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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管理制度范文1
一、保安人员的职责
1、保护工厂和员工的财产安全与人身安全,维护工厂内的正常秩序。
2、保护工厂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并维护现场秩序。
3、把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治安办。
4、做好工厂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防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二、保安人员的权限
1、对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2、对发生在工厂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卫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的能力。
3、 依照本工厂的规章制度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工厂内的人员、车辆。
4、对出入工厂内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要求进行验证检查,但无人身检查权。
5、进行工厂内安全防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遇到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涉及无辜人员或不当防卫。
7、 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处理。
8、对有违反厂纪厂规行为的人,进行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
9、制止工厂内的违法犯罪的行为。
10、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或治安办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利。
11、监督进出厂员工配戴厂证。
三、保安人员禁止从事的行为
1、阻碍国家机关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行为。
2、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3、罚款或没收财物的行为。
4、扣押他人证件或者财物的行为。
5、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行为。
6、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的行为。
保安管理制度范文2
第一条 目的
建立健全物业保安服务规章制度,预防、维护样板范示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及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辖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管辖的区域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三条 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一)熟悉各岗位防范情况,了解各岗位治安动态,对队内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何处设岗,加岗提出建议,对队里每一个保安员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上岗前集合本班队伍,检查着装。仪容、佩带值勤标志、检查保安员装备完好程度,按岗位要求上岗值勤。
(三)负责对各岗位保安员交接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四)工作时负责各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负责检查岗位上岗情况,岗位发生事件队员处理不了的问题,由队长妥当处理。
(五)对违反《保安员条例》工作不负责任且无组织、无纪律的保安员,按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同时上报总经办并做好记录。
(六)熟悉本队情况,了解队员的思想,搞好队员上岗前的业务指导。
(七)对部门领导的工作指令要绝对服从和支持,提倡给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良好的作风,不定时召开工作会,总结经验教训,布置下一步工作。
(八)写好值班记录,对重大治安状况要及时报告,负责检查落实工地、样板示范区、临建办公区域的防火安全。
(九)队长对本队内工作负责。
第四条 保安员岗位职责
(一)保护服务单位的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
(二)保护服务区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四)把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保安组织。
(五)做好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严格遵守辖区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未公开的事,要严格保密,不得在其他人员及客户面前谈论内部情况。
(七)与客户交往只限于服务性礼节,不能过于亲近,未经组织许可不得同任何客户有其他来往。
(八)不准以工作之变的任何方式,向客户索要钱物、小费或提供违法之便。
(九)不准私自接受客人赠送的物品,如谢绝不了应及时报告,一切赠品一律上缴。
(十)不准参与客户(业主)或其他任何违法乱纪得行为。
(十一)保安员拾到任何物品、钱财都应上交公司。
(十二)保安员上班必须着整洁的工作服,佩带值勤标志,不准留长发、胡须、指甲。
(十三)有事必须先请假,不准用电话请假,他人代假,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十四)保安员的工作期间,非自身受到侵害时不得使用警具,更不能超限度使用。
(十五)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礼貌的对待每位业主,树立良好的保安员形象,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准先动手打人。
(十六)上班时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上岗,各岗位配发用品须妥善保管,损坏按价赔偿。
(十七)对任何记录及投诉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上报。任何人不得隐瞒、涂改、撕毁假造,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报复他人。
(十八)上班期间,喝水和上洗手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换班吃饭不得超过六十分钟,每班次十二小时。
(十九)熟悉业务,记牢有关电话号码、联络信号,处理事故程序,发生火警、盗警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听从指挥,各岗位要密切配合,参加抢救或缉拿等工作。
(二十)要认真学习有关知识,增加法制观念,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的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一)协助调解住户之间的纠纷。
(二十二)讲文明礼貌,教育住户遵守住宅区的各种规定,共同搞好住宅区治安管理,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保安员职责。
第五条 巡逻岗位职责
(一)当值班巡逻员要认真对所辖区域、楼层进行仔细巡查,发现可疑人或事,要礼貌查询或做好监控,但不能无故进入业主(用户)房内。
(二)检查治安、防火、防盗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机房门、电井门等是否有损坏和关闭,如无关闭,应将其关闭。
(四)检查走廊、消防楼梯等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公用通道灯光是否有熄灭现象。
(五)检查电器开关、水笼头、门窗是否关好,若无,请随手关好。
(六)制止业主(用户)在走廊燃烧香纸,随时查看装修队、施工队是否违章装修或违章施工。
(七)负责巡逻区域的车辆安全,绿化带是否践踏,以及公共设施是否被人损坏等。
(八)巡查人员每天都对巡查内容进行登记,属于损坏或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队长,队长在每天或工作例会时交与管理处处理。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六条 门卫制度
(一)保安人员在必要时,查询进入小区的陌生人,并向业主解释,以加强小区内治安管理,若有失敬及不便,敬请谅解。
(二)本小区按规定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小区,严禁小摊小贩进入小区叫买叫卖。严禁废品收购人员及可疑人员进入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巡逻和电子监控,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实行登记制度,亲友来访须经住户同意方可进入小区。
(三)为保护小区住户家庭财产安全,住户从小区搬出物品时,须请业主到物业办公室办理放行手续并领取物品出入证,非小区住户人员携带贵重物品进出需要出示票据和登记,对未办理物品放出手续或未登记者,值勤人员有权利拒绝放行。
(四)严格落实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查询,非住户机动车辆(除消防、救护、执行公务警车、清洁和特许的车辆外)其它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准驶入住宅小区。
(五)装修人员和临时人员必须办理出入证,由住户作保证,拉运装修材料的车辆白天必须由业主引领进入,夜间不的进入,大件物品必须有出门证可放行。
(六)门卫室是小区的窗口,是保安的主要岗位,保安员要认真行职责,对出入小区的人、车辆进行查询、登记、管理,并做好值班日志、监控巡更、交接班记录等,严禁外来车辆和出租车进入小区,保安门卫人员应该尽忠职守,坚守岗位,确保安全,不得睡岗,不得在岗期间吃零食,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第七条 交接班制度
(一)队长提前15分钟集合全队人员,清点人数,整理着装,队长要简单扼要交待上岗工作,提出注意事项,队员对待的相关内容清楚后方可上岗。
(二)队长带队到各岗位,接岗人员距下岗人员1.5米处,立正敬礼进行交接,认真查看上一斑记录,听取上班值勤情况的报告。检查通讯器材和岗位上的各种设备,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对上班遗留问题,及时向队里汇报。
(三)交接清楚后,在30分钟内巡查完各岗位,对上一班遗留问题及时了解清楚,掌握情况后逐一进行处理。
第八条 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人需书面申请(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二)请假条应注明外出事由、外出、归队时间,经队长确认签字。
(三)不按时归队或不经批准私自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四)旷工一次扣除当天工资,另罚款三十元。
(五)队员外出每天只限一人次,由队长安排,超过比例由公司批准。
(六)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请假时间向队长/公司电话申请。
(七)队员外出未按时上班的,队长、公司都有权做出处理。
(八)队员私自不请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第九条 考勤制度
(一)保安员实行24小时制,两班倒制,分白班夜班,每班12小时,每周日转换班次。
(二)上班时间白班:早7点晚7点,早班中午吃饭一小时,1112点。下午下班后用餐。上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三)保安员工资现执行标准,基本工作 元,全勤奖 元,电话费 元,(工龄工资满一年,每月 元依次类推、待定)。
(四)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全月出勤30分,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及每分1元,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扣完本项分数及扣发全勤奖。请事假一天扣2分,请病假一天扣5分。请事假1天,病假3天以上,扣全月出勤分值。旷工一天取消当月出勤分值。
第十条 学习训练
(一)坚持每星期二、四下午学习,内容以《保安工作条令》、《管理工作细则》和消防知识为主,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二)坚持每周五晚上召开全队例会,对本周工作小评,对下一周工作进行安排。
(三)坚持每天和队长联系,听取班长工作汇报和意见。
第十一条 奖励制度
(一)对保安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一定成效的。
(二)在工作中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遵守工作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
(三)工作中秉公办事,廉洁奉公,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抚行职责,完成任务出色的。
(四)在值勤中及时发现火险,火情等事故苗头,并及时果断处理的。
(五)积极参加训练、学习培训及工作的。
(六)积极配合班长做好各项工作,内务卫生评比优胜者,当月评比无扣分、被评为标兵的。
(七)在工作中遇到违法犯罪分子敢于斗争,机制灵活,舍己为人或好人好事表现突出的。
(八)其他应给与奖励。
第十二条 奖励方式
口头表扬,物资表扬、报公司表扬。
第十三条 处罚制度
(一)无故迟到、早退10分钟或10分钟以上分别扣2分,30分钟为矿工。
(二)当班时仪容不整,未按规定着装,服装不整洁,未佩带工号牌扣1分。
(三)当班时间睡觉和脱岗、串岗、坐岗、做与值勤无关的事,不足10分钟且未造成损失者,扣2分,超过10分钟或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
(四)交接班手续不全,未按规定交接班的,交代不清的且未造成损失的,扣1分。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
(五)当班期间,服务意识差,态度不好,文明礼貌不够的,遭业主(用户)合理投诉的,扣2分,情节严重的另作处理。
(六)巡逻或上班不认真,不按规定签到巡查的且未造成损失的,扣3分,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
(七)违反保卫员职责规定其他内容的,且情况轻微的,扣2分。
(八)公司领导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将严肃处理。
(九)违反18条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由保卫部按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十)无故不参加训练、学习、培训者,扣2分。
(十一)无故迟到、早退者,扣2分。
(十二)学习、训练时不认真,态度不端正,不听从指挥,故意捣乱者扣3分,视情节轻微重屡教不改的另作处理。
(十三)训练、学习业务考核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两次者,每次扣2分。
(十四)违反其他学习、训练制度的,由保安部做出处理。
(十五)违反以上条款扣分两次以上者,保安部另做处理。
注: 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制度,及处罚条令中其他项目的,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处罚方式
书面警告、扣分、其它处理。
注:奖惩制度与考核标准分值有冲突不统一时,取两者平均分值做依据。
第四章 安保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保安员警用器材
(一)保证对讲机警用器材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由专人统一领用、配发、送检、保养。
(二)对讲机只能提供部门管理者,当值班上班人员使用,严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况由保安负责人同意方可;
(三)对讲机严格规定频率,严禁保安员、干部私自拆乱调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对讲机电池充电6小时以上可使用,充电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五)保安员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六)专人领用对讲机自行负责维护保养;
(七)保安员要爱护使用警棍,严禁使用警棍嬉戏打闹,或给他人玩耍;
(八)警棍只能提供保安员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九)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保安负责人批准的,严禁携带警棍外出,一切责任由提供者负责;
(十)保安员要爱护使用手电筒、雨衣、雨鞋,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己用;
(十一)对雨天用过的雨衣、雨鞋要及时用抹布擦拭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当班负责人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布擦拭干净并将电池抠出;
(十二)交班时对对讲机、警棍、雨衣、手电筒、雨鞋进行检查后,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在《保安员值班记录》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条 保安员服装使用规定
(一)保安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使用期限均为2年;
(二)帽子、领带、精神带、肩章、臂章等佩戴使用期限为2年;
(三)保安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应按折旧缴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四)保安人员入职时,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
(五)保安人员入职服务不到6个月(含六个月)离职时,扣回服装费用80%,服务满6个月,不满12个月时,扣回服装费用60%,超过一年减免服装折旧费用;
(六)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标准被辞退或在工作期间违反管理规定的要按上述标准办理。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变化缩减保安辞退人员,不收取服装折旧费用,但旧装应交回公司;
(七)扣回的服装费从保安人员辞职的结算费中扣取;
(八)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九)服装折旧费应由行政人事部计算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并通知财务发放清算工资;
(十)冬季进入公司的保安,4月1日前配发夏装,夏季进入公司的保安人员10月1日前配发冬装;
(十一)保安服不得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服不得混穿;
(十二)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袖章等标志不同制服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保安员身份或执勤员的标志,物品;
(十三)冬装(制服尼)一套120元,普通白衬衣30元,领带(拉链式)8元,夏季一套98元配(佩饰男69.6元女79.6元)精神带12元,男式贝雷帽连帽徽43元,女式卷沿帽53元,臂章6元肩章(一对)8.6元;
第五章 保安员对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第十七条 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凡遇突发事件(指火警、凶杀、抢劫、勒索、打架、闹事、伤亡或重大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值主任。
(一)火警
1、如发现火情,保安员应迅速赶到现场,立即报告消防控制中心及管理处负责人,保安员(班)组织人员扑救,同时根据火灾现场情况,拨打报警电话,并立即报告管理处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
2、迅速封闭现场,尽快疏散业主(用户)或其他人员。
3、如有发现罪犯要奋力擒拿。尽可能利用一切消防设备控制灾情直到扑灭。
4、为警察和消防车辆安排好进出口路线,登记抵达时间、人员、数量、灭火时间。
5、火灾扑灭后,要继续保护现场,劝说周围群众离开现场。
6、尽可能地阻止记者拍摄有损辖区声誉的照片或录像。
7、事后应协助公司及有关部门查找火灾的原因。
(二)谋杀
1、全体保安队应以辖区及业主(用户)的生命财产为己任,如发现谋杀案应立即报告保安队长、管理处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公安机关。
2、维护现场,劝令闲人迅速离开,等待警察和医生到来。
3、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且保护好现场。
4、如发现凶手要奋力擒拿。
5、权利协助警察的工作,如有目击提供或传闻证据在握,在管理处主任或相关负责人的同意后可提供有关人员资料。
6、不要干预事件现场,记录一切细节,包括发现时间、目击证人等。
7、技巧地阻止记者拍摄有关损害辖区声誉的照片。
8、在停车场安排好有关单位车辆停放,登记有关人员姓名、单位、车牌号码及抵达时间。
9、如公安机关提取被害者的财务,保安员有权要求其给予清单的复印件本,若被害人及亲属问及,可予恰当答复。
10、保安队长须书面报告管理处领导,有关事件的过程及处理情况。
(三)打劫
1、在辖区范围内,如抢劫者携带武器,保安员应迅速报告保安队长、管理处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公安机关。
2、发现抢劫者配有汽车或摩托车应:记录下车牌号码、颜色、车辆型号、人数及性别,当其逃跑时,应紧紧跟踪,详细记录一切情况。
3、保安员要保持清醒头脑,注意观察抢劫者的面貌、衣着及明显特征,看准时机奋力擒拿罪犯。
4、警察抵达后要全力协助进行搜查,对犯罪分子留下的一切物品不要移动,并保护好现场。
5、劝令围观者迅速离开,给警车或救护车安排正常路线。
6、保安员应联系救护车及时将业主(用户)送往医院。
7、保安队主管(队长)就全部事件过程书面呈报管理处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殴打暴力事件的处理程序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武力冲突或争吵。
2、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马上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最快的方式报告大厦保安中心,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3、保安中心接报后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保安员立即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往保安中心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尽快报派出所。
4、斗殴事件中如大厦的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5、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6、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医院。
(五)盗窃等破坏事件的处理程序
1、巡查发现或接报大厦内有人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方式尽快报告大厦保安中心,简单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2、保安中心接报后,应迅速派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到场制止,设法抓获肇事者,带往保安中心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并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第六章 保安员的礼仪规范及文明用语
(一)保安员的礼仪
1、概述:保安礼仪是保安员文明行为的道德规范与标准,是保安员的生活行为规范与待人处事的准则,是对保安的义务、仪表、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是保安员道德品质、文化素质、文化素养,教养良知等精神内涵的外在表现。它不仅是衡量保安员道德水准高低和修养程度的尺度而且也是衡量保安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所以保安礼仪不仅代表保安员的个人形象,更代表保安部队伍的整体形象,是保安服务业赢得声誉和客户信赖的具体条件。
2、特点
(1)保安礼仪以个人为支点。
(2)保安礼仪以尊敬为原则。
(3)保安礼仪以修养为基础。
(4)保安礼仪以美好为目标。
(5)保安礼仪以长远为方针。
3、保安员的行为举止
保安员的行为举止体现的是保安的精神风貌和素质修养,也是保安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
(1)值勤中与人交谈时,态度要和善语气要亲切,言辞要得体,给人以礼貌表示。
(2)坐姿大方,在执勤中,坐姿要舒展、自然大方。
(3)站姿端正,站立值勤时,应收腹、直腰、挺胸、双肩稍后放平,双肩自然下垂,保持身体端正,给出人一种轻松自然的感觉,体现出保安的雄姿。
(4)行走稳健,行走时,身体要直立,抬头挺胸,平视前方,两腿有节奏地交替向前迈进,步伐应自然稳健。
(5)谈话自然,保安员无论在任何场合谈话中,态度要诚恳大方,亲切自然,语辞平和,问候用礼貌语言。
4、保安员的仪容卫生
(1)服装要整洁,穿着要合体、衣领、袖口要保持干净,不要将袖口、裤腿卷起来,衬衣下摆不外露。不得披衣、敞怀,保安制服和便服不得混穿。
(2)上岗执勤着装规范,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着保安制服,佩戴好武装带、防止器械以及帽徽、肩章、领花、胸卡;要扣好领扣和领钩;如穿开领制服,必须内穿衬衣,打好领带。着制服时不得戴耳环、项链、戒指等饰物,不得描眉,涂口红、擦胭脂、染指甲。
(3)注意个人卫生,头发要勤梳理,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和长发、胡须、指甲要经常修剪。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乱扔烟头、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及倒剩菜饭、脏水,不要在执勤时擦鼻涕,刷牙齿,脱鞋袜,吃东西、吸烟,不要在烟火禁止和公共场所吸烟。
(二)物业管理常用的礼貌用语
1、见面语: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您好、很高兴认识您、请多指教、请多关照
2、感谢语:谢谢、劳驾了、让您费心了、实在过意不去、麻烦您、感谢您的帮助等
3、致歉语:打扰对方或向对方致歉:对不起、请原谅、很抱歉、请稍等、请多包涵等
4、接受对方致谢致歉时:别客气、不用谢、没关系、请不要放在心上等
5、告别语:再见、欢迎再来、祝您一路顺风、请再来等
6、忌用语:喂、不知道、笨蛋、你不懂、你能死了、狗屁不通、猪脑袋等。
7、接听电话时:您好,***管理处;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请问您贵姓?当听不清楚对方说的话时:对不起先生,您刚才讲的问题我没有听清楚,请您重述一遍好吗?
先生,您还有别的事吗?对不起,先生,我把您刚才说的再复述一遍,看妥不妥当?您能听清楚吗?谢谢您,再见。
8、当对方要找的人不在时:对不起,他不在,有什么事情需要我转告他吗?谢谢您,再见。
9、用户电话投诉时:您好!***物业管理服务处。请问您是哪户的业主(哪家公司)?先生,请问您贵姓?请告诉我详情,好吗?对不起,先生,我立即处理这个问题,大约在***时间给您答复。请问怎样与您联系?您放心,我们会立即采取措施,使您满意。很抱歉,给您添麻烦了。谢谢您的意见。
10、用户来访投诉时:先生,您好!请问我能帮您什么忙吗?先生,请问您贵姓?您能把详细情况告诉我吗?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
如职权能力不能解决时:对不起,先生,您反映的问题由于某种原因暂时无法解决,我会把您的情况向公司领导反映,尽快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11、当投诉不能立即处理时: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我会马上把您的意见反馈到有关部门处理,大约在***时间内给您一个答复。请您放心。谢谢您的意见。
(三)保安员的考核标准
1、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物业小区保安队伍的管理机制,加大对保安队员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辖区内物业小区保安服务的特点、任务、职责,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2、考核办法
(1)物业小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结合居住小区的实际情况,严格考核。
(2)考核实施实行扣分罚款制。
(3)在考核中,对于违反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每扣1分,罚款1元,并在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4)考核实施采取定期考核,随时抽查的办法,对于发现的违纪违章现象,由考核人员填写扣分、罚款通知单,并由部门主管负责人签字确认,送交财务,实施扣款。
(5)保安员在工作中,对于超出违反考核细则规定以外的条款,按保安有关规定处理
(6)对于保安员违反考核规定,罚款资金由财务专门账目单独保管,此项罚款资金用于奖励工作突出有贡献的保安人员的奖励。
3、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每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
(2)不请假、无故矿工扣4分;并扣除当天工资,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3)在交接班过程中,不按规定面对面实地交接,而进行信誉交接的每人各扣3分;
(4)交接班记录簿不按规定认真填写,乱画字迹不工整,违者扣2分;
(5)对于保安器具,如警棒、电筒以及日常办公用品随意损坏,丢失、除按价赔偿外,损坏丢失者扣4分:
(6)在执岗过程中不按工作程序巡视,发生一次扣4分;
(7)不按规定时间巡视,巡视时间次数与巡视记录等填写不符,每人各扣3分;
(8)在当班中不请示,随意脱岗,办私事扣5分,累计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9)在值班中,执勤室内务不整洁,物品不按要求摆放,当班者每人各扣2分;
(10)在执岗中形象不佳,不按规定着装,保安服与便服混穿,发生一次扣3分;
(11)严格认真执行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的保安用语规范规定,不按规定用语,每发生一次扣2分;
(12)认真牢记保安执勤纪律八不准,对于违反其中任何一项,分别根据情节扣4 ~10分,严重者清除保安队;
(13)在巡逻执勤中,严格落实保安员巡逻工作规程,不按保安员巡逻工作规程执行的,每违反一项扣3分;
(14)在巡逻中列队不整齐,仪表不端正,形象不佳每人扣1分;
(15)在当班中带酒气上岗扣5分;
(16)当班中饮酒扣l0分,并予以辞退;
(17)在当班执岗中,对于发生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不及时上报的扣4分;
(18)对于公司、物业小区组织的公益性活动,以及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开会、按规定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又没有经过领导审批的,不参加一次扣5分;
(19)在保安服务中,不按规定进行文明服务,居民有效投诉扣3分;
(20)在工作中相互之间不协调,不支持,不团结,而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反映的,对责任者根据情节扣4
(21)在工作中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扣10分,严重者清除保安队伍;
(22)对于公司组织的正常政治、业务、军体等学习和培训,在考核和考试中,按规定要求没有达到标准和不及格者,每一项扣5分;
注:奖惩制度与考核标准分值有冲突不统一时,取两者平均分值做依据。
(四)保安员的聘用
1、保安员的招聘原则
(1)统一标准原则
在保安人员的招聘和录用工作中,要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录用程序和手续。只有坚持一个标准,才能招聘到素质较好的保安人员。要坚决反对和抵制招聘工作中拉关系、走后门,把那些不符合保安人员条件和标准的人招进保安队伍。
(2)公开招聘原则
为确保招聘质量,堵塞招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招聘原则,为被招聘人员提供一个平等、竞争机会。将招聘条件公布于众,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或公开考试、考核,使之在社会的公开监督下进行招聘,以保证招聘质量和保安队伍素质。
(3)择优录用原则
在公开考试、考核的基础上,对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的成绩应按照从高到低予以公布,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根据招聘的数量和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
2、保安员招聘的条件和标准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应聘保安须具备下列条件:
(1) 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2)身体健康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4)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者资格。
(5)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发给的《保安员资格证》。
3、应聘保安员应出具的证明材料
凡是参加应聘的保安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2)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3)《保安员资格证》
(4)有效的学历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
4、招聘保安员的程序
招聘录用保安人员,除按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外,为保证保安队伍的纯洁和高素质,具体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招聘和录用。
(1)确定招聘人数和招聘条件
保安服务根据自身规模的大小,场所和师资情况,本地区客户的需求量,首先要确定招聘的人数。然后按照专业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招聘条件。
(2)招聘公告或启示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好中选优,确保招聘质量,在招聘人数和条件确定之后,即可招聘公告或启示。
(3)进行面试、目测、体检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应招人员应进行当面谈话、观察或通过问话进行测试,面试目测要事先制定目测的程序和方案以及具体依据的条件和标准。要防止冒名顶替和面试目测不严的情况出现。体检要严格依照保安员的身体健康标准,在有关单位和医院的密切配合下,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和检验,看其是否符合保安人员的身体健康要求。
(4)进行文化和智力测验
这项工作包括出题、组织监考、评卷、登分等项事宜。
(5)政审、录取
对面试、体检、考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要按照保安人员的政审条件和程序进行政审,审查其是否符合保安员的政治标准和品行标准。在政审合格后,依照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录用。凡被录用者,应发给录用通知书。
(6)签订聘用合同
凡决定录用的,保安应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合同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由于保安人员的流动性大,为防止聘用后发生纠纷或问题,所以可以实行担保制度,即在签订聘用合同前,由被录用者提出一名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固定住所或工作单位、政治上可靠、作风正派的人作担保。
保安管理制度范文3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采购、批发、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能产生烟光、声响的烟花、鞭炮、高升、礼花弹等。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本条例的实施。
公安机关主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财贸、工商、环保、环卫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下列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一)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驻地;
(二)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场所;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重要场所;
(四)重要军事设施;
(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六)幼儿园、托儿所、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教学、科研单位等场所。
内环线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需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划定。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或者场所的周边,设置明显的标志。
第六条重大庆典活动和节日期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允许在规定的区域内和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具体由市人民政府的主管机关规定并以通告形式。
第七条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地燃放。禁止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投掷点燃的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影响交通秩序。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在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当及时清除燃放残留物。
第八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不准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外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须经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
禁止个人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采购、运输、储存和销售活动。
第九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一个单位统一负责烟花爆竹的采购和批发。采购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测。
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对烟花爆竹进货品种、规格和数量进行监督与控制。
第十条单位需从事烟花爆竹销售业务的,应当向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请,符合条件的,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发给《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准许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应当向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进货,并应当在销售许可证规定的地点由专人销售。禁止擅自采购或者销售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
准许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应当将销售许可证悬挂在明显的地方。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第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视情节轻重,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在燃放烟花爆竹后未清除燃放残留物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清除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未经准许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没收其非法财物,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准许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擅自采购烟花爆竹或者销售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的,公安机关吊销其销售许可证,没收其非法财物,并可以处进货总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未经准许销售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没收其非法财物,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并可以处进货总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的直接责任人,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拘留。
第十五条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反交通、财贸、工商、环保、环卫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依据本条例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没收非法财物,应当出具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
没收的烟花爆竹由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统一处理。罚没的其他财物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国家、集体和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生产、采购、批发、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进行举报。
第十九条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对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讼。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执行本条例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纪律,秉公执法,不得,不得枉法裁决。违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安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医疗保险 医保档案 完善内容
一、建立医保档案管理制度的原因
建立完善的医保档案管理制度,是医保制度在我国不断完善的新形势下对医院的基本要求。
为什么说是新形荩一是因为医疗服务对象变为参保人员,用医保来支付的医疗费占到医院收入的60%到90%,且相对来说,用医保作为支付手段不会出现欠医疗费的情况。
二是因为医保支付制度的改革,对医疗行业的服务行为产生了一定的激励和制约作用,比如,用医保作为支付手段,依靠的是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作为患者和医院之间的第三方来经办,这就让患者和医院在支付医药费的过程中,医院不再是控制费用的一方,而是经过和患者之间的谈判来决定。
所以在这种新的形式下,医院必须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制度。因为医保档案管理可以作为辅助医院决策层做出科学医保决策的依据,为医院在未来实现科学的医保管理,以及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数据。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尽管随着医疗保险在我国的全面施行,各个医疗单位对医保的服务越来越看重,但是对医疗保险档案的建立却并不重视。很多医疗单位都没有建立专门的医保档案,而是将医保档案和其他资料放在一起,甚至还有些医疗单位根本就不把医疗档案作为重要信息,不给予储存和整理。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因为医保档案在全国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所以参保患者就医的比例很小,没有让医疗单位引起重视,更谈不上去管理。
因此提出对医疗单位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促进我国医保工作的开展,和对医疗单位做好医保档案管理都很有针对性。
二、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内容
各个医疗单位在建立医疗保险档案的时候,应该以医院和医保共同发展为前提,以做好医院和医疗保险的服务作为核心内容。
具体分为一下几个部分,1.建立医疗保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和各个地区出台的关于医疗保险的律法政策等,方便医疗人员的查看。2.医疗保险服务档案的建立,主要包括医疗单位和医疗保险相关服务的制度,以及医疗单位医保服务内容和流程、质量、规范等内容。3.参保就医患者的档案。包括年龄构成、就医次数、费用等内容,以及参保人群的病例档案、各个时期住院和门诊患者人数、以及医疗费用等各类费用的占比。
3.建立医疗保险绩效档案,包括医疗人员患者好评度、荣誉、等内容,以及医疗单位在医疗保险管理方面的研究创新成果。
对于医院中所有和医疗保险相关的资料都应该进行存档管理,因为这些信息在将来都会成为医院改进医保运行的重要信息依据。
三、医保档案管理制度要点
1.医疗单位的医疗保险档案必须施行统一收集、整理、管理,保证档案的书写规范和完整,以及归档科学排列有序。对于各个档案和病例的借出要做好登记工作,保证资料的及时归还。
2.建立电子档案
相对于目前很多医疗单位的纸质档案来说,建立医保电子档案能更能方便档案的储存和查阅,而且电子档案储存的信息量大,在联网的情况下医院的相关人员都可以随时查阅。
3.规范的管理制度
首先,要确定医疗保险档案信息收集涉及的范围,以及用什么方式去分类,档案室要有专门的人员对医保档案进行归类和保管。其次,建立医疗保险发展进程的管理,例如,新出台的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活动、以及取得的成效等,都要进行归档管理。再次,建立文件上交制度,确保医院各类和医保相关的资料及时上交,确保不遗漏任何档案。最后,建立责任制度,对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四、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方法
1.规范医保档案管理流程
制定《医疗保险管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把医疗保险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纳入相关工作程序,列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要将档案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自分管的业务科室及具体人员,把档案管理列入各科室日常工作,确保新产生的业务档案与业务经办的无缝对接;进一步优化业务档案立卷归档流程,使档案整理归档职责清晰、移交顺畅。
2.建立医保业务档案各项工作制度
应建立文件材料的收集、接受、整理、鉴定、归档等方面相关制度以及借阅、利用、移交、销毁制度,从而完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这可以从两方面进行:一是设置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防潮、防光、防火、防高温、防盗、防有害生物等设施设备,库房湿度、温度达到标准,确保医保业务档案安全。
二是使用密集架。将标注保管期限的各科室所涉及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等业务档案全宗卷,上密集架归档,这样做就保存了历史记录,保持了档案连续性。三是加强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照“年度-险种-业务环节”的分类方法,将真实、合法、有效的材料收集齐全,进行分类、排列,再结合保管期限进行组卷,编页号、目录。
3.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因此特别重视和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向档案管理好的单位学习,学习档案管理法规、档案管理标准和档案具体业务,加强医疗保险业务流程,不断提高本单位档案管理水平。
4.建立医保卡电子健康档案
通过信息化的推动,逐步实现劳动保障资源与卫生资源、信息和服务的共享。可以根据医保参保人员的年龄层次不同,免费提供一般检查、常规检查,心电图、胸片、等在内的实验室检查项目服务,并根据体检结果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同时,对建档人员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为医保人员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既能让每位参保人员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对疾病进行提前防治,有效降低发病率,达到实现医保跟踪一生、服务一生的目的,同时,也为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分析提供了第一手原始资料。
参考文献:
[1]李晓丽.浅谈医院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问题与对策[J].河北企业,2014,(3):31.
保安管理制度范文5
为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根据市建设局文件《在我是实行建设工程安全报监 ,复工核准,达标验收和竣工备案制度》(南建安【2001】33号)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开工保监:开工前项目部应持《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向建管处申请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二、单位工程开工前和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在开工前,项目部应依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G59-99)及自治区、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完成工地围墙、出入口大门及门卫、“五小设施”、宣传设施以及“六牌一图”、现场布置、施工场地平整和道路硬化、施工用电设施、消防器材的工作。
2、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安全员、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项目部和班组两级安全生产教育,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施工员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要求:
1、由项目经理每周定期组织安全员、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2、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每天进行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现场观察和抽样检查。
3、由项目部安全员、施工指导督促作业班组每天在施工过程中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4、项目部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管理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5、在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部的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由项目经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督促整改,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项目安全员负责做好整改记录和安全检查报告及安全评分表。凡是由上级下达的整改单,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反馈整改报告和整改验收表。
6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及时发现存在或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施工的行为关及时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四、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天内,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向公司施工管理部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书,分段验收表,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安全技术资料,项目部有关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等竣工备案资料,由公司施工部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的验收
1、安全及施工设施的验收由项目组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管员、作业班组长等人参加,有安全员负责做好验收记录。
2、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验收内容:工地大门、“六牌一图”和宣传设施、“五小”设施、场地道路、消防设施、标牌、基坑支护、脚手架和安全网、“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模板拆装、起重及垂直运输设备、施工机具等。
3、安全验收的规定:(1)、当安全及文明施工完成设置后,应当进行验收。
(2)、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管理部下达的整改或停工通知完成整改后,应进行验收。
(3)、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程序逐级向项目管理部、公司、政府主管部门申报验收。
(4)、安全验收报告与安全技术资料应同时申报送达。
4、达标分段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申报。
保安管理制度范文6
一、采购制度
1
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中心产品部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
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中心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食品。
3
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
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
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
购进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
严禁采购以下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
二、贮存制度
1
所有入库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食品.需冷藏的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均应有避光措施,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
食品应离地,隔墙10cm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
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应根据库存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三、销售制度
1
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
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食品的宣传。
3
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
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食品的质量。
四、售后服务制度
1
中心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
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中心相关部门。
3
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
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中心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
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
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
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五、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
中心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
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
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
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
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中心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
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
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
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
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
应根据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食品的质量。
4
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食品不得混垛。
5
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
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
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8
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七、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
胸透以及转氨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3
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
中心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
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6
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
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八、人员培训制度
1
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中心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
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中心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
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
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
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岗
位
职
责
一、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1
对中心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中心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
负责建立,健全中心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中心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
负责签发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
负责对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中心购进的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
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中心内部的贯彻实施。
6
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中心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
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
每年负责安排中心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
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食品的质量。
5
保证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中心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中心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
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食品逐件验收。
3
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