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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制度范文1
第一条 为搞好酒店经营管理,管好财产,延长财产使用年限,严防物资积压和铺张浪费,充分发挥财产的效能,必须加强财产管理,获得最好的效果。坚持勤俭办酒店的原则,坚持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原则。
第二条 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财产划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零星物品等。
1. 低值易耗品和物品购入作为流动资金占用,领用时作费用列表。
2. 搞好财产管理,必须严格控制财产请购计划的审批,以及具体的采购、验收、入库、领发、保管、维修、保养、赔偿、报损等手续。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用部门实行定额管理,各项财产按“统一名称”统一分类编号设置账页、账卡。分级管理,定期复查、核对,要求账、卡、物相符。
第三条 酒店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财产管理制度,爱护酒店财产,使酒店财产不受任何人的的侵犯。
1. 各部门(班组)按着“物物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原则,办理财产验收,领用等手续,妥善保管,节约使用,及时维修和保养。
2. 要奖惩分明,对一贯爱护酒店财产,认真执行制度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于保管不善,违反制度无故损坏酒店财产者,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赔偿经济损失,极其严重者要受到有关行政处分。
第一节 财产的划分
第四条 固定资产:由酒店贷款购置或按规定标准合格转入使用的财产为固定资产。
1. 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上(含一千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为酒店营业的主要财产(沙发、沙发床、地毯等)也应视为固定资产。
2. 房屋、建筑物以及不能分开的附属设备,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也应一律列入固定资产。
第五条 低值易耗品:由酒店流动资金购置的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经营用具为低值易耗品。
1. 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下(不含一千元)的炊具、餐具、茶具、玻璃器皿等非消耗物品均列入低值易耗品,开业前领用的作为开办费处理,开业后领用的作为待摊费用在一年内摊销。
2. 消耗物品:为酒店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用的物资,如修缮材料、宾客用品、卫生用品、事务用品以及加工用品等,处理方法同上。
第六条 基建材料及设备:凡是专为工程项目购置的原材料及设备皆属此类。必须专门保管与核算。
第七条 废旧物资:为酒店已经确定报废的各类财产。
1. 此类物品包括废的棉织品、机电设备、各种器材、家具和用具等物资,以及由机器或建筑物上拆除下来尚能使用的旧零配件,随运物资的完整包装物和各种废旧材料。
2. 此类物品报损时,须开列“报损单”,经批准后做财务处理,凭报损单交库房入账保管,并在报损物上盖上报废印章,一般不再发放。个别物品需要利用时,要开出库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到库房领取。此类物品处理时,需列清单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在店务会上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其它物品,包括客人赠送的礼品、客人遗失(不能归还者)物品、拣拾物品、退还赃物等。此类物品一律交库房验收并保管,开列清单,一份库房登记,一份交各单位留存。以上物品不得隐瞒不交或私自留用,个别物品,部门或班组需用时须经过经理批准并办手续到库房领取,转入零星物品帐户处理。属于规定应上缴者,要造表上缴,属于本单位可以处理的也要造表,经店务会议讨论作处理。
第二节 财产管理组织和人员职责
第九条 酒店各单位部门在用、在库财产、物资由财务部设置专职会计负责统一管理;在库财产由库房管理员负责分管;在用财产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管理。
第十条 财产专职会计的职责
1. 负责掌握酒店全部财产账务和增、减变化情况,贯彻执行财产管理制度,按期编制财产采购计划,督促采购人员及时采购,保证供应。
2. 认真办理各种物资的购进、验收、保管、领发、调拨、报销、赔偿、借入、借出、租用等手续,以及催收归还工作,做到手续清楚,账务处理及时。
3. 负责记好各类财产账,每月与库房管理员核对库存,每季与使用部门(班组)核对帐卡,通过盘点,核对账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帐帐相符,账物相符。
4. 负责指导并协助库房管理员和部门(班组)财产管理人员搞好财务和实物的管理工作,发现账物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意见,进行调整和处理。
5. 保管好财产账簿、凭证、报表等档案资料,分期装订备查。财产账单不可遗失,不能私自销毁或涂改,逾期需要销毁时应报经理批准。
6. 要熟悉财产使用、保管时间、数量和规格,对闲置的财产要提出处理意见,防止积压。对储存不足的物资及时提出申购,以确保经营活动需要。
第十一条 库房管理员的职责
1. 根据每年(季)的物资流量和库存情况,提出财产物资的购置和追加计划,认真办理财产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报损、租借等手续,帐目清楚完整,及时核对账物,做好存档以防丢失。
2. 坚持执行管理制度,掌握管理业务,随时掌握财产数量、规格、定价、用途、性能和使用时间等情况。库存物品要适量,做到不积压浪费,又保证营业部门用量。
3. 定期(每月)清点库房存货,保持账物相符。发放货物按期分部门核算汇总列表转账,每月与各级财务部门核对帐目,以保证帐帐相符。
4. 坚持各项手续,不合手续者不予办理。主动发放定额物品,严格审批超定额物品,以免浪费。
5. 库房物品存放要分门别类,清洁整齐;要防止积压损坏,防虫蛀鼠咬,霉烂变质,并要防火防盗。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或兼职)职责
1. 负责管理本部门班组的财产、登记帐卡,每季度与负责财产的专职会计核对一次,发现差错及时纠正,保持上下的帐与卡相符。
2. 办理财产领用、交回、调拨、报损、借用、归还、赔偿等手续。及时登记帐卡掌握财产增减变化和使用完好等情况,及时提出维修和处理意见。
3. 妥善保管本部门班组的财产,外借财产要及时催还,以防丢失,损坏,财产物品一律不得给私人。
第三节 财产的请购、审批、验收、入库规定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请购计划的编制
财产专职会计要根据酒店的经营情况,掌握定额指标和日常使用情况,编制年(季、月)的请购计划,交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报酒店管理班子讨论通过后列入年(季、月)度计划,经酒店集团报集团总部审批后,由酒店财务部具体安排执行。没有列入计划者不准采购,临时追加计划要按规定报批。
第十四条 酒店之间可以通用的经营物资(如布草、一次性客用品及其它由酒店集团指定的品种),由仓库或相关部门提出请购单经采购部、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报酒店集团。酒店集团统一采购调配,统一安排付款。
第十五条 采购
1. 酒店所有财产物资的采购一律统一由采购部按采购制度办理,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购置。
2. 任何物品无购置计划或未经财务部同意采购的财产物资,库房应拒绝验收,财务部不予报销。
3. 若使用单位在品种规格上有特殊要求,可派人与采购部人员共同选购,或由使用单位自行采购,但必须由采购部办理入库报销领用等手续。
4. 采购员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财产管理制度,发票、支票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报帐要及时,一律不准跨月,要按酒店规定财产划分填写入库单,送库房管理员签收后,附在进货发票后一齐送至财务部报帐。
5. 采购备用金要经常核对,公私要分开 ,严禁套购,转卖,严禁挪用公款和代私人采购。
6. 要按使用单位的要求采购物品,并注意规格质量,以免造成积压和浪费。
第十六条 验收
1. 收货部接到采购员购进的财产和物资,要根据订单与原始发票进行验收、点数、检查规格、质量,验收合格后按本酒店的财产名称填制收货报告,签收后一联交供应单位,凭此向财务部结算。
2. 遇有下列情况,收货部可以拒绝验收,或报请上级处理
2.1 未按计划批准购进的或与合同不符者不验收;
2.2 购进的财产、物品与原始发票不符者不验收;
2.3 供应单位的发票未开抬头,发票无盖公章,抬头不符,字迹不清楚有涂改者不验收;
2.4 属于贵重物品和需要经过技术鉴定的物品,应与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2.5 如属于物品先到而发票未到的,收货部可点清实物,开无发票收货单,一联交供应者,等发票到后到财务部办理结算。
2.6 遇有发票先到而物品未到时,不予办理验收手续,若外地托收无承付进货,由采购员报经理批准做预付款,待该物品到达后,补办验收手续并正式入帐冲预付款。
第十七条 审批
1. 基本建设工程、零星基建、改建扩建、建筑大修,固定资产更新和购置等,须经店务会议讨论后按规定制度审查报酒店集团批准,固定资产的调拨、变卖、报废、处理等须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制度审批。
2. 低值易耗品和其它物品购置计划经店务会讨论且按规定制度批准后,列入当年财务收支计划内执行;计划内零星购置及大批购置财产物品,按规定程序报批。低值易耗品成批处理变卖,须报酒店集团审批。
3. 物料用品(消耗品)按班组领用时,须经部门经理与酒店财务负责人审批。
4. 物品丢失、霉坏、变质、盘亏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查明原因,签署意见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方能作账务处理。
第四节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易耗物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 库房财产管理
1. 酒店购进的一切财产和物资,一律办理入库手续。发放时列支有关部门的费用(大批分摊时,通过“待摊费用”科目逐月摊入费用)并作为在用财产处理。凡属备用、多余及机动部分,应集中存放在库房保管。
2. 财务部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管理全酒店的财产。各类财产按规定分类,并按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在库和在用的地点,分别独立立帐,控制库房的进、销、存数量。凭入库、领物、调拨单据等凭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调整帐卡,以保障帐物相符。
第十九条 部门班组财产管理
1. 各使用部门的在用财产应实行定额配备,部门经理负责,指定一人为部门财产保管员具体保管并做好登记帐卡工作。
2. 部门保管帐卡,要按财务部保管总账分类、编号,根据领取、调拨等单据及时登记。部门经理要定期组织人员对部门财产进行核对,发现账物不符及时查明原因,按审批规定办理手续,调整帐卡,以保证帐物相符。
3. 部门财产保管员不宜经常调换,若必须调换,要事先通知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并由财产管理小组监督在部门内办清移交手续,方可离开。
第二十条 财产领发、交回手续
1. 使用部门领用在库财产时,要按规定审批权限做批准手续后,持领物单、报损单或赔偿单(领取补充报告或赔偿的财产时,需交旧领新,赔偿单要有财务收款签字)一式三联,凭此向库房领取,一联作部门记帐,一联作库房记帐凭证,一联作会计记帐凭证。
2. 多余财产要交回库房,在查明原因后,按审批权限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用红笔填写领物单(代替交库单)一式三联,连同实物交库房管理员签收,三联分别作为部门、库房、会计记帐凭证。
3. 使用部门向库房领取、交回财产时,要持部门保管帐卡和单据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手续,双方及时登记帐卡,以保证帐帐相符。
4. 酒店低值易耗品采取一次报销规定,一些大型临时活动,在领用此类物品时已作费用报销。但是,由于活动任务已经完成,而非日常使用的物品又不宜存放在部门班组,为了妥善保管,此类物品可以退回库房,在财产帐上的存放地点变更为库房“代保管”。下次需要领用时,则不再报销金额,而是存放地点由库房代保管减少,增加新领用单位的数量,以避免重复列支费用。
第二十一条 财产调拨、报销手续
1. 使用部门之间财产调拨,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必须通过财务部办手续。调入、调出部门将帐卡连同财产调拨单到财务部调整帐卡,同时调整总帐的存放地点,以保证帐帐相符。
2. 凡自然损耗、日久使用失效的财产,确认无法修复者,可以办理报损手续,固定资产报酒店集团审批报销并按规定程序做财务手续处理;低值易耗品报部门经理审批后报销。报销财产实物一律上交到废品库房登记入帐,未交废品实物者不准领新物品。处理废品时,由废品库房列出清单经批准后处理并销帐。
第二十二条 租借财产手续
1. 凡向外单位租入、借入、租出、借出的财产,要按权限审批并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理手续。
2. 酒店财产一般不借给私人,如属特殊需要必须得到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的批准,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3. 库房不办理未得到批准的借用手续,未经批准的借用物品不允许带出保管部门或酒店。
4. 租借物品要及时催收,不得留作长期使用,更不能转租,转借。
5. 对外租借成批物品要按标准收费,借用物品被损坏,要照价赔偿(特殊物品要加倍赔偿)。
第五节 物料及用品、专用基金材料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库房的管理
1. 物料及用品一律由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统一建帐管理。
2. 购进的物料用品,凡属体积过大,占用面积过多而不能入库者,如煤、砖、瓦、灰、沙石、木材等,存放库外不作入库,但必须验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领用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按品名规格建立保管帐。控制进、销、存数量,凭购进、领出单据登帐,做到帐帐相符。
第二十四条 领发和调拨手续
1. 物料及用品必须实行领取制度,不得以存计耗。各使用部门领用物品材料时,要填写“领物单”并由部门经理和酒店财务负责人批准。
2. 库房管理员发放时,要按领物单所列的品种、规格、数量逐项点发,不得顶替,如因库存物品不足由领用部门另填领物单,不得更改数字,管理员不得擅自修改领物单上所列的项目数字。
3. 各部门领用物品如有多余或有适用时,应及时退回库房,退回时,以红笔填写“领物单”,凭此双方记帐。库房要按月汇总领物表,并交会计记帐进行帐目核对,以保证帐帐相符。
4. 库房物品不准出售给个人,如遇外单位调拨时,先到财务部办理交接款后,凭财务签收货款单据和出库单发给物品,未经财务办理手续者一律不准出库。
第六节 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的一切废旧物资及包装应及时交库房保管,其它部门不准自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废旧物资要立帐登记管理,可分为报废的固定资产、报损的棉织类、其它报损财产和在修建进程中拆除下来尚能使用的旧材料等四类。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若需领用旧物资使用时,按库房的领用手续办理。
第二十八条 库房对废旧物资或成批的废旧物品,要定期造表上报,按规定权限得到批准后,统一处理。
第七节 棉织品的使用、保管和洗涤规定
第二十九条 工作制服和营业活动服装是为了服务工作需要而配备的,只准许工作时间内穿着,非工作时不得使用。工种变更,应将旧工服交回制服室。
第三十条 按财产管理制度规定,各部门使用棉织品都应采取定额管理办法,洗衣房只备定额数量作为周转用。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班组要认真执行送洗和领取棉织品手续。
第八节 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规定
第三十二条 宾客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规定
1. 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由负责该项财产的财产保管员报主管部门负责人,视情况决定赔偿意见。若免予赔偿者,一般应经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若属大件或价值较高的物品要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并按手续报损处理。
2. 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已确定赔偿时,由财务部协同财产使用单位一起,参照帐面单价和下列标准计算赔偿费:
2.1损坏之公物系完整全新者按全价赔偿;
2.2损坏之公物经修理尚能使用,又不影响整体美观,可赔偿修理费;
2.3损坏之公物虽能修复,但影响整体美观和原有价值者,应赔偿修理费和财产减值部分;
2.4损坏之公物不能修复时,尚有残值者,可按现价减去残值计算赔偿,若赔偿归赔偿者所有时,要按现值全价计算赔偿费。
2.5损坏之公物系带酒店标志或因采购数量少而难于购买的按原价的1.5或2倍赔偿。
第三十三条 职工损坏、遗失公物赔偿规定
1. 因工作疏忽同时又有某些客观原因使公物受到损失时,全赔或部分赔偿;
2. 非因公或打闹使财产遭受损失时,令其全部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
3. 因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损坏公物者,全部赔偿或部分赔偿,严重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4. 凡因财产遭受损失后互相包庇隐瞒不报,嫁祸于人或一贯不负责,任意损坏公物,屡教不改者,应全部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5. 赔偿手续
5.1宾客或职工损坏或遗失公物并确定赔偿时,由财产使用部门财产保管员开出“赔偿单”,一式四联分别作为部门班组存根、收款收据、财务收入凭证、财产报损和领发凭证。
5.2部门财产保管员向赔偿人收款后,应连同四联赔偿单交送财务部办理交款手续,加盖收讫章;再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5.3宾客当时不能付现金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送前台收银待结帐时扣回,再到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5.4职工不能付现金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送人事部待发薪时扣回,再到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第九节 会计科目
第三十四条 财务部按会计科目的规定设置有关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物料用品”等一级科目,并分设有关的二级科目的分类帐,以反映酒店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金额变化情况。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库房应按物资的品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设置三级明细账,并与总账科目一致。
第三十六条 财务部库房要建立借出、借入、租出、租入等财产登记卡片,及时、正确地反映租借财产的变化情况,以避免财产混乱。
第三十七条 正确使用《固定资产盘点表》和《低值易耗品在用记录表》。
1. 固定资产盘点表
1.1使用目的在于记录固定资产实际盘点数并与移交数量比较。
1.2盘点表的内容包括:资产保管及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及盘点日期;资产保管及盘点人员姓名;资产编号、名称、规格、来源及移交日期,移交及实际盘点数量。
1.3盘点表使用说明:盘点表以保管使用部门为核算单位,以存放地点为盘点基础;移交数量在第一次盘点核实后,由存放使用地点的财产保管员签字负责,申领、转移与报废必须遵守制度和程序,移交数量根据申领、转移与报废加以调整;盘点时由财产保管员与财务部盘点人员同时进行,在盘点数量栏填写实际盘点数量并由保管使用部门主管签字作实。
1.4其它:为了便于盘点工作,固定资产的盘点以存放地点为盘点基础,适当时候轮流进行盘点,每个存放地点的固定资产每年最少要盘点一次,移交与盘点数不符时,调查后以书面形式呈报管理班子处理并按规定处理。
2. 低值易耗品在用记录
2.1使用目的在于记录各部门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存放及使用地点。
2.2记录表的内容包括:领用部门、存放地点;入库、领用、转移、 报废及库存在用余额数量,低值易耗品的名称及规格。
酒店管理制度范文2
第一条酒家酒店分等定级是依据《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GB/T13391-2000)国家标准在酒家酒店业实施的一项标准化工作,为加强我省酒家酒店等级评定管理,规范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省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各级工作机构、参评企业以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酒家,指现时烹调加工、销售饮食以及相关综合的企业,包括饮食店、餐馆、酒家、酒楼、饭庄、饭馆、酒吧、多种风味馆、专营店、茶楼等;本规定所称的酒店,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饮食以及相关综合的企业,包括饭店、宾馆、旅店、旅馆等。
第四条等级评定采取企业自愿申请,分级评定的办法。
第五条等级评定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广东省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是我省实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工作的领导机构。省评委会在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及广东省经贸委的监督和指导下,结合我省餐饮服务业实际开展工作。
第七条省评委会由省经贸委牵头,各地市经贸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推荐人选组成,省评委会设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
第八条省评委会下设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委会办公室),省评委会办公室暂设在广东省商业联合会,人员暂由省商业联合会和广东烹饪协会共同派出,负责省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省评委会工作职责是:指导全省各地开展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工作;宣传和组织实施《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向国家推荐国家特级、一级酒家酒店;审批国家二、三、四级酒家酒店;申请取得国家特级、一级酒家酒店评定的授权;开展旨在于提升我省餐饮业整体水平,推动餐饮业的现代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餐饮企业美誉度,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健康、放心的餐饮服务的各项服务等。
第十条省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是:组织协调全省酒店酒家等级评定工作;研究起草有关文件材料,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向省评委会报告工作,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组织面向企业的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复审国家特级、国家一级酒家酒店;组织评定国家二、三、四级酒家酒店;负责我省评审员的培训及资格管理;承办省评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省评委会设监督委员会,负责保障评定工作各环节的规范性,监督省评委会内部机构和地级市评定工作点在评审工作中规范操作,评审结果公正有效。监督委员会设主任l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
第十二条各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成立等级评定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地级市评定点),地级市评定点在省评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广州、深圳在省评委会的指导下,可独立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并将评审结果报省评委会备案。
第十三条地级市评定点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和组织实施《酒家和酒店分等定级规定》国家标准;接受企业的申请;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对申报的酒家酒店进行初审并向省评委会提出推荐意见等。
第十四条省评委会通过的决议必须在有不少于三分之二参会委员的会议上,并得到不少于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方为有效。在特殊情况下,省评委会办公室可按上述原则组织委员以函审形式通过决议。
第十五条省评委会委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省评委会办公室工作汇报,研究工作计划和部署工作。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六条参评企业范围:凡依法设立正常营业的酒家酒店,均可申请等级评定。
第十七条申请等级评定时须提交如下文件:
1、当地地级市评定点的推荐意见;
2、申请报告书;
3、质量手册;
4、相关的管理文件;
第十八条企业晋级需在获得相应资格两年之后申报,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九条评审国家特级、一级酒家酒店程序:企业自愿申请;地级市评定点初审;省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复审;经复审合格者提请省评委会批准后向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第二十条评审国家二、三、四级酒家酒店程序:企业自愿申请;地级市评定点初审;省评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团进行文件评审、暗访和现场评审,汇总评审结果;提请省评委会批准;报全国评委会备案;公布评审结果。
第二十一条初审:各地级市评定点受理企业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申请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书向省评委会办公室推荐。
初审内容:审查企业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和齐全;现场检查企业申请等级是否与实际相符等。
第二十二条复审:省评委会办公室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国家特级或一级酒家酒店的企业申请组织复审,经复审合格者提请省评委会批准后向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复审内容和程序参照本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评审:省评委会办公室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国家二、三、四级酒家酒店的企业申请组织评审。
评审内容和程序:
1、下达评审计划,组成评审组;
2、发出评审通知书,通知企业具体的评审时间和评审组成员;
3、企业在接到评审书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评审的时间和评审员组成。如有异议,应与省评委会办公室协助调整,达成一致;
4、评审组进行文件审核,文审通过后,按评审通知书的要求进行现场评审;
5、现场评审应有暗访,暗访原则上安排在正式现场评审之前,暗访结果将汇入企业现场评审的总成绩;
6、现场评审由评审组长负责;现场评审提出的评审报告,应是现场评审的结论意见;对现场评审报告的不合格项,应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的结果由评审组长进行验收;
7、评审组长将文件审核、暗访、现场评审和不合格项整改结果等文件一并汇总报省评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审定:省评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委会中部分专家委员对评审组长提交的评审文件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提交省评委会进行审议批准,并将相关评审材料报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五条公告:省评委会办公室在30个工作目内通知企业领取由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的标志牌和证书,省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外公告获得等级的酒家酒店名单。
第五章年检和复查
第二十六条对已取得酒家酒店等级的企业实行每年一次年检,年检由当地地级市评定点组织实施,以企业自查形式为主,年检结果上报省评委会备案;省评委会根据需要进行抽查。
年检内容:企业一年来的经营业绩,包括营业额、利润、资产增长率等;顾客满意情况的调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按打分表对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清洁卫生情况进行自我评定。
第二十七条年检的评定:地级市评定点审查企业的自查材料,如符合相应的等级规定,省评委会办公室在国家等级证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自查材料未通过的,省评委会办公室将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
第二十八条对已取得酒家酒店等级的企业实行每四年复查一次。复查由省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形式为明查和暗访。复查要全面确定企业是否符合分等定级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复查程序:省评委会办公室提前二周向企业发出复查通知,并组成评审组现场复查评审,现场评审的时间应不少于初评的三分之二;现场评审资料要完整保存,并取得相应的证实性资料。
第三十条复查的评定:复查时由现场评审组提出评审意见,报请省评委会批准。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或虽有不符合之处,但整改结果验证有效,可继续保持等级资格,由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为复查通过的企业换发等级证书;不能继续保持等级资格的企业,由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取消标志牌并统一公告。
第三十一条进行年检和复查时应发放宾客意见表,征求顾客意见,确定是否符合规定的顾客满意度。
第六章暗访制度
第三十二条暗访是在有关工作人员不暴露身份的情况下,通过现场观察、征求顾客意见、品尝鉴定饭菜质量等方法,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为评审和确定等级提供客观证据。
第三十三条暗访员可以是酒家酒店等级评定的评审员、高级注册评审员、省评委会委员、监督委员会委员,也可以是省评委会特邀人员。暗访员在每次执行暗访工作任务时,由省评委会发出指派授权文件。
第三十四条暗访员的委派有二种情况:对企业进行复审、评审、年检或复查时由全国评委会或省评委会委派;接到企业投诉或发现在评审中有不公正现象时,由省评委会监督委员会委派。
第三十五条执行暗访任务一般仅限二人,不饮酒,用餐限一次,标准不得超过100元。需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第三十六条暗访结束时,暗访人员应通知企业,并出有告要和企业负责人共同签名。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管理
第三十七条评审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初次评审申报费1000元,复查申报费800元;
(二)现场评审费每位评审员平均每天200元;具体审核天数和审核员数量视企业规模确定;
(三)牌证费800元(未通过评审的企业不收取);
(四)公告费200元(未通过评审的企业不收取);
以上各项收费用于分等定级评审工作的各项开支。其中评审申报费主要用于省评委会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和材料审定等项目的支出。
第三十八条评审组到企业现场评审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受评审企业据实报销。
第三十九条暗访发生的实际费用由企业支付,包括暗访员的工作费用和用餐费用,工作费用标准与现场评审员相同。
第四十条审核人日数根据企业职工总人数决定,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含100人)的企业为5人日;101~200人为7人日;201-300人为9人日;301~400人为13人日;401以上为15人日,以上人日数均包含文件审核一个人日。
第四十一条评审经费使用的原则是: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收支平衡、账目清楚。各项开支均应由经手人签字和省评委会办公室主任(或授权人)审批。办公室经费管理接受评委会监督委员会审查,并每年向省评委会报告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八章评审员资格管理
第四十二条酒家酒店等级评定评审员资格由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认定,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实施管理,具体规定遵照《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评审员资格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十三条获得评审员资格证书者,经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或省评委会聘任,可参加我省酒家酒店分等定级的评审工作。
第九章监督
第四十四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监督委员会会议,组织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对监督检查事宜进行评价,并就监督工作情况、监督评价意见和受理投诉的处理意见在省评委会全体会议上做出报告。
第四十五条监督委员会定期听取省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汇报;不定期了解省评委会各内部机构执行评审规则和管理制度情况;派出监督暗访员暗访企业;监督省评委会办事机构经费使用情况;设置举报电话,受理投诉意见。
第四十六条省评委会和监督委员会有权对、衔私舞弊的评审员给予批评警告、取消资格的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为保证等级评定的公正性,规范评定工作行为,等级评定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保守企业商业机密,不得接受企业的礼品、礼金和纪念品。
第十章附则
酒店管理制度范文3
二、需到库房领货的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应在门外等候。
三、对客房部客用品的保管和收发负有重要责任,严格依据各楼层住客率发放客用品,严格控制数量。
四、库房员工应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准串岗、闲谈,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酒店店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五、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整齐,对物品分类码放,保证快捷及时的发放。
六、把好质量关,对劣质商品、过期食品拒绝收货,并上报经理。
酒店管理制度范文4
一、厨房考勤制度
1、厨政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
3、根据厨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厨师留下,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7、根据工作需要,需廷长工作时间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或计时销假处理。
8、婚假,产假、丧假按酒店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9、本制度适用于厨政部的所有员工。
二、厨房着装制度
1、上班时需穿戴工作服帽,在规定位置佩戴工号牌或工作证。服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时间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装和怪服。
2、上班时间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水鞋、凉鞋。
3、工作服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用其它饰物代替纽扣。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作业区域之外的地点,禁止着工装进入前厅。
5、必须按规定围腰系带操作,不得拖曳。
6、违反上述规定者,按酒店处罚条例执行。
三、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地面天花板、墙璧、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蜜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3、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4、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请清洁、卫生。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
7、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
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冷藏室应配备脱臭剂.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9、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0
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
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域抽烟、咳嗽、吐
、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2
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13
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清洁完毕,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14
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等。
15
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四
食品原料管理与验收制度
1、根据酒店厨政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先后程序不分,先入库房原料搁置不用。
2、高档原料派专人保管,严格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
3、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制作本酒店供应菜品,杜绝任何原料浪费行为。
4、不得使用霉变,有异味等一切变质的烹饪原料。对原料做到先入先出,随时检查。
5、不得将腐败变质的菜品和食品提供给客人。
6、不许乱拿、乱吃、乱做厨房的一切食品。处理变质原料,需经批准。
7、严格履行原料进入,原料烹制和菜品供应程序,确保酒店菜品操作流程正常运转,做到不见单,厨房不出菜的原则。
8、验收人员必须心企业利益为重,坚持原则,秉公验收,不图私利。
9、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验收程序完成原料验收工作。
10
验收人员必须了解即将取得的原料与采购定单上规定的质量要求是否一致,拒绝验收与采购单上规定不符的原材料。
11
验收人员必须了解如何处理验收下来的物品,并且知道在发现问题时如何处理。如果已验收的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验收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12
验收完毕,验收人员应填写好验收报告,备存或交给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
13
以上制度适用于厨政部一切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按酒店处罚制度执行。
五、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
1、对厨房各项工作实行分级检查制,对各厨房进行不定期,不定点、不定项的抽查;总厨
、厨师长、组长、厨房员工。
2、检查内容包括店规、店纪、厨房考勤、着装、岗位职责、设备使用和维护、食品储藏、菜肴质量、出菜制度及速度、原材料节约及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正常生产运转情况。
3、各项内容的检查可分别或同时进行。卫生检查:每日一次,包括食品卫生、日常卫生、计划卫生;纪律检查:每月一次,包括厨房纪律,考勤考核,店规店纪;设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包括设备使用、维护安全工作
;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包括储藏、职责出品制度、质量及速度。每日例查:每日二次,包括餐前、后工作过程,个人及其它卫生。
4、检查人员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不良现象,依据情节,做出适当的处理,并有权督促当事人立即改已或在规定期内改正。
5、属于个人包干范围或岗位职责内的差错,追究个人的责任;属于部门,班组的差错,则追究其负责人员的责任,同时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6、对于屡犯同类错误,或要求在限期内改进而未做到者,应加重处罚,直到辞退。
7、检查人员应认真负责,一视同仁,公正办事。每次参加检查的人员,对时间、内容和结果应做书面记录备案,检查结果应及时与部门和个人利益挂钩。
六、厨房值班交接班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组长有权安排本组各岗人员值班。
2、接班人员必须提前抵达工作岗位,保证准点接班。
3、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详细交代交接事宜,并填写交接班日志,方可离岗。
4、接班人员必须认真核对交接班日志,确认并落实交班内容。
5、值班人员应自觉完成交代的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值班、接班人员应保证值班、接班期间的菜点正常出品。
7、值班、接班人员要妥善处理和保藏剩余食品及原料,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8、值班、接班人员下班时要写好交接班日志,不得在上面乱画,及时关闭能源开关,锁好门窗交钥匙。
9、厨师长无定时检查值班交接记录。
七、厨房会议制度
1、厨房根据需要,有必要计划召开各类会议:
(1)卫生工作会
:每周一次,主要内容有食品卫生、日常卫生、计划卫生;
(2)生产工作会:每周一次,主要内容有储藏、职责、出品质量、菜品创新;
(3)厨房纪律:每周一次,主要内容有考勤、考核情况、厨房纪律;
(4)设备会议:每月一次,主要内容有设备使用、维护。
(5)每日例会:主要内容有总结评价过去一日厨房情况,处理当日突发事件。
(6)安全会议:每半月一次,主要是厨房的安全工作。
(7)协调会议:每周一次,主要是相互交流、沟通。
2、除例会和特殊会议外,各类会议召开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并告知开会时间、地点、到会对象及内容。
3、与会人员都应清楚会议性质及讨论的要点,提前准备材料,会议主持者要做好会议进程的全要工作。
4、参加会议的所有人员都应准时出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会者,应事先向总厨请假。会议必须准时开始,与会人员中途不得随意离开会场。
5、会议非议论期间,与会者不应私下交谈,争论抢白。如需发言,应等待合适时间。
6、所有会议发言应简明扼要,直截了当,节约时间。
7、与会人员应集中精力开会,不办理与会议无关事宜。
8、会议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另作处理,由专人跟办,不应费时讨论,不可纠缠不休。
9、会议未形成决定的方案或未被通过的提议,应自觉保留,会后不乱议论,会上决定之事项,厨房各岗位必须自觉贯彻执行,其结果应主动报上。
八、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厨房引起火灾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积易燃油脂,煤气炉未及时关闭,煤气漏气,电器设备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炼油时无人值守等。
1
、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2、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各种电器设备在不用时或用完后切断电源。
4、易燃物贮藏应远离热源。
5、每天清洗净残油脂。
7、炼油时应专人看管,烤食物时不能着火。
8、煮锅或炸锅不能超容量或超温度使用。
9、每天清洗干净炉罩炉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抽油烟机滤网。
10、下班关闭完能源开关。
11、厨房消防措施齐全、有效。
12、全体人员掌握处理意外事故的最初控制方法和报警方法。
九、厨房设备及用具管理制度
1、厨房所有设备、设施、用具实行文明操作,按规范标准操作与管理。
2、对厨房所有设备、制定的保养维护措施,人人遵守。
3、厨房内一切个人使用器具,由本人妥善保管,使用及维护。
4、厨房内共用器具,使用后放回规定的位置,不得擅自改变,同时加强保养和正常使用。
5、厨房内一切特殊工具,如雕刻、花嘴等工具,由专人保管存放,借用时做记录,归还时要点数和检查质量。
6、厨房内用具以旧换新,并需办理相关手续。
7、厨房一切用具、餐具(包括零部件)不准私自带出。
8、厨房一切用具、餐具应轻拿轻放,避免人为损坏。
9、厨房内用具,使用人有责任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因不遵守操作规程和厨房纪律造成设备工具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
10
备定期检查、维修。凡设备损坏后,须经维修人员检查,能修则修,不能修需更换者,应向总经理报告审查批准。
十、厨房奖惩制度
根据餐厅规定,结合厨房具体情况,对厨房各岗位员工符合奖惩条件者进行内部奖惩: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参加世界、国家、省等举办的烹饪大赛,成绩优异者。
2、出版个人烹饪专着和在
权威烹饪杂志发表作品及论文获奖者。
3、忠于职守,全年出满勤
,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宾客多次表扬者。
4、为厨房生产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产生及大效益者。
5、在厨房生产中及时消除较大事故隐患者。
6、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
7、卫生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大家公认者。
8、节约用料,综合利用成绩突出者。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惩处:
1、违反厨房纪律,不听劝阻者。
2、不服从分配,影响厨房生产者。
3、工作粗心,引起顾客对厨房工作或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
4、弄虚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同事间的工作关系者。
5、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
6、不按操作规程生产,引起较大责任事故者。
7、殴打他人者。
9、不按时清理原料,造成变质变味者。
(三)、以上奖惩条例的实施,以事实为依据,根据具体情况,由厨师长提议,总厨审定具体奖惩方法和范围,贡献卓越或错误情节严重者,则报餐厅老总按员工守则及其他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厨房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一)、考核的原则
1、考核工作是一项常规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行政总厨应协同人事部门做好对员工的考核,使之程序化,制度化。
2、对被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要有充分的了解,在考核前应认真做好准备,搜集其上次考评以来的工作表现记录,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使被考员工口服心服。
3、工作认真细致,实是求事,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4、考核中,考核人员与被考核人员应当面交换意见,应选择一个不受外界干扰的安静环境,使考核双方能坦诚交谈,以便提高考核效果。
5、在客观公正的考评基础上,根据每一员工的业绩与表现,将其考核的结果与对员工的合理使用和报酬待遇结合起来,以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核的内容
1、素质。
包括员工是否有上述心,是否忠于本职工作及其可信赖程度;还包括员工组织性、纪律性、职业道德、个人卫生与仪容仪表等环节。
2、能力。根据员工的不同工种、岗位、对其管理能力、业务能力作为分类考核。
3、态度。主要指员工的事业心和工作态度,包括纪律、出勤情况,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等。
4、绩效。主要考核员工对酒楼所做出的贡献与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及质量诸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方法
1、个人总结法:由被考人对本人的综合表现以书面总结的形式作自我签定。
2、班组评议法:由所在班组同事有组织有准备、背对背地讨论评议进行考核的办法。
3、业务操作考核:由总厨或厨师长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它包括综合业务操作考核和岗位业务操作考核。
十二、厨房员工的调岗与晋升管理制度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员工进行调岗或将其提升到高一级的职位工作。
2、所有员工均有被提升的机会。升职主要根据该员工本人的工作表现、业务掌握的熟练程度以及职位是否空缺。升职后前三个月属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符合职能要求,则正式委任该职。
3、员工被提升后,若因工作不能胜任或犯有过失,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做出降职或免职决定。
4、因工作需要,由总厨和人事决定员工转调,员工必须服从,但应事先征求厨师长同意。
十三、厨房纪律
1、厨房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签到签退、并应准备充分时间要换制服,以便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严禁员工替代他人打卡,严格考勤。
3、服从上级领导,认真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4、厨房员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坐在案板及工作台上。
5、为保证清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时间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聊天。
6、工作时间需穿整洁、大方、得体的工作服,围裙、工作帽、男员工不可留长发。
7、工作时应在指定位置佩带工号牌或工作证。
8、厨房内严禁吃、拿食物或物品,不得擅自将厨房食品交与他人,不得借口食物变质而丢掉。严禁人为浪费。食物变质后应登记。
9、厨房为生产重地,没有经厨师长同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具体由各区域组长负责执行。
10、厨房员工不得接受供货商的馈赠。
11、自觉养成卫生习惯,保持工作岗位及卫生包干区的卫生整洁。
12、严格执行厨房内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十四)厨房处罚评分标准
1、迟到、早退每分钟处罚5
分、5
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2、工作衣帽不整洁、工号牌位置不正确、每次5
分。
3、不服从领导安排,有抵触性者处罚15-18
分。
4、厨房各岗位卫生分担区不整洁,经指出仍不净者,组长处罚5
分,责任人处罚10
分。
5、下班时,各岗位做好剩余菜品、原料的存贮,如因存贮不善造成菜品变质、变味、按价赔偿并处罚13
分。
6、偷吃、偷拿厨房食品原料者,双倍赔偿并处12
分。
7、工作态度及端正,因自身情绪造成菜速、菜质不符合要求者处15-18
分,造成客人严重投诉者,买单并处20
分。
8、厨师责任心不强,造成汤锅水烧干,菜肴炖枯,蒸笼食品蒸过了、菜品蒸烂了、米饭煮糊了、原料贮存不当造成厨房成本增大者,责任人赔偿损失并罚20-25
分。
9、工作粗心,引起客人对厨房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处罚5-18
分。
10,违反厨房所有规章及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处罚5-25
分。
11、累计扣分达到5
分以上10
以下为警告、达到10
分罚款10
元,10
分以上每分钟加罚
10
酒店管理制度范文5
酒店是一个24小时不间断向宾客提供安全和服务保障的特殊行业,来不得一点大意。为了对客服务的全天候政令畅通、服务规范、处理问题及时。除正常的组织管理之外,需另设总值班经理负责指挥日班之外的工作,以保证酒店运转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总值由部门经理轮流担纲,以下为总值班经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
二、参加总值班的人员
人力资源部制定总值排班表:排班表以月为单位,每月的最后一个周五排定;
1、副总经理
2、总经理助理
3、财务总监
4、营销部经理
5、餐饮部总监
6、人力资源部经理
7、保障部经理
三、总值班的时间
24小时制08:30am——次日08:30am
四、总值班的汇报及交接规定
晨会,总值经理汇报工作:反映客人的意见,汇报发现的问题及问题分析,提出需要跟办的事情
昨日总值经理向今日总值经理交接,递交“酒店当日运转信息报告”,交接“总值班经理工作日志”,交待需要跟办的事项
五、总值班岗位职责及标准
总值班经理岗位职责及标准
岗位名称:总值班经理
直接上司:总经理
直接下属:各部门经理
1、根据总办排定的总值班表,提前作好总值准备工作,认真阅读“酒店当日运转信息报告”,了解如下情况
①酒店今日出租率
②今日在店、抵店、离店VIP一览表,A级VIP行程安排
③今日在店的团队、会议信息
④今日重要宴会信息
⑤今日有无计划内的可能对客人造成影响的事件如:停水、电、气、电梯维修、改建、装修、消防演习、工程等。
2、值班期间,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振动状态(保证手机电池电量充足),工作电话接听率100%;着工作装;随身携带《总值班运转手册》和对讲机
3、密切关注经营、运转情况,及时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4、负责做好夜间安全的预防工作,妥善处理酒店夜间发生的治安问题。检查各安全岗、安全通道,以消除各种隐患,保证酒店财务以及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5、加强夜间巡视,特别是酒店重要部位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工作记录。
6、值班期间巡视后勤区域(各部内务、各种设备间、员工餐厅等)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7、处理宾客的投诉。遇到宾客对酒店的投诉时,认真倾听并在工作日志上做好书面记录,无论对错都不做争执,并适时适当站在客人立场上,以期尽快平息宾客。在考虑酒店的利益得到最大保护的同时,可以适当的满足宾客的合理要求,以维护酒店的良好声誉。
8、主动征求宾客的意见,对宾客的意见及时加以分析、处理,并采取预防措施,促进酒店优质服务的开展和质量的改进。
9、维护整个酒店温馨祥和的营业气氛,督导各营业点摆设、灯光、背景音乐、服务质量等影响营业气氛的工作环节。
10、晨会上值班经理要对昨天的当班情况进行汇总说明,对检查过程中的不合格项进行评析,各部门经理针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措施,下一值班经理对其进行质量跟踪和落实。
11、值班经理负责对各部门员工仪容仪表规范进行监督落实。超级秘书网
权限:
1、有权处理酒店突发事件,维护酒店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并接受和处理酒店内部员工投诉。
3、有权监督上岗员工的工作表现,对违纪员工有权按章予以处理,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有权向相关部门建议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4、有权审查和核批业务部门在岗最高人员权限以外的优惠、减免事宜。凡确属紧急情况须减免或优惠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并逐级汇报。
5、用餐:
用餐地点:中餐零点,客情满时,在员工餐厅用餐
标准:中餐:员工餐
晚餐:二菜一汤,费用标准40元/人(菜单价)
消费方式:在帐台签单
酒店管理制度范文6
1、培训内容
(1)员工培训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以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为主;
(2)管理人员应充分了解政府的有关文件,政府法规,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提高市场预测能力、控制能力、决策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如财务人员、网络管理人员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的有关决策,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操作方法,从而提高专业技能;
(4)基层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知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5)基层工作人员须学习酒店及本部门各项的规章制度,掌握各自岗位职责和要求,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6)酒店的其他人员也应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业务培训。
2、培训方法
(1)由专业老师讲课,系统地讲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酒店内部业务骨干介绍经验;
(3)组织员工到优秀酒店参观学习、实地观摩。
3、培训档案
(1)酒店办公应建立员工档案,将员工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成绩及时记录在案;
(2)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的考核成绩应与工资、晋级、提拔任用相结合,对于取得优异成绩者酒店可给予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