时间要求,提出培训时间建议,报市财政局会同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训对象充分就业为目标。培训对象的培训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过证率要达到82%以上、就业率要达到90%以上,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指定培训机构,按照实际完成的比例支付培训资金。
第三章培训代金券的发放
第十七条“*市职业技能培训代金券”(以下简称代金券)由*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培训内容确定发放。
第十八条代金券的发放对象为经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确定的特定人员。
第十九条代金券由*市财政局负责监制(样式和资金额度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代金券实行实名制,不得转让使用,代金券必须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本人签名。
第二十一条培训对象每人三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培训代金券。
第二十二条代金券填写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种必须要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学校)或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培训或鉴定工种资质相一致。
第二十三条培训等级以初级工为主,根据实际情况兼顾中级工的培训,具体培训等级、内容由市财政局会同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具体培训对象确定。
第二十四条代金券的发放程序:代金券由培训主管部门注明培训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培训项目名称等内容,加盖*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公章后,由培训主管部门直接发放到培训对象手中。培训对象据此根据培训专业(工种)到政府采购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凭身份证和户口办理培训手续后接受培训,培训对象在代金券上签字后将代金券交与培训机构。
第四章资金申报、拨付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凡属于本办法(试行)列入的培训主管部门要在每年11月底前将下年度的职业技能培训及其资金计划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各部门报送的培训、资金计划,统一汇总全市下一年度的培训、资金计划,报*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培训计划及资金总量。市财政局根据培训资金计划将培训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将预算指标下达到各培训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市财政局根据培训主管部门培训项目进度,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直接将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统一拨付到承担培训任务的指定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采取培训代金券补助方式的,培训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核的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代金券、办班通知、原始签到册、培训结业花名册、部分结业证书复印件、推荐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单、职业技能鉴定通过人员名册、收费凭证和部门验收证明等有关材料,对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并申请市财政局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
第二十八条采取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补助方式的,培训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核的培训机构提供的项目合同书、办班通知、原始签到册、培训结业花名册、部分结业证书复印件、推荐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单、职业技能鉴定通过人员名册、收费凭证和部门验收证明等有关材料,对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并申请市财政局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
第二十九条从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的培训费,按照自治区下达的培训计划,根据培训主管部门对指定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的审核意见,由市财政局以文件形式下达到培训主管部门,培训主管部门据此从基金中将培训资金转入*市财政局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专户,市财政局按培训进度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
第五章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第三十条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各培训主管部门培训资金计划的汇总和上报,负责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培训及其资金计划的下达,并根据培训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培训机构政府采购,进行代金券的印制与管理;配合培训主管部门对职业技能培训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第三十一条市审计局负责对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计划、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确保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财政培训资金。
第三十二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职业技能培训各工种的技能等级鉴定等工作,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运作,保证培训对象及时接受技能鉴定。
第三十三条市教育局负责配合各培训主管部门利用本系统职业学校的技术和资源,积极承担培训任务,认真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第三十四条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培训计划的申报、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对经政府采购后确定的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指定培训机构及其培训方案、培训教材、培训质量的审核、考核工作,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培训代金券的发放、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对本部门培训项目的考核、验收、总结,负责审核指定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及其申请拨付工作;负责积极争取自治区对口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资金。
第六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培训机构不得因财政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而借机提高收费标准,增加培训对象的学费负担。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变相缩减培训时间的指定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培训机构下年度参与*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投标资格,并相应核减其补助资金。
第三十六条培训项目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三十七条指定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对象台帐及其就业台帐,报市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备查。对培训对象培训后考核合格率在95%以下、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过证率在82%以下、就业率在90%以下的培训机构,将取消下年度参与*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投标资格。
第三十八条培训对象领取培训代金券时,要登记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并要有签字、签章(手印)。
第三十九条对未按规定培训内容和指定培训机构使用培训主管部门发放的代金券的,市财政局不予资金结算。
第四十条培训主管部门对培训项目中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工种),在培训对象职业技能鉴定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送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对培训不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工种),在培训对象培训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送市财政局审核备案。
第四十一条培训主管部门于12月底前,向市财政局报送当年培训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报告。
第四十二条建立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示制度。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要对培训机构、培训任务、培训人员、收费标准、资金补助、资金使用及培训就业等情况,在部门政务公开栏、网站、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及培训机构的培训点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四十三条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认真查证落实举报事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
培训管理制度范文2
一、新进员工的培训内容及方法
1、对新进员工给予友善的欢迎,使他们有宾到如归的感觉。
2、介绍公司主要领导、同事、和工作环境,工作条件。
3、介绍公司的人事政策、经营理念、规章制度;着重介绍公司的给薪计划、升迁计划。
4、介绍所应聘的职务必须具备的素质要求、技能特长、行为准则。
5、当场发放与其工作有关的说明书、考核标准与考核表,让他们有遵循的轨迹,依样去做,按部就班,将失误减至最少。
6、分组讨论,让新进员工畅谈各自的感想、感受;提出自己的点子或设想,疑问及要求;并请有关资料人士给予指导和解答。
7、现场参观,熟悉环境。实际操作,模拟训练。
二、老员工的培训内容及方法
1、首先应对老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思想和表现作一次调查,找到培训的重点或必要点。调查的方法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能力、素质、人际关系、知识、技术、态度。
2、调查了解之后,就必须针对重点进行再教育。教育的内容会有许多的不同,可从党见的缺点开始训练。老员工常常会出现这样的缺点:(1)对工作部门整体性的工作内容理解不足,缺乏主动性;(2)忘记了基本方法,我行我素;(3)对改善工作的努力不够,总说“照着指示做,可以吧!”而不愿多投入。(4)时间管理不彻底。工作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这是工作准则。老员工因为在公司服务时间长,易产生惰性,没有时间观念。(5)人际关系处理不恰当、合作协调能力差、不服从主管指挥。
3、当公司每一项新的政策、新的制度出台时,应及时对老员工进行培训,以期达到自觉执行的目的,或对公司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趋势有较深的了解。第四条各种培训之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第五条从业人员之受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之参考。离职第一条公司希望所有员工在风采工作的经历是一段有益的经验,并希望所有员工都是本商场事业的合作伙伴。公司并不愿意解雇任何一位员工,但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将会考虑终止与某位员工的聘用:一、自动提出辞职申请的;
培训管理制度范文3
为配合工厂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工厂的企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凡本工厂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3 各部门权责划分
3.1 人事行政科负责
1.制定、修改全工厂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全工厂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工厂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管理工厂内部讲师队伍;
8.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3.2 各部门权责
1.呈报本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本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本部门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5.确定部门内部讲师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
4 培训管理
4.1 总论
4.1.1.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4.1.2.凡本工厂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4.1.3.全工厂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4.1.4. 全工厂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并对全工厂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4.2 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包含四个模块。
4.2.1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授课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两项科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进行选择。
5) 常规类科目:a.工厂简介(包括工厂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职能等)
b.工厂制度介绍
c.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
d.技术研发体系现状与开发方向
e.其他
6) 专业技术类科目:
a. 经营和生产部门的岗位设计与工作流程
b. 适合工厂习惯的标准作业技巧
c. 项目管理流程与标准化训练
d. 其他
4.2.2 学徒方式的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工厂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或新工人。
2)培训目的:使新员工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
3)培训形式:“一带一”或“一带二”的固定老师责任制形式。
4)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技能的训练;及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等。
4.2.3 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工厂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工厂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工厂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工厂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工厂技术类、经营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2.4 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工厂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可分为三类。
a) 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销售技巧、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等;
b) 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
c) 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MBA、专业技术认证等。
4.3 培训计划的拟订
1. 结合工厂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事行政科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工厂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总经理审核。
培训管理制度范文4
一、培训制度体系的框架与内容
沈飞集团公司经过近三年艰苦的探索与实践,培训制度体系建设初具雏形。它主要包括:职责范围、岗位标准、岗位单元标准、管理规章、管理程序等五部分。
1、职责范围。是对公司培训各部门工作职能的规定,是培训管理职能从横向和纵向上在各部门之间的划分,是各职能部门实施培训管理、开展培训工作的基本依据。它包括培训相关部门职责的引用标准、隶属关系、主要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内容。
2、岗位标准。是依据公司培训工作分工和协作的客观要求制定的,是规范每个培训岗位人员的责任,权限、必备素质和相关考核要求的管理文件,是员工达到从岗资格的标准。它包括任职条件、岗位职责与权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检查与考核等四项主要内容。
3、岗位单元标准。是岗位标准的细化,是对每个岗位单元工作项目、内容、依据、要求、使用表格、时限、流程、审核与批准等内容具体操作的描述。如培训主管科培训员的岗位单元标准,其工作项目分为培训实施管理、培训项目策划与设计、基础管理、培训教学等四大部分,每一部分都含有若干个培训内容。如培训实施管理包括六项工作内容,即年度与专项培训计划的拟订、培训项目实施、培训效果评价、培训过程监控、人员资格控制、现场即时培训。岗位单元标准是规范岗位单元工作的“桌面文件”,应力求做到全面、细致、具有操作性,达到即使一个不熟悉岗位单元工作的人,只要按本岗位单元标准的要求与流程去做,也会规范的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4、管理规章与规则。培训规章是公司各级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所必须遵循的规范,以及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培训的法律、法规、指令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具体规定。它包括培训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公司与职工的责任和义务、培训保障、培训对象及规定。培训规则是建立培训过程必须遵守的原则规定与要求。它主要包括培训过程的建立,培训子过程的基本控制要求和支持本规则所必须建立的工作程序等章节。如民机培训规则中“培训过程的建立”一章,就规定了沈飞集团公司按IS010015的要求,把培训过程设定为五项子过程。即确定培训需求、设计与策划培训项目、提供培训、评价培训结果、培训过程监视。“培训子过程的基本控制要求”一章,明确规定了培训各个子过程的实施要素。如培训需求确定包括以下四个要素: (1)过程使命。主要确定现有与要求能力之间的差距,确定由于员工现有能力与要求能力不匹配所需要的培训;将规定的培训形成文件输出。(2)输入与启动的要点。一是公司发展与改进的需求;二是人员的需求能力;三是评价现有人员能力的标准,四是上一轮培训过程中培训效果评价形成的输出要求等。 (3)本次活动的目的。确定和分析能力需求,评审能力、
确定能力差距、识别解决弥补能力差距的办法;编制培训需求说明。 (4)制定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并指定部门维护。(5)管理程序。是管理规章、管理规则的支持性文件,是对完成某项培训职能的工作内容、依据、职责、规定、要求、工作流程、实现工作目标全过程的综合描述,它是实现培训运作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的必然要求。沈飞公司培训管理程序分为两类。一类是按国际、国家、行业和公司质量体系标准要求编制的,称为通用程序;另一类是按国际、国家和军民机质量体系标准及客户的特殊要求编制的,称为专用程序。如民机培训管理程序共有七项,即《培训需求确定》、《培训设计与策划》、《培训实施》、《培训效果评价》、《培训过程控制》、《现场即时培训》、《人员资格授证》。它就是根据2000版IS09000系列标准对人力资源的要求,IS010015质量管理培训指南对培训过程的规定和客户、产品规范标准对人员资格的特殊要求,及沈飞集团公司对人员培训的规定而制定的。它的创新在以下5点:(1)通过培训项目的设计与策划和培训全过程的主持人管理,首次在培训中引入并实施了项目管理方法;(2)通过分阶段的全程的培训过程监督与控制,体现了以质量为核心的培训管理,确保了下道工序培训质量符合程序与规范、标准要求,达到了事前预防,即时改进的目的;(3)强调了培训过程理念,注重了培训循环四个子过程的输入、输出和过程转换中的信息增值以及培训的绩效测量;(4)通过突出由客户对受训者从岗后行为与态度的测量与效果评价,体现了“客户满意持续改进”的培训质量方针;(5)以培训需求确定作为培训过程的切入点和方向标,有利于提高培训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培训制度体系是沈飞集团公司为开展培训活动而指定的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需要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它是职工培训有效运作的法规和保证。目前沈飞集团公司已完成了培训系统岗位职责范围11个、岗位标准135个、岗位单元标准95个、培训规章(规则)2个,培训管理程序18个(见附图一)。培训制度体系的建立,保证了培训工作责权明确,运作规范,管理科学,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培训质量保证法规和机制。
二、培训制度体系的特点
1、全面的培训管理
一是建立完善了满足现代企业和国际、国内质量认证体系要求的从人到岗,从基层单位到公司管理部门全面、系统的企业培训规章制度体系;二是职工培训形成了公司――专业系统――厂、站、科室的三级办学管理责任体制。确定了职工培训责任体系的构成,规定,完善了以各级组织、机构的职责和岗位标准为依据的培训责任网络,保证培训工作体制精干、责权明晰、管理到位、运转协调。三是规范了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要求、权限,为从岗资格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认定、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权威保证。
2、全过程的培训质量控制
依据《培训过程监控》的要求,通过培训主管科培训员与承办培训单位相关人员的磋商、现场观察和资料收集,对培训四个子过程――培训需求确定、培训设计与策划、培训实施、培训效果评价,分阶段实施责任到岗,管理到位的培训全过程质量监督和控制,获取满足程序要求的有效证据和预防、纠正培训过程的违规问题,从而保证培训每一个子过程输入与输出的信息质量和绩效,达到了培训过程按相关程序规定规范实施的目的。
3、全方位的培训效果跟踪和评价
围绕着受训者能否达到培训目标和进一步改进培训工作,制定了《培训效果评价》程序,设计了全程、全方位的培训效果评价过程。它按培训过程要点分为四个环节。即培训实施过程评价、培训考试考核评价、培训结果评价、培训结果持续评价,包括了各生产厂、专业厂和职能科处主管领导、检验室、经管室领导、受训者的直接领导、授课教师、主管培训员对受训者培训近、远期效果的评价和受训者对培训组织者、培训教师的评价。通过科学、全面的评价,为改进培训工作提供了事实依据。特别是评价以受训者满足从岗要求为重点,评价的第一责任人是受训者的直接领导,更加突出了职工培训直接有效为企业服务的宗旨和客户第一的服务理念,使培训效果的认定更加直接、贴切。
4、全层面的职工培训需求确定
建立了“公司――单位个人”全层面的培训需求确定程序,形成了“个人――单位――公司”至下而上的培训需求确定渠道,通过跟踪公司科研生产进度计划,确定项目培训的同步需求;根
据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岗位要求,制定岗位培训与考核大纲、教材;通过调研技术等级培训需求,尝试开设可供工人自主选择的培训课程,达到培训与个人的学习需求统一,通过培训效果评价,获取改进培训工作的依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通过建立职工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逐步探索可供职工自主选择的开放的培训课程、计划,努力实现建立满足职工个人学习需求的自主开放的职工培训体系的目标。
5、信息化的培训管理和程序化的培训运作
培训管理制度范文5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有效开展车间全员培训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有效传承企业相关技术和企业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仓储一车间全体员工。兼职培训师是指在车间内部选拔,经中心人事科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的人员。
2、车间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兼职培训师进行选拔。
3、凡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兼职培训师选拔。
第三条 兼职培训讲师的设置原则
车间根据工作需要设立。
第四条 兼职培训师考核小组
兼职培训师考核小组由车间负责人及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员组成,负责对兼职培训师方式、培训课题设置等进行评定,车间负责对兼职培训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
第五条 兼职培训师任职资格条件
1、所有员工均可;
2、工作认真、敬业,绩效显著;
3、对所从事的工作拥有较高的业务技能,且具有相当的理论水平;
4、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
5、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培训演说能力;
6、对自己业务有独特见解、喜欢分享;
第六条 兼职培训师的工作职责
1、配合车间培训员开展培训工作;
2、参与培训课程内容的制定;
3、根据车间及人事部门的培训安排和培训需求,讲授培训课程;
4、参与对参训人员的课程考试培训跟进、答疑等工作;
5、将课程资料、教案、讲义等需交到车间作为培训资料的备案;
6、兼职培训师在接受人事部门及车间安排的授课任务后,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培训者,应提前通知相关负责人。
第七条 培训时间及汇报对象
1、按培训计划及时开展相关培训;
2、每次培训后认真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并将记录交给车间备案。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根据兼职培训师的讲课内容、课件准备情况及专业水平等方面进行评选,此项结果将直接与每月绩效考核挂钩。
培训管理制度范文6
为了建立公司内部培训师队伍,实现内部讲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有效开展全员培训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有效传承公司相关技术和公司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考核选拔的培训师。
2.2内部培训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
三、管理职责
3.1人资中心为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等级评聘、评审、制订课程计划及日常管理。各公司协助人资中心管理内部讲师,积极开展内部授课。各业务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部讲师的授课管理与培养工作。
3.2内部讲师工作职责
3.2.1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明确各公司员工的培训需求,向人资中心提供准确的员工培训需求资料。
3.2.2开发设计有关课程,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演示文档、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3.2.3制定、落实培训计划,讲授培训课程;
3.2.4负责培训后阅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工作,以达到预定的培训效果;
3.2.5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
3.2.6协助人力资源部完善内部培训体系。
3.2.7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
四、内部培训讲师(以下简称内训师)管理内容
4.1内训师的组建及选拔
4.1.1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
4.1.2凡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内训师选拔。
4.2内训师选拔程序:
4.2.1.由各分公司/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由各分公司/部门经理或副经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4.2.2人力资源部初步审核后,组织各分公司/部门相关直线上司评估确定内训师人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
4.2.3凡参加外派培训,一次培训时长在5天或以上的人员,经人力资源部考虑,可作为公司临时内训师,具有为员工提供一次时间不少于一天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自定)的义务,如讲课现场效果评估能达到内训师基本要求,经个人申请可纳入公司正式内训师管理。
4.2.4内训师分初、中、高讲师三个级别,填写自荐/推荐表时要注明申请的级别,并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决定,升级需通过内训师资格评审,填写《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其中申请上一等级讲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是:
4.2.4.1需在一年内完成在原级的最低有效授课时数(计算范围为公司委托讲授的课程)如下表:
级别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
申请上一等级的最低有效授课时数(小时)60100/
4.2.4.2在上述的授课时数内课程的效果评估(课程效果评估以讲师结束整次培训为单位)平均在80分以上;
4.2.4.3讲师在原有等级申请上一职等时,必须具备上一职等的工作能力,相应的工作职责和条件可参考本条例相关内容。
4.2.4.4满足以上条件的讲师可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平时对学员抽查的培训效果、讲师的授课水平作最后审批。
4.3内训师考核小组:
内训师考核小组由公司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培训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内训师资格、培训课题设置等进行评定,培训专员负责对内训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
4.4内训师任职资格条件:
4.4.1已转正定级员工,原则上需要本科以上学历;
4.4.2工作认真、敬业,绩效显著;
4.4.3对所从事的工作拥有较高的业务技能,且具有相当的理论水平;
4.4.4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
4.4.5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培训演说能力;开发课程的试讲考核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4.4.6人力资源部收到《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后,根据各公司的人员数量、申报人水平、公司的培训需求等情况与申请人所在部门协商,初步确定内部讲师名单并报总经理审批。
4.4.7内训师考核小组组织对课程设置及试讲质量进行评定,评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颁发内训师上岗证(有效期一年)。
4.4.8初级内训师入职资格
英语水平大专学历,具备一定英语的阅读能力,基本能看懂普通文件资料。
课程等级讲授的课程为基础类课程。
课程及教材开发把握学员需求,能整理开发出切合实际需要的教材。
业务指导能力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掌握相当的专业知识,能在实际工作中指导员工或下属或客户进行工作。
4.4.9中级内训师入职资格
英语水平本科学历,具有英语四级同等水平,能看懂英文教材。
课程等级讲授的课程属于系统性较强的专题类课程。
课程及教材开发能对培训需求作深入分析和探讨,能够开发、改进切合实际需要的教材。
业务指导能力在公司范围内的专业领域中具有相当影响力,能在实际工作中指导下属工作,并能够指导初级讲师提高授课技能。
4.4.10高级内训师入职资格
英语水平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英语四级同等水平,和具备一定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备资料翻译能力。
课程等级讲授的课程属于系统性较强的项目类课程。
课程及教材开发能对培训需求作精辟分析和深层次研究,具有前沿技术信息的采集渠道,具备专题课程及新技术课程的开发能力。
业务指导能力对在长期的专业技术实践和研究中形成独到的理论体系,并具有标准教材审核能力,能够指导中级讲师提高授课技能。
4.4.11所有内部培训师,均需要参加公司组织的外部聘请专家职业培训师授课认证,参加初级、中级、高级内部培训师培训并考试考核合格,公司颁发相应初级、中级、高级证书并持证上岗。
4.4.12人力资源部将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全体内训师的经验分享与交流, 或聘请资深人员或外部专家指导、培训,以提高内训师的授课水平。
4.5内训师的工作职责:
4.5.1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
4.5.2开发培训课题,撰写讲义,参与公司内部相关培训教材的编写,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4.5.3参与培训课程内容的审定;
4.5.4根据人力资源部的培训安排,讲授培训课程;
4.5.5参与对参训人员的课程考试或考查,考后阅、评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答疑等工作;
4.5.6将课程资料、教案、讲义、考试题目及结果需交到人力资源部作为培训资料的备案;
4.5.7内部培训师在接受人力资源部或本部门安排的授课任务后,须按时上课,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课者,应提前一天通知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或本部门相关领导。
4.5.8参加相关外训后,须在两周内向内训师考核小组翻讲外训内容或提交《职员培训报告》;
4.5.9负责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人力资源部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培训体系;
4.8激励措施:
4.8.1公司根据内训师的授课时间(授课时间可累加计算)的长短,按优先顺序提供参加外部培训机会;
4.8.2为开发课程的内训师给予报销查询、购买、复制课程相关资料等费用;
4.8.3对开发课程和授课表现出色的内训师给予奖励;
4.8.4通过每次讲课的《课程评估表》(即全体受训人员打分的平均分)满意度高低值,在年底评选出“优秀内部培训讲师”,授予“荣誉证书”,并作为员工晋级、调薪的重要依据。
4.8.5若连续两次授课满意度调查总评得分未达到及格(60分)以上,自动丧失内部培训讲师资格及所享受的一切待遇。
4.8.6内训师的授课可享受授课费,按如下标准付费:
级别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
授课费标准(元/小时)
(每天标准课时为6小时)工作时间4060100
非工作时间5080200
每年辅助资料费补助3005001000
4.8.9发放授课费的课程必须为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并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合格的课程,发放时间为课程后期跟踪、总结完成后1个月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申报与支付。
4.8.10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授课费的范畴:
4.8.10.1各类公司、部门会议、活动;
4.8.10.2管理层、各分公司/部门经理等对本分公司/部门人员开展的例行的经验及知识分享、交流、指导。
4.8.10.3试讲、经验交流、其它非正式授课。
4.8.10.4由各用人单位为提高员工技能,组织开展的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的在岗培训。
4.8.10.5工作职责要求的授课。
4.8.10.6授课时数不足1小时的课程。
4.9内训师的考核
4.9.1人力资源部统一计划与安排内部培训师的授课,并进行内训师授课情况的抽查、评估与跟踪。
4.9.2人力资源部对内训师的年度授课绩效进行年终综合考核,人力资源部填写《内训师年度考核表》,对优秀讲师的奖励在年终绩效考核以与体现。内训师每授课一次,年终考评分加1分,年终绩效考评分加分最多为10分。凡年终内训师考核分评定为90分以上者,授予优秀内训师奖章,年终绩效考评分加10分。
4.9.3内训师如在1年之内有5次课程的现场效果评估低于70分,或内训师年度考核分低于70分即被降级,初级讲师将被解聘,待进一步培训后再申报加入。
4.9.4人力资源部作为对内训师评审起最终监督和决定作用的一方,为能够掌握第一手信息,将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访谈,了解内训师的授课效果。访谈产生的结果将成为人力资源部讲师绩效考评的依据,同时也可为人力资源部进一步开发讲师能力奠定基础
五、内部讲师的培养
5.1政策支持
5.1.1按照配备手提电脑的相关规定,初级级别以上讲师经过人资中心提名,各公司经理批准后,可以配置笔记本电脑一台。
5.1.2同等条件下,薪资调整、评优活动、升职等优先考虑内部讲师。
5.2培养
5.2.1公司内部讲师必须接受专职职业讲师的《培训培训师》的课程培训,《培训培训师》课程共分为三个级别(初、中、高),人资中心负责根据内部讲师的发展情况筛选接受培训的讲师名单。
5.2.2所有接受《培训培训师》的内部讲师必须在培训前准备好各自在培训当中的实际案例。
5.2.3所有接受《培训培训师》的内部讲师在培训后必须制订行动改进计划,根据培训所学针对性地改进自己在授课当中的不足之处,提高水平。
5.2.4内部讲师可旁听公司所有培训课程,优先参加公司内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培训。如有必要,可申请参加与自身授课内容相同的外出培训。
5.2.5人资中心将不断发放大量的培训资料、学习资料给内部讲师。
5.2.6获得公司培训师资格证书,经人资中心确认后,由所在公司报销考试及学习费用。
5.2.7人资中心将每年组织一次全体讲师的经验分享与交流,并聘请资深人员或外部专家指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