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教育的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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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教育的政策

关于农村教育的政策范文1

一、高度重视。

办好农村学校,农村教育是发展县域义务教育的重点。发展农村教育。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对教育工作作出的部署,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始终坚持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促进农村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要以强化政府责任为关键,形成大力办好农村教育的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把大力办好农村教育纳入农村改革发展总体规划,把提高农民素质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根本之策,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教育工作统筹领导,强化政府责任。

二、倾斜投入。

明确各级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西州委、州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州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共同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基本需求。要在以县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前提下,积极寻求国家、省、州转移支付资金资助。充分利用好省对湘西贫困地区教育制定的优惠政策,抓住发展机遇,并结合教育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发展规划。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全面健全学生资助体系,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特别是女童平等就学、完成学业。要通过多种途径,尽快解决教育投入不足这一制约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

三、倾注人力。

着力建立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政策保障机制和农村教师队伍的补充机制。一是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农村教师待遇低,农村教育的关键在教师。当前要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住房条件差,加上城乡差距大,年轻老师找对象都存在问题。因此,只有提高农村教师待遇,解除他后顾之忧,才能留得住人,进得来人,才能真正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二是改革教育人事制度。要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对在职农村教师要定期开展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考评,淘汰不合格教师,并妥善做好分流工作。三是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对教师缺口大的农村学校要尽快予以解决,新增教师要优先安排到师资紧缺的农村学校任教,并出台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制度,开展“捆绑式”对口支教工作和名师支教工作,大力推进和鼓励城镇富余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四、加强管理。

关于农村教育的政策范文2

关键词:教育政策;农村家庭;教育消费;影响

教育政策是实现整个国家教育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反映了政府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对教育发展不同途径和方向的选择,其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志与愿望。从1985年开始的教育体制改革到2006年这22年间,年均出台88.8件教育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促进了教育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改变了家庭教育消费,特别对收入增长缓慢的农村来说,教育政策变化影响着他们的家庭生活消费。

一、教育政策的变化发展

(一)不同类型划分的教育政策变化分析

1、教育管理政策的内容及主要变化。一是各种宏观指导性的政策,主要包括法制建设、政治思想教育等方面的内容,该政策的变化主要强调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弘扬社会主义精神风貌。二是教育经费的政策,主要包括拨款、学费、国家助学贷款等方面的政策,其变化始于1985年。在这之前,中国教育财政体制主要是单一的国家供给制,无论义务教育还是非义务教育,由私人分担的比重都不大。1985年后,基础教育实施财政分权改革,基础教育投资责任层层下放,农村地区教育筹资负担加重,特别是非义务教育收费制度改革提高了教育收费标准,使家庭分担教育成本的比例不断上升,其变化对家庭教育消费影响较大。三是教育管理的政策,包括教育举办权、后勤社会化等问题,该政策的变化强调了教育决策的自、不同层次办学主体的资格以及高校后勤管理社会化的问题。四是教育环境的政策,该政策主要强调包括校园周边环境、学生外出活动安全、校园文化建设等内容。

2、教育教学政策的主要内容及主要变化。教育教学政策主要包括以下5种政策:一是教学的各种具体政策,包括课程、教材、教学计划等方面的政策;二是关于教师的政策,包括教师的培养、培训、聘任等问题;三是关于学生的政策,包括学生的学习、思想、品德等问题;四是关于质量的政策,主要反映在优秀人员奖励、教学评估等方面;五是有关学术的政策,包括学术组织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对教育教学单位自主办学条件下的教学活动规范化管理,其变化对农村教育消费的影响很小。

(二)不同层次划分的教育政策变化分析

1、基础教育教育政策变化。基础教育是提高整个人民群众和民族的文化素质,关系到整个民族文化和素质的根本。因此,国家不断地集中精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制定和出台政策指导来支持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基础教育投资责任的变化:基础教育投资责任层层下放,农村地区教育筹资负担加重,为了扭转了农村教育政策不力的状况,2006年起开始实行了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重要政策。

2、高等教育教育政策变化。高等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教育,它是一种非义务教育,且其常具有十分突出的专业性。中国的高等教育由过去的精英教育逐步向大众化教育转化,高等教育收费由国家主要供给逐步向个人负担转变,大众化教育使得高等教育不断扩展,特别是1999年后的扩招,高等学校的数量急剧上升,为了适应时代对高等教育超常规发展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政策来规范和引导高等教育。这些高等教育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教育经费、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管理等方面,而且这些政策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的产业化

和市场化。

二、教育政策变化与农村教育消费的影响

(一)农村教育消费变化状况

本文以中部地区的江西省1995~2007年农村居民的教育文化人均现金支出为例来说明农村家庭教育消费的变化状况。

1、农民家庭教育消费支出成为家庭消费的主要部分。从表1可以看出,文教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一直维持10%以上,最高达16.23%。对于广大农村家庭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家庭来说,教育消费支出在农村家庭总支出中居于首位,这多是以农村家庭一部分成员取消享受资料、发展资料,仅维持低层次的生存需要为代价的。

2、农民家庭教育消费结构比较单一,学费支出成为教育消费的主要部分。农村教育消费比较单一,消费支出主要为学费支出,学费支出占教育支出的比例基本上都在75%以上,特别在高校扩招和还没有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免费的那几年,学费支出基本上占教育支出的80%以上,最高达84.94%。这一点说明农村除了缴纳学费以外,用于提高综合素质的其他教育却很少。

3、国家义务教育免费政策使农民受益。2006年开始在西部地区和部分中部地区实施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重要政策,从表1的数据可以看出,农村教育消费占收入和占消费支出的比例从2006年开始有所下降,到2007年均下降近2个百分点。

(二)教育政策变化对农村教育消费的影响

教育政策对农村消费影响最大的政策就是教育经费的政策,其变化特点若拿“90后”的话来说就是“以前读小学要钱,读大学不要钱,轮到我们现在是读小学不要钱,读大学出大钱”,这说明了基础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在收费方面的差异。由于目前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免除了学杂费、书本费,初中生每学年的收费仅400元至800元,对于农村来说负担也不算不大。随着中考和高考升学率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学生进入高中或中职学习,非义务教育的高中(高职)及高等教育的教育消费支出大增。以江西省调查为例,高中生每学年的收费为2000~3800元,另外由于乡镇级的高中制学校较少,基本都集中到县城及以上,所以农村学生多数都是住校,因此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的支出对于农村家庭来说偏高。

另外,高等教育消费年年递增,已成为一些农村家庭的最大负担。从1995年至今,大学学费从每年几百元一路飙升至4000-8000元不等,学费猛涨约15倍。40%的农村家庭认为教育消费支出负担重,50%认为较重,只有10%认为轻。这道出了教育体制的改革使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由国家财政单一供给向多渠道筹集转变,多种渠道的学校自筹经费在高校经费投入结构中的比例呈上升趋势,这使得高校向受教育者收取较高的学费,这对大部分农村家庭的教育消费形成了一定的压力。

(三)教育消费支出对农村家庭生活水平的影响

教育政策使农村的文化水平大幅上升,科技文化给农民增收带来了收益,农村生活水平日益得到改善,农村教育消费支出增加。但在农村出现的教育消费型贫困与当前教育收费居高不下密切相关,使得农民不堪重负。从表1数据可知2007年江西省人均可用于储蓄的金额最大为1102元(用收入减去生活消费支出),而1位大中专生1年的学费最低在4000元以上,也就是说,农民家庭中4人才能送1个大中专生上学。而因“家庭收入低-没钱投资教育-子女就业机会少-子女收入低-新一代家庭收入低”,这成为一个贫困代际传递的“怪圈”,“教育消费型贫困”带给许多农民担忧的前景。

三、提升农村教育消费的对策

(一)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致富能力,提升教育消费能力

虽然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政策,使农村文化水平得以提高,但农民的教育消费质量和水平依然不容乐观,现行的高教收费政策对广大农民来说压力依然巨大。因此,积极关注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出台具体的支农措施,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致富能力,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村居民教育消费的承受能力。

(二)提高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和教育投资回报率,增强农民教育消费的信心

对于农村家庭而言,接受教育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其接受教育是为了改善生存条件,但其收益却并不明显,这显然会抑制农村教育消费的增加。各级主管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要积极推动大学生就业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搭建各种双选平台,提供公平竞争的就业机会,提高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另外一方面可以对农村大学生回乡创业提供补助或提供创业基金,一定程度上实现教育消费的投资回报,提高农民教育消费的积极性。

(三)加强金融部门对农村教育国家助学贷款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金融部门要在教育消费方面有所作为,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助学贷款政策,及时了解掌握贫困学生助学贷款的实际需求,加强助学贷款品种和服务方式创新,探索将保险引入助学贷款业务的新途径,对符合条件要求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贷款支持。

(四)设立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支持农村学生,减轻农村家庭教育消费负担

政府可以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投放更多的资金用于国家奖学金、助学金项目,鼓励学校通过各种途径设立更多的奖学金项目,这样既可以鼓励农村贫困的品学兼优学生勤奋学习,有可以为农村家庭教育消费减轻负担。

参考文献:

1、谢维和.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走向分析——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教育政策数量变化研究[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6(3).

关于农村教育的政策范文3

一是从结构上讲,农村教育存在布局不合理的问题。

由于上世纪70年代以来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地实施,后续政策效应的发酵以及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农村学龄人口日益减少。又加之2007年以来新型城镇化的提出并付诸实践,使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家长为了能使子女受到更好的教育,往往选择让子女进城上学,加剧了农村中小学生源的减少。主要表现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农村地区不少中小学生源不足,学校布局分散,规模小,质量低,该撤并的不能撤并,该集中寄宿制办学的未能很好集中办学,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

二是从投入上讲,农村教育存在经费短缺的问题。

有专家指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投入指标是世界衡量教育水平的基础线。我国早在1993年就提出要在2000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但直到2011年才达到3.93%,2012年终于达到4.28%,2013年达到4.30%,2014年达到4.15%。这表明我国教育的整体投入长期不足。尽管我国的教育经费明显偏低,而为数不多的经费又被大部分花费在高等教育及城市中小学教育中,农村教育在整个教育经费使用中处于弱势,造成的历史欠账也是最多的。2001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文件精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至此,义务教育的经费实际上由县、乡政府和农民共同负担,从而造成农村地区的教育经费因地区不同而呈现差异性,特别是一些中西部经济薄弱地区的县级政府,其财政情况令人堪忧,根本无法保证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随着国家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实行,特别是教育费附加不允许再向农民收取,直接导致了农村教育经费来源减少,经费不足的问题变得更加凸显。农村税费改革后,中央和各省对教育下拨了巨额转移支付资金。但仅以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下拨,给地方财政预留了极大的操作空间,致使下拨的农村中小学的教育经费挪作他用,加剧了农村教育经费短缺的问题。又加之农村教育经费缺乏顶层设计,统一规划,往往对资金审批关把得严,对事后审计关把得不严,“锦上添花”的事做的不少,“雪中送炭”的事又做的太少,这客观上造成农村教育经费的短缺且使用不平衡,成为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

三是从教师上讲,农村教育存在“留不住”与“下不去”的问题。

尽管国务院已经颁布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但不可否认,农村教师队伍除了存在结构不合理(学科结构不合理、年龄结构不合理)以及数量不足、质量堪忧的问题之外,“留不住”与“下不去”的问题才是影响农村教育发展的致命因素。由于农村中小学办学指导思想落后,办学条件较差,工资待遇缺乏保障,人文关怀欠缺,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欠缺,管理评价机制不完善,教师培训机会少,职称评聘晋升概率小等一系列问题,一方面导致农村教师队伍大量由乡村向城市,由西部地区向中、东部地区流失,从而使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留不住”的问题凸显;另一个方面,大批优秀的大中专毕业生不愿意到艰苦的农村中小学任教,从而导致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下不去”的问题突出。

四是从生源上讲,农村教育存在“女童教育”问题和“留守儿童”问题。

关于农村教育的政策范文4

关键词 教育布局调整 农村小学 管理模式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各界对于农村教育水平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保障整个农村义务教育能够持续不断地发展不仅仅关系到我国的亿万农民本身的利益还是我国三农问题之关键,与此同时也是能够全面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棉素质的前提和基础。为此,政府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相关政策和措施来推进农村小学的健康发展和建设,促进农村的整体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的提升。

一、教育布局调整政策实施

在1986年国家首次出台相关政策的时候,我国首次进行了大范围的农村教育布局的调整,初步对于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和优化,将一些相对比较小的教育机构进行优化和合理分配。近年来,随着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教育布局调整渐渐成为各项教育工作的重点之一,在2001年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将调整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的布局调整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指导工作,要求落实相关政策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将进行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小学和各个教学点根据学生的居住情况进行合理的合并,在一些交通较为不便的地方设置有必要的教学点,以避免有些学生因为教育布局调整后的距离问题而产生辍学状况。同时,学校的布局调整还应该与规范学制、危房改造、移民搬迁、城镇化的发展等等进行统筹规划,以确保在调整之后能够更加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必要的时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些寄宿制的学校。同时,国务院所召开的相关的教育会议中也将农村小学的布局调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重点分析。因此,次年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又一次大范围的开展起来,在之后的几年国家都有出台相关政策以维护农村教育改革的不断加深。

二、农村小学的教育布局调整现状

自从2001年实行教育布局改革以来,有部分的农村尤其是一些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地区的农村地区根据其本地实际情况进行了合理的小学布局调整和规划,集中对于一些乡镇的中心学校本身的办学条件进行了进一步改善,并且在其实现合并后实现了整体的规模效益,使得当地的教育水平和师资队伍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整个农村布局调整中依旧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一些地方的政府不能够科学合理的进行教育布局的调整,对于教学的布局进行盲目的调整和整合,对于一些小的小学教育场所进行强制性的拆迁和合并,大规模的拆迁和撤销农村的一些教育机构已然成为相关部门调整布局的重要策略。甚至有些地方对于其所在地域的学校数量进行要求和限制,实施一些不切合实际的合并政策,将一些农村乡镇的小学进行强制性的合并和调整,完全没有考虑到当地的农民的经济负担、交通状况以及人口密集度等,也忽略了很多所在的中心学校的教育设施根本无法满足大规模的教育教学机构,除此之外,还有部分地区的布局调整根本没有按照地域进行合理的分配,发生脱离当地实际的一些情况,对于农村小学的布局调整出现盲目、加速急速的撤减问题。

三、调整农村教育布局调整问题

(1)国家的教育布局调整应该做到对于教育布局调整强调其科学合理性。农村本身的教育布局调整并不应该是单一的收缩和撤销,而是在有利于当地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优化和合并。进一步保障农村的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各个地方要加强对于教育布局实施之前的地方特征勘测和经济水平评估等,以确保在教育布局调整之后能够更加有利于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2)社会、教育、经济进行适当的调整并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规划,在此基础上再制定符合当地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调整政策。相关部门应该组织相关小组对于原有的小学的学校整体情况和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细致的了解和分析,再根据当地的社会、地理以及经济等实际因素进行教育布局的合理调整。

(3)实际情况,因时制宜,对于工作进行稳妥积极的调整和完善,针对在我国的很多地区内部在文化、地理环境和经济上存在着的较大的差异的特征让各个地方政府部门进行布局调整方案的拟定和落实,整个过程要循序渐进的完成。对于各个地方的不同的文化差异地理差异等进行充分的考虑和探索,充分考虑当地农村人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合理的调整,最大程度上减轻布局调整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

(4)学校的布局调整之后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行中心寄宿学校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相关后勤工作和管理制度的完善,寄宿学校的后勤相关保障措施和条件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整个教育布局政策的实施和发展。相关部门应该完善相关教育工作,对于学生在寄宿学校的衣食住行都有着相关管理和实行。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5)对于教育布局调整之后的交通安全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整和解决。农村学生在其往返学校的过程中肯定存在着或多或少的交通困难的问题,严重影响到学生的身心健康以及其人身安全。因此在调整布局的过程中要加强对于相关交通管理,根据学生的居住距离和经济条件等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整。

四、总结

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对于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积极地作用,但在对其进行调整的同时应该注重其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切实的根据学生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规划,确保教育布局调整的有效实行。

参考文献:

[1]安富海.关于西部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理性思考[J]. 当代教育与文化,2009,(04)

[2]曾建.西部农村教育资源配置薄弱及其影响研究[J]. 重庆教育学院学报,2010,(01)

关于农村教育的政策范文5

农村基础教育所追求的现实目标还是升学教育,原因很简单,学校的升学人数关乎其生存与发展。这样,农村教育的实际背景和生存困境,使得农村教育成就感的逻辑归属自然是“学而优则仕”,学生、家长乃至整个农村社会的基本教育观念是读书考学。人们朴素的“功利唯上”的教育思维认为,考不上学校就没有成就感,“读书无用论”在农村蔓延,甚至有燃起的火焰。农村基础教育的实际境遇、认识危机和教育评价制度的失真需要我们厘清农村教育发展思路,确立面向未来的发展方向。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教育要依法治教,包括“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完善督导制度和问责制”等。对农村教育来说,教育发展需要标本兼治,根本途径是要加强和完善教育评价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基本目标是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积极推进课程、教学和评价体制改革,以实现教育管理的民主化和法制化。制度建设是基础,法制建设是制度建设的有力保证,是农村教育管理的重要价值目标。第一,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是农村教育管理的重要价值追求。农村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是指依据教育立法,对农村教育评价政策、制度和教育管理基本领域的全面调控,教育教学及其评价依法运行。它包含3个方面的基本要求:首先是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等国家立法文件作为教育评价管理的基本依据。农村教育教学评价管理的行为规范都应当按照立法文件精神、原则和规则进行。

其次是规范评估农村基础教育,健全和完善农村教育评价管理制度。再次是维护教育公正和秩序,确立教育评价权威,增强教育评价依法管理意识,学校、家长、教师和学生依法表达教育诉求。第二,农村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是农村教育评价管理创新的核心内容。农村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的基础相对薄弱,教育评价制度立法是农村教育评价管理的基础,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制度、体制、机制和教育模式都要通过立法和多层次的规范性文件形式得以实现。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农村基础教育法制化建设,是教育主体依法主张自己的教育权利,承担相应的教育义务与责任,有序参与教育民主管理的重要立法制度构成。第三,农村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是农村教育评价管理规范性的重要保证。面对新的教育形势,直面新的课程、教学和评价变革,教育主体要强化保证教育公平、维护教育环境、加强教育保障等职责,以教育公正、教育利益、教育责任等作为价值标准评估农村基础教育。

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农村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的基础

农村基础教育评价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对教育工作的行政监督与指导,保障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此,农村基础教育需要社会主体提供一个有效的监管和纠偏机制,以维护教育的效益与公平,需要建立一个教育质量监测机构,对农村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为教育质量监测管理运行、检测服务提供支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是农村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的基础,也是一个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与任务。农村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构的中心任务是进行农村基础教育质量评估和教育绩效审计。

(一)农村基础教育质量评估

农村基础教育需要有效的教育质量监测的导引,需要制度立法对基础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农村基础教育质量评估的基本任务是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业成就,需要建立权威的专业评价机构,负责对学生学业成就评估的统筹和指导,其职能是制定学生学业成就评估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定评价标准和考试建模,负责解释评价结果,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建立,能够保障公众对基础教育质量状况的知情权,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满足教育问责要求。主要形式是应用网络媒体,通过设立教育网站,登载评估数据信息,公布测评结果以及学生、学校、县(区)、乡镇的教育质量的相对位次等。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1)学生学业成就的评价标准及测试框架说明;(2)学生课程标准要求的基本达标状况和整体发展趋势;(3)学生学业成就发展的地区差异、个体差异、性别差异和文化差异等;(4)改进建议及教育决策等。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是发展基础教育、提升教育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需要科学建构中小学学业成就评价体系,为农村教育质量评估提供一个有效方法。教育质量监测的过程,是一个依法办学使教育教学程序规范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推动学校教育发展的过程。农村基础教育质量评估需要科学建构中小学学业成就质量监测评价体系。主要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学生学业成就质量检测,这是农村基础教育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学业评价立法制度,它是基 于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并据此建立的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框架。学生学业成就质量检测的操作系统需要建立一个专业的测试程序:规定测试目的、学科、年级、试题开发、审题人员、评分标准、结果分析与报告等。学生学业成就监测的结果及其分析就是评价学校教育、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学生学业成就评价制度建设。学生学业成就评价制度涉及对课程评价与教学评价的研究,需要根据农村教育实际的具体情况,建立符合农村教育规律的评价制度。

(二)农村基础教育绩效审计

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另一重要功能是加强教育督导,进行教育绩效审计。教育督导对农村基础教育评价法制化建设具有研判和问责意义。教育督导主要是监测教育发展状况,如教育事业协调均衡发展,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设施配备和使用,素质教育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等,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的检查评估和评比,指导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对学校的评估。农村基础教育绩效审计的最终落脚点是追寻教育责任。农村基础教育失败,谁负责任?评估分划责任,责任促进教育进步。目前,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评价权责明晰度较差,教育问责制度很难实施。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教育责任是承担教育行为主体的共同责任。因为教育绩效评价制度和政策涉及的不单是教育本身,它还蕴含着教育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效率价值、平等价值等自由度问题,这是教育者和立法者所必须共同关注的问题。学校、学区、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都是相应的责任主体,农村基础教育绩效制度应有明确的问责制度,承担教育责任。

农村基础教育绩效审计需要分划教育责任,即教育责任主体应承担哪些教育责任?整体上说,农村基础教育质量的主要监测因素包括学生学业质量、学生身心健康状况、教育管理效率、农村学校办学业绩以及教育政策实施等。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提高学生学业成绩;(2)提供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3)提高教育管理效率;(4)改善社会公众支持和对学校的信任;(5)创造一个积极良好的社区文化;(6)为所有孩子提供一个规范化的学习条件等。农村基础教育绩效审计需要建立关于教育责任主体的评估标准。教育责任法的内容和定责要素必须齐备,立法条文规范完整、清晰和明确,如具体规定教育主体“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该怎么做”、“由谁负责”、“负什么责”等,行为标准尽可能定量化,以便于操作。例如,农村基础教育质量监测需要实行周期性的年度监测报告制度,学生学业成就监测结果及其分析是评价学生、教师和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并依据监测报告追寻教育责任。具体到学校绩效评估,需要建立基于一定标准(评价参照性指标)的评估系统,包含学生学业成绩指标、学校年度表现报告、学校改进计划,以及奖惩措施等内容。评鉴学校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看学校是否实现指标所规定的工作任务与目标。学校依据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实行学校年度评鉴,并规定一定时期内学校未能取得评价指标所规定的工作目标,则应接受相应的教育惩戒等。

立法规制:农村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建设的对策分析

立法规制是农村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的逻辑起点,以国家教育评价政策为指导,明确基于3级课程管理体制下的3级评价系统以及各级管理者的责任。其立法规制应进行系统化的政策体系设计,并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加强教育主体依法治教的能力建设。

(一)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的政策体系设计

农村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改革不仅需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具体方案的周密安排,更需要有清晰的理论假设、系统的逻辑设计与分析,以及基于农村教育实情的政策体系设计。新课程改革以来,国家对农村教育的关注极为重视,但由于农村教育的特殊性,对农村教育改革的理论研究、逻辑分析与论证仍不够深入,对农村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的政策设计也不够全面和系统,导致农村教育评价改革存在某些断层和断链现象,进而影响农村教育评价制度的法制化进程。从表面上看,农村教育评价并不缺乏相关的规章制度,但这些规章制度,或法律层级不高,或缺少透明性,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效力。为此,有必要提高立法层次和技术含量,增强教育法律的权威性。因而,农村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的政策体系设计必须深入到位,如农村基础教育质量监测需要在国家《义务教育法》框架下制定有关法律条款,对农村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实施细则进行更为具体的规范。而且,农村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是实现公平与效率关系最优化的必然选择。农村教育公平问题,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教育评价政策和制度的法制化实施问题,研究和建立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的政策体系是解决农村教育公平、教育利益、教育规范等问题的关键和保障。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评价制度教育立法,以立法规制来保障农村素质教育的实现。例如可以考虑制定《农村教育法》、《教育投入法》、《学前教育法》、《农村教育评估监测法规》等农村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的政策体系设计,以此来建立健全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二)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

农村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必须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推进农村教育评价管理体制改革。第一、农村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首先要完善立法制度改革。如教育投入分配制度,我国接受义务教育的人口中农村人口占绝大部分,按照平等受教育的原则,财政教育支出的主要部分在农村,因而就必须对农村教育投入,包括农村教师工资标准、学生受教育权益、学校设置标准等进行统筹立法。第二、农村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要加强教育评价管理体制改革。有效的教育评价运行机制要形成“科学、规范、协调、高效”的教育评价管理体制,重点是农村评价管理效率的提高和教育职能的转变,推行公共管理机构的民主管理、决策和监督,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教育生产力。第三、农村教育评价制度法制化需要进行农村基础教育行政优化改革。教育行政方式与权力对农村教育目标的实现具有很大的制约作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构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承载教育督导功能,工作应超越某一具体的教育部门或系统,它代表政府行使权力,不受政府行政体系的干预。

其教育职能的协同性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提高农村教育管理的法制化水平。主要强化农村教育法规体系建设,强化依法治教,依法监督。二是加强农村教育行政协同。在完善教育行政管理的同时,建立教育行政协调机制,追求整体绩效。三是加强农村教育现代化与科学化建设,建立教育行政管理的技术方法体系。建立农村教育行政规范体系与标准体系,努力提高教育行政有效分析、评估和决策水平。

(三)加强教育主体依法治教的能力建设

关于农村教育的政策范文6

教育公平就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质量公平。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伟大的工具”。

在我国,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事业一直受到政府的重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同时也考虑到部分困难学生家庭的支付能力,为了帮助特困家庭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国家在中等以上学校设立助学金和贷学金制度。这些措施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对贫困地区的孩子来说实现了机会公平,减少了贫困恶性循环的现象,也增强了个人的收入能力,促进了社会整体经济效率和社会收入的提高。

但是,就目前情况看在教育福利公平方面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首先,义务教育的普及范围不够宽。中国教育最薄弱的环节在农村,教育不公的重灾区也是农村,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农村的发展对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可以说,没有农村的小底就没有全国的小康。而农村的发展靠人才,人才的培养靠教育,农村的教育决定了中国的未来。自两年前中国政府宣布“基本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后,许多担心中国农村教育问题的人士似乎松了一口气。但是透过表面的“达标”我们会发现,农村的教育状况并没有登上一个“新的台阶”。相反,在并没有根除导致问题的根源而又逍遥农村税费改革等新的制度环境时,它变得似乎更加突出了,只是问题的表现形式不同而已。“基本普及”这一模糊的语义背后所隐藏的问题是,在15%的人口――大约为1.8亿人所居住的区域还远没有普及,这也就意味着每年有数百万少年儿童作为共和国的公民难以充分享受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即以官方公布的“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1%来看,由于学龄儿童的基数过于庞大,没有入学的0.9%的儿童数量实际上超过了110万人。这庞大人群的绝大多数当然是在农村,他们将成为未来的新文盲。

其次,农村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第一,是师资力量严重不足,教师素质偏低,农村教师在最基层、最艰苦的地方教书育人,享受的却是比城市教师低得多的待遇。而且区级学校好于乡镇学校,乡镇学校好于村校,村校教师除了工资,没有任何奖金、福利,这对于广大农村教师来说极不公平。教师的工资、医疗、保险、养老等缺乏法律、制度保障。直接导致大量的老师不愿意待在农村教书。第二,硬件设备太差。教育教学设施落后,在农村中学中普遍存在这么一种现象:篮球场是黄泥地,足球场是一块荒田,实验室的仪器陈旧得难以利用。如此的设施怎么进行有效的教学呢?相反在城镇的小学,教学活动多种多样,体育设施和其它教学设备可以说是完善,如此的差距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是资源的分配不公平。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使农村少年儿童处在教育资源非常短缺的环境中,而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这不仅严重阻碍农村少年的发展而且使农村青年就业更难。

这样一来就会出现我们所说的“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是指好的愈好,坏的愈坏,多的愈多,少的念少的一种现象)如果仅凭教师的个人觉悟和奉献精神,必然是杯水车薪,于事无补了。若任其发展下去,其结果则很可能是城市中小学的师资力量海纳百川,愈做愈强;对于教师资源来说是严重的浪费,而农村中小学师资力量则日削月损,有曲终人散之危。众所周知,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而这种教育上的“马太效应”,日后必将引发经济和社会上的“马太效应”,加速社会的两极分化,加剧社会成员之间的矛盾,最终会引起社会的振荡并恶性循环。

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城市的教育福利公平的问题了。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教育部官员提出,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要努力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拔付公用经费;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力度,中央财政将根据各省义务教育阶段实际接收的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给予公用经费和办学条件两方面的奖励。国务院的这个决策,特别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让国家政策的阳光雨露播撒到一个巨大的盲区,使教育公平的实现有了政策上的支持。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有些城市所推出的不公平的教育福利制度,比如说深圳在中考录取优惠措施中有一条是这么规定的“对于深圳金融界高层的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这样的规定违背了教育的公平性,破坏了教育过程中机会的公平,损害了绝大多数学生的利益。

二、实施重点与路径

1.推进以权利为基础的教育,确保每个公民享有优质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均等。通过立法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的均等,促进教育公平的推进。优先投资于氏,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共性。同时加强监管与审计力度,确保教育投资能落到实处。

2.弱势地区和群体优先,国家干预和国家责任是实现教育公平的根本保证。中国教育最薄弱的环节在农村,由于中国地域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导致了一些地区在经济发达程度上的落后,进而直接导致教育水平的低下,公正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最底层,公共资源一旦向强势群体集中,就必然损害其他群体的利益,因此我们可以颁布一些振兴偏僻地区教育的专门措施,着力推进实施弱势地区和群体的免费义务教育。同时我们可以实施“二次机会计划”,关注弱势人群。再者我们也要加强对弱势地区和群体实施补偿制度,比如加大教育设施投资力度,让偏远山区的孩子有更好的受教育的环境,同时给予偏远山区教师一系列优惠政策,从而体现国家推进教育公平的责任。

当然我们的重点还是教育福利在农村的公平性,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如下:(1)从政府的责任方面来说:首先要加大政府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社会多方筹措经费。要树立城乡整体教育观念,在教育政策上向农村倾斜,加快农村教育发展速度,规范农村教育体制。对此,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应该齐抓共管,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和县级政府要将农村教育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统一直接拔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还要通过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将所筹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农村教育的发展。此外,要建立农村教育经费的监督保障机制以及财务审计机制,实行农村教育经费财务公开制度,杜绝出现教育经费滥用以及政府官员贪污问题,要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增加对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经费投入,使其能够健康发展。

其次我们还要加大政府的统筹力度,成立专门的农村教育管理的政府部门,制定专门的《农村教育法》。为了切实加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统筹力度,加快农村教育的发展,应成立专门的农村教育管理的政府部门。成立的农村教育管理的政府部门应包含农村教育各类学校的业务指导机构、农村“两基”教育和农村教育经费的督导检查机构、市场信息机构、农村劳动力转移机构等。对农村教育的各项问题进行通盘考虑,才有利于农村教育的各项事业的发展,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目前我国关于农村教育的立法还只有在《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综合性法律中的笼统性的规定,远远不能适应农村教育发展的需要。为了以保证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保证政府对于农村教育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我国应该制定专门的《农村教育法》。

第三,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要把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统筹规划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因地制宜地逐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整合教育资源。

(2)加强教育内容的多元化与层次化。首先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提高教育队伍整体素质。农村教师是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力量。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教师队伍,直接关系到农村教育质量和水平的提高。要使农村教师队伍稳定,整体素质提高,必须解放思想,加大力度增加农村教师的山区补贴额。只有这样才能激励农村教师扎根农村,解决农村教师队伍流失严重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制定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大量的农村教师流失,而留在农村继续任职的教师队伍在素质、水平、学历、师德等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日益严重。要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除了要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的物质待遇以外,还应注重农村教师自身素质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应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科学的农村教师的教学评价体系,对于师德好、教学质量高的教师应予以重奖,对于评价不合格的农村教师,应清除出农村教师队伍。

其次,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高等职业教育。高职面向农村必须在招生方面有优惠、特殊政策,优先录取农村考生。解决农村问题关键是解决农村城市化问题,其中,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走核心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开展农村人力转岗培训,开发相关课程和教材,研究制定科学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增加资金投入,委实任重而遥远。各级政府教育、农业部门对农村人口转岗、转移就业培训应给予高度重视。

最后,积极推进农村人口的高等教育。政府和学校要统一招生标准,严格以能力与考分作为选择高校新生的依据,完善奖贷体系,提高补助标准,确保农村家庭子女不因家庭贫困无法接受高等教育或中途退学。此外,党和政府要创造条件,积极发展农村高等教育。或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设立高等教育机构或教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